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自驾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租赁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汽车起重机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25T汽车起重机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租金及进出场费
设备租赁价格:吊运一车管材__________元;进出场费__________元,由承租方支付。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内容:调运管件、安放到指定位置
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技术安全要求:甲方要配备具有真实有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到场的设备必须保证有检验合格证并真实有效,保证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保证所出租的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如因设备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员错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设备使用结束出场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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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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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汽车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月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违法、违规活动;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盈利性运输;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汽车租赁2024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及费用
乙方租用甲方一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由甲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甲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乙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乙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厂,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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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车辆租赁合同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出租车辆(带司机)给甲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乙方将车号为_______的_______型车辆带司机出租给甲方,车辆来源合法。
二、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
1、租车期限
为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时止。
2、租金的交纳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付款______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如采用分期支付共分___期,每期_______________元,付款______日为每月的__________日。
三、司机工作时间、燃油费、停车和路桥费的约定
1、司机每月工作天数为____天,每天工作时间为___小时,含____小时用餐时间。超时工作为每小时_______________元,在休息日加班为每小时_______________元,在节假______日加班为每小时_______________元。
2、燃油费
□租赁费中已包含每个工作日__________公里的燃油费,超公里数甲方支付每公里_______________元。
□工作日的燃油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不限公里数。
3、停车费由____方承担。
4、路桥费由____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第三者责任险(__________元以上)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3、有权拒绝甲方驾驶租赁车辆。
4、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甲方驾驶租赁车辆引发的除外。
5、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驾驶租赁车辆引发的除外。
6、承担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
7、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权利。
8、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甲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甲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乙方带来损失的。
(4)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3______日。
(5)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作相应赔偿。
9、对租赁期间车辆的损伤、质量问题承担维修义务,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甲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由此造成甲方的车辆停用损失每日赔偿_______________元,车辆正常保养除外。
10、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应符合甲方的相关规定。
(1)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
(2)必须身着深色西服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支配权。
2、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3、车辆使用目的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4、甲方必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给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5、承担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租赁方为受益人的乘客险费用。
6、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租赁方有权随时解除车辆租赁合同,不予赔偿。
(1)如果发现乙方的车辆来源不合法。
(2)如果发现乙方伪造各类车辆证件、交费凭证、单据。
(3)如果乙方驾驶员存在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情况。
(4)如果乙方驾驶员存在严重的驾驶技术问题,多次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
六、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缴纳租金,逾期按每天当期租金额的__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七、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1、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乙方、甲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篇4:2024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出 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还车地点。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 元,押金 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
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出租方: 承租方:
日 期: 日 期:
篇5:个人汽车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租赁前要多了解一下事故处理,保险索赔政策,同时个人汽车租赁也要求在租车合同中约定,一旦车辆出险租车人需承担的责任。这点必须需要知道所租赁车辆的事故处理流程以及赔偿措施以免在发生碰擦事故后手忙脚乱;
2.要关注租赁合同的细节及条款。在签订租车合同时,日租价格要写清楚,日里程约定要根据需求与租赁公司协商,要明确相关责任特别是明确违章的处罚原则;
3.在交接车辆时,需进行全面检查:第一要查看随车的行驶证、养路费凭证、交强险凭证是否完备;第二要关注车辆的状况、品牌、价格;第三检查车子外观,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第四打开车盖检查,查看冷冻液、机油、电瓶的状况;第五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如果租车人是一个新手,最好请懂行的朋友陪同验车;
4.车辆试驾时,要熟悉车内的功能键,避免行车过程中发生操作混乱。试驾时要低速行驶一段时间,直到完全清楚车辆的悬挂、转向、刹车等系统的特点,才按照正常速度行驶。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示例一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 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 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 24 小时,一个月计 30 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 3 个小时计半天,超过 6 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 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示例二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 ,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公司品牌汽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终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限驶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5.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6.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5.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7.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8.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9.承担不高于_____ %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10.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11.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12.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3.承租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因第三人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标准为 _________元/月。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四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咎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___ %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六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 %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 %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七条 续租条款
租赁期限届满时,出租方未明确表示解除合同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应当依据原合同项下的约定,交付租金。
第八条 变更条款
租赁期间,若合同当事人一方变更合同条款,应当在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变更条款对其不发生效力,因变更导致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免除其违约责任,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提出变更一方承担或由过错方承担。通知方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免责条款:(1)担保责任发生时,出租人未在保证期间要求其承担责任;(2)出租人免除承租人的,担保人在免除范围内不承担责任;(3)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4)所生债务系承租人故意行为导致。若属于以上任何一条的,担保人免除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与双方签字时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3.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出租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担保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7:个人与公司车辆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______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______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______日均租赁费=______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篇8:2024简单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为明确出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牌照_______),为________用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2、租用期定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3、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元,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本合同生效后,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因乙方人为原因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6、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修缮费用由甲方负责。
7、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车辆意外保险,则按车辆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应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8、乙方保证在使用该车辆过程中从事合法活动,如乙方违法使用该车辆造成甲方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10、对于在该车辆交付后,乙方使用过程中缴纳保险责任、维修责任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后乙方在占有和控制该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章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11、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篇9:公司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北京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北京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京;
