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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室内装修施工合同书热门27篇 施工合同【实用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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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全包装修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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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国区棚户改建项目(一施工段)工程周边附属地下室(后浇带分)的混凝土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相互间责、权利、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的情况,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条款的资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园区棚户改造建设项目(一施工段)及周边附属地下室(以后浇带分)混凝土工程。

工程地点: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园区。

工程概况:地上18层左右框剪结构、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详见栋号图纸(含地下室)

承包方式:

采取甲乙负责管理,提供主材及垂直运输机械的供应,乙方提供承建劳务队伍包工,手套、雨衣、水鞋、安全帽、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承包。

承包范围:

合同范围的施工图上及设计变更,会审纪要规定需要浇混凝土的部分(不包括砌体构造柱、过梁)

工作内容: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主体结构、设计变更、技术

核定单以及甲方监时安排的附属设施等所有砼工程的水平运输、振捣、养护、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浇水润湿模板、模板内不的有积水,凸窗板等与楼层高差大的部分采用小桶运转或用串筒浇筑,严禁用布料机直接浇筑其中。砼养护前七天须每天浇水,墙面喷水养护每天不得低于1次(保持墙面润湿)地下室筏板混凝土应在浇筑后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保湿养护,并保持混凝土表面混润。

砼的上料,水平运输,浇筑及检查通道的塔设、砼振捣、浇筑、拉线找平,拉毛(按照清水地面标准)。

如遇下雨情况乙方负责用膜覆盖。

所有楼层砼碴料得清扫、转运、并按指定地方堆放。

砼浇时泵管安拆、泵管的清洗水平固定架的塔拆、布料机的塔拆及加固。

由于工程可能同时施工工作面多,工作必须保证2个工作面同时施工的要求。

墙柱同梁板混凝土不同时,要求先浇商标号后浇低标号,严禁混浇,如果出现浇混情况,甲方将进行5000/次的罚款(以现场监督为准)出现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返工或者加固的损失(以回弹数据为准)

负责配合甲方对工地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及时进行各阶段所需材料和周转材料的计划提供。

材料与管理:

本工程所使用的商品砼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按规范施工,在保

工程工期:

本工程主体总工期为240天,地下室为100天,框架主体5天/层,考虑了10天的磨合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工期控制计划按甲方项目部于工程开工前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和每月计划进行。

因一下原因,工期可顺延(但必须办理书面确认)

人力不可能抗拒的自然因素(台风、水灾、地震、瘟疫)的影响。 连续停水、停电在8小时以上。

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开工条件。

因业主现场代表,监理非正常原因,致使验收不能过,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因甲方材料供应或管理失误造成关键工作工期延误在1天以上(不含1天)。

因其它施工方原因影响乙方施工并造成关键工作工期延误在2天以上(不含1天)时。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关键工作的工期延误在1天以上(不含1天)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并接受业主代表及甲方委派的监理公司对进度的检查督促,工程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即使甲方代表批准同意进度计划调整,但总

工期不得顺延。

工程质量及检验验收: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双方约定的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停工和拆除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的材料费,工期不顺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接受业主,监公司、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除以上条款外,甲乙双方在施工工程中应分项质量控制,如在过程控制中打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在当月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其中砼蜂窝50元/外,狗洞500元/处,洒漏砼未及时清理浪费按600元/立方米,进行罚款。

要求拉线进行找平,并且进行拉毛处理,平整度要求控制在10mm以内(2米靠尺检查),如果没有达到,按照200元/层进行处罚。

墙柱同梁板混凝土不同时,要求先浇商标号后浇低标号,严禁浇混,按照第六条第7项执行。

安全及文明施工:

目标:必须确保施工期内五任何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人以内,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省标化工地。

甲方工作: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安全技术资料监督并协助班组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监督和指导,协助乙方作好工伤

向乙方传达国家,省市和甲方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其它文件。

(二)、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民工工资卡盒民工权益卡,并承担工资发到位的责任,如果需要甲方协议办卡,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3、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每20名工人配备1名安全协管员,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报甲方备案。

4、乙方必须分项工程交底,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要加强对施工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不能违章操作,且有权拒绝任何人要求的违章作业。

5、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协助,10000元以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10000元的费用甲方承担90%费用(扣除10000元后)乙方承担10%费用(最高5万)如果能够自行解决(安

