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用品承揽加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教育局和第四中学家长委员会组建竞价、询价小组,严格按照采购程序,于20xx年七月二十八日通过竞价、询价采购,在规格符合要求、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等基础上,采取低价原则确定供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按照采购方案确定的事项及成效结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数量、质量、单价及规格
凤冈县第四中学床上用品(床套、床单、枕套3件为一套)。
1、数量:800套(具体按实有学生数)
2、质量:100%纯棉布料(密度:不低于40支,重量为
2.28斤/套)
3、单价:110元/套
4、规格:被套长2.2米,宽1.6米;床单长2.1米,宽1.3米;枕套长65公分,宽40公分。
5、颜色和图标:符合学校提供的样品。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交货时间内将第一条中所列货物送甲方指定地点,交甲方验收。
2、供货时间:20xx年8月30日这前提供所有成品,请校方验收后,货物仍由乙方保管。
3、在交货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交货提供方便。
4、乙方必须做到保质保量。
第三条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实际发放套数计算;
2、付款方式:凭校方的收据与学校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提供货物时间,应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影响学校开学工作,甲方有权毁约。
第五条 合同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凤冈县第四中学和教育局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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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设备加工定作合同
买方(甲方):合同编号:
卖方(乙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参数、数量、金额
二.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之技术图纸和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随本合同具有同样之法律效应
2.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技术图纸、图纸和报价单中标示的配置制作加工装配 不得更换配置
3.乙方在甲方指定之安装场所完成安装调试
4.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操作和维护及保养的培训
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乙方技术人员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及时排除故障迅速恢复生产,在质量保证期内零配件出现问题乙方免费第一时间维修更换,乙方技术人员将不定期到设备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介绍正确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6.乙方对设备终生跟踪服务,在质量保证期以后维护及更换零配件将收取相关费用
三.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甲方定金支付合同生效后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五.验收:
安装调试完毕半个月内双方依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技术图纸、报价单履行验收手续
六.设备交付及运输方式:
1、交货地点: 有限公司
2、运输方式:汽车公路运输
3、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货物风险:自货物运至甲方工厂安装现场后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之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设备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付
2.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40%为定金;
2.乙方货物到达甲方厂内安装开始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为工程进度款;
3.余款双方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
3.开票时间: 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乙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八.人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为任何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等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事件。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总价等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保证按议定条款执行。特殊情况要变动应经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属单方违约,应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2.若协商不妥,则到原告方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每延期1周,按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
十一.其它
1.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内部承包门窗加工车间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经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将门窗加工车间实行承包经营。由公司加工中心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招标程序最终确定____________为中标人,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门窗加工车间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本车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总公司的方针、政策和管理规定(含三级文件)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人必须完成发包方委托的生产任务,不得私自对外承接加工任务。第三条承包的期限、范围。
第四条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本次招标承包的范围为:承包人对门窗车间内的机加工、组装生产环节人工进行劳务承包。承包价格按附件(红革公司加工中心门窗车间承包价格表)执行。当该表格内没有合适项目价格时,可由承包人针对该项目单独书面报价,经加工中心厂长签字后执行。
第二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承包方的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公司规定自主聘任车间内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并经加工中心厂长的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车间的机构设置和专业技人员的聘任并负责其薪资支付。
第三款有权依公司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车间内部分配制度,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但不得违反国家和公司的规定。做到公正透明,发包方有权了解、监控工资发放的情况。工资发放时间按总公司规定。
第五款有权使用公司现有的设备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公司反映进行设备更新,同时负责设备保养和维修的人员的管理。
