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苗购销合同
卖方:
买方:
平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议,就双方通过“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电商平台进行茧丝产品(以下简称“货物”)的购销贸易活动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货物编号、规格/等级、数量(单位:筐/包/箱/捆)、重量/长度(单位:吨/米)、单价(单位:元/吨或元/米)、价税合计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货物名称货物编号规格/等级数量重量/长度单价单价(不含税)金额(不含税)税率税额价税合计价税合计(大写):人民币
二、质量要求:
三、包装要求:布袋包装。
四、货物交付
1、卖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交付至 仓库(地址: )。
2、货物交付上述仓库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五、货物验收: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任何质量、数量等问题,应提出书面异议;如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六、货款支付要求:
七、发票: 卖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给买方,并对提供给买方的结算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八、其他费用:
九、特别约定: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买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平台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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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饲料购销合同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二、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标的物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1、甲方负责发货
2、乙方自行提货
3、乙方委托提货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五、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在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份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厨房设备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作厨房设备及供应厨房用品一批(详见报价单)。为使双方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完成此任务,特订立如下条约,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厨房设备及用品添置
二、工程总金额:(大写)
三、施工安装地点:甲方所在地
四、施工时间: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至年月日内完成并会同甲方共同验收。
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订金,即人民币:,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立即开始制作或准备甲方所需物品。制作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将甲方所需物品运至甲方现场并负责安装施工。货到现场,甲方再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货款,即人民币。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货款,即人民币。
六、权利与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的水、电施工配置,已满足乙方安装施工的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安全操作,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要求。若安装施工完毕,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对甲方未付款部分产品自行处理。
七、售后服务:乙方向甲方所提供或制作的产品“三包期”为一年。保修期后产品继续实行售后服务,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收取一定的材料及人工费用。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方所在地法院诉请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起效。
备注:根据甲方所要求的质量所需要的材料来制作。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篇二】
签约日期:20xx年月
签约地点:上海
名称:签约代表: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电话::
乙方:x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签约代表:
注册地址:xx市杨浦区隆昌路号
电话: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设备和材料交付地址:;
设备和材料进场日期:;
工程期限:;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项目中的,该项工程所需的设备符合国家生产许可标准、其他相关配套设备和必要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具体以本合同附件《设备报价清单》(见附件一)所列项目为准。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见本合同附件二),在合同签定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现场工作人员指导设备摆放位置。
二.设备和材料、价格及有关说明:
1.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等由乙方负责生产,并需经甲方审核验收和认可。其名称、数量、规格等设备参数详见《设备报价清单》,乙方应保证其生产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包含《设备报价清单》所列设备的价款)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甲、乙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更改确定的设备,如果确需变更设备,需及时向另一方提出,在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品牌、型号、材质、规格、数量等,见附件一明细表验收)。
三.付款方式
付款分三次进行
付款%
金额
1.合同签订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30%作为预付款
2.设备交货至现场并安装完毕,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60%
3.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10%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账户和相关信息的准确: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支行
账户:100124981902487
开户行行号:1022900249
四.交货及现场条件
1.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要为乙方提供设备进场的必要条件,乙方保证安装调试完毕,并能交于甲方使用(需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行使用)。
2.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推迟发货,甲方需提前3天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遇特殊情况应当在发货之前及时通知。
3.乙方在设备进场过程中,甲方要为乙方提供设备进场的必要条件,如电源、照明、电梯的开通等。
4.乙方的设备按合同时间进入甲方现场后,甲方需指定代理人:到现场验收签字予以确认。
5.乙方需对甲方现场的装饰面、设备等进行保护,如有损坏需乙方进行赔偿。
6.施工中窗体、墙体开洞修复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与验收
1.乙方在设备出厂前对设备的质量、性能规格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的质量合格证书(定制产品例外)。
2.甲方代表在验收检验时,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时,应作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名,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整修的依据,如果质量问题严重,甲方代表有权拒收,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及调换。
3.合同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7天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除非甲方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获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合同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15天内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未组织验收,也未向乙方递交书面要求并获乙方确认,将视作默认验收合格(乙方在此之前需主动提醒甲方),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4.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工程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环保验收标准;(环保、环评需另计费)。
七.服务
1.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进行无偿维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工程相关设备、设施;保证期内乙方提供24小时保修服务及定期检修。保修期内设备(包括自制件和外购件)如发生故障,除甲方人为造成的损失外,均由乙方免责免费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人为因素等造成需收合理成本费用)。
2.在以上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获甲方报修通知后24时内提供维修服务;紧急修理应于8小时内进行。
3.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仍应向甲方提供设备修理及维护服务,但甲方需支付合理的维护费用。
4.合同设备调试完毕后,乙方免费为甲方有关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则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总额的3‰作为滞纳金(乙方应于应付货款到期之日前主动提醒甲方)。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至全部货款90%之前,该合同所提供之产品所有权归属乙所有。
2.乙方没按照合同交货期规定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作为赔偿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其他经济损失(甲方原因需延期交货除外)。
3.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内完工,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随意更改产品的材质,规格,数量,板材型号,板材厚度。如有违反,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4.如甲方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或紧急维修,乙方(供货方)没有按时到达进行维修,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任何一方应当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对其人员的人身安全的管理责任,督促工程人员安全施工,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乙方应予以注意。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xx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3:液化气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开一套装置每月为需方供应液化气_____吨,供方开二套装置每月为需方供应液化气_____吨。
二、结算价格:随市场浮动,由供方调整。需方达到合同所规定优惠条件后享有相应优惠,详见合同附件1.
