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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读后感好一点的(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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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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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就是那个谁谁写的大魔法师哈利·波特吗!瞧见这个题目,你一定有很多感想,而这个故事,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神奇。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一年级的学生。他原先是在他的姨父费农·徳思礼家受着冷酷、仆人般的待遇,因为徳思礼一家让他干着干那,还常常填饱不饱肚子,而哈利的“房间”则是一个靠近厨房的破破烂烂的碗柜。直到一天,一只猫头鹰给哈利送信来,说要是送他去魔法学院里面读书,这让哈利兴奋不已。在学院,他知道了自己不平凡的身世,从他已故父亲那继承了一件隐身衣,还骑着光轮20xx的飞行扫帚打魁地奇。哈利并不是不在学院里惹是生非的,还冒着被学院开除的可能——晚上经常不睡觉,而是在格兰芬多学院里闲逛。也常常被巡逻的费尔奇与他的洛丽丝夫人【猫】抓住、然后囚禁。而哈利的出名也不是浪得虚名的,他发现,教魔药课的老师斯内普与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伏地魔有瓜葛,结果不是,确是一个看上去为人正直的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他帮助伏地魔得到传说中的魔法石,可是哈利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夺回了魔法石……

看到这里,我把眼睛瞪得更大了,我敬佩哈利这种“违反校规”和奋不顾身的精神,哈利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在魔法世界里出名的吗?!不!不是!她是靠着自己超人的本领和令人敬畏的精神而出名!哈利·波特虽然在魔法学院里常常违反校规,被麦格教授抓起来禁闭,还要冒着被开除的可能,可他不怕,披着隐身衣去图书馆禁书室里偷看资料,在圣诞节那天对付了一巨怪,跟踪斯内普老师寻找线索,还在一个地方发现了一面魔镜,这些,是一年级新生可以做到的吗?不!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出名,他陪同着他的伙伴罗恩和赫敏探索着魔法石的奥秘,又一次还让格兰芬多学院丢失了一百五十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分为四个学院,其中一个是格兰芬多,而哈利就是在格兰芬多】,我敬佩哈利的精神与勇敢,他不但让他们学校获得了第一名,还解开了魔法石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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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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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想变成人的猴子》主要讲的是:

在夏天开始的时候,因为老老鼠的“疯狂行为”笑猫被赶出了家门,我带着一颗受伤的自尊心在外面四处游荡,经过我和老老鼠的讨论后我搬进了翠湖公园里的秘密山洞里,和一只受人虐待的猴子成了好朋友。然而一场暴雨淹没了山洞,我和猴子来到了马小跳的家。马小跳的生活使猴子羡慕不已,他一心想变成人,就这样一个个好玩的事情接踵而至,使他顽皮的本性露了出来,最后我们决定把猴子送回森林,让他生活在大自然里。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动物就是动物永远不会变成人的,我们要安下心来,把飞出去的心叫回来,光明正大的学习,我相信过不了多久你的学习成绩会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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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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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几千年积累下来的商业文化可谓是博大精深,在悠久的商业历史中逐渐培育出了商人自有的经营谋略,而这些经营谋略同样适用于当代的各种商业经营者。

(一)、知地取胜,择地生财

兵法有云:地形,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可见,地形是决定作战胜败的一大关键,作为一名领兵作战的将领,必须深谙此道。古有云商场如战场,商场上的经营者就如同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帅,智慧的将帅往往能抓住有利时机,占据有利地形,最终取得战争的胜利。

作为春秋战国时期大谋略家的范蠡,更是深谙此道。他以谋略家的眼光,认为陶地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是理想的货物贸易之地,所以把陶地作为营销点,果然,十九年间他三致千金,成为市贾。陶朱公的美名也由此而饮誉古今,留名青史。

《史记 “货殖列传》中所载,秦国灭了赵国之后实行了移民政策,当时有许多人贿赂官吏,不愿搬迁,要求留在原地,唯独富商卓氏要求迁往较远的纹山之下,他看中那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民风淳厚,居民热衷于买卖,商业易于发展。几年后,卓氏成了远近闻名的世富。这种不惟任时,且为择地的观念已为后世商人所接受,并有了较好的发展。

(二)、时贱而买,时贵而卖

魏文侯时,国人注重农耕,而白圭却乐于观时而变。粮食丰收时他买进谷物,卖出白漆,待蚕丝上市时他就大量收购蚕丝,售出粮食。他曾说:”我做买卖,就像伊尹和姜太公那样有谋略,如孙膑和吴起那样善于判断,还能像商鞅变法那样说到做到。有些人的智慧不能随机应变,其勇敢不能当机立断,其仁爱不能恰当地取舍,其倔强不能坚持原则。所以这种人跟我学经营之道,我也不会教他的。“这段话,把他掌握贱买贵卖时机的”时断“与”智断“阐述得淋漓尽致。白圭的经商原则和经验,都被后世商人所称道。他凭着自己的这套经营谋略,精心经营,以至家累千金。

