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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五台山旅游攻略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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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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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考察报告

为学习和了解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发展的经验,我们05政教普本班同学对浙江杭州,嘉兴,湖州等进行了旅游考察。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对浙江几个市的发展有了一些初浅的认识,实际领会了他们在发展中政策的开放与灵活,人的聪慧与自强,敢创新、善创新的精神,相信这对我们以后的工作学习大有裨益。

一、考察学习的基本情况

这次学习考察了浙江杭州、嘉兴,湖州等。出发前,我就把考察重点定位在杭州。“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杭州闻名天下,,首先在于西湖之美。有幸来到杭州,理应花时间游览一番西湖。放眼西湖,它是山中一盆。西湖之美美在奇景,更因为杭州的经济地位而美,看看眼中的城市,市民生活条件一流的,这一点可以从出租车的档次上看出来。家家户户都是自得其乐,很多人家都拥有规模不等的家族企业,杭州人的生活水平在全国都数一数二。杭州为什么会如此的发达呢?靠什么?靠的就是杭州人崇尚的精神,即“自主改革,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强不息”;靠的就是杭州精神,即白手起家、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不等不靠、依靠自己的自主精神,闯荡天下、四海为家的开拓精神,放手创新、善于创新的创造精神。

二、学习考察的主要收获

在这之前,每每讲到杭州总喜欢把它与民营经济发展联系起来,所以,这次学习考察把聚焦点集中在杭州的民营经济,主要带着三个问题去寻求解答:一是杭州经济的特点;二是通过学习考察主要有什么启示;三是应该学习杭州的发展思路。

(一)杭州区域经济的主要特点

通过学习与了解,我自己对杭州经济是这样认识的:在经济发展的主体上,如投资主体、经营主体、生产主体和承担风险的主体是千家万户,而不是依靠少数人;在发展经济的活动方式上,不是单守在家门口办企业和做生意,而是走南闯北,四海为家,把生意做到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在生产力的分布方式上,不是把生产力分散在一个个山沟里,而是集中在建制镇,把经济建设与城镇的发展结合起来等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杭州的区域经济是以民营企业作为主要增长点的经济。为了养家糊口,具有传统流动和经商意识的杭州人开始三五成群走出去。70年代中后期已有十万供销大军大踏步走向全国;80年代开始走上了以“小商品、大市场,小规模、大协作,小机器、大动力,小能人,大气魄”为主要特征的治穷致富、发展商品经济的新路子。杭州的民营企业就是以起初的“人无我有”(即放手发展个体私营、家庭工业),经过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人有我转”(即发展股份合作制),发展到现在的“人转我好”阶段,标志着杭州民营经济迈上现代企业制度。目前,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以自然人投资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这些被称为“民营经济”的企业的数量和产值均占全市90%以上,基本形成了“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的灵活的经营管理机制。民营经济在杭州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杭州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经济发展最有活力的部分,拓展市场的开路先锋,社会就业的主要载体。

二是杭州为中心的区域经济是以市场机制作为运行基础的经济。多年来,杭州坚持市场取向改革,在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形成了市场体系完整性,市场竞争特色性,市场发展动态性,市场规模效益群体性,市场机制作用渗透性等自身特点和优势。特别是商品市嘲在发展中有变化,在变化中有新发展”。由过去企业依赖专业市场推销产品为主转向专业市场和企业直接推销并举;由过去有形市场为主转向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并举;由过去内销为主转向内销外销并举。走遍全国的杭州人,一边挣钱,一边传播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意识和本领。他们在依靠勤劳苦干逐渐富裕起来的同时,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当地人走向勤劳致富之路,除了带动平原城镇人员务工发展二、三产业,也间接地带动了杭州本地农村劳动力的梯次转移。实现了平原种田的外出做工,山上苦熬的下平原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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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旅游管理专业实习日志

范文类型:日记,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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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领导还没有来,同办公室的张哥给我几张当天的报纸就出去忙她的事了。到了八点半,负责我的周总终于来了,因为不是大单位,我这个实习生主要是做接线工作和周总助理,所以直接有她来领导我了。我们做了简单问候交流后,她就开始忙她的工作了。领导没有给我安排工作,我却很急噪很不安。心里想,我是不是多余的。我一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就拿那几张报纸看,说句心里话,报纸内容根本看不进去。过半小时后我终于向周总开口了:“周老师,我需要为您做些什么吗?”说了后立刻发觉称呼叫错了,立刻脸红了,好象不应该叫老师。可能是因为叫了十几年老师的称号,一时激动就给混淆了。周总看我微笑了一下,拿了两张文件纸,叫我发了两个传真。这也是我走向工作做的第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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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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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20xx相约,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漂流,一天游(仅作参考)

五、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日

六、参与范围:

全体职员工

七、主办部门:

行政管理部

八、协办单位:

东莞市明珠旅行社

九:活动安排:

1、在东莞驶往两个钟头的路程中,在车上组织全体职员及领导猜谜、男女同事集体对歌;

2、就地组织全体参与的娱乐活动,包括文艺节目表演、企业知识竞答;

十:活动流程:

1、车上2小时的猜谜与唱歌由导游及领队主持,全体同仁积极互动;

2、首先到达景区后跟随导游游览美丽的湖光山色,欣赏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仿佛沉静在美的画中,全身心的放松,感受这一刻的宁静吧。旅游活动策划书。3、午餐后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漂流景区,依次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十一、活动其它项: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按45-53座车,600人,共安排11辆旅游大巴)一车安排一个导游及一个公司领队

门票:旅行社购买景点首道门票

餐饮: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

十二、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以备旅途中使用。旅游活动策划书。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相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4、如有晕车、晕船等现象者,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提前告诉导游和领队。以防途中发生异常反应。

5、旅行中,每次出发或返回时,请各小组组长认真确认本组成员是否到齐。如有任何异常请知会领队及导游。

6、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7、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8、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请用笔记录下来,以便查看。

9、大家在景区游览时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请告知导游、带团负责人、组长或其他团友。

十三:漂流前的准备:

1、多带套衣服:漂流不可避免会“湿身”,上岸后没有干衣服换是很难受的。参加漂流不要穿皮鞋,平底拖鞋、塑料凉鞋和旅游鞋都可以。坏天气水上冷,好天气水上晒,要注意防寒防晒,太名贵的服装鞋帽最好不要用于漂流。

