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甲方将 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____________
本工程位于_______________,绿地总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__________,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叁佰万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_____%;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_____%;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_____%;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____________
本工程自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 ,乙方指派 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____________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____________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图纸预算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工程施工保密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 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条款;
2、通用合同条款;
3、合同附件
4、甲方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图纸、通知、会议纪要等;
5、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技术规范”部分(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合同组成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
第二条:合同概况
1、 工程名称及范围:
。
本合同所约定的施工段落均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工程变更情况和乙方工程实施的进度情况予以调整。
2、工程地点: 。
3、工 期: 暂定为 个月,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设备、人员进场日期开始计算工期。(甲方有权根据业主下达进度计划要求对工期予以调整,且因此造成的工期顺延或提前,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索赔)。
4、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年。
5、保 修 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
6、合同暂估金额: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增值税税额(税率为 的增值税 普通 发票)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最终以实际完成的结算金额为准,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1)关于保险的约定:保险费用(工程一切险除外)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其中,由甲方统一代乙方为乙方聘用的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投保一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 0.7 %比例从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发生意外伤害后乙方须在1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在12小时内按照甲方要求准备保险索赔资料。保险索赔过程中协调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意外伤害,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此无异议。
若乙方认为甲方代其投保方案不能满足乙方施工人员保险需要,应在甲方代其统一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增投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保险,但所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的合同单价中。
第三条:施工内容及计价规则
1、计价规则详见《施工内容及计价规则表》描述。
2、施工内容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细目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甲方仅承担或提供:①施工现场作业场地(其中,红线范围内用地由甲方统一协调分配;临时用地包含便道、借弃土场等,须由乙方报甲方审批同意,否则,征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②施工便道的修建(指由甲方统一规划修建的便道)。
剩余工作内容均由乙方承担和提供。同时对乙方承担和提供的部分工作内容做特别说明如下,此说明并不排除乙方承担和提供特别说明中未考虑到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特别说明如下: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人员、设备等进场后,因气候、征地拆迁、材料供给、施工方案与图纸变动等原因造成的人员、设备等闲置均视为施工准备工作,相关费用为风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相关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价;
(2)乙方的临时驻地、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临时水电等设施的建设、安装及维护、退场拆除及现场清理;
(3)现场材料、人工、机械的协调配置,材料、机具设备的场内倒运、保管;
(4)工程完工后施工场地打扫、清理,材料归库等;
(5)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如打扫施工区域内的卫生、整理施工材料机具等;
(6)进场所有草籽及辅助绿化材料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相关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价;
(7)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与维护;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用水用电管线、当地排水系统及红线征地外的原地面(包括当地耕地、林地及其他村民用地)造成的污染、破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不及时进行处理,甲方有权主动处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甲方交付合格坡面后,乙方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清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计价;若有弃方,需通知甲方,统一运至弃土场处理”
(10)所喷草籽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草籽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草籽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1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12)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13)喷播后及时封堰浇透水;及时除草、施肥、除虫,确保草皮正常生长;
(14)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绿化工程交验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15)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处违约金5000元;
(16)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协助测量、试验工作,包括人员设备的配合;
(17)乙方必须配备专职资料员,负责资料收集编写等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相关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价。
第四条:物资及机械设备
1、材料管理:
。
2、机械管理:
。
3、临时用水:乙方施工和生活用水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水源,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的形式,缴纳比例为含税合同额的 %,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甲方,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无息返还或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和罚款等均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其他保证金
中期计量结算时,甲方将逐期扣除乙方结算款( )%作为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两项保证金甲方可统筹支配,用于相关项目的费用支出。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待本项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工程缺陷,全部无息返还乙方;如出现工程质量缺陷,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支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该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的三个月内,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任何经济纠纷的情况下,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第六条:税票管理
1、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
2、每期结算程序完成后,乙方应在确认结算后 日内及在甲方付款之前按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税率为 %的合规增值税 普通 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备注栏填写项目所在地及项目名称。若乙方不按规定及时提供发票或乙方增值税发票填写有误等,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单位信息
甲方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账 号:
开户行名称:
地 址 电 话:
备 注:
4、乙方单位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账 号:
开户行名称:
第七条:其它事项
1、乙方对工程质量的控制需满足以下要求:
乙方必须配置用于拍摄工程影像资料时标注工程部位等而使用的小黑板、笔等,否则,甲方按200 元/套收取违约金。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留有满足业主要求的完整的影像资料。
2、总体工程工期控制点:
如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调整自己的进度计划并重新调配施工资源,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
3、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1)乙方需要配备1 名技术人员兼资料员,负责施工测量及技术资料的填写,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协助甲方的测量、试验工作,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所有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常驻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并提供授权委托书,未经甲方同意(书面或短信请假获得批准)而擅自离场,甲方有权按5000 元/天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里面扣除;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生产调度会,现场协调会等,如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甲方有权按 20__ 元/次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里面扣除。
