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浙江省产权交易信息网【经典20篇】

浏览

6844

范文

114

关于浙江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全文共 5779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浙江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考察报告

关于浙江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的考察报告

为了认真学习兄弟省市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做好今年全市组工会议的准备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市委研究室共同组成考察组,由市委组织部周鹤龄副部长、邵正平秘书长带队,于去年11月10日至13日,赴浙江省义乌市、温州市、绍兴市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学习考察期间,考察组与浙江省委组织部,金华市、义乌市、温州市、绍兴市委组织部领导、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等进行交流座谈,并实地考察了义乌市小商品城、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温州市大虎打火机厂、康奈集团公司等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情况。这次考察时间虽短,但印象深刻,收获不小,不仅使我们亲身感受到了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思维观念发生的巨大变化,而且还使我们了解、学习了浙江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先进成果和宝贵经验,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路。     一、浙江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非公经济发展很快,到2001年底,全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700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10.5%,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47%。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达180.81万个,从业人员777.62万人。在温州等地,非公有制企业已超过全市企业总数的90%,实现工业产值超过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0%。     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需要,浙江省较早开展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十四大以前为起步探索阶段,党建工作进展缓慢;十四大召开至1999年为指导探索阶段,浙江省委加强了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领导和指导,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1999年以来为规范探索阶段,浙江省委下发专门文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逐步规范,主要做法有: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的力度。一是省委领导亲自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省委书记亲赴各地,深入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专题调研;由一名副书记和组织部长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二是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金华市、义乌市、温州市、绍兴市等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充实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力量。三是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行部署落实。     第二,以较大规模企业为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内党组织的组建工作。浙江省采取分批分阶段、先易后难的方针,首先抓住重点,开展党的工作,即5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有党员,10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建立党的组织。具体做法包括一是通过双向选择的方法向基础薄弱的企业选派党的工作员,密切党与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的联系,为建立党组织奠定基础。二是温州、义乌等市建立领导“联系一个点、负责一条线、包好一个片”的党建工作责任区,指定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直接抓联系点企业党建工作。三是指导各地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尤其是“隐性”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为企业建立党组织准备条件。     第三,创新载体,灵活设置党的基层组织。除重点抓好较大规模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外,浙江省还从该省实际出发,采用多种方式,推动有党员但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通过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村企联建等方式,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一些市、县根据非公经济的发展特点,依托新载体,创建党组织设置的新模式。义乌市小商品市场发展很快,多数非公有制企业集中在小商品市场中,该市形成了依托小商品市场建立党组织的模式;绍兴市有的地区以纺织工业为主,有的地区以精细化工为主,有的区域以家具制造为主,经济发展呈现区域经济、块状经济的趋势,该市从其块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采用组团式的方式建立党组织;温州市非公有制企业自发组成的各种行业协会、商会等数量很多,则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党组织。     第四,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一是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1996年底温州市神力集团公司总裁决定筹资2.7亿元上一条生产线,企业党支部了解到这个项目市场前景不好,力劝企业改变决策,使企业免遭破产的厄运。二是帮助化解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员工以及员工之间的矛盾。很多企业建立了劳资矛盾调解委员会协调劳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了职工队伍。三是结合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需要开展工作。义乌市小商品城党委针对个体劳动者在语言沟通、营销策略、电脑知识等方面的学习需要,创办个体劳动者培训学校,免费对经营户进行培训,受到经营户的好评。     第五,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指导各地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包括:内部选拔和让一些素质好的转制企业党支部书记留任;结合双向选择,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的工作员;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招聘党务干部。一些市、县,还在机关选拔干部,采用挂职锻炼等的办法,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的工作。二是切实抓好以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的培训。主要形式有:举办骨干培训班,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书记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北大、清华、复旦、浙大等名校培训。     第六,抓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一是逐级建点,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示范群。二是明确示范企业的要求:“班子精干高效、党员形象突出、促进发展有力、政治优势明显、自身建设扎实”。三是注重示范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金华市建立示范点以后,各县(市)非公有制企业到市级示范点学习的就达到了300余批次。     (二)浙江省加强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前,浙江省社会团体不到3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基本没有。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近些年来,浙江省新社团组织迅猛发展,已经广泛分布到各个领域。到2002年5月,全省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共有9738个,专、兼职工作人员4万余人;民办非企业单位7422个,从业人员10万余人;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中介机构4782个,从业人员4.3万人。     为了引导新社团健康发展,近年来,浙江省开始对新社团党建工作进行探索。2000年初,浙江省委对加强这一领域党建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2002年初,浙江省委又提出把探索和加强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作为2002年省委抓党建的一个重点。浙江省各地、各部门从调查研究入手,积极探索,努力推进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主要做法有:     第一,从实际出发,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一是对各类新社团组织进行复查、登记和清理整顿,为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做好新社团组织中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借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为新社团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发挥党的影响力准备条件。