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投资经营项目代理协议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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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长期代理进口项目合同
协议号: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价格条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制造商及原产地: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属文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年__月__日将货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通关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计人民币元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篇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 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
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一(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 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6)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月日
篇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合同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人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 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软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
(7)应尽的其他义务:
。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
(4)应尽的其他义务:
。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篇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1、招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建设地点:
4、招标范围:
5、招标规模:
6、招标方式:
7、指定联系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
2、资格等级: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_____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篇5:广告项目服务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分机:
第一条合同项目
1-2?代理内容: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主机托管、主机租用、网站推广。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_____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依照乙方要求,需要付______元(______元整),作为租用代理平台的费用,该费用并非产品预付款,不得要求退还。甲方如需要购买其它产品,需要另付预付款。
2-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普通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_____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认定普通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9?与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普通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_____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世纪东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世纪东方相应损失。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1-2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项目,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_____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包括电话支持或qq支持,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或在上的接链方式)。
2-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普通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三条?合同金额
3-2?代理平台租用金额为¥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服务期限
4-1?代理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代理注册成功之日起。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代理平台租用费共计金额?¥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支付给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见:4-1。
第七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自动放弃_____代理网站程序的使用权,本合同即告解除。
7-2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篇6: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代理人资质等级: 甲 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单项合同估算价: 5、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委托范围(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办理招标申请 □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 □ 编制工程量清单 □ 编制标底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 □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编制评标报告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其它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 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 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 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 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 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 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 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 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 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 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 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 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 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2、支付方法:
(1)招标人代理费:全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约违约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人两份,代理人两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委托人: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篇7:项目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行项目融资与理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金额、成本、用途、资金期限
融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执行。
融资成本:综合融资成本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含甲方的佣金)。
融资用途:_________。
资金期限:_________。
约定佣金:资金总额的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财务状况,针对性地对其财务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于取得银行授信;
2.负责对乙方的存量资产进行整合,选择出可被银行易于接受的资产条件;
3.整理乙方现有的订单,并与有关潜在的客户达成合作意向,以作为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附加筹码;
4.最终确定项目主体,明确融资的用途,形成项目计划书,正式填报银行的授信申请表;
5.代表乙方向银行呈交授信申请表,附带项目计划书、财务报表等必须的文件;
6.协助乙方办理经银行认可的资产条件及订单担保手续,作为乙方融资到期向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经济保证;
7.申请手续通过银行审核后,取得银行对乙方对外开立备用信用证的整体授信;
8.协助乙方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项目融资审批、境外金融机构借款登记以及收结汇备案;
9.取得银行的授信后,请求银行先对外发出预开证通知书,并请接证行给予回复确认;
10.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向银行申请对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兑的、定期为1年的备用信用证。
11.负责选择具有离岸业务并在中国境内开设分行的外资银行作为接证行;
12.负责与接证行确定贴现利率以及银行手续费,以及贴现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比例,代表乙方与接证行签订借款协议书;
13.根据甲方自身累计的信用额度,在接证行办理贴现授信额度,以接受开证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
14.自信用证开出之日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照已经确定的贴现利率及银行费用,接证行扣除相关费用,并按开证人指示支付给甲方融资佣金后,将信用证项下所贴现的款项电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1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协助乙方向接证行办理偿还所融资的款项手续,并负责办理外汇管理局的结汇核销手续;
16.备用信用证到期自动失效,解冻甲方被冻结的信用额度。
三、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交委托申请表,此申请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书面授权甲方代理项目融资和理财服务;
