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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流逝什么梗(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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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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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发言的题目是《珍惜时间》。小时候,老师曾经出过一个谜语:“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珍惜的东西是什么?”年幼的我们瞪大了双眼,不知怎样回答。老师没有说话,转过身去,在黑板上郑重地写下了两个大字:“时间”。从此,“时间”这两个字就深深地刻在我心中,那么深,那么难以磨灭。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什么?农民说:“时间是粮食。”工人说:“时间是财富。”军人说:“时间是胜利。”我们说:“时间是进步,时间是荣誉”,“时间就是力量。”任何工作都要在时间中显现,任何生命都要在时间中诞生,任何财富都要在时间中创造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

时间是公平的,又是可伸缩的。如果我们用分来计算时间,就会比用“时”来计算的人多了59倍的时间!

同学们,珍惜时间将会赢得一切。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今天做起,珍惜自己的每一分钟,不浪费别人的每一分钟,做一个守时、守信的人!

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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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借条规范版 有利息 有还款时间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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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栏目为您提供《规范合同的订立时间》最新范文,仅供大家参考!

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生效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同时发生。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是在已经使用劳动者的情况下,从开始使用劳动者之间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使用劳动者,然后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工合同。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在劳动合同订立后一段时时间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和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过了一段时间才使用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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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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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珍惜时间,勤奋学习”。

20xx年春晚,一首《时间都去哪儿了》为我们带来温暖的同时,也让亿万观众叹惋:“是啊,我们的时间都去哪儿了?”静下心来想一想:我们常把“珍惜时间”挂在嘴边,可时间在我们的心里有地位吗?甚至我们总会抱怨时间不够用,但这真的怪时间吗?表面上看来,时间好像很多,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这一刻还有下一秒,太阳每天都会升起,时间仿佛永远是这样周而复始,没有穷尽,但是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八万六千四百秒,伴随着你的心跳,不管你是在穿衣吃饭,还是玩耍睡觉,时间绝不停留,绝不增加。人们对待时间的态度不同,结果也就不同:勤奋者抓紧时间,求知者利用时间,只有缺乏意志、毫无志向的人,才认为今天的事情没完成,明天还可以继续;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一生庸庸碌碌,一事无成。同学们,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会有的。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个在四川地震灾区流传着的感人故事:名叫邓清清的女孩,家里很贫困,但是她很爱学习,常打着手电筒看书。地震发生后,清清和同学们被压在下面,当这个女孩被救出时,她还在废墟里面打着手电筒看书。她说:“下面一片漆黑,我怕。我又冷又饿,只能靠看书缓解心中的害怕!” 同学们,相比之下,身处安全一方的我们带着父母的牵挂,在美丽的七中接受知识的熏陶,三餐无忧,我们的生活如此安逸舒适,这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幸福的我们哪有理由听不进去父母的劝告,受不了老师的批评?又哪有理由浪费时间,不认真学习?对我们来说,勤奋学习,这是我们成长的必修课,只争朝夕,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新的一天开始了,看吧有同学争分夺秒,早早到校;有同学却把时间送给路旁的玩具铺或是踩着铃声进教室,路上还慢悠悠的四处张望,毫无紧迫感;有的同学迎着晨光,伴着朝阳,大声诵读;有同学却显得无所事事,借打扫卫生拖延时间,仿佛能赖掉一个早读也是好的;有的同学在课堂上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有同学却忙于聊天,摆弄桌洞的玩物;有的同学在作业和复习中,书写自己的刻苦;有的同学身在教室、心却迷失在那总也看不完的电视节目和打不玩的电脑游戏中„„

著名文学家鲁迅把浪费别人的时间比作“谋财害命”,把浪费自己的时间比作“慢性自杀”。有人问鲁迅为什么用“鲁迅”作笔名,他说是取“墨鲁”和“迅速”之意。他认为自己比较笨拙,只有更加勤勉,笨鸟先飞,才能在一定时间内,收到和别人一样的效果,甚至超过别人。“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即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没有人可以让时间重来。在我们挥霍青春的时候,已经开启了一扇通往灰色未来的大门;在我们深陷玩乐的时候,殊不知在未来我们也会陷于生活的水深火热之中。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当熟悉的铃声又在耳畔响起、琅琅读书声又响遍七中校园的时候,同学们,别忘了“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如果你也想成为第二代鲁迅,那就让我们从这一分钟开始,勉励自己,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在学习的道路上将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在人生的旅途中将一方一寸的风景珍藏,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让生命放射出灿烂而耀眼的光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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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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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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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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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令人后悔的是什么呢?对,就是时间珍惜时间是我的原则。如果说,空间不那么公正,那么,时间却是相当公正的。上天赐给我们每个人的最丰盛的礼物就是时间。因为无论多么富裕的人都无法用金钱买到更多的时间。然而,就有一句话就体现了用金钱是买不到时间的,那就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而再怎么贫穷的人一天也有24小时的时间供他使用。

