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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五台山旅游攻略(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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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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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日游,共_______晚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地点结束。

第三条 价格及项目费用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具体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馆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馆、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_________元,(保险金额:_________元)。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馆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报纸、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用;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五条 支付方式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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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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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__________________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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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英语专业实训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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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英语专业实训报告

综述

自XX年6月20日起。作为旅游英语专业的专业实训课便随之一一拉开帷幕,直到30日双选会的来临才会结束。之所以要进行专业实训课无外乎是想要我们做好顶岗实习前的训导准备。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要想在各行各业出人头地的前提出了对职业拥有莫大的热情外还必须懂得其中运作的规矩。其实这也是我们在校接受教导的最后一次机会了。可以说每天安排的科学而合理的实训课程避免了我们在等待双选会期间虚度光阴。而且每堂实训课都是有针对性的进行的,所以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主体

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体会有关导游这门行业,21日那天一大早我们全班就随着班车踏上了去墨江的旅途。并花了两天时间分别游玩了墨江的北回归线标志园和国际双胞文化园。当然我们是带着任务去玩的,除了聘请个导游姐姐的讲解外,我们每个人都必须亲自再走一遍景区并讲导游词给老师和同学们听作为考核的方式。还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有幸应邀到该地珠宝行进行参访,负责人很热心的请出了我们上一届的学姐为我们解说这里的大概行情。放眼望去直觉店里的珠宝首饰琳琅满目不失让人挑花了眼。幸好有热心的服务员在一旁为我们指点着迷津。接下来负责人还带领着我们在售茶区入座畅谈,比品茶更有趣的是他们毫不吝啬的向我们解剖了他们所认为的导游。此番言谈的确令我们增进了不少有关导游这门职业的别样见解。

除此之外,让我难以忘怀的课程当属胥佳老师上的有关服务方面的礼仪礼节课。她的课素来倍受青睐,这次也不例外。她一点也不浮夸,所以教授的都是些特实际而实用的知识。最主要的是她愿意让我们当场运用所学的知识。瞧,我们最后是在女生化着美美的妆容和男生打着美美的领带中愉快的结束这门实训课的。与此同时,我也时刻没有忘记朱建青老师不辞辛劳的教我们有关导游业务方面的知识,特别是接待服务方面的细节问题正是有了他的提点才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到想当一名合格的导游那是相当的不容易啊。

28日这天也是充实的一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旅行社的经理来为我们上实训课,她的确是见多识广之人。课间言词展现的都是她在实际带团中所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哪怕是遇有游客食物中毒也能处理的四平八稳。果真彰显了果断干练和沉着冷静的优良品质。我便不经在省思若是换做是自己遭遇此类种种问题是否能够像她一样胜任的游刃有余。

总结

俗话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训过程中,当面对老师一些假设性的提问时总让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再思及以后的工作中难免遇到此种困难,便让我感到十分的难过。本以为自己在学校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可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当真是学习的不二法门。最后,很感谢学校能够提供这样难得的学习机会让我们提前意识到自己有诸多的不足,好为顶岗实习之日的应战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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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散客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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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与 (乙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经营项目名称:

二、 经营单位:

三、 经营使用年限:所使方正林业局经营地域权为 年( —— 年)。

四、经营目标:

1、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努力做到本行业中的精品,拉动一方经济的发展。

2、必须要按时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租赁承包费,并且完成逐年递增的任务。

3、成为方正林业局森林生态旅游线上主要景点和全局森林生态旅游的骨干企业。

4、有效拉动相关产业,开辟就业岗位,安置下岗职工和林区劳力就业。

5、塑造企业形象,打造旅游名牌,成为 东部旅游线“ ”支线的黄金旅游点。

6、成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现代森林旅游企业。

五、双方责任、权力划分:

(一)甲方:

1、责任:

(1)大力支持乙方完成经营目标;

(2)协助乙方争取国家产业的政策支持;

(3)协助乙方办理占地、 经营等文件,协助完成筹建工作;

(4)协助乙方完成房舍用地审批。主房舍周边 用地(耕地和荒地,交由乙方有偿使用,保证乙方继续开发和扩大经营项目;

(5)向乙方有偿提供漂流专线。

(6)在主项目建设期间和新增项目开发期间优惠价格向乙方出售木材、沙石等建筑材料;

(7)提供其它扶持本产业发展的优惠条件。

2、权力:

(1)按照国家林业法规和政策,对乙方经营区的资源、林政、防火和社区,行使管理权;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收取资源补偿费和生态保护费。

(3)有权向乙方推荐优秀下岗职工和林业劳力就业。

(4)有权对违法经营进行监督或查处。

(二)乙方: 企业或公司。

1、 责任:

(1)按时完成并向林业局缴纳租赁承包费万元,并且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逐年以 %递增的租赁承包费任务。

(2)开发与经营保证基本维护生态原貌;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经营效益较好时向林区社会无偿捐助教育、卫生及其它公益事业;

(5)接纳甲方推荐的优秀员工就业;

(6)努力尽到企业应尽的生态、社会责任;

(7)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转嫁经营风险。

2、权力: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甲方(及其附属部门、单位的不合理摊派和不合收费);

(3)有权辞退甲方推荐的不称职员工。

六、本协议书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七、本协议书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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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劳动节旅游优秀日记

范文类型:日记,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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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爸爸妈妈还有表哥、舅舅、舅母一同去凤凰岛游玩,我们从凤凰岛的后门进去,首先,我们看到了猴子,猴子可真聪明!我扔了一个糖果给它,它很快就用爪子撕开糖纸,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然后,我们给小猴拍了一张照片。

我们边走边看,又来到了孔雀的身边,孔雀开屏真是太漂亮了,只要我们夸它好看,它马上就骄傲地展开那美丽的羽毛,我们也给孔雀拍了一张相。

接着,我们又坐船来到了岛上,岛上可好玩了,有小鹿、晃晃桥、廊桥……

我们又坐船回到了对岸。我们走着走着来到了游乐场,游乐场里有碰碰车、卡丁车、海盗船、铁滑车、空中飞人、旋转飞机……接着,我们玩了“森林探密”,里面黑乎乎的,太可怕了,我害怕地直接闭上了眼睛。然后,来到了“水上乐园”,可惜我没有玩,因为我个子太矮了,够不着脚踏。

最后,我们来到了跑马场,表哥和我都骑了一匹马,我们可从没骑过真马,我和表哥还在马背上拍了一张照片。

今天,我们玩的太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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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广东省佛山市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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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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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内旅游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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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前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旅行社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订立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2、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

3、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4、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以及其他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旅游者应结合自身状况选择旅游项目。

5、旅行社因故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时,须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6、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自选项目应安排在自由活动时间,并不得影响旅游整体行程。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参加其安排的自选项目。

7、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示范合同范本时,对本格式条款存在争议、不明确或需另行补充约定事项的,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旅游服务监督、投诉机构:

四川省 市(州、县、区)旅游执法(质监)机构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电话:(区号)+96927 或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国内旅游合同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旅游路线名称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二、 行程与标准

(一)行程安排《主要游览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游览时间)以小时填写,交通工具不含景区内观光车、索道等,行程天数不够填写加页约定》

行程时间主要景点名称(游览时间)交通工具(标准)地接社名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交通工具”栏中的(标准)按各类别的标准填写。(如:飞机,经济舱)

