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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企转型的调研报告(精彩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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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企改革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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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改制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全省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及白城市委三届八次会议的要求,我们做了认真的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就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产权为核心,大力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统筹规划,继续搞好国有企业改制攻坚,坚决完成全年改制工作任务。并成立了大安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大安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战工作方案,确定了基本原则、范围对象和方法步骤,针对国企改制中难点问题,采取“会办制度”予以研究解决。

我市列入省816户之中的12户重点企业,职工人数4861人,其中退休人员890人,在职职工3971人。资产总额21834万元;负债总额435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0;应支付的改革成本为4894万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999万元,职工集资款694万元,欠社保养老费1178万元;应发职工经济补偿金20xx万元。目前,已有白鹅公司、石油钻采机械有限公司、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户企业实现了“双退”。大安市液化气公司与客商达成产权出售协议,企业净资产285万元,出售价格180万元,已开完职工大会,通过了企业改制工作方案,5月初改制工作即可结束。大安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市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第一汽车配件厂、大安市第二汽车配件厂4户企业已完成了企业改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等工作,已完成了困难企业认定,劳动部门档案审理,职工经济补偿金测算等各项基础工作。大安市制糖厂、大安市第一造纸厂、市饲料公司都未实现改制,目前都有合作对象正在洽谈中,如社会保险费全部缓交、财政与省补偿金筹集到位,年末都可完成“双退”。市烟叶公司企业资产抵偿农行贷款后,补偿金自筹部分到位也能实现“双退”。

今天上午,市委刘继武书记又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了前段改制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具体意见,并明确指出,今年全市改制工作要在组织部门、经济部门等单位的协调、组织、领导下,要在7月末全面完成全市改制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由于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起步较早,在探索中也客观地造成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可以说,目前这些企业“双退”工作面临的矛盾仍很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补偿金缺口较大,阻碍补偿政策的落实。按全口径统计全市29户国有工业企业在职职工10265人,经摸底测算平均工龄20xx年,补偿标准300元,补偿金总额为6500万元,按省、市、企各承担三分之一计算需企业筹集资金2200万元。经与市财政、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了解到,本市需财政配套资金3945万元,而实际能配套1257万元,资金缺口2688万元。列入省重点的12户企业,自筹资金缺口约1000万元,需职工个人垫付。而有资产可变现的企业不多,可变现资产扣除劳动债务所剩无已。出售、出售收回的企业均无资产,需职工为企业支付。

2、自筹资金职工“交不起”。对企业职工退出自筹资金有资产可变现的,自筹资金由职工垫付,无资产可变现的自筹资金由个人支付。目前,部分企业职工上访,反映生活困难无资金垫付还有一家几口在一个企业,自筹资金超万元“交不起”。据初步了解,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就有60多名这类职工。

3、欠交“社保”养老费不能按规定偿付。按省社保公司要求,企业欠交“养老费”,困难企业需交足50,其余50以资产抵押后,方给出具证明,才能办理身份退出手续,而我市列省重点的12户企业中就有7户。这些企业因无现金支付50陈欠社保费,并轨工作现已“搁浅”。

4、筹措改革成本难度大。按省有关政策规定,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由同级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收购、然后转让,其收入全部统筹用于国企改制,但我市多数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已变更为个人名下,只有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户未办转让,以此筹资无法兑现。

5、企业与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未按政策规定支付补偿费。仅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就达653人。这部分人员都未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需参加社保方可享受补偿待遇。

6、改革成本难以支付。改制过程除支付职工拖欠工资、集资款、欠社保养老费、经济补偿金等改革成本外,还涉及大量的费用支出:审计费、评估费、产权过户费、土地出让费、劳动仲裁费、职工档案保管费、破产费等金额之大企业难以承担。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

首先,职工劳动关系的理顺滞后于企业的退出。几年来先后有部分企业退出了国有序列,企业职工却仍保留着全民身份,劳动关系没有理顺。

第二,改革成本不足。国有工业企业“双退”进展步伐放缓的原因是改革成本难以支付,人员难以安置,我系统工业国有企业实现“双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偿还拖欠工资、集资款、社保养老金等项开支预计高达9800万元,企业资产不能与之成正比。

第三,前期政策与改制工作错位,制约“双退”进行。大多数企业在97年后相继实行改制,尤其是出售企业,当时按政策要求,在出售合同中明确规定职工身份不变,致使企业出售后职工仍滞留在企业,造成现在改革难以操作的局面,这些都要在下步国企改革中加以解决。

三、下步打算

我市目前还有24户企业没有实现“双退”(包括列入省重点的7户企业在内),按照“省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改革攻坚任务。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继续攻坚。我们要深入企业进一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完善方案,一厂一策。按照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时间表、有计划、按步骤实施企业“双退”。市委、各相关副市长要每人包保一户企业,并要深入企业全程包保企业“双退”工作,进行改制工作现场指导,对职工进行思想发动,把住改制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企业改制后的监督工作,并负责在职工权益分配,社会保险等环节疑问解答,确保企业改制按章操作,收到实效。建立必要的调度制度,每月调度一次,对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上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一季度工作,解剖典型,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2、抓住重点,规范运作,确保全年任务完成。需改制的12户重点企业,需退出的职工总数为3971人,其中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就达2080人,解决该厂“双退”是全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要争取时间,一手抓企业破产、一手抓企业职工身份退出,要在市法院等部门的支持下,将股份公司恢复为国有企业,重新办理企业破产手续,力争三个月完成该企业破产工作。同时,加大职工身份退出工作力度,在社保公司的大力扶持下,争取今年5月份完成职工身份退出工作。我们还要抓好其余23户企业的并轨工作。把企业“双退”与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抓住国家予以资金补贴的机会,解决企业无产可破、无资可补的主要矛盾,破解企业改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必保今年完成全市“双退”改革任务。

3、借助外力,拓宽渠道,招商改制。一是企业“双退”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相结合,千方百计营造卖方市场。分析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新形式,依据我市重要生产要素供应充足及国有企业的产品基础等比较优势,广开门路,多方招商,营造国有产权出让的卖方市场。二是继续实行企业“双退”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发扬敲门招商的精神,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三是企业“双退”与发展民营经济相结合,抓住每个招商机会,尽可能地寻找客商,营造竞争氛围,提高卖方身价。按顺序说,能国际招商尽力招外商;能就地招商,则就近招商。就是尽量把企业出售给国内外的集团、企业、自然人或法人出资人,利用外资改活企业。

