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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成都迎大运吉祥物蓉宝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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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城商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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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经过实地考察后,特诚意预定甲方经营管理的坐落于_________的商铺,面积预计为_________平方米,现一次性缴纳租赁意向金rmb_________元。

2.本楼_________楼平均租赁价格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

_________楼厅房平均租赁价格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

_________楼柜台按每月rmb_________元/个起租。

3.在乙方缴纳租赁意向金后,甲方将对乙方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查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

4.一旦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则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办理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关手续。

届时,上述意向金将冲抵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5.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乙方所缴纳的意向金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额退还,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资格审查期间内欲撤回本租赁意向,则应及时通知甲方。

届时,甲方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无条件退还全额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7.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对乙方的资格审查,并书面告知乙方审查结果。

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则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审查不通过决定,对审查结果没有任何异议。

8.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内没有提出书面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该请求必须有甲方的有效签章才能生效),则被视为对审查通过的结果没有异议,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实际的商铺区域、位置、面积及租赁单价以正式合同为准。

若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上述意向金。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

_____法人代表(签字):

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租户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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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成都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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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店面商铺座落丽水市水阁开发区张村88号三间店面,120平方米及后面3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7年,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租租金共40万,分两次付清,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商铺租金20万,每年过年前付余下商铺租金20万,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租,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三、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将商铺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商铺,甲方不得故意刁难乙方。

四、乙方向甲方交水、电费押金伍仟元整,合同到期全额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合同期内如商铺拆迁,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五、合同期满如乙方不续租,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店面装修;要拆除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拆除。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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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成都个人土地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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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马龙井村弯子组村民苏贵民

乙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上洋乡沈岙村翁根申 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 甲方自愿将自己承包村民小组政府开发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转让给乙方开发种植中药材。

二、 乙方承包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使用和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属干涉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三、 乙方承包期限为叁年,承包土地(地名王港坡),现种植烤烟以及石牛坡水井路上左边玉米地,全部大约壹佰亩地,全部转让给乙方。

四、 乙方承包土地转让费捌仟叁佰元为一年,叁年内乙方必须各年付清各年的土地转让费,乙方才能使用,如不付清,甲方有权干涉乙方使用。

五、 甲方转让期限为叁年,如期限已满,乙方还要继续承包,甲方要先给乙方承包,如乙方不愿承包,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六、 乙方在承包的期限内如遇到政府和群众的任何干涉,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要负债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 如甲方不执行协议,甲方要负责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 如乙方不执行协议,甲方不退还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九、 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甲方负责乙方的运输畅通,如遇到堵塞,甲方负责一切损失。

十、 承包的期限从20xx年10月1日起到20xx年10月1日止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苏贵民

乙方:翁根申

甲乙双方证人:简崇富

合同日期:20xx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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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成都LED建筑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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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

┌────────────────────┬────────────┐

│ 投保人姓名、地址 │ │

├────────────────────┼────────────┤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 │

├────────────────────┼────────────┤

│建筑、安装工程名称、地址 │ │

└────────────────────┴────────────┘

本公司依照建筑、安装工程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它条件,承保下

列财产:

┌─────────────┬────┬───┬───┬───┬──┐

│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免赔额│备注│

├─────────────┼────┼───┼───┼───┼──┤

│(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 │ │ │ │ │

│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 │ │ │ │ │

├─────────────┼────┼───┼───┼───┼──┤

│(2)安装工程项目 │ │ │ │ │ │

├─────────────┼────┼───┼───┼───┼──┤

│(3)场地清理费 │ │ │ │ │ │

├─────────────┼────┼───┼───┼───┼──┤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 │ │ │ │ │

│它财产(另附清单) │ │ │ │ │ │

├─────────────┼────┼───┼───┼───┼──┤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 │ │ │ │ │

│备及装置(另附清单) │ │ │ │ │ │

├─────────────┼────┼───┼───┼───┼──┤

│(6)其它财产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

经副理签章: 保险公司盖章:

┌───────────────────────────────┐

│注意:收到保险单后请核对,如有错误应通知更正 │

└───────────────────────────────┘

签单: 复核: 登记: 会计: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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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成都个人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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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合同,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甲方出借资金,获取固定15%年息(分12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1。25%),不承担投资亏损风险,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资风险保证金,承担证券投资交易责任及投资亏损风险,在保证甲方取得固定月息1。25%的前提下获取投资的全部盈余。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定帐户:

在 证券公司 营业部,甲方所开立资金账号: 股东名称: 上海证券股东代码: 深圳证券股东代码: 。

双方将资金共同存入甲方帐户,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整(甲方资金的15%)作为风险保证金, 乙方承诺不用于除权证及庄股的交易,投资具有价值的股票,双方并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绝对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向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甲方壹年内正常交易下资产禁取手续。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间不得挂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转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仓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码。如擅自更改密码及上述违约行为,则支付对方5%违约金。

二、帐户操作:

合同期间,甲方将该帐户交易密码提供给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权监控帐户资产市值,甲方无交易操作权,如甲方违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合同期间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若帐户盈利,则甲方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退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2倍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全年15%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结算:

签署合同当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币 元(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如乙方满一个月未能按时支付甲方下月利息(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则视为乙方终止合同,甲方即有权更改密码并平仓,剩余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风险控制:

当该帐户的资产总值下降至108%市值既 万元时,乙方必须当即补足资金至 万元,既115%市值。当资产总值下降至108%而乙方没能及时存入资金,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修改密码强行平仓,终止合同,平仓所得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收益结算:

帐户资产市值高于人民币 元(既甲方投入资产的125%)时,乙方有权随时将高出125%市值部分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期满结算:

乙方应将甲方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变现。双方并办理解禁手续。同时甲方将甲方存入资金以外属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及盈利全额划到乙方指定帐户,否则从次日起甲方按当日资产总额日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七、保密条款:

双方互相均赋有为对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除国家有权机关的查询、审计、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合同内容。乙方资产运作属于高级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状况,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操作情况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资产状况,否则视为违约。