时间是我们所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我们能够挽留朋友,却不能够挽留时间,正所谓“时间一去不复返。”时间就像那滚滚东流的江水一样一去不回头,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时间。而珍惜时间的最好办法就是,在决定如何使用时间之前,先清楚自己的人生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知道自己曾经做过了什么,这一刻正在做什么,下一刻将要做什么;喔们也将会知道如何来对待别人的时间。时间是由分秒积成的,善于利用时间的人,才会做出更大的成绩来,而不会利用时间的人,会抱怨时间不够。有人说过,时间可以获得金钱,金钱却买不到时间;也有人说过,时间不能增添一个人的寿命,然而珍惜光阴可使生命变得更有价值。

鲁迅很珍惜时间,把时间当作生命。他说:“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是我想,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鲁迅在逝世前不久,还在病床上写文章,写日记。他有一句名言:“要赶快做!”赶快做,就是不让时间白白流去。

从现在开始,你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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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同学聚会发言稿:时光的流逝_同学聚会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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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发言稿:时光流逝

生活的沉淀,时光的流逝,使年近四十的我激-情犹在。然而,从母校毕业二十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又重新回到了美丽的校园、回到了熟悉的教室、回到了温暖的集体,看到了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的时候,我不禁热泪盈眶。看着眼前这灿烂的笑,看着同学间随意的情,我还真以为回到了二十年前,那时的情,那时的景历历在目,忘不了老师的谆谆教诲,同学的纯真友情,忘不了教室里的渴求的眼神,也忘不了同学间无忧无虑的嘻戏搞笑,也忘不了运动场上矫健的身影,忘不了同桌的你,实际上更忘不了我班的每一位同学。三年的生活和学习我们结下的深厚友谊。光阴如箭,一别就是二十年,在此让我向周老师致敬,并道一声:“敬爱的老师,谢谢您的培养,您辛苦了。”并对与我相别二十年的同学说一声:“我爱你们,让我们共同回忆那段美好的时光”。

记得二十年前,我们89届5班的同学带着理想,告别母校,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回首往事,恍惚就在昨天,如今我们步入中年,岁月在每个人脸上写满了成熟的沧桑,但我们每位同学往日的风采依然显现在每个人身上。我们虽然已不再年轻,多了份责任和深沉,但是我认为大家依然风采依旧,依然是那么亲切,那么活泼,充满着向上的力量。岁月的无情可以带走我们年轻的容颜,但永远带不走我们彼此的感情,我们情谊永远年轻。希望我们过去年轻,现在年轻,将来依然年轻!

二十年了,说它长吗?不长,它就这样从我们的指尖悄悄滑过。二十年了,你能说它短吗,不短了,多少风雨坎坷,多少艰辛泪水,它奠定了我们的人生,我们现在已经成为了各自工作岗位上的中坚力量和骨干分子。但20年来经历的甜酸苦辣,只有每个人自己知道,但我可以自豪地向我们的老师汇报,我们都坚强地走过来了,没有倒下,我们没有辜负老师的期望,同学的寄托,我们茁壮的成长起来了。

二十年的岁月不算短暂,唯一不变的是同窗三年结下的情谊。为了重温青春岁月,今天大家放下手头的事务,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来,共叙分别意、畅谈阔别情。那三年发生的故事,沉淀了二十年,依然让人感动,值得我们用心去体验,用一生去回忆、去收藏。以往的一切,无论是对还是错甚至是荒唐,现在想起来都是那么的美好、亲切。这是一种记忆,也是一种财富,足以让我们一生去倍加珍惜。

二十年后的今天,当我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在创造生活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体味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之后,在经历了世事的浮浮沉沉之后,才发觉:让我们最难以忘怀割舍不掉的依旧是那份浓浓的同学情。尽管由于通讯地址的变化,我们曾经无法联系;由于工作的忙碌,我们疏于联络,可我们的友谊没变,我们彼此的思念在日益加深,互相间默默的祝福从未间断。友谊不曾因岁月的流逝、境遇的变迁而退色、而淡漠。这份情谊如同一首深情的歌,悠远而回味无穷。