6、乙方特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严禁从事高空操作。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整体规划,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现场下班前做到材料排列,堆码规范,应将作业层垃圾运至指定地点,不得到处乱扔。

8、乙方应做到工完清场,文明施工,但乙方在分项工程施工成品后,困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修补、清理,不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大家等不文明行为,如出现与其它班组打架行为,乙方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接受甲方200—1000元罚款。

10、除以上条款外,甲乙双方在过程控制方面达成的约定,按甲乙双方在过程控制方面达成的约定按甲方的管理制度汇编执行。

十一、承包工程费用:

1.(正负零以下)按垫层,保护层3元/平方米计算,筏板14/立方米计算,正负零以上至顶层按8.5/平方米计算。按照实际施工建筑面积结算,灰色空间及阳台等已经考虑在单价内了。其中建筑面积按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规定计算,标准楼层混凝土地面按照拉线进行找平,并且进行拉毛处理。以上单价包已充分考虑及含第六、

2、如发生签证点工,普工按100元/工,技工按120元/工进行结算。负责签证人员由甲方书面指定,并且在7天内办理完签证手续,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行承担,不需要甲方签证。混凝土和架料的转运和下车;楼层的清理等工作内容包干在单价内,乙方不另计点工。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且施工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均达到甲方要求。

3、乙方同意竣工验收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20xx元,违约金额限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

4、本综合价格已包含相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辅材(按第六条内容)。

5、本工程一般不存在计时工及其它零星人工费用。除非发生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范围外的工作以及因甲方指令错误导致的返工外,一律不予签工。

6、设计变更得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按十一条1价格计取。

7、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修补费用按现场签证工程量计算。签证的时效为发生或完成之日起2天内,超过时效则甲方不予认可;甲方在收到乙方签证单后,应在5日内审核完成。

十二、付款方式

地下室完场至正负零支付完成人工费得60%,乙方已充分了解基础中有旋挖灌注桩,不得以桩基工程的滞后为由向甲方要求提前支付工程款,本次款项拨付不考虑其他任何因素,必须为地下室完工后支付。正负零以上按月进度支付人工费,支付比例完场量的80%.主体断水3月内支付至已完总人工费得90%,主体断水6个月并且主体验收合格,

乙方通过工资卡支付的人工费不得小于工程款的35%,超过3500/月的工资的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通过劳务公司转账的人工费,乙方承担转账金额1%的劳务公司的转账费用。

十三、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甲方权利、责任、义务

1、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及分部分分项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供施工图纸一套给乙方,如乙方需加晒图纸,甲方予以配合解决,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为乙方提供必须的设备,如有故障应及时派人修理。

3、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表及时供应材料,并运至施工现场。

4、为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用房及水电设施。施工现场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5、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商之间的生产工作。

6、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已完工作量月度报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7、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进度等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力物力以满足甲方的工期等要求,如乙方无力按甲方要求实施,则甲方有权派其它人员增援乙方工作,其支援工日按实际向乙方计收,如无法按工日计取费用的则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向乙方计收。 乙方权利、责任、义务

乙方必须配备好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提供管理人员配置表及相

乙方必须根据承包范围和内容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以确保工程进度不受人力不足的影响。特殊工种必须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才能录用,特殊工种和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乙方必须在进场后3天内将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以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交付甲方备案。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不得带家属,禁止男女混居。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技术交底、作业图、进度作业卡及指令进行作业,并按甲方要求及时编制材料需用计划,以及劳动力计划、配模方案等,并交由甲方审批。

乙方须为从事作业的职工办理暂住证、工作派,费用由乙方自理。 紧密配合好与其它分包商的施工,承担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施工过程中,在任何情况下,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由任何原因导致工人停工、闹事、无理要求应由乙方出面处理甲方予以配合,如果乙方推脱责任直接将事件推给甲方管理人员处理,甲方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处理,处理结果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提供工资表,并在甲方的监督下发放工资,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和生活区的安全、保卫、生活、卫生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务,注重环境文生,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各项设施必须达到国家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并配合专职后勤管理一名,配合甲方对生活区的规划和管理。及时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进行清理(负责所在生活区区段的卫生清理),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保证工人的安全及疾病治疗等。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的,除注明外每违约一项甲方视情节轻重给予20xx元~5000元的罚款。

