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贷款财产抵押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
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_______________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
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合同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________%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合同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合同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放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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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资金信托合同书金融租赁
_______国信 (XT)字第( )号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 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 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
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受益人为多人的,见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单》。《受益人名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同时应提交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收入。
3.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5.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
户名: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第六条 信托目的
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赁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发挥受托人的专业理财能力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将信托计划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项目以获取收益,闲置资金进行存放银行、国债投资、国债回购、同业拆放、短期贷款等资金运作。
第七条 信托的成立及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为_______________年,自推介期满次日成立。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
1.受托人按照金融租赁资金信托计划的约定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信托财产的具体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确定,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资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3.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托人应将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第九条 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资租赁的租金收入、租赁手续费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100%
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该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报酬后即为应分配的信托收益;
(2)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一年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第_____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终止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简称信托收益划付账户)。
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信托费用
1.信托财产应承担的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信托发行费用;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中介费用;
(6)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信托资金÷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记入当期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4.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5.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 信托报酬
1.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
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条第3款的计算方法进行提取信托报酬。
3.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1)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包括_____%)以下时,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
(2)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以上时,超过_____%部分即为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4.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计算。
第十二条 风险揭示和承担
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委托人与受托人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三条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而清算时,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基本运作情况,有权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财产的管理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5)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销、宣告破产或其法定资格丧失时,委托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新的受托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 受托人享有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应收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受托人应当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3)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以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4)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7)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的信托财产;
(8)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本信托终止日起15年;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益人的权利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权;
(2) 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继承。
2.受益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提供受益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通讯地址、信托收益划付账户等;
(2)受益人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六条 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1.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随意变更受益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委托人与受益人应共同到受托人处填写《受益人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手续。委托人变更受益人,应以不违背《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为限。
2.在信托期限内,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载明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到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信托受益权转让时,本信托项下受益人将其权利和义务相应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分别按照信托财产的_____‰的费率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1.委托人未按期向受托人提供合同规定之信托财产的,信托合同终止,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受托人如因违反本信托合同相关规定,致使信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本信托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确属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应采取协商方式解决。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给予赔偿。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委托人与受托人如发生纠纷,且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信托的变更和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信托。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财产。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本信托可续期。
2.在原受益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兼并或者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时,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被解除;
(3)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
(4)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5)信托的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4.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扣除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规定的费用后,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归属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划至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5.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就信托事务出具清算报告。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金融租赁资金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而信托计划有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工作日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应顺延至其后的第_____个工作日。
