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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以租代售租赁合同范本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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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承租人:(下称:“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第二条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第三条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第四条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租赁期限

第五条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第九条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第十条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第十二条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第十三条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第十五条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第十七条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第二十一条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二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五条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第二十六条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二十八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月日

见证人:

律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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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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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目 录

说 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项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分别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8.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9.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 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平乐东森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平乐县平乐镇同乐新区(平乐汽车站门面)

邮政编码: 5424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50330MA5N18MM4N

企业资质证书号: 4503L0324

法定代表人: 顾松林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机构备案证明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买受人:

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类型:

国籍:

证件类型: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 平乐县平乐镇同乐新区汽车站旁东森广场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为 平乐土出字2018017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6715.99 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零售商业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88 年 12 月 6 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平乐东森广场 ,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

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 商业 。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钢筋混凝土 ,建筑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 层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广西北斗星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未抵押 。

抵押类型: × ,抵押人: × ,

抵押权人: × ,抵押登记机构: × ,

抵押登记日期: × ,债务履行期限: ×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 ;

5. ×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网签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人民币 (币种) 0 元,总价款为 人民币 (币种) 0 元(大写 × 元整)。

2.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人民币 (币种) 元,总价款为 人民币 (币种)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人民币 (币种) 0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按照 ×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 (币种) × 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人民币 (币种)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定金于 本合同签订 时 抵作 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_________(币种)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________(币种)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占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_____%。

余款_________(币种)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向________________(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乐支行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平乐东森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为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1.00 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 60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7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5.0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50.00 (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九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 项所列条件(可多选):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 × ;

4. ×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 ;

3.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

× ;

4.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 ;

5.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1.00 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1.00 元的违约金;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1.00 元的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90.00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 。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 年 月 日达到 使用标准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达到 使用标准 ;

3.规划的车位、车库: 年 月 日达到 使用标准 ;

4.物业服务用房: 年 月 日达到 使用标准 ;

5.医疗卫生机构: 年 月 日达到 ;

6.幼儿园: 年 月 日达到 ;

7.学校: 年 月 日达到 ;

8. × ;

9. × 。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出卖人有责任按要求完成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出卖人有责任按要求完成 。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出卖人有责任按要求完成 。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出卖人有责任按要求完成 。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 10 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 。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 60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 × ;

(6) × 。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1.00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 60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0.0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1.00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4 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六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2.根据第六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

预测建筑面积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根据第六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 。

4.双方自行约定:

(1)售房单价保持不变,实际成交总价款按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核准的套内建筑面积调整,多退少补,不计利息;任何一方不得以面积差异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2)自出卖人通知买受人结算房款之日起 15日内双方结算,结清应退或应补的房款。结清应退或应补的房款后,方可办理交接房手续。一方不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的,每日按应付款项的4.9%(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四条 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0.0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因以上变更导致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该商品房单价不变,按变更后实际面积计算房款及其他税费,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

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 × ;

(4) × ;

(5) × 。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0.0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因以上变更导致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该商品房单价不变,按变更后实际面积计算房款及其他税费,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六条 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4.9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 【买受人全部损失】 赔偿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按变更给买受人造成的实际影响,给予买受人相应补偿。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因以上变更导致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该商品房单价不变,按变更后实际面积计算房款及其他税费,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1 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

(4) × 。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名称: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文号: GB/T18883-20__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名称: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标准文号: GB50118-20__ 。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4.9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3. × 。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 30 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八条 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 广西宏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十九条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不超过30日)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网签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逾期超过30日后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自行带齐材料单方申请办理。

第二十条 房屋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720 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买受人不得退房,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的总额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费为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九。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 × 。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

2.会所: × ;

3. × 。

第二十三条 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 买受人 承担。

第二十四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6. × 。

7. × 。

第二十五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八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一)。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1 份,买受人 1 份, 平乐县房地产管理所1份, 平乐县不动产中心1份, _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

1.房屋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附件二 关于该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的具体说明(可附图说明)

1.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名称、面积和所在位置

2.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名称、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1.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

2.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附件四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

具体约定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一、计价方式: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人民币 (币种) 元,

二、总价款:人民币(币种) 元整(大写 元整)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X年X月X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人民币(币种)X元(大写 X 元整)(含定金)。

2、分期付款: X (含定金)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币种) 元整(大写 元整)(含定金),其余房款人民币(币种) 元整(大写 元整),以出卖人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方式支付至出卖人账户。买受人的贷款申请由银行审批确定,如果银行认为需要买受人增加首付款比例或者不同意放贷,买受人须按银行要求增加首付款或者改为一次性付款。

