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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成都迎大运吉祥物蓉宝【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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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铺位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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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商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租位于积_____平方米,期限_____年,租用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按市场行情算起,如与涨价时按市场行情涨价。

第二条:双方商定每年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房费一年一付,乙方于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_____金元,待房租到期后甲方查看商铺完好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在承租期内保证不损坏商铺、门窗及屋内所有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结构,不得擅自增设有损商铺结构的其他设施,若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条:在租用期内,水费、电费、房产税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电、商铺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做到防电、防火、防盗,责任自负。

第六条: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可将商铺转租他人,转让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违反,可按全年房费的20%赔付。

第八条: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合同到期前乙方必须提前半月要和甲方协商交纳租金,并续签合同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租用,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拆走卷闸门及破坏商铺结构。

第十条:如遇国家建设性拆迁,乙方应无条件搬出,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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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成都到海螺沟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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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朋友们,不知你们是否注意到,奇特的海螺沟森林中有一大奇观,就是树与石的结合,秃秃的岩石之上,要么巨树挺立,要么群树并生,没有多少泥土,仅靠树根的力量撑起一片生命。是岩石多情,还是树木有意,谁都说不清,但它就是生存下来,成长了起来,送给了我们一片惊奇,一串赞叹。这种奇景到底在海螺沟有多少?我们无法细算,也无法一一考察,单单是沿公路走马观花一趟就看到了“一石千树”、“一门四姓”、“一家四兄弟”、“树石相依”、“虎爪独立”等近10处的树石观景。如果有雅兴的话,朋友们不妨到林区中再细细观察一番,一定会发现更多的景致,一定会有更多的惊喜、

树石合成景,独树也成景。树的景色在海螺沟像一部集成,抬眼就能发现。有的树像电影《天仙配》中的槐荫老人;有的树满身披着藤子,像一位古代的藤甲战将;有的树成了小熊猫的洞府;有的树高拔伟岸成为衫树之王;有的树迎风而立成为迎客的侍女;有的树上长出另一种大树,像表演“叠人”杂技……千奇百怪,应有尽有,只要你留心细看,海螺沟树林中处处有新景,准会令你陶醉其间。

朋友们,海螺沟还是动物的王国。在林中,你会看到小松鼠快活地树上跳跃,岩羊在山岩、冰川上奔跑,小熊猫高超地爬树表演,听到山鸡在树丛中鸣叫……据初步调查,沟内有动物400余种,属国家保护的种内就有羚羊、野驴、猕猴、小熊猫、金豹、猞猁、林麝、岩羊、藏血鸡等,一共28种。

我们紧接着就来到了二营地。俗话说:“天上有瑶池,人间有仙泉”,人间仙泉何处见,天上瑶池何处寻?其实是踏破铁鞋无觅处,今日海螺见真颜。你们看,在这原始森林的青山翠屏之间,“仙泉”蒙雾腾空,“瑶池”碧波荡漾。这泉,这池,海拔高度为2620米,水温高达80多度,可沏茶,可煮蛋,日流量8900余吨;水质无色透明,属碳酸氢钙型中性泉水,无异味和有害成份,是优良的浴疗矿泉水,这里就是二营地。

大家有没有看到脚下的温泉?等我们游览完毕之后,大家就能到这里来泡温泉,洗去一身的疲累。关于这个温泉还有一个传说故事呢。传说古时候每逢重阳,天上仙姑便带五彩神牛来泉边淋浴。仙姑们迷恋这里的绝美景色,沉醉于野兴山趣,再不愿回到天庭,留下来当了海螺女。后来,玉帝降旨召回仙姑,离去时,留下神牛一头,每到冬至,由神牛领头,羚羊们结队来到仙泉边饮水。

有人这样说起海螺沟的瀑布:山有多高,瀑就有多长,这话一点也不假。你看,这崇山峻岭中,有的一瀑三迭,如银蛇游弋下山;有的垂挂百丈,青山如绿袍,飞泉似银带;有的一山两瀑,被称为情侣瀑;有的相邻一大一小,称为姐妹泉;有的九弯十八拐;如玉帘隐现……诗人李白在《蜀道难》中写道:“飞揣瀑流净喧,崖转石万雷”,正是沟内水瀑的写照。海螺沟的水,冷、温、热、沸,四水俱全,这是大自然赐予海螺沟旅游业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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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成都个人土地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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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报告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 ,面积确定为 。(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如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委托事项的完成

乙方已为甲方寻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

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 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甲方与乙方寻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______元/㎡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

六、居间报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权成功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报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一)计费方式

为了报答乙方所提供的商业机会,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论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 。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的 %,即人民币 。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 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 支付完毕。

(三)甲方应将居间报酬以转帐方式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协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 。

八、违约责任

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甲方应将居间报酬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报酬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

3、任何一方有违背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约定

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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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成都四姑娘山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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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峰谷落差多数在3000米以上,从终年积雪的冰川奇峰,到森林草甸湖泊溪流,奇特的地质构造,使这里成了山峰的博览会,沟壑的陈列馆。今天我们不再放弃多数游客与之擦肩而过的机会,我也有机会陪同大家去品味这一方奇异的风光。女士们、先生们,在我们国家不胜枚举的风光胜地,往往都蒙着一层神秘的色彩。当大自然的美使人心醉神迷的时候,人们常会展开想像的翅膀去创造一个个神奇的故事,用拟人的手法赋予山林河流美的寄托、道德的升华和正义的伸张。四姑娘山当然也不能例外。相传很久以前,西方一位山神有四个美丽的女儿,人们俗称" 四姑娘"。邻近有个恶魔想霸占四位姑娘为妻妾。山神与恶魔展开了生死搏斗,不幸被恶魔杀死。含恨的姑娘们不甘屈辱,连夜逃走。那天夜里风雪交加,可怜的姑娘们被冻死在逃亡途中小金县日隆关外的长坪沟里。当地的乡亲们感动于姑娘们的坚贞,深情地掩埋了四位姑娘。为了报答乡亲们的情义,姑娘们的坟茔化成了四座山峰。她们的英灵时常显化,保佑着一方平安。四姑娘山从此成了当地的神山。姑娘坚贞不屈的性格和血肉铸造的风光,既含有女性的阴柔之美,又具有男儿的阳刚之气。她们剪下长发育成了山林,扯下衣裙化成了鲜花,摘下了项链变成了贝母,用动情的歌声唤来了百鸟啼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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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成都铺位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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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

