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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五台山旅游攻略(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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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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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

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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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旅游市场营销完整工作方案_营销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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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旅游市场营销完整工作方案

今年是全面恢复旅游市场的关键一年。经过去年的大力宣传,目前,新三峡旅游形象开始在国内外产生一 定影响,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把新三峡旅游作为对外促销的重点,为我市旅游宣传促销提供了良好的外 部环境。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旅游业特别是入境旅游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非典、禽流感对入境旅游市 场恢复的影响也许会超过我们的预期。三峡旅游要恢复到历史水平,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开拓国际 国内旅游市场。

一、市场开拓工作

今年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要突出重点客源市场。国际市场要形成"立足欧美日、巩固港澳台、拓展东南 亚、开拓新市场"的旅游促销格局。国内市场要进一步巩固以武汉为中心的华中市场,拓宽以北京为中心 的华北市场、以上海、杭州为重点的华东市场和以广州、福州、厦门为重点的华南市场,着力开拓珠江三 角洲地区客源市场,培育和完善假日旅游市场。具体工作有:

1、积极组织参加4月2日-4日在武汉举行的华中旅游博览会;

2、8月开展宜昌新三峡旅游"华南行"促销活动;

3、按照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统一要求,参加今年6月5日-6日杭州全国旅游交易会和11月25日-28日 上海国际旅游交易会;

4、参加省旅游局组织赴日韩、欧美、东南亚等国宣传促销,促进宜昌旅游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交 流与合作,开拓国际旅游市场;

5、探讨与桂林、黄山等地开通航空连线,共同促销、客源互动的新模式。 二、产品开发工作 继续推介高峡平湖三峡精华游、环坝·双神游、"两坝一峡"游、清江风情游、三国遗迹游、昭君神农 游、宜昌都市游等七条三峡旅游新干线。重点推介高峡平湖三峡精华游、环坝·双神游、"两坝一峡"游三 大旅游产品。以市场为导向,研究新线路,开发新产品,拓宽新市场,使游客有新体验。大力发展会展旅 游、公务旅游、商务旅游、奖励旅游等高端旅游产品,改变以观光旅游特别是以长江三峡为主的单一产品 格局,形成多品种、多形式、宽领域、复合型的产品组合。 抓好百姓生活游主题年活动。xx年是中国百姓生活游主题年。进一步加大"农家乐"旅游产品的开发,加 强主要交通干线、城乡结合部的"农家乐"旅游培育工作,树立典型,带动全面。大力开发反映百姓生活、 各具特色,包含民居、农事、饮食、服饰、娱乐、节庆和风俗等内容的旅游产品,促进"农家乐"旅游的规 范健康发展。

三、媒体宣传工作

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为重点,大力宣传推广城市旅游形象。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将 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金色三峡 银色大坝 绿色宜昌"城市旅游形象。具体工作有:

1、在cctv-1新闻30分《天气预报》中播放宜昌天气预报;

2、与央视cctv-4合办一期《走遍中国》节目;

3、在《中国旅游报》办城市旅游形象广告专版;

4、与凤凰卫视合办一期《九州深呼吸》节目。

四、旅游节庆工作

精心举办好第五届中国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节。第五届中国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节、第四届中国网友旅游 节、第四届三峡美食节将如期举行,各县市区还将举办屈原文化旅游节、昭君文化旅游节、长阳清江龙舟 旅游文化节、当阳关公文化旅游节、枝江桃花艺术节、三峡车溪腊梅节、犭虎亭古战场三国文化旅游节、 五峰柴埠溪大峡谷徒步游等节庆活动,打造城市品牌,整体带动全市旅游对外宣传。

五、旅游信息化工作

1、建立宜昌三峡旅游信息中心(宜昌市旅游局网站),完善功能,构建宜昌旅游宣传网络平台。

2、充分发挥《中国旅游报》宜昌站的作用,加大新三峡旅游的宣传力度。建立旅游行业通讯员 队伍,国际旅行社、高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点)等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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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计划书范文500字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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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时间:20xx年5月1日(星期天)

二、 活动地点:青云山

三、 主办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广告部,科技部,生活 部,青年志愿者部

四、 活动背景:在紧张的学习能够放松心情习和工作;同之间的友谊,办此活动。之,时彰余充,显,分又我多休能们参息够的加,增凝一从进聚些而我力课更们。外好各为活的部此动面门,对成特既 学员举

五、 前期准备:

1.提前做好宣传工作,确定参加人数。

2.副部长联系好旅行社,确定车和保险相关事宜(已确定)

3.购买食品、水及备用药品(由各部门自行决定)

4.参加人员应准备好各自所需物品。(如相机,拖鞋,备用衣物等)

六、活动过程:

1.3月28 日早上7:20在福建中医药大学校门口集中,7:30准时统一乘坐汽车出发(注意提前通知各组负责人准时通知成员集合)

2.到达目的地大概时间:9:30

3.活动内容:爬山,玩竹排,观看景点等等 组负责人定时清点人数。

4.结伴同行,安全第一,不擅自乱跑;玩竹 意安全,水深的地方绝对不能去。

5.大概在12:00大家在某地点集合清点人数并就餐

6.3:20在山脚集合并清点人数 8.3:30准时坐车回校

七、活动经费预算:

费用AA制,各部门预收每人50元,按实际发生费用多还少补。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为自愿参加的非赢利活动,活动期间各参加人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后果,凡参加者均被确知并同意本次活动各项条款的约束。

2、结伴同行,安全第一,团队活动一切听从负责人指挥,约定出发时间务必遵守。请参加活动人员务必牢记。

3、提醒所有司机(车主)带齐证件备查,出发前加满油。车辆行驶过程中请所有驾车人员注意安全。

4.保持车速、车距,以防追尾,严禁强行超车,野蛮驾驶,不得脱队行驶,不得任意超车,所有车辆行驶中按顺序行驶。

5、请大家出发前带好卫生用品、备用衣物,相机、雨具、通讯工具等。

6、结伴游玩注意安全、相互照顾,不要单独行动。

广告部:20人 杨英祥负责 科技部:7人 王哲负责 生活部:13人 王洪负责 青年志愿者部:12人 邓瑾负责 另邀请成员:8人

总人数: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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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山区生态旅游活动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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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本次活动委托给__________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办,为了顺利完成本次活动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提供活动所需相关资料及图文;

2、按附件“活动报价单”支付相关承办费用共计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整);

3、负责场地及活动相关手续的办理;

4、负责整场活动的协调及安保工作。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提供活动的效果图、平面示意图、三维示意图、功能区域划分图等

2、整场活动的组织,策划、执行

3、活动完成后负责后期影像资料的制

三、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即向乙方预付活动承办经费_________元(_________万元整),本次活动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剩余款项(_________万元整)向乙方付清。

公司全称:账号:开户行:

四、如发生本协议未尽事宜,此协议可补充附加协议。

五、如甲方在活动前有调整事项需及时通知乙方,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不能举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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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生故宫旅游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旅游,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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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吴宇龙,也可以叫我小吴,我今天要带领大家去在“世界遗产列表”当中的一处景物——北京故宫!

我来简单介绍一下:故宫位置于北京市中心,旧称紫禁城。是明、清两代的皇宫,无与伦比的古代杰作,世界现存最大、最完整的木质结构的古建筑群.

大家看!这就是故宫!这是多么雄伟啊!故宫是在公元1406年建的,在1420年差不多竣工,是明朝皇帝朱棣建的。故宫南北长961米,东西宽753米,面积约为723,600平方米,可真大啊!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相传故宫一共有9999间房,实际据1973年专家现场测量故宫有大小院落90多座,房屋有980座,共计8707间,宫城周围环绕着高12米,长3400米的宫墙,形式为一个长方形城池,墙外有52米宽的护城河环绕,形成一个大大的城堡。故宫是木结构、黄琉璃瓦顶、青白石底座,可以饰以金碧辉煌的彩画。

看!故宫一共有4个门,门可真多,显然表示出故宫的大,正门名字叫做午门,东门名字叫做东华门,西门名字叫做西华门,北门名字叫做神武门。面对北门的神武门,有用土块和石头建筑成的大景山,满山松柏成林。在整体布局上,景山可以说是故宫建筑的天然屏障!