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建”的原则和“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的要求,重点做好在规模较大、人数较多、实力较强的新社团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     第二,创新载体,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要是以“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十带头”等活动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活动。     第三,加强工作指导。一是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目标。二是理顺隶属关系,很多市、县明确规定,新社团党组织原则上隶属于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的党组织。     二、几点启示     考察中,浙江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给人总的印象是工作扎实、有特色、操作性强、有理性思考,有良好的社会效应,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在这方面,温州市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温州市各级党组织致力于创设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储蓄了丰厚的民间资金,去年市民存款达1600亿元。该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利用这些民间资金,建成了一批水利、交通、电力、通讯以及城市建设项目。温州机场、铁路、欧江一、二、三桥等一大批项目,都是利用民间资金而建设的。温州市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改进、城市面貌的巨大变化,城乡居民的就业和收入不断改善,反过来,又促使该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越来越受到业主的欢迎、员工的拥护、群众的支持。与温州市的情况类似,浙江省很多县、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非公经济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形成了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好循环。浙江省的做法,对我们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很有启发,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找准工作突破点,有明确的目标定位。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数量众多,50人以上的企业虽只占企业数的10%左右,但占职工总数的53%。浙江省委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确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突破口和“三年两目标”的具体目标:以较大规模企业作为党组织组建的重点,用三年的时间,努力使50人以上的企业都有党员,100人以上的企业80%单独建立党组织。这使得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工作时有目标、有重点、有抓手,产生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应。目前,浙江省20000多家50人以上企业中,有党员的企业已占95.6%,虽尚无党员但已有入党积极分子的占4.3%;在9000多家100人以上企业中,已建立党组织的占93.5%。这表明,从实际出发,制定合适的工作目标,形成科学的工作策略,对于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     2、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设置要灵活,不拘一格。浙江省的绝大多数两新组织规模小、变化快、人员流动频繁,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针对这种情况,浙江省在重点做好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同时,对那些规模小、变化快、人员流动频繁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托行业协会、市场等载体,建立党组织。这些做法,突破了“支部建在连上”的传统党组织建制方式,对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起了积极的作用。     3、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党组织活动要与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结合起来,不能就党建论党建。在考察中,我们了解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有效开展活动的很多典型事例,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通过协调企业与社会、政府、职工等的关系,为企业发展铺平道路;有的通过开展企业文化等活动,凝聚、联系职工,增强企业职工对企业和企业党组织的认同感;有的通过为企业出谋划策,使企业健康发展。凡此种种,都使企业党的工作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中的“有为”,实现党组织的“有位”,避免党的工作与企业发展“两张皮”,赢得企业主、职工的支持和拥护,值得我们学习。     4、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在考察中,浙江省委组织部和有关市、县组织部同志都谈到党务干部的重要性。谈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能否有效运转,关键在支部书记。基于此,浙江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并把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党的工作、有创新和奉献精神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队伍作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人才库,通过内部选拔、公开招聘、组织选派等多种方式,配置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其中,他们在机关中选拔干部,派到非公有制企业挂职两年(在挂职期间保留工资等基本待遇),开展党的工作,两年后自行决定回原单位或留在企业中的做法,很有力度。这些做法,也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5、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但不能够机械地照抄照搬。在考察中,我们发现,上海市的两新组织的情况与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新社团组织的情况有很多不尽相同之处。例如,浙江省一些市、县,民营科技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资本也相对较少,因此这些企业没有被列入其“三年两目标”的工作重点之中。而在上海,很多民营科技企业,虽然人员不多、规模不大,但却拥有大量资本;从长远来看,未来这类企业在数量与规模等方面还会不断增长,这就使我们不能不关注这类企业的党建工作。又如,浙江省民营资本雄厚,较少有外商投资企业,上海市却有万余家外商投资企业。还如,浙江省的商会、行业协会等,很多是经营者自发建立的,民间性很强;上海市的很多行业协会,原来是隶属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现在虽然脱钩改制了,但仍带有一些官方色彩;等等。所有这一切,决定了我们不能够简单地模仿浙江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而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走出具有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新路子。     三、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在学习考察浙江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对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对上海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思考。下一步,建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结合对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调研,研究确定下一阶段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目标定位和突破口。二是从两新组织实际,依托不同载体建立党组织。突出重点,做好在企业规模较大、党员和职工队伍稳定、有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的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同时,对那些规模小、变化快、人员流动性大的两新组织,从其实际出发,依托工业园区、商住楼宇、流通市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不同载体,建立党组织。三是着力建设一支具有一定规模、高素质的两新组织党务干部队伍。逐步建立全市两新组织党务干部人才库。探索通过组织选派和市场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的党务干部人才导入两新组织的机制,扩大两新组织党务干部的来源。充分利用党校和干教基地等的作用,抓紧对两新组织现有党务干部的培训。四是做好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制定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探索建立适合两新组织变动快、人员流动频繁等特点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新机制。五是逐步建立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明确示范点的要求,逐步形成示范点群,不断总结推广示范点的经验,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六是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性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浙江省室内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0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装饰内容

