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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范本【实用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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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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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需向 融资,请求乙方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种类: 。

第二条 保证期间,上项融资甲方与银行签订 ,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请求乙方为其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其融资提供担保。 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检查、监督甲方所贷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二、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四、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年息 % ;(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五、在甲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和提供反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及时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申请贷款担保的条件提供乙方要求的各类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并承诺在银行发放贷款前完成:

若甲方逾期或迟延办理上述反担保措施,乙方有权通过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对反担保财产予以保全,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按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的20%比例违约金且还应承担包括不限于由此产生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三、甲方整个贷款手续办理结束后,必须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放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四、甲方必须按申请用款事由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并按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

五、甲方按借款合同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六、在乙方为甲方出具贷款担保书之前,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担保手续费;如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按实际担保日期(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收取担保手续费;

七、乙方提供担保后,甲方与银行如需修改担保合同或变更主合同时,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甲方不能如期归还贷款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由乙方征求银行意见后,确定是否同意展期担保。

第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如甲方贷款逾期,从乙方为甲方代为偿还之日起,即有权收取损失的利息。

第八条 协议管辖: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进行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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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房产抵押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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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浙江_________有限公司将2万平方米_________山庄用地退还给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浙江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杭州_________大厦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__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号的__________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厦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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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抵押反担保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存货抵押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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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合同

(本合同适用存货抵押)

合同编号:

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 宗方超律师制

抵    押    人: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抵  押  权  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根据                               (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保证人)签订的编号为      号 《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抵押权人为债务人与主债权人签订编号为               号 的《                    合同》(主合同)所借人民币(大写)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抵押权人并与主债权人签订编号为            号                             的《保证合同》。为确保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履约和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抵押人愿以抵押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反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

1、抵押人自愿以                                         库存商品作为抵押物。

2、抵押物(库存商品)的价值不低于(按进货价值)        万元(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二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直接损失:代偿之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所约定的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追索费以及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违约金(主合同)等,以及抵押权人因实现抵押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支出的与债务人借款相关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费、公告费、邮寄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话费等);

(2)可得利益损失:

□抵押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之次日起,抵押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含透支利息)、罚息、复利、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违约金等向抵押权人支付,直至清偿之日止。或者

□抵押权人实际代偿本息×10倍(可放贷款比例)×     %/年(担保服务费);以上各项合称“被担保债务”。

第三条 抵押期限和抵押期间

抵押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抵押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1、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且抵押人行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设定他项权等情况。

(4)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书面同意。

(5)如法律规定并本合同必需,抵押人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抵押人上级主管部门或抵押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2、抵押人确保抵押权人收到:

(1)经抵押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真实有效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经证明为真本的抵押人设立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有关公司成立文件;

(3)抵押人依其公司章程就本合同相关事项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会决议,其内容为:有效同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履行本合同,有效同意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本合同定义的抵押物作为担保;经证明为真本的抵押人股东会成员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签字样本;

(4)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正本、抵押登记文件正本、保险单正本;

(5)抵押权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为原件,如经抵押权人同意提供复印件,则须经抵押人加盖公章确认该复印件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

抵押权人未及时取得并持有该等文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抵押权与其反担保的主债权同时存在,主债权不消灭,抵押权也不消灭。

第六条 抵押人权利与义务

1、抵押人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拥有完全所有权和处分权,本合同签订之时,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担保物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及质量瑕疵;

2、抵押人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抵押人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抵押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抵押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3、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或可能出现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现非正常负债、涉及诉讼导致财产保全、产生抵押财产权属争议等),抵押人应于3日内向抵押权人通报,并就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向抵押权人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人非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得擅自采取企业分立、合并、股权转让、以物抵债等形式变相减少抵押财产价值,如需进行上述行为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并就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向抵押权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由此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抵押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抵押人为自然人的,继承发生后,本合同项下义务由继承人承担。变更后的机构或继承人应于抵押人变更或发生继承后  3  日内完成相关变更抵押登记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抵押权人根据本合同对抵押物拥有的抵押权不受上述变更、继承情形的任何影响。