接下来给两个钟头的时间游玩,请注意下面的提示:

1、不要随地吐痰!

2、不要乱扔垃圾!

3、不要乱动东西!

两小时后回到原地,准备上车回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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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婺源:清华景区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景区,旅游,全文共 3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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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清华景区旅游考察报告

婺源:清华景区旅游考察报告

说起清华,最有名的就是彩虹桥了,这是宋代的一座廊桥。自美国《廊桥遗梦》电影播放后,人们对廊桥也特别感兴趣了,因而对这彩虹桥也有了更多的想象。

其实,清华镇的历史远比这廊桥要长,称千年古镇,是婺源建县时的县治所在地。按婺源建县时算,已有近1300年的历史了。

一、清华镇的地理位置

清华镇位于婺源中部偏北,是整个婺北的中心点:由清华向东北方向可到浙源、虹关、岭脚;向北可到沱川;向西北方向可到鄣山乡、大鄣山;西北偏西方向的黄村(百柱宗祠)、古坦、灵岩洞群、石城石林;向西可到甲路、赋春。交通极为便利。

二、清华的旅游景点

1、从县城到清华途中的长滩

从县城到清华要经过思口(延村、思溪),思口的情况将单独介绍,快到清华时(距清华约5公里)经过一个较大的转弯,到一个坡顶就可看到公路下一个较大的村庄,这就是长滩了。在这个角度看,有河、有桥、密集的民居,很有特色。

与婺源许多村庄进村都要收费不同,长滩村是不需要门票的,你可以随意地在村庄里的巷子里转来转去。如果不是特意要赶景点的可以下车看一看,然后在路边等车继续去清华。

2、清华的彩虹桥

到清华,很多人就是冲着彩虹桥来的。在文革前,清华有二座彩虹桥,从“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即可得知,其中一座文革中被毁建了公路桥。这是南宋时期建的,距今已有800多年历史了,很多人以为彩虹桥是一座拱桥,但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只因桥建好后,天边出现了彩虹,人们认为是吉祥的兆头,就取名为彩虹桥了。该桥的桥墩从建造开始至今没有任何变动,但桥面上的亭、木栏杆,桥面的木板是重修过的,最近的一次是83年。因栏杆漆成了红色,很多人以为这座桥是新修建的,这是一个误解。

观赏彩虹桥可选择在早晨和晚上。在凌晨时分,河面上有薄薄的晨雾,或者是大雾弥漫。远观彩虹桥,拱檐的亭子、红色的栏杆、青黑的瓦就若隐若现在这雾里了。夜间去,选择在一个有月光的晚上,坐在桥上供行人休息的桥凳、石凳上,听着水声,看着月光及水中的倒影,极适合热恋中的男女进行海誓山盟了(游客评价)。看来这廊桥真的要遗梦了。

选择早、晚去还有一个好处,可免去10元的门票了。一早一晚去一下,白天就不用去了。

彩虹桥西侧桥头还有一个水车磨坊,这也是婺源目前各景点中独有的。在我孩提年代的记忆中,这里是村民们磨粉、舂米的地方。随着80年代机器磨粉、碾米的普及,这个磨坊废弃不用了,随着旅游的发展,又重修启用,但仅仅是用来观赏,失去实用价值了。

3、清华的老街

许多到清华的旅客只知道彩虹桥,而忽略了清华还有婺源最长的一条老街。老街的历史可追溯到唐代了。过去的诗里写道“上下街连五里遥、青帘酒肆接花桥”,可见这老街有五里路长。现在保存下来的约有三里多路长。老街的街巷全是青石板铺成,两旁的房屋多为清代建筑。当年老街的下街这一段有许多瓷器店铺,被称为瓷器街。据说三户就有一个窑货铺,五步就有一个瓷器店。上街多为百货店、南货店、茶叶铺和客栈,到处是青帘酒肆,经商者络绎不绝。踏着老街的青石板路走上一遍,特别是在清晨,那种体验历史的感觉应当是极好的。街道两旁还有许多的巷子,也可走走,也许有什么新的发现呢,但也有一些新建的房屋与此不协调,破坏了老街的整体性。

4、婺源建县的标志——唐代苦槠

在我家,也就是驴友驿站的楼顶平台上站在东面向下看,可以看到两棵大树,一棵是樟树,估计有几百年树龄了,枝繁叶茂。另一棵苍老的苦槠就是婺源建县的标志——唐代苦槠树了。

据县志记载,婺源建县时,县衙设在我们村庄—东源村的胡氏宗祠,当时宗祠门口就有一棵苦槠树了。据此推算,此树的树龄已有1300年以上了。现在县衙已无影无踪,仅留这棵苦槠树记载了历史的沧桑。

5、清华的洪村

许多旅客抱怨婺源许多景点带有商业色彩,失去了原先的味道,我多向他们推荐清华的洪村。洪村距离清华镇8公里,因历史上此村多百岁长寿老人,被称为长寿古里。此村生态环境十分好,在大山的环抱中,村中有一小溪穿村而过,还有一棵古银杏树,一座规模较大的宗祠。

洪村位置较隐蔽,从山路碾转而上,又碾转而下,看见村庄时,感觉有若世外桃源。因没有认真去考察,该村景点没有详细资料,待将来再行补充。

三、清华的交通

清华的交通极为便利:

1、县城到清华:在紫阳镇大型停车场坐车,从早上六点三十分开始直到傍晚五点半,基本隔十五分钟就有一趟车到清华。反之,清华至县城也是如此。路程25公里,票价4-5元。

2、清华到浙源、沱川、鄣山、古坦、甲路等周边乡镇:这些周边乡镇往返县城的中巴车必经过清华,基本规律是这样:早上七、八点多钟从这些乡经过清华到县城,然后在10点到下午2-3点返回各乡镇经过清华。

除了这些中巴车,还有福田小卡车也装客,每天都往返清华到这些乡镇,这些车在8点半以后就会出现在清华的圆盘附近、信用社门口,基本是有人就走,所以随时都有,但上车后要等上一些时间才会走。过了4点钟后基本没有了。

3、清华到景德镇:清华到景德镇有直达车,可不必经过县城转了,每天有三趟,分别是早七点、八点;中午1点半。路程约80多公里。

四、清华的餐饮、住宿情况

住宿情况:清华多宾馆,家庭旅馆也有不少。因为清华的中转位置特点,对住宿要求较高的可以选择在清华住宿。

1、  驴友驿站

因我在清华,因而“驴友驿站”就在这里,是一些驴友、网友们在婺源旅游的“大本营”和“指挥中心”(我经常在电话里指点线路、安排等)。我这的建设采纳了许多驴友的建议,特色有:

①干净、卫生,床上用品按宾馆标准办,为白棉布床单、被套、枕头套,做到一客一换,有热水洗澡。

②每一个楼层有一个客厅,客厅里有彩电、电脑(可以上网,免费),一个公用卫生间。

③每一层有一间带独用卫生间、彩电、电脑的客房,设施完备一些,两人间。

④普通客房,多为二人间、三人间。

⑤自行车出租,可以去附近的长滩、延村、思溪、或者洪村等地转转。

2、清华宾馆

这是清华最大的宾馆,距驴友接待站100米,接待能力可达140多人,基本为标准客房。在淡季时房价多为60元左右,旺季时(五一、国庆、春节)时达到120元以上,不适合驴友。

