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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旷工处罚决定书模板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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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样本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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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字( )第 号

申请人:(公民:姓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机关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向 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为最终裁决,请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履行。)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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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睡岗处罚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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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0月20日白班13:00左右,厂部值班人员在劳动纪律检查过程中发现冶炼车间铸铁员工:躺在长条椅上睡觉。直接还原窑车间4#回转窑窑操工、水泵工、选矿班长睡岗。违反了分厂的劳动纪律,根据《回转窑职工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的第二条规定,厂部决定给予某某等人各经济考核100元。冶炼车间当班班长、值班作业长,直接还原窑车间4#窑头班长、值班工长管理不到位,联带考核各50元。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并自觉遵守公司及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窑分厂

20xx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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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行政复议决定书参考模板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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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本

发布时间:20xx-01-04 编辑:吴俊标 手机版 申请人:易××。

委托代理人:董××。

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地址:株洲市嵩山路。

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案情复杂,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处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申请人房产系50年代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辩称: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充分。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54.67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126.36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xx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申请人搭建房屋的行为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且该违法状态一直存在,可以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不当,造成其身心伤害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申请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且不属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复议机关应依法驳回其申请。

综上,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和赔偿请求。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居委会董家段。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154.67平方米,2层。80年代末、90年代初,申请人在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房屋两旁先后搭建了厕所、厨房和抽水房、主楼第三层隔热层,面积合计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5日,株洲市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20xx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作出株规罚告字〔20xx〕第0000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20xx年1月24日,被申请人举行听证会。鉴于处罚告知书没有明确申请人违法建设面积的具体数额,20xx年7月12日,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明确了违法建设面积为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18日,被申请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51条的规定,作出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申请人在10日内自行拆除搭建的126.36平方米违法建筑。

我厅认为:申请人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擅自搭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进行了调查、告知、听证,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申请人扩建房屋的行为发生在上世纪80、90年代,被申请人适用20xx年生效的《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综上,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调查处理。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6月16日

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二

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 张某等七人

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于20xx年3月9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决定书,本局已依法予以受理。

申请人诉称:

张某父母已经去世,未婚未育,申请人系张某的兄弟姐妹。

20xx年8月张某入职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工作,工作岗位是杂工。该公司并未为张某购买工伤保险。20xx年1月26日早上7时许张某打卡来上班。20xx年1月26日下午4时许,申请人家属接到该公司经理的来电称,张某被送到广州市黄埔某医院,后被转至广州某医院治疗。20xx年1月30日20时许,张某经医治无效死亡。20xx年2月13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张某主要是因左额头、左顶枕部受到较大接触面钝物作用(如碰撞、摔跌)后致脑内出血死亡。

20xx年6月19日,申请人一签收被申请人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该认定书认定第三人员工张某于20xx年1月26日死亡为非工伤。20xx年7月3日,申请人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分别于20xx年8月11日、11月16日进行开庭审理。在20xx年11月28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的部分录像不能完整直观地反应事发的时间、地点,以及被申请人未经程序确定第三人拒不提供的情况下就依自身调查做出决定属于程序违法,因此做出行政判决如下:撤销被申请人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被申请人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上述判决后,被申请人并未上诉,于20xx年2月24日再次作出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该认定书认定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员工张某于20xx年1月26日死亡为非工伤。

申请人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在广州市120院前急救病例中显示120接到急救电话时间为20xx年1月26日16时30分,结合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截止到14时39分的录像,那么张某死亡时间应该在20xx年1月26日14时39分至16时30分,从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耳朵录像可知,在工厂门口、厨房及工厂内均设置有监控录像,然而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只能提供部分录像。在20xx年11月16日的行政诉讼开庭审理中,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明确表示不能提供其他的录像资料,而在申请人一签收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时,被申请人曾告知申请人去了派出所调取录像所以再次认定为非工伤。但是申请人也曾经去了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珠吉派出所观看了录像,在行政诉讼开庭审理过程中也主动提到该录像,申请人认为该录像也不能完整、直观地反应事发的时间、地点,因此张某于20xx年1月30日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向贵局提起行政复议,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病历》等。