3.申明条款
各当事人申明: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及信托计划,对本合同及信托计划所有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委托人与受托人可协商后另行书面予以补充。
2.本合同在受托人收到信托资金及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一式两份,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渝中区
附件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委托人与受托人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本风险申明书。
本风险申明书是对_______国信(XT)第( )号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项下受托人在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的说明。
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国信)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主要是以金融租赁的方式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从而获取租金收益。在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存在租赁物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其它风险。将信托资金以金融租赁方式进行运用,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_______国信将严格按照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书的约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高效的管理职责和义务,但并不意味着承诺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
_______国信依据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书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_______国信违背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书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_______国信负责赔偿。不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承担。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将资金委托给_______国信,并由_______国信按照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书的约定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是本人/本机构的真实意愿,表明本人/本机构已了解_______国信运作信托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同时代表受益人签署本文件表示已仔细阅读了本文件、信托合同、信托计划书及其他有关信息。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资金信托合同[页4]_合同范本
7.2 信托终止事由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受托人根据本信托计划第七条之规定,将信托计划资金购入的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物业产权转让,单独或与其他资产一起上市;
3.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信托提前终止;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7.3 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后,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扣除根据本合同第2.2款和第2.3款规定的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后(简称“可归属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以货币的形式归属于受益人或其承继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划至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划付账户。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第八条 税收处理
本信托当事人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通知
10.1 地址变更的告知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在发生变化后的15日内通知另一方。
10.2 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的告知
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如变更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托人,并持与认购时相同的证明文件到受托人处办理受益人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确认手续。
因委托人或受益人未按前述规定就联系地址变更、联系人更换或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化通知受托人,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10.3 通知的送达
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电传或电报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的情况下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与本信托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 合同组成
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若本合同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其所签署的《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3 工作日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1.4 合同生效
共5页,当前第4页12345
篇3: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9]_合同范本
开工时间和延误
41.1 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1 除合同另有规定的外,就承包人应随时获得的工地的范围及授权他使用此部分工地的命令而言,业主应根据合同有关施工命令的规定,随同工程师的书面开工命令,提供承包人必要范围的工地,使其能够开始并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的方案施工,此外应根据承包人给工程师的书面通知上的合理建议(如果有),在施工期间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更大范围的工地,以保证承包人能按上述方案或建议迅速施工。如承包人因业主不按本条规定提供工地而误工或发生费用,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期,并由他确定一笔补偿此种费用的款项,该款项应由业主支付。
42.2 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1 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1 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_____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1 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1 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 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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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班组承包协议泥工组
甲 方:
乙 方:
依照《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人工费承包事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协议。本协议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对协议中规定(约定)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一、 协议内容:
1、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价格:按照竣工决算的实际建筑面积结算,3、工程质量:按规范要求达到优良标准。
4、工期:按甲方要求的工期进行。
5、付款方式:
6、安全责任:此工程中乙方所承包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由甲方以班组承包协议中文字的形式全部交给乙方,由乙方全权负责管理。如乙方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和所提供的图纸资料进行制作、安装,达到验收标准。如乙方私自更改或不按甲方要求,所完成的项目,甲方不予承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组织施工必须按照建筑规定要求搞好文明施工,做到
9、乙方所招用的每个人必须参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按团体保险规定,以模板工程造价的0.52%计取,申请先由甲方统一办理,但费用有乙方个人承担,如不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所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除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外,管理不严,造成意外事故,公司处罚班组承包者,经伤害着协商及法院判定人民币总额的65%罚款。
二、双方职责、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
1、负责材料、机具等的供给,按照乙方提供的材料名称、数量、机具使用计划进行供应,交接方法是乙方自领、自用、自己保管。
2、按施工图及国家建筑规范、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达优良标准。否则按与各班组长所鉴的责任书检查兑现。
3、承担乙方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的奖励(按人工费每提前一天奖100元,如超期每天罚200元)。
二)乙方:
1、严格按施工要求对技术人员交底进行施工,达到验收标准。承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返工重做的一切损失。如:出现一次质量事故,除赔偿因质量问题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外,并视情节处以500-10000元的罚款。
2、保证按公司要求的工期完成任务,承担因拖延工期的罚款
3、招收职工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内容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如不招用童工、残疾人和其他重病人员等),否则承担因未按相关要求、规定、制度造成的一切费用支出。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十大禁令”、“十不准”和安全保护要求及公司制定的责任书等全部内容,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施工所需人员,由乙方全权招收、组织安排应先培训后上岗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到底,对所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材料在使用的前五天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材料员或管理员。未及时上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双方材料交接按规定履行手续,乙方所收领到的所有材料,由乙方全权管理和正确使用,如乙方管理不严或偷工减料、倒卖、丢失、损坏者,按照价全部赔偿外,每次处以100-10000元的罚款。
6、严格按门卫制度和公司料具管理办法进行料具管理。
