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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补偿金需要哪些证据(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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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租赁合同施工需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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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出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_________型_________吨吊车,_________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_________

三、租赁时间暂定_________天,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_________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2、进出场费:_________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_________个班)由甲方支付。

3、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_________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_________天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以后每_________天付一 次,预付款_________元。

5、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九、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_________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_________方负责。

4、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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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分包合同甲方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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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出租人享有有法定解除权的几种情形如下:

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解除。

4.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并造成房屋损失而解除。

5.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6.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方式,包括直接向承租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在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过程中,需注意出租人法定解除权行使条件是否成就的认定。

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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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公租房分配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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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_______________区领导: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_____,男,现年__________岁,靠打工维持全家生计,无其他收入来源,现一家五口人租住在现租住_____________,住房条件十分困难。家中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女儿__________,现就读于_____________,儿子__________,现就读于__________,每年昂贵的学费都是靠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家中还有年逾__________岁的老母亲,常年体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妻子无职业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费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挣的钱开支,儿女虽在校作兼职挣些生活费,但是还是不够他们生活所需。本人每月微薄的收入出去儿女每月生活费用,家中日常开支外,几乎剩不下什么钱,生活拮据,家中无任何积蓄。

常年都是靠租住解决住房问题,属于无房户,在查看__________县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解决全家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政府申请公租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特此感谢!此致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年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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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内商标申请委托合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你局核准注册的第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有效期限将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期满。现申请续展注册。

申请人:_____________(章戳)

地址: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送:

原注册证一份,商标图样五份,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续展申请费________元,

续展注册费________元,

迟延费________元。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商标注册费用收讫专用章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意见:_________________(章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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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员工发生工伤向总部申请赔偿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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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汉族,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院长

请求事项:

请求因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违法造成被查封的财产灭失,侵犯公民的财产权造成损害,赔偿请求人损失____________元。

事实根据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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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申请搬迁补偿报告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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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被搬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工业区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本市拆迁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实行货币补偿,并达成如下协议:_

一、被搬迁房屋补偿

(一)被搬迁房屋所在地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为元/平方米。

(二)乙方在搬迁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平方米,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经北京金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元,房屋重置成新价元,附属物评估价元,共计元。

二、搬迁补助费

1、搬家补助费:_______________元;

2、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_______元;

3、移机费:_______________元;

4、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________________元;

5、其他补助费:_______________。以上共计元。

三、结算方式

乙方持本协议第一项、第二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与村委会签订楼房安置协议并结算差价。

乙方如放弃本次楼房安置,甲方将上述补偿款总金额在日内以银行活期存折方式交给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银行存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元。

四、乙方搬迁期限

乙方应在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搬迁,并将原房屋交甲方拆除。

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搬迁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元。

五、房地权属注销登记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之时,乙方应将原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批示交给甲方。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部门留存一份。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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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宅基地申请表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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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申请表范文可参考下面的例子。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武__________,男,汉族,农民,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__________村100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38872_________________。

(一)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二)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大理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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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加班后休假申请格式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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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出生,系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之夫(妻、父、母、兄、弟、子、女)。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对_____________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被_______________公安局__________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__________市第__________看守所。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系申请人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虽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过失犯罪,与被害人系近亲属,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_______________若被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敬请考虑。申请人为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担任保证人。保证人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申请人和保证人监督被保证人_______________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

1、遵纪守法;

2、保随传随到;

3、不干扰证人作证;

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

5、保证不离开本市,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__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____分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附注: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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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上半年经济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安排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5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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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经济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白城市经贸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继续坚持“工业支撑、项目拉动、多元推进、协调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国家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全面的开展了工作。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9323万元,同比增长14.1%。完成工业增加值12549万元,同比增长17%。产品销售率达到95.4%,同比增长0.4个百分点。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实现利润179万元,同比增加40万元。

