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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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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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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水罐是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在运转过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订本规定: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硫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钢水罐装高温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距罐沿约400mm),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耳轴。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它重物在罐体、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和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应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钢、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8)钢水罐由浇钢车间负责,并对罐耳轴及吊车板钩抹油;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立即报设备科鉴定处理。

(9)设备科每季度组织一次相关人员对罐及耳轴的全面检查,每年联系钢研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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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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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内的一切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管理制度《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全体教师、学生身体健康、安全,不因学校的设备、设施损坏而发生意外事故,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并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巩固“绿色先进学校”的建设成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确保水、电、暖的正常运行,由水暖、电工每周至少检查一遍以上设备,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当日处理,并做好处理故障记录。

二、根据学校决定,由勤杂工专门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每日至少检查一遍,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为了确保学校安全,检查人员工作要到位、负责,特与安全检查人员签定工作责任状。

四、要重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如果有危险隐患及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好以免发生危险。

五、如检查不到位或没有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设施、设备存在的危险情况,由此对师生造成的伤害,要追究责任。

六、每周末必须由检查员和水暖、电工将检查结果和故障处理记录交学校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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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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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机关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制度

依据本办《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二、主任办公会制度

1、会议人员由管理办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秘书科长、负责主任秘书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3)讨论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印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和审议有关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管理办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研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等事项;

(7)临聘人员的吸收和辞退;

(8)研究讨论中心管理办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9)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各科室如有需上会的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交秘书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编排议程。

5、各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情况、资料、数据要准确无误,要有自己的明确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

6、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负责会务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周例会制度

1、参会人员为管理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当月值班领导主持召开。

2、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上午9:30分为固定会议时间,遇有其他事项需要调整例会时间时,由值班领导确定,秘书科负责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点评机关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本周工作重点;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报管理办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

(4)听取管理办阶段性(或专项工作检查、调研)情况汇报。

4、会议内容由各科室负责提供,秘书科负责汇总,报值班领导审定。

5、各科室提交会议传达、学习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文件、资料要及时提供,周工作报表必须于周五下午3点以前报秘书科汇总。

6、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各科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列入督查。

四、科务会制度

1、科务会由各科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科长主持;管理办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务会议,并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2、科务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于周一上午周例会之后和周五上午召开,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时召开,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调整。

3、科务会主要内容

(1)对管理办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工作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2)汇总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点;

(3)对本科完成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组织学习与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

4、科务会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会务档案,重点工作要有案可查。

五、系统工作会议制度

1、系统工作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会议确定,管理办主任主持,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参会;管理办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2、系统工作会议原则上半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召开,年底结合总结表彰大会召开,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需要部署时,可临时增加。

3、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县(市、区)行政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

(2)听取县(市、区)对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4)总结上半年系统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4、会议议程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各科室负责提供会议素材,秘书科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审定后,由秘书科下发会议通知。

5、管理办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六、总结表彰大会

1、总结表彰大会,由管理办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召开。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级窗口单位领导、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负责人和管理办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

2、会议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春节前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4)市政府领导讲话。

4、会议材料由管理办统一安排,各科室负责准备,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5、会务工作由秘书科牵头组织,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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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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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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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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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加强生产现场重要物料的使用管理,使其的使用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达到定量管理、合理有效使用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公司贵重物料、半成品、成品、回收品均适用之。

三、内容:

3.1、贵重品类别:锡线、锡条、模材、锡膏、银浆;

3.2、仓库管制:

1)在库:在贵重物品类别中的所有物料,仓库均需设置专人验收,专库保管并上锁。

2)领料:所有贵重物品的领料必须持【异常领料单】检附【贵重物品用量记录表】,呈至管理室经理处签名方可发放。

3)采购:所列贵重物品的采购需由资材汇整需求量,检附【贵重物品月度领用记录表】呈采购确认,经管理室经理核准后下单采购。

3.3、现场管制:

1)各单位对流转状态的贵重物品、加工件、成品、半成品,必须实行专人专责制度,做到及时入库入柜,依规定发放。

2)所有贵重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加强防盗工作,库房必须上锁。

3)贵重物品必须依A类物品标准做好专用的台账,做到账、物、卡三账合一,所有进出单据需装订成册存档。

4)为防止锡线、锡条等贵重物品的遗失,下班前须当日清点数量放置安全区域保管。

5)每月由管理室安排人员至现场盘点,并呈签至协理室审核。

3.4、现场管制细则:

3.1.1、贵重物品现场管制职责表:

3.1.2、各类物料用量管制细则:

1)锡条:波峰炉技术员根据波峰焊实际情况,记录每天【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2)锡渣:波峰炉技术员每日下班前对波峰炉内的锡渣等氧化物进行清理和称重,并定期进行锡渣回收及记录【锡渣炼制回收记录表】。

