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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外运可以分包吗【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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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工程分包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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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__市消防条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制定本协议。

外施队应履行如下条款:

外施队应对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负全责、认真落实《__市消防条例》和《消防法》,保证实现无重大火险火灾责任事故。

二、接受总包单位对防火工作的监督,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消防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三、外施队须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四、确保本队全体队员及时参加项目工程组织的入场教育和其它培训活动,经常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安全技术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外施队应建立防火领导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领导和组织开展活动和训练。使每个队员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具有一定的灭火技能;会逃生自救:发生火灾事故,须及时抢救伤员、扑救火灾;妥善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六、严格遵守总包单位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

七、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八、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二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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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分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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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楼的所有模板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专用条款

第一条:分包项目内容

1.本工程所有模板支撑 。包工包料。

2. 按照图纸及变更、规范、强条规定进行操作,负责本工种内的超平放线,主控部分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施工要求

1. 现场清理,楼层清理,修正跑模部分,配合施工放线。

2. 负责废材按指定位置归堆,保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

3. 做好文明施工现场。雨具,劳动保护用品自备,不得影响安全雨季施工。

4. 临时用灯线自备,三级箱后的用线自备必须是橡皮电缆线。

5.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每道工序的验收工作,力求一次性通过,如验收通不过,及时返工。否则甲方将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责任。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力创武汉市优良(黄鹤杯)工程,文明样板工地,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建筑规范标准,否则按合同价的80%结算。

第四条:劳务费及支付办法

按建筑面积计算 ,承包单价为 元/m2 ,主体封顶后付总造价的80%,余款到竣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如果中途退场,按所做的工作量按上述单价的50%结算付给乙方。

工程完工或者春节乙方应该确保工人有序退场。不得以各种方式讨要工钱。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合同关系,拒付工程款,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且按恶意欠薪罪交由法律机关处理

第二章:通用条款

第一条:进场人员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有身份证明,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应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乙方进场人员不得少于人/天,如乙方减少人员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3.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关、进度关、安全关。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有事外出都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按离场时间30元/小时罚款(从乙方的劳务承包费中扣,以下罚款均按此办理)。

4,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分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上岗证,特种工作业证,劳务分包备案证。

第二条:工地管理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建设方、监理方及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如发生打架滋事行为,处以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2.乙方人员应爱护工地财产,不得有偷盗行为,工人外出必须经甲方人员检查所带物品后方能离开,如发现偷盗行为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

3.讲文明,施工现场必须每天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清理,如通不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现场检查,罚款1000元/次。生活区应每天打扫干净,收拾整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次。

4.乙方施工任务由甲方分配,密切配合其他工种,不得对其他工种造成施工障碍,如造成其他工种的施工延误,甲方将根据其他工种的损失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并落实好会议精神。

第三条:施工安全

1. 乙方配备1-2名以上兼职安全员上报甲方并参加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安全交底。

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自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消除事故隐患。

3. 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止操作并报甲方安全员或项目部处理。如因不听指挥,野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非他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不得与甲方发生纠葛,甲方只作人道主义慰问。

5.注意安全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接电,否则罚款500元/次。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质量须达到优良标准。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材料费及返工费用并负责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如造成工期延误,还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工程工期

1.本工程乙方分包项目的工期为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并力争提前完成。非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的工日,双方办理签证,未签证的延期工日无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完成工程量而中途要求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不予结帐。如乙方人员技术素质差、自备材料跟不上造成分段工期与计划工期相差超过5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同意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结帐。乙方不能拒不退场而无理纠缠,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3.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办理签字手续,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4.服从大局,无条件参加甲方组织的突击性工程任务,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5.工期紧张时,乙方应自觉安排加班。

第六条:质量保修

1.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保修金为劳务费总额的,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30日内全额返还。

第七条:其它事项

1.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在规定时间未进场合同作废,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不退。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规范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属自愿签订,签字生效。

5.本合同在武昌区签定。

签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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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装劳务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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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承包范围

完成本工程 塔楼及其地下室的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述相关水电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3.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筑电气

1、住宅及商业供电

a.住宅用电从电表箱(不含此箱)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低压柜(不含此柜)的梯间公共用电表后的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含梯间照明)

b.商业公用电从低压柜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

2.设备供电

a.消防(风机、水泵、防火卷帘等)通风设备:双回路电源箱(含此箱)至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的出线。

b.电梯:电表箱下桩(含双电源切换箱)至电梯机房,电梯电源箱(含此箱)

3.发电机配电

发电机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前端电缆出线至双电源切换箱(含此箱)

4.电气安装

a. ±0.00及以下(不含户内地下室、户内半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含消防应急灯、出口指示灯)配电箱、电线、管线等的安装。

b.设备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等)内部通风、排风、开关、插座、灯具、面板。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各栋各户电表箱以前部分、各梯公共照明箱以前部分。

b.电表箱;±0.00以上(不含设备房)户内半地下室、户内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

c.发电机安装、高低压配电工程、水泵安装、消防工程的设备安装部分。

二)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工程

室外各建筑单元水表表后(含此表)至建筑物各用水点的给水干、支、横、立管全做。

2.室外给水工程

a.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各建筑单元首层水表及阀门,含阀门井。

b.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地下室水泵房、消防水池(含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水箱(含进消防水池、生活水池/水箱前的各种管道、阀门和配件)

c.生活水池/水箱的出水管至各栋阀门,进出不锈钢水箱的所有管线及管线的安装。

3.室内排水工程

a.室内(含户内、公共空间等所有室内区域)各排水口至出户第一个砂井的排水干、支、横、立管。阳台、卫生间的地漏安装。

b.潜水泵系统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

4.室外排水工程

a.从户内各排水口施工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排入市政管道前的砂井(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除外)接市政管前的砂井间的排水、排污管等,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乙方施工。按合同约定的市政工程结算方式结算。

b.化粪池(按土建工程计价)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变频水泵及加压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b.不锈钢生活水箱的供货及安装。

c.户内给水龙头、角阀;洁具

三)防雷工程

预埋件及管线

a.人防预埋件:除人防门、人防门门框、人防给排水管和防爆地漏外的各种人防预埋件、预埋套管、人防门吊环预埋等按图纸施工。

b、建筑电气工程:所有室内预埋管线(不含智能化、电视、电话管线)底盒,其中需要穿线的预埋管需穿铁线。

c、所有预埋套管(含消防套管)

注:以上水电施工范围之技术要求均需符合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图集及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套管、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封堵、管道试压、冲洗及消毒等工作内容。

四)公共项

A.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

B.因工序搭接和夜间施工造成的工效损失,各种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

C.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孔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D.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E.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F、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G、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H、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I、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火灾通讯、防火卷帘、防排烟设备等。

b、水泵房加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c、外水、外电工程

d、园林工程、小区市政工程、燃气工程

e、人防设备安装工程不做,由业主分包。(预埋件及预留孔要做)

三、 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米单价包干,包干单价按 26元/㎡计(大写:每平方米 贰拾陆元 )包干内容详见第三条承包方式及第三条第2款工作内容所述,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等费用。

2.消防火灾报警按建筑面积单价:3元/㎡.

3.智能化按建筑面积单价:2元/㎡.