7、施工期间必须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许随意乱拉乱接,无电工证或作业证不许操作电气设备,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乙方所用人员的安全管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外,如在来回路途中的驾驶员,其各种车辆在十字路口等,转运料车的途中安全管理工作等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8、班组承包协议鉴定后,乙方如中途退出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承包费总价30%的费用。
三、工程保修和回访:
四、补充协议:工地以外的其他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代持股票信托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 年 月 日在 区签订。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份及其出资和收益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 公司(下称“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资,乙方并未实际出资也未支付任何价款,仅是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
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其它事项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含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篇6:财产信托合同个人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他益受益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鉴于:
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_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信托计划”);
2.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信托合同”)以及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交付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成为该信托项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对该项目项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内的信托受益权;
3.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上海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遴选产生了_________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将依照法定程序由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
为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在_________公司建立对经营者的良好的激励机制,委托人共同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财产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共同自愿将其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与信托投资公司分别签署的《特定受益类信托合同》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规定,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理念,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本合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以建立对_________公司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机制,从而促进委托人投资收益的实现。
为实现上述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共同确认并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给予经营者信托受益权,并共同指定、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二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与他益相结合的信托。
本信托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为委托人;和_________。
2.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即为_________公司先生。_________公司先生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经营者遴选规则》遴选产生,并将依照法定程序通过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的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在获聘后,将成为_________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的经营者。
第三条 委托的财产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的财产,为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文件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其权利范围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托收益权
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财产,为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第十二条(1)项所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部分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的分配请求权,包括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及相应信托合同通过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限制,按照《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及股权收购信托之信托计划确定。
2.特定信托收益权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即为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取得的信托收益,由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于分配时直接划转至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
受托人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
1.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署;
2._________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聘任经营者为_________公司总经理;
3.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已经生效;
4.特定受益信托合同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人以特定收益权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予以确认。
第五条 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存续期间。
第六条 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运用的基本原则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作为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受托人应当按本合同的规定,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进行单独核算;
2.受托人可以以本合同项下的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与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受让各类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3.按照第七条的规定,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
4.受托人不得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 受托人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具体运用: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确定与分配
受托人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之信托收益时,应按照不超过_________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并于取得上述信托收益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现金方式分别分配给本合同项下之自益受益人(上述分配之收益以下简称“受益人收益”);
当年度实际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_________%年信托投资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分配取得之信托收益弥补,然后再按照不超过_________%(含_________%)的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托有效期内,以此类推。
上述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按照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投入信托资金为基数计算确定。
2.在提取上述自益受益人收益后为剩余收益(上述收益以下简称“剩余收益”)。对全部之剩余收益,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终止并清算完毕前,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
(1)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于优先受益人要求委托人受让其信托受益权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文件的规定,受让其信托受益权;
(2)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信托文件的有关规定,受让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托人在根据上述(1)、(2)项的规定,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的A类信托合同或B类信托合同的信托受益权,其根据有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受托人基于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按照前述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进行运用。
3.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确定受托人为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唯一指定人。委托人未经受托人同意,不得指定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收购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八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了解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特定信托收益权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3)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特定信托收益权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特定信托收益权;
(2)保证已就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特定信托收益权设立本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3)委托人以其自有、自筹资金运用于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规定的范围时,应当征得他益受益人的同意。他益受益人不同意的,不得进行上述资金的运用;
