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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是什么法律关系(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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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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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林*东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客户:(“乙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电话(手机):FAX/E-mail:

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年月日以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书》;

c)“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国上海*券交易所、深*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服务种类:甲方独立操做。

2.1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委托甲方在北京(资金小于五千万)就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2.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3.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30%(记:投资一万元还一万三千元。如出现亏损全部又甲方承担)。期满后十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4.责任及义务

4.1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b)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d)甲方应对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5.保密约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和操作。

7.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7.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资金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帐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资金。

7.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拾贰个月至年月日止。

8.2本协议一式叁份,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署:签署: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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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股票投资长期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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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 合作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天。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上 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 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余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___

2、___

3、___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___

2、___

3、___

4、___

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则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民法典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开户行: 开户行: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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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贸易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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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

甲方: 男, 年月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 女, 年月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

丙方: 男, 年月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以上各方合作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经营广州市*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 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注册成立广州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主体,共同投资经营头皮养护项目(具体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

第二条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公司的一切权益和财产归公司所有。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万元(大写:拾伍万圆整)。各方出资比例分别为:甲方占出资总额的10%,实际出资额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无偿承担;乙方占出资总额的50%;丙方占出资总额的40%。本协议签订30日内甲、乙、丙三方首期出资共计人民币6万元到位:甲方应出资人民币1.5万元,由乙方和丙方分别承担人民币7500元;乙方应出资人民币32500元(其中人民币7500元系承担甲方出资人民币7500元部分);丙方应出资人民币27500元(其中人民币7500元系承担甲方出资人民币7500元部分)。剩余出资额人民币9万元,自本协议签订的第三个月开始,分十个月由乙、丙双方出资完毕,即乙方每个月当月5日前出资人民币5000元,丙方每个月当月5日前出资人民币4000元。如须增资扩股,应由三方投资人共同订立补充协议依照程序进行。

第二章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第四条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五条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公司组织结构及议事规则

第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

(12)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七条股东会会议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甲方享有67%的表决权,乙方享有25%的表决权,丙方享有8%的表决权。

第八条对于公司同一事项连续召开三次以上股东会均未能表决通过,该事项应当提交执行董事最终决定。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总额达到注册资本25%以上的担保、总额达到注册资本25%以上的公司资产处置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一致同意选举崔为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执行董事的年薪为人民币15万元。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2)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经理。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经理不是股东的,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一直同意选举张为监事,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在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监事有进行调查的权利,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对股东会负责,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并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四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二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章 合作期限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在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延长合作经营期限并向相应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六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合资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资双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资合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视作违约;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

第三十条 上述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向守约方分别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立等公司成立的一切前期工作,商标注册、文号批准等一切审批事务及包材设计、产品加工、产品宣传销售、商业加盟等一切公司运营管理事务均由甲方负责进行。除有确切证据表明甲方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利,乙、丙双方不得过问甚至干涉甲方履行职责,但是乙、丙双方作为股东基于正当目的依法行使知情权要求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和会计账簿不在此限。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四条 共同投资人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寻求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应当向公司注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 ___年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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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金融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投资,全文共 1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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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金融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主体:

经营范围:

第二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支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

2、甲方应充分发挥优势,本着专业专心的服务风格和严谨认真的服务态度,全力作好客户资产的避险,增值工作。

3、甲方应动用力所能及的资源,协助乙方作好客户开发,服务方面的工作。

4、甲方应适时地组织各种营销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营销技能。

5、甲方应及时地兑现对乙方的各种承诺。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作出有损团队利益的事情。

2、积极认真地学习甲方组织的各种营销培训,充分利用甲方的优势,高效地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努力扩大市场份额。

3、专心热情地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客服工作。

4、乙方对客户不得有任何风险承诺,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甲方不为乙方的个人行为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第六条 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七条 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第八条 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 本协议期限届满。

第十条 违约损害赔偿

1、因一方违约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金金额以守约方实际损失金额,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无法计算实际损失的,违约金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守约方实际损失大于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为违约金。

2、双方都具有过错的,依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比例对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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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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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双赢共荣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创业投资领域共同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目的

1、甲、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整合双方资源,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甲方在本地及区域经济具有主导地位,为贯彻落实"保增长,促就业"的国家经济发展目标,促进本地主导产业升级,优化投资环境,引导创业投资发展方向,需要大力发展创投事业;乙方是一家专业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融资、改制服务,其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分析和判断经验,拥有丰富的项目来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运行良好,已涉足国内多个产业领域的投资活动。乙方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投资服务,包括弥补拟投资或已投资的中小企业在战略规划、规范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产品营销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为充分调动乙方的团队管理优势和在基金管理上的业务专长,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共同设立创投基金,促进本地或本区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参与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合伙企业")。除本协议约定之外,各合伙人之权利义务关系应遵从《合伙企业法》之规定。

2、甲方作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并利用其所掌控的优势社会资源,协助合伙企业寻找优质的投资项目,并确保相关合法手续及事项经行政部门审批得以妥善完成,并积极争取税收等优惠政策。