4.增加或减少工程及合同外签证部分按20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抽取人工、机械费,人工、机械费套相应单价(若有价差按广州市同期价格文件及相关规定调整)乘以85%,其它费用不计。

5.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100元/工日,普通工80元/工日(若该项目可计算工程量并有匹配定额的,不得签证时工,否则不予计取)

四、 结算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内容,结算价款即为包干单价乘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乙方要求结算部分不得留有需收尾的工作。工程量以GB/T50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依据计算。

2. 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

乙方前期自行垫付各种材料费用及工人生活费用二个月,第三个月按上个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5% 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其中预埋部分按总价的40%,安装部分按总价的60%计,其中后期安装部分按电气占50%,给水占20%,排水占30%为比例进行划分),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在甲方确认后(30天内)的15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包括材料结算)后30天内付至95%.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3. 进度款申报时,乙方应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并是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

4. 增加及合同外签证可按当月实际发生量进行进度款申报,增加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5%,合同外签证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100%.

5. 乙方应按上述第二点向甲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填写“施工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报甲方有关部门签字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进度款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进度款。支付工程款时扣除该节点工人生活费借支、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胸卡、出入证、平安卡等)甲供材料、违约索赔、代工费、生活水电费等各款项(对违约索赔单拒不签字者,即视作违约索赔生效)

6. 乙方在按合同节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时,必须填写“建筑工人工资核算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实际应支付的人工费总额必须与实际工资表上的工资总额相符合,工资表必须由工人签字按手印,并附工资发放照片或录像,如乙方工资表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发放。

7. 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其它用工,否则甲方不支付费用。如项目部另行安排的计时工按技术工100元/工日、普工80元/工日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晚上12点后至次日6点,每小时按1.5个工时计)

8. 如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乙方的工作量作出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9. 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自行承担。如甲方垫付,在结算时扣除。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已1000元罚款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 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加15%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开除退场,一律不予结算,所做工程量人工费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7. 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周形象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并签署《工作任务单》,需要加班时加班或加人时加人,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处1000~5000元的违约索赔。

六、 工程工期

1. 工期:

1) 本工程总承包工期: 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年*月*日;高层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年*月*日,具体以甲方工程部指令为准。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单位工程总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以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自行安排人员的增减,如遇下述情况,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工期按实际顺延,否则按拖延工期奖罚条款的要求进行处罚。

A. 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B. 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及其它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超过三天。

2. 进度计划: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七、 施工安全

1. 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 安全事故3000元以内的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由乙方独立负责;安全事故3000元以上的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

4. 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等费用。

6. 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八、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甲方现场代表为: ,电话: .

2.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总、月、周、日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 提供测量控制轴线及标高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 按时提供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 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 负责与工程总包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甲方向乙方提供 间板房供乙方住宿,每间房居住标准为2K×3K型板房住9人、2K×4K型板房住13人。每间板房每月免费提供生活用电100度,超出部分电费乙方自理,并从下次进度款中扣回。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自身工人人数充分考虑此笔费用,以做到节约用电。甲方在工人生活区设工人食堂,伙食费由乙方自理。

10. 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配合。

1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12. 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包括政府等相关部门或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此部分停工将不作补偿)如一个月内之内不超过3天,则甲方不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的天数甲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进行补偿(补偿天数=实际停工天数-3天);超过15天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结算退场,乙方不得索要退场费、误工费等任何额外补偿。

九、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或企业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定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如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等非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甲方自行在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按时参加甲方的工程会议、质量安全文明检查等,迟到或早退按200元/次、无故未到按5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500~10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甲方工程会议记录(含生产会、专题会等会议)作为合同的有效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乙方进场施工时,需提交“建筑工人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照各两份,并提供工人有效身份证逐一查验。乙方施工人员年龄须在18至50岁之间,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登高作业的职业病患者入职工地,花名册上要有工人本人亲笔签字及按手印。乙方中途增减工人,应立即向甲方提供人员变更花名册,否则未办相关手续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 若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安全帽(黄色)安全带、工作服等,费用按实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6. 乙方人员进场前须办理“委托书”一份交与甲方存档,如乙方工人有不办理者,甲方可认为该工人不在本工地工作,工资不予发放,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 如乙方违约或中途退场,不管何种原因中途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退场费用及补偿,对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违约索赔处理。未完成的零星工作量,在乙方工程款中按本项人工单价的三倍扣除。

8. 乙方进入工地绝对不准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打架、斗殴双方各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违约索赔;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任何理由而停工、拉闸断电、攀爬塔吊、围堵道路、建设单位、政府机关等场所,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予以不少于10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只对乙方签约者负责,不同工人发生任何经济方面关系,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闹事到甲方,每发生一次违约索赔1000~10000元,如发生严重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9. 甲方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大型机械,如不是正常使用的损坏,而是乙方人为损坏,按维修费用加15%管理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10. 如乙方现场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次的违约索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工作量按50%结算。

11.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及时领用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保管,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及其它分包的任何物料。对甲方所供材料,乙方应限额领用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甲方定期对乙方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加定额损耗),超出部分加15%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部分予以奖励。

12. 乙方负责对自身完成的所有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但不另外记取费用。

13. 竣工交付及其他工序完成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4. 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在生活区留宿家属及无关人员,绝对不能入住儿童。否则一经发现,对乙方每留宿一人一天(或一人一次)违约索赔100~1000元/次。

15. 乙方不得擅自在现场、生活区开火做饭,擅自在宿舍接驳电线,否则一经发现,违约索赔200~1000元/次,并没收炊具、灶具及大功率用电电器。

十、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代表人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并在乙方充分履行保修义务后终止;

十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工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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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施工公司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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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宜州市庆远镇江头村社区江头二队兴建砖混结构楼房一栋(四层半),占地面积80平方米,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格守信用,搞好协作配合,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承建方式:甲方包料,乙方包施工

主体工程施工单价:人工造价为120元/平方米,计算方法:按平面收方以每层天面至边计算。

施工时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一、甲方责任范围:

1、提供施工图纸。

2、负责水、电、建筑材料到施工现场。

3、负责支付施工费用。

4、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的进度、质量。

5、负责整个工程的验收工作。

6、支付乙方每层砼面午餐费200元,并保证工人在施工期间的饮水供应。

二、乙方主体施工责任范围:

1、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机械、模板、顶筒木、脚手架材料、马钉等各种建筑用具。

2、负责砌砖工程、钢筋工程(不含拉筋),从正负零零开始(不含室内外地台),顶面压墙,并按甲方要求设置供水、电线预留孔及吊扇挂勾以及室内的内墙批灰,不含外墙批灰。

3、负责卫生间排污管的安装和排污管沟及便盆的安装。

4、清理室内。

三、施工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部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并按质、按量、按时竣工。

2、按照图纸要求和甲方要求施工,对图纸的改动须经甲方同意,施工中对结构、布局的小调整改动不另计人工费。

3、混凝土浇灌后外表面要求平整、顶面混凝土应及时过光面,排水坡度须符合要求。

4、乙方要保证施工质量,如因施工质量不达到要求造成返工的,返工部份的材料损失及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5、钢筋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浇混凝土。

四、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如在施工中发生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付款方式:

乙方每做完一层混凝土天面,甲方预付人工费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本方损失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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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土方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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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甲方将 土方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开挖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进行基坑土方及桩间土开挖,基坑底整平,土方外运。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 天。(下大雨、下雪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四、 质量标准

