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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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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拿出一本老书来“重谈”——《呐喊》。谁没看过《闰土》,谁没学过《社戏》,谁不知道《阿Q正传》?这本书我们都读烂了。可是,爱总结的我又总结了一下,读过的人,一种是:小学必读,不得不读,把《呐喊》当课文读了。第二种:“我是愤青!我是愤青!鲁迅弃医从文,笔头作枪杆!”把《呐喊》当大字报读了。

小编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席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收到自我暗示:顺着导读的方向思考,一定是对的,且感悟很深刻)。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后感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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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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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有感于欧洲资产阶级日趋颓靡,法国青年作家罗曼。罗兰一度希望借助“英雄”人物来感召人们变革现实,先后创作了多部名人传记,其中《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被称为世界“三大英雄传”,又称“巨人三传”或《名人传》。

无论是音乐大家贝多芬,伟大的雕塑家米开朗基罗,还是文坛泰斗托尔斯泰,在那闪耀着灼人光芒的背后,却是一个个的孤独者,精神上的孤独者,像是在茫茫无际的沙漠上徒步的行人,他们在不断地探索。

这是一种伟大的悲哀。精神上的痛苦让他们变得决绝,思想上的那种既受压抑又想冲破束缚追求自由的矛盾的内在爆发力,成就了他们无与伦比的艺术才华。

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上的绝对的孤独,伟大的艺术作品该如何产生。音乐、雕塑、文学领域将平庸无奇,所谓的艺术再也不能称之为艺术。

贝多芬的孤独让人感动,他在孤旅中努力地寻找一个个突破口,希望能凿开一个小孔,他用音乐与外界的人沟通。

米开朗基罗,他的脚步是如此的匆忙,他的手永远是不停息地在抚摸着那一块块光洁的大理石,然后,在狂热的目光的注视下将这些冷冰冰的大理石一击一凿雕刻成一尊尊美丽的塑像。

托尔斯泰他拥有显赫的地位,多情的家人,可是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孤独者,在精神的沙漠中为了创造一片片绿洲而努力开垦的行人。他永远渴望着人与人之间的爱,退让、宽刷微笑、质朴、明净,这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美丽。

古人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印证了三位巨人孤寂的人生旅程,然而,他们却创造了人类艺术的辉煌,他们的作品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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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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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一书。

上册书说到旺卡先生将巧克力工厂交给查理后,坐大玻璃升降机回查理家,带他的家人去参观。

就在大玻璃升降机上升的时侯大玻璃升降机飞得 太高了竟然飞入了太空,遇到美国的太空旅馆,然后他们进了去,突然,电梯里出现一个又一个的黏黏的怪物,接着他们回到了 大玻璃升降机里,走了。旺卡先生说:“它是太空中最可怕的外星蠕虫克尼徳,他们准备返回地球时,巨大的克尼徳向大玻璃升降机冲去,但是失败了,弄得屁股一片紫色。但是,它们还继续进攻,大玻璃升降机飞入大气层,它们全部都完了。正好落在巧克力工厂。在书中我发现查理既勇敢又乐于助人,总是想办法解决困难,我要向他学习。

回到工厂,旺卡先生发明了一种吃了能年轻 20 岁的巧克力”旺卡维他“。乔治娜姥姥吃下 4 粒后,她本来 78 岁,吃了 4 粒年轻了 80 岁,所以她在负数岁人地带,现在是负 2 岁。旺卡先生又发明了一种能变老的巧克力,把它弄为液体,装入一个能喷出东西的瓶子里。然后,查理 和旺卡先生坐大玻璃去负数人地带救乔治娜姥姥。见到她后,把液体的巧克力喷到乔治娜姥姥身上,她立刻不见了,回到了真人世界。乔治娜姥姥已经 358 岁了,应该吃 14 粒年轻的巧克力,也给其它的老人也服用了巧克力。我也要像旺卡先生学习,因为他很聪明,发明了很多东西,也非常滑稽、可笑、机智,在最危急的时候,他总能想出应对的方法,而且遇事冷静,是一个很有头脑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只要机智勇敢,肯动脑筋想办法,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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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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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河传》的作者是萧红。著名作家茅盾称这本书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当读完这本书时,我才深刻的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

在这本书中,萧红向我们讲述了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她的童年时光,以及她对呼兰河的爱和对当时封建社会制度的很都跃然纸上,使读者无不为之动容。

