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篇一】
项目名称:________
转让单位:________
受让单位: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_
二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技术转让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技术商品合理转让,有偿付诸应用,促使新产品早日试制并投放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__________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生产__________产品.
二,甲方转让技术应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
1.该项技术的参数,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最低或正常的生产能力,单项规格、公差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济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三,国内外运用该项技术的情况和经济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二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将________技术的资料和设备、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在二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派出技术人员________名到乙方单位,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派员参与产品的鉴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及时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技术后续改进内容者除外).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应对第三方保密,不得扩散或转让(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另行转让者除外).
五,乙方的义务
1.双方协商议定,技术转让费按下列第项办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转让费共________元,一次总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按甲方转让技术实施后新增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提成.
(3)双方按商定的其它办法计算和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如双方商定有预交定金条款,应专条规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时间.)
2.在设备安装和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乙方应为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对甲方转让的____________技术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和转让(双方商定同意乙方转让者除外).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告之甲方改进内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者除外).
(如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门费,则应在合同中立专条规定入门费的金额,交付时间等.)
六,转让技术的验收标准与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和配件,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技术转让费__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转让的____________技术已成为不必要时,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规格派出技术员,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甲方如擅自将向乙方转让的技术又扩散,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疵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扩散或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付诸生产,除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外,不得干预甲方另将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以违约论,但必须及时告知对方有关情况.
十,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从二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为________年零_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属于同一系统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不属同一系统的,或经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请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
【篇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14位,左起第1、2位为公历年代号,第3、4位为省编码,第5、6位为地、市编码,第7、8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9-14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和所订立的合同。本合同书适用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用专利书文本签订。
三、计划内项目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是指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该项目属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在________(地点),以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________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技术使用费):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_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______万元,评估价值____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___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内,乙方___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办事处指定的_____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双方采用合作方式的,合作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__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__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于_________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交易合同及《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____页,附件_____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__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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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技术转移合同范本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转让(该项目属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的技术成果名称 (如果属于专利技术应写明专利号)
主要内容 技术指标
技术水平 (应写明该技术成果属于国际领先还是国内或者行业领先,并附权威机构的认定书或者项目鉴定、验收证书)
第二条 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交的技术成果资料清单:
提交上述技术成果资料的期限
提交上述技术成果资料的地点和方式:
第三条 转让的技术成果的秘密的范围 密级 保密期限 受让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转让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使用转让技术的范围:
受让方:
转让方: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受让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________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 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第六条 技术转让费总额及其支付方式:
一、技术转让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 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2. 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支付 元,时间:____________
第三次支付 元,时间:____________
3. 按利润____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4. 按销售额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5.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_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 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_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 (甲方总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向 (甲方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篇2: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甲方需要就由乙方提供技术、设计等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
第二条 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为:
)验收标准
2.2乙方同时承诺,其具有履行本服务合同的能力及相关资质;通过其所提供的技术设计以及技术服务后,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乙方交付最终的技术服务成果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日内,但最迟不得晚于20_年 月 日。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委托方(甲方)所在地。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约定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的方式来完成,具体由乙方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工程图纸与相关配套说明书。
第四条 保密责任
4.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4.2双方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直到该信息已经被合法公开。
4.3 乙方承诺,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成果,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5.1甲、乙双方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由甲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但验收证明不意味着乙方对于本合同的履行完毕。