四、选派干部的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省和白城市人才办的要求,我市于20xx年底派出12名同志到省里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国企改革培训班。之后于20xx年3月份分别下派到国有企业参与并帮助企业进行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协调关系、积极参与、督导检查的工作。同时,为加强对选派干部组织管理,确保选派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我市实施了以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为主、市委组织管理为辅、国有企业与原单位相互配合的管理体系。市委组织部负责下派干部工作的日常协调、服务、督导。派出单位按照“队员打头阵、部门当后盾”的要求,切实做到支持国企改革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四个加强”,提高了国企改革的进程。一是加强组织管理。我们要求选派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所在国企的有关制度规定,服从所在国企的统一领导。各选派干部和国企改革办要加强经常性的联系,互相交流工作经验,互相协助开展工作。二是加强纪律管理。选派干部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是要落实好作息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职责制度等。同时必须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在所驻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公款吃请,不准挪用专项改革资金,不准收受所驻国有企业发放的各种福得待遇等,不准参与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加强作风管理。工作期间。选派干部树立了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以实际行动回报职工群众的信任,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榜样。工作中,具体要做到“两个必须”。“两个要”,即有呼要应,及时了解听取、掌握所驻企业的情况,并采取妥善措施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情要报,及时向国企改革办汇报所驻企业发生的重大事件;“两个必须”,即国企改革职工大会必须参加;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必须全程参与指导。四是加强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市委组织部与国企改革办采取了明查暗访方法,加强了对选派干部的综合协调,规范了日常工作的管理,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提出了工作思路,当好参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强了宣传工作,抓好典型示范,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为国企改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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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4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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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XX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XX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XX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XX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XX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XX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XX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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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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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突飞猛进。不同经济成分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等,促使城市居民逐步突破了传统单位体制的局限与束缚,开始寻求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活动方式。“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改革思路要求政府和企业将大量的社会和服务职能剥离出来,交由社会或者市场来承担。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公共管理理念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已成为时代之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管理中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对大城市的区级建制进行合并重组,形成市、区两级政府。区之下的基层管理体制在1954年之前有三种类型:一是设街道人民政府,如武汉、大连;二是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如上海、天津;三是不专设机构,只在公安派出所内设民政干事,承担领导居民的有关工作,如北京、重庆。街之下均不设政府组织,由居民在政府指导下自行组织居民委员会、防护组、防盗组或者居民组等[1](P188-192)。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统一规定:十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以下五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一般每一百户至六百户设一个居委会,由各居民小组推选的委员7-17人组成。企业职工居住集中的住宅区或者较大的集体宿舍,可以设立职工家属委员会兼任居委会的工作。这样,街居两级组织的名称、性质、任务和机构设置实现了全国统一。自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组织载体,正式进入国家政治制度的视野。

从封建社会的“什伍”制、“邻保”制到民国时期的“保甲”制,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思想都是以对居民个人的控制为基础。街、居体制建立的初衷也秉承了这一思路。1953年6月8日彭真在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由于我们现在的工业还很不发达,同时还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即使在现在工业较发达的城市中,仍有很多不属于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这种人口在有的城市中,甚至多至百分之六十以上。为了把街道居民逐步加以组织并逐渐使之就业或转业,为了减轻现在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在很多城市中除建立居民委员会外,还需要设立市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我们的意见是设立街道办事处。[2](P241)”这就是说,国家通过机关、学校、企业等行政化色彩浓厚、功能无限放大的“单位”实现了对体制内居民的控制,还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管理那些没有正式“单位”的体制外的城市居民。因此,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事实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包括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在内的党政单位、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等。它吸纳了我国城市居民的绝大多数,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式。二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他们的管理对象是极少数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市区政府无法透过“单位”与这类居民发生关系,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就可以发挥了。可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的是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3](P121-124)。

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街道和居委会的权力很小,功能有限。除了国家主要通过“单位”传达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社会组织、社会动员和资源分配,街居自身处于边缘性地位外,区政府各类职能部门还在街道设立了相应的对口单位实行所谓的“条条”管理,于是“区政府政策实施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然后再由各局传达到街道各所,街道办事处只是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宣传和动员,以及随同税务人员和工商人员进行检查等。[4]”尽管在改革前的二十多年中街居组织的职能有所扩张,机构也不断膨胀,功能的虚拟性有所改观[5](P29-34),但其边缘性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即使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副食品经营网点、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有限度的社会保障等,也都是以为“单位”外居民提供服务为主,并不侵入传统的“单位”内居民原有的利益圈。二是“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压缩了社会权力的存在空间。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源于军事供给制的“单位”制度承担的不仅是经济职能,更多的是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职能,这种复合功能特征使它具备了超强的动员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从而把街居组织的城市管理职能压缩在数量极少的无单位居民范围内。三是造成居民工作空间与居住空间的区域分离。对单位体制内的城市居民来说,“单位”就是其福利共同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负责为其分配工资、福利及各种政治、社会资源,大到就业、升迁,小到结婚、吵架,“有事找单位”,与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没有太多关系。街居组织由于无法介入居民生活,不可能有效实施社会管理①。四是强化了居民的身份特征。在“单位”与街居组织的二元管理体制之下,城市居民被划分为两种类型,具有不同的身份特征。有单位的可以根据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政治、福利和社会待遇,没有单位的则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由于个人在单位中的不同序列及单位在整个单位体系中的不同序列,使得具有不同单位身份的居民拥有不同的社会感受。单位的封闭性特征则使单位外人员很难有机会流入单位内,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成员流动也大都借助“关系”等非正式资源。

19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个体私营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社会的转型对传统的二元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构成了挑战。一是“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迅速转化。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弱化了“单位”对职工的约束力,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大量“单位人”开始向单位外流失。过去,“单位”可以决定职工的政治、福利甚至社会待遇。现在除工作外,职工需要向“单位”寻求帮助的内容越来越少,职工越来越多的个人隐私可以不必在“单位”内坦承。另外,大批国有企业的破产或准破产以及职工“下岗”也迫使“单位人”丧失单位依托,迅速转化为“社会人”。二是社会组织的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除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外,出现了大量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组织。比如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1999年的统计,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吸纳了8300万人就业,占总就业人口的12%[6]。三是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由于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和城乡二元治理结构的打破,城市居民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开始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流动人口空前增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市的流动人口都达到上百万人。流动人口显然无法纳入“单位”体制中管理。四是“单位”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单位办社会的后果是制造了大量的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奇低。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高校后勤管理改革以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等的目标就是把“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移出来,使“单位”只从事自己的本业,其余的交由社会来办理。“单位”的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正在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五是城市基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了解决就业及弥补财政的不足,街居创办了大量经营性组织,其经济职能迅速膨胀,街办经济、居办经济发展迅速。城建、市容、社会治安、外来人口管理、社会救济金发放、再就业培训等过去闻所未闻的工作统统压向街居。“街居是个筐,什么都能装”就是最形象的描述。六是居民的社区参与要求愈来愈强烈。包括福利分房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密切了居民与居住地之间的利益关系。过去没有人关心的治安、绿化、卫生、违章建筑等成了居民们人人心系之的头等大事,促使他们越来越关注并渴望参与街居组织的决策过程。上述六个方面的变革表明,“单位”制度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正在走向衰落,其整合社会的组织功能不仅日益弱化,而且不可避免地最终要走向瓦解。因此,以“单位”组织为主体,以街居组织为辅助的城市二元基层管理体制也必须适应新形势,进行相应的变革。

面对社会形势的迅猛变化,民政部门从承接企事业单位转移社会服务项目的需要出发,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对社区服务的内涵作了定义,明确了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1991年5月31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谈到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时,明确提出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专门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这样,以开展社区建设为标志,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徐徐拉开。