3)锡线:现场所有锡线必须由生产班组长记录【锡线领用记录总表】,责任到人。

4)锡膏:生产现场锡膏由专人进行记录,每周进行盘点并记录总表【贵重物品台账】。

5)银浆:银浆的日投量以及银浆的日回收碎布量,必须由负责人记录【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6)模材:所有模材的使用必须建立【贵重物品台账】,检附收货单据存档。

四、使用表单:

1)【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2)【锡渣炼制回收记录表】;

3)【锡线领用记录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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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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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1、现场积极配合业主,遵守业主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用火作业,是指施工作业的动火主要包括;

(1)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磨光机、砂轮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管线、铁锤击打物件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灌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用火作业活动实施前,应按照要求,做好作业任务与危险环境及条件、风险控制措施的观察识别和确认工作。

二、分工与职责

1、班组安全员负责用火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2、安全管理员是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用火作业的方案及其措施的落实的情况。

3、安全部长负责督促指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的工作。

4、项目总工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5、用火作业人的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即没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用火。

6、用火监护人的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又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参加业主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部门发放《用或监护人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的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监护人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暂停用火。

(4)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当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并向单位报告。

三、用火作业分级

1、用火作业特级包括;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在运行的液化气罐区防火堤内。

2、一级用火作业包括;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泵房。可燃气体、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

3、二级用火作业包括;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和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

4、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为三级用火。

5、改扩建等项目的用火,必须有安全技术人员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备注栏目中注明并签字,五级风以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确需用火作业时,用火作业升级管理。

四、《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用火作业前,应由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对该项目是否采用用火方式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凡有其他非动火安全方式首先采用。

2、针对作业内容、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的所有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3、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表)的办理,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业主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业主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4、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5、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业主主管领导,由业主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6、用火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业主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7、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它管辖区域时,“相关单位意见”一栏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8、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钻孔或堵漏作业时,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测厚,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9、作业结束后,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用火所在安全技术员组织对用火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10、《用火作业许可证》时效,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五、用火与监护范围

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限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名监护人。

2、检修期间二级、三级用火;限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区域内,同一作业面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以内的用火,最多不准超过3处。

3、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用火时,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准超过3名用火人。

六、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业主、安全监护人,应对用火作业活动进行全程监控、监护。

2、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间隔时间超过30分钟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

3、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用火一侓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特级、一级用火。

4、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5、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6、检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7、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8、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距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10米内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

9、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领导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10、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规定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

11、受限空间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它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12、再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它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必须进行强制通风,监护人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监测,当仪器报警时立即撤离作业人员。

13、用火作业相关安全措施

(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洞、井、沟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米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2)拆除管线的用火作业,查明内部介质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3)用火作业前,检查电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火工具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使用气焊、气割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用火点间距不小于10米,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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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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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由 有限公司许禹地方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承担施工的许禹地方铁路改建(郑州局管内Ⅲ标段)工程项目(合同号:郑工管外施合【 】 号),需在洛阳通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根据《铁路法》、《民法典》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贯彻铁道部

一、施工内容:

二、施工地段及范围:

区间所涉及的设计内容。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设备和人身)

1.施工期间既有通信段设备的安全;

2.人身安全双方各自负责;

五、双方在施工中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和设计部门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电、光缆埋设的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设计单位应会同甲方、乙方共同探查、核实,规定防护范围,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包括设备图纸、说明书、地面电码化码序图、信号连续显示图、电、光缆埋设路径图等)。

3.乙方应将每日施工的地点、进度、范围、起止时间向甲方通报。在对隐蔽设施施工时(如光电缆),要通知甲方派员参加,检查施工质量。

4.乙方开工前7天,应向建设单位(禹亳公司指挥部)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要经甲方会签经批准后发开工电报。

5.乙方在施工点施工期间,甲方派专人负责到现场与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配合费用。

6.乙方对施工范围内的行车、设备、人身安全全面负责,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对既有运用中设备的影响,凡发现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及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如乙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由甲方负主要责任;因甲方监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外,同时追究甲方的责任。

7.在施工地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要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8.在施工地段内,营业线既有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由甲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甲方不得拖延。

六、双方具体施工安全措施

1.乙方进点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路局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促使》及具体的《施工方案》,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核查光电缆的径路的位置。

2.乙方现场施工前要与甲方现场车间人员一起对乙方施工位置进行具体确认,乙方应对施工位置提前作出明确表示,不得随意变动,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能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甲方光、电缆或设备影响到施工的情况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按甲方要求对光、电缆及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迁改,迁改后(迁改或防护用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方能进行施工。如防护迁改工作不到位,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进行施工。

4.乙方作业须严格按照计划及《铁路通信施工规范》有关标准执行,在通信光电缆径路2米范围内,禁止使用大、中、小型机械挖坑取土,确保有关通信光电缆及相关设备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时不得损伤光电缆及相关设备。光电缆及相关设备与施工位置有冲突时,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防护或迁改。

