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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标准格式【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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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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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多人出差。

3.公司采用在核准的标准内实报实销原则。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内应该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部门主管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

3.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五条:出差后必须每日向部门负责人以邮件形式汇报当日工作情况。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出差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

三、 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住宿费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凭当日的住宿发票按实报销,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属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按费用报销程序审批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不得报销费用。 3.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期间,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凭会议通知或学习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及培训未统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过会议安排天数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4.陪同领导及业务单位有关人员外出办公,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按照核定标准执行。

5.出差人员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须和出差车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发票冲抵,经财务审核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6.公司同行两人同时出差的,须合住一个房间,出差住宿标准为公司核准住宿标准的50%。

7.出差人员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

1.外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在出差城市要首选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况需注明详实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0xx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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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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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费上缴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本企业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40%上缴集团公司党委(汇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账户)。其中党的关系属于双重管理的,每季度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30%上缴集团公司党委,10%上缴所在地方党委。

集团公司党委每年2月底前,将集团公司党员上年度实交党费总数的20%上缴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汇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部账户)。

党费利息作为党费自留部分不必按比例上缴。

二、党费使用和下拨

党费使用和下拨,实行预算管理,严格审批手续。

1、使用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2、使用范围。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学习、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预算审批。每年3月底前,在上年党费决算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需要,由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提出年度使用党费预算建议方案,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实际数进行安排,报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党费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部分组成。预算收入包括:(1)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上缴党费;(2)上级党组织拨款;(3)利息;(4)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1)上缴国资委党委党费;

(2)下拨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党费;(3)集团公司党务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列出项目)。

4、预算的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减收支的可对预算进行调整,预算调整每年以一次为限,一般可在第三季度末以前调整。预算调整方案由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提出,报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5、经费支出审批权限。预算内党费支出,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部长审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审核;预算外支出,由集团公司党委会决定。

6、党费使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审批手续一般是:使用党费的单位和部门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理由、用途和数量,报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根据党费使用原则、范围,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党费使用后,经办人将发票等单据按要求粘贴在粘贴单上并签字,按财务制度规定,经党委工作部(组织部)负责人或党委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7、党费支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不得任意滥用党费,不得把党费作为其他费用的周转金或垫付款挪用。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凡是违反规定的一切开支,主管党费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上级党委反映。有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党费管理人员责任。

8、党员电化教育经费,按照中央组织部和财政部组通字19892号文件的规定,可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党费作为不足部分的补充。

三、党费管理

1、专人管理。党费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代集团公司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党费必须单立账户,实行会计、出纳分设;会计负责账簿和凭证管理工作,出纳负责现金管理和办理银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党费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重点核对单据凭证、日记账、银行账单、现金结存等是否相符;记账凭证、报表、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交接清单应一式三份,存档一份,交接双方各存一份。

2、账簿管理。严格按照会计账目管理规定,做好建账、记账、用账和账簿归档工作,做到月清、季核对、年决算,及时准确反映党费增、减、结存情况。

建立党费收支明细账,及时将每笔党费收入、支出金额登记入账。启用新账簿时,应在账簿内侧附启用表,并编印页码,不允许缺页跳号记账。

《党费日记账》由专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有关收、支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每发生一笔收、支业务,都应及时结出余额。《党费现金日记账》由专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有关现金收、支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每发生一笔收、支业务,都应及时结出余额。

记账前要严格审核凭证。党费的收入支出,应有原始凭证,支出报销应有规定的单据凭证(发票、收据、账单)。符合规定,方可记账列销。

党费对账一般每季度账证核对、账实核对,将《党费日记账》与党费会计凭证相互核对,确保账目数据准确无误。

党费管理人员要根据《党费日记账》、《年党费决算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党费日记账》、《党费现金日记账》必须长期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销毁,用完后要及时审核、整理,按规定归档。《党费日记账》和各类会计凭证保存20xx年,《党费现金日记账》保存20xx年,保存期满,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销毁。

3、现金管理。在银行设立党费账户,及时将收入或留存的党费存入银行,严禁个人长期保管现金。配备专用保险柜,将按财务有关规定限额的少量现金妥善保管。

4、党费年度决算工作主要是对全年的收支结余进行分类计算,写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年度决算的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检查报告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党委要在党代会(党员大会)上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党代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集团企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党委会每年在审批当年党费预算时,要听取对上年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按照管理权限,所属企业和集团公司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书面报告,分别于次年2月底和3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和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应包括: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6、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事项未在本办法规定的,按上级和集团公司党委有关规定执行。集团所属企业应注意加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可参照此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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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卫生间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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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礼貌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职责人负责。