被申请人答称:

一、我局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我局在收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所以该决定书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二、我局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完全正确的。

1、我局在收到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后,重新向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发出举证通知书,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了证人陈某、潘某的证词及该公司对张某死亡的意见书。

2、我局工作人员于20xx年2月23日专门到某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找到后勤主管陈某做了调查笔录,陈某证明在20xx年1月26日上班期间没有收到关于张某受伤的情况。结合我局在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的调取的询问笔录和其他证据,可知张某的死亡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之规定,并没有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局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完全正确的,请给予维持。

被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营业执照及商事登记信息》、《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穗增人社工伤举字[20xx]*号)、《调查笔录》、《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大法鉴中心[20xx]病鉴字第*号)、《送达回证》等。

本局查明:

死者张某于20xx年8月入职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任杂工一职。20xx年1月26日下午4时左右,张某被同事发现昏迷在宿舍,后被送往黄埔区某医院、广州某医院抢救。20xx年1月30日经医治无效后死亡。20xx年5月19日死者家属以《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形式,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被申请人受理后即展开调查,并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认定死者张某为非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申请人不服向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增城区人民法院“(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增城区人社局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并在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被申请人收到判决后即重新展开调查,并于20xx年12月18日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穗增人社工伤举字[20xx]*号),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随后向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及相关意见书。

被申请人经重新调查并取得新的证据后,于20xx年2月24日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再次作出不认定、不视同张某在宿舍休息时昏迷在地经抢救后死亡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并分别于20xx年2月25日、3月23日依法送达死者家属及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本局认为:

死者张某20xx年1月26日下午16时左右,在公司宿舍昏迷倒地后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月30日死亡的情形,不符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经调查后于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所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符合法定管理权限,本局应予以支持;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出应认定张某为工伤等主张,却无任何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对此,本局不予采信。

本局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一)项规定,维持被申请人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

申请人如不服本局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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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迟到的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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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老师: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迟到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迟到的决心。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能辜负老师对我们的一片苦心。

早在我踏进校门,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班同学不得迟到。但是我还是多次迟到。关于迟到的事情,我觉得有必要说一说。我觉得我向您所说的这些原因是不充分的。虽然我知道这种行为也是不对的,但是我还是做了,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而且也是应该向老师做出这份书面检讨,让我自己深深的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

对不起,老师!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我知道,老师对于我的迟到也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学生,保证课按时到校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渐渐的认识到自己要付出代价了。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事已至此的重要性。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我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为了更好的认识错误,也是为了让老师你能够相信学生我能够真正的改正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重犯。

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影响班级纪律性,年级纪律性,对学校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师,家长也是一种伤害。每一个学校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也使我们的学校有一个良好形象。每一个同学也都希望学校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来学习,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是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学校的良好环境,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同学都这样犯错,那么是不会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对违反校规的学生给予惩罚也是应该的,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也愿意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学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我不想像许多人那样写虚伪的检讨,检讨只是一份死物,改正错误不是靠写检讨,而是靠实际行动!只有真真切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改正错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程,

改正错误也有一个过程,而这份检讨将是我的一个监督,一个警钟,监督我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改正所犯的错误!同时也感谢老师给我机会,我一定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决心。

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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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企业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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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200x年,市分行机关各部门及全体职工紧密围绕党委提出的“上总量、求质量、调结构、创机制、强管理、增效益,把发展作为硬道理”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储蓄要上新台阶、清收管理要有新突破、经营效益要有大提升、机制改革要有新举措、内部管理要规范”为重点,牢固树立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思想,认真组织并主动参与全行“服务营销年”、“迎新春优质服务竞赛”、“保险代理业务集中营销竞赛”等活动,狠抓部门包县和激励考核等重点措施的落实,不断加大对全行各项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直接经营等职能作用,为全行各项指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发挥了重大作用,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经业绩考核和民主评选推荐,党委研究决定,对公司业务部等X个先进单位和等6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网中网友情提示:发表论文请选择正规刊物)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全市农行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市分行机关各部室及全体职工,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努力开创市分行机关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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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开除处分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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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xx省x县人,大学本科学历,原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主任科员。

