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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主任的工作内容(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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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电力,生产,全文共 1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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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厂安全可靠发电,保证电网稳定运行,保证国家资产和投资者的权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发电行业的特点和我站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电站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电站实行以法人代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条  电站应在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制定适合本站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六条  电站必须贯彻“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七条  电站对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执行“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站从事发电、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目标

第九条  电站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电站员工造成伤害、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以下几种事故:

(一)人身死亡事故;

(二)电站垮坝事故;

(三)特大设备事故;

(四)其他特别重大事故。

第十条  电站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五)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七)不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第十一条  电站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企业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一般设备事故;

(二)班组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三)个人无违章,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二条  电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制度,每年上一级行政正职与下一级行政正职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基层企业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逐级负责。

第十四条  电站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十五条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五)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按本规定第五十六条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研究解决生产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配备符合要求,确保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七)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等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投入、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发放;

(八)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十六条  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法人代表负责。

第十七条  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逐级到位,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第四章 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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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管理职位,负责其功能领域内主要目标和计划,制定、参与或协助上层执行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2、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下属员工的管理、指导、培训及评估;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

4、负责组织生产、设备、安全检查、环保、生产统计等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检查、监督、控制及实施执行;

5、设置并实施产品的进度、生产方法和流程;

6、与其他部门协作在一定数量、质量、时间表和成本要求下保证高的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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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板式家具自动化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流程、成本控制及质量检查,熟悉家具生产制造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统筹;

2、熟悉生产运作体系的布局和规划,熟悉生产成本控制,生产质量控制,熟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运用;

3、具备极强的均衡生产和生产进度控制能力,能制定有效的生产绩效评定方案;

4、具有较强的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组织、领导精干、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生产国际一流的的家具产品;

5、质量、成本、生产、现场管控能力强,沟通、协调、执行能力强,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看懂设计图纸;

6、统筹生产部门各项日常工作安排,负责产品质量、产量、进度的跟进.开发筹备和核算成本,评估生产部的生产能力和安排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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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产品生产各环节质量标准,对各环节质量进行监控;

2、了解产品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把控各生产工序质量;

3、跟踪整个生产过程,对原材料进行复核,对工艺操作进行监督,对完成每一个产品的各环节都要按照检验规范进行验证,随时对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4、定期总结各工序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相应建议,经上级领导批准加以改正和解决;

5、负责设计部设计文件、供应商制版文件或打样的文字校对和确认工作;

6、负责主要供应商的考核和审批;指导、协助重大客户投诉的处理;

7、负责其他生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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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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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会议主要资料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状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状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状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务必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资料,完成任务状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资料,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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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安全生产职责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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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X年你单位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20xx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系统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企业单位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企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强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企业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二、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力争20xx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三、履职考核

(一)你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评定办法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考评分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四)考核以“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市每季度组织督查组对你单位进行督查,次年1月中旬对你单位进行全面考评。

(五)你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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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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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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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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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控制生产过程的卫生条件,防止产品在受到污染

2.适宜范围:适宜于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

3.主责部门:生产部;

4.负责部门:生产车间;

5.具体要求:

5.1.人员卫生管理

5.1.1.从事食品企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工作。

5.1.2从业人员应做到“四勤”,即勤洗耳、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和勤洗衣服。