二、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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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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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空调的使用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空调使用实行“部门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空调使用的条件

1、使用空调时应根据室外实际温度进行开启,即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冬季室外气温低于5℃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0℃。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区无人预计一个小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4、下班要提前30分钟关闭空调。

三、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

1、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2、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不得覆盖出风口,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3、注意用电安全,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向办公室报修,不得强行使用。

4、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同时做好室内和室外机的保洁工作。

5、定期清洗消毒过滤网,保持空调卫生干净

四、空调室内严格禁止以下不文明行为

五、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次。

3、凡有上述任一不文明行为的处以罚款30元/次。

4、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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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办公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3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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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培养全员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全体员工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力倍特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隶属的办事机构办公场所。

3 定义

4.1x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本制度年度评估、修改 4.2x集团总经办负责审核 4.3x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

5 程序 5.1上下班要求

5.1.1所有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不许早退,严格执行打卡制度,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为公务外出必须到人事部登记报备,填写《外出申请单》写明外出事由。如若紧急情况外出,第二天必须到人事部补办手续,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5.1.2凡是违反本制度的员工,统一由行政部开出处罚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批,总经办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2办公室仪容仪表规范

5.2.1办公室人员周一到周五上班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服装干净整洁无污渍、无破损、无掉扣;周六可穿休闲服装,但严禁穿着袒胸露背、超短裙、超短裤等另类服饰到办公区域。 5.2.2工作期间女性员工长发梳理整齐,化淡妆,严禁爆炸式等怪异发型或浓妆;男性员工头发 前不覆额,后不及领,侧不掩耳,不得剃光头,面不留须,不染夸张发色,保持干净清爽。 5.2.3不留长指甲,无甲垢,随时保持双手清洁;女性员工不涂明显夸张指甲油,不佩戴夸张首饰。 5.2.4不准穿拖鞋或无后绑的凉鞋出现在办公区域,不穿有金属鞋跟的鞋。

5.2.5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垃圾;不准在办公区域内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嘻哈打闹。 5.2.6办公区域内员工坐、立、行姿态要庄重,不准东倒西歪或坐在办公桌面上。

5.2.7公司所有职员按照岗位要求统一制定对应的工作服,所有工作服发放标准参照集团20xx年2月17日发布的《工作服管理制度》执行。

5.2.8凡是违反(5.2.1条——5.2.6条)任意条款视情节轻重,原则上只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如经教育仍有违反或执意继续违反的,由总经办裁决予以相应处罚。

5.2.9无故违反(5.2.7条款)的,每发现一次直接给予一级处罚,单月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并给予二级直至四级处罚。

5.3办公室礼仪规范

5.3.1同事之间彼此交流应以姓氏加职务称呼之,树立良好的办公室伦理。

5.3.2碰到领导出入、客人来访或同事之间见面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交流时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等礼貌用语,不讲粗口话,不大声调笑喧哗;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不卑不亢有礼有节。

5.3.3与领导或者客人同时进出时,应面带微笑侧身站立,请领导或客人先行,不抢道,不怠慢。 5.3.4人在电话机旁,电话铃声响起三声之内必须接听,如不在座位上旁边的同事应积极主动代劳。 5.3.5接听电话时,面带微笑,自报公司名称及姓名,如“您好,力倍特饮料公司张三”或“您好,行政部李四”;对方找的人不在,需讲“不好意思,张三不在座位上或有事外出,方便的话请您留下口讯,事后我会转达给他”;要挂线时应讲“再见”,原则上应让对方先挂线;

5.3.6接听电话时要保持一个温和、平缓的语调,不得大声对骂,不得长时间接听或拨打非工作需要的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应以5分钟为限,长话短说,如特殊情况必须请示上级,获得批准后方能继续,但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5.3.7前台人员要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及时准确的传达到当事人,以免耽误相关事宜;待人接听电话的,也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传达给当事人。

5.3.8凡是有违反办公室礼仪规范条款之一的,原则上给予警告,并给予教育指导,多次违反并累教不改且态度恶劣的,给予一级至二级处罚。

5.4办公室行为规范

5.4.1爱护公物,杜绝浪费,个人工作区域内要保持干净整洁;个人桌面文件以及办公用品摆放以5S要求为准,不准乱丢垃圾,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5.4.2垃圾要分类处理,不得将有汤的剩饭菜直接倒在垃圾桶内,严禁将剩饭菜、糖果皮倒进用来装剩茶水的桶内。

5.4.3培养良好的节约意识,不得浪费公司资源,尽量做到无纸办公或低碳办公,最大限度的降低办公成本。

5.4.4本着理解、包容、尊重、互信的高尚情超与同事相处,不拉帮结派,不利于团结的事情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

