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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条件(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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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范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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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 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 ,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 _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 甲方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____%(含)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 。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________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 ,银行帐号为 。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 利率计算。

第六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 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交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 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 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拽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 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 。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代理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件一:房屋状况(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附件三:付款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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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出售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 小区内车库一个,车库编号_____, 出售给乙方。

2、 该车库出售金共¥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并将钥匙及遥控器两套移交给乙方。电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承诺:购买该车库仅作为停车使用,不得有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如储藏加工违法物品、转租、出售等),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双方违约的处理: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失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

5、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售人): 乙方(购买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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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业园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园区,销售,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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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_______________某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谢某某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陈某某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举报人:_______________黄某某,男,1977年10月8日生,身份证,自20__年至20__年4月间系举报人公司的市场部经理。

案由:

被举报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事实与理由:

被举报人于20__年5月日加入举报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年月日签订《保密协议》,任职于举报人单位的市场部经理,于20__年4月日从举报人单位离职。

一、被举报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掌握的初步证据(证据一和证据二)表明,年月,被举报人将20pcs的DES以9000美金的价格销往印度的客户,同时对公司声称这是客户需求的免费样品,客户在参加年月北京展览会期间将9000美金的现金交付给被举报人,被举报人在收款后将款项私下里扣留不予缴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271条第1款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其实报案材料范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五条职务侵占案立案标准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被举报人作为被举报人的市场部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司的公款,中饱私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犯罪。

举报人: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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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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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

姓名:_____姓名:_____姓名: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万元整。

第三条乙方已在___日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___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付购房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乙方付完放款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若家具无法马上搬移可以暂放一段时间。

甲方应在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因特殊情况须顺延一天后办理,保证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除本条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承担一半。

第八条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各执一份,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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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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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

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

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

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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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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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__层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属__结构,层高为__米 ,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暂定名__。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规定按照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所购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_30_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五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30_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5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五_。

第六条 交付期限出卖人在__年_月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180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遇政府规划变更。

第七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设施在房屋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

2.暖气设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个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八条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第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__页,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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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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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姓名:

乙方(买方)姓名:

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产权物业:

1、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结构:建筑面积:

3、乙方购房用途:

4、房屋所有权人: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买卖产权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付款方式:

三、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5、保证上述房产无债权与债务纠纷。

6、保证在立契之前把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结清。

乙方:

1、须提供过户所用之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及时支付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3、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五、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灾害除外。

六、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调;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局办理撤件手续。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部门一份,中介机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民法典》有关条款为准。

十、其他应说明的有关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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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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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被诉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申诉方与被诉方于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五日签订西瓜合同十万斤,货发到被诉方火车站后,由于质量和价格问题被诉方拒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申诉方于一九八一年八月五日申请仲裁。为避免造成更严重的财产损失,根据被诉方申请,本会特裁定如下:

__________果品公司应于八月八日前将存放在某火车站的十万斤西瓜按质论价先行变卖,保存价款,嗣后处理,特此裁定。

仲裁员: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印章)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_

颁布单位:_______________

颁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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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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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5.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利率计算。

6.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向乙方补偿。

7.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交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8.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9.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10.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拽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11.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12.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1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_____委员会_____。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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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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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到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县 村 组(宅基地自建住宅)房屋左边(背对大面面相门外)的50%(房产及相应土地权益)出售给乙方,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长10米宽15米,从土地到顶层的全部,出售给乙方(前后院落等所有权益也各占一半)。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共 元整,小写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给付给甲方。

第四条:特别约定:

1、 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子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甲方拥有该房产全部产权,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其他人主张权益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全额赔偿。

3、 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及土地权益,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居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未审批或等级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4、 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乙方有权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改装、改建及装修。

第六条:如国家征地、企业收购、政府改造补偿等情况,乙方购买的50%部分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相应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总之乙方享有已经购买的房产及土地上所拥有的一切权益。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反悔,甲方要给予乙方以购买房屋价格的四倍进行赔偿,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要法律维权的,乙方所支付的合理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今后如乙方就此房屋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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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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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本人____和______和受害人一行人在________地方发生了口角,最后导致双方厮打。

