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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楼拆除施工方案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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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水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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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水下水道的化学清洗较之锅炉等设备清洗要复杂些,但只要清洗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使用宁波广强管道机器人进行清洗,并且制定一份详细清洗方案,清洗起来有目标性,效率也会提高不少,所以我们应该先做好计划!

方法/步骤

1. 在清洗之前,首先应搞清楚管道的来龙去脉,并了解使用年限,使用情况,堵塞情况,埋入和有没有其它公司来清洗过等问题。不要首先就对已损坏的设备和管线更换,这样会造成损坏度增大,如有水泥等结构材料的设备和管道,清洗时最好与系统隔开,避免腐蚀。

2. 分段 将需要清洗的管线分成若干个清洗段,这一工作在清洗前必须做好。各种建筑物,其楼层数、单元数不相同,下水道和设备容积也不尽一样。为便于管道疏通,一般要分成几个小的清洗段,分段的办法主要根据下水道的容积、楼层的高低、清洗方便,以及分段的可能性。一般以一个单元内的两层楼为一段较好

3. .堵口 这是管道清洗中的重要一环。首先将自上而下的第一个分段处堵死,此分段处一般在管道干线的观察孔(手孔)处,然后将与大气相通的通口和与其他管线并联的通口堵死,只留下该段最上方的两个通口,一个口用来进清洗液,一个口用来排除气体。堵口处应能承受1—2公斤/厘米2的压力,避免清洗时,由于液柱静压而使堵口破袭。堵口处若有阀门,最好不完全依靠阀门堵口,因为阀门使用年久,不易关严,应采取与其他堵口相应的措施。

44. .试漏 堵口工作完毕后,要进行试漏。试漏的方法是这样:从留下的该段最上方的进液口处向里加水,直至加满该系统,并观察水位是否下降,若下降,查找漏处,处理漏口,若能保持水位,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55. 清洗 按分成的若干段自上而下逐段进行清洗,加酸的方法同试漏加水的方法一样,一般采用浸泡式清洗。若清洗速度过慢或停止后垢还没洗净,可适当更换一部分清洗液,继续清洗,直至洗净。 第一段洗净后,将第二段的下堵口堵死,打开第一段的堵口,使清洗液流入第二段清洗,若清洗液浓度不够,可采取部分更换或全部更换,直至洗净。第三段、第四段……依次进行。几个单元清洗方法步骤相同,一个单元清洗完毕应放入大量的水冲洗,打开所有的堵口,使系统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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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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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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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5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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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渗漏原因及施工方法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湖南省工会防水维修工程,由于屋面原防水层老化失效、女儿墙结构开裂,防水层的相邻搭接处有剥离、拉裂现象,尤为严重的部位位于于周边及天沟的内立面、落水口位置,卷材老化起泡开裂脱落,而且有些部位防水卷材没有连接为一个整体,雨水沿着女儿墙直接进入屋顶结构层,直接导致屋顶出现渗漏现象,天花板也因被雨水浸泡出现发霉脱落等问题。由于漏水部位位于顶层会议室及其办公室,公共区域,若不及时处理,随着雨水的进一步侵蚀,漏水面积将会更加严重。除了影响正常的公共活动和屋顶外观以外,雨水还可能因毛细现象深入钢筋混凝土内部,腐蚀钢筋,影响建筑结构。贵单位对防水要求较高,我公司建议贵单位一次性全面维修,以保使用无后顾之忧。

(2)技术措施

因为屋面上为可上人屋面,对防水质量要求很高,同时结合防水涂料具有流动性和便于施工的特点,并能很好的与基层结合填补基层缺陷的优点,故建议选用涂料与卷材相结合形成两道防水层的屋面防水处理方案。在高分子防水涂膜上,增设高聚物改性沥青(SBS)防水卷材,能达到GB50345-20__《屋面工程技术规范》之3.0.1要求。根据我公司多年的实践及经验,决定采用:油膏和弹性体SBS结合的防水层。油膏以多种化工原料混炼而成,它具有优良的弹塑性,粘结延伸率较大,能牢固地与基层结成一体,抗老化性强,成膜后富有弹性。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是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至今,在世界各国范围内广泛使用,该产品可形成高强度防水层,抗拉强度高,延伸力大,对基层收缩变形和开裂的适应能力强,施工性能好,且热接缝可靠耐久。本工程采用这两种主要材料,做法为在油膏粘胶涂膜防水层上增设宏源牌3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层,形成两道防水设防,满足业主方对本工程的选材要求。

二、编制依据

1、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安装施工,质量检测及其检验标准和规范:

1《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__) ○

2《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标准》 (GB18242-20__) ○

399J201-1 平屋面建筑构造(一) ○

404CJ01-1 变形缝建筑构造(一) ○

5本投标人《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工法》 ○

2、国家及湖南有关施工管理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三、材料要求

1、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专用防伪标志

2、对进场防水材料进行产品外观质量、厚度、卷重、包装标识等检验核对,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其中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在受检产品中加倍复检,全部达到标准规定为合格;复试时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外观质量为不合格。

3、进场防水材料抽样复试时,以同一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产品,抽检数量为:大于1000卷抽5卷;100~499卷抽4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

4、抽取时将试样的一卷卷材切除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切取长为800mm的全幅卷材试样2块,一块作物理性能检验用,另一块备用。

5、材料特点: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保持了石油沥青所有的优良工程材料性能:

○1憎水性:石油沥青是憎水性材料,因其憎水从而获得持久防水的性能。○2粘附、粘结性能:能够与混凝土、水泥砂浆抹面紧密粘附,这种粘附性能不因浸水而失效,从而形成破损处无渗漏扩散的刚柔无间隙结合的防水系统。

○3改性优势:石油沥青经过高聚物改性,获得了部分橡胶材料的延弹性,防水涂膜层的力学性能更加优异。

○4厚度优势:防水材料的厚度是抵抗外力破坏的最有利因素,SBS改性沥青卷材的厚度为4mm,抗基层残余硬物破坏的能力及抗基层裂缝破坏性能(零延伸断裂)高于其它卷材。

○5热塑性材料:卷材的搭接是通过热熔搭接,良好的热塑性是形成永久可靠的搭接必要条件,同时保证可靠的搭接强度。

四、屋面防水维修节点做法

4.1.1屋面大面防水做法

考虑到大面除天沟以外,原防水层上都打好了防水保护层,且屋顶上面有机械设备,施工中无需剔除原有防水层,在原有保护层上施工即可。天沟位置由于无防水保护的缘故,卷材已经老化破损开裂,内部有积水。故需要将原有防水层剔掉,重新做防水处理。

备注:

1、屋面板实测为预制砼板。

2、防水卷材上为40mm钢丝网细石砼保护层,防开裂。

4.1.2屋面女儿墙防水做法

4.1.3屋面水落口做法

4.1.3屋面穿墙管做法

4.2防水要点、细部节点技术措施

4.2.1防水要点

1)施工方法:屋面防水及地面防潮的SBS卷材的施工方法为热熔法满粘,施工机具主要为汽油喷灯。

2)卷材搭接:相邻两幅卷材采用搭接方式,长边、短边的搭接宽度80mm(允许偏差–10mm),搭接缝热熔法满粘结。对于接缝处卷材有页岩片时,应清除干净后再进行热熔和接缝处理。

3)基层处理剂:在施工卷材之前应预先在验收合格的基层上涂刷一道环保型配套基层处理剂BPS-201,以修复基层缺陷、提高卷材与基层的粘结力,基层处理剂大面采用滚刷、细部采用毛刷涂刷,应涂刷厚薄均匀、不漏底、不堆积,参考用量0.2~0.3kg/㎡。产品执行企业标准Q/SYYHF 3-20__。

4)屋面防水层细部构造,如天沟、阴阳角、水落口、变形缝、女儿墙泛水处、采光窗根部、泄压窗、风道口等部位应设置卷材附加层。

5)三维阴阳角:对于三维阴阳角的处理,采用如下图所示做法:

6)面层卷材的基层为细石混凝土,细石混凝土设有分格缝,SBS卷材热熔满粘法施工时,基层的分格缝处宜空铺,空铺宽度宜为100mm。

7)SBS卷材的热熔施工温度宜为-10℃以上(当气温低于-10℃时,热熔法施工虽对卷材和基层均能烤热,但冷却过快、消耗能源过多,成本加大且施工也较困难,故宜在-10℃以上气温条件下施工)。

4.2.2细部节点技术措施

细部节点(平立面交接处、变形缝、水落口、采光窗等)是防水工程的薄弱环节,必须有针对性的进行合理、安全、科学的设计并要求高质量的施工操作,才能保证防水系统的整体性及密闭不透水性。

4.3施工准备

4.3.1人员准备: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投入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劳动力,保证工程施工需要,同时避免窝工现象。施工人员应100%持有效上岗证上岗。

4.3.2材料准备:

辅材及配件:详见下表:

表:辅材及配件清单

4.3.3施工机具准备:

4.3.4作业条件准备

1)基层表面应抹平、坚实并充分干燥无空鼓、起砂、裂缝、松动、掉灰和凹凸不平;

2)表面平整,用2m长度直尺检查,直尺与基层平面的间隙不应大于5mm,允许平缓变化,但每米长度内不得多于一处,表面无积水,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3)基层与突出基层结构(女儿墙、立墙、变形缝、采光窗等)的连接处,基层的转角处(水落口、檐口、天沟、檐沟、屋脊等),均应做成半径为50mm的圆弧或45°/135°折角;

4)基层若有缺陷或积水、积雪等现象必须进行前期处理;

5)穿出基层的构/管件安装完毕后方可进行防水施工;

6)基层经检查符合要求后,应进行彻底清理并清扫干净;

7)作业条件准备,施工应在良好天气条件下进行,雨、雪、五级以上大风和低于5℃的气候不宜施工,如工期需要应采取必要质量保证措施;

8)做好安全、消防防备工作,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道路的畅通。

4.4施工工艺

4.4.1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基层清理→涂刷基础处理剂→涂刷油膏→油膏干后弹基准线→热熔粘法大面卷材→滚压排气、粘牢→搭接边粘贴→搭接边油膏密封

→质量检查验收→防水层保护→40mm厚钢丝网细石砼保护

4.4.2卷材的铺贴方向和铺贴顺序:

屋面工程卷材铺贴方向,应根据屋面坡度方向而定,在坡度

屋面工程卷材铺贴顺序:高低跨相毗邻时,先做高跨,后做低跨,同等高度的屋面先远后近,同一平面内先铺雨水口、管道、伸缩缝、女儿墙转角等细部,然后从屋面较低处开始铺贴。

卷材不同部位的粘贴:屋面卷材与基层采用满粘;卷材搭接缝:必须满粘粘实,必要时采用手持压轮进行压缝处理;附加层卷材与基层,一般部位应满粘,应力集中部位只需要轻微压贴即可,如变形缝、天沟和檐沟与屋面交角处。

卷材的短边接缝应错开至少1.5m,如下图:

4.4.3操作要点及技术要求:

①基层检查、验收:选用适当工具清理基层,使基层平整、清洁、干燥,达到卷材施工条件。

②涂刷专用基层处理剂:涂刷基层处理剂前,先用毛刷对节点细部、周边、转角等处进行涂刷,然后用长柄滚刷将基层处理剂涂刷在已处理好的基层表面,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漏涂,基层处理剂参考用量为0.2~0.3kg/㎡;待基层处理剂干燥后方可进行卷材铺贴。

注意:涂刷基层处理剂后的基层应尽快铺贴卷材,以免受到二次灰尘污染。受到灰尘二次污染的基层必须重新涂刷基层处理剂。应在当日内将已涂上处理剂的部位全部粘贴卷材。若隔日应重新涂刷基层处理剂。冬季低温时基层处理

剂的涂刷尽量避开早晚霜冻时间,时间宜在上午10点至下午4点之间。

③细部节点附加处理:对于转角处、阴阳角部位、出基层构件以及其它细部节点均应做附加增强处理,优先采用专用附加层卷材.方法是先按细部形状将卷材剪好,在细部贴一下,视尺寸、形状合适后,再将卷材的底面用汽油喷灯烘烤,待其底面呈熔融状态,即可立即粘贴在已涂刷一道基层处理剂的基层上,附加层要求无空鼓,并压实铺牢。

④弹线、预铺卷材:在已处理好并干燥的基层表面,按照所选卷材的宽度,留出搭接缝尺寸(长、短边搭接宽度为80mm),将铺贴卷材的基准线弹好,以便按此基准线进行卷材铺贴施工。

⑤热熔满粘卷材:将起始端卷材粘牢后,持火焰喷灯对着待铺的整卷卷材,使喷灯距卷材及基层加热处0.3~0.5m施行往复移动烘烤(不得将火焰停留在一处直火烧烤时间过长,否则易产生胎基外露或胎体与改性沥青基料瞬间分离),应加热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至卷材底面胶层呈黑色光泽并拌有微泡(不得出现大量气泡),及时推滚卷材进行粘铺,后随一人施行排气压实工序。

⑥热熔融合搭接缝:搭接缝卷材必须均匀、全面地烘烤,必须保证搭接处卷材间的沥青密实熔合,且有2-3mm熔融沥青从边端挤出,沿边端封严,以保证接缝的密闭防水功能。对于面层页岩片覆面的卷材接缝处,应先用刮刀刮干净页岩片,然后再搭接及热熔满粘融合。

⑦检查验收防水层:铺贴时边铺边检查,检查时用螺丝刀检查接口,发现熔焊不实之处及时修补,不得留任何隐患,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必须跟班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待自检合格后与项目相关单位按照国标《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__)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注意:同层卷材的短边搭接缝应错开至少1.5m。

⑧40mm厚细石砼保护层施工.

4.5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措施交底,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施工人员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软底鞋,立体交叉作业时架设安全防护棚;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说明,严禁违章作业;

4)施工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用电动工具正确使用;

5)基层处理剂涂刷完毕必须完全干燥后方可铺贴卷材;

6)在点火时以及在烘烤施工中,火焰喷灯严禁对着人,注意施工安全;

7)五级风及其以上时停止热熔施工;冬季施工时加强防火措施;

8)卷材适宜的施工温度为-10℃以上;

9)如需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规范标准。

4.6成品保护

1)操作人员应穿干净软底鞋,施工过程中严禁穿钉鞋踩踏防水层;

2)伸出屋面或地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防潮层施工前安设完毕。屋面防水、地面防潮完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3)建立该屋面工程的管理、维修、保养制度;

4)屋面防水系统运行期间,每年应定期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清理屋面积落的树叶等杂物,严防水落口、天沟、檐沟堵塞,保持屋面排水系统的持续畅通。

质量保证措施

产品质量标准:材料完全满足招标方的技术要求以及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指标要求。

质量保证宗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求全员全过程重视质量意识,真正保证做到施工前为用户着想,施工中让用户放心,施工后让用户满意的宗旨。

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施工措施

本项目安全目标为达到招标方要求的标准,保证措施简述如下:

(一)安全管理原则

(1)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法规,持续改进。

(2)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的法规、管理条例、办法,严格遵守各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3)强化安全法制观念,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坚持特殊工程持证上岗制度。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先防护,后施工”的规定,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软底鞋,严禁在没有任何设防的情况下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用电动工具正确使用。

(6)每个施工作业面由施工队长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违章者停工教育,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二)临时用电措施

1.任何用电设备和用电机具进行接电时,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任何非专职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拉线。

(三)消防保卫措施

1.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2.材料存放要在指定的位置,配备必要的防火措施。

3.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施工现场如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喝酒、打架斗殴。

6.每次对职工进行保卫消防教育的记录应存档,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

7.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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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施工放样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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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放样实习报告

施工放样实习报告

实习起止时间:2019年xx月xx日

实习班级:

实习组号:测量小组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前言

实习目的:

1、掌握极坐标的方法放样。

2、培养同学们的基本功,充分锻炼同学们在测,记,算,绘各方面的能力。

3、帮助同学们形成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个人责任感。

4、充分认识到测量工作的科学性,精密性,引导专业素质的养成。

5、培养同学们快速,严谨而有创造性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习任务:

在施工场地用测量仪器把图纸上设计好的建筑物或者构造物的平面位置与高程测设放样在地面上。

1、根据设计图纸上的测设数据进行建筑物的放样。

2、在放样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来进行测设放样。

实习仪器、工具:

经纬仪、钢卷尺、皮尺、铅笔、草稿纸。

m(x,y)

b(x,y)

c(x,y)

a(x,y)

d(x,y)

n(x,y)

例:

如图已知abcd四个待放样点的坐标和mn两个已知的固定点,在放样之前我们需要计算出一些角度和距离:β1=α—α,β2=α—α,β3=α—α,β4=α—α,d,d,d,d计算完数据后,开始架仪器,在m点架经纬仪,对中整平后,照准n点,并配置度盘到00000",根据之前计算出的数据放样,以a点为例,旋转经纬仪β1的角度到一条水平视线上,再用钢卷尺在这一水平视线上量出一个d的距离,这样就可以完成a点的放样了,余下各点可用同样的方法可以逐一放样,从而完成整个试验的放样过程。

在放样过程中,会出现很多误差,为了尽量减少这些误差的出现,我们可以对同一点放样两次,这样在实地位置上就会出现a点和a,我们可以取两点连线的中点作为最后的放样点,以减小误差。

经过老师的实际的指导、和老师的实际的操作,从而使我们自己能够更好的掌握测设放养,同时,让我们自己在测设过程中到待定点的具体的位置的精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此次实习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在实习的过程中老师在讲课的时候,因为讲课的时候用的是一个比较小的黑板,因为黑板较小同学们听课的时候会造成许多人没有听清楚或者不知道老师讲的内容是什么,所以造成许多人不明白具体的是什么,而且这一些外在的情况也给测设放样中的质量和速度,再次希望老师能在以后的实习的过程中能够讲两个班的

人能够分开来,这样既能保持效力,又能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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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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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依据

1、《重庆市建筑工地施工文明标准》[渝建发(20xx)39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重庆升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

4、重庆升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手册及作业指导书》。

2、 工程概况

结构形式: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塔楼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总面积:36500m2 。

占地面积:约2300 m2

施工用地面积:800m2

建筑层数:高层住宅26层。

层 高:住宅楼层高3.0m,标准层层高住宅楼3.0m(H+3.0m),A栋工程±0.00=283.00m;B栋工程±0.00=278.50m。

建筑高度:-0.3m至83.40m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本工程建筑类别为一类,按六度抗震设防,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框架三级(车库四级)抗震。耐久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

3、 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严格按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xx)39号文《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规定执行,实行全封闭管理,现场做到“五化”:亮化、硬化、绿化、美化、净化。全面抓好施工现场的管理。组建以刘明为组长,陈元富、陈尚书副组长工地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员为唐凯、方刘、胡贵才。

4、 封闭施工

本工程地处沱湾,为了树立良好的工程形象,充分体现我司的文明施工素质。我司将严格按照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在施工范围砌筑和安装彩钢板围墙,进行全封闭施工。围墙高度2.2m,砖砌围墙用水泥砂浆抹光表面涂料,围墙上书写企业标语;在生活区域、办公区域和施工区域分别设大门,门头

重庆綦江华上新天D区A、B幢住宅楼工程 文明施工方案 标志号“重庆升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司徽,挂彩旗。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大门口设门卫,门卫服装统一;健全管理制度;员工凭工作胸卡出入,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并且明确责任人。悬挂灯笼和喜庆标语,摆放长绿植物和花卉美化环境,烘托气氛。

5、 现场图牌标语

1、工地出入口设置“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效果图。

2、设置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危险区域夜间施工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急救报警电话标牌和健康环境标语。

6、 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的道路出入口用C30砼进行全硬化处理。

2、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槽,槽深400mm,宽300mm,槽用Φ25的螺纹钢焊接做盖板,间距80mm。沟槽排水畅通,设置沉砂井,采用高压水冲洗车轮。施工现场四周及场内设置排水沟。沟净宽250mm。高200mm,采用页岩砖砌筑,在沟槽端点设置积水井,然后用潜水泵抽排到场外的大沉水井内,用高压污水泵排在市政设施下水道内。做到场内平整干净、沟池成网、排水畅通、集中清淤、无积水,污水不外溢场内、场外。

7、 施工临设

1.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分别设置,并与施工作业区严格分隔开。宿舍室内净高不低于2.5m,室内作简易的吊顶,保证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均符合国家及公司安全文明检查条例。临设搭建报公司保卫科审批。