四、关于逾期付款的补充约定

1、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期限付清购房款,应按照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逾期不超过7日(含)的,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7日、不超过15日(含)的,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逾期超过15日、不超过30日(含)的,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4)逾期超过30日的,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出卖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本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人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八的违约金,且在买受人支付所延迟支付的购房款和违约金前,出卖人随时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2、买受人选择分期付款的,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期限付清任何一期购房款的,均应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按揭贷款银行由出卖人指定,买受人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7日内到相关按揭银行和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提交符合银行和房产管理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交纳各项相关费用,并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将其剩余房款打入出卖人指定账户,逾期按附件四第四、关于逾期付款的补充约定第1点执行。若买受人自身的原因造成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另行选择付款方式,经出卖人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就新的付款方式签订补充协议或交清剩余房款,如在上述期限内出卖人、买受人双方无法就新的付款方式达成协议的,视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总房价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协助出卖人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没收买受人已付的房款。

4、买受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付款方式,应在签订本合同后自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并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打入出卖人指定账户,逾期按附件四第四、关于逾期付款的补充约定第1点执行。如买受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通过审批而无法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另行选择付款方式,经出卖人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就新的付款方式签订补充协议或交清剩余房款;如在上述期限内出卖人、买受人双方无法就新的付款方式达成协议的,视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总房价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协助出卖人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没收买受人已付的房款。 买受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获批准的,必须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机构将买受人所贷款项一次性直接付给出卖人作为其所交的剩余房款。买受人因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办好公积金贷款并经银行审批通过后出卖人才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出卖人不承担因公积金贷款原因导致的合同备案迟延责任。

附件五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2.其他约定

附件六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三)款约定处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

1.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其他】【 】;。

2.起居室:

(1)内墙:【涂料】【壁纸】【其他】【 】;。

(2)顶棚:【石膏板吊顶】【涂料】【其他】【 】;。

(3)室内地面:【大理石】【花岗岩】【水泥抹面】【实木地板】【其他】【 】;。

3.厨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其他】【 】;。

(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其他】【 】;。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其他】【 】;。

(4)厨具: 。

4.卫生间: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其他】【 】;。

(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其他】【 】;。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其他】【 】;。

(4)卫生器具 。

5.阳台:【塑钢封闭】【铝合金封闭】【断桥铝合金封闭】【不封闭】【其他】【 】;。

6.电梯:

(1)品牌: ;

(2)型号: 。

7.管道:。

8.窗户:。

9. 。

10. 。

附件七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可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内容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进行约定。

该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应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项目、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保修期限为 50 :(不得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限为: 5 (不得低于5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保修期限为: 2 (不得低于2年);

5.装修工程: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6. ;

7. ;

8. 。

(二)其他约定

附件八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

兹对本公司承建的平乐县平乐东森广场1#、2#、3#、5#、6#、7#楼做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1、该房屋的质量经平乐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工程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按国家规范规定内容范围承担保修责任。

3、业主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本公司将对商品住宅的各项工程按以下期限保修:

(1)屋面防水保修五年。

(2)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五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二年。

(4) 墙面抹灰层脱落保修二年。

(5)管道堵塞保修二个月(使用不当造成堵塞除外)。

4、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和设备管线位置、不当装修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所造成的损坏和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由此引起的相邻房屋受损由住户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广西宏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九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十 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附件十一 补充协议

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效部分:

一、通知方式约定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联系以书面形式按合同第5、6页中买受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送达对方,或报纸公告形式告知。邮寄凭证即为送达凭证,买受人是否签收不受影响;

2.如买受人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出卖人无法通知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而形成的逾期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责任按相应条款处理;

3.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出卖人只按照上述地址发送,或以报纸公告形式告知,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寄发邮局的邮戳之日;

(2)如果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3)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4) 如果是报纸公告,则为发刊之日;

4.因通讯联络方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二、出卖人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明示的其它文件、证书及重要提示。买受人声明已阅悉并理解上述明示的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及重要提示,且无异议,对所购买物业的状况、交易条件、周边环境已有充分的了解。出卖人宣传资料不属于构成要约或承诺,如合同约定与销售广告或宣传资料不一致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三、买受人应自行按相关部门规定交纳所购商品房的契税、合同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四、

1.买受人因未能按时向贷款机构还款而导致出卖人作为借款担保人代买受人还贷的:

(1)买受人应在出卖人的代偿行为发生的第二日起7天内将出卖人的代还款(含本金及利息)如数归还给出卖人,每逾期一日按出卖人待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有权按不高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回购买受人所购的房屋(出卖人不计付装修费用),为此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卖人一同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该房屋的抵押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房屋预告登记等手续,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回购该房屋之款在扣除出卖人代还款和买受人逾期偿还出卖人代还款期间的违约金及买受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后之余额由出卖人退回买受人,如不足则由出卖人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3)如出卖人不回购该房屋的,出卖人有权拍卖该房屋来追偿代买受人偿还的银行贷款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买受人逾期偿还出卖人代还款期间的违约金等),如不足则由出卖人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4)如出卖人是在交付房屋给买受人后再回购或拍卖该房屋的,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腾房通知后30天内腾空该房屋并交回给出卖人,每逾期一天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价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论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须交清房款后,出卖人方可为买受人办理交房手续,因买受人未交清房款而逾期交房的,属买受人责任。

3.《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费、房屋预告登记费、公共维修基金、办理不动产权证、水电初装费等用由买受人按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缴纳,此费用由出卖人代收代缴。

五、由于买受人的下列原因之一,出卖人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本合同所载明的通讯地址错误、不详或地址变更而未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的,导致交房通知无法送达买受人的;

2.买受人未按交房通知或公告指定的时间前来办理交接手续的;

3.买受人拒不验收房屋或因保修问题拒不收房或验收房屋后非正当原因拒绝签署《房屋交接单》的。

4.因上述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房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可以以邮寄、短信通知或报纸进行通知交房,接到通知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交房相关手续的,直接视为已交接,并按视为交接日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

(2)出卖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届满之日视为买受人交接验收房屋之日,而且房屋损毁、灭失及其他风险由出卖人转至买受人;

(3)该房屋的保修期从出卖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届满之日起算;

(4)买受人从出卖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届满之日起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共用水电分摊费;

(5)买受人逾期超过三个月不接收房屋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由买受人按已付房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5.买受人如违约而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时,须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交付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将交房时间顺延至买受人交清违约金之日。

六、买受人所购房屋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即达到交房条件,对买受人提出需整改的问题由出卖人依据本合同第七章第十七条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但不视为质量不合格,买受人不得拒绝收房。

七、买受人无故解除合同的,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总额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出卖人除在办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手续后6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回及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违约金外,出卖人无须向买受人作出其他任何的赔偿或补偿,买受人的银行贷款利息和房屋装修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出卖人不予承担;如是买受人违约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出卖人有权从应退回的房款中优先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

九、买受人若是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解除时,则由出卖人在应向买受人退回之房款的限额内垫资代买受人偿还银行贷款而解除房屋抵押,该垫资数额视为出卖人已向买受人退回房款的数额;如出卖人应向买受人退回的房款数额不足以还清买受人之银行贷款而留下余额的,该金额部分由买受人在5天自行解决及还清银行,每逾期一天由买受人按该余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十、《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双方须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注销该套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抵押登记、房屋预告登记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去办理手续的一方视为其违约,每逾期一天由违约方则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如房屋已交付给买受人的,则买受人应30天内将房屋腾空并交回给出卖人,每逾期一天应按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十二、《商品房买卖合同》 解除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手续办妥的情形是指:

1.双方签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书;

2.如买受人是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则银行贷款已还清,已解除房屋抵押登记;

3.应办妥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房屋预告登记的手续;

4.如房屋已交付给买受人的,则买受人已将房屋交回给出卖人。

十三、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为其代办房屋产权登记的,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关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提交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材料,并按办证时政府或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缴费标准预交办理产权证所需税费(多退少补)。如果买受人不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及支付相关税费致使办证受阻时,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按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十四、买受人收房后因其装修房屋过程中造成的水、电、墙体等损坏,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及赔偿他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五、买受人如对其房屋使用、管理不善而给他人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买受人应当遵守东森广场的物业管理规定和业主规约,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楼房外观、公共管井管道的位置及使用功能,未经出卖人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在公共部位、屋面、外墙、窗外添加任何设备设施,买受人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如买受人违反前述约定的,应在接到出卖人或物业管理公司的整改通知后7日内完成整改,否则每逾期一日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如买受人的行为致使东森广场不能按期通过规划验收而给出卖人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出卖人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拆除买受人擅自安装的设备设施,因此导致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七、出卖人展示的模型及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具体承诺,双方有关商品房买卖之事宜(含装饰、设备标准等)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八、特别说明