最悲惨的就是小团圆媳妇的遭遇。年仅12岁的小团圆媳妇被老婆婆烙脚心,吊在扇子上被抽打·····结果小团圆媳妇被打怕了,得了一种怪病,老婆婆找了个土房子:用热水烫三次,整个身子浸泡在滚烫的热水中。可怜的小团圆媳妇,在热水中极力挣扎着,可那些迷信而又无情还是把她摁在水中,三次都是如此,小团圆媳妇晕了过去。就这样,小团圆媳妇被折腾死了。

有悲就有喜,作者把她小时候和祖父学诗写成了“一颗颗笑豆”,让人一“吃”,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萧红小时候真可爱真好玩,让人禁不住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么无忧无虑。

读读《呼兰河传》吧,让震撼心灵的华彩美文,滋养我们的精神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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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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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战争和平》很舒服,不仅因为作者语言描写上的顺畅,更在于从这部作品中感受到了很多与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相契合的地方。从我自己看来,作品之所以有价值阅读,可能就在于作品能够给予显示以启示,无论这种启示是正面的借鉴还是反面的提醒。

皮埃尔和安德烈有过一场争吵,他觉得安德烈只是为自己活着实在难以理解,他在共济会的影响下,认为应该努力求得自身净化,为他人,爱邻人。从这里,隐约可以看到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修身养性,推己及人,忠恕之道甚至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书中关于战争的描写,也有很多和中国人体验相符的地方。尼古拉参战受伤之后,想到了家里的好,发出了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的疑问;安德烈也对自己参军作战的目的产生了怀疑:到底为谁作战?这样的一些思考在中国同样有过发展,中国人也有所谓“一将功成万古枯”的叹息,也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反思。甚至于书中多处可见的关于人民战争、游击战争十分纯洁和强烈的民族感情的描述,恍惚让人体会到了中华民族生死危机关头所发出的“救亡图存”的最强音。更有甚者,战争几近结束之时,面对军队大量的减员,书中竟然会有“剩下的全是菁华”的感叹,抑或是振奋人心,一扫颓气的激励,这种.种不能不让人想到长征结束后毛泽东对于中国红军的种.种描述。

这本书太多的地方能激起人关于我们所熟悉的中国历史、文化的联想。50、60年代的翻译文学已经内化在中国现代传统之中,不知道中国的读者们是否从这些翻译的经典中看到了我们久远的传统和不久前这个国家有几许相似的经历;甚至于再往年推,革命战争年代的人们读这本小说是不是从中汲取了很多可供中国革命学习的地方;再往后,80年代的人们热衷于读这些经典,比如说战争与和平,其中是否也唤起了人们对历史的回忆,并引发了对理想生活的追求?

“中国现代传统,也即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和现在有什么关系?这其中是否还有一些可以作为精神传统滋养下一代?”从第一个问题看似很自然地过度到第二个问题,然而我不认为这样,甚至于如果把这两个问题过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会影响我们对第一个问题的思考。如果这么推理可能要好很多:影响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的种.种因素中,集中到本次讨论的范围也即那些文学经典,是否还有很多值得今天的人借鉴学习的地方?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就要反思为什么包含了很多经典要素的作品在今天不能再引起今天人的广泛兴趣?当然可以我们可以说出很多诸如社会急速发展,诱惑越来越多之类的理由,但是对文化问题的反思可能并不能仅仅局限在对政治、经济问题的反思,文化本身可能就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战争与和平》这些经典之中发现一些我们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从另外一个角度,就是能不能从现代的角度对这些经典进行再解读,重新发现或者重新认识一些对于我们有启示的东西。由此联想到近年来颇热的“国学热”,无论这种国学热是炒作出来的,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学热,既然这股热潮能够出现,就说明了社会上更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并且希望能从我们的传统中寻求解决之道。当然,有很多人会觉得这种国学热是在西方知识结构框架中对国学的解读,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所谓的国学。我觉得即使这样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使我们不能摆脱全球资本主义化的趋势,我们同样能够重新发现我们自己的传统。推而广之,对于《战争与和平》这些曾经影响过我们或长久或短暂历史的作品,重新解读的意义也在此: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

