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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合唱团读后感(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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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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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埋在雪下的小屋》这本书,感觉自己很有感悟,就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令我印象最深的事是雪崩来临,大野、森森、林娃躲进了小木屋,可雪丫还在外面,大野就趁雪崩下来的一瞬间,用生命危险冲到外面,把雪丫救了进来。这件事让我感受到一份友谊十分重要,我要向大野学习这不惜生命危险救同伴的精神。

在操场上,我和好朋友在打篮球,一不小心,把一个人的鼻子打出血了,我却一动不动,别的人马上把他扶起来,送去医务室,更别说像大野那样,用生命危险就人了,因此我看了这本书才学到了友谊是宝贵的,所以,之后我就帮助许多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不会像之前那样,站在一旁,若无其事了。

《埋在雪下的小屋》我十分喜欢,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是宝贵的,我们要去珍惜他,帮助他人,使你我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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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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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后,我觉得这篇文章非常的特别,跟别的小说明显的不同,文中的人物都非常的愚昧、无知,对生活一点都不积极!我非常的不喜欢他们。

此文围绕着呼兰河边的小村庄来写,开始写了村庄里的大泥坑,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好的家禽都死在了里面,可是周围的人们只是在想怎么躲开它,而不是怎么解决它,哎,真是替那时候的人们悲哀啊!思想简直是太落后了,一点都不积极向上,好像天天就是为了活着才活着的!

还有一个跟我一样大的小姑娘,本来是同样的十一二岁,我还在上学,她却早早的给人当了媳妇,而且被她的婆婆又打又骂,还被用热水烫了三次,最后一次被活活的烫死了。好好的童年就这样失去了,我真的开始痛恨那个社会了,要是我在那个年代,我不疯了才怪呢!

糊糊涂涂的年代,简简单单的岁月,一点色彩都没有的日子,让我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为我们的现在庆幸、自豪吧,我们应该好好把握现在,摆脱那种年代的愚昧,为了我们自己的未来,加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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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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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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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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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闲暇的周末,偶然翻开《乔布斯传》,细细看完这位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受益匪浅。

我一向对传播正能量的传记书籍不太感兴趣,因为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境遇,我们生活的环境有所不同,就算看了那么多正能量,到头来还是得自己去生活中领悟。但是这本《乔布斯传》让我感受到这位IT界巨人的伟大和神奇。他为世界带来了那颗缺口的苹果,让iPhone引领了手机行业的发展,也让ipad、MacBook引领了平板以及笔记本电脑行业的发展。他用自己的人生为我们验证了一个人可以把生命活成一个传奇,他的精神和行动力也让后人备受鼓舞。

乔布斯的生命颇有传奇色彩,他青年时期初创苹果,当时苹果未能被世界公认,后来他中断了创业之旅,历经漂泊后再次重返苹果并研制出ipod、iphone和ipad等产品。简洁的外观、人性化的系统功能等优点,让苹果企业下的产品快速俘获了消费者的心。

乔布斯56岁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当是他倏忽消逝的肉体并不能摧毁他的灵魂和品质。他的成功与财富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乔布斯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他为产品赋予理想色彩,永远追求并享受着探索的快乐。他把意念转为行动,把行动化为产品。在苹果手机上,我们足以看出乔布斯对极致和理想的不懈追求。乔布斯敢于创新,在诺基亚盛行的年代,他推出一款如此简约的产品,舍弃手机键盘造型、舍弃手机复杂的外观元素,让每个人一目倾心。

乔布斯不惧怕失败,在他30岁的时候,他因与管理层产生分歧而被迫离开亲手创办的苹果企业,这无疑给他带去了毁灭性的打击。可是,乔布斯并没有让不良情绪停留太久,他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还收购了皮克斯。最后,让苹果公司走上世界前沿,获得全世界的认可和称赞!