事后,我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当地公安局自首,并向受害人一行人达成协议,赔偿他们的损失。

当我面对和解决这件时后,我感触颇多,自己犯下的错就应该自己承担。

候审期间,本人一定严格要求自己,没有任何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随传随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综上,恳请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能给予我一个重新做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吸取教训努力纠正自己的错误,踏实做人。

此_________检察院___________公安机关悔过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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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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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购买的朝晖国际公寓501号和503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29.66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60.90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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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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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 _______ 区(县) _______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_______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 _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 _______ ,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_______ 字 _______ 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 _______ 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_______ 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_______ 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 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 _______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_______ 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 _______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_______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 仟 _______ 佰 _______ 拾 _______ 万 _______ 仟 _______ 佰 _______ 拾 _______ 元整(小写) _______ 元。乙方预付的定金 _______ 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寂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 _______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 _______ (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 _______ 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和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____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_______ 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状况(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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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页3]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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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c

d

县级行政

县级事业

省属行政事业

省属企业

县级企业

合计

从以上预报购房数表明,项目建设规模市场潜力较大。

商铺、车库市场潜力较大。

二、市场预测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充分考虑到当地职工城镇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生活习惯,统一规划、布局合理、设计适度、功能齐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需要购房 户,购房率为 % (未含各乡镇购房户数)。经济适用住房、商铺、车位市场前景看好。

第七章、项目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1.1 、编制依据

( 1 )规划方案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 2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 3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 省预算基价》;

( 4 )《 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汇总表》;

( 5 )收费标准为;

( 6 )《给、排水设计手册》;

( 7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 8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 9 )地方建筑材料市场价。

二、总投资估算及结果

投资估算:本报告采用概算法和 98 定额进行估算,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规定和当地建筑市场现行价格为依据,并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建设期为 x 年,第一期为 x 年,第二期公建、商铺、住房为 x 年,建设期资金占用利率以年利率 x% 计算。

经测算,该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投资 万元;商铺公建 万元;其它投资 万元(详见表 1 )。

第八章、实施计划及资金筹措

一、实施计划

1.1 、一期实施计划进度

年 x 月至 年 x 月为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年 x 月至 年 x 月为基础施工阶段;

年 x 月至 年 x 月为主体工程施工阶段;

年 x 月至 年 x 月为室内外装修施工阶段;

年 x 月至 年 x 月为室内外装饰施工阶段;

年 x 月底至 年 x 月中旬为室外管网、道路、景观施工阶段;

年 x 月中、下旬验收阶段、总验收;

年 x 月底交房。

1.2 、二期实施计划进度

年 x 月至 年 x 月总工期

二、项目资金筹措(详见附表 2 )

1 、银行贷投 万元

2 、住房户购房预付资金 万元

3 、自筹资金 万元

第九章、主要财务指标及项目效益评价

一、主要财务指标

共5页,当前第3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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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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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买受人:

[本人]姓名:[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_________,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现房】【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

该经济适用住房的用途为住宅,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层。

该经济适用住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该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经济适用住房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该经济适用住房金额合计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

经济适用住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时,以产权登记为准,按每平方米原价格不变多退少补。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误差大于3%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误差小于3%的部分,由出卖人按原价款退还买受人。

2.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首付款付清后,持有关材料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_________银行办妥贷款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日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经济适用住房经验收合格。

2.该经济适用住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经济适用住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经济适用住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经济适用住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经济适用住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达到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_________日内达到本合同的装饰、装修和设备标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代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煤制气金额为:_________元,供气时间为: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经济适用住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和其他权利人共同有享用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下打√:

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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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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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业务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办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国发[20__]24号)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据地区关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转让的相关规定:____________,甲方所购保障性住房业已具备上市出售条件。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房屋

1、权属与坐落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省市区(市)路幢单元户的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或不动产统一登记号:____________;土地性质为:____________划拨;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于竣工,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含地下室平方米、阁楼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2、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出卖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2)该房屋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出卖人对标的房屋未抵押、未出租。