(3)乙方须保证施工人员稳定性,更换现场负责人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将按 10000 元/人次收取违约金。同时,合同签订之前乙方需上报甲方相关拟投入本工程人员主要负责人简历审批,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
4、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
5、甲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优先支付乙方农民工工资,且须在三天内完成支付并向甲方提供支付证明性材料。若乙方未在三天内提供支付证明性材料,甲方可通过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乙方(指定手机号码: ),该通知发出三天后,乙方在未获得甲方同意延期支付的前提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形(例如拒不支付或拖延支付)时,甲方可在当地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级政府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的见证下,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且有权从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同时,扣留乙方违约金 2 万元,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须向甲方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同意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附件:
1、现场主要人员、主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最低需求表
2、计日工劳务、材料、设备单价表
3、乙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4、乙方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5、乙方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证明
6、外出经营许可证
7、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
8、廉政合同
9、节能减排协议书
10、其他相关资料
甲 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 乙 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量 清 单
清单编号清单名称单位合同数量含税合同单价(元)不含税合同单价(元)含税合同金额(元)不含税合同金额(元)税率备注
合计
注:1、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2、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含税合同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
施工内容及计价规则表
清单编号清单名称工序名称施工内容工序编码计价规则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造价范围
含税合同单价中均已包括了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成本及税费(除甲方提供的物资和机械设备外),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用工、辅材、小型机具、周转材料、机械设备、质检(自检)、安全生产施工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冬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临时用地的征用及复耕、工地转移费、保险、规费、税金及附加(系指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各种应收税费)、管理费、合理利润,以及为本工程修复缺陷的全部费用,承包本工程应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
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材料管理
(一)工程材料质量标准
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执行 “技术规范”的材料标准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甲方对材料的管理
1、甲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有权对乙方到达现场所有材料进行检验及质量把关,但不排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控制责任。
2、甲方有权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寸、数量与设计等与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不符,有权要求乙方停工、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清除出场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材料的出库管理:
1)甲方只对经乙方书面授权的材料领用人发料,特别是火工产品,有权拒绝被授权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领取。
2)领用材料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包括甲方欠付款)擅自改变用途或变卖、抵押、转让,否则乙方需按照变卖、抵押、挪用、转让材料价值(按市场采购价计算)的双倍给予甲方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并对施工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3)甲方监督材料出库后的使用和管理,按月进行材料盘点并核算乙方材料使用情况,超限额领用部分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三)乙方对材料的管理
1、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与管理。
2、乙方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堆码整齐、下垫上盖、标识明显、地材堆放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火工产品、油料、化学溶剂仓储条件应符合当地公安及安监部门的规定。
3、乙方对材料的入库管理:
1)书面授权专人办理材料领用手续。乙方领料人须持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报甲方经营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到材料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领料。
2)材料出库、现场倒运及现场保管由乙方负责。
3)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发现甲供材料质量问题立即向甲方报告。
4)对因业主原因、市场原因、物流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不及时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同时也不要求甲方赔偿任何损失。
5)乙方自购辅材及小工具应满足工程需要,符合相关规定,进场前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第三条:机械管理
(一)甲方对机械的管理
1、根据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最低需求计划(详见附件1)。并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出调整方案。
2、对乙方进场设备的型号、技术性能及完好状况进行进场验收,以确定机械设备能符合施工要求,并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和登记建档,乙方应提供设备技术性能等的原始资料。对特种设备要求证件齐全,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进场后需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告知文件由甲方留存,特种设备安装完成,且甲乙双方及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请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后方能使用;非现场拼装的非制式特种设备,设备应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合格证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检验合格手续。对符合要求的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的计日工价格执行。
4、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二)乙方对机械的管理
1、满足甲方规定的施工机械最低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保持机况良好、能耗达标。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协调,对不服从指挥的作业人员,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限期撤换。
3、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配合甲方的检查。
4、乙方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机械设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以及燃油消耗、用水用电和人员、设备的进退场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5、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为进入现场的自有和租赁机械设备购买保险,机械设备在现场发生任何事故(含自然灾害中损毁),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四条:临时用电
1、甲方按实施性施工组织中临时电力方案提供变压器及主线至变压器的高压电力线路,变压器至用电现场的电力线路、设施及不足电力由乙方负责。变压器的维护由乙方负责,乙方确保规范和安全用电,因乙方原因引起变压器等电力设施、线路损毁或其他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需配备相应的自发电设备,以确保遇网线停电时对关键施工工作无影响,自发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充分理解进场后的网线电力无法尽快提供并合理安排相关施工项目,同时不会向甲方提出相关费用要求。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 “技术规范”中的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
4、全过程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施工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指导乙方正确填写各种资料,负责资料审核、报签、汇总和整理、归档。
(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
1、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
2、协助甲方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
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
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正确填写各种资料,各种表格纸张有偿使用。
6、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
1、甲方按总体施工计划制定并下达乙方施工的控制计划,并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提出采取的措施。
2、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工作。负责对业主、监理、设计单位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接洽和联系。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乙方应接受和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等。
第七条:人员管理
(一)甲方对人员的管理
1、审核乙方到场人员资格是否满足最低人员需求计划。
2、建立合作队伍用工档案,档案包括:合作队伍用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等。有权监督乙方与其劳务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伤保险投保、劳动报酬支付、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纠正其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乙方建立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并按备案的用工花名册和工资表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特殊情况需要甲方代发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出具书面委托书。