进入1990年代以后,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逐步深入,城市基层基础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如前所述,附着在“单位”身上的政治、社会、教育、保障等功能迅速剥离,单位组织的整合作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引导下岗工人再就业、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正在形成城市社会管理的微观重心。上海、石家庄、青岛、沈阳、武汉等地先后开展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自此,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上海市在探索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方面起步较早,1995年就开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试点,以街道为核心推动社区建设,通过调整“条块”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7](P28-36)。沈阳市则从构建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入手,按照有利于实施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将全市2700多个居委会调整为1277个具有不同功能特征的社区居民委员会。1999年1月,民政部发布《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各城区中选定26个社区建设实验区进行全面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验,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已逐步建立健全,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

从近些年来各地开展社区建设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从单位主导型向街居社区主导型转变,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弱化单位的复合功能。主要是指国有经营性单位和国家财政供养单位继续分离办社会的职能,逐步与所办的幼儿园、食堂、学校、医院以及其他服务性机构脱钩,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把单位的后勤保障逐步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管理。二是通过简政放权,强化街居职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区政府的授权,街道办事处享有或者扩张了综合协调权、执法权、处置权、监督检查权等,从而能够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市容市貌、便民服务、精神文明建设、街区建设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武汉市江汉区按照费随事转、财随责走,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把职权和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使社区居委会有职、有权、有钱。三是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是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组织基础。对原来的居委会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等原则进行重组,以适应功能扩张、人口居住密集度增加以及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客观情况。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规模一般在1000户至3000户之间。原来从属于各单位的家委会也一并转制为社区居委会。四是加大居民社区参与力度。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是社区建设得以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保证。目前的居民社区参与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参与渠道有所拓宽,参与的形式和内容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除了三年一次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外,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也有所完善。北京、上海等地都开展了居民直接选举居委会的试点工作,并准备大面积推广。沈阳、武汉等地在社区内普遍建立了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要事项。居民已经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决策中来。

向街居社区主导型体制转型反映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治理现代化国家的新理念,对于当代城市基层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体制关注的不是基于行政区域划分后的控制,而是对人的关怀,强调的是与居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日常事务。从管理目的来说,由过去的控制向服务转变。单位体制限制人口流动,固化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强调资源在单位内部的相对公平的分配。通过政府-单位-资源分配-职工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社区体制则以服务为核心,强调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人文居住环境,并不关注居民流动或其工作单位的变更。实现城市管理的链条是政府-社区-居民。从管理形式来说,由过去行政命令式的统治向强调居民参与的治理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社区体制则强调透明、回应与参与,要求社区事务的处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实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从而拓宽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对话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基层管理的方式。以小政府、大社会为导向下放权力是街居社区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上海、北京等地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下放部分管理权,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多的权限[8],街道也同样向社区居委会下放权力。政府权力的回缩为社区组织的发展释放了更多的权力空间,不仅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等法定性社区组织提供了活动平台,而且促进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晨练队、法制宣传队、秧歌队等非法定社区组织的发展。街居社区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社区不总是为了“管”居民,居民也不再“躲”社区。社区成了居民实现利益诉求的必备通道,居民愿意为社区发展出策献力。当居民与社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生活的重心从单位转移到社区,能够通过参与各种法定性或非法定性社区组织的活动,对社区事务的处理“说三道四”,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受单位的束缚就会越来越少,也就为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打下了基础。

推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的标志性工作是开展社区建设。尽管目前全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单位体制在城市基层管理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基本态势。许多城市开展的社区建设尚处于示范和总结阶段。总体上说,目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处于初始阶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然是人们经济收入及福利分配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最具活力的社会成员仍然集中于各种各样的单位之中[5](P199)。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单位体制正呈现出逐步弱化的趋势,街居社区体制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正呈现出逐步强化的趋势。

社区主导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主张合作、参与、效率、共享,符合当代治理理论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理念。公共管理领域的治理以善治为目标。“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9](P326)”这一体制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把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区事务交由社区自己管理,强调居民与政府之间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因此,有的学者提出将“善治”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10]。对照善治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性六个基本要素[11],可以发现当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一,行政化倾向诱发了社区管理机构的合法性危机。这里的合法性是指被社区居民内心所体认并服从的权威和秩序,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事实上,居委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指令开展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并没有被居民体认为“自己的组织”。各地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等社区管理机构多数由户代表象征性选举产生,即使是在直接选举的地方,也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没有实质性差别,主要工作仍然是承办“上级”部署的任务,工作人员的薪酬亦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在社区管理机构看来,政府是老板,社区居民是管理对象。行政化了的社区管理机构不能表达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也就无法获得居民的信任。

第二,居民参与不充分导致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出现断裂。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环境依托,只有居民知道社区真正需要什么。社区管理机构如果不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就会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所以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必须容纳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建立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协调的、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居民参与普遍不足,参与机制很不完善。一方面,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的、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区管理机构感到有必要了,就召集居民来开会、布置、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赶快组织居民。即便是在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社区,什么时候开、讨论什么主题也都是由社区管理机构定,居民代表只有“听”的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作支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区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第三,法律滞后模糊了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法律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法律没有清楚地划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的权利界线,就容易引发争议,造成管理的低效率。如果法律的规定得不到遵守,也同样不可能实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目前涉及城市基层社区的法律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前者制定于1954年,后者于1990年颁布实施。由于制定时间较早,这两部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对居委会结构、功能、范围、组织、产生等方面的规定就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可以说已经突破了法律所调控的范围。关于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街道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将居委会“改造”为自己的“派出机关”,形成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一些新兴的社区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服务等与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由此引发的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四,职能转变不到位妨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如果居民没有足够的权力参与社区的选举以及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就不可能热心于社区事务,所谓的善治也就丧失了基础。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功能模糊不清。有些方面越位,包揽了过多的应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的职能;有些方面又缺位,对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工作团体的培育、指导不力,对介入社区发展的专业性非政府组织的“资助性投入”不足[12]。另外,还存在着职权不足的问题。虽然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也都按照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了简政放权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许多条条上的实权部门并不情愿将权力下放给街道,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基层管理新格局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由于职能转变不到位、责权利不对等,街道的管理尽管门类齐全,但效率并不高。街道对社区权力的制度性侵蚀,又削弱了居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阻碍了社区自治的正常发展。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是构筑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各地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社区立法进程。当前较为紧迫的任务是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社区服务办法》等一系列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居委会组织法》应吸收近些年来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使之与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需求相适应。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社区内各权利主体的活动。

二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重点是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认真转变职能,进一步理清与区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之间不同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从深化“服务”入手,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开展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并从制度上约束街道的“创收”冲动,使其专致于指导、监督和资金、政策上的引导。尤其要彻底摈除街道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的制度根源,使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居民利益社区化。以街居社区整合城市居民的关键在于居民利益社区化。当社区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时,居民的生活重心自然就会转向社区。因此应当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从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史不难发现,社区建设本身就是居民利益社区化的重要表征,只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显不足。由于“单位”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使得许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非常紧密,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降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之外的其它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得到体现。

四是努力构建社区参与平台。参与冲动的强弱受制于社区与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是否通畅。在城市,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却大都不认识。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因此必须努力构建适宜的参与平台,使居民的参与冲动能够有机会释放出来。构建居民社区参与平台应以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性平台为主,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秧歌队等非法性平台为辅。

五是促进社区自治制度化。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和依托,社区自治应走制度化之路,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使社区居民切实享有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首先要依法选举社区自治组织,逐步推广直接选举制度;其次要规范居民日常议事程序,不同的社区要依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再次要推行区务公开,社区事务的决策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都要及时向居民公布,便于居民监督。

