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劳动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优秀7篇 规章制度怎么写(最新20篇)

浏览

1495

范文

1000

部门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43 字

+ 加入清单

一、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 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例会时 ,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第五条: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第六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三、工作制度

第一条: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第二条: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第三条: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第五条: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活动,主动为同学们服务。

四、值班制度

第一条:不得无故旷班,凡无故旷班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仍不悔改者,予以开除。

第二条: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拖拉,马虎。

第三条:如有没有完成的工作,应在与下一人交班时说明情况。

第四条:最后一班值班结束时,注意锁好门,关好电脑,窗户。

第五条:对待来访同学应礼貌、热情、周到。

五、奖惩制度

第一条: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第二条:对每周负责人实行考评,考评分高者在例会上进行表扬, 并择优推荐参加“五四评优”。

第三条:在各类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者颁发“优秀工作人员”奖状,适当奖励。

第四条:学期末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进行表扬,并适当推荐参加学生会“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评优。

第五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第六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第七条: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六、其他常规制度

第一条:在各项相关权益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总结活动举办优点和不足之处,写好总结(电子档),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发于部长邮箱。

第二条:每学期期末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发于部长邮箱。

第三条: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议。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为把权益部打造成一个优秀部门、为同学提供优质服务而共同努力。

七、其他方面

第一条: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第二条: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第三条: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第四条:严禁以部门或者团学联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第五条: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会办公室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保证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保证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保证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29 字

+ 加入清单

学校三令五申,一再强调校规校纪,提醒学生不要违反校规,可我还是违反了,经过大家的教导批评及自己深刻的反省,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为保证自己不再犯下类似错误,特写下此保证书,以供大家监督好。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班级纪律性,对学校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师,家长也是一种伤害,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一种不负责任。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大家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

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1、不抽烟、不打架、不叫外卖等严重行为。

2、每次考试都要比上一次考得好。

3、不窜班、不窜级。

4、要尊重老师、同学。

等许多不良好的行为。

如有违反以上,后果自负。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697 字

+ 加入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境卫生检疫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监测传染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和公布。

第四条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先传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之间的传染病疫情通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六条 在国外或者国内有检疫传染病大流行的时候,国务院可以下令封锁有关的国境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第二章 检 疫

第七条 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除引航员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八条 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第九条 来自国外的船舶、航空器因故停泊、降落在中国境内非口岸地点的时候,船舶、航空器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就近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除紧急情况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船舶、航空器,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第十条 在国境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并申请临时检疫。

第十一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据检疫医师提供的检疫结果,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检疫证或者出境检疫证。

第十二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第十三条 接受入境检疫的交通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一)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

(二)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

(三)发现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或者病媒昆虫的。

如果外国交通工具的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处理,除有特殊情况外,准许该交通工具在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监督下,立即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第十四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经卫生检查合格后,方准运进或者运出。

第三章 传染病监测

第十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有权要求入境、出境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第十七条 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来自国外监测传染病流行区的人或者与监测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当区别情况,发给就诊方便卡,实施留验或者采取其他预防、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地医疗单位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应当优先诊治。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十八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

(一)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

(二)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三)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

(四)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第十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设立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交给的任务。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国境口岸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卫生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一)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

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给予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对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及时进行检疫;违法失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卫生检疫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防机关与邻国边防机关之间在边境地区的往来,居住在两国边境接壤地区的居民在边境指定地区的临时往来,双方的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入境、出境检疫,依照双方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依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疫,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1987年5月1日起施行。1957年12月2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卫生所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104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生产、销售,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除应当遵守外,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下辖政府及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各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查处。

农、林、渔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含加工,下同)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市场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据工作需要,能够调整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食品生产销售者的一般职责)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生产、销售、带给贴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对其生产、销售、带给的食品承担职责。

第六条(食品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推荐,有权检举、控告侵害食品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已经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条(科学技术支持)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

第八条(宣传教育)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学校、新闻媒体有义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社会参与)政府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规范,开展诚信建设,实行行业自律。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发挥维护食品安全的作用,参与和协助zhèngfǔ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标准体系)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并对标准的实施状况进行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查询平台。

第十一条(地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听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意见。

第十二条(企业标准备案)企业生产没有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地级以上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审查合格并准予备案的企业标准方可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能够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销售食品。

第二节食品召回

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及时召回其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主动召回)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记录召回的具体状况,包括召回的数量、时光和地点等资料,并及时向原负责审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强制召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时,应当责令该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时向其报告召回的具体行动状况。

第十六条(召回行动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的监督,并向社会发布召回的有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实际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各级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会同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接到报告或者通报的地方政府应当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或指引。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报、谎报、缓报。

收到报告的部门,确认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予以处理,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状况。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职责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查处和职责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职责调查处理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职责调查,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外,还应当查明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职责。

第四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信息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综合性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发布工作。

食品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二十三条(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条(信息通报、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送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前,应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新闻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状况、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应当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组织统一发布。

第二十六条(信息发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应当依法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资料)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资料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

第一节食品生产

第二十八条(持证生产及其一般生产条件)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按标准组织生产)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贴合国家或地方标准,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当贴合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三十条(食品生产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三十一条(原料验收)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