承租方(乙方):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___会所部分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的情况

1-1甲方出租座落于本县城__子花园会所房(1-2层)给乙方。建筑面积平方米。

1-2甲方作为该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1-3该房屋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

设备状况维持现状。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___会所作为__使用。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清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自年月日止,租赁期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继续承租,则应于租期届满前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元。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清租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元。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补充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租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5-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设备、工商、税务、市政、消防等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每层楼消防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占道经营。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火灾事故、失盗、人身意外伤(亡)等事件均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应返还承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月乙方应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占用使用费。

6-2乙方返还承租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七、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7-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一)___会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___会所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7-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个解除合同;

(一)甲方交付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承租房屋用途,致使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承租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整体转租、转让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

八、违约责任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付违约金。

8-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过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条款

9-1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定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9-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规定索赔。

9-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中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9-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出租方(甲方):__

法定代表人:__

委托代理人:__

签约日期: _年

日承租方(乙方):__

法定代表人:__

签约日期:20__年日 _月_日

商铺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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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成都委托理财投资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理财,投资,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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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住 址:

宅 电:

手 机:

身份证:

开户行:

帐号:

乙 方:

住址:

宅 电:

手 机:

身份证:

开户行:

帐号:

一、定义

1)甲方/客户:协议出资人,系乙方提供的理财服务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的对象,亦是甲方。

2)乙方:协议理财服务提供者,受甲方授权在指定账户内从事对应投资理财操盘者。

3)本金: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账户内从事对应投资理财的原始资金总额。

4)保底收益:协议中乙方承诺甲方最低保证收益,等同协议期银行存款定期年息两倍。

5)信富:理财服务品种,指“信任而富贵”,甲方负风险全责,享利润70%;乙方享利30%。

6)保富:理财服务品种,指“保障而富裕”,甲/乙各负风险50%,享利润50%。

7)安富:理财服务品种,指“安全而富有”,乙方负风险全责,享利75%;甲方享利25%及保底收益(等同协议期银行存款定期年息两倍)。

8)投资对象:股票、黄金、外汇。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理财账户操作原始密码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限壹年。

协议期间不得半途中断理财而提款,如甲方真有急需可与乙方协商终止合作,但如有损失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理财风险。如有利润产生,甲方必须按协议给予乙方报酬。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签定后,应尽早向乙方提供理财操盘原始密码。

2)在理财操盘期间不得改变操盘原始密码而自己操盘。

3)理财月结算期,负责向乙方提供协议报酬并及时将金额转入乙方账户。

4)按协议承担、享受规定的风险及利润分成。

5)按协议享有理财过程的风险损失知情权及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签定后,必须恪守诚实信用,殚精竭虑,专心打理,提供优质理财业绩。

2)在理财期间必须尽力按月结算,准时通知甲方查帐及分享利润提成。

3)依协议规定承担对应的理财风险及享有利润分成。

4)享有理财期间操作保密权,甲方不得干涉阻扰。

5)如有规定,必须将过程损失按10%、20%、30%递进及时告知甲方。

五、协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进行操盘理财,投资对象 ,理财服务品种 ,原始资金(本金) 万。

2)甲方负风险责任 ,享利________%;乙方负风险责任________享利________%。

3)经协议,甲方 理财过程损失知情权,乙方必须及时遵守行动。

4)本协议所有理财风险损失均指相对原始资金总额---本金而言,所有风险承担皆以此计;协议期甲方累积总利润分成加最终资金大于本金加保底收益后,乙方不再承担损失责任。

5)合作双方必须遵守诚实信用,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可靠。否则承担由此造成对方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及附则: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必须守约,违约者须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额为本金5%

2)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协商补充;协议适合国家法律,并依法处理双方争议。投资理财委托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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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成都房产回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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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按揭房产

协议人: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双方于X年X月认识,于XX年XX月XX日在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XX年XX月XX日生育一个女儿,名尹。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女儿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女方应当承担的抚养费应于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次月起开始支付,抚养费金额为XX元/月,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之间,直至女儿年满18岁。(抚养费直接支付到男方指定的,账号)。

2、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随时探望对方抚养的孩子(女方每月可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抚养孩子一方,抚养孩子一方保证另一方每月探望孩子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不超过五天。)

3、为了给女儿更好的健康及教育环境,当女儿发生需要住院治疗的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由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因女儿就读重点教育机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择校费及接受高等教育的学费双方各承担一半,本条不受女儿18岁年龄的限制。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位于X市X区路号X区栋1X室房屋状态为银行抵押按揭房产,房屋主贷款人为男方,现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房屋补偿款。女方在收到男方支付的房屋补偿款之前仍然享受该房产的居住权并有权拒绝男方要求配合办理过户房屋的请求,女方在收到男方支付的房屋补偿款后不再享受该房产的任何权利,女方有义务按照男方的要求配合男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女方不再提其他附加条件。

2、男方向女方支付房产补偿款人民币XX万元(大写:人民币XX万元),支付方式为办理完离婚手续后6个月之内,男方将该房屋补偿款支付到女方指定的账户。如果男方在6个月内无法支付房屋补偿款,或者男方明确表示在6个月内无法支付补偿款,双方应当将房产变卖,从变卖房产的款项中女方仍然分割其中的XX万元。在房产变卖过程中双方均需履行房产过户义务。

3、因房屋过户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因房产过户房产管理部门收取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4、房屋内共同购置的家用电器中,冰箱以及安装在主卧室的电视机、空调归女方所有,其余归男方所有,双方各自的个人生活用品衣服归各自所有。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双方即可进行交接。

5、除上述1-4条外,双方共同确认再也没有其他共同财产争议。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6个月有隐瞒、虚报、转移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人:__________协议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离婚协议书按揭房产二

对于按揭房产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应根据房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还是之后、购房款的来源、离婚时是否取得房产证等方面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就实践中存在的几种不同情形作如下分析:

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购买,离婚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归属

这需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房屋应为婚前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虽然配偶一方婚后参与了还贷,但这并不能改变房屋个人财产的性质,所以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货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这主要源于我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结婚后夫妻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一方能证明其所用还贷之钱款为婚前个人财产。