今天的聚会,圆了始终萦绕在我们心中的梦。为此,我感谢筹备组人员的精心组织和策划,他们的辛勤努力为大家互相倾诉思念和交流人生感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让我们报之以热烈的掌声!感谢老师和同学们搁下手头俗务前来参加我们二十年一遇的盛会!我相信:这次二十周年的同学会一定会给我们今后的人生记忆抹上浓重而精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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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上班时间做其他事情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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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上班上网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在上班的时候上网的决心。

首先,在上班时间,我不该使用gogo的电脑,不去做销售,为此,给上级领导造成的困扰,我深感抱歉,我会深刻的做自我检讨,好好反省,不会在这么贪玩,在上班时间,我会做好本职的工作,做好销售,为公司多增业绩,做事都要先三思而后行的。

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不应该在上班的时候上网,不应该违背公司的规定,我作为员工应该听从公司的安排,而我没有严肃的重视到公司的规定,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公司领导及同事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

我要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公司领导及同事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上班时间上网。

其次,我在上班的时候上网的行为也是一种对工作的不尊敬的表现。公司的规章制度,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我这样做,对其他员工也有一种不好的影响,所以,我深刻的体会到自己的错误,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1.在同事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班的时候上网,有可能影响公司纪律性,让其他同事也上网,都没有好好的做销售,这实际上也是对公司的不负责.

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

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总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未能达到一个现代营业员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公司带来更好的效益,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业绩,在上班的时候绝对不上网地同时,做好销售业绩。

作为在上班的时候上网,我觉得有必要对我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公司的要求缴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望公司能念在我认识深刻而且平时表现也不错的份上,从轻处理,请关心爱护我的同事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

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做销售的,上班不上网,并且积极为公司做贡献,为拉夏贝尔添光彩!请公司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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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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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午时,我在学校里做作业,妈妈和其他阿姨在打扫卫生,不能打扰她们。我能做的都做了,就剩下读书和跳绳,还有一些不会的题。妈妈找时间给我讲题。这样,我就能轻简便松地回家了。

吃完饭,我和妈妈玩石头、剪刀、布的游戏,玩得很高兴。突然,我口渴了,这可怎样办妈妈上楼取又太慢了……我突然想了一个办法,我带了一个棒棒糖,我把它含在嘴里吃,不一会儿嘴就不干了。

读书越多越聪明,越来越能干!今日,我按照李教师的办法,坚持喝牛奶,结果我们班没有一个同学跳绳比过我,我就是我们班跳绳大王!我还要继续努力,争取跳得更多,为班级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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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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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工作人员就餐质量,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并结合工作人员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公司食堂的就餐时间规定如下:

早餐:07:50——08:20

午餐:11:50——13:00

晚餐:18:00——19:20

提醒:

1、(为了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厨房在职工作人员必须在每餐前5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提前安排好饭菜,以免耽误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2、(为了准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用餐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按时用餐,超出用餐时间概不等候,在外或特殊情况除外。) 3、(为了给全体工作人员创造健康、安静、卫生的用餐环境,厨房工作人员一定要搞好厨房及餐厅卫生,其他在岗工作人员也需帮助厨房工作人员一起搞好我们的食堂卫生。) 以上管理规定望各位工作人员严格准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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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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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部曲,。但我说,人的一生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感怀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

乐观的人,喜欢描述明天的美好憧憬;悲观的人,总担心明天发生什么不测。但生命的内涵只在于今天。生命是宝贵的,它是有一分一秒的时间堆积而成的,珍惜今天就是珍惜生命,荒废了今天就是荒废了生命。

昨天已是过眼云烟,再也无法挽留,如果在昨天,你取得了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或是因为做错了一件事情而愁眉不展,那么,你就永远陷进了昨天的泥潭。同时,你今天的时间也会从你的沾沾自喜或愁眉不展中悄悄流逝。每个人都会乘坐"今天"这班车驶向明天,一天一个驿站,一天一处风景。趁着明天还未到来,我们就应抓住今天,这样等待着你的才会是果实累累的明天。

