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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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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前移学位论文质量控制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必须与学院的学科规划相一致,有课题来源。

二、成立开题专家小组,进行研究生论文开题答辩,对论文选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等予以把关,并决定是否通过开题。开题时原则上导师必须参加。

三、开题时间一般定在5月底6月初进行。

四、开题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研究背景(含课题来源)及意义;

2、国内外研究进展及参考文献;

3、研究内容;

4、研究方法;

5、预期论文的创新点;

6、研究计划。

五、开题报告须提交ppt格式文档。

六、开题严格把关,实行淘汰制。每届研究生开题三次,第一次在5月底-6月初,第二次在9月中旬,第三次在10月中旬。第一次开题按照当年研究生总数的30%左右控制淘汰人数,第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在十月中旬进行第三次开题。第三次开题合格者,撰写的论文需经过匿名评审,进行单独答辩;第三次开题未通过者和单独答辩未通过者,延期毕业。

本规定自XX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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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发展报告:皆大欢喜的改革已越来越少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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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报告:皆大欢喜改革已越来越少

中国发展报告 关键之年深改全发力

20xx年,全面深化改革,已从多个方面深度楔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楔入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之中

20xx年,注定将在中国发展历程上留下令人印象深刻的一页。

这一年,被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升为中央治国理政总方略的背景下,改革全发力成为贯穿全年发展的最鲜明特征。

这一年,全面深化改革从“开局”进入了“关键”。这不仅意味着改革阶段的递进,更标志着改革难度的增加。

一个个过去被表面搁置而内在发酵的改革难题,摆在了光天化日之下,破难而进,推石上山,必须一鼓作气、坚韧不拔。在这一年,改革顶层设计不断加强,一批标志性改革措施陆续推出。截至本刊发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年内已召开了11次会议,平均不到5周召开一次,设计图、任务书有条不紊地提出,施工期在紧锣密鼓推进。中央抓改革的力度甚大。11次会议共出台了60多个推进改革的意见、办法、方案等重要文件,内容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

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到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放开“全面二孩”,到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从为“双创”提供全方位服务,到生态文明建设完善顶层设计,从加力夯实教育、医疗基础,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从全面从严治党扎紧制度笼子,到新一轮国防和军队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已从多个方面深度楔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楔入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之中。

20xx年10月,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了对中国发展规律的认识。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五大发展理念是价值层面的思想引领;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五大发展理念是实践层面的行动指南。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现代化建设总体构想的内涵,标定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发展路径。

这一年,中国规划收官,“十三五”规划建议审议通过,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开启了向着全面小康的最后冲刺。全面深化改革,也与前后相续的五年规划实现了有机对接,将以“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姿态迈入“十三五”。发展理念的深刻变革,指引着改革进一步聚焦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发展新体制”,xx届五中全会的系列部署已被纳入改革台账,进行统筹部署。

这一年,改革尤为坚持“人心标准”,将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试金石;改革更加注重成效落地,着力疏通“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解决“上下热中间冷”、“上下通中间阻”现象,以实实在在的成果为创新、为发展开路清障除弊。同时,改革注重发挥试点作用,激发从中央到地方的改革动力,加强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探索的联动,一批批改革成果不断显现,群众切实从改革中获得益处,改革的勇气与智慧正进一步成为执政党和我们国家的宝贵气质。

谋大局,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进入20xx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加大、世界经济的“亚健康”状态,曾令人们对发展能否保持长期活力、改革能否顶住压力爬坡过坎,产生过疑虑。中央果断给出了明确回答——改革是提振经济的关键一招。

要想化解过剩产能、激活新的发展引擎,想要重现碧水蓝天、打赢脱贫攻坚战,想要攻破利益藩篱、分享更多改革红利,都要求改革者必须迎难而上。这些困难与难题不会自然解决,必须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把需要攻坚克难的硬骨头找出来,把需要闯的难关、需要趟的险滩标出来”……20xx年之所以关键,原因有二:一方面,改革难题多,发展转型之艰与改革攻坚之难,交织并行,既面临着改革阻力较大、障碍较多的硬骨头,也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强民生保障等硬任务,还有“三期叠加”、“两难”增多背景下的新难题。另一方面,改革任务重,随着改革进入密集“施工期”,新的方案不断出台,顶层设计能否落地生根,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效,成为了新的考验。

而在20xx年,传统业态、传统行业的衰落与“互联网+”催生而来的新产业、新业态的突起,表现得更为明显。发展方式的变革,无疑会加大改革的复杂性与曲折性。

在这一年,改革由单项和局部突破转向全方位系统设计和整体推进的趋势更为显著,改革内涵已由经济领域全面拓展到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及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国内改革更加深入地拓展到参与、应对全球化及全球治理中来。

啃“硬骨头”、探“深水区”,离不开对改革大局的全面把握。特别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已经明确了“统筹兼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改革都要从全局出发,从全局思考,最终落实每一项具体措施。只有从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才能明确每一项改革的最终目标和终极意义,也只有明确了航向,改革才能进一步走稳走远。

关键之年,发展的速度之变、结构优化、动力转化,与改革的时序、节奏紧密咬合。新动力的积聚、新旧增长动力的切换,正在深刻改变着中国发展的路径。这正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握的“大局”。

而衡量一项改革部署出发点,则离不开三个“有利”,即改革能否对全局改革有利、能否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能否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惟其如此,才能抓住根本、坚守自信,才能对改革的责任自觉担当。

20xx年多项改革综合施力,已表现出对改革深层次脉络的把握。例如,简政放权成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政府主动瘦身营造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深化结构性改革,推动“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xx”相融合;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并进,激发发展的活力;自贸区试点扩大,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宽了中国发展的外部空间;司法体制改革多项试点渐次展开,为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治党从“全面”、“从严” 两个关键点发力,为发展构建日益清朗的政治生态……

走到今天,中国的发展和改革已经高度融合,发展每前进一步就需要改革前进一步,改革不断前进也能为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可以说,没有改革就没有今后的持续发展。

正因如此,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轴,同时通篇贯穿改革精神,包含大量改革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与下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的有机对接,更要求改革者讲大局、顾大局,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提升改革方案质量,聚焦体制机制顽疾,进一步突破部门利益的藩篱,切实向要害处发力。

抓落实,让改革落地生根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纵览20xx年的11次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从年初的第九次会议强调“努力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到年末的第十九次会议指出“改革工作能不能落实到位,落实责任是关键”,可以说,“抓落实”是一年多次出现的高频关键词。

关键之年,关键的关键就在于落实。以“施工图”方式落实改革蓝图,是一个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致千里的过程。决策层反复强调,深化改革已经到了真正的关键关口:因为肉已经没了,到了啃骨头的时候了。

改革难落地,或变形或走样,往往就卡在“骨头”上。这其中,有某些部门和某些干部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更深层原因则是深化改革已经直接触动了一些部门和一些人的既得利益。

当前,改革不是做表面文章,攻坚战已经开题,正待全面破解;改革由表及里、从浅入深,正在逐渐触及症结核心;一系列深层次体制机制弊端与既得利益阻碍越发凸显,各种矛盾交织叠加更为复杂。

正因如此,中央把“抓落实”贯穿于20xx年改革始终。从一年的改革实践来看,抓落实,体现在改革方案聚焦更准上,面对深层次的社会关系和利益调整敢于动真碰硬;也体现在紧抓改革配套、明朗改革预期上。

例如,户籍改革与计生、就业、医疗、城市管理相关改革的同步性明显增强;教育、医疗等民生类改革关注夯实基础,教育改革注重起跑线公平,医改再探源头,改革方案更为细化、深化、实化,增强了操作性,等等。