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施工图的要求的深度、宽度、平整度及放坡要求进行施工。

五、 开挖土方计量方式

乙方工作完成后,应在甲方组织下进行验收,开挖方量按实际挖土量进行计算。

六、 合同单价

甲方支付给乙方土方开挖的合同单价为:人民币18.5元/立方米(包括土方外运)。

七、付款方式

在开挖土方工程全部完成后一次性付全款。

八、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机械运输、土石方倒运、开挖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机械和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责任

1、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2、 工程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并相应顺延工期。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非乙方责任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工期顺延。

3、 在施工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当地居民发生阻工、扯皮等一切纠纷均由均同甲方无关,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6、甲方要按时支付工程款。

7、在挖土方过程中,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进行坑底的标高测量。

8、因乙方原因停工或退场,甲方拒付乙方施工费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及误工费。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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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施工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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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管桩基础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管桩基础工程

2、工程量:预应力管桩 型桩;约 根,每条桩长约 ,总计桩长约 。

3、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及方式:

1、承包内容:预应力管桩的供桩、桩定位、打桩,打桩过程中的接桩、送桩、截桩、设备进退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施工方式: 锤击/静压 本工程采用: 桩尖

三、工程造价及计算方法:

1、工程造价人民币约 佰 拾 万元( ¥ 万元),以竣工结算为准(若工程量不足 米,则按 米办理结算;若工程量超过 米,则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

2、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桩顶标高到桩尖的长度(每条桩另加0.5米)计算实桩工程量(桩尖部分按0.12米/个计算工程量);送桩工程量按:∑施工自然地面到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长度减0.5米计算。(包括补桩部分的工程量);

3、工程单价: 型: 元/米;送桩:25.00元/米¢ 普通桩尖: / 元/个;设备调遣费: 元/台。

以上单价中包含费用范围:管桩主材、零星材料、焊条、机械设备、人工费、测量放线、临时设施搭建、打桩、施工中的接桩、土方开挖后截桩、接桩.以上单价中:不含施工道路、场地平整及场地硬化费用;不含施工报建的费用;不含桩基验收中的各项检测费,不包测量承台底标高,不包括接桩需进行的土方开挖的费用,不含税金等其它各项费用。

4、甲方负责工程建安税费,乙方办理结算、收款手续时,需提供收款收据给甲方 。

四、工程质量和验收

乙方应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合格验收。

五、施工工期:

桩机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自开始打第一根桩起 10 天内完工(即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如遇甲方原因、雨天及国家规定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则工期相应顺延。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转帐或现金支付 。

2、付款:

七、甲方责任:

1、开工前搞好“三通一平”等工作。负责施工道路、场地平整及场地硬化工作。

2、开工前负责提供图纸一份及地质资料一份给乙方,协助乙方放线、定桩位。

3、必须按时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4、负责处理工程项目与周边建筑物、住户及农村的各种关系及费用。

5、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组织工程验收并负责桩的检测费用。负责本工程检测费用、税金。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和现行管桩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质量监督和指挥,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按甲方要求时间进场,保证按时开工,确保工期。

4、施工中做好详细现场记录,提供材料合格证资料给甲方,作为交工验收及结算等依据。

5、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割桩、接桩人工机械费。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吊放桩头及开挖、回填桩基周边土方,并承担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不得有任何的违背行为,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正),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另行计算。

十、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约定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通过 市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双方分歧。

十一、特别约定:

1、本工程检测由甲方负责,且必须在20天内完成其全部检测工作,否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2、如属甲方(包括业主方)原因而造成乙方累计停工超过三天的,则甲方需按每台班 20xx 元/天标准补给乙方机械停臵及工人误工费。

3、自打完桩之日起,乙方在3天内提交结算书给甲方,甲方必须自收到结算书后7天内给乙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否则视甲方同意乙方的结算。

4、因正常施工对周边房屋造成的影响由甲方负责。

5、施工地面以下断桩(包括斜桩等)及其所引起的其他相关费用(如承台加大费用等)由甲方负责,施工地面以上断桩(打破桩头)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章后即生效,双方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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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简单土方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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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土方工程施工意向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二、开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及超常暴雨)而停工。

三、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定位合格。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建设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

2、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必须当时验收并签证,手续必须完备,否则视为无效签证。(隐蔽工程签证必须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造价部门人员、监理、乙方三方同时签字后有效)

3、施工中经检查、验收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按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因设计变更或甲方提出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按本工程的施工进度同步做好资料,乙方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及时通知监理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上道工序进行验收,确认合格签字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施工单位不服从监理和甲方现场人员管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置之不理或不及时整改的,监理和现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签本月进度款;对情节较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更换施工队伍。

五、承包方式:

本工程意向性的由乙方承担施工,待前置审批手续完成后,由甲方进行公开招标,如乙方未中标,乙方应无条件的按照本协议的计价依据及方式办理结算和退场手续,不得计取其他的任何费用。

六、计价依据及方式

1、由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现状土方测量图纸。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xx)

4、20xx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结构-屋面)》 5、20xx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

6、20xx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7、省、市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造价文件;

8、主要材料按20xx年 月《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市场询价计取。

9、工程总造价下浮 ;

10、土方来源及弃土场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运距不论远近均按7公里计算。

11、青苗补偿按 元包干计算。

12、工程施工中的用水用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协议价款的结算方式:本协议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工程量实做实收,以勘察单位勘察的土方数量以及现场签证为准。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青苗补偿费元,工程每完成万元工程量时按其完成量的支付进度款,经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的竣工与决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

1、设计变更通知、变更图和工程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记录、验收记录、各种试验报告等技术管理资料、隐蔽工程以甲方代表签证为准进入决算。

3、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竣工图)

4、工程竣工决算书

5、工程竣工验收单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施工协调问题

1、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照文明施工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与卫生,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施工协调问题:各施工单位周边的协调问题原则上由施工方负责解决,如遇困难较大者甲方协调解决。

十、保修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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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劳务分包安全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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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现将_________工程的部分 工作,分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就安全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作业现场。

2. 甲方安全员有权检查乙方自制设备或施工设备(切割机、电焊机、乙炔瓶等)是否符合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员有权制止施工。

3. 甲方对工程有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指出,有权对乙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对违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 甲方负责办理本工程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 乙方责任

1. 服从甲方工作指令,非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一律不得接受。

2. 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龄必须在法定的工作年龄范围内,及在18周岁以上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童工、及未成年人一律严禁使用。若使用此类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教育,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按照安全纪律、制度法律、法规施工。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协议。

4. 乙方在施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携带特种作业许可证,以备随时接受检查,作业人员名单必须报甲方一份备案。

5. 施工前,乙方应组织所属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的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7.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向甲方借用的安全帽、安

全带,工程结束后及时归还,若遗失照价赔偿,乙方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8.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9. 乙方子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签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适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借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0.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用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

1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他用。

1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财产安全及相关协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加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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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设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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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贵州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与工程发包人XX县城西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签订了项目设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

本合同。

一、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工程名称:小镇一期精品室外配电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 西片区

3.分包范围: 现场测量、绘制图纸、工程设计

二、分包工作期限工期:

1.开始工作日期: 20xx年1月8日

2.结束工作日期: 20xx年5月9日

3. 工程日历工期: 120 天

三、质量要求:

1.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 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四、质量保证:

必须满足电力行业标准,通过电力部门审图,满足用户要求。

五、标准规范

除主合同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根据XX县城西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建设方提供负荷资料和箱式变压器安装地点。