材料

规格型号

品牌

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___________元

甲方已付金额___________元

增加工程金额___________元

减项工程金额___________元

(增—减)金额___________元

结算应付金额___________元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

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

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验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修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施工地点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联系电话

序号业务名称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9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

(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旅游行程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或在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组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浙江省烟花爆竹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3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下列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买方向卖方订购烟花爆竹产品_____箱,合计总金额_____万元(__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整)。

产品名称、牌号商标、产品类别、规格型号、单位(箱、个)、单价、数量及金额等具体项目详见《浙江省烟花爆竹订货清单》,订货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检测报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提(交)货地点、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若双方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章)______________ 卖方(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83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佛山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

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l、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 (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 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游客要求退团,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旅行社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旅行社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

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支付团费总额的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团费总额的10%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前6至4天,支付团费总额的1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前3至1天,支付团费总额20%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当天,支付团费总额2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2、游客要求更改出团日期,旅行社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游客承担; 不能安排的,按游客退团情况处理。

3、旅行社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旅行社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确定出团日期后,旅行社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游客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旅行社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支付已收团费5%;

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已收团费10%;

出发前6至4天,支付已收团费15%;

出发前3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20%;

出发当天支付已收团费25%。

4、游客报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客报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

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 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 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 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 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浙江省林权转包出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7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个人出租车冀 租给乙方使用,特立合同为凭,条款如下:

一、租车合同为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金每月 元,以上打租方式交付,乙方每月 日前将租金交付甲方。

无故不缴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合同生效之前,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如有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甲乙双方交接时要保持车况良好,乙方负责日常的车辆维修和保养,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

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租车的各种证件和手续。

乙方所持本车手续不得转借或丢失,如丢失乙方赔偿一切补证费用并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由乙方发生刮、碰、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由乙方发生的被盗、被抢、自残、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由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在维修期间租金照付。

七、乙方如发生肇事,应立即通知甲方,当损失不足壹仟元时,甲方不提供保险,由乙方负责,超过壹仟元时,甲方负责提供保险,但保险以外费用及保险公司限额超出的部分由乙方负责。

八、车辆租赁期间,甲方只负责交纳保险费,其余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

九、承包期间甲方只负责乙方车辆基本保险,其他如车辆营运证年检、车辆车检、季检、养路费、车辆维修等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服务费、地税和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承包期间车辆如发生盗抢、丢失或交通事故死亡,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乙方赔偿甲方车辆和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

承包期间如因乙方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十一、以上协议如乙方不遵守,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押金 万元。

甲方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将车辆转让,退还乙方押金和当月的剩余租金。

十二、油补归甲方所有。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576 字

+ 加入清单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农户委托村组集体组织、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务组织代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

甲方(委托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愿将以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西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2、委托流转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将以上土地共计     亩以     (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方式流转他人。

3、委托流转期限。

土地委托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4、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以每年不低于              (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的标准进行流转。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3)支付结算方式:                                。

5、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

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约定:                         。

二、其他委托事项

1、甲方承包经营时对土地投入的委托处理:

2、在委托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3、协议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三、委托权限

乙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

1、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流转合同由甲方与受让方签订。

2、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并代为签订土地委托流转合同,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3、其它权限:                                      。

四、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使相关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及相关当事人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有关当事人协商。

五、其他约定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乙方在本委托协议权限范围内处理委托事项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乙方超越委托权限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除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信息网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28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 (乙方):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设计、施工、安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建筑装修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地址):2.工程施工安装内容及施工安装费用以本工程报价单为基础,增加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工程量同意签字后依据本报价单价结算,变更项目另行计费,签字生效。3.工程期间: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 任务: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1.指派为甲方工程项目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协议有关要求配合乙方组织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协议项目。

2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基础设施。

4.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管理处和报批的一切费用。

5.消防申报及检查影响施工进度,时间以签证单时间顺延。

6.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7.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用的自购材料。

三、乙方工作

1.指派,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种事宜。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打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3.严格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的施工记录及有关资料。 4.工程竣工末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四、关于工程付款及结算的约定

1.平面方案设计确定后,甲方需交定金1000元(可在工程款中扣除),才能进行施工图设计;如因甲方需索取图纸,应按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二十五元收取设计费。

2.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应付给乙方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的25%,3.工程施工过程中,附玻及房屋基础完工,甲方再付给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额(包括工程款总额,增加工程量及增减项目金额)的25%,主体完成后,甲方给乙方第三期工程款,即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款总额,增加工程量及增减项目金额)25%,楼房装修完成后甲方给乙方第四期工程款,即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款总额,增加工程量及增减项目金额)20%,甲方所付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或业务部开出的票据为准,