另外一种情形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问题。这种情形下的房屋归属,有观点认为婚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则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对此,笔者认为不能以房产证的取得时间作为房屋归属的判断标准,而是要看谁到底为购买此房屋支付了更多的款项。在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按揭房屋仍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婚后取得的产权证书是一方通过自己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的形式转化而来的,属于个人财产具体形态的转化。且即便是婚后共同还贷,但婚前一方支付的款项往往要高于其配偶一方,所以不能因为配偶一方参与还贷而改变房屋归个人所有的属性。此时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简单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不但有违公平原则,也有悖婚前个人财产独立的立法本意。

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区分不同的情形来处理。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按揭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义务予以清偿。

三、婚后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时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按该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依法判决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四、离婚时按揭房屋增值所产生利益的归属问题

对于按揭房屋由于房价升值所产生的利益,法律上称为“孳息”,它的归属如何确定,我国法律尚没有明文规定。也正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疏漏,使得现实生活中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

对于该问题,笔者认为应按如下步骤处理:首先,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按揭房屋为一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产生的孳息当然应归一方所有。因为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根本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对该房屋由于市场自身的原因所增值的部分自然也无权请求分割。其次,如果该按揭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自然应归双方共有,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当然有权请求享有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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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成都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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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社会化,根据府发[1995]60号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就有关售购房问题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售房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

购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房申请,将位于本市_____区____街(路、巷)____号____幢___单元____楼____号,竣工使用于____年的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面军米(其中住房面积______平方米,楼梯间面积_____平方米)的____室_____厅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遵守经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评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的售房价格。职工购房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

1、按标准价购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标准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m2,经工龄折扣和买现住房折扣后的房价为_____元/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市场价评估核定为____元/m2。单件设施核价为_____元。该套住房应付总房价款为_____元。

2、按成本价购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成本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m2,经工龄折扣后的房价为___元/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实际成本价评估核定为____元/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市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m2。单价设施核价为_____元。该套住房应付总房价款为_____元。

三、付款式方式。职工可选择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给予应付总房价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实付总房款为¥: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应付出总房价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过十年,余款要计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199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还本付息额:____元。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累计还本付息金额¥:_____元。

累计实付总房款为¥:__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暂凭合同临时管业,待房款式付清后,再凭甲方证明和合同第二联及有关证件经过市房委办审核后,由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

五、乙方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房屋产权证书后,即拥有房屋所有权,其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乙方拥有产权比例为_____。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售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职工以成本价和实际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产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购住房原来的结构有用途,若需装修,按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室内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维修的具体事宜按《成都市城镇公有住宅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及市房委会办公室监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内容。双方都认为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时,须报市房委办批准。中途撤销合同,由提出方承担撤契手续费。

九、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联,甲方持第一联,乙方持第二联,甲方财务部门持第三联。

乙方所持第二联可用于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售房单位购房人审核单位

(公章)(签章)(监章)

附:乙方缴交房款专用收据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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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成都临时保姆用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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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家政服务中心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姆服务,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1年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 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聘用、分派任务、监督和管理、奖惩和解聘。

3、 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为作出必要的约束,有权监督、检查和考核乙方工作质量、学习和技术状况。

4、 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发放给乙方劳动报酬、奖励等,以及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奖励等的权利。

2、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荣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以及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 乙方自己负责食宿和交通工具。

四、 劳动报酬和待遇

按照企业实行的工资制度,甲方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形式,对一方采取基本工资 业务提成 其他的方式,在试用期内采取业务提成的方式。

五、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五条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或为造成损失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 注意条款

1、 单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或单方毁约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 如果乙方拒绝缴纳工伤保险的,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工伤事故。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居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家政服务中心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签章):

地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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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成都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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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或者约定工年 月 日起资 )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

第十五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 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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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成都商城商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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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a商城”

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管理费”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出租商铺

2.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层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条商铺用途

3.1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英文为“)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租赁保证金

4.2.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管理费

4.3.1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推广费

4.4.1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水、电费

4.5.1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电费押金共计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元/㎡,餐饮租户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其他费用

4.6.1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商铺交付与验收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年月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年月日。

5.4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免租装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商铺装修

7.1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商铺修缮

8.1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保险

11.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12.1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商铺交还

13.1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13.2.1.1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13.2.1.2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3.4.1.1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13.4.1.2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14.1.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1.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14.1.1.4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2.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14.2.1.5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5.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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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成都商城商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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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位于临街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商铺坐落于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上下两层约m2。该商铺不得用于饭店等对室内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

2、甲、乙双方应互示身份证以真实的证明双方身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作本协议附件。

3、该商铺租赁期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元/年,合同期内,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在原价格基础上随行就市协商而定(注:合同期内年租金递增应控制在15%以下)。

4、商铺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时,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乙方续签合同。如果乙方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其自行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铺房屋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纳时间为合同双方签约后2日内交付。以后两年必须在每年阳历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房屋,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铺面,乙方拥有合同期内合法的使用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原则下有权转租此商铺,但转租

7、合同期内,与该商铺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城市市容费、垃圾清理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乙方滞交所产生的罚金应由乙方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应于年月日内将该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并经双方交验移交房室钥匙及物业手续等交割完毕后视为交付;乙方租赁后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不得因装修等原因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和墙体结构。

9、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此商铺押金¥100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冲抵商铺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将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甲方并交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交付的相应押金。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动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自行装饰、装修(地板、地面、顶、隔房、固定电料等)的构筑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

11、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其他损失,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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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成都海昌极地海洋世界导游词范文_导游词范文_网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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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海昌极地海洋世界导游词范文

成都海昌极地海洋公园是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的一个 AAAA级景区,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成都海昌极地海洋世界导游词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成都极地海洋馆导游词范文

各位亲爱的游客朋友们:

大家好!这次极地海洋馆游览,是由我为大家做导游,我的名字叫林子豪。希望给大家带来一个愉快而美好的一天。

这次的游览是在成都极地海洋馆里,您可以看见许多以前没有看到过的各种各样的海洋生物,这些海洋生物姿态不一、行态不一,有的像蛇,有的像一把利剑,还有的像一块大石头。

旅客朋友们,我们已经来到了成都的极地海洋馆。虽然天空已经下起了毛毛细雨,但也不能阻挡我们参观极地海洋馆迫切的心情。游客朋友们,我们走吧。首先,我们来到了鲸豚表演馆,里面的表演已经开始了。现在我们看到的是虎鲸表演,这些可爱的虎鲸从水底下一跃而上,一口顶住了悬挂在高空中的红球,这些小虎鲸们个个表演得栩栩如生、生龙活虎、很有团队合作的精神,表演得非常整齐,顿时场馆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接下来是海豚表演,它们在水中跳起了欢快而优美的舞蹈,它们在水里游来游去,玩得可开心了,它们还比赛游泳,穿越呼拉圈,还顶球……看,它们顶到了一个红色的球,落下了一排整齐的字,上面写着:祝您游览愉快!海豚们就乖乖的回去了,游客朋友们,表演已经结束了。可爱的鲸豚表演是不是给您带来了莫大的欢快呢!