3、乙方出资作为________合伙人,负责投资项目的寻找、筛选及评估,投资谈判与交易设计,投资后的增值服务与监管,投资后管理与退出策划。并帮助投资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充任企业管理顾问。

4、除甲方和乙方出资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承诺出资本协议目标筹资金额中的剩余款项。

5、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具体内容

1、双方约定目标筹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第一期基金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双方到位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后(即甲方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元)即可注册本合伙企业。其后,以增资方式募集LP的资金。本合伙企业在营业执照登记之日起半年内需另募集至少____________________元。第一期基金规模首期到位总额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否则将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退还给各合伙人或建立补充协议约定其它处理方式。 若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该合伙企业可以进行投资运营并按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书》相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等费用;若募集金额不足或超出规模,即合伙企业在六个月内实际到位资金不足或超出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则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调整出资金额,甲乙双方则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或减持,并进行工商变更。第二期和第三期基金规模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操作方式同第一期基金。

2、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由一名________合伙人和若干有限合伙人组成。

3、________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__________合伙企业的________合伙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占目标合伙金额的__________%;最终出资金额根据合伙企业募集期满实际到位资金及出资比例进行调增或调减,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有限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__________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包括两部分,甲方出资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目标合伙金额的24%;最终出资金额根据合伙企业募集期满实际到位资金及出资比例进行调增或调减。其余有限合伙人(自然人或法人)出资总额为目标筹资金额的75%;每位有限合伙人最低承诺出资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_元人民币,并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金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5、资金募集及到位期限:__________除甲乙双方已承诺的按目标筹资比例出资外,其余目标筹集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募资;各出资人于6个月内,完成第一期基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上的注资。

6、合作区域:甲乙双方同意投资对象优先考虑________本地区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且最终投资于________高新________的资金比例不少于__________%,其他投资区域、方向不限。

7、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如下机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1)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对拟投融资的各大项目,相关政策法规和金融市场信息及时交流通报,并为合作方的信息采集,发布和跟踪提供服务。

2)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长期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协调和研究解决,保证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

四、投资项目管理

1、合伙企业的投资策略是以资本运作为核心,以创业投资和企业股权投资(主要为pre-IPO股权投资)为手段,调动甲方的行政资源优势,发挥乙方业务优势,帮助目标中小型企业快速成长,助力于本地区及相关地区的产业升级发展。

2、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具有以下条件,并在不久的将来(一般是2年内)能改制上市的成熟型企业:__________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有足够扩张力,管理团队有很强战斗力,具备高科技、高成长特征。

3、投资领域:__________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务、新IT(含通信网络)、新环保、新农业、新制造(有科技含量或营销创新)、新体智(医疗医药健康及文化教育)。

4、合伙企业的投资形式包括:__________

1)认购未上市企业的新增股份;

2)受让未上市企业的原有股份;

3)未上市企业的可转债等;

4)合伙企业应以自身名义对外实施投资。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委托能够取得并持有符合本合伙企业投资要求的目标企业股权的机构代购代持股权。

5、合伙企业适度分散投资。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合伙企业财产总额的25______%,特别有利情况下可以增加投资额,但需经过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

6、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__________

1)上市公司的________流通股(二级市场股票);

2)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初创企业(新技术创业型处于孵化期的企业)。

7、合伙企业不应谋求在所投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不谋求在所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应该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尽可能的投资服务,包括及时督促和支持所投资企业的业务发展和改制上市。

8、禁止事项:__________除非获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合伙资金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投资活动;不得挪用合伙资金或把合伙资金出借给他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投资股权质押融资;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担保;不得利用合伙企业签订任何交易合同(合伙企业需要的中介服务合同除外);不得利用合伙企业对外举债;不得从事其它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事项。

9、乙方及其代表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当乙方及其代表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及执行权限

1、合伙企业由________合伙人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指定为代表,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投资合同,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同时负责合伙企业经营和日常事务管理。

2、________合伙人的管理团队协助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务。

3、执行合伙人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在内的合伙企业事务:__________

1)委派代表,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管理和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聘用代理人、雇员、经纪人、律师及会计师对合伙企业业务的管理提供中介服务;

2)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仲裁等,以解决与合伙企业有关的争议;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人、________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4、执行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其聘请的投资顾问与甲方委派的一名代表共同组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执行合伙人的指定代表负责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全票通过的原则参与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决定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

5、甲方另外委派一名项目经理参与乙方投资银行部相关工作,所委派项目经理的基本工资及各项福利均由甲方承担。该项目经理与乙方投行人员共同为合伙企业发掘优秀项目、募集合伙资金、参与项目管理,并享有合伙企业相关的激励机制所约定的权益。

6、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及其率领的投资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发掘、甄选、立项和尽职调查,提出投资建议,参与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及提出股权转让计划。

7、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六、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共8年,包括基本合伙期6年和续存合伙期2年。