3. 设计中遵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配电设计标准、规范和规

4. 《中国南方电网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5. 《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程》(DL/T5154-20xx)

6.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0-20xx)

7.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1-20xx)

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xx)

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0.《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21-1997》

11.《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

1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

六、图纸

分包方勘察设计成果出图 九 套,一套交承包人,八套交用户。

七、劳务分包方现场负责人

1、 劳务分包方的现场负责人为: ,其签字代表乙方。

2、如乙方需更换现场负责人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八、合同价款:

1.本合同的劳务分包价暂定为人民币 壹拾叁万陆仟元 (¥:146000.00),具体按XX县城西区开发办(合同实施金额)收款金额(85%)结算。

2.如主合同有增减,分包合同根据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3.相关税收由劳务分包方负责。

九、付款方式:

根据主合同收款情况进行结算。

十、承包人义务

负责根据收款进度情况进行与分包人进行结算。

十一、劳务分包人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质量向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

2、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业主要求进行勘测、设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服从建设方、监理方的统一管理。在作

4、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及勘察设计成果。

5 、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

6、乙方作业所用车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使用。

十二、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办理。

十三 、争议的解决

工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十五、合同解除

1、 本合同的劳务未完成之前,承包人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

2、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

十六、其它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

2、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十七、补充条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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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木工班组分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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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豪森名邸三期 木工工程分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协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照办。

一、 承包工作内容:

1、施工图纸及设计、甲方图纸会审纪要等变更范围内的工程量。换填层、基础、主体结构到机房顶、线条、二次结构、塔吊基础、人货梯基础、后浇带二次封闭、后浇带两侧增加构造柱等所含模板工程的制作、安装、搭拆、刷脱模油。模板、方木、钢管扣件来料时必须由乙方派人卸货,拆除后模板、钢管整理堆放,场内路远近运输;模板、方木除钉、修复、归类。

2、 凡是工地内临时设施(道路、厕所、大门、食堂、排水沟等)需木工安装的部位均要去做。

3、在工程上零零线以下的后浇带钢丝网的制安,拆除后模板覆盖,二次搭设支模,现场防护棚、柱包模,人货梯进出料台铺设模板,挑架子隔离层模板铺设,外挑装饰带五夹板制作,正一层以上通道木梯安拆。

4、在放线时乙方必须派专人给甲方施工员同弹线(甲方弹轴及控制线)其他线均由乙方自弹线,地下室拆除四周边外模时及人防板,及其他留下螺杆,乙方把砼墙的垫片凿除。螺杆去除,螺杆以工代料给乙方,但出大门必须由门卫检查才能外出。

5、在工程中不分大小,所有的预留洞制作,拆除,预埋铁安放(消防、水电、放线孔等),所有的插筋洞必须按甲方制定位置打好。PVC管铲平,墙体错位,模板拆除后修平,其他梁、墙、柱、板炸模,凿除均属乙方承担。(如在抹中凿除进度跟不上,甲方派凿工凿除,费用在乙方结算中扣除)

6、砼浇捣时,乙方必须根据现场面积派足够的技术工值班看模,发现支模架有问题时,视情况大小必须立即派增人员抢复到位。

7、凡是在支模所需搭设的临时架,大于300mm砼墙内支档钢筋断料,主体完成后所拆下模板、方木拔出铁钉、钢管、扣件分类,按项目部指定地点归类叠好。

8、确保本项目达到临沂市文明标化工地,现场当日落手清,材料堆放整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迎接上面有关领导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突击性场地堆放清理工作,也纳入承包单价中。

9、本工程除以上乙方承包的内容,凡是有碰到需要方木、模板时乙方都要去做好,不计其他任何点工。除本工程以外,项目给予签证点工单。

二、 乙方自己必须要备好的机械、工具及自采购的有关辅材:

1、木工用的电锯、电锤、电钻、撬杆、元钉、铁丝、步步紧、山型卡、垃圾吹风机,活动螺杆、外墙及楼梯砼墙预埋螺杆、螺帽、切割片、照明灯、劳保用品、安全帽、电缆、三级配电箱、PVC管、二次结构双面胶等均属乙方承包范围的包价中。(地下室止水螺杆由项目部提供)

2、以上单价内0.8%的劳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 质量管理及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颁发的验收规范施工确保基础、主体结构优良;如在实际施工中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每低于一分罚该层总工程量的5%,依次类推。(项目部组织实测实量)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及变更联系单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作业。

3、乙方在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无条件立即进行整改和返工,并在整改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成。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个细小环节均应以“优良”标准控制。

5、乙方必须高度重视模板的几何尺寸、标高等,房间净高、净宽度的尺寸控制以苏州市建委下发的 “一户一验”标准执行。

6、主体质量要求达到“主体结构优质”标准。

四、 付款方式:

节点付款:±0.00完成付一次,主体结构每二月付一次,按每次节点完成实际工程量的60%付款,如遇年底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款的80%,其余款项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一次付清。施工期间,乙方应自行按月足额支付全部职工工资。每月职工工资发放后,按职工花名册做好专用工资发放清单(要求每个职工签名),报项目部审核并备案。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乙方职工因劳资纠纷问题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而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时,甲方对乙方处以每次5000-10000元的罚款,必须强调的是,乙方必须具备自行资金周转能力,甲方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但乙方应自行设法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不得影响正常施工或引起劳资纠纷。

五、 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足够的技、普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统一调配和指挥,如不能及时完成,以项目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工期为准,视任务的大小及对工程影响程度每延误一天处以20__-5000元的罚款,罚金在工资中扣除。

六、 材料及落手清要求:

1、 乙方应及时做好现场及楼层清理工作,及时做好落手清,做到工完场清、场净;

2、 爱惜材料,每天每工段材料用量均应进行计算,严禁有“随意性”材料及浪费现象发生,发现随意切割、长料变废料的,甲方按情节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3、 机械、工具及各种原材料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堆放。

七、 双方职责:

甲方:

1、对乙方负有领导、服务、监督管理的责任;

2、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职工花名册按每间宿舍住8人提供,乙方人员离场时应及时调减住房,工程已结束人员及非本工地人员不得入住本工地,不按排职工家属及子女住宿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进行无条件退场;

3、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贯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对乙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制订并落实相关制度;

4、及时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如遇设计变更及时通知甲方;

5、及时对乙方进行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监督,如发现问题有权提出纠正整改,并作相应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6、每周一次召开项目部和各班组负责人会议,协调各班组间的配合工作,布置落实生产、安全、质量工作;

7、甲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乙方上报)。甲方提供的住房、床铺、电器设施、机械设备等一切现场材料,人为损失和使用不当由乙方照价赔偿。

乙方:

1、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职工和项目部认为不适宜继续留在本工地的职工必须予以辞退;

2、乙方进场后与项目部签订相关的责任书;

3、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正确指挥,完成各项工作;

4、做到团结互助,积极配合甲方和其它工种,不得影响其他班组施工不得影响施工道路的通畅,保证做好基础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同意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处罚条例;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在施工中搞好班组间的团结,发生问题协商解决,禁止打架、斗殴、赌博、偷盗、酗酒、聚众闹事等行为,一旦发生,轻者每次罚款1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严格用工制度,不得招用童工和无身份证、无务工许可证人员,在职工进场后及时把花名册、更换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务工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照片、专业资格证书等交项目部,如未及时上交或因乙方原因而被有关部门查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在楼层往下扔扣件、钢管、模板、钢筋等一切物品,违者一切后果自负,另外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

