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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转移(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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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外观设计技术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技术,全文共 1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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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让与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本合同乙方将其 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 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技术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 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第五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2.

3.……

第六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七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 方负责在 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证本项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条

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专利权转让价款总额为:

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l) ;

(2) ;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4.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本项专利权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专利权转让价款的,一方有权以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

2. ;

3.……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的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方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方、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合同解释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第十九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登记机关保存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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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专项技术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4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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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六、如有必要,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受托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 ]。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

1.3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

2.2技术服务期限:[ ]。

2.3技术服务进度:[ ]。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

3.2提供工作条件:[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

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等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4.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技术服务费,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

4.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 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

第七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

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九条 侵权处理

9.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或

(2)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条 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10.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11.1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 ]。

11.2地点和方式:[ ]。

11.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3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4.1发生不可抗力。

14.2[ ]。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承担。

(2)向[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6.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6.2[ ]。

第十七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1技术背景资料:[ ]。

17.2可行性论证报告:[ ]。

17.3技术评价报告:[ ]。

17.4技术标准和规范:[ ]。

17.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17.6其他:[ ]。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8.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18.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8.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8.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8.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8.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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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信息技术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企业,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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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设计科技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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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技术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4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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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来,技术承包的组织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于技术承包合同书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技术承包合同书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技术承包合同书范文1

甲 方:

乙 方:

一、承包内容、范围、规模及形式

二、技术经济指标

技术指标

经济指标

三、主要技术措施及操作要求

四、甲乙双方职责

五、经费概算 经上级部门支持 费地方政府支助 筹承包双方自筹经费支出

六、验收办法

七、奖惩办法

八、项目主要参加人(以科技人员为主,行政人员不超过40%)

姓名________年龄

技术职称

单位及工作行政职务

备注

技术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放在前两名,并在备注中注明。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区科技局或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同时上报市科技局一份备案,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承包合同书范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已承接的工程省道204线连____县四堡至隔川改建工程D合同段的施工技术方面事务由乙方负责,具体施工技术承包费、支付方式、双方责任及义务如下:

一、 技术承包费的计取及支付方式

1、具体施工技术承包费: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技术费用暂按工程清单总造价236X6783元的2%承包给乙方。乙方的技术承包费用以工程最终结算造价的

2.0%为准。办公用品、配备电脑、耗材、测量仪器、住宿、交通工具(乙方自行提供一辆摩托车,油费及修理费由甲方承担)、结算资料整理等费用由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吃饭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2、在施工过程中,在乙方参加该项目技术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暂236X6783元的2%,即472735元的90%分13个月平均支付给乙方3万元。如甲方未能及时支付,乙方有权在超过10天后终止 甲方的一切施工技术方面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直到甲方将拖欠的应付资金支付给乙方后,乙方再进行提供服务,同时乙方有权按甲方拖欠的承包费金额每月按

1.5%的利率计算利息。

3、工程竣工至工程结算时段内,甲方如需乙方协助等事宜,乙方需协助甲方与业主进行结算及审计。

4、在完成中间交工, 乙方完成所有的技术资料和计量工作并提供竣工资料结算书,及该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工作后,甲方应支付乙方95%的技术承包费用,否则乙方不提供一切资料及结算。待审计后付清全部的技术承包费用。

5、 乙方技术服务具体期限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13个月。如甲方施工超过本条期限,要求乙方延长技术服务时间, 甲方按超出的时间、技术人员工资、平均每人每月6000元支付。

二、 双方责任义务

1、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已完成的技术资料的签证由甲方牵头,乙方协助完成。

(2)、 乙方如因甲方施工需要,需要派遣车(小车、工具车),在合理情况下(如土工试验、试块试样送检等方面)甲方应及时提供,如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而造成的工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3)、如甲方不听取乙方建议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4)、甲方应提供两个小工协助乙方测量、现场实验等工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乙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甲方承接工程的施工放样、现场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内业资料(现场资料、现场试验、技术报告、变更原始数据、中间计量、有关规范要求的各项内容)、技术咨询、现场检测等方面服务。