现在,我们已经来到了海龟馆,这些海龟体形特别的宠大,和一般的乌龟相比,那可要大上好多倍呢。它们大部份都生活在海洋的浅水区域,成群的在一起生活。看!有只海龟就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坚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突然,有几只海龟慢悠悠的游到了我们的面前,好像在说:“欢迎你们的到来”。这些海龟的龟甲非常硬,就算用大铁锤使劲的敲也敲不碎。海龟的头有我们的拳头这么大,那么大的嘴巴一口就可以把你的手给吃掉。它们脚有我们的脚这么大,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指甲很长,大约有两厘米长,方便可以吃东西。

游客朋友们,我们现在又来到了凶猛的鲨鱼馆。这些鲨鱼的牙齿非常非常的尖,非常的锋利,力气也非常的大,那只鲨鱼张起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正向我们迎面而来,好像想一口吃掉我们。你们可要当心哦,千万不要靠近他们。

现在我们来到了海底世界。感觉我们也像生活在大海里面,和那些可爱的、漂亮的、各种五颜六色的鱼儿嬉戏、打闹、玩耍。上面有各种各样姿态不一的鱼儿,别提多美丽了。水是蓝色的,在灯光的照耀下美丽极了。

各位尊敬的游客朋友们,这次成都极地海洋馆游览到此就圆满结束了,希望这次的游览能给你们带来美好的回忆,期待下次的光临,再见!

主要景点介绍

极地动物展示区

神秘的南北极世界——海豚交流广场、北极熊馆、海狮馆、海象馆、企鹅馆、海豹湾、海兽湾

景观体验:耀眼的阳光透过冰面,照射在巨大的北极熊主题雕塑上,这个爱斯基摩人经常出没的地方,美丽而神秘;企鹅馆里,蔚蓝的海水与白色的冰山交相辉映,帝企鹅一展王者风范,王企鹅、巴布亚企鹅自在畅游;北海狮在海兽湾嬉戏逗趣,这里的一切都充满着童话般的奇趣……

精彩瞬间:北极熊游泳、企鹅潜水、喂食展示

欢乐互动:人豚互动

鲸豚表演场

最具人气的梦幻组合——海豚精灵、白鲸天使、伪虎鲸联袂呈献欢乐国度

景观体验:被誉为“海洋金丝雀”的白鲸以及孩子王海豚,在这个欢乐的天地,不仅能够一睹白鲸、海豚、伪虎鲸等珍稀海洋哺乳动物的风采,更能欣赏到驯养员和海洋动物们共同带来的精彩瞬间:激情的空中跳跃、绚丽的水中翻腾,体验无限的震撼和愉悦

精彩瞬间:伪虎鲸水中华尔兹、白鲸美妙歌声、海豚模仿show

欢乐互动:亲亲小海豚、亲近伪虎鲸

欢乐剧场

最聪明的海洋精灵——海狮家族最才艺、海象呆萌最逗趣

景观体验:船桨、风帆、鱼网、来自海边的巨型岩石,欢乐剧场无疑是海狮表演的天然竞技场,海洋精灵海狮和技艺精湛的小丑同台献技,还有海象巴顿先生的压轴出场,为你带来一场欢乐开怀的才艺PK赛,这里是永远的极地欢乐策源地。

精彩瞬间:小丑滑稽表演、海狮各展绝技、海象憨乐逗趣

欢乐互动:小丑互动、与海狮海象零距离

海洋动物展示区

奇幻斑斓的海底世界——海龟馆、鲨鱼馆、海底世界带你全面了解海洋

景观体验:海龟馆,由热带植物环绕而成的休闲港湾,分为室内室外两个观赏区,看笨拙的大海龟轻姿曼舞,好象每颗细白的沙粒都显露着休闲的体态;鲨鱼馆,您可以一次领略鲨鱼馆中沙虎鲨、豹纹鲨、白鳍鲨、条纹斑竹鲨等不同水域十余种鲨鱼的凶猛威严;海底世界,置身神秘、神奇的“海底隧道”,看珊瑚、海藻、浮游生物透过玻璃泛出的点点荧光,如梦如幻般的大厅,美人鱼和色彩斑斓的鱼儿翩翩起舞,美轮美奂……

精彩瞬间:海龟慢舞、鲨鱼喂食表演

欢乐互动:鲨鱼馆潜水、海底隧道浪漫之旅

风情小岛休闲区

欢乐亲子的游乐天地——夏日亲水体验、体验欢乐的家庭式梦工厂

景观体验:由旋转木马、儿童滑梯、桑巴汽球、潜水艇组成的儿童造浪游艺区,一波又一波的海浪迎面扑来,硕大的海盗船隐藏着太多的秘密,登高望远,踏浪追风,这里是无忧无虑的快乐天堂。

互动项目:旋转木马、儿童滑梯、桑巴汽球、潜水艇乘骑玩乐

4D动感体验馆

超感官的4D体验——奥斯卡获奖影片《快乐的大脚》带你冒险南极

景观体验:4D影院全新呈献奥斯卡获奖影片《快乐的大脚》,超高清的冰雪世界、立体奇效的感官盛宴、惊险刺激的冒险情节,让你身临其境、穿梭南极。Imax4D巨幕带来强大的视觉冲击力,烟雾、下雨、飘雪、气味等特效技术还原影片真是场景为你开启一场惊险刺激的冒险之旅。