飞机:头等舱/商务舱/经济舱;

火车:普通车/空调车/动车组;(其中:软卧/硬卧/软座/硬座);

轮船:普通客船/星级游船 人/间(其中:是否带卫生间);

汽车:空调大巴/空调卧铺/普通客车

(二)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不够填写加页约定)

日期酒店标准房间标准

第1晚挂牌三星级酒店两人标准间

第2晚豪华蒙古包两人间

第3晚挂牌三星级酒店两人标准间

第4晚挂牌三星级酒店两人标准间

(三)用餐标准:早餐 次,标准 元/餐/人;正餐 次,标准 元/餐/人( 人1桌,含 菜 汤)。

(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每日不超过一次,每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双方约定时间。(停留时间以小时填写)

日 期购物场所名称停留时间日 期购物场所名称停留时间

(五)住宿时如遇单人住宿,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

(六) 如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将委托 省 市 旅行社出团,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应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其与甲方签订的本合同内容再签订委托合同)。

(七)甲方自由活动时间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

(八)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九)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游行程表,并加盖旅行社专用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 日交甲方留存。

三、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乙方代甲方购买)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额度: 元。

四、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一)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元。人数: 大 小。

其中: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 元(人民币)/人( - 岁)。

(二)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

(三)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指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5)接送费:指本合同签订的旅游出发地点和结束地点的接送费用。(6)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7)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 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3)上述(项目费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3、自费项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须明确自费游览的项目名称和价格,且不得影响旅游团队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甲方参加。

自费项目

价格(元)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3、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遵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规范旅游行为。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4、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6、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的,凭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2、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3、乙方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4、甲方属老年人、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六、违约责任

(一)单方退团

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违约方在出发前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4、违约方在出发后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当事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延误出行

1、甲方未如约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而延误行程的,且又未中途能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交旅游费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飞机、火车、轮船、旅游车晚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的旅游费用,并承担甲方所交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三)行程中退团或弃团

1、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行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四)单方委托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提交旅游行程表

乙方所提交给甲方的《旅游行程表》内容与本合同或补充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承担其10%的违约金 。

(六)压缩游览时间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点按双方约定的游览时间被缩短50%(含50%)以上,乙方应退还该景点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该费用10%的违约金。游览时间被缩短50%以内,按减少游览时间占该景点约定游览时间的比例,退还甲方该景点相应比例的游览费用(含该景点门票费、实际交纳的景区内的观光车和缆车、索道等费用)。

(七)旅游途中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一)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二)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如因不可抗力而减少的费用,应退还甲方,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三)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 日通知乙方。(双方应以书面签字为准) 

(四)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五)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补充约定事项

1、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内容均在行程表中予以标示并已明确告知甲方 。

2、 。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采取如下第 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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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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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条 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行程,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行程、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时使用。

2.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解除合同的方式、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期限等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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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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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_______费。

甲方应在出团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旅游团款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用餐标准: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分钟。

5.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导游应按《导游服务质量》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预期付款不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在出团前未支付全额旅游团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2.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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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济南旅游心得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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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黄山风景区景色秀丽神奇,在学了《黄山奇石》这篇课文后,我就更加向往了,所以这个长假,我们一家人决定去黄山风景区游玩。

一路上,我按捺不住好奇和兴奋的心情,不停地问东问西,只盼能早点到达目的地。

到了黄山市已经是中午了,爸爸说下午上山肯定来不及了,于是决定先去黄山旁边的宏村玩儿。我一听就急了,我可是冲着黄山来的啊!不过大人们说宏村的风景也很优美,有好多有徽派特色的古建筑(什么叫徽派啊?我好想知道),而且第二天去爬山玩的时间也可以长一点儿,我就只好在心里说:“黄山,我明天再来看你吧!”

(一)游宏村

坐了一个小时的车,又走了半个小时的路,我们终于到了宏村。一走进景区的大门,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大大的人工湖(后来看了介绍知道它叫南湖)。湖边都是上百年的老树,一条石堤把湖分成了两半,在石堤的中间还有一座小小的拱桥,拱桥倒映在水中,远远看着像是天上的月亮浮在湖面上。

景区的人真多啊,大家只好排着队,小心翼翼地沿着石堤穿过南湖,走进宏村又窄又深的小巷。小巷两侧的房子都是白白的墙、黑黑的瓦,屋子两边都是高出房顶的墙,墙两头是挑出的飞檐,上面都雕着精美的图案,妈妈说这就是徽派建筑里有名的“马头墙”,不光美观,还起到防火的作用呢;更有趣的是,宏村路边的垃圾桶也都是马头墙的造型。再往里面走,又看到一片半月形的湖面,听旁边的导游说,这就是宏村的月沼了。月沼周围一圈都是像刚才看到的那种徽派建筑,倒映在水中,就像水墨画一样!

在宏村玩儿了一个下午,我不光看了风景,长了知识,还在景区的印章店里刻了我的第一枚印章,好开心啊!

(二)登黄山

今天终于要去登黄山啦!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各种各样的奇松怪石,我就激动不已。

可一到山脚下,我就傻眼了:售票处人山人海,连站的地方都没有。好不容易买好票,又排了三个小时的队(站得腿都发抖了),我们终于坐上了玉屏索道。从缆车里向外望去,脚下是深深的沟谷,身边是雄奇的山峰,虽然惊险,但秀美的风景让我忘记了害怕,只觉得一双眼睛真不够用,排队的辛苦也早忘得一干二净了。

下了缆车,我们一路走一路找奇松怪石。真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啊,黄山的每一棵树每一块石都是那么奇特,让人产生无尽的联想。瞧!那不就是著名的“迎客松”了吗?远远望去,它就像一位彬彬有礼的礼仪小姐,正伸出手臂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呢!

再往前走,“仙桃石”、“老僧采药”、“仙人指路”、“金鸡叫天都”、“童子拜观音”……各种奇石惟妙惟肖、美不胜收。除了书上写到的那些奇石,我自己也发现了一块在天都峰上的怪石,我给它取名叫“天鹅石”。看!它昂着脖子,拍打着双翅,仿佛在向身边的“金鸡”炫耀自己美丽的身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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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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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_________版)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20__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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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_____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_____》第63条的规定执行;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_____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____活动、重大传染性____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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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故宫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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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是个美丽的自然风景区,今年8月,我去了这地方。

上了船,绕过蛇岛,就来到了有名的猴岛。刚下船时有一座石雕,把石猴雕刻得惟妙惟肖。刚上猴岛,迎面有一个屋子,屋里有卖猴食的。我没有买,却拿出裤兜dōu里的“渔花生”。刚拿出一袋,就被小猴抢去了。我看见一个游客把一袋花生拿在手上,被小猴抢去了以后,我情不自禁地想:这些小猴可真顽皮!