后来,我继续读完《乔布斯传》,对乔布斯的成长经历感慨万千。

乔布斯的亲生父母都是大学生,当初抛弃乔布斯是迫不得已。他们故意拖延领养时间,希望双方的父母能够同意两人在一起。最终,乔布斯被保罗和克拉克领养,合同上规定:他们必须能够乔布斯上大学。

保罗是海军退役的机械师,经常在家里面的车库里制作家具、维修机械,小乔布斯对父亲精湛的手艺非常佩服,经常和父亲混在一起。有一天,保罗制作篱笆时,对乔布斯说:“篱笆的背面虽然别人看不到,但是同样要做的非常认真。”

这句话对乔布斯影响非常深刻,在苹果公司创立之后,他经常和别人谈到。

在乔布斯很小的时候,他就听别人说自己是被领养的,亲生父母把他抛弃了,特别伤心。但是,养父母并没有对他做丝毫隐瞒,而是耐心的向他解释,希望他能理解。之后,每当有人嘲笑他的身世时,他就会很愤怒地说:“他们(养父母)百分之一千是我的父母。”另一方面,当谈及亲生父母时,他显得很草率:“他们就是我的精子库和卵子库。”

乔布斯小学时特别调皮,学校就把情况通知了家长。当他父母来到学校时,并没有怪乔布斯,而是对校长说:“错并不在乔布斯,是因为你们没有激发他的兴趣。”之后,学校专门针对这件事进行了讨论,决定换一名老师来教导乔布斯。新来的老师对乔布斯关爱有加,经常用奖品吸引乔布斯超额完成作业。以至于,乔布斯回忆时说:“后来我写作业就是为了哄老师开心。”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肯定会先被爸妈臭骂一顿,再被领到办公室和老师道歉,接着写自我检讨和保证书。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到中美在教育理念上的差异,或者是差距,引人深思。

保罗在修理汽车时,让乔布斯第一次接触到了电子设备,极大地激发了他的兴趣。乔布斯家的邻居就有西屋电气和惠普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乔布斯经常跑到他们家里面玩,那些工程师也很愿意给他介绍一些电子知识。有一次,乔布斯想制作一个频率计,缺少器件,就在电话簿上找到惠普CEO休利特家里的电话。休利特接了他的电话,并和他聊了20分钟,之后把器件寄到了乔布斯家,并给了乔布斯一个制造频率计的临时工作。不管是大公司的高级工程师还是CEO,都会这样耐心认真的对待一个孩子。在中国,有几个大公司的CEO会接一个孩子的电话?

乔布斯年轻时是一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并且不注意个人卫生,很少洗澡,身上总是带有怪味。他去找工作时,直接被拒之门外,但是经理欣赏他的个性,于是决定把它留下来。但是为了不影响他人工作,公司规定乔布斯只能上夜班,避开其他职员。乔布斯高中时经常服用迷幻药,也曾经远足去过印度寻找精神导师。这些都很让我吃惊,但是这也许和乔布斯的独特的思维方式、迥异的性格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父母决定送他到州立大学,比如:伯克利大学和就在他家旁边的斯坦福大学,并且可能会得到奖学金。但是乔布斯拒绝了,他说:“别人去斯坦福,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想要好什么,一点艺术性都没有,我想要的是富有艺术性的大学。”于是,乔布斯坚决要求到全美学费最贵的里德学院,父母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乔布斯。

到了里德学院,他从来不上必修课,只是上自己感兴趣的选修课。他曾经选过一门书法课,他说:“这其中蕴含的美、历史意味和艺术精妙之处是科学无法捕捉的,这让我陶醉。”这也给之后苹果电脑创新性的创立多样的字体打下坚实的基础。然而,一年之后,他感到给父母的经济负担太大,决定退学。他并不是真的想离开里德学院,只是不想交学费,也不想上那些提不起他兴趣的必修课,惊人的是:校方容忍了这一切,允许他继续留在学校,不用交学费。“他有一颗渴求知识的心,这很让人感兴趣,”教导主任说。

乔布斯的好朋友沃茨尼亚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电子天才,是很多电子迷的偶像。有一天,沃茨把最新设计的计算机拿给乔布斯看,乔布斯被绝妙的设计震撼了,乔布斯敏锐的觉察到这个可以卖很多钱,极力的劝说想把它的免费公开的沃茨。最终,APPLE——1诞生了!