我们不应该在昨天寻觅什么,也不应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天!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学习,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用今天的努力去弥补昨天的空隙,去实现明天崇高的理想。在这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家应当认真反思你在这一得的所作所为,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珍惜时间。老师上课时,你是否因为知识枯燥难懂而放弃听课,再上自习课时,你是否因为自己意志薄弱而心不在焉在家中做作业时,你是否禁不住电视和电脑游戏的诱惑而虚度时光,在周末,你是否因为贪玩儿而无暇顾及书本毕业班的同学们,你们现在更应该惜时如金,认真利用现在的每一份每一秒,努力学习,以饱满的激情来迎接中考,实现自己的理想。非毕业班的同学们,你们应当利用今天的时间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自己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聪明的人,检查昨天,抓紧今天,规划明天,愚蠢的人,哀叹昨天,挥霍今天,梦幻明天。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无怨无悔的昨天,丰硕盈实的今天,充满希望的明天!朋友们!让我们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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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半年时间已过,你的上半年工作总结写好了吗?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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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准确率和服务水平为中心,依靠深化改革,科技创新,推动气象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现总结如下:

一、半年工作回顾

(一)基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

高度重视基础业务工作,始终把提高基础业务质量作一个重要问题纳入议事日程。严抓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地面测报人员学习技术《规范》,用心组织地面测报人员参加全省业务竞赛;同时抓好预报人员的学习培训,透过强化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学习,使业务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基础业务质量持续稳定。测报质量为0。0‰,报表质量1。6‰,常规观测资料、大监自动站资料传输及时率达标。预报质量稳定,预报质量:短期一般天气57。8%,重要天气50%;中期一般天气53。8%,重要天气50%;月降水80%,月气温100%。雨季开始期预报正确。

(二)周密部署,工作措施、预报服务到位。

应对今年发生的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全局上下统一思想,认清严峻抗旱形势,全力以赴抓好抗旱气象服务各项工作。一是密切监测旱情发展和天气演变,认真做好服务。针对今年的干旱严峻形式,我局根据天气状况及时制作相关服务材料并报送到县乡党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抗旱期间我局共向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县干旱监测报告》7期共196份,报送《气象专题报告》4期共32份,报送《短期气候预测》5期,发布抗旱专题手机信息30次。二是深入一线,靠前指导。3月1日,深入到抗旱工作挂钩村腊勐乡腊勐村,进一步实地查看旱灾,了解抗旱和生产生活进展状况,并拿出5000元资金支持腊勐村用抗旱救灾。3月9日,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组织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小组一行3人,到森林防火职责区镇安镇,对该镇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状况,以及气象服务材料接收、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野外火源管理、扑火应急准备、森林防火资金到位等状况进行检查。三是相应号召用心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向干旱灾情捐款献爱心,职工共向灾区捐款1300多元。为全县夺取抗旱胜利作出了用心贡献。

(三)认真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各项工作。

为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工作,汛期前调整充实了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及时安排汛期工作检查。入汛后,严格执行各项汛期服务工作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组织、认识、设备到位,汛期各项气象服务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重要天气会商制、局长签发制、值班登记制,紧紧抓住灾害性、关建性、转折性天气做好预测预报及资料服务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分析制作天气快报,专题服务,按时发布长、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地质灾害等级预报等服务产品,透过传真、互联网络等手段服务到十个乡镇及相关单位;每一天透过气象影视产品、气象电子显示屏发布短期天气预报。透过手机平台,发布手机信息60次。各项专题服务都得到了县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充分认可。

(四)加强气象科技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科技服务效益。

半年来,我们用心拓宽气象服务领域。服务单位有二十多家,服务对象涉及地方各级政府、水电、农业、烟草、林业、交通等部门。防雷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法规范新建、改、扩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按规定上半年共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等50个单位进行了防雷设施年度检测工作;整改了一批雷击安全隐患

(五)用心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促进地方气象事业发展。

应对今年发生的严峻旱情,我局认真做好人工增雨和防雹减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有效地遏制旱情发展、预防减轻冰雹灾害和森林火灾,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XX年气候预测,制定了《XX年人工增雨防雹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和《应对森林火灾人工增雨作业预案》。县人影办想领导所想,急群众所急,及时抽调人员分别于XX年3月初开始分别进驻龙江乡、腊勐乡大垭口村、平达乡安庆村、木城乡、龙山镇麦地村、龙新乡、象达乡布设7个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1—5月共开展人工增雨防雹56次,发射增雨防雹火箭弹249枚,为夺取抗旱胜利和预防减轻冰雹灾害及森林火灾作出了用心贡献。