六是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层社区的需求也逐步向多元化迈进。过去那种以退休老人为主体的居委会成员结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社区需求。因此,应将社区工作者及相关的社区专业工作,纳入正规的职业范围,促进社区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同时要加强社区工作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在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尽快造就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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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加快我县失地农民转型为城市市民步伐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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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县失地农民转型城市市民步伐思考

在我县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断推进的同时,大量土地被征用的农民面临着转型为城市市民的问题,加快其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已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经今年8月县妇联对全县18~50周岁的农村失地妇女分布、从业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截止XX年6月底,全县11个乡镇,土地被征用的18~50周岁的劳动妇女数为8231人,占全县18~50周岁劳动妇女总数的10.9%,其中有2669名失地妇女参加了社会保险,占总失地妇女数的32.4%,有4807人在企业或其他单位打工,占58.4%,有739人个人经商,占9%,有241人从事家庭种养业,占2.9%,有2237人从事家务,占27.2%。从调查数据按比例可估算我县有近三分之一的劳动力闲置在家,找不到合适的出路,如何帮助这部分失地群众进行劳动力转移、如何帮助失地群众顺利实现身份转变,是一个值得引起关注的问题,其直接关系到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一、失地群众实现身份转变的几处瓶颈

(一)劳动就业难问题:1、就业竞争激烈,由于“城中村”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相应对劳动条件、报酬的要求较高,而目前,嘉善县有10万余来自四川、云南、贵州等省的劳动力,这些外来民工对工资要求低,能吃苦耐劳,深受企业主的欢迎,他们在为本地经济作出贡献的同时,也给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一定压力。2、劳动技能、素质较低。惠民镇土地被征用的1036名女性劳动力中,有90%文化程度在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低导致劳动技能低,他们很难进入较高的产业层次,很难成为日益发展的新兴产业的合格员工。从目前的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中、低素质劳动力的转移将越来越困难。3、就业观念陈旧,就业渠道单一。农村承包制实施以来,农民习惯劳作时间自由支配,与现代企业的严格管理和作息不相适应,对工作的工种既要求适合自己低素质的实际,又怕吃苦丢面子。就业目光大多停留在工勤杂员等清闲岗位,对进一步学习技能招考就业没有信心和兴趣。失地群众对生活出路的后顾之忧普遍存在,已就业的怕下岗,工作无着落的等政府能给予就业安置。

(二)社会保障难问题: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制度差别很大,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完善,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残缺不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占失地农民总数的三分之一,即使在这三分之一里,他们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也得不到充分保障,居民、农民两种制度的对接难,是阻碍农民市民化的根本问题。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大多数农民缺乏投资理财意识,对土地征用补偿费如何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缺乏长远的考虑,大多会在几年内很快用完,今后的生活没有了着落,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隐患,而且,许多失地妇女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就业的风险很大。

(三)居住方式变换难问题:农民在农村无偿占有宅基地,并可自行建房,获取房租收入,使得失地农民不愿农转非,这是其市民化的一大障碍。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房免交各种费用,在城乡结合部,农民纷纷建了新房,而且面积很大,除了自己一家人住外,多余的住房都出租,每月收益少则几百元,多达几千元,成为“城中村”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种农居点既不利于城市建设,影响城市景观和品位,而且不利于农民转变传统观念、小农意识和落后的生活、社会活动方式,阻碍农民再就业、再提高积极性,不利于农民的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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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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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XX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XX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XX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XX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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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基层工商部门职能转型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8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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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部门职能转型调研报告

“两费”停征后,我市工商系统应势而变,顺势而为,围绕工作转型大做文章,迅速转变执法理念,调整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较快地实行了职能归位。全系统实施工作转型已有半年多了,基层工作转型究竟现状如何,基层工作人员究竟在干什么、想什么,我们带着这一问题,本着到基层,进店铺,查实情,听实话的要求,先后深入到黄州、团风、浠水、黄梅、武穴、蕲春等6个县市区局的12个基层工商分局和部分经营店,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作了一些初步的思索。

一、系统基层转型工作基本现状

基层工商所(分局)是职能工作的前沿和窗口,也是检验转型工作成效最重要和最直接的对象。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全市系统基层工商所(分局)的转型工作既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同时基层干部对工作转型问题也有一些很好的想法。

(一)转型工作初步呈现出“五个转变”的良好态势。“两费”停征后,市局及时在全市系统选取了10个基层所(分局)作为转型工作联系点,并抽调专班集中时间、历经三次上下反复研讨,制发了《基层工商所(分局)职责、机构设置试行办法》、《基层工商所(分局)工作人员职责及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市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分局)岗位绩效量化考评办法》等三个指导性文件,旨在指导基层重新明确职责,合理设置机构,充分履行职能。这些制度出台后,各基层工商所(分局)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转型工作初步呈现出五个转变的良好态势。

一是机构设置逐步由线状向块状转变。调研中,我们发现基层工商所(分局)均改变了过去按行政区划设置内设机构的办法,重新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将内部机构调整为“两室两队”,即办公室、督察室、经济检查队、市场巡查队,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少数分局虽然叫法不一,但基本实现了由以往的线状到现在的块状布局,理顺了内设机构,合理设置了几大工作板块。

二是工作重心逐步由收费为主向监管服务为主转变。从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我们开展专项督察和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两费”停征工作已经得到全面落实。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的个体户登记费也全面实行了免征。基层重点工作和人员布局趋于明晰和较为合理。查看浠水县城北分局等单位人员,分配从事内部管理与从事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干部人数,基本上达到1:5。黄梅县城北分局每周例会对监管服务工作的安排比较具体细致,基本落实到了各项业务工作、各个室队和每名干部。从与个体户交谈中也了解到,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加强了对市场的巡查力度,对食品经营店等重点监管对象一般情况每周巡查2次,有时次数更多。

三是监管方式逐步由传统单一式向现代综合式转变。近年来,在上级的支持下各县市区局都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分局配备了执法车、微机、数码相机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装备,监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大力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监管方式有了新的改进。实行网上年检办照、网上办案、网格 式管理,监管手段有了新的提升。基层分局认真落实市局下达的《食品安全驻店监管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监管力度有了新的加强。在团风县局所辖的上巴河镇一王姓个体户店内,我们发现张贴有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设有食品安全驻店监管责任牌,驻店人员照片、联系电话一目了然,个体户自律制度建立完善,按规定建立了相应的购销货台账,检查中也没有发现有过期变质食品。

四是执法理念逐步由强势执法向和谐监管转变。走访个体户了解到,以往随意扣留商品、粗暴管理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般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广告未备案等违法行为,工商干部都会提前上门做工作,下发通知进行预警,要求经营者限期进行整改,而不是向以往那样直接进行处罚。走访中,市场主体反映工商部门的服务和行政指导增多了,工商干部以吃抵费、吃拿卡要等违规执法现象基本杜绝了,并对这些好的变化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和认可。他们认为,近年来工商部门态度坚决地抓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严厉查处违纪违规干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五是干部管理逐步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多数县市区局对基层分局、基层分局对一般工作人员的管理均按照市局要求实行了全员绩效考核,并建立了全员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黄梅县城北工商分局按照《**市工商系统工商所(分局)岗位绩效量化考核办法》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制定了《全员绩效考评评分细则》、《考核与考勤制度》、《会议纪律制度》、《着装风纪管理制度》、《卫生值日制度》、《年休假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系统内干部管理更趋精细和科学。同时,该分局还加强了工商文化建设,在分局办事大厅开辟了文化角,展示了干部自己创作的诗歌和摄影作品,还经常组织爬山等健身娱乐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二)转型工作中存在五个不适应。调研中,我们发现工商系统基层单位虽然在转型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五个不适应。