第三十二条(生产记录)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资料包括:

(一)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记录,载明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者、供货者、购货数量、购买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或者保管条件要求;

(二)食品生产记录,载明投料状况、生产工艺参数和生产数量等;

(三)食品检验记录,载明食品及原料检验状况和相关检验数据;

(四)食品销售记录,载明食品销售对象、数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载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原因和处理措施。

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不得伪造生产档案。

第三十三条(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者生产的每批食品务必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第三十四条(食品标识)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清晰,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夸大的资料,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疗、诊断功能的用语。

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

篇4: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堂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食堂,全文共 1672 字

+ 加入清单

质量技术监督食堂管理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物品采购、验收制度

1、食堂采购、验收人员必须大公无私,处处要为局里名誉着想,为干部职工考虑;

2、采购物品要把好质量关、价格关,杜绝一切霉变、伪劣和来路不明的物品进入食堂。

3、验收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把好验收关,在确认物

品质量好、数量足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方可能验收。

4、采购大批量的物品,必须向对方索要“产品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才能验收;

5、办公室将随时对采购、验收人员进行抽查,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公济私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厨工卫生制度

1、从事做饭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验一次,合格方可上岗;

2、厨师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头发不得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手指不得涂指甲油;

3、从业人员操作前和大小便后,都必须要洗手,讲究卫生;

4、操作时,保证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厨房工作人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脏物。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要穿工作服,勤剪指甲、勤洗手,保持服装整洁;

2、烧菜、发菜、售菜、做面食时,不准吸烟;

3、不买不卖腐烂、变质、质差的蔬菜及肉类、豆豆制品;

4、蔬菜要先洗好,先洗后切,菜要洗净,防止草泥、昆虫夹杂蔬菜中;

5、炊具、砧板要天天洗净,每天要清洗锅台;

6、厨房操作间、洗菜间、就餐间以及窗户地面保持全日整洁卫生;

7、餐具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蒸气或84消毒液)。

四、厨房工作人员职责与规范

1、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要服从办公室的管理,遵守各项卫生制度;

2、操作时,要集中精力,谨防不安全事情发生;

3、上班时要穿工作服,戴干净的工作帽。做到勤理发、洗澡、洗衣服,保证好个人卫生;

4、强化卫生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要搞好防蝇、防鼠和防虫工作,有蝇鼠虫咬食品,不准再次加工出售;

6、也售的食品严禁直接用入接触,应用夹子,防止交叉污染。

五、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烹调;

2、熟食间(冷盘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砧板、抹布,容器及餐具应分开;

3、接触熟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夜及外购的熟食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食品受到

六、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应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费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程序:热力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的顺序。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5分钟;蒸气:流动蒸气持续10分钟;药物:如为氯制剂,有效氯浓度为250ppm(250MG/L),食具全部浸入分钟,餐具达到光洁、不油腻、无味感官标准。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6、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七、配菜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完后拆开冲洗干净。

3、待用食品洗净或上浆后放入冰箱保存。

4、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5、食品容器、盛器清洁,点菜牌、木夹子等不接触食品。

6、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7、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

8、配菜结束拖清地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食品拣洗加工卫生制度

1、各类生食品必须荤素分开拣清洗净,不加工变质食品。

2、毛骨残渣要及时清理,做到随时加工随时打扫清洁。

3、每天都要清洗水池、工具、容器、地面,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无蝇、无

4、清洗后的食品要放置离地面的物架上,严禁随地乱放。

5、切制好的食品要防尘,并加盖加罩,必须做到容器、工具、案板清洁。

查阅更多相关制度范文,请点击: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教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1 字

+ 加入清单

一、音乐教室是开展音乐教学的专用教室,不准挪做它用。

二、尽职尽责,凡配备有音乐室钥匙的教师和学生应爱护和保护音乐教室的财物,不允许将钥匙转借和复制给无关人员。如发现财物丢失或损坏将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

三、进入教室上课的学生应遵纪守法,遵守课堂纪律,不允许在音乐教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按指定的座位就坐。

四、爱护室内的设备,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动用任何物品。私自动用室内物品,造成损坏,视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五、维护室内的卫生,不乱扔废弃物,不随地吐痰,不触摸墙壁,随时保持室内的干净、整洁。

六、做好课前准备,带齐音乐用品。

七、排队出入教室,不得拥挤,保持安静。

八、教学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器材,检查安全设施,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酒店员工手册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1446 字

+ 加入清单

一、 人事资料

员工须将以下个人变更事项报知人事部门:

1、 更改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家庭人员变更;

二、 个人仪表

员工应在工作中保持衣着整洁。男性员工不可留须,头发应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不盖及耳部与衣领为宜。女员工之发型与化妆保持清雅。酒店女员工饰物限于手表、一枚订婚戒或结婚戒及耳钉。

三、 铭牌

酒店将发给每个员工铭牌一枚,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应佩带于胸前。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办理补领手续,费用为人民币十五元。

四、 更衣柜

1、 酒店将安排每个员工更衣柜一只,以作更衣使用;