3、根据需要有权临时调用乙方人员从事非合同内工作,报酬执行计日工单价。
(二)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建立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并按向甲方备案的用工花名册和工资表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接受甲方的监督。
2、依法用工,与所属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履行合同义务、实施合同权利。各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月度工资发放表应及时向甲方报备。
3、负责用工纠纷及工伤事故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
4、服从甲方合同外工作的临时调用和管理。
5、甲方统一对本项目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进行投保,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乙方的投保费用。如乙方用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超出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乙方准备的证明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导致保险公司不赔付或不全额赔付的,不赔偿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工程变更
1、甲方下达或提出的任何工程变更均以书面形式下达,由项目经营部门核准签发,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终止或无效。
2、由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须征得甲方总工程师书面批准并由项目经营部门签发后方可实施。
3、合同中没有相应结算单价的工程变更项目,由双方采取重新议价的方式进行确定,并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第九条:工程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
在乙方无预付款担保(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情况下,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
(二)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分中期计量结算和最终计量结算。其中:中期计量结算按月度结算,最终计量结算是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对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清算。
2)办理结算时,原则上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结算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亲自到场,乙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留甲方财务存档。
2、中期计量结算程序:乙方完成符合结算条件的工程数量,项目应每月及时办理结算。
1)项目现场负责人(工区主任、技术员)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填写“工程数量签认单”并签字确认;其中的质量评价由现场质检员签字确认。
2)项目工程部根据“工程数量签认单”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乙方负责人现场复核,并经乙方负责人签认;项目总工程师要对“工程数量签认单”进行把关,并签字确认。
3)项目经营部对工程部复核后的“工程数量签认单”进行审核,符合合同条件规定的,按照双方合同办理“中期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4)项目经营部在办理“中期结算单”时,应及时向现场人员和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并核查物资使用、机械使用、临时用工、奖罚的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核实结果计入“中期结算单”,相关费用的证明资料应齐全。
5)项目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对“中期结算单”审核签认,批注涉及工程质量、工程报验、物资使用、物资盘点核算分析、设备使用、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费用、其它项目管理费用等方面相关意见,如有扣款及其它费用支付发生,要签署具体意见。
6)项目总经济师对“中期结算单”进行审核把关。如果所结算工程的单价、数量任何一项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单价、数量,都须按变更程序处理,并按合同报批程序上报甲方上级单位审批,完善补充协议后,再予以结算。
7)项目其它副职领导按归口业务要求对“中期结算单”进行平行审核签认。
8)项目书记、项目经理对“中期结算单”审核签署意见并上报甲方所属单位结算归口部门。
9)甲方所属单位结算归口部门对“中期结算单”进行审核确认,经结算负责人签认,报主管领导签认,再传递给资金中心,同时下传到项目。
10)乙方负责人对“中期结算单”进行签字确认。
11)项目经营部门将上级批复并经乙方签认的“中期结算单”转到项目财务部。
以上约定的程序必须完全履行完毕,并经上述人员签字后,结算单方可生效。
3、最终计量结算程序:当乙方完成合同全部工程后,项目应在3个月内及时办理退场手续及最终结算。
1)工程部门按现场管理人员签认的“工程数量签认单”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总量复核。
2)由项目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工程实体并确认工程数量、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并经乙方负责人签认;项目总工程师要对“工程数量签认单”进行把关,并签字确认。
3)经营部收到复核后的“工程数量签认单”,根据施工图纸、业主批复的计量进行审核,按照双方合同办理“最终结算单”。
4)其他程序同“中期结算程序”。
5)乙方负责人对“最终结算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书”。
6)项目经营部门将上级批复并经乙方签认的“最终结算单”和“最终结算协议书”转到项目财务部,退场手续一并转交。
办理最终计量结算时,乙方收到甲方的最终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应在15天内书面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最终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已经认可。
(三)支付
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2、乙方承诺严格按以下条款履行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义务,并保证合同、资金和发票三流一致:
1)每月完成工程结算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发票金额的款项,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2)因乙方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发票票面信息不真实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或被认定为虚开等,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或差额纳税损失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纠纷或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增加的成本费用等损失;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按含税价格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只按不含税价格支付而不再另行支付相应税款,且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指定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在办理当期发票交接手续前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或损毁,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6)如取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7)甲方在取得乙方的增值税发票后,将款项按合同约定汇款至合同约定的乙方银行账户。如因特殊情况,乙方需更改账户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付款时应优先支付乙方应付农民工工资,并监督乙方将农民工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复印并张榜公布,五日内无举报者,乙方凭结算单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留复印件)领取余下应支付工程款,并优先扣除超限额材料款、设备租用款(台班费)、其他代付款、乙方借款、违反安全制度罚款、违约金和当地拖欠的其他款项。
4、按规定无息返还三项保证金。
第十条:资金管理
(一)甲方对资金的管理
甲方负责合同约定工程款的支付,负责拨付工程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包括:对乙方财务账务审计、大额支付款项的审批、工资发放的监管、外欠款项的监察等,严格控制施工期间的款项外流。
(二)乙方对资金的管理
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工程款的支出优先用于人工工资的发放、当地赊欠及工程急需材料、设备等费用。乙方应在每次支取工程款时提供拟发放人员工资表、材料采购或机械租赁费用凭证等为依据的用款计划,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并监督使用。施工期间,工程结算资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暂停支付或终止合同,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挪用金额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3、乙方人员、设备未按计划进场,经甲方警告后仍未能在限期内进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损失乙方自负。如乙方无力或不愿修复或返工的,甲方可以自行安排施工队伍进行,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根据修复或返工的天数,按[1-5]万元/天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当乙方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或其他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赔偿或支付违约金,以及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5、若在业主或其上级管理部门的施工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等方面的检查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罚款的,甲方将按其罚款的两倍扣除乙方的工程结算款。若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到甲方对主合同的履行,由此引起业主分割工程、甲方失去业主的奖励等后果,乙方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期得利益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
6、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延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处理好与工程相关的债权、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8、乙方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和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
9、乙方有违法违规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考核及奖惩
1、甲方将不定期的召开生产调度会,通报合同履约情况,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履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有权提出并经协商确定额外专项奖惩措施。
