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申请经济补偿金需要哪些证据(合集20篇)

浏览

995

范文

1000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5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__层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属__结构,层高为__米 ,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暂定名__。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规定按照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所购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_30_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五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30_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5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五_。

第六条 交付期限出卖人在__年_月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180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遇政府规划变更。

第七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设施在房屋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

2.暖气设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个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八条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第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__页,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解除无经济补偿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员工)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__________一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同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于20__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保险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待遇;乙方工龄换算补偿金计算基数计5个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从乙方签领该款时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

三、乙方在签领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待遇以后,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及法律诉讼。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已结清乙方的所有工资及加班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劳动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偿协议书——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员工)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时,所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偿协议书,增订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增加乙方的经济补偿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二、该补充协议具保密性质,乙方同意不对第三人泄露本文件信息,以维护甲方利益。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是解除合同经济补偿协议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收养申请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58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_公安局__________派出所:

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_______________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要上小学六年级了,一直使用的是张紫微这个名字,为保证我女儿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

特此申请!

此致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950 字

+ 加入清单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

实用新型 │⑴

⑶ │

名称 │

──┬─────────────────────┤ (实用新型)

⑷ │姓 名 ├───────────

设│或名称 │

计├─────────────────────┤⑵

人│地址 │

──┼─────────────────────┴───────────

⑸ │姓名或名称 电 话

├─────────────────────────────────

│ 邮 政

申│地 址 □□□□□□

请│ 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 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 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⑹ │名 称 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 □□□□□□

理│代理机构代码 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理人姓名 登 记 号

──┴─────────────────────────────────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⑻申请文件清单 │⑼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 每份 页 │ □代理人委托书 □不丧失新颖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 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 份 每份 页 │ □要求优先权声明 □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 □优先权证明材料 □

6.摘要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

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 签章

│ │

│ │ 年 月 日

────────────┴─────────────┴─────────

2.说明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

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

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

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

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

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8)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

别填在第⑽、⑾栏中,本表⑿栏应由第⑸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

章。

(9)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

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10)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1)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续写时,应注明续栏编号。

(12)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

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

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国旗下生活需要挫折讲话稿_生活需要挫折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43 字

+ 加入清单

生活是七彩的,生活中有悲欢离合,有喜怒哀乐,生活不能平淡无奇,生活需要很多很多。但我觉得,生活最需要挫折

花朵绽放需要挫折。自古以来,文人雅士经常赞颂凌寒独放的梅花。人们也称竹、梅、松为“岁寒三友”。自然界中,有着千姿百态、色彩各异的花,它们大多选择春夏两季中争相开放,争奇斗艳。可是,唯独梅花选择在冰天雪地、滴水成冰的寒冬中开放。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正因为它有如此坚强的毅力,才能熬过冰冷彻骨的寒冬,在白茫茫的雪地中装点一点深红、艳红。它当之无愧的成为诗人画家笔下的精品佳作。如果梅花没有经历挫折,又怎能得到人们的赞誉呢?

成长需要挫折。在蝴蝶中,有一种名叫帝王蝶,它的翅膀十分鲜艳美丽,但它的成长却需要挫折。帝王蝶的在茧中蜕变,可茧仅有一个十分狭窄的出口,它想在空中振翅飞翔,必须先经过这个“鬼门关”。常常有许多帝王蝶因出不来而困死在里面。于是,人们怀着怜悯的恻隐之心,给帝王蝶扩大出口。可结果却适得其反,被帮忙的帝王蝶实现不了飞翔的愿望,只能拖着累赘的翅膀在地上爬行。原先,帝王蝶必须在破茧是打通翅膀的血管,仅有经过那“鬼门关”才能成为真正的“帝王”。如果帝王蝶没有经历挫折,又怎能成为蝶中之王,振翅高飞呢?

成功需要挫折。世界闻名的化学家诺贝尔,被誉为“世界__之父”。可他的成功之路却饱受挫折。为了研制__,他先后遇到了许多困难,如资金不足、找不着研制地点等。之后他的弟弟因失误被炸死了,他自我也瞎了一只眼睛。为了事业,他没有半途而废,凭着他的努力,最终获得了成功。如果诺贝尔没有经历挫折,又怎能取得成功呢?