后来,乔布斯和沃茨成立了APPLE公司,并且逐渐壮大。APPLE的成功,我感觉和乔布斯有很大的关系。首先,乔布斯是一个彻底的完美主义者。他把每一件产品都当作艺术品,而不仅仅是赚钱的载体。他绝对不允许一切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阻碍了苹果电脑的发展,他要求硬件和软件要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所以,大家可能会发现比苹果配置高很多的电脑运行起来还不如苹果)。

苹果公司壮大之后,有很多人加入进来,但是每当有人企图把苹果公司一般化的时候,乔布斯总是坚定的站出来阻止他,尽管可能不被人理解,但乔布斯却拯救了苹果很多次。其次,在苹果公司工作过的人都曾被乔布斯强烈的“现实扭曲力场”感染过,他们本来觉得不可能完成的事,在乔布斯的一番鼓舞之后,就会全身心投入其中。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通过乔布斯,我看到了自己的缺陷所在。作为一名普通的电气检修工,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者,这一生只能跟工具和设备度过。但是,从今日起,我要像乔布斯那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勇于创新,坚持不懈,永葆一颗积极乐观的心,在工作上不断提高效率,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与美国人相比,我还是觉得咱们中国缺了点什么。细细想来,我感到最缺的可能就是为内心的理想敢于放弃一切的破釜沉舟的胆略。很多有才华的人,总是患得患失,不敢迈出关键一步;很多敢于创新的人,又急功近利,逃不脱小打小闹的狭隘。这也许就是美国为什么以区区几百年的历史能遥遥领先于拥有几千年历史的我们的原因吧。也许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我们谁也无法左右,但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我们要从小培养孩子具有创新能力,并且拥有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决心,这是一名教师能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

理想有多远,你的路才能走多远!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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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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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在所著《你一年的8760小时》的《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一文中援引乔布斯的话说,“任何东西从后往前看,都可以找到联系。”时间过得很快,金中园已经陪我度过了三十个春秋。当初还是一个青年的我,再过一年半就要退休了。时至今日,回首我的工作生涯,便可清楚自知,如今的我的收获,都是当初认真奋斗与走向专业智慧的结果——作为一个金中人,我一直用心为学校发展做着自己的贡献,而学校的领导与同事都很关心我,学校年年的发展情况也是越来越好。可以说,在金中园这个大家庭里,我和大家一样,参与、见证了学校的发展,并且收获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手捧着艾力的这本书,读完了其中的几个章节,便已经感受到这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在同龄人中是与众不同的,并非只因他是新东方最年轻的集团演讲师,更在于他有着超于一般人的强烈的进取心和丰沛的活力,知道如何规划自己近期和长远的人生,也懂得如何及时调整自己可能不佳的身心状态——总之,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有着专业智慧的青年。我想,属于我自己人生价值的重要部分之一,就是“走向专业智慧”。在来金中以前,当我像艾力一样年轻的时候,是技工学校的一名教师,教授学生电学理论和电路维修的实践操作,培养了不少专业性人才。比如,每三年区里进行的高级电工资格认证的那些考评专家们,多数就是我当年的学生。同时,我也获得过1989年“上海市园丁奖”以及“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等一系列的市区级荣誉称号……可能有人会觉得那个时候应该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无论是“桃李天下”还是个人荣誉都有了,不是吗?可我想说,其实没有哪个阶段可称之为“最快乐”,诚如艾力在《可以不成功,但不能不成长》中写道:“人生的意义,如果仅在于成功,得到的快乐并不会多,因为成功就像烟火,只是一瞬间,更多时候,夜空黑暗。一个人可以不成功,但他不可以不成长。总有比成功更重要的事。”是的,我的快乐一直是随着自己的用心努力,不断走向专业化而常有的。

进了金中之后,我的事业就从三尺讲台转到了总务保障处的电器维修工作。我觉得无论在哪里,认真投入了,就会有成果,有收获。当然,还要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如果没有方向,怎么走都只是游荡……解决任何问题,都应该站在一个更高的台阶上。”艾力在《没有方向,怎么走都是游荡》一文中如是说。而这个“方向”,或者说“更高的台阶”,于我而言便是“专业化发展”。或许有人觉得我就是一名普通电工,只要修修电器就行了,根本谈不上“专业化”或者不须谈“专业化”——我认为这样说不是很正确。其实,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生事物的不断涌现,用一种“专业智慧”来面对是十分必要的。就拿金中园里的灯来说,过去我们用的是开了一会儿,灯泡就很烫的白炽灯;后来我们又用日光灯,虽然灯管不烫了,可按了开关,还得等它“跳三跳”才能亮,真得急死人;而自从LED灯问世以来,不仅解决了“灯泡烫”和“等灯亮”的问题,同时还做到了长效节能,方便了我们的生活——试想,一盏小小的灯就有这样巨大的发展变化,那么整个电器世界呢?如果我还停留在过去那些电器维修的知识与技术之上,该如何面对这日新月异的变化呢?所以,在电器维修的世界里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实践新思路,是我始终的目标,走好这条“专业化”的路,是我的心愿与担当。