1、经济运行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经济运行工作,坚持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对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现场办公的方式,及时予以协调解决,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增产增盈。重点企业吉林省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公司上半年生产轴承289万套,完成工业总产值1548万元,同比增长28%,其中开发卡轿车轴承24种,完成新产品产值700万元。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公司形势好于往年,无论是新产品开发还是生产规模都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明胶497吨,完成工业总产值2616万元,增长30%。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上半年完成工业总产值788万元,同比增长19.7%。油脂化工厂在去年合资合作、改制的基础上显出明显成效,上半年预计完成产值350万元,同比增长7.5倍。

一是继续加大了工业扶持力度。落实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包保工业企业责任制,并成立包保工业企业办公室督促各部门狠抓落实,做到真包实保。安排各包保部门制定具体措施,落实了包保第一责任人,重点解决了包保部门宏观指导多,深入基层具体指导少的问题,使包保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使企业在帮扶下,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建立起了经济运行的应急机制。按照年初白城市经贸工作会议精神,我市经济运行工作加强了对相关市场和变化趋势的研究,变事后分析为超前预测,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确保了经济运行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是积极参加了各项展洽活动。主要是参加了在长春召开的全国食品博览会,推广我市优势的资源和我市的食品加工企业,我市的大发酒厂无论是企业的嫩江龙酒还是企业发展理念等方面在此次展洽会上客商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大发酒厂、白鹅公司、大安市联谊罐头厂在此次展会销售额过7000元以上,为企业宣传了自己的品牌,为我市树立良好的食品工业企业形象。

上半年经济运行工作随说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计划任务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骨干处于停产状态。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自去年下半年长春华远集团撤出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的停产,直接影响我市上半年产值下降XX万元,如果全年不能重新启动生产,将影响我市工业总产值下降4500万元。

二是企业原材料比去年价格上升明显。吉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分公司所需原材料钢板、钢丝、圆钢上涨幅度很大,钢板去年每吨4800元,今年上涨到5700元,钢丝去年每吨7200元,今年初上涨到9200元,圆钢去年初每吨3800元今年上涨到了4700万元,据了解制造轴承所需的其它原料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这些直接使企业在购进原材料上与去年相比就增加成本400万元左右。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制作汽车靠背芯的原材料天然乳胶去年价格每吨是8000元左右,今年每吨价格与去年价格相比上涨了3000元,至使今年企业在原材料购进成本比去年增加160万元。

三是市场不利因素增多。汽车配套企业竞争激烈,我市的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降价14%以上,全年预计影响利润50万元,省轴承集团大安分公司产品降价5%以上,全年预计影响利润200万元。

2、企业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年初经济工作会议确立的全力打好改革攻坚战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突出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集中力量抓重点企业改制。把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工作作为重点力求在改革与招商结合上实现突破。上年年在有意向购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几位客商中,我们确定了双鸭山市振兴煤矿的老板作为购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招商对象,经多次洽谈和到企业实际考察,初步意定出售标的2500万元,由对方买断企业产权,购买资金全部用于解决陈欠工资、集资款、欠交社保养老金、职工经济补偿金等。但由于对方资迟迟没有到位,目前正在寻求投资伙伴。

二是集中时间抓破产工作,为“双退”打基础。将企业的破产工作从申报、审批、评估、清算到财产分配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抓紧抓实,并经常调度。目前石油机械厂、液压件厂、石油钻采厂、大发酒厂、石油配件厂五户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石油配件厂、大安酒厂破产己终结,剩余两户企业争取8月份完成破产工作。

三是积极组织搞好宣传,公开出售一批企业。4月份通过大安电视台、白城日报向社会公开发布7户企业出售公告,并对投标者做大企业的能力、经济实力、诚信度、对职工负责的态度、产品研制与市场开发的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3、技术改造、项目及新产品开发进展情况

年初将我市工业项目落实到经贸局、工业控股公司、项目办等并落实到专人,跟踪不放。截至到目前,己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一是技术改造投资完成情况。上半年,己开工建设项目11项,项目总投资77374万元,当年计划投资13000万元,现己完成投资6150万元,占白城市下达指标1200万元的51.3%,比上年同期净增700万元,同比增长8%。