经xx省xx人民法院审理,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姚利用职务便利,犯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详见〔20xx〕嘉平刑初字第830号、〔20xx〕浙嘉刑终字第119号)。

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党组织和上级的教育置若罔闻,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且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并以夫妻关系公开生活。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触犯了刑律,从一名国家干部沦为罪犯。为严肃纪律惩戒,纯洁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姚强开除公职处分。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厅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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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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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企业:xx市xx区摩托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王 地 址:x市xx区工业园

20xx年6月,我们收到一封反映你公司存在倒卖产品合格证等违规行为的举报信。据此,我们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生产一致性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部分摩托车产品未在公告生产地址生产、上传合格证数量与其实际产量不一致、合格证管理体系混乱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43号)等相关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给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部于20xx年9月20日,就上述事实及处理意见向你公司进行了告知。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43号)第二十条等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撤销你公司xx牌LK150-5C、LK150-6C、LK125T-2C、LK125-6C、LK125T-6、LK100T-2、LK125-7C、LK110、LK100T-8、LK125-2、LK125-9C、LK100T-6、LK125T-8和凤帅牌FS150-6C、FS150-5C、FS125-2C等型号两轮摩托车产品《公告》。

二、从即日起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受理你公司新产品申报和上传产品合格证信息。整改期满后,我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xx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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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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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20xx]1号

当事人: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磊所),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20xx年报、20xx年报审计机构,住所:北京市丰台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

李晓敏:男,1970年3月9日出生,成城股份20xx年报、20xx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住址:北京市朝阳区甘路园南里三区7号楼1405号。

熊建辉:男,1975年10月11日出生,成城股份20xx年报、20xx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25号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中磊所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中磊所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当事人李晓敏、熊建辉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并要求听证。据此,我们于20xx年1月21日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中磊所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对成城股份20xx年度、20xx年度年报审计时,中磊所将成城股份对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保险)的投资定为可能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对于成城股份就该笔初始投资会计处理的异常,以及20xx年安华保险实收资本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中磊所未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未发现成城股份对安华保险的1000万元原始投资虚假记载为5000万元,导致审计报告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三十四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二、对成城股份20xx年年度报告审计时,中磊所针对成城股份与上海科泉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泉)的重大、异常资产交易未保持对公司舞弊的职业怀疑,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导致未发现成城股份虚构向上海科泉出售物华广场一、二层商铺的资产交易事项,该笔虚假交易虚增20xx年度收入18444万元、虚增20xx年度利润总额5265万元,使20xx年成城股份业绩由亏损转为盈利,导致审计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中磊所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10条和第11条的相关规定。

以上事实,有成城股份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与附件、中磊所提供的审计工作底稿、李晓敏、熊建辉的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中磊所上述未勤勉尽责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对中磊所的上述违法行为,李晓敏、熊建辉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当事人李晓敏、熊建辉在陈述申辩材料中和听证会上提出的主要申辩意见:1.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勤勉尽责,审计失败源于公司管理层等的故意舞弊。2.吉林证监局审计监管、之前的年报审计工作等均未发现问题。3.成城股份的会计责任、中磊所作为单位的审计责任未处罚。综上,请求免予处罚。

我局认为,当事人李晓敏、熊建辉的申辩理由不成立:1.中磊所及其签字会计师在审计成城股份投资安华保险和转让上海物华广场产权中,未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保持必要的执业谨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吉林证监局的监管情况和之前的审计情况不影响本案违法事实的认定。3.成城股份在投资安华保险和转让物华广场产权中的会计违法事实清楚,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中磊所在上述审计中未实施必要审计程序,审计违法成立。认定处罚签字会计师的事实清楚。对成城股份和中磊所如何处罚不影响本案认定。我局已充分考虑涉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当事人配合调查等多种因素,对于当事人在量罚上已经从轻处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责令中磊所改正违法行为;