美人鱼光影乐园

光影娱乐互动——光影游戏、体感互动、亲子娱乐于一体的儿童室内主题乐园

景观体验:通过多媒体光影科技、双屏互动、海洋剧场,展示娱乐、体验、互动、观赏等不同游乐感受,带动儿童自主性、创造力的激发与培养。真实的环境和虚拟的场景实时地叠加到了同一个画面,画面逼真,身临其境。小朋友在屏幕里不仅可以抚摸可爱又凶猛的北极熊,欣赏海豚的跳跃,还可以看到可爱灵活的企鹅、巨大的猛犸象。

互动项目:五彩海洋球、光影隧道、AR鲸鱼、动感手鼓、数字海洋、海底大冒险、光影拼图、北极熊剧场等。

深海金刚体验馆

地心探险旅程——西南首座实体智能机器人互动科技体验中心

景观体验:12个不同场景,12次不同的新奇冒险。神秘飞船降临地球,只能机器人带你探索极地世界的奥秘,在地球毁灭之前,最后一次仰望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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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成都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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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着有关房屋租赁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 租赁房屋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房屋租金: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租金于 年 月 日,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四、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房屋的维修保护,乙方在不破坏有关房屋的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装修,但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同意,固定装修在本合同期满后不能拆除,装修费用及新添设备由乙方负责,不低租金。

五、 租赁期间的房屋发生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包括水电费,物业费,供暖费,卫生费,房产税,土地税,工商)等一切费用。

六、 所租房屋的内外卫生管理由乙方负责,在承担期间如果政府征用此地,甲方按月退出乙方的租金。

七、 所租房屋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租金不予退还。乙方承担所有法律经济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八、 加强防火防盗等治安工作。发生盗窃。火灾等其他安全事项,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九、 乙方承租期间,必须保证房屋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租用期间,乙方出现任何事情,和甲方没有关系。

十、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弃包、转包、如乙方弃包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向甲方赔偿当年租金的50%作为违约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一、 甲方在承租期间,该房租如征用拆迁或开发等特殊原因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房屋现金按实际使用时间,长退短补,乙方的损失自负,甲方概不承担因拆迁开发等引发的乙方的损失。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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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成都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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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店面商铺座落丽水市水阁开发区张村88号三间店面,120平方米及后面3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7年,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租租金共40万,分两次付清,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商铺租金20万,每年过年前付余下商铺租金20万,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租,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三、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将商铺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商铺,甲方不得故意刁难乙方。

四、乙方向甲方交水、电费押金伍仟元整,合同到期全额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合同期内如商铺拆迁,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五、合同期满如乙方不续租,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店面装修;要拆除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拆除。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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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江镇、赣州、南通、成都等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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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镇赣州南通成都等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

关于江镇、赣州、南通、成都等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察报告

赣州、南通、成都等地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率先探索,积极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中赣州、成都被国家建设部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最近,我们赴三市进行了专题考察学习。

一、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情况

(一)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赣州自去年9月开始部署启动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是“五新一好”,即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和创建好班子,涵盖了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各个方面。

(二)南通市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南通在今年年初提出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以建设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启动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富民强村、村镇规划、人居环境、文明程度和组织建设等五个方面。

(三)成都市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成都去年底提出城乡一体,加快新农村建设,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村庄规划、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素质提高、组织建设等六个方面。

二、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做法

(一)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赣州市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在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伊始,就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放在首位。主要利用标语、传单、广播、电视、板报、宣传车、宣传画、宣讲团等形式深入宣传,层层发动,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基本内容、奋斗目标和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宣传部门采取歌谣、韵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通过政府引导,把农民主体作用具体化,落实到行动中,让群众去做群众的工作、群众去办群众的事情。积极组建村民理事会,理事会的理事长和理事完全由村民民主投票选举产生,他们在村中一般都是德高望重的宗族老人或农村致富能手,享有较高的威信。在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中,广泛推行申报制,实行动态管理,并充分发挥农村理事会和农村“五老”作用,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大小事务,都经过村民理事会自主讨论决定,多数地方都是从农民最关心、最容易看得见的茅草房屋改造开始。在新村管理方面,重点强化村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建立巡察制度,加强督促检查。

(二)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多渠道加大建设投入。赣州市一方面加大投入,捆绑使用各种涉农资金,鼓励各乡镇充分利用省、市挂点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多方筹集资金。他们还积极争取国债项目新建农村基础设施,市、县财政按项目管理标准对建制镇给予足额配套资金补助。截至目前,赣州新农村建设累计投入4.9亿元,其中市捆绑专项资金1.2亿元,市财政安排600万元,县(市、区)财政投入5700万元,吸引农民和社会投入3.1亿元。另一方面,积极改进原来资金使用办法,把补助每个乡镇的1万元资金,全部改用实物补助,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给每个乡镇补助水泥,招标后把中标单位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由各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直接与水泥厂结算。南通市为全面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两年内每个示范村每年补贴100万元,具体按照各示范村建设工程实际完成质量和数量进行补贴。市级示范村建设资金安排大致为:村镇1/3,县(市)1/3,市1/3。加大规费减免力度,凡涉及新农村建设工程收费的,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对土地管理费、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全免。鼓励基层综合运用村镇土地资本、地域空间和其它经济要素,建立多类型、多形式、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成都双流县明确规定从2005年起,县财政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新农村建设,今后5年,每年还将按1000万元的速度递增。

(三)因地制宜,科学做好规划。赣州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凡是已经有建设规划的村镇,国土部门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未作出规划的村镇,应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前,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引导鼓励建新拆旧,纠正一户多宅现象。凡到规划区内建新房的农户,必须拆除老宅基地上的旧房,老宅基地由集体统一收回或流转;凡不愿拆除旧房的一律不准在新宅基地建房。各地村镇建设严格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在户型设计方面,他们设计一批农民需要、造价低、具有赣南客家风格的住宅图纸和宣传挂图,汇编成《新农村建设农民住宅推介图集》,免费提供给乡镇,并对凡“空心村”改造和农民建新房采用率达到70%以上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南通市已经全面完成村镇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着手编制居民点建设规划(目前已完成13个示范村的村庄规划论证和审批工作),共确定2473个居民点,平均每个村1.3个居民点。村庄规划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三集中”,启东市汇龙镇东郊村科学划分农村居民集中区、农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商业区,集中居住区新规划住户689户,以多层公寓为主,占地也由原来的400.5亩减少到233亩。