3、鄣公山招待所

就在我的驴友接待站斜对面,规模仅次于清华宾馆,基本为标准客房,接待能力为100人,房价同上。

4、金星宾馆

位于清华宾馆和鄣公山招待所之间,接待能力为33人,有三个标准间,其余为普通二、三人间,带公共卫生间。房价为30/人,旺季会翻倍。

5、其他家庭旅馆

清华的家庭旅馆多分布在老街,去彩虹桥时会路过他们的门口,没有招牌,门口写着“住宿”二字,条件较差,收费10-20元不等,接待能力多为6-7人。

在清华的吃:清华的餐馆较多,我的驴友驿站也提供餐饮服务,这是请我的邻居烧的,能烧一些婺源特色的菜。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错的。

①彩虹桥水车磨坊的一个餐馆,这里的菜味道不是最好的,但吃饭的环境、气氛是最好的,坐在大水车旁,听着水声,抬眼就看见彩虹桥;

②清华宾馆餐饮部,当地人办酒席基本去这里,规模较大;

③金星宾馆餐饮部,新办的;

④鄣公山招待所餐饮部;

⑤乐乐餐馆;

⑥志成酒家,专业的餐饮店,口味较好。

除了以上这些就是街头一些小店里的摊档了,也许一些小店能吃上别有风味的特色菜呢。

五、清华的旅游建议

清华的位置特点决定了这里有两种旅游方式:过境游,中转游。

所谓“过境游”指的是要去北线其他景点,路过清华,然后看看彩虹桥,继续下一段路程。目前这种形式最多的是选择去沱川理坑,然后在清华花上一、二个小时,看看桥、吃餐饭就走了。将来至灵岩洞、大鄣山的路修好了,游客将有更多的选择。

第二种是“中转游”,因清华的中转站地位,同时该镇餐饮、住宿接待能力强,许多游客把清华做为一个中转站,以清华为中心,分别去周边的景点,特别是一些自驾车的朋友。这样,在清华就耽搁上二、三天时间了。下面就这种形式详细介绍一下:

1、对骑自行车在乡村旅游感兴趣的可以选择这样:

我的驴友驿站提供自行车出租,到了我这后,一般多为中午前后,可以放下行李,吃了中饭,骑车去:

①长滩、延村、思溪

这一段骑车行程来回约20公里,全部是柏油公路,时间上有半天时间差不多了,而且自己骑车,自由性、随意性很大。

②清华洪村

清华至洪村约8公里,其中有6公里的柏油路、2公里的山村公路,骑自行车可以进入大山深处的村庄,感觉又是不一样了。以上都为半天时间,如果是在上午去的,返回清华约中午,吃饭后刚好有车去沱川或者大鄣山、古坦灵岩洞。如果是下午去,返回就是傍晚了,安排住宿休息,第二天开始新的行程。

2、以清华为大本营,去北线景点

如果以清华为大本营可以安排这样:

①包车沱川理坑、浙源虹关一日游;乘当地农用车沱川理坑一日游。

②包车大鄣山一日游。

③包车黄村、灵岩洞、石城、石林一日游。

如果是自驾车者可以参考以上的包车游,注意的是:目前北线的公路多为乡村公路,等过了今年国庆后,交通条件将大为改观。

3、在清华住的朋友,我强烈推荐在早晨沿着老街再到彩虹桥去一趟,这种感觉与你白天匆匆看到的完全不一样,特别是有雾的清晨。另外,有月光的晚上去坐坐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关于清华的旅游考察报告先介绍这些,为赶在“五一”前推出,时间上可能匆忙了一些,我会在将来补充完整。想一想要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婺源各景区考察完整,感觉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作者: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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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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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

住宿标准:_____。

餐饮标准:_____。

购物安排: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 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 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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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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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国籍 出境证件号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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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长白山旅游心得体会初中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初中,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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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随外婆去长白山旅游。长白山不愧为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自然风光秀丽,骄美中蕴藏着一种粗犷的气息,酷似北方人的性格,让人流连忘返。

8月8日这一天正好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立秋,晚上7点30分,我随外婆一行五人从东丰站登上了开往白河方向的列车。天刚露出鱼白肚,我们已经进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区境内,放眼望去,到处是群山起伏,森林茂密,沿途铁路两旁到处是悄悄盛开的不知名的野花,微风吹过摇摇摆摆,仿佛在对我说——欢迎你。我高兴得睡意全无,贪婪地享受着眼前的美景。9日早晨四点多钟,我们到了白河站,在这里,我们换乘可直接开到天池顶峰的小型车辆朝天池进发。

长白山天池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境内,它是世界自然保留地,号称中华关东第一山。大约7点钟,我们进入长白山山门,从东路直驱长白山天池,去天池的路异常险峻,尽管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修建盘山公路,并安置了防护栏,但是当汽车不停地在盘山公路上盘环行驶时,我还是胆怯地不敢朝下望。当我们到达天池下面的平台,一下车便突然感到仿佛一下进入了冬季。在海拔二千多米的天池顶峰,寒风凛冽刺骨,虽然临上山前已经做好了准备,穿了一身厚衣服的我立即被冻成一团,瑟瑟发抖。平台离天池主峰只有一、二百米,但就这么近的距离,让我感到好象要比走几里路困难得多。由于高山缺氧和一种恐怕的心理做怪,我每往山上迈进一步都要气喘嘘嘘,双腿直发软,到了山顶,手已经冻木了。当第一眼看到天池,我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主峰上离天池水面上千米,池水碧绿,水面上漂浮着一层薄薄的水气,云雾在周围的山腰飘荡。我看到了天池的另一侧有一旋梯壮长带直垂天池水边,下有一小屋,我好奇地问外婆那是什么,原来是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的边防哨所,天池的三分之二都属于朝鲜的。我越发对天池感兴趣了。

传说中天池中有一怪物行式犀牛,也有说形似恐龙,偶而会在黄昏后俘出水面,甚至上到岸上,我想如果是真的,能够让我亲眼见到该多好啊。可想归想,由于山势的陡峭,使我如临万丈深渊,不敢朝天池多望上一眼。我匆匆地留了几张影,就返回了平台。在平台上向山下望去,只见山峦起伏,植被分布均匀,靠近天池的山体表面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在平台随近生长的是一些棕绿色的苔藓类植被,再向下,是矮棵植物林带,最下层是原始森林带。层次特别分明。

我们驱车下山,赶往另外一处风景点——长白山瀑布。一路上松涛阵阵,特别耳。大约行驶了半小时,我们到了长白山瀑布脚下,瀑布象几条玉链,飞流直泻,轰鸣着落入谷底,落差达68米。看似离我们很近的瀑布,让我们足足用了半个小时才到了她的脚下。瀑不水清澈透明,穿过谷底石块欢快地向前奔流。瀑布脚下的湿度使我们又回到了夏天,我们只好有换上了夏装。在瀑布前我们逗留了三个多小时,正当我们赶往下一个景点时,天空突然乌云密布,厚重的云块朝我们头上直压下来,顷刻间大雨便倾盆而至,长白山的天气真是瞬息万变。待雨稍微小些,我们便冒雨赶往“小天池”。小天池面积五千八百平方米,电视剧《雪山飞狐》的外景地就设在这里,它因形状酷似天池而得名。在去往小天池的鹅卵石旁还有一大奇观——浮石林。所谓浮石林,就是一块块硕大的火山岩石上长满了茂盛的树林,而这些大石质地特别轻,为保持这些大石的平衡,在大石的底部用一些手指粗的短树枝支撑着,真是巧夺天工。