三、结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
四、交货地点:供方装车畅?五、保证金: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据购销数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依据合同量需方单位汽车均衡自提。
七、计量方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GB11174—1997
九、其它约定事项:
1、详见合同附件1和液化气信誉考核内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
3、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在供方装车场内提出,对离开供方装车场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发现需方不正当经营一次,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罚相应金额(以20元/吨为准);累计发现两次扣罚当月全部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解除购销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负。
2、供方原因未完成当月合同量的80%,视为违约;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当月80%的合同量,视为违约,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 需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 ? ? ? ? ? ? ? ? ?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附件
1:(需方名称)考核制度
1、合同户根据合同均衡提量,以3天为考核期限,考核分为-5分/次。连续不能按合同均衡履行量,考核分为是上次的倍数。
2、配送液化气未能达指定地点,考核分为-10分/次,并且降低10%的合同量,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液化气有两次配送未能达指定地点,则取消合同。
3、合同户有倒票现象,考核分为-5分/次。
4、合同户是否有辱骂销售部员工现象,考核分为-10分/次。
5、正常情况下合同户在提货通知单有效期内没有按期提货,考核分为-3分/次。
6、正常情况下合同户开出装车通知单没有装车,考核分为-2分/次。
7、合同户没有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有效量,考核分为-5分/月,如果本月未能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有效量,下个月的合同量将按上月实际购买量执行。
8、外地合同户未能使用汇票、电汇等方式购买液化气,考核分为-5分/次。
9、合同户能否帮助我公司解决实际困难如降库等,考核分为0.2分/吨*次。
10、合同户能否自主开发远途市场,扩大我公司液化气市场长期占有率,考核分为+3分/月。
11、在液化气市场疲软期间合同户主动开票(前2名),根据开票的数量考核分为0.2分/吨*次。
液化气合同每6个月签定一回,每月销售部定期考核,基准分为100分,每月客户积分达到110分时,客户下个月享有20%合同量的优惠价格,每吨优惠20元,如果客户出现两次考核分低于60分,下一次就不在签订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 ? ? ? ? ? ? ? ?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烟酒购销合同范本
卖方:(甲方)
买方: (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供货给乙方烟酒:
总计金额:伍拾肆万捌仟捌佰伍拾元元整。
付款方式:首付款为壹拾肆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余款肆拾万元整应在20xx.03.15交付。甲方收款单位名称为:新乡市左岸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分行平中支行,账号:4087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0.5%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1项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5:手机购销合同
需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供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型号规格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且货渠道合法,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乙方货物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三、送货及验收
1、送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送货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的交货地点,按时免费送货上门。
4、货到一天内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5、按合同签订的产品、作为质量验收。
四、付款方式
待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额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发票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给甲方。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应保证合同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质量合格的厂家正品,是目前合同规定的产品,货物享受原厂维修服务。
2、保修期限: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免费保修期,乙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品,则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百分之一/一天计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按法律法规(程序)向甲方索赔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配件购销合同
第一条、双方当事人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在质保期内,凡供方提供的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进行无偿修理或更换有问题的配件。对因需方使用不当或非供方提供的配件质量原因等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需方可以委托供方修理,需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签定,需方支付定金后 21 天内交货,供方负责运至需方指定工地(山西介休)。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公路运输、费用供方承担。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设备所属行业之标准进行验收,试用成功,即验收合格。如对质量有异议,需方须在十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处理,否则视为合格。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定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定金 壹拾贰万元,供方发货时付柒万元,余款 壹万 元安装调试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供方每延迟交货一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天支付需方违约金。若需方不按时付清货款,供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并中止合同,已交付的定金及货款不予退还,所有责任由需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
1、 需方支付定金或货款后立即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正副本及合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方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a) 需方不正确操作所导致的配件损坏和人员伤亡。
b) 超过设备负荷而发生的配件损坏。
c)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配件原因所造成的连带损失。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货到需方工地后,供方及时负责到现场安装,电焊工由需方安排,负责夹桩箱导向轮的焊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购销产品合同2024年