(三)、见端知未,预测生财

春秋时期的越王勾践,为雪亡国之耻,终日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当得知吴国大旱,遂大量收购吴国粮食。第二年,吴国粮食奇缺,民不聊生,饥民食不裹腹,怨声载道,越国趁机起兵灭了吴国。苦心人,天不负。越王终成霸业,跻身春秋五霸之列。这里越王勾践作的是一桩大买卖,他发的财不是金银财宝,而是一个国家和称雄天下的霸业,是商贾之道在政治上运用的成功典范。

《夷坚志》载,宋朝年间,有一次临安城失火,殃及鱼池,一位姓裴的商人的店铺也随之起火,但是他没有去救火,而是带上银两,网罗人力出城采购竹木砖瓦等建筑材料。火灾过后,百废待兴,市场上建房材料热销缺货,此时,裴氏商人趁机大发其财,赚的钱数十倍于店铺所值之钱,同时也满足了市场和百姓的需要。管中窥豹,略见一斑,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是经商者财富永不干涸的源泉,也是经商者必备的能力之一。

( 四)、薄利多销,无敢居贵

我们在曼昆所著的《经济学原理》中有学到,当需求曲线富有弹性时,价格下降,总收益增加,则富有弹性的商品可以薄利多销。

先秦大商理论家计然认为,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主张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司马迁说过:贪买三元,廉买五元,就是说贪图重利的商人只能获利30%,而薄利多销的商人却可获利50%。

汉高祖刘帮的谋士张良,早年从师黄石公时,白天给人卖剪刀,晚上回来读书,后来他觉得读书时间不够用,就把剪刀分成上、中、下三等,上等的价钱不变,中等的在原价的基础上少一文钱,下等的少两文钱。结果,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卖出剪刀的数量比平日多了两倍,赚得钱比往日多了一倍,读书的时间也比往日多了,所以民间有句谚语:张良卖剪刀——贵贱一样货。

由此看来,致富并不靠固定的行业,而财货也没有一定的主人,有本领的人就能够集聚财货,没有本领的人则会破败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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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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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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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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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六,妈妈答应我和我一起去书店,我兴奋得不得了,高兴得忘乎所以,手舞足蹈!心想:这次又要为我的”书朋友们“添加一位”新成员“了。

我和妈妈吃过早饭后就来到新华书店,可能由于今天是星期六的原因吧,书店里的人非常多,大都是家长陪着孩子来的。我听说阳光姐姐伍美珍又出新书了,但又不知道是什么题目。所以,我立马像一匹饿狼一样,瞪着大眼睛寻找起”食物“来,生怕被别的”小饿狼“抢走,突然,我灵光一现,发现了一本颜色非常醒目、淡红色的书,封面上画着一个男孩儿扮演成海盗,正在坏笑;后面还有一位女孩儿,在做”羞羞脸“的表情。我立马把它拿起来一看,还真是新出的呢!哈哈,什么样的书也逃不出我的法眼!既然这本书的封面深深的吸引了我,那内容肯定更精彩!所以,我就买下了这本书。

回到家,我仔细的、津津有味儿的,看着这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我们班的小童星》这本书主要讲了六年级一班号称”可爱妹妹“的王琚因为拍了一个电视剧而一举成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之所以六年级一班的同学都爱喊王琚”可爱妹妹“是因为她长的很显小,而且声音是那种”娃娃音“,就像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娃娃说话的声音,很可爱。一开始的时候班里许多同学都十分崇拜王琚,(”非洲皇后“陶非然还做过她的”保镖“)可是渐渐地同学们发现,王琚再也不是以前的王琚了,现在成了小童星的王琚十分的骄傲,再也不是那个乖巧可爱的王琚了。一次偶然间,一心想做童星的杨自热参加排练了一个由童话故事而改编的童话剧,才从导演与宁佳心的妈妈口中了解到:娱乐圈是险恶的,很容易给小孩子带来伤害,所以不应该太早进入娱乐圈。

文中的”可爱妹妹“王琚虽然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但是,她并没有发现,自从自己当上小童星之后,失去了一些童真,替代它的是虚伪与伪装,原本的自己,是多么的真实,像一块没有任何杂质的碧玉一样,而现在,在爸爸妈妈的言语下,在娱乐圈生活的熏陶下,她成为了一个虚伪、骄傲、善于伪装的女孩。由此可见,娱乐圈是多么险恶的。

关于做童星,我想许多同学都有这一类的梦想,想一夜成名,想天天被别人追捧着,想在同学们当中脱颖而出……可是,我们并不知道娱乐圈的生活有多么得复杂,在娱乐圈生活要经历多少挫折,背负多少风言风语,一切的一切,都是娱乐圈造成的。

