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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8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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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四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人条件

第二节 入伙与退伙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章 合伙事务执行

第一节 合伙人会议

第二节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 合伙事务监督

第四节 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五节 职能机构

第六章 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九章 争议解决及其他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1]

([1] 范本中“[ ]”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 )”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类型

执业证书号码

批准注册时间

是否执行合伙人

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 ]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 ]名。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25名,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

第三条 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 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

英文名称:[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第五条 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 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 ]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以上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表决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本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称“执行合伙人”)为[ ]、[ ]、[ ],共[ ]人。其中[ ]为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九条 本协议的签订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事务所内部制度的规定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境内设立[跨区域的分支机构],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等],或者加入[国际网络]。

第十一条 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 事务所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建立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工会组织等,并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事务所的宗旨:[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较高诚信道德和专业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促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和国际化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专业服务。]

第十五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包括:

[(一)审计等鉴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查企业财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对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提供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提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内部控制、低碳减排、投资绩效、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鉴证服务;基建预决算鉴证审核;司法会计鉴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鉴证业务。

(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内部控制、战略管理、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会计管理咨询服务;代理公司注册;代理报关;代理招投标;代理记账;代理企业进行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培训财会人员;其他会计咨询与服务业务。

(三)受托管理与事务所业务相关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公司。

(四)担任企业破产清算的管理人,提供破产管理相关事项的服务。

(五)委托人委托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起草本条款)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十六条 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注: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作为合伙财产保证,并就保证方式、保证金额等作细化约定)

第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可以担任本所的合伙人,事务所持有合伙财产份额前5位的合伙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若合伙人同时具备多种执业资格,该合伙人只能以一种执业资格身份入伙。

(注: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所实际情况,约定合伙人的设置及出资)

第十八条 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在[ 本协议签署(一个月内)或新合伙人入伙后(一个月内或按约定期限分期)]缴足。事务所应于成立或收到新合伙人出资后[十日]内给已缴纳出资的合伙人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十九条 事务所应建立并完整保存合伙人名册。

第二十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出资。合伙人出资额的增减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并于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注:事务所可就增减资的决策、程序、份额分配等相关事项作细化约定)

第二十一条 事务所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事务所财产。

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设定对外担保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以本协议第二十二条以外的个人财产设定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注: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同意与否的程序,可进行细化约定)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其他合伙人]同意。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视同同意转让。

(注:事务所也可不约定优先受让的权利,以保障事务所能吸引新入伙合伙人;或约定当同意转让的合伙人达到一定比例时,优先受让的权利应当放弃。)

第四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人条件

第二十六条 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注:转制过程中新成为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应当符合该款条件;转制前已经是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不受该款规定限制,但在转制前3年内受到暂停执业半年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得担任转制后事务所的合伙人)

3.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4.成为合伙人前一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事务所的决定;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

[6.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人必须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报批文件和个人资料。

第二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其他法律允许成为事务所合伙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4.该类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人总数的20%;

5.该类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财产的20%;

6.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

7.该类合伙人不得担任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8.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拓展和储备人才的需要,选聘符合规定条件的候备合伙人(或称为“授薪合伙人”)。

(注:候备合伙人不对事务所出资,不以合伙人身份承担事务所经营亏损,在从事对外业务活动时不得表明其为事务所合伙人。)

第二节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九条 事务所根据需要发展吸收新合伙人。吸收新合伙人,须经[2名合伙人推荐]、[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入伙协议签订后即成立并生效或于约定的生效条件成立时生效。

第三十条 新合伙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述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原合伙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各合伙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向新合伙人告知事务所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认为必要,可对事务所的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的入伙出资额及其权益比例。

(注:各事务所可约定新合伙人入伙的出资额确定方式)

第三十二条 新合伙人依照入伙协议及新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债务依照本协议第五十五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伙人(指发起设立时的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 ]年内,除本协议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规定外,不得主动提出退伙[或转让财产份额]。

(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第三十四条 在合伙协议约定的事务所存续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 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 其他合伙人不愿意受让其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也不同意其对外转让的;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事务所的特定事由[如:];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同其他合伙人在事务所管理及合伙人权益分配上存在严重分歧;]

(六)其他可以退伙的情形。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因此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当然退伙,特定事实发生之日为退伙时间:

(一)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依法转让;

(五)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合伙人资格条件。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三十六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根据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注:不正当行为,指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

(四)违反本协议及事务所规章制度,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严重后果;

(五)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六)不按规定参加职业后续教育;

(七)其他严重损害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按退伙处理,除名生效的时间为退伙时间。

第三十七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达到协议约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符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除名情形且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合伙人有理由认为其应当退出合伙的。(注:事务所可对该事项的提起程序、理由作出细化约定)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合伙人具有前款所列情形时,应书面向事务所提交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申请的,合伙人会议将按相应程序形成决议,要求该合伙人退伙。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退休保障条款。](注:事务所可以约定合伙人退休后在[5]年内按一定形式领取退休补贴)

第三十八条 退伙合伙人在退伙前,应当根据本协议及相关制度规定完成如下事项:

(一)清偿[书面允诺清偿]合伙期间应由其承担的债务;

(二)分担[书面允诺分担]合伙期间发生的事务所亏损;

(三)完成业务交接,包括对已结项目完成归档手续,对未结项目作出情况说明等;

(四)其他应当完成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列举)

第三十九条 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事务所财产少于事务所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实缴出资比例][或平均] 分担亏损。

第四十条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应在[三十日或约定的期限]内进行结算并向退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

对于原出资,原则上以现金[一次性]退还;对于合伙形成的财产,以现金或约定方式[ ]年(月)内退还。分次及分期退还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偿付日止的利息。

(注: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退伙时不可分割的财产类型,如:商誉、注册商标等)

第四十一条 在合伙人退伙的情形下,应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风险基金由合伙人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形成决议处理)中其应占份额进行结算,价款归退伙人所有。但对被除名的合伙人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该价款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因不履行出资义务而被除名的合伙人,按其实际履行的出资部分相应取得退伙价款。

(注:各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退伙时财产的结算事则)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价款应退还给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价款的计算办法,与第一款相同。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如其具备事务所合伙人条件的,经[全体或四分之三以上]合伙人同意,从财产继承开始之日起,该继承人取得事务所合伙人[候选人]资格,其在事务所的份额为其继承的份额。因该继承行为承担的税收由该继承人承担,如果由事务所缴纳的,该继承人继承的事务所份额按照缴纳相关税收后的余额计算。

(注:约定继承人可以成为合伙人的,参照新合伙人入伙的规定处理,事务所可就其财产份额等自行约定)

如继承人不具备事务所合伙人条件,或虽具备合伙人条件但不愿成为合伙人,或虽具备合伙人条件,但未达到规定比例合伙人同意的,事务所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其相应的财产份额。涉及税收的,由事务所根据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代扣代缴或者由继承人自行缴纳。

第四十三条 事务所在结算时资不抵债的,退伙的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承担事务所的债务。

退伙时未了结的事务所业务,待了结后再行结算、分配权益。

退伙当年退伙合伙人应得红利或应担亏损额在退伙当年会计年度结束时计算并支付。

第四十四条 事务所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事项需要重新备案的,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发生上述变更事项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 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应当积极配合办理财产份额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如拒不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的(在事务所提出要求后三个月以内非因正当理由未办理的),在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按上述结算价格提存结算价款至公证处后(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外),视同退伙合伙人自此时授权事务所当期执行(首席)合伙人具有代表退伙合伙人签署相关退伙文件的权利。涉及执行(首席)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获得相应的授权。