抵押人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6、抵押人保证在抵押财产确定后,积极配合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不以任何理由或行为阻挠或干扰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7、抵押人在接到抵押权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向抵押权人履行付款义务。逾期支付,每日按照抵押权人主张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抵押权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因怠于履行抵押财产的范围确定及登记义务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参照前述约定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8、当主合同债务人同时面临抵押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和抵押权人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抵押人同意主合同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抵押权人的欠款。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或履行期限进而加重被担保债务或其履行期限的;

(2)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而导致“被担保债务”发生变更的;

(3)抵押权人将“被担保债务”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但须及时通知抵押人转让事宜)。

10、当借款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主债权人或第三方是否向抵押权人提供其他反担保,抵押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人权利与义务

1、抵押权人在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或出现确定浮动抵押财产范围的情形后,对抵押人负有告知义务,应向抵押人出具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或确定担保物及进行登记的书面通知;

2、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抵押人对产生或可能产生抵押财产价值非正常减少的事项向其书面告知;

3、抵押权人不得以对抵押人财产已设定浮动抵押为由,对抗已向抵押人支付合理价款并已实际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也不得干扰抵押人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

第八条 抵押财产的确定

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浮动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发生时确定:

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2、借款人未能按贷款用途使用贷款或将贷款挪作他用;

3、浮动抵押财产价值减少达到贷款合同本金    %时,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抵押权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4、抵押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处分浮动抵押财产;

5、抵押人进入破产、清算等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撤销;

6、抵押人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企业分立、合并、股权转让等情形;

7、严重影响抵押权人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应收账款质押

抵押人承诺与抵押权人已就抵押物的全部售款及/或租金收益,抵押物毁损、灭失而获得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及其他权益合同(如有)下的收入或应收款项或应收收益设定质押担保事宜并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办妥了质押登记公示手续。抵押人须将抵押物每月的租金收入、售款及其他收益等存放于抵押权人指定银行,开户行:                    行,开户行账号:                      ,用于优先偿还被担保债务,具体见《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第十条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抵押人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抵押权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清偿抵押权人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划付至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设定质押担保,具体按《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约定处理。抵押人应如实告知买受人/承租人/其他第三方抵押物已抵押于抵押权人的事实,无论抵押权人就抵押人转让/出租抵押物的行为出具何种书面或口头承诺/同意,该承诺/同意均不构成抵押权人放弃法律赋予抵押权人的权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清偿抵押权人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4、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反担保。上述情形下,如抵押人不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抵押权实现方式提前拍卖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划付至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为被担保债务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的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抵押人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金额不得低于            元(大写)的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抵押权人权益的条款,且保险单据原件由抵押权人保管。

2、保险的期限应长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至少六个月。其间,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3、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清偿抵押权人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

4、若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抵偿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或抵押物的损毁不在保险责任笵围以内,抵押权人有权立即要求抵押人将相当于不足部分予以清偿和/或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能够接受的其他担保。

5、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派和指定抵押权人为其真实合法的代理人,享有充分的代理权和代表权,并可全权代表抵押人(费用由抵押人承担),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方法履行或实施保单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6、抵押物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等保险事故的,抵押人不得放弃对第三方的求偿权。

7、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范围以外的因抵押人过错的毁损,由抵押人于二日内提供其他同等价值的财物等进行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到有关登记机关与抵押权人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与抵押权人共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等正本原件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权人未及时取得并持有该等文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抵押人承担;如抵押人未履行办理抵押登记义务,则由抵押权人代为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人承担,且抵押人无条件地提供一切登记所需文件。

第十三条 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发生代偿后,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抵押权人可以提前实现抵押权:

1、抵押人以其库存的产品从事关联交易或者低价交易(如不得以低于市场价格一定比例的价格出售库存的产品,一旦出售价格低于约定的比例,可以提前实现债权);