(四)积极推进试点引导,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南通市把新农村建设分成四个步骤:第一步,调查摸底。时间为2005年1—3月,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研,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和试点标准。由乡镇对照有关标准申报,经市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试点名单。第二步,启动试点。时间为2005年4—8月。修订完善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重点抓好示范村规划编制。第三步,推进实施。时间从2005年9月开始,跨度为3—5年。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第四步,考核验收。按照序时进度,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同时建立起建管并重长效机制。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增加乡村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从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改水、改路、改厕等惠民工程中去;克服急躁冒进的情绪和急功近利的思想,从最简单、最容易办到、最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事情做起,着力在建立机制、制定规划、致富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和建设班子上下工夫,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效、稳步推进。

(五)各部门齐抓共管,加大政府推动力度。赣州市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市委常委、农工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时,还制定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并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具体由组织部门负责,农业部门参与。在宏观上加强督察调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每年召开一次流动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并对新农村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组织、农业部门还不定期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到位、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南通海门市开展市直部门与示范村结对共建活动,结对部门下派精干力量驻村工作,目前全市共下派了17名干部,直接参与新农村建设。成都双流县为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制定《全国新农村试点白果村村庄整治行动方案》,并在试点设立新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经济发展组、规划拆迁建设组、基础设施建设组、文化休闲旅游开发组和维护稳定组,全面负责试点建设具体事务。

(六)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成都市积极创新土地政策,把新农村建设与整村搬迁结合起来,加大对“空心村”和散居村庄改造力度,把“空心村”和散居村庄的农民通过整体搬迁,按照人均占地120平方米的标准迁到中心村(中心村农民耕地半径一般在1-2公里以内),然后再把“空心村”和散居村庄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同时,他们还大幅提高农村旧宅基地的复垦整理的补偿标准,一般每亩2.5—2.9万元,对补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旧宅基地复垦成本和搬迁农民房屋建设补贴等。2005年,双流县永安镇共复垦整理农村建设用地1000多亩,为新农村建设筹集资金近3000万元,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南通市港闸区龙潭镇充分利用近郊优势,坚持“三集中”原则,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基础上,把全镇近3万人全部集中到2个集中居住点,对耕作不便的农民按照耕地远近实行不等的一次性补贴(最高限额5000元)。把离城区较远的原农村宅基地复垦成高标准农田,再把这些指标拿到城市来用,近城区的原农村宅基地加以平整,随时满足城市扩张需要。

三、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成效

(一)农村面貌变化较大。截至目前,赣州市共启动2628个村庄整治试点,已经完成了264个圩镇总体规划和2986个村庄建设规划,“空心房”改造面积达308.93万平方米;拆除废弃牛栏、猪圈、茅厕1.2万处,完成了6718个村庄改水,改厕6万座,完成通村公路1500多公里。南通市启动13个小康示范村,累计完成道路建设107.16公里,桥梁19座;河道治理130条,完成土方量112.5万立方米,配套设施88座;村庄河道绿化50.1公里,道路绿化50.23公里;修建垃圾箱474个,配备保洁人员123名,改厕4275座。

(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青山、碧水、整齐而有特色的村居、通村达户的水泥路、柏油路让人耳目一新。“旧貌换新颜墙白院宽空气清新、环境大变样整洁卫生身体健康”,这是我们在赣州考察时看到一户农家新房的门联。大余县新城镇埠背村,是赣南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典型,他们在村后的一处荒坡上规划了50亩新村,可容纳建房户102户,一期建设20亩,已安置40户建房,并完成420米的主干道路和300米的水沟硬化。成都市双流县永安镇白果村,白墙、青瓦、池塘,万亩良田深处,特色的川西民居错落有致。

(三)农村资源集约利用。成都市把那些破旧不堪、杂乱无章的村庄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使人口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通过人口积聚,一方面促使部分农民从第一产业脱离出来,进入农村二三产业,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初显端倪,推动农村人力资源的集约利用,降低农业生产人力成本。另一方面通过把原有的农村宅基地复垦成良田,增加单位人口的耕地面积,推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几点启示

启示一,要突出规划先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要先行。村镇规划要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按照“特色鲜明、内涵全面、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要求,实行城乡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适度超前。高度重视城市化进程、发展布局、农村自然和文化发展脉络需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同时,按高中低档为农民免费设计各种符合本地风俗习惯、地方特色的户型,使新住宅与自然景观相得益彰,避免一代人建几次房子的现象,从根本上解决村庄建设杂乱无章问题,彻底改变“有新房,没有新村”的状况。

启示二,要尊重农民意愿。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农民的意愿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正确走向和持续发展,各级要紧紧围绕尊重农民意愿这个前提,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政府出钱提供农村村镇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等公共产品,农民自主申报建设房屋”的模式建设新农村,这既能顺应形势的需要,又能顺乎民心,合乎民意,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征求并听取农民的意见建议,严禁借建设新农村之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增加农民负担。

启示三,要找准切入点。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作为切入点。按照现行新增耕地每亩补助2—3万元的标准,全市2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潜力就可为新农村建设注入40—60亿建设资金。同时又能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降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成本,改变村庄布局杂乱无章和农村落后面貌。最近,我省被国家列入首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这意味着我市今后可以通过整理复垦农村宅基地的办法,把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拿到城市来用,从而有效缓解城市发展对土地大量需求和供给不足的矛盾。

启示四,要发展产业支撑。发展产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力支撑。只有产业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新农村建设才能得以持续地进行下去,才能从根本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按照各地资源禀赋,根据产业基础、区位特点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工业的理念抓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坚持“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大力发展农村块状经济,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启示五,要多渠道投入。作为欠发达地区,开展新农村建设,资金是最大难题,化解资金难题,政府加大投入必不可少。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快建立公共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支农资金,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对农村村镇规划、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加大投入。加快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综合运用村镇土地资本、地域空间和其它经济要素,建立多类型、多形式、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启示六,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新农村建设关键在领导。搞好新农村建设必须领导重视,成立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一支完整的工作机构和队伍,配备专业人员,形成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运用行政、经济手段,督导新农村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只有领导到位,才能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新农村建设才能“一张蓝图绘到底”,新农村建设活动才能实现由量变到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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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成都个人土地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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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转让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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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成都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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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带阳台的单间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计3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420元,按季度结算。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同时支付一个月押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负担三分之一。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七、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妥须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八、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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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成都名小吃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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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四川,我们除了游览九寨沟和峨眉山,还品尝了成都的特色小吃