由于天气的原因,我们便匆匆地下了山,还有许多景点我们没有看到,这是一大遗憾。但仅我看到的景色就已令我感叹不已了。

我爱你,长白山!我下次还会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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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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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团体或个人): 合同编号: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约地点及日期: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旅游费用不包括: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其他私人性开支;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3、乙方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并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应当确保旅游线路报价不属于“不合理的低价”,并在收取旅游费用时出具合法的发票给甲方。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出团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行程表,行程表应列明:乙方和地接旅行社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经营范围、许可证编号、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旅游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及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避险措施事项,应急联系方式,委派的全陪姓名及联系电话,乙方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的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行程表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6、乙方应甲方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必须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协议对购物活动的次数、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长时间、主要商品信息等和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次数、名称、时间、地点、价格等作出真实、详细的说明。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不得与约定的行程冲突。

二、合同的履行

7、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兑现行程旅游产品和服务。(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购物及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有权拒绝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的购物及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4)在人身和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要求乙方协助索赔的权利。(5)旅游行程开始前,除乙方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外甲方可以将本合同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6)遵守合同约定,配合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7)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现金和贵重物品。(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10)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及有关部门或者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11)行程中或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过度维权行为。(12)如实填写报名表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资料,如实告知乙方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13)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乙方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8、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2)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但能至少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的,可以解除合同。(3)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要求甲方配合。(4)有权要求甲方健康、文明旅游,劝阻和制止甲方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5)出团前应将有关出团注意事项及行程表中须特别注意的内容明确告知甲方。(6)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降低服务标准。(7)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应甲方要求不得安排甲方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甲方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8)应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9)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在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保护和救助措施。(10)妥善保管甲方交其代管的证件和行李等物品,依法对甲方个人信息保密。(11)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提示甲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9、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10、因未达到成团最低人数不能出团的,乙方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合并出团,但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作出选择;转团后如受让旅行社未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的,乙方仍对甲方承担责任。

11、因未达到成团最低人数不能出团的,乙方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必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12、旅游行程开始前,经乙方同意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后甲方可以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代为履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乙方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转让。

13、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经向甲方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分担50%。造成甲方滞留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分担50%。

四、合同的解除

14、在行程结束前,甲方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按照本合同28条、29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15、因未达到成团最低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或改其他线路出团的,乙方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通知,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甲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团通知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收到乙方不能成团通知的,乙方还应当按照本合同21条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乙方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按本合同28条、29条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8条相关约定处理;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未按约定集合出发,视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21条相关约定处理。

18、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没有合理理由擅自脱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9、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而甲方又不同意乙方变更请求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甲方。

20、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乙方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相关责任

21、乙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乙方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者乙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非因不成团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2、除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及其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外,行程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并按《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赔偿甲方;造成旅游费用减少的,减少部分还应退回甲方,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在行程中甩团(是指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览等服务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赔偿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2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甲方转团、拼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如甲方在出行前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向甲方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如甲方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5、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乙方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26、在甲方自由活动安排期间,乙方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甲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7、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或者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28、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条约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甲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9、在行程中甲方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条约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扣除必要费用的标准为: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30、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后果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不听从乙方或其导游的劝告和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的;(2)违反安全警示规定的;(3)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的。

31、由于甲方的过错,使乙方、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32、自由活动期间以及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休息和方便时间,甲方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由此产生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责任。

33、甲方在人身和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得到救助和保护的,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或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5、甲、乙双方出现纠纷时,均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违约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36、旅游费用的退还与违约金和实际损失的承担一并结算同时支付,出发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解除合同后15日内支付完毕;其他情形的应当在行程结束后15日内结算支付完毕。逾期每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六、合同效力

37、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38、合同内相关词语定义参照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20__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第一条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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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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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范本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_____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_____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_____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 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_____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_____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 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_____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_____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_____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_____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_____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_____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_____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_____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_____等个人_____。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_____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_____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_____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_____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_____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_____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_____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_____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_____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_____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_____程中由_____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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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管理实习面试自我介绍

范文类型:自我评介,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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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今年23岁,毕业于郑州卫校。我应征贵医院护士一职,在此之前,我已有过半年多的实习经验。

在实习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护士职责,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病人,不迟到,不早退,踏实工作,努力做到护理工作规范化,技能服务优质化,基础护理灵活化,爱心活动经常化,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重点,护理工作有措施,有记录,实习期间,始终以爱心,细心,耐心为基本,努力做到眼勤,手勤,脚勤,嘴勤,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全心全意为患都提供优质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医德医风。

在各科室的实习工作中,本人严格遵守科室制度,按时参加护理查房,熟悉病人病情,能正确回答带教老师提问,规范熟练进行各项基础护理操作及专科护理操作,正确执行医嘱,严格执行三查七对,能规范书写各类护理文书,及时完成交接班记录,并做好病人出入院评估护理和健康宣教,能做好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工作,认真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能做好术前准备指导,并完成术中,术后护理及观察,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能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能熟练进行内,外,妇儿及重症监护等各项护理操作,对各科室的急,危,老,重患者,能迅速熟悉病情并做出应对,在抢救工作中,一丝不苟,有条不紊,得到了患者的信赖和好评,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各类病例讨论和学术讲座,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对整体护理技术与病房管理知识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通过半年多的护理工作实习,在带教老师的悉心指导与耐心带教下,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学习贯彻xx大精神,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事故护理条例培训,多次参加护理人员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意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现代护理质量观念是全方位、全过程的让病人满意,这是人们对医疗护理服务提出更高、更新的需求,因而丰富法律知识,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并且可以使护理人员懂法、用法、依法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理论水平与实践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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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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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委托人名单表》见附件)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抵离接送,行李提取和托运,代订饭店,代租汽车、代订、代购、代确认交通票据,代办入境、出境、过境临时居住和旅游签证,代办国内旅游委托,提供导游服务等。

第二条 【委托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1、分项预定

(1)代订机票:

①去程航班:自 ,至 ,经停 ;

乘机时间: ;航空公司: ,航班号: ;

机票价格: 元/张,共 张,合计金额: 元。

②返程航班:自 ,至 ,经停 ;

乘机时间: ;航空公司: ,航班号: ;

机票价格: 元/张,共 张,合计金额: 元。

(2)代订酒店:

所在地: ,酒店类型: ,等级标准: ,数量: 间;

入住时间: 年 月 日,退房时间: 年 月 日,共 晚;

房费: 元/间,合计金额: 元。

(3)代订车辆:

车辆租用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停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车型 ,等级 , 数量: 。

租车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 元。

(4)其他委托项目:

2、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以上委托项目费用: 元,乙方服务费: 元,

合计收费总额: 元(大写: )。

(2)以上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合同生效;或另行约定: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项目费用及服务费;

(3)甲方应当及时受领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结果;

(4)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

(5)甲方应特别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及风俗禁忌,慎重选择骑马、攀岩、滑翔、漂流、潜水、游泳、跳伞、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或带有危险性的旅游产品。

2、乙方义务

乙方应亲自处理甲方的委托事务;如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 (同意或不同意)委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出发前7日(含7日)内取消机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机票已开出的按机票的实际损失计算,酒店按房价的 %计算损失,租车按车费的 %计算损失,并应按合同总价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或者未经乙方同意,临时要求改变机票、酒店或租车等委托项目的,费用自理,并不得要求退回已支付委托费用。

(3)乙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及违约金后,应当在甲方退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委托费用。

(4)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供证件及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5)甲方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代订机票、代订酒店或代订车辆等单项服务的,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费用,并应按合同总价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降低机票仓位、住宿酒店、车辆标准以及委托事项标准的,应当按委托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3)乙方应当在取消受托业务通知到达日起7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委托费用,并按前款(1)、(2)标准支付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委托服务转委托的,应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5)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7日(含7日)通知对方。

2、违约方在上述时间内通知对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第六条 【定金条款】

“黄金周”、法定节假日及地方性重大节庆活动等旅游高峰期间,甲方须支付定金 元作为合同担保。乙方履行合同后,定金可充抵委托费用。如甲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保险购买】