二是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我市确定6个重点开工项目,到目前,有5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达到83%。大安市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帮助下成功的与武汉云鹤集团洽谈签约了生产汽车靠背座椅总成项目,目前企业己完成扩建厂房和安装设备等工作,现己全面投入生产,第一批产品己经供货。吉祥米业项目。我市的开发区粮库同黑龙江吉祥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创办了大安吉祥米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吉祥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1500万元,新建一条加工水稻4万吨精制大米生产线,生产线土建工程,生产设备安装己经完成。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省内最大、最先进的大米及其副产品加工基地。预计年产值可达10000万元,预计利润可达1374万元,目前企业己试车。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扩产改造项目。明胶现正争取国家老工业基地政策扶持。页岩油深加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目前正在建设厂房。

三是新产品开发情况。上半年完成新产品开发21种,占年计划的60%;完成新产品产值5106万元,占年计划51%;完成新产品利税507万元,占年计划51%。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

为了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下半年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济运行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计划。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白城市下达年计划为68000万元,同比增长11.4%,我市计划完成77000万元,增长18.3%;工业增加值我市计划为24000万元,同比增长17.8%,产品销售率计划为97%,比上年增长0.9个百分点独立核算工业利润计划为650万元,同比增长22.2%。可超额完成白城市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计划。

一是加强工业生产指挥调度。下半年,要加强工业生产的指挥调度,搞好工业经济运行的超前预测和分析,要发挥各工业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工业企业调查研究,掌握运行态势,出现问题及时调整处理。

二是抓好生产企业的正常运营。下半年要对重点生产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生产企业搞好协调服务,解决难题,解决困难,确保这些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重点抓好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分公司、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明胶有限责任公司、油脂化工厂、恒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东兴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石油机械制造厂、稀土永磁电机厂、石油钻采机械厂及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等服装加工企业和宏达葵花仁加工厂、春光玻璃工艺有限责任公司、金田玻璃仪器厂、安大牧业等新兴民营加工企业。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分公司全年要生产轴承400万套,实现产值3000万元,实现税金300万元以上,力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要实现全年1600万元工业总产值目标,新增税金50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全年要生产明胶1300吨,实现4500万元的工业总产值计划,预计实现税金200万元,油脂化工厂要实现工业总产值800万元,预计新增税金50万元。

上述这些企业,大部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生产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制约了生产的正常运行,影响了生产负荷率。去年。市财政投入了50万元资金,成立了白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大安办事处,但由于工商银行方面的原因,至今没有发挥作用,下半年,要研究解决这一问题。

三是抓好重点停产企业的复产工作。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液压件厂、橡胶厂等企业,资产规模较大,目前都己破产。这些企业的启动对我市工业经济稳步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下半年,要加大招商引资、产权制度改革等措施,力争早日启动生产。

二、深入抓好企业改革工作,力争全面实现国企业“双退”。

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关系重大,因此无论我们面前困难多大都要加以解决。我们下半年要积极做好四项工作。

1、加快破产终结速度。由各清算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对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石油钻采厂、大发酒厂等破产未终结的企业要主动与法院配合,按法律规定程序,做好个别债权人的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破产相关手续,加紧运作,力争在8月中旬前完成全部破产终结工作。

2、全力解决难点问题。积极挖掘节支潜力,要通过企业流动资产变现、职工集资款缓付、欠社保统筹款缓交等办法,解决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商行资产残值变现资金来源不足问题。

3、按规定规范运作。召开职工大会,实行职工民主表决。企业改制工作要认真贯彻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规定,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加大政策宣传,对改制方案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进行职工民主表决,形成大会决议,按规范程序运作。

三、积极抓好项目建设和项目储备工作。

XX年是项目工作的关键年,是国家扶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一年,按照年初工作部署,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抓好项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完成全年目标下一步,要继续坚持以大项目为支撑,牢固树立抓大项目意识,树立以项目促增量,以增量扩总量,以总量促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续建项目的建设工作。