二、对李晓敏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三、对熊建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江西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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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处分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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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

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 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某地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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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公司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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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企业

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建筑业面对经济下行和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双重压力,通过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激励先进,加速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南京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二八工程处等94个工程处、分公司、工程公司、项目部、办事处“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施伯飞等133名同志“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精神,争取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全区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科学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高淳建筑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高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x年度南京市高淳区建筑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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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态度决定一切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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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足主教练米卢说:态度决定一切。态度就是竞争力,在单位里,员工与员工之间在竞争智慧和能力的同时,更在竞争态度。一个人能否脱颖而出,固然需要他的能力超越众人,更需要他的态度比别人更积极。不能说具有了某种态度就一定能成功,但是成功的人们都有着一些相同的态度。那些被解雇或者始终得不到提升的人,往往不是因为他们的能力不够,而是他们的态度不够端正。在风云变化的职场上,思维活跃、能力超强的新人或者经验丰富的业内资深人士不断地涌进我们所在的单位或行业,我们每天都在与人竞争,懒散地对待工作,只会导致竞争力减弱,最终被市场淘汰。

看看我们的周围,会发现我们中间的很多同事都是这样:只有在形势所迫时才去工作,对于自己身上的潜力无动于衷,遇到事情总是敷衍塞责,宁愿待在原地也不肯花点心思向上攀登。他们满足于混日子,敷衍了事,浑水摸鱼,过一天算一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却不知道这是在浪费自己宝贵的青春、生命、大好前程。

这种负面消极的工作态度会让我们心情越来越糟糕,工作越来越被动,收入越来越微薄,严重影响我们的工作、生活,甚至是健康。我们整天生活在负面情绪当中,完全享受不到工作的乐趣,而且还会将消极情绪不知不觉中传染给周围更多的人。

端正工作态度,要求我们合理定位,把心沉下来,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不论工作水平高低,都要以爱岗敬业为前提,干一行,爱一行,全身心投入工作,这样才能安于工作,有所作为。

米勒很不满意自己的工作,他忿忿地对朋友说:“我的老板一点不把我放在眼里,改天我要对他拍桌子,然后辞职不干。”

朋友问他:“你对公司贸易情况熟悉吗?对他们做国际贸易的窍门完全搞通了吗?”

米勒漫不经心地回答他的朋友:“没有。我懒得去钻研那些东西。”

朋友说:“我建议你先静下心来,抱着积极的态度,认认真真地对待自己的工作,好好地把他们的贸易技巧、商业文书和公司组织完全搞通,甚至包括签订合同,都弄通以后再作决定,这样,你可能会有更多的收获。”

米勒听了朋友的建议,一改往日散漫的习惯,开始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甚至下班之后,还留在办公室研究写商业文书的方法。

半年之后,那位朋友偶然遇到米勒,问道:“你现在大概多半都学会了,准备拍桌子不干了吧?”

“可是我发现近半年来,老板对我刮目相看,最近更是不断加薪,并委以重任,我已经成为公司的红人了!”

“这是我早就料到的!”他的朋友笑着说:“当初你的老板不重视你,是因为你在工作中自由散漫,敷衍了事,能力不足,却又不努力学习。现在,你的工作态度这么积极,担当的任务多了,能力也加强了,当然会令他对你刮目相看了。”

一位伟人曾说过:“你的心态就是你真正的主人”。你的态度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已决定你是失败还是成功。要改变现状、克服困难,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端正态度,没有正确的态度,这一切就无从谈起。

工作态度决定工作成败

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行到韩国考察,在一家面粉加工厂他听到了这样一个数字:这家工厂每天加工小麦1500吨,只需要66个工人。而在国内,同样规模的面粉厂日生产能力只有几百吨,刘永行自己的日处理能力250吨的工厂,其效率相对高于国内同行业标准,却也有七八十名员工,日生产能力仅有韩国工厂的1/6。

