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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1篇 规章制度内容(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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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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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卫人员值班时举止要文明、礼貌、佩带标志上岗,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

2.严格坚守岗位,每天实行24小时轮班制,从早6∶00开始每8个小时为一班。

3.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确保学校安全。

4.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一律要求出示有关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5.上课时一律关合大门,从值班室进出。工作车辆进出及时开关大门,出租车一律不准进校门。

6.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持学校临时出入单放行。

7.发现偷盗学校公物者,应予以扣留,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学校报告,送交派出所处理。

8.负责值班室周边的卫生打扫。大门、值班室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9.负责校园监控系统的监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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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管理经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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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深入理解公司业务,负责公司重点项目的协调与推进;

2、与项目团队紧密合作,编制项目计划,对项目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定期总结分析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对过程中的项目风险进行分析、把控,及时提供预警信息;

4、完成各项目例行报告汇总和整理;

5、协助部门完成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大型房地产公司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同岗位管理经验,主持过2个以上大中型房地产相关工作;

2、具备项目全过程管理能力以及较强的业务理解能力;并且能够运用项目管理能力合理拆解任务目标并进行过程跟进,确保项目方向落地与业务战略达成一致;

3、具备系统化思考的能力;

4、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在多个层面进行快速、有效的沟通;

5、认可并符合公司价值观:坦诚无畏、奋斗为本、工匠精神、创新开拓;

6、能够适应出差,有驾照并能熟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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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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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

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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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图书馆,全文共 6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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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1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 、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 、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

5 、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6 、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以诚相待,宽人严己,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小人作风,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7 、关心集体,热爱公益,爱护馆藏及设施,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

9 、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言语礼貌,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

二、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 、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上班期间不得闲聊、吃东西、干私事、不准翘二郎腿,不准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

2 、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或对读者进行训斥、冷嘲热讽、命令等。

3 、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有“百问不厌,百找不烦”的热情,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

4 、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没有这本书”来敷衍读者,拒绝给读者借书。

5 、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要好言相劝,耐心教育,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遇到难办的事,应及时逐级上报,待日后妥善处理。

6 、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作好班前准备,准时开放,按时闭馆,不得提前催促读者。

7 、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

三、 采编室管理制度

1 、对购入图书按发票、清单进行验收、盖章、核算登记。

2 、及时对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严格按《中图法》第四版进行分类、编目,新书入馆一月内要求上架,尽量做到不积压。

3 、及时移交及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 、定期向读者宣传、介绍新到图书,张贴新书导报。

5 、每学期末要做好采编室的统计工作。

6 、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乱翻乱放。

7 、采编室图书和电子出版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外或转借他人。采编室工作人员不准截留图书,违者按学院相关条例严处。

四、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1 、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 、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 、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 、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 、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 、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 、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 、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 、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五、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1 、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 、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 、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 、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 、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 、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 、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 、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 、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六、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 、电子阅览室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入室阅览;

2 、电子阅览室实行收费上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3 、先交费、后上机,随时交费,随时上机。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到电子阅览室输交费后,即可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4 、凡到电子阅览室上网、上机的读者,均要遵守本室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 、要讲究文明,爱护设备,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 、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机,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室内吃零食。

七、教师阅览室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 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 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 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 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 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 爱护室内设施。

八、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使图书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进行图书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 、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2 、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3 、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期刊遗失其中一期,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且余下各卷不退给赔偿人;

4 、遗失工具书、孤本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按原书价十至十五倍赔偿;

5 、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手续。在三个月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索赔偿余额;

6 、遗失图书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收据退还赔款。

九、 检索室管理制度

1 、检索室是供读者利用计算机进行书目查询、读者查询、新书浏览和了解馆藏分布等所需信息的重要场所。

2 、检索室内配备的终端和各种设施,均为国家财产,严禁随意挪动,不得损坏,衣冠不整者或手有油污者严禁入内。

3 、不准读者在检索机上做任何与检索图书无关的事。

十、 图 书 馆 工 作 职 责

(一)图书馆职责

图书馆是全院图书信息资料中心和文献检索中心,是为全院师生员工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机构,是学院对外开放的窗口之一。图书馆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 、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人类科学文化的优秀成果,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2 、统筹、协调全院的文献情报工作,履行收集情报信息和传递信息的职能。

