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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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从事的 的行为,违反了第 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请□立即改正/□于年 月 日前自行改正。 根据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罚款元(大写)的处罚。其中,罚款按以下方式履行:□当场收缴/□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 (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被处罚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篇2:好学生表彰决定范文
20xx-9-10 8:29:04 阅读数:980 网友评论:0 条
20xx—20xx学年度,我校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勤奋学习,刻苦专研,涌现出了一大批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学生典范。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经年级组推荐、部门审议,学校决定授予谢启状等 107 位同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名单如下:
初一年级:(11人)
初一(1)班:谢启状、赖莼炜
初一(2)班:黄漾漾
初一(3)班:李月莹、张 炜
初一(4)班:幸静鸣
初一(5)班:邓宝中、刘宇翔、黄睿雯
初一(6)班:胡益瑶、王昌涛
初二年级:(29人)
初二(4)班:韩熔坤、陈玉雪、钟野苹、谢亚燕、刘 宇、郭佳莹、曾 茗、刘卿清、刘宇琪、胡凌云、熊慧芸、郭培智、
罗 婧、揭庆祥、尹英朋、明 昊、陈隆鑫、刘 玮、
吴姝慧、曾 敏、刘声烽、罗青滢、何 琦、邹鉴风、
王永青、杨云淏、蔡雨婷、胡景祺
初二(5)班:张 萌
高一年级:(40人)
高一(1)班:钟 巧、陈燕英、黄 慧
高一(2)班:卢致坚、郯家铭、胡露盼、林晓娥
高一(3)班:刘 珍、王孝冬、黄圣平、孔伶芸
高一(4)班:朱秀贤、陈华玉、邹珺悦
高一(5)班:邱 薇、刘 洁、余彬彬、何剑锋、刘其洲、曹晓娟、
谢宝洁、张彧琪
高一(6)班:张浩玮、黄 希、梅 晶、谢健菲
高一(7)班:张晓雪、钟 成、卢致远、黄联英
高一(8)班:钟荣朋、钟 炯、钟小洁、卓庆伟、石成堃、杨茹楠、
张文倩、许永青、吴才斌、郭峰棻
高二年级:( 27人)
高二(2)班:郭 燕、黄康德、周 睿、宋 宇、何江凤
高二(4)班:刘 燕、陈玉平、欧阳周鹏
高二(5)班:甘 钰、张学永、张 曦
高二(6)班:姚 澜、王 雨、余志明、杨 荣
高二(7)班:罗维婷、张 琦、钟馨慧
高二(8)班:张莉君、陈妙华、郑文姣
高二(9)班:张文昊、钟 婷、陈 欣
高二(10)班:谢星兰、梁炳辉、刘步青
学校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谦虚谨慎,秉承“健能勤诚”的校训精神,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校同学以受表彰的“三好学生”为榜样,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踏实工作,勇于创新,将自己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赣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20xx年9月1日
篇3:2024年七一表彰的决定
今年“七一”以来,在集团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安全发展、改革攻坚的中心任务,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争做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表率;全面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广大党员按照党支部确立的重点工程,立足本职认领任务,主动作为奋勇争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持续提高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巩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八种行为”为突破口,打造风清气正的矿区环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充分发挥了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发展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我矿在全国煤炭市场整体低迷亏损的背景下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集团公司的“窗口”、“名片”形象进一步彰显,主力矿井地位稳固提升,保持了两级集团公司“先进党委”荣誉称号。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时代精神,激励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不懈奋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条战线的最前沿,经基层推荐,矿党委研究决定,对27个“五好”党组织、十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集体)、101名“五好”共产党员、2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勤廉榜样和十佳纪检工作者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带头发扬励精图治、开拓创新、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坚决完成矿党政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努力办好集团公司“七件事”,实施矿区“七大工程”、实现矿井“七大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矿党委号召全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工作、努力奋斗的模范事迹;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心系职工,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不计得失、默默耕耘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顾全大局、淡薄名利,在市场经济考验下廉洁从业、一身正气的高尚品格。并且以他们为榜样,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企业改革攻坚、应对危机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把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培养成为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勤奋敬业、任劳任怨的先进典型。
20xx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集团公司确定的“全面落实年”。这一年,安全生产、经营管控、和谐稳定等问题更加突出,改革创新、转岗分流、市场化改革、承包经营等任务更加繁重,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团结统一、坚强有力,真正成为矿区改革的坚强核心;各级领导要积极争做“四铁”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肩负企业发展的时代重任;全体党员要坚决贯彻“四讲四有”要求,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充分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为实现我矿各项既定目标任务、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
篇4:2024年股东决定
本次会议已于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珠海市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时间:
地点:
原股东成员: 、 、