第六款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七条承包方的义务
第一款必须服从公司和加工中心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款必须按期完成公司加工中心下达的各项加工任务,严格按产品加工工艺要求制做,不得失自更改加工工艺,并对产品质量和工人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承担所有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所有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负责来料和产成品的装卸车。
第三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车间厂房和设备的完好,负责厂区内产品和材料的保管。小工具和易耗品由承包人负责出资购买和补充。主要是不属于机加工范围的配件:电钻、螺丝刀、卷尺、钻头、美工刀;日常用的劳保用品、办工用品等。
第四款负责本车间人员工资发放,维护本车间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五款应无条件配合公司的QEO体系认证和管理工作。
第六款自觉接受加工中心等相关主管的监督,每天按时参加加工中心生产例会,并如实反映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周六向加工中心厂长汇报一次工作,让公司时刻了解车间生产管理动态。
第七款承包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技术熟练工人以满足加工的需求,同时按加工中心的要求对生产基层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基层员工的质量意思,安全意识,文明生产意识。并将工人基本情况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款承包方需有一定的资金做承包担保,担保金额为贰万元整。
第九款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裁员。
第十款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三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当公司利益已经受到或有确切根据可以肯定即将受到损害时,有权在争得承包方同意前采取应急措施,并不承担由此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所需费用从承包方即得利益中扣除。
第二款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副产品和废料归加工中心所有。
第三款有权监督本车间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5S管理。并针对由于管理不到位影响公司品牌形象的提罚款及通报批评等。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车间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
第二款提供加工、组装生产所必须的机具、工装,并不得减少车间内现有机械设备。同时根据工作的需求和承包方的要求做设备更新,以满足生产加工。
第三款负责现有加工机械设备,组装工作架的保养与维护的监管,负责水电使用费。
第四款为工人提供免费的早、中、晚餐,不提供加班餐。
第五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发生变化时发包方有义务及时将变更后的内容传达给承包方。
第六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条承包方通过承包公司下达的加工、组装任务来获得报酬。当公司提供的加工任务不能满足承包方发放基本工资时,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借资。
第十一条对于公司下达的加工任务,公司将按月进行款项支付,在支付的同时扣除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作为质保证金,质保证金到年底全部付清。承包方应在每月____________日前将上月所完成工作量报发包方审核,发包方需在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经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报公司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在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价款支付给
承包方。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承包方其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另外一方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平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次未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时,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期满____________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其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因一方未履行义务导致的另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另一方不负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必须严格履行发包方与委托加工方签定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条款,若不严格履行,视为承包方违约。
第二款交货期要根据主合同而定,如因承包方原因未能如期交货的,由发包方出面协调,承包方负责相关费用。协周不成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款产品质量按照主合同和相关要求作为验收标准,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产品由承包方负责
返工或维修,并承担由此给委托加工方和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加工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发生后的次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
第二十三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车间仍实行内部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红革公司加工中心门窗车间承包价格表)以及发包方的产品质量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5S管理条例等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和公司档案室各执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发包方代表:(签字盖章)承包方代表:(签字盖章)
时间:时间:
篇3:2024年制作加工协议合同书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1)工作名称:劲性钢柱制作供货。
(2)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深化、细化设计并得到设计雇主和监理批准后的图纸、采购原材料、加工制作、涂装、运输、缺陷维修、保修等加工供应劲性钢柱。
二、合同价格
1、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人民币:8000元/吨(含17%增值税)。
2、预估加工工程量:429吨,本合同结算吨位以甲方核定、监理批复认可的计量吨位为准。
3、暂定合同总价款:34320xx元。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
(1) 钢结构深化、细化设计并采购原材料、加工制作、涂装、运输、缺陷维修、保修等费用。
(2)材料的搭接和各种原因导致的损耗。
(3)钢结构开口、洞、削切和修复、加强;在构件上开、形成任何尺寸洞口;所有的对线缝接合、切口、凹槽倒角、斜削圆边、修饰收口、割角。
(4)切割、接驳构件和构件之间的配件,包括材料、螺栓、螺帽、垫片和接驳构件时一切其它所需安装连接件,不同材料的构件之间的连接配件;但不单独计量计价支付。
(5)按设计要求喷砂、除锈、刷底漆、中间漆、面漆及其它设计要求的其他表面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焊缝打磨平滑),以及安装后对上述表面的修补、补漆。
(6)交付前构件的清洁、冲洗。
(7)钢结构定位固定件和支撑件。
(8)为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和一切有关费用(其中包括协调和配合费)。