3 、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文献的搜集、编目、组织和管理工作,建设重点藏书,优化馆藏结构,形成藏书特色。

4 、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功能效益,积极开展流通阅览、书刊宣传、读者辅导、文献编制等多种形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馆藏文献的流通率。

5 、开展馆藏文献资源宣传、参考咨询、文献检索、专题服务、专项情报服务工作。

6 、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建设,采用多种途径提高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高专业人员理论水平,以满足图书馆不断发展的需要。

7 、注重现代技术在图书馆的运用,不断发展,不断创新,提高服务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传递的数字化、无纸化水平。

8 、加强与兄弟馆的广泛联系,积极开展馆际协作和情报交流活动,实现资源共享。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

馆长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全馆工作。

2 、根据学院的发展要求,制订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经费预算及设备添置方案,确定本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等。

3 、组织制订全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细则、岗位职责、奖罚办法等,并贯彻执行。

4 、负责全馆干部队伍建设、人员调整,考勤考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进修规划,组织全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5 、抓好馆藏建设,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藏书质量,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

6 、关注国内外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开展学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使各项业务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7 、定期向院领导及全馆人员报告工作,经常征求读者意见以利改进图书馆工作。

8 、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工作。

9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分编员职责

1 、按 《中图法》第四版,结合本馆的分类体系进行图书的分类、编目,做到不积 压。

2 、分类工作力争做到准确。图书编目之前利用计算机进行书名的查重以免重号或同书异号。完成图书的机读数据形式,并加以审校、确认,保证分编质量。

3 、编目、著录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分类编目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4 、负责新书验收、登帐和藏书移交书库,做好图书统计、注销等工作。

5 、负责新书书标的粘贴工作,做到粘贴牢固,对应一致。

6 、验收坚持原则,把好入馆关,盖章每本书盖三处,条形码每本贴两个。

7 、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务目录,做好新书通报工作。

8 、负责本室卫生的清扫,保持室内干净。

图书采购员职责

1 、熟练掌握分类法、目录学、情报学等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

2 、根据我院专业设置和教学、读者的借阅需要及本馆藏书情况,结合本馆年度图书经费计划,制定本馆年度图书采购计划,努力增强馆藏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系统性,以逐渐形成本馆的藏书特色,提高藏书质量。

3 、负责了解、掌握图书资料和报刊的出版发行信息,及时、准确地预订、邮购、选购各类图书。

4 、采集书刊应以教学、科研用书为主,适当兼顾其它阅读用书,在当前书刊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图书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以“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精选品种,减少成本,确保核心刊物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为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购书经费。

5 、书刊的采购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采购前必须做好四方面调查访问工作。( 1 ) 征求各系、各专业教师对书刊需求意见,并初步圈定目录;( 2 )读者反馈意见;( 3 )馆内流通阅览管理人员意见;( 4 )国内书刊出版发行情况;使书刊采购尽可能做到相对准 确。

6 、利用计算机对新订书的书目进行查重,以避免图书的重复订购。

7 、负责图书资料的收取、运回、验收,打印采购清单,付款和结帐工作。

8 、遵守财务制度,健全往来手续,帐目清楚,妥善保存有关单据。

流通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对采编室送交新编图书进行验收,做到帐、书一致,对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院专业需要或分编加工中有明显错误的图书予以拒收,及时退回采编室处理。

2 、入库的新书和还回的图书要及时上架,不得积压,排架要细心、准确,定期进行藏书清点及书库整理工作。

3 、负责全院师生借还书、以及催还过期图书工作,掌握好计算机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借还书制度。

4 、办理借还手续时要细心:( 1 )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书手续,必须验清借书人的有效证件,切实校对照片、姓名、证号,防止冒借。( 2 )告诉读者认真检查自己所借的书是否有污损,若有就应及时作出技术处理。( 3 )读者还书时,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 、了解读者要求,提出图书补充、剔旧的建设,以提高图书利用率。