(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只到甲方所承接工程竣工并与业主结算(只办完结算书、竣工资料、审计完成为准)。

(3)、内业资料方面:最终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所完成的该项目的有关规范、图纸、业主及监理、监督站等相关单位要求的齐全的竣工资料,并协助甲方与业主进行结算工作

(4)、如因乙方的测量放样过失的损失,乙方应负责甲方因此造成的该项目返工引起的材料,人工工资,机械费的所有经济损失的50%。

(5)、在满足工程正常施工需要的技术力量, 乙方提供5名技术员进行技术服务,招标文件不足部份人员,由甲方提供。(人员不足,资质不符合要求造成的经济处罚费用由甲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对乙方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负。

3、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有矛盾应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承包合同书范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弱电工程的企业,乙方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组织实施弱电工程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

甲方依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依法承接弱电工程施工任务。甲方同意将弱电工程分包给乙方,由乙方承担分包工程的施工任务。为了保证项目系统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造价、结算及交付

1、合同清单。(附件)

2、合同签订后,甲方在____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 元。

3、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在____日内支付 元。

4、自系统验收合格满________年维保期后,甲方____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计划

1、工程的施工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应依图施工。

2、乙方在签约后 3 天,根据施工图纸制定施工计划,并提交给甲方认可。

第四条 工程工期与进度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30 天,从乙方开工之日起算。

2、乙方须按照甲方认可的工程计划进行施工安装。

3、乙方至迟须在甲方交付工程施工图纸之日起 3 天开工。

4、根据施工进展,甲方可对工程方案进行局部调整,乙方应配合调整,若影响工期,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1、 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由甲方组织采购,确保质量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签字领用,并由乙方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

3、 乙方应在安装前 3 天以报表形式向甲方提交《申领设备器材总计划》。

第六条 工程检查与返工

1、 甲方可随时检查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如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如造成延期交付,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方案变更,乙方应配合修理或返工,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影响工期,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乙方完成计划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阶段验收。

2、工程全部完成时,甲方组织各方进行工程全面验收工作。

第八条 工程质量维护与服务

1、工程质量维保期________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在维保期间,乙方负责工程的保修工作,接到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服务。

3、如需更换器材,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更换并重新调试。

4、乙方提供对建设单位人员的现场技术培训,使其能够独立从事系统管理和基本维护。

5、乙方负责对系统的终身维护,有关维护条款按双方另定的委托保修协议执行。

第九条 工程安全

1、甲方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实际发生的工程变更,解决施工现场临时发生的问题。

2、乙方指定专职人员为工地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严格按规范、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现场安全、质量、工期及其它有关事宜落实到位。

3、乙方应文明施工,确保工地设备和各种公共设施的安全,因施工不当,造成工地设备或公共设施损坏的,应及时组织抢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在施工中发生人身和财产事故(包括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承接弱电工程的情况和需要,向乙方下达施工任务。

2、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审计设计、预算、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等。

3、根据工程设计方案,监督和检查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耗时和工期完成情况。

4、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验收,如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工程决算,则要指导乙方编制工程决算,办理工程资料、竣工结算等。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弱电工程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负有全程保管义务,直至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时止。

3、乙方对开挖的管道、设备箱基础、立杆基础的路面修复,并自行协调办理道路赔补费。

4、工程竣工后,需要编制工程决算,编制的工程决算必须经业主签字,超出设计图纸的部分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5、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图和竣工资料(领用、实用、剩余材料的数量),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6、加强对施工和管理人员的法纪教育,如发生违法行为,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以对当事人进行处分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达成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 违约及纠纷的解决

1、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守约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分包或转包工程,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4、因乙方违约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返工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降低工程决算标准10%与乙方结算。