出席会议股东: 、 、 共代表 %表决权,缺席会议股东:
新股东成员: 、 、
出席会议股东: 、 、 共代表 %表决权,缺席会议股东:
会议议题:股权转让有关事宜
经公司股东会议商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原股东 愿意出让其持有本公司 万元的资本额,即占本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的 %股权出让给新股东 ,获股东会接纳。转让的具体内容由 、 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执行。
二、其他股东 、 同意放弃优先购买原股东 在本公司的股权。
三、股权转让后,公司新股东会由 、 、 组成。确认新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 …… …… ……
2、 …… …… …… ……
3、
…… ……
四、股东会决定免去 在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职务,免去 经理职务,免去 在公司的监事职务。任命 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任命 为经理,任命 为公司监事;经审查以上人员均不属《公司法》第147条所指人员。
五、免去 在本公司的秘书职务,任命 为公司秘书。以上人员不属《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第59条所指人员。(上述人员任免情况按章程规定,比如章程规定秘书由董事会产生,则删除本条,企业另外出具董事会决议)
六、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未分配利润已安排专人清查核算清楚,转让前后的债权债务依《公司法》的规定,均由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转让后,原股东 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终止,新股东 继承原股东在公司中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决议中增加其他需变更事项,如变更名称、住所等)
七、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全体旧股东签字(或盖章): 全体新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篇5:员工表彰决定
各部门、各子公司(含托管公司):
一年以来,公司上下共同努力,创新作为,实现了公司的平稳较快发展,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热情,公司决定对x3年的优秀员工予以表彰,以兹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员工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作出新成绩。公司全体员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为公司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x3年度优秀员工名单
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x4年1月26日
篇6:《立案决定书》范文
检 立[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_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___涉嫌______一案立案侦查。
检察长: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容结构
本文书是多联式文书,一式两联,由正本和存根组成。
1.正本
正本联是立案决定的依据和凭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
(2)正文。主要写两项内容,一项是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83条和第86条。其中,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依据是第83条;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依据是第86条。另一项是案件名称。立案时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和涉嫌的罪名,如“李某涉嫌抢劫案”;有明确被害人的,填写被害人和被害性质,如“李某被害案”;还可以以案件发现(发生)的时间、地点来确定案件的名称,如“5·11抢劫案”、“武汉长江大桥爆炸案”等。
(3)尾部。应当填写清楚成文时间(填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的时间,格式与行政公文的落款时间相同),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公章。
2.存根
存根联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凭证,用于公安机关留存备查。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和职业,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时间,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等。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栏可以用横线划掉。
篇7:行政赔偿决定书
(此处印制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行政赔偿决定书
公行赔字 [ ]第 号
赔偿请求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电话:
住所: 邮编:
[赔偿请求人: (法人或组织名称)电话: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 ]
[委托代理人: (姓名) 电话: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赔偿请求人的行政赔偿申请,请求
(具体赔偿请求)
经审理查明:
(主要事实和理由)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本机关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具体法律条文)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说明是否赔偿、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数额等;决定不予赔偿的,说明不予赔偿理由)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年 月 日
(赔偿义务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篇8:关于表彰优秀教师的决定
各乡(镇、办)教育总支、区直各单位:
一年来,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积极参与教改实践,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推动我区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决定授予游明勇等10名同志为“十佳师德标兵”、范宏志等10名同志为“十佳校长”、陈宏华等10名同志为“十佳班主任”、谭隽等10名同志为“学生喜爱好老师”、叶华等10名同志为“最美乡村教师”、雷爱香等20名同志为“优秀教育工作者”、丁辉等10名同志为“教坛新秀”、张绍兴等20名同志为“学科带头人”、余金星等30名同志为“咸安区骨干教师”。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成绩为起点,以荣誉为动力,以更新的理念、更新的姿态、更加扎实的行动,继续为咸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号召全区广大教职员工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执着的事业追求,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不断开创咸安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咸安区第30个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名单
九月八日
篇9:表彰优秀学生的决定_决定_网
表彰的意思是表扬并嘉奖。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表彰优秀学生的决定,供大家参考!