2、抵押人的库存产品数量低于其整个库存量的    %。(一旦低于该比例,可提前实现抵押权)

3、抵押人为其他损害抵押权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抵押人在本合同中作虚假承诺,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2、抵押人在抵押物占管项下违约,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3、抵押人不按第九条设置质押担保或违反该条相关约定的,或不按第十条办理保险手续或违反该条相关约定的,或不按第十一条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违反该条相关约定的,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生效后,抵押人应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抵押物权利价值百分之十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抵押权人实际损失

万元。

5、如因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抵押人应在原抵押反担保范围内赔偿抵押权人的全部损失。

6、抵押人在发生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现非正常负债、涉及诉讼导致财产保全、产生抵押财产权属争议等)等任何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另行提供担保义务的情形的,抵押人在抵押权人通知其另行提供担保之日起二日内,未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及时另行提供担保的,应按未提供担保数额日万分之九支付迟延履行金,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上述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属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被担保债务”范围。

发生上述违约情况的,除支付相应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外,抵押权人还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数项措施:

1、行使抵押权人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要求抵押人提前承担反担保责任;

3、行使抵押权人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五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上述费用属于第二条约定的“被担保债务”范围。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1、抵押人已收到并阅知抵押权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质权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出质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责任限制及免除条款等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3、出质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共     份,双方各    份,备案登记机构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签字页】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传    真: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传    真:

签约地点:

合同填写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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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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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 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 ,每月付息 。

4. 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 借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 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 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

2. 房产:【 地证字第 】

3. 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 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

1. 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 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 甲方的义务:

1. 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 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 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 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 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

第五条 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1.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 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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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保证担保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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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网推荐一篇借款合同,请看

经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 %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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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担保公司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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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省市签订。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因出资设立公司,向甲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万元(Y: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仅供乙方出资设立公司所用,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

第四条 借款利率

上述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一个月按30天换算)。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____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2、乙方支付借款利息时,甲方需提供正规发票。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借款金额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生效后如需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3、若乙方续借本合同项下借款的,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同意续借前述借款的,则本合同按照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浮动%的计息方式自动延期一年。

4、乙方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合同至乙方自乙方全额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之日即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未还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本息,并从到期日起每日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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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购房抵押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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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抵押合同范本

购房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金融机构代其支付剩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该金融机构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购房抵押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购房抵押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中国银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 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 %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 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 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 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 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 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 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 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 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 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 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元

(大写) _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 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 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 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 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 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 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 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 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 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 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 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 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 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 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 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条 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 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 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 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 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 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 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 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 年 月 日

购房抵押合同范本二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 年____月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市____镇,面积为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 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 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 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 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 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单

2. 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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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财产抵押合同抵押担保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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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 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元,有价证券 元;其它 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 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________%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 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_____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_____(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在借款方________(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________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

1.抵押物清单____ 张。

2.

3.

4.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抵押物清单____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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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产抵押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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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一)

立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承押人)及_________(以下简称抵押人)(抵押人资料详见附表一)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以下简称合约),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贷予港币(以下简称该笔贷款),并已签署欠单_________份。抵押人愿意将附表二所列之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抵押给承押人,赋予承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约全部条款。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款,应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须依照该欠单及附表(三)规定之方式,照规定期数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时缴交应还款项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缴债务,且履行合约全部条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条之规定,向承押人赎回本合约抵押给承押人之房产。

(2)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_________‰,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内涉及借款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承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应付利息,并对依约所收之手续费,不予退还。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缴,系本合约首要条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则须补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计收,利率由承押人决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计收,由到期之日计至该款收到之日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缴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时,则全部所欠款项及利息不论届期与否必须立刻一次偿还给承押人。

(4)该笔贷款未清还前,抵押人必须按本合约规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利率,利率经调整后,立即生效。该笔贷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贷出款项后_______个月开始,照规定期数,每期付款金额及付款日期按月摊还。利率如有改变时,将由承押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抵利率,承押人认为有必要时,有绝对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应缴金额按照规定摊还期数,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单方面决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计收。