八、合同期限:

壹年。既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借则应于本合同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此合同为准签署下年度借款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签定地为 市。自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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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成都房屋租赁标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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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房屋租赁标准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_____小区_____幢_____室(其中一间)出租给乙方,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须共同遵守。

一、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为_____个月。

二、租金:月租金为_____整,押金为_____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于甲方租金_____整。

三、该出租房室内外装修,设备购置及水、电、暖、卫生等费用均由乙方(包括其他合租者)交纳。

四、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现状结构(包括房屋墙壁、屋顶、地面,不得随意打洞及拆装),如需装修,租赁关系终止时,其装修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购买。

五、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使用安全,因不慎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或转让他人。

七、本合同期将满,如乙方继续租用本房屋,应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租赁期届满,如乙方尚未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可将房屋另租与他人。

八、本合同租期届满时,乙方在交回房屋钥匙时,必须保证房内的一切设施的完好(包括室内电照、水暖管道、门窗玻璃等)。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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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成都商城商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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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商城商铺租赁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商城”

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管理费”指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出租商铺

2.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商城第层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承租面积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条商铺用途

3.1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计算。

1)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

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

4.1.3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____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____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租赁保证金

4.2.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____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____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

4.3管理费

4.3.1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推广费

4.4.1甲方将不时为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水、电费

4.5.1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电费押金共计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

4.6其他费用

4.6.1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商铺交付与验收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4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

5.5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____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年____月____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____月____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年____月____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____月____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免租装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

6.3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商铺装修

7.1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

7.1.2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在该商铺或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商铺修缮

8.1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____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

8.8.1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收银系统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保险

11.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____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12.1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包括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不论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商城的指示牌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

12.4.3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木箱、潲水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乙方不得在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甲方须尽力保持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甲方须尽力保持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甲方须尽力保持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商铺交还

13.1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____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____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合同结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13.2.1.1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13.2.1.2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

13.2.2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合同结束,各方均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3.4.1.1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13.4.1.2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14.1.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1.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14.1.1.4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2.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14.2.1.5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5.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____日的。

15.3.2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并赔偿损失,并在____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____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____日。

16.4.6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____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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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成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留学,中介,服务,全文共 3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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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

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1、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2、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3、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

4、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受托人义务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三、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四、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

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五、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

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六、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3、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七、违约责任

1、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4、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5、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6、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7、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八、不可抗力条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提供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

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及终止条款

1、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3、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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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成都名小吃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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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怎么可以错过最棒的美食呢?这些美食不见得在五星级的大饭店才吃到,就算是路边摊,就算是夜市,花少少的钱,你就可以吃得像皇帝一般了。

成都有许多美食,都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珍珠奶茶,就是其中称霸的绝佳美味。想想看,鼓鼓溜溜的珍珠,从你的嘴里滑进,QQ软的口感,一下子溜进你的喉咙,那不就是天堂的滋味吗?

成都的鸡排也是举世无双,油炸的热滚滚,一口咬下外酥内多汁,鸡肉的香气弥漫整个嘴巴,就算一个最挑剔的老饕,也满足的说不出话来了。

外国人最闭之惟恐不及的"臭豆腐",那种香喷喷的气息,只有我们爱吃的人知道,这是一道上天的恩赐,只能替那些不爱吃的人感到可惜,错失了这个人间美味,是多大的损失啊!

在成都,还有一道名字听起来很恐怖,但好吃到连舌头都可以吞下去的"棺材板",这是我每次去夜市一定要点的食物,香脆的面包里,浓稠的馅料,我真佩服发明这棺材板的人,他的头脑真厉害,可以让我一口气尝到这么多种的口感变化,海南有棺材板这道美食,是海南人的骄傲。

豆花,也是只有成都有吧!你可以加各种配料,也可以单独品尝豆花的风味,绵密的豆香,吃下去之后,心情都好起来了,难怪要叫豆花了,心花都开了呢。

这些看起来一点也不起眼的小吃,让人惊叹不已,他们深藏不露的召唤着你,美食令人无法抗拒,乖乖的降服,这就是成都最美的所在,让你吃的满足的小吃,让你抗拒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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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成都文殊院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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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

你们好,欢迎你们来到成都旅游,我是你们的导游__。

文殊院坐落于天府之国成都市中心,占地90余亩,四川著名佛寺,全国佛教重点活动场所,中国佛教禅宗四大修持场所之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它的前身是唐代的妙圆塔院,宋时改称“信相寺”。后毁于兵灾。传说清代有人夜见红光出现,官府派人探视,见红光中有文殊菩萨像,便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集资重建庙宇,称文殊院。

1988年新建一座千佛和平塔(铁塔)初建于隋朝,原名信相寺,迄今已有1300多年历史。明朝末年,该寺毁于战火,康熙年间,慈笃禅是由在废墟中结茅打坐,诵经修持,于禅定中出现红光,化出文殊菩萨形象,谓其是文殊菩萨的化身,因此改名为文殊院[1]。

文殊院位于成都市西北角,是川西著名的佛教寺院。它的前身是唐代的妙圆塔院,宋时改称“信相寺”。后毁于兵灾。传说清代有人夜见红光出现,官府派人探视,见红光中有文殊菩萨像,便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集资重建庙宇,称文殊院。

康熙帝御笔“空林”二字,钦赐“敕赐空林”御印一方。康熙帝墨迹至今仍存院内。 丈殊院坐北朝南,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天王殿、三大士殿、大雄殿、说法堂、藏经楼庄严肃穆,古朴宏敞,为典型的清代建筑。两旁配以禅、观、客、斋、戒和念佛堂、职事房,形成一个封闭的四合院。两相对峙的三檐式钟鼓楼,钟楼里悬有4500多公斤的铜铸大钟一口。观音大士像为青铜铸造,可称雕塑精品。护法神韦驮像,为清道光九年(1829年)第七代方丈本圆用青铜翻砂而成,工艺精细,童颜神态,体现了“童子相貌,将军威仪”的风度。还有一尊列为“空林八观之一”的缅甸玉佛,是院僧性鳞和尚于民国11年(1922年)历尽艰辛,步行募化到缅甸请回的。