5、因乙方违约造成工程不能按期交付,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造价2%天的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6、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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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委托技术开发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9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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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新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工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新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阶段: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阶段: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________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_________。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免费普通实施权;受托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受托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技术参数: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委托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1.有接受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和享受科研补贴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受托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将其转让或者变卖给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经委托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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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转让技术秘密和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生产,全文共 3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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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技术秘密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 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 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_______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年总金额的____%现金,即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年付____%现金,其余____%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____年的费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___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 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________年内提供主机_______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 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________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 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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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技术保密协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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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人: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所借债务由___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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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餐厅技术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技术,服务,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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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

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期限为:。

第五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

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和保管费。

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

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3.验收费用由方负担。

第九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服务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服务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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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农业技术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技术,服务,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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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书 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项目名称:____ 委托方:___ (甲方) 服务方:____ (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

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

三、四位为省、自治区、____市编码,第

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

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____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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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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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 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 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 发合同。

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五、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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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餐饮技术加盟合同范本[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技术,全文共 4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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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技术加盟合同范本3篇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销售额比率

20xx万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20xx万日元以上3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万日元以上5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50%;

5000万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万日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万日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日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万日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支部名称)。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万日元,甲方收到150万日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万日元,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最高金额:日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万日元,于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日元;

(2)使用时间为月;

(3)使用费每月为日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日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日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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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技术持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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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托方):

国籍:

证件号:

住所: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年月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能使指定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帐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合同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

(3)本合同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合同或相关事宜,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合同,任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委托方行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委托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委托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合同),受托方应就每次违约按照指定股权公允价值的5%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时赔偿损失及继续履行该等义务。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委托方、受托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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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技术专有许可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5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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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XX名称______________ 被许XX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鉴于条款)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第二条 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第三条 专利的技术内容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五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第七条 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第八条 技术服务与培训(本条可签从合同)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第十条 违约及索赔

第十一条 侵权的处理

第十二条 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税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七条 其他

鉴于许__________________专利,该专利为(职务发明创造或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为__________________(九位),公开号为(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权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专利的法定届满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并拥有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工艺;

鉴于被许(姓名或名称)属于____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等,拥有厂房____,____设备,人员____及其他条件,并对许专利技术有所了解,希望获得许可而实施该专利技术(及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工艺等);

鉴于许同意向被许授予所请求的许可;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十八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本条所涉及的名词和术语均为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需要定义的名词和术语。如:

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许许可被许实施的由中国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

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秘密(know—how——指实施本合同专利所需要的、在工业化生产中有助于本合同技术的最佳利用、没有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

技术资料——指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和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及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合同产品——指被许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许可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____。

技术服务——指许为被许实施合同提供的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销售额——指被许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净销售额——指销售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纯利润——指合同产品销售后,总销售额减去成本、税金后的利润额。

改进技术——指在许许可被许实施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

普通实施许可——指许许可被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排他实施许可——指许许可被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指许许可被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许和任何被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技术。

分许可——被许经许同意将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方。等等。

第十九条 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该专利的许式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分许可);

该专利的许可范围是在某地区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的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二十条 专利的技术内容许向被许提供专利号为____,专利名称为的全部专利文件(见附件1),同时提供为实施该专利而必须的工艺流程文件(见附件2),提供设备清单(或直接提供设备)用于制造该专利产品(见附件3),并提供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秘密(见附件4)及其他技术(见附件5)。

第二十一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1、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

合同生效后,许收到被许支付的使用费(入门费)(¥、$___________万元)后的____日内,许向被许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全部资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日内,许向被许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全部(或部分)技术资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2、技术资料的交付方式和地点

许将全部技术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方式递交给被许,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给被许,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被许。

技术资料交付地点为被许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二十二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为(¥、$___________元)。采用一次总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被许将使用费全部汇至许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

2、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为(¥、$____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被许即支付使用费的____%即(¥、$_________元)给许,待许指导被许生产出合格样机____台____日后再支付____%即(¥、$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被许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

3、使用费总额(¥、$____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支付(¥、$__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支付(¥、$___________元)____个月内再支付(¥、$___________元)最后于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被许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