后来,刘永行通过深入了解到,这家企业曾经在内蒙古投资办过厂,当时的日处理能力是250吨,员工人数却高达155人,而且当时的设备比现在的韩国工厂的设备要先进。同样的投资人,同样的管理,设在中国的工厂与韩国本土生产效率居然相差10倍。主要原因是什么呢?那就是对待工作的态度。韩国人做事总是手脚不停,无论是工人还是管理人员,比如说某个人觉得自己的岗位比较空闲,就会做其他一些事情。而中国大部分的企业,还存在把自己的事情做得差不多就够了的想法。

为什么生产效率会有10倍之差?刘永行由此还想到,这不是简单的相加的问题,不是说一个韩国人的效率是一个中国人的1.2倍,10个韩国人的效率就是相当于12个中国人的效率;而应该是乘积关系,10个韩国人的工作效率,就等于1.2的10次方倍。刘永行认为,韩国人比中国人收入高好几倍,值!

态度是无形的,却比什么都重要。企业的态度决定企业的成败,员工的态度决定员工个人生涯的成败。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职业轨迹。有人成为单位的骨干,受到领导的器重;有人一直碌碌无为,不被人知晓;有些人牢骚满腹,总认为自己与众不同,而到头来仍一无是处……除了少数有某些天赋的人之外,大多数人的禀赋相差无几。那么是什么在造就我们、改变我们?是“态度”!是认认真真的工作态度,是求精、求专、求博、用心去工作的态度!态度是内心的一种潜在意志,是个人的能力、意愿、想法、价值观等在工作中的外在表现。

一个人的态度直接决定了他的行为,它决定了对待工作是尽力尽心,还是敷衍了事,是安于现状还是积极进取。态度越积极,决心越大,对工作投入的心血就越多,从工作中所获得的回报也就相应地更为理想。尤其在一些技术含量不是很高的职位上,大多数人都可以胜任,能为自己的工作表现增加砝码的也就只有态度了。这时,态度就是你区别于其他人,使自己变得重要的一种能力。不管你所工作的机构有多庞大,也不管它有多么复杂,每个人在这个机构中都能有作所为。而卓越的工作表现,都需要积极的工作态度。

一个人的态度直接决定了他的行为,它决定了对待工作是尽力尽心、还是敷衍了事,是安于现状还是积极进取。态度越积极,决心越大,对工作投入的心血就越多,从工作中所获得的回报也就相应地更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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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行政复议决定书样本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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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莫某

被申请人: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2月15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于20xx年2月24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增加认定“1、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2、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本局已依法予以受理。

申请人诉称:

申请人于20xx年10月4日9时许,在机械手车间木头地板台上移动一叠零件时拉伤腰部。当日12时许到广州市番禺区某医院治疗诊断为:1、腰部扭伤;2、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3、腰椎间盘突出症。工伤认定决定书中未对第2、3点进行认定。

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身份证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病历》等。

被申请人答称:

一、我局具有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法定职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故我局具有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法定职权。

二、我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认定事实清、适用法规准确、程序合法。

经核查,申请人是广州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职工,工作岗位为机械手。20xx年10月4日9时左右,申请人在机械手车间移动一叠零件时不慎扭伤腰部,经广州市番禺区某医院诊断为:“1、腰部扭伤;2、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3、腰椎间盘突出症。”

20xx年12月29日申请人所在广州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以《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形式,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立案后即展开调查,并委托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人“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意见与其20xx年10月4日工作时扭伤腰部的伤情是否存在关联性作出技术意见。20xx年2月1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了《伤情与病情关联性技术意见》(穗劳鉴[20xx]040302号),其技术意见为:莫某“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意见,与其20xx年10月4日工作时扭伤腰部的伤情不存在关联性。

我局根据本案上述事实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规定,作出了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