2、 员工须经常保持更衣柜清洁整齐;

3、 员工应将更衣柜上锁,酒店不负责任何财物之损失的赔偿;

4、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贮藏饮料、食物及贵重物品;

5、 员工应使用酒店发给的更衣柜锁,不得私自换用自己的锁或加锁;

6、 员工不得私自相互调换更衣柜;

7、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内放置易燃危险品;

8、 酒店管理人员将不定期连同保安人员检查更衣柜;

五、制服

1、 酒店将按照员工之工种发给其制服;

2、 员工不得穿着制服出酒店;

3、 员工应在岗前或下岗后更换制服,不得在岗位工作时间内更换制服;

4、 员工应按要求定期更换制服,应保持制服整洁;

5、 员工制服脱线,应及时缝补,损坏制服,按价赔偿。

六、酒店设施

酒店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使用宾客卫生间。

七、员工签到、签退

1、 各酒店除总经理以外,所有员工均需在上下班时间,执行签到、签退手续;

2、 代人或托人签到、签退者,均属违犯店规,将受严重处分;

3、 因公未能及时签到、签退者,应及时与值班经理签名确认。

八、值班时间表

1、酒店员工必须按照酒店编制的时间表当值,不得擅自调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2、值班经理以下人员调班须征得值班经理同意,值班经理以上人员调班须征得总经理同意。

九、事假申请

1、 员工如无充分理由,不能无故请事假;

2、 员工如有事需请事假,应向总经理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休假;

3、请事假期间作无薪处理。

十、无故缺勤

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或擅离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餐厅

1、 员工应按企业之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和餐厅用餐;

2、 员工在工作时间享有每日一正一副免费膳食供应。

十二、保安检查

1、 员工上下班必须从指定之通道进出;

2、 酒店授权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员工手袋及包裹,员工应接受检查;

3、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进酒店应在值勤保安人员处登记;

4、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或非私人物品离开酒店时,应出具由总经理签署的出店证明,并交保安人员验证。

十三、私人财物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的财物。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工作场所,倘有任何损失,企业恕不负责。

十四、拾遗

1、 员工在工作场所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交上级;

2、 员工在酒店范围内若有私人物品遗失,应立即向上级和保安报告。

十五、维护声誉及爱护酒店财物

1、 员工不得擅用企业名义在外从事任何活动;

2、 员工应注意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以免损坏企业之声誉;

3、 员工必须爱护企业之财物,不得故意损坏或偷拿。

十六、吸烟

员工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十七、通告

1、 企业各类通告及指示将张贴于“员工告示栏”内;

2、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在企业内张贴任何告示;

3、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更改任何通告。

十八、离职手续

1、 凡离职员工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交还企业发给的有关证件及物品;

2、 员工如丢失有关证件或物品,应按价赔偿;

3、 员工如不交回有关证件及物品,未按规定退赔有关费用,企业将拒绝发给有关离职证明并保留其法律上的追索权利。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图书馆,全文共 5249 字

+ 加入清单

一、入馆须知

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

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2、图书馆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总锁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控制,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

3、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

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

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

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9、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三、借阅制度

1、外借图书

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

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

1.5、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

1.6、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

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

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

2、馆内阅览

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5、解释权归图书馆。

四、图书借阅室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

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

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

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6、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

7、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

8、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按规定予以罚款。

9、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10、借出的图书一天后方可归还,归还图书及赔罚款请在一楼大厅办理。

五、自习室守则

1、本室系学生读者自习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

2、进入室内,携带手机的读者必须关机或调制为“振动”状态。

3、不得在室内聊天、吸烟、不得在室内进食或饮碳酸饮料。

4、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扔弃纸屑、果皮等。

5、不得只穿背心、拖鞋入内。

6、不得用书包、书刊、文件夹等物品占位子。

7、不得将桌椅搬出室外。

8、不得在室内睡觉。

9、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现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读者内阅,一律不外借。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可带笔记本入室,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室内报刊开架陈列,读者可自行取阅,但每次仅可选阅报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报刊,报刊阅毕须归回原处。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撕页和偷窃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读者要求复印期刊、报纸,由管理人员代办,若管理人员不能代办,读者须办理临时借刊复印手续,但每次只能带出1本。并在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1学期。

七、过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学生读者内阅,教职工读者若需外借,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入室可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读者入室后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将所取过刊乱放,要保持期刊整齐有序。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偷撕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学生读者每次可选期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期刊,期刊阅毕须放回原处。

7、读者要求复印期刊,在拿出阅览室之前需检查是否有撕页、涂污现象,并告知工作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工具书资料室规则(外文资料室规则)

1、工具书和外文资料须凭证内阅。

2、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一般不外借,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馆长批准后,可短期(一个星期)外借。

3、读者要爱护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不得污损、撕页和遗失,否则按本馆有关规章处罚。

九、电子阅览室上机守则

1、电子文献阅览室向读者提供数字化图书报刊阅览,专题性数据库查询,多媒体出版物欣赏和互联网信息浏览等方面服务。

2、进入本电子阅览室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上机卡或校园一卡通)。上机须在服务台办理上机手续,在工作人员核定的机位上机。上机过程中如想换机,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机读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