(4)在他益受益人通过受托人提出以剩余收益,受让信托计划之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时,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要求,指定受托人为指定受让人;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2)收取信托报酬;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不得向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特定信托收益权;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并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受益人的权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对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在年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_________%、三年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_________%的范围内,享有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进行资金运用,或向他益收益人进行信托财产或收益的分配;
(2)在信托终止后,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未能达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对经营者未能完成上述经营指标年度的剩余利益及其形成的信托财产享有请求权;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达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享有对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当年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
(2)有权要求委托人、受托人向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其持有之《_________公司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B类资金信托合同》之信托受益权,以使其能够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他益受益人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一条 他益受益人经营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_________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经营者进行激励,经过平等协商,委托人与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约定建立并实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以下简“《经营者激励机制》”)。该《经营者激励机制》为本信托的有效组成部分。经营者经营期间完成《经营者激励机制》设定指标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合同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1.根据约定,信托期间,经营者将完成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_________企业所得税后股东每年可分配利润达到_________万元以上;
(2)_________公司每年开发面积不少于_________万平方米;
(3)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连续三个月不超过_________%,无重大债务诉讼或违约事宜;
(4)公司合并报表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反担保)不超过_________亿。
2.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若_________公司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各项指标,该年度剩余收益由上海国投监督管理、运用,直到达到相应的指标。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满,_________公司尚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的各项指标,未达到年度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归属于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条 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1.自益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受托人应当于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项下收益后_________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在前次自益受益人收益未能按照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或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进行分配时,受托人在下次取得特定收益权的收益时,应当首先对前次未获分配部分的自益受益人收益进行弥补。进行上述弥补后,方得按照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进行当期收益的分配和运用。
2.他益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分配时间
他益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于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与信托财产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审计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6)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
信托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 信托报酬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_________元。上述信托报酬由受托人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成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信托财产中预提。
第十五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转让本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
第十六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信托期限届满;
(2)_________公司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目提前终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经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免去总经理职务的;
本信托因本项原因终止的,不影响他益受益人因本合同之履行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4)本信托当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6)本合同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第十七条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终止后信托财产的确定
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包括:
(1)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剩余收益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2)除前述(1)项以外的其他信托财产。
2.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第十条第1项第(2)小项和第2项第(1)项分别归属于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以维持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原状的方式进行分配。
以_________公司股份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的,受托人应当于信托终止后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上述股份过户至相应受益人名下,并办理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以现金方式进行信托财产分配时,受托人将上述信托财产划拨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
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第十八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在本信托终止后,受托人根据本信托规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权,并将_________公司股权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第十九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第二十三条 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 合同签署及文本
本合同需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后本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委托人各持一份,受托人持一份,他益受益人持一份。上述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7:青岛市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 甲方将自有的府落在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的房屋_____间出租给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
二、 该房屋租赁期为_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租金为____年/月,乙方应于___前向甲方缴清。
三、 该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不得翻译片拆改房屋结构和改变房屋用途。
四、 租赁期满,乙方应将房屋及装修设备点交甲方,如乙方需继续承租使用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并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五、 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如遇该房屋拆迁,本合同即行终止,不得借故向国家和对方提出索要条件,阻碍拆迁。
六、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未尽事宜。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篇8:公寓房屋租借公司租赁协议
出租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__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______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_______元。