事务所应在退伙结算完成后[三十]日内为退伙合伙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可就合伙人退伙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事务所可以选择将退伙合伙人一定比例[数额]的应退还价款暂扣作为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自退伙之日起[ ]年内不予返还。在此[ ]年期间,如发现存在退伙合伙人应承担责任的,事务所可以首先自风险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向退伙合伙人追偿。[ ]年期满后,事务所应在扣除相关费用及损失(如有)后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该退伙合伙人。如果事务所无故超期扣押退伙合伙人的退伙风险保证金,自[ ]年期满或者暂扣理由消除之日起,按照超期扣押金额以及扣押期限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由事务所承担,如果个别事务所领导和主管人员负有个人责任的,由该个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对议案进行表决;

(二)决定(选举)、担任执行(首席)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

(三)查阅事务所账簿,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事务监督人会议记录,了解事务所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四)获得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对外报告资料;

(五)监督事务所执行(首席)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事务监督人的工作;

(六)监督事务所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对事务所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享有分配权;

(九)事务所终止时,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十)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及合伙事务监督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合伙人合法权益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本协议规定及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权利。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并自觉履行本协议;

(二)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三)将自己所掌握的对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利益有直接影响的情况如实告知执行(首席)合伙人或其他合伙人;

(四)未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其他合伙人同意的,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专业资格所要求的各项执业规范执业,严守职业道德,维护事务所合法权益;

(六)遵守本协议及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决议;

(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事务所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到期债务承担责任;

(八)不得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性收入的工作,不得成为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出资人;不得自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事务所合法权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收入所得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经本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及其他交易活动,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对外提供担保;

(十)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等商业秘密;

(十一)合伙人退伙后,[3]年内不得[向事务所原有客户联系业务]、[加入竞争性机构]、[从事不利于事务所利益的活动];

退伙合伙人违反上述竞业限制约定给事务所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涉及合伙人[入伙]、[退伙]、[除名]等事项的表决时,合伙人与被表决对象存在法律上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十三)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行使其权利时,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或事务所规定的程序、方式进行。

合伙人在行使第四十七条第(三)、(六)项约定的权利时,应当依据事务所内部有关制度提出书面申请。当有证据表明相关合伙人将不正当使用事务所的相关信息,或将会损害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时,事务所可以拒绝,但需要书面说明理由,否则必须同意。

(注:各事务所可自行规定合适的行使方式)

第四节 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十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事务所债务,首先应以事务所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事务所承担责任后享有追偿权,该合伙人应对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的合伙人拒绝或怠于对事务所进行赔偿的,执行(首席)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第三款所规定的职责,代表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该类合伙人予以赔偿。

若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提出追偿要求的,可以按照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要求执行(首席)合伙人代表事务所提出追偿要求。执行(首席)合伙人在[二十日]内拒不执行的,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可以依照本协议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更换。

存在多个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情形,相关合伙人应对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内部按照责任或者过错程度协商决定承担比例,协商不成的,平均承担。

(注:事务所可以自行约定内部追偿的方式和限额)

第五十三条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生该类债务,一般先由事务所财产予以清偿;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继而由部分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对外承担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就其责任数额要求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份额[平均或其他约定]分担。

(注:对负责及参与上述执业活动的合伙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本协议的约定、事务所内部制度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造成事务所对外债务的,事务所可对其内部责任的追偿分担作出特别约定)

第五十四条 事务所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生该类债务,首先由事务所财产予以清偿;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继而由部分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该合伙人有权就其责任数额要求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份额[平均或其他约定]分担。

(注:对事务所其他债务存在过错的的合伙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本协议的约定、事务所内部制度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事务所可对内部责任的追偿和分担作出特别约定)

第五十五条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该债务如属于部分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新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 合伙人退伙后,退伙合伙人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共同负连带责任,但该债务如属于部分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退伙合伙人以退伙从事务所中取得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七条 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各合伙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对外债务和费用按[约定出资比例或平均或约定的比例](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承担责任。各合伙人对此债务对外负连带责任。

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应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五十八条 如因合伙人中一方违背诚信造成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事务所不能设立或被撤销,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根据各方过错,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对事务所和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违约金为。

第五十九条 合伙人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缴纳出资,每违约一天,违约方应向履约方给付其违约部分出资额的万分之[ ](或约定的其他比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依履约方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注:各合伙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条款)

第六十条 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会议另行确定。

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事务所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合伙事务执行

(注:本事务所按照协议确定的组织架构、合伙人权能配置、议事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有序执行合伙事务。)

第一节 合伙人会议

第六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合伙人分工、事务所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三)决定执行(首席)合伙人;

(四)选举产生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决定(选举)合伙事务监督人,决定其职责和权限;

(五)审议批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六)审议批准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弥补亏损和利润分配方案;

(七)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审议批准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八)决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九)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十)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十一)决定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十二)决定事务所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的变更;

(十三)审议批准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

(十四)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十五)决定是否同意合伙人所持事务所财产份额的对外担保及转让;决定是否以事务所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十六)决定加入国际组织、组建集团,使用统一服务品牌以及对外投资等事项。

(十七)监督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履行情况;

(十八)审议合伙事务监督人提出的监督议案;

(十九)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六十二条 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执行(首席)合伙人、[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或[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议事内容,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

(注:由事务所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调整)

[事务所不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合伙人会议。](注:事务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十三条 合伙人会议由执行(首席)合伙人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首席)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或拒绝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管理委员会委员或[过半数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推举一名代表负责召集、主持。

第六十四条 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临时会议召开[ ]日前(如合伙人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六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或约定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

一般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但对本协议第六十一条(七)至(十六)事项(合伙人除名的事项除外)及其他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事项的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于合伙人的除名,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如果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同意某事项是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则该事项为“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合伙人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合伙人无正当理由既不亲自参加合伙人会议,又不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的,视为同意本次合伙人会议的各项决议。

第六十六条 合伙人会议应当备置会议记录本。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需要表决的还应当制成书面表决书并表决,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委托表决的,应在会议记录本中注明,并将委托书一并存档。

第二节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六十七条 事务所可以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外可称[管理合伙人],根据管理委员会授权履行职责。

执行合伙人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第六十八条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当选,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十九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三)向合伙人会议提交以下议案:

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事务所的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事务所合伙人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事务所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事务所增资或减资方案;

事务所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事务所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的变更;

入伙、退伙及其由此产生的财产份额转让方案;

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和不动产的处分方案;

加入国际组织、组建集团,使用统一服务品牌以及对外投资投资等方案。

(四)审议批准事务所各职能机构拟订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审议批准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金额在 万元以上或其他标准范围内的资产]的购置及处理;

(七)决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

(八)负责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事务所短期业务发展目标与发展计划;

(九)提名执行(首席)合伙人,决定各职能机构管理人员;

[(十)决定具有重大争议的业务报告的处理意见;]

(十一)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伙协议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合伙人以及侵犯事务所合法权益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他人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需要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职责。未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职权可由合伙人会议行使。)

第七十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执行(首席)合伙人召集和主持。执行(首席)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席)合伙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执行(首席)合伙人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时;

[(三)十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召开时。]

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或拒绝召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推举一名委员负责召集、主持。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临时会议通常应于召开前[三日](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由召集人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相应职权,但重大事项应向合伙人会议报告。

第七十一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每一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必须经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作出。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授权其他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会议上的投票权。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议合伙人会议予以改选。

第七十二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置备会议记录本。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必须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委托表决的,应在会议记录本中注明,并将委托书一并存档。

第七十三条 事务所由专人负责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表决书以及形成的决议等会议文件存档保存。