十四、其它事项

以外发生事故,乙方及其班组人员承诺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处理。

甲方常驻现场代表为 同志 ,乙方常驻现场代表为 同志,负责在施工现场联系解决问题。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1份,乙方1份,由各自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在甲乙双方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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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修施工解除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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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户型 (详见施工图)。

3、施工项目量: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只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3)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以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日为标准)。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注:工期顺延天数未计入)。

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甲方自行制作并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工程项目增减或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增减或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认书面工程项目增减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项目增减单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施工现场和现场的移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现场条件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到小区物管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类费用,如小区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甲方应负责与小区相关部门协商、缴纳;

(4)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收留备案。

2、乙方的施工现场职责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煤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的移交

(1、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有义务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签认手续;甲方不在期间,指定 为代理人对进场材料、 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进行签认;

(2)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一项、多项工程有权利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异议成立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以达到合同约定;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应相应的顺延,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第六条:材料的采购和进场

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装饰工程预算书》的要求,材料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的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期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支付款项时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以及小区规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顺延。

6、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时间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增减或变更工程项目所造成的工期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顺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变。

第八条: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以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xx》为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云南省家装中心投诉调解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经认证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经认证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视为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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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庭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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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电话号码:

承包方:电话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店铺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店铺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步行街服务公司门面,原溆牌店。

2、工程内容及做法:。

3、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总工程款元。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施工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3、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修款。

4、自甲方交付乙方施工之日起,乙方应做到安全及文明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材料损坏,浪费的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5、乙方应在双方约定工期内完工,如有违约乙方需承担甲方日租金2倍的责任。

第三条、付款方式

自地砖铺好当日,甲方应付乙方人民币元装修款,木工施工完____日时甲方应付乙方人民币元装修款,余款应在店铺装修完,

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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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庭装修包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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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装饰公司代表:

电话: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华腾园乙1—2208。

1.2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3 报价方式:按单项报价(详见:装饰工程单项报价单)。

1.4 工程期限45天,开工日期20xx年9月15日,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时里之间的关系;

3.3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基础工程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

(3) 表面工程验;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8.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资手续(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 1 双方签完协议甲方付工程款总额的60%为第一笔进度款:

9. 2 工程进展到过半(注;墙面见白,门扇挂上)甲方付总工程款的30%为第二次进度款:

9. 3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3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 附 则

10.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0.2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10.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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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家庭装饰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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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制定二○○五年八月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_____》相悖之处的,应以《_____》规定为准。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________)

2.3 约定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_____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

有关_____、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_____委员会_____。

1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 补充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 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 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收意见: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5 环境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

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报告书)

6 保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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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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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愿将 室内外装饰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整体工程的施工,特订协议如下: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见附表

四. 承包方式:包清工

五. 工程量计算:竣工现场实物测量

六. 承包价款:

七. 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程期 天。

八. 质量: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每一项工程均达到优良标准: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图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图纸要求的部位,必须返工重作,由此造成的 人工、材料、工程延误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则按照国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及本行业施工验收标准惯例验收。

九. 材料的领用:乙方应指派专人持工地主管工程及甲方工程监理鉴发的领料单到库管处领取材料,并合理的裁切搭配使用,精确计算计划用料,将消耗量降至最低点,严格按材料限额领用办法执行。

十. 工程阶款支付与结算

1. 工程进度款按下表支付:

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由甲方工程监理签发工程进度款申请表,附工程量计算清单及质量评定意见,工程部经理钳子后财务付款。

2. 变更工程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时,必须附带甲方签发的变更单,否则不予结算。

3. 返工重作项目结算时,必须要有返工的原因负责及项目经理的处理意见,否则不予结算。

4. 当工程全部完工,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无质量问题现场工程临理、工程部、施工工长(乙方)三方进行现场测量工程量,严格按要求填报全部工程量结算表(按表格要求相关人员及内容签完后)报预算部审核,工程量结算单,主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支付清算工程款95%,扣留5%余款作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十一、奖罚

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质量达到要求不奖不罚,达不到或部分达不到要求罚结算总价的0.5%—2%,工期提前或逾期一天奖或罚结算的1%—2%。

十二、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烟火,如需明火操作的项目,必须经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在有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有乙方负责。

十三、其他

1、 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

2、 乙方对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保护好现场成品,造成损失或污染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穿公司统一服装,挂牌施工。

4、 见方按时(或按期)支付乙方的分项工程费用。

5、 各个施工队施工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因结算问题有威胁打骂管理人员现象者,一律不予结算,甚至追究相关责任。