4、该专利使用费由入门费和销售额提成二部分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门费(¥、$________元),销售额提成为____%(一般3~5%),每____个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结算一次

被许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

5、该专利使用费由入门费和利润提成二部分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该专利使用费以专利技术入股方式计算,被许与许共同出资(¥、$___________万元)联合制造该合同产品,许以专利技术人股股份占总投资的____%(一般不超过20%),第年分红制,分配利润。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托收、现金总付等)。现金总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7、在4、5、6情况下许有权查阅被许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账目。

第二十三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1、被许在许指导下,生产完成合同产品个(件、吨、等单位量词)须达到许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性能及质量指标(具体指标参数见附件6)并符合国际___________标准、国家___________标准、行业___________标准。

2、验收合同产品。由被许委托国家(或某一级)检测部门进行,或由被许组织验收,许参加,并给予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被许承担。

3、如因许技术缺陷,造成验收不合格的,许应负责提出措施,消除缺陷。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许没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许有权终止合同,许返还使用费,并赔偿被许部分损失。

4、如因被许可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的,许应协助被许,进行补救,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被许无力实施该合同技术的,许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返还使用费。

5、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第二十四条 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1、被许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不得将技术秘密(附件4)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及分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许具体接触该技术秘密的人员均要同被许法人代表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违反上款要求。

3、被许应将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险箱里)

4、被许不得私自复制附件4,合同执行完毕,或因故终止、变更,被许均须把附件4退给许。

第二十五条 技术服务与培训(本条可签订从合同)

1、许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负责向被许传授合同技术,并解答被许提出的有关实施合同技术的问题。

2、许在被许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时,要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被许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被许具体工作人员。

3、被许接受许XX培训的人员应符合许提出的合理要求。(确定被培训人员标准)3、被许可派出人员到许接受培训和技术指导。

4、技术服务与培训的质量,应以被培训人员能够掌握该技术为准。(确定具体标准)

5、技术服务与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伙食费等均由被许承担。

6、许完成技术服务与培训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第二十六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有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改进方,对方有优先、优价被许可,或者使用该技术的权利;

3、属原有基础上的较小的改进,双方互相提供使用;

4、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5、属双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进,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双方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十七条 违约及索赔

(一)对许:

1、许拒不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被许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许返还使用费,并支付违约、

2、许无正当理由逾期向被许交付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服务与培训的,每逾期一周,应向被许支付违约金________,逾期超过________(具体时间),被许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使用费。

3、在排他实施许可中,许向被许以外的第三方许可该专利技术,被许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在独占实施许可中,许自己实施或许可被许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技术,被许有权要求许停止这种实施与许可行为,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许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二)对被许:

1、被许拒付使用费的,许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术资料,并要求赔偿其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

2、被许延期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___________(具体时间)要支付给许违约金___________;逾期超过___________(具体时间),许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被许违反合同规定,扩大对被许可技术的许可范围,许有权要求被许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____;并有权终止合同。

4、被许违反合同的保密义务,致使许技术秘密泄露,许有权要求被许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____。

第二十八条 侵权的处理

1、对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许实施的技术侵权,许应负一切法律责任;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发现第三方侵犯许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许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许协助。

第二十九条 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许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许无恶意给被许造成损失,则许不必向被许返还专利使用费。

2、在合同有效期内,许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因许有意给被许造成损失,或明显违反公平原则,许应返还全部专利使用费,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发生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妨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做到:

(1)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

(2)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3)在(某种事件)期间,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时间)内,合同延期履行;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___________情况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体条款);

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___________(具体时间),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十一条 税费

1、对许和被许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费应纳的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许纳税;

2、对许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许纳税;

3、对许是中国公民或法人,而被许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三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___________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提请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年(不得超过专利的有效期)

2、(对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无正当理由不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_________(时间),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

3、由于被许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或双方另行约定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三十四条 其他

前十六条没有包含,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如:其他特殊约定,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等。

许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许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 被许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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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移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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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预告申请书