续建项目重点抓好明胶深加工项目建设工作。明胶深加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专项贷款4000万元,要积极争取金融部门贷款资金完全到位,确保年计划目标的实现,尽快付诸投产,将其培育成为我市工业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2、抓好投产开工项目

主要抓好大安市亿龙葵花仁有限公司、巨龙葵花仁有限公司、广涛葵花仁有限公司葵花仁、吉祥米业等项目的生产工作,其中大安市亿龙葵花仁有限公司以获得外贸出口权,今年我市的果仁加工项目和米业深加工项目产值到年底预计可实现亿元。

3、抓好开工未投产项目

重点抓好大安市太阳玻璃微珠厂的玻璃微珠项目。企业是今年四月开功建设,厂区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是利用天燃气生产玻璃微珠,项目总投资270万元。该产品属高附加值产品,项目可在9月下旬建成投产,投产后年产量可达3000吨,可实现产值6000万元,上缴税金600万元。吉林省广益粮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米业深加工、饲料厂和600万条编织袋厂项目,这户企业总投资8180万元,现己建成粮食储备库,正在建设年产600万元条的编织袋厂和饲料加工厂。项目全部建设投产后,年产值可超亿元。页岩油深加工项目计划9月中旬投产,如投产后年预计实现产值XX万元。

4、抓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主要集中精力抓好老工业基地项目对上申报工作。加大项目包装力度,利用好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设计、选报几个技改项目,争取国家支持。从现有企业实际出发,采取捆绑式方法,把项目做细、做实、做大、做精,提高项目质量。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强化项目宣传,进京跑省,多方协调,力争使我市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另外抓好吉林省广益粮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加工乙醇汽油项目申报工作,使其能够在我市建成投产。

5、是抓好工业项目的储备。

按照年初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打好项目攻坚战的要求,力争建设3个投资千万以上工业项目,同时在现有基础上使工业储备项目达到100个,努力在工业总量扩张上实现突破。要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内查外调等多渠道,搞好新项目的前期认证和可行性研究、立项等工作,充实项目库,搞好项目储备,重点围绕食品、服装、羽绒加工、汽车零部件、新型建材、农副产品深加工、节能环保等领域上项目,对于一些好的项目要完成可研报告,并根据项目大小和分级加大项目前期论证的资金投放,有的项目可研报告要委托研究院、设计院等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总之下一步要按照年初的总体工作安排,在上半年完成的基础上查找不足,研究对策,加快进度,企业改革要力争有突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为明年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政府职能,搞好协调服务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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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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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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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业园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园区,销售,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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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_______________某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谢某某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陈某某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举报人:_______________黄某某,男,1977年10月8日生,身份证,自20__年至20__年4月间系举报人公司的市场部经理。

案由:

被举报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事实与理由:

被举报人于20__年5月日加入举报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年月日签订《保密协议》,任职于举报人单位的市场部经理,于20__年4月日从举报人单位离职。

一、被举报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掌握的初步证据(证据一和证据二)表明,年月,被举报人将20pcs的DES以9000美金的价格销往印度的客户,同时对公司声称这是客户需求的免费样品,客户在参加年月北京展览会期间将9000美金的现金交付给被举报人,被举报人在收款后将款项私下里扣留不予缴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271条第1款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其实报案材料范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五条职务侵占案立案标准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被举报人作为被举报人的市场部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司的公款,中饱私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犯罪。

举报人: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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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土地出让合同申请公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申请书,公文,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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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_________楼 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st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元整 ,即小写_________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赵 升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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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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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转让合同模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范文一

甲方: 法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在中间人( )的沟通和协调下,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 小区 号楼 单元 户的经济适用房 壹 套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夫妻经过慎重考虑,同意完成本房屋的交易。