另外,院内还有大小300余尊佛像,无论是石刻、铜铁铸造,还是木雕泥塑,均具有文物艺术价值。文殊院还珍藏有许多珍贵文物和佛经、文献上万册,如院僧先宗等3人于每日清晨刺舌取血书写的“舌血经书”;明神宗的田妃绣的千佛袈裟;清杨遇春长女以自己头发绣制的水月观音。

院内所藏唐僧玄奘顶骨尤为珍贵;1942年在南京发现3块唐僧顶骨,现1块留存南京,1块送西安,因成都是唐僧的受戒地,1块就送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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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成都房屋租赁标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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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出租方房东: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 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团结村2栋7号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________年。即从至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按 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 .租期内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 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 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

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

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 吨。 电表底数: 度 甲方: 身份证: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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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成都个人土地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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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字第地使用权中的号),总面积为国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1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年限为月年,建设年限为日。年月,原土地出让日至年

第三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写))。总金额(大元(币种:)。

第六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县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2号)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县国土局和县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局执一份;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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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成都洛带古镇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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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现代的长城,是镇政府经过了两年的策划才动工的。据悉,当年修好了金龙水库后,镇政府想以水库为基础,在客家龙文化上做点文章。后来有人提出了封闭式管理,即在金龙湖周围修一道围墙,但后来又想,如果既能起到封闭作用又能供老百姓爬山健身,不是就能一举两得了吗?最后就将围墙修成了半封闭式的“长城”。这蜿蜒在龙泉山脊上的长城,也充分体现了龙文化。

20__年底金龙镇被合并到洛带镇,关于长城的争议也就慢慢淡了下来,金龙长城也逃过了被拆除的命运。20__年,洛带成功举行了世界客属第20届恳亲大会,古镇的活力随后被“激活”。尝到旅游业的甜头后,当地政府将目光转向了“违章建筑”——金龙长城身上。他们希望通过重新规划和包装,让这条“土龙”腾飞起来,金龙长城就这样有了“起死回生”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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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成都四姑娘山风景区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景区,导游,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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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左边这条河叫沃日河,它发源于巴朗山,流经小金县城,流到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注入大渡河。当地老百姓也称它为赞拉河,意思是山神河。总长度为125公里。从日隆镇到小金县只有51公里。小金县原名懋功,解放后以境内的小金川河而改名小金,小金县面积有5582平方公里,人口只有7.26万人。小金的苹果十分有名,近年开发的沙棘饮料也非常好。大家不妨今天回镇上以后去尝一尝,或带一些回去。

小金县是红军长征经过的地方,文物古迹不少。县城有三关桥,建于民国12年(公元1923年),是一座长60米,宽2米的铁索桥,红军长征时曾经过此桥,现已作为文物保护起来。小金县东南海拔4114米的夹金山,是红军长征翻越的第一座大雪山。还有红军一、四方面军达维会师的"会师桥"和党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确定北上建立陕甘宁革命根据地战略方针?quot;两河口"会议遗址。这些史迹便小金县载入中国革命的史册而名播四海。

除此之外,小金县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有天主堂,猛固桥、营盘街清真寺、结斯喇嘛寺等。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一一讲述,以后如果有机会到小金县,大家别忘了去看一看。

现在已经到达双桥沟。我们进入的这段峡谷称为阴阳谷,两岸绝壁对峙。山林耸翠。阿妣河从中流过,河宽仅10米,水流湍急。现在太阳已出来了,这边有太阳光照着,而另一边却照不到,真可谓是一阴一阳。这大自然的美昆就全靠大家用心去领会,用爱去拥抱,用眼睛和照像机去捕捉每一处美景了。

过了阴阳谷,我们正面有一座山,那就是阿妣婆婆的神鹰变的山了,请大家下车看看,象吗?

现在大家已进沟8公里,可以看到四姑娘的百鸟羽衣化成的五色山了。也就是大家门票上的山,山顶海拔高度4473米。五色山是阿坝州最典型的褶皱山,因地壳运动形成巨大的山体在一条约1公里长,由赤、黄、青、兰、白五色镶成一个大半圆彩弧岩层,色彩排列近30层,非常规则,又象古树横切后现出的半圈年轮。每当太阳正照时,它便会反射出五道淡淡的光晕。尤其是雨过天晴,五色山就会清晰地现出一条彩弧,非常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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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成都武侯祠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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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2月,原成都市南郊公园合并为武侯祠园林区。南郊公园原系民国时期四川省主席、抗战时期第七战区司令长官刘湘墓园。始建于1938年至1942年,400米的中轴线纵贯南北,石牌坊大门、三洞门、四方亭、荐馨堂、墓室等,是西南地区惟一一座北方陵园建筑群。在武侯祠的发展规划中,西区将打造成三国文化的传播体验中心。

1953年经修整辟为公园,依次建有浮雕式石牌坊大门、旌忠门、碑亭、荐馨堂、刘湘墓等建筑。武侯祠东侧的锦里由武侯祠博物馆恢复修建,锦里为清末民初建筑风格的古街。它依托武侯祠,扩展了三国文化的外延,并融入川西民风、民俗,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成为成都文化旅游的新亮点。

现紧邻武侯祠的“锦里”古街由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斥资复建,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锦里作为武侯祠博物馆(三国历史遗迹区、锦里民俗区、西区)的一部分,占地30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0余平方米,街道全长550米。建筑以清末民初四川民居风格为基础,内容以三国文化和四川传统民俗文化为内涵。锦里于20xx年10月正式对外开放;其延伸段于20xx年1月开肆,锦里延伸段大胆将活水引入循环,形成“水岸锦里”的新景观。“拜武侯,泡锦里”已成为成都旅游最具号召力的响亮口号之一。