为此,我一直在认真钻研着电器维修的专业技能,不知不觉,三十年也就这样过去了。要说艾力的书中,我读过的部分,选一句与自己最为“惺惺相惜”的话,那便是《你做梦的时候,总有人在努力》中写道的“有人说,一个男人变老的两大标志是不断后退的发际线和不断增长的腰围。其实,一个人真正变老的标志是,他放弃了学习,放弃了提升自己,觉得人生一眼望得到头,不会再有改变。”幸好,这三十年并没有使我的发际线退后,身材大略也不胖,更重要的是,我始终没有放下学习,这么说来,我真没有老去——即使现在眼睛有些老花了,我依然对那些细小的零件和复杂的电路图有着深厚的感情,并抱着继续学习的心态来面对这些“老朋友”。除了在维修中积累经验之外,我也在理论学习方面给自己“充电”。比如,每年购买《电子报(合订本)》是我的一种习惯,因为它在电子维修方面的专业性、技术性以及引领性,在全国同类刊物中数一数二。虽然其中有一些技术自己以前就研究过了,而不少创想自己也已经动手实践,但我依然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学习着,因为我心中有一个强烈的愿望——作为一名金中人,就是要更好地为学校及广大师生服务,因此,一定要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更上一层楼!

有时候,我也觉得电器维修也像医生看病一样,最希望没有“电器病人”,因为会给使用它的师生带去烦恼。不过,烦恼大多是一时的,因为我可以让那些偷懒罢工的家伙恢复活力,而让那些“病重的朋友”延续“生命”。有意思的是,常常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有些师生拿来需要维修的电器,说明了存在的毛病,在我还未正式“诊断”之前,它们就乖乖地恢复正常了——他们都风趣地说,这就好像“士兵”遇上了“司令”,看一眼就服帖了。尽管如此,我还是会对这些暂时“短路”的电器进行检查,说明问题根源,以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我觉得,只有辛勤努力,且不断增长自己的专业智慧,才能真正当好这个“电器司令”。就像艾力在开篇《成功,并不代表拥有很多真理》中写自己如何一步步成为了一名演讲师,站到了拥有成千上万观众的新东方“梦想之旅”系列演讲的现场一样,汗水的付出和专业智慧的增长都是其源头活水。想来,世上万千收获,大抵皆出于此罢。

当然,无论是艾力,还是你和我,都是“普通人”,不可能时时保持在一个最好的状态之中,诚如艾力在最后一篇《停一停,再继续前行!》中的末了写道:“人生如转蓬,但并非夙夜无休闲。为了生活,为了梦想,努力奔波。但是,偶尔我们也可以停下来,休息一下,继续出发”。不过,我片刻休息的只是大脑,而不是“心”——回顾自己在金中的三十年,我始终带着细心、耐心与责任心在工作。将这些“心”汇集到一起,在走向专业智慧的路上,我永远不会停步。因为真心付出,总能收获喜悦和欣慰——就像认真思量过“你一年的8760小时”,甚至“你的一生”的每个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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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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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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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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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很难,很苦,很累;所以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福贵和他的牛“福贵”一起回去时,福贵嘴里念叨着“有庆、二喜、家珍、风霞、苦根。”我哭出来了,这是一个老人以他的方式纪念、寄托已经离他远去的人,一个又一个亲人,要有多坚强,才能在动乱的社会,埋葬一个又一个的亲人,目睹一个又一个被死神无情夺走的生命,还能如此平静的把自己的一生,一个悲惨但却再也回不去的故事,讲述的淋漓尽致,他成功的活着,在精神上,活着很好,他不再痛苦,他可能就这么悄悄的,那一天就能与亲人团聚了。

《活着》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触不只是一星半点,我不懂那个时代,但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人心里想活着的欲望,亲人离去的痛苦,独自一人活着的孤独,如野兽一般的人性,是最基本,也是你我都拥有的,无论过多久,那种最原始的感触就是最深的感触,无论跨越多少时代,多少国家,他是最好的历史,最复杂、痛苦的中国变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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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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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看了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我的心深深的触动了。