5.4.5团结同事,礼貌待人,不在背后议论他人,不与他人发生争执,不恶语中伤他人,遇到问题及时积极主动的沟通或通过上一级领导协调处理。

5.4.6积极正面,工作认真不发牢骚,不抱怨,不怠工,传递正能量,以集团公司的核心理念“思利及人”勉励自己,时刻保持良好的心态。

5.4.7正常的上班时间内,不得利用办公设备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或私人的事宜。 5.4.8上班时间严禁玩手机,且手机铃声不宜过大;会议期间手机一律调整为静音。

5.4.9上班时间严禁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者使用QQ等网络平台与非工作有关人员聊天,严禁在公司QQ群内发布不良信息、反动言论、诋毁他人名誉言论。

5.4.10严禁工作期间未向领导说明去向擅自离岗或串岗到其他部门聊天、办私事。

5.4.11要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无故意拖延,不得在工作场合恶意顶撞上级。 5.4.12认真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本条例直接给予二级处罚,如情节严重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将直接给予四级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4.13在公司内部严禁怂恿其他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散播负面信息或无故诋毁上司的,违反本条例,发现一次给予一级处罚,如情节严重由总经办裁决后给予二级到四级处罚。 5.4.14违反办公室行为规范(5.4.1——5.4.10条例)的处罚标准 1)初次违反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 2)第二次违反的给予一级处罚

3)一个月内连续有3次违反的给予二级处罚

4)一个季度累计达到6次以上不超过10次的给予三级处罚 5)一年内累计12次以上违反的给予四级处罚

5.4.15凡有以下情形者给予二级以上处罚(含二级),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品行不端、行为不检,给他人或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且情节比较严重的 2)恶意诋毁其他同事或上司,对他人有人身攻击行为的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等行为的 4)恶意诋毁、毁坏公司名誉,造成重大影响的

5)玩忽职守、贻误要务,情节特别严重或致使公司蒙受或可能蒙受重大损失的

5.4.16凡有以下情形者给予四级处罚,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1)煽动或参与罢工、怠工、破坏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的 2)在公司范围内打架、斗殴的,威胁同事或上司人身安全的 3)对他人有敲诈、勒索行为的,或污蔑、诬告、恶意诽谤他人的 4)组织和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

5)寻衅滋事,故意挑起事端的

6)仿效他人签字、冒用盗用印章、伪造或篡改公司文件的 7)私自伪造或篡改证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

8)冒充他人领取物品、款项或故意破坏公司财物的 9)破坏、毁弃、隐匿公司设备、财产及文书的 10)受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5工作环境

5.5.1员工工作桌面除了经常用到的办公用品外,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或其它物品 5.5.2员工下班时要清理整理工作桌,整齐摆放各种办公用品,涉及商业机密文件或贵重物品要放到抽屉或档案柜锁好,椅子要摆放在桌子下面,最后离开的要关闭空调、饮水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明灯等用电设备。

5.5.3员工私人物品要保管好,不要放在显眼的地方,应当锁人抽屉或私人储物柜。

5.5.4员工不得随意搬动办公桌、办公椅、复印机、打印机、文件柜等以及其它公共使用设备。 5.5.5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要安排人员马上清理桌面物品,会议室座椅及时归位。 5.5.6工作过程中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到办公室,不得携带有强烈刺鼻气味的物品到办公室里。

5.6办公用品领用管理

5.6.1新员工入职时到行政部领取办公用品,离职时要一并退还给行政部,易耗的办公用品除外。 5.6.2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办公使用的电器设备时,要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表》填写清楚方可领取使用(主要是指归到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

5.6.3如本部门需要增加办公设备、申请办公耗材或进行设备维修,须先填写《物品申购单》或《维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批统一交行政部汇总,再提交到总经办批准交采购统一安排采购 5.6.4各部门负责人要秉着“勤俭节约”原则控制好本部门的办公用品的申购和使用情况,凡超过定额使用时,必须在次月月报中作出说明。

5.6.5各部门负责人要每月做好办公用品预算,并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交行政部备案

5.6.6严禁员工把办公用品带回家私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一级到三级处罚(依据情况由总经办裁决),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给予四级处罚。

5.6.7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办公电脑主机、办公桌椅、电脑显示器等办公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相关的费用。

5.6.8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考勤管理制度》相应条款执行或由公司总经办裁决。

5.7相关附件

附件1《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

附件2《物品申购单》

附件4《处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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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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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 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 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 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 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 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 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 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 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 “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第十一条 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不采取措施强行将水煤(矸)拉入煤(矸)仓的。