一是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的精神面貌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转型期内,部分干部的工作干劲不足,精神面貌不振奋,工作提不来神。走访中,我们发现某基层分局在下午3点10分正常上班时间办公楼大门紧锁,无一人值守;有的分局上班的人也不多,基层管理尤其是农村基层单位管理松散情况比较突出。究其原因,基层单位缺乏工作动力和压力;过去靠经济手段管理队伍的做法现在行不通,基层负责人感觉管理没有有效手段;有的认为监管服务是软指标,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反正说不清楚,不如松散一下;有的认为工商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大,干部个人待遇又相比税务等部门相差很多,心理不平衡,工作没有劲头。这些思想动态,影响了转型工作的深入开展,也警醒我们要始终把做好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放在首位,下更多的力气。

二是系统执法力量的配置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一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以某工商局为例,该局现有在职干部150人,其中县局机关(含三个直属分局)69人,基层71人,比例为4.6:5.4。再以我们这次走访的某城区分局为例,辖区人口10.5万人,管辖个体户1500户(食品经营户320户),各类企业218户,在职干部31人,其中有执法资格的25人,县局借调走3人,可以执法的仅有22人;某农村分局在职干部10人,有2人长期患病,不能正常上班,2人被借调到上级部门帮忙工作,一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转型后省、市、县级工商局的机构还没有整合,使基层工商所出现“十几根线穿一针”的现象,上级部署的工作线多面广,对基层的执法力量有一定的影响。调查中发现某分局的市场巡查队对口县局4至5个部门。据一位基层干部透露,xx年他所上报的报表有90%数据是靠估计的,因为基层人员配备不够,上级局又催着要,下面只能统计加估计编数据。

三是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能力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由于过去的工作重心偏向收费,执法办案、消费维权、企业登记等业务工作都是分人分块管理的,转型前后又没有进行系统的培训。因此,转型后基层一线人员普遍感觉到来自自身能力不足的工作压力。以这次走访的某镇工商所为例,有80%的执法人员,感觉办案时存在力不从心,甚至执法岗位人员也存在不会办案现象,全所能够独立办案的人员不到40%。干部知识结构不合理,懂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会计的专业人才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座谈时,当讲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共有100部法律、203部行政法规和104部部门规章赋予工商部门执法权限时,多数干部表现出的是不清楚和惊讶,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感觉到了知识恐慌。

四是现行的干部管理手段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我们去年在全市范围推行的全员绩效考核,对于机关干部管理产生了较积极的作用,但对基层效果不明显。主要是因为相对于过去基层习惯于实行的以下达经济任务为手段作为对人工作状态的考核依据以及习惯于以工资挂钩为管人的方式而言,绩效考核既不直接,又偏软。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依据对大部分一线人员根本没有诱惑力,使得奖励措施难以发挥激励作用;惩的方面仅以公务员考核中不称职为手段,又缺乏硬性可量化的指标。同时由于是第一次实行绩效考核,在制度设计、执行、结果运用等方面还不成熟,因此基层干部普遍感觉绩效考核的作用不明显。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为防止干部出勤不出力,有的分局负责人还是沿用了过去下达指导任务的形式来约束干部,某基层工商所仅去年一年就下达罚没任务20万元。

五是现行工商文化建设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工商部门对系统的文化建设一直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基层的文化建设一直处于空白或低水平状态,一线执法干部的业余生活缺乏,以往所建的小活动室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加之工商干部的个人待遇较之税务等同级单位偏低,工商津补贴工改后二年多了还没有落实。部分干部感觉得不到组织的人性关怀和温暖,系统干部的单位归属感、职业荣誉感不强,同时又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疏通和引导,从而造成相当一部分干部激情消失,工作上得过且过,生活中牢骚满腹,红盾论坛等专业谈话网页成了系统少数干部发泄不满情绪的平台,既影响了工作激情,又影响身体健康。调查中,我们发现某镇10人的工商所由于文化生活缺乏,加之长期基层压力无法排解,有1人得了精神抑郁症,1人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

(三)转型基层干部的思想反映。在与基层干部交谈中,他们普遍认为转型虽然有压力,也有阵痛,但从长远来看工作转型对于系统的建设和干部的成长都是有利的。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基层工商干部有“五盼”。

一盼地位有提高。从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同时具有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要职能,以及执法队伍规模位列行政执法机关前列等方面来看,工商部门应该是一个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但从实际来看,基层工商干部普遍感到社会地位不高。究其原因,基层干部主要认为上级局特别是国家总局在国家层面对工商机关的法律地位、职能作用争取不够,对基层保障力度不大,希望国家总局和上级局今后要在这方面多做一些工作,不断提高工商部门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

二盼执法有保护。调研中发现,多数干部对执法存在恐惧心理,主要原因一是普遍认为工商部门的执法风险很大,近年来每逢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只要与工商职能有关连,工商部门的干部基本上难辞其咎,轻则纪律问责,重则刑罚处分,工商事业成了一个高风险的职业。二是近年来执法环境不容乐观。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要求降低准入门槛,对执法监管部门设立种种限制条件,工商执法人员在法与行政命令夹缝中工作,有如临薄冰之感;另一方面,基层执法时常遭遇暴力阻挠执法、抗法,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有的甚至要付出血的代价。基层执法人员在面对涉黑、涉恶、涉强等经济违法行为时,有时不得不放弃原则,采取明哲保身的做法。三盼经费有保障。作为欠发达地区,我市部分基层单位有的还在危房和租来的房屋中办公;有的管辖范围很大,没有必须的交通工具,不能及时应对急重大事;有的配置了检测仪等设备,由于购买试剂价格昂贵,不敢轻易使用,办案经费得不到有力保障。同为执法部门,相比较公、检、法、税务等单位,工商部门的公用经费明显偏少。

四盼能力有提升。转型光有良好的愿望还不行,还要有一支过硬的队伍去落实。一线执法人员普遍认为自己缺少学习培训和提高提升的机会,盼望上级局将培训的重点放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身上,拟定一个适合基层实际的培训方案,选择真正有水平的教员,让一线执法人员真正学到管用的基本技能和知识。他们还建议省局至少每年为县市级工商局招录3至5名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人才,并尽可能的将此类人才放到基层,发挥专业人才的指导和带动作用。

五盼队伍有活力。工商部门实行垂管后最大的好处是把住了进人关。但调查中,我们发现如今最突出的问题变成了人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以某工商分局为例,按机构设置为34人,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不足10人,1999年以后全省统一招录分配的公务员仅1人。在干部交流上,只限于基层内部一般干部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很少进行上下交流,基层县市局班子成员除了上级提拔使用,大都是采取“本土为官、港人治港”。基层盼望干部交流中打破城乡限制,实现合理流动,为每一名干部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推进基层工作转型的几点建议