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
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10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
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
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行驶证件丢失,外以罚款:行车执照600元、年《检》标志1000元、绿标200元、养路费缴纳复印件10元。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2、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篇10:旅游车辆长期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数量:______________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_________________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一万元,大写一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
五、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1:汽车租赁协议书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12:汽车租赁补充协议
经 营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年月日时分 还车:年月日时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 起始公里 终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 牌照(前后) 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使用维修说明书
签字承租人 还车人
出租方经办人 出租方经办人
注:有、工况好打√,无、工况差打_。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篇13:汽车融资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_____》、《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_____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_____,以及租赁_____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_____时如实提供_____状况信息。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_____现值损失。
6.承担_____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_____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_____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_____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_____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_____。
4.妥善保管租赁_____,维持_____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_____,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_____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_____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_____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_____。
8.租赁_____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_____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_____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川、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_____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__________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乍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_____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_____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_____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_____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_____、保管租赁_____、归还租赁_____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_____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_____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_____: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租赁_____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_____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_____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_____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_____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_____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_____机构提请_____。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篇15: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汽车租赁是日常中非常常见的场景,随着汽车租赁的扩大,汽车租赁合同也趋向于简单化,今天我们来看一份简单版的汽车租赁协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牌汽车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协议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协议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6: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工程机械设备用于 工程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本合同并严格按约履行。
一、 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台):____________________
随机配件:____________________
随机人员(人数):_______________
机油读数:____________________
柴油读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计时器读数: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间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个______月。如租赁设备提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的,则租赁期间自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三、 租赁设备进退场时间及费用。
甲方应保证将本合同租赁设备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进场,在收到乙方的退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设备退场。进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合计____________元,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四、 租金及支付。
1、租金按月计算,每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__元,于设备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退场之日起第三日。如超出部分的租赁时间不足________月,则超出部分按____________元/日计收租金。
2、租金由乙方自设备进场后第______月的进场日(如_____月_____日进场,则支付日为_____月_____日)支付至甲方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或者直接支付现金。乙方改变支付方式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不要求提供上述租金的正式发票。
五、出租权利保证及转租、转让权利限制。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租赁设备拥有合法的出租权利;
2、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租赁设备进行转租、转让;
3、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变更本合同租赁设备的使用工地。
六、租赁设备工作时间及操作。
1、本合同租赁设备的正常工作时间为______小时/月以内(以设备计时器读数为准),超过的,按____________元/小时计算,该数据于每月的租金支付日核对一次,当月核算,与租金一同支付,不累计。
2、乙方不得强令甲方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冒险违章操作。对于不符合技术安全要求的操作行为,设备操作人员有权予以拒绝。
七、租赁设备的保管、运转费用承担及操作人员的食宿承担等。
1、乙方自本合同租赁设备进场之日起承担设备保管责任,为甲方设备操作人员提供安全的食宿。
2、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租赁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全额负责赔偿。
3、乙方承担租赁设备运转所需的燃油费用。
4、如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设备操作人员严重不称职,不能完成乙方工作任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七日内更换设备操作人员。
八、租赁设备的保养及维修。
甲方承担租赁设备的保养及维修责任,乙方应允许甲方每月总计三天的机器保养维修时间,超过三天不足十天的,乙方有权按比例扣减租金,超过十天而甲方又未能提供其他同类替代设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违约责任及损失承担。
1、甲方未能按时进场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进退场费用的,按欠付数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足额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者使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工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4、甲方要求提前退场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退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乙方要求提前退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6、因甲方设备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包括未持证操作)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强令冒险违章作业或者指挥失当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租赁设备进退场时在工地施工范围内运输所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范围以外的运输所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因甲方原因导致第三人主张本合同租赁设备权益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篇17: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合同总价:---------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篇18:2024年版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9.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
10.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六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 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保险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微型汽车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租赁内容和期限:
乙方因工作的需要从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收回。起租一个月(每周5个工作日),租用车型: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
二、 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
采取先用车后付款的程序进行,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
2、甲方应负责保证乙方人员在行车期间的人身安全,如因为车辆或司机的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相关费用。
3、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4、甲方提供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5、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6、甲方负责车辆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时效期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3、乙方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和停车费用。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车辆不能转租,处理,抵押,不能赋予自已对车辆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5、乙方租赁期内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如在租车期间,司机多次用车服务态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换司机。
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0:私人所有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人: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承租人:
(下称:“乙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 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 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见证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