爱默生说过:“挫折有一种科学价值。一个好的学者是不会放弃这种机会来学习的。”挫折使人提高、使人成长、使人成功,缺少挫折,生活将失去色彩。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582 字

+ 加入清单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

申请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务: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地址:

评审请求:

事实与理由:

附件:

申请人章戳(签字)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申请书副本       份

说明:

1.此书式是供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对已注册商标的所有争议裁定申请时使用的文书样式。申请人只需按本申请文书样式要求书写申请书,不受此文书样式篇幅限制。

2.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的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应打印、印刷或者用钢笔、毛笔书写。

3.申请人所提出的"评审请求",应写明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具体请求。申请人对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的,须在"评审请求"中写明。

4.申请人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写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应另外提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要证明的具体事实。

5.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时,应在"事实与理由"中写明所引证的注册商标、类别、注册号及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等内容。

6.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学校公租房分配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93 字

+ 加入清单

学校的公租房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房地产领导:

我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系_______________居民,配偶_______________年生,_______________人,无固定职业,现有子女_____人,家庭月收入_______________元。

本人和配偶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租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年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 加入清单

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4汽车销售人员辞职申请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09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公司领导:

你们好!我从_________年进入公司到现在已经两年了,两年来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同事们对我的支持,让我从不断的工作中学到很多,懂得很多。生活也许就是这样不断的变化,当一切变得熟悉时,又会发生让你意想不到的改变。

人生的意义,我改变了很多。因为我父母在_____,女朋友和我商量后,决定到_____工作,目前她也已在_____找到了工作,女朋友和父母都需要我,故今天怀着不安的心情,向公司提出辞呈。

望公司领导批准!希望长安明天发展会越来越好,在未来的日子里若长安在_____建厂,我一定会再次申请加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范文类型:鉴定书,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8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驻所地: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驻所地: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驻所地:

请求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已完工程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申请人主张的3.2亿工程款及利息没有相应证据证明,该工程没有竣工、验收、结算且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无资质企业挂靠有资质企业且工程平方米造价没有包死,工程造价只能按无资质企业施工据实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对X小区在建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司法),望予准允。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有限公司

20__年X月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经济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31 字

+ 加入清单

经济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

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

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

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鉴证人:(盖章)

年月日

经济合同范本(二)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第二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降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出售方。出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调解仲裁条款

由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按照该中心现行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经该中心调解不成,则应将该纠纷提交以下仲裁机构仲裁(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对于双方均为终局裁决,必须执行。

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B深圳市仲裁委员会C香港仲裁委员会D新加坡仲裁委员会

第九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38 字

+ 加入清单

试用期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 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法院申请证人出庭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86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证人_____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李某诉张某、赵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将申请人与涉案房屋产权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签订的申请人手中仅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办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交给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_支行个贷部_______________某经理处审查,_______________支行本应把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却被赵某某从支行个贷部_______________经理处强行取走,致使申请人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_______________某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_______________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某某强行取走。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李某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转正调薪申请书个人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71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领导,您好!

自今年4月我有幸进入贵公司以来,至今已近1个月了。首先我要感谢领导给予我的这次机会,除此之外还要衷心感谢公司所有同事在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到壹心壹学校工作后,我一直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地对待我的每项工作。当我接手《故事》第二期、《作文集》后,时间很短,但我还是尽职尽责地校对文字和审核版面,力求把公司刊物做得尽善尽美。除了担任公司活动、学生活动的文字记者,撰写公司对外宣传的重要新闻,有时候我还兼任摄影记者。此外,我还要辅助活动部、旅游部改进策划方案,协助广告部修改版式或编写广告语,正如公司赋予我的职位“文案”一样,公司所有文字都与我有着直接关系。有幸为公司添砖加瓦略尽绵力,此实为我的荣幸。尽管来公司只有一个月,但我已经被公司的独特文化氛围所感染,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正是有大家的热心和支持,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时才能迎刃而解。当然所有这些都是与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人才培养是密不可分的。这里,我要再次感谢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

我知道公司的每个同仁都有着自己的职责,我亦不敢说我比谁累。其实公司相关的文字工作就十分繁杂,加上还要外出采访,回校后又要参与宣传,工作强度还是很大的,但这些我都欣然接受,目的就是为了在挑战自己能力的同时也为了当初校长给予转正的承诺(优秀员工即可一个月后转正)。转正后,我还会在竭尽全力完成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更好的工作方法,以更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如果我能转正,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做的更好!公司的文字宣传工作会做的更好!公司的业绩会做的更好!还望公司能够给予我这个机会!