4.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即付清全部结算款余额(包括增加工程及增减项目金额);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场地手续。

五、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A. 不能按期供水.电及其它基本设施的; B.不能保证每天有10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的;

C. 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的; D. 不能按期付款的;

E. 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造成材料.人工浪费的;

F. 因甲方原因终止协议.而总造价,工程量未过半,乙方拥有另外收取工程总造价5%的设计费的权利; G. 逾期验收的;

H. 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的;

L. 消防申报及检查如影响施工进度,时间以签证单顺延; 2.因乙方影响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A.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 对竣工验收后在一年保修以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

C. 由乙方施工中违反规程操作造成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自负;

D. 由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给予修补或赔偿;

E. 由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七、关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乙方提交变更所需采用的材料(因变更无法再利用造成的材料;材料损耗)等费用清单,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后作出答复或协商调整;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壹天;甲方若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承认;3.由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八、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和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造成直接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500元;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拨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2 %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

3.因单方面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合同经双方协商,及达成一致共识的其他具体任务、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首期工程款到乙方指定户头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消委、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工程地点: 办公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浙江省林权转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0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流出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流入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转包(出租)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转包(出租)山林的状况(附四至图)

二、转包(出租)期限及用途

转包(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转包(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期的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林地交付乙方。

转包(出租)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用途 。

三、转包(出租)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

林权转包(出租)价款采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取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作补充约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权的转包(出租)价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支付,按每年每亩 元,年数 年,面积 亩,共计为 元。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 期,每期 年,每期转包(出租)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 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转包(出租)价款 元,以后每隔 年于当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权转包(出租)价款。

3、其它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获得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价款。

2、有权要求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林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出租)林地等违法行为,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按约定交付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4、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包(出租)价款。

5、转包(出租)期间,乙方将林权进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林地被征收时的利益分配

七、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

1、 。

2、 。

3、 。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转包(出租)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 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2、甲方转包(出租)的林权手续不合法,或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4、转包(出租)期限内,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5、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权转包(出租)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转包(出租)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6、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给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森林、林木和林地。

九、其他事项

1、转包(出租)期内,因依法征占用、征收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变更或解除合同、林地被征占用、征收时的利益分配等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2、转包(出租)期内, 应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

等工作。

3、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发包方备案壹份(如有鉴证方,相应增加壹份)。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浙江省室内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20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围:全包居室面积: 100 ㎡、居室间数:2室2厅1厨1卫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施工图及报价单)

1.5 承包方式:

1.6 天,自年月10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千元整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免费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水。电工进场预付45000元工程款,木工、瓦工进场付45000元工程款,油漆工进场施工后,再付40000元工程款。交房后10天内付清余款 5000元。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0 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 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依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解决。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商议、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除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7258 字

+ 加入清单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全文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制定了水资源管理条例,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前款所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用水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尊重历史、维持现状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予以确认。

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强水工程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全面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

第八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流域、区域规划包括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应当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及环境状况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

制定规划,应当进行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

第九条 流域、区域规划按下列规定进行编制:

(一)钱塘江、瓯江、东西苕溪流域,杭嘉湖地区、萧绍宁地区的综合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专业规划由省有关部门编制,征求省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甬江、飞云江、灵江、鳌江流域、舟山本岛的综合规划由所在地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专业规划由所在地的市有关部门编制,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其他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的综合规划由所在地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专业规划由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编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县(市、区)的流域综合规划或者专业规划,应当由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计划、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等有关部门,根据流域、区域规划和上一级水资源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资源规划,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规划是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改,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水源源头保护,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自然植被和湿地,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水库库区应当封山育林,逐步减少水库库区居住人口。

禁止在水库库区保护范围内采挖和筛选砂石、矿藏等活动。

禁止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域抛撒垃圾、动物尸体和其他污染水体的物体。

有饮用水供水功能的水库库区的保护,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污水、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应当按排污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畜禽养殖场和农副产品加工单位产生的废污水,未经处理达标,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水库等水域。

第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第十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做好江河湖库水量水质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质监测数据、资料应当实行共享。水量水质监测结果应当按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动态监测。

第十六条 开发利用地表水,应当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第十七条 禁止围湖造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地退地还湖。

禁止擅自填埋或者围垦河道、水塘、湿地。确需填埋或者围垦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依法报经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建设活动占用水域行为的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八条 开采地下水应当遵循总量控制、优化利用、分层取水的原则,并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可采总量、井点总体布局、取水层位的要求,防止水体污染、水源枯竭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地质环境灾害的发生。

在沿海地带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

在地表水丰富的地区,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下水分布状况及开采情况,划定地下水的超采地区和严重超采地区。

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禁止开采地下水,已开采的应当限期停止。具体期限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征求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后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 利用水域从事旅游开发的,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的要求,并不得污染水体和影响行洪安全。