表彰优秀学生的决定范文一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老师们的辛勤教育下,全体同学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踏实、追求进步、勇创佳绩,展现了我校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一大批优秀学生全面发展,敢于争先,脱颖而出。为了弘扬勤奋好学、积极进取的优良校风,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学生努力向上、不断追求进步。经学校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学习勤奋,态度端正,全面发展的学习标兵和学习进步明星。
经各班选举、年级推荐,现授予郭等54位同学“学习标兵”的光荣称号, 对王等103位同学授予“学习进步明星”的光荣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能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下阶段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也希望全体同学向获奖的同学学习,发扬“一中人”光荣的传统和作风,志存高远,立志成才,不甘落后,奋起直追,在未来的日子里,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
表彰名单如下:
附:表彰学生名单
一中
x年2月
表彰优秀学生的决定范文二
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
x年上学期,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学们的学习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经过经民主评定,学校审查,评选出了等28名“技能标兵”,刘等45名“三好学生”,杨等21名“优秀班干部”,尹等17名“优秀团员”,周等15名“优秀团干”,肖等5名“优秀团委干部”,陈等5名“优秀学生会干部”,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在今后学习中,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努力学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希望全校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学习、勤奋上进,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xx职业中专
x年9月16日
表彰优秀学生的决定范文三
院属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辩论队的整体水平,于20xx年3月18日至4月18日举办了第六届“辩响青春”校园辩论赛。 本届辩论赛在院团委的指导和演讲与口才协会精心组织下,进行了征集辩题、参赛队伍报名、选拔主席等前期准备工作,本次比赛分为三个环节:淘汰赛、半决赛、决赛,进一步丰富同学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气氛,促进同学之间的友好关系,开拓同学思路,体现当代大学生风华正茂的精神状态,提高同学辩论水平,发掘培养辩论人才,同时也为学院辩论队注入新的血液。比赛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最佳辩手和优秀组织。为了表彰先进,发挥激励作用,经辩论赛评委的选拔和审核,决定授予宋瑞鸽同学“最佳辩手”荣誉称号;分别授予演讲与口才协会、学生团总支、院学生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荣誉称号:授予千影摄影协会“优秀团队”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力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院同学以获奖同学为榜样,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努力学习,勇于实践,使自己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
20xx年9月13日
篇10:处分决定书
蒋克伟,男,汉族,1961年8月9日出生,奉化市江口街道新塔村人,高中文化,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3月至今担任新塔村党支部书记,9月至今任新塔村经济合作社主任。
江口街道新塔村经济合作社于20xx年11月擅自在本村路边集体土地上动工建造厂房,至20xx年1月,占用土地面积3115平方米,建成标准厂房1幢,建筑面积为1162平方米,所占土地为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5月10日,奉化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占用的3115平方米基本农田处以耕地开垦费二倍的罚款,共计218050元。蒋克伟作为上述行为发生时的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主任,负有主要责任。
蒋克伟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主任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村集体非法占地建造厂房,应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蒋克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11月13日起生效,若对本处分决定不服,可向本机关提出申诉。
中共奉化市江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11月13日
篇11:行政征收决定书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
(申请人)对本机关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提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案号)的要求,现答复如下:_________________(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
1、被申请人答复书一式三份
2、证据目录清单及相关证据
3、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
(答复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篇12:行政复议决定书样本
申请人:易××。
委托代理人:董××。
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地址:株洲市嵩山路。
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案情复杂,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处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申请人房产系50年代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辩称: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充分。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54.67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126.36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xx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申请人搭建房屋的行为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且该违法状态一直存在,可以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不当,造成其身心伤害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申请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且不属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复议机关应依法驳回其申请。
综上,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和赔偿请求。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居委会董家段。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154.67平方米,2层。80年代末、90年代初,申请人在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房屋两旁先后搭建了厕所、厨房和抽水房、主楼第三层隔热层,面积合计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5日,株洲市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20xx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作出株规罚告字〔20xx〕第0000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20xx年1月24日,被申请人举行听证会。鉴于处罚告知书没有明确申请人违法建设面积的具体数额,20xx年7月12日,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明确了违法建设面积为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18日,被申请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51条的规定,作出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申请人在10日内自行拆除搭建的126.36平方米违法建筑。