三、租金于__________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__________计罚。若__________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篇9: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纠纷近年来随着商业地产的繁荣呈上升的趋势,相关问题形式多样,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某房地产公司在XX年2月将某大厦其中一层出租给李某经营酒楼,租期为3年,并约定了租金、支付时间、违约金,但李某经营不善,酒楼亏损严重,便不想继续承租,但已经支付了一年租金且约定的违约金很高,直接要求解除合同会承担很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李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该大厦尚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且双方租赁协议未经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及押金。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2、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2、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4、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5、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同时又做了除外的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也就是权属完整的,租赁合同有效。
这是一个典型的承租人毁约的案例,看似简单却也保含了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双方的租赁协议有效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几种:(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主张合同无效的一方需要举证证明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上述几种情形之一,而本案中李某所依据的就是第五种情形。
根据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同时,根据我国《消防法》的规定,对于必须经过消防验收的工程,如果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也是不得使用。也就是说,这份租赁协议,因为违反了《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也有可能因为违反消防法的规定而无效。
二、如果订立合同时没有取得验收合格证,但几个月后经过验收取得了合格证,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合同效力
这在法律上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违法建筑以及没有取得规划许可的建筑出租后合同效力问题的有关规定,出于维护市场稳定,促进交易,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出租方能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那么合同的效力会可以得到补正。
三、租赁没有经过备案,能否成为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
我国城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原建设部在1995年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有明确规定,而且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属于管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能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故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其有效性不受影响,从理论上来讲,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属于对抗要件主义,但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
但若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则以约定为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合同无效。但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情况下,视为当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变更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约定,此时,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仍为有效。
四、如果合同最终归于无效,那么怎么处理
按照《民法典》第61条和《民法典》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扣租金等。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新版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
(三)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1、租金:________元/(□月/□季),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全额租金,甲方给乙方提供收据。
3、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阿克苏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范文二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__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______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_______元。
三、租金于__________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__________计罚。若__________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下载
甲方(出租方):
住所:邮编:
【本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住所(址):邮编: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房屋用途为居住。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币)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3-2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3-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币)_________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另一方承担。
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2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5-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币)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7-1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7-2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9-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9-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9-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9-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0-1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0-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签后第___日】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11-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铅印文具有同等效力。
11-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6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1-7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办理登记备案或信息记载后,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转交),以及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或名):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于:签于:
经纪机构名称:经纪人姓名: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文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篇10:外籍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 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鉴定变更合同。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三条 工资待遇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 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
第四条 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2.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3. 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4.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 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 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 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营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作出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五条 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 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
2. 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 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 甲、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4) 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 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 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 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 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 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
1. 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1)(3)和第2项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 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项(2)(4)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项(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2)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4)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4)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篇11:信托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中国银行信*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四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 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 额____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____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____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______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篇12:广告协议