推进基层工作转型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和实践的过程。如何加快推进基层工作转型,我们认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新形势和转型工作要求,尝试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创新执法理念推转型。转型后,国家每年都要拿出很大的一笔钱来保障我们。食国家的俸禄就要为国家尽忠。我们每一名干部都要把握“我们究竟能为社会、为人民做点什么?做好什么”这一基本命题,创新执法理念,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人民,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回报纳税人。首先应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两年”(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干部思想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理论教育,坚定一线干部的服务理想和信念;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使每一位基层干部做到积极行政、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克服一线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权高位重思想;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每名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公仆”位置和服务职能。其次,加大查访通报督查力度。把行政效能监察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范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一方面,明晰局纪局规,加大基层制度建设力度,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对局规局纪进行收集整理,并印发成册,使每一名干部清楚要做什么,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从根本上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另一方面,改进日常例行执法监督活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使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有效化。根据上级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改进工作,保证上下通畅、号令严明。再次,对转型时期出现的工作作风上的懒、乱等现象,不姑息、不迁就,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在系统内营造风清气正、扎实做事、富有激情、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

(二)重设内部机构带转型。应按照国家总局新三定方案的要求,在机构设置、事权划分、资源整合、人员配置等方面下功夫,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体制。首先要因地制宜设机构。可以偿试将工商所(分局)内设机构调整为“两室两队”,即办公室、督查室、监管执法队、市场巡查队。其中,10人以下工商所(分局)将办公室和监管执法队作为常设机构,将市场巡查队和督察室作为非常设机构;10人以上工商所(分局)将督察室作为非常设机构,其他“一室两队”作为常设机构。监管执法队队长由法制员兼任,督察室正副主任分别由所(分局)长和纪检监察员兼任。其次要根据专长定岗定责。针对基层人员素质、技能、身份、年龄等方面的差异,将工商分局、所工作岗位分为执法岗位、服务岗位和监督岗位。对基层各个岗位人员上岗,采取“自愿报名、分类考试、量才推岗、择优上岗”的办法,将主要工作人员调整到登记监管、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岗位上来。为解决基层人少、事多的问题,工作人员可以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并确定每个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及责任追究办法。

(三)培训干部队伍促转型。一是丰富培训内容。要重点由重视学历教育向加强职称和专业技能教育转变,鼓励、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改善工商干部队伍知识结构。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着力提高干部实际操作能力,着力培训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商业贿赂、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既要按照“六能六会”提高干部的工作技能,还要提高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洞察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的能力,同市场主体沟通交流的能力,上下联系左右协调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系统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的能力,宽严相济、文明执法的能力等六个方面的能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二是创新培训方式。要采取和教育联办、联训的方式,选择和工商行政管理知识相关、相近的科目,进行系统学,对获得文凭的适当给予奖励和补助;要按照培训计划,拟好方案,选好教员,分岗位、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培训,通过举办红盾夜校,组织岗位练兵、跟班锻炼等方式开展实地培训;借助互联网优势,建立红盾学习群、开展网上培训、网上交流的方式增强培训的生动性。三是扩大培训范围。要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对全系统干部进行轮训,并组织登记员、巡查员、信息员等十大员的专项培训。要深入开展争创“岗位能手”活动。通过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考核,逐步提高工商队伍的综合素质。严格落实三个必训要求,即:新任公务员岗前必训,干部职务晋升前必训,新法规、新业务出台后必训,做到监管领域、所有业务和所有人员三个全覆盖,全面提升工商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健全监管机制保转型。重点是创新执法办案和服务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执法办案体制机制方面,要进一步理顺执法办案机构体制,明确县局办案机构对分局办案机构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公平交易分局负责全系统执法办案的组织领导、督促协调和监督检查,从根本上解决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的弊端;加强同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等部门协调力度,提升执法权威。建立统一的执法办案体系及其考核机制(执法办案先进单位),评议机制(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监督机制(行政执法三制)和激励奖励机制(办案积分考核),结合新“三定”方案细化和分解执法责任,把执法任务、权限、标准、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和人员。进一步完善办案经费保障制度,在财务预算中设立执法办案经费补助,切实保障办案装备和经费。创新服务发展体制机制方面,推行基层工商所(分局)市场主体信息报告制度和驻点企业联系人制度,进一步加大各类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延伸农村消费维权网络职能,把工商部门“市场准入”、“合同管理”、“商标广告”、“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工作融入到农村“一会三站”中,将其建成为解民忧、办民事、促民富的平台。把消费维权与拉动内需紧密结合起来,牵手厂家、商家和买家开展“消费体验活动”,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促进农村消费,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局应尽快成立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隶属消保机构与消保机构合署办公),努力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快速评价”,确保全年消费申(投)诉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五)落实绩效责任评转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考勤、考绩、考廉、考评为主要考核手段的绩效考评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一是搭建分级目标责任体系。建议以县级工商局为单位,成立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对工商所(分局)完成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和指导。各工商所(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对县市局下达的目标负总责,组织下达各项目标,并对本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管理和评估、奖惩,形成级级有责任、层层有人抓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实时目标责任机制。本着将工作任务及责任细化到天、落实到人的原则,建立例会制度。各分管领导每周就分管的工作向局长办公会汇报,局长办公会每月进行一次调度。局领导每季召开季评会,对各工商所、机关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实地检查,并逐一进行点评,限期整改。工商所建立工作周讲评、月调度、年汇总制度,使各单位(部门)重点工作有目标、计划、分阶段扎实推进,并将工作责任和目标考核落实到平时。三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对基层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评分五个方面进行,即:自我评价。工作人员每月对本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自我评分,填入《全员岗位绩效考评手册》;所长、分局长进行评审。结果汇入个人绩效档案;民主评议。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向监管对象述职述廉,公开接受评议;考勤评查。把“出勤率”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分值,由办公室按缺勤次数扣分;加分评定。设定加分项目。以上五项分数之和除以5即为个人年度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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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中牧股份调研报告:值得关注公司口蹄疫疫苗增长和国企改革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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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牧股份调研报告:值得关注公司口蹄疫疫苗增长国企改革

事件评论

口蹄疫疫苗迎来转折年。XX年公司口蹄疫疫苗销售有望迎来高增长,主要基于:

1、三价苗招采形势良好。公司XX年9月拿到生产批文,XX年全面参与政府招标,目前春招形势较好,预计全年有较好表现。

2、高端市场苗有望放量增长。公司口蹄疫市场苗已通过146s检测,目前正于大型养殖场试用;此外,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也与XX年8月拿到生产批文,预计XX年口蹄疫直销苗整体上将有可观增长。

3、产能瓶颈得以有效突破。

XX年兰州主力生产厂通过了gmp的验收,在新的悬浮培养车间生产,口蹄疫产能不再有瓶颈(产能7~8亿毫升),此外,成都和保山厂项目也正加紧推进,预计XX年6月通过动态的gmp验收。

国企改革将择机推进。根据公司在XX年10月18日发布的控股股东修改的股改承诺中提出:公司在两年内提出中牧股份管理层中长期激励计划草案。我们判断,随着国企改革相关政策出台并结合公司管理层长期激励时间,公司后期国企改革进程将会持续推进,过去制约公司发展的体制问题将能得到有效解决。