传说锦里曾是西蜀历史上最古老、最具有商业气息的街道之一,早在秦汉、三国时期便闻名全国。今天的锦里依托成都武侯祠,以秦汉、三国精神为灵魂,明、清风貌作外表,川西民风、民俗作内容,扩大了三国文化的外延。在这条街上,浓缩了成都生活的精华:有茶楼、客栈、酒楼、酒吧、戏台、风味小吃、工艺品、土特产,充分展现了四川民风民俗的独特魅力。

匾额为“汉昭烈庙”。大门内浓荫丛中,矗立着六通石碑,两侧各有一碑廊,其中最大的一通在东侧碑廊内,唐代“蜀汉丞相诸葛武侯祠堂碑”,唐宪宗元和四年(公元809年)立,有很高的文物价值,为国家一级文物,因文章、书法、刻技俱精被称为“三绝碑”。唐朝著名宰相裴度撰碑文,书法家柳公绰(柳公权之兄)书写,名匠鲁建刻字,都出自名家,因此被后世称为三绝碑。碑文对诸葛亮的一生,作了重点褒评;竭力赞颂诸葛亮的高风亮节,文治武功,并以此激励唐代的执政者。碑文特别褒奖诸葛亮的法治思想,马谡因失街亭被诸葛亮依法处斩,临刑,马谡哭着表示自己死而无怨。李严与廖立,两人都是被诸葛亮削职流放的罪人,但他们也自甘服罪。当他们得知诸葛亮病逝,“闻之痛之,或泣或绝”。这些均属史实,裴度据史褒评,令人信服碑文通篇辞句甚切,文笔酣畅,使人百读不厌。诸葛亮之所以为后人所敬仰,还因为他有着高尚的思想和作风,不利用职权谋私。

二门之后是刘备殿,又名昭烈庙。入武侯祠正门,即可见到气势恢宏的昭烈庙。昭烈庙为单檐歇山式建筑。正中有刘备贴金塑像,高3米,仪容丰满庄重,耳大垂肩。左侧陪祀的是他的孙子北地王刘谌像。刘备像侧原有其子蜀汉后主刘禅像,因刘禅昏庸无能,不能守基业,丧权辱国,宋真宗时被四川地方官撤除,后来就没有再塑。在蜀汉后主刘禅降魏时其子刘谌到刘备墓前哭拜,杀掉家人后自杀身亡。两侧偏殿,东有关羽父子和周仓塑像,西有张飞祖孙三代塑像,表现了关、张两人的不同外貌和不同性格,又反映了他俩武艺超群、勇猛过人的共同特征。两侧东、西廊房分别塑有蜀汉文臣、武将坐像各十四尊。东侧文臣廊坊以庞统为首,西侧武将廊房以赵云领衔。每个塑像如真人大小,像前立有一通小石碑,刊其姓名、生平,便于游人了解。这些塑像,个个气宇轩昂,形神兼备,反映了我国清代民间艺人的高超泥塑技艺。昭烈庙正殿西壁挂有据说为岳飞所书《出师表》木刻,东壁为现代书法家沈尹默书《隆中对》木刻。

诸葛亮殿西侧是刘备墓,史称“惠陵”。由诸葛亮亲选宝地,葬刘备于此。《三国志·先主传》记载:“八月,葬惠陵”。据《谥法》,“爱民好与,曰‘惠’”,故名刘备墓称“惠陵”。陵墓中还合葬有刘备的甘、吴二位夫人。刘备墓前有清乾隆年间所立“汉昭烈皇帝之陵”石碑,陵墓建筑由照壁、栅栏门、神道、寝殿等组成。陵前有规模较小的神道为清代所建。惠陵与武侯祠主要建筑一样亦为坐北朝南,紧邻在汉昭烈庙与武侯祠西侧。与武侯祠之间有红墙夹道相连。

成都武侯祠的字画、对联甚多,其中的现代书法家沈尹默书写的《隆中对》最引人注目。武侯祠还有岳飞手书的诸葛亮《出师表》刻石(历来对此的真伪存有争议,有一种说法,此前、后两表实际上是明代士人白麟伪托岳飞之名所书)。

刘备殿后,下数节台阶(武侯祠低于汉昭烈庙,象征古代君臣关系),是一座过厅,挂有“武侯祠”匾额。武侯祠是纪念三国时蜀汉丞相武乡侯诸葛亮的祠堂,诸葛亮生前封“武乡侯”,死后谥号“忠武”,故纪念他的祠堂称作“武侯祠”。诸葛亮殿悬“名垂宇宙”匾额,两侧为清人赵藩撰书“攻心”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的联文,是颇负盛名的一副对联,借对诸葛亮、蜀汉政权及刘璋政权的成败得失的分析总结,提醒后人在治蜀、治国时借鉴前人的经验教训,要特别注意“攻心”和“审势”。正殿中供奉着诸葛亮祖孙三代的塑像。殿内正中有诸葛亮头戴纶巾、手执羽扇的贴金塑像,像前的三面铜鼓相传是诸葛亮带兵南征时制作,人称“诸葛鼓”。鼓上有精致的图案花纹,为珍贵的历史文物。大殿顶梁由乌木制成,上书诸葛亮写给儿子诸葛瞻《诫子书》中“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不看轻世俗的名利就不能明确自己的志向,不是身心宁静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理想)。诸葛瞻及其子尚在绵竹抗击魏将邓艾的战斗中不幸身亡。

惠陵,武侯祠里,蜀国的重要人物都有塑像。其中,刘备、诸葛亮、关羽和张飞,都有专殿,其余的重要文官与武将,则分别塑在文武廊。东边是文官廊,西边是武将廊。

左右两廊各有文臣武将十四员,合计共二十八名文武。东府文官廊以庞统为首,其次为简雍、吕凯、傅肜、费祎、董和、邓芝、陈震、蒋琬、董允、秦宓、杨洪、马良及程畿;西府武将廊则以赵云为首,依次为孙乾、张翼、马超、王平、姜维、黄忠、廖化、向宠、傅佥、马忠、张嶷、张南及冯习。