2、上筏只带饮用水,另手机、证件和现金……怕水的东西都不要带。

漂流注意事项

★游客参与漂流请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游客漂流前请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保管好或交保管室保管,一切怕湿物品不要随身携带。

★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得脱掉救生衣等救生设备,遇有急流险滩时双手紧抓游艇两边的扶手,禁止在非游水区游泳。

★漂时不要做危险动作:一般来说,漂流河段都是比较安全的,只要不自作主张随便下船、不互相打闹、不主动去抓水中的漂浮物和岸边的草木石头,漂流筏不会翻。一旦“翻船”也没关系,憋住气,小心不呛水就行,因为你穿有救生衣;

★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船工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

★漂流过程中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识,它可以帮助你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近视的朋友请记住用小绳子固定眼镜

十四、工作职责:

领队:

导游:(一)(二)(三)

小组组长:第一组长:第二组长:第三组长:第四组长:第五组长:

十五、行程安排:

空中漂流,一天游

行程特点:领略中国最出名漂流之乡万种激情,探出人生感悟真谛,感受岭南温泉文化,品尝广东第一鸡,品味北江小三峡渔家风味餐。

8:00

于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途经广深高速、北二环高速、广清高速到达美丽的广州后花园——清远市。一路上参与开心娱乐节目。全程高速约2、5小时。

11:00

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它位于升平镇以南1公里处的北江河上,平静、莲碧、倒影、绿意构成一幅百里北江山水画廊,两岸连绵的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还有许许多多曲折幽深的库湾,形成一幅湖光山色的崭新图景,如画廊般连绵百里,慷慨地呈献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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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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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妈妈说今天上午导游姐姐要带我们去一线天、虎啸岩游玩,听说那里风景非常壮丽,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把昨晚一夜坐车的劳累全忘了,哈哈,武夷山旅游的第一天真的开始啦!

我和爸爸妈妈在美海酒店和煤炭休养团队的人一起津津有味地吃过早饭,开开心心地坐上了旅游大巴车。车终于出发了,一路上导游姐姐绘声绘色地先介绍一线天和虎啸岩,我听了一点儿也不觉得坐在车上难受。

十分钟后,我们下了车,山下游人不可计数,好热闹呀!导游姐姐带领大家到一线天。导游姐姐说南壁峭崖下,露山三洞,左为灵岩洞,中为风洞,右为伏 洞。岩壁上聚有数以千计世所罕见的白蝙蝠。到了一线天里面暑气全会消失。开始进洞了,我和爸爸妈妈忐忑不安地走进山洞,一线天就像一堵大型的城墙,横亘在宽阔的沟谷之中。我边走边望着开空,感觉阴气森森,中间的一条裂缝如神工鬼斧劈开,从中露出弯弯曲曲的一线青天。啊,难怪叫一线天。这时,天上下起了牛毛般的细雨,从天空直泻下来。路越来越窄,加上一大堆的积水,真叫人心惊胆寒。这一线天大概有一百多米,它是武夷山最大的山洞。这里的摩崖石刻众多。离度假区距一线天约5公里。一线天为这里风景区最大的山洞,我们走了很久才走到尽头!幸好一进洞有好多叔叔给我们租借电筒的,虽然要三元钱,才用几分钟,但对我来说,也算是雪中送炭哪!

走出了一线天,我们又继续攀登。我最不甘示弱,一路小跑抢在前面,总算到了一个凉亭。前面有一座观音庙,导游姐姐叫我们一定要上去看看观音菩萨。观音菩萨足足高13米,亭亭玉立,手捧着一个如意。听说它是是厦门的一个房地产商赚了好多钱,在这建造的。我和爸爸妈妈还花了十元钱和观音菩萨照了一张相呢!

不知不觉的,到了虎啸岩。虎啸岩怪石崔巍,流水迂回,真是一个独具石天趣的佳境!“虎溪灵洞”四个大字高高刻于岩上。导游姐姐笑笑地说:“大家请看,这就是虎啸岩。虎啸岩有极目皆图画的美称。所谓的啸岩就是指这座山会发出‘虎啸’之声,为什么山会发出‘虎啸’之声呢?那是因为岩上有一个巨洞,山风穿过洞口,便发出怒吼,声传空谷,震撼群山……”大家听了都暗暗称奇。我往山下一看,岩石众多,溪水汹涌湍急,好一副雄壮壮丽的气势。我们又往上走,虽然这里的家好像和我们老家的山差不多,全是树木花草和岩石,可当我看到了成禅建在虎啸岩的悬崖下,这里千仞悬崖向外斜覆,形成一个巨大的洞府,整座禅院不施片瓦,风雨不侵,真神圣啦!

在这里,我还听了导游姐姐的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古时虎啸岩有座尼姑庵,香火不断。一天,尼姑们忽然听到空中传来几声虎啸,震撼群山。姑们害怕极了,于是躲在庵门窥视,只见一个白发老翁骑在一只猛虎背上,神情自若、目光炯炯有神,宛若一位仙人老翁。老翁从虎背上跃下,盘腿坐在峰巅,极目眺望四周景观任虎在其旁狂啸。尼姑们被这一情景惊呆了,全身直打哆嗦。多过多久,那虎啸的声息越来越弱,越来越远,那峰巅的老翁和虎也不知去向了。从此,庵主就把这座庵定为“虎啸庵”,这块峰岩就被定命为虎啸岩……这个传说还真让我改变了对武夷山的看法,原来武夷山的每一座山都有好多好多动人的传说。

在山上我们只玩了半个多小时,我和爸爸妈妈从另一地方下山了,差点迷路了,因为我叫山上的阿姨画一张国画——玉女峰和大王峰,却误了五分钟的时间。但我第一个带头小跑下山,简直威风极了。

十一点,我们团的一车人又开始上车,在导游带队下,去美海大酒店附近的一个地方泡脚。可惜几乎的人上当了,买了好多中草药,但价钱全买高了。妈妈也很傻,竟然花了250元买什么药王和护肤灵,但回酒店的路上,有个阿姨说妈妈买的东西最多只值100元。害妈妈心痛极了,心里一直不开心。我劝妈妈说,吃一堑,长一智,买个教训就行啦!再说,武夷山谁叫它碧水丹山,是天然植物园,是蛇的王国、鸟的天堂、昆虫的世界呢!