(4)该房屋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5)甲方承诺所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其购买期限已满年,符合地区关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资格条件,房屋出售后所需另行向政府部门补交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房产经纪人特别承诺,就本合同交易标的房屋,已征求地区房屋管理部门意见,已取得经纪该房屋的同意。

(7)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3、如该房产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特别是不符合甲方承诺之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条件,导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以下第种方式的赔偿金:____________

(1)已付房价款一倍;

(2)买受人全部损失。

第二条计价方式、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房地产价款:____________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地产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地产房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3)按照套计算,该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

(4)按照计算,该房地产总价款为。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_______】时【抵作】【_______】房屋价款。

2、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以后各期分别于每月日支付该期款项(大写)元(¥元)。

(3)贷款方式付款:____________【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____】。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占全部房价款的%。余款人民币(大写)(¥元)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

账号为: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应于接收到第期购房款后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在交付乙方房屋时,如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长退短补。

第五条费用结算与维修基金

1、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双方一致同意,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本买卖合同之主物一并转移给乙方。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走廊、梯级、通道、供电、供水、排水、共用天线等系统)。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__年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执行。

第六条产权登记及税费承担

1、甲方承诺交易标的房地产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并于房屋交付后的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产权转移登记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依照本协议第一条房屋出售后所需另行向政府部门补交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本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据本合同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罚则、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等相关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交易价款的30%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并依法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八条风险负担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取得合同标的房屋登记过户前,甲方不得以该房屋另行转让或设定财产抵押,甲方因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标的房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的,乙方依据本合同和相应付款凭证,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物权期待权,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第九条买卖双方应共同遵守市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不成,选定下列种方式解决(不选的划除)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不得拆除的装修和附属设施项目内容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房屋平面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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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7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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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为规范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制定了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xx〕55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xx〕7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南湖区行政区域内(含建制镇、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以下简称南湖区)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分配、管理、监督等。

2、区住建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牵头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制定、宣传、受理、审核等工作。区发改(物价)、公安、监察、财政、民政、人力社保、审计、市场监管(工商)、新居民、税务、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审核和监督工作。各镇、街道、园区落实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好受理、审核、管理等工作。

3、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采取货币补贴或实物购房的形式,二者选其一,不能同时申请。

货币补贴是指申请家庭在南湖区房地产市场上自行购买普通住宅(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均可,非成套房除外),政府按规定标准提供其一部分补贴资金,所购住房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

实物购房是指申请家庭在政府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内选定购买住房。

4、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5、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扶持、个人负担的原则,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户家庭限购一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当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一般由夫妇、夫妇及未婚子女(子女在33周岁以下)、单身(33周岁及以上)、单身(离异或丧偶)及未婚子女(子女在33周岁以下)四种情形构成,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婚须满三年。

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嘉兴市区(含南湖区、秀州区、经济开发区,下同)居民户口(指户口在社区,下同)3年及以上,且现在户口为南湖区居民户口。

驻嘉部队人员家属已取得南湖区居民户口的不受3年的时间限制。

3、属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家庭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公布的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由区政府另行公布。

4、申请家庭以家庭申请人数计算,现住房人均(独生子女按单人计,下同)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家庭子女在异地(不包括境外)就学或在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包括户口已迁出),在计算家庭年收入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可计入家庭实际人数。

5、申请家庭成员无使用农村宅基地并且未享受过农村拆迁安置政策。

6、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 且申请当年的上一年1月1日(含)后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因汽车在申请当年的上一年1月1日前被盗而无法注销的申请家庭可视为无汽车申请家庭。

7、同时符合南湖区、秀洲区和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只能向一个区域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由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推举。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3、具有南湖区居民户口。

4、必须是已婚居民(含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3周岁(含)以上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

(三)纳入或不纳入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核定范围的情形

1、已购买的房改房(含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无论是否转让均纳入住房面积核定范围。参加过房改购房,离异满三年的申请家庭,离婚时住房归属另一方并办妥产权登记手续的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一方可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但原家庭参加房改购房建筑面积的一半需计入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