6、 各施工队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若不清理,监理可安排他人代清,一切费用由相关施工对承担,决算是扣减。

7、 乙方已施工,但甲方监理认为乙方无施工能力,达不到质量要求不能确保工期,与甲方配合不利,甲方负责人有权责令停工直至清理出施工现场。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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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私人家庭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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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层(式)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__厨房,计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_过道,计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计_________平方米。

4.委托方式:_________

5.工程总天数:_________

天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1)材料款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___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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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8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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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

(2)行业标准,规范:

(3)地方性标准,规范: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0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0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0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0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0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

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

0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

0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

0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

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

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0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

0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

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

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

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

分包施工单位为: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0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0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0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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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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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 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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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实用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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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定制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以上规定内容中,施工单位违反任何一点规定,甲方每次将处以¥500-20__元的罚款。

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维修总负责人:联系方式: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3.维修总负责人必须在维修工作开始前2个月确定。

六.维修人员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2、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500元。

3、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500元的处罚。

4、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5、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6、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7、甲方对乙方现场人员有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场并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完成修缮工作,同时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

七.其他奖惩制度:

1、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根据施工单位的维修服务质量情况(从维修质量、速度、服务配合、客户评价等方面体现),结合《工程回访登记表》及《工程维修记录表》体现的综合维修质量、业主评价等方面情况,返修工作满意度总体在90%以上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奖金;对于综合评价差,业主对维修工作出现过2次以上合理投诉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罚款。

2、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每条扣款¥50元,出现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负责人,必须组织足够数量的返修工人,报甲方返修办备案,并保证返修办对返修人员的优先使用权。各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人数派驻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罚款¥200元,累计超过10个工日通报批评。各单位如需将派驻的返修管理人员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减少人数,必须先征得返修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返修人员的管理,因返修人员不服从返修办及物业的管理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承担。返修办将视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并现场开具《施工单位人员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由甲方、物业维修部每2星期评出5佳返修人员,5佳人员先由各施工单位维修办推荐,甲方、物业维修部依据该工人维修记录、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质量,对满意度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每人每次¥100元现金奖励,并建议各单位将该员工作为后续保修人员留用,同时满意度较差的人员不得从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除维修总负责人外,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处办理管理人员证件,可以穿便装,返修办依据管理人员所管辖人员的总体返修满意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1个月评定一次,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500元;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必须更换该管理人员。

7、日常保修期间每月评出返修5佳人员,5佳人员评定依据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分。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注:所有罚款与奖励均由甲方或物业发出《罚款通知单》、《奖励通知单》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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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装修施工人员登记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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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大厦的安全,所有外来施工方,请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 施工申请:

1. 施工方如需在大厦内部施工,需向大厦项目工程经理书面申请,经批准开具施工单后方可安排施工。如需动火,需向物业申请办理动火证。

2. 施工方到场施工前,需向保安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并办理施工证件。没有提前备案的施工,保安将不予放行。

3. 办理施工手续的同时,施工方单位负责人要与保安部签定《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协议》书,确定施工管理责任。

(二) 施工登记

1. 施工人员到场后需在前台保安处登记。包括施工公司名称,施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施工内容,施工楼层,携带物品,进入及离开时间。

2. 所有施工人员进场时,需将移动通讯设备(手机)交与保安值班人员现场登记封存,施工完毕后交还本人(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保留手机,以便与我部联系时使用。

3. 保安检查核对施工人员与所备案的施工单和施工人员证件符合要求后,再予以放行。

4. 施工方结束施工后需在前台接受保安对所携带物品检查,并签退后方可离开。

(三) 施工管理:

1. 施工人员必须走指定通道和使用专用货梯运货,并随时配戴临时施工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使用客用设施(卫生间等)。

2. 施工人员进入大厦前需佩戴好施工证件,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保安必要的安全询问,离开大厦时,将施工证件交与前台保安处并签退后方可离开。

3. 施工人员在重要区域(保密楼层、实验室等)施工必须有大厦工程或保安人员陪同方可进行,并不得触碰与施工无关的设备及物品。

4. 施工人员施工结束,需立即离开,不得借故长时间在大厦内部逗留。

5. 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拉、接电线,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停止施工,清离出场。

6. 施工人员严禁使用明火作业,电气焊作业需到物业保安部开具动火证。

7.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禁止在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