乙方推荐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及相关保险,甲方可自行购买或者委托乙方购买。

第八条 【特别说明】

1、代订机票上所示的时间如与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搭乘飞机时间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根据行业惯例,酒店的入住时间是当天中午12时整至第二天中午12时整。

3、如委托事项有特别的改签、转签、退票等政策,乙方应提前告知,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行为等)不能履行合同的,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解除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因飞机、火车、客运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决定委托项目及其服务提供者,乙方可以根据甲方咨询提供参考性意见。

2、甲方在接受委托项目服务方服务期间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甲方与服务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需要立即制止、纠正受托旅行社的损害行为的,可向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约定的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委托人)代表及所有委托人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并付清服务费用后方可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务完成时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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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散客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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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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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管理实习面试自我介绍

范文类型:自我评介,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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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是&&,我是&&学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我的性格很开朗,是一个阳光型女孩,同时我也是一个充慢活力的女孩,感觉自己总是有用不完的经历,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感觉,我善于和人交往,用一颗自信的心面对生活,敢于挑战自己。在大学期间我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在学好专业课和公共课的基础上,我博览群书,为自己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基础。我阅读了大量课外书籍,不断增加新知识,陶冶情操,开拓视野。不仅如此,我经常参加学校举办的英语角活动,锻炼英语口语能力,也结交了许多外国朋友。

在校期间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锻炼了一定的沟通组织能力。我曾任**大学公共关系协会干事和文学社组织部长。由于特别擅长文艺和体育,我曾任系文艺部长、院文艺干事和校舞蹈协会拉丁舞教练和系足球队拉拉队队长,组织并参加了校内外举办的多场文艺演出活动,和体育比赛活动。也是海口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和文华大酒店的婚宴庆典专属舞蹈艺员.

在校期间我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我的社会适应能力,扩展我的知识面。由于在**大学公共关系协会受过礼仪培训,我参加了多家公司开业庆典的礼仪接待工作,做过汽车展销模特。**年*月还参加了亚洲经济论坛首届年会的接待工作,并获得温泉大酒店&总经理亲自颁发的荣誉证书。

我性格开朗、大方,有较强的沟通组织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善于人际交往。掌握良好的礼仪知识和接待工作经验,头脑灵活、反应敏捷,能够灵活处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我的应变能力很强,反应灵敏,是一个让人放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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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去上海旅游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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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心爱的相册,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今年暑假的那段旅行......

今年暑假,十分高兴能和爸爸妈妈去了繁华都市———上海

经过了2 个小时的路程,我们终于到达了最终的目的地———上海。刚下车我就想去看看人们口中举世闻名的东方明珠。我撒娇地求着爸爸妈妈,他们欣然答应了。

哇塞!从远处看,它就像一个顶天立地、身材魁梧的巨人,好像再告诉我们这些客人:”我是这里的主人,我能俯视整个上海,我是不是很厉害呀?”再从近处看,我简直惊呆了!东方明珠上的根根铁柱,都是由那些夜以继日、努力工作的工人精心挑选的,再加上工程师的专业指挥,才会有如此天工巧夺的建筑。我真是情不自禁的为这些人鼓掌了!

我试探性的对爸爸说:“爸爸,既然都来到了上海,干吗不去最好玩的塔顶呀?您说是不是呀?”爸爸一脸小瞧我的感觉:“去是可以的,但是你可以爬上这个塔顶吗?”我拍着胸脯、满怀信心的对爸爸说:“您真是小看我啦。谁说我爬不上去了?”随后,我以我最快的速度向着塔顶的方向奔去。但是,现实和想象还是有差距的。当我爬到一半的时候,我气喘吁吁的对爸爸妈妈说:“来,坐……下……休息一会儿。”我休息了一会儿,但是心中一直有一个念头:坚持就是胜利。凭借这个念头,我终于到达了塔顶。在塔顶看到的风景果然别具风味。马路上的人们、汽车和房子个个都秒如烟海,壮观极了!

一到晚上,整个上海就成了灯的海洋。马路上闪耀的灯光,像是五颜六色的烟火溅落在人间。马路上一串串明亮的车灯,如同闪光的长河奔流不息。

我轻轻地合上了相册,自己默默的微笑了一下,我相信这段温馨而又幸福的旅程,一定会永远印刻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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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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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险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______________,人数(男___人、女___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人数___。

团号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览景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

保险情况: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付款方式: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补充条款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游者]:

身份证号码:(单位章)

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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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旅游计划方案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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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策划书名称:20__上海毕业旅行项目策划书

2、活动背景:为贯彻培养20__年起郑校长举办上海毕业旅行理念方针,做有“特质的附小人”。所以,学校对今年的毕业旅行进行改革,使毕业旅行成为人大附小学生的毕业课程之一。挖掘学生多远潜质、经行多元培养、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精神,由学生完成《毕业旅行》项目策划。

3、活动目的:地球村:提高学生自理、独立生活本事;军事天地:这个博物馆不是旧武器的简单陈列,而是全部把新式武器置身于模拟的战场环境中,提高学生对新武器的认识,和掌握新武器的本事;智慧大道:使学生拓展知识,了解名人事迹;素质测试园活动、趣桥世界:提升学生身体素质、锻炼胆量;大草坪放风筝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团结合作本事;上海世博沙特馆:了解沙特阿拉伯地理、人口、历史、政治等资料,提升学生对世界的认知与了解;上海一大会址:了解革命历史、国家重要事件;城隍庙商业街:锻炼学生理财本事和对上海文化历史的认识。

4、活动名称:

(1)未来广场:举行开营仪式。

(2)东方绿舟基地:参观军事天地,登访真航母。走智慧大道,名人寻访。素质测试园活动,体验勇者闯关活动。参观趣桥世界,并在大草坪进行放风筝活动。

(3)上海市区:参观世博沙特馆,中共一大会址。游览城隍庙商业街,并在此购物。

5、活动概述:今年是第8届学生去上海东方绿洲参加毕业旅行,东方绿舟是一个适合于学生的拓展基地。地球村、梦想之翔、拱门台等景观。另外东方绿舟还有网球场、沙滩排球、游泳馆等运动度假设施。园内设知识大道区、勇敢智慧区、生存挑战区、科技探索区、水上运动区、生活实践区及运动训练区等八大园区。

东方绿舟以其烟波浩渺、植被苍翠的自然风光,恢弘大气的建筑群落和功能齐全的户外活动设施,充分满足了教学实践、运动休闲、旅游观光等多种需求,适应了不一样年龄、不一样层次的学生和游客的需要,是全国首屈一指的青少年校外教育营地。我们将参观军事天地,登访真航母;走智慧大道,名人寻访。参加素质测试园活动,体验勇者闯关活动。参观趣桥世界,并在大草坪放风筝活动。游览世博沙特馆,中共一大会址。走访城隍庙商业街,并在此购物。

6、活动地点:

(1)学校操场,集合准备出发。

(2)未来广场

(3)东方绿舟基地

(4)上海市区:世博沙特馆、中共一大会址、城隍庙商业街

(5)上海虹桥火车站

(6)乘高铁回到北京南站

7、活动时间:5月3日——5月6日

8、活动流程:

5月3日

5:30学校发车,赴北京南站

7:00乘高铁火车G101次赴上海

12:23中午抵达,乘车赴上海东方绿舟(车城约1.5小时),入住营地——地球村

14:20参观军事天地,登仿真航母;走智慧大道,名人寻访

17:30晚餐

18:30在中国餐厅地下淋浴房洗澡

21:30公寓房间熄灯睡觉

5月4日

6:30起床、洗漱、早餐

8:00素质测试园活动,体验勇者闯关(步行约3.5公里,35分钟)

11:30午餐

12:30公寓房间休息

13:30趣桥世界活动(步行约4公里,30分钟)

15:30大草坪放风筝活动

17:30晚餐

18:30公寓房间洗澡

21:30熄灯就寝

5月5日

6:30起床、洗漱、早餐

8:00中国餐厅广场,集合出发,乘车赴上海市区

9:30上海市区,参观世博沙特馆

11:30市区餐馆午餐

13:30赴新天地参观上海中共一大会址

14:30参观上海城隍庙商业街

17:00乘车回到绿舟基地

18:30晚餐

19:30公寓房间休息,整理行李

21:30熄灯就寝

5月6日

6:30起床、洗漱、早餐

8:00集合出发,赴上海虹桥火车站

10:00上海虹桥火车站,乘高铁G118次回到北京(车程约5小时)

15:00抵达北京南站,乘车回到人大附小

16:30抵达学校,结束愉快旅程!