进入到了险恶复杂的娱乐圈,当上了令人羡慕的童星,可却失去了童真,失去了一个孩子应有的童真,取代的是许多骄傲虚伪,让一个充满童真的孩子带上了虚伪的面具。娱乐圈的生活,谁知道有多么得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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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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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是有名气的华人海外作家,曾读过她的《归来》,当再次看到严歌苓这三个字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借来了这本《第九个寡妇》。这本书好就好在她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去描写当时发生的事,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写出了一个令人可信可爱可叹的农村妇女王葡萄的所作所为,一个讲良心干实事丰满的农村‘落后’妇女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她不是‘高大全’式的人物而是个有些有肉的有思想的人物。

小说中的王葡萄做寡妇时才十四岁,她是公公孙怀清(孙二大)花两袋面买回来的。当时才七岁当做童养媳买回来的,土改的时候王葡萄用她不屈不挠的精神,不可告人的目的,用一根筋脑子的思维,背回自己錯划恶霸地主的公公孙怀清(被枪毙漏网的死刑犯)藏在地窖里几十年伺候,这期间充满险恶困难,纠结,担惊受怕,不容易啊。

她为什么甘冒风险舍死救出她公公,是因为她公公与她有恩,她无父无母兄弟姐妹跟着人逃荒要饭到史村,七岁时被买回来养到十四岁与丈夫铁脑圆房,要不早就饿死了。公公是个能人,种着五十亩地开油炸铺做糕点,放债收粮,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拿着她當亲闺女养,做人要有良心,王葡萄就这么想的,所以她就以这个良心做人报答公公。从解放前的小康到解放后的被清算斗争,单干,互助组,人民公社她都经历过,她是童养媳出身,并没有与自己公公划清界线,反而藏匿于地窖伺候公公,这一点就不简单,难能可贵。

从单干单干,有米有面,到互助互助光喝糊糊,单干单干,油馍油面,互助互助补了又补,再到人民公社挨饿受冻差点饿死的经历,王葡萄还是用自己的生活理念自己的处世信念,用她自己‘一根筋’的脑子思维,来看待各种各样运动,有必要吗?有意义吗?来一个运动打到一批人,来一个运动老百姓折腾一回,斗来斗去何时了,所以王葡萄永远是落后分子永远是跟不上形势的的人,她没有崇高的理想去解放全人类,她连自己都吃不饱连自己的公公都保护不好,哪有心去解放别人。正是这种落后思想才保持了做人要有良心的底线。

王葡萄用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智慧自己的生活方式谱写了一条与众不同的生活道路。 王葡萄不是个完人,她有七情六欲,她不做烈女,而是寻找自己心爱的男人,但是美好姻缘总是与她擦肩而过让人惋惜,连她公公都惋惜,但她有个儿子还收养了一个知青留下的女儿,王葡萄还是好心有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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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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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大量空闲的时光,有时感到空虚,无所事事,但令人欣慰的是一本《李嘉诚传》还是读完了。

很久以前我只会死读书,对书本上的知识不是照本宣读,就是唯唯诺诺的信服,完全没有抱过怀疑的态度,然而今天,随着我知识及阅历的增长,我逐渐才学会了独立思考的方法,读完了一本传记,在这里说说我自己一点浅薄的看法。

首先,这本书把李嘉诚的一生都说了一下大概的轮廓,主要客观的描述了李嘉诚的一生,然而作者或多或少在态度上还是比较偏向李嘉诚的,我觉得这本书对李嘉诚的人生只是一个大概的轮廓,这对李嘉诚整个人生只是冰上一角而已,正如阿里巴巴总裁马云所说的一样:如果你成功了,你说的话便成了真理。然而我觉得一个人要成功,就像李嘉诚那样勤劳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但一个人成功永远没那么简单,人都说潮州很精明,李嘉诚的脑子可不是一般人的脑子那样,就单说学英语,他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单说我自己,我英语就学了整整六七年时间,但还是学不会,李嘉诚的毅力更是非凡,就很小的一件事说吧,他每天晚上回家后不管有多累,他都会坚持看书,而且从年轻到老这个习惯从未改变,雷达不惊。李嘉诚的情商也很高,就单说他在茶馆端茶这么小的事情吧,要是我们一般人的话,就觉得这么小的事情做好就行了,可他不一样,他除过端茶之外,他还会察言观色,所以很讨人喜欢,也很招老板喜欢,他做推销员时,他把那个铝桶专门会推销给整天在家闲着没事的老太太,为什么?因为那些老太太整天没事,只会唠嗑,老太太唠嗑是就会谈及的他推销的东西,老太太会帮他推销,他没有浪费时间,时间都用到了刀刃上,别人功能工作八个小时,他就工作十六个小时,所以他推销的结果是第二名的好几倍,而且他还是新手,这真的很厉害。李嘉诚也很有商业头脑,在他做推销员时,他就将这个区域分成好几个部分,哪个部分是搞销售区,哪个部分是低销售区,他破旧的笔记本上都有详细的记载,这些都是李嘉诚后一些推销书籍上才总结出的推销法则,他也很讲义气,他嘴边经常挂着这么一句话:对己节俭,对人慷慨。当他要离开那个铝制品公司时,他对那个老板说绝不带走以前的顾客,还对老板说了此行业的前景不是很好,他建议要么是放弃,要么是做锁子等其他产业,因为铝制桶将会被塑料桶代替,看来这人真的很讲义气。他的行动力很强,他能抓住机遇,当他开始创业时,他借钱再加上自己的钱总算办起了厂子,要是一般人还在那思考成功还是失败后会怎么样。要是总结李嘉诚身上的成功之道那真可说是千条万条,在这里我就列举自己一点浅薄的心得吧。