(6)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有押品,包括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7)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分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授权承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8)所有应付予承押人之款项,应交银行分行或经由该行之总行或分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币缴交。

二、在合约期间,抵押人必须

(1)依期清还本合约内所有到期款项,无须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权继续享有该房产;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决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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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担保换期权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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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权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丙方60%股权,丙方系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乙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丙方注册资本的60%。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鉴于:乙方作为丙方的股东,为了尽快发展丙方的业务,乙方同意丙方向甲方提出贷款担保申请,甲方经过审查,同意为丙方向中国银行申请的_________元人民币一年期贷款提供担保。

鉴于:由于甲方为乙方所参股的丙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此甲方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为了平衡甲方为丙方担保所承担的风险,贯彻激励与风险共存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除了丙方按《担保协议书》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外,乙方给予甲方选择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部分股权的权利,即股权期权。该股权期权是指甲方有权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拥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

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股权期权的受让份额、受让价格、行使期限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股权期权

股权期权:股权期权是指甲方有权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即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有权按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份额和所约定的转让价格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或者甲方有权放弃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甲方在行使股权期权做出购买或放弃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的决定后,乙方均必须按甲方的决定转让或不转让其所持有的丙方股权。

第二条 股权期权的份额

2.1 本协议书所指之股权期权的份额是指乙方给予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的约定份额(具体约定份额见2.2项)。本协议书中所出现之股权期权的份额均指丙方的注册资本份额,该股权份额按百分比计算。

2.2 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持有丙方60%股权。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60%的丙方股权作为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该约定份额以百分比计算)。

2.3 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如丙方拟增加注册资本金额,可以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相应调整本协议书之2.2项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否则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应保持不变。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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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抵押反担保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存货抵押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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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1]:_____________

抵押人[2]: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县 (以下简称受益人)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与债权人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的《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债权人为被保证人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届满之日起 ,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保证担保。为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人陈述与声明

1.1 抵押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 完全了解主合同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抵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 已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说明。

1.4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

1.5 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6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7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内容书面告知抵押权人。

第二条 抵押物

2.1 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

第三条 抵押反担保范围

3.1 抵押人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担保费及债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等)。

3.2 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无论被保证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债权人提供其他反担保,抵押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3 抵押人确认,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抵押人事先同意,抵押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3.4.1 延长主债务履行期;

3.4.2 增加主债权金额。

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_______年止。

第五条 抵押登记

5.1 依法应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有关登记文件的副本由抵押权人保存。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检查。

6.2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6.3 抵押人应将有关抵押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七条 保险

7.1 押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应根据有关法律及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抵押

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借款人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抵押人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7.2 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偿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抵押人中断或撤销保险,抵押权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人对抵押权人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7.3 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抵押权人保管。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对保险赔偿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7.1.1 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债务及相关费用;

7.1.2 转为定期存单,存单用于质押;

7.1.3 经抵押权人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7.1.4 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新的反担保后,抵押人自由处分。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8.1 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折价以抵偿被保证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8.2 抵押权人依据本合同第8.1条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 抵押人权利和义务

9.1 抵押人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否则,抵押人的上述行为无效。对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条选择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9.2 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抵押人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9.3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4 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重新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反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损害赔偿金应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帐户。对该损害赔偿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条选择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9.5 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9.6 法人抵押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内注册资本减少、股东变更、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执照、经营亏损及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应提前30日通知抵押权人。

9.7 自然人抵押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内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及住所、电话发生变更等,应提前30日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条 债权人权利和义务

10.1 主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人未依主合同约定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10.2 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给抵押人。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1.2 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3 因抵押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抵押人应在原抵押反担保范围内赔偿抵押权人的全部损失。

11.4 如抵押人未按9.6、9.7条规定将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通知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按原址发送的函件视为送达。

11.5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的约定,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对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第7.1.1、7.1.2、7.1.4条选择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2.1 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抵押人签字生效)。