5.乙方在施工前要与甲方联系,共同到现场探测光电缆径路,若径路不准时,由乙方出工在甲方施工人员指导下开挖确认。

6.乙方在开工三天前,应将各处施工的具体地点、范围、起止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安排专人配合施工;开工后,每天施工结束前,协议施工范围内各处施工现场负责人要将第二天施工内容向甲方交代清楚,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期间,乙方在不同阶段施工都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甲方安排专人进行配合,确保通信光电缆安全。如乙方未通知甲方,施工造成的通信光电缆故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期间因施工配合造成甲方现场人员的交通及就餐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质量标准

按有关文件规程范围进行说明。

八、安全责任及奖罚考核办法

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的事故,按部、局有关规定定责考核。

九、有关施工配合费用及设备损坏费用

安全监督检查、施工配合人员的费用应按有关文件规定支付。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对既有设备造成损坏,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十、施工中涉及水利、电力、公路等其他方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一、施工安全协议期限在本协议到期后,可续签至 年 月 日。若工程在 年 月 日前结束,则提前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6份,双方各执1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2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车间各1份。双方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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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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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公室内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

2. 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严禁明火。

3. 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4. 办公室内应加强用电管理,工作完毕关闭计算机、离开房间切断电源、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 安全用电,防止用电事故,一旦发现电器或线路故障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用电线路。

5. 办公室内消防器材固定存放位置,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6. 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为员工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设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培训等,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7.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用电法律法规,充电器严禁长时间插在电源上,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操作行为。

8. 发生险情及时报警。火警: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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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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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潜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性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必须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务必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务必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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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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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光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状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区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学校建立学籍时,务必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状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群众生活者;

(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贴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适宜的年级学习。

四、流失

凡未经批准中途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学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流失,各校应严格执行我区的《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学生流失的十项规定》应建立健全防辍控流机制,和控流制度坚持月报制度,设立学籍跟踪调查表,准确记录每个学生的学籍变动状况,杜绝中间环节学生流失。

如有学生流失,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并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区学校联合当地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五、留级与跳级

1、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六、毕业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到达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区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并由学校加盖“毕业”字样章,对贴合初中毕业标准条件的,由学校发给经成都市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完成证收,并加盖“市会考合格”章和“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初等学籍专用”字样钢印。

1、各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的课程标准、教学资料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一般在期中、期末进行,由学校同意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不得组织一命题的期中和期末考试。

2、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一样状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3、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者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发给奖状的由教导主任审核、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需经校务会议或全体教师会议审查透过,由校长予以公布。

七、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半欧、严重损失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状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忙他们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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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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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种违反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害,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员工及在所有公司作业的施工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3.公司安环办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与《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

4.公司安环办负责与外方施工单位安全合同的签订与施工安全监管。

四、安全工作方针与管理原则

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安全管理执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所有外方施工单位“先订安全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实施全员安全管理。

五、奖惩规定

1.奖励: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中表现突出、出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预防和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挽回损失有功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发放奖金、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等形式的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正常情况下,奖金额度在500~5000元,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公司将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

2.惩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定不听劝阻者,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记大过、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形式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进入车间、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正确系好安全帽下颌带,发现未戴安全帽和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帽下颌带者,通报批评,每次罚款1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

2)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本公司发放的工作服,着装整齐、一致,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发现未穿好工作服或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每人次罚款5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

3)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必须放置一定数量灭火器,灭火器放置在明显、无遮挡区域,检查发现区域内没有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安全员罚款20%。

4)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通道,侵占安全通道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5)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人员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违反规定者每人次罚款2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部门主管罚款10%,区域负责人罚款10%,所有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6)维修工维修设备前必须签好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并由部门主管、区域负责人和相关设备操作工签字,如检查发现设备维修时无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将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维修工维修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在维修区域拉彩旗、挂警示牌、维修行车时要装好临时碰头、设立高空监护人和地面监护人),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主管罚款20%。

7)公司内油库必须有相应警示牌,没有挂好警示牌的对油库安全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如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在油库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已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并经安全员确认防火措施的除外)的,视其情节罚款500元以上。

8)电工作业必须切断电源,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违反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公司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接用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或指定人员进行,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对违反规定私自接线或接线不符合标准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1000元处分。

9)公司内所有升降机一律禁止乘人,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乘升降机上下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升降机操作者罚款200元,双方直接领导各罚款20%。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0)公司员工及外单位施工人员上班期间禁止饮酒。上班期间饮酒者,视其情节每次罚款200~500元,给予记过处分,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领导罚款20%。

11)维修工维修设备时操作工必须监守现场,离岗者每次罚款50元,因离岗造成损失的将对离岗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按损失的实际情况确定)。

12)行车驾驶室内必须配有灭火器、绝缘板、交接记录,如检查行车上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行车负责人罚款20%。行车楼梯无关人员禁止通行,有特殊情况需上行车的必须通过经理批准,未经经理批准擅自上行车人员罚款200元以上,行车操作未进行阻止或上报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