下午二点半,我们还去游了天游峰下的茶洞,品尝了“茶王”大红袍,大红袍的确比我们老家的绿茶好喝极了……

我们游武夷山的第一天,眨眼就过去了。我今天玩得太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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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市民周末最爱游蓟县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2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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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市民周末最爱游蓟县

日前,《XX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出炉。记者从报告中发现,外地来津游客中,北京人钟情吃海鲜、廊坊人最爱逛航母;本地居民出游方面——

京津冀热门旅游地出炉

记者从刚刚召开的XX年天津旅游宣传工作会上了解到,由天津市旅游局与南开大学共同完成的《XX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第一期已经完成。《报告》针对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沧州、保定、廊坊、秦皇岛8个城市,以调查问卷为途径采集数据,通过定量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比较研究、综合归纳等多种方法对天津以及周边旅游市场进行了科学的分析研究。

该调查在本地与近程客源市场共抽样4995名居民,从4945名居民提供的有效反馈可知,在做家庭旅游计划时,多为家庭第二代夫妇说了算。调查显示,第二代夫妇决策占比超过六成,其中丈夫做决策的家庭比例略高于妻子。第一代(老人辈)和第三代(孩子辈)作为旅游决策人的比例分别接近两成。

从调查中,记者看到虽然老人辈和孩子辈做决策的比例低于第二代夫妇,但是由于老年化趋势与核心家庭数量庞大的社会结构背景,老人、孩子的出游自主性在不断提高。

2896名周边城市居民所提供的周末家庭出游或购物游城市,涉及71个国内城市以及26个外国目的地。调查结果显示,在河北、北京居民偏好的前十名出游城市中,北京、天津、上海、石家庄、唐山、保定排在前列,其中北京、天津比例较高,分别占28.9%、19.6%,不难看出,天津紧随北京已经成为京津冀地带重要的旅游城市。

外地游客来津爱吃海鲜

从4037份有效问卷中,可知周边居民近一年内到访天津的比例为47%,而近一年内不会计划出游天津的居民比例为12%,这说明相当一部分周边居民对天津有很强的出游意愿,那么在外地人眼中,他们一年愿意来几次天津?又喜欢天津哪里呢?

从583份有效反馈中,可知保定居民近一年出游天津的意愿高达45%,比起北京、廊坊、唐山等地,保定居民出游天津态度积极。石家庄居民在424份有效反馈中,近一年有出游天津意愿的仅为25%,有54%的石家庄居民希望更多了解天津出游信息后再做决策,持消极出游态度的石家庄居民高达21%。

从北京居民在天津的逗留时长上来看,近五成的北京居民选择两天一夜游,近三成的北京居民选择三天两夜游。保定居民在津逗留安排两天一夜游较多,石家庄居民三天两夜游较多。近程客源市场来天津排名前三的旅游活动是游景点、吃海鲜、滨海游,其综合平均得分是5.5分、5.2分、5.1分。购物、听相声、逛都市、农家乐、泡温泉等也是外地游客来津游玩的重点。天津拥有滨海、海鲜等资源,海文化元素成为吸引周边城市游客的热门,海文化衍生的旅游产品比较打眼,成为外地游客争相体验的焦点。

此外,《报告》中显示,周边居民到天津旅游最热衷的前十名景区包括:天津欢乐谷、五大道、古文化街、滨海航母主题公园、天津佛罗伦萨小镇、天津之眼摩天轮、天津海昌极地海洋世界、米立方海世界、天津海河游船、天津热带植物观光园。其中欢乐谷、五大道、古文化街、航母公园最受欢迎,分别占比35.9%、27.6%、25.8%、25%。从统计结果来看,排名靠前的最受欢迎景区多为主题性景点,游客多以主题性观光活动为主。

对于近程客源市场到访天津的原因方面,专程游要高于路过游。19.6%的周边城市居民会在周末选择来天津进行休闲旅游或购物。此外,天津与北京作为华北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过路游游客的比例也不小。

市民周末游青睐蓟县盘山

调查中,916名天津市民给出了有效回复,在过去一年中,61.5%的居民市内家庭出游年度频率为0至2次,其中2次多达30.2%。11%的家庭一年内从未到家庭所在区县以外的区域游玩,只有11.4%的家庭市内出游频次超过了5次。抽样市民的市内活动偏好排序是游景点、泡温泉、吃海鲜、滨海游、农家乐、购物、逛都市、听相声。本地游中多为周末家庭游、短途休闲游,因此观光、水疗、品美食等活动普遍受市民欢迎。调查数据显示,最受本地市民喜爱的前十名景区依次是:蓟县盘山、佛罗伦萨小镇、古文化街、天塔、欢乐谷、梨木台、独乐寺、黄崖关长城、周邓纪念馆、滨海航母主题公园。不难看出,主题性景点与自然风景区最受天津市民喜爱。

在如何招待外地朋友来津游玩时,天津市民觉得地方小吃狗不理包子和十八街麻花深入人心,成为馈赠亲友的首选,泥人张、杨柳青年画、煎饼果子紧随其后。同时,滨江道、五大道、劝业场等地也成为天津市民心目中的标杆地区,从791名天津居民优先推荐外地亲友游玩的景区围绕海河、滨海、蓟县、温泉、风情街、航母、海鲜等关键词展开,可归类为建筑类、蓟县类、海文化类、温泉类、主题公园类、民俗文化类等内容。

其中33.2%的居民会推荐建筑类景区,22.9%居民会推荐蓟县内景区景点。本地居民优先推荐外地亲友游玩的前十名景区分别是:蓟县盘山、五大道民园体育场、天塔、黄崖关长城、海河、古文化街、滨江道、梨木台、欢乐谷、蓟县独乐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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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旅游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教培,培训,猎头,全文共 1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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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问题考察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学习兄弟省市旅游教育培训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强我省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局党组《关于开展百日大调研活动的方案》,由王维副局长带队,组成第三专题调研组,于3月8日至18日,先后赴广西、安徽两省以座谈交流和实地学习考察的形式就旅游教育培训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学习考察

的基本情况

在11天的专题调研考察中,第三调研组先后与桂林市旅游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安徽省旅游局以及安徽的旅游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了当地旅游教育培训开展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并实地考察了广西和安徽的一些景点。

学习考察的总体印象,一是广西、安徽两省对旅游业的发展非常重视,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的扶持力度很大;二是旅游业对扩大就业和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方面贡献显著;三是景区建设地方特色鲜明,景区管理科学、规范;四是地方政府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很强,几百年的古村至今保存完好。