3、本室开放时间,每天9:00至21:30,其中周四、周五12:00至21:30。

4、上机读者必须爱护机器设备,遵守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损坏机器设备须按设备原件价格赔偿损失。

5、上机读者须严格遵守《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等。严禁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力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6、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本室工作人员许可的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上机使用,严禁私自改变电子文献阅览室原有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软件,违者造成损失,按我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谢绝使用自带光盘、软盘,需要正常拷贝或下载信息、文献,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由本电子阅览室提供服务。

8、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乱扔杂物;上机时将所带物品存放于存包柜中。

9、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池州学院图书馆。

十、公共检索机使用规则

1、公共检索机向本馆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在机上查询本馆馆藏文献信息、查询本人借书情况等。

2、读者上机应按检索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检索、查询。

3、读者不得长时间占有检索机,,以免其他读者无法使用。

4、读者不得进行与检索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系统文件,不得格式化硬盘,不得删除系统文件及各种应用软件或对其重命名。

5、读者在进行留言时,请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6、爱护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拔插或改装有关设备,不得在键盘、显示器上随意涂划,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7、保持安静,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

8、上机操作过程中,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

9、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十一、特色馆藏室规则

本室所藏傩文化、佛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料以及《四库全书》等,价格昂贵,且为单本收藏,一旦遗失或损坏将无法弥补,为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本室资料只供本院教师以及地方文化研究的学生读者阅览。

2、本室资料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不提供复印。

3、读者只能携笔、笔记本入室,书包等物品一律寄存。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高声喧哗、交谈,严禁吸烟。

5、严禁在室内吃零食及饮料。

6、对所取的书刊须轻拿轻放。

7、严禁在书刊上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发现此类情况,按该书刊的5倍罚款。

读者如需翻拍资料,必须经馆长同意,但不得带出室外。

十二、借阅证管理规则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借阅证的发放

1.1、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2、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3、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

1.4、院外临时来馆查阅资料人员,办理当天临时阅览证,每证2元只限当天使用。

2、借阅证的使用

2.1、池州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3、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3.1、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大厅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每月第一周集中补证。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3.2、补办借阅证(即校园一卡通)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在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及图书馆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

3.3、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

4、验证及离院

4.1、为加强校园一卡通管理,避免给丢失校园一卡通的读者和图书馆双方带来损失,本馆将不定期查验校园一卡通。每次查验之后,未经查验的校园一卡通自动失效。

4.2、读者离开学院时(包括毕业离院、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院手续。校园一卡通所有者逝世后,人事部门在发放抚恤金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

4.3、读者离院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由主管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

5、违规处罚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大连市今年将率先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保险,全文共 2570 字

+ 加入清单

大连市今年将率先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导读:今年大连要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双向转诊医保支付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工伤保险新的费率政策和工伤康复结算办法。以下是由第一范文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大连市今年将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欢迎参考阅读。

昨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一系列惠及民生就业、社保等工作计划也同时发布。今年大连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二连调,并首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今年大连要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双向转诊医保支付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工伤保险新的费率政策和工伤康复结算办法。

就业

本市今年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中心将建成运行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创业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2月3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总结过去五年和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五年和2019年工作任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邸树军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爱华出席并讲话。

邸树军介绍,2019年大连将研究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本市新一轮就业政策的具体内容,重点研究援企稳岗稳定就业、实施公益性岗位援助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促进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省创业创新政策,制定我市在支持众创空间发展、营造宽松创业环境等方面的具体扶持意见,完善促进全民创业政策体系。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创业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今年,本市将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创业培训“千人计划”。推动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大连基地建设。编制发布“大连创业地图”升级版。

办好系列化、常态化创业活动,打造“众创空间·创业大讲堂”、“阿里鹰隼·大连电商实训”等大连特色创业服务品牌。

举办第十四届创业就业博览会、 2019国际创业创新峰会和中国(大连)创新创业大赛,策划第二季《创业英雄》电视励志秀。

今年将继续为低保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对本市生源的少数民族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兜底”安置。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的积极作用,稳定职工队伍减少失业。落实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建设“就业社会保障智能化信息系统平台”项目,实现常规便民业务自助办理。惠及全体市民的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

保障

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将联网上线

企事业单位首次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

●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完善对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将白血病、乳腺癌等病种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难以替代的高值药品纳入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邸树军介绍,今年大连要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双向转诊医保支付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工伤保险新的费率政策和工伤康复结算办法。

2019年,根据国家部署,大连将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二连调并首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完善对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将白血病、乳腺癌等病种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难以替代的高值药品纳入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今年,大连将调整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将机关事业单位“老工伤”纳入市级统筹,按照省厅的指导意见,适时调整工伤人员“三项待遇”。根据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全面实行省内异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规范采暖费补贴发放,应用人性化方法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提升老年大学办学能力。完成社保卡本地制卡中心建设,实现102项卡功能承载目标,真正做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完成局数据中心机房搬迁升级改造,为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人才

