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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条例(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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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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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回顾我们党95年奋斗历程,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也是党领导人民创造辉煌成就的光荣传统。新形势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实践证明,有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就会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能充分发挥。责任重如泰山。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课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落实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要求,必须靠制度来保障。问责条例贯彻党章,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问责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

制度建设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而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总结管党治党丰富经验,特别是以来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树立高标准,到明确 “负面清单”,再到提出责任要求,三部党内法规既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更加制度化常态化。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谁也不能例外,谁都必须尽责。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敢于较真碰硬、狠抓制度落实,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只有把自己摆进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才能让问责条例落地,成为党员履职尽责的有力约束和经常性提醒,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从“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到“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95年风雨兼程、砥砺奋进,始终如初的是共产党人为民族奋斗、为人民担当的赤子之心。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忘为民初心,不改担当本色,我们党必将更加坚强有力,团结带领13亿人民不断抵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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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变电所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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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夜班生产单位的生产情况,保

障公司夜间安全,遇盗窃或其他突发事件能迅速处理及时记录并汇报真实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人员:各部门主管。

要求:责任心强,有应变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责任:1.对夜班生产单位进行督察;

2.处理夜间突发事件;

3.督察门卫人员值班情况;

制度细则:

1. 除法定节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日,都必须按规定夜间值班。

2. 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晚7:00-早7:00。

3. 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准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脱岗、不漏人、不擅离职守。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

4. 值班人员夜间对公司进行全面巡查,巡查范围包括:仓库、车间、办公室、工厂周边等。每晚不少于4次,其中下半夜巡查不少于2次。

5. 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对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公司。

6. 遇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应及时处理并拨打相关公益电话,

重要事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7.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电话要保持全程畅通。

8. 值班人员如遇重要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提前做好代班工作。代班人员必须恪守值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情况。

9. 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加强巡视、巡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工作,尤其加强对夜班生产单位的督察及公司重点部位的监管,杜绝脱岗、睡岗。

10.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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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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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搭乘校车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幼儿园校车管理条例

一、本规定所称校车是指汉阳区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教育机构)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二、各校(园)要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园)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三、使用校车的学校(园)应当与区公安机关交通大队、教育局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应当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使用租借车辆的学校应当与出租、出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幼儿园校车管理条例》。

四、使用校车的学校(园)必须建立有关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局的监督检查。

五、校车必须按核定准载人数,乘坐校车,不得超载。严格遵守既定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的。要求校车驾驶员要有准驾同类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校车必须喷涂统一颜色, 必须有校车专用标识、标志。上路行驶时,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六、学生照管人员在乘车过程中维持学生乘车纪律,严禁学生干扰司机驾驶。清点上、下车的学生人数无误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司机可以移动车辆。跟车学生照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七、使用校车的学校不得租用证件不全、超载营运、不具有法定营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师生,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不得强迫校车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校车。

八、学校校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

(二)依法办理了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

(三)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

以租借的机动车作为校车还应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

九、驾驶员应服从调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车前应认真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不疲劳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驾驶员不得饮酒驾驶校车。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十、校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三)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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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条例和准则学习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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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了算好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的活动,使我更深刻感受到了在当今社会进行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对自身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章守纪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廉洁文化有了很深的认识:

一、通过学习“算好三种帐”有关精神,我加深了对廉洁的认识:廉洁,即公正不贪,清白无污。廉洁是教师立教之本,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要带头宣传廉洁文化,把廉洁带进课堂,让学生从小树立廉洁意识,并且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时刻提醒自己要实实在在求学问、认认真真当老师、清清白白干事情,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所钟爱的事业和工作中。唯其如此,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二、学习“算好三种帐”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我们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前社会确实还存在着腐败、分配不公、教师待遇偏低等问题,但教师作为社会上一个思想水平较高的群体,应以正确的心态来认识和对待这些社会问题,以坚定的立场来维护教师自身廉洁从教的形象,不能因为心理上的不平衡就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传承和发扬奉献精神。

三、通过学习“算好三种帐”的有关精神,我决定在工作中,要筑牢反腐防线,吸取他人的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坚定自己的人生信念:安贫乐教,爱岗敬业。在与时俱进的今天,