第六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价款 元,(大写金额为: )除此费用外,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上述技术服务费用按照以下进度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但乙方须同时提供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2)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成果,并经乙方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进度款,但乙方须同时开出17%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票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
(3)在本技术服务所涉及土建工程建设完毕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
(4)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且一年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将该质保金返回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委托方责任
7.1.1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并不能因此而逾期交付技术服务成果。
7.1.2本合同所附件技术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工作事项,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未能考虑涉及时,乙方应本着其在行业内的权威、专业特点,最大程度的满足技术本技术服务的要求。
7.1.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费用;超过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40%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
7.2 服务方责任
7.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或附件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7.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7.2.3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未能提交服务成果或者提交的服务成果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每逾期1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超过30%的,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该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金额作为违约金。验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不因此而顺延工期。由于乙方服务设计错误造成后续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业停产损失、因事故支付的赔偿费用、处理事故花去的费用,工程重建而花去的费用等。该损失难以计算的,以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5倍计算。
7.2.4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确需解除本合同的,须事先与甲方协商一致,此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7.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甲方根据实际工程进程需要,组织土建部分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配合义务、技术服务工作,并对这两项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8.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Bank account: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日期: 日期:
篇3:技术开发承揽合同_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的合作开发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样品、样机;
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_________计划),________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研究开发计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_____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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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网络公司技术员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聘用合同期限
聘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工作职责:
1. 打字处理工作
2. 信息的上传下达
3. 文件归档、保管
4. 各个会议工作记录
5. 来访客人通报及接待
6. 本工作区域清洁
主要工作:
1. 完成公司、部门交办的事项,追踪结果及时汇报
2. 完成日常的正常管辖范围内的工作
3. 接听电话做留言记录、讯息处理
4. 工作资料的保存、分类、归档、保管
三、甲方聘用乙方方式:
1.底薪:乙方自聘用日起前三个月内为工作试用期,期间每月甲方应支付工资 元整。乙方工作满三个月试用期则正式转正成为公司一员,甲方将每月工资调整为 元整支付予乙方。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b.在职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c.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兼职,如有兼职情况,经甲方查实由于乙方兼职缘故造成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没收其所得收入,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
2.甲方的义务
a.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b.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b.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c.在职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2. 乙方的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b.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c.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d.乙方离职时必须配合甲方做好交接该岗位的工作和移交有关文件,处理好相关的未尽事宜。
若乙方擅自离职或不按本合同第五条d小节的,默认放弃当月工资收入。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各自守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劳动协议技术人员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计算,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二、甲方现聘请乙方为_______(职位)负责工作。
三、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政府与学校教职员工的有关规定工资的规定,制定本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保证每月如期发放工资。甲方给予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________元,职务工资 ________元,绩效工资 ________元。
四、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和劳动纪律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所需入职资料,做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包括身份证的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情况等)。如乙方作虚假陈述或伪造证件,一经查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根据岗位标准和工作职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对甲方负责。甲方将定期检查、考核乙方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3、乙方不得同时在其他经济组织或其它工作单位任职或兼职。
4、乙方在正常上班期间必须遵守学校上班制度。
5、乙方有保守学校办公室秘密的义务,任何时候均不得窃取、泄露学校核心机密。
五、违约协议
1、乙方违约将承担所造成的损失的责任并扣除1000元人民币,甲方违约将按照劳动法进行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篇6:技术传授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县____公社______大队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提高______生产的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
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应乙方邀请,甲方到乙方居住地传授______生产的技术.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月,即从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至合同期满,甲方保证乙方达到如下技术水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负责提供甲方传授________生产技术所必需的资金______元,提供生产设备_______________,保障___________原料的及时供应.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的技术指导.
四,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每月付给甲方报酬______元,按月结算(或合同期届满统一结算).甲方的食宿由乙方负责安排,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五,合同期届满,如甲方的传授指导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除退回乙方付给的报酬,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如甲方中止执行合同,除应赔偿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外,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如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给甲方报酬,迟付一日,应按迟付金额的______%偿付给甲方违约金.如乙方中止执行合同,应付给甲方合同期内的全部报酬.
六,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生产队,大队,公证处(如经过公证)……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
篇7:技术进口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卖方承诺将由所有卖方成员在本合同项下与买方的任何及全部联络并签署执行本与合同和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及全部书面文件,卖方各成员向买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基于上述前提和相互的承诺及合意,双方协议如下并将依法遵守:
第1条 合同范围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合同工厂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设备、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工程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
1.2 卖方应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的技术规格、性能和保证指标详见附件3。