5.1.3.从业人员不行佩戴手饰、耳环及其它装饰品进入车间。

5.1.4.进入车间必须整齐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和口罩。

5.1.5.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水洗双手酒精消毒后,方可上岗。

5.1.6.从业人员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闲杂物品进入车间,从事生产。

5.1.7.从业人员中途离岗,再进入车间必须重新消毒后方能上岗作业。

5.1.8.严禁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及口罩离开车间到其它场所。

5.1.9.从业人员的衣帽等衣物必须是干净清洁且经过消毒处理的,方可穿戴。

5.1.10.严禁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大声喧哗及交头接耳。

5.1.11.设有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卫生监管。

5.2.车间卫生管理

5.2.1.保证车间内外环保卫生清洁,无杂物,坚持每天清扫。

5.2.2.要求车间四壁门窗洁净,地板及天花板保持干净清洁且无漏水,墙壁无脱落物,墙裙无青苔污渍。

5.2.3.生产过程中,严禁开启门窗。

5.2.4.生产车间所用器具生产前后都应保持整洁并合理放置。

5.2.5.生产用刀器具、水池、工作台要求清洁,不得残留铁锈、污垢。

5.2.6.严禁车间内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生产无关的物品。

5.2.7.严禁车间内吸烟、进食及随地吐痰。

5.2.8.严禁患五大病症者应及时脱离岗位,待全愈后方可上岗从事生产。

5.2.9.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5.2.10.严禁上岗人员串岗打闹及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项。

5.2.11.必须做到生产后及时清理废物料及垃圾离开车间,严禁车间内存在垃圾死角。

5.2.12.排水沟应及时清理,做到流水畅通且无废渣残留及污水污泥。

5.2.13.当天废弃物应盛放在规定地点规定密闭容器内,做到当天垃圾当天处理出厂。

5.2.14.各种生产生活用水储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用水质量。

5.3.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

5.3.1食品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3.2.生产过程中,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制定可行的配方投放用料且做好详细记录。

5.3.3.生产工艺的各种参数指标由专人负责监管并且详细记录存档。

4.3.4.由卫生管理人员对生产设备、工具及容器清洗干净后消毒等进行监管符合卫生要求方可使用。

5.3.5.各工序使用的工具器具容器应加以区别并标志着生与熟用工器具分开,不得混用以防止污染。

5.3.6.食品生产操作中各工序应严格按原料、半成品先来处理的原则,以免因积压过多而发生变质现象,加工过程中注意剔除和避免混入一切杂物,加工下来的废料,废品,必须放在指定的容器内并及时清理。

5.3.7.食品生产使用添加剂时,必须使用由国家指定工厂的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和非指定工厂的产品。

5.3.8.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作业现场有充足光线。

5.3.9.生产作业现场不允许存放与生产无关的东西。

5.3.10.生产用水的各项卫生指标检验应符合国家用水标准

包装间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控制产品包装过程的卫生条件,防止产品在受到污染;

2.适宜范围:适用于产品包装过程的卫生控制

3.主责部门:生产部;

4.负责部门:包装车间;

5.具体要求:

5.1生产部负责产品包装及包装车间、冷库、包装物料间的保养和清洗卫生;

5.2生产部负责冷库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5.3品控与技术部协同采购部负责对保装物料进行验收。

5.1人员卫生

5.1.1进入包装间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包装鞋、帽子及口罩。

5.1.2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水洗双手并泡消毒液后戴上包装专用手套酒精消毒,方可上岗进行作业。

5.1.3包装人员不得佩戴手饰、耳环、手镯及其他装饰品进入包装间从事作业。

5.1.4中途离开岗位,再进入包装间必须重新消毒后,方可上岗。

5.1.5严禁穿戴工作服、鞋、帽子及口罩等衣物离开包装间到其他场所。

5.1.6工作服等衣物必须是经过消毒的且是干净整洁,才能穿戴上岗。

5.1.7包装作业过程中,从业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及交头接耳。

5.1.8进入包装间作业后,不得随便进出,直至包装结束。

51.9包装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勤系衣服。

5.2包装车间卫生管理

5.2.1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灰尘、污垢及闲杂物。

5.2.2天花板保持干净清洁,无蜘蛛网悬挂且无漏水。

5.2.3包装间要求四面门窗洁净,无灰尘,无存放废弃物。、

5.2.4合理整齐堆放各种已包装成品并及时入库,防止堆积。

5.2.5严禁包装期间开启包装间及挑选间门窗。

5.2.6严禁与包装无关人员入内。

5.2.7严禁包装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串岗、打闹及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事项。