第三节 合伙事务监督

第七十四条 为保障本协议和内部管理各项制度的实施,事务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由合伙人会议设立合伙事务监督人,履行对各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以及职能机构的监督职能。

事务所可以由合伙人会议设立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合伙事务监督人。(注:事务所也可以选择由[执行(首席)合伙人或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监督人。)

第七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设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选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之外的合伙人]、[党团组织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员工]等[ ]人组成。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过半数委员选举1名委员作为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

[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相关负责人,可列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

事务所比照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建立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程序。

第四节 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七十六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外代表事务所,执行合伙事务。

只有一名执行合伙人的,可称执行(首席)合伙人。设有两名以上执行合伙人的,应明确一名执行(首席)合伙人召集、主持合伙事务。

第七十七条 召集、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的职责为:

(一)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代表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召集、主持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代表本事务所提起或回应仲裁或诉讼;

(四)对外代表本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五)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六)提议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分工;

(七)协调合伙人之间、事务所内各机构或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合伙人会议或者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七十八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书面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人行使职权。执行合伙人不能履行的,委托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只有一名执行合伙人的,委托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第七十九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在被更换或辞职时,应当配合事务所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必要的变更文件。

第五节 职能机构

第八十条 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置市场拓展、业务运营、风险(质量)管理、人力资源、信息技术、财务管理、行政事务、 合伙事务管理等内部运转及执行业务的职能机构。

第八十一条 各职能机构对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受合伙事务监督人的监督。

第八十二条 各职能机构在合伙人的管理下,负责事务所统一制度议案的拟订和日常事务的运行。

[第八十三条 分支机构、附属专业机构及国际网络]

分支机构是以事务所名义设立的执行业务的[办事机构],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接受事务所的统一监督管理。分支机构年度财务预决算需报事务所批准。分支机构根据事务所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承接业务、出具报告。

事务所可通过签署受托管理协议等方式,对所属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公司构建管理架构。

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或加入国际网络的,应当审慎地通过协议方式来构建组织架构、约定权利义务等事项。

(注:本条为选择性内容,事务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分支机构、附属专业机构及国际网络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八十四条 事务所对外承接业务,一律以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第八十五条 事务所应建立统一的经营业务、质量与风险控制、人员任用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财务与后勤等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

事务所质量与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承接、工作委派、复核、督导、咨询、监控、签字等方面。

事务所制定和实施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全所范围内执行统一的人员任用、定级、培训、考核、奖惩和退出等标准。

事务所保障注册会计师接受职业继续教育的权利,对于不按照规定参加职业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予以辞退。

事务所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十六条 事务所研究决定业务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事务所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十七条 包括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在内的事务所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投资者和报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以及其他各项工作规定;

(三)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四)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五)廉洁诚实,忠于职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六)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保持优良的工作质量;

(七)事务所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注:通常合伙协议只规范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但考虑事务所的执业特点以及合伙的社会责任性,对非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其他员工也有必要做出规范,既是约束,也是保护。)

第八十八条 事务所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事务所员工的意见,并邀请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八十九条 事务所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

第九十条 事务所员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由事务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务所具体情况确定。

第九十一条 事务所员工不得从事损害本所利益的活动,违反本协议和事务所规章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辞退或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事务所可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事务所鼓励员工用正当的方式对事务所各项工作及各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批评,鼓励员工通过考试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执业资格(许可证)。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九十三条 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事务所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十四条 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奖励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与相关审批制度;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九十五条 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执行(首席)合伙人提交月度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会计年度终了后[ ]个月内向合伙人会议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九十六条 事务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金及其他应缴纳款项。

第九十七条 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第九十八条 事务所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度累计亏损后尚有结余的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在扣税后的年度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为百分之三十,当共同基金提到与注册资本相同时,可不再提留)后仍有剩余的,方可作分配;]

(四)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平均或约定的比例](注:各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分配利润,亦可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分配,但后者须以合伙人签定的书面补充协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为凭;

(注:事务所也可以选择以下约定: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以“点数”作为考核,综合考量出资额、入伙年限、开拓业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因素。具体考核方法及计算公式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拟定,并经合伙人会议通过。)

(五)当年利润不足以弥补上年度累计亏损的,[可以用共同基金弥补,]不足部分可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必要时其亏损和债务由合伙人按本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以各自的个人财产承担。

第九十九条 事务所年度亏损按以下方式分担:

(一)超过事务所批准的预算支出,由相应的合伙人分担;

(二)各种罚款支出,由相应的责任合伙人分担;

(三)余下未弥补和分担的亏损,由法定合伙人按出资比例以各自财产分担。

(注: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对年度亏损另行约定)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一百条 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并依法清算;

(一)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合伙人不足法定人数,且在[30日]内未予以补足;

(四)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被依法撤销或者撤回设立许可;

(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一百零一条 事务所解散后必须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一百零二条 清算事宜,由全体合伙人负责。不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自事务所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应当根据《合伙企业法》中有关清算的规定执行清算事务。

事务所破产清算的,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执行破产清算事务。

第一百零三条 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顺序清偿事务所所欠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欠缴税款和事务所债务。

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分配。

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亦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百零四条 事务所清算终结,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连同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原事务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向省级财政部门办理终止备案手续,档案由合伙人自行保存。

第一百零五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获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事务所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原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妥善保存。达到法定销毁时限后,可依照规定办理销毁手续进行销毁。[档案管理的法定时限与本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期限不一致的,按照时间较长的规定保存档案。]

第一百零七条 事务所解散后,若发生不可预见的费用[档案保管费、诉讼费用等],合伙人应当协商予以分摊,协商不成的,可依照原出资比例予以分摊。

第九章 争议解决及其他

第一百零八条 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各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零九条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成立并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及调整事务所、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执行(首席)合伙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务所应当修改、补充本协议:

(一)《合伙企业法》、《注册会计师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后,协议约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二)事务所的情况发生变化,与本协议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合伙人会议决定修改、补充本协议。

(注:合伙人可以约定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协议内容无效。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协议与本协议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备案的中文版协议为准。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审批及登记机关共[ ]份,注册会计师协会[ ]份,事务所保存[ ]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本协议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协议由事务所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注:规模较小的事务所,如不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本协议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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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车间特殊材料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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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由 乙方 承担石材的供货,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石材、规格、价格及金额:

石材: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经甲方材料员 验收、点数签字为准,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日期:

乙方确保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

四、协议价:

本工程协议总价为业主审计结算价的____%。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所有石材、辅料、及安装等,预付________万元整,其余费用待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协议总价的____%,留协议总价的____%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乙方货到工地,甲方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间并按协议约定付款,若甲方未能执行,乙方有权不供货,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视为违约。施工脚手架、水电及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责任: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天内货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方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为:协议总价的____%,____日支付)。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签字后,乙方立即备货,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视为违约。

九、诉讼和仲裁: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同意后并签署书面意见方有效。因入变更解除本协议,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有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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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特殊特种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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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青岛即墨市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购买 方 :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 方 :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备注

1 无功补偿___________成套 设备___________ 详见技术规范 书供货范围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 含税价 )元 :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万元整 (一次性落地价)

与交货有关的费用:(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软件费、检验费( 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 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二、质量 、技术要求

2 .1 质量 、技术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 设备 的质量、技术标准适用本合同质量、技术标准附件 (质量、技术标准附件名称可能有所不同,但其规定的内容涉及本合同标的的质量、技术及验收标准等,下同) 规定,质量、技术标准附件已列示的项目按照附件规定执行,质量、技术标准附件未列示项目但所交付的产品存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未列示的项目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版且标准最高者为准 ) 。