我之前在重庆吉涛实业有限公司担任“主编”一职,撰写《风格》,现已在日本发行,这从一个侧面也证明了我是一个有实力的编辑。为了能更好地为公司效力,也为了使自身能得到更好的发展,也希望转正后的工资有一定调整,特此申请从xx年5月开始工资提升到3500元/月。我相信对于有一定能力和执行力的员工,老板是不会吝啬的。加薪不是目的,只是希望让我们做得更好!还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diyifanwen

20xx年x月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建筑工程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189 字

+ 加入清单

建筑工程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书2

模板分项工程经济承包合同书

×单位工程模板分项承包合同书:

经公司研究指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模板分项工程交由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整个工程的模板制作、安装和拆除。

二、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模板工程转包他人。

三、承包价格:

不分构件类型和部位:做合格工程××元/m2,做优良工程××元/m2。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基础模板在天内完成,主体模板每层在天内完成。屋面梯盖、栏板和水箱在天内完成。

五、材料要求(仅对包工包料而定):

1、支撑应选用质地坚硬,无腐朽的松木,不低于Ⅲ等材,含水率应不低于25%;模板应全部采用胶合板(支撑的水平拉结条除外)。

2、胶合板要求新材占%,旧材占%,模板的支撑的尾径不应小于cm。

六、质量与施工要求: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2、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3、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不得发生涨模、松动和坍塌的事故。

4、安装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

5、当下层模板不具有承受上层荷载能力时应加设支架支撑;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

6、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7、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透。

8、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纸屑、木块等杂物应清理干净,特别是柱内的混凝土掉渣要处理干净。

9、跨度大于4m的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1/1000-3/1000。

10、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

11、模板安装允许偏差:轴线位移5mm;底模上表面标高±5mm;柱梁截面尺寸+4mm,-5mm。.

12、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层高在5米以内的柱垂直度为3mm,相邻两板的表面高低差2mm,表面平整度5mm。

13、底模及支架拆除时,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砼试块送去抗压待强度达到施工规范的规定时方可进行拆除。

14、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15、模板拆除时,不应在楼层上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应分散堆放并及时将其运至地面堆放。

16、工地应建立相应的质量责任制度和质量奖惩办法;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管理制度。

17、每个技术工人在下班前半个小时均应对本日作业成果进行检查,发现有质量上的问题应及时返修。

18、班组长应对本班组的操作质量全面的负责,每日至少对作业成果检查一次并及时对不符合项进行返修。

19、除以上交底外,尚应遵守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要求。

七、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系牢。

2、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扎脚和空中滑落。

4、安装与拆除5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5、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6、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7、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

8、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严禁从高处抛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加围栏,暂停人员过往。

9、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10、支撑、牵杆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以上。

11、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杆、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附落。

12、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地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上的预留,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13、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的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除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下伤人。

14、在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用36伏低压电源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5、装、拆模板时禁止使用小楞木作立人板。

16、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17、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18、拆模必须一次性拆净,不得留有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19、在模板垂直运输时,必须符合要求,以防坠落伤人。模板顶撑排列必须符合施工荷载要求,尤其遇地下室顶模板、支撑还另需考虑大型机械行走因素,每平方支撑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申请中级法院强制执行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49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执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族:__族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

执行依据:________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丰民初字__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内容:

1、执行被申请人依据调解书向申请人支付房屋租金____________元;

2、执行被申请人依据调解书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3、执行被申请人依据调解书向申请人支付其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____________元;

4、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此致

______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吊车租赁合同施工需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35 字

+ 加入清单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____________;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_______________;合同总价:_________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_________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_________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_________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_________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_________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_________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1.合同生效后,支付租赁费_________元。

2.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男方净身出户无经济纠纷离婚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事件经过简述: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购买电视机款项金额 元(大写:元),同时补偿乙方要求的损失费 元(大写: 元);

2、本协议为一揽子解决方案,乙方不得就本次纠纷事件再向甲方、甲方总公司及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3、用户购买的 型号电视机及其购机发票、使用说明书等附件全部交给甲方;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协议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受损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元);

5、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6、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四川快益点电器服务连锁 乙方: 证明人:

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证明人身份证号:

甲方代表:

甲方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二:相邻权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纠纷的主要事实和争议事项:申请人 的 位于,与被申请人的相邻。被申请