小区内未出售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品房、商铺、储藏室等)由出卖人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十九、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执行。

二十、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或失效。

本人已通阅本合同正本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并经置业顾问解释,充分知晓、理解合同正本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各条款之真正含义。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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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积金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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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出售标的】

卖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买方,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卖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卖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钢混结构。

3、卖方所售房屋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卖方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第二条【买卖双方申明】

卖方申明: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

卖方确认该房屋没有租约、没有设定抵押、担保也未被查封冻结,无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等权属纠纷,无不良事件发生,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该房归属卖方两人所有,卖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完全有权签署本房屋出售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不得再对该房屋进行任何物权处分及附加任何物权、债权负担,不得再与买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签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抵押合同等。

该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权利归买方所有,卖方对违反国家及贵州省关于房屋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如因卖方不如实陈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关纠纷,由卖方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第三方负担处理义务,与买方无关。

买方申明:买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卖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附着于该房屋之上的户口】

该房屋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买卖双方办理完过户更名手续之日起3月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屋出售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出售价款】

该房屋出售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以公积金贷款按揭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激交税费当日,买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给卖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揭(如公积金中心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银行划款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卖方)支付给卖方。

第六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相关税费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交付】

卖方应当在收到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文件后五日内将交易的房屋正式全部交付买方使用,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证房屋及其屋内已有设施水、电等基本条件的完好。

如因上述基本条件存在问题引起的纠纷,由卖方出面协助处理。

2、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3、交付该房屋钥匙;

4、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执行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合同签定后:

若因卖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书面通知买方,并在5日内全部返还买方的已付款(返还房款=买方已付款+利息),由卖方承担办理手续的相关税费损失。

若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5日内部分返还买方已付款(返还房款=买方已付款-利息),由买方承担办理手续的相关税费损失。

利息计算方法按合同生效日至合同中止日买方已付房款月利率_______%计算,即:利息=已付房款*合同签订至中止经过几个月×_______%。

房款及利息全部结清完毕后合同方能中止。

第十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共计5页,一式4份,卖方1份,买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共有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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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品房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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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电话: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____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__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元人民币。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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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个人门面房租赁合同商品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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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房屋为“________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元,乙方必须于每年的八月一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店名使用及注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单位名称作为店名进行注册,若需使用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 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 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要按时到___缴纳水费、电费,时间为每月1—5号,超期 者给予1—2倍的处罚, 并停止供水、供电。

4、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5、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室内设施登记表)

甲方(出租方)

___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 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四、租金: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 ,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五、租赁责任: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房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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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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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 _________ 区(县) _________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 _________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___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 _________ ,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字第 _________ 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_________ 房屋,房屋用途为 _________ 。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 _________ 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____ 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 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 _________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_________ 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 _________ 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含)时,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_________ 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_________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

2.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 仟 _________ 佰 _________ 拾 _________ 万 _________ 仟 _________ 佰 _________ 拾 _________ 元整(小写)元。付款方式见本契约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契约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__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北京市住房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洋,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 _________ 利率计算。

第六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 _________ 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向本契约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 _________ (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__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约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 本契约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 _________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_________ 日内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约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 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 _________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本契约签订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条 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______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 _________ 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 _________ 。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状况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

附件三: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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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品房买卖协议书有地下室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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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购买甲方号商品房,现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解除该购房合同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购房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之间就该购房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购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收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三、甲方应于乙方办理完毕退房手续后1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并无须支付利息。

四、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就上述购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购房合同注销登记手续,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退还乙方所有款项。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政府相关部门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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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定金协议书供商品房预订时使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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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深圳市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解除双方于20__年12月3日所签订的阳光明居(_____栋_____单元_____)房屋买卖认购合同;

2、反诉被告立即向反诉原告返还所占用的深圳市__________区阳光明居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____房屋;

3、反诉被告支付反诉原告违约金238104元;