第十二条 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第十三条 对有本章第二条至第十二条任一严重违章违纪情形的岗位操作责任者、现场指挥或组织者,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工人给予留用查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上述触犯“安全操作红线”的行为,由“三员两长”、区队、矿、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矿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

对责任人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由矿组织、纪委监察、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执行;对工人的留用查看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报工会审查通过后执行;对因区、队长失职失察、制止违章作业不力造成触犯上述“安全操作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三章 安全管理红线

第十五条 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集中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配风量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核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六条 巷道失修、变形严重造成通风断面缩小、通风阻力加大,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重影响通风安全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职务;强行组织,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七条 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任何2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必须制定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八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未制定或不执行防突措施;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突出危险性煤层、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职务。超防突检测范围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九条 “一通三防”、防突、瓦斯抽采必须编制设计,并按程序批后组织施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突出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审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二十条 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或滚筒直径大于2m的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免去机电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一条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机电设备安装位置不合理,存在严重隐患;矿井采掘工作在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免去机电副矿长或总工程师职务。存在上述情况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二条 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探放水措施;进入带压水开采区域或接近老空积水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未编制防治水措施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未按措施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三条 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四条 生产矿井区域内所有队组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由矿统一管理,拒不执行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五条 煤矿建设项目在发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实施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六条 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七条 上述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由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子分公司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

对因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区(科)长(矿长助理)、安监处长失职失查、履不力造成触犯上述“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工人或科级以下干部触犯红线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由安监处长负责监督落实,未按规定执行的,免去安监处长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触犯红线的,由安监处长或安监局长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焦化、电力、化工、建筑、建材、机修、洗选加工、新产业等地面生产单位,由各子分公司根据行业标准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红线。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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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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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写好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二、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实验教师请假。严格按照实验分组表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调整分组。。

三、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实验中要注意节约使用实验材料,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不得带出实验室。如有缺损,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不得自己任意拿用。

四、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严禁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赃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五、使用电源时,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实验后要切断电源。

六、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七、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或发生触电等人身伤害,应保持镇定并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八、做完实验,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审查测量数据和仪器还原情况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每次实验后,教师应安排值日学生打扫卫生并协助收整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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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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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购物中心的垃圾遵循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清洁垃圾、包装纸箱等)、餐余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单独处理的原则。

1、生活垃圾:

1.1各商户内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须投放到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各楼层生活垃圾存放处),不得在店内存放过夜;

1.2如遇垃圾量较大时,须提前通知物业保洁,由保洁协助安排清理;

1.3包装纸箱等有回收价值的干垃圾外运处理必须在闭店后22:00—22:30,垃圾运送路线亦同餐余垃圾运送路线,营业期间禁止自行处理干垃圾,严禁将收集废品等社会人员带入店内。

2、餐余垃圾:

2.1餐余垃圾必须单独处理,严禁混入其他垃圾中处理;

2.2餐余垃圾的清运的时间为22:00-22:30,按指定路线进行清理,即由每层垃圾梯进行清运,在垃圾梯无法使用时,由员工通道进行清运;

2.3餐饮商户在清运餐余垃圾过程中,垃圾必须袋装、扎紧袋口,防止异味散发,餐余垃圾装袋后须放入密闭的垃圾桶中清运,应立即装车运走,禁止在商场内停留;

2.4餐饮商户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遗撒须及时清理干净,恢复原貌;

2.5处理餐余垃圾需由店内员工负责,禁止将清理餐余垃圾的社会人员带入店内。

3、装修施工垃圾:

3.1商户装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装修管理规定处理。

3.2各商户应根据产生的垃圾量配置相应数量的垃圾容器,垃圾要收集到容器内,保持容器干净、整洁,并负责垃圾容器的设置、更换和维修,为清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3清运垃圾途经区域的卫生,商户必须及时清洁干净,不得遗撒、扬尘,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如有遗撒、毁坏公共设施的情况,须照价赔偿、恢复原貌;

3.4搬运过程中禁用带铁制等硬质轮子的推车,避免划伤地面,碰撞墙面、电梯及门、楼梯角等,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3.5垃圾的处理必须服从物业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及要求,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方将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物业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200—500元)。

3.6垃圾出商场后的处理由商户自行负责,不得造成环保等影响。垃圾出商场后所引发的一切环境管理纠纷和造成的社会影响均由该商户全面负责;

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此规定的,按租户管理手册中相关条款处罚。如有更改

将按最新颁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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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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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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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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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确定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及施工人员(班组)。