13)特殊工种员工严格按本专业操作规程操作,发现违章操作对责任人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

14)危险作业(超负荷起重、油库区动火、大型设备安装、设备大修等)前必须通知公司安全员,并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危险作业未签危险作业审批单的将对危险作业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元以上,部门主管罚款20%,区域负责人罚款20%。

1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施工单位配合,在施工区域及危险地带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安全负责人罚款500元以上。

16)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发现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安全主管部门,隐瞒不报或谎报升级为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危险源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节罚款100~5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安全管理员罚款100元。若安全管理员在接到报告后未及时处置或上报引发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罚款300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500元以上,安全负责人1000元以上。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员罚款500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安全负责人罚款20xx元以上,公司总经理罚款2万元以上。外方施工单位在接到我公司的整改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外方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解除劳动关系或施工合同关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7)公司各部门、员工和外部施工人员都应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由公司统一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下发,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行,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以上(已审批除外),公司每月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连续整改不到位时,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接受50%处罚。

六、解释与实施

本条例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七、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监督检查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上报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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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餐厅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卫生,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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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使餐厅食品卫生达到“食品卫生法”标准,保证就餐人员身体健康,为了加强对餐厅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做以下规定。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标准,进行采购、储存、加工和食用操作。

2、采购食品必须清洁卫生,不得采购腐烂、霉变、有异味、污浊不洁食品。

3、凡入库的食品等原材料应严格检查验收,对存异味、变质的食品拒绝入库。各类主、副食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不存有害有毒的物品。

4、冰箱冰柜应达到一定温度存放,食品要摆放整齐,容器、货架清洁干净,定期打扫,除霜、除臭、无血水、无冰渣等。 5不加工存异味变质的蔬菜、肉、鱼、禽、蛋等食品。加工后的成品应及时入库,禽蛋应到入筐内入库。

6、加工刀、墩、案板、绞肉机、菜盆、筐等用后洗净,达到刀无锈、墩无霉,无浸物、残渣、柜厨内工具整齐干净。

7、不做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半成品一次烹调要达到烧熟、煮透、禽蛋洁后方可使用。

8、各种调味品需要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容器清洁卫生,每餐后洗刷干净并加盖防尘。

9、剩余的食品要入恒温库保管,熟食品要凉透后放入冰箱保管。

10、不得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浊不洁的米、面、油、豆馅等原料,不得使用变质的散面、蛋等。使用添加剂、加强剂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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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销售业务员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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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 凡公司业务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此条之所以严厉,是因为在销售业务领域,矛盾特多,比如抢单等现象)

第三条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公司一经发现有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扣除双方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第五条业务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比如灯具,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 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奖惩规定详见《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定旨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四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五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六条业务员的请假规定。业务员每个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三天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元,当月旷工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况的,应写出情况说明报上级主管审批。请病假应提供相关的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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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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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维护学校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证师生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班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

九、微机教室和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微机,显示屏的正常使用,计算机和相关教师要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拆缷教学设备,每次完成教学任务后,作一次检查,并作好记载工作。

十、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外出。

十一、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通道追逐打闹,携带利器和其它危险物品,不在高压电器附近活动,经常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火用电安全。学生校外游泳必须家长陪同。班主任要经常的向学生传授自护自救的安全常识。

十二、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严防传染病流行,检查督促食堂按规定定期定时消毒。

十三、学校教室,寝室要经常通风,离开时要关灯,关电扇,关闭门窗。

十四、严格执行学生晨检制度,严禁学生带刀制管具,易燃,易暴,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十五、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功能室教师组成,为分管工作和功能室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和各任课为任课班级学生安全的责任人。

十六、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 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校领导,并要形成书面报告,对学生旷课出走或失踪,班主任必须了解清楚情况,有重大事故的要及时向校长汇报,校长再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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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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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与供应商档案相对应制度 采购食品要向供应方索取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检验报告、经销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产品检疫证,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建立索证索票档案,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经营的食品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通过媒体发布召回公示;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都要做详实的记录,退回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的,要由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负责人在退市登记台账上签字。

食品贮存运输制度 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食品仓库应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食品运输应按照运输要求进行,运输工具必须清洁无污染,保持货物安全,不得与其他有度污染物同车运输。由工厂送货运输时,运输单位必须经条件确认,即运输资格、运输卫生、运输质量要求等,并有运输合同。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应设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食品用具、容器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无毒无害,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现场制售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现场制售要保持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牌相一致:

1.查验并保留原辅材料有效凭证及检验合格证明;

2.建立《熟食加工记录台帐》,按要求记录加工熟食名称、加工时间、保质期、原辅材料名称及数量等;

3.填写食品公示标牌,内容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公示标牌上食品的来源、成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要与《熟食加工记录台帐》完全一致;