9、活动问题及细节(注意事项)

(1)毕业旅行注意事项

携带物品:

1.箱子、提袋、双肩背包(最好不带箱子)

2.换洗衣物:白蓝(粉)校服、夏季校服(蓝)圆领短袖(校服在火车上和市区穿)、其他衣服(有一件保暖的)、袜子、内衣(袜子和内衣最好天天换)(准备几个塑料袋,干净衣服和脏衣服分开)

3.个人药品、急救箱

4.洗漱用具

5.雨伞、雨衣(上海是雨季)

6.水壶

7.贵重物品选带:手机、相机,请保管好。

8.钱(适量)

9.其他个人物品

注意事项:

1.遵守纪律,跟紧队伍别走丢,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2.不要玩手机,浪费电,并且不方便充电。

3.尽量不用箱子,行李尽量从简,能够拼箱子(几个人的东西装一口箱子)

4.要联络家长先跟教师说,不要自我私下通信。

5.事先了解上海天气。

6.5月2日正常上课,5月3日早5点学校集合,5月6日午时5点家长到校接孩子。

(2)外伤处理应急预案

成员:张颐赜,宋耀晨

准备:急救包两个,应急包一个

(3)早饭集合计划

1、早上起床叫醒后,派两名叫醒同学中的一名同学快速洗漱,到公寓楼下等待。

2、由刘子非负责女生洗漱时间纪律,李泽负责男生洗漱时间纪律。让洗漱完毕的同学到楼下集合。

3、全体集合完毕,统一整队到中国餐厅就餐。

4、就餐时,刘子非、李泽先吃,尽量快速吃好后,在中国餐厅对面的未来广场固定地点等待其他同学。每桌固定座位,固定人员,选出桌长,催促、带领每桌其他同学到未来广场宇李泽、刘子非汇合。如走丢,桌长负责。刘子非、李泽只负责指引同学,不让到达广场的同学走失。之后,由教师带领前往素质园。

(在此过程中如发生磕碰等意外的同学,由张颐赜负责护理工作。)

(4)上下车管理计划

1、管理已下车的同学:曹梦欣、王泽北、江睿锋

注意事项:不能让让同学走散,要排好队等待。

2、查看有无落队同学:刘子非

注意事项:不能让同学留在火车上,每个隔间都要查看。

3、查看有无遗漏物品:李泽

注意事项:不能把同学的物品落在车上。

同学们必须要保管好自我的物品,在下车前检查一下自我的物品有无遗失。火车到站后,排队下车,不要在火车上逗留。由5位成员组织管理同学们下车。

等到巡视人员都下车,再组织大家排好队:李泽在队伍前方管理,王泽北和江睿锋在路队中间管理,刘子非和曹梦欣在路队后方管理。要让所有同学在5名学生、教师以及组长们的视线范围内。

(5)城隍庙参观计划

1.各小组的组长领一张城隍庙商业街地图。

2、分组:自由分组,5人或多人一组。每组设立组长和副组长,策划组7人最好平均各组之中。

3、5:00之前在解散前制定的地点集合,如果走散自我到解散的地点找到我们。或打我们的电话:

王睿情:__

4、最终提醒大家,请节俭用钱,保管好自我的随身物品。

(6)毕业旅行准时起床措施计划

用具:500赫兹哨子两个、闹钟

计划:检查人员6:30分起床,其他人6:50开始起床。

首先检查人员用吹哨叫醒同学,围绕走廊吹三遍后停止吹哨。

按房间挨个检查,如有没醒赖床的,进门叫醒他。如果还不起床,就采取强制措施(强拉起来)。

(7)检查公寓房间物品实施细则

1、5月5日,晚9:30熄灯就寝前,提醒并帮忙同学整理物品,以便第二天早晨快速出发。

2、5月6日早晨,同学们洗漱完毕陆续下楼时,检查各房间内有无同学遗失物品,然后,迅速归队。

(8)课后问题

1、用什么方式留下毕业旅行课程的感受及收获?

图文并茂、记录当时自我的感受,以日记的方式或手抄报形式表现出来。

2、毕业旅行这门课程的评价方式?

参加毕业旅行的同学:团结合作(7分)、纪律安全(7分)、

作业情景(6分)

不参加毕业旅行的同学:我们会单留作业,看作业情景打分。

10、活动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

班主任:谢英琦教师

配班教师:赵立宏教师

策划主席:宋咏

副主席:王睿情、杨宇辰、杨楚萌、赵宁睿、谷雨岚、骆凯蒂

11、活动费用

2150(导游费、车费、参观费、保险费)+238(高铁)=23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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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线路营销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3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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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这个地方,我们好像与外界隔离一样,周末除了挤着公交车去市区逛一下,好像没什么活动了,我们大学生应该有着朝气的年轻人,对于热情好玩的我们,不希望周末在冷冷的寝室度过,不希望周末在电脑游戏中流失,不希望周末在学校游荡…我们希望我们在大学里不仅仅学到知识,还希望留下青春的脚印。我们想走出户外,接触自然,结交朋友…我们要属于我们的青春与快乐!而开心旅行社致力于推广普及户外运动,让更多的人走进自然,感受自然,松弛紧张的神经,减轻工作和学习压力,提高生活品质。

一、市场背景分析:

(1)旅游市场的总体趋势分析

我国旅游业起步较晚,起点较低,改革开放前以外事接待为主,只具备产业雏形,不完全属于产业范畴。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国内旅游在扩大内需,活跃市场方面起了显著作用,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已成为社会共识。

关于开心旅游社的研究很少看到,但由开心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却异军突起,成为旅游不可忽视的方式之一,开心旅行社的建立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旅行社的建立是细化市场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却把不同的偏好,不同的需求的客户分为不同群体,组织各特色旅行社。旅行社属于在政府,商业机构之外的第三种社会团体,并不能以它盈利与否来审定它的性质。

(2)消费者分析

人群定位:18~28岁年龄段的年轻人,他们精力旺盛,兴趣广泛,充满激情,敢于接受挑战,是户外运动最主要的参与人群。

第一目标消费人群:在校大学生

大学生族群是一个个性鲜明?特征突出的细分市场,这一细分市场年龄基本在18~25岁之间,年轻、活力充沛、好冒险、敢于接受挑战,并且空余时间相对丰富,是户外运动理想的消费市场。

第二目标消费群:已工作的年轻人

这部分人群同样年轻有活力,并确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空余时间有限,可以作为俱乐部次要目标对象。

(3)竞争者及该品类市场的区域市场占有率比较分析

据清远旅游网可知目前为止,旅游市场中现有有79条路线,但是清远目前的旅游市场主要是做老年人市场,以清远本地温泉优势推出以周末为主的短途旅行,目前清远主要的温泉景点有佛岗,新银盏,聚龙等。另外针对老年人也还有以牛鱼嘴等景点的生态游。所以目前清远的老年人旅游市场接近饱和,需要开拓新市场,以吸引年轻人为主的机动游戏刺激之旅会是清远旅游发展的主要趋势。借着清远市漂流之乡的称号,以漂流为主,结合接近广州的长隆欢乐世界推出针对学生的短途旅行也是一个主要趋势。