第二十一条 水电资源的开发应当符合规划。水电资源的开发使用权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取水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行政区域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经本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江河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跨行政区域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有关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编制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应当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遵循基本生活优先原则,并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

第二十四条 水源和引供水工程建设、供水调度应当以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为依据。有调蓄任务的水工程,应当按照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蓄水、放水。

第二十五条 跨流域及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调配水资源,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利害关系各方的利益以及调出和调入地区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量分配方案、本行政区域城乡用水状况、下一年度水源预测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取水控制总量,制定区域年度用水计划。

第二十七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和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应当办理取水许可,并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下列取水不需办理取水许可: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取用少量地表水的;

(三)在城乡供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因家庭生活需要取用地下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各项取水,妨碍公共用水、环境安全或者损害他人用水合法权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限制其取水,直至禁止取水。

第二十八条 需要申请取水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

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建设项目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该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应当在取水工程开工前,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第二十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取水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取水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害关系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是否批准取水申请的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第三十条 取水许可程序及审批权限,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水或者利用水资源发电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水资源费。但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取水除外。

水资源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水资源费应当用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水资源保护、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 取水许可持证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保证取水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更换。农业灌溉应当逐步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三日内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修复。

第五章 节约用水

第三十三条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

用水超过定额的单位,应当进行节水改造,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定额标准。

第三十四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用水单位应当在每年年底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用水状况和下一年度水源预测综合平衡后核定。

第三十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渠系配套改造和建设,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和节水灌溉方式,减少农业用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合理调整水库供水功能,增加对城市、工业供水。农业供水水源转向城市、工业供水的,水价中应当附加农业节水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农业节水。

第三十六条 省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并公布本省限期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中的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广节水型生活器具的应用,支持节水技术的开发;加强城乡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逐步推行分质供水,提高生活用水效率;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第三十八条 水资源紧缺地区应当对耗水量高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海岛等水资源短缺的地区,鼓励对雨水和微咸水的收集、开发、利用和对海水的利用、淡化。

第三十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已建建设项目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应当逐步进行节水设施的配套建设。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城乡居民的饮用水水量和水质,并实行有利于节约水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水价政策。

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

对城市供水价格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和分类水价。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政巡查制度,加强对用水单位取水工程建设情况、取排水情况的检查;其中,对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应当进行现场监督。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依法行使调查取证权、现场检查权、制止权、行政处罚权等职权。

第四十三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水政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谎报,不得阻碍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四十四条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照法定程序执法。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用水申请单位或者个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故意拖延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水资源费的;

(四)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拒不执行禁止开采期限规定,放任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在禁止开采区开采地下水的;

(六)拒不执行水量分配方案和水量调度预案的;

(七)拒不服从水量统一调度的;

(八)有调蓄任务的水工程,未按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蓄水、放水,造成损害的;

(九)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

(二)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的;

(三)畜禽养殖场和农副产品加工单位超标排放废污水的;

(四)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六)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七)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

(八)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

(九)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水库库区保护范围内采挖和筛选砂石、矿藏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域抛撒垃圾、动物尸体和其他污染水体的物体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打捞、清除,有关单位和个人拒不打捞、清除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利用水域从事旅游开发不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照批准的取水条件进行取水设施建设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代为改正,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取水许可持证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或者擅自拆除、更换取水计量设施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安装或者修复,并按工程设计取水能力或者设备铭牌功率满负荷连续运行的取水能力确定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拒不安装或者不修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第五十一条 取水许可持证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可提请有关部门对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违法审批、越权审批或者错误决定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纠正或者予以撤销。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76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团队或个人):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说明1、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2、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二、报名出团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情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清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

4、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5、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三、团费包括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6、领队、导游服务费。

四、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8、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五、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1、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5%;

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

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

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

2、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团或取消行程处理。

3、双方对本条内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有关责任问题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甲方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业务损失费,并退回甲方已交团费,乙方按照团费3%支付赔偿金;甲方在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团费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黄、赌、毒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甲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7、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8、旅途中,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9、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回甲方。

10、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团费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

11、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12、出境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由此扩大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七、旅游内容与标准

1、甲方报名人数:______ 人( 大 小,附名单),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 ;

2、乙方组团 ,或转_____旅行社出团;

3、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景点、酒店名称、餐饮及购物、娱乐等(见行程表,双方签章确认为准。)

4、出发日期及时间_____,集合地点______;结束日期及时间_____,解散地点______;

5、领队及导游服务(特殊约定除外);

6、团费_____元/人,小孩____元/人(小孩费用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与标准商定),合计总额______元。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1、乙方的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2、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修改或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夕阳无限好 黄昏情更浓记“浙江省优秀教师”、共产党员胡道芳老师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党工团,全文共 1398 字