试行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制度

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全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7万人,创业培训4300人。

●今年将组织实施2019年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本市今年将继续推动“5+22”人才新政贯彻落实,推进集成电路等重点行业人才政策创新。做好人才分类认定及住房保障、医疗保健等待遇衔接落实工作。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做好紧缺人才目录编纂发布,深化高端紧缺人才服务。

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组织高端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招聘、遴选、认定和赴国外进修工作。开展紧缺职种中等职业院校遴选工作。

重新发布市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对重点支柱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给予全额补贴。扩大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化考评范围和规模,提升公共实训基地培训效能,推进企业特殊工种自主培训。出台《大连市技工学校审批管理办法》,推动技工院校特色发展、多元发展。举办好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全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7万人,创业培训4300人。

深入实施“海聚计划”,聚焦“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大海外优秀专家引进力度。做好大连市政府2019年度“星海友谊奖”表彰颁奖工作,组织好2019年度“星海友谊奖”评选表彰筹备工作。

今年将组织实施2019年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探索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细则,因地制宜探索岗位聘用动态调控机制。

今年将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调整行政许可条件,试行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制度。深入推进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活动进行系列宣传。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完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同联动、惩防并举工作机制。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执法检查,发挥劳动监察震慑作用。全年投诉举报按期结案率98%以上,当期工资清欠率100%。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卫生局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052 字

+ 加入清单

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根据工作流程穿戴隔离衣、防护用品,只能在限定的区域操作,不能随意违规走动。

2.诊查不同病种的病人间应严格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时带手套。

3.不同感染症病人应分开安置,挂隔离标志,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教育病人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不互串病房,食品、物品不混用。

4.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及用品要先消毒,后清洗,再根据要求消毒或灭菌。

5.每日按常规做好病室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的消毒工作,病人出院后严格终末消毒。

6.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病房污水经消毒后排放,固体污物防入双层感染性污物袋,封闭后送焚烧炉焚烧。

7.严格探视陪伴制度,减少探视、陪伴人员,并做好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

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手术室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各区域间标志明确,符合功能流程。

2.进入手术室要换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换鞋,外出时必须更换外出衣及外出鞋。

3.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压力蒸气灭菌的应使用高压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低温灭菌法。

4.麻醉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

5.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

6.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7.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固定卫生日。

8.严格控制参观人员,手术间尽量减少流动人员,减少手术间开关门的次数。

9.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10.手术废弃物品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1.布局合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划分清楚,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

2.根据各房间的功能、大小等特点,选用有效的消毒方法,确定消毒时间,同时要做好消毒效果的监测。

3.无菌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规则,室内门窗及无菌柜要洁净无尘,每天上班后用含氯消毒剂擦拭物体表面和地面,然后空气消毒,定期做空气培养,记录监测结果。

4.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5.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6.洗涤间工作完毕后,将洗涤池内外刷洗干净,清理滤水杂物,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池内外,地面及近地墙面。

7.各区域清洁用具应区分,用后消毒处理后备用。

1.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劳保用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76 字

+ 加入清单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餐饮企业厨房管理奖惩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餐饮,企业,厨房,全文共 707 字

+ 加入清单

餐饮企业厨房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答应,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幼儿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6754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宿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65 字

+ 加入清单

(一)卫生管理

1、宿舍房内卫生管理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酒店员工宿舍规章制度。

2、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

3、宿舍卫生做到“六净”、“六无”。“六净”即地面、墙壁、门窗、床、卫生间、洗脸盆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物、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4、住宿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搞好个人卫生,每天起床后,叠好被子,个人日常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清扫地面,整理好房间。

5、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在宿舍门前堆放杂物和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6、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准往楼下泼水、吐痰、乱丢垃圾杂物等。

7、保持卫生间的卫生。不准将垃圾袋、饭菜杂物等倒入便池和下水道,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8、注意室内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二)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会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华丽丽的分割线------------------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管理制度《酒店员工宿舍规章制度》。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八、卫生检查规定:

1. 每周一14:00各部门派一名由后勤部主管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33 字

+ 加入清单

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和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建档、维修保养、外借管理,采购与报废的审核,

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 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XX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 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 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 办公设备及用品分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 耐用品:

4.1.1 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

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4.1.2 办公设备类,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摄像机、幻灯

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 低值易耗品

4.2.1 办公文具类,如:铅笔、胶水、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签字笔、白

板笔、荧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打印纸、复印纸等。

4.2.2 生活用品,如:面巾纸、纸球、茶叶、饮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添置申请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门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视放弃申请处理。

5.2 各部门经理应严把审核关,以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成本。

5.3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办公设备及用品数量,编制《物品请购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审批,

批准后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采购。

5.4 办公设备的添置由所在部门填写《设备添置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费用超过XX元的

办公设备须送高级副总裁审批后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实施采购。

5.5 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回公司,管理部门应先建档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

6.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 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交他人,造成遗失的承

担赔偿责任。

6.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建立办公设备及用品个人档案,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记录在《个人办公

设备及用品领用表》。

6.3 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移交退库手续。

6.4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办公用设备和用品的领用,并对所属部门人员的使用和保管状况行使