七、股权退出

1、合伙企业投资的股权通过上市流通变现、被战略投资人购并、股权转让等渠道退出。

2、所有从投资项目变现的资金(变现资金),用于分配。

八、合伙企业的资金保管

1、合伙企业应在保管银行指定的机构设立保管账户,所有合伙资金和从转让投资项目股权所收回的投资收益一律汇付至保管账户上,并委托保管银行对合伙企业的资金依照保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管。

2、合伙企业应与保管银行签署《财产保管协议书》,约定合伙企业财产的监管方式、监管要求。

九、创立费、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

1、创立费:__________合伙企业设立后,合伙企业将从到帐的资金中一次性提取目标合伙金额的0.5%,作为合伙企业的创立费,用于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合伙验资、办公室租赁、办公设备、办公费用、资金募集推广等。

2、在合伙期限内,作为________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服务、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履行职责的报酬,执行合伙人按实际到位合伙金额R的比例提取管理费(注:__________基本合伙期R=2.0%/年,续存合伙期R=1.0%/年) 。

3、在合伙期限内,每个股权投资项目变现退出并支付合伙企业的费用成本后,合伙企业优先按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退还实际到位合伙资金,当出现投资盈余(即退付完所有出资本金后尚有结余)后,乙方按投资盈余的20%比例收取业绩报酬和额外业绩奖励:__________

业绩报酬分配与业绩奖励方式:__________

1)合伙企业平均年收益率未达到8%,投资人按权益比例分配收益;

2)合伙企业平均年收益率达到并超过8%时,执行合伙人即乙方按以下现金分配顺序确定的标准计提业绩报酬:__________

* 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出资

* ________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出资

* 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8%/年的基本收益

* ________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8%/年的基本收益

*______年收益率在8%-10%之间的部分,由________合伙人收取,作为业绩报酬

*______年收益率超过10%时,________合伙人按总收益的20%计取业绩报酬,剩余收益由所有投资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3)业绩奖励:__________当年收益率超过80%时,超出年收益率80%部分另按10%计取业绩奖励,由所有投资人向________合伙人支付。

具体分配方式以《合伙协议》为准。

4、第一期基金首期到位资金低于5000万人民币时,则该笔到位资金可用于认购商业银行的短期(三个月内)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短期理财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依照有限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十、附则

1、本协议因募资需要时方可向相关方开放。

2、甲方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乙方充分发挥自身投资管理优势,在有利于甲乙双方基金合作的基础上,利用资本市场的杠杆,推动甲乙双方的合作朝更加紧密的方向发展,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实现共赢。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中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在________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授权负责人) (或授权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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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投资经营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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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双方合作开办位于的“上海店”(以下简称“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一、投资开办事项:…

甲方:

乙方:

甲方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双方合作开办位于的“上海店”(以下简称“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一、投资开办事项:

1、名称:

2、地址:

3、经营范围:保健服务,形象设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4、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时,如“店”经营状况正常或良好,任何一方均未书面提出停止合作意向,则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继续合作期间双方仍应接受本协议约束。

二、投资结构及责任分担:

1、“店”全部投资资金人民币万元(均由乙方实际投入,用于“店”之门店装修、门面受让、前期房屋租金、押金以及设备采购等。乙方根据“店”的开办进度及甲方通知将前述所需资金交给甲方,则视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款已实际到位。

2、甲方收到乙方投资款后,应出具相应收款凭证,并保证专款专用,不得将乙方投资资金滥用或挪用。

3、甲方负责办妥“店”开业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务:出面与上海*限公司进行磋商,取得上海*限公司关于的名称使用及其“连锁直营管理”的授权许可,进行有关工商、税务登记,进行门店装修,负责承租门面,采购设备,招聘员工等等。

4、“店”正式对外营业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周期内因营业产生的支出从营业收入中先行支付,剩余利润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如当期营业收入不足支付营业支出的,应从下一结算周期内营业利润中先行支付。

三、股权比例:

1、乙方对“店”享有百分之五十五(55%)的股份;

2、甲方对“永店”享有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份。

3、协议各方按各自所持股份分配利润、分担责任。

四、经营管理职责划分:

1、双方同意:甲方应本着对合作事业的最大善意与诚信,根据自已的行业经验,恪尽最大注意义务,担任职务,负责“店”的全面策划、经营、管理与市场开发工作。

2、双方同意:共同指派担任“店”的财务经理,作为乙方经营代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无权擅自撤换财务经理,不得擅自限制财务经理根据本协议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永琪”之规章制度行使职责。

3、财务经理地位相对独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职责:根据国家法律及规章制度对“店”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收取并掌管日常营业收入,处理应收应付帐款及员工薪金支付事务,编制财务报表,负责内部审计、报税等事务,进行财务结算,按照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比例进行利润核算与分配等等。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恪守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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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投资合作协议书含管理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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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目标公司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目标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目标公司名称: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1000_万元,分三个阶段募集,第一阶段300万元,第二阶段300万元,第三阶段400万元。

2、目标公司业务范围:课业辅导、文化才艺、外语培训、成人培训、职业技术培训、在线教育、私立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培训机构平台(以下简称“教育平台”)。