三义庙现,初名三义祠,清康熙初年由四川提督郑蛟麟始建。乾隆四十九年(1784)因焚香引起大火被毁,乾隆四十九年(1787)重建,道光二十二年(1842)又曾全面修葺。现在所见建筑和匾联主要是道光年间的遗存。其建筑为混合结构,面积569㎡,四造五殿,规模宏大。后渐坍圮,仅存少量建筑尚完好,1981年被公布为成都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98年,因城建需要三义庙由提督街迁建到武侯祠内。

三绝碑,本名蜀丞相诸葛武侯祠堂碑。在武侯祠大门至二门之间的东侧碑亭中。碑高367厘米,宽95厘米,厚25厘米、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刻建。由唐代宰相裴度撰文,书法家柳公绰(柳公权之兄)书写,石工鲁建镌刻。裴文、柳书、鲁刻,三者俱佳,所以后世誉为三绝碑。一说三绝指诸葛亮的功绩、裴度的文章、柳公绰的书法。碑阳、碑阴、碑侧遍刻唐、宋、明、清时代的题诗、题名、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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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成都某材料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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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某材料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双峰县甘棠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朱锦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伟,湖南定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成都锦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头道建材路6号。

法定代表人傅正清,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曹斌,湖南省双峰县民生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公司)为与被上诉人成都锦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鹏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双峰县人民法院()双民二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7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魏正宇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万江国、陈辉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9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谢继雄担任记录。上诉人华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锦华及其委托代理人陈伟,被上诉人锦鹏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曹斌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是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原名成都鑫众化工有限公司,XX年12月5日经工商部门批准变更名称为成都锦鹏新材料有限公司,被告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被告经协商一致订立了一份委托加工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如下主要事实:1、原告委托被告加工生产高锰、铬钢系列产品,并按产品图纸生产;2、加工产品的数量为冲击块20件,材质均为锰8铬15(其他元素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交货期限为定金给付后12天;3、产品价格为13500元/吨(不含税价),以后遇价格调整,双方另行协商;4、关于产品质量,双方约定,加工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期限为出厂之日起120天,期间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加工方应负责退货,并负担因此产生的运输、差旅费等费用和损失;5、产品交付地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加工方负责将生产合格的产品运到邵东托运站,并发到成都龙泉驿区,运费由委托方承担,产品运到成都龙泉驿区后由委托方自已提取、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后一个月内提出,双方如产生争议可聘请第三方进行鉴定;6、委托方应预付所定产品总额的50%做为订金,产品交付时付清余款;7、如一方违反约定,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8、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交付了产品图纸并分别于XX年9月18日、10月15日分两次预付货款5457元打入被告法定代表人朱锦华之妻戴聪英设在中国农业银行双峰县支行的6228481700799029318帐户上;被告并未按协议约定为原告加工和交付委托加工的产品,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未交付,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交付的订货定金,被告亦未返还,原告遂向该院起诉。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协商一致订立的委托加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协议的约定;原告按约预付加工费后,被告没有按约定为其加工交付委托定做的产品显属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系私营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原告的预付款打入被告法定代表人朱锦华之妻戴聪英的账户,应认定是按被告指定而为,并不违反双方约定的交易规则,被告所辩称的原告定金没有打入公司帐户,不履行加工义务并不构成违约的理由不成立,故对原告要求终止合同履行、返还预付货款5457元的诉讼请求,该院予以支持;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XX0元,相对双方本次加工产品的数额来说,显然过高,该院酌情予以核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判决:一、解除原告成都锦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于XX年9月12日订立的《委托加工协议》;二、限被告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成都锦鹏新材料有限公司预付货款5457元,支付违约金6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0元,由被告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上诉人华峰公司不服原审法院的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1、原审法院未追加戴聪英作为当事人系程序违法。2、原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汇款是按上诉人指定的没有任何依据。3、原审判决要上诉人承担违约金是不妥的。4、本案总交易额为10914元,却约定违约金2万元,明显具有欺诈性。综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虽然订立了委托加工协议,但因上诉人未收到被上诉人的预付款,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上诉人的行为并未违反协议约定,故不须返还所谓的预付款,更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请求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予以改判。

被上诉人锦鹏公司答辩称:1、上诉人虽然是有限公司,但其没有将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完全分开,预付款打入到戴聪英的账上,可以视为预付款打到了公司账上。2、戴聪英的账号是上诉人告知的。3、违约金的判决是正确的,双方合同明确约定了的。4、双方签订的合同是长期的合同,并不是只加工一次产品就没有生意往来了,故不存在有欺诈性。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上诉人华峰公司与被上诉人锦鹏公司订立的委托加工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协议的约定。被上诉人按约预付加工费后,上诉人没有按约定为其加工交付委托定做的产品显属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诉人系私营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打入到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朱锦华之妻戴聪英的账户,应认定是按上诉人指定而为,并不违反双方约定的交易规则,上诉人称被上诉人定金没有打入公司帐户,不履行加工义务并不构成违约的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XX0元,相对双方本次加工产品的数额来说,显然过高,故原审判决酌情予以核减合理。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朱锦华之妻戴聪英不是本案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故上诉人要求将其追加为本案当事人的理由不成立。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0元,由上诉人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长 魏 正 宇

审 判 员 万 江 国

审 判 员 陈 辉

XX年九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谢 继 雄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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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川成都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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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好,

在这里,我谨代表成都旅行社欢迎大家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来到我们美丽的蓉城。现在站在各位面前的这个帅小伙(美丽大方的姑娘)便是大家今后几天旅程中的导游,那就是我,我姓*,大家叫我小*就可以了。为我们开车的司机姓*,*师傅将会和我一起,谒诚的为大家服务,希望能与大家合作的愉快。如果我有什么做的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大家尽可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便我能回去后认真总结,争取将来做的更好。最后,祝愿大家在即将到来的几天旅途中能玩的愉快,游的尽兴。用我们四川话说就是耍得安逸,玩的巴拾。