5.2.8患五大病症者应及时脱离岗位,待痊愈后方可上岗从事工作。

5.2.9包装间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与包装无关物品。

5.2.10严禁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进入包装间。

5.2.11严禁在包装间内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

5.2.12做到包装后,机械设备及用器具清洗干净,无残渣、灰尘存窗。

5.2.13包装完毕后,残留废料垃圾及时清理离开车间。

食品仓库及冷藏保鲜库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控制产品储存过程的卫生条件,防止产品受到污染;

2.适宜范围:适用于产品储存过程的卫生控制

3.主责部门:生产部;

4.负责部门:仓管;

5.具体要求:

5.1食品辅料及成品库卫生管理

5..1.1食品原辅料进厂必须具有食品合格证。

5.1.2进厂的食品原辅料须由品管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并记录验收结果,才能投入生产使用。

5.1.3仓库地板应保持干净清洁,做到地面无灰尘,屋顶无蜘蛛网悬挂。

5.1.4食品入库后,按入库先后批次生产日期分别存放,并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卫生质量检查,做好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5.1.5成品库存放食品时,要按批次存放,做到先入先出且不得挤压。

5.1.6严禁库房存放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和危险物品。

5.1.7食品储存工程中,应及时防霉及库房保持适当的温湿度。

5.1.8食品在仓库中的堆放要有足够间隙,不可过分密集,库房应铺木制垫板,食品放在垫板上并与地板墙壁间保持一定距离,熟食品不能着地。

5.1.9过期及发霉虫蛀腐朽变质的食品原辅料、成品,不能存放,应及时清理出库。

5.1.10、贮存食品原辅料、成品的库房不得残留异味。

5.1.11、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与消毒,消毒前应清库并注意消毒剂对食品的污染。

5.1.12、库房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避免库房漏水。

5.1.13、库房应做好防鼠、防虫措施。

5.2、冷藏保鲜库的卫生管理

5.2.1、冷藏库设有精确控制温度的装置,要求温度恒定,按温度要求准确控制,尽量减少温度的波动。

5.2.2、冷藏库周围场地和走廊及空气冷却器应经常清扫,定期消毒,冷藏库及工具设备应保持清洁,注意搞好防霉除臭和消毒工作。

5.2.3地面应经常打扫清洗,做到不残留污水污泥。

5.2.4、食品应按入库日期批号分别存放,先入先出,防止冷藏食品超过期限,在贮存过程中,应做好卫生质量检查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5.2.5、库房应定期消毒,可使用次氯酸钠消毒液,消毒前将食品全部搬出,消毒后经通风凉干后方可使用。

5.2.6、库房不得残留异味。

5.2.7、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带有污染源的物品。

5.2.8、冷藏库应密闭无漏风,且做好防鼠、防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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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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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

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

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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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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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外出作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直接严格挂钩,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求

1、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禁高空操作人员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体不适等情况下作业。

4、高处作业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必须将衣袖、裤脚扎紧,需佩戴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将头发放进安全帽内,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悬挂端长度不大于1m。

5、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初次上岗前,须由部门经理或小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作业人员需定期对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工具包。运送设备时须使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高处作业环境要求

1、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5、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随便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统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与司机配合过程中,要确保相互通讯顺畅,在司机启动塔机操作前,确保塔上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当人员处于或者可能处于塔机运行的不安全位置时,严禁塔机启动。

3、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4、严禁私自为项目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5、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在塔上行走。

6、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配合,不得随意开动塔机,不得随意触动塔机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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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生产主管工作职责_生产主管工作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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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

2.全面负责公司与生产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生产物料的供应和质量,生产的计划安排,控制生产成本,督导生产任务等)。全面负责并处理本公司与其它公司之间产品方面的相关工作。

3.监控质检和制程品质管理各项工作,促使品管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稳定与提高。

4.督导全厂安全生产及后勤保障工作。

5.审阅生产、库存报表,监控各仓库运作,合理控制库存。解决生产、仓库运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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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产主管工作职责_生产主管工作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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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制订、修订所管辖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作业程序标准,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2.组织实施车间生产计划:

(1)根据企业生产计划,组织制订本车间的生产作业计划;

(2)负责按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进度;