通过讲座、学习有关资料、报纸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

通过学习,身为教育者、身为党员的我,可以更好地把廉洁精神带进课堂,同时也让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了“廉洁从教”的真正意义。所以,我们要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教,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保持教育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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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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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国家建筑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内容:

一、承包项目:甲方有工程,地址承包给乙方施工,工程项目________,工程价格________,其中单价内容有一切辅助用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相应工作内容等。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确保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须按有关规定标准要求执行,如乙方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担,在各项施工内容的间接或隐蔽施工之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要求检测的材料需现场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设计方案或甲方方案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业主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期完成,不准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时间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总工期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间合理安排穿插作业,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图纸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将以合同总价的___‰每天进行罚款,罚款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程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尽心尽责做好安全工作,不准做对各工种有危害的存在隐患的事情或现象。不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及抛物等现象,出现一次均处____元罚款,并要求肇事者从事发日至工程结束不准进入工地,罚金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施工现场乙方不准带小孩、闲杂人员进入。

六、文明施工:乙方必须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机械及用具事项:所有材料、施工机械、用具及施工辅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责机械的运输及保管工作,只负责图纸和技术服务。

八、付款方式:根据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___%,按要求将图纸范围内合同内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___%,留___%作为工程质保金在交付后一年内付清。

九、备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字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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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办公室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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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 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三、 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四、 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员工守则

第一条 遵守法制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本市的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职员。

第二条 热爱集体

和公司荣辱与共,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学习经济及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人文高尚、管理高标、服务优质、经营高效”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 听从指挥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支持、热情协助领导开展工作。

第四条 严守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禁烟区吸烟,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第五条 重视仪表

1. 员工头发要保持整洁、自然,指甲不能太长,并保

2. 员工应保持身体清洁,特别是在夏季需经常洗澡;

3. 员工夏季着装严禁穿背心、穿拖鞋。

第六条 追求礼貌

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时,应礼让客人先行。

第七条 讲究卫生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工作前不得饮酒、吃蒜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卫生。

第八条 尊敬客户

1、接待客人时面带微笑,与宾客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客户的话,不插话,争辩,讲话时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到服务对象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3、尊重服务对象风俗习惯,不议论、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接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X部门”,然后仔细聆听,声调温和,勿忘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第九条 严守机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公司的一切内部事务。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上锁,再离人,保证桌上无泄密。

第十条 保持廉洁

不以拉关系图私利。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不以权谋私。勇于揭发问题,敢于同不良的现象作斗争,要打击歪风,树立正气。

第十一条 勤俭节约

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

行政办公纪律管理规定

1、凡本公司员工上班需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2、上班时间可以看报纸、上网聊天、但不要影响到他人,听音乐时注意声音音量,禁止玩电脑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5、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

8、不要迟到早退。

9、请假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到办公室备案。如假条未在办公室备案,以旷工论处,扣减工资。

10、平时加班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备案不发加班费。

11、在月末统计考勤时,办公室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

12、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如有顾客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13、请病假如无假条,一律认同为事假。

14、请假条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将视为旷工。

15、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经理,本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公司领导打招呼。

16、不得将公司烟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带回家私用。

17、在业务宴请中,勿饮酒过量。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作好员工上班的考勤工作。对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应认真作好考勤登记,对出勤不出力、纪律涣散等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改正。

1、凡公司上岗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

2、各部门、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对所有考勤情况按月汇总。

3、各部门中心应在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有关附件如实上报办公室备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①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②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③准假期满(包括事、病、探亲、产育、婚、丧假等),未经续假或申请续假

未经批准而又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岗者;④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者;⑤经教育仍不服从分配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者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包括公司内部调整)。

5、旷工期间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当月累计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除停发当月的档案工资、效益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本人应写书面检查外,并给予以下行政纪律处分: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连续旷工三十天的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予以除名。

7、员工的出勤、考勤情况将与员工的年终考核和考评挂钩,员工无故旷工十五天以上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8、对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部门、中心以及自觉出满勤、办事效率高的个人,结合年度考核给予表扬;对经常迟到早退、办公时间干私事或擅离职守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教育不改者,应将其缺勤累计时间做旷工处理。

办公物品管理规定

1、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

2、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列表报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3、各部门需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由办公室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