(六)用心做好气象宣传工作。

上半年我局先后利用“3。23”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节日开展气象宣传活动。采用设置展位,展示展板、向市民发放传单、理解现场咨询、发送科普信息等形式,对气象法律法规、防雷减灾知识、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科技服务等资料进行了系统的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气象宣传手册500本,发送科普信息200余条人次,用心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气象灾害等热点问题和气象科普知识。

(七)抓好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杜绝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组、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制,用心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局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工作。透过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干部职工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气象局长会议精神,结合市局下达的目标考核管理职责书认真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必须成绩,我们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此刻:一是职工思想解放程度、奋发向上的创新精神不够;二是快速发展的气象现代化与职工文化素质的要求差距较大,气象现代化整体效益难于发挥;三是复合型人才、学科带头人缺乏;四是服务领域拓展深度不够,缺乏市场型人才;五是全县的防灾减灾监测系统还要进一步完善;六是科研的力度和深度有待于提升。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认真分析研究对策,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潜力和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认真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2、进一步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工作,做好为县委、政府以及各部门的决策服务,加强与各个部门的联系,密切监视各种转折性、灾害性天气,进一步开展精细化天气预报,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服务以及重大社会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和农事关键期预报服务工作。

3、抓实气象科技服务,大力推进气象信息预警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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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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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公司给与的这次机会能够学习到李践老师的精彩演讲,虽然在此之前也看了不少励志的演讲,但都没有这次对我的震撼。

短短数小时的短片,却使我豁然开朗,之前很多心中的疑问就此解开,我现在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有时候工作的效率不高,为什么有时感觉到目标感不明确,这就是因为我没有有效的管理好自己的时间,金钱没有了可以挣,可是时间一旦失去,将不复再来,让我领悟了管理时间即是管理自己的生命。虽然有点夸张,但是我是这么认为的。时间在一分一秒中溜走,我们的生命也在一分一秒的减少,但是又多少人会警觉呢,年轻的时候感觉时间太富裕,以为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蓦然回首,感到时间就在不经意间离我们远去,想抓住时间,但是时间不会为任何一个人停留,通过这个短片,使我受益匪浅,高效人士的管理方法和激情的演讲让我得到启发和激励。

我认为心态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要保持一个积极的心态,有了积极的心态就等于向成功迈进一步。但如果没有好的心态,有再高的能力也是不会成功的。当我们保持一个好的心态时,我们会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更有助于我们完成工作。不论我们做什么工作,我们都要保持一份热忱,认真去做,不论什么工作,如果全身心的投入,我们都会从中学到很多。每个职位都有做的最好的,我们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听了这个演讲,以后我要更加积极主动工作。我会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份事业中,以主人翁精神高效率的完成上级派给我的任务。

要事第一,日清日新,杜绝拖延,马上行动。

是我听这次演讲最深刻的体会,但是只听不行动是没有用的,因此我决定从现在起,立即行动。世界上没有懒惰的人,只有缺少目标的人。有目标如果不去行动,那只是空想,不可能成功的,按照我们每天的目标一点点去完成,用行动来实现,按照李践老师所说的激发行动的六个步骤:我们要得到什么样的结果,达不到有什么样的痛苦,不行动有什么坏处,假如马上行动有什么好处,最后制定期限马上行动!

我通过演讲的标准对照了自己的实际差距,第一点就是距离工作地点要近,节省时间,我目前住在浐灞生态区,距离比较远,每天早上6点起床去坐车有时候 还差点迟到,下午下班后回到家就已经8点多了,这样无形之中把宝贵的时间都浪费在了车上,我当即决定在周日的时候在公司附近找一个住处,这样不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使我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学习,并且可以步行到公司减少了交通拥堵带来的不便。

第二 工作时候的记录不明确,我立即从网上下载了李践老师的《时间管理空白日志》,并购买了信笺按照日志的格式进行规划,我相信今后按照日志的指引来工作,会使我的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境界。这样做到日清日新,会使我更有目标更加充满激情的投入工作当中。

第三 李老师讲的将文件和资料进行分类,我的文件和资料虽然也进行了分类,但是还是没有李老师分得那么细致,因此我会抽出时间整理文件夹以及资料,将它们详细按照类别细分。这样更有利于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我暂时就有这三点的改变,今后我将不断地重复观看李老师的演讲,仔细体会其中的含义,不断休整我的人生,使我的生命更有意义。