而国企、财税、金融等一些重点领域,能否继续破除利益藩篱,取得实效,则成为了诸多研究者和改革关注者的期待。

“行百里者半九十”,为了让重大部署和改革方案落地生根,20xx年中央下大力气解决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关系,突破“中梗阻”。

既往的改革实践表明,“最先一公里”畅通、“最后一公里”断头、“上下热中间冷”、“上下通中间阻”等问题,最容易导致改革方案与政策意图在实践中流产。特别是,越到“最后一公里”,各种“中梗阻”对改革的阻滞力也越大,任何跑冒滴漏、虚晃一枪,都有可能使相关改革的成效大打折扣,甚至前功尽弃。

为此,20xx年“抓落实”还体现在严把改革督查关上。早在年初,纪检体制改革就已率先起步,加大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落实不力者追责问责,着力在“实”字上下功夫。

获得感,凝聚改革的新动力

观察20xx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召开的11次会议上审议的改革议题,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改革措施不在少数。

这其中包括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等等。这些改革措施抓住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点赞。

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到“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都能满足人民群众愿望和期待”;从“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始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从这个意义讲,让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既是执政党作出庄严承诺,展示改革的信心与决心;又是呼应民心民意,为改革顺利推进赢取新的动力。

应该看到,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越来越少。改革越往深处推进,触碰到的越是利益。探雷区、涉险滩、啃硬骨头,需要立足于形势任务与基本国情,寻找到改革的最大公约数。“获得感”,正是体现了决策者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求共识、在多变中找恒量的执政智慧,将改革目标指向与群众的意愿、利益紧紧相连,既能使改革推进的过程与群众得实惠的过程相统一,又能最大限度调动起群众拥护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改革,既要敬畏、保护民意,又要吸引、凝聚民智。从迈出“最先一公里”,到跑完“最后一公里”,改革的成果需要被民意检验,改革的红利更应由人民共享。

而今,人们已经开始在方方面面感受到这份“获得感”:证件“一站式”办理、项目审批流程大大缩短、“照证分离”试点启动再次提速“双创”,立案难、司法不公等老问题已经开始破题、扭转,公立医院改革锁定“公平可及、群众受益”的改革目标,教育均等化正在落到实处,“精准扶贫”更意味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绝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

从国计到民生,全面深化改革给予群众的,既有切身利益的保障,也有公平正义的实现。这正是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仍能“蹄疾步稳”的深厚底气。

试验田,统筹调动央地两个积极性

改革试点,就是改革前瞻探路的“试验田”。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试点能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直接关系着改革成效。而解剖试点这只“麻雀”,实质就是见微知著、摸石头过河的过程。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以来,多项重大改革举措,都是通过试点来总结推广形成的。仅以司法体制改革为例,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4项改革试点已渐次展开。20xx年6月,上海、广东等7省市启动第一批试点,一年后,江苏、安徽等11省区市启动第二批试点。如今,试验效果已迅速溢出,进入了更大范围的试验操作层面。第三批试点即将于20xx年适时推开,改革即将扩展至全国各地。

试点,作为改革的重要方法,有助于厘清改革的各项重大关系,探明突破的方法和路径。在改革的路径选择上,中央定调子、划底线,地方探路子、创经验,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有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也是20xx年改革全发力的一个显著特征。

在改革进入密集施工期后,改革举措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推进条件各有不同。各地在推进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掌握步骤和次序,以施工图方式明确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

改革试点,则可以发挥对于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打通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一些矛盾问题多、攻坚难度大的涉及风险因素与敏感问题的改革领域。一方面,可以发挥出顶层设计对基层实践的引领、规划、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各地聚焦具体问题,在实践中把准政策的界限范围、尺度和节奏,并可把基层探索的个性经验总结为普遍认识,进而推动面上的制度创新。

但是,在改革试点效果彰显的同时,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抢、发“试点帽子”的乱象也值得关注。这背后,隐藏的是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小算盘”,当改革触及自身利益、要动自己的奶酪时,不愿放弃自己的权力触角,以“试点帽子”或搞选择性改革,或拖延改革窗口期,有的甚至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必须及时加以纠偏。

作风建设,贯穿于改革全过程

步入了攻坚期、深水区,改革遇到的暗礁更多,阻力变大。面对不同的利益考量,“怎么改”“谁来改”成为了各级干部面前的一道考题。

关键之年,抓好“关键少数”。从中央全面深改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将全面深化改革作为领导干部能否做到“三严三实”的一个重要检验,到第十九次会议强调“不管是落实已出台的改革,还是推出新的改革举措,都更加需要披荆斩棘的勇气,更加需要勇往直前的毅力,更加需要雷厉风行的作风”,作风建设一直贯穿于20xx年改革的全过程。

正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三严三实”标准作为锻造改革领导者、打造改革实干家的具体要求,向全党发出动员令,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这是对领导干部能力与责任的更高要求。改革落实能不能打通“最后一公里”,能不能突破“中梗阻”,“改革红利”会不会被截留,各级领导干部正是这个关键之年中的“关键先生”。

在当前改革实践中,仍然存在有的干部陷入改革“迷茫症”,面对转型升级的新形势,缺少克难攻坚的能力和本领,仍然等靠要;有的满足于当“泥菩萨”,做政策的“传声筒”,生搬硬套,导致改革举措不接地气、流于形式;还有的受制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桎梏,搞“选择性改革”,不愿触动自己的奶酪…… 凡此种种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都是改革不担当的表现。

20xx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延展深化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在这一年,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完善,追责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更加明晰,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既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又解决面对新形势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既以“严”“实”标准抓作风,更以抓落实、促实干的方法搞改革。

不让改革举措“堵”在路上,不让改革红利“截”在途中,全面深化改革是对干部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人民群众期待着各级领导干部用行动交出优异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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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十项规定自查报告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2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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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十项制度》5月5日下发后,市效能办把抓好《十项制度》在全市的贯彻落实作为5月份的中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迅速抓紧落实。首先,在5月8日出版的《海门日报》效能建设专栏上对《十项制度》进行了专题报道;其后,又连续用3期《效能建设简报》,对机关各部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题宣传;接着,在5月21日用一天时间又分层次组织召开了二个专题座谈会,听取了21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情况汇报。从面上掌握的情况看,机关各部门领导重视,迅速组织了学习贯彻,认识比较统一到位,能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十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如汇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十项制度》下发后,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市审批中心在学习领会过程中,分别组织召开了主任办公会、窗口负责人会议和全体人员大会,要求涉及生产性项目审批的6个重要窗口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十项制度》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闭卷测试。市发改委在认真组织本委人员学习吃透《十项制度》精神的同时,还将《十项制度》印送至全市150家骨干企业负责人。通过深入学习,全市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家普遍认为《十项制度》是紧环境下抓机遇,实现“弯道超车”的有力举措,制度“切中时弊”,“对症下药”,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2、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过程中,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际,认真进行查摆剖析,查找各部门自身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十项制度》以及影响行政效能、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市科技局经过分析排查,查找出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部门内部统的功能不够到位、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市文化局采取纳谏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查找出缺乏创新动力、缺乏调查研究、缺乏竞争氛围、官本位思想时有存在等问题。市建设局对23个行政许可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共查找出办理程序、服务效率、机关作风等9个方面的问题,并按照服务承诺优化制度的要求制定对策。

3、紧贴实际,强化措施。为了确保《十项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各部门从提高工作实效出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了多种切合实际的做法,制订和完善了很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办法措施。市外经局结合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出台了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和申报材料网上预审制。市安监局为贯彻执行好执法检查报告制度,实行计划管理,每月25日前,排出下一个月的检查计划,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报告。市质检局设计“执法检查申报(登记)表”,由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前进行填报,详细说明检查事由、时间、对象等事项,提前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批或送乡镇秘书室登记备案。为了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优化制度,市国土局对所有受理事项的办理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告知,市地税局打破传统意义上的地域限制,实现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