2、合同履约考核结果的奖惩在当期工程结算中兑现。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所有款项付清且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附件1
现场主要人员最低需求表
序号岗位数量(名)到场时间必备条件
1
2
3
现场主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最低需求表
序
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及功率或容量厂牌及出厂时间数量(台)新旧程度
%已使用年限
(年)到场时间(年月日)备注
安装完毕时间或“三证”要求
小计其 中
自有新购租赁
1
2
3
4
5
6
7
备注:要求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新旧程度不得低于80%,此外:在山区、水网湖区等地质情况比较复杂的项目,要求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在平原、微丘等地区要求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
附件2
计日工劳务、材料、设备单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
一人工工日1508小时折算为一工日
1普工工日/
2技工工日/根据需要可细划工种
二材料 /
1 /
2 /
三设备小时/厂牌、型号、功率、油料
1 小时/
2 小时/
注:计日工系甲方根据需要临时雇用或项目内协调使用乙方劳务、材料、设备,无法按工程量结算时采用的结算单价。
附件6: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保证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本着依法合规原则,在签订 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责任: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认真执行上级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识别、评价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制定安全环保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人及所有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危险告知、安全应急管理等的教育和培训。并逐次逐人对培训教育情况进行签认和记录。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和应急预案交底。并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情况对乙方全体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技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和应急预案交底。并对交底内容和交底人、被交底人签认记录等进行登记备案。
4、甲方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照乙方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给乙方,确保乙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当乙方未按规定标准进行安全投入时,甲方有权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而未得到落实的情况下代乙方投入。
5、甲方负责根据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规定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与实施性施工方案一同下达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求和标准。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下达整改指令。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下达停工指令直至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6、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甲方可代替乙方购置,购置费用在乙方安全生产经费中扣除。安全防护用品配发按照《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7、甲方须对乙方及其人员、设备等进行审核,保证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定。
8、甲方对乙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处理。甲方根据乙方接受安全、环保管理和安全、环保隐患情况,有权进行处罚、停工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服从并落实甲方各项安全生产指令和要求。
乙方有责任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加强管理,制定并提出安全环保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所属的管理、技术、作业人员贯彻执行。
乙方有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本着“承担工程小于5000万元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增加5000万元合同额增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工班均设兼职安全员”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乙方须保证安全环保责任人和全体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并组织、监督在施工生产中执行。不得安排未参加过安全环保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3、乙方须保证安全环保责任人和全体相关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接受甲方进行的安全技术和环保交底,并组织、监督所属人员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执行交底内容。不得安排未接受安全技术和环保交底的人员上岗。
4、乙方须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符合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5、乙方须认真落实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工作,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符合《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和甲方实施性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的要求。
6、乙方须认真发放安全防护用品,保证全体进入甲方场地的所属人员正确使用甲方根据《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等有关规定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
7、乙方须保证乙方及其人员、设备等的安全环保资质、安全环保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8、乙方人员须学习、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接受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的处理决定。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路基边坡绿化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7:
廉 政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本标段的工程建设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有关廉政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 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 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自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涉及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标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违法违纪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和出国出境、旅游等所提供的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销材料、出租机械设备和安排个人的施工队伍。
(五)甲方发现乙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并予以制止。
(六)甲方发现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当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法违纪活动。
(五)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私下向其推销施工材料、出租机械设备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等不正当要求。
(六)乙方发现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甲方将上报上级单位将乙方列入“黑名单”队伍,取消其在甲方公司承揽工程的资格。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 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期与
施工合同一致。
第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及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双方上级监督部门各一份。
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8
节能减排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全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双方在签订 的基础上,围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污染物排放等重点工作,共同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要将乙方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纳入总体工程的管理范围内,实行统一领导、对口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节能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的节能减排管理人员。
2、用于本工程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由甲方对其机况进行全面的检测,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节能减排要求;对于不能达到新的效能水平的落后设备和装置一律不准用于工程施工。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节能减排的培训,提高全员节能减排意识、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对口部门要对乙方进行节能减排指标和相应检测手段的合同交底,包括能源因素的识别和控制措施。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和机具必须符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节能减排要求。
2、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建筑节能指标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和标准。
3、加强工程的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降低噪声和污染,特别是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保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节能标准规定。
4、乙方的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用电管理,厉行节约,要符合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 施工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现甲方有样板房三间,位于中山市东升镇__________花园第五期内,承包给乙方装修,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装修工程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和质量