每个人都渴望成功,要想成功就必须保持一个积极进取的心态,有明确的目标,有效的时间管理,持续不断的学习,为了目标积极行动。我也是一个渴望成功的人,从现在起我就要好好规划自己的未来,按照李践老师所说的制定属于自己的行动日志,用积极主动的心态把我的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多余的时间给自己充电,同时提高自己的自律能力,让每天都过得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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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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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河传》是一本描写萧红小时候在乡下生活的书,它的语言浅显易懂,感情真挚,刚开始读时轻松欢快,越到后面心情就越沉重,语言中处处流露出伤感。著名的作家茅盾曾这样评价过这本书:“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黯淡的画面把我们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这个小城并不繁华,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在故事发生的小村庄里,到处都显得那么萧条: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整个村庄就像是笼罩在一片黑暗的天地中,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愚昧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地出现,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判哪个更值得我同情,哪个更值得我痛恨……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生活是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相比较,我们的童年更是幸福的,我们更是幸运的。这更让我感受到了萧红在离开家乡来到香港后,她更加怀念自己的故乡和童年,用自己那轻盈的文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但处处是故事。

读完整本书,我觉得,与萧红相比,我们现在的苦又算得了什么?我们是21世纪的天之骄子,祖国的希望!我们要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呼兰河,这个美丽的小城将会永远刻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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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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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会抓紧时间吗?在生活中有一些关于珍惜时间的故事吗?

晚饭后,我准备休息一会儿写日记。妈妈说:“你可以趁休息的时候先想想怎么写日记呢!”我说:“好!”我想着想着,突然感觉到,今天的日记内容是关于珍惜时间的,那我可以在刷牙、洗脸的时候思考我的日记呢!反正这些事情马上也要做的,这不也是珍惜时间的好方法吗?

我一边洗漱,一边思考,这样做,确实节约了一点时间。但其实,我还是拖拉了,本来这篇日记可以星期六完成的,可是,我却把这篇日记留到了星期天晚上,我没有合理地安排好我的时间,没有做好时间的小主人。二年级的时候,我们也学过一篇课文《一分钟》,元元就是因为多睡了一分钟,所以,他路上遇到红绿灯,错过公交车,上学迟到了二十多分钟,这些麻烦都是他拖拉造成的。

从今天起,我也不要再拖拉了,合理地安排好时间,利用好时间,做好时间的小主人。

老师点评:小作者非常可爱,从正反两方面,用事例说明自己是怎样利用时间的,有方法,也有不足,从文中可以看出,孩子有了一些时间的观念,认识到了拖拉的不良后果,知道要好好利用时间,做好时间的小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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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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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时间管理,书店里有各种奇奇怪怪的教人管理时间的书籍,把这个简单的事情描绘的无比繁琐。

如果你幼年时候被培养过良好的学习习惯,你长大以后根本不会被这样事情所困扰啊,更加不会有拖延症的问题。如果你小时候没有接受过这样的教育,长大以后就要用强大的意志力来克制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

以下是我个人的心得:

1. 拉一张List出来,把要做的事情分成详细的步骤,写的越仔细越好,对要做的事情进行全面的评估,才能够知道“我到底要花费多少时间”

2. 紧急的事情先做完,如果都不紧急,把容易的事情都做完,再做难的。难的事情可能会耗费很多时间,所以要放到最后做。

3. 不要偷懒。不要明天再做。不要拖到最后。不要抱着随便弄一下的心情。随便弄一下,最后回来重做,保证让你痛不欲生。

4. 意志力薄弱的同学,至少要专注的工作30分钟才可以刷社交工具,必要的时候可以关掉网页。

5. 不要在最后一刻完成工作,尽可能的预留出时间出来

我每天都会做的几件事情……日复一日……

1. 早上,做早餐

2. 路上看Kindle,学习

3. 上班,写PPT,和客户开会,管理项目,看文案、管理方案

4. 中午吃饭,看英文网站

5. 晚上下班回家,做运动、背100个单词、写微信、写豆瓣

6. 12点前睡觉(周五晚上还会看个美剧)

7. 最近打算去学画画

虽然每天只有24小时,其实可以干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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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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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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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假期的时间安排研究性报告_研究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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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时间安排研究性报告

假期的时间安排研究性报告

当今世界是一个多极化多元素发展的世界,而身为21世纪的新学生,我们更应该广泛地接触社会,了解及学习社会、生活以及艺术文化的技能,做一个高素质、全面发展的新学生,来迎接这新世纪的挑战。