监督。

6.5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或急用物品除外,计算器等价值超过10元以上部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67 字

+ 加入清单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学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各重点防火部位(如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仓库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防火设计,进行完工验收,种类消防设备应纳入校园建设的统一规划。

七、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八、学校及各重点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经常保持足够的水源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学校对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及电源等定期检查,对火险隐患下达整改意见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教师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974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使我校的“小继教”培训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充分调动在职教师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1、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教育要“三个面向”思想为指针,以不断提高全体教师政治、业务素质为宗旨,建立与完善继续教育体系,逐步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师德、正确教育思想、较强教育教学能力,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2、教师继续教育的工作方针是:

⑴坚持为在基础教育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的正确方向,全面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按需施教,学用一致,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以业余、自学、短训为主,形式灵活多样。

⑶面向全体教师,分类指导,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与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努力优化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

⑷建立配套制度,完善激励机制,逐步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与登记制度

1、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是辅导组全体在职教师。

2、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数,每位教师五年参加各级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年均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师德教育不少于100学时,“四新”不少于260学时。在总学时中,区级及区级以上集中培训不得少于240学时。

3、教师继续教育是以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培训,其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教育政策和法规,专业知识扩展和更新,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及现代化科技教育等。

4、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类型有: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教师岗位职务培训或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进修及其他类型培训等。

5、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时效并获取相应的学分,由有关培训单位登记后,由任职学校归人教师业务档案。

凡按上述要求和程序获得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凭证或证书的,作为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聘任、续聘等必备条件之一。在评聘教师时,教师继续教育的凭证或证书作为必备的申报材料之一提供有关部门审查。未按规定取得继续教育凭证或证书者,不得晋升、聘任、续聘教师职务。

三、教师学历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及规定

1、凡辅导组五十周岁以下男教师、四十五周岁以下女教师都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2、凡一七年七月一日以后出生的教师,都要参加普通话测试,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数学等其它学科教师须达二级乙等水平。

3、教师参加函授进修等继续教育,必须先经辅导组有关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

4、学校应支持教师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教师外出学习应不影响本职工作,对自己的课职务要妥善安排,并提前一天向所在校领导做好请假手续,如不办理请假手续,作旷职处理。

5、教师参加学习应努力将所学知识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严禁教师以参加函授等继续教育为名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一律按旷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严肃处理。

四、辅导教师工作职责

1.明确培训目标,执行教学计划,教书育人,保证质量。有完整的科目培训计划、培训讲义、培训总结。

2.钻研教材,把握教学要求,知识系统,重点难点,保证业务过关。

3.完成规定课时,确保教学效益。

4.搞好教学辅导,坚持跟班学习答疑,认真理解课程内容,作好总结和复习辅导。

5.作好自学安排和辅导,加强自学的督促和检查。

6.落实训练,组织平时测验,作好平时作业的布置、检查及指导。如实地登记学员的考核、考试成绩。

7.开展教学研究,进行质量分析,积极提出教学建议。

8.要作好学员参加学习的考勤记录。

五、学员学习制度

1、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各个科目各项内容的培训,认真完成各科作业、阶段检测。

2、学员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人的科目的学习目标计划,针对学科学习的情况,写出学习总结。

3、除面授外、学员要安排好自己的自学自练时间,以保证科目的考试考核顺利达标。

4、若学员在学习培训中无故不参加,作业不认真完成,考试、考核成绩不达标的,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六、继续教育的奖惩办法。

1、对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及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予以表彰与奖励。

2、对无故不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或擅自中断参训的教师,或考核、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一律不得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评优评奖。对在“”期间,两次不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或擅自中断参训,或考核、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已经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或低聘,工资津贴待遇按解聘或低聘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为见习期教师,不得如期转正,应待其参加完相关培训课程的考试、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转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或将上升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17 字

+ 加入清单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或将上升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 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比例或将上升。专家认为,从筹资机制来看,财政补助已经占到筹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左右,居民医保存在 “泛福利化”倾向,未来应逐步改变目前个人与财政筹资责任失衡的局面,建立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对此,《经济参考报》记者分别向人社部和卫计委发采访函,截至11日零时尚未得到回复。

出于对参保积极性等因素的考虑,多年来居民医保的个人筹资标准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居民医保筹资的增长主要通过财政补贴的增加来实现,财政补贴与个人筹资的比重从最初的1∶1变成了目前的约4∶1。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六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从而使得人均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由2019年的60.8%增加到了2019年的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2019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120元。

有业内人士担心,我国的居民医保已经出现了“泛福利化”倾向。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的缴费责任并没有相应提高,这给公众一种印象:居民医保主要是靠政府投入,似乎更像一种福利,而不是保险。据了解,一些地方政府有过财政投入与居民缴费同步增长的想法,却担心提高居民个人筹资会降低参保人的参保积极性,影响参保率。