4、本案诉讼费由反诉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于20__年12月3日签订了一份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购买位于深圳市罗湖区阳光明居花园_____座_____房屋的买卖认购合同。合同约定总购房款为人民币1190520元(注:_________________币种下同),合同约定反诉被告应在签署本认购合同后3日内到反诉原告指定银行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支行办理按揭贷款申请审批手续,银行审批通过后1日内交付总购房款的30%即360520元作为首期款,剩余房款830000元应由反诉被告于3日内向该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手续,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借据等全部银行手续(到开发商初始登记办理完,反诉被告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由其通过该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房款给反诉原告)。合同还约定,反诉被告须于20__年12月15日前到上述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手续,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借据等全部银行手续,同时付清首期款或全部楼款。合同第二条第5项约定,如反诉被告在上述期限内未前往上述银行办理前述手续,以及未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手续(内容为反诉被告全权委托反诉原告指定人员张骏为其办理上述房屋过户手续,领取其房地产证,代缴税费,办理其房产证抵押贷款手续,收取抵押贷款),则视作反诉被告自动放弃其所认购该物业之权利,其同意认购订金归反诉原告所有,同时反诉原告收回上述房屋使用权。合同第二条第6项约定,如反诉被告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缴付上述房屋订金、首期款或全部房款,则视作反诉被告自动放弃其所认购该物业之权利,其同意认购订金归反诉原告所有,同时反诉原告收回上述房屋使用权。合同第二条第7项约定,有关购买该物业之项目契约之律师费、公证费、登记费及其它一切有关买方之费用及税项,概由买方支付。第8项约定反诉被告同意按反诉原告房产证价格过户,双方按约定过户价格缴税,其中由反诉被告支付的税费有:_________________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契税、公证费、查证费、贴花税、交易费及其他、抵押登记费,且其须于签署房地产买卖认购合同时交付,同时反诉被告还承诺:_________________如果其办理过户手续时不按反诉原告房产证价格过户,由此产生的买卖双方税费全部由其承担。

双方在所签上述合同的第三条第2项中反诉原告承诺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在反诉被告收到房屋使用权开始起9个月内负责办理其房产证过户手续,如果9个月到期,由于开发商或反诉原告原因,不能办理反诉被告房产证过户手续,反诉被告可向反诉原告书面申请退房,反诉原告承诺在收到反诉被告书面申请退房10日内退还其所付房款及办证税费,反诉被告承诺其装修房屋费、公证费及使用后所交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煤气及有线电视开通费等费用由反诉被告自行承担。该条第三项约定,如果开发商初始登记完成,反诉原告已经书面或电话通知反诉被告3日内办理房产证过户及抵押手续,由于反诉被告原因在规定时间3日内(节假日除外),不去办理反诉被告名下房产证及抵押贷款手续,反诉原告到期有权收回上述房屋转让他人,反诉被告所交房款归反诉原告所有,反诉被告无条件搬出,其入伙装修房屋费、公证费及使用后所交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煤气及有线电视开通费等费用由反诉被告自行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反诉被告承担。在该合同的附加条款中双方特别约定此物业如产生行政处罚的费用由反诉原告承担。

上述合同签署后,反诉被告于20__年12月7日向反诉原告只支付了购房款30万元和公证费、副本费360元。反诉原告于20__年12月28日将合同项下房屋交付反诉被告使用(详见反诉被告提交的深圳市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明居管理处证明)。根据当时银行规定的二手房买卖贷款首期款只需支付30%,银行贷款70%即可购买,反诉被告须支付首期款30%即360520元才有资格入住涉案房屋,但是反诉被告只支付了300000元首期款就要求入住,一直拖欠反诉原告首期房款未付。反诉原告根据认购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约定,于20__年9月12日下午5:_________________30到反诉被告的住处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大厦__________号送达了一份《通知函》,通知反诉被告反诉原告已经无能力继续履行认购合同第三条第2款,如果反诉被告不愿意购买上述房屋,在20__年9月30日前来反诉原告办理解除合同和退房手续,反诉原告在合同解除10日内,退还反诉被告首期款,收回上述房屋;反诉被告应付清房屋使用期间的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使用期间装修费自理。如果反诉被告愿意承担房产证无法办理的风险,反诉原告要求反诉被告必须在20__年9月30日前至反诉原告处签订补充合同,并告知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根据20__年9月银行的新规定,二手房买卖,第一套房购买者贷款首期款只需支付30%,银行贷款70%,已经支付30%房款的,须支付剩余的70%购房款,待付清购房款后可以继续使用上述房屋。如不能一次付清购房款,反诉原告会请求建设银行审核反诉被告的贷款资格,银行确认为第一套房合格贷款人,除已支付的30%房款外,其余房款反诉原告将按现在银行一套房贷款利率年息5.945%借款给反诉被告。第二套房购买者贷款首期款需支付50%,银行贷款50%,如反诉被告经银行确认为第二套房合格贷款人,则须在20__年9月30日前补齐50%首期款。鉴于反诉被告属于第二套房以上,需要付清全款,反诉原告一直电话通知反诉被告,向其催收首期房款欠款60520元及交齐剩余购房款未果。反诉被告从20__年10月11日起已无合法根据占用反诉原告房屋至今未还。反诉原告几经努力,于20__年7月16日协助开发商将深圳市罗湖区阳光明居丙栋房屋初始登记办理好。根据认购合同第三条第3款的规定,反诉原告在20__年7月20日通过特快专递发《办证通知函》给反诉被告(已签收),按照深圳市政府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最新规定,要求反诉被告在收到通知3天内提供个人及家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离婚证),社保卡和社保清单,工资收入流水,纳税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房产查档证明,定金收据,首期款收据,认购合同给反诉原告,并且要求反诉被告于接到本通知函后3日内与反诉原告签订《阳光明居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同时,反诉原告还明确告知反诉被告,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限购的规定,若其无资格以自己的名义继续履行《认购合同》并签订《阳光明居房屋买卖合同》,即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当于收到本通知函之日起3日内与反诉原告办理解除《认购合同》事宜,反诉原告将在签订《解除合同书》当日办理退款手续,同时反诉被告需将房屋退还反诉原告。