再回到作品本身,从书中大段关于舞会的描写,对于人物心理的描写,对于景物场景的描写,很明显的显示出托尔斯泰在这方面写作的得心应手。在读刺猬与狐狸之前,虽然觉得书中大段所谓传教式般的议论很是枯燥难读,但并不觉得这是此书的败笔,甚至觉得是自己素养不够,才导致不能理解提升作品档次的“精华部分”。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13日上课的早上还特地将第四册最后关于历史的探讨重新细读了一遍。由于水平的局限,并不能发现其被贬低的原因。单从表面来讲,托尔斯泰舍长就短,显然有他自己的思考,而这种思考很明显与作者的危机意识紧密相连。这一点可能跟鲁迅等文人颇为相似。张承志在《鲁迅路口》的散文中,认为鲁迅不走“纯粹的文学道路”的愿意在于鲁迅的“良知”。张的观点有偏颇的地方,但是还是很清晰的表达了鲁迅以及鲁迅之后的一大段时期,社会需要思想,中国需要思想。

《战争与和平》在中国的流行,其中应该也有这方面的因素。毛时代的人人都可能成为哲学家,这时间的人当然需要思想,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从一些80年代的回忆文章特别是对于80年代大学生活的回忆文章里,很容易发现有过一段诗意的时间,结诗社、读尼采等等,对独立思想的追求,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90年代之后,人们不再需要诗了,好像独立思考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于是通俗的文学取代了经典,也就是课上所说的,突然发现现在的人不读“《战争与和平》”了。从这个角度来讲,对这类文学作品的重新解读,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或许还有对社会重新启蒙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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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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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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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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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有:《小猪唏哩呼噜》、《闹别扭的星期一》等等,但是最使我感到有趣的还是《黄瓜国王》这本书,它是由奥地利着名的童话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玲格着作的。

这本书讲述了去年复活节吃早饭时,“我”家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他自称是库米奥利国王二世——黄瓜,出生于楼梯里顿家庭。他约半米高,头上戴着一顶金王冠,冠齿上镶着红宝石,手上戴着白色线手套,脚上还涂了红色指甲油,可逗呢,也怪吓人的。作者诙谐的创作方法使我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全书。哦,这是一条爱搞阴谋、懒惰、爱睡觉、自私的黄瓜,可是还当了国王,这简直让人匪夷所思,最后黄瓜国王阴谋败露,被弟弟——尼基远远地送走了,永远不会回来。

阅读间,我仿佛看到了城市里的人们,有的变得懒洋洋的,无精打采,无所事事;有的在为一点蝇头小利而大动干戈;有的干脆蒙头大睡,什么事都不闻不问;交通一片混乱,杀人犯、小偷也越来越多;空气也不再清新,动物不再可爱,小草、大树不再翠绿,花儿不再鲜艳……而这些,都是因为人们懒惰、自私、卑鄙引起的。突然,一阵鸟叫声把我拉回现实,我看了看周围,拍了拍胸脯,庆幸地说:“还好城市不会变成那样,真是太可怕了。”

这是一本幻想的童话书。虽然只是幻想的,但是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像黄瓜国王一样懒惰、爱睡觉、自私、搞阴谋,不然结果将会是十分可悲的,它还告诉我们:对腐朽的势力和卑鄙的人决不能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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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7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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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的早餐,一部描述爱情和生活的电影,片中的女主角是个奇特而优雅的女子,她像是很明确的在追求着什么东西,然而其实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很多时候都在向弗列说着很多琐碎的事情,似乎无关紧要,又似乎哪些事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在得到她的弟弟弗列死去的消息之前,她很乐观的向往着有一个牧场,可以养很多马,可以和弟弟快乐的在过简单生活,而很爱她的前丈夫来了,要她和他回去曾经的家,可是,她说她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叫露拉美的女人,前丈夫失望的回去。然而不久却带来了噩耗,她的弟弟弗列意外事故死了,她霎时崩溃。然后又很执着的要嫁给富豪。

影片中的男主角,帅气可靠的男人,和女主角同住在那个自称摄影师的脾气怪异易怒的房东家,女主角为了逃离喝醉酒的男人的骚扰跑上男主的房间,然后和男主说着自己的向往、生活等等,并称呼男主角为弗列,她弟弟的名字。身为作家的男主角欣然接受她的一切。