文章是讲述鲁迅先生与“阿长”的故事。“阿长”就是“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先生家一哥做工的。文章先是说“‘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认为这是鲁迅先生在评价“长妈妈”的地位。读到下方时,我又有了新发现,“阿长”这个名字别的女工也用过的,我能够体会到“长妈妈”在鲁迅先生家的地位有多么低下,因为连名字都能够用别人的,而且是为了省事。

又往下读时,我发现鲁迅先生十分憎恨”阿长“,因为阿长经常会告状,我却认为”阿长“虽然会告状,但她是出自于真心想带好鲁迅先生的,阿长不仅仅会“切切察察”还明白许多风俗。但鲁迅先生却不领情。

“阿长”的性格不仅仅善良、热心,还会关心人,我明白她对鲁迅先生的心是好的,但是那时鲁迅先生还小,并不愿听。可她却不知厌烦的传授她所明白事情。还为鲁迅先生买了一本《山海经》,别人不愿做,她却会去做,她小时候没读过书,从“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中,她连字都记不住,能够想像到第一范文网买这本书有多么艰难,于是鲁迅先生又对她产生新的敬意。

所以,鲁迅先生为何三十年后还要专门写一篇关于“阿长”的一篇文章。

我能够想像,其实鲁迅先生是很同情“阿长”的。因为,她为这个家做出了许多的贡献,最后,却连名字都没落下,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有后悔和内疚的。

最后,我想说我也很同情长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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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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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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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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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被书中的主人公——卡拉娜深深折服。卡拉娜的意志比海豚岛的岩石还要坚硬,她的心地却比海水还要柔软。

《蓝色的海豚岛》主要讲述了蓝色海豚岛上曾经住着一群印第安人——主人公卡拉娜和她的亲人以及其他的族人。之后,由于阿留申人的到来,她的父亲和多数男性族人都被阿留申人杀害了,剩下的人准备去往一个东方的国家,善良的卡拉娜为了没有来得及上船的弟弟留在了岛上。不料,卡拉娜弟弟在和野狗作战时被野狗咬死,从此,卡拉娜独自一人历经各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顽强地活了下来。直到有一天被来到岛上的人接走,才结束了她在岛上18年独自求生的日子。

我觉得在逆境中磨练出来的坚强意志是卡拉娜战胜所有困难的利器。她独自一人在气候恶劣的海豚岛上寻找食物、制造武器、盖房子、战野狗、抓章鱼。

此外,卡拉娜的善良是她能够独自一人生活许多年的法宝。她放弃了杀死咬死她弟弟的受了重伤的野狗头领并且收留了它,并且和它成为好朋友。她和岛上的各种动物成了朋友:她养蜂鸟,捕鱼给受伤的海象吃。她还把她最珍爱的衣服送给阿留申姑娘——尽管阿留申人杀害了她的亲人。

我想到我平时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比如,以前我洗澡都怕水进到眼睛、鼻子里,去年登长城时还没走多远就叫苦连天。这个假期学游泳,一开始,我也害怕被水呛,正好那两天我在读《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我被卡拉娜无比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感动,克服了害怕水的心理,终于学会了游泳。还有暑假登黄山,我也没有以前那么娇气,即使腿部被刮伤了,还是坚持登山。

我想即使有一天我到了一个环境恶劣的地方,我也要像卡拉娜那样,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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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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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拖拉》这一本书写了要计划性的合理安排时间。

小姑娘叫马明月,在向天小学五年级三班,她是一个迟到大王,还是一个太平公主。她几乎每天都迟到,明月还真是太平公主。她迟到了,班主任在说她的时候,她也不害怕。还没开始上课,马明月就已经犯了六项错误,罚扫一个月的厕所。安娜和娜娜要去广播台面试,准备去当主持人。明月为了让生病的妈妈开心起来,也要去面试,当主持人……她们三人都考上了,明月也不用扫厕所了。明月本来就是迟到大王,去广播台早上七点多就要到校,在妈妈的建议下,明月做了一张计划表,但是,里面的内容和明月以前做的事完全不一样。三天下来,她已经心力交瘁,魂不守舍,又迟到了,当她捡到师兄的日记本时,她对计划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就是计划要有可实施性,并且要坚持下去“。 她这样做了,她真的成功 了。

一张小小的计划表,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我们一定要把计划坚持下 去并把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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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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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要随时作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经常闻一闻你的奶酪,以便知道它什么时候开始变质。越早放弃越早找到新的,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勇于冒险,接受新的美味。牢记:他们总是不断拿走你的奶酪。

这是我最大的心得,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事情,要作好随时应付未知变化的准备。如果有一天它突然降临也不要恐惧,因为当你无所畏惧时,你就天下无敌了。

要学习改变,克服恐惧,享受变化带给你的快乐,这样你会得到轻松自在。

当你无所畏惧时,你该怎么办?