2.食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并持有《卫生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和防投毒措施,炊事人员持有健康证,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穿戴白色清洁的工作服、帽。

3.员工宿舍采用砖结构,室内外抹灰涂料,简易吊顶,单上墙,建立严格的卫生保洁制度,有消毒、保暖和防蚊虫叮咬措施,暑期发放消暑降温药品。宿舍定期打药消毒。室内无异味,床面平整干净,用品“五线一方”(即工作服、鞋子、安全帽、毛巾、餐具成线,被子成方),每间宿舍安排专人卫生值日,负责该宿舍的清洁卫生。

4.生活区、办公区分别设置男、女厕所。厕所地面、墙面、便槽内铺设瓷砖,冲洗设施完善,专人每天定时清扫,蹲位按现场职工人数的5%留取。

5. 生活区、办公区分别设置足够面积淋浴式浴室、洗涤池。

6.现场设茶水供应点,配两台开水器,一台大型热水器,有防雨防尘措施,由专人负责确保供应。茶桶上锁并保持清洁。生活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设置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带盖容器。

7.工地设置专门的吸烟处,设医疗保健室,由公司派专业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制定急救和应急措施,开展经常性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学习。

8、 材料堆放

a. 现场各类材料、构配件按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堆放。堆放方法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砂、石、水泥等大宗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严禁靠临边、洞口墙体堆放,风雨天气用彩条布进行遮盖,防止尘土飞扬。

b. 钢材、门窗、木材、水电材料按规格、型号堆放整齐,各种材料注有标识牌。

c. 防潮湿材料必须采取防潮措施,并采用60×100木枋架空。

d. 库房设有货架,分类堆码整齐,建有标牌卡、帐卡。

e. 易燃、易爆物品应隔离堆码、存储,存储方法符合《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由专人负责管理,配有足够的灭火装置。

9、 工完料清

a. 现场设置了建筑垃圾定点集中堆放,定时外运指定地点。落地灰、半砖头、钢筋头要合理利用到工程中去,不能利用的要回收到指定堆码点集中处理。

b. 扣件、模板、架料用后将水泥“锅巴”清除干净,损坏的要以新配件焊接、打油保养,不能使用的禁止二次使用。

c. 高空施工时的建筑垃圾清扫及转运扬尘措施,每道工序完工后的工完场清及日常维护管理措施

10、 分工标志

1. 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佩带标明有姓名、职务(工种)、上岗证号的黄色胸卡,工人佩带灰色胸卡。

2. 电工、水工、机具工、机操工、电焊工、指挥工必须持有操作上岗证。

3. 安全员、质检员戴红色安全帽,其他管理人员戴黄色安全帽,工人戴蓝色安全帽。

4. 现场指挥、质量、安全检查监督人员佩带明显袖章和标志,危险区域派专人配章值班,进行安全喊话,并设置警戒区域。

11、 安全防护

1. 工程脚手架搭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全封闭,封闭高度高出作用面1.5m以上。

2. 施工现场“三宝”使用规范到位,“四口”及临边用钢管搭设护栏,并将钢管涂刷成间距为500mm,黄、黑相间的栏杆;洞口处采用双层安全兜网遮严,并设置警示标志。

3. 建筑施工临街面及人行道或车行道按规定搭设安全棚,采用双层竹压板遮盖,中间间距为600mm。

4. 脚手架、模板搭设和拆除严格按设计和验收要求搭设、拆除。

12、 施工机械、施工用电

1. 机械设备要整洁,保养到位,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设置。2. 施工现场设备要定机、定人、定岗位职责挂牌或安全操作规程牌。

3. 塔吊及其他设备的基础周围应设置排水沟,不得积水,塔吊基础要设置避雷地极。

4. 施工用电严格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用电,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程序,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供电方式。

5. 塔吊、外用电梯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搭设和拆除严格按租赁和验收要求搭设、拆除。落料平台在使用过程中有检查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

13、 消防措施

1. 工地有严格的消防制度,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制度牌,配备有消防灭火小组。

2. 出入口、办公室、材料库房、职工宿舍、配电房配有干粉、泡沫灭火器和消防栓。

3. 施工前报批现场施工动火审批和监护措施,并邀请电业局和生产安全部主管电器负责人到现场指导安装。

4. 职工宿舍间设置防火疏散通道。

5. 适时进行消防演习,对义消队员进行定期培训。

14、 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和烟尘控制

1. 职工食堂所用燃料采用液化气。

2. 施工现场不设洗灰池,直接从异地采购熟石灰膏,沥青采用煎熬的沥青成品,不采用自熬沥青。

3. 该建筑物楼层较高,施工中的垃圾清扫堆积在各使用楼层,由施工塔吊往下吊运。施工所用的污水采用有组织排水,从各楼层电梯井道向下排,排到最底层用水泵将水抽出,排放到市政地下水道内。

15、 运输管理

1. 施工现场运送各种材料、预拌砼、垃圾、渣土等,尤其对垃圾采用浇水且用帆布遮盖的防护措施,以免外运时渣灰漫天飞扬、洒落和流溢。

2. 运送各种材料的车辆到施工现场内,由材料部门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在出现场门口时进行冲洗槽,由专人采用高压水冲洗车身和轮胎,并且制定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严禁出门,确保车辆行使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

16、 施工噪声控制

1. 按照建筑施工噪音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并对躁音进行适时监测。

2. 本工程采用直供商品砼,减少了机械噪音。

3. 施工工艺或其他特殊原因进行夜间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安排在白天将有噪音的工作完成;确实不能完成的,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动工。

17、 治安秩序管理

1. 工地建有严格的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分解到各个班组长。

2. 门岗建立进出场制度,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思想觉悟高。

3. 工作人员统一发放服装,佩带袖章,着装整洁,工作人员要求形象素质好。

4. 现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避免现场发生偷盗、打架、斗殴、赌博等,一经发现予以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现场人员在外每发生一起治安事件处罚500元,并且驱逐出施工现场,永不录用。

6. 治安管理人员要树立高尚的企业形象,文明执勤,要遵守职业纪律、职业道德。维护生产、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18、 建立职工小家

创建重庆市“模范职工小家”。建好职工小家,在现场设置职工小家娱乐室,配置必要的学习、文化、娱乐设施,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环境,把职工小家建成安全、民主、温暖、学习、效益和充分体现人性关怀的家。教育全体员工爱国爱家、爱岗敬业,鼓励员工自学成才,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项目整体素质,增加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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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建设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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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造价:

二、工程期限

1、根据甲方要求工期:

2、如遇到下雨天灾,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价款的支行与结算。

1、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图纸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一天,按 元/天扣除工程款,甲方必须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延期支付的按 元/天扣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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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园区,工程,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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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华士镇红苗村村委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建设需要,同意把 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为使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概况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工程造价:

3、承包方式及工程期限:

二、付款方法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工程内容:

2、工程造价:如实施施工中,没有变更或增加本合同以外的工程量,以项目最终验收后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发生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人: 签订合同人:

工地负责人: 工地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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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花镜设计与施工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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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镜设计施工实习报告

一、场地介绍

我们花镜的地点正处于路口的右手边,长12.5m,宽3.5m。考虑到08级留下来的花镜中有许多的植物我们都能充分的利用到,所以我们保留了08级的大部分植物,然后融入到我们的设计当中来,充分的节约了资源,而且08级的所留下的植物经过了一季的生长,已经具备了良好的景观效果,也给我们的花镜增添了许多色彩。

(08级花镜效果图)

二、设计思路

在花镜设计时,我们充分利用了08级所留下的植物,然后开始了对我们自己的花镜设计的思考与准备工作。于是我们到图书馆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查阅查阅工作。

我们考虑的是大色块的应用,参考了上面的这幅图的主要思路。

然我们开始了进行了设计的讨论,并最后确定了一下的设计方案

四季色彩变化:

春季:

夏季:

夏季至秋季:

我们将整个长条地区分为红色、黄色、蓝色为主色调的三个色块,相互区别又相互交错;围绕主体植物构建主景,形成视觉焦点,前低后高,以株型紧凑的植物为主,线条型植物为辅;做到三季可赏,夏秋为主,中层植物夏秋开花,前面的植物早春及初夏开花,后层植物夏秋开花,冬季留有线条骨干。

我们的主要设计意图为:

1、利用植物形态的区别形成起伏的冠线,背景整齐,主体植物集中,突出视觉焦点。

2、利用植物不同花色,形成色块的相错与交叠。

3、利用植物花期的差异,形成春季有花可看、新叶萌发,夏季盛开、色彩丰富,秋季主体植物长盛不衰、增添色彩的三季景观。

三、植物材料选择

我们根据具体植物的花色以及花期进行了植物的选择,在整个过程中都围绕着原有的设计进行植物的配置月选择,充分考虑了它们的景观效果,做出合理的分析后选用。

四、预算与报价

由于我们组沿用了08级的大部分植物,只是在小部分地区添加了新的植物,所以我们小组的整体预算并不是很高。

五、施工

我们的施工从5月5日早上7点开始,到第二日下午结束;大致的程序是:锄草-整地-移苗-放线-运苗-摆苗-定植-浇灌,其中等苗耽误了大部分的时间,使得整个过程都比较的慢。

1、除草整地

2、放线

3、运苗摆苗

4、定植浇灌

最终实际种植图

六、总结与感想

这次花镜的设计使我们第一次亲自动手设计施工的作品,在整个花镜的设计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和难处,也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发生,尽管如此,我们整个小组还是非常的团结,克服了总总困难,最终顺利完成了我们的设计和施工的工作。这对我们来说不仅仅是一次实习那么简单,也是大家共同合作的美好见证,它给了我们彼此熟悉合作交流的机会,也让我们学会了如何团队合作。

在整个花镜的设计上,我们采用的大色块的设计思路还是很成功的,在后来的养护过程中,我们的花镜收到了很好的实际效果,这给我们很大的欣慰。

最后我们得感谢这次实习这门课程,我们收获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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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绿化景观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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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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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施工防汛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3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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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改造一直都是大家头疼的问题,水电改造过程中要注意些什么?水电改造完毕又怎么验收?