2、负责项目人员管理及培训。

3、负责制定项目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4、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计划。

5、负责制定项目材料采购计划(进场时间等)。

6、负责制定项目人员(劳务)安排及培训计划。

7、负责制定资金使用(劳务款项支付等)计划。

8、负责制定工程款收款计划(根据合同条款)。

9、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10、负责指导、监督现场管理并及时填报相关资料。

11、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对现场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12、负责项目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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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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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加强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管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

(三)内容:

1、消防组织管理:

A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公司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者,领导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区、科室、班组的主要领导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各级负责人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已岗位的防火职责。

C企业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年都要进行消防业务学习训练,熟悉防火、灭火知识。

D按照《建筑灭火器配制设计规程》,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各类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点,有明显标志,并勤检查、勤维护、勤擦拭,不许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统均应有可靠的保障设施,确保消防用水量和压力要求,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E对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并立案整顿,公司级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车间每月检查一次,班组随时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大火灾隐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方案,火险隐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F全公司职工必须达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办法、懂火场逃生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级火灾、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对消防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部门、个人和火灾、火警、火情事故的责任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火源控制管理:

A企业禁火区内,禁止使用一切明火,严禁吸烟,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B因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动火作业管理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灾爆炸场所的照明、布线和电气、电动仪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D需要临时安装的设备、线路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批准后,由正式电工安装,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限期拆除。E建筑物、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区、突出层面的排放、可燃气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并应每年检测一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F搬运危险品容器或者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得抛掷、拖拉和滚动,应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击产生火花。

G禁止穿钉子鞋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手机、对讲机。

H运转设备的摩擦部分,应及时加润滑油,防止摩擦生热达到危险温度。

I加强设备、管道的保温,防止设备、管道表面达到危险温度。

J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液体在管道、设备内的流速在限速之内。

K在用蒸气置换、吹除可燃气或者蒸煮易燃储罐、设备时,严格控制喷射速度。

L禁止装、灌易燃液体过程中取样、检验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内。

M在易产生静电的设备、管道上必须安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法兰间安装导除静电的跨接线。

N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不得穿化纤等易产品静电的服装和饰品上岗。

3、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管理:

A生产中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控制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规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强对易燃易爆物料储罐设备和管道的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要求,并按其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防爆、泄压、中和、防潮、监测、防晒、通风、调温、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D生产车间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热源和阳光下暴晒,露天存放必须要有防晒、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当天生产用量。

E生产系统应按其物料性质和工艺特点,采取相应的密闭及负压操作,通风置换,惰性气体保护等安全措施。

F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衣物和清洗地面等。

G生产中含有大量易燃液体的污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体污水等排入废水池进行进一步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4、工艺生产装置控制管理:

A严格按“三同时”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的防火防爆设施同时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B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在易泄漏扩散处设置监测和报警系统。

C生产和储存、使用压力容器必须设置相应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等,并按时验检。

D在易燃液体易燃气体管道应设置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止回阀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应设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应有静电接地,并应在避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内。

E生产、使用和储存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用于空气分离、干燥、掺和输送可燃粉状体或者易产生静电积聚的固体物料的设备和管道,都应有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四)此制度解释权由安全部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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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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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商会全称为“x市建材行业商会” (以下简称“商会”)。

第二条商会性质是由在x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建材行业生产、加工、流通、研发、施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非盈利行业社会团体组织,在x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反映会员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与监督的职能,积极为政府管理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充分发挥商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内外信息交流、资源分享与合作,推进本地建材行业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天中建材行业的快速发展作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商会的法定地址为:x市润升建材城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商会的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员之间团结互助、敬业诚信、守法自律,不断提高会员素质,建立会员的良好信誉。

(一)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行业统计,提出对行业发展政策、企业税收、产品价格调整的建议和要求,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二)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要求、意见和建议,为行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及时传达政府部门的政策意图,对行业工作进行引导,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和配合区域性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整顿经济秩序、安全检查等专项活动。

(四)制订行业道德准则并监督会员执行行业规范,协调行业内部会员关系,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五)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行业发展,致力于建材商品生产和流通的节能减排,推广建材商品绿色标识,倡导自然、简约、朴素、绿色建材商品消费观;

(六)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加强同其它行业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增强行业会员企业的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七)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管理、法规等培训,指导帮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八)开展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会员参加或举办建材行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产品推广介绍会。

(九)开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十)组织建材行业的产品展览及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产品技术鉴定会;

(十一)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民间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事务;

(十三)开展符合本商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允许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已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建材行业的企业、个人,自愿遵守本章程的,均可申请加入商会。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章程;