影响申请人的,造成了申请人的 1 人现申请要求被申请人赔偿。

本案各方当事人自愿将机动车事故纠纷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审查,本案符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条件,在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申请人 于本协议签订后的 日内。

2、被申请人 赔偿给申请人经济损失人民币元。于 付清。

本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

应当按照协议自觉和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自愿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申请司法确认,一经司法确认,本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协议一式 份,由双方当事人、调解组织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签名) 被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调解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国土局强化经济管理发展计划_机关单位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573 字

+ 加入清单

国土强化经济管理发展计划

今年是启动规划编制的关键之年,是实施我区三年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也是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形势十分复杂的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仍然将城镇化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作为城市化的一个主战场,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也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国土分局在此大背景下,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保护资源的形势更加严峻,需要全体干部职工继续保持高昂的斗志,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环节,落实工作举措,不断适应新形势,努力实现新突破。现将分局今年工作思路、主要目标和主要工作明确如下:

一、今年,我局总体工作思路: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一个目标三条主线”工作部署和市局工作主题,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总要求,创新举措,克难攻坚,深化参谋助手、服务保障、指导协调和执法监管作用发挥,着力在强化项目报批、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土地执法、基础业务、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努力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城市建设平稳有序推进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今年分局主要工作目标

(一)以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为目标,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全力拓展用地空间,扎实做好项目报批,积极争取用地指标,狠抓地块出让,确保项目“报得出、快批回”,争取艮北、三堡区块整体农转用组件上报,实现全区土地出让10宗以上,面积600亩以上,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和建设资金需求。

(二)以实施联网成片整体推进城市化建设为目标,加强谋划,加强规范管理,加强指导协调,全力做好征地拆迁服务工作,实现全区新交地6000亩以上,拆迁住户3000户以上,拆迁面积125万平方米以上。

(三)以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为目标,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新增违法用地发现率、查处率达100%,“两违”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新增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率控制在8%以内;狠抓各类专项行动落实,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提升办案质量,确保行政诉讼不败诉。

(四)以强化基础业务建设为目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规范办事程序,强化档案管理,构建两个系统,提高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水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确保国土资源基础数据翔实、图件现势,自觉服务于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客观需要。

(五)以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群众利益为目标,积极妥善处理涉土信访,处理办结率、反馈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竭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调和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个体能力为目标,以打造“协作共事、竞争向上”团队精神为核心,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注重国土所“两个创建”,展示国土新形象。

三、今年分局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指标争取,服务项目报批,扎实推进土地出让工作。项目报批和土地出让要突出一个“快”字,要把握主动,抢抓机遇,快报快推。一是努力拓展用地空间,扎实组织项目用地报批,突出重点区块,特别是艮北区块,要全力向上争取有限用地指标,确保项目组件能够上报全部覆盖;二是突出项目报批跟踪服务工作,采取“前期督促”、“过程把关”、“全程紧盯”等手段,最大限度发挥科(室)所的合力作用,确保项目“快报出、快批回”;三是会同招商等相关部门,科学谋划供地、储备、做地计划,牵头协调做好公告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和计划落实跟踪督查,踏准市场节奏,适时推出土地;四是加强出让地块拆迁工作的指导和扫尾工作的落实,深化“三通一平”工作落实,确保地块“拆得出、挂得快、拍的高”;五是有效指导村级组织10%留用地指标的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整合留用地资源,有效发挥“三类指标”在壮大基层经济中的作用。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申请撤销仲裁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785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号,系死者_______________之子。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友好协商,就申请人申请确认_____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一案,就相关赔偿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申请人亲属_____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认为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高速入口辅道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伤;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本案工伤赔偿金等一切款项。此外申请人不再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其他责任。

申请人保证_______________其他亲属同意该协议书,否则由_______________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存档一份。

本协议自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申请办公经费的报告范例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336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市财政局:

为应对金融危机,按照济政办字111号文件,市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运作至今,在运行监控、项目推进、市场开拓、资金等要素保障和政策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孙书记、张市长的充分肯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市经贸委以济经贸字189号文件向市财政局呈报了关于申请办公经费的报告,市财政局大力支持,两次共拨付经费12万元,及时保障了指挥部的正常运转。

从目前情况看,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继续,指挥部工作还远未结束,前两个月运行费用支出已出现极大缺口,部分办用设备和家俱需配备,房租等运行费用需支付,现再次申请解决办公经费57.78万元。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