8、爱护公物,节约材料,搞好宿舍区的卫生,并有值班和卫生检查制度,严禁随地大小便,集体宿舍严禁煤气、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炉,违者没收器具并罚款每次200元,宿舍用电控制在每间每月25度,超出用量每度按规定2元计算(夏季按实际情况再作调整)。不得把物品外丢,宿舍墙内不得画涂,违者罚款20元/每人次,班组罚款100元;

9、职工工资发放:如果职工途中离开或春节放假,工程完工人员退场,承包者必须及时向职工发放全部工资。如职工拿不到工资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来项目部投诉一次罚款5000~10000元;

10、遇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等检查必须配合项目部做好工作,如质量达不到要求和安全、卫生等违章罚款和其他处罚有乙方负责,项目部可另作相应处罚。

十、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甲方质量管理细则进行操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十项安全措施;各自工作面的落手清,如遇其他班组分界有异议时,以项目部评判为准;

2、对甲方提供的电源及电器保安和机械设备,要定人定机,按规定持有效上岗证操作;

3、对甲方所招用的职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劳动用工协议书;经甲方现场检查未办理签定以上责任书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在施工中处以50元以上20__元以内的罚款;

4、上班前要对职工进行质量及安全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未戴安全帽的按50元/每人次处罚;

5、经常性的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教育,严格按甲方文明标准化细则要求,管理好职工生活及住宿。

6、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要求及时解决,如果乙方管理不善或经项目部管理人员提出不立即改进或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一切重大事故(死亡、重伤)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的罚款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对一般工伤事故的费用均由乙方与当事人自负,甲方不负一切责任,如发现事故,乙方必须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有关部门和甲方做好一切善后处理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非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20000元以内(含2万)由乙方自负,20000元以上的,按超过20000元部分的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7、必须配合一名安全员,检查和督促本班组的安全和卫生工作,凡进入工地不佩带工作证者罚20元/每人次,再罚班组长50元;班组长不佩带罚款100元。

8、架上暂放材料的必须按规定荷载堆放。严禁超高、超重,严禁以模板代替脚手片使用,违者每次罚款50元。往脚手架上堆放材料要向项目部、施工人员报批,原则上不堆放材料。

9、严禁在施工区和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被发现或查到者每次罚款200元,在施工时不得故意浪费材料,被发现或查到者,每次罚款200元,并作除名处理。

10、自觉配合食堂管理工作,遵守食堂制度,对去工地外面吃饭或小吃引起食物中毒事件的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自己负责。

十一、其它:

1、签订合同后,乙方需支付给甲方2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所占比例分别为:质量40%,进度30%,安全文明施工30%,主体工程15层完成后退还10万元,其余的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反之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应扣除保证金。

2、乙方如不能及时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或工程质量低劣、管理混乱,经甲方多次提出整改,但乙方整改措施不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将没收乙方保证金,剩余款项不再结算;

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经手的所有债权、债务(含应付的职工工资 、材料款、设备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4、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应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和劳动力成本上升、考虑到甲方的原材料(包括商品砼、钢筋、水泥、周转材料等)供应紧张而带来的工期损失等风险因素,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停工或向甲方要求提高单价;

5、本工程可能会出现商品砼供应、其他材料供应,技术间歇,组织上的欠缺等造成短期的暂时性的停工情况,乙方不能以出现上述情况为由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或不理智的行为。这种短期的暂时性的损失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消化。另外关于建筑面积计算口径的约定必须严格遵守,如乙方内部小班组提出要求的,乙方承包人必须妥善合理处理好,与项目部无关。

6、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的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起同等法律效力;

7、项目部奖罚条例、施工任务单,施工进度计划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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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土方运输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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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包土石方填海工程项目的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同安西柯造地工程

2、工程地点:同安西柯虎头山

3、工程总量:土石方工程总量约500万立方米(首批20台车辆,以后按甲方书面要求逐步调动车辆)。

二、工程运输运距、价格

工程期限为一年(晴天工作日)内容:甲方将共同合法承包的土石方工程项目的土石方装车运输项目发包给乙方将土石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1、车辆定为18.6立方后八轮车型(规格长宽高分别为5.4m、2.3m、1.5m或5.2m、2.3m、1.6m)。乙方的车辆装车的时候,车厢被砸坏4—5公分的由装车方补偿。在倒土石方时,有超过车箱倒不下的石头就停在那里,甲方每小时补400元。

2、运输路线运距以8—11公里,每车土石方起步单价(为零公里)人民币50元,每公里加10元人民币。

3、车辆运输费不含任何税收,如有税收由甲方自行承担。

4、车辆在装倒土石方时,如有危险倾斜下陷等原因,甲方应提供铲车协助解决。甲方应配比足够装车机械,如机械不足造成乙方车辆闲置,每台车每小时补台班100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付款方式:一天为一个结帐周期,即每天结算一次,第二天中午结帐算清单据现金付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停运并追究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天每台车补500元。

2、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没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无故停工或中途退场,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按甲方安排车辆进场开工,甲方要协助乙方司机及工作人员的租房住宿,及水电由甲方承担。乙方车队进场手续办好甲方先供油料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负责运输道路的修路和养护保证道路畅通,在乙方车辆进场后至5月底每天安排18个小时运输时段,6月份以后甲方安排全天24小时施工,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下雨、台风、地震)可以停止施工。

5、甲方必须保证当地交警、运营、路政、环保、街道、地方村民等有关部门不抓车、不扣车事件,如被扣车罚款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为以上发生扣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按误工论处,按合同执行每辆车赔偿500元。

6、油价按现行市场价格下浮0.20元/升由甲方提供或另行 如超出保底价5.5元/升,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补偿。

7、在正常情况下无特殊原因造成乙方车辆停工一天,甲方按乙方在场车辆每台每天赔偿500元。工作人员每人每天生活费30元补偿给乙方作为误工费。

8、甲方负责石方爆破(每块石头不能超过100到150公斤),不影响装车。另外虎头山(土头)地材管理费和村民所需的任何费用都由甲方负责。

9、在施工期间,运输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只负责调解。

10、乙方每辆车进场后(手续办好后)甲方必须借每辆车壹仟元的进场费,进场10天后再按比例扣除。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补签协议,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至工程完工,甲方必须付清乙方工程运输费为止,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字生效。

五、如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施工所在地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求解决。

六、特别约定:

乙方前十天工程款按每天结算总造价先扣除10%作为工程款保证金,待工程结束一次性退清。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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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分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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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扣回时间和比例: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

承包人 份,

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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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改造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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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曲靖市万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养鸡场改造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工程内容:

二、施工内容

1、钢窗为维修和更换玻璃及刷油漆,面积96×1.44=136.24㎡;

2、门为普通平开钢门,共24樘;

3、拆除原木质屋架、檩条和石棉瓦,更换新钢方管屋架、檩条为钢C型钢,即C140×40×20×2.0,屋面瓦为50厚彩钢复合瓦;

4、DN50引风透气帽,彩钢制作、安装。

三、施工工期

合同工期共计 天。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四、结算方法

1、该工程除工程拦标价注明的工程量清单外,所增加的土建项

目、钢结构项目及装饰装修项目,一律按签证清单量,按现行近期国家相关定额计价方式进行计取。

所增加项目工程造价按工程量清单,经双方核定后在 七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造价的 %。