(二)有加入商会的意愿;

(三)在商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承担本会任务或义务的能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办公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商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二)优先享受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参与商会的管理;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对商会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六)对商会的工作、活动和经费开支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有要求商会帮助解决与政府间沟通协调、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商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商会的章程和行业规范;

(二)执行本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维护商会、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商会布置的工作;

(五)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六)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果未经秘书处批准,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商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商会的解散与清算;

(六)决定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市工商联和市民政局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商会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商会法定代表人;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商会秘书长行使如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商会可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为商会的分支机构,在商会的领导下为企业提供有关专业服务,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专业委员会的名称为“x市建材行业商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立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后,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专业委员会须执行本章程,接受商会秘书处的管理和监督;专业委员会设秘书组,在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业务活动,并定期向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和商会秘书长汇报工作。

第五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商会的经费来源为: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x市工商业联合会和x市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x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四条 商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于x年 月 日经x市建材行业商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商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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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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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舍调配方法

1.公司将对公司拥有的员工宿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实行集体住宿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男、女员工情部、兼顾部门、岗位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按排个人住宿,违者处50元罚款并限令纠正。

2.宿舍住宿舍人员数量按平米数进行安排。

(1)14.6平米的宿舍,原则上居住4-6人,至少不低于4人,不多于8人;

(2)大于14.6平米的(限物业楼),原则上需居住8-10人,至少不低于8人,不多于12人。

(3)各间宿舍住宿人员的多少根据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而定。

二、宿舍管理

1.员工需在公司住宿舍的,首先由本人提交《住宿申请/审批表》,员工本人申请,部门经理签名,行政人事部批准;

2.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填写《员工宿舍安排通知书》交由员工本人,留存《住宿申请/审批表》;

3.员工凭《员工宿舍安排通知书》由项目部指定人员带领安排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

4.若员工未按规定入住宿舍的,除勒令腾空床位外,公司将相应对当事人处罚200元,同时给予项目经理处罚200元。

5.住宿人员须履行《住宿管理规定》,按照分配的床位卡对号入住,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转让他人居住、不得搬并床位、私自换锁、将门匙交由他人、不得阻碍新分配人员进住,不得私自留宿亲友、同学、子女等,否则将予以80元/人/天的标准缴纳住宿费。

6.凡调换工作岗位时,宿舍随即进行调整,重新安排住宿,任何人不得无理拒绝。

7.凡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当日搬离宿舍,未按规定搬离的,且未经公司同意,仍在公司住宿的,以80元/人/天的标准,扣除住宿费用。离职工资总额不足以缴纳或离职人员不缴纳住宿费用的,由其原所在项目经理工资中支付。

8.其他人员入住宿舍的(含已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宿舍长必须向行政人

员部经理举报,对于知情不报的,宿舍长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支付住宿舍费用。

9.来访人员必须在晚10:30之前离开宿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对违反该规定的,首次给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当事人50-200元的罚款。

10.员工请假回家时,不超过15日床位予以保留床位;超过15日的要腾退,搬出自有物品,待回来后另行安排。

11.员工辞职、辞退或离开公司,当日未搬出自己的物品腾出床位的,需报项目经理批准,否则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手段收回床位,其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留宿时间仅限一晚。

12.住宿人员每人每月交纳卫生费、水费费用合计30元(工资里扣)。对于用电费用的支出由同一宿舍人员平均支付。

13.公司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床位予以调整,居住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配合管理。

三、宿舍物品管理

1.公用物品

(1)宿舍内配备的更衣柜、电视和统一使用的床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换。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

(2)如有损坏,按年限折旧赔偿。

2.私人物品

(1)按照公司规定的位置摆放物品,做到不乱挂、乱放,保持摆放整齐。

(2)贵重物品和私人证件等,应妥善保管,丢失责任自负。

(3)严禁乱拿别人的用具、衣物等,违者按偷窃行为论处。

四、宿舍卫生

1.各宿舍选定宿舍长,负责人每日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打扫宿舍卫生。

2.每间宿舍每天必须安排一个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以保持宿舍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画、乱贴、乱摆放,对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3.保持室内卫生,自觉将纸屑、果皮等杂物放到垃圾箱内,严禁乱倒剩饭、剩菜。

4.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月定期一次和不定期一次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对卫生不达票的,将给与同宿舍人员每人10元的罚款。

5.对宿舍卫生检查符合《宿舍内务整理标准》的,将给予同宿舍人员每人10元的奖励。

五、宿舍使用电器限制

1.允许使用的电器:电风扇、电视机、电熨斗和电吹风。

2.禁止使用的电器:电炒锅、电热壶、电饭煲、电炉、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禁用电器一经发现使用将无条件的予以没收,并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