4.使用添加剂的要对食品添加剂实施单独建立进货、使用记录,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使用的添加剂品牌、名称、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

5. 现场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容器、加工工具应当清洁,防蝇、防尘设施有效;

6. 从业人员服装整洁,按规定着工作服、帽、口罩、手套进行操作。

申请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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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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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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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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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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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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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强化投标人的管理,使得各种预控制度得以完善,需要以系统完善以及能够得以贯彻落实的管理制度作为保证和前提。

首先,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该按照行业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管理细则,以及规范作业的规程,使得各项工作都能够按照标准进行。并且各种管理制度必须经过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之后,严格执行。

其次,在开工之前,应该对施工的组织进行设计,同时科学合理的布置平面,对现场进行统一的管理以及规划,为了能够实现文明施工,应该对各种公告以及标志进行统一设置。再次,制定质量控制制度、职工管理制度、施工安全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等各种规章制度。

最后,为了能够使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得以提高,应该有计划地对其开展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与纪律等等培训,组织其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提高。

施工安全管理及其存在的问题

安全管理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这样。虽然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们无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安全事故的发生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但也存在着偶然性、特殊性及不可预见性。因此我们还要在平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做好事故的事后控制工作主要就是要编制行之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怎样才能编制出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本人总结出以下几点:(1)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2)编制可行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辨识和控制危险源,加强作业人员的班前教育;(4)加强对所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5)积极采用“四新”技术,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6)编制行之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质量管理

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隐患。 要做到质量监控事先预防,施工操作事前指导。主要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控制,第一是人的控制。要配备好“三大员”。即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他们必须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业务熟练、经验丰富、有较强的预见性,有三大员的严格把关,项目经理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偶然性质量因素方面。此外是人员的使用。工程施工与其他产业相比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劳动靠人来操作,所以应发挥各自的特长,做到人尽其才。

人的技术水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水平,尤其对技术复杂、难度大的操作应由熟练工人去完成,必要时,还应对他们的技术水平予以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对于新型施工工艺,要引入“样板工程”。第二是材料的控制。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供应及时可防止偷工减料,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材料检验和进厂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监督下进行。

工程施工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场地管理措施

为了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的环境,应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场地管理。因此,设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该在施工之前做好,从而能够确保施工活动根据平面布置图得以落实,根据布置图对现场的设施进行定位与布置。同时应该根据实际的工程进展情况,合理地地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如果在实际的施工过程有需要,应该使用隔离网等来进行隔离,进而方便施工。

临时设施管理措施

应该根据便利于组织生产以及生活的目的布置各种临时生活以及生产设施,同时布置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少占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在建工程的位置。同时布置还要与消防安全以及卫生安全的规定相符合,明确划分施工区与生活区。 利用混泥土将临时施工与施工场区的运输通道进行硬化。同时对于运输通道应该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与保养。 根据消防安全以及工地卫生的要求布置临时房屋,同时在建设之前要将布置报给建设单位和建立部门,征得其批准。使用双层彩钢板活动的房屋作为生活房屋,根据实际的需要设置面积。 为了能够满足施工期间生产、生活等所需要的用水,应该修建临时的给水工程。同时按照实际需要计算所需的用水量,保证用水需求得以满足,同时应该将当地的给水管道作为临时给水水源的接口,为了保证施工用水的质量,应该将河水过滤沉淀之后达到要求之后方可使用。

为了便利排水,应该在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的坡度要大于1‰,根据流量的需要设置排水沟截面,为了满足施工过程中的用电需求,应该对临时用电施工的组织进行编制设计,对线路走向,电源进线、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的位置予以确定,准确地计算负荷,选择合适的变压器容量。为了保证安全,应该对做好用电技术措施。

施工秩序管理措施

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项目经理要按照在投标时所作的承诺和合同的约定,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并且将其报备给监理部门同意之后,严格的贯彻落实,如发生重大的变更,应该取得建立以及建设单位的批准。

采用开工报告制度,开工报告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之后才能执行。在各个分部的工程开工之前,应该向驻地监理提出申请,得到同意之后方可开工,并采用内部审核制度监督各分项工程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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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4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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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财务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管理。

3、责任人:

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4、正文:

4.1总则

4.1.1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工作职责、会计核算原则、资金管理、结算账款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支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布、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附则。

4.2董事会财务管理职责

4.2.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控制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处理。

4.2.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2.3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可行性研发项目。

4.2.4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4.3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

4.3.1遵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好生产经营,力争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4.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公司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

4.3.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督促财务部门配合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4.3.4总经理对公司财务预算全面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决算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4.4财务部门工作职责

4.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4.2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实施财务控制。

4.4.2.1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业务预算(采购、销售、生产、期间费用等)、资本预算(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资本投资、债券投资等)和筹资预算。

4.4.2.2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负责作出财务决算,上报总经理。

4.4.2.3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报告、监督执行等具体工作,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实施财务控制。各职能部门及各业务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4.4.3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4.4.4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审查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要坚持原则,拒绝支付;