如果 本合同 没有 质量、技术标准附件 , 或质量、技术标准说明不明确 ,或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则本合同下交付的 设备 质量执行生产厂家出厂标准,但该标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非总体判定,即如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总体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同时,各单项标准亦不得低于对应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单项标准) 。 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如存在多项标准或原标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更改、变更的情况下,执行最高标准 ,如无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以甲方验收时出具的标准为准 。

2.2 每台设备上均应订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单位、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

2.3 乙方保证交付甲方的本合同 设备 为原厂原装全新未曾使用过 。

2.4 乙方 应负责在三包期内对设备进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相关费用。

2.5 设备三包期 为___________3年 (质量保证期) :

2.5.1 乙方 负责设备三包,三包期为___________年 ,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使用,且 甲方 最终 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 如相关设备存在调试 、 考核期的 , 调试 、 考核期满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 。国家或行业及生产企业对产品三包期有更高标准的,或原标准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变动的则适用高标准。

2.5.2 质量保证期内,由于 乙方设备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运等故障的,乙 方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同时 赔偿甲方停机期间发电量损失。

2.6 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 乙 方应保证在买方通知7日内处理完毕,超过7天按设备故障损失电量处理,造成的工期延误、劳务费用、电量及信誉等损失,由 乙 方负责。

2.7乙 方从其它工厂采购的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 乙 方负责。

2.8 乙 方对所供设备内所有元器件和材料等的正确 选型 负责,因元器件和材料等 选型错误或不当等原因造成 设备损坏 的 , 乙 方应负责及时处理,由此对 甲 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 乙 方承担,如果 甲 方要求退货, 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

2.9甲 方对 乙 方设备的现场验收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验收,都不能免除 乙 方产品必须满足技术协议或相关国家、行业安全和性能标准要求所负的责任。在 乙 方产品的寿命期内,无论何时,一旦发现 乙 方产品不符合技术协议或相关国家、行业安全或性能标准要求(技术协议要求如与相关国家、行业安全和性能标准要求 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货或整改,乙方必须无条 件退货或按要求整改,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 方承担。

作为光伏电站的核心设备, 乙 方提供的设备的年故障率不能大于1%,因设备年故障率超过1% 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劳务费用、发电量和信誉等损失,由乙 方负责赔偿。

三、 交货 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__________

3.2 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3.3本合同签订的设备需供资料共8份,分别包装成套,其中6 副2正,设备交货前必须现将其中的1套正本随货资料,发至我司,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装箱单、 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主要部件的试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型式试验报告,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图纸)。

资料收件人 :___________

收货地址:______________

四、 运输、包装、卸货

4.1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 由 乙方 运输、卸货至 甲方 指定的交货地点, 并承担运输途中 、装卸 过程 中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乙方 应 于 交 货前24小时将 货物 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函、电通知至 甲方 以便配合。

4.2 乙方 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配件须采用相应的国家、国际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用于长途和工程所在地运输(包括海上运输),并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 包装物不回收,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 乙方 承担相应的责任。

4.3产品的运输由 乙方 负责,运输费用由 乙方 承担;

产品的装卸由 乙方 负责,装卸费用由 乙方 承担。

五、安装、调试 、 验收

5.1 发货 前的检验和验收: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乙方对机械设备的有关内在和外观颜色、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检验合格证书,同时,甲方对设备进行发货前的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发货 ,如甲方未进行初步验收或初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所供合同标的任何质量、技术验收确认,乙方不得以甲方未进行初步验收或初步验收合格,主张甲方已经对合同所述标的验收合格。

5.2 乙方 负责设备的 指导 安装与调试, 并于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 20 日 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否则,乙方应按照逾期交付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并有权监督 乙方 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直至 验收完成 。

5.3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 15 日 内,甲方应完成最终验收工作 ; 经甲方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质量、技术指标 后 ,甲方向乙方签发书面验收合格单(最终验收合格), 双方代表签章办理移交手续,此时的移交不能代表乙方设备质量保证及三包责任的转移。

双方就设备的质量、技术、性能等在验收中发生争议时 ,以甲方的检验结果为准 ,以任何形式进行检验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5.4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 乙方 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 乙方 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 甲方 设备、材料损坏、 乙方 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 甲方 的损失。

六、结算方式

6.1付款方式,适用以下 (  ) 方式。

( 1 )银行转账;

( 2 )银行承兑汇票;

( 3)支票

( 4)信用证。

6.2付款时间 :

( 1) 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 % 作为预付款;

( 2) 甲方对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合格,乙方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 20 天内付合同总额 ___________% 货款;

( 3) 在甲方并网验收合格向乙方签发书面验收合格单且乙方开据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全额 17%增值税专用 发票与甲方项目组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技术服务确认书后 20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 ___________% ;

( 4)其他 剩余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 乙方履约其相应义务后 37 个月内甲方无息返还 。

( 5) 剩余 ___________%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三包期内无质量、故障问题 ,在三包期满且乙方履约其相应义务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返还。

在质量保证期内, 乙方应在甲方 发出故障 通知之 时 后 24小时 内派 有能力解决问题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修理、更换、退货, 乙 方技术人员 修理、更换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时间不能大于 48 小时。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更换的,甲方可委托其他方修理、更换,维修、更换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或无质量保证金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超过时间的,每逾期 1日,向 甲方支付不足部分的 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 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工期延误、劳务费用、发电量和信誉等损失以及 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理、更换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 1日,向甲方支付 待修理、更换部分标的额(以采购时的价格计算)的 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工期延误、劳务费用、发电量和信誉等损失以及 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 如 甲方要求 退货 的 , 乙方应于2个工作日内 退还甲方 所涉 金额 (退货部分所涉及的金额),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所涉金额的 5% 作为逾期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 3个工作日内将产品自行运走。 甲方可协助安排退货,但所有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由退货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在 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退货事宜,甲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产品自行处理并向乙方主张场地占用费、产品处置费用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

七 、售后服务

7.1 乙方 应就提所供设备 的组装、 安装调试、 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 甲方 人员进行培训 ,直至 其 全面掌握为止 。

7.2 设备移交后在运行中如发现质量或故障问题, 按照本合同6.5条第(5)款执行 , 但乙方可以证明故障原因系甲方在使用设备中未按使用说明书上事项操作,致使出现故障的,责任由甲方自负,此种情况下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甲方负担相应的零部件费用 。

7.3 甲方 应向 乙方 赴现场服务人员提供食宿的方便条件,费用由 乙方 负责。

7.4 设备在三包期限届满前如因 乙方 质量、故障问题, 乙方 应修复、更换 ;如乙方可以充分证明故障发生系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或在三包期后),则乙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费用按 7.2 条执行,但材料配件价格及维修人工费不应高于市场价格 。

7.5乙方提供设备需符合项目所在地省网,当地电网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乙方负责处理整改否则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6设备运至项目现场后经过相关第三方油样抽检,如出现油样检测不合格导致需重新抽检或更换变压器油,其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一次性抽检合格,抽检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风险的转移

设备(包括配件)毁损、灭失风险在甲方对产品最终检验合格并签署书面的确认材料后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九 、 保密条款

在协议执行期间, 双方 应对其知晓的对方未主动披露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和技术信息内容保密 , 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结束,除非 信息所有方 主动披露。 未经同意, 任何一方 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定义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合同之当时条件下,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情形属于不可抗力:

(1)冲突、暴乱、战争等社会事件;

(2) 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 自然灾害;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命令。