单 位:(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传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的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宣传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宣传策划包括广告策划与设计的服务,为甲方市场定位及市场区域提供参改依据,为决策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宣传策划,并委托平面设计、广告代理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宣传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宣传策略和建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宣传策略,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5、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宣传策划费并按时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宣传策划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
⑴、项目报纸软性文章撰写;
⑵、项目各种展销、促销、优惠活动的策划。
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期限分为: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七条:项目宣传策划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1、宣传策划费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预付款。
3、活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活动优惠政策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宣传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宣传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七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3:委托公交车车体发布公告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 公交车经营权和所有权转让四分之三给乙方,价格为 元整( 元)(包括 元公司联营押金在内),双方具体合同如下:
一、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即 年 月 日起,公效车由乙方自主经营,直到该车报废。期间 年和 年的年检和 年的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经营收入、开支和责任也全部由乙方负责。20xx年的保险费根据市场需要必须在甲方的监督下足额交纳,不得省钱。
二、 年 月 日之前,所有与该车有关的债务和交通违规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 年下半年、 年、 年的油钱补贴乙方占四分之三,甲方占四分之一,甲方领到补贴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不得拖欠。
四、合同签订后,乙方付款,虽没办理过户,但乙方占该车四分之三所有权,甲方不得私自该车做任何抵押、借款或转卖,该车所有关证件均交予乙方保管。
五、该车使用寿命已满,报废所得钱乙方占四分之三,甲方只占四分之一,如购新车、新牌甲方出资四分之一,乙方出资四分之三,新车乙方占四分之三的股份,甲方占四分之一的股份,若甲方没时间管理新车,由乙方管理运营新车,所得收入与开支均按比例承担(但若乙方自己开车和售票,必须除去乙方开车和售票人工工资后的收支按比例分配),新车写乙方的名字。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篇14:资产信托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居)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居)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委托方有意将资产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受托方愿意对委托方的信托资产以自己名义进行管理,同时,双方亦对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够信心,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委托人得以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资产托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
第二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并不得将自己的财产或受托的除委托人外的资产相混同。
第三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产投入拟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并以该公司股东的名义进行管理。
第四条 受托人不得以该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对他人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五条 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均不构成受托人的遗产。受托人的继承人不享有该信托财产的继承权。
第六条 受托人不得以信托资产用于偿还自己或他人的债务。
第七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均认可本合同记载的信托资产,其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合法继承人。
第八条 委托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有权指定信托财产的其他受益人。委托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经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变更受益人或终止委托,也不得处分受益人的权利。
第九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
当委托人为受益人时,若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则信托关系终止。
第二章 信托资产
第十条 本合同所指信托资产当前为元现金以及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将该资金投入投资发展公司后形成的任何法律形态的资产。可以是现金、股权、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
第十一条 受托人破产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受托人死亡时,亦不属于其遗产。
第十二条 受托人的任何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资产强制执行。但基于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权利,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信托资产的管理方法,得经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同意变更。
第十四条 信托资产之管理方法因情事变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时,委托人、受益人或受托人得申请法院变更之。
第三章 信托权利
第十五条 受益人因信托之成立而享有信托利益,受益人可放弃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
第四章 信托资产管理方法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载的信托资产,由受托人将法律形态的现金全部投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第十七条 受托人成为该公司股东后,应推举或委托委托人作为股东代表以受托人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直至该公司终止或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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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资产信托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方:姓名,年龄,国籍,住(居)所地
受托方:姓名,年龄,国籍,住(居)所地
鉴于委托方有意将资产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受托方愿意对委托方的信托资产以自己名义进行管理,同时,双方亦对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够信心,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委托人得以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资产托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
第二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并不得将自己的财产或受托的除委托人外的资产相混同。
第三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产投入拟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并以该公司股东的名义进行管理。
第四条 受托人不得以该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对他人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五条 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均不构成受托人的遗产。受托人的继承人不享有该信托财产的继承权。
第六条 受托人不得以信托资产用于偿还自己或他人的债务。
第七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均认可本合同记载的信托资产,其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合法继承人。
第八条 委托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有权指定信托财产的其他受益人。委托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经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变更受益人或终止委托,也不得处分受益人的权利。
第九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
当委托人为受益人时,若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则信托关系终止。
第二章 信托资产
第十条 本合同所指信托资产当前为元现金以及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将该资金投入投资发展公司后形成的任何法律形态的资产。可以是现金、股权、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
第十一条 受托人破产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受托人死亡时,亦不属于其遗产。
第十二条 受托人的任何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资产强制执行。但基于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权利,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信托资产的管理方法,得经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同意变更。
第十四条 信托资产之管理方法因情事变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时,委托人、受益人或受托人得申请法院变更之。
第三章 信托权利
第十五条 受益人因信托之成立而享有信托利益,受益人可放弃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
第四章 信托资产管理方法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载的信托资产,由受托人将法律形态的现金全部投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第十七条 受托人成为该公司股东后,应推举或委托委托人作为股东代表以受托人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直至该公司终止或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推举委托人出任公司董事参予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 信托报酬