1、大学生旅游市场规模巨大,根据“十五”教育规划,高等教育到20xx年将进入大众化阶段,适龄青年上大学的比例将达到15%,到20xx年达到20%”。

2、大学生旅游动机强烈,大学生群体年龄段一般都在18-24岁。作为年轻人,追求新鲜、追求刺激、探索精神强,不甘于墨守成规,易接受新事物,而旅游作为新的生活方式更易被年轻人所接受。

3、大学生闲暇时间较多,我国大学生除了有法定的节假日外,还有传统的寒暑假,大约有172天假期,约占全年的47%;此外,教育部门还为大学生提供许多社会实践和自我学习时间。

二、开心旅行社推广的青年路线的swot分析:

劣势:1、我公司在清远地区知名度还比较低!难以引起消费人群的注意。

2、我公司由于为保证青年之旅的游玩的乐趣与旅途的意义完美结合,投入人力、财力、物力较大,所以旅游票价偏高。

3、青年旅游路线目前还是一个新兴的旅游市场!我公司第一个吃螃蟹!难免有所缺失。

优势:1、青年旅游推广成功,我公司知名度将大大提升!

2、我公司优质的服务、实惠的价格、可以吸引不少大学生消费者。

3、目前青年旅游路线领域的竞争者不多!

机会:1、由于我公司青年旅游的主要针对群体是大学生,而大学生未来将成中高收入人群,所以有很大的未来潜在市场,到时清远开心旅行社将会是参加过青年旅游路线的人群首选。

2、青年游的推广成功将有可能带领公司其他旅游订单的提升!

威胁:1、如果本次推广计划不理想。将会失去整个毕业游市场的控制力!让其他旅游公司乘虚而入。

2、目前我公司开发的毕业游路线不多!容易被抢占市场份额。

三、青年旅游路线的描述及核心利益分析:

青年旅游路线主要是年轻人为主的激动游戏刺激之旅,目标定位是18~28岁年龄段的年轻人,主要是以在校大学生为主,其次就是已工作的年轻人。主要以短途路线为主。户外活动主要是以登山,漂游为主。

调查的同时显示大学生消费群体中登山,野营两项喜好程度最高,均达到70%以上;其次就是漂流,探洞和溯溪,在30%~50%之间;攀岩,潜水,徒步喜好程度在20%~30%之间;速降由于技术要求和危险程度过高,选择比例最低

在校大学生的经济能力解决了可以承受的活动费用,调查反映出大学生对不同档次费用的程度,63%的学生能够承受250元以内,31%的学生能够承受251~450元的费用,能够承受450元以上的仅占7%。

综合以上分析,作为开心旅行社最主要的经营项目组团活动应以短途线路为主,持续时间一般为两天一夜,两天两夜,活动内容以登山,漂流等大学生喜好程度较高的项目为主,同时为满足一部分学生中长途旅行的需要,适当开辟省外长途路线。

所以开心旅行社推行这青年短途路线是很着发展的机会。

四、推广策略:以活动的形式在校园推广!

1、校园广播:与校园广播台合作。提供一定资金~进行校园广播广告!

(星期三,在这之前开始广播!有助于扩大后面推广活动影响力与提升公司知名度。)

2、现场活动:通过举办各种现场活动送出开心旅行社旅游优惠现金卷,增加潜在消费者

(星期六到星期日,这两天为星期六、日,学生流动量大!)

3、免费活动:免费发放环球开心旅行社旅游景点杂志(校园版)刊登少量就业信息

(下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二,这两天学生基本有课。在下课期间发放。范围广。)

4、校园代理:吸纳旅游专业或非旅游专业的学生共20名为校园代理。

(下周的星期四到星期日,第一天看简历、第二天现场问答面试、第三天公布校园代理。)

5、校园BBS:派遣1位公司资深员工带领校园代理,在工作之余,在校园BBS上解答学生各种旅游问题!

(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始,持续影响力与知名度。)

6、提供就业:有计划分批的为校园内旅游专业的学生提供就业实习机会!

(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始,扩大影响力与知名度。)

7、赞助活动:以赞助商的名义赞助各种校园学生自主发动的活动,贫困生助学金赞助!

(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始,保持影响力与知名度。)

六、推广范围计划: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各大高校—辐射周边高校—广东省内各大高校—全国发达城市高校!

七、推广预算: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各类活动推广预算控制在:25万元以内!

预算分解:推广期(星期三到下周的星期二)开展1-3类活动

1类活动预算:每年5000元!

2类活动预算:现场布置、人员雇佣两天费用5000元!现金优惠卷:200元X3=600、100元X10=1000元、50元X30=1500元、20元X100=20xx元,总:10100元,一年两次!每年20xx0元

3类活动预算:刊登5000本!5000本X2元=10000元!雇佣校园兼职10人!每人每天50元!10X50X2=1000元!总11000元,一年两期!每年220xx元。

成长期(下周的星期四到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展4-5类活动

4类活动预算:每天20xx元,三天6000元.一年两次!每年120xx元!

5类活动预算:资深员工每年3000元,20名校园代理每月50元!其他视贡献提成!50X20X12=120xx元,每年15000元

成熟期(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展6-7类活动

6类活动预算:每年招20名,10名到环球国际旅游公司清远驻点(非总部)10名到环球国际旅游公司联合酒店实习,工资每人每月300包吃住!每年720xx元

7类活动预算:每年投入10万元。

八、清职院市场分析

每年有20xx-4000名毕业生!其中50%以上的毕业生参加毕业游!就有1000-20xx人!1000人每人至少能为我公司创造200元的利润!也就是光毕业游一项每年的最低利润就有20万元!!

清职院在校生每年有6000-8000在校生!!基本上每人每年能参加2-5次清远本地游玩、而每年的节假日有清明节、五一、中秋、十一、………………每人每年至少能为我公司创造30元的利润!就是每年的节假日旅游的最低利润就在36万元!

如果能将整个校园的旅游市场吃下!除去每年的广告预算、员工薪酬、正常损耗!!光清职院一个高校每年的净利润将在30万元以上!

所以!推广青年之旅游势在必行!抢占大学生旅游市场更是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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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济南旅游心得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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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和妈妈一路颠簸,一路风尘,驱车来到了闻名中外4A级风景名胜区——贵州黄果树大瀑布。

一进天星桥景区大门,清新湿润的空气,飘然而至,全身变得格外凉爽。我们沿着崎岖弯曲的小路朝山谷而下,两旁的风景愈发美丽、幽静。一阵清风拂过,树叶唱起了歌儿,山花开起了舞会,薄雾挥动着朦胧的白纱,让你置于仙境之中。

“看瀑布了——!”我兴奋地向山下跑去,不一会功夫就来水流好似银链状的瀑布。俯身下看,银链子瀑布无比壮观,如雪的水流围着巨大的河石而下,好似条条银练坠入深潭,又如士气激昂的千军万马飞腾而去,“哗哗哗”的水声,好似打响的战鼓,响彻云霄。

再往前走,便到了天星桥。在两座高大耸立的大山中,竟有一座天然石桥,壮观而协调,沧桑又不失风雅,实在惊奇。沿石板路继续前走,你会被路边一棵千年榕树所吸引,好大的一棵榕树啊!原本只有一棵树,可从树枝上垂下来的根须扎在泥土中,越长越粗,越长越繁盛,从远处望去,还真像四五棵树连在一起呢!因为它长得宛如一位美丽婀娜的女子,所以人们叫她“美女榕”。

在这美如画廊的景色里行走,宛如行走在人间仙境之中,不知不沉就到了中国第一大瀑布——黄果树瀑布。很远很远地,我们就听见“哗啦啦——哇啦啦——”的水声轰鸣,声音越来越大,水雾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功夫,只见一个高70余米、宽100余米的大瀑布映入了我的眼帘。