预购人

名称

证件号码

代理人

联系方式

受让人

名称

证件号码

共有人

证件号码

代理人

联系方式

房屋座落

预售合同号

预告登记

证明号码

转让范围及

面积

成交金额

转让时间

预购人(签章):

受让人(签章):

建设单位(签章):

注:就登记机关询问的下列问题,可用“是/否”据实回答,必要时应进一步明确。

1、申请登记的事项是否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2、申请内容与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

3、房产是否有共有人

4、是否有其他需要向登记机关说明的情况

被询问人:

询问人:

询问时间:

业务宗号

预告登记证明号

领证人(签字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领证时间:

备注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移申请书

预购人

名称

证件号码

代理人

联系方式

受让人

名称

证件号码

共有人

证件号码

代理人

联系方式

房屋座落

预售合同号

预告登记

证明号码

转让范围及

面积

成交金额

转让时间

预购人(签章):

受让人(签章):

建设单位(签章):

注:就登记机关询问的下列问题,可用“是/否”据实回答,必要时应进一步明确。

1、申请登记的事项是否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2、申请内容与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

3、房产是否有共有人

4、是否有其他需要向登记机关说明的情况

被询问人:

询问人:

询问时间:

业务宗号

预告登记证明号

领证人(签字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领证时间:

备注

1、这个是长沙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移申请书,不一定和其他的地方完全一致,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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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3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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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受委托方)

丙方:__________(保证方)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制

说明

本合同书用打字或钢笔填写,一式六份。要求文字准确、严谨,字迹清晰易辩。

一、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二、各方以求实和审慎的态度,对合同各项条款细致地进行审核协商,承诺对签定合同的各项内容条款不作任意变化,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

根据省科技厅计划项目要求,审查乙方提交的合同文本中各项内容要求的义务,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有权提出更正。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给乙方项目经费,并负责向乙方回收合同约定的还款。

监督、检查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和协调有关实施本合同事宜,对拒绝检查,未按时提交执行情况报告,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和挪用经费造成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可停止拨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对合同执行过程中需修改或变更合同条款内容的项目,要及时核实提出意见,修改计划内容和变更合同。

对完成合同技术指标的项目,组织验收工作。

乙方

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并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按时向甲方偿还合同规定的经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半年和年度合同执行情况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等统计报表。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修改或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第四款的规定处理。对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自行变更合同内容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按合同规定指标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和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验收所需的完整技术资料。

丙方

负责保证监督乙方全面履行项目合同的各类条款,并配合甲方对乙方检查履行合同工作。

对于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追偿后向甲方偿还。

该项目甲方以______形式资助乙方______万元人民币。

还款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本项目完成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是:

1.总体目标: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实现总投资______万元。本项目完成时企业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_,企业资产规模达到______,就业人数达______人,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指标:到______年_____月实现年销售收入______万元,年交税总额______万元,年净利润总额______万元,年创汇______万美元。

技术指标:项目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产品达到的质量标准

□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

五、甲乙丙各方确认,本项目实施阶段目标是:

1.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拨款计划及乙方的配套资金到位进度:

甲方拨款资金 乙方配套资金

1.______年______月 数额甲方( ),乙方()

2.______年______月 数额甲方( ),乙方()

3.______年______月 数额甲方( ),乙方()

4.______年______月 数额甲方( ),乙方()

七、甲乙丙各方确认,除甲方首次拨款外的剩余资金,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再行决定拨付金额及时间。

八、甲乙丙各方确认,甲方拨付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合同规定进度向乙方核拨经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到位配套资金。乙方应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监督、检查,如实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之格式,填报半年及年度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

十、乙方应在本项目完成后的二个月内,按照《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黑科联发[20__]68号)要求,通过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验收表。

十一、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十二、乙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三、甲乙丙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消或中止合同。撤消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将甲方支持剩余经费如数退还,同时,甲方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

十四、各方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各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实施细则执行。

十七、本合同一式六份,每方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推荐处室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第一审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展计划处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