3、为实现教育平台之远大目标,目标公司通过领投加众筹募集资金的方式招募股东,引进战略投资合伙人。

4、目标公司委托乙方作为募集代理人,负责目标公司正式注册前的全部投资事宜。乙方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账户供投资人汇款。在目标公司账户正式使用前,乙方专门账户的款项不得作任何挪用或转移。

5、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的出资额为现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甲方在募集资金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有优先同比例投资出资权。

6、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股权作为出资,参与目标公司的发起设立,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7、甲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目标公司财产和权益。若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后,各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8、目标公司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目标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甲方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目标股份公司成立后,甲方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投资目标公司所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由目标公司负责承担。

9、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在筹备期向甲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0、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目标公司,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目标公司承担;

11、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等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投资人共同决定;

13、目标公司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1)转让投资于目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14、甲方向目标公司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目标公司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目标公司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16、甲方依法转让其目标公司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17、投资人在目标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目标公司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在三年内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18、目标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19、目标公司按照总出资款比列的2%作为乙方的募资费用和目标公司前期筹备工商注册等代理费(不含实际产生的费用)。

20、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乙方在目标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投资人提供担保。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全部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备案转移给目标公司。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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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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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2、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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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投资经营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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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双方合作开办位于的“______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一、投资开办事项:

1、名称:

2、地址:

3、经营范围:保健服务,形象设计,。

4、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时,如“店”经营状况正常或良好,任何一方均未书面提出停止合作意向,则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继续合作期间双方仍应接受本协议约束。

二、投资结构及责任分担:

1、“店”全部投资资金人民币万元的股份;

2、甲方对“店”享有百分之______的股份。

3、协议各方按各自所持股份分配利润、分担责任。

三、经营管理职责划分:

1、双方同意:甲方应本着对合作事业的最大善意与诚信,根据自己的行业经验,恪尽最大注意义务,担任职务,负责“店”的全面策划、经营、管理与市场开发工作。

2、双方同意:共同指派担任“店”的财务经理,作为乙方经营代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无权擅自撤换财务经理,不得擅自限制财务经理根据本协议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永琪”之规章制度行使职责。

3、财务经理地位相对独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职责:根据国家法律及规章制度对“店”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收取并掌管日常营业收入,处理应收应付账款及员工薪金支付事务,编制财务报表,负责内部审计、报税等事务,进行财务结算,按照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比例进行利润核算与分配等等。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恪守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

五、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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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景区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景区,投资,全文共 2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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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拟在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根据《公司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投资额、投资方式和投资时间

1、甲、乙两方协商在___________区域长期合作,共同扩大并经营餐饮。

2、甲、乙两方共同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元,成立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元,该投资款及增资已经甲方全体股东同意。乙方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投资款的其中___________元用于本公司注册资本金。

4、甲、乙双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注册资本金共_____元汇入本公司验资账户。(1)甲方出资_____元,占本公司股份_____%。(2)乙方出资_____元,占本公司股份_____%。(3)其余部分汇入甲、乙双方联名账户。验资款及打入指定账户之余款为本公司所有。联名账户作为投资款与经营赢余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不得挪为他用。

5、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经营主体,负责在__________的筹建、经营等一切事宜。

6、若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甲方_____%,乙方_____%)增加。

第二条 品牌及专有技术

1、__________品牌及专有技术为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对__________品牌及专有技术拥有全部权利,若因权利瑕疵导致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书面将该品牌使用权授予本公司使用,本公司在该项目存续期间内享有使用权,但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2、乙方承诺其本人及其关联人员在本公司存续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相同、相似的业务活动。若违反本承诺,乙方将无偿转让其股权给甲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同意以现有投资比例从本店营业开始日起,两年内至少在__________区域再增开_____家__________旗舰店。在此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在__________区域独营、与其他投资者合营、其他加盟商投资成立__________分店。

第三条 公司治理

1、股东会由股东成员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依《公司法》及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管理制度》,各股东及管理人员按核准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甲方担任。

3、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

4、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双方各自委派一个人员任本公司会计或出纳。每月应及时将当月财务报告及时如实反馈双方。

5、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原则上不直接参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甲方原则上须遵守如下规定:

(1)甲方需据公司实际拟定切实可行的公司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员工薪资管理制度、员工绩效奖金制度等),报请股东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甲方按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管理制度落实。

(2)甲方需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恪尽职守、勤勉经营。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人为的利用原料供给等渠道人为的来转移本公司利润。若违反本规定,甲方将无偿转让其股权给乙方,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否则按违约处理。

(3)甲方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如当月经营实际业绩严重低于当月预计经营指标的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经营而亏损的事件,甲方应书面向股东会及时说明亏损原因,并提供具体的改善办法,各股东需群策群力,及时审核甲方提供的改善办法,调整经营策略,化解经营颓势。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本公司按季分红,并按甲乙双方实际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甲方_____%,乙方_____%)分配。每次利润的_____%作为留成,当留成高于_____元时,不再提取。