五、工程造价

按拦标价约 元,到风透气帽按 元/套计补。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所有安装材料到场报验后,甲方支付款项 %,安装完毕后付到完成工程量的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 天内支付至完成总价款的 %,留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该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材料工程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

4、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程、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5、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及竣工资料的合并及归档。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工程。

2、乙方必须按甲方技术要求及使用需要制作安装,统一规范化。在安装过程中,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其它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乙方承担由乙方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4、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施工电源,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成后,负责清理现场,保证现场环境卫生。

九、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钢结构制作安装,如果中途退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工程款不予结算,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曲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在结清工程尾款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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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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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石材幕墙安装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浙江绿色低碳建筑科技馆

1.2工程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科技城

2.承包形式、范围

2.1承包形式: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于乙方,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

2.2承包范围:浙江绿色低碳建筑科技馆项目外墙石材幕墙安装工程

3.工作内容

本工程中所有外墙外保温及外墙石材幕墙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含测量放线、材料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注胶、成品保护、石材防护、场内二次搬运、保修、各种材料验收及复试检测费用、与不同材料交接处打胶等所必须的各项工作。

4.承包价格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包干单价方式,承包单价:石材平板385元/平方米(石材见光面展开面积),石材线条120元/延米,150px厚保温棉25元/平方米。本单价包括3.0条工作内容中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所有费用。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5.付款方式

5.1工程款支付:按完成工作量分龙骨、石材面层二个部分计算。龙骨安装完成50%付  贰拾万元    、石材安装完成50%,支付 伍拾万元  ;石材安装完成80%,支付  肆拾万元  ;石材全部安装完成,支付   贰拾万元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支付   贰拾万元  ; 叁万元  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在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15天内全额付清。

5.2工程款支付采用支票形式。乙方需提交等额正规税务发票,支付结算尾款时,提供全额正规税务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

6.工程期限

6.1根据甲方总进度计划要求,乙方应在进场后三天内,向甲方报送石材幕墙工程进度计划。含雨、雪天、农忙、节假日等一切不利因素影响(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6.2乙方在每周五、每月25日按实际工程进度向甲方代表提交下周、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告,并总结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

6.3在确定有必要时,施工员可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停止施工,并妥善维护已完工工程,实施施工员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6.4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扣罚人民币1000元,延误进度超过预计进度15天,甲方可另找施工队代工,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重大设计变更,或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或不可抗力、政府指令,致需延长工期的,乙方得于发生延期原因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核定延期日历天数,经甲方核查属实后,合理确定延长日历天数。

6.5乙方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引致的返工期间工期,不做工期的合理延长。

6.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工程计划、增减工程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之责任。

6.7因甲方的原因,延误工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若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可以退场,但甲方没有赔偿责任,结算须在退场后进行。

7.工程质量和安全

7.1幕墙工程质量符合各项验收条款及国家规范标准及图纸要求、业主要求,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幕墙保修期及质量保证的规定。

7.2乙方在安装前先提交材料样板报业主审定,然后在现场按深化后设计尺寸安装幕墙样板,经业主确认后方可施工。样板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7.3乙方于施工前,应将所有进场材料按规范要求送检,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颜色及厂家不符合图纸及合约规定,乙方应无条件退货,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4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提请甲方对隐蔽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乙方实施下一步骤的施工;否则,乙方应及时做出整改,直到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为止。

7.5本分包工程于施工期间及竣工后,如因乙方施工的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检测及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6乙方应提供所有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并配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准用证。

7.7本分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将扣罚该部分造价的10%作为补偿。

7.8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2年,在此期间若工程出现石材自然爆裂、或因此引起的墙面渗漏乙方在接甲方通知48小时内到场负责修复,若乙方延时修复或不修复,甲方可自行修复,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9签订本合同时,应交纳             元安全保证金。

8.甲方责任

8.1甲方仅提供乙方产品堆放地和工人住宿。

8.2施工水源、电源由甲方提供至施工二级电箱,但施工三级电箱及连接线等由乙方自行配置并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8.3甲方提供施工期间所需施工电梯和现有脚手架。

8.4乙方进场后两日内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对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进行交接验收并办理交验手续。

9.乙方责任

9.1签订本合同前须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安全全产许可证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停止施工,不得将该分包工程转包于第三人。

9.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各项劳动法规,按有关规定为其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统筹,并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9.3乙方因上述5.0及6.0,8.2条款所引致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4开工前由甲方提供乙方一套施工设计图纸和电子版。所有深化设计的幕墙施工图须经甲方认可。

9.5乙方进驻工地,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9.6乙方因内部变更、重组、解体等情况致使工程无法施工,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处理善后事宜(本条款)同样适用于甲方。

9.7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及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9.8乙方于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场内人员伤害,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9.9本分包工程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及其成本支出由乙方承担,直至工程验收后呈交甲方为止。

9.10乙方承担现场实物样板制作安装费用。

9.11乙方必须接受的甲方对施工实施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管理,同时配合甲方做好与业主监理的协调工作。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及施工原始记录、半成品、成品保护等工作。乙方的施工工艺方案均要甲方批准方能实施,但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业主、监理协调。

9.12为保证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应组织精良的机械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熟练工人投入项目施工。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附上主要的管理人员名单(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管理员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适合本工程施工的机械、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尺寸、位置、强度等不符合图纸规范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采取措施,使甲方及监理满意,甲方有权依业主、监理或甲方制定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质检人员随时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复核,乙方要无条件接受甲方关于质量的合理要求。

9.13乙方应认真执行工程有关安全要求,编制落实相关应急预案,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伤害事故的发生,落实、储备必要的应急材料、人员、机械,并认真进行预案的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有效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足够安全预防措施,包括配置工人安全帽、安全带、劳保用品等,一切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安全方案均要向甲方申报,甲方要求增添的施工安全措施、工艺等,乙方要无条件服从,乙方应有专职安全人员配合甲方安全部门工作,接受甲方安全生产检查,并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安全人员的指令。乙方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9.14乙方应做好内部管理,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法制教育,确保文明、安全施工,并和当地政府群众搞好关系,自行缴纳当地政府的各项收费。乙方工人如有打架、闹事、盗窃、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甲方将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地方干扰,致使工程停工,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9.1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本工程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对机械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甲方对乙方雇员的伤亡或财产损失不予赔偿,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16工程开工后业主、监理、甲方或当地政府要求变更工程设计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变更后的施工要求,包括施工所需机械、人员、材料的变更,也不能免除乙方应负的一切责任。

9.17乙方必须遵守施工属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法规和甲方有关现场管理的规定。如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评和处罚,甲方双倍处罚乙方,并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撤换乙方。

9.18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规范组织施工,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本工程及第三方损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0.材料管理

10.1乙方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杭州市临安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置,搭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时申请材料堆放的场地,经甲方批准后再进行实施。

10.2若有需要,乙方应无偿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相关电子信息、有关的技术参数。绝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

10.3材料堆放期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和费用,直至工程验收(本分包工程)后交付于甲方。

10.4乙方应确保当日的工完场清工作,若因该项工作未落实或落实不够,甲方将对此处以经济处罚;但并不减轻乙方对落手清工作继续执行的责任。

10.5乙方因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材料供应商的有关资料。

10.6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有权随时抽检材料质量,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之检验,必要时必须派人协助。