二、外省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1、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旅游人才培养的需要,广西旅游局在国家旅游局的支持下,举办了第二、三期东盟旅游人才培训班,广西民族大学和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被授予广西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牌匾,成为东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基地为东盟各国旅游业发展提供多样性、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服务。这将进一步促进广西和东盟全面开展旅游合作、进行东盟语种培训、旅游研究和学术、业务交流活动,成为旅游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业界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连接中国与东盟旅游界的重要通道和纽带。

2、旅游专业院校建设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广西旅游局,创办于1985年,1994年正式定名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设有旅游与休闲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外语系、导游系、商务系、视觉艺术系、艺术表演系、基础部、社科部、公共外语部等7系3部,29个专业,现有在校生近万人。目前已经形成了与旅游业产业结构相匹配、紧贴行业需要的专业体系。是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国家旅游局在西南地区唯一的全国旅游饭店及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岗位资格考试定点单位,也是广西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及自治区旅游局导游资格考试培训基地和教材编写单位。毕业生就业率名列广西院校第一,连续多年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与境外旅游组织和旅游院校密切联系,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旅游教育与国际接轨。学校成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重点支持单位和其教育委员会附属成员单位,12月与香港理工大学承办了由世界旅游组织、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一届旅游教育国际论坛。

3、旅游教育培训专项资金

为开展好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广西旅游局还设立了旅游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经过近的发展,广西的旅游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已经增至110万元。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根据培训计划,分区域、分种类统筹各类培训班,在经费上给予支持。目前正在开展“导游三年大培训”工作,计划在XX年底前完成全区2万多名导游的全员培训。

4、旅游教育培训内容、形式

在常规的行业培训任务之外,广西旅游局拓宽了行业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1)横向联合培训

广西旅游局与广西红十字会联合举办“旅游系统救护师资培训班”,导游员经过培训取得“救护师培训证书”,将成为具有救护资格的导游员和培训旅游行业救护师的师资储备。

(2)以赛代训

举办“广西导游风采大赛”,通过大赛,选拔培训一批能胜任重大接待活动、能代表广西导游水平的高素质导游员,提升导游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

三、对我省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设想

1、建议设立辽宁旅游教育培训专项资金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第十八条明确提出“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设立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就有了资金保障,资金可以提升培训质量、于创新培训手段和扶持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

2、建议组建辽宁旅游职业学院

据了解,目前很多省的旅游局都有下属旅游职业学院,搞得较好、影响较大的有: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等。这些旅游专业院校在旅游教育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院校专业设置特色鲜明,向行业输送了大批旅游管理人才、旅游企业经营人才、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和旅游服务技能人才,毕业生供不应求,创造了较高的社会效益。很多院校已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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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春游季旅游的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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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versation 2

A:Can I help you?

A:能为您效劳吗?

B: My wife and I want to go to Beijing for a tour.Can you arrange it?

B:我和我妻子想去北京旅游。你们能安排吗?

A:Yes,we can arrange that.

A:可以,我们可以安排。

B:Id like to know what kind of tour your travel agency has.

B:我想问一下你们旅行社都有一些什么样的旅游项目。

A:Our travel agency provides all kinds of tours,ranging from individual tour to group package tour.

A:我们旅行社提供各种旅游项目,从散客旅游到团队包价旅游都有。

B:Excellent.

B:太好了。

A:When do you expect to come?

A: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来?

B:September 28th.

B;9月28日

A:What specific places do you wish to visit?

A:你们具体想参观哪些地方?

B:We would like to visit the Great Wall,the Ming Tombs and the Imperial Palace.

B:我们想参观长城,十三陵和故宫。

A: OK.A:

A: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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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业务培训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培训,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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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24日,我和学院相关人员一行八人参加了省档案局举办的《全省档案人员专业知识岗位培训班》培训,具体培训了《江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范》、《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通过这两天的培训,我对档案管理规范有了更深的认识。

在《江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范》课中,讲授了什么属于归档文件、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及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等,涵盖了文书及文书工作、基建、照片档案的管理技术与方法。相比1987年的档案管理规范的63项基础上增加了27项,条款进一步细化了;它改革了保管期限,将永久、长期、短期改成永久、定期;它突出了立档单位的地位,体现了以我为主的思想。通过这次培训,我懂得了在编制档案工作中要注意五个问题:1、要以部门为单位去编制;2、要划分好什么是永久性的档案,什么是定期档案;3、要明确归档的范围;4、要严格把关归档档案的质量;5、要清楚理解档案专业的法律法规。

在《照片档案管理规范》课中,讲授了银盐感光材料照片档案的收集要求、整理程序和保管条件,囊括了照片档案一般包括哪三部分、照片档案的收集范围及照片册封面、照片册册脊要求的相关档案管理知识。结合驾校的情况,照片档案的管理不可能照着这个标准一个一个地去做,但我们可以了解,清楚理解照片档案的收集范围。

在《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课中,讲授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的组卷原则和方法、案卷和案卷文件材料的排列、案卷的编目、案卷的装订、卷皮规格及其制成材料的质量要求。王端芬老师在这堂课上,主要以基建工程实例来讲授,使我对基建档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管理知识得到了潜移默化的提升。

通过这次培训,我的档案管理知识更加丰富,档案管理能力得到提高,我一定将所学的东西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把档案管理工作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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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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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我叫□□□。我来自离钢城三百里外的一座矿山。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科技托起矿山美好的明天》。

说到矿山,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作为重钢大家庭的一员,许多年来,她一直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大家一定不会忘记,在那片发烫的土地上,一代一代的矿山人,曾经从地底下掘起一块一块的矿石,然后一车一车地把它们运到钢城的炼钢炉前。一代又一代的矿山人,为着重钢的发展,奉献了青春,奉献了热血,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矿山,印满了矿山人多少劳作的足迹;

矿山,洒遍了矿山人多少艰辛的汗水!

矿山的历史是厚重的,矿山的昨天是辉煌的。

但是,曾几何时,繁华不再;曾几何时,喧嚣不再,曾经繁忙的矿车停下了,曾经劳碌的矿工休息了,曾经沸腾的矿区平静了。封井闭坑,让一堆堆机器蒙上了斑斑锈迹;能源枯竭,让无数矿山人心里多了重重忧虑。一枚巨大的问号摆在了我们面前:

矿山,何去何从?矿山,生存的路在哪里?发展的路,又在哪里?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我们曾经无奈地感到,矿山留给我们的是何其多,又何其少:笨重的机器,简单的技术,单一的产品,粗放的管理!我们要凭借这些图谋新发展,谈何容易?停产转向后的道路啊,何其艰难!