6 、执行图书馆制订的污损、丢失图书赔偿及过期罚款制度,并对丢失赔偿图书要作好记录,按期报告注销。

7 、做好破烂的图书下架及书标脱落图书的修补工作。

8 、做好各类图书流通的日、月、年度统计,定期分析研究图书流向、流量、拒借情况,探索借阅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藏书利用率。

9 、负责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书架、图书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盗、防尘、防晒等工作。

现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开架阅览服务和现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 、严格遵守馆订规章制度,开闭馆要按时。

3 、根据教学和学生阅读需要,协助采购员做好期刊的计划、预订、审记工作。每天统计读者人次,月末累计上报。

4 、负责现刊的及时验收、登记、盖章、上架管理,协助采购员做好现刊的缺刊补订工作。

5 、每学期末整理在架期刊,清理后每种期刊按年装订成一册,注明缺损情况,并严格依据《中图法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科学分类,做到准确、系统、一致,并在装订完后移交到过刊室。

6 、坚持原则,严禁读者私自带刊物外出;期刊原则上不外借,因教学工作需要,必须经馆长批准,按期归还。

7 、搞好卫生,维持好阅览室秩序,为读者提供安静、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

过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馆内阅览服务和过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 、做好过刊的接收、登记、整理等工作。

3 、指导读者查阅期刊资料,解答读者咨询。

4 、做好值班登记和阅览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5 、严格执行《过刊管理制度》,加强巡视,以减少过刊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6 、负责本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7 、开展期刊资料加工利用,进行检索、索引等服务工作。

8 、每日整理报刊,及时对新到报刊进行上架。

计算机操作员职责

1 、各部门的计算机(主机或服务器)均由所指定的专人负责。各工作人员在工作、值班期内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负责。

2 、各计算机使用人要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转,如有人为损坏,视情节报请学院处理。

3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凡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由该使用人赔偿损失。

4 、各工作人员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使用计算机,不得探听其他工作人员的密码和超越权限使用,如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和故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报学院给予处理。

5 、有盘工作站要注意防止电脑病毒感染,外来磁盘软件未经馆长批准不得私自在工作站上使用,更不能拷贝到主机上,违反规定造成病毒感染,作为事故处理。

6 、要注意安全防盗,下班要关门、关窗、断电,以防偷盗及其它事故发生。凡因个人责任造成设备被盗或其他事故发生,责任人要赔偿全部损失,并负责请人修理。

教师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报纸、期刊的领取、登记,并及时把报纸交过阅览室,期刊移交期刊室。

2 、负责全体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室内阅览服务工作和室内图书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3 、做好图书的接收、登记、上架和目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4 、定期整架、除尘、防潮,保证架位规范、有序,室内整洁、美观。

5 、做好值班登记和日常统计,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6 、严格执行《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加强巡视,减少图书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计算机房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做好数据备份,及时处理故障和网络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2 、管理网络的有关密码、口令,并严格保密。

3 、负责培训操作人员,经常检查各终端的操作、使用等情况。

4 、负责检索室的管理工作和有关咨询工作,指导读者正确使用终端机,及时处理读者查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负责借书证的办理、挂失和为提前离校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6 、负责对电子图书的保管,未经馆长同意本馆所有的电子图书一律不准外借。

7 、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 、负责机房和检索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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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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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安全使用和管理印章,维护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规范用印程序和经营管理活动,维护科研设计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印章,包括“”章(以下简称“公章”),(以下简称“手签章”),公司各单位行政印章(以下简称“单位章”)。

第三条 法人代表手签章的使用批准权在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公章的使用批准权为明确的用印业务中的公司分管领导,单位章的使用批准权为该单位负责人。

第二章 印章的制发与管理

第四条所有印章,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刻制、发放、回收、销毁,由印章管理部门领取和保管。

(一)各单位所属项目部和分支机构刻制印章,由各单位向综合办公室提出刻制印章的书面申请,并负责领取、回收管理印章,回收的印章应予以登记。

(二)综合办公室发放、回收、销毁的印章应予以登记。

第五条 刻制印章必须按规定经综合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并向公安部门办理申请登记和审批手续,在指定的印章厂或刻制社刻制。

第六条 启用印章,应严格按照公司正式行文规定的日期执行。

第七条 公章、法人手签章、单位章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印章应存放在安全处所,不得随意放置。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