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行为,确保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的食品价格合理,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商相关资质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负责送货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同时加盖乙方公章。
二.供货数量、时间、价格、地点
供货数量:视甲方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采购时,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及时告知甲方。
供货时间:按照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供货价格:乙方每周报价一次,价格应低于当周市场价格,同时不得高于本市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食品及食品原料价格。
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食品送至企业食品库房。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一)乙方所供的食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证认可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并附有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合格证”,同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与该产品有关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得提供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5.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8.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的食品;
9.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添加了药品的食品。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所提供的食品,由甲、乙双方逐样过称,净重量误差范围不得超过±3﹪,如发现有不足称的,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四)验收时,如有上述乙方向甲方承诺中包含的不得提供的食品,乙方要自行收回。
四.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仓库,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发票或销货单据,货款在双方协商的时间结算支付。
五.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如因食用乙方所提供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如在主管部门日常监督及抽样检验中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现象,一切损失及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8:打印机购销热门合同
购货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供货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为了更好地开展及完成办公室工作,并经综合管理部总务核价后确认在乙方采购彩色激光打印机______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二、合同金额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
风险提示: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发票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____%, 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自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剩余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届满后无息返还 。
2、付款方式:
3、乙方银行账户:
开户行:
4、乙方付款前甲方应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货。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甲方单位办公室。
3、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再交由甲方使用,要明确: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无国家规定标准的,要符合行业通常标准;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者通常使用标准的,该如何处理。
五、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六、验收
七、售后服务
1、设备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时,乙方 应提供维修。
2、甲方保证____分钟内电话响应,____小时内到修,____小时修不好提供备用机。
3、保修期结束后,若甲方在乙方购买耗材,乙方将继续提供以上上门维修服务,零配件另计。
八、违约责任
1、因可归责乙方的事由,致甲方无法依约定交货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产生的往返运费。
2、因可归责甲方的事由逾期交货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货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合同金额____%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后,超出约定时间未到场,每发生一次乙方有权向其罚款________元,超出____小时未到场,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并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费,不足抵扣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
篇9:购销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 人民医院医技内科楼钢木门 工程委托乙方制作安装,现就具体事宜拟定条款事项如下,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人民医院医技内科楼钢木门制作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人民医院
三、承包性质:包工包料
四、工程工期:钢木门生产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钢木门到工地时间为20xx年7月28日。
五、工程数量及造价: (见附表) 总造价:
注明:由于行业惯例及门类产品的安装便捷性(门体与墙体采用钢钉连接,现场无用水要求,仅少量用电),工程造价中不考虑现场施工的水电费及配合费。
六、质量技术要求:依据乙方所提供的样品,经甲方认可的门样、图案及颜色。
七、付款方式:
1、签定本合同后预付
2、乙方提货时,甲方付
3、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十日内,除留,付清剩余所有货款及安装费 元。
八、责任范围:
1、甲方提供正常的施工用电,协助乙方处理施工外部环境,保障工程能按合同工期及时到位,参与工程验收和签字。
2、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样品进行制作安装,否则,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乙方不承担五金、税收、钉子、胶等其它费用。
5、乙方负责门的制作及安装质量,如延误货到工地时间,按1000元/天处罚。
6、乙方门出厂时负责提供检测报告5份及出厂合格证。
7、乙方门到现场安排人员搬运至各楼层。
8、增减工程量据实核算。
9、安装费、运费见附表。
九、门制作要求:
门面板: mm,门套高分子面板 cm厚,门扇 cm厚,门套线C型线条 cm,颜色 , 品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章)
代表签字:
乙方名称:(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10:油漆涂料购销合同 书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厂家、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供方包退包换.