4、严明纪律,加强监管。为了解决制度执行难、落实打折扣的问题,促进长效管理,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督促和检查。市公安局将贯彻落实《十项制度》列入对各单位的季度和年度考核中,对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海门市公安局问责办法》处理。海门工商局坚持每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同时聘请10名效能行风监督志愿者对全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市文化局完善了机关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制度、影响发展的行为从严查处。市建设局规定在执行“十项制度”中,无论是谁,如果失职造成后果情节轻微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诫免谈话,第三次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二、存在问题

少数部门对贯彻执行《十项制度》重视不够,作风不实,措施不力。有的对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没有吃透文件精神,没有进行深入思考,只满足于一般性的了解掌握。有的认为《十项制度》与本部门的工作联系不紧,只作为一项临时性的任务来完成,敷衍了事,存在照搬照抄,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在落实上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的不是认真研究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实际情况,而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空喊口号,说起来夸夸其谈,听起来头头是道,制订了许多大而空的所谓办法措施,却没有可操作性,脱离实际。个别单位摆不正部门与全局的关系,不能从优化环境与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片面强调部门的特殊性,感到执行制度有难度。

三、下步打算

1、深入调查了解。采取上门走访、发送信函、集中座谈等形式,从基层领导、企业负责人、项目办理人员、效能特邀监督员以及被服务对象处,多方面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各部门,尤其是主要服务经济部门和执法部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责令限期整改。

2、加强明查暗访。把《十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明查暗访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服务窗口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明查;另一方面,组织暗访人员,重点对主要服务经济部门、执法部门的热点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暗访活动。

3、加大宣传力度。在5月份的基础上,通过《海门日报》效能建设专栏和《效能建设简报》等舆论载体,继续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举措进行专题宣传,对热点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制度,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先进事迹进行适度宣传,对执行制度打折扣,甚至拒不执行,影响投资环境和机关效能的反面案例进行及时披露和曝光。

4、建立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执行制度的先进典型和违反制度的反面典型等具体情况。

5、强化督查考核。尽快拟制统一格式的《办不成报告单》和《执法检查报告表》的样本,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印发各乡镇各部门,对落实情况组织经常性的督查,同时把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与年终效能考核相挂钩,确保《十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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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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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党支部在每学期结束时或开学初,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学期来的主要工作;开学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 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 支部新学期工作计划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 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

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切实加强党在农村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村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好职权。促进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情况;

2、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4、本村的水、电、路、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计划及进展情况;

5、村重大投资项目和大数额资金使用方案;

6、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务公开的内容;

7、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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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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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第一条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研究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要求

硕士论文须具备以下选题要求:

(一)选题要与本学科的培养目标相结合,应体现学术研究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二)选题应结合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别要关注重大社会经济问题。

(三)选题应考虑到有一定先进性和适当的难度,既要有理论分析、又要有必要的实证分析和数据支撑。

(四)所选课题在文献资料、实证调查或调研工作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并经努力能按期完成。

(五)指导教师应充分了解研究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兴趣,结合本学科最新发展前沿和所研究方向进行指导选题。

(六)鼓励研究生自己拟出论文题目或导师和研究生分别拟题,共同商榷。但都需结合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并有写作完成的基本条件。

(七)鼓励研究生到实际部门调研并带着问题和研究内容进行选题。

第三条 开题报告内容

(一)选题理由,研究的价值与意义。包含课题来源、选题依据和背景情况,研究的目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空间。包含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动态;所阅文献的查阅范围及手段;所使用的理论。

(三)研究内容与论文框架。包含学术构想与思路,主要研究内容,难点与创新点,论文结构与框架。

(四)研究方案。包含拟采取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可行性分析,工作计划。

(五)参考文献。文科所参考学术著作一般不少于30部、学术论文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6项。

第四条 开题报告程序要求

(一)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在对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并获取全面而准确的学位文献体系后,填写《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向法学院提出申请,并经法学院组织开题论证。

(二)开题报告必须在第四学期期末前完成,逾期者按延期毕业处理。

(三)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经导师组组织开题论证后方可进行初搞写作。

(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陈述文字应在3000字以上。

(五)开题报告审核小组成员一般由3——5名在相关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教授或具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组成,审核小组组长由各学位点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担任。

(六)开题报告仪式由审核小组组长主持。导师简要介绍报告人的基本情况和选题背景;研究生个人陈述开题报告,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审核小组成员及参加人员进行评议和提出意见建议,研究生回答相关问题;评议小组做出是否通过决议。决议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决议采取表决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由评议组写出综合意见,送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和研究生部归档备查。

(七)开题报告通过者,根据专家审定小组的评议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作为档案保存;并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无故未按时开题或开题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须于第五学期期末前重新进行开题。仍不合格者,终止学位论文工作。如各门成绩合格者,按结业处理。

(八)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再由研究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并按以上程序在1个月内补做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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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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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8月,崇义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扣“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一、崇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明晰产权,分山到户

一是山林所有权依据林业“三定”时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执照)不变,属村归村、属组归组。并按照执照核定的山场位置和四至界址,重新核发林权证书。二是集体山林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通过分户经营、利益共享等多种形式,让每个村民平等享有集体山林的权益。三是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放活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搞“一刀切”,主要采取自留山稳定不变、保持责任山承包关系稳定等七种经营模式对产权进行明晰。四是村级林改方案的制定、山林的流转和利益的分配等都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票决通过,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二)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笋竹、南方用材林、油茶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从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制定了《崇义县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竹产业发展规划》、《崇义县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林农发展产业的政策,设立了林业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的资金,其中竹产业发展基金30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基金100万元,奖励扶持毛竹、油茶资源的开发培育。据统计,,县财政兑现林农毛竹、油茶资源开发培育的奖励扶持资金达491.55万元。同时,各乡镇还配套了相应的资金扶持措施,扶持资金达46.8万元。崇义县对林农造林植树种竹的无偿提供苗木,用于造林的苗木扶持资金达117万元。二是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产业发展。按照“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发展,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放活毛竹采伐、流通环节。近几年来,崇义县的华森、贵竹、盛竹毛竹加工龙头企业,推行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包销产品的形式联合竹农发展毛竹加工,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保护林农利益,现已带动4500余户竹农直接、间接加入毛竹加工,促进了企业和林农利益互惠。据统计,全县已有竹加工企业96家,已形成了竹胶建筑模板、竹制地板、竹制工艺品为主导产品的竹加工产业,为林农增收5000多万元。

(三)配套跟进,确保实效

一是林农负担监督制度。对涉及林农负担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了现行涉及到林农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并建立健全了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发展激励机制。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等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列入了政府任期目标管理;三是稳定林业管理队伍和乡村组织建设制度。从元月1日起将全县林业系统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上级给乡、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给乡村;四是林区社会稳定制度。制定了《崇义县维护林区稳定工作预案》、《关于林改期间切实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意见》、《崇义县党员干部影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了山林产权未明晰之前暂停一切林地林木流转。五是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拓宽林农投融资渠道。交易中心内设森林产权市场管理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山林权属抵押担保所。具体负责林业产权市场管理,承办森林资产评估、交易登记、审核、立契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咨询以及交易双方代理等各种服务,并为需要山林抵押贷款的林场和林农承办担保业务。同时,制定出台了《崇义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办法》和《崇义县森林产权交易规则》,所有森林产权交易活动一律在交易市场内进行公开、公平交易。到目前为止,经过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林地林木面积5110亩,交易额达1328多万元。同时为方便客货见面,交易中心另在赣州市白塔货场设立了崇义县国有林场赣州货场,为国有林场、乡镇集体的木材销售直接服务。每月逢6日、21日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销价高者中标成交。六是全面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启动了以信用社为主的山林抵押贷款业务,林农凭林权证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出具的山林评估作价证明以及申请山林抵押贷款书到信用社办理山林抵押贷款,信用社按山林评估作价额的60%给予抵押贷款。目前,为林农承办山林抵押贷款的信贷金额3100多万元。交易中心的成立有力的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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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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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侧。