反诉被告收到《办证通知函》后,一直不提供任何资料给反诉原告。反诉原告遂又于20__年8月27日发出《履约通知函》第三次催告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反诉原告名下房产证已经在20__年8月18日办妥,已经具备过户条件,要求反诉被告履约,在接函后3日内付清剩余购房款,并支付到反诉原告账户,并附具了开户人、账号和开户行。同时,在该函中反诉原告还要求反诉被告于20__年8月31日前付清剩余房款,逾期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反诉被告又一次电话拒收邮件,不与反诉原告履约。反诉原告在此情况下,于20__年9月2日通过特快专递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给反诉被告(已签收),告知其于20__年9月1日正式解除双方间签订的上述认购合同,请其即刻搬离认购房屋,否则反诉原告有权没收其支付的购房款,并追究其房屋使用费、利息等责任。但是反诉被告继续占用反诉原告的上述房屋,且不愿意支付反诉原告购房款和购房过户税费,已经严重侵害了反诉原告的合法权益。另外,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反诉原告以拍卖方式取得涉案房屋所在的阳光明居丙栋共计20套房屋的所有权,其中有11套房屋的购买人已通过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___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与反诉原告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解决了协议双方间存在的办证税费争议,其中有13套房屋签订《房屋买卖认购补充协议》,共16套向银行办理完毕贷款手续,双方已向国土房管部门递交过户材料,其中9套房屋的买受人已领取到房产证。正是因为反诉被告的上述违约行为,致使双方间的涉案购房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反诉被告违反了双方所签署合同的约定,未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全面履行支付购房款和缴纳有关购房税费的义务,反诉原告依法依约享有合同解除权,并有权收回合同项下房屋,反诉被告所交房款归反诉原告所有,反诉被告应无条件搬出,并自行承担入伙装修房屋费用。反诉被告虽有上述违约行为,反诉原告依约完全可以不予退还其已交购房款,但综合考虑反诉被告的违约性质和程度,及其违约给反诉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反诉原告酌情按照合同总房款的20%主张反诉被告的违约金,敬请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深圳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深圳市深圳市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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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商品房买卖协议书有地下室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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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认购人所认购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出卖人所开发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区_________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号房,朝向为:_________。

(二)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销售依据

1.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的,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2.该商品房为现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价款与付款方式

(一)该商品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套】计价,总房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二)出卖人同意认购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

认购人选择第3种方式付款,认购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四条认购定金

认购人应当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认购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出卖人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认购人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认购人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第五条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

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六条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___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

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

第七条出卖人在认购人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出卖人应当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该商品房的买受人为【本人】【同一户籍内亲属】【_________】:_________。

(若选择其他的,应在空格部位写出买受人姓名)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

本认购书终止后,认购定金应当【返还认购人】【抵作商品房价款】。

第十一条本认购书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认购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 认购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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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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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定人(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预定商品房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坐落: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总房款及定金数额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__元,总房款为人民币(其他)________元,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定金数额人民币(其他)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定金数额不许超过总房款的20%。 三、定金交付