在校时间,学生大多时间都要应对日常的文化学习,而无过多的时间学习社会技能、生活技能与课外文化技能,那么寒假则成为了一次学生更真切的接触与感受社会与生活的重要机会。这次利用寒假的时间,我们研究小组也就针对这个问题在网络上以及部分身边的学生作一次研究调查。设计的问卷一共是12个小题,就课外学习与娱乐时间安排、假日文学文化素养的培养、社会生活技能的学习、寒假安排整体感受  等问题做一个了解,一共收回67份问卷,同时也在网络中搜集到部分相关学生时间安排调查结果。从统计结果中来看,中学生在课外自主学习的主动性不高,而家长的强迫学习较为广泛,但对文化技能的学习有较高的兴趣,对社会生活技能训练意识不足,假日整体感受普遍较满意。总体来说,中学生的课外时间活动安排欠科学与合理性。

(一)       课外学习与娱乐时间安排

调查结果显示,平均每天学习时间小于2.5小时的仅有2人,仅占到3%。而有44人表示学习时间在3~4个小时,占65.6%,超过5小时的也只有4人,占5.8%。生活娱乐时间则有70%的人在8~10小时,甚至有3人娱乐时间高达12小时。

在第2题,参加假日课外补习班的有39人,高达58.2%。

在附录中,有7人表示睡眠不足,而在问其原因时,有4人回答“玩游戏、听音乐聊天时间过长”有2人回答“课外作业过多,负担过重”有1人未回答。

综上所述,中学生假日自主学习的主动性明显不高,学习与娱乐时间比例不合理、失调,学生离校后过度放松,缺乏自我的约束与调控能力。而家长方面,则有越来越多的家长一心为了孩子的成绩,给孩子过多的负担,走上不科学合理的硬式教育道路,这种假日补习风的兴起应值得我们社会、政府以及我们每一个人的重视与反思,引领学生形成自主的学习兴趣与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

(二)       假日文学文化素养的培养

在第五题中,在这个寒假,你读了几本名著?只有14个人阅读1本,5人阅读了2本以上,这各占到20.9%,7.5%,绝大多数学生没有或未读完1本。而日平均阅读名著时间则普遍低于3小时。

但在课外文化素养与技能培养中,则有56人表示很兴趣,希望并自主学习了解(83.5%),5人表示兴趣一般,无所谓学不学(7.5%),6人表示对此没有兴趣,不愿意学习(9%)

数据显示,中学生对课外各类的文化生活有着较高较浓厚的兴趣与热情,但对于流传久远的经典文学名著兴趣不大。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上大量广泛的流行介绍这各种有着自身趣味特点的文化活动,也在大众的普遍喜爱与评论中,逐渐形成了一种良好的文化学习展现交流的平台与氛围,熏陶着我们这一代的新学生,应继以保持。而在另一方面,世界文学名著更展现当时不同的年代情况,而沉睡在当今这个多元素的跳动的世界里,不免显得缺乏生气,与学生相隔较远。对此,社会政府、教育界应予以重视,利用灵活多变的方式,让文学名著活现在这个社会上,利用大众效应掀起一股读名著的风潮,形成良好的读名著、话名著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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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大全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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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这篇文章是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耐人寻味,我百读不厌。因为读了《匆匆》我感觉到时间过得是那样快,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本文主要写了在我们洗手,吃饭,睡觉时,时间都会从我们身边悄悄溜走。读了这篇散文,才使我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有再多的金子,也换不回来一分一秒的时间。人常说,时间是时间上最公平的,它既不慷慨地多给谁一秒,也不吝啬地少给谁一秒。只是,在同样的时间里勤奋的人能够收获许多东西,而懒惰的人则一无所获。

在生活中,如果珍惜时间,就会给我们带来许多好处。如:上课认真听讲,充分利用好每节课的时间,回家就能够快速写完作业,坐下来看书或是做一些有意的事情。周末,还能够复习一下功课,好好放松一下,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也仅有这样,我们才是时间的小主人。

前两天,放学回家,我先坐在电视机前看了会电视,然后才去写作业,此刻想起看来,真后悔浪费了那些宝贵的时间。

会珍惜时间的人,即使给他一分一秒,他也会学到新的知识;而不会珍惜时间的人就算给他一天一夜,他依然是一无所得。“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同学们,让我们从今日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我们从今日学会珍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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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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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xx年“五一”放假、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五一”放假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天)放假,共3天。