水电改造又分为水路改造和电路改造。

水电开槽六步骤

水管管路开槽→水路管道安装 →水路管道检查 →二次防水 →电线线路开槽 →电线电路布线

一、电线线路开槽:

施工负责人在与业主商量好用电功能与要求之后,与电工师傅交底,弹好平行与垂直线开槽。放好开关插座底盒。插座类距地面40厘米开槽,挂式空调插座距地面2.2米开槽,开关距地面1.2—1.4米开槽。开关插座底合安装要弹水平线开槽。厨卫间须根据设计的使用功能进行弹线开槽。

电线电路布线:

用材要求:2.5—6平米以上铜芯线、16mm以上线管。

布线要求:大部分电工师傅在电路布线中,没有考虑将强电与弱电,开关、空调插座与电器插座分开走线。所以开槽也节省了大批工序。强电与弱电的要求布线在最底限度下相隔30厘米,空调插座专用6平米以上的电线分组,电器插座专用4平米分组,开关2.5平米以上专用分组。空调线组距地面2米以上走线。电器线组地面走线,开关及照明灯线组墙顶面走线。开关插座底合安装时必须水平垂直,这样使后面的面板安装会更平整。厨房的开关插座须根据厨柜设计的使用功能来布置安装。所有电线路布置好之后,施工负责人记好线路的布置及排放尺寸,这样方便后期各类家居饰品安装。

二、电路改造部分

1、电路改造施工程序

2、电路改造需要的材料

3、电路改造的线路设计

4、电路改造设计时应注意的问题

5、电气工程的基本要求

6、家庭电路改造施工及其注意事项

7、电气安装

1、电路改造施工程序

施工人员对照设计图纸与业主确定 定位点→施工现场成品保护→根据线路走向弹线→根据弹线走向开槽→开线盒→清理渣土→电管、线盒固定→穿钢丝拉线→连接各种强弱电线线头,不可裸露在外→封闭电槽→对强弱电进行验收测试

定位:首先要根据你对电的用途进行电路定位,比如,那里要开关、那里要插座、那里要灯等要求,电工会根据你的要求进行定位。

开槽:定位完成后,电工根据定位和电路走向,开布线槽,线路槽很有讲究,要横平竖直,不过,规范的做法,不允许开横槽,因为会影响墙的承受力。

布线:布线一般采用线管暗埋的方式。线管有冷弯管和PVC管两种,冷弯管可以弯曲而不断裂,是布线的最好选择,因为它的转角是有弧度的,线可以随时更换,而不用开墙。

弯管:冷弯管要用弯管工具,弧度应该是线管直径的10倍,这样穿线或拆线,才能顺利。

2、电路改造需要的材料

电线一般分为照明线、插座线和空调线。

A、家装水电二次改造强电线路需采用经过国家强制3C认证标准的BV(聚氯乙烯绝缘单芯铜线)导线;一般不采用护套多芯线缆,如出现多芯与单芯线缆对接情况,必需对接头处进行涮锡处理。

B、强电材料采购遵循不同用途线缆采用分色原则,防止不分色造成后期维护不方便,具体表现在:零线一般为蓝色,火线(相线)黄、红、绿三色均可采用,接地线为黄绿双色线。保证线色的统一分配有利于后期维护工作。

用什么管子穿多少线是工人最喜欢玩花样的地方。现在的PVC管一般有6分和4分两种。如果条件允许都使用6分的,并且在预算中注明。4分的管子只可以穿1.5的照明线,而且一根管子中最多只可以穿3根电线。6分管子可以穿2.5的电线,一根管子中最多也是只可以穿3根2.5的电线。这些都是宝贵的施工规范,千万不可以马虎,或者被工人欺骗。坚持就是胜利,否则今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3、电路改造的线路设计

(1)强弱电的间距要在30---50公分,他们只能作远邻,不能作近亲,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管你愿不愿意,他们就会串门,打扰你的电视和电话。

(2)强弱电更不能同穿一根管内

(3)管内导线总截面面积要小于保护管截面面积的40%,比如20管内最多穿4根2.5平方的线

(4)长距离的线管尽量用整管

(5)线管如果需要连接,要用接头,接头和管要用胶粘好

(6)如果有线管在地面上,应立即保护起来,防止踩裂,影响以后的检修

(7)当布线长度超过15米或中间有3个弯曲时,在中间应该加装一个接线盒,因为拆装电线时,太长或弯曲多了,线从穿线管过不去。

(8)一般情况下,空调插座安装应离地2米以上;电线线路要和煤气管道相距40公分以上

(9)没有特别要求的前提下,插座安装应离地30公分高度

(10)很关键的,在做完电路后,一定要让施工方给你作一份电路布置图,一旦以后要检修或墙面修整或在墙上打钉子,防止电线被打坏。

(11)开关、插座面对面板,应该左侧零线右侧火线开关、插座面对面板,应该左侧零线右侧火线

(12)家庭装修中,电线只能并头连接,绝对不是我们平时随便一接就OK那么简单

(13)接头处采用按压接线法,必须要结实牢固

(14)接好的线,要立即用绝缘胶布包好

(15)你家装修过程中,如果确定了火线、零线、地线的颜色,那么任何时候,颜色都不能用混了,要不,有好看的了

(16)家里不同区域的照明、插座、空调、热水器等电路都要分开分组布线,一旦哪部分需要断电检修时,不影响其他电器的正常使用。

4、电路改造设计时应注意的问题

(1)电路的设计一定要详细考虑可能性、可行性、可用性之后再确定。谁也不愿意在新家的墙上地上满拉电线。电路设计同时还应该注意其灵活性,有时候也不能太“周全”了。总结出一个比较简单的原则:在电器插头比较集中的位置考虑将来接一个插线板,效果往往要好于设置满墙的插座;

(2)卧室顶灯可以考虑双控(床边和进门处);

(3)客厅顶灯根据生活需要可以考虑装分控开关(进门厅和回主卧室门处);

(4)注意观察电话插座、网线插座内有无模块;

(5)环绕的音响线应该在电路改造时就应埋好。

(6)注意强弱电线不能在同一管道内,会有干扰;

(7)客厅、厨房、卫生间如果铺砖,一些位置可以适当考虑不用开槽布线;

(8)插座离地面一般为30CM,不应低于20CM,开关一般距地130CM;

(9)排风扇开关、电话插座应装在马桶附近,而不是进卫生间门的墙边;

(10)浴霸应考虑装在靠近淋浴房或浴缸的位置,而不是装在卫生间的中心位置;

(11)阳台、走廊、衣帽间可以考虑预留插座;

(12)带有镜子和衣帽钩的空间,要考虑镜面附近的照明;

(13)客厅、主卧、卫生间应根据个人生活习惯和方便性考虑预设电话线;

(14)一根管里最多三条线,而且切记:改造之前要说清1米是如何算的,应该按一根管计算,而不是按一条线计算;

(15)暗盒如何收费一定要事先说好,这是水电路改造最隐蔽、最黑暗的利润点。一个暗盒市场上也就一、两块钱,而装修队往往收取十几元钱,一般家装需要暗盒的数量少也得有五、六十个

(16)插座的位置很重要,常有插座正好位于床头柜后边,造成柜子不能靠墙的情况发生。

(17)有些厨房的插座还是带开关的方便,以避免例如日后电饭锅插头要时常拔来拔去的不方便

(18)电视后面没必要设置太多插座,最好是以后连一个插线板放在电视机侧面。

(19)电工规范中,要求埋暗管必须用PVC管,有接头的地方必须留面板,以备检测用。而实际操作中,为了美观,很多工人都选择把面板堵死了,大家自己权衡利弊吧;

(20)电路改造有必要根据家电使用情况考虑进行线路增容;

(21)应该与工人明确沟通意图,设计思路。并在墙上弹线绘实际电路改造路线;

5、电气工程的基本要求

电器产品材料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和安全标准的要求,电气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A、每户设置的配电箱尺寸,必须根据实际所需空开而定;每户均必须设置总开(两极)+漏电保护器(所需位置为4个单片数,断路器空开为合格产品),严格按图分设各路空开及布线,并标明空开各使用旧路。配电箱安装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B、与房东确定开关、插座品牌,核实是否门铃、门灯电源,校对图纸跟现场是否相符,不符时经客户同意应机应调整交签字;

C、电器布线均采用中策BV单股铜线,接地线为BBR软铜线,穿PVC暗埋设(空心楼板,现浇屋面板除外)走向为横平竖直,沿平顶墙角走,无吊顶但有0mm膏阴角线时限走Ф20mm、Ф15mm各一根,禁止地面放管走线;严格按图布线(照明主干线为2.5mm2,支线为1.5mm2)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均用新线,旧线在验收时交付房东。禁止电线直接埋入灰层(遇泥凝土时采用BVV护套线);

D、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得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同类照明的几个同路可穿入用一根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得多于8根;

E、电话线、电视线、电脑线的进户线均不得移动或封闭,严禁弱电线与导线安装在同一根管道中(包括穿越开关、插座暗盒和其用暗盒),管线均从地面墙角直;

F、严禁随意改动煤气管道及表头位置,导线管与煤气管间距同一平面不得小于100mm,不同平面不得小于50mm,电器插座开关与煤气管间距不小于150mm;

G、线盒内预留导线长度为150mm,平顶预留线必须标明标签,接线为相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零线进灯头,面对插座时为左零右相接地上;开关插座安装必须牢固、位置正确,紧贴墙面。同一室内,盒内在同一水平线上;

开关、插座常规高度(以老地坪计算),安装时必须以水平线为统一标准。

6、家庭电路改造施工及其注意事项

(1).二手房预制板结构楼板尽量避免在原楼板基础上开槽走管,防止打穿到楼下甚至因为施工中的较大震动可能会造成老楼房结构破坏。

(2).不宜随意在地面开槽跨接线管,避开管道区;不宜随意在地面打卡固定管线,避开管道区

(3).开暗盒遇到钢筋要避开,可上移下移甚至更改位置,禁止断筋。

(4).禁止在墙体开长横槽走电管。承重墙易破坏结构,轻体墙长距离断筋照样会造成后患。

(5).无特殊情况,电线管不宜走石膏线内,易造成死弯,死线。

(6).管径小于25MM的PVC冷弯电管拐弯用弯管器,不能加弯头拐弯。

(7).走电管禁止采用三通走线,后期无法维护。

(8).PVC电线管铺设完毕,需用PVC胶粘结接口处。

(9).卫生间潮湿区域地面不宜走电管;如避免不了,地面必需整管,不可留管接头。

(10).电线管预先铺设完毕,固定完毕,然后用钢丝穿线

(11).电路走线把握“两端间最近距离走线”,禁止无故绕线,无谓增大水电改造开支且易造成人为的“死线”情况发生。

(12).强弱电线接线盒间距正常情况下≥500MM,地面平行间距不低于200MM,弱电电线特别是铜轴电缆必需采用多层屏蔽功能线缆。

(13).卫生间等电位联接端子箱不可封死

(14).各房间插座开关面板参考数据。照明控制主开关高度1400-1500MM,左右距毛坯门框200MM;普通插座高度350-400MM;床头双控开关高度850MM左右;壁挂电视电源高度根据空间大小及电视尺寸确定,一般高度为1000-1200MM;背景音乐,温控、智能照明、电器控制弱电面板高度数值参考照明主开关,以方便控制为宜。