(9)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材料和一切有关费用,如材料(包括主材、附件、配件和辅材)的购买、生产、加工、运输、卸货、储存、退回包装材料、管理、运输及类似费用。
(10) 所有取费、材差、通讯费、技措费、人工费调增、企业经营费、风险费、包干费、保险费、包括各种规费在内的政府及地方当局所征收之一切费用、税费。
(11)安装就位后的净重与按计算规则所计出的工程量所相差的数量。
(12)一切探伤、测试、检验、试验、取样费和编制、提交相关报告的费用,包括业主指定的第三方检测。安装检验除外。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满足合同、设计、业主要求,达到结构长城杯,鲁班奖的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图纸或工程设计、业主、甲方另有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20xx年5月25日前完成深化设计;
2、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设计和制作加工,按甲方通知时间完成深化审核并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分批交货。
如果乙方在甲方规定的交货时间后10天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批次货物,在不妨碍甲方采取其他补救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对于甲方因此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拖延,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五、验收标准:
按国家标准及图纸标准验收,乙方在交货时应提供焊缝探伤检验报告和甲方及工程监理要求的其它对货物的原材料、质量、技术规范、数量、重量进行准确和完整检验的证明,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设计、监理等的要求。
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工程监理可对货物进行复试,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委托的质检部门或工程监理提出不合格产品复试检验报告后通知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施工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复试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每天24小时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资料。乙方加工、送货人员需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工作。为保证生产进度和质量,甲方或工程监理人员可能会到乙方加工厂监督检查,乙方应全力协调配合,提供进入生产车间便利等,与之有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总承包方预付款后即扣除相关管理费用(90元/吨),其余款项(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按照总承包方实际支付情况及时全额支付乙方。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的约定事项:
(1) 乙方保证及时深化设计和加工供应。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深化或交付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乙方应按迟延交货部分货物价款的5%/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甲方可从本合同货款中扣留)。
(2) 乙方供应的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不符本合同约定或工程监理或甲方要求的,应更换成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仓储、保管等费用。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或导致货物安装完成后返工、修理的,乙方应按本条第1款之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3) 乙方存在违约情况(如货物数量过多,规格不符该批次要求、质量不满足监理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
(4)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迟延付款的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存在违约情况的(如迟延交货、货物数量不足、过多,规格不符该批次要求等情况),不在此列。
(5) 乙方应为本工程组建项目经理部,其详细组成名单,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甲方批准。
(6) 工程业主(雇主)总承包方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计量规范、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作为本合同附件。若有冲突、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乙方应提前请甲方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
九、保修期同建筑物设计使用寿命,自交货验收通过之日起计。在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修复或替换。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三份。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十一、项目联系人
1. 甲方委派( )为本项目联系人。
2. 乙方委派( )为本项目负责人。
定作方:
承揽方:
年月日:
篇4:产品加工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甲方提供原材料。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规定的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服饰成品交甲方检验合格完成,甲方提供乙方 使用的原材料与实际单耗为标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_________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 )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5、甲方提供、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参照【生产通知单、样衣、工艺制单】为标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制作出大货样衣,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方可大货生产。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局限; 1、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2、绣花、印花、其他特殊工艺的确认 3、裁剪工艺、缝纫工艺、的确认 4、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5、回修率不能超过 8总生产量,如有超过范围按每件扣款五元。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纸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纸样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五.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甲方指定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六.结算方式:
1、在乙方检验合格交货后,三十天后由乙方提供领料单、合同书、交货清单交给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 20的违约金 2、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壹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3、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未达到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乙方向甲方支付产品报次赔偿金 200成本价,