双方签定预定协议的同时,预定人应一次性将定金全部支付给出卖人。 四、预定时间

预定时间为自定金协议签定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定金处理

在预定期间,出卖人不得将上述房屋出卖给他人,否则应双倍返还预定人定金。预定时间期满,预定人不与出卖人签定正式买卖合同的,定金不得要求返还;出卖人不与预定人签定正式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预定人定金。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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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品房购销合同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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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销合同格式

甲方(买方)______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______ 签订地点:

一、成交房屋: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购房计划 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 元,电视天线费 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 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

同履行定金可抵 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日内

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 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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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江阴商品房购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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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现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____小区____建筑面积为____㎡的还建房屋出卖给乙方,在本合同中均简称为“该房屋”。

第二条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该房屋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2,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买卖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交房后以实际面积结算,结算款交房后一次结清。

第三条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

1、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入住手续及房屋钥匙等该房屋的全部手续交付乙方。

并配合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

2、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资料凭证签名的复印件交付乙方,并将甲方及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交付乙方存档。

第四条甲方保证,其与开发商公司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甲方已全部履行完毕,甲方享有的该房屋的全部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该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担保等他项权利设置、查封、债务或其他纠纷。

乙方买受该房屋后,因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或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或者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或者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该房屋出卖给乙方后,如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需以甲方名义向该房屋开发商公司主张权利的,甲方应配合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第七条鉴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两证”)须由甲方配合村委会,开发商办理在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出卖给乙方的该房屋,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除甲乙双方协商,凡任何一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未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未违约方有权要求:

(1)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违约方于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

(3)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对未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两证”手续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共有权人与甲方系夫妻关系,同意甲方全权处理出卖该房屋的相关事宜,并愿对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两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2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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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手商品房购买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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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三方共同投资购买商品房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事项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的房产。

房产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房屋价款出资及比例

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款的%。

乙方出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款的%。

丙方出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款的%。

2、购置税费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等相关费用由三方按前款出资比例承担,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3、按揭购房约定

若三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产,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元(包括定金)人民币由三方按前款比例承担,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方;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年;

(4)由三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按出资比例承担;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

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

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

三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权利与义务

1、方和方共同委托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的磋商、交涉工作,但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等所有法律文书、文件的的签署、均由三方共同进行,任何一方不得代签。

2、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3、所购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所有权凭证要按协议第三条的出资比例载明按粉共有比例。

4、三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三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三方共同行使。

5、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房产的出售必须经三方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违约责任:

三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房屋总价款的30%),并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所购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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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商品房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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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销合同(二)

商品房购销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_____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__________度假村__________组团内__________楼房__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__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第二条 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第三条 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_____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 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第六条 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第八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_____度假村别墅暂行管理办法(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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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品房合同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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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1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1、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号__室的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全部/部分)即__号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1)。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2)、(3)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2)、(3)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乙方承诺按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赁合同/前1个

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4、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币)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币)___元。(大写: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 该房屋租金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5、其它费用

5-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等费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甲方/乙方)承担。

5-2 乙方负责支付的1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__。

5-3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月的租金,即( 币) 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

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6、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6-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

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7、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__币)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8、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9、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9-1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1的,1方可书面通知另1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1方,应向另1方按月租金的 ___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1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10、违约责任

10-l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本合同租金条款。

10-2 在房屋转租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 乙方未按约定或者超出约定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4 房屋转租期间,在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01、其他条款

11-1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15 日内,应由甲方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乙方的身份证明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出具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甲方/ 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 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1切责任。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2)(3)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1方违反本合同,另1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4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1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任选1种):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5 本合同连同附件1式_____________份。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1份,(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1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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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钢结构承包施工合同_钢结构承包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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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甲方将102A段加层改造工程钢结构委托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特拟定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1、 西安创联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2A段加层改造工程钢结构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所有工作。

2、 基础预埋件的安装、校正和保护。

3、 与原柱、梁连接的植筋工作。

4、 工程中所用的型钢、钢板、高强螺栓、焊条、油漆等品牌必须由监理建设方认可。

二、 承包方式和单价﹪

2、总价一次性包死为:

3、材料进场后要配合项目部、监理公司做好复检取样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自负。

三、 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主材进场验收合格后付3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后付50﹪

3、竣工验收合格付90﹪

4、剩余10﹪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结清。

四、工程质量要求

根据施工图纸要求、质量评定标准、施工规范陕西省有关规定及项目部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技术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和复试合格证明,提交施工方案。如因乙方质量或其他原因造成下一道工序无法进行造成工期延误,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安全落手清管理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及时整改。