但是,在危机面前,我们没有退却。在公司领导的大力关怀下,在无数新一代矿山人的辛勤努力下,我们立足矿山实际情况,加大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的力度,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投入了市场竞争的滚滚洪流,走上了一条依靠科技求生存的的道路:

耐火砖,混泥土,一块块神秘的泥土,构筑起矿山的希冀;

锅炉,脚手架,一堆堆奇异的金属,勾画起矿山的未来。

在綦矿的麻柳滩头,昔日风光无限的选矿球磨机、裂化炉轰然倒下,麻柳滩1x千瓦电厂巍然耸立。

一次次的探求,一次次的考证,一次次的分析,利用现有的电能资源,我们建起了一座年产□□吨的电熔镁砂厂。

灯火通明的厂房,新一代矿山人在奔忙;

疾速行驶的火车,带给我们新的希望!

在多种经营的路上,我们风雨兼程,艰难跋涉;

在开发新产品的路上,我们殚精竭虑,默默前行;

在拓展新市场的路上,我们冲锋陷阵,高歌猛进。

于是,那曾经挖矿的手,操作起了一台台现代化的机器,轻轻一按,机轮飞转,转出多少喜悦多少欢笑!

于是,那劳碌的车间里,多了渴求技术的双眼,各种技术书籍,总是摆在他们的面前!

于是,那曾经粗陋的办公桌上,摆上了一台台计算机,轻轻一点,互联网上的世界那样奇异那样精彩!

无数生动的事实一次又一次地说明,矿山要生存,矿山要发展,必须高扬依靠科技进步这面伟大旗帜。

只有科技,才能拯救矿山;

只有科技,才能改变矿山的容颜;

只有科技,才能托起矿山美好的明天!

朋友们,为了矿山的发展,虽然,我们做了无数有益的尝试;虽然,我们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凝望来路,征程漫漫,任重道远。21世纪是以科技创新的主导的世纪,科技已成为主宰人类发展的决定力量,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和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矿山企业的前景不容乐观,更不容许我们裹足不前。

我们面临的困难是:地理环境条件的制约,部分职工科技意识淡溥,产业结构不合理,新产品成本高,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矿山企业科技水平不高,仍然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依靠科技来振兴和发展企业是矿山的生存所在,希望所在,未来的优势所在。我想,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一定要结合矿山实际,加强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的学习,树立科技兴企意识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发扬矿山人攻坚啃硬、顽强拼搏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立足岗位,为矿山的新的发展当好参谋,做出应有的贡献。

朋友们,今年是重钢科技年。科技兴企是公司赋予我们每一位职工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矿山美好的明天共同奋斗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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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业务培训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培训,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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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委党校、县民政局共同举办的这期社区工作者培训班,经过两天的紧张安排,已经完成了集中培训阶段的学习任务。总的来看,本次培训班指导思想明确,教学内容集中,同志们精神饱满,学习认真,具体有这样几个突出特点:

1.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这期培训班是年初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的主体班次之一,也是我县举办的第一期社区工作者培训班,为此,县委党校和县民政局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相关部门领导和各位社区干部也对此次培训工作给予了足够重视和配合支持。在培训班开学典礼上,县上领导 到会参加了开班典礼,做了动员讲话,县民政局给我们大家上了第一课。

2.重点突出,内容紧凑。这期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紧紧围绕社区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了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社区规范化建设知识、社区保障基本知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等内容,同时,为了增强培训效果,县民政局领导 为我们培训班亲自授课,同志们的反响都比较好。

3.同志们遵守纪律,学习认真。领导和各社区工作同志都能按照要求按时报到并参加学习。特别是第一天上课,同志们到的比较齐,绝大多数同志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能够自觉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按时听课,保持了较好的课堂秩序,表现出了社区工作者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的精神风貌。

这期培训班集中学习时间较短,但培训目的基本达到了。同志们通过学习,

一是对社区工作的重要性和这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有了充分认识。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社区干部是社区居民身边的热心人、勤务员,是党委、政府连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和领导同志对社会管理工作都给予了相当重视。无论是今年2月份在中央党校发表的主题为“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根本性工作”的重要讲话,还是我们**县委随后召开的社会管理工作专题学习会议,都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可以肯定地说,社区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社区工作者将要担负的职责会越来越大,任务也会越来越重,因此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也就显得十分必要。今年初我们多方争取将培训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列入了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这次培训班的顺利举办,为我们以后开展社区工作开了一个好头,以后我们在适当和必要时候还会举办社区工作者培训班,努力为我县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好、服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社区工作骨干队伍。

二是对xx届五中全会精神内容有了进一步掌握。xx届五中全会是“”规划收官之年和“”规划开启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描绘了下一个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这其中,“建议”的第八部分第36小节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通过学习,相信大家对此已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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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景区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景区,个人,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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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的旅游工作比较密集,主要进行了以20xx中国桃花节暨第八届萧王庙桃花笔会为亮点,以发展萧王庙街道旅游事业为重点的各种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街道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开拓创新,承前启后,圆满完成了各种旅游工作,为进一步发展萧王庙的旅游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圆满完成桃花节工作。

为了办好今年的桃花节节庆,迎接桃花节旅游,我们街道旅游办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启动策划桃花节活动方案,经过我们不断的酝酿和多方有识之士的指导,直至桃花盛开前夕,最终敲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活动总体方案;与此同时我们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印制宣传画册、设立户外广告版面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展开了一系列的宣传工作,营造了强大的预热宣传声势;另外,春节以来,桃园基础设施完善工作也紧紧跟上,如期完成;最后还落实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桃园工作和管理人员。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桃花节开幕式、节庆活动、旅游等活动顺利地开展、进行、直至圆满成功。纵观今年桃花节,主要凸现三个特点,一是外界宣传力度增强;二是“世博”、“人居胜地”二个活动主题突出;三是活动谋划到位、活动分工到位、气氛烘托到位。