第八条 公章原则上不允许携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公章携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用印审批单”(见附件一),载明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或分管领导指定的用印人员携出使用。禁止私自携带公章外出,随意用印。

第九条 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印审批规定和业务操作程序用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印,不得未办手续或手续不全用印,不得交由他人用印;严禁在空白的介绍信、信函、合同、公文用纸等处加盖印章。凡不符合用印规定或违反业务操作程序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不予用印。

第十条 印章因机构变动、磨损严重、项目部结束等原因停止使用时,应及时将原印章缴回印章管理部门封存或销毁。

第三章 印章使用的审批

第十一条 使用印章须填写“用印审批单”,并将其与所需用印的文件资料一并报批。公章的使用,按领导分工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用印;上报资料、文件发放等一般性业务,不需公司领导审批即可用印;主管或分管领导在文件资料上签过字的,公司领导可不用在“用印审批单”上再签字。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报总经理审批后用印。法人章必须经法人代表本人批准后用印。

第十二条 单位章由本单位负责人在“用印审批单”上签字后即可使用。

第十三条 经审核批准用印的,由用印部门工作人员持“用印审批单”和文件到印章保管部门,由印章管理人员对文件盖印。用印部门工作人员用印后,在印章使用登记簿(见附件二)上登记。“用印审批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四条 印章管理人员用印前应对文件内容和“用印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印。未经审核批准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四章 印章使用的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公章、法人代表手签章一般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文件;

(二)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具的各种资金证明、银行开户证明等承担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

(四)报送或下达的各种计划、业务报表等;

(五)颁发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其他荣誉称号的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

(六)需要以公司名义开具的介绍信;

(七)其他需要加盖公司印章的文件、材料等。

第十六条 开具的各种经济合同、银行开户证明、贷款合同等承担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必须加盖公章,一律不准使用职

能部门印章和业务专用章。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七条 因保管不当导致印章丢失或被盗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印章者,视情节给予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规定私自刻制印章的单位、部门,要追究其领导人责任和经办人员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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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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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总目标:

加强管理,研究创新,扩大营业额,控制成本,创造利润。

第二条各部门目标:

1.贸易部:

(1)充分消化现有产能。

(2)利用现有市场,购销相关产品,扩大营业额。

(3)销售费用的控制(运输费用、报关费用、保险费用等)。

(4)呆品处理。

(5)外销成长率x%,年度外销金额x元。

2.内销部:

(1)估计内销产品销售数量,协调生产管理中心建立适当库存量。

(2)建立内销销售网,扩大现有客户的采购规格及数量。

(3)呆品处理。

(4)内销成长率x%,年度内销金额x元。

3.供应部:

(1)建立机物料abc分类,实施重点控制。

(2)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库存量、经济采购量。选择优良供应厂商,商订长期采购合同;加强比价功能,降低采购价格。

(3)降低平均库存量:a料x天,x磅。b料x天,x磅。机物料降低x%,x元。

4.总务部人事科:

(1)建立员工进用升迁、薪资考核奖惩的人事制度。

(2)精简人事,控制管理费用。

5.事业关系室:

(1)建立人、物出入厂管理规则。

(2)加强警卫勤务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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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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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交通法规,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结合每一次大型集体活动,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自救自护能力。

2.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学校的安全预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交通安全的具体措施。

(2)建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当师生发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时,应按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

(3)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实行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三级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二)、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1.车辆、行人进出校园必须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内骑车,自行车进出校园须推车慢行,礼让行人,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尽量靠边走,不在马路上打闹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时注意力要集中,还要注意脚下的沙井盖。

4.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5.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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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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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员岗位职责

1、在销售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3、积极进行销售工作,按时完成销售指标。

4、负责客户的资料登记、联系、追踪、看房,签约直至售后服务等的一条龙服务。

5、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主管反映,并在工作记录本做记录,以便在会议上提出让每个销售人员分享。

6、每日认真填写客户登记表,工作日报表,每周认真填写周报表,每周一前上交周报表,每月的最后一周内递交下月《工作计划》。

7、在业余的时间充分学习销售理论和有关知识,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随时收集相应的信息,向公司提供有益的信息,以利于公司开拓新业务。