+ 加入清单

夕阳无限好 黄昏情更浓--记“浙江省优秀教师”、共产党员胡道芳老师

~年8月28日,金华电大第一食堂内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这是学校新生报到的日子,众多新生和家长一到学校,首先就会感受到学校的热情接待。这时你常常会看到一位老教师在热情地为学生和家长带路,耐心地解释,一直忙忙碌碌地带着他们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她就是负责新生接待工作的财会教研室高级讲师、共产党员胡道芳老师。

即将要退休的胡老师是主动要求做这项工作的,过去很多年来她一直都在参与新生的接待工作,尽管此时她的脚伤还在隐隐作痛,但胡老师仍不辞辛苦地忙碌着。作为同事,与胡老师朝夕相处,常常会被她的所作所为深深地感动着。久而久之,就对胡老师产生了更多的深沉思考。

任何工作,如果能赢得同事和同行真心实意的尊敬,实属不易。很多了解胡老师的人都对她充满尊敬和敬佩。在胡老师身上,最突出的风格莫过于“认真严谨”。如果一个人有了“认真严谨”的精神,则从商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老板;倘若从政,必定会有一番作为;只因为是一个普通而又光荣的人民教师,所以她成为一位不甘平庸、有着自己坚定追求的优秀教师0认真严谨”是胡老师做事、为人的典型体现。“生活中要有一颗平常心,工作上要严格要求”,她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曾经当过教师第一党支部书记、校工会主席的她时时刻刻体现出一种很强的党性原则,胡老师的律己之严让人不得不肃然起敬。

无论是班主任考评,还是教师综合测评,胡老师总是最出色的一位。从1980年至今,胡老师在电大(贸校)任教已近25年了。在漫长的教学生涯中,她曾经获得过诸多荣誉:多次被评为学校优秀(先进)教师、优秀党员,1993年被评为金华市优秀教师,1995—1998连续四年被评为金华市粮食局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1996、XX年度被评为金华市直属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1999年被授予“浙江省优秀教师”的光荣称号,XX年又被评为金华市教育局直属机关优秀党员。但是,即使拥有这么多珍贵的荣誉,也许仍然不足以概括胡老师那平凡而又峥嵘的人生岁月。

“教学之树常青”

今年上半年,胡道芳老师担任了《礼貌礼仪》课程的教学工作。3月5日是“学雷锋活动日”,同时也被胡老师赋予更多的含义——“礼仪礼节日”。为了宣传这个崭新的节日,在胡老师的训练和指导下,班级举行了“展示你的微笑,打造美丽校园”活动。在学校门口、在食堂、在校园,你都能看到同学们用最美丽的微笑,维持着校园的秩序,这一活动使同学们得到了实际的锻炼,也创造了展示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机会,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作为学校,各种关系的核心应该是师生关系,要成为受学生普遍尊敬和欢迎的老师,并能够让同学引为朋友和知己,至少要在以下两个方面下功夫:①不断提高自己的授课水平,讲课能够融会贯通、深入浅出,让同学们喜欢听,这是对一名优秀教师的基本要求;②要有意识地以平等的身份主动和同学们沟通和交流。胡老师在这些方面堪称典范。

“教学之树常青”。胡老师认为上好课的前提是一定要把课备好。20年来,她教过很多经济类课程。每门课结束后,她都会把教案仔细封上牛皮纸,精心装订起来,积累至今,已经可以堆满几座“小山”了。即使教同样的课程好几遍了,她也仍然坚持备课,做到每上一次课教案都是新的。一位同事说,长期以来胡老师的教案都是全校最优秀的。1996年她的教案荣获“全国职教优秀教案二等奖”便是明证。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浙江省室内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73 字

+ 加入清单

工 程 名 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签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户名:

户 名 账号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公司质检:

公司财务出纳∕工程采购: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装修风格:

(三)工程户型: (四)工程套内施工面积: ㎡

(五)工程内容(见附件一)

(六)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一、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见附件一),甲方提供其余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包清工)。

(六)拟订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时开工,工程期限 日。法定节假日、小区静音作业限制天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工期顺延。

(七)工程价款(见附件一):

本合同 元,大写: 元整;设计费: 大写: 元整。(不含税金,开具发票甲方据实支付)详见工程预算书内所包含的内容,预算书未列项目不包含在本工程价款内。请在签订本合同时仔细核定工程预算书。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若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按实结算。

二、工程设计

(一)本工程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式 贰 份。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 预(决)算表》为准。

三、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由甲方委派并报乙方备案。甲方义务:

(一)对所装饰装修的住房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已取得了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人的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委派 为甲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若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前三日告知乙方。

(三)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四)开工日前 3 天,若非乙方设计,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六)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七)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八)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九)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十)施工期内,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时,甲方启用正式钥匙或提供新锁,当场由乙方安装后交付甲方。

乙方义务

(一)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

(二)委派 为乙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报总经理签字后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若需更换乙方代表,乙方应提前三日告知甲方。

(三)严格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四)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四)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不得浪费。