2、如本公司经营亏损,甲乙双方股东则按各自持有股份比例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

第五条 投资转让及终止

1、甲方或乙方转让本公司股份时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执行。

2、甲乙双方有一方依法转让本公司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本公司非人为因素连续三个月亏损,股东可以要求结束经营,如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必须按转让方所占资产净值全部接受其股份。

4、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股东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按已出资股东出资额赔偿给出资股东。

2、一方股东未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内容,应当赔偿由此给其它股东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公司存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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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合作投资物流公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物流,企业,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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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

2、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责任。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月工资________元,包括但不限于:

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其投资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投资项目启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投资项目启动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投资项目启动后,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____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两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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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多人投资合作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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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X东): 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出资买甲方所持百分之

一、 X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X东会,按出资源比率行使表决权。

2、每月30日按X权比例计算上月红利。(元月份除外)

3、可查阅X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4、按X权比例分取酒店清算后可分配的资产。

5、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6、甲乙双方在店内消费总额按8折计算,重大节日除外(节日当天按9折计算)签单不得超过3000元。

二、 X东的义务:

1、为了使酒店良好的运营,各X东应遵守酒店整体运营策划安排,各尽其职,为酒店创造更好的效益。

2、按时足额缴纳应缴的追加投资金,按X权分配。

3、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按X权比率以现金支付方式分担。

4、各X东对酒店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相同的,但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动。

5、保守酒店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6、遵守法律法规和酒店规章制度。

三、 组织管理:

1、酒店最高权利为X东会,X东会有全体X东组成,为更好的经营管理好本酒店,聘请甲方经营管理本酒店。

2、乙方不得直接参与酒店管理及运营,若有建议和异议可通过X东会提出,全体X东商议后敲定,甲方负责传达落实各管理负责人调整纠正。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其行为妨碍店内正常运营,若造成损失,自行以现金支付方式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无偿要求乙方退出X权。

4、此X金为原始X,入X后这X,不得抽回X金,若乙方转让X权需通过甲方签字同意,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无偿放弃X权,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终止乙方参与分红。

5、乙方如不听从店内整体运营和策划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X(并赔偿损失)。

6、乙方本人

四、 自年月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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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作协议书共同投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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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__采石场及其设备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各支付现金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给甲方;余款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每年终总利润______%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投资比例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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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投资中介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中介,全文共 2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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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注册于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公司。

2、乙方注册于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从事项目市场调研和投融资咨询服务的公司。

二、项目背景

甲方致力于对中国境内有良好前景的企业进行直接投资,通过企业的增长实现股权的增值,并通过上市、股权出售或回购等实现投资的退出和获得回报。

甲方有意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协助甲方寻找投资项目以及提供一系列相关服务(简称为“本委托”)。

三、服务内容

乙方在本委托中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利用其丰富的网络和专业的判断力协助甲方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并充当双方沟通的桥梁。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通过乙方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其他资源,为甲方物色符合甲方投资条件的项目,并对项目及项目的拥有方(下称“项目拥有方”)进行前期的接触和了解;

2、准备项目的初步项目介绍,供甲方参考(由乙方编制初步项目介绍并提供给甲方的项目以下称为“备选项目”)。项目介绍主要根据项目拥有方提供的资料编制;

3、在合适的时候安排甲方与项目拥有方会面,进一步介绍该备选项目的情况并探讨投资的可能性。乙方将陪同甲方与项目拥有方初次会面(“初次会面”);

4、作为甲方与项目拥有方之间的桥梁,促进甲方与项目拥有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

5、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投资可行性研究分析以及协助取得项目合作所需的政府机构批准等。

甲方理解乙方在本委托中提供的服务主要为甲方介绍备选项目,同时可能包括协助谈判等,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通过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等方式对乙方的工作加以认可)。乙方承诺,将采取及只会采取一切合法的行动与措施来履行此协议的责任及提供有关服务。

四、甲方对备选项目的最终决定权

1、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并不代表或意味着甲方有义务或承诺向备选项目进行投资,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对是否投资于备选项目以及各项商业条件等有绝对的酌情权和最终决定权。

2、除非甲方对乙方另行书面授权,备选项目调查、谈判和交易实施过程中所需做出或签署的任何对甲方具有或可能具有约束力的承诺、约定或协议,均必须由甲方亲自做出或签署方为有效。

五、业务流程

1、乙方向甲方推荐项目。提供项目推荐函和项目简介。

2、甲方在项目推荐函上签字或盖章,确认项目来自于乙方。甲方投资¥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带甲方与项目方见面洽谈。洽谈完后,双方在工作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项目推荐工作完成。甲方确认该项目是乙方推荐的备选项目。

4、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备选项目:

(1)决定不投资的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2)决定投资的项目,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协议并实施投资。则按本协议第七条向乙方支付成功费。

(3)决定暂不投资、继续跟踪的项目,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做好配合工作。

(4)跟踪一段时间、决定投资的项目,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协议并实施投资的,向乙方支付成功费。

(5)签订投资协议后、因故未实施投资的项目,如果后续实施投资,则按本协议第七条向乙方支付成功费。如果决定放弃该项目,则应及时通知乙方。

六、业务联络

乙方指定__________先生作为本协议约定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具体接洽各类相关事宜。