3.组织和协调项目相关人员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务;
4.承担项目融资全过程中各环节所发生的正常费用,此项费用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但不包括开证行发生的费用;
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备齐需偿还的款项;否则自行承担到期未能偿还借款而发生的违约罚款及一切相关责任;
6.融资款项贴现后,向接证行发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证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约定的佣金,然后将余款付至指定账户;
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网站开发项目招商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该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 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 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 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项目签署正式合同并产生法律效力或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的正体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 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
篇10:项目融资代理合同
甲方:
1、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授权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开展“________项目”的融资业务。
2、甲方的融资要求是: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元,授权乙方寻求对口投资合作商,解决项目的缺口资金________万元;项目后续融资可参考该协议条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确认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在甲乙方开始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4、项目融资业务中的有关分工与费用:乙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前期的联系、资料准备、申报与有关洽谈工作安排及其有关费用。甲方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项目的资料与文件,并负责与出款方的合作洽谈。合作洽谈中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与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决。
5、融资成功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以出资方到帐金额为准,到帐一笔支付一笔服务费,全额到帐,全额支付。服务费按到帐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一次性付清。融资成功的“到帐金额”以最终甲方与出款方协议商定的、甲方愿意接受的(包括合作、合资或贷款等形式)资金额度为准。融资服务费须在甲方的融资资金到帐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项目融资授权协议范本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6、从协议签署当天起二十个月内,如果甲方想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则甲方必须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相同的融资服务费。
7、保密:协议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乙方担保,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与投资合作意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商业情报。
8、上述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合作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作甲方签章:
代表: 年月日
合作乙方签章:
代表: 年月日
篇11:项目代理协议书
甲方:北京中研联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代理产品及运输和承包保温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区域内推广及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保温市场的行情及时调整市场的销售价格。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供货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运输政策: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指定形式开展保温工程施工业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授权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代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订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二、 合作形式:
1、 项目合作:另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备案,并与我公司签订购货合同。
2、 合作区域范围:双方商定的代理区域是 范围内。
三、代理经销资格: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给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 元。
2、乙方保证本协议签订后,所有合作项目均在我公司做备案,且保证货款按批次现款现货一次结清。
四、本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关系:
1、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的关系纯属平等合作关系。协议双方承诺未取得对方授权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且等同于对本协议的违约。
2、在乙方经销区域,本协议截止后或有第三方申请该区域的区域代理则甲方有权另行发展代理商,但双方条件均等且在乙方仍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如有其它情况三方商议解决。
3、乙方在代理合作经营甲方产品过程中,认可甲方产品及市场前景,自愿扩大经营甲方产品规模及市场,可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协议。
六、 代理业务中,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a) 乙方向甲方订货,订货时预付货款的 %,甲方接到订货单后开始生产,生产完毕后,甲方通知乙方结清尾款,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发货;
b) 甲方代办发货适宜,所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c) 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d) 因乙方货款原因导致的产品发生功能性变化或失效,造成的全部损失有乙方承担;
e) 乙方应及时支付当期货款,不能及时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单独签订协议,甲方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解除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销售材料或签订施工类合同协议。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定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且备案后,乙方取得甲方书面确认,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经过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指定的形式开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服务费,服务费为合同金额的 %;收到第三方第一笔材料款,支付 %,其余的 %在该工程承包合同全部履约且工程结清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问题: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48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
十、优惠政策:
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销售规模,免费提供给乙方各种体系产品的展示小样块共 块,宣传册、工程实例手册共 本,超出部分将按成本收取费用。需制作工程样板时,按照距离远近收取工料成本费(以
甲方实际报价为准)。
十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乙方在经销期内,甲方将给予乙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代理权。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有限技术支持和推广支持。
4、乙方在经销期间,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培训、以及行业发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服务。
5、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再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墙体保温材料在该经销地区市场拓展、品牌维护、新产品推广、销售或甲方授权开拓下一级经销商(代理商)等工作。定期将业务信息反馈给甲方予以备案。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地区销售(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不得扰乱其它市场的正常销售。
2、乙方经甲方授权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类似的产品。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品牌、包装及其它资质、资格、证书、报告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
4、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代理期间,甲方有权安排1-2名专职人员常驻乙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乙方的统一管理。常驻人员工资由乙方按100元/天计算(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同时负责安排食宿。
5、乙方在代理经销甲方产品期间凡出现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内容即认定构成违约,则甲方则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代理经销或合作资格。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若甲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则赔偿数额不低于 伍拾 万元人民币。
十三、合同期限:合同的续签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合同终止之日前未续签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自动作废。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市场营销活动。
十四、其它事项:
1、乙方与甲方在本协议中产品价格均不含发票税点,乙方如需发票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开