(15).禁止非导管电线直埋入墙、顶、地面以下。

(16).PVC导线管暗敷使用规格,2.5平方BV导线采用直径16MM管,4平方BV导线采用直径20MM管,保证暗敷导线管穿线后的空余量≥60%。

(17).保证导线连接坚固,接头不受拉力,包扎严密,导线间连接应用压接或绞接法,绞接长度不小于5.5圈,裸露电线头必须先用防水胶带包扎后用耐磨胶布缠绕。

(18).强电改造中原则上禁止单芯线缆与多芯线缆直接对接头,如无法避免,接头必需涮锡处理。

(19).严格遵守设计方案强弱电走线方案弹线开槽.线管长度超过15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或适当增大直角弯半径。暗埋管线弯路过多,铺设管路时,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及现场情况,按最近的距离铺设线路。

(20).强电电源线与电话线、电视线、网线、音响线等弱电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21).强电导线电管与水管、燃气、弱电电管不可同槽暗敷.

(22).家装水电改造中,强电导线线色需要分明确:相线(L)颜色宜用红、绿、黄三相任意色,零线(N)采用蓝色,保护(PE)线用黄绿双色线,控制线采用白色。

(23).电气改造中任何接线头处必需加装过线盒,直管中不可留有接线头;龙轩建议任何有线头接线盒不可用石膏或水泥材料封堵,加装盖板易于维护。

(24).电气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如漏电开关的动作,各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电器通电,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等,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25).电路改造竣工后必需出具相关详细图纸。

7、电气安装

A、灯具安装

(1)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

(2)软线吊灯,灯具重要在0.5kg及以下时,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

(3)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

其余参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B、强电开关、插座安装

(1)横装插座,面对插座的右极接相线,左极接零线,上接地线。

(2)接线:先将盒内甩出的导线留出维修长度(15-20CM)削去绝缘层,注意不要碰伤线 芯,如开关、插座内为接线柱,将导线按顺时针方向盘绕在开关、插座对应的接线柱上,然后旋紧压头。如开关、插座内为插接端子,将线芯折回头插入圆孔接线端子内(孔经允许压双线时),再用顶丝将其压紧,注意线芯不得外露。

(3)插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暗装用插座距地面不应低于0.3米,特殊场所暗装(4)特别关注:为了避免交流电源对电视信号的干扰,电视馈线线管、插座与交流电源线管、插座之间应有0.5m以上的距离(特殊情况下电视信号线采用屏蔽线缆,间距也不得低于0.3m)。

(5)在卫生间厨房等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潮插座。

(6)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插座距离相邻间距不小于20毫米。

C、弱电双绞线568B 标准的接线方法:

1-白橙、2-橙、3-白绿、4-蓝、5-白蓝、6-绿、7-白棕、8-棕

配电工程验收

配电的验收是为了让线路畅通无阻,不出现短路以及断路的现象。验收人员按照先后次序,应该对下面的项目进行检查:

A、所用各种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线管是否固定;

C、线管联结是否牢固;

D、电线是否有接头,接头是否牢固;

E、电视电缆是否存在接头,如有接头必须更换,或在接头处使用分置器;

F、电话线是否存在接头,如有接头必须更换;

G、暗盒是否安装方正,是否在要求的高度;

H、施工队是否在敷设线管的部位做出标记;

I、暗盒位置是否合理,线管走向是否合理,以及线接头位置是否合理。

水管管路开槽:

施工方法、先弹线,再开槽。管路开槽按要求必须是平行线与垂直线(如有水电施工图的对照施工图更好)。须平行走线的管路一律控制在60-90厘米高(从地面算起),有水龙头的管路必须垂直。深度控制在4厘米。线槽开好后施工负责人记好开槽管路尺寸、位置。方便以后洁具安装时知道管路的位置。

水路管道安装:

用材要求、PPR管、铝塑管。三年前大多数用户买铝塑管,这两年用PPR管用户的比较多。管道又分冷水管与热水管专用。暗藏管道杜绝使用镀锌铁管。首先,通过施工图施工人员与业主商量水域位置与使用功能。安排水电师傅排放安装好所有的水龙头及用水位置。如有施工图可根据施工图安排放置。施工图水路功能久缺不到位的,和业主沟通增加水路使用功能。

水路管道检查:

水路管道检查至关重要,这相关以后的水路安全隐患问题。我们通常用试压的方法做管道检查。试压是管道检查渗漏的方法之一,先用赌头将所有内丝赌死。用压力表打压(家装一般12个压)试水。打压之后检查所有管道所有接头。第二种方法就是上了赌头之后,打开水闸二天二夜,第三天检查所有接头。本人一般采取前面那种方法。

二次防水:

水路管道安装之后,用水泥沙子混合封好卫生间所有线槽。等线槽和地面填渣干后,再次清洗地面与墙面,墙地面水份干了即可做防水,墙面防水最好作一米高。如果厨卫墙背面有家具的墙面,必须做满墙。起到家具防潮作用。地面须填渣的,必须做好防水后填渣。填渣10厘米以上的用水泥沙子干混填渣。做二次防水地面和墙面要一起做。(在此肯定有朋友要问我,地面进场时已做了一次防水,为什么现在又要做一次)。地面做的在水在水电施工时防水表皮已遭破坏,所以必须和墙面一起再做一次。进场第一次做防水是为了能够确定地面不会漏水。管道安装好之后墙地面再做一次,使地面和墙面能够更有效的防水保障。

1、水管的分类

主要分三种:金属管、塑料管。塑复金属管。

金属管:镀锌管、铜管、不锈钢管;

塑料管:UPVC管、PPR管、PB管、PE-RT管、PPH(聚丙烯管)、PP-B(嵌段共聚聚丙烯)、PEX管;塑复金属管:铝塑复钢管,钢塑复合管、外层熔接型铝塑复合管等。

家装常用的水管:

镀锌管:作为水管,使用几年后,管内产生大量锈垢,流出的黄水不仅污染洁具,而且夹杂着不光滑内壁滋生的细菌,锈蚀造成水中重金属含量过高,严重危害人体的健康(国家已出条列禁止当饮用水管)。

铜管:具有耐腐蚀、消菌等优点,是水管中的上等品,铜管接口的方式有卡套和焊接两种。卡套长时间存在老化漏水的问题,所以安装铜管的用户大部分采用焊接式,焊接就是接口处通过氧焊接到一起,这样就能够跟PP-R水管一样,永不渗漏。铜管的一个缺点是导热快,所以有名的铜管厂商生产的热水管外面都覆有防止热量散发的塑料和发泡剂。铜管的另一个缺点就是价格贵,极少有小区的供水系统是铜管的。如果你打算换水管,又觉得铜管不错的话,建议一定要采用焊接的接口方式。

不锈钢管:属于非常贵的水管,施工困难,很少被采用,性能与铜管类似。

塑料管—PPR管:作为一种新型的水管材料,它既可以用作冷管,也可以用作热水管,由于其无毒、质轻、耐压、耐腐蚀,正在成为一种推广的材料。也适用于热水管道,甚至纯净饮用水管道。PPR管的接口采用热熔技术,管子之间完全融合到了一起,所以一旦安装打压测试通过,不会象铝塑管一样存在时间长了老化漏水现象,而且PPR管不会结垢。

PPR水管的主要缺陷是:耐高温性,耐压性稍差些,长期工作温度不能超过70℃;线膨胀系数大,同热水后管材容易变形,影响美观;每段长度直管为4米/根,盘管为100米---300米不等。且不能小角度施工,如果管道铺设距离长或者转角处(小角度)多,在施工中就要用到大量接头;管材便宜但配件价格相对较高。

2、如何挑选水管

A、水管质量决定水质好坏

“ 水质好不好,关键看管道”,传统的镀锌管易生锈、易腐蚀、易结垢,容易滋生微生物,产二次污染,威胁人体健康。我们常有这样的经历,家里几天没人,打开水龙头,流出黄乎乎的锈这是管材污染水质的最好例证。现在家用饮用水管道主要有铝塑管及PP-R管,它们因具有耐腐蚀结垢的特点,广泛应用于饮用水管道,但由于塑料容易掺杂使假。

B、水管选择的诀窍

健康用水,从管开始,如何选购到一种健康、安全、耐用的水管,专家为此教你一招:一闻:闻一闻水管有没有异味。水货管材多掺入再生有毒塑料,闻之常有刺鼻的异味。二看:一看水管的颜色、厚度、光泽度,管外壁是否注明商标、规格、温度、压力、生产批的。三注意:一要注意到正规的有管材授权经销书的代理店购店或厂家。二要注意购买的管材、管件是否是同一厂家生产。三要注意索取产品服务卡。

C、水管施工同样重要

产品质量不等于工程质量。安装不到位会使产品保险系数打大折扣,一般家用水管多为暗埋,一不小心就会被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消费者可要多留心眼。

1、请正规安装工人,并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尽量做到横平竖直。

2、严把材料关,每道工序逐一验收,以防偷工减料。

3、进行试压试验,切记不要图省事,试水不试压,留下漏水隐患。

D、水管安装考虑维修改造方便性

遇到管路设计不合理或使用不方便,需要维修改造,选用一种方便易于维修的水管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目前常用的有铝塑管和纯塑料管(如PVC管、PPR管),铝塑管能用手任意弯曲不反弹,钮接方便,用金属探测器很容易探测到其暗埋位置,维修简单方便;PPR管由于热熔连接,易脆化断裂,维修改造会影响整个管路的安全,需要非常谨慎。施工完成之后最好对管线排布拍照留底,方便日后检修。