如果不改变,就接受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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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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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阅读了名人传这本书,这本书把三个不同领域的里程碑似的人物的生平荣誉记录在此,读一本名人传犹如读了三个伟人的一生。

贝多芬出生与贫寒的家庭,父亲是歌剧演员,脾气十分的恶劣,母亲是一个女仆。贝多芬本人相貌丑陋,生活十分的困苦,还经常遭到父亲的打骂,可是他却有惊人的音乐才华,他渴望爱情,可是却终究没有得到,最可怕的是耳聋。

尽管命运对贝多芬如此不公,可是,贝多芬并没有放弃,而是想尽一切作文/办法坚持自己的音乐之路,贝多芬从不向命运低头!表现出高贵的人格,他死后,全部财产也不过一千多法郎。

一生清苦,艰苦童年,爱情失败,恶疾缠身,艰难困苦,命运一次又一次无情的戏耍了他,但是,这也难以抹去他对音乐的疯狂热爱,耳聋意味着世界就此空白,这是多么的可怕,对音乐家贝多芬来说就像天塌下来一般,可是,他并不屈服,以顽强的意志力与命运抗争到底。

身残志坚的贝多芬是真正的英雄,是我们永远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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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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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玫瑰,手留余香。”这句话你听说过吗?这句话来自于什么故事?对呀,就是我今天要讲的《快乐王子》呀!

《快乐王子》是一个多么“幸福”的王子呀!也许,他并不是一位真正的王子,但他可以在那冰冷的冬天献身给穷人,那些富人会吗?连一件新毛衣也不会,能跟快乐王子比吗?所以,快乐王子就算丢掉了生命,他也永远是快乐而又幸福的人,这样的人不值得大家尊敬吗?老百姓就会把他当做王子,做他们的榜样,受到大家的尊敬,这难道不对吗?

确实,有些富贵人觉得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但他们知道要帮助穷人吗?他们贪图富贵,只知道吃喝玩乐,打骂奴才,嘲笑农民,真是白痴,可耻!还不如老百姓,老百姓也知道感恩那些帮助过他们的人,而你们呢?有眼无珠,有眼不识泰山,井底之蛙!连感恩也不会,你们还会干什么?心里只知道钱!钱!钱!

要想快乐和幸福,别忘了多多付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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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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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能量爆棚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不公,越来越发达的网络,让我们看到了有钱人的日常,他们的生活是什么,他们的娱乐是什么,欲壑难填斥着大脑,你开始变得焦躁,嫉妒,愤懑... ...

金银细软,无尽玩乐,羡煞风景,姣好容颜,你看看自己,每天一复一日的工作,只为了也许只够买一双鞋的月工资,也许你在朋友圈同龄人里也许还算混的过去,白领的职位,一天下来忙来忙去,坐在电脑面前熬的一脸油光,看看自己还剩下什么,黑眼圈,呼之欲出的大痘,还有那些怎么折腾也掉不下去的赘肉。你开始厌倦你的工作,厌倦你的领导,厌倦周而复始的生活,你开始努力积极向上,希望通过努力换来相应的回报。偶尔心烦时候依然想逃离,你开始计划出行,希望能带来改变,可是每一次的匆匆旅行回来之后,剩下的却是囊中羞涩的不安,为什么我的生活是这个样子的?!

人的物质基础和精神世界一定要并驾齐驱,当俩者脱离太遥远的时候,你会很痛苦,当你拥有眼前的物质基础时,你只能做到在这个范围内满足自我的精神需求,然而当精神世界远远高于物质基础的时候,你的“我执”将不被控制,如果佛语能很清楚的用语言来解释“我执”,就是人们执着于自己的缺点,自大,自卑,贪婪,自我...这是一切痛苦的根源。

前几日阅读了李开复的《向死而生》, “癌症面前,人人平等”才读一半了,不知道用什么形容我的心情,罹病一年多,让李开复经历了生死的考验,使他发现是苍天对他的警醒,不要被无止境的欲望所压迫,要懂得释放自己,慢节奏享受生活,开始感悟亲情,开始回忆恋爱时光,开始与自己的灵魂对话,不再那么急迫的效率化的工作,在病中的觉悟,让李开复清楚的认识到,世界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变,无尽的对自己的要求,无形中的压力,透支的身体,是他用健康换来的事业上的成功,调整了自我,放慢了心态,对死亡的畏惧,让他开始懂得感恩,懂得享受生活。