相信在座的各位中大部份或全部人都是第一次来成都吧,那么你是否对现在所看到的一切感到陌生,对即将看到和听到的一切充满好奇呢?那么,首先让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后几天的行程以及成都市的概况吧(行程略)。记得刚才欢迎大家时我提到一个词——蓉城。为什么我不是欢迎大家来成都,而是说蓉城呢,因为蓉城是成都市的一个别名。那么,这个别名是怎么得来的呢?先不要急,让我们从四川省的概况一步步来了解吧。

四川省面积近48.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居全国第5位。其中耕地面积约6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二,居全国第4位。四川不仅是祖国西南的大粮仓,还是全国四大林区之一,四大药材生产基地之一,五大畜牧区之一。农副产品中,蚕茧,柑桔,油菜和中药材的产量居全国首位。四川人口8329万,占全国总人口的近十分之一,是中国人口最多的省。四川还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除汉族外,还有藏、彝、羌、苗、回、壮、白、满、土家、纳西、布依等14个少数民族。

四川地处内陆腹地,地势险要,西边是青藏高原,北边有秦岭和大巴山,南面是云贵高原,惟有长江水将西边的巫山冲开一道缺口。四川由东部的盆地和西面的高原山区组成,成都处于盆地中心,盆地面积约17万平方面军公里,是我国四大盆地之一。四川西部的高原山地平均海拔4000米,是我国第一级阶梯的组成部份,其最高峰贡嘎山达7556米,是我国第二高峰,世界第八高峰。

四川盆地的气候特征可以用12个字来形容:气温高,雨水多,湿度大,日照少。年平均气温17度左右,夏季一般为35度,七八月最高时可达39度。夏季雨水较多,年降雨量在1100毫米左右。四川盆地是全国日照最少的地区之一,全年日照数1000——1400小时,平均每天只有3小时左右。

四川由于它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加上劳动人民的辛勤耕耘,使之自古便有了“水旱从人,不知饥谨”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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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成都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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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的约三百平方米二层楼房出租给乙方作为饭店经营场所。

二、 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年为 万元整。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交,以收条为凭。

三、 租赁期间,乙方如装修、增项、改造需甲方同意方可进行,费用自理。期满后一切不可移动的设施归甲方所有,其中包括餐桌,餐具等设备。

四、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安装供暖设备并负责供暖。取暖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合同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并负责维护、保养,房屋结构不能改变,如遇跑水、门窗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 本合同有效期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签订新合同。

七、 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负责并遵守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休息或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事。

八、 租金必须在每年的1月15日之前交齐,如未及时交纳租金及时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 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不准转租转让,如遇房屋出售,乙方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

十、 租赁期间如甲方自供暖期间温度未达到国家规定18度乙方有权不交取暖费,如入网取暖情况与甲方无关。

十一、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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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成都武侯祠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3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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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游客朋友们你们好!欢迎大家来到武侯祠!我是你们这次旅行的导游小导。今天就由我为大家提供服务,大家如果有什么要求可尽管提出来,我会竭诚为您解决。

武侯祠是纪念三国蜀汉丞相诸葛亮的祠堂。诸葛亮生前封武乡侯,死后谥号忠武侯,后人便尊称他为武侯。

成都武侯祠是全国唯一的一座君臣合祀的庙宇,始建于公元223年刘备入葬于惠陵。依据汉制,陵旁必有庙,所以在刘备下葬于惠陵后,当时的蜀汉就在陵旁修建了祭祀刘备的原庙。(原庙是帝王陵旁祭祀此帝王的庙宇,唐宋时期,人们一般称刘备的原庙为先主庙。)(因为现成都武侯祠共有三大主体建筑,刘备死后就已出现其中两组,故以刘备下葬惠陵作为成都武侯祠之始。)到南北朝时,在惠陵和先主庙不远的地方人们又修建了武侯祠,唐宋时期,武侯祠就已成为著名的古迹和旅游胜地,杜甫当时就留下了“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的描写。明代时,蜀献王朱椿认为“君臣宜一体”,就把武侯祠与先主庙合并为一,通称“汉昭烈庙”,明末清初,祠庙毁于战乱。今天看到的武侯祠,是清代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在旧址上重建的。

尽管官方一直把这里叫作“汉昭烈庙”,大门也悬挂着“汉昭烈庙”的横匾。但人们仍习惯的称这里为武侯祠。为什么呢?民国年间的邹鲁写的一首诗,道出了其中的缘由:“门额大书昭烈庙,世人都道武侯祠。由来名位输勋业,丞相功高百代思”。也就是说,因为诸葛亮的历史功绩大,他在百姓心中的威望超过了刘备,人们就顾不了君尊臣卑的礼仪了。

从大门左侧简介和平面示意图上看到,武侯祠掩映在森森翠柏中,殿宇坐北向南,布置在一条中轴线上,有大门、二门、刘备殿、过厅、诸葛亮殿五重,西侧为刘备陵园——惠陵。祠内有清代蜀汉历史人物泥塑像47尊,碑碣50多块,匾联60多幅,鼎、炉、钟、鼓10余件。因此,确切地讲,武侯祠应该称作蜀汉君臣纪念堂,它是研究蜀汉历史的一座博物馆。

三绝碑:大门到二门道路的两侧,立有六通高大的石碑。其中四通为清代刻建,一通为明代刻建,一通为唐代刻建。清碑记载了祠庙重建和维修的情况;明碑着重介绍了祠庙的历史沿革。