七、收费安排

乙方的收费为成功费(“成功费”)。成功费有关的税费(如有)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安排如下

如果(1)甲方就项目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投资/收购合同或其他相同性质文件(下称“交易文件”)并生效;(2)该交易文件涉及的有关工商变更完成。

在此情况下:

甲方将按照备选项目投资额(下称“甲方投资额”,包括甲方以现金和实物市值的投资、借贷、捐赠及甲方代备选项目支付费用等各种形式投入备选项目的资金总金额)的___%向乙方支付成功费。

成功费应在甲方投资额已完全投入备选项目且交易文件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后十(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八、保密条款

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项目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但已在公共领域公开或为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披露的除外。

乙方承诺不对外披露在本委托中甲方提供的信息(以下称“保密信息”,但不包括已公开的信息)。乙方保证仅将该等保密信息用于提供本委托约定之服务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或直至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以日期在后者为准)持续有效。

九、项目信息及验证

乙方承诺:

1、其拥有合法、充分的权利或授权向甲方提供/披露与备选项目或项目拥有方有关的信息。

2、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勤勉责任,以认真及专业的态度完成所委托的工作。尽可能提供所有有助于甲方了解项目的信息予甲方。

3、积极协助甲方,对项目的各种信息进行调查和验证;

甲方承诺:

1、对项目的各种信息拥有独立的判断权利,进行独立验证,并完全承担责任。

十、责任

1、乙方应以诚信和一切可能的勤勉、审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工作和责任。

2、甲方应在项目投资完成后,按本协议及时、全额向乙方付款。

3、在遵守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及确认乙方不须就甲方就备选项目所作的决定及签订任何投资相关协议、投资合同、文件所引致的损失负责。甲方亦同意及确认乙方不需要承担就备选项目的行为及失误引致甲方所蒙受的任何损失及负责。

4、双方共同承诺,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须赔偿对方(包括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董事、高级人员、代理人及雇员)因本方违反本协议而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投资合作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委托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投资合作。对于甲方投资的乙方推荐的项目,乙方拥有同时进行投资的权利。其价格与甲方相同。

十二、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委托期内,任何一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另一方理解并且同意这种情形下的终止并且不追究任何责任。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仍然有效。

十三、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如果双方任何争议、争执或不同意见在30日内不能解决,该争议将被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裁决是终局裁决并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四、全部协议

本协议所有条款包含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替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所有有关本合同的口头和书面协议、承诺、理解或通讯。除双方以书面同意的修改外,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办法修改。

十五、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名):

职位:

日期:

联络地址: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名):

职位:

日期:

联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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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投资合作协议书参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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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__年月日签署于*省**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权

利和义务;

(2)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持股比例半数以上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丙三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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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网站理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理财,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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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为了繁荣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经营_____,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第二条 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四条 盈余分配双方同意,投资盈余按年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1、投资第一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_____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一年项目利润)。

第五条 出资的转让任意一方转让自己出资的,应提前7日告知对方,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 合作关系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3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五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作项目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③将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告知乙方;

④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参予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

②检查帐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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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政府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借贷融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投资,融资,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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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使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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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证券投资交易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30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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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3)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1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后生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

(2)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百分之五十)通过。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八)计票

1.现场开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的;

(2)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退任后,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上投摩根__________″的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作出决议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基金托管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新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托管人应妥善管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联合公告。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的面值:每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行方式: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行公告)公开发售。

存续期限:不定期。

十、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三)基金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前款规定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四)投资者认购原则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申请的认购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五)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法,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某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六)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设立失败

若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满足成立条件,则本基金成立失败。本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资产承担本基金的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利宣布该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本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订立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销售代理人。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开放日办理申购与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约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确定。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确定。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应当在当日下午三时之前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它时间之前提出;

4.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以书面方式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它方式进行;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基金销售机构如允许基金投资者进行预约或其他形式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其申请的处理方式按有关业务规定进行。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日及之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款按有关规定自成交确认日起在T+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它公告中规定。

(六)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平,实际执行的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指基金赎回份额与转出份额之和减去基金申购份额与转入份额之和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本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即确认成交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4)连续两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本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即确认成交的)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本基金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当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或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准备或采用估值或稍后进行估值;

(4)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

(5)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4.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具体实施方法以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布的业务规则为准。

十四、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如有)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遗赠、司法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

1.“继承”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2.“遗赠”指基金持有人立遗嘱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3.“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生效法律文书之规定主动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人。