2. 事故报告

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情况应直接报总公司有关领导,若发生火灾事故且较严重时应同时立即报火警119;

2.2总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单位;

2.3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2.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2.5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2.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5.2简要经过;

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

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2.5.5事故报告单位。

3.事故现场处置

3.1事故发生后,现场部门负责人员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撤离、疏散现场人员和群众,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2事故发生后,如导至人员伤亡时,应立即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

3.3保护事故现场。

4.事故调查

4.1轻伤、重伤事故,由本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部,保安队,监察室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4.2死亡事故由本公司主管部门及县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4.3事故发生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4.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4.4.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受伤、经济受损失的情况;

4.4.2确定事故责任者;

4.4.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4.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处理

5.1事故处理必需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5.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发生部门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整改方案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整改计划与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

5.3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的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及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办公室和安全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5.4对事故发生部门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按照《职工奖惩条例》给予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或事故发生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6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安全部负责将调查处理资料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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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传染病报告制度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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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具体措施:

1.传染病法人代表为主管校长:付桂君 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人:赵丽君,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主管单位:教委及卫生监控单位:加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上报。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24小时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加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加区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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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化学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_实验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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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1.化学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2.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实验室中的废纸、火柴等必须放在指定容器中,实验完毕后按教师要求清洗仪器,做好各项清洁工作,仪器、药品安放整齐,桌面、地面保持整洁。

3.进入实验室后,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玩仪器、药品,实验前,在教师指导下检查仪器药品,如有缺损,及时报告教师。

4.保障实验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听从教师指导,按时完成实验,不得乱倒实验废液,不得擅自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取用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用量。 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5.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物,若损坏了仪器药品,必须及时报告教师,说明原因,必须酌情赔偿。

6.上述规则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严肃校纪处理及赔偿物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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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街道党工委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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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工委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达到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证领导班子正确决策。街道党工委对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工作。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工作,把它列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了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党内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保证了街道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1、保证领导人员人手一册,抓好党工委中心组的学习。街道纪工委建立了廉政承诺制度,凡新提拔的领导干部都签了《廉政承诺书》,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制作廉政承诺图版,加强廉政宣传和社会监督。街道充分利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时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街道6位领导干部和8个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了廉政承诺书,做成图版,悬挂在街道醒目位置,接受本单位和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加强廉政宣传和教育。

2、组织开展知识测试,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在学习宣传《党内监督条例》的过程中,街道分别都组织了有关内容的知识测试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

**街街道党工委按照条例要求,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廉洁从政制度建设,着力建立有效规范权力运作的机制,依靠制度规范领导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区纪委要求,结合实际,**街街道制定了有关分工方案,将有关廉政制度责任到人,重点完善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加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的制度建设,同时,对街道廉政制度进行了清理、修改、新建和完善,经清查坚持原有廉政制度24项,新建廉政制度6项。根据今年社区信访重点,街道纪工委在征求街道办事处财务的基础上,制定了《**街街道办事处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制度》、《计划生育社会抚养收缴制度》、《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计划生育信访制度》和《计划生育监督考评制度》。同时,结合整顿机关工作作风,重申了有关工作纪律,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为每个办公室重新制定了离岗告示牌。

2、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经自查,街道党工委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有关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必须集体决策的原则和程序,没有发现领导人员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街道党工委在进行有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坚持按决策程序办事,各项议题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和民主。街道党工委制定了召开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办法,进行明确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利于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街道党工委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已纳入党工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年度工作任务统筹安排,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实施。目前开展的监督检查及措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党内监督。街道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领导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责任范围内的问题承担责任。党工委结合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把领导人员廉洁从政情况作为重要议题,会前召开各类座谈会认真收集员工群众的意见,组织领导人员进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风责任制检查。街道把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初与各社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社区对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自查,年底开展由下而上的层层自查,各社区向街道党工委上报《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各社区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领导班子集体汇报、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重点了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3、民主监督。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上,街道坚持发挥社区党员和群众的作用,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作为群众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作为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每年对街道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了述职述廉,群众代表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过开展民主监督,改善了干群关系,调动了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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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优秀护士实习工作内容报告总结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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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流水,一转眼十个月就过去了,结束了我们的护士实习生活,也即将告别我们的学生时代,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收获了很多,知识、技术、经验、还有友情;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无论是在身心上还是做人处事上都得到了成长与成熟。

记得进入医院的第一天,当我们穿上洁白的护士服,那一刻我的情绪个性激动。“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是我们护士的职责,从这天起我就要正式履行这个职责了。虽然此刻我只是一名实习护士,但我会更好的完成我的职责。”当时我这样对自己说。

实习正式开始了,开始的几天我们总觉得自己帮不上忙,总是跟着带教老师的后面,一同来实习的我们都觉得是不是我们在学校学习的不够扎实,为什么老师不让我们上手做呢?内心滋生了很大的挫败感。这些都被带教老师发现了。老师把我们召集起来开了一次会,老师说:“病人不是道具,不是实验品,不是不相信大家的专业水平,但是不可能肯定大家的实践操作。跟在我的后面不是给大家机会挫败,是给大家机会认真学习。”

老师的话干净利落,就像老师娴熟稳妥的护理技能。她的话一下点醒了我,之后的几天我们跟着老师后面,没有时间想任何别的,只明白不能放过老师的每一个操作细节,发现了很多操作上的疑问,不懂就问,让我们在护理操作潜力上迅速增长了一大截。

有一天我们还是像往常一样跟着老师学习,刚好要处理一个外伤的病人,老师说:“张安然,你来处理一下。”我愣了一下,就立刻走过去,一步接一步稳稳的完成任务。老师表扬我说完成得不错,继续努力。但是说实话当时我真的好紧张。我们要在医院里认真努力学习,使自己获得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这样才能为我们以后成为一名合格的护士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习期即将结束时,老师又把我们聚在一齐开了一个会,老师说:“这些日子与大家朝夕相处,不仅仅发现了大家身上的闪光点,更见证了大家的成长、成熟。我很欣慰,祝贺大家,期望大家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不断的进步。”老师的话还是那样的简练,但是中间的点点滴滴,只有我们能够体会。工作让我们戒掉了过去的焦躁,平和的应对一切,工作和生活就应都是这样吧。医院的走廊里,忙碌的身影,不停地穿梭在病房之间,很累也很满足。

实习结束了,但是我人生的征程即将掀开新的序幕。相信经历这段时间的锻炼我们已经更加成熟,更加稳重,更能担起作为一名护士的职责,相信我们必须能继承南丁格尔的崇高精神,以爱心、耐心、细心和职责心去对待每一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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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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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建设,结合我社区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和范围

社区副科级以上科级领导干部。

二、报告事项.