1.3 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并将合同产品出口到 (国家)而使用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非独占的、不可分授的许可。
第2条 价 格
2.1 卖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合同工厂的合同价格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2.2 合同工厂的分项价格如下:
第3条 支 付
选择一: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应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电汇方式支付;
选择二: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方式进行支付;
选择三:除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外,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均应通过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方式支付。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应通过付款交单方式支付。买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总额相当于前述金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到 _______为止;
第4条 技术资料
4.1 技术资料的内容详见附件2、3、8、9的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所有技术资料都应采用公制单位并用英文陈述和解释。
4.2 在上述技术资料交运后_____小时内,卖方应将交运日期、件数、航班号、大约毛重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并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
(1)空运提单一式两份(注明合同号和收货人)或通过专递或快递方式交付的投递证明副本两份;
(2)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
如果技术资料发生短缺、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尽快免费补齐短缺、丢失和损坏的部分。
4.3目的地机场在空运提单上盖章的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如果技术资料采用专递或快递交付,买方在工作现场专递或快递收据上的签收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如果技术资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买方收到交付的技术资料的书面证明文件的签字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第5条 设计与设计联络
5.1 双方当事人应按照附件8的规定进行并完成设计和设计联络。
5.2 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设计工作的范围、技术资料的提交详见附件8的规定。买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应作为卖方进行设计工作的基础。卖方收到买方的资料后应及时仔细审查并应将资料中发现的任何错误或缺陷毫不迟疑地通知买方。
5.3在设计联络会期间,卖方应协助买方人员参观制造合同设备的工厂并答复买方提出的与合同工厂的技术事宜有关的问题。
第6条 陈述与保证
6.1 卖方声明和保证卖方是根据____国法律适当成立、有效存在的实体;具有完全的法律权利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卖方义务。本合同的签署、提交、履行已经获得授权。
6.2 卖方保证已经和/或有义务根据卖方国家法律办理所有与本合同相关的政府审批手续,已经和/或有义务获得关于合同工厂的持续有效的、可执行的所有的出口许可和批准。(或者卖方保证根据卖方国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许可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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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技术服务委托合同范文
服务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_____名称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载体构建、重组、扩增和纯化_________腺_____,腺_____滴度_________pfu/ml。
第二条 费用及价格(人民币)
1._____的载体构建、重组、扩增和纯化所需的原料由甲方自行购买;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所购买的甲方腺_____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将只供乙方或乙方所能控制的实验组中进行实验研究,在任何情况下决不用于人类,决不用于以谋利(直接或间接)为目的的生物制药以及临床分析等方面。
2.未征得甲方授权或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名义将购买的腺_____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转移、出售或租借给他人使用。
3.保证乙方应用甲方腺_____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进行的研究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得应用甲方腺_____产品进行有损于人类安全或其它非法目的的研究。
4.所有在研究过程中经本产品及其一切复制、衍生产品处理过之动物、植物、蛋类以及乳制品等均应妥善处理,决不可食用或出售。
5.乙方及乙方的课题组在发表文章中注明该重组腺_____购自甲方,并将已发表文章复印一份给甲方。
6.甲方的腺_____产品是由人5型腺_____改造而来,在特殊情况下仍可能具有一定的致病性,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使用腺_____原则。任何违反该原则而引起的实验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健康问题,甲方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7.若乙方不再应用本产品须将其销毁或返还甲方。
8.乙方承诺在使用本产品的过程中不会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的言论或行为。
9.乙方对其提供技术服务的_____不得转卖、转送及商业化用途。
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腺_____制品后,应立即将其分成小份装于无菌的_____冻存管中并低温保存于-20℃,避免反复冻融而导致_____滴度下降。由于使用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之腺_____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其所携带的基因经过测序确证无误。
2.甲方的腺_____产品通过快递公司送达乙方。
3.如果乙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请在货到后一周内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复核产品的质量状况,并给予乙方满意的答复。
第五条 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向乙方提交下列成果及其报告:
1.成果:重组腺_____,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载体构建流程报告。
3._____重组及鉴定报告。
4._____颗粒数检测报告。
5._____滴度检测报告。
6._____纯度HPLC检测报告。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当支付合同费用的1/3,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成果当天,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1/3,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报告当天,乙方最后支付合同费用剩余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成果,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乙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在货到后一周内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复核产品的质量状况,并给予乙方明确的答复。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所在_____委员会_____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需增加的条款)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研究生导师: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技术专利权质押担保合同书
出质人(全体专利权人):
质权人:
代理人:
一.质押是担保方式之一。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拥有专利的第三人将其专利权移交全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要求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专利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专利权为质物。
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专利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当事人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该表格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制。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
(2)主合同和质押合同
主合同是指经济合同,质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内容应包括按《专利权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3)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应与其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记载保持一致。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应为全体专利权人,并出具全体同意出质的书面证明。
出质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时,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出质专利权时,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登记时应出具批准文件。
(4)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代理人受委托办理登记时,要出具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作为具体承办的联系人应出具本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个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指用作质物的所有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年费收据复印件等其他证明专利有效文件。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包括实施规模、经济效益、许可次数、许可合同等。
(7)其他有关材料,如公证书、评估材料等。
四.专利权质押合同的主要条款:
(1)前言
当事人签订本合同的主要目的、基本情况。
(2)出质人、质权人及代理人、联系人的姓名(名称)、通讯地址。
联系人系指出质人、质权人自己办理登记具体承办人,代理人系指受出质人、质权人的委托代办登记的人员。地址应确保通讯无误。
(3)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指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性质及债务基本情况,属于何种法律上的原因产生的债权,如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予债权等,应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4)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日、颁证日。
本款要求的内容应与专利证书的记载相同。