1、内容范围:该工程的内容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室内天花板、地面泥水铺贴、复合地板、房门、衣柜、电视柜、墙身油ici漆,室内配套设施等。(详细见室内装修预算表)
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装修所用水、电均由乙自负。
3、工程完成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建筑装修标准执行。
二、乙方责任:
1、因甲方对装修工程要求时间短,为保证甲方装修按时完成,乙方在__________年6月10日前必须完成全部工程。
2、工程峻工后经双方实地验收,如不符合工程要求的,一切不合格工程的材料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返工。
3、乙方在安装、装修期间施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工程总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开发票)
其中:_________________
1、29号楼b座204房室内装修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2、29号楼b座201房室内装修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3、29号楼a座203房室内装修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合同结算使用税局统一发票。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完成后付款50%,即75000元,余款50%,即74500元,在样板房售出、业主验收后付清工程款。
六、保修服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业主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三年。(由甲方售出、业主验收后起计算),具体由甲方指定专人或物业管理部门联系乙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参考2024年
甲方:
乙方(实际施工方):
甲方承建武汉体育运动学校弱电工程,现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 各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网络 、电话、 广播及监控工程的综合布线及设备安装调试。(体操馆网络,电话,有线电视及游泳馆桥架由甲方提供材料并施工)
二、方式
甲方需根据乙方负责施工的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预算总价______________及工程项目追加款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减去甲方施工的项目直接结算费用)30 %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甲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甲方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拖延一日甲方按照工程款总价3%支付乙方违约金。
3) 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国家标准。
2) 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 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 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所在地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
8) 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9) 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标准。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由于甲方施工项目造成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工 期:
1.施工工期从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
七、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施工进度,综合布线完工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结算价( 暂按预算总价)的50%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待设备全部安装完工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付给乙方结算价的30%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____。待业主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付给乙方结算价的15%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__。
2)质保金:质保金按乙方工程结算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半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修理。
八、其 它:
1)若甲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一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乙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 方: 乙 方(实际施工方): 代 表: 代 表:
经办人: 施 工 责 任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4: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汽车环保检测车间零修合同
二、工程地点: 开发区湖州路
三、工程内容: 20xx年零修 (见本合同双方签章的附件)
四、合同价款
1、本项目合同价款暂定为:(大写)人民币 / ,(小写) ¥ / ,最终以甲方审计或审定结算价为准。
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签证或图纸),项目单价为甲方认定或甲方委托的审核结构进行审定为准。
3、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有本合同乙方施工的建设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需的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4、合同价中的项目措施费为包干费用,结算不作调整。项目措施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包含了完成该工程所需发生的所有施工措施费用,具体内容按照建设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因乙方措施不当而引起的罚款、索赔和指控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充分考虑和认可因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参考工程量、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可能与实际不符及其它风险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6、合同价已包含根据现场条件和工程情况,甲方接通施工场地内外满足施工期间需要的水、电(包括备用电源)、道路等全部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接受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
3、工程结算经审计或审定且后,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0%,
4、余款10%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该保修款不计算利息,保修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或无返修后质保金付清。
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在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延迟至乙方提供合法发票时止。
六、合同工期
工期: /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七、质量标准
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工程变更及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及使用功能的要求,可能会增加或变更某些项目,乙方应无任何异议并应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变更的工程费用依变更工程价款确定条款进行结算。
2、工程变更、签证和增加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审定预算书单价中有相同或类似子目的,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首先按《20xx山东消耗量定额》,同期《山东省价目表》,主材价格执行同期《东营市信息交流》,人工费66元/日,零工120元/日。
3、变更工程价款和(或)调整工期报告发出和确认的时限:所有由于变更和暂定价等因素而产生的增加价款以及零星项目价款,均需按有关规定送甲方审定后方可支付。
九、竣工验收及交付
1、工程竣工后,须经甲方、乙方、使用单位等依据规范进行验收,并签署书面竣工验收意见。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依据甲方、监理及乙方确认的竣工图进行结算,乙方竣工结算资料的递交时间应不迟于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日,否则甲方有权按已有资料进行结算。
2、工程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向甲方交付完工工程及该所有的图纸资料等,经甲方签收后开始计算乙方质保期限。
十、质量保修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即为乙方的保修范围,保修期内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工程承 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对因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予以免费维修。整个项目保修期为 1 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自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甲方审定结算价款的10%,甲方在 1 年项目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支付给乙方。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工作配合。
十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工期进行施工,保证按期完工、验收合格和向甲方交付。
2、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满足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做好安全施工的一切措施和承担安全责任与费用。
3、竣工验收合格后,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建筑及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设备等,不因本次施工产生结构安全和其他破坏和隐患;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建筑结构安全事故及地下管线破坏或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十三、安全约定
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具有合法的施工资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为履行本合同的乙方职员购臵意外伤害保险,在安装及后续维修时加强安全教育与检查,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督。
2、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货物交付和施工安装)期间和质保期内,一切安全责任或事故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的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均与甲方无关。
十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窝工、误工,经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顺延可补偿相关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施工后交付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天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乙方延迟履行合同超过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完成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