1、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主持或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等事宜情况

3、本人、子女与外国(境)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出境读书或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和在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及处理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7、配偶、子女和近亲属(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就业、工作变动情况。

8、本人经济上、生活作风上可能引起群众误解的情况。

9、按照有关规定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报告的时限和方式

领导干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的,要一事一报,即时即报,特殊情况在事项发生后15日内及时书面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由党组织负责人(涉及负责人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区纪委干部管理室。

四、具体要求

1、领导干部要增强自觉报告的意识。当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要及时将具体事项以书面形式详实上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

2、党委要严格审核把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报告的内容要严格进行审核把关,经核实后及时上报。

3、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以保密。上级党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应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有事项发生的领导干部要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列入述职述廉报告内容,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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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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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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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1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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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站领导: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罗旭萍参加了由广州市人才培训中心组织的赴重庆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学习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与重庆市人事局事改办、人事争议仲裁处及重庆市渝北区人事局、重庆市卫生局等部门就开展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先进单位座谈交流。

重庆市人事局是国家人事部推荐的改革较成功的城市之一,他们在聘用合同制和工资改革方面做得较好,从1999年开始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至今,共形成下发了39个配套文件,通过强化行政手段、抓宣传、抓培训,开展试点,带动全市2万多个事业单位,30多万名职工签订了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发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合同率达95%,有1.6万名职工分流。他们在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时,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编制具体岗位设置,明确责、权、利、义,竞聘上岗、签定合同。对不同类型的人按项目管理,按成本、效益分配,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分5个等级按相应岗位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按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设定岗位工资;工勤人员按岗位等级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作。对全额拨款单位,国家发的部分不改,其它部分与绩效挂钩。

二、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养老保险解决不了,改革是很难进行的。现重庆市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还不能按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三、改革的优惠政策。为稳定队伍,采取老人老办法,保护老同志。对工龄满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离岗退养。申请离岗退养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晋升一次(最多晋升两级工资)至正常退休年龄计算退休工资。

四、落岗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机构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转变,原则上不精简人员。对竞聘落岗人员,按原职务保留国家财政给的待遇,给予换岗。待聘人员,一年内单位给予2至3次上岗机会,不上岗的,一年后,交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推荐2至3次上岗机会,仍不上岗的下岗。

据本次考察带队的广州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的潘建明处长说,广州市拟定今年对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附件:1、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2、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    寻求事业发展最佳支撑

3、以调整机构编制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二oo四年四月六日

附件1: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

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目前,全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  通知》(渝府发[]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反映和提出了一些操作性、政策性的具体问题,为在我市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经研究,现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聘用制度适用范围问题

1.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是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参照国办发[]35号和渝府发[]37号文件规定,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2.全民、集体事业单位中混岗使用全民、集体性质人员,如何签订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书后其人员编制的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全民、集体事业单位在编制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进入的全民、集体性质人员,均要签订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书后,其人员的编制性质不变。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否试行人员聘用合同制度?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仍为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37号文件规定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4.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否具有同等效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时,劳动合同制工人,应签哪一种合同?

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对于已经按《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其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待劳动合同到期后需要续聘时,应当按照37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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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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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

站领导: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罗旭萍参加了由XX市人才培训中心组织的赴重庆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学习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与XX市人事局事改办、人事争议仲裁处及XX市XX区人事局、XX市卫生局等部门就开展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先进单位座谈交流。

XX市人事局是国家人事部推荐的改革较成功的城市之一,他们在聘用合同制和工资改革方面做得较好,从1999年开始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至今,共形成下发了39个配套文件,通过强化行政手段、抓宣传、抓培训,开展试点,带动全市2万多个事业单位,30多万名职工签订了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发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合同率达95%,有1.6万名职工分流。他们在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时,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编制具体岗位设置,明确责、权、利、义,竞聘上岗、签定合同。对不同类型的人按项目管理,按成本、效益分配,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分5个等级按相应岗位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按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设定岗位工资;工勤人员按岗位等级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作。对全额拨款单位,国家发的部分不改,其它部分与绩效挂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

二、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养老保险解决不了,改革是很难进行的。现XX市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还不能按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三、改革的优惠政策。为稳定队伍,采取老人老办法,保护老同志。对工龄满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离岗退养。申请离岗退养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晋升一次(最多晋升两级工资)至正常退休年龄计算退休工资。

四、落岗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机构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转变,原则上不精简人员。对竞聘落岗人员,按原职务保留国家财政给的待遇,给予换岗。待聘人员,一年内单位给予2至3次上岗机会,不上岗的,一年后,交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推荐2至3次上岗机会,仍不上岗的下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

据本次考察带队的XX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的潘建明处长说,XX市拟定今年对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附件:

1、XX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2、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寻求事业发展最佳支撑

3、以调整机构编制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二oXX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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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规定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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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规定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集中表现,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而做好学位论文选题是完成学位论文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为了切实保证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做好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选题的基本要求

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本人必须高度重视学位论文选题工作,要根据本专业的具体情况,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选题工作。

1.选题应从所属一级学科出发,选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课题。

2.选题应尽量结合导师的科研课题。研究生在选择不属于导师研究领域的课题时,必须事先取得导师同意,并在导师及指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工作。

3.指导教师应充分了解研究生的专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指导研究生选题。

4.硕士生的选题应体现对研究课题的新见解,要范围适宜、目标明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5.博士生的选题还应考虑到有一定的先进性和适当的难度,体现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2.开题题报告

在确定论文课题后,研究生应在经过大量调研、查阅文献资料、了解本学科研究前沿动态的基础上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阐述所选课题的来源和选题的依据及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价值。

2.该课题的文献综述,须详细阐述国内外有关文献在该研究方向的动态。并将研读的文献目录在选题报告的附录中一一列出,博士不少于1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60篇;硕士不少于8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0篇。

3.研究内容,包括创新性及要解决的问题。

4.阐述研究工作的计划、确定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及拟采用的方法和手段。

5.该课题达到的预期效果。

6.阐述课题研究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7.估计该课题的工作量和所需经费。

3.开题报告会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撰写完开题报告后应在第三学期,最迟在第四学期前四周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博士研究生撰写完开题报告后应在答辩前至少2个学期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

2.开题报告前,研究生要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选题情况表”(以下简称“选题情况表”)中的有关内容,交导师审查合格后,由导师确定开题报告会的日期及参加开题报告会的专家名单,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开题报告会的主持人可由导师担任。

3.开题报告应提前三天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公布。

4.开题报告会的程序:

⑴ 主持人宣布开题报告会开始,并宣布开题专家组成员名单。

⑵ 研究生做开题报告,时间为15—30分钟。

⑶ 专家对选题报告提出质询和研究生回答质询。

⑷ 专家组对选题报告进行认真而充分的讨论,提出具体意见,并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⑸ 主持人宣布开题报告会结束。

5.开题报告会的主持人应汇总与会专家对选题的评价和意见,每位与会专家要在“选题情况表”上签名。

6.开题通过的研究生可进入学位论文环节。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应按照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重新开题。

4.其它

1.开题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的建议,制定出选题修改计划。然后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和“选题情况表”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由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所有选题情况进行审核。因特殊原因在第四学期结束前仍不能进行开题报告者,必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推迟开题的书面申请,并注明预期开题时间。

2.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要求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论文选题的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必须结合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特点,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专业学位的具体特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选题工作。

(一)工商管理硕士(MBA)(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

工商管理硕士主要培养的是应用型高层次的工商管理人才,论文选题应在研究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改革与建设、企业管理或工作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应体现实用性、前瞻性、新颖性、重要性。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理论深度、有独立见解,正确运用研究方法;主要考察其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操作性;应体现MBA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调查研究能力;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以及编写高质量的案例等。

(二)工程硕士(ME)

工程硕士主要培养的是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论文选题要与企业的生产实践相结合,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选题应体现科学性、应用性、先进性、效益性。