4.4.5财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记载有关账簿;

4.4.6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4.4.7财务经理应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加强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准确掌握公司资金分布及资金需求动态,搞好资金平衡调度,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4.8按月及时、准确、真实地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向外报送财务报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分析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依据。

4.5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4.5.1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5.2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的3‰计提,如需计提特别坏账,应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4.5.3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5.4公司的对外投资控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权在20%以上(含2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在50%以上或根据重要性原则对具有实际控股权的要合并报表。

4.6资金的管理

4.6.1现金的管理

4.6.1.1公司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必须分开,不能由一人兼任;

4.6.1.2公司的一切现金收支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核算和管理,各项支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现金收入后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和白条抵库;

4.6.1.3公司库存现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现金出纳员要确保库存现金每日账实相符;

4.6.1.4每次提取备用金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银行存款的管理

4.6.2.1遵循国家关于银行结算的有关规章制度;

4.6.2.2新增银行账户必须事前由财务部经理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开设;

4.6.2.3公司设立的银行账户只限于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专用帐户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资金结算及资金调拨;

4.6.2.4正常业务支出的支票领用,都必须有经核准的发票或其他必要的凭证,支票上必须有金额且与应付凭证金额一致,所有已经签发的支票,应于当日及时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并定期与应付款或其他总分类账借方进行核对,每次支票领用金额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5开户银行间资金调拨需由经办人填制支票领用审批单,详细说明资金调拨的理由,经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和调拨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6财务部对所有银行支出凭据应认真审核有关内容,严格执行经办人、审批人“双签字”制度,做到单证齐全、手续完备;

4.6.2.7公司的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一律由财务部统一向银行购买、统一保管、统一发放,发放时必须做好完整的领用、注销记录;对领用期限超过十天以上的,应及时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注销。作废银行支票必须注明“作废”字样单独保管;

4.6.2.8银行票据一般不得背书转让,如有特殊需要,背书必须由专人进行登记,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6.2.9财务部必须加强银行未达账项的管理;银行调节表应于月度终了后十日内编出,并积极予以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4.6.3银行贷款及融资的管理

4.6.3.1银行贷款卡必须由财务经理保管,如需办理贷款、还款手续,经办人应要求银行逐笔登记、注销,财务经理及时检查并与银行进行核对;

4.6.3.2银行贷款按公司规定的筹资权限实行逐笔审批制度,所有贷款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并逐月报董事会备案;

4.6.3.3所有对外融资一律由董事会批准;

4.6.3.4无特殊情况,公司一般不得对外担保,如确需,公司必须要充分了解对方单位的资信,经济效益及偿债能力等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4.7结算账款的管理

4.7.1认真审核结算单据,检查结算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单据是否齐全。对于未认真核实而造成的多付或重付款项,应立即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7.2财务部应对有关业务单位的往来结算账款定期进行核对和清理工作,所有往来户由财务部与业务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往来账户调整表”;财务部每年不定期与终端客户直接核对至少一次。

4.7.3发生采购时,由经办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副总签字审核批准: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报总经理批准。

4.7.4公司确认发生坏账时,必须由经办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发生1万元以上的坏账损失时,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4.8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管理

4.8.15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取得按原始价值计价。

4.8.2固定资产折旧原则上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其原值的3%。

4.8.3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8.4固定资产的处理包括购置、出售、报废、毁坏损失等(均为1万元以上)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4.8.5固定资产应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与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卡账和实物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4.8.6无形资产以历史成本或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收益期等额摊销计入成本;不能确定收益期的按5年摊销。

4.9成本、费用的管理

4.9.1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合理计提有关费用。

4.9.2发生的所有费用必须先由财务经理签署意见(单笔5000元以上的费用需报备主管副总),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行政文件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报销。

4.9.3差旅费报销:按公司制定的《市场人员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4.9.4财务部必须按收入与成本、费用相匹配的原则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如实反映本期损益。

4.9.5研发费用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执行。

4.10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支的管理

4.10.1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4.10.2公司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并及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与折扣,应及时对有关销售科目予以调整。

4.10.3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及变卖收益、罚款收入、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及变卖损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因遭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4.11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4.11.1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等项目构成。

4.11.2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弥补不足的,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4.11.3公司纳税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基数。

4.11.4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4.11.4.1弥补前五年的亏损;

4.11.4.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4.11.4.3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4.11.4.4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4.11.4.5支付股东股利。

4.11.5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经董事会批准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25%为限。

4.11.6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批准。

4.12财务报告的编制

4.12.1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4.12.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4.12.3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同时提供下一会计年度的预测报告。

4.12.4财务报告的公布

4.12.4.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编制完成后15日内送交各股东。

4.12.4.2公司于每月结束后15日内向董事会提交月结束财务报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董事会提交季度财务报告、季度经营总结分析报告。该类财务文件包括库存清单、应收帐款、固定资产、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明细表等事项。