两个人在那个安静而美丽的城市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时常来往,像朋友,又像恋人一般。最滑稽的是女主角举办PATI的场面,趣味至极,很喜欢一个镜头,男主趴在人潮拥挤的地面接电话,接完了,拉起正在跳舞的男人擦得黑亮的皮鞋把烟头放进去,很搞笑也很别致。作家得到自己的故事被卖出的喜讯,女主角提议去做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然后他们去了蒂凡尼,一个高档珠宝店,在那里,男主要赠礼物给女主角,女主角忽发奇想,要在蒂凡尼买个十元以内的饰物,没想到真的有,可是却是个纯银电话拨器,这却和男主想要送给女主的浪漫的东西完全不符。

男主从怀里拿出吃爆米花的赠品——一个戒指,询问是不是可以在上面刻字。蒂凡尼欣然答应。果然是个好极的地方。他们去了图书馆,男主在女主的要求下在自己的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却被图书馆管理员责骂,实在滑稽的无奈。然后他们居然去店铺偷东西,而且顺利的各偷了个可爱的面具出去。在街上遇到警察,警察还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们两人离开。分明将他们当成了热恋中的情侣。然而就在女主角认为自己可以嫁给那个拥有牧场的富豪的时候,房东却举报他们涉嫌贩毒。虽然被保释了出来,可是拥有身份的富豪却取消了取女主的约定。

女主依然想要离开那个住了一年多的城市,她说那里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甚至将男主特地从女主家里抱来的猫咪丢下车,她说,他们谁也没拥有谁,人们不属于对方,没有人可以将我放在笼内,她荷猫咪都是无名氏,不属于任何人,也不属于对方。男主很气愤的下车,说她懦弱,缺乏勇气,害怕承认人生就是这样,然而人们相爱,结成佳偶,这是人们获得真正幸福的唯一机会,她说的自己野性难驯,害怕别人将她困在笼子里,其实她已经在笼子里,而那,是她自己造成的,那和什么城市无关,无论去了哪里,她依然会遇到自己。男主从口袋掏出随身携带的盒子,里面是那枚他们在蒂凡尼刻字的戒指。男主角下了车,去找那只被她遗弃的猫,雨很大,女主从车上下来,追上男主的身影,问找到猫咪了没有。

影片基调很平静,就像生活安静的流淌,略有浮躁和不安。而哪些从缝隙间洒落下来的阳光安抚了一切。使得喧哗荷浮躁也变的安静,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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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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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海伦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

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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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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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了,我想我该把不爱读书的习惯改掉,一定要在寒假里多看书。于是,一放假,我就和爸爸妈妈来到新华书店购买图书。其中,有一本有趣又感人的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吸引了我。

这本书的作者是郁雨君,书中的主人公分别是:大肚子爸爸、维C阿姨和五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哥和布瓜。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肚子和四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和小晴哥住在一个像量角器的奇妙院子里,喜欢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照看他们。可是,这几个孩子都很不幸:饭团是脑瘫,是永远睡不醒的娃娃;布丁的脚掌外翻,被称卓别林娃娃;先天尿床的苏打是爱马桶娃娃;爱吐泡泡不说话的小晴哥,被称口水娃娃。他们都很自豪地说:“我们是爸爸生的。”爸爸用他的爱心给他们上音乐课、妖精课和马桶课,让孩子们的缺点都变成了优点。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随着时间的流逝小院要拆迁了。大肚子爸爸也告诉了孩子们事实:这四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亲生的,而是在路边抱养的。爸爸告诉孩子们要和自己的亲生的爸妈在一起,并将布丁、苏打、小晴哥分别送走,而饭团因生病却远离了这个世界。几年后他们再次相见时,大肚子爸爸和维C阿姨成了一家人并且生了个孩子名叫“布瓜”。

多么感人啊!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想想那些失去父母被抛弃的孩子们,想想那些残疾人,我们是不是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呢?也许帮助了他人,才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啊!我相信,人与人的和谐之爱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才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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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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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写得非常好,让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它。