9、定期的去周边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并总结本项目与其他项目的优势和劣势,在会议上与其他销售人员进行讨论。

10、销售员的日报表要在当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过时不候,也不能补交。如出现该种情况由主管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填写认购书时,除财务外,销售员也要写清购房总价款、单价。

12、当日值班的销售员负责电话的接听。办公区域不得没有销售员,三声以内必须接电话。接电话一律应答为“您好!__”。要让客户听清楚,然后为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介绍本项目并充分了解客户的意图可能的情况下要将客户约访来到现场。

二、销售员行为准则

1、对外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本销售体利益,尽可能使客户满意的原则。

2、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泄露销售部内部机密,不得与客户进行私下交易牟取个人利益,如有此种情况发生公司将有权解聘该销售人员并扣发其剩余佣金与工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一切按财务制度办事,客户交款应到公司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及房款。因业务需要用款时,需事先向经理请示。

4、在业务洽谈过程中,应尊重同事,接听电话和接待客户时,尽量不把矛盾暴露给客户,有问题及时、低声询问、协调。

5、在业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及销售部形象违者予以处分。

6、忠诚老实,办事认真,任何人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

7、不准在工作区聊天,不准在工作时间作与工作无关的事。

8、销售员不许拿答客问接待客户,更不许给客户看。

9、上班时间不许打私人电话,复机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10、销售员接听电话时,确认与对方通话完毕后再挂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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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省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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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高速公路的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统一、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取得高速公路收费权或者利用贷款、集资建设高速公路经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单位(以下统称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从事高速公路养护、收费、经营、服务等活动。

第六条 省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交通事故处理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养护管理

第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高速公路养护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查和检测。发现危及高速公路安全运行状况的,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或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第八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的养护质量及其附属设施的状况进行检查。对达不到高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限期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在高速公路上从事养护作业,施工路段工作面超过2公里且相邻工作面的间距少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预案,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施工前7日通过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发布施工地点、起止时间等有关信息。

第三章 服务与收费

第十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设施完好,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安全、快捷、文明的服务。

第十一条 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住宿、餐饮、车辆维修、加油等经营性服务和停车、洗手间等公益性服务。

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快速清障、救援机制,保障救援电话畅通。接到清障、救援信息后,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清障。

实施清障、救援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可变信息板,向社会发布高速公路交通状况、施工作业、气象变化等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有权收取车辆通行费。

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其通行费可以采用计重收费的方式收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在收费站入口处领取通行凭证,驶出时在收费站出口处交回通行凭证,不得冲卡和中途更换通行凭证。

对无通行凭证、行驶时间超出最低时速所需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或者u型转弯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可以按照其可能行驶的最长里程计收车辆通行费。

第十六条 收费站应当根据车流量开启足够的收费道口,保证车辆畅通。

收费站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当与收费道口的数量、车流量相适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收费站区从事与高速公路收费及交通安全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但不得影响高速公路收费及交通安全。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辆通行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其他费用;

(二)强行提供商业性服务;

(三)擅自放行未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

(四)违规操作收费系统。

第十八条 全省高速公路实行统一的联网收费。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拆分账结算工作。

第十九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经营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管理规范要求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限期改正。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收费人员应当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管理和保护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依照本条例规定检查、制止破坏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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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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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车间现场的管理,使车间工作环境始终持续整洁干净,特制订如下车间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规定

1.操作员工随时持续设备机身的清洁。

2.随时持续自己管辖范围的清洁干净,通道畅通,无铁屑、纸片、袋子等垃圾。

3.每一天下班前进行环境卫生清扫,每周一次设备保养。

4.工作台随时持续干净、整洁。地上的零件、工件摆放整齐,一目了然,并且不允许超越黄线。

6.工具箱随时持续干净,量具、工具摆放整齐,并持续清洁,工具箱不允许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7.清洁工具定点放置、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8.车间实行片区三包职责制,各片区发现杂物主动清理

9.每个员工都有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持续和维护环境卫生及秩序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发现不良行为,要及时将当事人的违纪状况通知上报