(4) 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

10.2 不可抗力的后果

双方中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说明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理由,以便使对方当事人采取必要措施,减轻由此而带来的不良影响。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上述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15日内提供有权证明机构的证明 ,并将证明送交对方,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一 、 违约责任

11 .1 乙方应按时交付本合同所述标的物,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 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达到合同总金额 10 % 或乙方逾期交付超过5日时,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选择 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交付标的物,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按照合同总标的额的___________%计算(即合同总价款的 30 % )。

因乙方的 任何 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其他 损失的, 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 全部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 全部 损失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11.2 若经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独适用或并用以下权利:

( 1)甲方要求乙方换货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设备进行换货,乙方未按照约定换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 作为逾期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相关差旅费等。

( 2)甲方要求乙方退货的,乙方应退货, 并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 % 作为逾期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产品自行运走。 甲方可协助安排退货,但所有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由退货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在 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退货事宜,甲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产品自行处理并向乙方主张场地占用费、产品处置费用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为此 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

11.3甲方 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金额 1 ‰ 作为逾期违约金。

十二 、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由 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 、 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 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其它

1 4 .1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 乙方 违约责任、质量保证责任、三包服务等责任承担。

14 .2 与本合同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书 ( 技术规范书如以招标方、投标方定义主体双方的,则 技术规范书中招标方即为本合同中甲方,投标方即为本合同中的乙方) 、 图纸 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中 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标准、试验、检验、 调试、 考核期、 质保、维修、违约责任、赔偿标准等事项与本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以标准较高 、较严格的 为准。

14.3 供需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变更一方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14.4 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执叁份, 乙方 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处)

甲方 单位名称( 盖章 ):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名) :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名) :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名) :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名) :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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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05 字

+ 加入清单

1、药品的采购须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办理。由校医列出本学期所缺药品的采购清单,附上上个学期的过期药品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之后交由校长审批,最后由校医到国有大药房购买。

2、药品购买回来后将电脑小票单装订在专用册子上,并标记好药品信息(包括价格、数量、购买日期、药品过期日期等)并附上购买药品发票的复印件,药品发票原件应交财务入账。药品要分类存放在学校药品专门存放的安全地方,妥善保存,避免变质和丢失。

3、学校医务室储备药品、医用用品、消毒用品等只用于全校学生、教职工在校时突发感冒、发烧(学生发烧均不予处理,教职工发烧38℃以上不予处理)、咽喉炎、胃肠炎、腹痛、腹泻、消化不良、皮炎、扭伤、皮肤损伤、结膜充血、轻度中暑、轻微烫伤、皮肤过敏、蚊虫叮咬等疾病较轻程度时临时使用,离校后仍需到医院诊治;较重病、慢性病则必须直接到医院诊治、处理,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更好的学习和工作。

4、药品按规定使用。

①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发药时注意批号、保质期,看清药品是否变质才能发放,教职工本人需签名登记。

②不建议给学生口服药,必要服药时只给学生一次药量,校医要对学生讲清服用方法,所采取处理措施应简单记录在简易门诊本上。

③学生实践活动或教职工外出活动时校医室不予备药。

5、过期药品的处理须严格按照过期药品处理程序办理。每学期整理一次药品。先由校医清点出当年已过期药品,列出过期药品的名称、数量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及校长审批后,销毁过期药品,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每学期过期药品清单登记在专用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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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劳务合同特殊工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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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建筑面积:

2、分包工作限期:年月年日

3、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建筑单位要求的施工标准必须达到中级装饰等级。

4、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单价

a)承包方式:清包人工费

b)承包范围:所有室内外墙抹灰、外墙保温、闷顶和天沟立面保温及抹灰、楼梯抹灰及大理石铺粘、室内地面、屋面瓦、防水上保护层、烟囱抹灰及女儿墙抹灰(不包括天棚抹灰)。

c)本工程单价为/m2(按工程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5、标准范围

除工程合同外另有约定:

a)如本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b)如因甲方材料供给及工费不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及乙方人工浪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C)如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承担

6、文明施工及安全责任

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总承包人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7、工具使用与材料管理

劳务分包人自带小型工具,其它大型工具及铝合金靠尺和消耗品由工程总承包方提供,现场使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应作到工完场清,如乙方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8、工期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由开工到每栋楼内外墙抹灰完毕,甲方应付给以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款,苯板粘完及屋面瓦施工完毕,在付以完工程量的80%,其它项目完工及工人退场后应付剩余工程款的95%,余款等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9、其他

施工期间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相应顺延。

10、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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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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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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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劳务合同特殊工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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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职 务

企业性质

编码

单位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________年龄

学历

民族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省

乡(镇)

村(街道)邮编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在合同期内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下的 岗位工作,甲方根据在超市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资待遇也随岗位变动而变化),乙方应服从安排,但该岗位应为乙方能够胜任之工作。乙方应敬业爱岗,按时保证卫生和缺货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工资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按月发放,不无故拖欠和扣乙方工资,在合同期内乙方工资随工作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乙方工资加提成不得低于当年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甲乙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有权法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乙方必须服从。

2、春节假日:初一至初二上班的员工,上一天班按三倍工资发放。

3、丧假三天,婚假5天,如无故请假每月超过3天者,为自动辞职。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及超市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遵守与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全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____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或口头通知乙方,如续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全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全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3、如有意犯错,甲方有权开除并扣出当月工资及服装押金。

4、辞职者,需提前15天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本合同后,甲方依法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待遇外,不再支付任何补贴、补助等其他费用。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未能协商一致,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十

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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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爱特殊群体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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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镇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现象依然存在,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人数众多。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镇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xx〕21号)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具体行动。为此我镇成立以镇长谯锋为组长,副镇长何开立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及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牵头领导工作;成立检查工作督导组(附件1),负责督导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卫东任办公室主任,朱成芳、刘存建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各村(社区)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进村入户全面调查掌握贫困对象、散户“五保”、留守病残老人、留守儿童、失庭等各类群体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救助台账,切实做到底数准、对象明。

(二)各村(社区)制定完善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对困难群众危旧住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住房确实不能居住的帮助解决临时安置场所,加强重点场所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86号),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补贴政策,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在春节前将20xx年第一季度低保金发放到位。

(四)注重营造温馨和谐社会氛围。各村(社区)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活动,走访看望城乡困难群众、军烈属和老党员。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将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检查,台账电子档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报社事办。

(二)镇督导小组对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力人员严格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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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特殊号码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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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人姓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就业服务机构全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介绍职业等事宜,双方合意订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代为介绍职业等服务,双方议定服务项目如下:(双方议定时可自行增加或删除)

一、介绍以下符合劳动条件的职业,并可办理职业心理测验及提供就业咨询服务,但经双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一)工作地点: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_________。

(三)希望待遇:月(日)薪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上(至_________元)。

(四)提供中(晚)餐:_________。

(五)提供住宿:_________。

(六)交通津贴:_________。

(七)年终奖金:_________。

(八)假日奖金:_________。

(九)工作时间;每日(周/月)__________小时。

(十)轮班:有。

(十一)月休假天数:_________天。

(十二)其他福利或劳动条件:_________。

二、代办参加以下甄试测验手续:

(一)_________(甄试测验名称)。

_________。

三、办理职业心理测验。

四、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五、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

第二条 费用

乙方为甲方办理前条所定的服务,双方议定费用如下:

一、登记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介绍费:甲方第一个月工资在基本工资两倍以下者,人民币_________元或甲方第一个月薪资的_________%。甲方第一个月工资超过基本工资两倍者: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双方议定费用。本条介绍费包括职业心理测验费及就业咨询服务费。已收取上述介绍费的,不另外再收取职业心理测验费及就业咨询服务费。