(3)合理调配人员和设备,调整生产布局和生产负荷,提高生产效率。

3.生产过程管理:

(1)主持车间例会,全面协调车间工作;

(2)对生产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进行生产质量控制,保证生产质量;

(3)监督检查车间员工的工作,对违规操作提出警告并指正;

(4)参与产品质量问题的分析,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5)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的自检和互检,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4.生产现场管理:

(1)建立现场管理制度,并指导培训现场管理知识;

(2)推进5S现场管理制度,实现生产车间标准化管理;

(3)按时考核车间员工的5S执行情况,实施奖惩,确保制度得到落实。

5.车间生产安全管理:

(1)负责落实企业各项生产安全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

(2)控制关键要害部位,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员工安全作业。

6.车间生产成本控制:

(1)统计分析车间每日的生产情况,寻求改善,提高生产效率;

(2)统计分析车间的成本消耗,制定可操作性成本控制措施。

7.车间员工管理:

(1)组织车间生产员工参加业务培训;

(2)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车间员工考勤及工资核算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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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生产主管工作职责_生产主管工作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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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公司要求制定公司生产和开发整体规划,严格监督部门工作的落实;

2、 根据公司生产和订单要求,组织订单评审澄清并落实各订单/生产A卡的要求;

3、 根据公司年生产量和日常订单要求,制定合理、均衡的月/周生产出货计划,并协调各部门/小组严谨落实;

4、 按ISO9001质量体系的要求,组织管理现场的生产并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产能、效率等方面;

5、 督导部门的日常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协调部门问题并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6、 按月进行生产出货情况的统计和汇总分析;

7、 负责部门架构的维护,工作指导、培训和绩效考核;

8、 上级主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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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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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2.2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2.3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3.3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3.4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3.5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6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资料:

4.1入企业教育

4.1.1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2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职责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2特种作业教育

4.2.1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2.2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4.3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务必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4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4.5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6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4.7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务必由厂、班组进行相关资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8外来人员培训

4.6.1外来施工人员务必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资料,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4.6.2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资料。

4.9.2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务必参加,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

4.9.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状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4.9.4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4.10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资料和考核结果。

4.10.2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4.10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到达培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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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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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9、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2、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车间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

1、公司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包括行车等)由公司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2、公司做好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进场组织、安装调试、拆卸退场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向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报检、报验,未经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许可和验收合格的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原则,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所有从事与安全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有关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均必须由公司统一派遣,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应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强迫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5、公司应把对外租设备的管理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4、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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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生产车间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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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第二章: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2、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务必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卡中设不同登记页: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卡由各部门内勤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到内勤处取卡,与领料单一齐送行政仓库或业务仓库领用。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后返还内勤处。

3、工具的保管就应职责到人。部门应专设一卡,登记公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职责人。各职责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行政及仓库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状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

5、生产车间耗材类产品及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卡”统一管理。

第四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务必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

B、换领务必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职责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一并交仓库人员领料。仓库人员填写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名后交内勤。

B、以旧(坏)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取“工具卡”及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

A、有如下状况:

a.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登记表格,各工具应由部门经理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B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继续使用,则“工具卡”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

b.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取“工具卡”填写,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仓库人员方可签名。

B、退库手续

a.工具需要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办理红字“领料单”,与“工具卡”一并送仓库退料。仓库保管应检验工具的完好性,如完好则在工具卡上注销相应项目,并签字确认。如工具已经损坏,则拒绝其退库。

b.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卡”,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卡”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五章: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务必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必须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旧品领用只需以旧换旧,不需开领料单与填写工具卡;工具领用须开领料并填写工具卡。

2、公司总安全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状况,行政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具的保管与使用状况。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状况,应责其在必须时间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赔偿标准:

A、工具或劳保丢失,由职责人赔偿原价。

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务必赔偿:

C.劳保用品,超过规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价赔偿;在规定使用期一半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职责人向仓库说明状况,由仓库写出损坏或遗失工具的价格证明后,到财务出纳处缴款,然后凭收据到仓库办理损坏工具以旧换新手续,或遗失工具重新领用手续。