走完猴岛,就坐船来到了蜜山脚下。这里有“梅花桩”、“后羿射日”等娱乐项目,十分好玩!抬头一看,上边是各种奇石和绿如翠玉的森林。

登上蜜山,可以看到一大块天蓝色的东西。那是什么呀?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反正是一个湖。远处有一个八卦形的东西,听导游说,那叫八卦田。

从蜜山下来,又继续坐船,便登陆了。黄山尖到了。黄山尖也是一个小岛,只不过它的名字不像小岛。我在山腰买了一根冰棒解馋。估计又蹬了几千级台阶,我才到了黄山尖顶上。登上黄山尖,站在休息台前的露台上向下望,千岛湖的景色大半收在眼底。葱郁的树丛,掩映着千岛湖上红的绿的千色建筑。自然的魔法师,雕刻出了“天下为公”四个岛屿大字。游船、画舫在水面平静地滑过,几乎不留一点痕迹。向东远眺,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耸立山上的几块石碑和建德城里的建筑物。

从黄山尖下来,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幅美丽的图画:无边无际的湖泊衬托着绿色的森林,虽然不如摩天大厦显赫,高楼大厦却比它少一份自然,一份清新。比起喧哗的杭州,我宁愿待在这里享受清风徐徐吹过。可是,我的家毕竟不在那里。一瞬间,不知道怎么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实在太短暂了,也正是这点,在我的脑子里深深地烙下了千岛湖。千岛湖是多么娴静,宛若一位美丽的姑娘,端坐在天地之间。我希望杭州也能变成这样:没有汽车,没有刺鼻的煤烟味;人们不再乱扔垃圾,反而天天种树;城里也不再建起高楼大厦,节省资源。人们用灯只用节能灯,洗完菜后关水龙头。这才是我想象中的美丽城市。

千岛湖到处有美丽的景色,说也说不尽,希望你有机会细细游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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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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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

(二)出发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结束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日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

(六)交通工具:。

(七)住宿标准:。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八)餐饮标准:。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个,付费金额不超过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甲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元人民币,儿童(岁以下或身高米以下)每人元人民币,总计为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元人民币,余款于出发前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第五条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成行的基准人数为人。参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最迟于出发前第____日(不含出发当日)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

(一)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的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行程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3、在旅游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四)在旅游行程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支付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3、在旅游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4、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七)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附件一:《国内旅游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附件三:《委托书》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签字)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一:

国内旅游行程表

旅行社名称:旅行社

团号:。

旅游线路名称:。

行程时间:天晚。

出发地点:;出发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

返回地点:。结束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时。

用餐安排:全程共计早餐次,餐标元/人。午晚正餐次,餐标元/人。

交通安排:1、飞机:舱。2、火车:软卧,硬卧,软座,硬座。

3、汽车:大巴,中巴,小客车;有空调,无空调。4、轮船等舱。

住宿安排:星级宾馆,宾馆无星级;人/间,有空调,无空调。

全程陪同人员姓名:性别:联系电话:。

││出发地点: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第│游览景点及时间:│

│一││

│天││

││自费项目:│

│月│购物安排:次。购物店名称:│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

│日│住宿地点:宾馆名称:│

│星││

│期││

││出发地点: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第│游览景点及时间:│

│二││

│天││

││自费项目:│

│月│购物安排:次。购物店名称:│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

│日│住宿地点:宾馆名称:│

│星││

│期││

││出发地点: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第│游览景点及时间:│

│三││

│天││

││自费项目:│

│月│购物安排:次。购物店名称:│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

│日│住宿地点:宾馆名称:│

│星││

│期││

││出发地点: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第│游览景点及时间:│

│四││

│天││

││自费项目:│

│月│购物安排:次。购物店名称:│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

│日│住宿地点:宾馆名称:│

│星││

│期││

││出发地点: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第│游览景点及时间:│

│五││

│天││

││自费项目:│

│月│购物安排:次。购物店名称:│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

│日│住宿地点:宾馆名称:│

│星││

│期││

││出发地点: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第│游览景点及时间:│

│六││

│天││

││自费项目:│

│月│购物安排:次。购物店名称:│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

│日│住宿地点:宾馆名称:│

│星││

│期││

││出发地点: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第│游览景点及时间:│

│七││

│天││

││自费项目:│

│月│购物安排:次。购物店名称:│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

│日│住宿地点:宾馆名称:│

│星││

│期││

││出发地点: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第│游览景点及时间:│

│八││

│天││

││自费项目:│

│月│购物安排:次。购物店名称:│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

│日│住宿地点:宾馆名称:│

│星││

│期││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连市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连市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三:

委托书大连市旅行社:

我们共同委托(男/女,身份证号码:)

作为代表人,与贵社签订编号为的国内旅游合同,前往

旅游。

我们全体委托人和代表人(合计人)共同作为本国内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受委托人(代表人):(签字)

全体委托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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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如何把黄果树铸就成我民族旅游的绝对品牌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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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黄果树铸就成我民族旅游绝对品牌(考察报告)

如何把黄果树铸就成我民族旅游的绝对品牌(考察报告)

朋友们好!我今天所作的报告题目叫《如何把黄果树铸就成我民族旅游的绝对品牌》,声明一点:报告中的文字所包含的个人感情,全部倾于我民族旅游事业发展的热心,目的是要让更多的人来关注、关心和珍爱我国最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之一的黄果树风景名胜区。

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大家就黄果树景区的建设和发展问题提出更好的看法、方法和解决办法。

同时,也希望能引起有关领导的足够重视。

众所周知的黄果树瀑布,不仅是我民族的骄傲,也同时是祖国的一张名片。在生态平衡、历史文化、自然特色、民族风情以及经济发展等等方面,还有哪些细节需要完善?作为国家级重点保护对象的黄果树景区,应该给后人留下个什么样子?下面就与“民族、民族文化与传统文化、人文历史与生态平衡、经济基础与旅游建设相统一”等有关的问题阐述一下我的观点。

一、黄果树印象

当前的黄果树无疑是“白水一河声自横”。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黄果树匮乏或者说缺少人文的历史背景。这当然和开发的时间有关。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那就是:在发掘和丰富自然遗产文化方面我们还做得不足,或者说当初是急切地把她宣传出去,而没有认真地、更科学地给她梳妆打扮一番的。黄果树的确是神奇的,也很世界,这是必然的。不可否认,前期宣传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但是作为旅游开发的必要性来讲,她更需要不断地注入天人合一的人文文化,提高景区的欣赏含金量和升华其独特的文化及思想境界。

其次是民族的风味不够独特或者说不够浓郁。作为旅游发展问题的重要倾向,黄果树还应该有一个这样的定位,就是:世界的自然景观,民族的风情巨献。两者如能兼容得好,就能高速地发展起地区民族旅游事业来的。在我们所熟知的大瀑布旁边,民族的东西显然是看不见的,这对于经济发展没有好处,也不符合客人观光旅游的心里需求。无论由表还是及里,民族最深厚的东西客人看不见,就连我们自己也看不见。

其三,实实在在的景观何以给人苍白无力的感觉?这其中还有一个隐藏着的因素,就是这个叫“产品”的东西。从旅游角度来讲,说黄果树是一个产品应该没有人会反对吧?那么,既然是产品,就必须要有符合市场需求的要素。质量、包装、宣传等等条件缺一不可。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黄果树旅游品牌,很大程度上带有政府大力扶持的宣传色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品。尚不满足产品本身的特点。

其四,如何把提高旅游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与黄果树地区的旅游创收有机地、协调地统一起来,是当前最艰难的问题。当然,这首先是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思维的历史局限性问题,但同时也是我们的管理者想得还不够多,或者说做得还不够高明。我想,既然我们已经把这个品牌宣传出去了,世界人民都知道了,连教科书上也收录了,就不必再花重金做宣传了。如果大量的重复地做宣传,不仅造成资金浪费,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还会有损这一珍奇景观的自然特征。当然不是说不做,但应该少做,至少要讲究策略。而我们应该做的,则是要尽一切可能和办法,把旅游区的人民生活问题与旅游开发统一起来,要达到多方受益的目标才算成功。