二、 该房产性质为“ ”, 建筑面积为______m2,房屋单价_________元/平米,总价为____________元,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检测费________元、交易费__________元、契税________元、维修基金________元、抵押金________元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由于乙方目前资金不足,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整,这部分贷款的本息均由乙方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四、 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后,一个月之内乙方应支付甲方转让金__________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整,甲乙双方已就本条款达成共识。

五、 本房产转让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产价值可能发生高低变化。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破坏本合同。

六、 本房产的房龄满五年前,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的新政策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本房产的房龄满五年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交易手续,将本房产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本房产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七、 合同生效后,乙方须支付甲方该处房产交易的首付款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整。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提供给乙方保存。甲方在领取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应将该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交乙方保存。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夫妇和中间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甲方及继承人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合同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为甲方违约。乙方在该房产未过户之前应积极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在该房屋居住而未过户期间,因乙方违反规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负面影响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购房款,并赔付已付购房款总额的100%作为违约金和乙方对该房产装修所产生的费用,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须提请当地有关法律部门仲裁解决。

甲方: 法人_______(签字)

配偶_______(签字)

乙方: 法人_______(签字)

配偶_______(签字)

中间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 月 _______日

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范文二

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购买位于周口市川汇区__小区__号楼__单元__层__户房屋,需向乙方借款______(大写:_______)。

同时约定该房屋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所需条件时,将该房屋产权转让与乙方。甲、乙双方就该房屋转让、借款事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大写_______),月利息为__,借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借给甲方______(大写:_______)。

二、待该房屋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所需的条件后,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将该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现金______(大写_______),作为欲转让房屋产权的转让费。支付方式:本合同成立时,乙方支付现金______(大写_______);待该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时,支付剩余的现金______(大写_______)。

四、因甲方买房的全款均有乙方所出借,甲方自拿到该房屋钥匙起,同意乙方无偿使用、占有、居住、管理该房屋。由乙方确定该期限。

五、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所附条件成就时,即房屋(周口市川汇区__小区__号楼__单元__层__户)已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要求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将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否则:1,逾期不办理,按日5‰支付滞纳金,同时仍应履行协助过户义务;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该产权变更登记,乙方无法实现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30%的违约金,同时归还借款______且按照约定借款利率支付______借款利息。该利息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还款日止。

六、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所附条件成就前,乙方不得提前向甲方催要借款。所附条件成就后,合同目的完成,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乙方基于借款______及利息的债权灭失。

七、该合同条款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有法律约束力,其近亲属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双方有义务告知自己的近亲属。

上述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涉及附生效条件的约定条款成立)。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范文三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其申请抽签取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取得购买权的经济适用房位于为*小区,现甲方同意将购买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该购房指标转让费*元整,此款乙方于*年*月*日付给甲方后,乙方将以甲方的名义参与购买*小区经济适用房。房屋户型、面积、结构、方位、设计等均由过后,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相关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为准。

二、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小区经济适用房的房款、超标面积差价款、相在税费等及购买该房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付,各种相关票据也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不参与。

三、 因甲方为名义购房人,乙方为房屋实际所有人,因此乙方在办理该房的房产证等相关手续时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的,甲方应予以提供。

四、办理过户手续约定。

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待政策允许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接到乙方通过后,提供相关手续,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但过户费用及政府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反悔拒绝履行该协议或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退回交纳的所有款项(包括已支付购房款和已支付银行的贷款本息、转让指标费、税费等)和房屋市场价与本协议房屋价款的差价,以及乙方全部装修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如因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身承担。

3、双方应诚信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指出不能及时纠正,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一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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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土地行政复议申请协议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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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汉族,工人,

住址: 县 乡 村三队电话:

被申请人: 市土地管理局,

负责人:许 职务:书记,

住址: 市人民路 号,

电话: 。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或变更 市土地管理局“ 市 字[ ] 号文,即《关于对武 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主要事实及理由:

武 原为水 县 乡 村三队村民, 年元月,根据国家关于对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寻求企业发展的政策,承包了 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________机械厂,出任厂长,承包期为 年,后经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批准,依法变更了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