4、办公室负责收回调离人员移交的办公用品和物品。

5、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其他事务

1.名片制作、收发传真等其他事务。

2.负责公司文书的打印复印工作。

3.负责树木花卉的养护工作。

4.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二条 本办法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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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员干部处罚条例学习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部长,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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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四条底线,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一是坚守政治底线。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应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损害党的利益的行为,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二是坚守纪律底线。要带头遵守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大局出发,不计小集体和个人利益。三是坚守做人底线。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德服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四是坚守诚信底线。诚信包含着对组织的忠诚和对同志的坦诚。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有一颗真诚、宽容的心。对组织忠诚、对同志坦诚。让同志们在一个愉快的氛围中工作,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共同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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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值班经理述职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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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20xx 年 X 月 X 日进入公司工作,现在已有 1 个多年头了。时光荏苒, 岁月如梭。在运营的岗位上结识了许多的伙伴,大家能在一起工作就是缘分,我 们彼此也非常珍惜这种缘分, 大家都在积极努力让工作顺利的开展下去,下面让 我来对自己做一个总结。

一、主要工作

运营工作相对来说是比较繁琐和复杂的。

在这里不但需要学习场务等基础岗 位,还要学习票房和卖品等现金岗位,工作当中发生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的。这 就要求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注意力,稍微疏忽一下,就可能出现出错票,找错钱 等错误,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顾客,每个顾客都是独立的个体,但他们又都互相 联系着,一个客诉处理不好,就可能影响到其他的顾客。

进入运营部后我主要负责场务工作, 场务相对票房和卖品来说就显得更加的 琐碎,因为他不想卖品和票房这样的现金岗位,自己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 场务 3D 厅进散场通常都需要 2 个以上员工来完成,这就需要更好去协调他们的 工作与分工, 当然在这一年里我们出现过各种各样的错误,但我们没有气馁和放 弃, 我们不断的寻找着原因与问题, 总是在第一时间就把问题及时的反馈与处理, 以减少影城的损失。在运营部白经理和部门同事的耐心指导下,较快地适应了公 司工作,逐步了解了部门职责,负责的场务工作的大致流程与要求。剩下的就是 需要靠自己在日后的工作中尽快熟悉业务,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二、入职——积极应对工作 我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 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新员工到职员的转变,较快 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

在部门的工作中, 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 务。不懂的问题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可以为公司的建设尽一份力。当然,也曾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通过领导的指正,让我学到 了更多,也让我明白必须用更加严谨端正的心态去学习和工作。前事之鉴,后事 之师。

这些经历让我在不断的反省和思考中逐渐变得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 虑得更加全面。在此,我要衷心地感谢公司给我一个学习和成长的机会,感谢领 导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以及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三、自省——工作需要客观“关怀” 工作真的没有自己想当然认为的那么简单。一份报表,只是简单的数据,却 需要用心去体会其含义和正确的计算方式。

它的背后牵涉到了管理费用的收取和 公司的产值,预示了公司新的发展前景。一份资料,虽然只是登记其来处去处, 但是却是公司运营与管理必不可少的。

也曾少不更事和顾客发生过摩擦,但是通过领导对我耐心的指导,我渐渐的 学会一些应对难缠顾客的方法。

自己的工作还有很多的漏洞需要去弥补,并没有想象当中的好,要建立自己 的目标,同时也要清楚自身的优势与劣势。我很赞同白岩松先生的话:人要体现 自己的价值,就必须具备自我的不可替代性。即必须要具备别人所不能的东西。

于是我开始思考,自己究竟具备什么?? 四、时间——环境是催化剂自己需要努力自我提升。

一个人如果希望自己获得认可,在工作中体现自己的不可替代性,那么就必 须要不断提升自我能力,增创自我价值。也就必须具备至少某一项技能。

这是在运营的沃土上, 让我逐渐认清了自己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亟待解决 的问题。然后从内心开始给自己一个定位,为了更好的工作,自己应该开始做点 什么。