“时势造英雄”这句话我不知用在李嘉诚身上是否合适,他出生的时代及家庭的不幸这一切无疑激发了他的潜力,然而一个人成功不仅仅是我们表面看到的这些,还有很多我们背后看不到的,一个人成功之后,我们会将他神化,只会看到他身上的优点,所有缺点都会被优点所覆盖的。

看完了《李嘉诚传》,他的艰苦奋斗感染了我,他的坚持不懈感染了我,他的虚心学习感染了我。在我看到他成功的一面时,我更感受到他成功背后的努力与坚持,让我懂得成功来自于坚持,成功来自于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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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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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一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将心比心》,文中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件是作者的奶奶去商店时,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奶奶推开了沉重的大门,当奶奶感谢她时,她说她希望在她的妈妈遇到这样的事时也有人为她开门。第二件是作者的母亲去打点滴,护士是个实习生,扎了两针也没扎进去,在母亲的鼓励下,第三针终于成功了。

我觉得文中年迈的奶奶希望有人为他推门,阿姨也希望有人为他的母亲开门;作者的母亲希望护士能把针一次扎进去,而护士也希望自己能快点扎进血管里啊!我们何不能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一下,对别人多一份理解,少一些责怪,多一份宽容,少一些埋怨,也许我们就会从中悟出很多道理:将心比心,是多么难能可贵,宽容谦让,世界将会多么美好!

在生活中,我也有深刻的体会,记得有一次,我禁不住电视节目的诱惑,趁妈妈不在家时,偷偷地打开了电视看了起来,由此耽误了时间,作业没有写完,妈妈回家后问我为什么没写完,我还撒了谎,妈妈摸了很烫的电视屏后,教育起我来,可我就是不理解,现在我明白了:我想多看会电视,妈妈也想让我多有一些自由的时间,可是我的眼睛不好,自制力又不是很好,看起来就上瘾,耽误了时间耽误了学习,这样下去就无法在社会立足,我的远大理想又从何实现啊!换位思考,我理解了妈妈!

将心比心,能在自己与老师之间加深感情,能在自己与朋友之间加深友情,能在自己与父母之间加深亲情!

将心比心,让情谊变得更深更浓!让生活变得更幸福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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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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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老师给我们布置了六个暑假作业,其中一个作业是阅读一部名著,另一个作业是观看一部反映建国60周年的电影或电视。现在我们生活在没有风雨的世界里,在父母的关心爱护下,每天过着幸福的生活。可这美好的生活是我们的先辈经历了多少战争,用了多少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啊!爸爸为了让我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于是给我买了《两个小八路》这本书,还让我看了《两个小八路》的电影。看完小说和电影,我被革命英雄的事迹深深地感动了。

《两个小八路》这本书描述的是1942年八路军某部三团的小通讯员孙大兴和小卫生员武建华的故事。孙大兴的爸爸在一次战争中光荣牺牲了,孙大兴在一次行军中只顾的想他爸爸,不小心脚下一滑掉下悬崖摔伤了,组织上决定由小卫生员武建华护理他到老靳家去养伤。孙大兴要为爸爸报仇,团长教育他要化悲痛为力量,继承爸爸的革命遗志,为全中国受尽了苦难的人们去斗争。党的培养和教育,战争中的锻炼让孙大兴和武建华这两个小八路很快地成长起来。最后,孙大兴为了把敌人引到自己部队的埋伏圈里,光荣牺牲了。

书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孙大兴、武建华和他们的班长马宝玉。孙大兴是个勇敢机智的小八路,有一次,孙大兴让武建华引开看守炮楼的伪军,偷偷摸进炮楼里,把炸药、地雷放进里面,点燃了火药捻,很快钻了出来,把敌人的炮楼炸了,为部队进攻清除了障碍。还有一次孙大兴为了把敌人引进八路军的埋伏圈自己光荣牺牲了,马宝玉子弹穿进肺里还坚持打仗,孙大兴受伤了是由武建华护理,慢慢地伤口愈合了。

看到敌人被消灭,我心里特别高兴,当我看到孙大兴光荣牺牲,我心里特别难过,这两个小八路的勇敢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要学习孙大兴、武建华这两个小八路的机智勇敢,为别人着想的精神,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为祖国争光,我要努力把国家建设地更加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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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葫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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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末,我独自在家趴在床上。忘乎所以地在读一本书——《宝葫芦的秘密》。窗外阳光明媚,点点阳光透过枝繁叶茂的大树,点撒在我的手上和书上,我却毫不在意,任凭这些调皮的金色小精灵在我书上跳着舞,和我一块在书里遨游。