放下行李,我们首先来到第一站:"开心小吃店"。坐下来后,我点了一份"葡萄井凉糕",妈妈点的是"红油龙抄手"。"哇!龙抄手!听名字就很霸气啊!这龙抄手是何方神圣啊?"妈妈神秘地眨了眨眼睛:"过一会儿你就知道了。"我的"葡萄井凉糕"端上来啦。哦噢!圆月一样的凉糕浸没在黑夜似的红糖汁里,真的和菜谱图片里面的一模一样啊!我迫不及待地挖了一勺放在嘴里面——甜甜的糖汁在舌尖涌动,一股清凉的感觉从嘴里漫延到喉咙里、肚子里。凉糕又冰又Q,很是弹牙,比果冻好吃一百倍!我狼吞虎咽,一下子干掉一盘凉糕。这时,妈妈的"龙抄手"也端上来了,我伸脖子一瞧,原来"龙抄手"就是我们南京的馄饨啊!不过,这个头比南京的大了不止一倍,馄饨漂浮在半透明的红油汤上面,就像小船游在水面上,煞是好看。妈妈吃完后说:"这跟南京的馄饨有很大的差别,它的馅很饱满,味道也很鲜美!"听起来好像很不错哦!可惜我因为怕辣居然没有尝一口,我咽了一口口水。

吃完凉糕和龙抄手,我和妈妈继续寻找新的美食。我忽然发现一个小店面前排了很长的队伍,好像是卖凉拌菜的。我拉着妈妈去排队,人可真多啊。我看看店上面的牌匾:"红星兔丁",我问妈妈红星兔丁是什么,"这个可是四川有名的小吃哦!"说话间,已经轮到我们了。看着橱窗里面各式各样美味的食物,我恨不得每样都尝上一口。最后,我们买了"红星兔丁"、"干拌牛肉"和"五香腐竹"。我和妈妈找了一个石凳坐下来,准备开始大吃一顿啦!我夹了一大块牛肉放在嘴里面细细品味,真是好辣啊!不过嚼起来可真香。我一下子爱上了这个好滋味。一块、两块......牛肉很快被我吃完了。我馋馋地又打开了招牌菜"红星兔丁"。兔丁已经被红艳艳的辣油浸泡得通体发红,还有做配菜的青葱、香菜,嗯,真是让人食指大动啊!我夹了一大块兔丁放在嘴里,慢慢品尝,真是又麻又辣又酸又香啊!真是开胃!虽然很辣,但是这种美味真是让人无法抵挡,我早已经把怕辣丢到了九霄云外,只顾埋头猛吃。

吃完红星兔丁,我和妈妈捧着鼓鼓的肚子继续散步。天很快就黑了,我和妈妈满大街找吃晚饭的地方。一个名叫"辣妹子串串香"的苍蝇馆子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我们走进去一瞧,人还挺多的。那所谓的"串串香"又是什么呢?我们决定点一点尝尝。我们从冷柜里挑选自己想吃的荤菜素菜,回到座位上,服务员很快把我们挑选的串串烫好盛在一个漏斗形状的大汤碗里面,汤碗里面照例是红红的汤汁。我立即抓起一个肉串放到嘴里,好烫!我的嘴差点被烫破了。我赶快吐出来。看来,心急不仅吃不了热豆腐,也吃不了串串香啊!我看看妈妈学她的样子,用筷子把竹签上的肉片、海带、金针菇等美味夹下来,放到洒满辣椒粉的小碟子里面蘸蘸,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嘴巴里。这时,一股奇异的感觉涌进口腔,麻、辣、鲜、香,真是妙不可言!实在太好吃了!

四川小吃可谓是品种丰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辣。不过辣的味道也真的是让人回味无穷啊!难怪妈妈会告诉我,不吃辣的话你到四川会后悔死!我们的四川美食之旅就要告一段落了,四川小吃,我们下次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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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成都武侯祠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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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2月,原成都市南郊公园合并为武侯祠园林区。南郊公园原系民国时期四川省主席、抗战时期第七战区司令长官刘湘墓园。始建于1938年至1942年,400米的中轴线纵贯南北,石牌坊大门、三洞门、四方亭、荐馨堂、墓室等,是西南地区惟一一座北方陵园建筑群。在武侯祠的发展规划中,西区将打造成三国文化的传播体验中心。

1953年经修整辟为公园,依次建有浮雕式石牌坊大门、旌忠门、碑亭、荐馨堂、刘湘墓等建筑。武侯祠东侧的锦里由武侯祠博物馆恢复修建,锦里为清末民初建筑风格的古街。它依托武侯祠,扩展了三国文化的外延,并融入川西民风、民俗,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成为成都文化旅游的新亮点。

现紧邻武侯祠的“锦里”古街由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斥资复建,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锦里作为武侯祠博物馆(三国历史遗迹区、锦里民俗区、西区)的一部分,占地30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0余平方米,街道全长550米。建筑以清末民初四川民居风格为基础,内容以三国文化和四川传统民俗文化为内涵。锦里于20xx年10月正式对外开放;其延伸段于20xx年1月开肆,锦里延伸段大胆将活水引入循环,形成“水岸锦里”的新景观。“拜武侯,泡锦里”已成为成都旅游最具号召力的响亮口号之一。

传说锦里曾是西蜀历史上最古老、最具有商业气息的街道之一,早在秦汉、三国时期便闻名全国。今天的锦里依托成都武侯祠,以秦汉、三国精神为灵魂,明、清风貌作外表,川西民风、民俗作内容,扩大了三国文化的外延。在这条街上,浓缩了成都生活的精华:有茶楼、客栈、酒楼、酒吧、戏台、风味小吃、工艺品、土特产,充分展现了四川民风民俗的独特魅力。