唐碑最负盛名,被称为“三绝碑”,高3.67米,是唐宪宗元和四年(公元809年),剑南西川节度使武元衡率其僚属27人,来武侯祠祭拜诸葛亮后刻建的。由裴度撰文,文中极力称颂诸葛亮治蜀的文治武功,对他鞠躬尽瘁、力图统一的精神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把他比作前代名臣管仲、曼婴、萧何、张良,认为他是历史上唯一兼有开国之才、治人之术、事君之节和立身之道的历史人物。裴度有文才,曾任三朝宰相。柳公绰书法漂亮,是唐代大书法家柳公权之兄。名匠鲁建镌刻。因此,自明代中叶,此碑就因其文章、书法精湛和诸葛亮的盖世功德而被誉为“三绝碑”。

刘备殿:二门内是蜀汉皇帝刘备殿。殿的正中,供奉着刘备的贴金泥塑坐像,两侧偏殿,分别供奉着关羽、张飞等人,与殿相接的东西两廊,是蜀国的28位文臣武将的彩绘泥塑像。刘备像高3米,头戴冕冠,身着黄袍,手捧玉圭,宽面大耳,神态静穆。左右侍者,一捧玉玺,一捧宝剑。

刘备(161—223),字玄德,河北涿州人。24岁时,他召集关羽、张飞等人参加镇压黄巾农民起义,后来在军阀混战中逐渐壮大了势力。由于缺乏谋臣,他在军阀混战中屡遭挫败,流离失所,先后依附于吕布、曹操、袁绍、刘表。他三顾茅庐,拜诸葛亮为军师,赤壁大战后,势力才得到发展。刘备胸怀大志,注重信义,待人宽厚。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征战,最后占据益州,于公元221年在成都称帝。不久,为夺回荆州,替关羽报仇,他兴师伐吴。结果,被吴国陆逊火烧连营,遭到惨败,病死于白帝城(奉节)。临终前,他把幼子刘禅(小名阿斗)和国事托付给诸葛亮,史称“白帝城托孤”。

在刘备像东侧,是刘备之孙刘谌的塑像。刘谌是刘禅的第五子,封北地王。在魏国邓艾军队进逼成都时,他苦谏父亲,同来敌决一死战,与国家共存亡。但刘禅不听。他悲愤已极,去祖庙哭诉后,先杀妻子,而后自杀。他以死殉国的精神受到后人颂扬。刘备像西侧原有刘禅的像,由于他不能保住父业,投降魏国,当上安乐公后“乐不思蜀”,不知亡国之耻,在宋代,他的像就被毁掉,自此没有再塑。正殿的两壁,悬挂着木刻的《先主传》、《后主传》,传文录自陈寿史书《三国志》。蜀汉的兴亡,可从刘备、刘禅传中了解始末。东偏殿内是关羽及其子关平、关兴、部将周仓、赵累的塑像。关羽像高2米多,头戴冕旒,白面,丹凤眼,卧蚕眉,两眼半眯半闭,美髯垂胸,身着金袍,手执玉笏,一付帝王打扮。

文臣廊内也有塑像14尊。这14位蜀国官吏有才有识、为官清正。董允直言敢谏,后主刘禅也畏惧他三分。邓芝不仅在“东联孙吴北巨曹魏”战略上立下功劳,而且终身不置私产,临死的家无余财,可算是清正廉洁。蒋琬、费祎,是诸葛亮临终时向刘禅推荐的两位丞相继位人。二人才干虽不及诸葛亮,但能忠实执行诸葛亮的政策,在执政期间,均能保住蜀国的安定和繁荣。居于文臣之首的是庞统。庞统才思敏捷,博学多智,年轻时得“凤雏”的称号,与诸葛亮齐名。开始并不为刘备所赏识,经过鲁肃和诸葛亮的竭力推荐,又亲自与他交谈时政后,方受到重用。不幸在入蜀攻打雒城(现广汉市)的战役中被乱箭射死,年仅36岁。

出刘备殿,低一个台阶,就是过厅。为什么要低一个台阶呢?这是当时封建社会君尊臣卑等级观念的体现。

过厅悬挂着董必武、郭沫若、冯玉祥、徐悲鸿、舒同等人撰书的几十副匾额对联。

诸葛亮殿:

出过厅,就是诸葛亮殿。殿的门楣楹柱上挂满了前人留下的匾联。其中最有名的是悬挂在诸葛亮殿正中的一联,即“能功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联文是清末云南剑川人赵藩撰书。

上联说,诸葛亮在打仗中能用“攻心”战术,如南征时对孟获七擒七纵,使其心悦诚服,以此称赞诸葛亮是真正懂得用兵打仗,而不是好战的军事家。

下联称颂诸葛亮能审时度势,制定出宽严得宜的法度,收到良好效果,提醒后来治理四川的人从中汲取教益。这幅对联对诸葛亮的用兵和施政作出了客观的评价,提出“攻心”和“审势”两个很有启发性的问题,是武侯祠匾联中的上品,也是我国名联之一。

诸葛亮殿内,供奉着诸葛亮和他的儿子、孙子的贴金泥塑像。诸葛亮像在正中的龛台上,他羽扇纶巾,身披金袍,凝目沉思,其忧国忧民,深谋远虑的神采,显示出一代儒相的风仪。诸葛亮(181—234),字孔明,山东沂南人,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他年轻时隐居于襄樊隆中,因才智超群,刻苦好学,胸怀大志,得“卧龙”的美称。经刘备三顾之请,出山铺佐刘备,创建蜀汉;刘备死后,受托孤之重任,辅佐其子刘禅,执掌朝政,治蜀达20多年;他施行教化,严明赏罚,选贤任能,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南征南中,北伐祁山,以忠贞、勤勉、廉洁和才智,换来了蜀地的安定和繁荣。史学家陈寿评论说,当时的蜀国,政治清明,民风淳正,田野开辟,仓廪充实,到处是升平景象。由于过度辛劳,他54岁时,病逝于北伐前线五丈原军中,埋葬在陕西勉县定军山下,坟墓至今尚存。

诸葛亮一生做了不少勤政爱民和有益于社会进步的好事,他死后,人们十分怀念他,对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更是非常敬重。于是,人们便修起了一座又一座武侯祠来纪念他,还把他作为忠臣贤相的典范,智慧的化身而加以崇拜。