二、全力扶植新兴旅游业。

为了激发萧王庙群众参与旅游业的积极性,我们以桃花节为契机,全力动员组织有参与条件的群众,在“天下第一桃园”景区内以及周边设摊经营旅游商品、民间小吃、农特产品、饮料,开设农家饭店。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我们发掘慈林古村独特自然景观,全新推出“慈林桃园”,开设观光、烧烤等活动。桃花节之后,该村的一位见多识广的年轻人一直在经营烧烤等活动,目前已另外投入数十万元,在旅游办的关注和引导下,正在桃园内营造一个惊险刺激的野外拓展训练基地,不久将可投入营业。

三、不失时机宣传萧王庙。

为了向外界推出萧王庙的旅游资源优势,我们除了对桃花节的大力宣传外,不断挖掘新的旅游资源的旅游活动亮点,努力提高萧王庙旅游方面的见报率,及时向市旅游局报送旅游相关信息,在平时抓住合适的机会,分发萧王庙街道的宣传资料,使萧王庙旅游宣传工作不曾间断。通过持续的宣传工作,增强了外界对萧王庙的印象,将吸引更多的人走进萧王庙,投资萧王庙。

四、完成日常旅游工作。

及时填写并上报上级旅游管理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完成布置的日常任务;做好了来客、来访的各种接待、讲解任务;服务天湖景区、易斯戴主题公园等旅游大项目建设工作;研究讨论萧王庙旅游事业的发展思路、策略,为萧王庙的旅游事业发展作贡献。

五、旅游安全工作。

为了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我街道的旅游事业走上又好又快、稳步发展的道路,我街道旅游办在年初与各景点旅游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每逢节假日旅游旺季前夕,我们对各旅游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记录,督促及时整改后投入经营,并且多次由上级相关管理部门对旅游经营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特别是在桃花节旅游期间,我们旅游办会同交警、城管街道各部门人员和林家村干部,组成了一张严密的安全网络,确保了桃花节的圆满顺利举行。今年上半年,我街道做到了无一起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可喜成绩,为我街道旅游市场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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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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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团社和地接社就国内旅游接待业务签订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反复使用,操作单团接待业务时,与合同双方达成的具体协议(主要指《接待计划书》)共同使用。

3.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组团社”即“组团旅行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即“地方接待旅行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旅游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4.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5.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处,应当划“∕”以示没有特别约定。

6.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有关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查用。

7.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万元;

4.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与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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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心得体会范文_关于旅游的个人心得感想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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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是什么?梦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梦想是火,点燃希望之灯;梦想是灯,引导我们走向成功!

当有人问我的梦想是什么时,我会自豪地说:我的梦想是看到我们美丽福建的美说到着,大家一定会感到惊叹:福建是旅游风景盛地;经济时尚潮流,越来越多的超市、百货;夜晚,灯光折射在静静的河水上,水中的灯光让我们的眼花缭乱当然,这些很受大家欢迎。

当你在外面旅行时,不再用自带物品,而用一次性物品,觉得很时尚;当你流了一点汗时,不再用手帕,而用湿纸巾,觉得很时尚;当你出去购物时,不再用购物袋,而用塑料袋,觉得很时尚即使我们的天空被黑黑的废气遮盖,我们的碧水被刺鼻的气味污染,我们的山变得仓黄,我们的土变的龟裂,也挡不住人们对时尚的渴望。时尚美是短暂的,可为什么那么多人去做呢?生态环境在恶化,为什么没有被人们所重视呢?

我总是向往着两旁绿树成荫,小径野花环绕的画面,每次站在一望无垠的田野中,绿油油的一片,似翡翠,似玛瑙,路旁的小花烂漫的开放,增添了几分清新不知不觉中,这些温馨的画面不再存在了:田野上换来了一条条水泥路,一座座楼房拔地而起,目之所及,偌大的田野被分成了若干块小豆腐,偶尔的翠绿会令人欣喜,但入目的萧条更让人心痛,我不禁要问:这是怎么了?

不止是这些,那些美都把我们传统的美德也淹没了。就算有老人家在路上摔倒了,也没有人敢扶,因为那会花费我们的积蓄,如果老人有什么三长两短,也是帮忙的承担。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大家能够找回真正的美。我相信,美丽的福建会更美,我的梦想也将会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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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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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程表》,《旅_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_)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_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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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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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范文

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

│ 旅行团名 │ │ 报名人数 │ │

├────────┼────────┼────────┼───────────────┤

│ 初定出团日期 │ │ 旅游线路与天数 │ │

├────────┼────────┼────────┼───────────────┤

│ 交通工具及标准 │ │ │ │

├────────┼────────┼────────┼───────────────┤

│ 住宿标准 │ │ │ │

├────────┼────────┴────────┼───────────────┤

│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 │

├────────┼────────┬────────┼───────────────┤

│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 │

├────────┼────────┼────────┼───────────────┤

│ 购物娱乐安排 │ │ │ │

├────────┼────────┼────────┼───────────────┤

│ 预付款数额 │ │ 应交纳团费总额 │ │

├────────┼────────┼────────┼───────────────┤

│ 双方其他约定 │ │ │ │

│ │ │ │ │

└────────┴────────┴────────┴───────────────┘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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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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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一)总体情况

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不够,旅游景区(点)建设滞后,旅游产品弱、散、小,吸引力低,成为制约揭阳旅游业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好这个主要矛盾,近几年来,我市旅游业紧紧围绕发展旅游经济这个中心,着力开展招商引资,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工作。几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很大突破。到2019年底,全市旅游招商引资签订合同的项目有9个,计划总投资14.91亿元,有力地解决了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困难的问题。

(二)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主要做法

(一)抓规划促发展。一是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招商引资项目;二是加强规划工作,确保资源有序开发建设。各重点项目都十分注重景区的具体规划。如揭东明月湖旅游度假区在未开发建设之前,先请省规划专家进行详细规划,然后再根据规划进行建设,确保有序开发。

(二)加大力度抓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积极策划,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招商引资。如针对揭西五经富温泉度假区因土地问题无法开发建设,但其温泉资源又相当丰富的实际,市旅游局和京明度假村经过科学论证分析,决定从五经富引温泉水到揭西京明度假村开辟温泉功能区,既利用了资源又丰富了京明度假村的旅游项目,一举两得,现该项目已在设计中。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印制旅游招商资料大力宣传,组织力量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广泛进行招商引资,特别是针对我市是新建市,地方财政困难,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没法投入资金的实际。通过招商引资,重点吸引外资、民资投入。目前6个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累计投入的5.5535亿元资金,除省拨给旅游扶贫资金250万元之外,其余资金都是外资、民资。