过了很长时间,我终于将这本小说读完了。故事里讲了王葆他意外得到了个宝贝——一个会说话,还能实现自己愿望的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帮助王葆获得了许多许多”好东西“,比如那几十盆非常名贵的花草,许多的钱,好多美味的食品,电磁起重器等等,让王葆成了众多人中的明星。后来王葆意识到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这是因为有一次王葆班级考试,因为题太难了,王葆想不用大脑思考就可以知道考试答案。而宝葫芦把王葆前桌的试卷”变“了过来,却没有发觉这卷子是前桌的,还以为是宝葫芦自己将答案给变了出来,想都不想就交了,而王葆的前桌的卷子不翼而飞,在王葆交卷是,老师发现卷子上的笔迹不是别人,正是王葆的前桌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感到很奇怪,但都一致认为王葆偷了别人的卷子。老师把这件事告诉了王葆的父母,使得王葆有家不能回。最后王葆醒了,才发现这只是南柯一梦。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它给我的印象很深。小的时候,我也曾幻想过自己能拥有一根魔术棒,可变出许多的东西。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王葆他并不是一个坏孩子。他挺想学好,肯做好事,关心身体,热爱同学。就是有一点不好:有点懒,做一些麻烦的事情的时候,会不想做就想把东西变成现成的。于是就幻想有那么一个宝贝,可以帮他实现自己任何想要的东西,害的他有家不能回,整日里提心吊胆……

说来挺惭愧的,小的时候,我也想拥有一个宝葫芦,可以帮我实现很多的愿望。因为在那时滑板车和溜冰鞋可算是当下最流行的东西。看到同龄的孩子穿在脚下的不是鞋子,而是帅气的溜冰鞋。看着同龄的孩子在小道上飞速地向前冲,鞋子下面不是大地,而是帅气的滑板车。看在眼里,馋在心里。可爸妈铁了心不肯给我买,不买就算了,为此还把我臭骂一顿,说我什么不把心思花在学习上,就会想些没用的……

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原来这个宝贝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会使人养成不劳而获的坏习惯,自己的是要自己努力去做,自己动手才有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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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培根论人生》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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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道路没有一帆风顺的,它岔道横生,充斥着许多的困难和挫折。

人生犹如宽阔的海面,它时而平静,时而波涛汹涌,正如高加林的人生一样,有平静也有曲折,艰难困苦与欢声笑语并存着。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它以高加林的经历为故事线索,展现了一幕幕画面,体现了艰难选择的悲剧。高加林是农民的儿子,但他有理想,也有抱负,高考的落榜使他受到了一次打击,他内心是多么的苦闷啊!而他教师的职业被明楼的儿子三星给无理的顶替了之后,这个赋有才华的年轻人又一次遭到了打击,我能体会到他那时的痛苦与心碎,他是那么的热爱这个职业,而如今却被他人所取代。无可奈何,他回到了村里,开始了地道的农民生活。在他人生的低潮期,一个可爱、活泼而且善良的女孩巧珍走入了他的内心世界。他们两人开始相爱,初恋是美丽的,也是激情澎湃的,但是好景不长,他们之间面临着父母的责难和乡亲的议论,可慰的是,他们坚持了下来,这样一段纠结的时光飞快逝去,高加林在他人的帮助下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的,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为城里引人瞩目的人。

事实上,他的确很出色,他辛勤、朴实,他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同时他也遇到了昔日的好友——黄亚萍。黄亚萍在认清自己的内心之后,开始狂热的追求高加林。高加林在一番思索中,倾斜了天平。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一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但她与高加林有很多相似之处,他最终接受了黄亚萍的爱,拒绝了巧珍。令人伤感的是,在巧珍被拒绝了之后,她并没有任何怨言,只是担心高加林,但泪水却一刻不停的涌出眼眶。这种无私的爱感动了我,也仅仅是感动,我无话可说。退一步来说,就算高加林拒绝的是黄亚萍,可他的心也不会就此甘于平静,不会去想更广阔的天空。我不懂他为何放弃了那个那么爱他的女子,或许在他的心目中自己的前途才是最重要的吧。

人生亦是这样,变幻莫测,将人玩弄于股掌之中,高加林与黄亚萍的幸福没有维持多久,高加林进城背后的事被人告发,他们的爱情也像空中的蒲公英,随风飘散,各自东西。而在这时高加林才发现自己深爱的人是巧珍,他也为此悔不当初。悲剧便是如此,你未曾珍惜的到最后却是深爱的,烙印在心中一辈子的。他要面对的是再一次回到生他养他的那一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他减少了曾经的狂热,冷静的反省自己,接受了村中顺德老人的一席话语,而后一下子扑到在黄土地上。