二、建设中的黄果树名胜区设想和及其矛盾性问题

已经启动的把大瀑布旁边的小镇迁移到陡坡塘瀑布边上去的工程,实质上是想更加完美地重塑大瀑布的标志性和自然性及原生态性品位和形象。当然,这是很具有战略思想的高度和地位的。但稍一不慎,就必然落入历史上改造景区失败的怪圈。因为这至少存在一下问题:

首先是建筑的极不协调性破坏来访客人的参观动机。我调查了一下,陡坡塘瀑布边上正在建设的项目有现代化停车场、旅游公司办公大楼、税务办公大楼等等。我不是说这些项目一定不适合建在景区,而是决策者应该充分地考虑到怎样把它和景区协调起来。我们可以想像一下,在一个纯自然纯民族的景区突然出现一个现代化的小城会给客人一个什么样的感受。我还特别考察了旅游公司的办公大楼,可以说是非常现代化的,就其外观来看,不比贵阳的浙江商城差多少,区别仅仅就在于房顶的样式而已。从效果图上来看,极不和谐的墙砖装饰给人以奢华的感觉,线条是超级现代的,结构也是。我在想一个问题:能不能不要这样隆重的外表?能不能仿一下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石板房?再声明一下:我不是说不建设,但是起码应该充分地考虑一下环境因素和历史要素,在设计上再下点功夫。

其次,虽然集中消费的想法很好,但随之而来的矛盾性问题同样突出和尖锐。大家都知道,黄果树景区的景点是很分散的,也就是说景点之间距离不小。因此,想集零为整怕是适得其反。我们能不能这样做,就是:以整为主,以零辅之或附之?这个问题不作深层次讨论,相信管理者有可行性方案来实施的。

再次是血本巨大必然引来争议。黄果树瀑布这个品牌到现在为止,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贵州特有的民族品牌,前面说了,她已经成为了国家的名片。就因为她的特殊性质和含义包含了比茅台酒还要丰富和细腻的民族情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想整改黄果树风景区,必须同时照顾到全省乃至全国人民的民族感情问题和世界人民的审美倾向和需求。或许我们这样做比较合适:运用很策略的方式既做宣传又把这样的信息公布于众,集更多人的思想精华来做这件事情,也许要好些的。第一是充分采纳各方意见;第二是把这样的事情社会化,免去了日后不必要的争议。这是从地区行政策略上来考虑的。

三、成就黄果树绝对品牌的几个重点

首先是深挖民族特色的东西。包括地方小吃、蜡染、手工艺品和旅游食品、纪念品等等。这些东西是能够带动经济发展的要素,也是旅游事业中应该加以开发的元素,它牵涉到如何结合贵州旅游事业实际的基础性问题。那么,还应该做点什么呢?我看见那些餐馆张着大嘴巴等在那里,也看见那些宾馆瞪着大眼睛蹲在那里,心里不觉为当地民众喊可惜!与其把高价位的菜谱摆在那里,不如研发一些特色小吃什么的,来满足客人想吃地方特色食品的渴望。可是没有人这样做,都守着四季不变的农家饭,在等!很多人傻乎乎地等在店铺门口,脸上挂着憨厚老实的笑,心里却盘算着逮哪条“鱼”来下酒。真的很够痛心的,可惜了大好的市场机会啊!难道是真的没有吗?有,一定有!贵州的民间小吃数不胜数,小米渣啊、荞面汤啊、酸汤火锅啊、大杂烩啊……多得数不完。为什么不去开发呢?

再说,完全可以引进具贵州特色的名小吃。比如王记牛肉粉,比如程肠旺面等等。引进的方法也是多样的,可以独资,可以合资、也可以加盟嘛,为什么不去尝试一下?政府也应该牵一个线嘛。况且来黄果树的人未必一定会去花溪,去吃牛肉粉,能在黄果树就近解决了满足胃口的问题,这不是很好的事情吗?也就上面的例子来讲,王记牛肉粉不开到黄果树,照样会开到凯里、开到镇远、开到马岭河甚至开到成都昆明去的!所以。这并不存在争夺地区旅游资源的问题。那么,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呢?

我们的民族工艺品非得要登大雅之堂才叫艺术品吗?才会有价位吗?在瀑布边上,在天星桥在神龙洞在大小瀑布边上找个适合的地方弄上个十家八家的行不行?刺绣、蜡染、手编制物无一不可都是可以上的啊!在这一点上,我们的管理层是有责任的,而且责任不小。怎样做更合适,我想这不用我们多言了吧?比如编个大簸箕是实用,但卖不了好价钱,那么我们编小一点,融进些特色的东西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让客人得到纪念品而我们得到钱,不是很好的吗?可目前的情况就这样,问题多的是。

其次,还原自然并从自然中获取经济利益。瀑布边上,我看见的是很多的耕地,就要爬到山顶上去了!这不是一个好现象,甚至可以说,对于生态平衡危机来讲,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退耕还林势在必行,可能连白水河上游的耕地都得退耕,何况就在瀑布周围呢?那么,就这样退耕了也是不行的,还要考虑到景区民众的生活和发展问题,必须安置好旅游区的居民。这就要求我们找一个更好的办法来加以解决。在种植对象的选择上要更科学和客观。其要求至少有两个:一是必须保持生态平衡,不至于让我们的后代所看见的瀑布是一滴眼泪;二是要满足现在的民众生活及发展需要。我在瀑布旁边和很多景点周围看见了人工种植的柏树,是些还很幼小的树苗。我们知道,柏树的生长周期很长生命力很旺盛,寿命也很长,但是,除了这个还能种点什么呢?种点李、梨、桃、杏、苹果什么的行不行?至少,作为穿插着种的方式可行不可行?的确,柏树能四季常青,但是自然人文的景观一定要四季常绿吗?就算是,穿插着种经济林也不见得不可以的啊?用生态的东西来保证居民生活,这是几全其美的事情啊!这一点可以参照贵阳的情人谷、百花湖等景区的,完全可以操作。

当然这又同时弹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收获的季节性问题。诚然,经济林的季节性很强,对于习惯了有两次收成的贵州农民来讲的确很难接受。但这可以从手工业和服务业来加以补充的,再说还可以种些竹子、药材等不受季节限制的经济类林产物种。这些不都是出路吗?