2、通过购买商品房、拆迁(征收)安置、自建、集资建造或通过接受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自有房屋等(包括期房)以及申请当年的前五年1月1日(含)后申请家庭发生转让的所有房屋(含拆迁或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中载明的被拆迁或征收房屋面积)计入现申请家庭核定住房面积。

3、对拥有商铺等非住宅的,由申请家庭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根据评估资产总额折算成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面积,计入面积核定范围;同时租金收入应计入家庭收入范围。

4、如申请对象属于购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改房,且双方除该套房改房外无其它房屋,在公告受理截止日前申请对象已将原购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改房产权重新转移给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该套房屋住房面积可不计入面积核定范围(需提交公证书)。

5、因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事故,已被市“送温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心连心”救助对象的,因家庭经济困难将原私有住房出售,将售房款或拆迁货币安置款用于以上家庭救济,并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其所转让的住房可不计入面积核定范围。由申请家庭书面申请,所在社区、街道(乡镇)证明,属于“心连心”救助对象的需提供“心连心”证明。

三、申请认定

(一)受理

申请家庭在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期限内,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家庭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交由保管单位盖章的集体户口薄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3、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司法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签署《南湖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如家庭成员已到法定年龄但未婚的或配偶一方已故的也需签署《南湖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由民政部门对声明做出审核。如一方已故须提供死亡证明。

4、收入证明。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有工作单位的,则由单位对其上年度收入等情况作出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无工作单位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则分别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其职业与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无工作单位且达到退休年龄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对该成员是否享受退休金(如享受退休金,应注明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领取退休金总额)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家庭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及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并以签署诚信承诺书方式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填写对其进行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的授权书。

5、申请家庭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已拆迁(征收)的房屋还需提供拆迁(征收)安置协议及复印件;承租公房或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或租赁协议)及复印件,同时,承租公房的还应提供和产权单位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退出公房的具结书;拥有商铺等非住宅的,提供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均价报告。对外出租的,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情况证明。

6、申请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嘉兴市区的,须提供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是否参加过房改购房的证明和所在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有无房产证明。户口在农村的还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无使用宅基地证明。

7、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上出现的房屋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家庭成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家庭成员持有见义勇为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如申请家庭汽车在申请当年的上一年1月1日前被盗,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汽车被盗证明

11、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核

1、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家庭递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验,在受理期限结束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收入、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不符合的申请家庭应告知原因,同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民政部门。

2、收入审核。由民政部门负责,市场监管(工商)、公安(车管)、税务等部门配合,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xx〕13号)相关规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家庭的收入(包括收入、工商、税务、社保和车辆等)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对收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告知原因,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住房管理部门。

3、住房审核。由住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就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对住房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告知原因。

(三)公示

经审核,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由住房管理部门在相关媒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对其户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认定

经公示无异议(包括有异议但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住房管理部门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公示截止日前申请家庭成员有死亡的,需重新审核。

四、销售及货币补贴流程

1、发布信息。结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区政府根据住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房源区域、数量、价格、户型、货币补贴标准等基本信息。

2、摇号轮候。以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号码为准进行电脑摇号,符合条件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者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享有优先选房的权利。如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数大于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名额时,以摇号产生的号码为准,按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该批次选房的申请家庭,摇号产生的号码为选房的顺序号,未中选的申请家庭则轮候进入下一批次申请。

对未到场参加摇号的申请家庭,视作自动放弃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对参加摇号后放弃选房的申请家庭,取消下一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

3、自主选择。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按照公开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实物购房或货币补贴,选完为止。选择实物购房的,在所提供的可售房源内自主选定,选房结束后领取《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选择货币补贴的,在提供的货币补贴名额内选择,选择结束后领取《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证》(以下简称《货币补贴证》)。

申请家庭在领取《准购证》、《货币补贴证》后放弃购房,需将《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证》返还发证部门办理核销手续,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自然取消。如申请家庭不返还《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证》,取消下两个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

货币补贴实行先购后补,不购不补。《货币补贴证》有效期为一年(自发放之日起计),申请家庭未在有效期内购买住房并领取补贴,视作自动放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