3.不准使用煤气炉,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准随便乱拉电线、插座,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部门领导。

六、外来人员留宿

1.集体宿舍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留宿,亲友来访确无法解决住宿的,需提前向经理申请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时间上仅限一晚;未经批准的,不准任何人私自留宿舍外来人员。

2.对于私自留宿的,留宿一晚,除按80元/人的标准收取住宿费用外,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50-200元罚款。

七、宿舍内禁止的行为

1.睡觉时间聊天或看电视,影响他人休息的;

2.吵架、斗殴;

3.聚众赌博;

4.放黄色影碟、录像带;

5.违反第七款宿舍禁止行为的,公司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合同。

八、宿舍十六条规定

1.住宿员工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互相帮助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2.墙壁不准乱写、乱画、乱贴、乱钉。

3.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保持宿舍内外卫生清洁,做到地净、窗明、无尘、无杂物。床具干净定位放置。

5.不准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6.禁止在集体宿舍内做饭菜、烧开水。

7.宿舍内外不准大声喧哗,制造噪音。

8.来客不准留宿,并督促来客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9.杜绝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0.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住宿职工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爆。

12.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灯灭,关闭水龙头。

13.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4.防火防盗,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15.不准男女宿舍乱串,受影响的员工给予行政人事部举报的将给与当事人100至200元的处罚。

16.到异性宿舍留宿的,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违反上述各款规定,无明确处罚标准的,参照公司的有关奖罚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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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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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务必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帐、编号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务帐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实行;

七、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持续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持续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掉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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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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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好民乐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民乐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民乐村党支部工作学习制度如下:

一、村三委班子率先垂范,带头转作风抓落实。村三委班子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推动工作落实上,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农田、农家,帮助村民协调解决各项事务并进行工作销号,切实履行职责,不得推诿塞责、耽误工作。

二、认真履行月度述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村三委班子要严格按照民乐村月度考核述职报告单填报要求,认真总结填写个人月度述职报告,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应付做假等现象,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

三、践行一线工作法,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村三委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村民群众当中,积极听取广大村民群众意见建议,做决策、定思路、抓落实,对久拖不决、难度较大的事情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真正做到事不过夜。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村三委班子要严格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对于作风散漫,经常旷工人员,要给于相应纪律处分。村三委班子在日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一律禁止饮酒,严禁参与赌博,积极营造村党支部、村委会干事创业、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五、完善学习考核,加大党员问责力度。民乐村全体党员包括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包括口头、书面汇报),长期不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或按期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对无故连续两次不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不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工作任务的党员,村党支部书记将分别情况进行谈话,并将谈话内容报火车站街道工委备案。

六、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民乐村三委班子成员要切实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日常坐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对连续两次不履行坐班及值班制度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根据情况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谈话内容上报火车站街道工委,由火车站街道工委进行处分。

此项制度于20xx*年9月29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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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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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全体职工生活在一个优美、整齐、清洁的环境中,结合南京公司的相关管理文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设施:凡住在活动板房内的所有职工严禁在宿舍墙壁上乱钉钉子、乱通,以及以任何形式损坏活动板房的,按活动板房原价赔偿。

二、宿舍卫生区:每个宿舍选出一名宿舍长,排出卫生值日表。每天必须认真整理、清扫二次以上,确保室内外卫生,保持清洁、整齐、美观和室内通风,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桶内。

三、搞好宿舍管理,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做到宿舍规范化,衣被叠放整齐,床底下鞋子应摆放整齐,严禁从楼上往下倒水、乱扔垃圾以及在二楼走廊上洗澡倒水,如果发现一次罚款50元/次/人.

四、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热得快等烧水、烧饭;严禁用太阳灯等烘烤衣物、鞋子等;严禁睡在床上吸烟,以防发生火灾;宿舍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熄.

五、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勤洗手、勤理发、常洗澡、勤换衣服和工作服、鞋袜、勤晒被褥;严禁随地乱倒剩饭菜、随地大小便,所有洗过的衣服全部凉晒到专用晒衣铁丝上。

六、严禁在楼上楼下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严禁发生盗窃行为,如发现立即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

楠京都一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厂房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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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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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特做如下规定:

一、 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 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上晚自习要保持静。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个为重”、“四个关心”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别人的食品。不随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钱、借物要归还。

11.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2.住宿生节假日回家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学生宿舍未经允许不得引进火种,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钱物放在小柜内要及时锁好,贵重的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宿舍内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二、学习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头只能摆放学习书籍,书籍要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他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坚持扫除制度。每个住宿必须按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认真完成个人的扫除任务。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从家带饭者)不得在宿舍进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厕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冲洗便池。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少少开灯,人走灯灭。