可是我真的很想说,这本书说的没错,因为它讲的是李开复,一个已经把自我价值最大化的人,一个不需要因为生计而奔波的人,一个不用天天挤公交车还房贷的人,一个不用考虑他孩子未来上哪个小学,一个不用请假就可以旅行的人,他的自我追求依然那么紧迫,导致毒素的激增,身体给了他警示,聪明的人应该知道什么时候放手。抛开李开复这样的励志偶像尚且这么多烦恼,可见世界是公平的,因为你的眼光只看到了世界的一面,他能拥有羡煞旁人的一切,他同样也能承受旁人不能承受之重。

在那些我们不能操控的未知中,我们唯能做的只有不断的修善自我,平宁心境,把想做的能做的事情记下来,一点点一步步的靠近梦想,不要再狂言世界因你而不同了,归于平淡的心,有容德乃大,无求品自高,放下那些自大,自卑,贪婪,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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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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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后彻底自由了的我,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三毛的书一本一本地下单,一本一本地狼吞虎咽地读下去。因为她的浪漫、真性情和勇敢潇洒,我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爱读书、爱旅行的她——三毛。

我读过很多她的书——例如《雨季不再来》、《流星雨》、《我的宝贝》等很多中,我还是最喜欢她的《撒哈拉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这本书讲的都是三毛与她的丈夫荷西一起在沙漠中生活时的所见所闻。整本书里的么一个故事,无不充满了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字里行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沙漠地貌和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其实烟不是直的,也没有长河。)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显出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书中所写的故事并不所有都完全是幸福和温馨的,在沙漠里,有许多苦难需要度过。

在这本书里,我最记忆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哑奴》。当地人思想落后而迷信,总是十分骄傲,以自己的利益为重。然,善良者有之,哑奴一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因为是奴隶,哑奴生来就必须为财主做事,听凭财主任意差遣,为财主赚钱做事。三毛看不惯当地人践踏人权,与善良有礼的哑奴成为好友,常常给予哑奴帮助。正如哑奴用手语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尽管他有一身本领,他终究脱离不去奴隶的身份。被财主卖走的那天,三毛哭着送给他一条毛毯,眼睁睁看着他被绑在车上运走,渐渐变成天边的一个小黑点。

三毛很向往自由,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很难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也坚持了了。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受也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和热爱。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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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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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偶读书,南华瑾先生一字一句一行一书尽入眼目,咀嚼回味,口齿留香……

人生在世几百年间,能看尽沧海桑田,月缺月圆,参悟其中道理玄机者又有几分?

谈学问,简言“学”,一字好写,秉承几难?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名言,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成为了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这就是圣人的学习!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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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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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叫作《地心游记》,它的内容非常精彩,可以说它是我小学阶段读过的众多书中最爱的书之一了。

第一次目睹《地心游记》的“芳容”是在学校的操场上。那天学校老师请同学们上台自由推荐自己最爱的书,一位男同学上台介绍了这本书,说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主人公黎登布洛克教授是他最崇拜的人。最崇拜的人?我的好奇心被激起了,仔细地看了一下封面,书面印刷简洁醒目,橙红两色相间,上面有四个大字:“地心游记”。字上方一个红色方框内是黎登布洛克教授正在探险。他惊讶的神情让我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让妈妈买给我。谁知学业繁忙的我竟然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差点与《地心游记》失之交臂。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意外的又发现了它的踪迹。在那一堆琳琅满目的图书中,我一下就看到了《地心游记》,它不仅是新课标必读名著,还是全国优秀畅销书。我如获至宝,立刻拿起它走向妈妈,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翻看了简介和目录,说:“嗯,这本书还真挺好的,但是它的版本很多,我们回家上网看看在网上买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就恋恋不舍地和《地心游记》道别了。回到家里,妈妈上网搜到了这套书,但因为网上显示在世界读书日当天买书有更优惠的活动,妈妈就说等几天再买。谁知后来和我一样“贵人多忘事”的妈妈竟把买书的事给忘了。可怜的《地心游记》又再次与我“擦肩而过”!