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会面对许多个岔路口,或悲或喜,或酸或甜。在这样的旅途中,我们经历了许多许多,同样也失去了很多,人生就是这样一场玩笑。但是有时我又会去想,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没有人想象笑话一样度过一生,然而人生永远不会是一帆风顺,它充满了挑战,充满了困难。没有笔直的人生,更没有缺少岔道的人生,而关键就在于我们自己如何去选择,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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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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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是一部史书经典,记载了我国从黄帝到汉朝三千多年历史的变迁,讲述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中最让我欣赏的,就是管仲和鲍叔牙之间让千古传诵的友谊。

管仲和鲍叔牙是好朋友。管仲比较穷,鲍叔牙比较富有。二人早年合伙做生意,管仲出很少的本钱,分红时却拿很多钱。鲍叔牙对此毫不计较,还问管仲:“这些钱够不够?”因为他知道管仲的家庭负担重。有好几次,管仲帮鲍叔牙出主意办事,结果把事情办砸了。鲍叔牙也不生气,还安慰管仲说:“事情办不成,不是因为你的主意不好,而是因为时机不成熟,你别介意。”管仲曾经三次做官,但三次被罢免,鲍叔牙不认为是管仲无能,而认为管仲没有遇到赏识他的人。管仲参军打仗,却临阵脱逃,鲍叔牙没有嘲笑管仲贪生怕死,认为管仲是牵挂家中年迈的母亲。

后来二人都从政了。管仲辅佐公子纠,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公子纠在争夺王位中失败,别的大臣都自杀殉节,管仲却甘愿被囚受辱。鲍叔牙没有耻笑管仲没有气节,他知道管仲是为了图谋大业而舍弃一时的名声。最终鲍叔牙说服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自己却甘心做管仲的助手。管鲍齐心协力,成就了齐桓公的春秋霸业。“管鲍之交”也成为千古传诵的佳话。

从管仲与鲍叔牙的故事中,我明白了友谊的真正含义。超越富贵贫贱,超越得意失意,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扶持,这样的友谊才能万古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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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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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运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己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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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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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关于这本书的看法是它兼有戏剧和悲剧的元素。说它喜剧,主要源于主人公在书中的行为与思想都是十分滑稽可笑的,从而构成了喜剧元素;说它悲剧,是因为堂吉诃德虽然内心有着美好的愿望、崇高理想却向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并且得不到世人的认同,这当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构成了悲剧。

而在我看来,这本书应当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才对。即使它真的包含了一些喜剧元素,如上文所提到的一样,那也只是塞万提斯为了突出主人公的悲剧性而特意为之。一喜一悲的映衬不是喜剧愈喜,而是悲剧愈悲。因为我始终认为,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悲剧的艺术性要远高于喜剧的艺术性。喜剧只能用作一时的欢娱,而悲剧才能让人反思。

对于塞万提斯来说,一部不能引起反思的作品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知道,彼时的西班牙王国正日渐衰落,同时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也在那里发展起来。复杂的历史条件与社会环境下,所有人都陷入了困境。王国因此希望能够用骑士精神来加强统治,塞万提斯则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嘲弄了骑士精神。

而作者大概并没有向嘲弄堂吉诃德,因为堂吉诃德实际上是一个受害者。相反的,主人公的英雄品质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充分是展现。他不是为了忠君、护教,而是为了扶危济贫、改革社会;他勇敢而善良……除此之外,他还具有渊博的学识。可以说,如果他吧是看了那些骑士书籍,他一定能够在社会上有所作为。

但他就偏偏看来那些误认的骑士小说。这样,他的渊博学识、优秀品质就反而“成就”了他“喜剧”的一生。世事之无常,瞬息万变,在他身上体系得尤为明显。由此也可以想到一个问题:一个人何以由一个天才变成蠢材?又何以由一个英雄变成一个小丑?就作品本身而言,我们似乎可以从作者的时代背景得到答案;然而既然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就足以证明它在每个时代都具有其现实意义。

也不知道是谁说的,所谓的悲剧就是把世间最美的东西撕碎了给大家看。从某种意义上说,《堂吉诃德》符合这样的标准。他把主人公身上种种优秀、美好的东西都“转化”成了被世人嘲弄的理由,成就了一部“喜剧”;恰恰是这样的“喜剧”造就了主人公的悲剧人生。也许世界就是这样,一边是喜,一不注意就滑到悲的那一头了。这并且不仅仅存在于这样那样的历史变革期,也不仅仅存在于人性受到压迫、荼毒的时代。

传奇作家塞万提斯在这本被认为代表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小说最高成就的作品中勾勒出了一个既颠且痴的游侠骑士的形象。说他颠,是因为他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军队;说他痴,是因为堂吉诃德从来都是那么固执,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真实的世界——当然他可能也看到了,但他却一点也不相信。

堂吉诃德可以说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虽然这样形容他稍微有一点讽刺意味在里边。毕竟他的“特立独行”是有悖于世人的普遍认知的。他的特立独行不但是他敢于与天斗、与地斗,还体现在他在面对世人嘲讽时能够自得心安。非但如此,他甚至还认为整个世界、所有人都错了,想要“拯救”世界。