(二)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其指定的网点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确认,该确认一般情况下应在非交易过户申请经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四)基金持有人可以以同一基金账户在多个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认购)基金份额,但必须在原申购(认购)的基金销售机构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转出成功后,一般情况下转托管份额可于T+日在转入方网点办理转入手续,投资者可于T+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六)在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业务,并会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制定、公布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其他有关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应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之间在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销售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取得注册登记费;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以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风险管理手段,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投资时机有效结合,精心选择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通过精选证券和适度主动投资,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国际水平的理财服务,最终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随着中国经济正在全方位的融入世界经济,“中国主题”投资概念日益引起全球投资者的密切关注。本基金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资产管理集团150余年的资产管理经验,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深入分析并挖掘其中行业与公司的比较优势,通过投资资产的灵活动态配置,在实现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争取基金投资超额回报。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A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股票类品种,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债券类品种。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20-50%,现金为0-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重点是那些动态发展比较优势而立足于国际竞争市场的上市公司,该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除去以现金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外,其余基金资产可全部用于股票投资。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全球行之有效的投资理念和技术,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将国内行业发展趋势与上市公司价值判断纳入全球经济综合考量的范畴,通过定性/定量严谨分析的有机结合,准确把握国家/地区与上市公司的比较优势,最终实现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评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的正确实施。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体,在股票选择和资产配置上分别采取“由下到上”和“由上到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国内市场的具体特点,本基金积极利用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在全球市场的研究资源,用其国际视野观的优势价值评估体系甄别个股素质,并结合本地长期深入的公司调研和严格审慎的基本面与市场面分析,筛选出重点关注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配置层面包括类别资产配置和行业资产配置,本基金不仅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资产类别间实施策略性调控,也通过对全球/区域行业效应进行评估后,确定行业资产配置权重,总体紧密监控组合风险与收益特征,以最终切实保证组合的流动性、稳定性与收益性。

1.优势价值分析

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长期以来贯彻精细入微的基本面研究,逐日累积利于投资决策的信息优势,结合DDM(DDRs)、DF等价值评估模型,全力辅助合理的证券资产选择。基于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的全球性研究资源,本基金通过优势价值评估,综合考察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比较优势,在对构成上市公司比较优势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解研究后,结合其当前的市场表现,来确定个股投资价值与投资时点的判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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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地产公司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企业,投资,全文共 2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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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鉴于甲方已与______市______人民政府于__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关______等部分区块______亩土地之框架协议;

______年__月___日甲方及______公司(筹)(正式核准名称为______公司)获得___人民政府X政发(______号《关于同意建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批复》。

______年X月X日,甲方及______公司(筹)获得__计经基(20)__号《关于同意在__后侧建设商品住宅的批复》。

______年___月__日,甲方及______公司已获得___土管局核发的0-01-(000)-____至0-01-(000)-___八个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甲、乙双方为加快建设投资步伐,进一步贯彻落实XX人民政府协议精神,在X公司尚未正式注册成立前,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履行并遵守:

一、公司名称

______公司(以下称______公司或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三、双方出资比例及其它

甲方50%,乙方50%,全额由乙方投资,应属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

公司成立前,乙方须划入验资账户______万元,除去注册资本外,均为乙方借款,该借款由______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归还。

公司成立后,由乙方或乙方委派代表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甲方或其代表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董事长有最终裁决权。

公司成立后,财务经理由乙方委派,公司会计与出纳由双方委派一人分别担任。

四、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办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仅负责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形成及签字。

五、公司的前期运营模式

1.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注册资金打入验资账户,属于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条。

2.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第一期资______万(包括注册资本和借款)借给公司用于缴纳政府需要的土地出让金和必要的开支。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将已取得的八份未设定任何抵押的土地权证书交由乙方或其代表保管。

4.乙方负责以乙方或以乙方公司或以______公司名义进行融资,融资以土地作抵押,抵押价值甲乙双方商定。具体融资进度要求为: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付______万元至______账户,______公司成立后,该部分款项立即付给土管局,甲方负责领出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2) 前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取得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融_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款付到后,甲方负责再办出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3) 前述第二项所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办出之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再融资_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______万付到后甲方负责办出XX亩土地使用证。

4) 其余出让金及其他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__月底前融资到位,资金到位甲方负责办出其余XX亩土地的使用证。

5)在乙方融资抵押贷款过程中,若需担保的,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担保责任。

6.乙方融进资金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办证费用后,余款首先归还甲方为办理首期XX亩土地证所支出的出让金______万元及其他费用,然后归还乙方借给______公司的______万元借款。

六、公司的运营

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七、其它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界定,上述条款中关于双方义务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转化为双方派驻公司的代表的义务,若代表违反此义务,视同该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违约。守约股东可于任何违约行为产生时有权责成违约股东履行义务并有权提起仲裁追究其违约责任,任一违约金最低不得少于___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中有关______亩土地项目的权利义务转至公司名下并签订三方协议。

3.本协议中的具体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因此,每一次的变动双方必须以补充协议进行书面确认。该补充协议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条款(如果有)。

4.本协议约定的注册资金可以增加,但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依旧为甲方____%、乙方____%。若遇第三方入股,经甲、乙两方同意,该出资比例亦可共同协商确定(如果有)。

5.本协议条款内容在双方发生分歧时,按商业惯例及背景附件进行解释。

八、生效

本协议签订后,待甲方与______人民政府及______公司之间的《补充合同》签订后生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必须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说明及附件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2.甲方、______公司与______人民政府的>为本协议的附件。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订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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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暗股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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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法人注册成立的X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资产,销售渠道,商标,知识产权等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 乙方投资人民币三十万元参股(暗股)于x名下,折合在该企业股权的20%,双方合作投资于X项目。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乙方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乙方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乙方投资人以暗股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 乙方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甲方有义务向投资人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 乙方投资人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方股份中的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