原 机械厂面积为 平方米, 年 月 日领取了 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当时该厂与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线的争议,故一部分土地凭证没有申领。 年 月 日武 承包后,依法向县土地管理局申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时间是 年 月 日。

武 出任厂长后,为使企业摆脱困境,经队、村以及 农工商总公司同意,组建了 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规模的扩大,准备新建部分厂房,于 年 月 日正式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请,队上签署了同意办理的意见,而恰在此时,村上与公司因承包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不给报件盖章并骗走了土地使用证,致使建房用地手续不够完善。

有限公司为使企业正常运转,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盘活土地资产,从总体上讲是符合国家关于盘活土地资产有关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对其进行的处理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而是不顾客观实际和后果,欲将企业一棍子打死,这有悖法律关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精神,是不适当的。具体来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决定的不当之处主要是:

1.主体错误。市土地管理局[ ]号文的处理对象是武 ,而实际上武 只是继宏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将自然人与法人混为一体。主体错误,处罚不能成立。

2.适用法律错误。市土地管理局处理决定第一项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该条文是针对非法转让土地,而非出租集体合法使用的建设用地。处理决定第二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发[ ]号文件的“精神”进行处罚,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应遵循的有关规定。再者,中央 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亦下发了《关于贯彻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文件通知的精神实质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实保护耕地”、“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处理文件第二项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法律依据。

处理决定第二项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 村三队集体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一,继宏公司法人代表武 与三队签订有合法的承包企业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业时当然包括企业用地;第二,《 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乡(镇)村建设用地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出让,严禁买卖和荒废。生产经营停止后须将土地归还集体。”继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产经营,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应重新安排给三队使用。

3.查明事实不清

(1)房屋 平米是 公司所建,并不是武 个人行为,而其中呈“ ”状的房子是原队上已打好的地基,属合建房屋;

(2)建房时经过了集体土地所有人 村和队的同意;

(3)房屋没有办下房产证是因为与 村就承包费交纳产生争执,不盖章无法申办;

(4) 村将土地使用证原件骗走,导致相关手续无法申办;

(5)此案的举报人是 村,导致此案查处的真正原因是 村在承包费官司没打赢后(见法院裁定),随即以整人的方式将武 举报给土地局,而事实上,该地块的房屋建设是经村、队同意的,但 年当 公司法人武 收房租时, 村已与该地块部分单位签订了租赁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从而形成一个房屋或一块土地有两个租赁合同的局面,而且, 村与 公司争收租金;

(6)该地块 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闲地块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将出租房屋的行为,按出租土地处理,显然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

4.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就 公司来说,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 机械厂时大部分为闲置土地,荒废多年,就连集体租金都没法上交, 公司盘活土地资产,合理利用,这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7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扩、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如果我们刻意去追求一种看似合法赦质不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形式,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 市土地管理局 [ ] 号文件决定让 公司在 日内自行拆除 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项中又规定“如该片土地继续出租,联营建厂,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先转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这说明该片土地是允许进行工业或建设使用的,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批准为建设用地。市土地局不让其补办有关手续而必须先拆除后办手续再盖房子是没有合理性的。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的《通知》第四点第二段中明确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土地,必须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后,按有关规定补办用地手续”,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综上所述,综观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所涉及的法律, 市土地管理局[ ]号文件处理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明显不当,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第1、2、5、点的规定,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撤销或予以变更市土地管理局[ ] 号文件,以维护国家、集体、企业乃至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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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孕妇劳动仲裁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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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报号码)

此致

成都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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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借款申请书代借款借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申请书,借条欠条,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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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申请书代借款借据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业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季度借款计划 已借金额 申请借款金额(大写) 借款期限 借款种类 借款用途 借款原因 还 款 计 划 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为借款借据 此致 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借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章 主管部门 意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业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季度借款计划

已借金额

申请借款金额(大写)