以上安全管理规定请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执行,确保大厦安全。如有违反,将按大厦相关安全规定处 理。如出现偷盗或其他恶性事件,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提请当地警方依法处理。

甲方:索尼移动通信产品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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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装修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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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家庭居室装饰管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详细内容见预算表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5工期:

开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天

6工程质量: 优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含税)

2、工期

2.1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

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 元。

2.2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2.3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的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2.4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2.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顺延。

2.6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7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2.8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2.9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3.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湖北省标准);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湖北省标准);

3.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 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3.3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4验收合作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4、材料设备的供应

4.1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4.2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5、工程变更

5.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5.2在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或施工项目、要经乙方同意,前提是乙方还未进该项的用料 。

5.3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起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工程价款及结算

6.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三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款时间

(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

金 额

(万元)

备 注

签 定 合 同

30%

木工主体框架完成、

30%

整体完工验收

40%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7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索赔

7.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3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2)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3)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己被认可。

8、保修

8.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的防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8.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8.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8.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9、争议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9.2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解除和终止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0.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己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1、附件

11.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2、补充条款

发包人: 承包人: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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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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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四川省建设委员会编制

20__年

使用说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承担家庭装修装饰工程的资质和资格证书;

3、甲乙双方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川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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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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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

2.3 约定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

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

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

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

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

(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

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

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

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

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

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

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

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

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 补充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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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天津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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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天津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工期_____天,自_____年____月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_元。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 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 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 乙方指派_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1.工期延误

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_________元。

五、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二)。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___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三)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七、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 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七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七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 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

2.3 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

八、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由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

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鉴证、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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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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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

电话:法定代表人:电话:

机号: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款项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元。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装修合同之承包方资格审查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

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装修合同之价款

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1、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开工前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

因此,订立合同时,建议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小结:买了房需要面临的问题就是装修,所以装修合同对于大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小编提醒大家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要小心谨慎,看清与了解合同中的每一条款,不要让装修成为自己的麻烦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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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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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磋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建筑装修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将双方有关事且宣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 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概况及质量要求。

1、 装修标准:

2、 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各工程施工程序严格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及做好有关保养工作,凡隐蔽工程均需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各项工作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努力争取优良。

三、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一切施工程序均按单包方式进行施工及管理。

2、 工程施工承包内容:

住宅楼室内外装修:

四、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征地、折迁、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报建等有关建房的行政手续和三通一平工作,按时保量将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运到工地50米以内,适时装配所需施工机械备,按规定做好甲方本职内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2、 乙方职责,乙方依据承包施工内容,认真组织好工程施工所需达标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和制订施工计划等施工前期的相关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时间第一”,成信合作,文明施工的管理宗旨。按时保质完成不同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施工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施工单价:

2、结付方工式:

六、工程有关事项: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分工和指挥,实行层级管理,如有违约和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民事、刑事、经济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同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 安全生产: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如有违反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如有出现任何人为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3、 工程材料、用具、设备等一切用料,均由甲方依据工程所进行分配并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场所内。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 甲方提供地切机械、用具和领原料,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并按规范保养好,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按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5、 任何员工不得在工地吵架、斗殴、汹酒、赌博、闹事等一切违规行为,做到尊上爱下,文明施工,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者,均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

6、 未尽事宜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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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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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乎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 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白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丁程费用及丁:期 (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陧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

(2) ;

(3) 。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工程进度过半

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___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 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 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部门 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签字):________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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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居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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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师: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应当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双方本着优质优价原则约定。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开工三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3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4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4.6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7不得强制乙方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或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7款所列内容的,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应当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6.2 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 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 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一、二)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

(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9.2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

9.3验收时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或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工程验收单》(附件四)、《工程决算单》(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元)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签订合同当日

隐蔽工程竣工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

验收通过3日内

工程进度过半

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

竣工

竣工验收通过3日内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类定制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工程决算单》(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当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市场主办单位 份。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一

甲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件二

乙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件三

工 程 报 价 单

项 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件四

工程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进度

□ 隐蔽工程验收 □ 中期工程验收 □ 竣工验收

甲方

签字:

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可按工程分期复印使用

附件五

工程决算单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款

分期支付

付款时间: □签订合同时

□隐蔽工程验收通过后

□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

□竣工验收通过后

付款金额:

其他支付方式

增减项

增项部分(+)

减项部分(-)

增减项合计

应付款(合同款+增减项)