(三)抓旅游扶贫有效带动资源开发建设。财政性资金的投入,在加快产品开发建设、拉动社会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资金“四两拔千金”的引导效应非常明显。自2019年以来,省政府决定每年拨出3000万元的旅游扶贫资金,扶持贫困地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我市的揭西黄满磜瀑布旅游区、惠来客鸟尾石笋奇观旅游区被批准为旅游扶贫项目,二个项目的开发建设证明,省政府旅游扶贫的决定,对推动贫困山区旅游经济的发展,促进山区群众就业,带动招商引资,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县域经济,改善环境,推进贫困地区脱贫奔康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揭西黄满磜瀑布旅游区利用省250万元扶贫资金修建景区道路及配套设施,从而引进深圳投资商5500万元的投入,有效促进景区的开发建设。

(四)加强对已开工建设的景区(点)工程的跟踪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市旅游局经常组织专门力量对现正在建设的揭东明月湖度假区、揭西黄满磜瀑布旅游区和市区榕江商贸中心等项目进行指导、服务、检查、督促,保证这些项目都能按规划中的项目进行建设。

建议

强化政府主导,构建良好的旅游发展大环境。各地应培育适应旅游业发展的内外环境,明确旅游产业定位,确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大旅游、大市场、大发展战略,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设立高层次的旅游协调机构,形成上下呼应,左右联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区域经济统筹发展格局,为统筹旅游业发展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增加财政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政府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主要是用于资源开发规划、目的地形象宣传促销、项目建设引导性资金等,是与招商引资开发旅游项目相辅相成的。换句话说,没有政府性投入营造旅游产业发展基本环境,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也就无从谈起。近年来,财政资金对旅游投入有了一定的增长,但总量仍太小,与旅游业快速发展态势有较大差距。带动和促进资源开发建设,除了全市旅游业开拓创新、狠抓实干外,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应该考虑加大对旅游业的财政投入,尤其是项目开发建设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拔千金”的作用。要继续加大旅游扶贫的投入,对于刚刚起步的旅游项目,还须继续给予旅游扶贫资金的补助,对于已有一定基础,需进一步配套完善的项目,可考虑由旅游扶贫资金补助改为对旅游项目贷款进行贴息。从我市情况看,今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外贷款的需求量是很大的。

进一步强化旅游业招商引资。全市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旅游景区建设和资源综合开发招商引资步伐,按所有权、管理权和特许经营权三权分离的原则,将全市的资源开发建设面向市场,吸引更多规模大、会经营、品牌好的企业集团参本与资源开发建设,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要切实搞好项目招商,策划包装出一批旅游业发展的优势项目,以优惠条件、优质服务、良好回报吸引各方投资,形成社会办旅游的良好局面。要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投融资体制,按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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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财务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财务,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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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全市计划财务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以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实施中小学校园环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财务和工程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不断开创计划财务工作新局面。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强化市、县(区)两级责任,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原则,以建立健全规范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拨付渠道畅通,管理使用规范。高度关注城市中小学资金运行状况,及时反映和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城市免杂费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规范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

二、切实做好校舍普查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实施工作

按省教育厅要求完成城乡各类校舍的普查汇总,通过认真分析对现有校舍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重视校舍安全,落实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校舍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统筹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好XX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做到程序合法,工程合格。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全市20*年度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三、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小学体育器材充实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根据“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按规划完成改造任务。分别按5000元一所小学、30万元一所初中的标准,再为240所成建制农村小学添置体育器材,为8所农村初中改水、改厕、建沼气,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校园环境。督促尉氏县按期完成20*年规划实施的20所初中卫生新校园建设任务。

四、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园环境规定,开展城乡校园环境建设和管理检查评比活动

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十项规定》为重点,通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环境建设、管理的检查评比活动,强力推进城乡中小学校园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改善中小学校园环境面貌,促进师生文明卫生习惯的养成,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教育部门应有的贡献。

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化解普九债务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经过前一阶段深入细致的工作,对农村普九债务已全部锁定,区县教育部门要按照区县政府的实施方案,配合财政部门分批偿还。加强对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核查锁定债务,制定和落实还款计划。同时,要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安排经费预算,严防新债务的发生。特别是对今后所实施的中小学各类建设工程,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本级政府应有的投入,不得搞缺口预算,不许搞虚假配套或超标准建设,形成新的债务。

六、要切实加强教育费附加的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地税局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主动地协调财政、地税部门,对教育费附加做到应征尽征、足额拨付、规范使用。切实加强对教育费附加的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和其他违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县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七、积极做好中职及普通高中学生救助工作,配合职教攻坚计划的实施,启动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体系,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动态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落实助学金配套资金,督促县区足额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配合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实施,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启动*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八、积极探索新时期教育事业计划统计管理模式,紧紧围绕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掌握真实数据,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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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2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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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感叹时间的匆匆,可是他的流逝就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蓦然回首,竟然觉得两手空空。--年已然逝去,我的--也注定了是失去远远超过收获的一年。如果有可能我愿意将这一年我从的人生中砍去,但是来的依然来着,去的依然去着。我们终究还是要面对我们自己的生活,就像有很多事情不是我们不愿意相信但是他依然存在一样。或许这也是我的工作总结迟迟不愿落笔的原因吧。

不得不承认--年因为我个人家庭的原因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工作状态都深受其害。去年过完春节才回到单位工作已经是二月份了,五月份又回家,七月底才来,断断续续的工作状态也跟着时间变得七零八落。

真的不知道这一年有什么成绩可言,如果非要说的话我觉得应该是心态的成熟心智的成长吧。岁月只能让我们变老唯有经历了才能让我们更成熟。从参加工作到现在一直是以带团为主,带了那么多团,去了那么多地,见了那么多人,俨然已经不是刚刚走出校门的那个大学生了,我觉得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成熟。我觉得我以前给客人的感觉应该是青涩,老实;我想我以后给客人的感觉应该是稳重,老练吧。但是我觉得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不管到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保持一颗赤子之心。