三、代办参加甄试测验手续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其他服务事项费用:(乙方除下述费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一)_________(项目名称):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_________(项目名称):人民币_________元。

_________。

第三条 费用给付

甲方于签约及登记完成时应给付乙方登记费。介绍费于_________支付。

对于上述费用,甲方采分次方式给付的,其付款时间及金额如下:

一、第一次: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二、第二次: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_________。

上述甲方最后一次支付费用应于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生效日至少40天后。代办费及其他服务费给付时间由双方约定。乙方收取各项服务费应向甲方给付收据或发票。

第四条 推介次数

甲方在给付登记费后可请求乙方于第一条所约定之期限内为甲方介绍职业至少三次,但经乙方介绍职业且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生效后不在此限。乙方未于第一条所约定的期限内介绍职业至少三次者,应按比例退还登记费。

第五条 费用退还

甲方经乙方介绍职业于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天内(至少40天)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终止时,可请求乙方免费重新介绍职业一次或减收约定介绍费总额50%。

甲方依上述规定请求减收约定介绍费总额50%时,已缴费用超过者,乙方应即退还;已缴费用不足者,甲方应予补足。原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如系自始无效或经撤销而自始无效者,乙方不得收取介绍费,已收取部分并应退还。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介绍职业时所必要的下列文件:_________。

上述文件,乙方应于核阅完毕时返还甲方。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本合同订定前乙方应对甲方详细说明合同条款内容。乙方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以有效率及妥善的态度依约提供职业介绍等服务,详实推介双方所议定劳动条件的职业。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乙方在必要时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影印或复印一份留存,不得使用于与本合同目的无关的用途;本合同终止或消灭时,除甲方届时另有书面同意外,乙方应将所留存影本或复印件销毁/返还甲方。

乙方不得有要求甲方购买或推销商品、加入直销、招揽或购买保险及其他类似行为。甲方为未成年人时,应具备甲方法定代理人同意书及其年龄证明文件,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得收取推介就业服务保证金或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及损害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依上述规定终止合同,致他方遭受损害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因非可归责于该当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终止合同时,不在此限。甲方依上述规定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时,其赔偿金额不得超过第二条所须支付费用的总额。

第九条 通知的送达处所

双方意思表示的通知,均以本合同书所载的地址为送达处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依上述送达处所所为的送达,如未能送达,以存证信函付邮日起第5天推定对他方为合法的送达。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及诚实信用与平等互惠原则公平解决之。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及审阅期间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乙方不得要求收回合同书。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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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特殊教育学校的德育工作计划_德育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德育,全文共 1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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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德育工作计划

新学期的开始,预示着我们爱心学校的德育工作,又要以一个崭新的姿势,立足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来。

一、指导思想

以第22个全国助残日暨学校喜迁新校址为契机,以学校创建高中部、创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双高普九全面达标为动力,在学校总体德育工作要求指导下,加强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以班集体建设为重点的德育工作思路。面对新的形势,针对学校听力智力两类残疾少年、儿童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的需求,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

2、突出特殊学校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聋生心理健康指导,培养举止文明、品德优良、心理健康、富有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

3、培养聋童的个性特长,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进一步树立育人为本的德育观念,努力开创学校德育工作的新局面。

4、 继续发挥共青团先锋骨干作用,突出共青团的特色工作。

三、工作内容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在学校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需要学校各部门、各位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德育部门将以积极、热情、认真的态度接受各项工作,并尽最大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2、继续做好学校的常规管理

继续不断完善学校的寝室、教室、包干区的评分制度,使其更加的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建立表扬机制,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者的目的,通过各项工作的检查来促使形成全校班级之间进行互相的竞争,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同时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根据我校的特殊性,德育部门将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 德育组将配合学校认真做好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时刻强调学生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时时做 1的原则。积极检查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德育组将会把安全工作视为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4、认真组织并开展好每一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认识、成长和锻炼。

(1)在校园内继续大力推行“站文明岗”、“鞠躬问好”礼仪活动。让“尊师长”的好风尚在我们校园内蔚然成风,并切实提高师生之间乃至于与外界交往中的文明礼貌的习惯。

(2)继续教育学生养成“轻敲门”的好习惯。让学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塑造我们学校工作生活有条不紊的人文环境。

(3)继续开展“大手牵小手”的活动。让大同学帮助小同学的好习惯届届相传。

(4)过一个主题为“学雷锋精神,树校园新风”的学雷锋活动月,布置好宣传阵地,评选出学雷锋标兵。庆祝劳动节,培养劳动光荣的意识观念。庆祝儿童节,师生联欢,增进师生感情,创建和谐氛围。

5、切实加强团队自身建设,永葆我校团员的先进性。

加强团员队伍及团员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团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和本学期新团员的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团队阵地建设,创新团工作机制。团支部将继续积极配合政教处,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搞好学校的各项管理,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和生力军的作用,大力宣传表彰好人好事,批评教育坏人坏事,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6、认真履行学校赋予部门的各项工作职责

1)、进一步做好普九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本学期开始,普九工作将成为各学校的重点工作。本人将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并积极做好考察学习,做到数据缜密、档案规范,完善各种汇报材料,充分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完成好考勤情况统计工作。保证考勤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公平性。

3)、做好校会及班子会会议记录。

4)、以第22个全国助残日暨喜迁新校址为主要内容,作好各项宣传、接待等工作。

5)、做好党支部各项具体工作,完成各项材料,做好各种记录,按时交党费,迎接每学期的党务工作检查。

6)、管理好学校备品,出入库有记录,有主管领导签字,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师生服好务。

7)、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上好每一节数学课,让每一名学生有所学,有所得,有所长进。

新学期伊始,我们带着希望,又踏上了新的征程。在新学期中,团支部要不断研究学习,努力开拓创新,争取使我校团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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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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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

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经验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买时,应有购买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买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六)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应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七)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附;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第二类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前子、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洋金花、闹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雄黄、九分散、九虎丹、九转回生丹、回生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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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特殊岗位聘任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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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聘人)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学院_______系(部、处、室、馆、科)(下称甲方),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规定,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与_______(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_____限

1.本合同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个月。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个月。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拥有知识产权(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有明确规定的或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4.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上规定的工作培训条件和保障。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职工,享受学院和甲方在政治、学术、教学和科研经费支配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2.乙方享受学院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的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以后随工作变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与乙方协商再作调整。

2.乙方享受所聘岗位与聘任层次相对应的岗位津贴,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其它津贴。

3.乙方因工负伤、致残及职业病的待遇,探亲、结婚、丧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员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的报销标准和医疗期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人事权益。

2.乙方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1.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2.乙方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及自己贡献情况认为有关条款需要变更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负伤,医疗期欺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履行公民义务,批准应征入伍的。

(三)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合同续签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签手续但事实聘任关系仍然存在的,视为续签与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补办续签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甲方对作为优秀_____引进的乙方,根据其学历层次、教学和科研水平,按照《_______学院优秀_____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住房、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费用。

2.乙方在聘期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乙方违反约定,需向甲方退还有关费用,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补偿费和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签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赔偿金确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组提交《_______学院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调解,或向陕西省劳动争议_____部门或人事争议_____部门申请调解或_____。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学院人事处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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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特殊教育的学校班主任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班主任,全文共 2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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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始终遵循特殊教育的教育规律,面向本班全体学生,注重他们的全面发展和专长发展,避短扬长,着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身残志坚的意志品质和会生活能自理的劳动实践能力。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狠抓学生常规教育,重视“三育”——德育、体育、美育;抓好“三会”——会自理,会劳动,会学习。继续探究培智教育新课程改革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优化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完善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和教学水平监测体系,充分激发班集体活力,形成本班的核心班风学风。