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可以是企业技术攻关、技术改造项目的子项目,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开发。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并在解决关键性生产问题上有创新;或设计的工艺、产品有新颖性和实用性;或研制的成果(技术)有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针对政府部门与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公共管理实践需求,在研究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工作积累和研究特长进行选择。选题主要反映公共管理某一领域具有实际意义的问题,鼓励和提倡结合个案进行应用性研究。选题应体现实用性、理论性、效益性。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是专题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重大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进行。论文应体现MPA研究生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与解决现实公共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在管理思想或理论方法上的创新能力。

(四)资产评估硕士(MV)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资产评估基本原理,具备从事资产评估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资产评估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专门人才。

资产评估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学位论文须与资产评估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资产评估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资产评估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

(五)体育硕士(MSPE)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体育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紧密结合运动技术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并具有一定的理论性。论文形式可为专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体育教学与训练和重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等。

(六)艺术硕士(MFA)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包括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创作领域。

艺术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创作领域,结合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

(七)翻译硕士(MTI)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为具有专业口笔译能力的高级翻译人才。

翻译说学位论文必须与翻译实践紧密结合,可采用翻译项目的研究报告、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等形式。

(八)会计硕士(MPAcc)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

会计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会计实务。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会计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等分析与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

(九)工程管理硕士(MEM)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计划、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密切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工程管理及相关工程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可以是工程管理项目设计、专题研究或案例分析报告。

2.开题报告

在确定论文课题后,研究生应在经过大量调研、查阅文献资料、了解本研究领域前沿动态的基础上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阐述所选课题的来源和选题的依据及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价值。

2.该课题的文献综述,须详细阐述国内外有关文献在该研究方向的动态。并将查阅的文献目录在选题报告的附录中一一列出。

3.研究内容。

4.阐述研究工作的计划、确定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及拟采用的方法和手段。

5.该课题达到的预期效果。

6.阐述课题研究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7.估计该课题的工作量和所需经费。

3.开题报告会

1.学制为两年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撰写完开题报告后应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撰写完开题报告后应在第四学期末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

2.开题报告前,研究生要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情况表”(以下简称“选题情况表”)中的有关内容,交导师审查合格后,由导师确定开题报告会的日期及参加开题报告会的专家名单,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开题报告会的主持人可由导师担任。

3.开题报告应提前三天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公布。

4.开题报告会的程序

⑴ 主持人宣布开题报告会开始,并宣布开题专家组成员名单。

⑵ 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为15—30分钟。

⑶ 专家对选题报告提出质询和研究生回答质询。

⑷ 专家组对选题报告进行认真而充分的讨论,提出具体意见,并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⑸ 主持人宣布开题报告会结束。

5.开题报告会的主持人应汇总与会专家对选题的评价和意见,每位与会专家要在“选题情况表”上签名。

6.开题通过的研究生可进入学位论文环节。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应按照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重新开题。

4.其它

1.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题必须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要与管理或生产实践相结合。

2.开题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的建议,制定出选题修改计划。然后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和“开题情况表”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由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所有选题情况进行审核。因特殊原因在第四学期结束前仍不能进行开题报告者,必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向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推迟开题的书面申请,并注明预期开题时间。

3.本规定从2019年9月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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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县长当选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述职报告范文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2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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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县长当选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述职报告范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衡常联函〔〕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十分荣幸向各位领导汇报就任省人大代表以来履行职责情况,请予审议。

一、履职的主要情况

xx年1月当选为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把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与自己的工作紧密结合,兢兢业业,踏踏实实,扎实有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把学习当作习惯。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成功应对各种考验的决定性因素。工作再忙,也要挤时间学习。白天工作忙,就利用晚上、早上休息时间补上,读书、看报、上网、听广播等。勤作笔记,不仅读书做笔记,开会听报告,与同志们研讨工作,也详尽地做笔记,抓紧一切可利用时间,系统学习了《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吸收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新成果,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每次召开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前,虚心向相关专业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积极拓展知识面,打牢了科学决策基础,提高了科学决策水平。特别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自己的政治信仰、思想方法、工作指针和行为规范。事务再多,也要潜下心思考。在加强学习的同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深层次思考,深入查找问题成因及体制机制因素,力求在解决问题上有新想法、新思路。为充分发挥上级项目资金的经济社会效应,我对农业开发、国土整理等相关项目进行科学整合,提升了建设档次,实现了效益倍增,得到了省市的推广。问题再难,也要勤实践运用。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主动面对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等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为解决全县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难题,我深入挖掘各乡镇发展潜力,并在金兰镇办点示范,利用金兰镇在外从事板材加工人员多的人文资源优势,今年5月引进了投资5000万元的金城人造板厂,年底可以投产,另签约的三个板材加工项目即将落户建设,衡阳金兰板材基地雏形逐步呈现,使学习成效在具体工作中得到体现,为民增收致富中得到运用。

把责任当作使命。人大代表即是荣誉称号,更是神圣使命,要始终全力履行好各项责任。尽审议之责。我非常珍惜出席省市人大会的机会,从不缺席,认真听取、审议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明确表明意愿、立场和态度。积极参加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监督评议等参政议政活动,主动服从、服务和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尽为民之责。始终坚定“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通过走访、座谈、定期接访等多种方式,俯首倾听群众的所求、所需、所急、所盼,并及时反映到省市。如针对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人口大县、资源大县,全县财政盘子不大, 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3.41亿元,而地方性教育刚性支出达2.65亿元的现状,在省人大会上提出了《关于加大对财政困难县教育投入的建议》、《关于加大对财政困难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等建议、议案,得到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尽落实之责。人大代表不能简单地当“传声筒”,而要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起到榜样引导作用。每次人大会后及时传达讲解会议精神、各项决议和上级工作部署,使民众明理至心,达到政府与人民双向沟通,把党和政府的主张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把创新当作灵魂。作为省人大代表、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我深刻认识到用全面创新推动富民强县进程,就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实现和维护。创新工作思路。通过人大代表这个桥梁,了解到群众的想法和要求,与国家政策、产业转移机遇及xx县资源优势相结合,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壮大优势产业,做大财政蛋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实施“资源招商、平台招商、环境招商”,狠抓大项目、好项目,使全县保持强劲的发展态势。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打造务实政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图短期政绩,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坚持每周一企、每月一镇地进行调研,并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和政府负责人的双重职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力量干大事,握紧拳头抓龙头,着力引进和培育恒生制药、衡利峰陶瓷、三安矿业等一批技术含量高、环保落实好、高效利用资源且与衡阳经济关联度大的项目,以实干赢得民心。创新工作业绩。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和依靠全县人民,埋头苦干,使xx县的经济社会日新月异,实现新的跨越。xx年,xx县完成 gdp116.65亿元,净增22.3亿元,同比增长(下同)12.3%。工业总产值123.19亿元、财政总收入3.41亿元,分别增长36.7%、 19.48%。农业总产值69.86亿元,增长5.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64亿元,增长24.6%,农民人均纯收入554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50元,分别增长1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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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温岭法院协助调解员制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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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法院协助调解员制度调研报告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项长期而巨大的社会工程中,人民法院担负着通过司法过程和结果化解社会矛盾和弥合社会冲突的责任。如何化解法院所处理的社会矛盾,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是一项重大而疑难的现实课题。温岭法院面对当地经济发达,辖区人口众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以及由此带来的诉讼压力,积极探索,结合工作实际,借助社会力量,在全院范围内建立起协助调解员制度,并初显成效。本文通过统计相关数据等方法,对建立该制度的原因、实践运作、完善发展等问题深入调研,希望能为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帮助。