“只要是保险,都要精算,精算自然是中性概念。原来制度过度依赖财政,好像天经地义,这是不对的,因为社会保险必须精算平衡,不能把保险当福利。”一位财政部人士表示,财政应该补贴居民医保,但不应该补贴到这样高的比例,未来应该降低财政补贴在居民医保筹资中的比例,“恢复到财政出一块,个人出一块。”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居民医保目前筹资比例不合理,筹资水平的增长主要依靠财政,财政补助在整个筹资比例方面占的比重过大,个人缴费所占比重很小,会导致未来医保基金的压力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大多数地区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70%甚至超过70%,与职工的报销比例也就相差10个百分点,而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在筹资方面相差几倍,这就导致筹资机制与医保待遇之间出现了一些扭曲的现象。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也认为,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不仅带来财政是否可支撑的问题,也使得居民医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危险。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回归社会保险属性。

“虽然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属于社会保险制度,但是在实践中,居民医保却采取了一些超出常规的政策措施,如自愿参保缴费、主要依赖财政补贴吸引参保、定额缴费、不顾筹资能力过快提升待遇等。”王宗凡认为,在制度建立之初,这些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参保扩面、增强了制度吸引力,不过随着全民医保的实现,特别是在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基金支出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应该充分认识到现行筹资政策的局限,逐步增加个人缴费的比重,均衡个人和政府的筹资责任和负担。

对于未来的改革方向,王宗凡认为,调整筹资政策应充分考虑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阻力,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不可操之过急。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可参照职工医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分担比(约为3∶1),将居民医保缴费财政和个人分担比的调整目标也确定为3∶1。当然,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一个过渡期。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汪德华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居民医保的财政补贴是必要的,但是需要一定限制。“因为我国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数共约有8、9亿,而财政资金有限,如果都靠财政,那么医疗保障的待遇很难提上去,而且长期看对财政的支出压力会非常大。”他认为,财政和个人分担比逐步调整为1:1是比较合适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8 字

+ 加入清单

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门店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门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4、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企业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31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员工酷毙、帅呆的社会形象,对公司员工着装仪表、待人接物做如下规定,请全体员工参照执行。

第二章 男员工守则

第二条 男员工周一到周五必须穿正装,即西装。

第三条 西装后开气必须剪开,否则有暗袋之嫌。

第四条 袖口商标必须剪除,否则有民工之嫌。

第五条 领带夹必须使用不会褪色的,否则有乡镇企业家之嫌。

第六条 棉毛衫裤不得从袖口或裤脚管露出,否则有体虚肾亏之嫌。

第七条 男士被发现前门未关好的,每次罚款5元。

第八条 衬衣建议每天换洗,为了不浪费水资源,至少两天换洗一次,否则走在大街上路人会情不自禁给小费。

第九条 皮鞋跟部及鞋底边出家门前一定要清理干净,否则有民工之嫌。

第三章 女员工守则

第十条 女员工周一到周五必须穿套装,裙子、裤子皆可。

第十一条服装尺寸不得过紧,否则关键部位曲线过于明显,将极大影响男员工工作效率,如实在天生魔鬼身材、无法遮掩,将调公关部负责向政府机构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衬衫纽扣只能解开一到两个,要解开三个及以上的需报行政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会签,如第一颗纽扣就低于下巴20公分以上的,必须同时系好长不少于100公分、宽不少于80公分的胸巾。

第十三条裙子长度不得少于20公分(臀部大者酌情增加),违反者将负责向上级领导和职能机关汇报紧急和疑难事务。暂不规定上限,但走路因穿着裙子而时常摔倒者,自第二月起将以智商过低为由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女士被发现上衣或裙子拉练、纽扣松开的,每次也罚款5元。

第四章 周六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 周六可以随便穿着,以休闲为主。

第十六条 军装、警服禁止——不管你从那里搞来的,反正不许吓着其他员工。

第十七条 哈韩、哈日的肥裤之类禁止——韩语、日语达到国家专业八级者例外。

第十八条 中山装禁止——否则将立即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九条 穿着麻袋片者——人力资源部将发放特种生活补贴每月1元。

第二十条 透视装禁止——为避免公司其他员工用眼过于费劲,请上班前寄放总台。

第五章 员工发型守则

第二十一条 对发型原则上不做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男士头发过耳者将建议到艺术家协会上班。