E、水管售后服务

敢不敢开具书面的产品服务承诺,从一个侧面看出一个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消费者不能图便宜,购买没有书面承诺的水管,一般品牌管道都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质保书上否具有五十年品质保证,同时要看清楚是不是双质保。如果只是质保50年,(其中就可能是产品质保)。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就容易扯皮啦。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厂家负责全部赔偿。而施工呢。就该找到双质保的厂家。50年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只有这样的承诺,才能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 舒心,用的称心。只要大家走正确的购买渠道,就能买到一种健康、耐用放心的水管。

3、水管质量如何判别

PPR 管

A.首先看外观,优质管外表光滑,标识齐全,配件上也有品牌名称;劣质产品就做不到这些。因为优质管采用100%进口PPR原材料,劣质管只采用部分PPR原材料,两者在性能方面有着很大差别。

B.韧性:质量好的PPR管韧性好,可轻松弯成一圈而不断裂,而劣质管较脆,一弯即断。

C.热胀冷缩:好的水管在高水温下仍可保持硬度,而劣质管则在60度水温下就被软化。

D.使用寿命:优质产品质保50年,劣质产品只能5-6年。

铝塑复合管

A.检查产品外观

品质优良的铝复合管,一般外壁光滑,管壁上商标、规格、适用温度、米数等标识清楚,厂家在管壁上还打印了生产编号,以备随时监控产品质量;产品包装精良,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同样清楚,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等均印刷在显要位置上。而伪劣产品一般外壁粗糙、标识不清或不全、包装简单、厂址或电话不明。

B.铝层不容忽视好的铝塑复合管,在铝层搭接处有焊接,铝层和塑料层结合紧密,无分层现象。而伪劣产品有的铝层搭接处没有焊接,有的铝层和塑料层经常分层,不紧密。

4、水管施工尺寸要求

台盘冷热水高度:50cm

墙面出水台盘高度:95cm

拖把池高度:60-75cm

标准浴缸高度:75cm

冷热水中心距:15cm

按摩式浴缸高度:15-30cm

冲淋高度:100-110cm

冷热水中心距:15cm

热水器高度(燃气):130-140cm

热水器高度(电加热):170-190cm

小洗衣机高度:85cm

标准洗衣机高度:105-110cm

坐便器高度:25-30cm

蹲便器高度:100-110cm

上述尺寸仅供参考,可按自家实际情况来定。

5、水管安装所需要主要的12个问题

(一)水路设计首先要想好与水有关的所有设备,比如:净水器、热水器、厨宝、马桶和洗手盆等,它们的位置、安装方式以及是否需要热水;

(二)要提前想好用燃气还是电的热水器,避免临时更换热水器种类,导致水路重复改造;

(三)卫生间除了留给洗手盆、马桶、洗衣机等出水口外,最好还接一个出来,以后接水拖地等很方便;这就要看业主各人喜欢问题了。

(四)洗衣机位置确定后,洗衣机排水可以考虑把排水管做到墙里面的,漂亮、方便;

(五)水路改造后应该有打压测试,不过现在很多装修队都没有打压测试。他们会用很多方法来骗你,说什么不用打压啊,水管里有水就有压力啊,等等。

(六)打压测试最好有业主在场,能起到监督作用;因为有的装修队会在此环节欺骗业主。方法是:打压的时候,打开打压泵的“回水阀”形成回路,打压泵看起来虽然在工作,不过管内并没有多少压力,特别对于电动打压泵,同学们更应该注意。如果不懂时可请专业人士帮你看一下。

(七)收房的时候应该注意检查厨房、卫生间每个排水口是否通畅,如果排水缓慢应该及时让物业疏通;装修期间应该对排水口进行保护,特别是在厨卫贴瓷砖期间,最容易造成水泥落入排水口导致堵塞;

(八)铺完厨卫地砖后应该放水检查,看看地漏排水是否顺畅(以去掉地漏上盖后的排水速度为准,因为大部分深水封地漏都存在排水缓慢的问题);

(九)如要封闭多余地漏,一定要将排水管和地漏间的缝隙堵死,防止水流倒溢;

(十)使用深水封地漏时,要根据使用情况经常清理,否则地漏下面的胶垫挂了脏东西后就起不到封闭作用了;

(十一)还有一点尤其重要,洗衣机地漏最好别用深水封地漏,洗衣机的排水速度非常快,排水量大,深水封地漏的下水速度根本无法满足,结果会直接导致水流倒溢;

(十二)水路改造时,各冷、热水出水水口必须水平,一般左热右凉,管路铺设需横平坚直。尤其注意以下四点:A、保证间距15厘米(现在大部分电热水器、分水龙头冷热水上水间距都是15厘米,也有个别的是10厘米);

B、冷、热水上水管口高度一致;

C、冷、热水上水管口垂直墙面,以后贴墙砖也应该注意别让瓦工弄歪了(不垂直的话,以后的安装可就费劲了);

D、冷、热水上水管口应该高出墙面两厘米,铺墙砖时还应该要求瓦工铺完墙砖后,保证墙砖与水管管口同一水平。尺寸不合适的话,以后安装电热水器、分水龙头等,很可能需要另外购买管箍,内丝等连接件才能完成安装。

6、水管开槽应该注意的问题

水经热水器加热过程后现循环到菜盆、面盆、淋浴器后有水不热的现象。很多人都惑疑说是热水器有问题,热水器维修工说是燃气的压力小,等等。其实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在水管安装过程中存在问题。在安装水管过程中在墙内开槽把水管暗埋在墙内是很美观的,但是有些安装工在开槽为了省力不想把墙槽开太宽,特别是现在钢筋混凝土墙面很多,开槽相当困难,所以能少开槽就少开槽,就把冷热水管挤的很紧。冷热水管紧靠在一起这是不对的。经过试验两根水管紧靠在一起20米长,冷热水都处在循环状态从热水器出水的温度是80度到末端是70度,开始10分钟以前末端的55度。冷热水管分开时它的温度是80——78度。这个试验很能说明问题。拿直径20(通常指四分管)的水管开槽应该是(上端1CM+热水管2CM+中距2CM+冷水管2CM+下端1CM)共8CM两水管中的间距最少不少于2CM。

7、水管安装建议

A、安装PP-R管道最好找专业公司,(PPR管材管件要用实力大的品牌企业,一则品质有保证,一则是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方案)不管你的装修多么豪华高档,如果你在这方面不舍得用钱就不划算了。往往管道的暴裂或者堵塞,都会造成水管本身价格数十倍、数百倍甚至不可估量的后果。

B、 安装后一定要进行增压测试。增压测试一般是在1.5倍水压的情况下进行,在测试中应没有漏水现象。

C、 在没有加压条件下的简单测试方法,但不完全可行。

1) 关闭水管总阀。(即水表前面的水管开关)

2) 打开房间里面的水龙头20分钟,确保没水再滴后关闭所有的水龙头。

3) 关闭马桶水箱和洗衣机等具有蓄水功能的设备进水开关。

4) 打开水管总阀。

5) 打开总阀后20分钟查看水表是否走动,包括缓慢的走动。

如果有走动,即为漏水了。如果没有走动,可能没事。(如果水表有问题或水管微渗,有可能难以确定。)所以建议施工完一定要进行水压测试实验,一般打压10-15公斤,时间20-30分钟。(最好亲自过目)

D、水管走向:建议水管走顶最安全。主要是水路改造大部分走暗管,而水的特性是水往低处流。如果管路走地下,一但发生漏水很难及时发现,只有水漫金山或者地板变形以及漏到楼下,才会发现漏水,且由于水管暗埋很难查出漏水之处。这时巨大的损失更是无法挽回,甚至严重的影响了友好的邻里关系;如果水管走顶部,可能水改时费用高些,但做为一项长远投资来看,是值得的。水管走顶,即使漏水,也能够及时发现,便于检修,损失也较小。

E、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如下情况,请尽快检查有关管道:

水管走地下:

1)墙漆表面发霉出泡

2)踢脚线或者木地板发黑及表面出现细泡

水管走顶部:

1)顶篷上出现阴湿现象或有水滴下

8、水管常见问题解答

请问工人开槽要开多深?买三角阀、软管之类的该买多少?

答:一般3cm左右。三角阀和软管一卫一厨各配6-8只,二卫一厨各配8-12只,具体在安装龙头时确定。

请问我用A品牌的管件连接B品牌的管子,两种品牌的水管在连接时会有问题吗?

答:不同品牌的pp-r管所用原料有区别,热熔系数不一样,冷却时间不同,所以不推荐这么做。

请问开槽3cm是指一根水管还是二根水管?

答:3cm是指一根管槽的深度和宽度。二根管槽的宽度要相应增加。

请问冷水管与热水管有什么区别?

答:冷热水管的壁厚不同,承受的压力也不同,冷水管是16公斤,热水管是25公斤。热水管的导热系数是金属管的200分之一,冷水管不存在导热系数,热水管可以通冷水但是冷水管不可以通热水。

有冷热之分主要是从经济实惠的角度考虑,毕竟二者的价格不同。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全部采用热水管也是可以的。

请问为什么水管做完后,家里有些内丝弯头会不平行或露出墙面?