他让我联想到了阿Q。不过在塞万提斯的笔下,他比阿Q更“Q”。阿Q在面对世界的时候,心里很清楚拯救是个十足的异类,挖空心思获取一种“精神胜利”以自适。而堂吉诃德则不然,他浑然不知拯救头脑中的世界完全不同于现实中的世界,反而认为是别人错了。因而在他的观念中,根本就不存在如何自适的问题,而是一门心思与他眼中的巨人、恶魔决斗,不让他们为害人间。仅从这一点上看,姑且不论他的行为是否有意义,我们可以说,堂吉诃德比啊Q的“境界”要高,而且远超诸愚人痴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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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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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童话寓言,还是历史名著,他们都是作者用心为我们编织的梦。他们也许很美好,也许很残酷,但精彩的内容都是我们不容错过的。比如说我所读的这本《上下五千年》,当你翻开第一页,就忍不住要读第二页,读了第二页,就不能不读第三页……

捧出这部宝典,历史的文化,民族的精神在这里显现,面对着汹涌澎湃的历史浪涛,我们感受到了它的份量。从盘古开天辟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千年辉煌历史,有多少英雄豪杰流芳百世,在历史的柱石上刻下了深深的印记。

你看,迎面走来的是三过家门而不入,为民造福的大禹,“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这一边是金戈铁马,叱咤风云的汉武帝,那一边是英勇善战,令金军闻风丧胆的岳飞;成吉思汗横扫欧亚,郑成功调兵遣将收复中国台湾。当然也别忘了推翻清朝,领导辛亥革命的孙中山……

在这部书中,我们了解了中华民族的起源、发展、融合、甚至屈辱的历史,也了解了无数仁人志士为了民族的兴亡,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事迹,在这部书中,五千年历史铸就的文化底蕴让我无比自豪。

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大江东去的豪放,也可以听到磨损胸中万古刀的愤懑呐喊,有怒发冲冠的报国志,也有斗雪傲霜的一剪梅。

中华五千年的历史,就是一幅幅发人深省的长长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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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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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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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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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童年时是那么美好,让人回味无穷。

萧红的童年是很幸福的。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祖父的园子里度过的。和蔼可亲的祖父对她倾注了所有的爱心,使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萧红的一生很坎坷。幼年失去母亲,18岁失去了最爱她的爷爷,而在23岁被迫离家。可怜的她在32岁时与第三任丈夫前往香港时不幸与世长辞。

当读了这些,我再去回味《祖父的园子》时。我的心不再心潮澎湃,那么欢快了,而是一丝一丝的哀伤涌上了心头。童年时的她,是那么自由自在,是那么天真烂漫,是那么的顽皮可爱。在祖父的园子里瞎闹,将谷穗当成狗尾草割,将种在坑里的白菜种子踢飞……学祖父戴帽子,学祖父拔草,学祖父铲地。她是那么天真无邪,对一切事物都充满新鲜与好奇!

每每读上一次,我又有了新的收获,新的回忆。小时候我在乡下田园里追赶蝴蝶的趣事,七岁时被小狗追着跑跌倒的惨事,八岁时在补习班被小朋友欺负的怒事,都深深铬在了我的心中。我爱我的童年,爱它的美好,爱它的真实,爱它留给我种.种深刻的印象。

“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每每读起这句诗时,往往总会勾起我童年的边边角角,这将永远是一幢最美的童年画,它呈现的有背景美吗?不,孩子的天真,幼稚才是打动人心的根本。真是“童年忙去不留声,点点滴滴心中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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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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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双面猎犬。的优秀图书,因为我非常的爱看书,所以我对它爱不释手,每天都在津津有味的看着。

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它,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有名作家沈石溪。这本书的内容是:洛嘎(一条好猎狗)和一条母豺,生了一只有豺性也有狗性的白眉儿,后来她们两个都死了,留下了白眉儿。白眉儿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后来,它也有过一段辉煌的猎狗生涯。

这本书的主角是白眉儿,白眉儿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坚强的章节和片段,那么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吧!我讲的是第十章,洗清冤屈,它主要讲的是:巫娘认为是白眉儿偷了自己家的鸡,可是白眉儿没有偷鸡,白眉儿为了洗清冤屈,自己出去抓偷鸡贼,这几天白眉儿又冷又饿,终于捉到了偷鸡贼——两只狐狸,洗清了自己的冤屈,改变了人们对它的看法。