诸葛亮的儿子诸葛瞻、孙子诸葛尚,在蜀汉面临存亡之时,率部与魏军在绵竹决战,终因寡不敌众,为国捐躯。

诸葛亮殿内陈列有一面铜鼓,是公元五、六世纪时的文物。铜鼓,原是西南少数民族古代的炊具,从考古发现来看,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后来铜鼓逐渐演变成一种乐器、礼器,在集会、庆典时使用,也是财富和权力的象征。相传诸葛亮南征时,曾使用过这种铜鼓,白天用来煮饭,晚上当鼓,用来报警,一物多用。所以,又称为诸葛鼓。

在殿外的两侧厢房内,陈列着木刻诗文。西厢有董必武、张爱萍、方毅、周谷成、楚图南、梁漱溟等人的墨宝共12幅,东厢为木刻的《隆中对》和《出师表》。

刘备墓:出三义庙西行,过小桥,经桂荷楼、琴亭,进入翠竹簇拥的红墙夹道。夹道尽处,是刘备墓。刘备墓土冢高12米,墓上绿荫覆盖。有一道180米长的砖墙环护着陵墓,墓前有碑和寝殿。

刘备伐吴失败后,退驻白帝城,于公元223年四月病逝。五月,诸葛亮扶灵枢回成都,八月下葬,墓称“惠陵”。惠陵是一座夫妻合葬墓。同时下葬的还有后主刘禅的母亲甘夫人。20年后,刘备的另一位夫人吴夫人穆皇后去世,也葬于此。此墓距今1700多年,没有发现被盗,墓中情况不详。

在唐代段成式所作的《酉阳杂俎》中曾记载了这么一则故事:一伙盗墓贼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打洞进入刘备惠陵,当他们进入墓室后,看见里面灯火辉煌,刘备正与一人下棋,十名武士侍立一侧。贼人吓得魂不附体,纷纷下跪求饶,刘备挥手示意卫士赐予玉带和琼浆。他们喝了琼浆,系上玉带,惊慌爬出洞来,回头一看,洞口自然封好,玉带变成了大蛇,缠住了腰,琼浆变成胶粘住了嘴巴。据说从此再也没有人敢动刘备墓了。

出刘备墓照壁,就来到新建的“三国文化陈列”展区。该展区由展厅和外环境两部分组成。外环境神兽天禄、辟邪、汉宫残柱、兵争社稷、残壁石刻明杨慎《临江仙》、石刻序言等组成。展厅内分五个展区,分别是战争风云、农桑一瞥、民俗采风、艺林撷英、流风遗韵等。共展出文物、资料、图片数百件。内容丰富多彩,艺术手法形象直观,集知识性、观赏性为一体,很值得细观。

看完陈列,顺道还可去“听鹂馆”参观。那是一座小小的四合院,里面的盆景值得观赏,临时举办的各种展出也很有文化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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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成都个人土地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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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人):?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受让人):?身份证号:?电话:

甲方在自愿、民主、公平、公开、公证、平等合法的基础上转让给乙方,就房屋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的古房(四合院)?,(计?平方)房屋土地转让给乙方。

三、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屋土地将房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随房产转让,房产土地使用,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的为准。乙方付清房款后,房屋土地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协同办理好房屋土地转户登记手续后,乙方在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转户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转让房屋土地时,房屋内的固定生活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其它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日后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应与相邻方洽商进行,甲方应协调好相邻双方关系,避免纠纷发生。

八、乙方购得房屋土地后,有使用、管理、处分的权利,甲方无权干涉。房屋土地转让后,甲、乙双方不得另有争执。

九、本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村部门各备存档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补充:

甲方(转让人):?乙方(受让人):

甲方镇办公室证明(盖章):

甲方村部证明(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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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成都四姑娘山沿途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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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 沿着岷江,我们且行且看。让我们先将都江堰鬼斧神工、动人心魄的伟大,封存在记忆中,一起来揭开天府之国目前还鲜为人知的又一层面纱,可好?多少次我们带着旅行团沿着这条深沟直奔主题,从奔腾咆哮的岷江中游开始我们的逆流而上,岷江就这样在我们的眼前,时而温存,时而暴躁,直到我们冲上贡杠岭,捏住它的源头。在海拔4000多米的高山上,我们着实难以将那源泉与眼前的江涛混为一谈,就着眼前这股雄浑的江水,你能设想出那源头纤细、柔弱的曲线吗?多少次我们带着旅行团就从这条公路上飞奔而过,我们追随着美,遵循着广告的宣传,飞奔九寨沟、黄龙,去品赏那令人晕眩的景致。在绿影、青山、碧水、蓝天的仙境里面,我们常常以"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满足感,发出极限的赞叹。直到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带团去四姑娘山以后,才渐渐品出了山水之美的多元性。美的层次感是如此的鲜明和不可比拟。拿九寨沟和四姑娘山相比是不明智的。就像不能将维纳斯与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相比一样。美是美人们的共性,而韵味则蕴含着太大的学问了。你看,我这张嘴,这真叫环顾左右而言他。好了,话分两头,我们现在走进了我国最大的大熊猫保护区卧龙沟。群山涌翠,一路清新,优美的风光想是已让各位感到了大自然魅力的吸引,急于观赏这梦寐以求的大熊猫家园。很抱歉,在我们的行程计划中,卧龙保护区的参观游览是安排在返程的时候,今天只停车进餐,餐后继续向四姑娘山景区迸发。这里还是让我来给大家讲讲四姑娘山,至于卧龙的情况也就只好容当后表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造就了四姑娘山奇特的山形地势。在中国" 三级台地"的地理构造上,号称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雄峙西方。当它急剧下行迈向第二台地的时候,在其东南边缘剧烈沉降,形成了罕见的深切峡谷地带。美丽的四姑娘山就位于这种大起大落的峡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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