答:水管安装完毕后,在封水管时泥工需调整水管平行度,淋浴中心距15公分,内丝弯头深度以贴墙砖厚度为主,以免墙砖与水管内丝弯头不平行或露出墙面,泥工如果不注意这些问题会影响洁具安装。

9、水路改造所花的费用

①不相连处一厨一卫PPR连接

②阳台PPR

③PPR管配件

④卫生间配套安装

⑤其他小五金和灯具安装

不要小看了配件,也是花费不少的。

先来了解一下PPR水管的规格,因为很多配件是根据不同的水管规格而有相应的规格的。水管按照内径大小可以分为20mm,25mm和32mm,其中25mm是我们俗称的6分管,32mm的一般是进户管用的;按照壁厚,可以分为2.8mm和4.2mm,2.8的是冷水管,4.2的是热水管,一般我们都是用4.2mm厚的。

常用配件:

弯头 直接、三通、绕曲管 截止阀、球阀

弯头:

弯头的规格和水管的通径有关系,有20,25,32。

还分内丝弯头和外丝弯头

S90E 25B-Sch80类型的弯头表示》》》

S:表示为短半径弯头

90:表示为弯头的度数90度

25:表示为公称通径(DN) DN25

B:表示为外径A系列(美标)B系列(国标) A=外径33.7 B=外径32

Sch80:表示公称壁厚,厚度=4.55MM

直接、三通、绕曲管

直接:又称为套管,管套接头,当一根水管不够长的时候可以用来延伸管子

三通:又称为正三通(下面会说什么叫不正的三通),当你要从一根水管中引出一条水路来的时候使用,也可以理解为连接3路水路(相对于直接来说是连接2路水路)

绕曲管:又称为过桥,当两路独立的水路交叉,需要其中一路绕一个弯,这样就不会互相影响了

截止阀、球阀

截止阀只许介质单向流动,安装时有方向性。截止阀的结构 长度大于闸阀,同时流体阻力大,长期运行时,密封可靠性 不强。

球阀按功能分类:

1、旁通阀:球阀一般为静水开启,故设旁通阀先平压,即两边注满水;

2、空气阀:充水时,排除空气服用浮筒自行关阀;排水时,补充空气用,浮筒自行下降。

3、卸压阀:开启关闭活门时,排除活门及密封盖之间的压力水,以免磨损密封盖。

4、排污阀:排出球壳体内下部的污水。

10.四招教你鉴别真假PPR水管

一看:优质PP-R水管色泽柔亮和有油质感,劣质PP-R水管由于混入劣质塑料甚至石灰粉其色泽不自然,切口断面干涩无油质,感觉像加入粉笔灰。

二摸:优质PP-R水管内外壁光滑,无凹凸裂纹,劣质PP-R水管内壁粗糙有凹凸感。

三掂:优质PP-R水管掂掂份量比劣质PP-R水管重一些,由于优质PP-R金属管件大多数具有三道以上防水渗漏沟槽的铜件(铜含量大于百分之五十八),铜件尺寸较长,厚度较厚,因而重量比劣质PP-R管件重一些。

四烧:优质PP-R原料是一种烃链化合物,在火苗温度高于800摄氏度,理想燃烧情况下并有充足的氧气条件下,燃烧是只有二氧化碳和水蒸气释放,燃烧时应该没有异味和残渣,劣质PP-R水管由于混入劣质塑料和其它杂质,燃烧时会有异味和残渣。TXM可以从PP-R水管上切下薄片用打火机燃烧来鉴别。

防水工程验收

此道工程验收应该注意的当然是防水工程不能出现渗漏现象。

第一步,验收人员在准备验收的房间门口做起15厘米高的挡水墙;

第二步,我们在房间里放进10厘米深的水,同时要做好水面的高度标记;

第三步,24小时以后验收人员来观察水面高度是否发生了变化,同时还要检查楼下相同位置房间的天花板是否出现渗水现象。

第四步,如果没有出现上述现象,验收人员即可认为防水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反之,如经检查发现上述现象,即可认为防水工程施工不合格。如验收不合格,防水工程必须整体重做后,重新进行验收;对于轻质墙体防水施工的验收,应采取淋水试验,即使用水管在做好防水涂料的墙面上自上而下不间断喷淋3分钟,4小时以后观察墙体的另一侧是否会出现渗透现象,如果无渗透现象出现即可认为墙面防水施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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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施工包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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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金江移民安置小区—16#楼工程需要,甲方将金江移民安置小区—16#楼人工劳务费、塔吊、模板、外架、扎丝、铁丝、铁钉及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工期:6个月(除春节放假20天,计200天)

二、工程地点:金江移民安置小区内

三、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检验标准

四、承包范围

材料,三级箱以后的;上楼用给水材料,其余材料由甲方提供)。不含工程:基础土石方机械开挖及土方机械回填(清理基础及机械不能回填的部位由乙方负责)、防水分项工程、门窗分项工程、节能分项工程、涂料分项工程、阳台栏杆及楼梯栏杆分项工程。(厨房、卫生间防滑地砖及其变更若建设单位要求做,则另计价)。其余工程量及用工一律由乙方保质保量完工。

五、承包价格

承包面积暂按5580平方米计算(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300元/m2(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总价约为1674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柒万元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将工程垫至该工程先三个单元一层起来后,3日内付总价10%;先起三个单元二层完,3日内付至总价的20%;先起三个单元五层完,3日内付至总价的40%;后起二个单元三层完,3日内付至总价的60%; 主体全部完工,3日内付至总价75%;内外装完工后,3日内付至总价的90%。余款在工程全部结算审出来后,2日内扣2%的保修金一次付清,保修期满一年后,10日内付给乙方。

七、工期要求

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开具的施工任务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延误一天,甲方向乙方罚款 1000元并赔偿相关损失且若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务工,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应扣除返工材料的损失费用)。

八、安全控制与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300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3000.00以上甲方承担70%,剩余30%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坚持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2、严格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指导管理,严格遵守执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安全防护。

3、禁止向下抛物,违者每次处罚500元。

4、严禁机械带病和漏电作业。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任何人不得在不符合规定施工条件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行施工。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乙方有违返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者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6、乙方承包人为本分项承包施工范围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亦为安全员),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对本项承包施工范围的具体施工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并承担其责任。负责做好工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做好日常安全施工布置、检查工作。

7、乙方必须注重安全施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杜绝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告处理,严格做到无安全事故发生,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切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相关责任方负责,甲方负责调查处理,其他方面甲方概不负责。

十、其他条款

1、不可抗力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暴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承担:

1、甲乙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延误的工期顺延。

2、保险

乙方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以外伤害保险和施工场地自有人员生命财产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保险费用。

3、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制度管理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守法,搞好团结友爱,搞好相互协作,如有违纪违章者将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施工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注意节省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的使用保护,不得浪费、损失或丢失。若有违反,除照价赔偿外,并案甲方管理制度进行经济处罚,每天收工时必须将剩余材料分类归堆,做到工完场清。

(3)乙方若不服从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正常管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十、甲方责任:若因甲方资金和材料不到位导致停工,甲方需对乙方每天所发生的费用无条件负责。(包含机械租金,周转材料租金,所有工人务工费可三日内不计);若停工15日以上乙方有权要求退场,甲方需对乙方在此投入的所有资金无条件赔偿。其中含周转材料、架管、扣件租金、塔吊租金、大小型机械费并承担赔付给乙方全款50%的损失。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订立时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合同生效: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生效。

4、合同补充: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生效。

5、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决算价款全部支付协议终止。

6、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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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电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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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陕西____公司厂区规划新建工程水电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陕西____公司厂区规划水电安装部分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

第二条、承包范围:______本设计图中主体结构需安装给排水、强电、暖气洞孔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上述内容包括人工费、工具费、机械费、零星用铁丝铁钉费、劳保(手套、安全帽等)等。

第三条、承包具体工作内容:______乙方承包各项内容均包括,熟悉施工图纸,室内水、强电、暖气安装工程。

第四条、承包方式:______包工、包料。

第五条、承包合同工期:______总日历天数 跟随模板及泥工工期 。

5.1开工日期:______甲方提前2 天通知乙方进场。

第六条、施工质量:______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标注的水电暖设施定位、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材料等级标准:______按非国标等级标准执行。(PVC管、铜线)

第七条、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______

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水电暖工程量套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大写) _____元整( _____元/M2),总面积 M2,合计工程款(大写)(¥ _____元)。

第八条、工程付款办法:______甲方按第七条价款计算于乙方进场时预付乙方10%的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于乙方完成±0之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40%的工程款,主体完工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40%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7%的工程款,剩余的3%作为维保金,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余下款项。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______

9.1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前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设立安全标志、佩戴安全帽,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2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工程顺利进行。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工地。

9.3文明施工:______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

第十条、违约:______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合同条款所规定全部内容,如合同签订后,乙方未造成工程施工错误,甲方提出退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所有损失。乙方自行退场,即自行放弃全部工程款并支付甲方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______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另行补充。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______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至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盖章):______ (盖章):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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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修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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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修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中心办公楼地板、天花板修缮工程

2、 工程地点:

3、 资金来源:乙方自筹资金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承包。

2、 工程范围:

三、 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良好。地板砖:121.88 m2

四、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五、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21日

竣工日期:20xx年8月28日

六、 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之全部过程内容并经验收合格,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发票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即----------

七、 违约责任

1、工程延误: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按预期之日算每日赔偿合同总价3%;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支付人工工资,予以补偿。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符要求,除无条件进行维修更换外,应当违约承担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包括民事、行政、刑事等全部责任。

八、 工程验收

1、本工程施工全部竣工后,由甲方代表及监理人员、有关设计人员进行验收。

2、不符合涉及有关规范时,不许限期整改。

九、 责任范围

1、乙方对施工质量负责,凡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修期为三年)

2、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在施工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其责任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时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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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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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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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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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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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施工的安全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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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安全承诺书

仪征市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位于仪征市镇村,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加工,联系人,联系电话。

我公司符合《仪征市中小工业企业补办土地证、房产证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已向市政府提出补办申请。此次补办房产证的建筑为仓库(号,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功能为仓库)。现作如下承诺:我单位承诺对上报的房屋质量安全负责,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按照补办流程,将房屋质量安全手续补办到位,如到期未整改到位或未补齐手续,我单位将主动停产停业,直至整改合格。

承诺单位: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镇政府、园区盖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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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毕业生建筑施工实习报告5000字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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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毕业生建筑施工实习报告5000字

一. 前言

生产实习是土木工程专业教学计划中必不可少的实践教学环节,它是所学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的统一。在实习过程中,我以一个住宅小区为实习场所,参加工程施工工作,顺利完成了四周的实习任务。同时,也为大学毕业后从事工程时间打下良好基础。

二.实习内容

1.熟悉工程施工管理、技术管理

①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落实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交底制,每道工序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

② 项目经理责成各专业工程师填写“施工日志”。工程经理应记录并保存一份详细的“施工日志”。“施工日志”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当天施工部位、该部位的施工人数、具体的施工班组、具体的现场负责人、施工用材料和设备情况、依据的作业方法或哪个技术交底、当天气候、当天施工部位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以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等。

③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工程室负责现场劳动力调配、进度管理、机械使用和施工安全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工程经理负责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工程例会,总结上周的工程进度情况,找出工程实际进展同计划之间的差距,安排本周的工作。项目总工总结上周的施工质量状况,并对下一步的质量管理提出建议和要求。

④ 在施工过程中,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专检制度,施工队质检员对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表,经相关工班长签认后,由项目质检员复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合格的工序必须进行返工,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项目通过建立联检制度,填写质量联检表,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加强控制。砼施工前必须填写砼浇灌申请。