计划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项目推荐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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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1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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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样本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_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___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___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______%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_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别交_________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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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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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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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使用许可合同专利和专有技术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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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人(以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以下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作/藏品名称:

作/藏品类型:

为了充分保护著作权之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3D扫描上述作品的专有权利。乙方不得将作/藏品原件或扫描件自行传播给其他第三方。

第二条 未经双方协商,乙方不得对作/藏品的扫描件进行任何形式、材质的复制或用做其他用途。

第三条 甲方对其授予乙方扫描的作/藏品电子件享受独有使用权、传播权、转让权。乙方在行使上述所有权利时,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作/藏品授权合同,

第四条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协议,致使甲方权利受到侵害,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五条 对乙方侵犯作/藏品的所有行为,甲方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有权对乙方及有侵权行为的公司、组织、个人等第三方采取法律诉讼、索赔、和解、谈判或协商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六条 乙方如需使用甲方的作/藏品扫描件为母本另外设计制作成其他独立作品,其母本版权属于甲方,设计制作前应征得甲方许可并签订协议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 乙方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甲方的作/藏品信息及相关资料和本协议的内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仅为执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

第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上有关违约、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永久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宜适用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本合同的条文如存在矛盾或缺陷,合同的有效性不受影响,双方应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来确定合同条款的涵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 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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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技术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技术,服务,全文共 1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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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的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服务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 ,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三维空间论证。

第二条 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乙方审核下述材料后应当在甲方出具的材料清单上盖章确认:

1、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的1:20__或1:500地形图(电子文件,cad格式,附规划红线黄线资料);

2、规划总平面图(电子文件,cad和jpg格式,jpg文件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3、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电子文件,cad格式);

4、项目整体效果图和建筑单体立面图(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5000*5000,500dpi,包括鸟瞰、人视等,以日景为主);

5、三维模型(max或skp格式);

6、建筑色彩参数按照《武汉市主城区建筑色彩推荐98色》要求标注其对应材质及色彩。

第三条 工作时限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生效,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工作成果。

第四条 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1、根据项目的设计意图对规划方案进行立体设计与空间表达;

2、提供三维空间环境下规划方案实施效果分析与论证;

3、可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规划方案成果进行调整及重新制作;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审批通过方案的三维场景视频文件一套。

第五条 技术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技术服务费用。经友好协商,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 整(¥ .00元)。

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选择如下第 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技术服务费用,届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专用增值税发票。

(2)分期付款方式:

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总费用 的款项;

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且经甲方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总费用 元。

第六条 保密

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及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基础资料及成果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其用于其它场合。除法律法规或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要求外,甲乙双方共同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将约定的工作内容、成果及费用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一旦外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及时效性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逾期超过3天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论证结果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技术服务费用。

3)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完成工作,并对乙方的工作进度进行监督。

4)如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发生较大变化或需增加多个比选方案,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技术要求在规定的工作周期内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

2)乙方在按照要求进行该项目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的同时,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的相关演示工作。

第九条 违约

1、甲方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甲方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总额0.1%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论证费超过3天的,乙方有中止本项目论证或留置本项目成果的权利。

2、乙方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工作,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总额0.1%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盖章时成立并生效,自乙方将最终成果正式提交甲方后终止。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经签署或确认,非经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完善。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行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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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计算机硬件技术人员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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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

性质:__

地址: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常住户口地址:_

属于: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

《劳动手册》号码:__

《外来人员就业证》号码: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承担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保健食品费: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 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元,休息日为____元,平日为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元至____元。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甲方每月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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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民技术培训场地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培训,全文共 2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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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培训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县平梅大道超竹村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________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第________年___元平方米天,___元月,___元年;

第________年___元平方米天,___元月,___元年;

第________年___元平方米天,___元月,___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 : □现金 □支票 □汇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场地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2.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租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税收税金

关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开票、税收等事宜,按照国家征收税务的规定税率税金由乙方依法承担,由甲方代征代收,统一缴纳,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税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费或管理费。

第十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后,可享有租赁优先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照第________年的标准收取。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续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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