具发票时税点均为20%,税点部分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中的“合同”及“协议”在本协议或合同中均表示同一意思。
3、本协议的变更、解除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并达成书面协议。除本协议规定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向对方出具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
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本区域内的优先代理经销权,本协议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7、本协议分基本协议和附件,附件是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保密。此合同属保密合同,乙方不得向其它组织或个人泄露此合同的内容和模式(司法及必要的监管部门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样块及相关技术资料参数属甲方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视为违约;
10、本合同附件为:供货价格表、宣传资料样块成本价格表、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甲 方:北京中研联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公司地址: 地 址:
生产基地: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2:合作投资经营项目代理协议
投资人一: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_________项目,项目注册形式为:________;
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
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
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各方出资:甲方出资___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
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
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____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_________委员会仲裁,并按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在成都达成如下协议: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职称: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职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职称: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工程的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中划√者:
其他事项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8%取费。
2、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预付合同价的 5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 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15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金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金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委托长期代理进口项目合同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客户开立信用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开立信用证
1.1 “代理进口开证”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按甲方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甲方向乙方偿付信用证项下所有款项。
1.2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开立信用证时,应按本合同附件格式提交一式两份的《开立信用证委托书》(以下称“《委托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证明已办妥开立信用证所需进口和外汇管理手续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国际收支申报、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等。
(2)进口合同、贸易代理合同等证明存在真实、合法贸易背景的文件。
(3)相关商业单据和凭证等。
(4)其他乙方所要求的资料。
1.3乙方没有接受甲方委托的义务,对甲方开立信用证的委托,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如乙方接受委托的,应填写《委托书》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甲方,相应的代理进口开证业务适用本合同约定。
1.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乙方有权拒绝开立信用证:
(1)甲方已按第二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了开证手续费。
(2)委托开立即期信用证的,甲方已按不低于《委托书》所载金额/ %的比例存入保证金;委托开立远期信用证的,甲方已按不低于《委托书》所载金额/ %的比例存入保证金;
(3)甲方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第二条 手续费
2. 1本合同项下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开证、修改/注销、承兑、偿付以及退单等手续费。标准手续费按乙方公布的费率计算,乙方有权调整手续费费率,自调整日起(含当日)所办理的相关业务,标准手续费按调整后的费率计算。
甲方应按以下公式计算的金额及通知的时间、币种支付手续费:
手续费=标准手续费×/ %
(大额开证手续费采取逐笔议定的方式)
2.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利用其他银行的服务,所产生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如果信用证规定被指示提供服务的银行因执行指示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任何佣金、手续费、成本或开支)由受益人负担,但该费用未能收取或从信用证款项中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等费用。
第三条 保证金
3.1保证金账号:。
3.2甲方在乙方开立信用证前,应将不低于约定比例的保证金存入前述账户,保证金自存入保证金账户之日起即转移为乙方占有。
3.3每次存入的保证金及利息为其对应的《委托书》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3.4保证金的计息方式为/ 。
第四条 开立和修改信用证
4.1 乙方审查后同意开立信用证且符合第
《代理进口开证业务合同》
作日内开出信用证,并将两份信用证副本抄送甲方。
4. 2信用证如需修改,由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修改。所有修改在信用证受益人接受后才能生效,否则甲方仍按原信用证及先前已接受修改承担所有责任。
4.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出的信用证、修改书副本后,应及时核对,如有不符之处,应在收到副本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乙方收到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如未通知,则视为正确无误。
第五条审单
5. 1 乙方依照国际商会现行有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包括其不时的修订)和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包括其不时的修订)的规定独立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并仅基于单据本身确定其是否在表面上构成相符交单。无论是否征求甲方意见,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独立的审单结果对外承付或拒绝承付。
5. 2乙方确定交单不符时,有权自行决定联系甲方放弃不符点。甲方放弃不符点的,应在单到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乙方收到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 付款赎单
6. 1乙方因以下情形对外承付的,甲方应偿付乙方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
(1)乙方确定信用证项下交单相符并对外承付;
(2)乙方确定信用证项下交单不符,但因甲方放弃不符点而对外承付;
(3)乙方因指定银行确定交单相符并将单据发往乙方/保兑行(无论指定银行是否已承付或议付)而对外承付,即使单据在指定银行送往乙方的途中或保兑行送往乙方的途中丢失。
(4)乙方因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退还全套单据而对外承付。
6. 2乙方经审查认为信用证项下交单不符而对外拒付,但经国际商会(包括其国家委员会)下属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的咨询意见或法院/仲裁机构裁决属交单相符应予付款的,甲方不得以交单不符为由拒绝付款赎单。
6. 3 在甲方未办妥付款赎单手续前,乙方享有该信用证项下货物和单据的所有完整的权益,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的任何处分措施。甲方不应以转让、抵押、质押或赠予等任何方式处分信用证项下货物,无论信用证中是否要求提供全套正本海运提单。
第七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7.1 甲方具有开办外汇业务的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委托乙方开立信用证。甲方与其客户间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甲方在本合
同项下的义务。
7.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7.3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任何信息。
7.4经甲方审核,其客户已获得相应的政府许可、批准或登记,具有合法的进口经营权,经营的进口商品在批准的经营范围之内。
7.5 甲方委托乙方开立的信用证具有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
第八条 甲方的承诺
8. 1甲方负责对其客户进口开证的申请及进口开证所需资料进行审查,负责向外管局办理结售汇、国际收支申报等手续;负责向人行征信系统上报数据;负责按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客户采取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保存措施、在乙方要求时提供客户身份资料,并承担相应的授信风险和合规风险。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为遵守反洗钱或其他监管要求而需甲方予以协助的,甲方应予配合。乙方因接受甲方委托开证而遭受损失(包括支付罚款等)的,甲方应予赔偿。
8. 2除非开立的信用证明确修改或排除,国际商会现行有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包括其不时的修订)项下各条款对信用证所有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甲方同意乙方按该惯例办理信用
证项下一切事宜并按该惯例的规定免责。甲方承诺遵守该惯例并承担该惯例中规定的申请人的责任。
8. 3 外国法律和惯例加诸于乙方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甲方应受其约束,并就此对乙方负补偿责任。
8. 4所有与进口开证业务相关的与国外代理行的联系都必须通过乙方办理,甲方应承担因擅自对外联系而造成的后果。