匾额为“汉昭烈庙”。大门内浓荫丛中,矗立着六通石碑,两侧各有一碑廊,其中最大的一通在东侧碑廊内,唐代“蜀汉丞相诸葛武侯祠堂碑”,唐宪宗元和四年(公元809年)立,有很高的文物价值,为国家一级文物,因文章、书法、刻技俱精被称为“三绝碑”。唐朝著名宰相裴度撰碑文,书法家柳公绰(柳公权之兄)书写,名匠鲁建刻字,都出自名家,因此被后世称为三绝碑。碑文对诸葛亮的一生,作了重点褒评;竭力赞颂诸葛亮的高风亮节,文治武功,并以此激励唐代的执政者。碑文特别褒奖诸葛亮的法治思想,马谡因失街亭被诸葛亮依法处斩,临刑,马谡哭着表示自己死而无怨。李严与廖立,两人都是被诸葛亮削职流放的罪人,但他们也自甘服罪。当他们得知诸葛亮病逝,“闻之痛之,或泣或绝”。这些均属史实,裴度据史褒评,令人信服碑文通篇辞句甚切,文笔酣畅,使人百读不厌。诸葛亮之所以为后人所敬仰,还因为他有着高尚的思想和作风,不利用职权谋私。

二门之后是刘备殿,又名昭烈庙。入武侯祠正门,即可见到气势恢宏的昭烈庙。昭烈庙为单檐歇山式建筑。正中有刘备贴金塑像,高3米,仪容丰满庄重,耳大垂肩。左侧陪祀的是他的孙子北地王刘谌像。刘备像侧原有其子蜀汉后主刘禅像,因刘禅昏庸无能,不能守基业,丧权辱国,宋真宗时被四川地方官撤除,后来就没有再塑。在蜀汉后主刘禅降魏时其子刘谌到刘备墓前哭拜,杀掉家人后自杀身亡。两侧偏殿,东有关羽父子和周仓塑像,西有张飞祖孙三代塑像,表现了关、张两人的不同外貌和不同性格,又反映了他俩武艺超群、勇猛过人的共同特征。两侧东、西廊房分别塑有蜀汉文臣、武将坐像各十四尊。东侧文臣廊坊以庞统为首,西侧武将廊房以赵云领衔。每个塑像如真人大小,像前立有一通小石碑,刊其姓名、生平,便于游人了解。这些塑像,个个气宇轩昂,形神兼备,反映了我国清代民间艺人的高超泥塑技艺。昭烈庙正殿西壁挂有据说为岳飞所书《出师表》木刻,东壁为现代书法家沈尹默书《隆中对》木刻。

诸葛亮殿西侧是刘备墓,史称“惠陵”。由诸葛亮亲选宝地,葬刘备于此。《三国志·先主传》记载:“八月,葬惠陵”。据《谥法》,“爱民好与,曰‘惠’”,故名刘备墓称“惠陵”。陵墓中还合葬有刘备的甘、吴二位夫人。刘备墓前有清乾隆年间所立“汉昭烈皇帝之陵”石碑,陵墓建筑由照壁、栅栏门、神道、寝殿等组成。陵前有规模较小的神道为清代所建。惠陵与武侯祠主要建筑一样亦为坐北朝南,紧邻在汉昭烈庙与武侯祠西侧。与武侯祠之间有红墙夹道相连。

成都武侯祠的字画、对联甚多,其中的现代书法家沈尹默书写的《隆中对》最引人注目。武侯祠还有岳飞手书的诸葛亮《出师表》刻石(历来对此的真伪存有争议,有一种说法,此前、后两表实际上是明代士人白麟伪托岳飞之名所书)。

刘备殿后,下数节台阶(武侯祠低于汉昭烈庙,象征古代君臣关系),是一座过厅,挂有“武侯祠”匾额。武侯祠是纪念三国时蜀汉丞相武乡侯诸葛亮的祠堂,诸葛亮生前封“武乡侯”,死后谥号“忠武”,故纪念他的祠堂称作“武侯祠”。诸葛亮殿悬“名垂宇宙”匾额,两侧为清人赵藩撰书“攻心”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的联文,是颇负盛名的一副对联,借对诸葛亮、蜀汉政权及刘璋政权的成败得失的分析总结,提醒后人在治蜀、治国时借鉴前人的经验教训,要特别注意“攻心”和“审势”。正殿中供奉着诸葛亮祖孙三代的塑像。殿内正中有诸葛亮头戴纶巾、手执羽扇的贴金塑像,像前的三面铜鼓相传是诸葛亮带兵南征时制作,人称“诸葛鼓”。鼓上有精致的图案花纹,为珍贵的历史文物。大殿顶梁由乌木制成,上书诸葛亮写给儿子诸葛瞻《诫子书》中“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不看轻世俗的名利就不能明确自己的志向,不是身心宁静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理想)。诸葛瞻及其子尚在绵竹抗击魏将邓艾的战斗中不幸身亡。

惠陵,武侯祠里,蜀国的重要人物都有塑像。其中,刘备、诸葛亮、关羽和张飞,都有专殿,其余的重要文官与武将,则分别塑在文武廊。东边是文官廊,西边是武将廊。

左右两廊各有文臣武将十四员,合计共二十八名文武。东府文官廊以庞统为首,其次为简雍、吕凯、傅肜、费祎、董和、邓芝、陈震、蒋琬、董允、秦宓、杨洪、马良及程畿;西府武将廊则以赵云为首,依次为孙乾、张翼、马超、王平、姜维、黄忠、廖化、向宠、傅佥、马忠、张嶷、张南及冯习。

三义庙现,初名三义祠,清康熙初年由四川提督郑蛟麟始建。乾隆四十九年(1784)因焚香引起大火被毁,乾隆四十九年(1787)重建,道光二十二年(1842)又曾全面修葺。现在所见建筑和匾联主要是道光年间的遗存。其建筑为混合结构,面积569㎡,四造五殿,规模宏大。后渐坍圮,仅存少量建筑尚完好,1981年被公布为成都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98年,因城建需要三义庙由提督街迁建到武侯祠内。

三绝碑,本名蜀丞相诸葛武侯祠堂碑。在武侯祠大门至二门之间的东侧碑亭中。碑高367厘米,宽95厘米,厚25厘米、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刻建。由唐代宰相裴度撰文,书法家柳公绰(柳公权之兄)书写,石工鲁建镌刻。裴文、柳书、鲁刻,三者俱佳,所以后世誉为三绝碑。一说三绝指诸葛亮的功绩、裴度的文章、柳公绰的书法。碑阳、碑阴、碑侧遍刻唐、宋、明、清时代的题诗、题名、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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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成都个人土地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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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

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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