一、原因分析

1、现实困境

宏观层面,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各种观念、利益、矛盾的碰撞和冲突较为激烈,各种矛盾和纠纷不断涌入法院,司法成为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聚焦点。司法权能的局限性,决定司法无法尽善尽美地解决所有社会纠纷和矛盾。社会公众对司法寄予厚望,往往把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或者唯一的选择。社会公众关心司法公正,但对司法活动及其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并不真正了解,有时对诉讼盲目崇拜,希望法院扮演“包青天”,随时主动出击深入群众查明真相。公众对司法的期盼与裁判结果经常存在差距,“当事人对法律的程序公正和形式合理性难以完全理解,当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时,往往坚信法院不公,于是不断申诉、集体上访、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等也就成为他们与法院进行抗争的惯用方式。”与此同时,司法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摒弃了我国优良的司法传统,强调“一步到庭”,强调当事人举证,强调坐堂办案,从而与民众越来越远;以及一些社会比较敏感的案件审判中存在着法理与情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习惯、法律与政策、现代司法理念与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经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客观上加剧了法院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基层民主进程的推进与传统司法的改革步伐并不一致,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并削弱。

微观层面,XX年来温岭法院平均每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约6500件,民商线审判人员每年办结案件250多件,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与此同时,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律文书送达难,诉讼当事人寻找难,案件事实真相发现难,矛盾纠纷协调难,裁判结果当事人接受难。群众打官司不知怎样举证,如何应诉。更深层次的是法院与民众之间的距离日渐疏远,案件上诉、申诉率高,信访、上访缠诉不断。

司法在现实困境中需要积极求变,为避免基层司法实践中遭遇尴尬,让更多矛盾纠纷能及时、快捷、便利地得到化解,进一步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温岭法院于XX年开始聘请人民调解员为法庭的协助调解员,协助法庭开展调解工作的设想,并分别于XX年、XX年在箬横法庭和新河法庭进行试点。经过试行,两个法庭的调解撤诉率提高了15个百分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提高的基础上,该院于XX年底开始在全院六个法庭推广协助调解员制度。

2、传统继承

在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调整机制中,我国创造的人民调解制度,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为维护社会秩序、增进人民团结、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被世界各国誉之为“东方经验”,其核心就是发挥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自治的力量,调解纠纷,解决矛盾,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人民法院强调审判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建设的同时,忽略了社会力量协助配合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只是坐堂办案,不深入基层工作。而协助调解员制度是对“东方经验”的新的创造,它并不是仅仅局限于人民调解上,而是积极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诉讼调解,协助执行、送达法律文书、息诉服判等工作。在如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协助调解员制度有着广阔的前景。党的xx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实践与探索

1、运作情况

①从协助调解员情况分析,一是协助调解员的选任,协助调解员分固定与不固定,不固定的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确定后邀请参加或由法庭通知参加,固定的协助调解员一般从具有较高社会威望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优秀的人民调解员中选任,并根据各法庭所辖区内经济发展情况不同,侧重点有所不同,如农业、渔业区的箬横、新河、松门、石陈法庭,一般都选择村干部,工贸区的大溪、泽国法庭一般在行业协会里选任协助调解员(包括具有村干部身份的会员),再由法庭商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确定,共计聘请了153名协助调解员,并颁发了证书。二是明确协助调解员是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之间的联络者,是法庭开展诉讼调解的参谋者和具体调解过程中的协助者。具体职责主要是:协助调解、执行、送达法律文书等。XX年至今,全院共计邀请协助调解员1066人次参与审理案件928件,其中调解752件、撤诉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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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制度自查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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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了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要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带好队伍当好表率。

一是党组(党委)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每年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要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有重要情况做到随时研究;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国土资源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二是党组(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等,不定期听取机关、直属单位、下级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省厅党组成员每年要至少听取两次分管处室、联系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在厅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时,就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向厅党组作专题汇报。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请示报告,厅党组每年向省委和省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厅党组书记不定期地向省纪委书记汇报厅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意见》强调,纪检组(纪委)对本系统、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负监督责任。要发挥纪检组(纪委)反腐化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组(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制度建设。为保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要加强巡查督察。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查督察的主要任务,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巡查督察的重要内容,本着“四个着力”有关要求,强化对厅直属事业单位、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和直管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二要加强检查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以及业绩评定、年度考核、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力量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进行通报。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制订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腐化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的工作机制,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屡屡出现重大腐化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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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完善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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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思考