再次,民风的教化和文化再集中。这个问题很重要也很突出。从当地人口中得知,年青一代都汉化了,都世界了,而民族的东西都丢得差不多了,甚至连民族的语言也怕要面临灭绝了。曾经问过很多乡民,都说连布依族的“三月三”这样民族味道浓厚的节日,也没有过了,都忙着去搞经济去了。那么我们不难想像:几年后,当所有人都去登三轮车、去卖臭豆腐去了,黄果树还有多大的魅力?客人来了,在瀑布前长叹一声大喝一声:美啊、好啊、绝啊、安逸啊……然后是忙着和三轮车讨价还价,忙着和卖臭豆腐的讲折扣,或者干脆赞叹完毕,笃的一声驱车离开?所以,舍弃了民族的东西,黄果树就必然失去人文内涵,说白了就是水从高处落下来,将会一点趣味也没有的。这不符合越来越发展的审美要求和情趣倾向,也是不符合特有景观应该追求的旅游效果的要求的。

如果说五台山道家味道十足、黄山云海味道十足、泰山历史文化味十足的话,那么黄果树应该是民族风情十足的拳头产品。可惜在目前我们做得还不够好,至少不够完美。多年后的今天,黄果早已不在枝头,这的确是很自然的事情(当然,这和生态保护因素有很大的关系)

但是,在我们都觉醒了、觉悟了的今天,我们能为后人留下些什么呢?是文化!它是被刻在红岩上的、是被刻进历史的、是有长久生命力并一代一代往下传的东西。所以,大力倡导和鼓励景区民族风情文化的深挖和发掘工作,是必要的,而且必须是持久的。

什么叫文化的再集中?就是吸纳所有优秀文化来重塑我们的特色品牌的产品的方式。我们可以这样去想,黄鹤楼给人什么样的文化印象?同理的还有岳阳楼、腾王阁等等。那么我们可不可以不在瀑布边上修别墅建宾馆造餐馆?可不可以修个“望瀑亭”“赏瀑走廊”什么的?这些既适用又具观赏性的项目不上,非要上个什么可怜吧唧的餐馆等怪东西在那里,说摆设不是摆设,说经济又不经济的,是什么道理?难道说酒店宾馆一定要修在那里才好吗?客人夜里听见大瀑布大吼大叫的就会很爽的吗?我看不见得,谁白天晚上不睡觉都还有很好的心思去欣赏壮丽的瀑布风光?这不是适得其反吗?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把大瀑布边上的民居等建筑搬迁出去是很科学的,这符合客观要求和历史要求。回到正题上,还是讲文化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名楼名山名川,大多和历史名人有关系(点一下,这个问题不作深究)。这些风骚的弄客赋予了自然界的人文活力和文化力量,顺便说一下,目前吵得很凶的影视取景的事也是这个道理。但是,黄果树目前要靠名人墨宝和礼赞来深化来化装,显然现在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可以创造机会,为后人留下点什么。比如说搞个诗歌论坛或者其他的什么文化工程项目,只要能把文人的眼球齐刷刷地吸引过来,就很不错,这比投放十个亿几十个亿的广告,要好得多,而且就目前来讲也是能派上用场的。还比如说,能不能在很大程度上向教育界倾斜?大家知道,社会上说话分量之重仅次于官员的就是专家、学者和资深媒体人士,能不能更多的为他们创造前来瞻仰的机会或者说优惠?也许有人要问了,聚集这些酸溜溜的家伙来做什么?当然不是让他们白来,来了也不会要他们白看,看了总要留下点什么、总要消费点什么的。比如签名吟诗作赋等等无一不可,这些即兴之言,发自内心的赞美,会很大程度地深化黄果树的文化内涵和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的。用一些很特殊的方式来收藏和展示这些东西,无疑会使得黄果树品牌的含金量增值。文化再集中的方法有很多种,目的却只有也只能有一个,而且要符合黄果树的文化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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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北京部分新建人造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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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新建人造旅游考察报告

北京部分新建人造旅游考察报告

一、考察范围

六月份,我们对北京市郊部分新建人造旅游吸引物做了初步的调查,〔1〕现将调查中了解到的一些情况和我们的建议报告如下。

二、新建人造景观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这些新建人造旅游吸引物,按形式可分为游乐场所(如北京九龙游乐园)、艺术宫馆(如十三陵明皇蜡像宫、北京电影旅游城)、博物馆和露天博物馆(中华民族园)、微缩景观(世界公园、老北京微缩城)、仿古园林(大观园)等;按内容可分为表现历史、传统文化、古典文学作品以及国内外景观和风情等;就所有制形式可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政府独资、国内联营和私人集资等。

新建人造景观大致有这样几个特点:

1.建造规模大。平均占地300亩以上,最少的15亩,最多的达800亩。而且大部分单位尚有第二期甚至第三期工程的规划,用地面积还将进一步扩大。

2.投资额高。平均投资预算在1亿元以上,其中1.5亿元以上的5 个,超过2亿元的4个。这还不包括未上马的二期或三期工程的预算。

3.建造周期短。虽然新建“人造景观”普遍规模较大,但大多数工程立项开工后,建设速度快,建造周期短。像世界公园、十三陵明皇蜡像宫、老北京微缩景观等景点投资都超过2亿元, 但从开工建设到开业一般都在18个月之内。

4.静观景观多。从目前建成开业的人造旅游吸引物来看,供人们观赏游览的多,参与性较强的项目少。特别是有些项目虽然艺术水平很高,造价也很昂贵,但由于没有脱离传统艺术馆的展示、观赏方式,因此吸引力并不明显。有些景观创意不错,但缺乏深层次的开发,游客的重访率很难提高。

5.档次差异大。从现有人造景观的情况分析,其文化、艺术、技术水平差异很大,参差不齐。有的采用了国际上较为先进的科技成果(如九龙游乐园引进了美国的电脑控制系统和先进的电影技术,明皇蜡像宫精湛的蜡像艺术),有的文化水平价值很高(如集收藏、游览、娱乐、教育和民族活动等多功能为一身的大型露天博物院——中华民族园)。但也有些景观仅仅是照搬、仿制,缺乏生命力。总的来讲,北京还确实缺乏真正反映国家文化、艺术、技术水平的精品。

6.投资主体多样化。目前投资主体不再仅仅是政府一个渠道,而是趋向多元化。投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

三、新建人造景观的作用及发展趋势

应当说,北京市是全国人文景观最丰富的城市,而且,以长城、故宫为代表的一大批历史文化遗产正是北京旅游形象和旅游吸引力的集中体现。但是,由于北京市本身是个超大型城市,常住人口多,流动人口也多,重访的客人也多,这些新的人造景观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这里的旅游产品,对满足来势凶猛的国内旅游需求的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其一。其二,在这些新建人造景观中,有的被列为北京市政府甚至国家的外事活动基地,为宣传、宏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北京的声誉、改善北京的总体形象。其三,活跃了当地经济。新景点的建造,旅游活动的活跃,必定会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特别是会促进当地服务业的发展和就业,从而促进当地整个经济的发展。其四,增进了与境外和国内其它地方的经济联系与交往。由于北京特殊的地位、旅游业发展的潜力大和新建景观预期回报率高等特点,新景观的建设对境外和国内其它地区的投资者有很大的吸引力,并且,不同形式的投资和合作方式又是展示北京投资环境的窗口,从而增进北京与境外和国内其它地区的经济交往和联系。其五,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从我们调查的景观来看,内容都是健康的,游人通过游览都能开阔眼界,得到一些知识或启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单位都制订了一些对老年人、儿童、学生和残疾人优惠的票价,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目前社会上对人造景观的议论纷纷扬扬,褒贬不一。尽管为数不少的新建景点并不景气,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债务负担相当沉重,但似乎并没有引起有关投资人的警觉和关注。实际上,北京市建造人造旅游吸引物的热潮并未降温,不少项目仍然在紧罗密鼓地筹划或建造之中。为了怕被别人“抢去”,往往“严格保密”;为了通过审批关卡,筹划者也不得不考虑必要的手段,掩盖真相。而且,未来的项目将会是规模更大,投资更巨,占地更多,重复建设在所难免。特别是近年来人造景点建得比较少的地方,积极性则更大,欲“后来者居上”。这一点值得引起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特点注意。