10.7特殊材料之检验,如须委托其它机关办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工程验收

11.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于本工程验收期间的各项工作。

11.2因工程验收而显示的质量问题,应根据国家规范标准或甲方指使及时整改,直到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由乙方承担。

12.现场文明管理

12.1乙方非本值班人员不得留宿工地,违者扣罚乙方每人每次人民币100元,材料保管人员,值班人员要住在工地,夜间施工值班人员除外。

12.2乙方应将生活垃圾堆放于指定地点,并当天清理,外运不得随意堆放,违者乙方会被扣罚人民币100元/次。

12.3严禁乙方于本工地内任何地方赌博,违者乙方会被扣罚人民币100元/次。

12.4严禁乙方在本工地范围内任意大小便,抽烟,违者乙方会被扣罚人民币100元/次。

12.5严禁乙方在工地范围内打架斗殴,违者乙方会被扣罚人民币1000元/人。

12.6严禁乙方在无书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明火,违者乙方会被扣罚人民币500元/次。若由此而对本工程造成其他损失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乙方应严于律己,不得窃取甲方的设备或其他财物;亦不得窃取其他乙方及其个人的财物,违者乙方(涉案人员)会被扭送公安机关并处以人民币3000元的扣罚。

13.其他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报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12.3本合同在双方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项目经理:                                 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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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劳务分包安全协议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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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在陕西关中建筑有限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中承包劳务时,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20__)陕西关中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注册和相关保险等。

4、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工程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方案),要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甲乙双方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6、工程开工前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7、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对各类脚手架、模板制作与安装、模板支撑体系、基坑与沟槽支撑及支护、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暂设电气设备设施、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按照“安全生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使用。

8、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与“治安保卫协议”。

9、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本协议规定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等。

2、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对管理与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规定与准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方面的学习资料、试卷和发放安全生产教育片等。

3、按鄂尔多斯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4、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隐患或重大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改。对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5、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不严、未按本协议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违反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及违反安全技术交底、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等,如发生伤亡事故或连续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伤亡事故的乙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所发生的事故等级及所造成的后果,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

7、负责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书面交到乙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并履行签字手续。

8、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检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劳务“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50人以下的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至少设2名专职安全员;超过200人的至少设3名专职安全员。

2、乙方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与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签订“劳动合同”,所报人员花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作业人员调换时,应提前报甲方,经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严禁私招乱雇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上岗作业,否则有违规行为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及承担一切损失。

3、落实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相关人员一式二份各自签名后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一份,相关人员自留一份。

4、落实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乙方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按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到同一工种的所有作业人员,并将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报给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5、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将考核后的人员按甲方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列表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未进行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能安排上岗作业。

6、对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等)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7、落实甲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由乙方的各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

8、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人员与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9、服从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根据隐患程度接受相关的经济处罚。

10、对甲方项目部不安全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安全与设备或建筑设施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并有权书面要求甲方项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按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乙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乙方的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哪一方,其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甲方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救援,并由甲方的项目经理立即向分公司经理如实报告。

4、乙方如违反上述第3条规定,对所发生的事故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经济责任。

五、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中有关条款与国家和当地政府及行业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时,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安全管理协议书”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乙方劳务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盖公司章)(盖法人单位章)

项目经理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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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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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作为 工程砼浇筑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 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 以下施工图纸(包括修改图纸和设计变更、会审记录等)中土建工程的全部砼及预制构配件砼项目的浇筑、养护,除整盘结构梁板为泵送砼外,余运输及浇筑工序及设备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承包发式

1、 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机械(垂直运输机械除外)、包小型工具(雨具、雨鞋、水泵、手套、泥桶、砂铲、铝尺、扫把等)、包伙食、包暂住费、包人身保险费、安全帽、荧光衣。

2、 甲方配备垂直运输机械、提供电源、水源、工人宿舍(宿舍生活水电费按结算兑现5%按扣),其余搅拌机、砂浆机、平板、插式震动器、末端开关箱、电线及砼养护、浇筑配套的水管铺设(甲乙提供立管水管口,乙方接管责)等均由乙方负责。特别注明:

2.1、项目部将会在每幢装一个固定配电箱,固定配电箱以后的手工工具、照明灯具(含钨丝灯)、电缆电线、控制箱均由乙方负责。

2.2、乙方投入的管理人员和工人数量必须满足甲方阶段进度计划的要求。

第四条、承包内容

1、 砼的浇筑、垫层的浇筑和压光及养护、铺车路。

2、 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主体结构部分的全部砼构件(含窗套板)的浇筑(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和浇筑前对模板的淋水养护,应铺设的砼输送管道,临时脚手架搭设,砼浇筑,振捣找平(要求经过二次3M铝直尺找平,木墙板磨粗,竹扫扫纹),柱及墙根部的凿毛,其位置竖向钢筋所粘砼浆的清刷,清凿及刷出的渣料收集后用斗车或尼龙袋带至地面指定点堆放,外架面砼的清理,砼养护等全部过程。

3、 不同等级标号砼的浇筑部位浇砼,应按项目部下达的施工技术交底文件执行,砼损耗为1%,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

4、 泵送管的运输、组装、拆除(包括支架的制、安、拆)、管清洗、去渣及管卡、机件的清洗及浇捣完毕后送至地面保管室,做到本层楼面浇完砼后,施工不遗留该班组的操作机具及材料,对泵机周围掉落的砼及时清理,上楼使用及

5、 工地范围内的本工种砼及施工机具、材料的水平及垂直运输。

6、 施工图中所有的砼工;质安检查清理、平整,工程验收清扫、冲洗等。包括涨模;漏浆处理等。

7、 负责完成部分安全资料(如班前班后安全活动记录等),每日发进度款前三天送交项目部。

第五条、工期

1、 本合同工期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具体按项目部制定的结构施工节点工期执行。

2、 各节点工期:基础、墙柱、梁板等工期由项目部现场确定;

第六条、计算方式、工程量、单价、总价及结算

1、 计量方式:按建筑面积结算,执行GB/T505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结算。

2、 承包综合单价:砼浇捣(不含税) 元/㎡,工程造价暂定为 万元。

3、 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建筑面积乘以第2点合同单价。

4、 本承包单价为一次性承包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5、 设计变更或甲方变更通知在施工前不计增加工程量,施工后的变更修改及承包合同以外的其他零星工程,由乙方当月填报增加工程量签证单,送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增减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的80%结算支付,增减工程量当月不按时报送的,甲方不予结算。

第七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一份。

2、 向乙方进行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要求、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交底。

3、 派驻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和施工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工程量进行监督、验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有关事宜。

4、 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5、 向乙方提供工人宿舍、用水、用电(生活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6、 负责为乙方进场人员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7、 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乙方人员的职业道德及技术素质进行考核,如不符合要求者,甲方有权随时辞退或要求调换人员。

8、 负责按期支付工程进度费。

9、 乙方人员的人身保险费由甲方统一代购,费用按乙方工程造价的6% 由甲方统一计算,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组织有浇砼施工经验、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作业人员进场,人数不少于20人,且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其中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电工不少于2人,应根据进度要深圳市调增作业人员的数量,保证本工种与其他工程工种流水作业连贯畅通,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乙方进场人员应带齐各种有效证件(身份证、计生证、上岗证、炊事人员的健康证),一寸彩照2张,乙方收集齐证件的复印件后同时造花名册一份连同证件复印件送交甲方存查。负责施工场地的放线测量、协助现场管理,负责将场地清理后移交给砌体队伍。