第六章: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机修工段设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也可办理临时借用。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务必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职责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

B、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

C、工具归还时,保管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

第七章:旧品的报废

1、业务及行政仓库每半年整理一次报废工具的清单,填写“工具报废申请单”,经仓库负责人核实与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对报废工具进行处理。

附件1班组工具管理的资料:

第一,建立健全工具领用制度。班组应有工具使用保管卡片,记录操作人员领用工具的型号。数量、名称、规格、日期;应根据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得多领,也不能少领。对于共用工具也应建卡管理,个人使用时办借用手续,进行登记,用后及时归还。

第二,合理使用工具。工具的使用应按工艺要求,在工具强度、性能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严禁串规代用(如螺丝刀代凿子、钳子代头);不容许专用工具代替通用工具,精具粗用的现象应坚决禁止,并在使用中注意持续精度和使用的条件。

第三,妥善保管工具。工具应放在固定场所,有精度要求的工具应按规定进行支撑、垫靠;工具箱要整齐,清洁,定位摆放,开箱知数,帐物相符;无关物品个性是私人用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使用完毕后的工具应进行油封或粉封,防止生锈变形,长期不用的工具应交班组统一保管。

第四,做好工具的清点和校验工作。由于工具使用的频繁性和场所变更,容易遗忘在工作场所或互相误认收管,因此应每一天查对工具箱一次,一周帐物核对一次,以持续工具帐物相符。贵重和精密工具要特殊对待,切实做好使用保管、定期清洁、校验精度和轻拿轻放等事项。量具要做好周期检查鉴定工作,持续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做好工具的修复和报废工作。工具都有必须的使用寿命,正常磨损和消耗不可避免,但凡能修复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其原先的性能,如刀具的磨刃、量具的修理等。对于不能修复的工具,在定额范围内可按手续报废(旧)并以旧换新,对于节约工具和爱护工具的同志要给予表扬。班组还应协助做好专用工具的试验工作,对于专用工具提出修改意见。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具夹、刃具报废等状况,要查明原因,追究职责。个人遗失工具要填写“工具遗失单”根据状况实行赔偿处理。

附件2工具的供应和管理:

工具管理部门,除了要负责制定和修改全厂工具消耗定额、周转定额和储备定额外,还要有计划地合理地组织工具的采购。企业使用的工具有标准工具和专用工具两大类。标准工具是指通用于不通零件加工的工具,有标准规定,一般由专业生产的工具厂制造,企业需要这种工具时,应由厂外购入。专用工具是指限用于某种零件上的工具,以及工具车间制造工具的工具(二类工具),一般均由企业自行组织设计与制造。外购工具应事先提出计划,由供应部门负责购入,自制专用工具,应纳入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编制工具生产计划,交工具车间生产,及时供应生产需要。定货点的确定,能够根据周期(从提出工具定货到工具入库的期限,能够是自制一批工具的时间,也能够是外购一批工具所需的时间)及工具平均日耗量,按下述公式计算:

定货点=最小储备量+平均日耗量×定货周期

当工具库存由于逐渐消耗到达定货点时,就应提出定货申请。当到达最小储备量时,这批定货恰好到达,这样,库存就上升到最高点(最大储备量)。当库存又下降到定货点时,再提出下一批定货。各车间的工具室(员),从工具总库领取工具后,负责收发、保管和回收,以及统计等工作。企业的工具管理部门(科、车间),一般设有工具总库,对外购和自购工具进行统一验收,登记、保管,按车间耗用工具的限额发送各车间工具室(员)。工具总库应有必须工具周转量,既要保证生产正常需要,又要有合理的储备,并经常对库存数量进行统计,及时把库存状况报告厂部工具管理部门以便及时采购和供应,避免供应中断。为了保证工具的不断供应,工具总库应建立日常计划供应制度。透过这种制度,就能够明白何时需要补充工具,及时提出定货申请,使工具的供应持续不中断。实行这种制度时,要为每种工具的库存规定最大储备量、最小储备量和定货点,最小储备量也就是保险储备量;最大储备量是最小储备量加上一批定货的数量。