12.2 主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抵押人以抵押物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2.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

12.5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3.1 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4.1 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权属争议,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4.2 抵押期间抵押物灭失的,抵押人须另行向抵押权人提供反担保物。

14.3 抵押人在2人以上(含2人)的,任何一个抵押人履行12.1条手续后,本合同即在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间生效。且每一抵押人均以其提供抵押物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14.4

第十五条 附件

15.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资产抵押清单》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1](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2]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权人(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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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债券担保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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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担保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_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_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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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质押反担保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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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合同样本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以下是一篇质押反担保合同范文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甲方(质权人):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出质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鉴于甲方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的人民币伍佰万元(¥500万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障甲方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持有的xx有限公司92.32 %(¥846.3944万元)的股权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质物

1.1质物是:乙方在xx有限公司所拥有的 92.32%(¥846.3944万元)股权及其派生的所有权益。

1.2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项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条 主债权和反担保范围

2.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xx有限公司和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主债权,担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下同)伍佰万元整(¥500万元整,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为12个月,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准)。

2.2质物反担保范围:甲方代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甲方垫付的费用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及应纳税金等)。

第三条 质权的存续期间

3.1质权的存续期: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第四条 出质人声明及保证

4.1乙方的质押行为已经过XX市文彩艺术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证在签署本质押合同之前,从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或被查封,并保证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证对质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无争议的处分权,签约时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项权利、租赁、托管或共有等情况。

4.3乙方保证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任何原因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损甲方质押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书。

4.4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作删节、修改或补充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任何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4.5乙方保证XX市文彩艺术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股东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不对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须修改,则乙方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修改。

4.6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签署后,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质押合同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五条 质物的处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义务而造成甲方代偿时,甲方可依法通过协商、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直至清偿本金、利息、复利(含孳息)、展期保费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其 他

7.1乙方已认真阅读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质押登记部门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质权人)(公章): 乙方 (出质人)(签字和指模):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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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抵押反担保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存货抵押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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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抵押权人): 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 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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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资金担保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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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担保协议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丙方(担保方):

乙方因在煤炭贸易中购买原料煤缺乏资金寻求甲方共同合作并要求甲方提供人民币  元整(.00元),甲方同意,乙方请丙方对甲方的投入资金和整个贸易资金流动安全性进行担保,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基本事项:

1、 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2、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买卖原料煤贸易;

3、 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签约后第一批3000吨原料煤买卖交易结算完成需45个工作日,乙方保证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煤炭贸易的全部过程,并以现金方式收回全部货款到甲方指定账户,

2)、若第一阶段正常则开始第二阶段期的合作,第二阶段合作期限为第一阶段结束后的一年,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4、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甲以银行存款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合伙人乙以保证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签订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二、 三方义务:

1、 甲方应当保证本合作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若因资金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 乙方需提供足值的自有固定资产抵押给甲方,并公证;

3、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针对万盛煤化的第一次3000吨煤购销正常前提下的随后一年内总计不少于30000吨的供货合作承诺,如果乙方不能实现承诺则视为乙方违约(详见附件一);

4、 乙方对所有贸易货物(本协议所指煤炭)的交易质量、重量、交货周期及货款的全额结算保证并负责,(保证每次货运随机抽查,第一次需亲到场自抽查,质量、重量、交货周期标准详见附件二,附件三),如果因本条规定内容无法达到的原因造成损失视为乙方违约;

5、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保证每次货款回款准时足额,与相关人员的关系处理由乙方全部协调处理;

6、 在整个合作过程中,乙方需成立一个乙方所在公司(重庆格凯商贸有限公司)下的一个独立自负盈亏的事业部,并负责甲乙双方合作的业务,设独立账户单独核算,乙方保证本独立事业部与公司原有股东之间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及相关可能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事宜。

7、 甲乙双方需在合作过程中从共同利润中提取人民币100万元作为保证金,此笔资金留存在共同管理的账户内作为双方的行为及违约保证,如需支出必需双方书面同意或者合作终止;