即使只是一颗螺丝钉, 但是要正常高效的工作,也必须有大环境的协调运转 做基础,小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充沛、资源融洽共享,才能促进企业发展。一年以来在运营的工作过程中,让我体会到了公司浓情厚重的企业文化,领 导亲切朴实的人情关怀, 同事随意大方的快乐相处,以及工作让让人心浮气躁和 坦然若出的鲜明快乐。我逐渐喜欢上了这里,也因为喜欢,所以会让我有更多完 善自我提高自我的动力。我希望,自己能为 献出自己的光和热。所以也自然 会一如既往的努力! 运营员工: 20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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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值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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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节假日值班人员上班时间与正常工作时间一致,早晚打卡,迟到、早退处理方法与工作日相同。早上迟到时间与晚上下班时间延长相等。

第二条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如出现空岗现象,按工作日考勤规定中旷工处理标准的二倍处理,导致严重后果的另定处理。

第三条所有值班人员交接班前必须做好巡查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对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夜班(节假日)值班交接表》上都予以记录,并做好电话、传真、信件等的接收工作。并于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转交给行政管理中心秘书。

第四条值班期间不得有非本单位人员、离职人员进入;不得请亲友替值。对外来人员应提高警惕,保障安全。

第五条各管理中心值班职员在下班锁办公室门前,应做好如水、电、门窗等的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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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房屋登记办法差异比较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办法,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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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循上位法设定登记权限

细则》制定过程中,恪守《物权法》等法律以及《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各项具体制度,严格设定登记机构各项权限、强化登记机构的责任

登记制度设计中,登记程序的启动权归属于登记机构还是当事人至关重要。不动产登记,究其本质,是在不动产权利因法律事实发生变动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就相关法律事实提出主张,登记机构确认法律事实的发生并就相应的不动产权利变动后果记载于登记簿。根据《物权法》对物权变动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登记程序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启动。《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也确认了依申请登记的基本原则。

但从不动产登记实践来看,不少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允许登记机构随意依职权启动登记程序的规定。这种做法严重损害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本质上是国家权力对市场的过分干预。

《细则》在遵循《物权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在第二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明确确定了依申请登记的原则;而将依职权办理登记严格限制在法定特定情形。同时,在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全体申请人提出撤回登记申请的,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从而允许当事人依照其意志终结登记程序。这就明确了当事人的意思在登记中的主导地位,充分体现了《物权法》等法律所贯彻的私法自治的精神。

此外,《细则》对登记类型的详细列举、对登记程序的缜密细化、对各类申请材料的严格限制、对登记机构审查职责的规定、对异议登记失效的规定等,无不是对登记职权的规范,无不体现了上位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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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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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引起媒体普遍关注,笔者对照原版,对新版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现将几点学习的粗浅认识和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点,框架结构未变但内容压缩调整较大。旧版处分条例三编15章178条,新版三编11章133条。缩减了4章45条。可见缩减篇幅之大。根据法纪分开的原则,涉及法律方面的内容全部删减。

第二点,突出党章地位,体现从严治党要求。在制定纪律的目的性方面,也就是第一条指出,处分条例是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第三条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从严治党的体现多多,我们举一二细节为例。如新版第九条党员受警告处分、受严重警告处分,区别开来。原来是警告和严重警告都是一年处分期,新版则是警告一年、严重警告一年半处分期。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终止其代表资格。在纪律面前,党代表也不再享有豁免权了。第四十二条,相对于旧版,增加了一句话:“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明确时限有利于处分决定的有效落实。

第三点,纪律分类改变,政治纪律是重中之重。新版处分条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其中政治纪律23条,组织纪律17条,廉洁纪律25条,群众纪律8条,工作纪律13条,生活纪律4条。这与旧版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财经纪律、失职渎职、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分类相比,更加简练规范和科学。

第四点,吸纳新的思想实践,体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求。如第十九条第一款,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八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把主体责任纳入到纪律的序列。

第五点,体现“党要管党”要求,把治党管党责任融入到纪律之中。新版条例通篇贯穿党要管党的要求,并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融入到六项纪律之中。仔细阅读理解六项纪律中的条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非常充沛充盈,不再一一细讲,这需要认真的阅读体会。

应该说,新版纪律处分条例目的更明确,定位更准确,处分更精确。也正如岐山书记所讲,再好的纪律,没有忠诚干净担当,也难以贯彻落实。纪律的生命力在于其本身的质量和有效的贯彻执行。如今新版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了,下一步的使命和责任就是有效贯彻执行。党内专职监督者履行监督责任,也必须要把《纪律处分条例》挺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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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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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审查期间可否称呼被审查人“同志”?