4、因乙方产品质量、施工等任何原因而引起的该工程对甲方员工、第三方造成的财产与人员损伤等一切责任与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履行保修期的保修义务(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拖延履行),若每出现一次须支付甲方 100 元/次。乙方累计达3次以上时须另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
6、乙方有其他任何违约行为,应支付合同总价款 2 %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时甲方还可解除合同。
十五、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或者要求第三人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双方其他特别约定
无图纸的用签证表达
十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至全部义务(含质保义务)结束时止。
2、如合同一方提出合同变更,应提前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一方,经双方认可后,须形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中相应条款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不再执行,合同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报价单及平面设计图纸(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货物签收或施工安装中的涉及变更、签证、付款、延期等增加或影响甲方权利义务的任一行为,除由工程代表签字外还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6、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信息、税务登记证件等为本合同附件之一,并由各方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后交存于对方。
7、双方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地址等,能够收到对方发出的各类信函或通知。如果在合同履行期内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变更方须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告知对方,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
8、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发包人):(公章)
乙方(承包人):
年月日:
篇5: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双方可视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2、“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也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怠于采取抢救措施,致使工程损失扩大的,扩大部份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 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施工工程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兰海铁路隧道工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发包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或关联组织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其他组织与该建设工程发包方或所有人签订施工合同或实际参与施工。关联关系,则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与该工程负责人员的洽谈与沟通。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发包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重严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发包单位的关系。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与发包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在必要条件下,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就该工程项目与发包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但合同相关条款的确定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组织全面履行和发包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及关联组织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无条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我公司承诺将按照业主方要求进行施工,按质按量按工期要求施工。
第四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居间费用为 6%,第一笔居间费合同签订后支付 %,其余款项按业主结算方式按比例、按进度给予支付,该居间费用应缴纳的全部税款由甲方承担。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或其关联组织在与工程的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进场实际施工按照月进度,业主方实际向甲方所支付工程款按比例支付。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相应款项后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条,无须提供发票。
4、如果经过乙方努力,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能签订或甲方及关联公司或单位未能实际参与施工,甲方无须支付居间费。对于乙方在该业务接洽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业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五条、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一致同意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内容为商业秘密,双方均不得向合同之外第三者泄露。
2、乙方在居间过程中所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漏,不得据此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签约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双方不再产生异议。
第八条、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篇7:施工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附件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店面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米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门面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二)
1.5 工程承包采取方式:乙方包工包料。甲方指定主材,部分附料(见附件五)。
1.6 工程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最晚不得晚于 年 月 日。
1.7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2.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 不得有下列行为:
(1)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禁止破坏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7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8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更换施工人员。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施工方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指定的材料,施工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业主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
3.2 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 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
3.3 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3.4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店面)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5 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得在店面内吸烟、饮酒、吐痰,同时保持店面内的清洁和卫生。如由于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店面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已完成最后工序的油漆工程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恢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必须原价赔偿或从工程款扣除。
3.6 墙面顶面涂料的兑水率要严格控制在说明书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增加兑水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铲除原墙面并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涂料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3.7 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3.8 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电路改造的方案均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愿重新修改,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9 工期为20 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
4.0工程施工之前需要办理相关部门(如:城管)的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也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4.1 乙方所购材料及辅材必须经甲方认可。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水泥、胶类、腻子粉等必须与工程报价中材质品牌约定相符,并从正规渠道购进。在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交由甲方验证。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4.2 甲方指定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指定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4.5 乙方必须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4.7 本合同甲方指定材料清单(见附件三)中以外的材料和工器具均由乙方提供,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标准并以业主的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5.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5.2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交水电改造图,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5.3 工程洽商记录:在整个过程中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内容,必要的应附图。