11.此次评分以车间为单位,分别为垒装、机加工、下线、组装、喷漆,各车间安排好每人轮流值日监督。

三、检查规定

1.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逾期仍未整改者罚款20元。检查小组人员每周(暂定每周五)集中进行一次卫生评比,依据公司卫生职责区的划分进行评比,对检查的结果给予打分。

2.每月上旬公布上月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并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之一。

3.月评比中分数最高的车间每人奖励30元,分数最低的车间每车间每人罚款20元。所有奖罚款均纳入公司福利基金。

4、检查组成员:组长:

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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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9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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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 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 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 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 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 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 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 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 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 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 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 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 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 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

容: (一) 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 (二) 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 (三) 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 (四) 数量; (五) 单价;

(六) 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 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 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九) 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 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 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 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

具; (三) 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 第三十二条 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 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 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 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 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 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 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 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 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 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 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 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 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 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

规; (二) 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 (三) 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 (四) 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

确; (五) 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 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 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 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 (二) 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 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四) 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 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 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 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 (二) 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 (三) 接待的金额要相等;

(四) 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 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 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 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 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 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 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 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 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第五十三条 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 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 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 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 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五十八条 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 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 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 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 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 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 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不含20xx元 )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 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 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 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第六十九条 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 ,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 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七十条 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 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 第七十二条 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 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

第七十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 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七十五条 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 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 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 第七十八条 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 其他类资产的核算

第七十九条 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八十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 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 ,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 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 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 经营成本的核算

第八十五条 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八十六条 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 第八十七条 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 经营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条 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 第八十九条 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第九十条 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 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第九十一条 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

入。 第九十二条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 纳税、利润及其分配

第九十三条 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 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 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 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三) 提取任意公积

金; (四) 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 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 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

第九十六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 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 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 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副总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 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百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 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 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 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 第一百零二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副总(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 第一百零三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 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零五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页数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百零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百零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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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2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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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运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易耗品、营销礼品等)的采购。

三、职责权限

1、公司董事长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3、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3、产品中心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订。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照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物资分类:

(一)物资分类

1、固定资产类: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2、经营物资类:与经营有关的各种物品。3、营销礼品类:节日礼品、营销礼品等。4、办公用品类:与办公有关的物品。5、后勤物资类:指厨房和宿舍方面的物品。6、其他类型物资:其他需要采购的相关物品。

(二)采购安排:

由总公司统一采购:经办人填写申购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原则上由总公司产品销售中心统一采购。(子公司办公用品类、后勤类的食堂菜品及调料、店内经营所供的小吃、水果等临时性易耗品经部门经理造册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后可由子公司自行采购)

六、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产品销售中心,申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3)信誉良好者。(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采购人员凭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到财务处办理申请付款手续;(2)付款方式:

A、金额在200元以下,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现金支付。

B、金额在200元—1000元,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转账支付。

C、金额在1000元以上,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转账支付。

(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自_年3月1日起执行。八、本制度附件:1、《请购单》2、《采购询价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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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行政管理师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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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主持公司的行政人事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拟定公司薪酬、绩效规划及福利计划;

3、组织制定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各部门实施与执行,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和协调配合工作;

4、据公司的发展及管理需要,组织做好招聘的各项工作,制定各项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做好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公司内部畅通的沟通渠道,维护员工关系,提高员工满意度。收集员工各方信息,为公司决策提出合理化意见;

6、和谐员工关系管理,建立公司风险预防机制。

7、对公司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各类费用预算及成本进行管控。

8、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行政人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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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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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是关系到一个地方、一个时段的发展,也是社会各界特别关注的政事。因此选好领导班子,配好领导干部至关重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镇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了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本人也自学了相关知识,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要注重结合实际

制度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现实状况基础上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它能够约束行为主体使之符合某种要求,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完整有效的制度它具有强制性、无例外性,人人必须遵守执行。实施机制就是要有科学有力的手段措施保证制度能够有效落实。因此,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制度”本身的尊重程度、信仰程度和执行力度有关,与干部工作的标准、考核、选拔使用等其他环节有关。我们不能就监督制度抓监督制度,要站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执行这“四项监督制度”。要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相结合;与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相结合;与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布局和中央新近出台的《改革规划纲要》等其他法规制度相结合。