(五)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六)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而受到罚款和引起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及安全施工。

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及做法的变动,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甲方代表与乙方设计部和项目部签定的《现场增加工程量结算清单》为准,甲方确认增减项目及价差报财务存档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二)若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或项目经理等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双倍赔偿。

材料供应

(一)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基装材料或大包主材、设备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未经甲方验收,应禁止使用。见《公司联合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考评验收报告》。

八、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三)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和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一)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2 项标准执行;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2、《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DBJ/T50-053-20__)

十、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一)乙方应提前二日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果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甲方既不及时通知乙方,也不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派设计总监,项目经理或公司监理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二)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业主在《工程工序质量验收单》上签字并交进度款。

(三)工程按时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工程完工结算清单》,三个自然日内甲方应付清尾款。

(四)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按下列

第 1 项执行:

1、除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因装修施工引起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五年外,其余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五)因甲方购买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乙方不负责保修。

十一、安全施工和防火

(一)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应及时向甲方指出,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要求乙方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甲方接到公司财务出纳或工程部项目经理的通知

支付

次数支付时间支付

比率支付

金额(元)备注

第一次合同签订 % 金额手写

第二次水电铺完,验收当日 % 金额手写

第三次木工完工,验收当日 % 金额手写

第四次清洁完工验收当日 % 金额手写

(二)甲方应按双方条约准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三个自然日内未交进度款,乙方有权利停工待款。合同约定的工期按停工至交款日顺延,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工程款必须划到合同约定账户或指定账户,如付现金必须交公司出纳并保存好收据,无公司正规财务收据,一律视为未交工程款。

十三、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若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合同签定后施工前,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5 %赔偿,解除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而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的, 除工期顺延外,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0.2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0.2 ‰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停工。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

款 0.2 ‰的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约定条款

1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如甲方合同确认的主材中途减项,而财务采购又在供应商处下单交了定金,则该定金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 甲方以各种不诚信手段故意拖延进度款或尾款的 ,除停工待款外,情节恶劣者,工程完工后乙方有权不予出具《工程保修单》。

3 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对《工程施工各工序工艺、质量联合验收 》确认签字,如不填不写、也不说明情况等,视为对工程质量工艺全部默认。

4 乙方任何部门、任何人口头承诺的东西一律无效,公司都不予认可。

5、除筒灯乙方安装外,其余所有灯饰和电器安装由甲方自行处理。

合同附件:一 、基装预算 二 、主材预算 三 、施工图纸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浙江省烟花爆竹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57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依据《_____》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下列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买方向卖方订购烟花爆竹产品_____箱,合计总金额_____万元(__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整)。

产品名称、牌号_____、产品类别、规格型号、单位(箱、个)、单价、数量及金额等具体项目详见《浙江省烟花爆竹订货清单》,订货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检测报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提(交)货地点、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若双方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章)______________卖方(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单位地: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烟花爆竹订货清单

(合同附件)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产品名称

牌号_____

产品类别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金额(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浙江省物业管理业主公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257 字

+ 加入清单

浙江省物业管理业主公约

【颁布单位】 浙江省建设厅

【颁布日期】 1999-09-08

【实施日期】 1999-09-08

【有 效 性】 有效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省政府令第113号《浙江省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有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 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架空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幼儿园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2024年度浙江省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25 字

+ 加入清单

2017年度浙江省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

3月17日,由省旅游质量监督所、携程智慧旅游等主办的XX年度浙江省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在湖州南浔发布,在游客满意度最高的三个城市中杭州位列绍兴、嘉兴之后排名第三位,在被调查的9家5a级景区中,西湖力压千岛湖、乌镇排在首位。

XX年,浙江省共接待入境游客931.03万人次,接待国内游客4.79亿万人次,旅游总收入高达6300亿元。那这方秀色可餐的诗画山水,是否让国内外游客满意了呢?

调查显示,XX年度浙江省整体游客满意度为75.42,满意度数据从XX年的“一般满意”水平提升至“基本满意”水平,全年中第一季度游客满意度最高,第二季度游客满意度最低,总体综合指数相对稳定。

在被调查的12个城市中,绍兴(81.05)、嘉兴(79.27)、杭州(78.34)为浙江省XX年度游客满意度最高的三个城市。在被调查的9家5a级景区中,西湖、千岛湖、乌镇位列前三。

本次大会,还揭晓了一张颇具浙江范儿的“浙江特色旅行口碑榜”,这是根据分析用户出行数据以及攻略社区用户的真实点评和分享推出的。

其中,自由行成行度较高的千岛湖景区、西塘古镇、遂昌县等十大旅游目的地入选80后最喜爱的浙江旅游目的地(景区);而杭州宋城、鲁迅故里、宁波奉化溪口风景区等十大目的地则最受爸爸妈妈们的欢迎,成为了最喜爱的浙江亲子旅游目的地(景区);而颇具小资风格的南浔古镇、新昌县、武义县等十大地区则成为了女性游客的首选目的地;相较于酒店,嘉兴月河客栈、杭州西溪花间堂等十处各具特色、风格不一的民宿博得了游客的喜爱。