5.4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5日内组织验收。并从验收合格后的第二日起30日内结算。
6.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以工程实际发生数量为标准结算。
6.3 装修质保金以总额的8%作为装修质保金,竣工之日起一年内若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退还乙方。若有质量问题则通知乙方进行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来维修则甲方用此质保金进行维修。
6.4 甲乙双方须按照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分别交纳应交的押金和各种费用;同时,乙方负责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相关费用。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罚款由乙方承担。有关设计方案、备案的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如因乙方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6.5 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或属施工队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6.6 本合同报价范围:装修项目内容以附件为准。面积未经双方核定,仅作为参考,不增加任何费用,直至工程结束,多退少不补。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7.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7.3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7.4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篇8:2024新版小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元。
八、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篇9: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发包方应当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包括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该工程公司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大型建筑程施工承包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对方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的,应当核实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同时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承包方正在施工的现场。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现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条 工程项目期限
1、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____天(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承包内容
1、工程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项目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日内,甲方付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元)工程预付款。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_______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工程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______%的款,留______%的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支付结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时,应按本工程经办银行当时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6、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万分之三罚款。
7、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到有关部门开“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甲方凭盖有乙方印章的发票拨付工程款。
8、甲方应将工程款拨至乙方指定帐户内,不得直接拨至施工队或班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第六条 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风险告知: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检查与验收手续。在合同中应当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应付工程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隐患,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除应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_____%的违约金,并及时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响正常使用一天,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解决材料物资的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2)在乙方不违反合同条例的情况下,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甲方设施,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在甲方厂区内走动、闲逛,服从甲方进出门管理。
(2)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3)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进场。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按原计划正常施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增减或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7)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0: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价为 _________________ 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十一、本协议共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_________________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办公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_____》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
清包工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水电工_________元;木工_________元;瓦工_________元;油漆工_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3、瓦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付_________元;
5、保修金___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为_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_____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__________为工地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为替补负责人。
6、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_____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十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12: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预算书)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由乙方带资进场,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由乙方为甲方设计施工图纸,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家具、陈设及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或双方商量以后再确定;
4.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作;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施工过程施工人员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就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方可用于施工。
第七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质量变化;
b)不可抗拒力;
d)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尾款在工程交工后7天内结清,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并追踪保养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工程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装修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3: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担保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工程总价包含乙供材料费、安装费用、材料保管费用、搬运费用、安全保障设施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等。
隐蔽工程未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不得隐蔽,否则将承担有关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工程竣工后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
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6.竣工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施工设计变更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施工设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因施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六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要求和图纸;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签署的交底纪要;
3)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及质量。
2.乙方
1)自备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负责提供现场的二、三级电箱,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使用的电箱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6)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7)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总价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工队进场预付总价款的%元;按工程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天内,甲方付至总价款的%.