第二十三条 秃顶者不许涂发蜡。

第二十四条 长发者不许在发间伴杂草茎、碎叶等。

第二十五条 使用摩丝的不许过量,如果因此引致损坏公司墙面、撞碎玻璃等事故,必须照价赔偿。

第六章 员工化妆守则

第二十六条 不得染发,白发染黑者除外。

第二十七条 不得使用含有进口牛脂、羊毛素等成分的化妆品,安全生产第一。

第二十八条 不得使用假睫毛!否则领导无法从你眼神中判断你的思想。

第二十九条 不得使用劣质粉底!否则公司电脑键盘容易因粉尘引起短路。

第三十条 不得使用劣质唇膏!要体谅清洁阿姨洗茶杯的艰苦。

第三十一条 如果经广大观众审核确认为恐龙或青蛙者,任何时候不得化妆!长得难看不是你的错,但是恶心人就不应该了。

第七章 员工仪容守则

第三十二条 领导在时应保持微笑!以表示工作愉快、干劲十足。

第三十三条 同事在时应保持微笑!以表示合作顺利、互相支持。

第三十四条 上级来时应保持微笑!以免被人看出不耐烦或讨厌的情绪。

第三十五条 客户来时应保持微笑!一直到货款进帐为止。

第三十六条 财税审计人员来时应保持微笑!绝对不能显出心虚。

第三十七条 新闻媒体来时应保持微笑!显示公司空前的团结和经营的良好。

第三十八条 用餐时应神情急促!表示将尽快投入工作。

第三十九条 下班时应眉头紧锁!表示回家后仍将思考工作。

第四十条 吃饭时不许吧哒嘴、否则将被西游记剧组挑选扮演唐僧的二徒弟。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办公室规章制度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818 字

+ 加入清单

一、 总则

1.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包括考勤制度、电话制度、行政办公制度、卫生制度。

3.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 考勤制度

1. 公司上班时间为 冬季:7:40~11:40,13:30~17:30

夏季:7:40~11:40,14:00~18:00

2. 考勤范围

(1) 公司除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2)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经理批准。

3. 考勤办法

(1)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他人签到。

(2) 员工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4.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请假需写假条,请假一天由部门主管签字,一天以上(不含一天)

由经理签字)。

(5)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6) 出差。

(7) 休班。

5.迟到一次扣工资20元,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工一次日扣当日工资的两倍,月矿工三日以上辞退处理。

三、 电话制度

1. 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允许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2. 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 员工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X公司"等。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4. 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员工不经同意即私挂国内长途电话,视情节给予罚款。

5 . 员工接听外来公事电话,应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落实。

四、 行政办公制度

为使公司企业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现制定以下办公制度。

1. 本公司员工上班要带配胸卡;

2. 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3. 上班时间不要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 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5. 不经批准不得随意上网;

6. 打印材料要及时记录;

7. 吸烟应到卫生间,否则给予罚款;

8. 凡出远勤达1天以上者,须先填报经领导批准的出差证明单;

9、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主管;各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综合办打招呼;

10. 不得将公司烟缸、茶杯、文具等公物带回家私用;

11. 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经理办公室、财务室等。

五、 卫生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1. 每天上班后首先打扫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习惯。

2. 保持室内清洁、湿润、窗明几净,书籍、文件、资料摆放整齐;痰盂、纸篓干净清洁,地面无碎纸、烟头等杂物,确保良好舒适的工作卫生环境。

3. 卫生管理的范围:公司各部门、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 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4.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5. 每周集中进行一次大扫除,经理等负责人将不定时的检查卫生工作。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上年度考核不合格;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40天。如当年已经享受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上述条款期限的,则下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三、上下班规定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总则: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6、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严格作息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公司人员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禁止一切娱乐活动。

1、上班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每天工作8小时,必要时自觉加班。

2、上午工作时间段为 8:30——12:00

下午工作时间段为 13:00——17:30

3、迟到者,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40元,依此类推扣除奖金;早退者,第一次扣30元,第二次扣60元,第三次扣90元,依此类推扣除奖金。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上作旷工计。除有特殊原因外,迟到、早退不得临时请假或调休。

4、职工旷工:按天扣发基本工资,旷工1天全额扣除当月的奖金;旷工2天,扣发半年奖金;旷工3天及以上者,扣发全年奖金。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旷工者纪律处分。

5、提倡文明向上的业余活动,但要有节制,不可沉迷影响工作。

(二)、考勤、卫生、生活制度

①考勤

1、建立考勤制度,实行不定时查岗,工作人员需到办公室考勤签到,办公室按时收存签到表,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一次。

2、请事、病假,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审批手续,交办公室留存,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手续。

3、员工因各种原因,必须请假时,公司可酌情批予无薪事假。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 3 天,一年请事假天数总计不得超过 15 天。

4、若员工未请假而缺勤,则按旷工处理。

②卫生1、 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场净室洁,无杂物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落实到个人。

2、 每天上班前 5分钟为室内卫生打扫时间。

四、会议与培训管理

1、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办公室人员参加,必要时总经理可批准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2、 会议时间原则上定于每月 3 日,可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延期。

3、 专题会议只在必要时召开,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发起,由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须事先经总经理同意。

五、外勤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以企业为自己的事业,做一名自信、自强、自律、诚实、勇于开拓创新的人。

3.、服从公司调派,在外要以公司利益为重,同时兼顾投资人的利益。

4、外勤人员要维护好所负责区域内的市场工作,尽一切努力提升业绩。

5、讲究仪表仪容整洁,举止稳重大方,语言富有感染力,行为讲究礼仪,热情礼貌待客,时刻维护公司形象、名誉、利益。

6、合理编制工作计划,

7、深入调查研究市场动向,关注同业同行,把握销售趋势,具备编写年、季、月的销售计划。

8、弘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说一不二,掷地有声的工作精神,形成真抓实干、多出业绩、贯彻有力具有震慑的良好作风。

六、本制度之未尽事宜,由办公室先关负责人给予解释,具有最终调处权。

七、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