第十九条 受托人之信托行为得享有报酬,计算标准为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所获红利的%。
第六章 信托之监督
第二十条 信托资产的监督机关为拟设立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凡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或利害关系人为信托事务申请公司核查,公司应选派必要人员进行检查,并就信托资产的状况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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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杂志刊登广告合同_合同范本
广告刊出单位: 《___________》杂志社(简称甲方)
广告客户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1.乙方须持营业执照,凡标明质量标准、获奖、优质产品称号、专利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应提交有关证明,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提交生产许可证。
2.乙方所刊登的广告内容要符合《广告法》,要实事求是,不得欺骗用户、弄虚作假。如因广告内容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可对广告刊登版面和日期等提出要求(注:《___________》每月______日出版,印刷周期为______个月),由甲方参考乙方意见,根据来稿先后、版面情况及预付款等统一安排。
4.乙方在《___________》上刊登广告的要求如下:
刊出时间
版面
版面费
制版费
设计费等
合计
年?期
年?期
年?期
年?期
年?期
总计(大写) 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人民币) ¥_________
5.广告刊出后,如发生影响效果的差错系原稿的错误,由乙方负责;系甲方差错,甲方负责用文字更正一次,但不予重登广告,原已刊出的广告,费用照收。
6.广告设计、摄影、发排制版后,如乙方要求变更合同,则须付相应的设计费、摄影费、制版费以及赔偿有关损失。
7.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付广告费。甲方将优先安排已有合同单、刊登资料和已付清广告费的客户。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单位:《______》杂志社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7:2024加工承揽合同格式_合同范本
签订日期:_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yifang))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_货号:_面料:_
颜色:_尺码:_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_ 2、数量: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_单价:_总金额:_
第四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yifang)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__2_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__2__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_2、总金额(元):_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_,外用_包装,包装费由__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
第九条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_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9)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年_月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乙方(章):_
电话:_电话: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篇18:2024年委托监理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规范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及施工规范。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分两次支付乙方,即主体工程完工,经各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50%,工程竣工经各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工程监理费。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乙方必须按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4.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
5.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6.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真实合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本合同:指《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本信托: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
1.3__________项目:指由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__________项目。
1.4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1.6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7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对信托财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谋求信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三条 信托类型
本信托类型为确定用途的集合资金贷款信托。
第四条 受益人
本信托是自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5.1本集合资金信托的规模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 (小写:¥__________元)。
5.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小写:¥_____元)。
5.3委托人在招商银行开立下述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受托人分配信托收益与返还信托财产的账户。
自然人开立储蓄账户或“一卡通”账户,法人开立对公账户。
该账户在本信托财产最终分配完成之前不得取消。
开户行: 开户人: 账号:
5.4委托人须将信托资金划拨至受托人指定的下述信托账户,信托资金到账后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
开户行: 开户人: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部 账号:
5.5信托资金在委托人交付资金之日起至信托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由受托人在信托成立之日起一年后的第一次信托收益分配时支付。
第六条 信托成立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_____元的信托资金募集完成,信托即告成立。
信托成立日最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条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为二年,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8.1受托人以信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目的,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对该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
8.2鉴于本信托的集合性质,委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运用管理。
8.3本信托项下的财产可以按照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8.4管理运用方式:
本信托财产用于向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_项目发放贷款。
8.4.1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二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受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的规定为准。
8.4.2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每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调整。
目前,同期贷款年利率为5.49%。
8.4.3贷款本金偿还
贷款本金按受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的规定,于贷款到期日一次偿还。
8.4.4贷款利息支付
贷款期限内,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每季度第_____个月的第_____日支付贷款利息。
8.4.5贷款担保
贷款由__________信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保证担保。
8.4.6贷款特别条款
如果受托人发现借款人与借款项目可能发生影响信托资金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受托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
8.4.7贷款利息收入在年度信托收益分配前的运作原则
受托人将在遵循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存放银行、同业拆放、国债投资、新股配售等方式,获取贷款利息再投资的稳定收益。
第九条 信托费用
9.1 信托费用的种类
9.1.1信托报酬;
9.1.2银行手续费、服务费、证券交易手续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9.1.3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9.1.4信息披露费用;
9.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9.2 信托报酬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9.2.1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
9.2.2受托人每年按受托管理的信托资金的_____%从信托财产中预提信托报酬,信托终止时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一次性调整。
9.2.3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9.2.3.1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为_____%以下(包括本数),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x_____%;
9.2.3.2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为_____%(不包括本数)至_____%(包括本数)之间,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_____%; 9.2.3.3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_____%(不包括本数)以上,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100%+_____%]。
9.3 不列入信托费用的项目
受托人因违背信托合同导致的费用支出或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信托事务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信托费用。
9.4 本信托及本信托当事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第十条 信托收益
10.1信托收益的构成
10.1.1信托贷款所得的利息收入;
10.1.2贷款利息收入在年度信托收益分配前进行稳健型投资所得收益。
10.2 信托净收益