6、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 500支付违约金
7、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篇5:2024年加工合同版本格式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篇6: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云南__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物料制作清单:
合同总额:¥: 元 。
制作、安装等费用,若有其他变动,按实际制作计量收费)。
第二条 付款方式按以下第 条执行:
1 ;
2.合同签订时,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款,¥: 元 ;
3.其它支付方式:
第三条施工日期:
年月日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乙方违约金,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或拆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甲方违约金,广告制作安装期内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其它约定:
附 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禄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云南__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篇7:加工厂外包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产品外包加工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 材料由 ______方负责。
第五条 若材料由_______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 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 ,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QL(可接受的质量标准)为 ,或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 ,AQL(可接受的质量标准)为 。
第七条 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 ______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 %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 ______天以上至_____ 天以内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 _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 ______天以上至______ 天以内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 %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 _____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 ______倍计算。
第八条 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 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 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______ %,给予总价 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______ %,给予总价______ %奖励金。
第十一条 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 _____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 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 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每月考核质量、交货期、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一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 付款条件
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应找 连带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篇8:木门加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规定并结合当地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为明确工程在规定期限内保证质量完成 ,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结构类型: 框剪结构
建筑面积: 平米(结算时以图纸变更后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二条:劳务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
第三条:承包要求
1、工期要求:根据甲方施工任务单要求,乙方承包的部分(分项)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交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不予工期顺延,且乙方承担一切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2、质量要求:乙方承包的分部(项)工程,其质量管理按国家规定质量验评标准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等级,必须遵守甲方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否则,不仅不结算劳务,而且要承担材料损失费,机械、用具租赁费用。
3、安全要求: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生产,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进场施工。工伤事故在伍仟元以下归亿方全部负责。
第四条:验收与付款
一、工程验收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纸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返修的,发生的费用(材料费、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付款
1.基础到车库顶部份,工资预扣
2.从车库顶(标准层)起,每层支付%,粉刷支付(到房屋竣工每层支付额到)
3.到竣工验收留%的质保金,一年后支付到位即全部付清(含购屋款)
4.要求施工队进场前,签合同时交纳进场后 工作日后全额退还
5.要求承包方在此项工程是以市场价的95%受房套,房款充抵工程承包款。
第五条:文明施工
1、在施工现场要求乙方所用的工具、材料应堆放整齐,在施工过程中或搬运工具、材料时应注意成品保护不能碰损其他器物。若达不到要求,工地负责人有权给予处罚。
2、在施工过程中对其他工种的成品损坏,应无条件的给予赔赏,并进行处罚。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成承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价款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9:广告设计公司工艺品加工合同
合 同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乙方为甲方供应所有( )其品质必须符合甲方规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样品以及品质管理
在开始下达正式订单前,为获得甲方认可,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所订货部件的样品。乙方要按照甲方认可的样品进行生产,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文件许可下,乙方不得更改部件的材料、重要生产工艺或者设计。
1.2若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对于部件的品质控制要按甲方确定的生产条件来执行。
1.3为保证部件品质,甲方人员有权在乙方或乙方的供应商处对零部件或生产工艺行检查。
1.4为保证部件品质,乙方除保证本条第2项以外,另需保证以下各项内容:
4.1交付甲方的部件,乙方要有保证从来料到生产、出厂的过程中产品品质100%全检的体制,争取提高部件品质。
4.2为保证部件品质,乙方要任命具有一定权力的品质保证负责人来提高乙方以及其供应商的品质管理。
1.4.3为达到乙方出厂部件合格,乙方应备齐QC检测指导书、工序作业指导书、工程图,并在各生产工位上进行悬挂、放置。
1.4.4为进一步落实部件的品质管理,乙方要积极开展品质方针、计划、改善(应急措施、纠正措施、预防再发生措施)等活动,并保存其原始记录。
1.4.5为能达到品质目标,乙方应对各类人员基础训练及各种必要的培训加以明确规定,并保存其实际考核情况记录。
二:部件的区分:
为保证将合格部件准确地提供给工序,乙方要明确区分从来料到出厂的生产线上的合格品、不良品、在线部件的管理,避免发生错误。
三:计量管理:
为了向甲方证实使用的计量器具合格,乙方必须把计量器具以及试验装置的管理、校正等标准内容进行书面登记,以保证计量器具的使用精度。当甲方需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管理、校正记录等资料。
四:生产现场的管理
有关于甲方部件的生产检验等记录,乙方最少要保存1年以上,甲方有要求时,要及时向甲方出示或提供。
五:品质管理监督:
5.1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事先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或乙方的供应商进行检查,这种检查包括品质保证体系及有关部件品质的各个环节。
5.2乙方对甲方所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反馈的不合格项目应迅速策划改善对策,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把事后实施情况及结果报告给甲方。。
六:出厂检查:
6.1 乙方在交货前,由乙方负责实施出厂全检,必须提供合格品。
6.2对于乙方在出厂检查时发现的不良品,不能发货,必须在采取挑选、修理等处置后,再次实施出厂检查,确保为合格品方可出厂。
6.3乙方在交货时,为避免运输方面的损伤,必须做好部件的防护,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方式进行包装(若部件不能采取甲方要求方式包装,事先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验收检验:
7.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部件必须完全满足甲方的技术品质要求(包括图纸、技术规格、样件)中所规定的外观、规格和使用性能。
乙方部件向甲方交货或提出验收要求时,必须附上按甲方要求格式的品质保证书或出货检验报告(报告上要有料号、检验员和品质部负责人签名),其内容有不正确之处时,甲方可以把该批部件判为不合格。
7.3乙方每次来料都必须另外免费附有3个以上部件给甲方IQC做测试用。
八:不合格的处理:
8.1对于甲方入厂按AQL标准检查时(重点0.65,轻点1.5)被判定为不合格部件,甲方不予以接收。
8.2对于不合格,通知供应商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选用下列方法之一,在乙方负担费用的前提下,改善其状况:
8.2.1重新提交乙方出厂检查为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验收。
8.2.2过来工厂(白天八小时中,深圳市两小时内到,市外四小时内到)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后交由甲方重新验收。(否则:8.2.4)
8.2.3为避免不良品的混入,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两次或以上返修没效的产品。
为避免不良品的混入,甲方有权对不良品(返修无效)进行喷漆处理。
8.2.4被甲方拒收的产品若由于生产急需(通知乙方后)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时,由乙方负担全部费用(按壹小时/每人/20元人民币计算)。
8. 2. 5 IQC抽检合格后,乙方要承担由于产线发现的来料不合格品(经乙方确认超过5‰)所造成其他零部件(视具体零部件成本而定)和工时(20元/小时)的耗费。
8.2.6由于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三次或以上),甲方的正常生产被严重阻碍时,甲方有权解除基本供货合同,并处单台工耗*不良次数*台数的罚款。
8.3 乙方(只针对三大件)正常出货产品和返修品不能混在一起,要做好标识。否则甲方直接判不合格。
8.4甲方产线退出的来料不良品,乙方要按每周规定的时间主动过来确认并退料(如有特殊情况,要电话通知甲方IQC),否则甲方按已确认为来料不良处理。
品质保证和责任区分:
9.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产品应与采购订单相符,如果由于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原因的品质问题而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9.2甲方产品出售后,由于乙方的产品质量不良而导致的维修,经双方确认,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其相当金额(包括拆装工时、运输费和其他零部件耗废)。
9.3乙方应保证按照约定的供货检验流程办理业务,若发生伪造证章及单据等行为,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次的索赔(索赔金额视其情节轻重而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加重处罚金额或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N十一: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已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的补充部分,如与合同有不一致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签订新的品质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外包加工合同_合同范本
外包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 :材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第五条 :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_________,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lq为_________,或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_________,alq为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 :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 :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 :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____奖励金。
第十一条 :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三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_________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 :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每月考核质量,交货期,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一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 :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应找(乙方资本额二倍)殷实铺保连带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2024年加工合同简单
委托方(甲方):_______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_____源米业(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加工生产内容及其说明
1、产品品名:大米
产品规格为:5KG、10千斤
产品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1354-20__大米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大米原料和包装材料,乙方从磨米、内包装、外包装等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乙方按甲方产品规格要求进行加工,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加工费为行业市场价格。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