民事优先权是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同性质的若干民事权利发生冲突时,某一民事权利优先于其他民事权利实现的民事权利。①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可谓源远流长、种类不少。但从立法上来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以下笔者就如何完善优先权制度的立法作粗浅探讨。     一、 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的不足之处                               民事优先权制度从罗马法时期就已创立,我国从唐朝开始就有民事优先权的法律规定。但是,目前我国的立法,从种类到项目,从性质、特征到效力、保护的规定,却比西方一些国家的规定要简单得多,且有许多不足,主要是:     (一)认识不足,规定不多     作为我国民法基本法的《民法通则》只有第73条规定的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第89条规定的抵押、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权两条,种类只有两种,且两种优先权的项目也不齐全。致使优先权制度在理论上的认识和研究,局限在优先购买权与优先受偿权方面上,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存在问题。    认识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没有建立市场经济及对公民权利的足够重视与保护。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是1980年颁布的,当时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没有建立,或者不发达,必然会出现对公民权利保护的弱视情况。因为计划经济就是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社会成员没有什么自由与权利。因此,就不可能有一部完备的民法典,当然不可能对包括物权在内的民事权利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     (二)体系松散,项目不全     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我国民法特别法和其他法律,对民事优先权的规定有所增加,《破产法》、《专利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合同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都有这方面的规定。行政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有一些内容涉及到民事优先权。应该说,我国的民事优先权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走向多样的过程,目前仍在不断充实完善之中。     尽管如此,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还是存在体系松散、项目不全的问题。例如,特种债权优先权,即先取特权,在不同所有制和不同性质的企业的法律制度中均有规定。与此同时,各种类型的民事优先权项目规定,也比西方一些国家的民法典中规定的少。如先取特权项目,我国规定的主要有诉讼费、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税收、建设工程价款、保险及给付保险金、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而《日本民法典》及《法国民法典》规定的先取特权的项目,比我国民商法律规定的先取特权的项目则要多的多,如丧葬费用、债务人日用品的供给、租金、动产不动产的买卖等等。又如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权,我国《担保法》仅限于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三种发生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而《日本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则还有旅店的宿泊、不动产的保存等项目。     (三)条文简陋、操作性差     具体表现为:一是条文少。不管是先取特权,优先受偿权,还是优先购买权、优先承包权、优先申请权,条文都是廖廖无几,很难完全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民事优先权的有关问题。二是条文操作性差,不像西方一些国家对条文及条文所包含的内容作出详细的诠释。如我国许多法律在先取特权的项目上,对工资、税收没有作出详细的界定,工资到底包括哪几个内容,工资在多少时间内必须向法院起诉。又如税收包括哪些,各种税收孰先孰后,对偷漏税的罚款部分能否优先受偿。各种优先权的特征和适用条件,以及如何保护,保护的范围和方式均没有规定。     (四)重复规定,前后不一     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由于不是由民法典统一规定,而是分散在各部门法中,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重复规定,前后不一的现象。如在先取特权的项目规定上,同为企业法人破产,《破产法》与《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规定项目不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先取特权项目为其他企业法人所没有。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先取特权项目,同样为其他企业法人所没有。同为企业法人,在破产时,先取特权的一些项目在破产法和其他部门法重复规定,另外一些项目不同企业法人的部门法却有不同的规定,这种立法上的逻辑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又如,关于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的先取特权项目,《破产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都用此概念,而在《个人独资企业法》却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这个概念。     (五)考虑不周,顾此失彼     由于民事优先权的分散性和不连贯性,出现了考虑不同,顾此失彼的现象。如先取特权的清偿,在程序上,国有企业有《破产法》规定,非国有企业有《民事诉讼法》规定,而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尽管有先取特权项目,可是,在清偿上却没有程序法上的规定。 二、制定我国民事优先权法的必要性     由于上述等原因,必须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笔者设想,在我国应当制定民事优先权法,归到物权法中独立一编,成为物权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为了解决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散乱不全的需要     解决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存在的种种问题,根本的方法就是对现有有关民事优先权立法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删改、补充,制定一部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事优先权法,把分散在破产法、公司法、海商法、担保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合伙企业法、工业产权法等中的民事优先权的内容,集中起来加以研究和整合,统一规定在物权法中,作为物权法的一编,这样就可以克服和防止民事优先权立法存在散乱不全的状况,易于人们了解和掌握。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   市场经济要求公平、公正,体现在民法上,就是要求民事主休地位平等,权利平等。然而,由于“近代民法基础的两个基本判断即所谓平等性和互换性已经丧失,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和对立”①,因此,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一方,其地位总是要高于经济条件差的一方,这有悖于市场经济对公平、公正追求的初衷。因此,必须抛弃形式上的公平、追求实质意义上的公平。对弱者的一些民事权利予以特殊的照顾和保护,就成为市场经济追求公平而在民法上所作的必然选择,也是现代民法追求实质正义理念的一个鲜明的体现。同时,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经济,担保物权则在其中充当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要求在制定民事优先权法时一并解决。    (三)完善物权制度的需要     民事优先权基本上都具有物权性质,即使是特种债权优先权,也具有物权性质。实际上,民事优先权是物权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国和日本民法典都有专章规定,且都规定在物权编中。民事优先权实际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如果物权法中没有民事优先权的一席之地,必将是物权法的一大遗憾,即使物权法制定出来,将来还是要补充民事优先权的内容。     三、完善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的构想     以实现市场经济公平正义的内在价值为追求,借鉴外国的先进立法经验,做到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潮流,建立民事优先权法定主义,使每一种民事优先权都成为独立的物权。    (一)关于民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体例     民事优先权从本质上属于物权范畴,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国、德国、日本等立法例,在民法典中均有专编或专章规定民事优先权的一般内容,若缺少作为物权性质的民事优先权,民法典的物权制度的完整性将大打折扣,因此,我国正在制定的属于民法典重要组成的物权法,应当有专编或专章对民事优先权的一般内容进行规定。当然,《日本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把债权优先权与物权优先权混在一起规定,是我们不值得借鉴的。     物权法在民事优先权制度的规定上,当然不能事无巨细都加以规定,否则物权法就会显得条文繁多、臃肿。物权法应当就民事优先权的种类、性质,公示的方式与效力,适用条件,顺序,保护范围和方式这些一般性的内容作出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的内容,如先取特权每个项目的详细内容,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的种类,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的含义,优先承包权和优先承租权的范围,优先申请权的限制等内容,可由相关的法律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这样处理,既可以使物权法保持其体系完整性,又可以使民事优先权在立法上得到全面详尽的规定,达到原则性与具体性相结合的目的。     (二)完善民事优先权制度的具体构想     1、关于先取特权的完善方面    (1)先取特权的项目     我国法律对先取特权的项目规定,相对法国和日本民法典来说,要少得多。但外国规定的一些已不符合时代要求和不符合我国国情的先取特权项目,必须加以抛弃。在我国,除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收外,需要增加的先取特权项目有:     ①共益费用     包括诉讼费用、清算费用。实际上,我国法律对共益费用优先受偿有明确规定,《破产法》和《保险法》中称为破产费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合伙企业法》等则称为清算费用,这种费用没有在先取特权项目的顺序中明确列出来,但却明确规定要优先拨付。因此,从立法的严谨、科学和易懂出发,必须把破产费用或清算费用以共益费用一词来表达,并明确在先取特权的项目顺序中以第一顺序列出。     ②丧葬费用     丧葬费用的设立主要是从人道主义考虑。其包括债务人的丧葬费用和债务人应扶养的近亲属的丧葬费用,丧葬费用的标准应当有个明确规定,可以根据死者的社会身份和不同时期确定一个数额。     ③债务人及其扶养人必需的生活费用     这里“必需的”生活费用,就是一个数量上的限制。笔者认为“必需的”生活费用,可以参照《日本民法典》,时间上为债务人及其抚养人的最后6个月。在具体数量上,每个月“必需的”生活费用,以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限。因此,我国在先取特权项目上,应明确增加这个内容。     ④建设工程价款     虽然我国《合同法》第286条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已作出规定,但其包括哪些内容,是否要登记等则没有作出规定,因此,在制定物权法中, 要对建设工程价款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此外,还有《海商法》、《民用航空器法》等特别法特别规定的内容。     (2)先取特权每个项目的内容     我国法律对先取特权项目的内容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司法实践中遇到不少麻烦,笔者认为,我国先取特权每个项目的内容应为:     ①共益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和清算费用。     ②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对于所有行业,不管是否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职工,其劳动报酬都得到同等的保护,工资组成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工资债权以企业歇业或破产前二年为限。     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包括职工因公而伤、残、死亡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五个内容。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由法律、法规授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强制向企业按月征缴,企业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③丧葬费用。债务人及其抚养人按其身份和时期所确定死亡时的丧葬费用。     ④债务人及其抚养人必需的生活费用。     债务人及其抚养人最后6个月必需的生活费用,每个月必需的生活费用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为基准。     ⑤建设工程价款。承包人、建筑师及工人就不动产的优先权,存在于该不动产上,但仅限于该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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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县司法局履行综治职责情况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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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履行综治职责情况报告

县综治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有效地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保持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确保本部门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规模性纠纷械斗,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qqq”人员进京和在当地滋事,不发生因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影响稳定的事件,我们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由局长亲自抓综治工作,同时,加强了综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了综治领导班子,指定一名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并从相关股室抽选骨干人员为成员,扎实开展工作,通过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矛盾排查等方面务求实效,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工作。

二、强化措施,健全制度

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年终单独组织考评。通过制定综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综治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台帐等手段,切实抓好了综治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年来,我局积极参加县综治办召开的各项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扎实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一是加强农村普法力度,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全县农村开展了“身边纠纷大排查,法律知识大普及,创建法治新农村”活动,组建了支乡镇法律服务队,开展了场次的法制宣传活动,现场调处了起民事纠纷。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针对多年以来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等问题,x月x日,法宣办与安监局联合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委广场开展“~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份,前来咨询群众近千人。三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暑期普法教育力度。x月中旬,县教委、县安监局、县司法局针对全县中小学生暑期安全问题,联合下发了文件,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了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四是做好“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工作。xx月xx日,召开了全县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总结了经验,部署了五五普法工作。

2、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为社会稳定奠定扎实基础。一是发挥“大调解”的维稳作用。在巩固县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调委会的整合,形成上下联动的全县矛盾纠纷调处机制。x月x日,发生在菖蒲乡黄沙村的x、x两姓地坟纠纷案,双方持械对峙多人,在及时汇报、协调联动、集中调解等机制流程的作用下,该纠纷在一天之内得以平息化解,有效避免了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二是增强纠纷调处力度。全县民间纠纷共件,调解民间纠纷件,调处率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4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件。三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为了解决一些难案、老案、积案,结合全市法制宣传部门开展的“二大一新”活动,我局在全县各乡镇集中开展“身边纠纷大排查”活动,通过3个月的专项排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起,调解矛盾纠纷起,调解成功矛盾纠纷起,防止民转刑事案件x起xx人,防止群体性上访x起x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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