答:可以。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

025

关于“证据”的“两个严禁”?

答: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

026

可以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吗?

答:不可以。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027

审理工作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一)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二)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执纪审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或者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可提前介入审理。(三)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审理部门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四)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五)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线索来源、违纪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及思想转变过程。

028

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办结?

答:90日。

029

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030

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怎么办?

答: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031

审查组借调人员有什么规定?

答: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032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多长时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答: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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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值班迟到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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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我迟到了5分钟,虽然领导说,说出迟到的理由,可是我觉得现在说理由,都只是托词,我不想再为自己错误找任何借口,那只能让我更加惭愧。

所以,我只想为上午的迟到行为表示歉意和检讨。

对于准时上班,我一直都没有特别重视,经常迟到几分钟到办公室,觉得这没有什么,其实这是一种非常不好的习惯。

一方面,这反应了一个员工的对于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视程度,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程度,另一方面,这会给同事和部门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尤其我是一个员,平时更应该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更应该杜绝迟到的行为。其实,我只要将闹钟调早10分钟,就可以避免迟到,可是我却没有这么做,归根到底还是思想上的问题。

我决心,从思想上重视公司的规章制度,保证以后准时上下班。”

检讨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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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的值班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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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值班人员安排和学校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特制订学校值班制度篇

1、学校值班人员分成四类:门卫保安、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后勤人员。

2、学校需要值班的五种情景:平时、双休日、暑期、节日、台风等特殊时候。

3、平时值班人员有门卫保安、行政人员和教师。门卫全天候负责学校安全学校行政人员、负责校园内的安全和行为规范等情况、教师负责年级组和班级的安全等情况,学校行政人员需做好行政值日记录,教师需做好年级值日记录。

4、双休日由保安值班。门卫保安人员必须经常巡视,完全遵照保安公司对保安的要求做好工作。

5、暑期由保安、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值班。保安人员的值班要求与平时一样。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须遵守时间安排,做好来访来电的接待工作,巡视校园,并做好详细记录。

6、节日由保安和行政人员值班。要求同暑期值班。

7、特殊时期全部人员值班。根据需要,必须住在学校的就必须住在学校,根据不同的情况制订不同的值日方式。

泥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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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5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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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以下详细内容请看:

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

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和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承担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及法律援助志愿人员。

受援人,是指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的公民。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财政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使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省、州(市)财政应当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补助经费,对财政困难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

第五条 支持和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公民因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的下列事项,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

(七)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九)其他由国家和省确定的事项。

第八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九条 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

申请人遭遇自然灾害、伤亡、疾病等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认定。

第十条 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月(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来源等详细情况。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公民要求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出具证明,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但应当出具相应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或者慈善机构供养的人员;

(三)无固定生活来源且伤残等级为一到五级的残疾人;

(四)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五)有县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

(六)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

(七)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

第十二条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民事权益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三条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下列形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三)民事诉讼代理;

(四)行政诉讼代理;

(五)劳动争议仲裁代理;

(六)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七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六)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七)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本条例第八条所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第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维持不予援助的决定,并将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 法律援助申请由一个法律援助机构受理。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受理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向其中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因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受理。

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案情重大、情况复杂、跨行政区域的,可以请求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办理或者直接办理。

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办理下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法律援助案件,或者将本辖区的法律援助案件指定下一级或者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委托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协助办理有关法律援助事宜,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九条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的,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代为申请。

第二十条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转交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将审查决定及时函告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以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为依据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受援人以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直接作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当即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由申请人事后补交有关证明材料: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即将期满的;

(二)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当事人面临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危险的;

(四)不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激化社会矛盾的。

法律援助机构对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应当及时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

(二)被申请人不明确或者申请人提供不出案件有关证据且无法调查取证的;

(三)申诉案件未经人民法院立案的;

(四)申请事项已超过法定时效的;

(五)法律援助事项已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

第二十四条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或者审批法律援助申请的人员,是法律援助申请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其所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的回避,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决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决定。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接收并组织实施。