它主要讲了,一只猴子被一个对对眼老头,拐到了他的手掌心,读到这里,我觉得眼老头真坏,把活泼的生灵捉了回去不停地虐待,但最后,好心的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杜真子,历经千辛万苦把猴子弟弟救了出来,我觉得马小跳他们应该是不愿看到这样残酷的场面,所以把猴子救了出来,我很感动,同时也感到了马小跳他们的热心。在这里猴子弟弟认识了笑猫,笑猫把猴子带到了马小跳的家里,猴子弟弟被人类的生活所迷惑,后来的日子里,一件件好笑的事情不断发生,但最后马小跳他们把猴子弟弟放归给了大自然。读到这里,我觉得又好笑又感动,好笑是猴子弟弟那一件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感动的是他们最终让猴子弟弟回到了自己最天然的家,那一幅幅动人的场面,让人不禁热泪盈眶。在这本书里,描写美得句段有很多,其中就是写老老鼠送给笑猫秘密山洞的景色很美丽:“夜幕孤降临,山洞被笼罩在黑而明亮的夜色里,一条条藤蔓帘下来像个绿窗帘挡住了视线,使人感到无比神秘。”我不由得赞叹:老老鼠真会享受,如果这么美的景色没看到,多可惜呀!

我喜欢马小跳的妈妈爸爸还有猴子弟弟,马小跳的妈妈和爸爸他们不但留住了猴子弟弟,还对它十分友好,我喜欢猴子弟弟的活泼开朗又顽皮。讨厌的是对对眼老头儿,他把猴子弟弟从深山老林里拐出来还虐待它,对小动物太不公了。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想到以前我对小动物的不公,我非常后悔,我要向马小跳他们学习,保护小动物,小动物们也是地球上的一族,我们要爱护它们,不要像对对眼老头那样,要开导他们保护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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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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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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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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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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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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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四年级时第一次读此书,那时对历史知识不是太了解,只是记住了一些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如今再读,对历史知识和历史人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首先,感慨作者对历史人物和知识的掌握。本书记述了春秋战国时代五百多年的历史,全书一百八十回,时间漫长,人物众多,事件复杂,头绪纷繁,但作者做到絮而不乱,前后贯穿,上下衔接。

第二,本书的价值在于称颂明主贤臣时,无情地揭露和鞭挞那些荒淫无耻,残酷暴虐的统治者,如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卫宣公筑台纳媳,卫懿公好鹤亡国,晋灵公肢解膳夫等。读来让人不可思议,但又是确有其事,深感统治者的残暴和百姓生存的不易。

第三,对于一些舍生忘死,刚正不屈的忠臣义士,如管仲,蹇叔,百里奚等人,其中,赵氏孤儿的故事至今还在为人们称道。介子推割股救主,最后不图名利而被晋文公烧死的事件,让人感慨帝王的无情无义。

本书作者的理念,是在通过人物事件来宣扬"仁义理智信",其中,对齐桓公之所以能称霸的描写尤为突出,表现了德的重要,而,后来的宋襄公沽名钓誉学桓公,却遭楚庄王戏弄遭后人耻笑。

本书不足之处在于,穿插了一些鬼神故事来宣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唯心思想。

重读此书,对历史和历史人物又多了一些了解,对今后的教学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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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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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 》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自然哲学与伦理实践的根源,是中国最古老的占卜术原著,对中国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由伏羲氏与周文王根据《河图》、《洛书》演绎并加以总结概括而来,是华夏五千年智慧与文化的结晶,被誉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在古代是帝王之学,政治家、军事家、商家的必修之术。从本质上来讲,占卜术是关于对未来事态的发展进行预测的手段,而《易经》便是总结这些预测规律的理论宝典。

我们近代的世界观和认识论方法主要源于西方。数理化是现代科学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科学表达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的推导过程是用数学表达方式,用物理说明作用,用化学体现变化,并从规律和本质上得到重复性的验证。这种方式即是抽象的,也是直观的。而这种推导方式也有局限性,就是将事物越分越细,就像把整个科学归结为一片森林,然后细分为树木,再分为细胞、分子、原子等等,以至于在观察某件事物时,只看到了点而不能看到面一样。而我国易经的推理方法是归类推理。比如:震卦,为春天、方位为东方,五色为绿色、五味为酸,五行为木、五脏为肝胆、人体为手、人为长男、动物为龙、蛇;形状为长,为动等等,这些都有类比性。这样就可以找到事物的普遍联系。

学好易经首先要理解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如古人所说,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希望广大的易学爱好者,能通过了解《易经》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把钥匙,打开这座伟大的哲学之门。