3、甲方提前十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开工前两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4、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并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辅、包装材料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2、乙方加工产品前,应保证上次加工场地清场完全,符合生产标准,若因乙方清场不严而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对每批次原辅、包装材料进行检验。乙方发现物料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检验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按食品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果因为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加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则每天加收加工费的1%作为延期付款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合同暂时中止,双方都可向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协议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在生产过程中,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协商而不执行合同者,视其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违约赔偿金额万元)。
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日期:乙方(盖章):负责人:地址:电话:日期:
篇12:加工承揽合同通用格式
委 托 方:签 订 地 点:
承接方: 深圳XX公司 订 日 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依照《_____》、《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 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1 项目(制作)
1.2 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1.3 发布地点或形式:
1.4 颜色:
1.5 规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2.1 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 ,(大写 圆整)
2.2 结算方式和期限: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10%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1%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10% 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1% 偿付违约金。
4.3 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2 )项规定办理。
1. 向地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
2. 向 连云港市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连云港XX公司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篇13:公司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
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4、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3、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5、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6、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7、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7、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________
2、加工费用:________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15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30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篇14:加工粘结剂填缝剂生产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_________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5-7天内交货。
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
(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杉杉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3、销售期限: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
乙方银行账户为: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5:被告张某加工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原告:重庆宏扬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农林村。 法定代表人:洪岗,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春明,男,城镇居民,住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路42号。
被告:重庆华隆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5号水星科技大厦b座一楼。 法定代表人:刘仕群,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鲁俨,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幸立,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盛廷嵩,男,汉族,1974年11月5日出生,重庆市人,务农,住重庆市渝北区双堰村4社。
原告重庆宏扬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扬公司)与被告重庆华隆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公司)、被告盛廷嵩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宏扬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春明,被告华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鲁俨、幸立,被告盛廷嵩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告宏扬公司诉称,XX年10月20日和XX年10月27日,宏扬公司与华隆公司双方分别签定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宏扬公司给华隆公司的大跨度电揽桥架进行热镀锌加工,宏扬公司按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华隆公司来宏扬公司处理货后按约给付了部份货款187635元的支票,但原告在银行进帐时发现该支票属空头支票,原告数次找到华隆公司要求给付所欠货款,但均无结果,因华隆公司对由盛廷嵩签收的货物,认为与华隆公司无关,故我公司亦起诉了盛廷嵩,请求判令两被告给付我公司加工费338346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华隆公司辩称,XX年10月20日和XX年10月27日,宏扬公司与华隆公司签订合同属实,我公司出具的支票系预付款,并非宏扬公司陈述的结算款项,宏扬公司提供的10张送货单,除XX年10月25日、同年10月25日、同年10月24日三次送货,即曹旭东、周富学签字的无异议外,其余署名盛廷松的,我公司未委托过盛廷松签收货物,此部份货物与我公司无关。 被告盛廷嵩辩称,宏扬公司的七张送货单,是我签字属实,因书写习惯我一直签写为盛廷松,是华隆公司电话同我联系要求我拉货,拉出货物桥架到北碚三溪口,加工好后拉回华隆公司均没有出手续,是华隆公司一个姓皮的人收的货,我喊棒棒去下货,而且每次我都把油票给华隆公司结了帐的,周富学和我一样都是跑车的,他清楚此事,不可能是我把货拉走了,请求法院秉公判决。