抬头仰望黄果树瀑布,上游汹涌而来的水流从悬崖绝壁上飞流直泻,好似脱了缰的马喷薄而出,腾空而下,雄伟磅礴,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这时,灿烂的阳光照在宽阔的瀑布上,山清水秀,白练当空,雪白的瀑布好像一位优雅的白衣仙女,又如一面银光闪烁的水晶帘子。

漫步在瀑布下面的人行道上,游客如织,争相拍照,赞叹之声不绝于耳。再仔细观看,隐在黄果树大瀑布半腰上,还有一个若隐若现的水帘洞,引人无限遐想,只因里边在维修,我们没能进去探险。瀑布下的犀牛潭,波光粼粼,浪花飞溅。这黄果树瀑布号称天下第一,果然是名不虚传啊!我不禁脱口而出大诗人李白的诗句:“飞流直下三千尽,疑心是银河落九天”。

时间从指缝中瞬间穿过,我依依不舍地告别了中国第一大瀑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黄果树瀑布,又开启了新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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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公司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企业,个人,全文共 3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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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市旅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福州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滨海休闲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努力发挥各种资源优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旅游宣传促销,规范旅行业监管,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实现新的发展。初步统计,20xx年旅游接待总人数319万人次,同比增长10%,旅游总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5%。

一、推进项目建设

(一)温泉资源开发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发漳港温泉资源,目前钻探第二口温泉井已完成招标工作,确定了施工单位。现在正在租用钻井用地和办理临时用电手续,预计年后开工。

拟建温泉管道由漳港环岛至滨海产业路(大东湖悦榕庄酒店),全长6.2公里,完成《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温泉设计图纸》、《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工程量清单》、《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工程控制价》。发改局已批复温泉管道工程(一期)项目立项,目前正在施工图审查。

(二)长乐海丝文化展馆暨闽江口游客服务中心装修布展,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原闽江口郑和航海馆由长乐市文体局移交给长乐市旅游局负责管理,并将原馆重新装修布展,更名为长乐海丝文化展馆暨闽江口游客服务中心,已完成该馆的设计、立项、审核工作。完成展馆视频播放影片《航——长乐与海上丝绸之路》专题片的拍摄工作。

(三)推进古槐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成立了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林秀燕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推动会,就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并下达任务分解表,做到明确分工,责任清晰。同时,成立了大青山旅游开发公司,负责青山村旅游开发、运营、管理等。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四)A级景区提升、创建工作。协助猴屿洞天生态旅游景区完成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公厕、标识系统等硬件设施改造,已通过省旅游局的3A考核验收,评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结合宜居环境及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全市各A级旅游景区的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冰心文学馆、猴屿洞天岩等景区已完成内(外)部环境整治工作。琴江满族村已完成五炮神公园的建设及许建廷故居的修缮工作。

(五)旅游交通指示牌设置。完成旅游馆、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交通指示牌设置;全市5条主干道共设计16面旅游交通指示牌,为来我市旅游的游客提供有效便捷的道路指引。

二、加强旅游规划

完成《显应宫旅游区总体规划暨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协助青山村邀请xx乡村旅游协会规划专家编制完成《青山村乡村旅游创意策划》;协助梅花镇人民政府编制“梅花镇海鲜一条街”的设计方案。

三、深化旅游宣传

编印了《常来长乐》旅游画册卡通版、《长乐旅游招商项目册》等;组织显应宫、琴江满族村等旅游企业参加福州市旅游局主办的“福州民俗之旅体验周”活动;参加第十届海峡旅游博览会“两岸乡村旅游圆桌会议”、“两岸乡村旅游精品展销馆”、旅游项目推介会等系列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力开拓目标客源市场,组织有关乡镇、景点赴杭州、广州等地参加旅游推介会,发放旅游宣传画册、旅游光盘,提高长乐旅游知名度;春节、劳动节、“5·19”中国旅游日、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旅游节庆活动、旅游惠民政策的信息发布。开展“郑和路海丝情”活动。举办寻找郑和足迹,绿色环保骑行,并携手我市各大旅行社共同推介长乐旅游、推广海上丝绸之路文化。

对内做好信息刊物编发工作,今年以来不定期印发《长乐旅游信息》,向各级领导及同行汇报我市旅行业动态。同时,每月积极向省局、市局、长乐市委、市政府、吴航乡情报、中国旅游报及长乐新闻网等部门和媒体投稿宣传长乐旅游。

紧跟时代脚步,通过微博、网站等多个平台创新宣传,推介“常来长乐”旅游新形象。截止10月已累计发布367条,已吸引2262名粉丝关注,粉丝浏览量达385072人次;发布326条,已吸引779名听众关注,听众浏览量达79102人次。依托“常来长乐——长乐旅游”新浪和,定期发布行业动态、政策法规、公益广告、景点介绍、风土民情、美食小吃、天气预报、旅游安全提示等资讯,并及时回复粉丝留言及咨询,初步形成了良好的传播和互动,不断扩大“常来长乐”的影响力。

四、加强行业管理

重点突出抓好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旅游部门与旅游企业“一岗双责”规定,与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签订20xx年安全责任状18份,明确职责。通过下发文件、会议部署、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六打六治”、“火患清剿”、“反恐防范”、“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各项安全工作。修订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今年以来,组织召开旅游企业安全部署会6场,及时传达市政府安委会及福州市旅游局等有关安全会议精神,部署各阶段安全工作。组织有关乡镇、单位召开协调会2次,落实沿江沿海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漳港、梅花、下沙度假村等设立安全警示牌22面。发出安全文件及反馈件36份,累计安全检查19次,共检查旅游企业84多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整改问题7处,如个别酒店安全出口门上锁、安全疏散通道堵塞、消控中心消防系统故障、电梯逾期未检测、客房防毒面具过期等问题。长山湖酒店、国惠酒店顺利通过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定。

五、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开展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落实酒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多次牵头卫生、质监、消防、有关街道等对4家酒店进行专项检查,共督促问题整改30多项,每周及时向市创建办反馈检查情况,指导督促酒店按照“创城”工作规范标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得到各级领导及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同时,开展旅行业“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活动,推进旅行社、酒店、A级景区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取得显著成绩。

二是督促旅行社规范经营,落实《旅游法》相关规定,多次组织召开旅行社负责人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的通知》,督促旅行社贯彻落实“新版旅游合同”的印制和使用,暂停出境游委托代理招徕旅游业务,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牵头修订“旅游团队接待用车承运合同”,协调各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签定租车协议,规范租车管理。全市旅行社100%落实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

三是开发设计旅游商品包装。为开发具有我市特色的旅游系列商品,通过摸底确定了首批特色旅游商品。聘请专业公司对系列包装进行设计,共完成了“常来长乐”旅游商品系列样式设计共22款,最终采用其中的13款,每款包装设计均已通过生产企业的认可。

四是开展饭店复核工作。为落实省、福州市星评委有关复核工作的部署,指导裕利达酒店、国惠酒店开展满三年期评定性复核工作,进一步推进饭店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节能减排、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饭店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组织旅游企业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旅游法》,积极参加全市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行《旅游法》的宣传。

六、处理旅游投诉

全年受理12345便民服务网诉求件2件,办结2件,结案率100%;无一例旅游质量保证金划拨案件,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回复旅游局官方微博(新浪、腾讯)网页有关长乐旅游的咨询9次。

七、加强文明建设

一是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今年以来,我局利用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样的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先后组织了“慰问企业困难员工活动”、“关爱自然,植树护绿”、“邻里守望,情暖拗九”等活动,促进我局的志愿者工作的常态化发展。二是每月举办一次道德讲堂。根据文明办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举办以“诚实守信做有人之人”、“清明,缅怀先贤”、“志愿者”等主题的道德讲堂。三是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提供行为指导,提高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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