最值得一提的是,安吉凯蒂猫乐园、开化国家公园、金华市、宁波市四地因创新的旅游体验项目、丰富的旅游品牌活动捧回了浙江省最具发展潜力旅游目的地(景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48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 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 ,结束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组团社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7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12斗8#地的场地,用于黄麻生产加工,租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年,年租金为万元,合同签订一次性付清(先交钱后生产)。乙方须每月预交电费,当月电费交清。

二、乙方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如生产安全、人身伤亡、火灾及生活中的疾病等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遇政府及各方面的检查等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协助解决)

三、乙方生产结束后,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场地。

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违约,由违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夕阳无限好 黄昏情更浓记“浙江省优秀教师”、共产党员胡道芳老师[页2]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党工团,全文共 1313 字

+ 加入清单

夕阳无限好 黄昏情更浓--记“浙江省优秀教师”、共产党员胡道芳老师

已多次听过胡老师的课了,每次都能感觉到她那“放得开、收得拢”的讲课风格。她总是在尝试各种不同的教学方式,以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如分小组讨论:先让同学自学,然后到讲台上当小老师讲解;学习努力的和较落后的同学相互结对儿,共同学习;带同学们到社会上、企业里实地参观与学习等等。这些永远充满着对学生关爱、充满着活力的教学方式,帮助她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这些活动,充分显示了胡老师活泼的教学思想、开阔的教学思路。

胡老师不仅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着有效的教学之路,而且逐渐把教学中的所思所想与理论相结合,使经验上升到一个理论高度。她写的一些关于教改的论文,如《对中专学生理财观的思考》、《浅谈中专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体现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要求改进财会专业教学》、《教师队伍建设之我见》等文章,分别发表在《浙江粮食教育》、《粮食教学与业务》、《职业技术教育》等杂志上;1997年她写的论文《如何让学生喜欢听你的课》荣获《职教论坛》三等奖,并入讯职教教学理论与实践》论文集;XX年与他人合写的论文《立体式教学模式初探――兼论会统专业教学方法的改革》荣获金华市第9次职教论文普通中专组三等奖,同时收入《科教兴国与改革开放学术研讨文集》。

在繁忙的教学之余,胡老师也不断地坚持着学习和科研探索。她持续不断的学习,走过了一条艰辛的求学之路。1983年开始到电大学习,1987年毕业取得大专文凭;1988年,38岁的她又开始参加本科学习,1991年41岁的胡老师顺利地从安徽财贸学院商业会计专业本科毕业,并于1996年11月获得高级讲师职称。科研上,1990年以来她在《粮食教学与业务》、《浙江粮食教育》、《粮经纵横》等杂志发表的主要专业论文有《经营承包制会计核算方法初探》、《企业举债经营的几个财务问题》、《现行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运行的问题、成因与对策》、《浅谈公关意识》,其中《现行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运行的问题、成因与对策》被收录进《跨世纪战略文献丛书》中。1992年至今,她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了《粮食企业财务管理》、《财会专业教学辅导与习题》、《现代财务管理》、《公共关系学》等四部教材。这么多的科研和学习工作,锻造了她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很强的自学能力,从而使她在教学中游刃有余,教学和科研相得益彰。

“胡老师,我们以后都叫你大姐算了”

如果有一天你在电大(贸校)校园里看到一位精神矍烁的老教师正在教育一个乱扔垃圾的学生,你千万别惊

奇,那可能就是胡道芳老师。多少年了,这早已成为胡老师的一个习惯。在校园里,她只要看到一些同学举止行为不端正,她一定会走上前去制止。不了解胡老师的同学也许很不理解,甚至认为她多管闲事。但胡老师对学生从来都是热情有加,耐心指导,这源于她对学生深深的关爱,源于她早已以校为家的主人翁责任感。

手里有一份~年4月14日学校科考处发布的《学生作业抽查情况通报》,其中有这么一段话:“这次对批改认真提出表扬的有经济系胡道芳老师……尤其是胡道芳老师批改的作业有批语,这在教师中已不多见了。”从这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到胡老师对同学是多么的负责任!

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浙江省室内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94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背面《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①、包工包料( )

②、包工包部分材料( )

③、包工不包料( )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为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1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___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订金,工程价款10% (合同签订时) 金额__________元

第二次:工程价款50% (开工之日) 金额__________元

第三次:工程价款35% (木工现场制作部分完成) 金额__________元

第四次:工程价款5%(工程验收合格时) 金额__________元

1、甲方付清全部工程价款,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办理装潢工程保修, 乙方须

开具统一发票,甲方需缴纳税金。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

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全部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⑴.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⑵.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24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

4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 宁(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