我厅认为:申请人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擅自搭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进行了调查、告知、听证,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申请人扩建房屋的行为发生在上世纪80、90年代,被申请人适用20xx年生效的《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综上,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调查处理。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6月16日
篇13:精选表彰决定范文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一年来,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校领导群众的引领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在“两基攻坚”工作的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队伍的建设,办学理念的更新,校园硬件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品牌的树立,初三全县会考等诸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收到了上级和全社会的充分肯定。
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教师,更离不开学生,正因为他们的无私奉献和刻苦的努力,才使学校有此刻的成就与辉煌,在第2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在初三升学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初三年级组、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赵高成等14名班主任、在同级学科评比中成绩优异的王斌等33名教师、班干部工作突出的杨锐等28名优秀班干部、勤奋学习成绩名列全级前茅及进步明显的125名学生给予隆重的奖励,授予他们先进群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向他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学校号召向获奖的师生学习,同时也期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戒骄戒躁、扎实工作,不断创新,不断进取,与全校教职工一道,甘于奉献,乐于奉献,把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而努力,让礼貌的行为,知识的传授,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荡漾在学校的每个角落。
20xx年x月x日
篇14:学校关于表彰决定范文
为了丰富学生的暑假生活,锻炼学生实践能力,我校组织同学们利用暑假时间认真完成了暑假作业,还组织了四五年级学生值班护校、环保实践活动——废旧回收,齐文化故事学习,社区互助组活动等多项社会实践活动,以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增强环保意识,勤俭节约,了解家乡历史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在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许多同学积极参与、认真完成了社会实践任务,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1、暑假里同学们制定了暑假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完成了老师布置各项作业和实践活动。
2、学生值班护校中:....并且有很强的责任心,听从值班教师的安排,出色的完成了劳动任务,并且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对这些同学提出表扬。
3、在回收废旧活动中:.... 锻炼了实践能力,这些同学做得十分出色,希望大家向他们学习。
4、在齐文化故事学习活动中:....完成了学校布置的任务,而且讲得较好,在此对上述同学提出表扬。
5、假期社区互助小组活动中。一年级组、二年级组等小组,在小组长的组织下,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学习和文体活动、实践活动,活动时间充足,活动效果良好,表现较好,在此表扬。
6、各班同学的寒假作业也全部完成,且有许多非常认真工整,如五年级的王云凤,四年级的王春秋,三年级的王心怡,二年级王冠华等同学。
篇15:股东会会议决定
会议时间:200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路号(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
2、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股权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 。(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2、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3、…………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X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 变更为 。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1、因上一届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董事职务,同意免去、监事职务;选举、为新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组成;选举、为新监事,继续选举原监事会成员担任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由、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组成。(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届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监事职务,同意免去经理职务;本公司由、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为执行董事,选举(或聘任)为监事,选举(或聘任)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董事职务,增补、为公司董事;免去、监事职务,增补、为公司监事。(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执行董事职务,重新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监事职务,重新选举为公司监事;免去经理职务,重新聘用为公司经理。(注:本项内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 增加(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 增加(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 出资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2、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3、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七、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实收资本 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 增加(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 增加(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 出资 万元人民币。
八、同意公司类型由 变更为 。
九、同意公司股东()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为()。
十、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至 年 月 日。
十一、同意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合并、分立,或其他原因),拟予以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组成,其中由()担任组长、由()担任副组长。(注:本条款仅限于公司拟解散终止生产或经营活动而制定)
十二、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
十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
原股东签字、盖章: 新增股东签字、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X有限公司
200X年XX月XX日
篇16:关于处分的决定的范文
院内各单位:
刘,女,xx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学号20xx x x x x。