借款期限

借款种类

借款用途

借款原因

还 款 计 划

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为借款借据

此致 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借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章

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银行 审查 意见

批准金额(大写)

批准期限

法人代表章 经办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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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函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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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会员登陆ID_____________就更改我公司未履行部分的商机网服务达成以下一致:_________________更改名称后的公司将自通过贵司第三方认证之日起履行该服务协议项下原由我更改名称前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因此等更改公司名称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望贵司予以同意。

更改前公司(原公司)________________更改后公司(新公司)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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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申请书,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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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导语】为大家提供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标准合同,希望大家喜欢!,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代理条例》之条例,就甲方的发明创造,委托乙方代理中国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的具体事宜,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起草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外观设计图片和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审查意见答复,包括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发明实审答辩;以及申请审查中的事务处理等。

二、权责要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当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负责,并清楚完整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绍有关背景技术及发明内容,提供技术交底书及相关文件,配合完成乙方申请代理工作。在审查期间,乙方在征求甲方意见后,根据审查员的意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答复审查员。

三、工作进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交底书,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底书后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初稿。初稿完成后,乙方应交由甲方审阅认可,甲方认可后交由乙方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受理通知书》。(按照正常情况,实用新型从申报到获得专利授权通知书时间为8-10个月,特殊情况如专利权争议将进行答辩从而延迟授权。)

四、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截止专利授权通知之日。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申请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本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就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以面交、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邮寄的方式按甲方提供的电话,联系人及地址通知甲方,以挂号邮寄方式通知甲方的,自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甲方收到之日。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终止或由乙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乙方退还全部代理费用;甲方无故解除或由甲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所收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六、付费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七、乙方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代理甲方发明专利申请事宜,乙方需一直跟进此项工作,直到甲方拿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为止。具体须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做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5号)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办理费用请求减缓手续等书面材料,将书面材料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有书面材料递交前必须交甲方确认),并负责转交相关官方文件。

2、乙方在专利申请、受理、初审、授权及领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等阶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证实甲方所申请注册专利已经通过或正在进行以上环节的审查。

3、免费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专利背景技术查询等咨询服务,根据客户在专利申请或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甲方提供专业、全面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建议。

4、免费代办资助:_________________根据成都市和所在区的专利资助规定,在甲方收到专利授权公告后的规定期限内,免费为甲方办理成都市和所在区专利资助的申请。

5、免费专利管理:_________________自甲方取得专利权之日起,在专利的保护期限内,免费为客户进行专利流程管理、专利年费监控与通知。

6、免费专利维权:_________________免费为甲方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如发现有企业或经销商侵犯了甲方的专利权,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免费为甲方代发律师函警示侵权方。

八、保密责任根据《专利法》第19条和《专利代理条例》,做出如下承诺: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不得将所了解的甲方信息和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依法承担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乙方认可其员工或委托代理人的行为代表乙方意志,如果员工或委托的代理人有违反第1条的泄密行为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告知其员工或代理人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事项。

3、对于甲方因申请专利需要提交乙方的全部资料的原件,除应上缴专利管理部门的以外,在申请工作完成后,乙方均应及时返还甲方。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资料遗失,乙方须对甲方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专利申请档案,非涉案人员不得查阅、摘抄、复制。

5、甲方与乙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所知悉和了解的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经调查、甲乙双方共认属,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依法承担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协议未履行完毕,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专利委托代理合同,乙方不能泄露甲方的信息和文件,否则应当承担经济损失,对于甲方申请专利提交的文件,申请完成后,应当及时返还,如果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应当全部赔偿,因为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协议未履行完成,双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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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申请遗嘱补助报告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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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__________,今年 ______________ 岁。我丈夫叫_______________,在 ______________ 工作。

今年 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 日,我丈夫去世了。我本人没有工作,女儿刚结婚,儿子__________是个弱智,不能独立生活,需要我的照顾,因此我连外出打工的机会都没有。现在我们母子二人完全没有收入,只能靠女儿女婿的接济度日。