经审理查明,XX年10月20日,宏扬公司(承揽方)与华隆公司(定作方)协商一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就大跨度电缆桥架热镀锌处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第一条,加工成品为大跨度电缆桥架热镀锌, 规格为δ=15mm、单位吨,数量10,价格4500元,备注为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的热镀锌电缆桥架数量结算。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符合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户内户外钢制电缆桥架防腐环境技术要求》中关于桥架热浸锌质量指标的要求。第三条,产品用途:用于青岛大鑫兴建物资有限公司西南海尔重庆工业园项目。第四条交(提)货时间及地点:承揽方厂区。第五条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定作方承担)。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加工完毕后定作方按实际总金额支票结算。第七条其他:1、热镀锌质保期为三年。2、加工产品单价不能随意变更,如有变动需经双方协商。第八条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若承揽方镀锌产品未达质量要求应作重新处理,造成定作方产品无法使用的应赔偿,包括承担定作方向客户承担的违约责任。第九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XX年10月20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两份。XX年10月27日,宏扬公司(承揽方)与华隆公司(定作方)协商一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此合同对加工产品、加工产品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产品用途、交(提)货时间及地点、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结算方式及期限(为加工完毕后定作方按实际总金额支票结算),其他、违约责任、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生效时间为XX年10月27日生效等进行了约定。XX年10月24日,曹旭东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23940元的桥架;XX年10月25日,曹旭东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27675元的桥架;XX年10月26日,周富学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3630元的桥架;XX年10月30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6897元的桥架;XX年11月3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2889元的桥架;XX年11月7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2604元的桥架,上述六笔货物价值187635元。XX年10月27日,华隆公司向宏扬公司出具出票日期为XX年11月7日的转帐支票一张,用途为“热镀锌加工费(限贰拾万内有效)”XX年11月10日,宏扬公司持付款金额为187635元的支票到银行转帐,银行与“签章与预留签章不符”对此支票退票。XX年11月8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7392元的桥架;XX年11月9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分别签收价值32037元和42579元的桥架;XX年11月10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8703元的桥架。
在庭审中,证人周富学(男,汉族,1953年5月5日出生,重庆市人,城镇居民,住重庆市江北区下横街121号)陈述,“华隆公司一个女的叫我拉货,还有一个姓龙的叫我拉货,我拉了十几车后,华隆公司叫盛廷嵩拉货,我们拉货时把车牌由华隆公司记载,我把货拉到三溪口一个电镀厂,宏扬公司出的送货单是我签的字,具体拉了十几车记不清楚了,我在三溪口拉货有过磅登记,拉回华隆公司后,他们登记,凭他们登记给我记帐,我经过多次要运费,才把运费收到了”。证人文永长(男,汉族,1967年7月24日出生,四川省安岳县人,农民,住四川省安岳县岳新乡对坎村13组)陈述,我是棒棒,一起的有四人,在华隆公司下货,我们上下货无数次,盛老师的最多。另在庭审中,宏扬公司出具该公司从XX年9月25日到XX年11月27日期间车辆出入登记本一本,该登记本记载,从XX年10月23日到XX年11月11日期间,周富学、盛廷松均以所在单位为华隆公司,以及本人驾驶的车辆的牌照,事由有送货有拉货等,进行过登记。
以上事实有书证、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为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XX年10月20日、XX年10月27日,宏扬公司与华隆公司签订的两份承揽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两份承揽合同均有效,在华隆公司按约定收取加工后的产品后,应及时支付对价338346元,拒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本案争议焦点为,盛廷嵩在宏扬公司拉取的加工好的桥架,是否应由华隆公司支付对价。在庭审中,华隆公司提出两个理由:一、XX年11月7日支票款项,系华隆公司对宏扬公司的预付款。二、华隆公司从未委托过盛廷嵩在宏扬公司提货,对这两个事实,本院均不予以认定。理由如下:关于支票款项性质问题,宏扬公司与华隆签订的两份承揽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均为“加工完毕后定作方按实际总金额支票结算”均没有约定华隆公司支付预付款的方式,XX年10月27日,华隆公司出具支票填制出票日期为XX年11月7日,并对支票支出款项限额为贰拾万元内,在此之前,XX年10月24日到XX年11月7日期间,华隆公司已在宏扬公司拉取了货物。如按华隆公司所述,在加工承揽双方在前面加工费未结清的情况下,却预支以后的加工费,明显有悖于日常生活经验,故本院认定华隆公司以支票方式支付对价187635元,系华隆公司与宏扬公司按XX年10月24日到XX年11月7日六张送货单载明加工物累计结算之后,支付的相应加工费对价。关于华隆公司是否委托盛廷嵩拉货问题,一、从XX年10月24日到XX年11月7日六张送货单,华隆公司对曹旭东、周富学拉货无异议,对其中的三张由盛廷嵩签字的三张送货单有异议。此六张送货单载明加工物价值187635元,同XX年11月7日支票上载明金额187635元相吻合,在庭审中华隆公司陈述187635元系宏扬公司填制,因此支票限额XX00元以内由宏扬公司补记,故宏扬公司对此六张送货单累计金额后,结算款项并无不当。二、华隆公司对周富学拉货无异议,而周富学的证言同盛廷嵩的陈述相互映证,具体表现为,在华隆公司拉货到宏扬公司时不出具书面手续,仅由华隆公司登记车辆牌照号,宏扬公司加工完毕后,周富学、盛廷嵩均应在宏扬公司签收,然后拉回华隆公司,此时双方亦无需出具书面手续,周富学、盛廷嵩在华隆公司均凭华隆公司的记载的情况结算运费。三、盛廷嵩的陈述与证人文永长的证言相互映证,具体表现为,盛廷嵩多次要约力夫在华隆公司下货。四、宏扬公司从XX年9月25日到XX年11月11日期间的车辆出入登记本记载,在此期间,盛廷嵩、周富学多次以华隆公司名义,送货、拉货。盛廷嵩以渝b83107货车为运载工具,在渝北区等待货运业务,在没有华隆公司、宏扬公司明确确定运货人的情况下,能以华隆公司的名义多次仅在北碚区的宏扬公司送货亦拉货,明显有悖于日常生活经验。综上,本院依照法律规定审核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按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标准,认定本案中,盛廷嵩在宏扬公司拉取加工好的桥架,均系华隆公司委托,在本案中,华隆公司应支付宏扬公司款项338346元。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由重庆华隆电器有限公司支付重庆宏扬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加工费338346元,此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重庆宏扬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对盛廷嵩的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13708元(其中受理费7585元,其它诉讼费3783元,)由重庆宏扬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551元,由重庆华隆电器有限公司负担915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邬 瑾