4.13财务电算化管理

4.13.1财务部电脑操作人员应按相应的权限操作会计软件,并定期与软件供应商联系,做好软件的系统维护工作。对于数据资料,在核对相符后,每日、每月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4.13.2财务部门应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伪税控设备,实行发票和IC卡分人管理。开票工作必须由持证人员负责,其它人员严禁使用。

4.13.3年度终了,由财务经理统一保管备份数据。

4.14财务档案管理

4.14.1公司必须保证财务档案的存放空间及安全可靠,财务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财务部应指定专人保管财务档案,建立健全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非本部门人员查阅档案,必须要征得总经理同意,档案保管人必须要做好登记工作。

4.14.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4.15财务数据、资料、方针均属公司重大机密,未经授权,各级人员不得对外公布,亦不得在公司内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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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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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孕产期系统管理内容

1、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

孕早期(13周内):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孕妇妊娠大于16周者进行产科检查一次。

孕中、晚期:产前检查一般在孕16-18周开始,孕28前每月产检一次,孕 28周-36周每半月一次,孕36周后每7-10天产检一次。整个孕期产检次数城市不少于8次、农村不少于5次,高危增加产前检查次数。

产后:出院后3天内、产后14天、产后28天左右各访视一次,共三次,高危产妇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访视次数。如产妇额外需要增加访视次数,可参照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收费标准。

2、保健服务内容

孕早期:做到在孕13周内建立“孕产妇保健册”,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妇科),测量基础血压;确定妊娠大小;进行血尿常规、血型、血糖、白带常规、肝功能(包括HBsAg)、梅毒筛查、HIV检测等辅助检查。进行高危因素的初筛选及登记,发现妊娠禁忌症和严重合并症者,及时处理。开展孕早期的卫生宣教及指导,如妊娠反应、先兆流产症状的识别和预防;如何避免孕早期接触致畸物质、避免病毒感染等。

孕中、晚期:按“孕产妇保健册”规定内容进行产前检查、高危筛选及评定,及时处理妊娠期的合并症及并发症,重度高危孕妇及时转诊,并落实专人追踪、随访。产前检查复诊要求:测量孕妇体重、血压、尿蛋白;询问前次产前检查后孕妇的特殊情况(孕30周后询问胎动计数);检查胎位、听胎心;了解胎先露入盆等情况;测量宫高及腹围,绘制妊娠图,判断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检查下肢水肿情况等。孕中晚期常规进行血常规、肝功能化验各一次,必要时进行B超、胎儿心电监护等检查。

孕妇孕15周-19周建议参加产前筛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筛查高风险的孕妇动员进行产前诊断,并做好追踪及随访。对具有下列情况的孕妇建议直接进行产前诊断,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率。

⑴35周岁以上高龄孕妇;

⑵羊水过多或过少者;

⑶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⑷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可疑畸形的;

⑸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严重缺陷婴儿的。

开展孕期的卫生、营养指导;家庭自我监护;妊娠期常见并发症的识别及预防;阴-道分娩的好处;临产前的准备与临产症状的识别;母乳喂养知识等宣教。

分娩期:积极预防产时并发症的发生;实行母婴同室,开展产后半小时内早吸吮、肌肤接触工作;鼓励按需喂养。依法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在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发现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和分娩出生缺陷儿应按规定上报各类监测报表和个案表等资料。

分娩后:产后一月内休养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保健医师上门进行产后访视。访视内容应包括产妇的血压、乳-房、子宫复旧、会阴或腹部伤口等情况;新生儿测体重、检查皮肤黄疸及脐部、臀部等情况,并进行异常情况的处理。开展产后营养、母乳喂养、新生儿沐浴方法及婴儿抚触等指导、进行产妇心理疏导。

产后42天:产妇及婴儿应到妇幼保健机构或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检查,产妇化验血常规,测量血压,评价产妇康复及婴儿生长发育情况,给予避孕知情选择指导。

二、孕产期系统管理程序

1、建立“孕产妇保健册”

(1)杭州市户口的已婚妇女怀孕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册”;户口在原籍婚嫁到杭州的孕妇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

(2)在杭部队现役军人孕妇,可以凭军人证到部队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册”。

(3)流动人口妇女怀孕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现住地的街道(或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册”。

2、产前检查

建册后,无高危因素和高危评定为无特殊标记A级的孕妇杭州主城区孕24周前、农村孕30周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系统的产前检查;达到规定孕周后孕妇转至助产技术服务单位继续进行产前检查,直至分娩。建卡后孕妇如需要到居住地社区服务中心进行产前检查,建卡单位应开出委托书,将并“孕产妇保健册”交由孕妇带至接收单位进行产前检查,并做好追踪及随访工作。