化药、饲料板块将迎来改善。主要源于:

1、XX年公司收购胜利生物55%的股权,大大增强公司化药领域实力,黄霉素市场份额达到70%~80%,在化药板块结构调整后,XX年初步体现出了集约化的效果,收入获得较快增长,同时毛利率显著提升,预计XX年将会继续有较好表现。

2、XX年在养殖行业整体低迷的情况下,公司通过研发新产品,并加强采购控制和营销环节建设,实现逆势增长,XX年畜禽养殖逐步复苏回暖,预计公司饲料添加剂板块将实现较大增长。

首次覆盖,给予“谨慎推荐”评级。总体上,我们看好公司国企改革前景与主业改善,预计公司15、XX年eps分别为0.81元和1.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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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企改革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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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改制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全省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及白城市委三届八次会议的要求,我们做了认真的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就是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产权为核心,大力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统筹规划,继续搞好国有企业改制攻坚,坚决完成全年改制工作任务。并成立了大安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大安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战工作方案,确定了基本原则、范围对象和方法步骤,针对国企改制中难点问题,采取“会办制度”予以研究解决。

我市列入省816户之中的12户重点企业,职工人数4861人,其中退休人员890人,在职职工3971人。资产总额21834万元;负债总额435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0;应支付的改革成本为4894万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999万元,职工集资款694万元,欠社保养老费1178万元;应发职工经济补偿金20__万元。目前,已有白鹅公司、石油钻采机械有限公司、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户企业实现了“双退”。大安市液化气公司与客商达成产权出售协议,企业净资产285万元,出售价格180万元,已开完职工大会,通过了企业改制工作方案,5月初改制工作即可结束。大安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市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第一汽车配件厂、大安市第二汽车配件厂4户企业已完成了企业改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等工作,已完成了困难企业认定,劳动部门档案审理,职工经济补偿金测算等各项基础工作。大安市制糖厂、大安市第一造纸厂、市饲料公司都未实现改制,目前都有合作对象正在洽谈中,如社会保险费全部缓交、财政与省补偿金筹集到位,年末都可完成“双退”。市烟叶公司企业资产抵偿农行贷款后,补偿金自筹部分到位也能实现“双退”。

今天上午,市委刘继武书记又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了前段改制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具体意见,并明确指出,今年全市改制工作要在组织部门、经济部门等单位的协调、组织、领导下,要在7月末全面完成全市改制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由于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起步较早,在探索中也客观地造成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可以说,目前这些企业“双退”工作面临的矛盾仍很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补偿金缺口较大,阻碍补偿政策的落实。按全口径统计全市29户国有工业企业在职职工10265人,经摸底测算平均工龄20年,补偿标准300元,补偿金总额为6500万元,按省、市、企各承担三分之一计算需企业筹集资金2200万元。经与市财政、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了解到,本市需财政配套资金3945万元,而实际能配套1257万元,资金缺口2688万元。列入省重点的12户企业,自筹资金缺口约1000万元,需职工个人垫付。而有资产可变现的企业不多,可变现资产扣除劳动债务所剩无已。出售、出售收回的企业均无资产,需职工为企业支付。

2、自筹资金职工“交不起”。对企业职工退出自筹资金有资产可变现的,自筹资金由职工垫付,无资产可变现的自筹资金由个人支付。目前,部分企业职工上访,反映生活困难无资金垫付还有一家几口在一个企业,自筹资金超万元“交不起”。据初步了解,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就有60多名这类职工。

3、欠交“社保”养老费不能按规定偿付。按省社保公司要求,企业欠交“养老费”,困难企业需交足50,其余50以资产抵押后,方给出具证明,才能办理身份退出手续,而我市列省重点的12户企业中就有7户。这些企业因无现金支付50陈欠社保费,并轨工作现已“搁浅”。

4、筹措改革成本难度大。按省有关政策规定,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由同级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收购、然后转让,其收入全部统筹用于国企改制,但我市多数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已变更为个人名下,只有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户未办转让,以此筹资无法兑现。

5、企业与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未按政策规定支付补偿费。仅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就达653人。这部分人员都未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需参加社保方可享受补偿待遇。

6、改革成本难以支付。改制过程除支付职工拖欠工资、集资款、欠社保养老费、经济补偿金等改革成本外,还涉及大量的费用支出:审计费、评估费、产权过户费、土地出让费、劳动仲裁费、职工档案保管费、破产费等金额之大企业难以承担。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

首先,职工劳动关系的理顺滞后于企业的退出。几年来先后有部分企业退出了国有序列,企业职工却仍保留着全民身份,劳动关系没有理顺。

第二,改革成本不足。国有工业企业“双退”进展步伐放缓的原因是改革成本难以支付,人员难以安置,我系统工业国有企业实现“双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偿还拖欠工资、集资款、社保养老金等项开支预计高达9800万元,企业资产不能与之成正比。

第三,前期政策与改制工作错位,制约“双退”进行。大多数企业在97年后相继实行改制,尤其是出售企业,当时按政策要求,在出售合同中明确规定职工身份不变,致使企业出售后职工仍滞留在企业,造成现在改革难以操作的局面,这些都要在下步国企改革中加以解决。

三、下步打算

我市目前还有24户企业没有实现“双退”(包括列入省重点的7户企业在内),按照“省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改革攻坚任务。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继续攻坚。我们要深入企业进一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完善方案,一厂一策。按照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时间表、有计划、按步骤实施企业“双退”。市委、各相关副市长要每人包保一户企业,并要深入企业全程包保企业“双退”工作,进行改制工作现场指导,对职工进行思想发动,把住改制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企业改制后的监督工作,并负责在职工权益分配,社会保险等环节疑问解答,确保企业改制按章操作,收到实效。建立必要的调度制度,每月调度一次,对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上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一季度工作,解剖典型,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2、抓住重点,规范运作,确保全年任务完成。需改制的12户重点企业,需退出的职工总数为3971人,其中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就达2080人,解决该厂“双退”是全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要争取时间,一手抓企业破产、一手抓企业职工身份退出,要在市法院等部门的支持下,将股份公司恢复为国有企业,重新办理企业破产手续,力争三个月完成该企业破产工作。同时,加大职工身份退出工作力度,在社保公司的大力扶持下,争取今年5月份完成职工身份退出工作。我们还要抓好其余23户企业的并轨工作。把企业“双退”与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抓住国家予以资金补贴的机会,解决企业无产可破、无资可补的主要矛盾,企业改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必保今年完成全市“双退”改革任务。

3、借助外力,拓宽渠道,招商改制。一是企业“双退”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相结合,千方百计营造卖方市场。分析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新形式,依据我市重要生产要素供应充足及国有企业的产品基础等比较优势,广开门路,多方招商,营造国有产权出让的卖方市场。二是继续实行企业“双退”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发扬敲门招商的精神,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三是企业“双退”与发展民营经济相结合,抓住每个招商机会,尽可能地寻找客商,营造竞争氛围,提高卖方身价。按顺序说,能国际招商尽力招外商;能就地招商,则就近招商。就是尽量把企业出售给国内外的集团、企业、自然人或法人出资人,利用外资改活企业。