审 判 员 宋良琼
代理审判员 赵红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周一丁
篇16:外协加工合同gps车载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篇17:加工承揽合同
审判长:
针对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结算条款期限”,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补充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已超过“质量与数量”的异议期限,视为符合约定。
《合同法》第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将标的物的质量或数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
本案的质量异议期限是“入库后两个月”,即截至期限是 20xx年11月2日,被告已超出期限,同时庭审也不再坚持有质量问题,我在此不再錣述。关于数量异议期限,被告同样也已经超过。因为通常来看,数量异议期限短质量异议期限长,这是常识。质量异议截至日期是 20xx年11月2日,那么数量异议截至期只能在此之内。但遗憾的是被告直到第一次开庭,在长达6个月的时间里(20xx.9.3入库—— 20xx.3.1开庭)对数量异议只字未提,因此依据《合同法》第158条之规定,应视为数量符合约定。其实被告的行为是有原因的,在整个加工过程中,被告的工作人员于成宝、刘鸿志、陈三宝等一直住在被告处,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原告加工的每个关键环节必须经他们的同意方能过关;交货时间的推迟和数量的变更这么重要的事项被告能不知道吗?所以被告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对两项内容的异议只字未提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原告对结算条款的理解,符合承揽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第263条规定:“……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分批交付的,应相应支付”。依此规定,被告应在 20xx年9月3日支付已验收合格的166件商品的货款。
三、被告对结算条款的解释于情不符,于法相悖。
按照被告对合同第九条的解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合同约定数量是222件,若221件验收合格,仅有一件不合格,那么被告就可以拒付221件的货款,这一件商品永远不合格,被告就永远不付货款了。这显然是歪理,有失公平,并非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也与合同法相关规定相违背的。
四、原告申请价格鉴定有法可依。
被告收到家具166件,其中包括9件没有约定价格,所以这9件家具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原告追要货款于法有据。依据《合同法》第62条第(二)款之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原告可以要求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被告既不同意原告提出的价格又不同意价格鉴定,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被告第一次开庭咬住质量问题不放,看到希望渺茫,又以数量为借口拒付货款,恰恰说明质量也好数量也罢都是借口,其根本目的是不想支付货款。所以被告的行为于情、于理、于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以上补充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
代理人:宋义凯
20xx年3 月 24 日
篇18:模具委托加工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壹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壹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温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个人产品加工协议书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及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乙方对甲方着作权的侵犯或泄漏甲方商业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着作权及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一、作品或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一)作品或成果的范围: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学术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音像作品、美术、计算机软件等。
(二)作品或成果归属约定:自乙方进入甲方至离开甲方期间,出于本职或甲方任务,利用过甲方物质技术资料等资源而产生的,或非出于本职而提交给甲方采用的,或乙方离开甲方一年内创造的与原企业本职或与原企业任务有关的作品或成果,其着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异议。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
二、保密约定
(一)保密的原则与范围:乙方对在职或服务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的或取得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泄露与使用该信息。保密义务延伸至乙方在职或服务终止之后。这些信息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销售计划、技术文件、软件、供销渠道、客户资料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内容。
(二)对署名权、名誉权的特别约定:鉴于甲方出于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可能对作者姓名保密或某些成果或作品的作者认定较为复杂,对着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属于甲方的作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署名权、名誉权的处置,除非在进行该成果或作品创作前向甲方要求过署名权、名誉权并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无书面许可的视为乙方未要求过署名权及名誉权。
(三)防止发表公开措施: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含有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商业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文章、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有限范围内公开作品或大范围公开作品的,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甚至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或部分是乙方本人在工作期间直接或间接取得的成果。
(四)间接侵权与保密措施:不使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责任向甲方或美的集团科技与知识产权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不得带离甲方或泄漏给第三方。
三、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一)对以上的未显着标明违约金的任何违约行为,违约员工都应承担_____元的违约金并继续履约。
(二)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法规及甲方规章、惯例为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以司法程序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20:厂房承揽加工协议书
承揽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定作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年 月 日
承揽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