我很喜欢白眉儿,也要做白眉儿,因为白眉儿聪明、机灵、勇敢、坚强。我非常欣赏白眉儿的坚强,第十一章,辉煌的猎狗生涯,别的猎狗都怕被猞猁打死,唯有白眉儿不怕,继续紧追不舍的跑着,最后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咬掉了猞猁的尾巴,被猞猁的爪子抓了一下,流了血,猞猁后来被猎人们打死了。可我却不如白眉儿,因为我很胆小,所以晚上我很怕黑,有一天晚上,我上厕所方便,因为我很怕黑,所以让家里的灯全打开了,家里的人被光刺的睡不着,从屋子里出来,都说我太胆小了。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白眉儿教了我要聪明、要勇敢、要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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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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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奇思妙想我最在行,当然这本书的小主人公孟小乔,也爱奇思妙想,什么仙女呀,魔法呀,精灵呀,等等的神奇的东西。

孟小乔因为爸妈找保姆的事而生气,不经意间走到了仙女湖。并在一瞬间看到了仙女,这本书的真正主人公,当孟小乔再回过神来,看见了一个可笑的女人。这个女人左看看,右看看,这个女人正好符合妈妈的要求,当然孟小乔根本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仙女,所以把这个女人带回家,并非常荣幸的给这个仙女起了个名字‘’蜜儿‘’神秘的事情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第一次她让脑子里乱成一片的爸爸,吃了一颗脑清丸,让天天不开心,心胸狭窄的妈妈吃了开心散,胆小的孟小乔吃了大胆丸。哦,忘了说了这些东西还多亏她的红色箱子,那可是一个神奇的箱子。

第二次,让孟小乔班上的几位没信心,以为自己有许多缺点的同学,获得了自信,并在舞台上让他们增强了信心获得了成功。

第三次,和孟小乔一起找小人精,给孟小乔一个欢乐的周末。不幸的是孟小乔知道了蜜儿是仙女,并对蜜儿说永远保密,但孟小乔管不住自己,对好朋友说了,好朋友又对别人说了蜜儿的身份大家知道了,蜜儿要离开了。

后来蜜儿对孟小乔说,她离开的一半是身份,一半是天上有事,不得不回去。蜜儿还说自己要建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学校,到时把她接过去。

在这本书里明白了做事要乐观,要——+有自信,向别人说的话就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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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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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威尔斯的着作《时间机器》,书的主人公就不必多说了,他就是时间旅行人!

他去过未来的世界,也曾经提出过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人们可以乘坐机器在空间内上下运动,为什么不可以乘坐机器在时间内上下运动呢?为了解开这个谜,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做了一台时间机器。但是朋友们似乎并不相信,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机器,直到那架机器带着“我”消失才敢相信。

他坐着时间机器来到了未来,去因为一次意外来到了80万年后的地球。而这时,人类分为了两大类:一个是生活在日月无光的地下“食人类”,一个是生活在阳光明媚的地上“被食人类”。当时间旅行人得知他的时间机器被食人类抢走后,长途跋涉找到了机器,并与食人类展开了一次腥风血雨的战斗。最后,时间旅行人遍体鳞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拉下了机器的操纵杆,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心中有一股信念,他永不放弃在困境面前不退缩,向往美好生活。我发自内心地对主人公产生了一种强烈地敬佩之情!有了信心即使是一件别人做都不敢做的事,你也可能会去尝试,甚至取得成功。它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根本,所以即使当我们遇到很难战胜的困难也不能失去信心,要沉着地面对它,相信自己是可以的!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不正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它竞选总统时美国还存在着种族歧视,可他作为男人凭着自己,依靠超人的才华,打败了一名名对手,最后脱颖而出,当选了总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再也不敢嘲笑他!

我相信只要有信心,你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这时你就拥有了成为强者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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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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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一直在阅读另一本外国名著《远大前程》,尽管我才刚开始读不久,这本书已经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晚年写成的教育小说,主角孤儿皮普以自传式手法,叙述从7岁开始的三个人生阶段,此小说贯彻了狄更斯文以载道的风格,透过书中孤儿皮普的跌宕起落,表达他对生命和人性的看法。

我还读过狄更斯所写的《雾都孤儿》,仔细比较,发现两部小说不乏共同点——都是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生物”的悲惨遭遇,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由此可见狄更斯的确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并且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故事从1812年圣诞节前夕开始,父母双亡的小孤儿皮普,从小由严厉凶狠的姐姐抚养长大,他和憨厚的铁匠姐夫乔经常受到姐姐的殴打。有一天,皮普在父母的坟墓前遇到一个逃犯,那逃犯吓唬他威胁他,让皮普为他弄来食物和锉子,善良恐惧的皮普照做了,但不久,那个逃犯就在和另一个逃犯搏斗的过程中被警察再次逮捕。

虽然故事似乎才刚刚开始,但当时社会的阴暗,阶级的不平等,皮普悲惨的遭遇和恐惧的心理,已经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皮普的姐姐霸道蛮横,不讲道理,在外人面前却很要面子;村子里的人都见风使舵,瞧不起皮普;逃犯则仗势欺人……只有乔和皮普心地善良,互相关心,为他人着想。但仔细想想,大家都是可怜人,谁不是为世态所迫,生活所逼呢?

《远大前程》中还有许多故事情节和社会背景等待我去探索,我会继续读下去,从中得到更多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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