二、情况分析

本班现有学生12人,其中男生9人,女生3人。黄滨、方文勇、吴艺琼、吴长华等属于轻中度智力低下,能完成一些学习任务,生活自理能力较强;蔡菁菁属于肢体残疾瘫,行动不便,写字较困难,但学习能力、说话表达还可以;吴锦鸿、林韩斌、张育斌等属于轻度智力低下及多动症,有一定的学习能力,但个人卫生很差;林一洋有自闭倾向,不容易与人交往,有一定的学习能力。针对这些情况,我决定有的放失,通过多种渠道,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得到或多或少的进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培养学生的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行为习惯。在教育工作中,进行系统化、人性化、生活化的管理,为学生以后的学习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学期工作重点:

1、继续加强学生的常规管理,进一步培养学生基本的自理能力和学习习惯。

2、以感恩教育为主线,培养学生爱自己、爱父母、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

3、开展适合本班学生主题教育的活动,以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通过观看图片影像资料,了解革命先烈的先进事迹,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和热情。

4、开展“手拉手”活动。

5、通过开展“自强、自立、自尊”主题班会活动,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

6、开展学生自护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掌握自我防护的基本知识与技能。7、开展“安全伴我行”主题体验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8、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从儿童期向少年期的心理转变。

四、采取措施

1、抓好学生假期后的常规教育,特别是一日常规的训练,使学生的生活规律化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让学生学习《小(中)学生守则》、制定好班规,通过开展班队活动促使学生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做一名好学生。

2、培养学生的爱好特长,进行家访,做好家校沟通并记录,为将来制定学生的成长袋打下基础。

3、继续抓好班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班干部的培训,提出要求,明确职责。教会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使他们成为老师的好帮手。

4、继续对学生进行劳动卫生教育。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指导,教会更多的学生学会拖地,擦窗。树立学生的主人公意识,保持教室及校园的卫生,视野范围内的垃圾要拾起放进垃圾箱。

让学生明白打扫卫生的最好方法就是保持班级及校园的整洁干净。

5、对个别学生进行纪律强化训练,纪律教育是学习教育的前提。对行为习惯较差的学生,要进行个别教育,小组教育,班上教育,帮助他们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6、加强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教育,树立良好的学生形象,注意自我保护安全教育,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继续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经常进行家访或请家长来访,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家长的教育方式方法做出指导,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学习、纪律情况,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让家长了解教师的工作,并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在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学生提出要求,帮助他们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尤其是体育和康复训练方面的各项活动。

五、月份工作安排

二月份:以养成教育为重点,狠抓常规教育

1、做好报名工作;

2、做好新学期安全及常规工作,坚持做好班级的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学习《中小学生守则》《特校行为规范》等;

3、教室的美化布置;

三月份:以爱国主义教育和感恩教育为重点

1、感恩教育:为妈妈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2、继续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

3、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主题班会;

四月份:以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

1、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组织开展国防教育系列主题班队会;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动;

五月份:以“自强、自立”为教育重点

1、开展“手拉手”主题活动;

2、开展“自强、自立、自尊”主题班会活动;

3、开展学生自护实践活动;

六月份:以安全教育为重点

1、“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

2、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3、开展“安全伴我行”主题体验活动。

4、认真做好复习工作,做好学生期末阶段的思想工作;

5、期末行为规范达标,评选各类星。

总之,这学期,我将会蹲下身子和新入学的残疾孩子说话,用心去沟通交流,努力去寻找孩子身上的每一处闪光点。我相信,只要关爱残疾孩子,尊重残疾孩子,宽容残疾孩子,我们就能找到开启学生心灵的钥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学习改进,努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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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特殊商品生产销售供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销售,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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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四章合伙人

第一节合伙人条件

第二节入伙与退伙

第三节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章合伙事务执行

第一节合伙人会议

第二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合伙事务监督

第四节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五节职能机构

第六章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八章解散与清算

第九章争议解决及其他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1]

([1]范本中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类型

执业证书号码

批准注册时间

是否执行合伙人

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25名,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

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

英文名称: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以上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表决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本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称“执行合伙人”)为、,共人。其中为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九条本协议的签订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事务所内部制度的规定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境内设立[跨区域的分支机构],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等],或者加入[国际网络]。

第十一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事务所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建立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工会组织等,并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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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特殊一年销售工作总结开头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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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转瞬即逝,回首今年的工作,即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的惆怅,也有硕果累累的喜悦。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同事们的大力帮助下,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具体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销售完成情况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提高素养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要适应现代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必须要不断的提高自我的素养,这样才能跟得上时代发展的需求,本年度,本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自我的思想素养,一方面,通过多形式,多渠道,不断提升自我的理论修养,品质修养,另一方面,积极学习现代畜牧养殖业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了解现代养殖业的各种新知识,新技术,为未来工作更好的开展夯实了基础。此外,还重点学习了销售学等新的专业知识,通过各种有效的学习活动,极大的提高了自我的知识储备,提升了自我的综合素养。

(二)遵章守纪,团结同事

今年来,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在工作,凡是同事遇到的困难,我都能够积极的去帮助他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如:下半年,公司司机辞职后,新司机招聘未果,根据领导工作安排,我积极完成好原本由司机承担的送货任务,确保能够把公司的各种饲料兽药按时送到各猪场等客户手中,从不计较,自己工作的得失多少。

(三)做好销售,热心服务

为圆满本年度的销售目标任务,我积极主动的做好公司各种新产品的推广工作,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加强与猪场等客户群体的交流沟通,真实了解他们的消费需求,积极宣传我司新推产品,为全年销售任务的顺利完成夯实了基础;此外,除去做好新产品的推广外,我还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当新产品第一次被客户采纳使用时,为了了解产品效力,解答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难题,我甚至一天连续跑同一客户家几次,为的就是真实掌握情况,了解实情,通过我的热心服务,真心服务,客户的满意度极大的得到了提高,全年无任何投诉。

三、明年计划

(一)加大学习力度,不断提高自我掌握新知识的水平,储备新知识,迎接新挑战。

(二)围绕着年度销售任务计划,做好计划安排,确保销售任务圆满顺利完成。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用真诚的服务,耐心的服务,巩固老客户,力争通过老客户的口碑开辟更多新的客户,同时,自己我积极主动,通过多形式不断开辟更多的新客户。

时光飞逝,充满希望的20__年就伴随着新年伊始即将临近,在新的一年里,个人将立足本职,扎实做好各项销售工作,为公司科学发展贡献出自我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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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特殊岗位用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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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的特殊体质,甲乙双方为了___________能够正常地在幼儿园生活特协商确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____________ 为乙方之子/女年 月 日出生。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身体状况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病情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由于乙方漏报、谎报、迟报的病情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身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的事由来追究甲方的管理之责。

二、乙方须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 的病历该病历包括以前、现在以及将来仍在甲方受托期间的病历,否则甲方免于一切管理之责。

三、乙方须及时向甲方说明 ___________新的病情和应注意的事项。在生病期间或身体不舒服时乙方不得送到甲方。否则甲方免于一切管理之责。

四、鉴于甲方不是医疗与保健机构没有设备、技术与人员为其子/女的身体状况进行医疗与保养甲方对其子/女病情的处理及身体康复无任何义务。甲方也不是监护人,没有监护之责甲方对________无论是否因病情引发的性恪和心情所导致身体伤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配合乙方在__________就托期间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6:30为在园托管时间乙方应按时接送。