8. 5甲方与客户或出口商与客户之间的争议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6无论甲方是否收到其客户所支付的信用证款项,甲方应当于乙方单到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适用于即期信用证)或付款到期日前(适用于远期信用证),按《委托书》规定的币种将货款足额交存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8. 7甲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等。
8.8甲方应遵循乙方与办理进口开证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
8.9甲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破产或发生任何对甲方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违约
下列任一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相关《委托书》项下保证金直至达到已开立但尚未付款的信用证金额,或要求甲方补交所有《委托书》项下保证金直至达到依本合同已开立且尚未付款的所有信用证金额。
(1)甲方在第七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8.9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乙方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甲方在履行与乙方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且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 追偿
11.1甲方未按要求将信用证项下款项足额存入保证金账户而导致乙方垫款的,自乙方垫款之日起,甲方应立即向乙方偿还垫款并按垫款日美元一年期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00BP支付利息。
11. 2乙方有权处置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货物以抵偿垫款及有关利息、费用。
11.3甲方未按时足额交存信用证项下款项、未支付各项费用或或未偿还垫款、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 扣划约定
12.1 甲方有应付的信用证项下款项、垫款、利息、手续费或其他费用时,授权乙方扣划保证金及甲方在**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2.2扣划后,乙方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委托书》编号、信用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甲方。
12.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甲方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
12.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要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银行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项下所附《委托书》格式及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签署的《委托书》、相关银行业务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约定事项与《委托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委托书》为准;《委托书》中未约定的事项按本合同执行。
14.2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印章后生效。
《代理进口开证业务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单位印章):_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篇15:项目融资独家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独家代理,并就以下合作达成共识,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乙方融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的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融资总额是指企业与投资方达成的交易合同和/或转让书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承债、债券、股票、机器设备、工艺技术、品牌专利、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1、代理项目名称:_________
2、项目批准主管部门:_________
3、项目的融资渠道:引进外资
第二条 乙方主要责任是:
为甲方寻找、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资方;真实反映资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力争促成甲方与资方成交;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和资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和资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 甲方应按乙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资料备三份。
第四条 甲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乙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条 甲方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甲方将资料按乙方要求备齐,并经乙方审查合格后,将甲方资料完善建档、立项,并针对性的与有意投资方进行洽谈,取得投资商初审,符合投资意向,需甲方和投资商面谈时。此阶段费用_________元,此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第二阶段:乙方为甲方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后,与投资方接洽谈判时,甲方应负责乙方在实地考察中相关费用。若因甲方和投资方的各种原因,未能合作成功,乙方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阶段:甲方与投资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并得到投资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若投资系分期到位,应根据比例按时支付。甲方每延期交纳一天应向乙方加付1%的违约金。
第六条 对前期财务审计、评估、可行性方案的咨询服务,根据具体服务项目,费用另议。
第七条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和资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资方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第八条 双方均须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履约落实合作后,甲方无履约能力,给乙方和资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6:房产发展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广告策划、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房产发展项目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公关活动、监控、广告效果评估代理事宜。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
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三条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及与竞争对手优缺点比较、竞争对手近期的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广告推广状况分析);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包括电视收视率、报纸阅读率等媒介资料的提供与分析);
3、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策划方案及销售建议;
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6、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站牌广告、路牌、灯箱等):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9、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10、负责属于乙方发布的媒介的监控。
报刊广告刊出后于5天内提供样报或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样报;
11、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分析及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广告表现分析、竞争品牌分析、下一步广告策略建议等);
12、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
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
现场包装方案、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攥文、设计、输出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影视广告的制作、户外广告的制作、大规模的专项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及特别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发生费用的项目。
第四条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
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
客户审定正稿制作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
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或按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
甲方与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
(五)每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每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
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全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过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4、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
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交元的物料保证金。
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
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
并应于每个季度推广阶段结束时,免费向甲方提供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等);如需作更深层、更广泛的调查评估,需聘请第三者进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另外支付费用。
5、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7、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乙方将从第三者中获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费及奖励返回给甲方;双方一起或个别与第三者谈判,以任一方谈成的最优惠价为准。
乙方应按月将媒体提供的折扣证明提交给甲方。