工具室(员)要加强对工作地的服务,及时、成套地把工具供应给生产工人。凡是工作地常用的工具,应配套后,由生产工人长期使用。既不是全车间使用,又不是某个工人长期需用的工具,配套后借给生产小组,由小组保管。至于一些不常用的工具,应由工具室(员)保管。

附件3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具体办法:

(1)发动和依靠工人群众参加工具管理,提高工人群众爱护工具的主人翁职责感。认真管好、用好工具、不积压、不丢失工具。

(2)加强对工具使用的技术指导。在使用工具时和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防止工具过度磨损和损坏,并推广先进经验,改善工具使用方法。

(3)加强工具的维护、保管、磨刃、回收、翻新、修复工作。对工具要经常进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用钝了的工具,要重新磨刃。为了保证工具的质量并使工人不致因为自己磨刃而降低设备利用率,应尽可能组织集中磨刃。工具要“以旧换新”进行回收,修复、翻新后再继续使用。

(4)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延长工具的耐用时间。工具的质量好,耐磨、耐用、使用时间长,就可降低工具消耗,到达节约目的。

(五)班组工具管理的资料

班组工具管理,是对班组使用的工具,辅助工具和检验、测试用具等进行领用、使用、保管、修复而进行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班组工具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地申请领用生产中所必要的工具,做好工具的成套性工作,并合理使用和保管,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延长工具使用寿命。

附件4工具管理制度

一、工具就应实行部门、专业班组、员工个人三级管理制度,分别由仓库管理员、领班、员工本人填写《工具清单》建立登记台帐,专人负责管理。仓库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管本部门工具总台帐和《工具领用登记表》。

二、工具设备按工作要求,每个技工配备常用、必备的手用工具;各班组配备本专业常用工具及仪表;机械设备、贵重仪器仪表由库房统一管理。

三、个人领用工具及更新配置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填写《工具领用登记表》后,由领用人签名备案,方能发放。

四、由员工个人管理的工具,原则上属本人专用,其他专业或部门人员借用时,需经主管批准。

五、班组领用工具,由领班填写《工具领用登记表》,专业主管核实签字,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如因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丢失,应由领用者负责赔偿或及时修复。

六、各班组工具不行私自转借他人。工程部内班组间借用工具应填写借条;借用工具应及时归还,归还时应整洁、完好,由工具管理人员当场检验,工具完好方可收回。

七、班组公用工具要列出清单,每次使用完后应保证整洁、完好,交接班时认真检查,如有丢失损坏,应追查有关人员的职责。

八、部门管理的工具包括仪器仪表和机械设备,须经各专业主管批准,并到仓库管理员处办理手续后方能借用。使用者应掌握工具的基本性能及操作要领,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九、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用完后,务必清理干净,并由仓库管理员当场验证完好后方能收回。

十、各类仪器仪表,要持续精密准确,由专人定期检查、检修。

十一、所有工具务必精心使用,妥善保管。工程部定期组织对部门、班组及个人领用之工具进行检查。正常使用损坏或到使用年限,须由使用人或管理人写清状况,报工程部经理,将其修复或以旧换新。由于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由职责人按原价赔偿。

十二、由部门集中管理的工具,属本部门各专业共用,由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经理监管。如遇其他部门借用时,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外单位租借时,需经部门经理或服务处经理批准。

十三、员工调动工作时,由主管监督对所管工具进行交接并签字;主管调动时,由经理监督对所管工具进行交接并签字;并由仓库管理员随时调整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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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生产车间领导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领导,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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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按时合格交货

2、组织人员进行生产计划分析,制定执行细则,并监督协调生产计划执行,确保生产进度正常进行,保证生产质量及完成时间

3、生产车间人员管理,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监督,组织对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各项培训和考核

4、负责组织制定生产流程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及生产质量标准,监督执行

5、现场6S管理执行监管

6、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进度协调会议,解决生产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