2、正式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向项目部提供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报甲方安全负责人备案;并设兼职安全员一名,督促本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

3、甲方对乙方进行进场教育;乙方班前自行对每个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当天工作要点,施工工艺的交底。

4、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现场救治;所产生一切责任经济赔付,以及善后安抚工作均由乙方和责任方承担。

5、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文明标化工作,服从项目部统一部署,做到工完场清,严禁二次污染。

六、工期要求

乙方根据项目部的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合理调配足够的技术操作工人,确保分项工程施工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要求以通知为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每拖延一天处以罚款1000元。

七、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可返还保修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维修,所涉及到其他施工班组由乙方组织施工,支付费用。

八、分项工程验收

分项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优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施工设计要求、图集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并付清保修金后自行失效。

十、如双方对协议条款发生冲突,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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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商品房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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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楼房_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_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_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_____%为_________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____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________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租期按________年计算。

第十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

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 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 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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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商品房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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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1、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属 ,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

2、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施: 。柴火间的建筑面积(包括公摊面积) 平方米,柴火间编号为 。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 )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经协商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并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 元(大写: )人民币;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左右乙方应支付购房款 元(大写: )人民币;剩余房款 元(大写: )人民币于20xx年二月初(农历)交付给乙方。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在规定的条件具备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过户时,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经协商给予经济赔偿;逾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经协商给予经济赔偿;逾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条 本合同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在不修改的条件下,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证明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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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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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 区/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路 《_____________》_______幢(号) ______层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 是【封闭式】, 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第 条的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 (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 (包括+-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 、帐户名称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日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二、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在乙方看到原件的基础上将复印件加盖甲方法人章)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

在 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2、 ;

3、

第十一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房屋备案证明和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第十二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一、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二、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 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 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 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约定。

第二十条 甲方已选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5)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编号为

的 地块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附 件 1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

(粘贴线) (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 件 2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

-------------------------------------------------------

(粘贴线) (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 件 3

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

(粘贴现) (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 件 4

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租赁、相邻及小区平面局)

------------------------------------------------------------------------------------------

(粘贴线) (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 件 5

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

(粘贴处) (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补 充 条 款

----------------------------------------------------------------------------------

(粘贴处) (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签署: 乙方本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的 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署: 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 签订地点:

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注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本合同,已予登记备案。

经办人: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章)

年 月 日

房 屋 交 接 书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对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车位)进行验收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车位)该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分摊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的测绘机构为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乙方已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已开具发票/收据给乙方。

3、本交接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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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房屋状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__________。

2、甲方已于房屋所有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诉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财产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B: 元整)

三、付款方式:

四、房屋支付: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甲方负责。

2、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若出现法律纠纷,可向房屋所在法院进行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 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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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商品房租赁合同精选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7 字

+ 加入清单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方:【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买受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一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自愿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权类型为_,房屋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

转让房屋包含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出卖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________签订了《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建设单位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该房屋。出卖人应告知买受人其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付款方式,确认房款已付清,并将相关票据交予买受方。

出卖人保证欲出售的房屋没有权利瑕疵,不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

2、有权利瑕疵的房屋;

3、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4、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5、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第三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元。

买受方已于_年_月_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__元

出卖人同意在_年_月_日前将房屋更名给买受方。买受方将于房屋更名之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币元,,做为出卖人更名使用,买受人不承担出卖人更名所花销的一切费用,此次支付第二期房款连同定金将在总成交价款中扣除。

出卖人将房屋更名买受人后,买受方将于房屋更名之日支付第三期房款人民币__元

出卖人将房屋更名买受人后,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查看房屋无误后,支付第四期房款人民币元,。房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汇款。

第四条房屋相关费用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

【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出卖人同意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同意在_年_月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买受方。该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应该将该房屋钥匙交付与买受人,并保证房屋达到入住条件。出卖人应兑现第一条第三款的条件,不得让买受人蒙受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责任

出卖人未按照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在2日之内,自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500元/日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2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解除本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1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全部购房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5%违约金。

如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约定,其出售的房屋存在权利瑕疵,使买受人对所购买房屋不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由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全部购房款的出卖人在交钥匙时,买受人对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查验,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附属设施不能有损坏、划痕、污浊等影响买受人使用的缺陷。如有违反本条款,买受人有权扣除第三次房款支付,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七条税、费相关规定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与房地产公司办理更换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自动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见证人______份。

出卖人:买受人:

见证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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