大多数人感觉《易经》晦涩难懂,而不掌握其入门要领,一辈子都很难开窍,即使能倒背如流也是枉然,这和学历、智商的高低没直接关系,而是需要人生历练和悟性。有句老话:熟读私书十年,不如明师一点。易有简易、变易、不易三层意识。简易就是说《易经》是经书中较为容易学习的一门理论,古代的时候,简单到无需文字解说即可运用。而为什么到今天很多人接受过高等教育都不能解读这本奇书呢?作为先知先觉者,为启迪大众,特将学习心得供奉于此,若得此易学法门点化,一日即可打开此方便之门。

学习易经的要点:

1.首先须明确《易经》是一本占卦的工具书,不宜像面对哲学和历史书籍样全文通读,至多看看目录、读读系辞,以方便明白纲领要略。学习《易经》要如同面对字典和对数表一样来面对这部天书,纲举目张。也就是说《易经》本是查阅的工具书,其学习步骤为:识卦、起卦、查卦、断卦、断爻、查阅经文,再以判断所测之事的吉凶结论。当基础运用熟练到一定程度之后,再进行变卦、变爻、断六壬、夺四时这些较为高深的方法。

2. 占、象、数、理是学习易经必须掌握的四大法门。

即占卦、类象、术数、易理。

占卦的方法有:揲蓍法、铜钱法、方位法、时间法、身物法、数字法、笔画法、音域法、太极法等,且万事万物皆可起卦。

类象:如以乾卦代表天、父、健、马、首、西北,坤卦代表地、母、顺、牛、腹、西南。

术数:是指卜筮、占卜等以阴阳五行生克制化之理、推测人事之吉凶的法术。八卦的变化数有八八六十四种,每卦乘以六爻共计384种变化。五行的变化有相生、相克、相刑、相害、反生、反克、互生、互克、相合、比肩共计五十种关系,这是大衍之数的全部变化规律。

易理:是指客观变化前提下形成的阴阳普世规律。

3.理解阴阳八卦图示、符号、卦象。

4. 掌握卦象的由下至上的逆排和动爻的判断。

5. 理解五行分类和定性法则即生克制化法则。

6. 领会卦象、爻辞要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不可拘泥于经文事例。

7. 三不占原则:1.不诚不占 2.不义不占 3.不疑不占。

8、卦象爻辞不宜死记硬背,易书在手即可,反复练习孰能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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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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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些杨红樱阿姨的书,每一本书都诙谐幽默,耐人寻味。在这本书里,主要的人物有:笑猫、对对眼老头儿和猴子。在其他的人物中,疯丫头杜真子、淘气包马小跳、废话大王毛超、企鹅唐飞、河马张达是“营救队”的主要成员,从对对眼老头的魔掌中救出猴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营救猴子那几篇。和对对眼正面交锋的那几次,一次被对对眼骗了,第二次他们想骗对对眼,唐飞挨了一脚还不说,还白送给对对眼十元钱,他们为了不让秘密山洞暴露,决定让杜真子去帮忙。他们先让杜真子和猴子照相,然后让杜真子跑到人少的地方,由张达把猴子带到秘密山洞里。

读完这篇,我们不该学习对对眼的贪心,而要学习营救队员们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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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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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爸爸妈妈把《兔子坡》这本书交给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拿起来了就不肯放下了。

书里描写了森林里要搬来新人家,勾起了小动物们的兴奋。兔子小奇跌跌撞撞到处发布消息,老爹走来走去向每家人打听。威利和鼹鼠谈着话......大家都很开心。

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主人公小乔奇。它活泼机灵、聪明可爱,还特别帅气。它是跳高和跳远的能手,还喜欢突破自己。记得有一次小乔奇被一只猎犬紧追不舍,小乔奇跑得飞快,还勇敢地跳过了死亡溪,那只猎犬只能在对岸目瞪口呆。我很佩服小乔奇的勇敢,我要学习它的精神。

我和小乔奇比起来,都很活泼,也爱冒险,可是我遇到可怕的东西还是会出冷汗。哈哈,我得增加自己的胆量了。每天晚上我睡前还要开一会儿灯,有时还想爸爸妈妈在旁边陪我一会。有一次晚上,爸爸妈妈在陪我的时候,手机的灯光照在天花板上,像一只眼睛在看着我。我“妈呀”叫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妈妈。

有时我也是充满勇气的。有一次在体育课上,我们正在训练篮球,结果我和同学撞在了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眼睛片“哗啦哗啦”掉了下来。我没哭,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在同学的帮助下走到保健室消了毒。妈妈说:“你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妈妈相信你以后遇到问题难题不会在退缩,一定会勇往直前。”我要向小乔奇一样做勇敢的自己!