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未取得《货币补贴证》,自行购买的住房,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4、签订合同。选择实物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准购证》上通知的有效期内,凭《准购证》与经济适用住房业主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付款手续。购房合同中应注明保障家庭可享受面积、超面积、上市最低补交款及补交比例等内容。

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自行在市场上购买住房,办理好权属登记后,凭申请人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货币补贴证》、《房屋所有权证》到住房管理部门领取货币补贴。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已列入当年拆迁改造(征收)计划的住房;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自行购买的普通住房建筑面积最小不得低于36平方米及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否则不能申领货币补贴。

申请人在公示截止日后死亡的,如该申请家庭仅为申请人一人申请的,则该家庭保障资格自动取消;如该申请家庭成员不止申请人一人,则保留该家庭保障资格,由该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推荐申请人并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5、房源结报。经济适用住房业主单位在售房结束后,需将申请人和房源清单及《准购证》上报住房管理部门,剩余房源结转为下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房源。

五、销售价格及补贴标准

1、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价格构成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xx]2503号)的规定执行,具体销售价格以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为准。

2、申请家庭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价或货币补贴的建筑面积标准为70平方米,实物购房超过上述控制标准部分,须按该住房同地段商品房平均价格计价。

实物购房超过标准部分面积按同地段商品房计价,其价差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收取。

3、实物购房款=(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实际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超面积价格)。

(以上计算公式适用于有超面积购房者)

4、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与商品住房价格波动联动的机制,具体补贴标准每年由物价部门经批准后对外公布。

货币补贴金额=(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申请家庭在南湖区房地产市场上自行购买普通住宅(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均可,非成套房除外),所购买普通住房成交金额(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准)低于可领取的货币补贴金额的,则按成交金额发放货币补贴。

5、现承租公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后,须退出承租的公有住房。

六、上市准入

1、购得经济适用住房,须按规定交纳契税等有关税费,办理产权登记,自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的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实物购房合同须载明上市时须向政府交纳“最低补交款”,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政府减免的土地出让金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价款。产权登记部门须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志。

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自行在市场上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产权证时应出示《货币补贴证》,由产权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记。

3、申请家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达到规定年限(5年)需要上市交易的或单身购买且发生继承时仍为单身的经济适用住房因继承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的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补交金额不得低于“最低补交款”)方可办理交易手续或继承过户手续;领取货币补贴的,需如数退还原货币补贴金额后,方可办理交易手续或继承过户手续。

申请家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出租的相关手续。

4、在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内,房屋所有权人因继承(非单身购买)、离婚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住房管理部门核准后,允许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户后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起计日期不变。

因法院依法判决、调解或仲裁机构裁决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住房管理部门核准后,须按上款规定补交该住房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或货币补贴金额后,允许提前上市。

5、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方式购买的住房遇到征收,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在办理征收补偿手续时,应按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按以下方法操作:

(1)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愿意将房屋征收后产权调换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且产权调换的房屋符合最新公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面积标准,房屋征收部门应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上注明属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产权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记;对于不愿意将征收后产权调换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性质或产权调换的房屋不符合最新公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面积标准,房屋征收部门应通知住房管理部门,在被征收人补交原领取的货币补贴金额后,按一般商品房性质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通知住房管理部门,并在发放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时将被征收人原领取的货币补贴金额予以扣除;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通过市场购买住房,如愿意将购买的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性质,应和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在产权登记时由产权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记,在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在取得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后一年内),可重新领取补交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金额,但购买的住房必须符合最新公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面积标准。

七、法律责任

1、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2、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1)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2)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3、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所购买的住房由住房管理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住房管理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补交金额不得低于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政府减免的土地出让金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价款),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和依法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1、本细则所称住房面积均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住房使用面积与住房建筑面积的换算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住房使用面积×1.33系数。

2、本细则所指建筑面积、保障面积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其他相关数据以申请当年公布为准。

3、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嘉政发〔20xx〕55号执行。

4、本细则所指年龄、户口时间、结婚日期、最近一次离婚满三年及其他未注明截止日期的均计算到受理公告日(含)。

5、子女抚养权变更的证明材料,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与法院判决文书相当的证明效力。