二、抓好“四项监督制度”重在贯彻落实

作为具体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部门,要围绕机关干部的职责,一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不仅要自觉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同时也有责任有义务为领导执行政策出公道正派的主意、当让组织和群众放心的参谋。二要做制度规定的坚定执行者。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必须坚持遵守制度、执行制度、始终怀着“四心”。一是公道之心,这既是事业需要、也是岗位需要。没有公心,就不能对政策和干部负责,公心,就是要围绕工作大局,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纪律。选好人用好人;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对待每个干部的实际表现;二是仁爱之心。就是在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可能照顾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更好地调动好每个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这一点从本质上讲,与公心是一致的。三是谦逊之心。组织人事部门是人事政策的执行者,应平易近人,不能高高在上,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平等平和地对待每位同志。四是畏惧之心。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坚持不懈。要始终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确保自身清廉,才能选好干部,用好政策。

三、坚持“四项监督制度”舆论先行

近年来,虽然已经重视宣传干部工作,但是,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与党员干部的期待、与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一报两评议”和《离任检查办法》的实行,如果我们平时不注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以及对新任用人选的原因、表现等进行广泛宣传,参加评议的人就不了解实际情况,他就有可能凭印象,甚至是道听途说的消息来评判,这必然会影响到评议质量。因此,我们要通过报纸、网站、会议、培训班等多种渠道,对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主要做法、成效等,广而告之,这样才能增加社会知情度,提高认可度,增强公信度。才有能更好地执行好政策,选好用好干部。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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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通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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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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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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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西安大明宫东郊项目的工程财务管理,保证我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

2、严格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3、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后方能使用;

4、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5、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认真填制会计凭证,及时编制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6、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拒绝报账;

7、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①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证单位名称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

②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③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的;

④无工程部“维修合格证明单”而要求支付质保金的;

⑤未办理项目部工程付款会签单,由施工单位人员直接到财务处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的。

二、加强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单,写清日期、用途、金额,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基建工程款项开支一律按合同执行,经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变更部分的开支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

3、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十五天,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三、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经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部门存档(包括临时工程)。(无预算、)无合同、无协议、(无审计部门审计情况)的项目,财务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结算;

2、工程款审批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公章)及工程发票,再由监理公司、工程部经理,预算工程师及总工程师签章;

(3)工程款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经办,工程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填制资金支付凭证,按照审批权限经部门主管、财务部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副总裁或总裁签字批准;

(4)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5)加强对往来账款的核算与管理,按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经常核对、及时清理结账,特别是竣工项目与施工单位往来账款的清理,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决算进行结账,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时,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结算款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使用部门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后再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6)加强对材料、设备款的核算与管理,建立原材料收发制度和财产清查制度,了解基建工程预算定额,熟悉材料预算价格,随时掌握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把好购货合同关及材料设备采购关。认真审核材料出入库单和汇总表,材料采购要有严格的验收制度,材料验收单必须有交货人,验收人,材料主管和项目负责人的签字,采购数量和单价应与采购合同一致;

(7)征地、报建、勘察、设计费用的款项支付工作,由工程部门根据进度按合同办理。

四、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财务部门须参与工程合同的审订和修改补充工作,对合同中有关财务内容的约定和规则负责审查;

2、财务人员须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

3、严格按合同办事;

4、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5、合同的签订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人员管理

1、财务工作必须密切联系基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对基建工程质与量的有效控制;

2、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现场意识,了解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材料替换及各种与项目财务有关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各尽职守,保证基本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地进行。)

六、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

1、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结)算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财务决算审批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负管理责任;

2、对需要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负责保管及相关审核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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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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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发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店内醒目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3、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4、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可上岗。

5、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更换。

6、必须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时消毒。专用具必须单独消毒。

7、应有齐全的、有明显标志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用具和毛巾。毛巾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8、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9、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0、室内禁止吸烟。

11、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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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会计,全文共 6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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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 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 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 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 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11.监事会是公司的财务监督主管部门,负责从业务上对公司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12.公司的财务部部长,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a) 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b) 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

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c) 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d) 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e) 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f) 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

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3.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4.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15.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日清月结,按期报帐,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财务报表送至每位股东各一份.