8、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胶片及等)交回甲方。
9、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
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帐户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4、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外地差旅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及时知会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胶片、带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甲方于向乙方退还物料保证金。
若乙方未能及时完好归还甲方提供之物料,甲方有权相应扣除其物料保证金并追究其责任。
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
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当月代理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篇17:项目融资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1、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授权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开展“________项目”的融资业务。
2、甲方的融资要求是: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元,授权乙方寻求对口投资合作商,解决项目的缺口资金________万元;项目后续融资可参考该协议条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确认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在甲乙方开始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4、项目融资业务中的有关分工与费用:乙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前期的联系、资料准备、申报与有关洽谈工作安排及其有关费用。甲方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项目的资料与文件,并负责与出款方的合作洽谈。合作洽谈中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与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决。
5、融资成功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以出资方到帐金额为准,到帐一笔支付一笔服务费,全额到帐,全额支付。服务费按到帐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一次性付清。融资成功的“到帐金额”以最终甲方与出款方协议商定的、甲方愿意接受的(包括合作、合资或贷款等形式)资金额度为准。融资服务费须在甲方的融资资金到帐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6、从协议签署当天起二十个月内,如果甲方想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则甲方必须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相同的融资服务费。
7、保密:协议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乙方担保,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与投资合作意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商业情报。
8、上述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合作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作甲方签章:
代表: 年 月 日
合作乙方签章:
代表: 年月日
篇18: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_____服务项目_____ 地 点:__________ 总投资额: 约_____ 万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公司的汽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公
司的汽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的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三、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并依法选择中标人;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3.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 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 责任;
5.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6.委托人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向受托人提供具体招标项目的内容、要求等相关资料, 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7.委托人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姓名:_____ 职务:_____甲方代表_____电话:_____
8.委托人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9.委托人监督中标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中标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由委托人先行代为支付,再找中标人追偿。
0.委托人在开标前,不得自行开标,否则责任自负。
四、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受托人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并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但要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 的 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 职务:_____电话:_____
6.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6. 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6.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6.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7.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 确性负责;
8.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9.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 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0.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 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 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2.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的招标代理咨询费壹万元,由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的7日内支付。
六、若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以书面文字签署补充协议解决。
七、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 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二份,受托人一份。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9:项目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招标代理报酬金额总计 万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项目融资独家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因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也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出资方以借或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定融资合同,出资方实际支付甲方合同约定的融资款,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 元人民币。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以公司名义委托,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甲方以个人名义委托,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身份证明及资格。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撮合等服务。
4.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连带责任。
5、居间工作的完成标准:乙方寻找、介绍的出资人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并向甲方实际支付合同约定的融资款。
6、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报酬。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完成合同第二条第5款约定的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50%作为乙方居间报酬,此居间报酬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居间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资金到位当日支付居间报酬。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居间报酬,则自应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居间工作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约定的居间工作完成标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报酬,也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在居间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资产为确保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支付报酬义务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4.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和行业法律和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旦促成甲方与资金出借方或投资方进行直接的沟通与交流,或资金出借方已受理甲方的融资申请材料,即视为乙方的协助工作已实际展开,在此后至甲方获得实际融资前,乙方无权获得居间报酬。但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一年内,凡是从乙方已协助甲方实际展开工作的资金出借方及其系统内的其他同城机构获得融资,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的标准,均视同乙方完成甲方的委托,居间任务完成,甲方须依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