六、甲方及时与乙方交流_____________就托的情况但并不以书面形式。

七、因为_____________的特殊体质,甲方是在乙方完全免于甲方任何责任的前提下受托。为此甲方不为___________在受托期间复发或因其它引发的病情以及可能的其它事故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保证不以任何事由追究甲方的管理之责。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签订以上各条款含义甲乙双方明白其无异议。

甲方__________中心幼儿园 园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未涉及之处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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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劳务合同特殊工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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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在临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_________________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_________________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至日之间。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_________________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_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_________________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_________________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_________________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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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乡镇“特殊党费”援助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汇报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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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特殊党费援助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汇报

根据《中共xx市xx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特殊党费”援助项目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特殊党费”援助项目检查细则(试行)》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对“特殊党费”援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

我乡对“特殊党费”援助项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高度重视,为加强监督检查,让受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切实搞好我乡的“特殊党费”援助项目工作,乡上设立了“特殊党费”援助项目领导机构,完善了监督机制。

(一)对于“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的监管,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牵头负责,乡纪委副书记、乡纪委委员负责具体监管工作,并成立了乡“特殊党费”援助项目监督检查组,乡纪委委员分片包干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的管理、发放等工作的监督,特别是介入分配方案的拟定,确保“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及时处理相关信访案件。

(二)各村成立了有党员代表、社员代表为监督员的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特殊党费”援助项目使用和物资发放。各村(居)“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发放工作,由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进行全方位督促和指导,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本单位“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发放、使用、监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工作业绩作为村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要求,严格程序

(一)有专人负责接收、登记、管理。全乡的“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由董勤同志牵头负责,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卓雪玉同志具体经办。

(二)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发放“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

一是我乡“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发放对象为5.12地震后的全部农房重建户。

二是我乡共接收394.3万元“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乡上及时制定了分配、发放方案:全乡共计援 助农房重建户1179户388.7万元(其中低保户50户,每户1万元;一般农户1129户,每户0.3万元)。分配发放方案已于11月14日开始公示。

三是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则按照公示对象和发放标准,组织发放“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通过信用社一次性将资金打到重建农户的一折通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困难群众要求享受低保户的补助标准。

三、整改落实措施

一是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组织发放。

二是认真做好特殊党费援助项目管理使用的走访工作,了解受灾群众的生活状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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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特殊劳动工关系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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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常居住地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 紧急情况联系人地址: 紧急情况联系人电话:

*声明条款:

乙方在此声明: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

1、我已向甲方提交了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证明,并承诺由原单位缴纳,甲方无需为本人缴纳;

2、我向甲方提供或反映的所有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学历、个人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工作履历、证件及其他个人信息均为真实有效;

1.合同期限

1.1 本劳务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 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续签本合同的,应当履行相关的手续(见本合同附件二)。

2.工作岗位和内容

2.1 本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2.2 乙方按照甲方对乙方的岗位安排和相应的工作职责界定,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甲方确应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工作,或依照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及甲方经营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在甲方批准前,应当服从安排,若乙方消极怠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可申请解除本合同。

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3.1 乙方在上述岗位工作期间,实行以下 [ ] 项工时制度(可选):

a.乙方工作岗位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b. 乙方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 □年; □半年; □季; □月;

C.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此认可,此处工作时间是指正常工作小时的累计,午餐、午休及其它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的非正常工作时间均不包括在内,乙方每天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由甲方根据需要决定。

3.2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经甲方书面的要求或确认,否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就乙方自行延长的工作时间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关于加班的申请、审批及补偿方式按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3 乙方仅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公司给予的其他假期。关于假期的享受资格、申请假期的程序及待遇按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4.劳务报酬和社会保险

4.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月劳务费为税前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甲方每月 日按照乙方上月劳务出勤状况,向乙方发放劳务费。

4.2 按照国家和( )市规定应当由乙方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每月劳务费中代扣代缴。

4.3 由于乙方已缴纳社会保险待遇,因此甲方免除为乙方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5.工作纪律

5.1 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5.2 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参加甲方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6.1 本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的,需履行变更合同手续合同手续(见本合同附件三),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或变更条款不明的,视为未有变更,双方按原条件继续履行;

6.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6.3 乙方因任何原因连续一个月不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6.4.1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个人文件或信息是虚假的情况; 6.4.2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6.4.3 乙方因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的。

7.其他

7.1 乙方保证不因其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致使甲方受到由于乙方原因而产生的法律或其他纠纷影响,并承诺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3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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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特殊机械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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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车间生产正常进行,让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厂全体工作人员。

三、具体制度

(一)考勤管理:?标准考勤时间:办公室人员: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产人员: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严禁迟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现代人打卡者,双方违反当事人扣除当月全勤奖。

2、如果出现因考勤机故障或员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则由本人到车间进行登记,并由直接上级签字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到达车间均属于迟到,30分钟以上未到岗位也未请假视为旷工一天,每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30分钟(含30分钟)的每次均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3次者(含3次),记旷工一天。

4.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20次以上(含20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予以辞退。

(二)班前会、班后会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开交接班会议。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给班长打电话说明原因。

3、交班班长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尽量在本班解决,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如问题未能解决,做好详细交班记录,并上报车间主任,在交接班时与接班负责人解释清楚后方可下班。

4、交班时交班班长必须如实反映生产状况和设备运行情况,不得对存在的问题隐瞒,接班者要严肃认真,仔细检查,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有意违反规定,虽然接班者已接班,但发生的后果视情节严重由双方共同承担。

6、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7、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因故未到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8、接班人应按交接班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交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9、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10、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交班结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记录表上签字,记录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班后会由当班班长总结本班生产运行情况,产量、点检、岗位纪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要对其进行分析和讨论,或向上级反映。

(三)工作纪律

1、上班时生产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2、上班时间员工应该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工作期间未经班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电话或口头请假方可离开岗位。

3、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标。

4、操作记录要认真填写,不得乱写乱图,填写内容必须和实际相符合。

5、工作时间严禁打瞌睡,睡岗。如果发现,当事人罚款50元,当班班长罚款50元。

6、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串岗、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吃零食、闲聊等。

7、没有特殊情况未经车间主任同意吃饭时间不得回食堂就餐。当送饭人员送到岗位时,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前去拿饭,必须有两人留守岗位。

8、在生产区内,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将打火机、火柴等点火用具带入。一旦发现罚款50元。

9、严禁在生产厂区内吸烟,如有违反,车间将其本人除名并送至人力资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请假则提前24小时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或电话请假。一天内则先由班长批准后交车间主任审查,4天以内(含4天)最终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1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2、送样人员严禁在化验室逗留和闲聊,不能随意自动用电脑,或私自更改结果。

(四)生产过程管控

1、生产任务:车间负责人按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如完成不了,应即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以便协调;同时切实安排好车间生产,保证各组的正常生产,避免衔接不良、产生误工。

2、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零配件符合质量要求和物料正确与齐备,尤其是确保产品首件质量的前提下,在生产过程中要时刻关注产品的质量,巡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巡检、抽检,避免常见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发生,发现质量问题应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迅速向上级主管反映,以便尽早解决。

3、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先检查全车间的电源、电线和机器设备,保证无安全隐患方可生产;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

4、生产协调: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应积极与主管进行沟通协调,确有难度的,可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请求支持。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钥匙由班长进行保管,领用工具和别人借用时要进行登记。

2、领用货架上的配件必须进行登记,需注明领用人,型号规格和数量。

3、点检人员要定时对工具箱内工具和货架上的配件进行清点,并对其进行整理、整顿。

四、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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