若用作质物的专利不止一件,应分别填写清楚。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指债务清偿债务的时间,在这期间,当事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但质物(专利权)的有效期可能短于债务期限,所以履行债务的期限应在专利有效时间内,可称为质押期限。据此期限可以明确质权人开始实现质权的时间,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质押担保的范围
可以是以下几种费用的全部或其中几项: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变卖、拍卖或折价等)费用、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费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时可能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向第三人提存收益所需的保管费等。
(7)质押的金额
指被担保的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注明债权标的数量和价款,以明确实现质权时就质物优先清偿的债务数额。
(8)质押金支付方式
以已往债务,不需约定支付方式;对因借贷、预付款等形成的未来债务,质押金的支付时间、地点、次数等由当事人约定。
(9)以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指是否可以转让或许可,若可以转让或许可对相应收益的保管、处置所做的约定等。
(10)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专利年费由谁交纳;
出现专利纠纷时,一般以出质人负责处理为宜,也可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包括应诉及补救责任由哪方承担,一旦专利权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各方相应的对策等。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是考虑到专利事务的特点,当事人可慎重约定。
(11)违约及索赔
当事人违反以上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对方相应的索赔办法。
(12)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当事人是协商解决或者约定以其他方式解决。
(13)质押期满债务的清偿方式
质押期满,若债务不能得以清偿时,质权人可以与质权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但不得约定质物自动移转为质权人所有。
(14)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对质押期间质物所值明显减少时,或其他异常情况下如何处理等。
(15)合同签订日期,当事人签名、盖章
五.登记变更
(1)对质押期间的专利著录项目作变更时,当事人应出具书面同意变更的协议和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经质押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著录项目变更程序才能继续进行。
(2)变更质押合同内容的,当事人应出具书面协议、原登记通知书,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申请表》,报质押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审批。
六.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七.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押合同,将不予登记。
(1)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于专利文档的记载不符;
(2)专利权存在纠纷或已终止;
(3)质押期限超过专利有效期;
(4)合同约定债务未受清偿时,质物自动归质权人所有;
(5)其它原因。
八.需要办理登记注销的情况:
(1)专利权因故丧失;
(2)主合同无效、导致质押合同无效;
(3)质押期满;
(4)其他原因;
九.质押合同自登记注销之日起失效。
(1)当事人提交原登记通知书、书面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2)经专利局审核后,发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通知书》;
(3)质押期限届满后15日内当事人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该合同登记将被自动注销。登记注销日以届满日为准。
十.期满债务未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可依约或依法处置质物。
出质人(全体专利权人):
质权人:
代理人:
时间:
篇10:外派员工学技术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入职时间: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所属部门: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为提高乙方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乙方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甲方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赴____________学习___________课程, 学习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实计为期____________。
2、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学校及课程学习。如需要变更,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3、乙方在学习期间,计入在职员工,按连续工龄累计,享有国家规定的在职员工所有合法权益。
4、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办法的________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乙方作为在编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编人员处理。若在培训学习期间,乙方接受甲方交付的调查或安排出差,差旅费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支付。
5、乙方学习期间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甲方指令,终止学习,返回甲方,待身体康复后继续参加相关培训课程。
6、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____________天向甲方书面报告一次学习情况,并附学校考勤、成绩单等方面的记录。
7、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而受到校方处分的,视同在甲方内的违纪,甲方将按规章制度处理。
8、乙方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学费、书费、调研费、实习费、考试费、住宿费、来回往返甲方的交通费(需有事招回)并入培训费用,乙方考试合格后,由甲方全额报销。
9、乙方如在培训学习期间辞职,应向甲方支付由甲方缴纳的全部培训学习费用的双倍的违约金,不足___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___元计算。
10、培训学习结束后,乙方应为甲方继续服务____________年,从培训结束之日起算。该服务期约定视作劳动合同期限。在服务期内,乙方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按服务期限等分培训费,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服务期限不足-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服务期满解除的可免交培训费用;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亦照此办理。
11、在服务期内乙方以任何理由违反服务期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 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亦照此办理。
12、培训学习结束后,乙方应于培训结束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到。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报到,视作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按本协议第____________条、第____________条处理。
13、乙方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口头奖励。
1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1:中外专有技术转让合同书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_________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_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为:_____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__美元(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国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中国银行和_____国____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银行和_____中国银行办理。所有发生在中国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美元(大写)。
(a)由乙方出具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保证偿还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副件各一份。
4.2.3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
甲方:
乙方:
时间:
篇12:车辆技术状况保证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保证所承包车辆和所驾驶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认真遵守集团“车辆承包营运者和驾驶员为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关良好的第一责任人”的规定,保证严格落实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三检制度,严守操作规程,做到检查到位、杜绝隐患。
三、严格按行业管理要求,进行车辆年检、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车辆类型等级核定(复核)、日常例保检查以及春运检审等,保证不逾期、不漏项,保证检验不合格不参加营运。
四、严格按行业管理要求,保证所承包营运车辆和所驾驶车辆只到具有客运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进行车辆维修保养。
五、在上岗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制动和转向等各系统技术状况是否良好,确保车辆各部机件安全可靠,保证杜绝驾驶带病车辆上路行驶,保证不出机械事故。
六、做好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凡发现车辆安全性能不合格,立即停驶修复。
七、保证灭火器、故障牌、木等随车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八、如因违反以上保证内容导致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的,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同意公司取消驾驶员内部准驾资格,自愿由公司收回承包营运资格。
营运线路(营运范围):
车牌号码:保证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消防工程技术咨询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顾问方)
根据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咨询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技术咨询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咨询项目的名称)
1.2技术咨询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_______技术的技术咨询合同。
1.3甲乙双方可以就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其他专业技术项目订立技术咨询合同。
第二条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2.1本合同的履行标的不是技术成果,而是供委托方决策和选择的咨询报告,即顾问方为委托方就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工程设计、科技管理等科技项目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方案。