⑤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按本质量计划“合同变更管理”部分的规定,及时传达到各业务口及相关施工队。

⑥砼、砂浆、防水材料由试验员负责取样,送公司试验室进行试验,合格后出具相应的试验报告。产品试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⑦ 隐蔽工程项目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由专业工程师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请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验收。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

⑧由技术室编制月进度计划,工程经理负责将月进度计划分解细化到每周每天,实行动态监控、量化管理,确保施工进度。

2.施工技术的具体操作

① 编写施工技术交底、参加技术交底会议技术交底是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的前提,也是贯彻始终的技术指导,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其可靠度至关重要。因此,技术员在编写完交底后必须交技术室主任审查通过,方可向施工队队长进行交底。

② 参与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经过自检、互检、交接检后,再报项目部,由项目质检员复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我同时以质检员的身份参与了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上现场之前必须熟悉施工图纸,如墙体配筋图、楼板梁的配筋图、模板施工图等。模板验收中主要检查板缝是否封堵严密、垂直度是否合格、测量模板安装是否满足房间开间要求等;钢筋验收则检查墙体的保护层厚度、箍筋间距、梯子筋以及暗柱暗梁的配筋是否符合要求等;抹灰装修则检查拉毛强度、面层平整度是否合格;防水层铺贴是否符合规范等。

③协助现场技术人员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主要是工程中出现的蜂窝孔、漏浆、露筋胀模、烂根等。

三.工程概况

实习单位:邯郸市天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邯郸市第一运输总公司利民街住宅楼

工程地点:邯郸市第一运输总公司二号院

监理单位:邯郸市天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邯郸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面积:6317.20㎡(其中地下室面积792.90㎡,阳台面积54.75㎡,阁楼面积423.4㎡)

计划开工日期:.4(因某些原因迟迟未开工)

设计年限: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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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目的[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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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 (一)合同目的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十)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十一)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_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

(十二)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十三)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元与20%_________国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在现场支付。

4._________元与_________国_________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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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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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市政道路建设用地批复,现将__________房屋拆除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事实,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完成,甲方将该项目拆除工程委托乙方共同实施,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

一、工程项目、工程范围及工程量产

该项目位于机场__________,拆除面积大约__________平方米,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则以实际丈量平方为准。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拆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及周边居民的无理取闹。

3、负责与相关协商解决水、电、有线电视、通信等公共设施的拆除、改线、改建及临时用水、用电、通信设施的申请、铺设等工作。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拆除实施方案必须报告甲方审核后方可施工

2、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如有分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3、乙方在拆除中,必须按时完成所交房的拆除任务,不得无理推延,如有不可抗拒的天气,则工期顺延。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按每平方米伍拾元付给甲方。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一次性付给甲方工程款,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3、余款在拆除大约两万多平方米厂房后,付清全款。

五、其它规定:

1、工地所拆除的废旧材料(包括外表材料、门窗废铁、钢筋、废理电线以及地梁拆除)等一切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

2、废土渣由乙方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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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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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__河道未定时清理垃圾,现已腐臭堵塞严重,故委托银浩河道清淤清淤此河道,进行现场查看,矗种鼷拟清淤长度约20__米。

工期12天:准备工作1天,计划每天清淤长度200米,河底平整、拆除围堰1天。

二、方案:

弄清河道上游正常时期来水流量,沿途桥梁、管线等基础设施的具体位置、走向,河道内淤积物沉积深度等情况,根据清淤工作量和工期要求组织人力、机械,同时考虑防洪度汛的要求,进行物资准备。

1、组织:

河道改线工程与老河道相距较近,施工现场有大型施工机械,可用于河清淤疏浚的工作。拟采用多台履带挖掘机分组分段进行疏挖,疏挖过程中必须保持老魏河正常通水,半幅清淤半幅保持流水;先疏挖南半幅河道,再疏挖北幅河道。

2、围堰:

河道下游设置带有两个活动闸门的厚500mm砖砌体围堰,与桥台基础顶面平齐,可兼做改线工程与老河道顺接时的围堰(闸门宽3米,木质结构)。下游围堰根据清淤长度分段设置,拟在钓鱼协会南侧和唐庄桥下游分别设置,高度以高出水面0.7米为宜。下游围堰采用土质结构,外侧覆压防水材料(如宽幅彩条布等)。

3、排水:

围堰修筑完成采用污水泵将河道内积水排至围堰下游河道,沿老河道底口边线开挖纵向集水沟,将河道内积水汇集到下游围堰前。在围堰上游开挖集水坑,用大功率污水泵将积水排到围堰下游。

4、清淤:

以三台挖掘机为一组,组合成阶梯队列。河底一台挖掘机在前方,边开挖边将河底淤积物向南侧清理,尽可能将淤积物放到边坡上方,同时在河道南侧底口线位置开挖出深度50cm左右的集水沟;第二台在边坡上方,将第一台挖掘机挖出淤积物以及边坡上草皮树根等清理到河道南侧滩地内,第三台在最后方,将第二台挖掘机挖出的淤积物收集。

南半幅清淤全部完成,采用同样的方法清理北侧河道内淤积物,此时,积水已集中在河道的南半幅,不需要再在北侧河底口线开挖纵向集水沟。清淤完成,将河底平整。

5、清理:

滩地内淤积物经晾晒脱水,采用密封良好运输车将淤积物清运业主方至地点。

6、围堰拆除:

围堰预留有活动闸门,可满足正常通水,待魏河改线工程与老河道顺接完工后再拆除,恢复河道通畅。下游围堰在该围堰上游清淤工作完成即可拆除,恢复河道畅通。

7、防洪度汛:

在接到洪水预警信息时,立即停止清淤,进行防汛动员,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洪准备工作。接到确切信息后,30分钟内所有施工机械撤离河道,疏挖下游围堰,确保河道畅通。

三、注意事项:

1、清淤前配合业主需办妥相关手续;

2、沿途清淤工作面范围(如边坡、滩地)有部分农作物,提前协调铲除;

3、淤积物暂堆放到滩地后期也得清离现场,实现运输车辆通行临时道路;

4、道路桥梁下清淤需要对原有交通设施进行防护或保护;

5、调查清楚清淤河段内管线(如国防光缆、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管线)分布走向、埋深、具体位置等情况,做好记录,并在现场做出明显标志;

6、污泥运输时做好防漏措施,驶离现场清晰车辆,防止污染道路;

7、加强对河道两侧绿化植被保护,不得恶意河道两侧破坏树木;

8、隔离栅栏清淤完成恢复原状,

四、人员机械:

1、人员安排:管理人员4人,技术工人6人,普工16人,机械操作手40人。

2、主要机械:挖掘机6台,自卸车12辆,装载机2台,推土机2台。

3、污水泵6台套,潜水泵4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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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施工电梯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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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而订立,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主要零部件配置清单详见附件二):

备注:

1、乘客电梯已经包含井道内随行视频监控电缆、五方通话系统电缆、并包括五方通话系统全部设备。

2、电梯机房内控制柜已预留安防监控接口及轿厢摄像头安装孔位。

3、本合同总价已包含设备、包装、运输、装(卸)车费用、安装前保管、全部进口件的海关关税及增值税、运输保险费、维保期内的免费保修和保养、税金及电梯因井道尺寸和圈梁间距超标造成导轨支架长度及总数增加的所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4、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2.交货的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1交货时间:自甲方支付预付款并提供井道土建图纸之日起计算,于____日内达到供货条件;达到供货条件后,乙方应保证在收到本合同约定款项(本合同约定6.2条)后5日内将货物送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甲方可根据安装现场的实际情况调整货物分批到货时间及到货数量,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变更供货时间的通知为准。

2.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工地现场。

3.货物的包装、质量要求及技术文件:

3.1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2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质量符合或高于GB7588-20__(客梯)、GB16899-1997(扶梯)国家标准及20__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电梯技术条件》,同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甲方的技术要求。

3.3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的措施。在设备交付以前,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以下一整套技术文件应妥善包装并随货物一同发运:

1) 备件清单;

2) 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

3) 质量合格证书;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进口部件的原产地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3.5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验货: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甲方(或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对乙方送达的货物进行抽检,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乙方送达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及品牌、产地、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发或更换,乙方因此延误货物交付的还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对货物的抽检,均不减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规格、质量、数量供货的责任。

5.货物的保管责任:

乙方负责将货物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运至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使用前,货物的保管责任及货物损毁灭失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6.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6.2甲方接到乙方供货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如甲方要求分批发货,则按实际要求发货时间及发货设备金额的比例支付),乙方在收到上述甲方所付的款项后,组织发货。

6.3货到工地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

6.4乙方安装完毕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

6.5剩余合同总额____%(不少于3%)作为设备保修金,设备保修金在电梯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由甲方全部结清(不计息)。

6.6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请款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支付第6.4项货款前开具的发票应包含保修金),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7.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7.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图制作电梯总布置图及其他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图纸交给甲方,作为甲方组织完成电梯安装所涉及的土建整改的依据。

7.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等工作,具体约定事项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电梯安装合同》。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1在电梯未经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前,甲方不得自行接管该项目电梯,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如遇特殊原因甲方需使用电梯(例如甲方交楼期限届满),电梯还处于调试期内的,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梯服务(不另行收取费用),乙方提供临时用梯服务期间,电梯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2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为18个月,自电梯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并经其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参见附件三《售后服务承诺书》及20__年4月25日实施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681-20__),乙方应按附件三约定的内容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规定的内容履行电梯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对电梯进行维保,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迟延履行义务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4保修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本合同附件四中所列配件的,乙方同意按当时零部件出厂价的8.5折向甲方提供相关零配件,并且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两天内完成供货。如甲方发现乙方所报出厂价格高于约定价格的,由乙方返还多收价款。

8.5 乙方应免费提供一套电梯应急工具给甲方。

9.违约责任:

9.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2因乙方原因迟延到货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争议及索赔

10.1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0.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因设备质量、规格、性能等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已收甲方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及其相应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0.4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选定有资格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合同组成、合同生效及终止

11.1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____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2.不可抗力

若生产或装货及运输过程中或付款期内发生的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时发货或甲方因此不能如期付款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天内向对方提供当地有关当局出据的事发证明以供对方确认。如不可抗力发生在乙方的,乙方在此情况下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加速供货,如事故持续2周以上,则甲方应有权解除本合同。

13.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

税 号________________税 号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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