三、运输方式及承担费用:物流货运,需方承担运费.
四、供货期限:自款到之日起十日内.
五、交(提)货地点、方式:
六、结算方式:结清货款,准时发货.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b、如果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卖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付款部分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延迟总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卖方逾期交货,应向买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延迟交货部分的百分子五(5%)。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定盖章生效。
九、备注: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有效。
2.我公司只保证油漆本身的质量,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施工方面导致的问题恕不负责。用户选择油漆品种时尽可能向我公司或有关权威构咨询。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篇11:日用百货商商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
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
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
如一方确因发生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
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
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
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
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
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
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
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
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
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
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
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
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
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
“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
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
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
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
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
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
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篇12:玻璃购销标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需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供方)
经过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就如下中空玻璃购销事宜达成一致,签定本协议。
1.中空玻璃配置:
比如:6+9A+6双钢化结构胶中空玻璃
2.规格尺寸:(量大可以将尺寸作为合同附件)
3.单价: 115元/平方米
4.检验标准:钢化玻璃《GB15763.2-20__》 中空玻璃《GB/T11944-20__》 该批次玻璃如果不符合上述2项国家标准,供方承担:(责任)-------
5.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6.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7.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
8.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9.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篇13:外墙保温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近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平方米造价为: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_合同范本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篇15:卷帘购销安装热门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就乌拉特中旗XX公司车库卷帘门安装等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车库卷帘门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价款
1、本项目总价:人民币:
2、车库门板为 厚成型板。
三、产品及安装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加工制造,质量验收以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及供货提供的样品为准。
2、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3、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由此所发生的工料及其它损失乙方负责。
4、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退换,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安装时间及要求
工期:车库门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安装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付合同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乙方安装、调试所需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但安装所需要的电机、电钻、电缆等乙方自行负责。
2、提供安放电机及门板、配件的场所。
3、甲方有权对产品及安装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验收。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生产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服从统一的管理,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2、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已方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3、安装结束后,应及时按规定请甲方组织监理进行验收。
七、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安装完成、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80% ,余款20%作为保修款,验收合格满________年后付清。
八、保修工作
1、乙方安装任务结束至甲方取得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证后,即进入乙方保修期,保修期为________年。
2、在保修期内如发生产品、安装质量问题,可由甲方直接通知乙方。乙方均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派人进行处理,属乙方问题的,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负责予以修复或调换。属紧急情况的,应在3小时内进行处理。
3、如在保修期内确因乙方新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修复费用。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十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
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简易购销合同样本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一、 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二、 质量要求双方口头约定。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上门、供方负担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包装、不回收。
七、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原厂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收到货后提出异议期限为十五天。
八、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到后一周内付款。
九、 违约责任:如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将提出索赔。具体事宜协商解决。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均有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 经办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篇17:花卉苗木购销合同书范本大全_合同范本
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_______株,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
桃:
梨:
苹果:
樱桃:
蓝莓:
葡萄: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四、付款方式: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双方责任:
1、乙方所供苗木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_______株,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_。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 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18:餐饮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餐饮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58117¥大写:五万八千壹佰壹拾柒
2、支付方式:按以下方式确定付款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第三条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按以下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2、交货地点:甲方负责将货物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
接货人:电话 :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乙方负责装货费用,将所有设备装置甲方提供车辆上为准。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5、正常交付使用后乙方将不再承担维护和修理的义务。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现金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
篇19:简单大米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大米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应量每月不少于 吨
二、产品名称:品种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产品名称:大米(籼米);
2、品种:绥化市太平川大米
3、单价:暂定5.25元/kg,以后每季度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4、规格型号:5kg/袋/、10kg/袋、25kg/袋
5、产品数量:依据实际数量
三、产品的等级、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产品的等级:一级,保证袋装大米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xx;如果是农户供应的散装大米,保证大米无农药、无污染、优质、安全、卫生。
四、产品送货标准
甲方提供小样品两份,每袋5kg,双方认可后签字封存,双方各持一份样品,乙方凭样品收货。
五、结算方式:
甲方货物经乙方管理人员验收、安全质量合格、数量金额无误后,
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款。
六、包装形式:编织袋,5kg/袋、10kg/袋、25kg/袋
七、交货地点:
八、交货时间:双方约定时间送货;
九、运输方式:甲方用专用安全卫生运输车或通过当地物流公司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货(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20: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
合同号: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_____,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销货方(甲方)_______签章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