2.2本合同顾问方就委托方的某项特定技术项目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其工作内容如下:(1)可行性论证:即对某项特定的经济技术项目实施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和评价,从而确定该项目是否成功和发展的可能。
(2)技术预测:即对咨询技术项目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与预测,主要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发展动态,以及这些技术的发展对某些产品需求的影响的预。
(3)专题技术调查:即针对咨询技术项目的技术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题资料、数据的考查与收集工作。
(4)分析评价报告:即对某项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评价工作。
2.3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3)应达到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委托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2.4委托方和顾问方约定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应达到以下要求:(双方对咨询报告所应达到的要求的约定)2.5本合同所称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仅指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形式内容和通过约定的验收方法,不能扩大理解为保证委托方按咨询报告实施达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
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交有关咨询资料和数据;顾问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完成咨询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顾问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
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顾问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研及分析评价报告等方式。
第四条委托方的协作事项4.1委托方的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顾问方顺利开展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技术背景资料等。
4.2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顾问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2)根据顾问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回有关资料、数据;(3)提供给顾问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4)为顾问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3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咨询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4.4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4.5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和方式等。
第五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5.1本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5.2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的期限。
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顾问方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验收、评价方法6.1鉴于技术咨询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6.2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咨询报告和意见的验收或者评价方法,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法验收,也可以约定以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3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7.1在技术咨询合同中,技术咨询的经费统称为报酬,双方应明确约定报酬的金额。
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支付报酬________元人民币。
7.2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可以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7.3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顾问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8.1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顾问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8.2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3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顾问方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5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6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7顾问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8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两个月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顾问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9.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9.2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9.3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9.4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9.5.双方也可以约定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日期:
审批部门意见:审批部门:(签章)日期:
篇14:互联网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及方式(一)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软件一套。
(二)服务方式
1、现场技术支持。
2、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
3、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年内软件免费升级。
4、网络远程技术支持。
(三)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验收。
二、服务期限、地点
(一)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
(二)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资料的提供(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软件一套。
四、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甲方在乙方服务时间内安装调试结束后,验收当天的试运行(双方无修改意见后),当天在乙方公司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验收根据按甲乙双方确认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验收。
(二)甲方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三)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五、费用及支付
(一)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二)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软件款即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
六、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甲方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未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认证通过的公众号、已经备案过的域名及服务器;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3、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___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未及时答复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三)乙方权利
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______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
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系统程序交付甲方。
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七、不可抗力
(一)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三)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______个工作日的,每逾期______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______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______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
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
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
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逾期违约金。
4、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5:企业兼职外聘技术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法: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第二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兼职舞蹈老师,为保证双方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风云健身汇有限公司的有关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职责
1按月安排乙方兼职老师的课程,并提前7天通知乙方下月课程确认。
2本中心主管人员负责乙方的的考勤记录以及评估的管理。
3按时支付乙方的酬金(每月固定时间,如遇周末提前发放)。
二乙方职责
1按时上课,须提前十分钟到场,开启灯光及音响并提前五分钟进入舞房,做好课前的准备工作,授课前须询问会员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该课程练习,确保无安全隐患之后开始授课。如在课程中出现任何事故,除外皆不可抗拒因素以外,乙方将承担主要责任。
2认真授课,对学员热情耐心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学员。整个课程期间,乙方注意观察学员的适应情况,保证其课程期间学员的安全。
3授课结束后,三分钟内关闭舞房内音箱空调加温等系列设备的电源,以节约资源。
4学员意见及其他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便于甲方整改完善相关制度。
三酬金及支付方式
1兼职课程名称:酬金:____________元/节
课程名称:酬金:____________元/节
若乙方签到上课,但无会员上课,则本节课程取消,课时费取消;不满三人情况课时费减半。
2每月______号(遇节假________日提前)甲方以现金方式结付乙方上月酬金。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上课迟到五分钟以内,或提早下课,甲方将扣除乙方当节课程酬金________元以示警告。如迟到五分钟以上,则乙方自动放弃本节课程酬金。