3.余%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年,到期后付清。
4.施工图中已反映的内容,如属漏报,则认为已包含在其它相关项中,不再增补。
第十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工程费用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乙方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目的[页2]_合同范本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十)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十一)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_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
(十二)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十三)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元与20%_________国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在现场支付。
4._________元与_________国_________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篇1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质量等级:______
4.5合同价款:人民币(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图纸
5.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开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合同开工日期前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合同开工日期前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顺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第十五条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工程样板
16.1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
1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元。
18.3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工程预付款
22.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价款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币)万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后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二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深圳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单项竣工时,双方订立单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四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_____分之_____的罚金。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
第三十五条保修
35.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六条争议
36.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1.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6.1.2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2.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2.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2.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2.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条违约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7.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索赔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1.1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1.2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1.3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1.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1.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2.1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2.2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及广东市深圳市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十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
40.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必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40.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费用,须经甲方批准,以修改后的图纸、材料、设备作价,调整合同价格。
40.3甲方要求采用专利和特殊工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获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获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条标准分享。
第四十一条不可抗力
41.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41.1.1级以上的地震;
41.1.2级以上的持续天的台风;
41.1.3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天的高温天气;
41.1.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41.1.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41.3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41.3.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1.3.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1.3.3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3.4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5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四十二条保险
42.1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42.2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及分包工程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42.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42.4投保后的受益,由投保者享有。
第四十三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43.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并报合同原审查和鉴证机构备查。
43.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并加盖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和深圳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后______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审查机构、鉴证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
篇16:工程项目工地施工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篇17:钢构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1. 包工包料
2. 工程造价按___________元/㎡,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含税总造价为___________元。
3.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以下相应调整(1.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期限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雨天,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或设计变更,甲方等原因延缓施工的,顺延施工期限.施工过程中,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等必要施工条件.
第五条:工程结算
1. 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支付工程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如不按期支付定金,乙方不安排生产工作)
2. 钢结构构件进场后二日内支付总价的_______﹪.
3. 钢结构构件框架安装完毕,封板前支付总价的______﹪.
4.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95﹪,其余作为预留保修金.
5. 预留保修金在保修期后15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保修期为_____个月.
第六条:施工准备
施工前,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的施工安装准备工作,并做好三通一平,施工图纸会审及相关事宜,如未能办妥相关施工手续发生经济损失入法律责任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
2. 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应提出竣工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五日内应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认定.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本工程为合格.若在竣工后一个月内不验收,甲方无条件支付应付的工程价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才可使用.
第八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设计变更
1. 甲方因故需要设计变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签发联系单.如乙方无甲方认可擅自改变原设计的,承担相应责任.
2. 甲方变更设计的,应提前告知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3. 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价款,乙方核算后提交甲方,由甲方签证确认后,在工程痉结算价款时一并支付.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没有如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经乙方催告后五天内仍不能支付的,甲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迟的责任和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3. 因乙方原因而致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 如一方违约或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确属特殊情况而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必须中止的,在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好相关遗留问题及结清工程价款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否则,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1. 本工程甲方指派_____________同志,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如调换指派人员,应当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前后任指派人员具有同等职权.
2.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安全施工,如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共25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
篇19:小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_____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六、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工程价款:共计_______人民币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_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1)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2)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3)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4)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1)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2)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3)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4)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5)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6)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篇2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24_合同范本
【篇一】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