6、非婚生子女,且其户口已经上报的,认定为该家庭的家庭成员。

7、申请家庭成员现在是居民户口的原知青,且丧偶或离异,其农村宅基地已由子女继承的,申请家庭的宅基地情况由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

8、申请家庭成员现全部是居民户口,申请人的原户籍所在地已拆迁,需出具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是否已享受拆迁安置政策的证明。

9、申请家庭声称已退出房改房,但无法提供合法证据的,不予认可。

10、申请家庭是南湖区上岸渔民的第二代,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1、父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子女作为家庭成员被纳入保障人身份,当子女成立自己的家庭或者单身(33周岁及以上),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不属于重复申请且当时享受保障面积不计入现在的保障面积)。

12、截至审核名单公示日,家庭成员名下具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为企业投资人的一般不得申请(具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为企业投资人的由民政局告知申请家庭)。

1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由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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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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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交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拽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_____委员会_____。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状况(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附件三?付款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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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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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用人单位 )

乙方 ( 员工 )

名称 : 姓名 :

经济类型 : 性别 : 年龄 : 工龄 : 籍贯 :

地址 :

户口所在地:

电话 :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

现住址 :

电话: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达成如下协议 :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 工种 )

甲方根据生产 ( 工作 ) 需要 , 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工种 ) .

二、合同期限 ( 试用期限 )

( 一 )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年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从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 完成止。

( 二 ) 试用期限

1、无试用期 .

2 、试用期为 个月。 (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 , 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时 , 每周工作 40 小时。

2 、不定时工作制。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 , 可延长工作时间 ,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 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 , 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待遇

( 一 ) 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 月 ; 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分配制度调整乙方工资。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 二 ) 甲方每月 日 , 或每月 日、 日为发薪日。

( 三 ) 甲方安排加班加点的 , 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 四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 五 )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 , 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 , 工资照发。

( 六 ) 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 七 )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 , 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一 )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二 )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 有权拒绝执行 ;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 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 , 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 二 ) 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 , 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 二 ) 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

( 一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二 )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保证安全生产。

( 二 )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 四 ) 爱护甲方的财产 ,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 五 )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 一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3 、乙方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但是应当提

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 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医疗期满后 ,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

3 、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4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3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

1、在试用期内的 ;

2、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

2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

3 、乙方死亡 ;

( 七 ) 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 ,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 八 )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 , 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 , 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 九 ) 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 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 一 ) 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 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 , 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 , 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 的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 , 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 同时 , 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 % 补偿员工。

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 ( 一 ) 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应一次性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a 、由甲方提出 , 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

b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 2 、 3 、 4 项和第 ( 五 )款第 2 、 3 、 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2 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三 3 、 4 项解除劳动合同 ,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 , 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 二 ) 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 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

2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三 ) 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 , 应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小组 ) 申请调解 ;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 , 双方必须履行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 , 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 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 一 )

( 二 )

( 三 )

说明 :

1、根据〈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 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 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 或深圳户籍的员工 , 男职工连续工龄满二十五年、女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十年 , 且本单位连续工龄满五年 , 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 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订明试用期 , 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 对技术、业务有特别要求的 , 试用期可以延长 , 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续订劳动合同 , 工作岗位未变更的 , 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 , 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 , 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 ,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5、违约责任分法定违约责任和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种形式。双方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约定违约责任。若约定违约金 , 不能只约定一方承担违约金 , 应体现公平原则 , 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法一定要明确具体且切实可行。

6、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 每满一年 , 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 ;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发 ; 不满半年的 , 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3项、第九条第 ( 一 ) 款第 4项a 解除劳动合同 , 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 当事人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 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期满不起诉的 , 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否则无效。

9、未经书面授权 , 代签劳动合同一律无效。过错方将依《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10、宝安、龙岗区可参照采用本合同书。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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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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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幢号 室号 套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

2、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3、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4、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

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6、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

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合同1式4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1份,房管部门1份。

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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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范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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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 位置: 市 区 县 小区 楼 单元 号

2,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 楼层 ,房屋走向: 房屋形状: 用途 。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东: 西:

南: 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或采用税费分担的方法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四)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代表:(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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