过去我们家条件一直不太好,我没有正式工作,家里一直就靠丈夫一个人的工资支撑,还要供女儿上学,给儿子看病,省吃俭用,还是欠下了许多债务。直到06年女儿参加了工作,家里负担才小了些。谁知道好日子没过几天,丈夫却突然离世,一点积蓄都没留下。家里的支柱倒塌了,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我们生活陷入困境,我们孤儿寡母实在是没法生活了。

后来,沙河市教师进修学校的领导来探望我们,告诉我说我的情况可以申请遗属补助,我又看到了一线希望,写下了这份申请书,希望领导能批准我的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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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申请书[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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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 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 │

├────────────────────┼───────────

│ 以往遭受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记录 │

───┼────────────────────┴───────────

│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下列各项:

│ (1)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及免赔额

8 │ 赔偿限额 免赔额

│ a 人身伤害

│ 每人

│ b 财产损失

│ (2)总赔偿限额

───┼────────────────────────────────

9 │是否投保证期保险,如是,请列明保证期期限:

───┼────────────────────────────────

10 │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

│如是,请列明保险公司名称、保险种类、保险金额和主要保险条件:

━━━┷━━━━━━━━━━━━━━━━━━━━━━━━━━━━━━━━

请随同本申请书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投保人签章

(2)承包金额明细表

(3)工程设计书

(4)工程进程表

(5)工地地质报告

(6)工地略图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_____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本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上述投保申请书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明细表

━━━━━━━━━━━━━━━┯━━━━━━━━━━━━━━━━━━━━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

建筑工程名称和地点 │

───────────────┤

───────────────┴────────────────────

物质损失

────────────────────────┬──────┬────

投保项目 │ 投保金额 │ 免赔额

────────────────────────┼──────┼────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 │

共5页,当前第3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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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庭困难经济补助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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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经济补助申请报告

范文一

尊敬的支队党委:

本人,现因家庭经济困难,特向支队申请生活困难补助。

我出生在一个十分普通的农村家庭,父亲是一名下岗工人,母亲常年体弱无业,家庭的收入来源非常有限,主要依靠我个人工资收入维持全家生计,并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家庭经济状况长期堪忧。家中原有的唯一的住房被父亲所在公司宣告破产后于XX年收回,家中二老长期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由于大环境的影响,房屋租赁价格水涨船高,父母为了减轻我的经济负担,就租住简陋、便宜住房。今年年初,母亲身体状况欠佳,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患有冠心病和高血压。大半年来,母亲的医疗费用加上定期检查费用开支十分巨大,使得原本拮据的经济状况更加捉襟见肘。

我本不愿给单位添麻烦,但各类巨大的开支已使家庭生活费用入不敷出,父母基本生活都难以为继。身为家中独子,我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在最困难的时期,我想到了部队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希望能得到单位的关怀,成功申请到生活困难补助,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我会更加勤勉工作,以回报单位。

特此申请,望领导核查批准。

此致

敬礼

范文二

尊敬教育工会的领导:

您好!我叫,最近听说单位正在给有困难的职工办理困难补助,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单位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家庭困难,全家只能住在四十几平米的房子里,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七年了,由于家里负担较重,一直没有余钱购房,虽然住房狭小,也只能将就着过。

2、由于家庭困难,年迈的父母仍然住在老家,每月还得结余钱寄回去做他们的生活费,妹妹还在读书,生活费、学费都得靠我担负。

3、上个月,父亲由于风心病发,诱发脑梗塞,导致左半身瘫痪,现在仍然在遵义专区医院住院治疗,无疑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目前已经用去近2万元。对于我每月的2千元的工资,无疑是杯水车薪,生活上更加困难,冬天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还得四处筹钱,让父亲继续治疗。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想到了你们,相信你们会考虑我的难处的,因此今天特向你们申请,希望能在经济上可以给点困难补助。

综上所述,望领导审核批准为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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