7、生产安全主要负责人,完成公司规定生产安全指标

8、生产过程工时审核,生产人员成本控制,完成公司下达的人均产值指标

9、控制生产/人工成本,进行损耗核算,完成公司规定的成本和损耗指标

9、建立各个职位的岗位职责,并制定等级考核标准,确定人员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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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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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业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所属(含控股)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国家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等。

第六条 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烟叶产区的县级局,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班组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配备与工作要求条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要事先听取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设置安全工程师岗位并将人员聘任到位。

第八条 工会组织要协助本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条 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做到“五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各单位制订生产经营目标时,要有安全指标和安全保证措施,制订、实施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一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措施经费纳入生产经营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要有同级安全部门参加有关会议并为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各级安全部门必须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的项目不得开工、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定期进行预案适宜性评审,增强各类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建立并有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企业安全文化工作,不断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的建筑设计、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消防和疏散通道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组织并定期演练,认真落实《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17号),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动火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67号),严格管理机动车辆的使用,落实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加强驾驶人员的管理,严禁违法行驶。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气焊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做到作业人员持证操作,设备按时检测、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确保各类安全基础设施达标配置并有效运行。要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和装置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配置完好、灵敏可靠。

第十八条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所属(或控股)多种经营单位和战略投资企业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烟草系统宾馆饭店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68号),切实加强以消防为重点的各项安全管理;严禁将烟叶熏蒸杀虫、生产经营项目、物业、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要加强对建筑施工、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必须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十九条 各单位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的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设施。

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潜在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

第四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制订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培训规定的学时和大纲要求,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再培训,具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调入人员,必须进行单位、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调换工种和复工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四条 电焊工、电工、司炉工、电梯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要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复审。

第二十五条 凡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负责人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后方可投入生产。

第二十六条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五章 安全检查、评价与整改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制订、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评价考核办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隐患整改过程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监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国家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省级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安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安全检查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单位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技能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

(三)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制度建设检查记录、会议记录、基础管理资料。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查有关部门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设计、评价、验收报告等资料。

(五)各类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情况。

(六)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特种设备、机动车辆、配电、动力等重点区域或项目的安全管理状况。

第三十条 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有权依法要求受检单位负责人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要完善安全检查办法,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组织检查的单位(部门) 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组织检查的单位(部门)。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为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仪器和必要的拍摄器材、交通通讯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专管专用,为开展安全检查提供工作保障。

第六章 事故分类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类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少于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少于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少于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少于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少于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少于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少于3人死亡,或者少于10人重伤,或者少于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十四条 事故报告

(一)各单位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公布事故举报联系方式。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事故的综合统计汇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逐级上报。

(二)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保护事故现场。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向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发生人员死亡、火灾或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单位,要立即报国家局。

第三十五条 发生各类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因工死亡、火灾或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结果,要专题报国家局。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事故档案,包括事故现场记录、旁证材料、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负责事故处理的部门在事故处理结束后30日内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事故档案。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追究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有关领导、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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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生产主管工作职责_生产主管工作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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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生产主管贯彻执行公司战略,依据生产部的年度目标,完善生产管理系统,全面负责生产车间管理,以及日常生产计划的安排跟进,以确保生产部任务的完成。

2.负责员工工作效率的提高

3.负责产品合格率的提高,对生产数据进行采集、记录、反馈;统计车间报表并进行反馈。

4.负责监督生产现场管理,推行“6S";

5.负责车间人员具体学习成长方案的设计

6.负责完善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协助优化工作流程等

建立健全5S规范,督促车间员工遵守执行

7.完成上级主管交办其他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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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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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 奖励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和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

(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 处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重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严重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认识其错误行为,态度恶劣,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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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生产主管工作职责_生产主管工作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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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生产计划协调各类资源,组织实施生产,控制生产进度,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2. 不断优化生产流程,装配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3. 负责编制、完善生产过程控制文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配合质量相关部门开展质量检验工作;

4. 规范和完善各项生产管理、操作路程、操作规范文件,并监督实施;

5.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6. 培养提升团队技能,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所管各岗位工作及时有序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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