另外一种倾向是在景点建设上追求“大而全”。目前,不少景点已经建成或正在着手建造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附属设施,追求自成体系、包罗万象的“大而全”。甚至在一些新建人造景点相当集中的地区,还盲目地建造几乎是同一水平、同一风格的设施,其前景令人担忧。一些投资者为了其本身的利益,甚至不惜利用耕地良田建造景观。

四、新建人造景观的主要问题

1.新景观的建设缺乏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和行之有效的宏观控制手段

从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管理的角度看,宏观管理显得薄弱,表现之一是能够适应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的总体发展规划工作没能及时跟上;其二是宏观管理手段乏力。在新的人造旅游吸引物的建设上,审批权限分散,只强调了控制投资规模,对项目的类型、性质、内容方面的审查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功能发挥得不够充分。与此同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地向社会提供信息,进行有效导向。从投资者方面来说,由于急于上马,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做得不充分,从而在一些地区出现了人造景观建设的盲目性,同类项目的近距离重复等现象。

2.门票价格偏高

内宾门票的平日公布价从10元到60元不等,平均票价为35元。其中30元以下的3个,40元的4个,60元的2个。5个单位实行内、外宾两种价格,其中有3个是外国人价格相当于中国公民价格的2倍,另外两个则相当于中国人门票的1.5倍,平均外宾价格为63元,最高的为120元,最低的为35元。

3.经济效益不佳

在新建人造景观中,多数经济效益都不理想,不能按期实现资金回收计划,有的债台高筑,步履维艰。当然,造成这种形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货膨胀造成的建造成本和经营成本的增加是重要的因素,景点项目本身的吸引力、区位条件、市场条件、交通条件和促销力度等也都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4.非正当手段竞争泛滥

通过提高质量、提高吸引力、完善服务设施、方便游人的活动、更好地满足旅游者的需求、降低成本等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应当得到鼓励、支持和保护。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非正当竞争手段相当普遍。其突出的表现是给有关人员高额回扣。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许多经营者对这种做法虽很反感,但也无奈,是不得已而为之。有的景点的管理人员不无苦涩地表示,现在景点能否红火,能否把客人吸引来,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景观的质量,而是取决于拉客的手段。

五、关于人造景观的建设和改善管理经营的几项建议

1.及时传递信息,加强宏观指导

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更加重视利用信息来引导。旅游行业协会也可以发挥其联系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桥梁作用,及时搜集和定期发布有关新建、在建和计划建造的人造景观的内容、形式、规模、投资、设计人等方面的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尽量避免重复建设。与此同时,改进旅游项目的审批程序,在目前按项目投资额审批权限分散审批的情况下,人造景观的审批应增加经市级旅游管理部门核准的程序,以有利于人造旅游吸引物的宏观控制。

2.扶植文化层次高、有发展潜力的人造吸引物

应当集中首都财力、技术力量建设一、两个具有国家(或国际)水平的人造吸引物,而这种新的人造景观一定要突出寓教于乐的功能,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突出科教、科普和科幻的内容,走出目前难以摆脱的“仿古”、“复古”、“微缩”和一味地从古典文学作品和历史人物中找出路的怪圈,以满足旅游者求知、娱乐等旅游需求,也为我们的后代留下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传世之作。

为了鼓励建造好的人造旅游吸引物,充分发挥它们在旅游教育中的优势,建议推行“优秀景点推荐制”,市旅游管理部门定期向社会和国内外旅游经营商公布本市“优秀景点推荐名单”,在国内外旅游宣传品上予以优先宣传。

3.良性循环的基础:按规定收取基础建设费,按要求及时提供必要的服务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一些新建人造景观(即使景点很有吸引力)的客流量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交通的制约,难以很快实施正常运营,使游人感到十分不便。故此在对新建人造景观(尤其是设计客流量大或远离现有公共交通线路的景点)立项时,政府可以收取专项城市基础设施建造费,俟景观建成后,政府有关部门保证提供必要的供水、供电、公共卫生和公共交通服务设施,使新景观能尽快进入正常运营,既方便游人,同时,也有利于防止一些腐败现象的产生。

4.加强景点之间的多方面合作,发挥群体优势

伴随越来越多的商业性旅游吸引物的出现,经营者的市场意识大大加强,只要经济条件允许,都肯在宣传促销等方面花钱出力。但是,面对社会,面对市场,如何加强合作,发挥群体优势这个大问题倒往往没有引起经营者们的重视。其实,在国外许多城市里,旅游景点(当然并不仅仅限于旅游景点,也包括像娱乐、餐饮、购物、交通等有关旅游服务部门)联合促销、联合办交通(包括连接主要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连接目的地相邻景点的交通)、相互做售票代理和联合实行优惠等做法已成惯例,并且证明行之有效。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能,开展此类合作活动,当然这种合作要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要遵守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平等互利的原则,在这方面,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或有影响的大企业应当发挥其固有的优势出面组织,这样会更为合适。

5.加强一日游线路的设计和管理

对北京来说,一日游开展的好坏是北京旅游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和重要标志。“一日游”中旅游活动项目(参观景点)的确定首先应当真正反映旅游者的需求和景点的实际水平,而不能一厢情愿地“搭配”;“一日游”的活动内容、价格和服务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公诸于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旅游行业组织,为了保护消费者正当的权益及维护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利益,应制订明确、简便、有效的处理投诉的程序,实施惩罚的条例和手段。一种旅游产品的授权开发单位的范围不应当太窄,更不能由某一个单位垄断,以保证产品的多样化和产品的不断更新,但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接受有关政府机构或行业组织的检验和监督,而这种检验和监督的过程不能没有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的参与。

6.健全服务设施,扩大收入来源

从调查中发现,门票几乎是这些景点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一般占其总收入的90%甚至95%以上。有鉴于此,增加门票价格似乎成为景点增加收入最主要、最直接和最方便的办法。于是,出现了多轨票价(国内、国外两种票价)和多重票价(大门票和小门票)等现象。相反,游客在活动中非常愿意花钱的时候,却又找不到地方。例如,整洁、快捷的用餐点,备有茶或其它饮料的休息处,出售有纪念意义的纪念品和礼品的商店等。因此,我们认为,景点的经营者要改变传统上只靠门票赢得收入的经营思想,从旅游者的消费需求和消费心理出发多开拓一些既满足游人需要、受游人欢迎又增加收入的途径。在门票价格上,除国家根据特殊需要而批准的少数景点(如故宫、长城、十三陵等)外,其它景点应当一律实行统一的单一价格,取消在目前存在的“外宾价”、“同胞价”、“留学生价”、“外国专家价”等“优惠价”或“歧视价”;此外其它优惠价(如团体、学生、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票价和节假日价、淡季价等)也应当提高透明度,公诸于众;提供特殊服务项目者可收取专项服务费,例如,配备专门的导游、专业导游或特种语言导游,或提供特殊游览工具及休息场所等,亦应明码标价,游人自愿选择所需服务项目,不得强行搭配。