8、 丙方愿意以其自有资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汽车、股票、债券等)为乙方提供担保。丙方保证乙方在履行甲、乙双方合同期间内具备充足的履行能力;

9、 丙方对甲方的投入资金和甲乙双方合作过程发生的资金流出流入安全性及回款准时足额进行担保,出现差误丙方补足差额;

10、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均应3日内通知对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

三、 三方权利:

1、 甲方负责所有财务管理(包括重庆格凯商贸有限公司下独立事业部专用账户使用),掌握实时资金流向, 每一笔流出款项必须得到甲方签字;

2、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者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责任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该视为权力的放弃或者对追求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者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该视为对对方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3、 在原料煤净利润低于每吨30元情况下,甲乙双方均可以决定终止原料煤购销。

四、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合作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归属于守约方;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故意违背本协议规定或者出现故意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时,过错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对损失进行全额赔偿,无过错方保留相关的法律权力;

3、 若乙方单方面违约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期间所获得的全部利润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出资的保证金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归甲方。出现亏损的,不论亏损比例(亏损数额占本金的比例)多少,均由乙方在30天内补足出现的亏损,若规定时间内乙方没有履行补足亏损义务则由丙方补足,甲方可立即处置丙方做出担保的资产。

五、收益约定:

1、 资金收益的计算标准:

资金收益=“当月资金余额”-“本金”-运行基本费用 2、 甲、乙双方每月收益分配为:甲方取得每月收益额的60%,乙方取得40%。

3、 乙方保证甲方资金的本金安全,本金若出现亏损,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丙方补足,结算日在每月20日双方划清损益收益,次月10日前结算完毕。 六、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3、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4、 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5、 如果有合作方出现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则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本协议约定处理。

七、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关施以仲裁决断。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由三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本协议三方友好商定同意公证机关公证。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住址: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住址: 年 月 日

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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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设备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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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 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作为___ _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___ 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__ 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 ,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借款利率: 。

5.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明细(详见抵押物明细清单)

抵押期限:____ 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 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 ,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借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每月向乙方提供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 %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加收每月____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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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新动产质押担保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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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产质押担保合同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 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中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动产质押担保合同范本

出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的财产质押,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押担保范围

本质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出质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质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若出质人和质权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出质人应当对上述全部债权承担责任。

第二条 质押动产及孳息

1.质物名称:_________。

质物数量:_________。

质物质量:_________。

质物所在地:_________。

2.评估价值: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

3.质押期限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6.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7.合同中未对质物产生的孳息归属明确约定,孳息的所有权属出质人,但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三条 质押物权属

1.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2.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第四条 保险

1.出质人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质权人。保险单证由质权人代为保管。

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

3.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五条 出质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2.出质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4.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5.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质人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损失的,出质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质权人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出质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六条 质权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5.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6.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7.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8.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10.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质权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出质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质权人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八条 质权人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出质人所欠质权人主债权利息;

3.清偿出质人所欠质权人主债权数额、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出质人:

1.出质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质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质权人:

1.质权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质权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质权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质权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质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质押合同效力

1.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2.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____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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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定期存单抵押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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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单抵押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年__月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放于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抵押品,该定期存款帐号为___,货币及金额___,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全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我公司声明:

(1)本抵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抵押书将继续保持有效。

(2)你行对本抵押书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3)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若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抵押的定期存单。未经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抵押的定期存款。

抵押人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人(签章):

法定地址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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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抵押担保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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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至,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金额(大写):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贷款方: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公章) 保证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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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贷款担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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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合同范本3篇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贷款担保合同范本一

致:   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

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

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担保合同范本二

借款人名称: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电 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保证人名称: (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

第二条 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第五条 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贷款担保合同范本三

编号:____________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县支行_____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贷款_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借款方担保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贷款方

贷款单位: (章)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 (章)

公证单位

公证机关

公证机关负责人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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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关于标准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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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标准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其它费用

1、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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