10.2.1信托净收益为信托收益扣除信托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信托收益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后的余额。
10.3 信托净收益分配
10.3.1信托净收益每年分配一次。
本信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成立后每满一年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
信托终止时,信托净收益与信托财产一并分配至受益人账户。
第十一条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1.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1.1.1委托人的权利
11.1.1.1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11.1.1.2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资金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11.1.1.3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予以赔偿。
11.1.1.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1.1.1.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时,委托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11.1.1.6受托人职责终止的,委托人有权选任新受托人。
11.1.2委托人的义务
11.1.2.1委托人必须将本合同项下的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划拨至受托人的账户,以便于受托人管理运用该笔资金。
11.1.2.2委托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信托报酬和其他费用。
11.2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1.2.1受托人的权利
11.2.1.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时,受托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11.2.1.2受托人有权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收取适当的报酬。
11.2.1.3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税款和有关费用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1.2.2受托人的义务
11.2.2.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11.2.2.2受托人除按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11.2.2.3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
11.2.2.4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11.2.2.5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11.2.2.6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11.2.2.7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收益的义务。
11.2.2.8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1.2.2.9受托人辞任的,在新受托人选出前仍应履行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
11.3 受益人的权利
11.3.1受益人享有信托收益权,也有权放弃信托收益权。
11.3.2受益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11.3.3受益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资金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11.3.4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受托人的不当处分行为,要求受托人予以损害赔偿。
11.3.5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1.3.6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信托资金强制执行时,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11.3.7受益人有权转让信托受益权。
第十二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12.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借款人和借款项目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12.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12.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 信托转让
13.1受益人可通过转让信托合同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13.2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13.3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13.4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_____%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四条 信托终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托应当终止。
14.1 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14.2 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14.3 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14.4 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14.5 信托期限届满;
14.6 信托被解除;
14.7 信托被撤销;
14.8 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
第十五条 信托清算
15.1 自信托终止之日起成立清算小组。
15.2 信托清算小组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计算和分配,编制信托清算报告。
信托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5.3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约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15.4 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5.5 清算费用:指清算小组在进行信托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算小组从该信托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条 信托财产归属与分配
16.1 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16.2 信托财产以现金方式在信托终止时进行分配。
16.3 信托清算后的全部信托财产扣除清算费用后,按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占集合信托财产的比例进行分配。
16.4 信托期限届满后第二十个工作日为信托财产分配日。
第十七条 信息披露
17.1 本信托的信息披露以下列方式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17.1.1受托人办公场所存放备查;
17.1.2在受托人网址_______________上公告;
17.1.3来函索取时寄送。
17.2 受托人应当在信托成立起每满一年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信托资金管理的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 受托人违约
18.1.1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18.1.2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8.1.3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8.2 委托人违约
18.2.1委托人不按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和有关费用的,受托人有权对信托财产实行优先受偿。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1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条 通知
20.1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联系地址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20.2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如果在信托期限届满前夕发生变化,应在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0.3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20.4如果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21.1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21.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21.1.2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1.2整体合同
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21.3 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1.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委托人签署(自然人签字;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信托成立之日起生效。
21.5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计划,对本合同和信托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21.6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叁份,委托人持壹份,受托人持贰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自然人)签字: (法人)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其他组织)名称及公章: 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 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于__________
篇20:小区广告合同
甲 方(出租方):绍兴XX公司
乙 方(承租方):绍兴XX公司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绍兴XX公司管辖的小区的广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的广告位:
楼层广告:
第二条:合同期内,乙方整体租赁甲方所管辖小区广告位,并拥有甲方所
管辖小区内广告的独家发布权。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条:租赁价格为: 、 广告年租金为 3000 元整(大写:叁仟元整);世纪城、康宁广告年租金为 元整(大写:贰仟元整);阳光城广告位赠送。合计:10000元年(壹万元整每年)。
第五条:支付方式:________年一付,每年首付30%,________年到期支付当年剩余的70%。
第六条:甲方负责保证甲方管辖小区内广告活动的开展,乙方负责广告内
容的制作及发布并保证广告内容不出现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广告发布前,内容经甲方确认后发布。
第七条:甲乙双方无权单方面废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终止合同,均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八条:如因国家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6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
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盖章)乙 方: (盖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