2如乙方不能上课或临时找人代课,需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未通知甲方,乙方擅自无故缺课或者找人代课,将扣除乙方当________月或上________月酬金200元。
3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更改或者取消乙方兼职课程,将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4课程结束后,请及时关闭舞房音乐及相关设备的电源。
五其他事宜
1授课与非授课期间,乙方应避免和本中心人员讨论本中心的任何内部事宜;杜绝任何有损风云健身汇形象的一切行为。
2甲乙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必须至少提前7天通知对方,待结清相关费用后协议解除。
3本协议为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
篇16: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一、合同名称: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 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 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 系指为制造 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用技术(或专利技术)。
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 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 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 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 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 元;资料费 元;技术服务费 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 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 机场。
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
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它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 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85001)、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 分公司),目的地(中国 市机场)、毛重( 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受方。
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四份。
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
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
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
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
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 %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 %的利息。
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 %。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中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它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
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
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 国与 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
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如在 国则由 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水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字。
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 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
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 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受方:
代表 (签字):
供方: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篇17:网络科技外聘技术顾问合同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________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技术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技术顾问一职,负责公司的网站设计、后台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期聘胜期满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协商续签。
三、聘用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的报酬为每月的月薪______元(人民币)。
(二)由甲方在次月的____日支付在其提供的______借记卡中。
(三)工作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用等乙方自理。如因特殊需要,按照甲方要求到达指定工作地点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四)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四、工作职责
(一)乙方主要负责公司的网站设计、后台技术开发和研制等。
(二)乙方有不断提出技术革新和改进的义务。
(三)乙方有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到甲方指定点参加会议、配合甲方的工作,在相应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原则、经验等开展工作。
(四)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五)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
(六)甲方提前____天召集乙方开会,乙方无特殊原因,须按时出席。
五、技术成果及归属
(一)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咨询。
(二)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三)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六、保密责任
(一)乙方兼职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所有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兼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二)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补充协议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关系:
1、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的;
2、乙方以甲方名义私自对外开展业务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3、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不履行补充约定的义务及岗位职责的;
5、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工资的情况下,乙方协商无效后也可提出解除合同。甲方依据上述条款解除乙方聘用关系,应在____日内办妥终止聘用关系及变更注册所需的一切手续。
十、其他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委托技术开发合同书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_________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_________。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免费普通实施权;受托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受托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_________;技术参数:_________。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第十二条 委托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1.有接受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和享受科研补贴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受托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将其转让或者变卖给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经委托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_________;
2.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3.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八条 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黄石市安全技术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承建工程项目的基本概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资料。
2、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3、乙方人员提供现场服务时,甲方应派员协助乙方工作。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方式进行服务,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依照甲方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三、乙方的服务内容
1、指导施工企业完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按规定对企业编制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起重吊装、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3、对极易造成高处坠落、深基坑坍塌等事故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及现场指导服务。
4、为施工企业提供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乙方的服务方式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提供技术服务。
2、除法定节假日外,全年提供服务,每月不少于2次。
3、甲方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时,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及时安排工程师到达施工现场,协助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五、服务费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乙方对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以该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期限为准。甲方应按建安工程量的——%支付给乙方安全技术服务费。
2、乙方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按规定将技术服务费缴存指定银行账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0: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