16.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17.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二、内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内容

1.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2.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5.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由专人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6.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的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7.建立会计核算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者应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8.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三、业务规范制度: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1、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2、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四、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五、现金、费用支出审批管理

1、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2、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3、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4、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总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公司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7、公司日常经营性开支,业务往来及营销差旅费用,均以节俭和控制成本为原则,报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再合理支配使用。

8、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9、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10、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四十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11、业务费用的使用和支配,按利润的适当比例提取,由总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

12、严禁公司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13、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14、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当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六、 内部稽核制度

1、 本制度所涉及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审核,以及对收入记帐、支出报销、费用收支、成本核算、资金划拨及各项利润税金的解缴等会计事项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2、 公司的会计在从事报销业务时,要严格按有关《财务报销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于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对其它会计业务的处理也要认真依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办理。

3、 出纳在复核需要经办的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不正确的凭证有权拒绝办理,并同会计人员提出拒办理由。必要时要向财务负责人反映。

4、 会计电算化人员,负有全面稽核的责任,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凭证、帐簿记录和会计报表,有权要求更正补充,对严重违反财会制度的经济事项,应向会计机构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

5、 会计人员、复核人员、稽核人员,对于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不予纠正,又不向有关领导提出书面意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 财务部门负责人对企业的稽核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a) 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单位的稽核制度,促使稽核工作的有效全面的展开。 b) 确定定期稽核、日常稽核的时间、内容、方法,并负责对稽核中出现问题进行处理,对各项责任的鉴定。

c) 组织并参与不定期的抽查审核工作。

d) 对于所接到的书面意见,必须要在1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

e) 签署各项稽查报告,并对报告承担责任。

七、 企业财产清查制度

1.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企业财产清查制度,是确保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 符的需要,同时强化了会计工作的反映控制能力。

2. 第二十四条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及时发现财产管理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健全财产的保管和核算制度,以及保护财产的完整与安全。

3. 第二十五条 财产清查便于核实各项应收应付款项的结算情况,避免损失,有利于维护财经纪律。

4. 第二十六条 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

a) 所有的固定资产、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未完工程及其它物资。 b)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和各种有价证券等。

c) 各种结算款项等。

d) 在途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其它单位加工或保管的材料物资。

e) 受托加工或保管的财产物资。

5. 第二十七条 财产清查可分为全面清查和专项清查、日常清查。财产全面清查一般在年终决算时进行。专项清查主要是各种贵重物资或流动性较大的物资进行的清查,以及有针对性的清查。日常清查重要指现金出纳人员每日清核,银行存款每月一次的核对。

6. 第二十八条 全面清查与日常清查可定期开展,而专项清查既可定期开展,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

7. 第二十九条 我单位的财产物资实行“实地盘存制”。

8. 第三十条 财产清查的组织

a) 建立由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财务人员、保管人员组成的清查小组,实施财产清查工作。

b) 制定有关的财产清查计划,确定财产清查的对象、时间范围,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并明确各个职责。

c) 财会部门应于财产清查前,对财产物资帐目作一次全面清理,保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d) 准备好各种必要的检测工具和检测标准,同时准备好有清查表册。

9. 第三十一条 财产清查的方法

a) 对于库存现金的清查可采用实地盘点法。在出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核实库存金额,再与现金日记帐,以及会计帐进行核对查明帐实是否相符。

b) 对于银行存款清查,采取与开户银行帐目应付核对的方法,主要用银行日记帐与银行签发的对帐单,余额表相核对。同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c) 对存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技术鉴别的方法清查,要做数量和质量方面的清查,并编制存货清单报告表。

d) 固定资产的清查要在保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数量的清查和质量的评估,同时编制固定资产盘存表。

10. 第三十二条 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罚办法。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 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 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 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 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6. 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8.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20xx年。

9.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20xx年。

10.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九、 会计电算化管理

1. 负责公司会计凭证的数据录入工作;

2. 各种电算化的操作,以及软件的维护;

3. 负责会计帐表的生成以及存档编号;

4. 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查询工作;

5. 负责会计稽核与事后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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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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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车辆使用由行政院长审批;

3.2 车辆管理机构为总务科,负责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3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人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 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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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4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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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

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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