《兔子坡》是非常值得看的一本书,我推荐你也去看哦,你一定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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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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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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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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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必须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马的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齐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述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我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那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他们是十分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理解了。

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齐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理解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述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一样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我带来很大的帮忙,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忙,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并且,人要证明自我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最终获得了自我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酸甜苦辣!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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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一次亲密接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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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恒这个名字在当今的网络应该没有人会不知晓。而我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确是爱尔兰咖啡。然后才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在未看之前只知道一个名叫“轻舞飞扬”的美丽女子和痞子蔡的男主人公,那一定离不开死亡,因为据说赚取了很多女孩子的泪水。

通过网络,我完整的读完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本以为她得的是俗的不能再俗的白血病,原来却是红斑狼疮;我本以为如此美丽的女子不会爱上一个平凡的青蛙,可惜她爱上了。用可惜二字是因为她爱上了却没有足够的时间能够相守一辈子在一起的人。我喜欢如此美丽聪慧的女,即使我不懂咖啡的曼妙,也不知晓“Dolce Vita的香水雨”里漫步是何等美妙,可是我有安娜苏的恬美的香气陪伴,也有清香的茉莉玫瑰花茶品尝。我也喜欢这单纯安静的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只因他是略带忧伤的男子,一身书卷气。本不幽默又会为自己而努力变得幽默的人。一颗平淡的心,一份自己欢喜的爱情,简单得两个人等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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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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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但是《 80 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

《 80 天环游地球》讲的是主人公福克先生和自己的朋友打赌自己 80天就能环游地球,并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去做赌注,他带上了自己的管家决定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起环游地球,可是在出发时,却被侦探费克斯误以为是偷盗银行的大盗,而且福克先生的财产与大盗偷来的钱十分相近,这就让费克斯认定福克先生就是那个偷银行的大盗。在一路上,费克斯百般阻挠福克先生,可是福克先生总是沉着地应对困难,使得他成功地在最后第一天赶到了伦敦时,费克斯将他们拘留了起来……过了一天不到,费克收到消息,真正的大盗已经找到了,福克先生却迟到了五分钟,他十分失落。但是,因为福克先生绕了地球一圈,各个地方都有时差,这样算来,福克先生不仅没有迟到,还剩下了很多时间,他一得知这个消息,立刻跑到俱乐部,向自己打赌的人证明了自己80天内环游了地球。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福克先生不像他的管家和朋友一样遇到困难十分焦虑,而是用上自己冷静的大脑,思考着该如何解决现如今要面对的问题,冷静的头脑使他和他的朋友总能客服一个个困难。使他们成功在80天内环游了地球的不止福克先生那一个冷静的大脑,还有他那惊人的毅力,他总是不放弃,如果他没有毅力光有一个冷静的头脑也不可能会在80天内环游了地球。

正是福克先生这种处事不惊、坚持不懈的精神让他们克服一切困难。其实现实世界中也有人像福克先生一样不仅有冷静的头脑还有顽强的毅力。

在现实世界中,有着处事不惊、坚持不懈的人不止少数,许多癌症病人也有着这样可贵的精神:我曾经在电视上看见一个癌症病人经过医院的检查得知自己得了癌症,他并不是和其他病人一样十分恐慌,以为自己已经活不久了而不去跟病魔对抗。他反而十分冷静,他听了医生的话,有什么不能吃他就不吃,有什么能吃他才吃,有什么是他不能做的事他也不去做,他努力和病魔对抗。医生原本预计他活不过半年,可他在自己的坚持下,创造了奇迹,成功地活了一年之久才离开人世,连医生也不敢相信,医生也说这是一个真正的奇迹。

读完了《 80天环游地球》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事一定要坚持,但不仅仅是坚持,还要有一个冷静的头脑,要保持处事不惊,这两者缺一不可。如果你有冷静的头脑,却不会坚持,那你是如何也完成不了的;如果你只会坚持,而遇事十分焦虑,怎么也冷静不下来,那你也只能一事无成,只会在那儿默默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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