8.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内以保持房内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老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室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优秀寝室评比。

三、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按床位顺序,每人轮流负责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拖地、擦窗台及柜顶。暖瓶排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监督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友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做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优秀宿舍。

2. 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监督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同学责任。

3. 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 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 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室长工作。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仍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锁锁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学生宿舍的奖罚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室长、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以表扬和奖励。平日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宿舍规定的表现突出的寝室个人可酿情加分。

评选优秀个人和集体的条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3)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4)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5)尊敬老师,听从指挥。

3.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生在寝室必须获得“寝室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优秀生的权利。

4.对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酿情给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宿和退宿的处罚。

七、对住校学生家长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关心孩子,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加强于学校的联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时间较多,家长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在思想、学业、娱乐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处理好既要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关系。

4.严格把握和了解节假日,离校和返校的时间及留宿地点。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6.节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7.应根据家庭的实际水平帮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费水准,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多读消费,不要让孩子随声带过量的钱,对孩子的开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反对攀比,不要助长孩子的虚荣心。

8.帮助老师了解您孩子的身体情况及病史,准备少量的常用药。

9.督促孩子搞好个人卫生,每隔三周换洗一次床上用品。

10.无重要事情请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时到校找孩子,应先到值班室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允许家长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钥匙自行打开门,进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长请勿在学生床上躺卧,请勿在楼道、宿舍吸烟。对负责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请称呼“老师”,请勿使用不规范用语。

12.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请家长不要到宿舍帮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内务及清扫宿舍卫生。

13.学校宿舍办公室电话系工作电话,不作传呼电话使用。请勿用办公室电话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违纪备学校给以停宿或退宿处理,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 尽快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住宿问题。

15.家长应将自己的家庭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告知学校,以便必要时联系。

16.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临时患重病需送医院救治时,学校将立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了学生安全和康复,学校老师有权按照医院要求,作出医疗担保,不同意此项条款的家长需在住校前,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学校,学校可另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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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目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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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3.1.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3.2.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相关职能部门

3.3.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运作程序

4.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

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科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安全科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各部门经理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4.3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4.3.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4.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4.4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统计和监测各职能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4.4.2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4.4.3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4.4.5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调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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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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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 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 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 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 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 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 薪金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 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 个人薪金所得税;

2. 劳动保险费;

3. 工会协议的事项;

4. 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 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 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8日开始到次月17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 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订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 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 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 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 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 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 = 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 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 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 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 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 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三)奖金

第十条 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 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 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3. 基准奖金的级别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 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 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6. 出勤比率的计算根据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请假日数+0.0035×带薪休假的调换天数)+(0.002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0.003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

7.连续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满 每年加发300元;

5年~20xx年未满 每年加发350元;

20xx年~20xx年未满 每年加发400元;

20xx年以上 每年加发450元;

8.结算奖金是依据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规则,以前年度进入公司且于奖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为支付对象。

(四)临时津贴

第十一条 临时津贴支付的对象及支付额

凡具有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支付临时津贴:

1. 因公务而受伤须长期休假者,可支领平均薪金3个月;但已申请劳保灾害补助及团体意外险补助时,须从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额;

2. 其他经由公司认为有必要者。

(五)特别事项

第十二条 特殊职务津贴

凡从事特殊职务的员工,可依下列规定支付津贴:

1. 特殊职务的资格:

(1)酒店服务人员;

(2)兼职性质的员工;

(3)洗碗工、清洁工。

2. 以上津贴,凡适用于公司的薪金规定者例外;

3. 奖金可视其绩效不定时发放;

4. 不支付奖金时,可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章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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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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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从后勤部管理人员指挥,切实依照管理要求进行工作开展;

2、 处理与宿舍管理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人员住宿、退宿安排及各项手续协助办理;

(2) 宿舍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 公共区域卫生打扫干净及垃圾归类、收集、清理;

(4)员工宿舍检查,包括卫生检查、纪律检查、安全检查(有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有无私拉电线、有无房间内抽烟和使用明火操作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5) 宿舍物品的发放、回收、登记;

(6) 宿舍盘点——宿舍床位数量、人员数量盘查;

3、 配合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检查;

4、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5、 其他;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代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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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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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要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个人素养,要自觉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得吃饭、抽烟、饮酒,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贴乱画、污损墙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乱丢瓜

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管理人员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院用水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1.学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打扫室内外卫生时要注意安全。实习工具和个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敲诈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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