已付款

未付款(应付款-已付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可按工程分期复印使用

附件六

家装工程保修单

工程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保修期限

装饰装修

工程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七

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收时间

遗留问题

处理方法

责任划分

完成时限

费用承担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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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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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单位:___住所地址:__联系电话:___BP机号: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营业执照号:___注册地址:___法定代表人:___委托代表人:__本工程设计人:__施工队负责人: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_天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天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大写: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前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__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____2、_____3、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12.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_分;下午__点____分至_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市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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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包工包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03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围及内容

1、合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内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_____约㎡)的整

体装修设计(包括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

概念设计:首先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及设计要求,乙方设计师进行概念性

设计,即着重整体的把握,通过大量启发性、关联性之图片及构思草

图,来表达设计意念。在此基础上双方进行沟通,若取得共同的见解即可进行下一步的设计工作。包括室内空间的平面布置方案,概念性

图片,手绘草图、ppt电子演示稿文件。

方案设计: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方案设计、修改及深化,并达到施工图前的设计深度。本阶段图纸内容包括:平面布置图、主要空间3D效果图及材料展板;地面铺装图、天花平面图、天花综合布置图、主要室内空间立面图。

施工图设计: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

本阶段图纸内容包括:

一、尺寸标注之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家具布置图、天花平面图、天花综合布置图、主要空间立面图、节点大样图、剖面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材料表;二、全部强弱电施工图;三、配合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出具相关图纸四、不包含消防施工图纸,由专业消防部门和设计师配合。

修改图纸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图纸变更。

现场服务: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服务。

提交成果:各阶段装修设计提交的图纸包括:概念设计阶段成果提供_____电子版_____份,打印_____文本_____份。方案设计阶段成果提供_____电子版_____份,打印_____文本_____份,施工图阶段成果需在甲方认可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全套施工蓝图不少于_____套,_____电子版_____套。

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设计内容进度允许交叉进行,但全部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在_____月_____日之前(如甲方对每阶段图纸审批时间超过_____小时,乙方交付全部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双方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全力支持乙方代表人员的现场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条件。

2、甲方应就设计方提供的进度、图纸、草图、说明以及其他文件及时反馈意见,做出认可或提出修改。

3、甲方需按时、定额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对双方共同认可的工作内容的款项予以付清。

5、甲方有权提出自己对设计方案的调整意见,如有与前阶段的已确认意见相矛盾的地方应在双方协商下完成。

6、若对设计方案中双方已确认设计部分甲方要求追加或变更,则其追加、变更设计费用和设计时间另计。

7、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就相关合同条款变更及费用变化协商解决。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2、当甲方提出修改局部细节设计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须修改时,乙方应及时修改原图纸并出具新的修改图纸,不另收取返工费。

3、乙方交付施工图纸后,需配合甲方在施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若之后施工单位对图面有任何疑义,乙方须及时回复或修改,修改设计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本项目内产生的所有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须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对甲方造成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滞纳金按照0.2%每日进行计算)。

6、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到现场解决问题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委派设计师到现场配合工作。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中断和终止及违约责任

1、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条款需要变更,任一方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正式补充协议,则变更成立,变更前的有关条款作废,以变更后的条款为准。

2、在设计过程中,因一方过失导致本合同中断或终止,过错方须支付相应赔偿。

3、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工作关系,如出现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则:

自本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在设计方案阶段完成前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已完成设计的费用;如果甲方在设计方案阶段后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则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已完成设计的费用,并另外支付剩余阶段酬金的40%为赔偿。

自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要求中止或解除协议,则需按照合同规定剩余部分设计费用总额的40%给甲方作为赔偿。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_____天以上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如经协商后甲方仍旧拖延支付,乙方有权利单方面停止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甲方须按照国家滞纳金相关管理办法最高赔偿比例向乙方进行赔偿。甲方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乙方已完成阶段的设计费。

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另行商定额外费用并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条:有关费用

1、有关费用:

根据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工作范围及内容,该项设计费用合计为¥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明细如下所示:

第五条:争端和仲裁

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双方发生合同中未涉及的纠纷,应以互相谅解、协商解决为原则,如协商无效,双方同意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对双方的纠纷实行仲裁,该仲裁决定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负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一般规定

1、未经一方许可,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权益、责任转让与他人。

2、双方对本工程未来之装饰完成场景均有拍摄权和发表权。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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