出资额时,须经甲方同意;

2. 乙方投资人出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3.乙方投资人五年内不得从投资中抽回出资额;除非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投资标的投资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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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连锁酒店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投资,全文共 2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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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在友好合作、互相谅解从而实现双赢的共同认识基础上,就甲方在乙方投资拍摄影视剧______________(暂定名)中进行产品联合推广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乙方作为数字____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影视剧”)、院线____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影视剧”)的出品单位,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该影视剧中为甲方提_____品推广资源及相关服务。

2、乙方享有该影视剧项下所有视听作品、电子资料及文字、图像资料的全部著作权;乙方可授权甲方使用该影视剧的视频、视频片段、剧照和其他文字图像资料作为企业的宣传资料进行使用。乙方承诺拥有该影视剧的著作权、发行权及独家招商权,并对该影视剧及影视剧的相关出品文件的著作权享有相应的处分权。该剧中甲方品牌内容展现不构成剧中演员对甲方品牌的代言,甲方不得擅自截取该剧中人物形象单独用于平面、音像、网络等广告的任何商业用途,(如甲方需要片中剧照,由乙方提供使用)否则构成违约和对演员的肖像侵权,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支付相应赔偿。同时,甲方同意并确认不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得有关该影视剧的任何知识产权,该剧的全部和完整的知识产权归制片方所有。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付款方式:

首款: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尾款:乙方会于开机前________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于开机前________天内,向乙方付清尾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甲方权利

1、甲方品牌为该剧(产品名称)类唯一合作品牌(镜头内不得展示其他的同类品牌)。

2、甲方获得如下其他权利:

(1)植入广告

甲方产品在该剧_____写镜头________次(对白情节、道具展现露出),剧中角色绑定,该角色使用设备独家体现________产品。

(2)海报

甲方有权获得该剧的海报并使用该海报进行宣传活动。

甲方在使用该海报时不得破坏该海报的完整性和主体构图的基础。甲方自行设计拟使用的画面设计稿须乙方书面确认方可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含有产品的官方海报设计稿________张。

(3)视频剪辑

甲方有权获得该剧中与其品牌相关的视频剪辑,乙方为甲方提供含有产品的_____片段剪辑,甲方可以将该片段用于甲方企业及产品宣传使用。

(4)剧照

甲方有权获得该剧里包含品牌元素和演员的剧照并使用该剧照用于甲方企业及产品宣传的用途,但不可将该剧照用于电视广告。

(5)署名权

甲方有权获得该剧片尾赞助商LOGO体现,甲方公司负责人作为_____联合出品人具有片头署名权。

(6)片花及花絮

甲方有权获得该片关于产品片花、花絮等视频共计________条,由乙方为甲方进行专业制作。

3、营销宣传

(1)甲方可以利用本合作事项作为甲方品牌产品的宣传。

(2)营销宣传时间:该剧首播开播之日起________年内。

(3)宣传内容须与该剧的宣传节奏相配合,并事先与乙方得到确认。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因未付款或未按约定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后续义务,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3、甲方承诺尊重该剧基本风格的统一性和艺术性,不要求全面修改剧本或提出不合法、不合理的修改要求。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负责拍摄时在影视剧中植入产品,乙方承诺在该剧的拍摄过程中就甲方提供的物料元素(包括但不限于道具、情节、片尾字幕等)进行体现。

2、为保证甲方产品执行植入顺利实施,甲方可对植入广告的拍摄进行现场监督,甲方提出的意见与问题由乙方负责与剧组沟通协调解决。

3、乙方保证为甲方保质保量的完成第三条第二项中所有的合作事项,并树立甲方明星企业及明星企业家的形象,保证甲方首席合作商的地位。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积极拓展行业内相关渠道推广,通过联合推广巩固企业领军形象,带动销量的提升。

第六条、保密条款

1、除非法律或本合同另有规定,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双方有关雇员及顾问除外)披露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和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到的有关对方的任何保密性商业信息,除已循合法律途径取得或公众普遍知悉的信息。法院或有强制传唤权力的政府部门命令披露时,应及时告知对方。

2、本条约定自本合同签署之日时生效,并在本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后持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权利、责任和义务中规定内容,则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守约方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和诉讼费等费用。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者未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在广告执行中所需物料和实物产品及所提供物料或产品不符要求时,造成的拍摄成本增加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政府行为、战争、_____、_____等社会异常事件(“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资信或资金不足等其他事件不得被视为是不可抗力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受到妨碍,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受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后从速以电传、传真或EMS信件通知另一方,并须在其后的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详情及书面证明,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3、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双方须通过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免除或延迟履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该部分责任。

4、对于由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在受影响方依照本条第2款提供了详情及书面证据的,任何一方均无权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当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当提交至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壹式________份,甲乙各执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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