20xx年4月12日,刘盗走同寝室一位同学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并于当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机城、百货商厦苏果超市等地进行消费,金额达3660元,经校保卫处调查,确定了刘盗窃事实,刘本人也衬此事供认不讳。
刘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在学院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事发后刘认错态度良好,并及时退赔,现根据《xx大学xx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
给予刘记过处分。
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处分决定后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据《x x大学xx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x年xx月xx日
篇17:2024优秀教师表彰决定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乡教师深入贯彻省、市、县各级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了我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全乡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在管理服务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涌现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建设一些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推动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决定授予易建国等13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幼儿教育工作者”光荣称号,并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西城教育事业的发展再创佳绩。乡党委、政府号召全乡教师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为我乡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优秀教师(6人)中学:易建国吴德鑫黄胜贤小学:黄素娥曾美凤薛敏优秀班主任(2人)中学:吴平小学:涂细女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中学:陈建军小学:杨文珍师德师风先进个人(2人)中学:黄学根小学:余腾飞优秀幼儿教育工作者:新蕾幼儿园:江巧兰
中共西城乡委员会西城乡人民政府
20xx年九月十日
篇18:行政处罚决定书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公司__________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事故直接责任人_______________,
2.事故间接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经理、__________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篇19:关于表彰个人的决定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一主两翼多极”发展战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力赶超,为推动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正气,深入推进以“忠诚、责任、干净,争做好干部”为主题的“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和激励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推动襄州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征程中建功立业、再创佳绩,区委决定,授予张湾街道张湾社区党总支等52个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授予杨海珍等80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授予吴泽川等20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张杰等50名同志“‘五星级’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和“忠诚、责任、干净”的基本要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努力工作、积极奉献,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是全区各地各单位的突出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和进取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典型意义,彰显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创新业绩。区委号召,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广泛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活动,为推进襄州改革发展稳定积聚正能量、激发新活力。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五条标准”,主动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深入加强作风建设,争做解放思想、促进发展、开拓创新、服务群众、廉洁奉公、高尚道德的表率,团结和带领全区广大群众抢抓机遇,奋力拼搏,为推进襄州在全省县域经济争先进位、襄阳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20:工程事故处理决定范文
西咸新区管委会、长安区政府:
市政府已批复同意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按照市政府的授权,现代市政府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xx〕90号)等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是一起未取得相关建设审批,违法违规搭建,且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有关辖区及部门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下列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高海军,男,五一村村民,系坍塌钢结构建筑物管理人,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相关规定,交由公安新城分局进一步调查,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李相茹,男,蒲城县人,系坍塌钢结构建筑物装修工程承包人,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相关规定,交由公安新城分局进一步调查,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给予下列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1.高,男,五一村村委会主任,给予其留党和察看一年处分。
2.尚,男,王寺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所长,免去其王寺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所长职务。
3.陈,男,王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4.蒲,男,王寺街道办事处主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苏,男,王寺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6.焦,男,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7.张x,男,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8.刘,男,新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兼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9.肖,男,现任长安区农业局局长,对其进行安全约谈。
10.李,男,现任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对其进行安全约谈。
依据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以上处理决定分别由新城管委会、长安区政府作出,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备案。
同时,责成新城管委会向西咸新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1: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2: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讨论意见表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