7.发挥旅游行业组织和学术团体的桥梁作用

北京旅游协会是联系政府和旅游企业的桥梁,北京旅游学会是汇集了大批关心旅游业发展的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学者和专家,这两个组织,无论在协助政府制定总体规划,选择发展战略,改善行业管理,还是帮助旅游景点改善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应当也能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学会可以组织其成员做专门调查、专题研究、项目评审等工作;根据企业的要求,学会可以协助组织有关专家做可行性研究、经营会诊和专项咨询。虽然,一些类似的工作已经开展,有的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缺乏有目的的组织,学会的作用有待更好地发挥。建议定期开展政府部门向专家(或社会)介绍行业形势,专家学者向政府或企业做专题讲座的交流活动。

8.建立旅游信息中心(即旅游问询中心)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一个国际化程度很高。国内外旅游者集中的城市,应当遵照国际惯例,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做法,尽快建立服务于海内外旅游者,加强政府、企业与旅游者之间联系的旅游信息中心(即旅游问询中心)。

注:

〔1 〕本次所调查的人造旅游吸引物是:十三陵明皇蜡像宫(昌平),老北京微缩城(昌平),大观园公园(宣武),北京电影旅游城(海淀),中华民族园(朝阳),神奇游乐宫(朝阳),世界公园(丰台),九龙游乐园(昌平),小人国旅游世界(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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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职员辞职报告_辞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辞职信,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职员,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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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职员辞职报告

尊敬的长运集团领导:

您好!

鉴于我个人的兴趣偏好和能力等原因的考虑,我已决定辞去在温州旅游集散中心的现有工作以迎接新的挑战。在工作期间我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也感受到了公司对我个人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对此我表示诚挚的感谢,也同时对我的离去将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作为我迈入社会的第一次社会体验将是我永生难忘的,感谢长运集团给了我这次工作的机会。同时希望您能早日找到合适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

祝长运集团的事业蒸蒸日上再创辉煌,祝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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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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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维护租车双方合法权益,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约定:

一、说明

1.甲方应为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分社);乙方应为具有道路旅客运输资格的企业法人。

2.如发生旅游客运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做好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甲方应做好协助工作,重点做好游客相关工作。

3.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以《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为准。《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承担乙方司机在行程计划内的食宿。

2.甲方应提前 天预约订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传真确认,确认件应由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3.甲方应按团队人数包租相应车辆,不得超员。如有超员,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仍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4.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旅游者说明集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义务向旅游者宣传交通法规。每次开车前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落实禁止游客携带危险品上车的相应措施。

5.甲方有义务向旅游者宣传社会公德,提倡共同维护车辆安全与卫生。如旅游者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旅游者索赔。

6.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甲方应该提前告知乙方司机详细旅行线路,便于乙方司机熟悉线路并做好线路行驶规划。

7.甲方计调、导游人员应利用旅行社协会微信平台旅游客运车辆查询系统,核实使用车辆信息,杜绝“黑车”使用。

8.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积极协助做好救助、安抚等工作。

四、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搭载合同外乘客上车。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出的车辆投保,且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

3.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特别是要保证车辆座位安全带使用状况完好、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正常。

4.乙方应保证出车司机驾照齐全、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

5.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计划行程变更的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但旅游者擅自要求变更行程或提出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时,司机应该拒绝执行。

6.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20分钟抵达指定地点。

7.连续行驶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双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严禁凌晨2-5点客车上路行驶,严禁客车通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

8.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9.乙方必须将导游员座椅设置在司机后方合理位置,设立明显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导游人员人身安全。

10.乙方必须在行车中播放客运交通安全宣传片,履行安全提示义务。

11.乙方必须提示并要求游客系好安全带,拒绝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12.乙方应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3.乙方司机要熟悉旅游线路,如果对路况不熟悉,应提前告知导游情况,或者提前问询准备好行车线路。

五、结算方式

用车结束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要求变更行程的,应在出车前 日内通知乙方,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2.甲方取消租车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提供车辆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的违约金。

4.发生以下情况,引起旅游者投诉的,乙方应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1)车内卫生脏、乱、差;

(2)空调不能使用的;

(3)司机在行驶中恶意急起急停,车辆颠簸严重的;

(4)在未违反交通法规前提下,没有按照约定将车停放指定位置的;

(5)旅游者在约定时间内返回,乙方司机不到岗或不及时打开车门的;

(6)未经甲乙双方同意,司机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的;

(7)司机有在车内吸烟、开车时接听电话或其他有害于行车安全的行为;

(8)乙方司机缺乏职业道德、态度不好;

(9)乙方提供车辆未保持车况清洁整齐,司机也未及时打扫车辆卫生;

(10)夏季(6-9月)行车未提前开放空调。

5.乙方变更约定车辆或降低用车标准,造成甲方团队不能按时出发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6.因乙方车辆故障或乙方司机对线路不熟悉严重延误行程,导致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的,乙方应承担租车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

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到达机场、码头、车站等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提前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

9.乙方未按约定设置并保障导游专座,支付租车费的50%违约金。

10.乙方未在行车中播放客运交通安全宣传片,支付本次租车费用的20%违约金。

11.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如乙方提供的车辆或司机因违反相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被查扣,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3000元。

14.在甲方游客突发疾病或遭遇其他意外伤害,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应当积极及时将游客送往医院,不得因用车问题延误救治时间,相应增加的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15.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按下

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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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清明节的旅游日记300字

范文类型:日记,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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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细雨纷纷,大家总爱窝在家里,让淡淡的忧伤萦绕于周身。而我却不同,热切地期盼着在这阳春三月里,在这百花盛开的日子里,出去走走,看看春天。

一大早,我和爸爸就上山给阿太上坟。“哇!好高的山啊!”我打起了退堂鼓。“你不去,我去喽!”爸爸背着锄头就往山上走,我只好嘟着嘴巴跟上去。啊!山上的景色好美啊!五颜六色的野花竞相开放,一眼望去像一块花地毯,给这儿增添了几分喜气。我一路走一路欣赏着美景:一会儿摘一朵花戴在头上,一会儿跟花儿说说悄悄话,玩得不亦乐乎。爸爸看我那傻样,笑了。

我和爸爸说说笑笑,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到了阿太的坟墓了。一年不来,这里长满了野草,不见泥土的影子。爸爸用锄头把杂草除净,又把供品放在石碑前,把香插在坟墓前。接下来,我们站在石碑前祈祷,希望阿太能保佑我们一家健健康康,平平安安。最后,我们给他烧去纸钱,让他能在天堂里生活得快乐……

我们又给其他已故的亲人扫墓。我们爬到了山顶,往下看,整个村庄都尽收眼底,感觉妙不可言。

扫完墓,已经是傍晚了,晚霞映红了我们的脸。虽然我有些疲惫,但更多的是收获,我看到了春天,看到了大自然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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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局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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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在省旅游局和省总队的指导下,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狠抓旅游安全,积极受理旅游投诉,做好旅游统计,深入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就年我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

为更好地理顺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关系,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督、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奖惩机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泸外侨旅发〔〕160号),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20家旅行社进行年检,1家旅行社暂缓通过;对9名导游进行了年检,其中95名导游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导游年审11人,不予通过导游年审17人;对5家冒用星级饭店称谓的社会宾馆责令改正。

2、积极开展“”、“十·一”和“九·一”、“中秋节”小长假等黄金周旅游执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全市20家旅行社、19家星级宾馆以及部分星级农家乐依法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50余人次,向相关涉旅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170余条。