二、关于作息时间调整

“五一”过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20xx年5月4日起执行)。

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1:40;

下午上班时间为::30——17:50;

根据作息时间调整,学校班车运行时间进行相应调整,由总务处另行通知。

三、关于假期值班及安全稳定工作

要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防火、防盗、防溺水和防交通意外事故等安全教育。要严格学生的请、销假手续,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师生,各学院应掌握其去向。放假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等,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铜陵学院办公室

20xx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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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时间管理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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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时间却一去不复返了。

时间是世界的霸主,“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繁华的城市变成为废墟,满头青丝的少女成为白发苍苍的老妇。人类的赫赫业绩,总是在时间的车轮下被碾个粉碎。”“时间不断地将现在抛向过去,使人产生悲观和绝望的情绪。但是,时间的另一个功能是将意想不到的、完全新奇的未来之物接纳到现在。”可以说,时间掌控着世界上的一切,当然也包括芸芸众生中,你和我的生命轨迹。或许,你我还处在生命中幼小的童年时代,我们默默无闻、一文不铭,但只要你能管理好你生命中的时间,那么,你也就驾御了世界的霸主,它就可以让你成为富翁、作家、名人……甚至有无数种可能,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因为任何东西都是用你生命中的时间换来的。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时间管理有着很模糊的认识,比如说:老师给我们给我们布置的寒假作业、我是一天拖一天,今天说明天做,明天说明天……就这样,直到快开学了我才开始去做老师布置的功课。有一首诗叫《明日歌》,是啊!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苦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当看完这本书时,我发现我以前是多么的愚蠢。郭沫若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力量。

我在这本书上还看到过这样一则小故事:传说在五台山的悬崖峭壁上生长着一种与众不同的鸟:它长着四只脚,两只光秃秃的翅膀,但不会像一般的鸟一样飞行,人们都叫他“寒号鸟”。在一个草长莺飞的春天,草碧绿树的夏天,稻香满空的秋天,寒号鸟都整日东游西荡,还一个尽地向其他鸟儿骄傲的展示它那绚丽多彩的羽毛。随着隆冬将至,其他的鸟都忙开了:它们有的开始结伴飞到南方,准备过一个温暖的冬天;留下来的,就整天忙着积聚食物,衔草筑巢。唯独寒号鸟浑然不把如何过冬当回事,转眼间,冬天来临,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其他鸟儿都换上了羽绒新装,而且待在温暖的巢里。这时的寒号鸟,身上的漂亮羽毛都脱光了。夜间它躲在石缝里冷得直打哆嗦,它不停的叫着:“冻死我了!冻死我了!……明天就垒窝!冻死我了!明天就垒窝!等到天亮了太阳出来了,温暖的阳光一照,寒号鸟忘记了夜晚的寒冷,于是它不停的唱:”得过且过!得过且过!太阳下暖和!太阳下暖和!“就这样寒号鸟过一天是一天,一直没给自己造个窝,最后冻死在岩石缝隙里了。”

明天明天,还有明天,寒号鸟就是这样安慰自己。却不知道这个明天足以把它带入坟墓,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今日的事今日毕。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牢牢的把握住在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时间是世界上最快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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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年级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_珍惜时间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五年级,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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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时间是无始无终的,而每个人的生命却是有限的,属于一个人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那么他所拥有的时间也即将宣告结束,大千世界中,最伟大、最公正、最无私的是时间;生活中。最平凡又最珍贵的还是时间。春夏秋冬,年复一年。杨树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百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然而,一个人的生命却只有一次。“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间亦是如此,一步一步,一节一节,永不停留,如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稍纵即逝。

因此,我们应珍惜属与自己的时间。古人说的“三更灯火五更天,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正是告诫我们:生命有限,必须惜时如金,切莫把宝贵光阴虚掷,而要趁着青春的大好时光多学点知识,在自己在有生之年里争取干一番大事业。古人尚且如此,难道我们还不如古人吗?

珍惜时间就是爱护生命。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三天就有一项发明,他正是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去探索去研究,才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大文豪鲁迅曾说过:“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罢了。”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的人却不好好的珍惜时间,他们有的抱怨时间太慢,整天无所事事,得过且过。有的感慨时间的稍纵即逝,却不付诸行动去把握时间。要知道,时间是公正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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