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书应当载明案件性质、被告人姓名、指定辩护的理由、案件承办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已确定开庭审理的,应当载明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法律援助人员姓名、执业资格和联系方式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六条 受援人收到法律援助决定书后,应当与决定书载明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受援人有权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履行应尽职责的,受援人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

受援人应当配合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和提供虚假材料。受援人未尽配合义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不得就同一事项再申请法律援助。

受援人在受援期间因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义务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第二十八条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人员在法律援助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擅自终止或者委托他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二)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泄露受援人隐私;

(四)不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法律援助事项进展情况;

(五)发现受援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不报请法律援助机构批准终止法律援助。

第二十九条 法律援助事项办结15日内,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告、法律文书等结案材料。

第三十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结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自审查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其改正。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司法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核定,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作出调整。

第三十一条 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依法开展活动,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为法律援助提供资金或者物质支持。法律援助基金应当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法律援助事业捐赠财物。捐赠财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对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所涉及的档案资料的查询费、咨服务费、调阅档案保护费、证明费、材料复制费等费用应当免收或者减收。

第三十三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在法律援助活动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及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参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民以隐瞒、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追缴相关法律援助费用。

出具虚假经济困难证明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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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习党组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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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原文研读学习,本人有三个触动:

一是触动思想。让我对党组织加深了新的认识。以前,本人对党组织只是一个概念性的思维,没有本质性的思想。经过学有所思,我的思想已清晰地认识到: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治国兴邦,离不开党组和党员的无私奉献。截至目前,全国党组已有8.6万多个,全国党员人数已经超过8700万。队伍庞大了,力量增强了,但在管理层面上,却面临新的挑战。如果,管理不到位,提升不及时,使得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思想作风、先进性及纯洁性停滞不前,没有跟随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党组织就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尤其是一大批党员干部倒在了反腐的利剑之下,更凸显出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如何做好党组工作,如何管理好党员,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及使命的完成。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党组定“规矩”已迫在眉睫。就在这么个关键时期,我们党中央作出了英明决策,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让党组织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触动灵魂。让我从党组工作的盲区找到了前进的航向。过去,我认为,党组织是一种意识形态,是虚的,而不是实的。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不说不干就了了。通过学有所用,我骤然醒悟,原来“不说不干就了了”的这种意识,绝不能再依附于自身的灵魂深处了。要美化自己的灵魂,要回归优秀党员的本性。是啊,没有党就没有家,没有家就没有幸福的生活。如何从严治党,如何抓好党组工作?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在第一章总则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被列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中。其次,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另外,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这系列制度的出台,就是要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终身问责制,让党员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让我们党员的灵魂永远都处在纯洁闪光的状态。

三是触动激情。让我重新点燃了对党组工作的热情。我是一名老党员,加入党组织的前期岁月里,对党组织的工作可以说是满腔热情,干劲十足。后期随着岁月的流逝,对党组工作的热情不知不觉地降温。激情不由自主地转移到其他方面上,而小视了党组工作的责任。通过学有所获,可以看出,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已经到来,管好党组,也就管好了党的根基。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办事,时刻保持一颗公心,不掺任何杂念,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不辜负党的期望,守住党的规矩。我们要有一颗激情的心去面对。“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党组建设、发挥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忽视党组建设、弱化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会遇到困难甚至挫折”,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这样描述党组的作用。因此,我们党员在思想根源上,要清楚明白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规矩作为行动的底线。有了规矩,也便于监督,便于管理,让党组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道路,有利于我们党更加良好、健康地发展壮大。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极端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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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党纪处分条例解读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2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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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党纪处分条例解读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称为《条例》)。今天小编就为解读一下相关的内容。

20xx年党纪处分条例解读

一、对党员实施纪律处分的种类即要坚持的五个原则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坚持的五个原则是: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二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要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二、学习《条例》中的重要章节

(一)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对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将根据情节不同给予不同处分。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直至开除党籍。

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

(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根据情节不同给予不同处分。

(四)贪污贿赂行为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甚至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情节不同给予不同处分。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五)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2、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3、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4、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5、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6、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六)失职、渎职行为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以下三种范围内:

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表现在:

1、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2、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3、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物被贪污、挪用、盗窃、诈骗或者物资丢失、损坏、变质,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4、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在管辖范围内:

1、对发生的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集会、游行等活动放任不管,致使本单位多数党员、群众参加集会、游行等活动的;

2、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闹事、罢工、罢课或者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生产、工作、教学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3、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

4、对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

在安全工作方面:

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火灾、交通安全及其他事故的;

2、在组织各类集体活动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责任事故的;

3、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学校、幼儿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将按照规定加重处分。

(七)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1、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2、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3、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4、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5、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较重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遇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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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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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篇三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 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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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党员学习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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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在全党、全军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部队机关作为第一批启动单位,自三月初到现在,前一阶段的任务已基本结束。通过对照先进性标准,对照部队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自己平时在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党性修养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进一步增强了一名党员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以下我从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几方面进行剖析。

一 、思想方面:

在思想上能高度重视这次教育的必要性,对党的性质、宗旨的有了更深的认识,加深了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理论水平有所提高,宗旨观念和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更加牢固。

需要改进的是:思想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在机关工作的士官党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修养,才能起好先锋模范作用。回顾反思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党性锻炼不够,思想修养不够。虽能强化自身政治修养和品德素质教育,但在一些方面仍存在差距:一是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如入党时那样坚定了,缺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的激情。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所松懈,群众观念有所淡化。三是有时还不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去观察和处理有关问题。四是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时不够深入。

二、工作方面

工作积极主动,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能用党员的准严格自己,对工作认真细致,完成了闭路电视系统的定期维护,“六.一”儿童节的文艺演出准备充分,顺利完成了演出保障任务。不足的是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只想平平安安完成任务,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总觉的自己在部队服役10几年,出了不少力,把人生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国防事业,某些时候产生了消极情绪。自己觉的只要完成本职工作,不出问题,就满足了。因此,工作中,只是平平淡淡,只求本职工作完成好,领导安排的任务去完成,被动地工作,本职以外的、领导不安排的不管不问,有与己无关的思想,超前意识不强。这样将影响工作的创新发展,只有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创造成性地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在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工作态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自己要求还不严,有情绪化的倾向,对同事有时态度不够冷静。

三、生活方面

时刻注意生活细节,严格了军容风纪、日常管理,能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的不紧。生活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虽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信奉“言必行,行必果”,做到一身正气,没有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并切实做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从严要求全组人员,但对他们的关心体贴不够,在向党组织靠拢方面做工作不到位。

四、学习方面

加强了党员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素质。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要做一个合格的具有时代感的军队党员,就必须注重学习,尤其是面对知识经济的时代,学习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因此,无论工作多忙多累,我都要切实地把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把学习作为自己人生的组成部分,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自我加压,认真学习,勤于思考。重点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

学习的自觉性还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的学习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的不透,掌握的不够好,不是力求全面发展,有时只注重当时用的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究其根源主要是思想上对知识的学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总以为这些高新知识是上面的事,上面怎么说就怎么干,被动地去学习,而没有自觉地去学习,理解性地学习。我以后将拓宽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在不断更新知识和快速发展的实践面前甘当"小学生",在知识的海洋中汲取营养,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自觉学习实践""的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以一流的业绩做好各项工作,给自己的军旅留下光辉的足迹!

以上是我的剖析材料,望同志们批评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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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心得体会_学习体会_网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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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心得体会

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决定其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诸环节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

在经营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与销售以及围绕购销经营的储存、运输、废弃物的处置等,这些不仅是经营活动,而且包含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如果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不清楚,发生误购、误售,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安排不当等,会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经营过程中的事故:如1993年8月5日,深圳市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库发生爆炸。爆炸引起大火,1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死亡15人、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起火爆炸的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过硫酸铵与硫化碱(强氧化剂与还原剂)因接触而发生激烈的氧化还原反应,形成热积聚导致起火燃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又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当前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无证经营现象较为普遍。相当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仍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二是企业经营条件不达标。一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开业标准。

三是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一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素质低,缺乏必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知识和防范措施知识。

四是经营网点分布不合理。一些地方的经营网点坐落在市区的繁华地带或居民住宅区,不利于消防安全。

五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管理上还不到位。一些地方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发证主体职责不清,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上述问题使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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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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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党员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党员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五、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抑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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