3、组织开展2次各区(县)旅游局分管局长和执法(质监)人员工作培训会,重点组织学习《旅游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定处理试行办法(内部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而提高执法(质监)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继续完善旅游投诉体系

1、认真贯彻执行《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严格按照《省旅游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全年受理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妥善解决了5起旅游纠纷信访工作;接受旅游咨询电话370多人次。

2、健全涉旅企业旅游服务质监督员和市级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机制。对全市20名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把20名质监员分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三个小组,从而进一步发挥市旅游质量监督员和企业质监员的作用。

3、坚持旅游投诉电话(96927)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游客信访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狠抓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年初,与各区(县)旅游局签订《年旅游安全责任书》,印发了《年市旅游安全工作意见》和其他涉旅安全的通知。认真贯彻《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组织7个区(县)、5个市级部门重点开展“”、“九·一”、“十·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和旅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及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对全市涉旅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378人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140余条,提出整改安全隐患27个,提供旅游安全咨询服务2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

3、即时向省旅游局上报汶川大地震和雨雪冰冻天气我市旅游受灾情况和旅行社退团情况。做好了奥运期间我市旅游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督促涉旅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涉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有保障,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面均应达到0%。

4、督查各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层层明确责任,坚守岗位,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九、积极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1、积极宣贯省旅游行业年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实施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星级宾馆、旅游行风监督员开展“思想大解放,加快建设中心,旅游大发展”专题讨论活动。

2、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大力加强市旅游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我市11家旅行社参加创建市级“文明旅行社”的创建活动,在活动期间,我局与市文明办举办了两期培训会。

3、积极宣贯《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我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会议,全市共评定出首批6家2级旅行社。

4、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员60余人。重新聘任市级星评员22人,新评定1家二星级饭店、1家绿色旅游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对6家宾馆饭店进行了创星工作指导。

九、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1、1-9月我市实现旅游总收入34.87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686.85万人次。

2、对区(县)统计人员进行了两次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完成了“”、“九·一”、“清明”、“端午”、“中秋”、“十·一”等节日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同时完成了省上布置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任务730份。

3、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和旅游统计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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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寒假莫高窟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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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将带领你们到世界遗产名录——颐和园观看。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蒋,你们可以叫我蒋导。

游客们,你们知道颐和园的历史吗?“颐和园”以前叫“清漪园”,既舒适又美丽,是清朝皇帝休息的地方。1860年,英法联军侵入北京,偷取颐和园里的珍宝, 还 放火烧了颐和园里的大部分建筑物。慈禧太后为了自己享乐,竟然从军队里拿出大量钱力、物力,于1888年,重建“清漪园”,并将此园改名为“颐和园”。

好了,游客朋友们,你们听完了颐和园的历史一定很想去看看吧!我们走进大门绕过大殿就来到了北京有名的“长廊”。长廊长700多米,分成273间,每一件都有五彩的画,画上面的人物、风景、花草都各不相同,几千幅画没有一幅图画相同。

游客朋友们,再往上走就是万寿山了,抬头向上望,一座八角宝塔形的三层建筑物耸立在半山腰,大家还可以看到闪闪发光的琉璃瓦。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建筑吗?这是佛香阁,下面有一排排金碧辉煌宫殿,那是排云殿。游客朋友们,我们不妨上山看看吧!

从万寿山下来就是昆明湖了,昆明湖围着长长的堤岸。湖中心有一个美丽的小岛,大家走过这座石桥就可以去小岛上游玩了。这座石桥有十七个桥洞,所以又叫十七孔桥。大家仔细观察,你们会发现桥栏杆上的柱子上都雕刻着小狮子,这些狮子姿态不一,没有哪两只是相同的。

游客朋友们,我们本次的旅行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对我这次导游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希望大家不要忘记今天愉快的旅行,也祝愿大家今后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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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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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嘉兴市旅游局积极做好20xx年“中国旅游日”旅游惠民系列活动,倡导文明旅游,健康生活,不断提升公民旅游意识和休闲意识,激发人民群众旅游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

一、精心策划,及早筹备。4月初,市旅游局下发了《 关于组织开展“5.19中国旅游日”系列宣传和旅游惠民活动的通知》(嘉旅[20xx]16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也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广场宣传,有声有色。5月16日(星期六)市旅游局组织了南湖区、秀洲区旅游局以及全市40多家旅游企业参加了在市区月河广场举行了5.19中国旅游日嘉兴旅游惠民宣传活动。嘉兴旅游志愿者服务队也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旅游便民服务。活动当天不仅围绕打造运河国际旅游休闲城市主题,布置了图片展示,而且顺应“互联网+“的发展新趋势,重点推广《iTaravels嘉兴》APP应用软件、嘉兴旅游官方微信微博、《iTaravel嘉兴》电子杂志、巨蟹旅行网等智慧旅游新载体。《南湖晚报》、《嘉兴日报》(嘉善版)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中国旅游日专版宣传。

三、同步启动,异彩纷呈。今年中国旅游日期间,各县(市、区)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南湖区举办了第六届嘉兴国际钢雕艺术节暨南湖区文化旅游产品推广会;梅花洲景区推出帐篷节和红5月采摘节活动;平湖推出了“旅游宣传走上高速“活动,在服务区开展5.19中国旅游日大型旅游宣传活动;海盐县在5.19召开全县旅游发展大会,推出旅游519规程,开展“三毛”主题月活动和5.19“海盐那么美,让我们健康畅游海盐”、“南北湖,为爱约跑”等活动;海宁市旅游局举办20xx“中国旅游日”主题宣传活动暨首届“潮海宁”伴手礼创意大赛评奖发布,宣传文明旅游的有关知识,推广“5.29”潮博会,开展海宁亲子自驾游活动。

四、惠民促销,丰富实在。围绕“休闲惠民,乐游嘉兴”主题,活动期间,全市40家景区和企业推出惠民活动。5月16日和5 月19日两天市民凭身份证免费游览月河景区(嘉禾端午民俗体验馆、灶画艺术馆);梅花洲、莲泗荡等景区现场开展旅游景区门票优惠券、免费体验券派送活动; 5月19日生日的游客在免费游览西塘、盐官等景区。盐官景区当天为购联票游客赠送特色明信片一套,在5月24日前,网购景区联票可以享受半价优惠。莫氏庄园、东湖“九峰一览楼”5.19当天免费游览。嘉欣丝绸园景区、澳多奇农庄、嘉善国际木雕文化园等当天实行半价。海盐绮园景区、南北湖景区、莲泗荡风景区、铁哥们机器人主题公园、清池温泉、云澜湾温泉、梅花洲景区推出各种门票优惠活动。嘉兴国际毛衫城在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免门票活动,并现场有亲子游乐活动。歌斐颂巧克力小镇DIY、巧克力工厂店全场、西餐厅全场优惠。另外,希尔顿逸林酒店、金棕榈度假酒店、君特酒店等也推出各种优惠活动。不少旅行社为市民提供一日游、二日游特价旅游线路产品和优惠券等。

五、文明旅游,普法宣传。文明旅游始终是旅游不变的主题。在5.19中国旅游日市旅游局推出文明旅游公益漫画宣传,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同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厕所革命,传递嘉兴旅游的“正能量”。同时免费向市民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文明旅游宣传册、旅游政策法规资料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现场接受游客和市民的旅游投诉、旅游维权咨询,为游客提供维权和《旅游法》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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