四、选派干部的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省和白城市人才办的要求,我市于20__年底派出12名同志到省里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国企改革培训班。之后于20__年3月份分别下派到国有企业参与并帮助企业进行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协调关系、积极参与、督导检查的工作。同时,为加强对选派干部组织管理,确保选派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我市实施了以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为主、市委组织管理为辅、国有企业与原单位相互配合的管理体系。市委组织部负责下派干部工作的日常协调、服务、督导。派出单位按照“队员打头阵、部门当后盾”的要求,切实做到支持国企改革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四个加强”,提高了国企改革的进程。一是加强组织管理。我们要求选派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所在国企的有关制度规定,服从所在国企的统一领导。各选派干部和国企改革办要加强经常性的联系,互相交流工作经验,互相协助开展工作。二是加强纪律管理。选派干部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是要落实好作息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职责制度等。同时必须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在所驻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公款吃请,不准挪用专项改革资金,不准收受所驻国有企业发放的各种福得待遇等,不准参与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加强作风管理。工作期间。选派干部树立了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以实际行动回报职工群众的信任,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榜样。工作中,具体要做到“两个必须”。“两个要”,即有呼要应,及时了解听取、掌握所驻企业的情况,并采取妥善措施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情要报,及时向国企改革办汇报所驻企业发生的重大事件;“两个必须”,即国企改革职工大会必须参加;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必须全程参与指导。四是加强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市委组织部与国企改革办采取了明查暗访方法,加强了对选派干部的综合协调,规范了日常工作的管理,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提出了工作思路,当好参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强了宣传工作,抓好典型示范,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为国企改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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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企改革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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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市人大会副主任带领部分市人大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到市水泵厂有限责任公司和市食品厂有限公司,实地了解企业改革工作,并听取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

视察组认为,市政府比较重视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较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关于国企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市属国企改革基本情况

深入调查研究,出台改革意见。截至目前,全市市属国有企业有90户,在册职工26921人。市属集体企业有34户,在册职工2667人。为全面掌握市属企业的人员、资产、经营、改革等情况,市政府组织了破产关闭、退城进园、商业企业、国资改革、政策调整等5个专题调研组,就深化改革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制定了改革路线图、时间表,为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

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推进改革。加快推进企业改革重组。市政府、市国资委、阳煤集团签署了《关于推进南煤集团重组加快项目建设的合作协议》,国投无偿划拨市政府11%的股权,阳煤集团正式控股南煤集团。阳煤集团以增资扩股方式参股商行10%股权,引进金陵投资等4家企业入股,积极推进商行改革重组。推进资产同质、市场同向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其中市恒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整合重组电子工程实业公司、无线电一厂;市中源硫铁矿有限公司整合重组甘河、三泉硫铁矿公司;市外贸永盛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外贸土畜产粮油食品公司、五金矿产运销有限公司、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外贸轻纺机化公司、外贸鑫溢贸易有限公司等5个企业;市食品总厂有限公司兼并市酿造总厂;信建资产公司整合重组虹玮建材公司;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整合重组沙江酒家。通过整合重组,减少9户监管企业,促进了集约经营。推进商贸服务企业国有资本退出。对信阳资产管理公司所属的人民照相馆、赛鱼照相馆、泉北浴池、阳泉旅店、兴达旅店、东风旅馆等6户企业进行经营模式的改制,五一照相馆的改制工作正在顺利推进。实施企业歇业关闭和破产关闭。对物资集团公司所属7户企业和中源硫铁矿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文件实施歇业关闭,解决了企业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着手对国资委监管的市电器厂、市电石有限公司和市城镇联社所属的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橡胶厂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厂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推进企业改制和加强管理。引进福建投资商,对市水泵厂有限公司、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退城进园”,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力争年内启动。对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73个企业实行脱钩,已完成首批28户企业改制,剩余第二批企业脱钩,将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厂务、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加强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加大配套改革,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建立了市、县领导对口联系企业帮扶工作机制,坚持与阳煤集团的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5000万元综合产业扶持基金,设立了1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出台了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共为企业协调贷款78.9亿元。加大企业减负力度,在省政府出台减轻企业负担60条措施后,出台了我市62条措施,20xx年预计可为企业减负约17亿元。大力处置企业不良贷款,对全市46户企业在中国信达资产公司山西分公司的8.6亿元不良贷款,以4700万元的价格整体打包、缩水回购。对电子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粮油公司、铝业公司等11户企业的1.7亿元不良贷款,进行了缩水处置,增加净资产1.66亿元;对市信和资产管理中心在市农业发展银行784.9万元不良贷款进行了核销。筹集资金4620.9万元,解决了铝业公司拖欠职工款项。解决了荫营硫铁矿留守处216名退休及在职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问题,涉及资金2807.5万元。帮助市电石厂筹措资金134万元,解决了职工的集中供暖。研究提出了通过企业改制解决盂钢农合工补缴养老保险问题的办法。简政放权创造环境。20xx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0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到78项。今年以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取消年审年检事项3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5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继续扩大“营改增”范围。20xx年以来,市财政累计盘活资金5.01亿元。20xx年“营改增”为企业减负2.54亿元,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1.2亿元。强化政策促进转型。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煤炭20条”和“17条”政策措施,在出台我市13条、12条落实意见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12条措施,稳定煤炭经济,优化产品结构。深化煤炭改革,取消49个煤焦收费站,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价格调节基金,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共为企业减负7.6亿元。推进煤电联营,加快煤炭就地转化利用,推进煤炭“六型”发展。出台《关于阳泉市城市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涉及52家企业。煤气、热力公司老旧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已上报省发改委,摆上议事日程。

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相对迟缓滞后,积累了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加大了深化改革的难度。

部分企业领导干部不想改、不愿改。对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考虑较多的是个人利益得失,而不是改革发展大局。

部分企业职工对改革的认识还有待强化。部分职工思想观念较为保守,认为改革就会丢饭碗,不愿迈开改革的步伐。长期停产企业职代会不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消弱,召集职工开会讨论改革问题困难很多,统一职工思想更不容易。

社会层面尚未形成浓厚的改革舆论氛围。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对国企改革支持配合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推进国企改革需要凝聚更多的正能量,构建系统工程。

几点建议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目标和重大举措,按照我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新一轮市属国有企业改革。

全面加强党对国企改革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领导。重点是加强企业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建设、依法治企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抓好干部选配任用、学习培训、“四好”班子创建及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提高企业党建工作水平。要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国企改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此影响和带动企业职工,为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落实各级党组织对国企改革的责任制,从远期、中期和近期,分类分批推进改革,保证改一个成一个。

使改革成为企业职工的共识。要通过深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明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目的是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增强、更好发挥国有企业的作用,增强发展活力,促进公有制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融合发展。明确国企功能定位,实施分类改革,使国有资本更多投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对一般竞争领域企业可根据行业特点通过多种形式放开搞活。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职工的原则推进改革,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通过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土地资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等方式筹集改革资金;通过产权整合、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员工入股等方式推进改革;通过积极稳妥、先易后难的办法,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要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发展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抓好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优势工业企业“改革重组、退城进园”、商贸服务企业分类改革、劣势企业依法依规破产关闭或歇业关闭、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深化煤炭企业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改革的浓厚氛围。力争通过努力,尽快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督以及社会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健全国资监管制度,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创新国资监管方式,夯实国资监管基础,以管资本为主,全面从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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