严格按照《杭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进行高危孕妇的筛选、追踪、随访,并做好登记。高危孕妇按评分级别及时转至相对应的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及治疗。转出单位必须做好追踪、随访、登记、结案工作。各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落实好本地区的孕24-32周孕妇的县级水平高危筛查工作,并保证筛查质量。

3、产后保健

杭州城区医院在孕妇分娩出院时将“孕产妇保健册”交由产妇家属,在出院后三天内送至产后休养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产后访视。主城区访视单位每季交换一次代访单和“孕产妇保健册”。县(市)及萧山、余杭区的产妇产后访视管理按原有的方法进行。

产后42天,产妇携带婴儿一起到妇幼保健机构或产后休养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母婴健康检查,建立儿童系统管理档案。各县(市)及萧山、余杭区的产妇及婴儿按原规定进行检查。

三、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一)一级医疗机构及有责任地段的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

1、及早掌握地段内的孕妇情况,为本辖区户口和居住在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孕妇及时建立“孕产妇保健册” 并作好登记,进行规定孕周内的产前检查服务,并按《杭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进行高危筛查及管理。

对本市户籍但非本辖区的孕妇,应动员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及管理,并将有关信息报告辖区妇幼保健院或孕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

在杭州市居住一年以上(按暂住证)的外省和本省户籍孕妇按本地户籍管理;居住一年以内的本省户籍孕妇动员去原籍建册,并及时(25天内)将孕妇情况反馈给该孕妇户籍地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由原籍管理,做好登记。如为居住一年以内的本省户籍孕妇建立了孕册,则按本地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产后访视结束后将孕册及时返回户籍地的地市级妇幼保健院,做好备案。居住一年以内外省籍孕妇按流动人口管理。

2、进行产后三次访视及产后42天的母婴健康检查。收集“孕产妇保健册”,统计分析资料,定期上报卫生统计报表。对收集的非辖区内所建的孕册及产后访视代访单,及时上交辖区妇幼保健院。定期参加辖区召开的工作例会。

3、负责相关的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二)依法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

1、开展规定孕周内的产前检查和健康教育服务,直至分娩。接受基层高危转、会诊,并做好追踪、随访、登记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孕产妇保健册》。发现孕妇无《孕产妇保健册》,应及时嘱咐孕妇去所辖地建立保健册。对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孕产妇于入院24小时内报告医院所在辖区的计划生育部门,并做好登记。在产妇分娩后及时完整地填写“产时至出院前情况”记录。产妇出院时《孕产妇保健册》交产妇家属带回休养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围产保健门诊,落实产后访视。

2、按规定进行产时信息的录入、传输及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按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xx]319号)文件执行,坚决落实由助产单位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开展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做好HIV阳性孕产妇的干预和个案报告。负责规定区域内的孕妇县级水平高危筛查,并协助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及培训。

3、服从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及指导,依法上报各类卫生统计及监测个案、报表。

4、发现孕产妇死亡应在24小时内上报所辖地的妇幼保健机构,并配合做好孕产妇死亡调查工作,提供孕产妇死亡病历复印件。

(三)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负责辖区内围产保健工作的组织协调、质量控制,以及妇幼卫生各项监测和统计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配合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做好辖区内孕产妇死亡个案的调查,提供孕产妇死亡评审所需的个案资料。按要求组织辖区内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的评审工作。做好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掌握本地区影响母婴健康的危险因素,并开展相关的调查,提出干预措施。

(四)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负责全市的孕产妇系统保健规范的制定,并对各区、县(市)孕产期保健工作的质量进行监测、评估、质控。组织开展与围产保健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知识更新。负责全地区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时反馈给基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危害母婴健康的主要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国家级监测点工作。负责全市的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病例的个案调查及评审工作等。

四、质量控制

1、围产保健工作有关的房屋及人员要求

门诊:设有与就诊区相邻的候诊区,配置有宣传栏、健康教育资料架或多媒体宣教设施等。门诊设有独立的接诊室和检查室二室(面积大于20平方米),配有咨询、产科检查、室温控制及消毒隔离等有关设施。产前检查人员必须具有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进行孕期检查及一般情况的处置工作。高危门诊必须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负责高危孕产妇的诊治,严格实施首诊负责制。从事围产保健工作的相关人员每三年必须接受知识更新一次。

产后访视人员:应由掌握妇幼保健基本知识与业务指导技能、并具有一定人际交流技巧的医护人员承担。人员相对固定,并经区(县)级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培训,每2-3年复训一次。

产科病房和分娩室按有关要求执行,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2、围产保健质量管理指标

⑴高危孕产妇筛查率100%,漏筛率为0;

⑵高危孕妇追踪随访率100%;

⑶户籍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⑷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追踪随访率100%;

⑸围产儿死亡漏报率0。

五、围产保健访视卡及婴幼儿健康体检卡管理

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围产保健访视卡和婴幼儿健康体检卡执收管理单位的通知》(杭卫发〔20xx〕82号)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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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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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 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 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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