也许我和这本书有缘分吧!一天,我不小心把后排同学桌上的一本书给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一看,竟是《地心游记》,我立即激动地叫起来!再看看我心爱的书,感觉它是多么期待被我阅读啊!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写了一张小纸条放在了笔袋,晚上一回家就让妈妈赶紧给我买。妈妈满怀歉意,立刻下单了。第二天放学回家,一本崭新的《地心游记》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赶紧翻开它,细细阅读。它果然不负所望,非常精彩。黎登布洛克带着他的侄子开启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心历险,虽然一路上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黎登布洛克教授凭着自身的智慧和勇往直前的精神把这些困难都一一克服了,并最终回到了意大利。我读了无数遍后现在几乎能倒背如流。每当我向别人推荐它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时的不易,就觉得倍加珍惜。

这就是我寻找最爱的书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神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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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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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这个故事描述了贫穷和贫穷中的爱与温暖。让我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暖流。

故事发生在冬日的寒风里。上了年纪的老流浪汉阿曼德以巴黎的一座桥底为家,他有一些同样贫穷的朋友:在商店里扮演圣诞老人的卡米拉以及吉卜赛人米勒一家等等。据他自己说,他“受不了孩子”,“他们像八哥儿似的,愚昧无知,嘁嘁喳喳,令人厌烦”。可一天傍晚他回到桥下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住处被几个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据了。

这几个孩子分别是苏西、保罗和伊芙琳,他们和他们的妈妈组成了凯尔希特一家。妈妈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们很大信心。阿曼的没有赶走他们。就这样他们共同拥有了桥下的家,开始了新的生活。白天,孩子们的妈妈去上班,阿曼德就带着孩子们去看他的老朋友——“圣诞老人”;看街上布置的漂漂亮亮的橱窗;看浓浓的节日气氛笼罩着的整个巴黎:圣诞节快到了!阿曼德在不知道不觉中也成为了这个家的一分子。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失去了桥下这个居住地。在找不到其他住处的情况下,他们只有接受米勒的邀请,借住在吉卜赛人的营地。在这里孩子们很快活,他们和吉卜赛男孩女孩一起玩耍,可观念传统的妈妈却担心自己的孩子被吉卜塞人影响。况且谁都知道,吉卜赛人是流浪者,当他们离去的时候,这桥下的一家人又该何去何从?面对孩子们妈妈的担忧、吉卜赛人的离去以及孩子们往后的生活保障,阿曼德终于做出了决定:寻找一份工作——这个可是他以前绝对不会有的想法。故事的最后,阿曼德找到了一份提供住处的工作,这一家人终于有了一个稳定的住所。

我读完这本书,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由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到坦诚相待;相互之间的帮助、扶持使得贫穷不再那么可怕,使得希望渐渐清晰。书中的一些描写总是能让我相信:诗意、幸福是与贫穷和苦难同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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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意林》的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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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读了《意林》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好的作文。

这本书里的内容丰富多彩、奇思妙想、妙笔生花!这本书里面不止有作文,还有爆笑图片、四格小漫画、笑话和智力问答。作者想的真周到,读者学累了可以看看漫画、看看笑话、答答智力问答。这本书简直太棒了!

还有一些著名作家对《意林》的称赞:著名作家刘心武:“页页花木盛,期期小森林,闲来常做伴,意蕴可涤心。”。著名作家韩少功:“意趣、意味、意象、意念、意义……,使人们由存活变成了生命,使我们能够有头有脑和有心有肺。我祝《意林》苍翠百年!”。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人生是无数细微感受所组成,《意林》能帮助我们丰富人生。”。

我喜欢《意林》这本书!

关于《意林》的读后感

这个学期爸爸给我订了一份杂志叫《意林》。

前几天爸爸拿来了两本,我一看见这本书的封面就喜欢的不得了。

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我认认真真地读完了第一篇文章,读完之后,我就爱上了这本书。

它带给我的影响很大,告诉了我许多的道理。1。犯了错误要勇于承认,不要和家长一起隐瞒。2。有好事要先想大家,在想自己。3。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急于求成,要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去做,这样才能为成功打下结实的基础。

在日常生活中,他让我改变了许多:1。在我想赶紧写完作业时我忽然想到不要着急,要一步一个脚印去做。2。在朋友犯了错时,我会劝他去承认错误,大家一定会原谅他。3。在有了好东西时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大家。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改变了许多,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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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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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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