在我的认知中从事旅游行业都是这样一个成长模式:首先都是要先从导游开始,在带团的过程中摔打磨练。时间长了慢慢的了解了旅游团,才开始做前台接待,销售旅游产品。慢慢的时间更长了就可以做计调,自己制定旅游产品。以前在单位带团的主力是我和小于,几乎所有的团都是我和小于来带,我没有时间就排小于,小于有团就排我。小于是科班出身,虽然比我进单位晚,但是一来就是成手,所以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总是愿意和小于比着来做,看看谁带的团更多,谁带的团更好。虽然从来没有人说我和小于谁带团带的更好,但是我自己心里知道,我和小于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或许是女生本身在工作中就比较讨巧占便宜,或许是小于的个性更容易得到客人的认可。但是我一直在默默努力希望能够另辟蹊径可以在文化知识上更胜一筹,所以每次带团我都会认真准备。去网上查找各种资料,尽可能多的准备和旅游目的地相关的种种。还记得以前和陈茂霞在一起的时候她说过的话,所有的导游都是一开始带团每次都认真准备,慢慢的时间长了就得过且过了,不知道你会坚持多久。虽然她现在已经不在单位了,但是我想告诉她,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但是我还在坚持。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不让自己和小于差的更多。

慢慢的小于已经从导游的主力军中渐隐渐退成为了前台接待中的中流砥柱。后来来的小敏慢慢顶替了小于的位置,再看看自己仍然混迹于导游的队伍当中。不知道导游是不是必须要转变成前台接待,说句心里话做导游早出晚归,风餐露宿确实辛苦,但是与做前台接待相比较做导游真的更接近于自己喜欢的那种工作的感觉。我觉得每一次带团都像是一次战斗,我们在出发之前永远也不知道这个团一路走下来会发生什么,有可能是突发的状况,有可能是难忘的瞬间;每一次带团又像是去完成一件艺术品,看似一程不变但是只有自己知道自己为尝试着改变而做出的努力。我喜欢带团做导游,趁着年轻的时候多跑一跑转一转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岁月如梭人生易老,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的年纪越来越大,四处奔波终究不是办法,我们终究还是要回到前台来做前台做接待做计调。

不用别人说自己也知道自己前台做的不好,我觉得不是我自己知识的欠缺,也不是自己能力的不足,最重要的还是心态吧。我总觉得人生苦短,人活着不容易,所以不想让自己活得太累,不管做什么事都是随性随心。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总是听之任之,不愿意勉强别人也不愿意勉强自己。或许在别人看来我就是不求上进,自甘堕落,我从来也不解释,理解你的人根本就不需要解释,不理解你的人解释也是枉然。但是话又说回来,人生能有几回搏,今日不搏何时搏。人活一世也不能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就像我们要想活得健康不能只吃自己喜欢吃的食物一样。记得上大学的时候著名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独创的一个概念叫高峰体验(peake-periences),即每个成功人士人生命中曾有过的一种特殊经历,感受到一种发至心灵深处的颤栗、欣快、满足、超然的情绪体验,由此获得的人性解放,心灵自由,照亮了他们的一生,让他们获得了人生的巨大成功。我想我做前台接待以来一直缺少这样一种高峰体验,我也尝试过逼自己一把,努力去做试图能在前台接待的过程中找到这样一种高峰体验。

在私下和同事的聊天过程中很多都有提到过辞职,包括小敏,小冉,甚至是昊楠都有过这种想法,我想除了这些人其他人虽然没有听他们说过但是我觉得所有人都有或者有过这样的想法,只不过有些人是想的时间长,有些人只是一想而过罢了。我从--年4月10号正式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两年多的时间将近三年了,两年多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说一无所获似乎有点太过于夸张,说事业有成着实有点让人心虚。其实--年下半年以来一直想着能和么总见面好好聊一聊,说一说自己的想法,谈一谈自己的人生规划,希望能够从么总哪里得到启发。但是一等再等结果就这样半年都过去了。自从我上班以来么总和大姐一直以来对我关爱有加,恩重如山,我一直觉得自己不争气,受之有愧。但是辞职不干也不是报答的方法啊,所以我就在想要不然我就做兼职吧,只要有万象时空的团,只要万象时空的团需要我带我肯定万死不辞。但是真的要走的话还真的舍不得,舍不得自己在这里认识的同事,舍不得自己在这里付出的努力,舍不得自己在这里的欢声笑语。所以我又想再给自己半年的时间吧,如果这半年除了带团在前台接待上仍然没有什么起色,那就辞职去专门去带团做导游吧。

最后关于公司的发展我觉得还是要以人为本,企业的发展能够带动人的发展,同时只有人的发展才能推动企业的发展。企业与企业的竞争说白了就是人与人的竞争。万象时空的这支队伍的业务素质相对于其他同行虽不能说是天壤之别,但也绝对是遥遥领先。但是我觉得我们还是有很多业务上的盲点,虽然我们也一直在强调培训的重要性,一直在强调自我完善,但是我觉得我们还是缺少系统的培训,每周一次仅一个小时的培训真的很难收到效果。要么就把业务分工,国内国内分开做,分工越细效率越高,这是产业革命总结出来的经验;要么就把每个人都打造成多面手,不管是谁拉出来都能独当一面。

逝者如斯,时不我待。人生就是愉快的旅行,让我们共享阳光灿烂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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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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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团队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说明

1、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2、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报名出团

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情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清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

4、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5、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三、团费包括

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6、领队、导游服务费。

四、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8、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五 、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①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5%;

②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

③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

④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

2、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团或取消行程处理。

3、双方对本条内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有关责任问题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甲方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业务损失费,并退回甲方已交团费,乙方按照团费3%支付赔偿金;甲方在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团费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黄、赌、毒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甲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7、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8、旅途中,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9、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回甲方。

10、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团费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

11、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12、出境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由此扩大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七、旅游内容与标准

1、甲方报名人数: 人( 大 小,名单为 :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 ;

2、乙方组团 ,或转 旅行社出团;

3、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景点、酒店名称、餐饮及购物、娱乐等(见行程表,双方签章确认为准。

4、出发日期及时间 ,集合地点 ;结束日期及时间 ,解散地点 ;

5、领队及导游服务(特殊约定除外);

6、团费 元/人,小孩 元/人(小孩费用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与标准商定),合计总额 元。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乙方的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2、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法院起诉。

九、双方修改或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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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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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

二○○九年六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出境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游行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

(二)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

(六)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信息,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二)应当保证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的签证或签注要在行程期间内有效。

(三)应当参加行前说明会,并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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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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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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