3、 按规定办理外来人口暂停证,务工证等(手续由甲方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有关管理,缴纳有关规费。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违章罚款500元/人次。

4、 熟悉图纸,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要求、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的交底。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

5、 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领导和指挥,接受甲方、业主和质监部门的检查监督。

6、 遵守甲方“项目部工地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否则,按该规定处罚,罚款均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7、 每天对甲方配备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如声音操作造成机械损坏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承担支付工程款前的所有职工生活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施工。

9、 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现场处理,垫付所有费用。相关索赔由甲方负责与保险公司交涉,索赔费用按本工程保险单合约执行,保险公司赔款负责范围之外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 负责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工资表按工人名单造表,发放时必须由本人签字,如乙方不按足额发放或未发放工人工资引起纠纷,一切负责由乙方承担外,甲方还将给予乙方壹万元(10000.00元)的罚款:

第八条、 质量要求及罚则

1、 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质量标准,并达到国家建筑工程验收合格以上的等级标准。

2、 浇筑砼面应振捣平实,每层楼面平整度必须控制在±1cm之内,应用铝尺拉平校核,及时修整,最后扫纹面。未达到上述要求,扣除该层工程量的10%。

3、 砼浇筑完后,应在上一层砼未浇筑之前进行每天不少于4次的养护。如养护期间乙方未派人养护、漏养或不及时养护,则由项目部另行派人养护,费用按4次养护/每工日计算,在乙方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4、 如因乙方振捣人员的过振而引起的胀模现象,凸出2cm以内的,由乙方负责凿平。凡超出2cm以上的,除负责凿平外,还需接受甲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5、 因乙方原因造成拆模后出现蜂窝、麻面及轻微露筋、孔洞的现象,乙方应无条件及时处理修整。造成的不良影响,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因乙方原因造成拆模后出现露筋、孔洞等严重质量问题导致返工,其返工的费用乙方负责,材料损失按2倍材料费赔偿,并扣除该层20%工程量。

7、 拆模后,木工负责清理小至厚薄嘴之类的小木块,剩余属乙方原因造成的渣碎由乙方负责清扫干净(木工引起的漏浆由木工自行处理)。

8、 密实度、表面平整度依据规范要求标准执行,测点合格率96%。

9、 严禁现场混凝土加水,否则每次罚款壹仟元,引起质量事故的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1、 进入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带工作卡,严禁穿拖鞋进入现场。使用工作卡者由甲方先行发放提供,乙方退场时如数交还,若损坏或欠缺,则以购入价赔偿。

2、 凡操作工具、机具、管道、支架,吊运时要注意运行安全与堆放安全。正确使用专业机械,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输送管等机具堆放于外脚手架上。

3、 按规程不得使用16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和患有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残疾人员。因乙方负责造成有关部门对工地的安全处罚,由乙方承担。

4、 凿毛及清理出来的余渣,应随时处理干净,避免脚手架板上残留余渣,余渣必须集中装袋,严禁直接从楼层上抛下,以防坠落伤人。

5、 生活区及施工区的文明施工、清洁卫生工作由乙方负责。

6、 施工期间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不得集体争吵、胡闹,所有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如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材料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质量进度款:乙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施工进度的合格工程量报送甲方施工员核实,经甲方工程项目部审核后,于次月10日由甲方按本月完成工程量的75%进行支付。

2、 完工付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乙方工人退场后15天内付至总工程量的90%。

3、 工程结算款:工程验收合格,结算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扣除有关保险费、罚金)。

4、 工程进度款及结算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乙方领取进度款必须造当月工人工资表,在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向工人发放工资(工资表原件上交财务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应工程款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2、 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材料及误工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或修复,并且每次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0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出现再次以上工程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并应承担其应的法律责任。

3、 施工期间,如乙方未能完成进度计划(含节点工期),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若乙方在甲方第一次提出警告并要求乙方提出整改方案后,第二次检查仍未完成计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将乙方所承包的施工范围无条件分割给其他队伍施工。

4、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地的现场管理,服从指挥,执行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如违反制度及不服从指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5、 乙方受到甲方有关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处罚达两次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除本合同已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外,其它违约行为,违约方应一次性向另一方支付相应工程款3%的违约金,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6、 保证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每天不少于4次,保持混凝土面的湿润,否则每次罚款500元,且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第三方队伍进场养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7、 拆模后如发现蜂窝、麻面的,乙方应负责处理。乙方操作造成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自动失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4、 因执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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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装饰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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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__)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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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专业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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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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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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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x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x项目模板工程

二、承包方式、取费标准:

1、承包方式:甲方以包人工包辅材(不含对拉螺杆)、包模板、包木枋、包小型机具(电锯、台锯、电锤等)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2、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质检站验收资料为准。

3、合同单价

(1)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纸和变更的混凝土与模板的实际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含超高费等。

(2)模板制安人工及材料费《含模板工程所需的电锯、电钻,含模板(16000㎡)、木枋(400m3),含所需辅材(如隔离剂、铁丝、铁钉、山形卡、密封胶、pvc管等)、含运输费如(模板木坊汽车装卸运输以及材料场内二次运输等)》为 26 元/m2。此单价为综合不含税包干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费,工人进退场费、劳保(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人工费、辅材费(隔离剂、铁丝、铁钉、山形卡、pvc管、胶纸、嵌缝条等),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3) 计时工如发生时单价为 50 元/工日,由项目开出工日数为准,不得超过当期结算总价的2%。

(4) 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单价不再调整。

(5)以上单价均为优质工程单价,如政府质量有关部分验收属乙方原因结构工程收未达到上述标准者,按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予以下浮。

5、工作内容:

a. 测量放线(甲方施工员放出每层测量基准线及控制标高点,其余轴线及标高引测由乙方完成)、配模、模板安装、清理木屑补模板缝、拆除并将模板上的旧钉拔除、粘接物清除、整理堆放整齐及堆到指定地点,清理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

b. 场内运输:木枋、模板、钢管支架及其它周转材料乙方所用材料在场内运输费及上、下车均已包括在本综合单价内。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并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限额用量的文字交底。

3、甲方负责提供塔吊、提升机,大型机械操作和电工由甲方机操人员操作。

4、甲方应监督、检查或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务工手续,当地建管站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证件的申办。费用由乙方自理。

5、及时组织钢管和扣件材料进场,负责搭设安全设施,指挥安全、质量、进度、施工技术,协调各种正常施工,指挥机械运转。

6、甲方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场所、现场临时食堂。甲方收取乙方每人每月10元食堂搭伙费,甲方按6度电/人,3吨水/人限制用电用水量,超额部分按市场价直接在工程款内扣除。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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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土方开挖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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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工程在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

乙方: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处罚单,直至清退出场。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4、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2)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

3、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兼职安全人员,以便安全工作联系。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根据甲方要求,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施工机械、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7、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三、安全保证金及发生事故相关费用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轻伤、重伤、人员死亡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关费用的比率:

1、发生人员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1)相关费用在_________元(含_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2)相关费用在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含_________元)的乙方承担60%(但不少于_________元)。

(3)相关费用超过_________元以上的乙方承担50%。

2、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或工程款内扣除。

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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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解除劳务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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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法院依法解除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法院判决被告依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_____省置业有限公司

20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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