三、申请人请求增加“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缺乏依据。

申请人在《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出其诊断为“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意见亦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根据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情与病情关联性技术意见“穗劳鉴[20xx]040302号”显示,申请人的上述诊断结果与其工作时扭伤腰部的伤情并不存在关联性,因此,申请人提出的主张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我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所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申请表》、《病历》、《伤情与病情关联性技术意见》(穗劳鉴[20xx]*号)、《调查笔录》、《送达回证》等。

本局经审理查明:

申请人莫某是广州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的员工。20xx年12月29日,广州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形式,就莫某受伤一事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诉称莫某于20xx年10月4日9时左右,在机械手车间移动一叠零件时不慎拉伤腰部,经送番禺区某医院诊断为:1、腰部扭伤;2、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3、腰椎间盘突出症。被申请人依法受理后即展开调查,并依法委托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申请人“1、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2、腰椎间盘突出症”诊断结果与其在工作时受伤是否存在关联性进行鉴定。20xx年5月7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情与病情关联性鉴定意见书》(穗劳鉴〔20xx〕*号)的意见为:莫某“1、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2、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意见与其20xx年10月4日工作时扭伤腰部的伤情不存在关联性。被申请人据此于20xx年2月15日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作出认定申请人“腰部扭伤”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并依法于20xx年2月23日直接送达申请人及广州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本局认为:

申请人于20xx年10月4日9时左右,在本单位车间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腰部扭伤”的情形,符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被申请人据此于20xx年2月15日作出认定莫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513850号)所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符合法定管理权限,本局应予以支持;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出应增加认定其1、腰椎峡部裂(L5)并L5椎体滑脱;2、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的主张,无任何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对此,本局不予采信。

本局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一)项规定,维持被申请人20xx年2月15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

申请人如不服本局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南人社工伤认〔20xx〕*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XX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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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行政复议决定书工伤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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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行终字第___________号

上诉人(原审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_________因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初字第_______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其主要理由和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的内容)。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撤销原判予以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审判决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对原审判决部分维持、部分撤销的,写:

“一、维持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初字第_________号行政判决第___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行初字第___________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对撤销部分作出的改判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第三、撤销原审判决,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的,写:

“一、撤销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行初字第__________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___________(行政机关名称)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撤销原审判决,同时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一、撤销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_行初字第_________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或变更)___________(行政机关名称)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三、……(写明二审法院改判结果的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审判员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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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公司处罚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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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后发生两起员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据查,3月20日上午,供销科因加班费一事,与生产科发生争执,对骂出脏话,就动手打了一耳光,双方当场在供销科办公室扭打起来。4月2日上午,总装车间员工因小推车领料一事,与发生争执,动手将当场打晕,造成受伤休息半天。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文明办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等人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供销科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扣企管科四月份岗位工资50元,罚责任部门供销科100元;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总装车间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受伤休息半天,扣当日工资74.13元,由承担;罚责任部门总装车间10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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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学校上课迟到的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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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

开学第一天就迟到是我的不对,第一天就给您留下了这么不好的印象,也给我们班级拖了后腿。上课迟到这些都怪我自己,在上星期学校和老师一再强调不要迟到,可我因为在床上多睡了一会儿,导致上学迟到。

迟到违反了学校里的规章制度,理应受到老师的批评,并且虚心接受。这次迟到给同学也留下了不好的印象,给同学们做了一个坏榜样,阻碍了班级的发展。

迟到,看似微乎其微的一件小事,其实也是十分严重的,反映了学生态度的好坏,体现了该学生没有坚强的意志和坚定不移的毅力。

这件事对于对我期待很高的老师和家长也是一种伤害,辜负了老师和家人的期望,同时也违背了自己的心愿。这些都可以体现出迟到的严重性,我现在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些。在今后的学习中,一定不能迟到。

我希望老师能给我一次将功补过的机会,虽然问题十分严重,但是我会努力地学习,不会再次违反学校里的规章制度,把这一次的事情当作一面镜子,时刻警戒自己,约束自己,提醒自己。

这次我意识到迟到的严重性,仅仅做到以上这些还远远不够。在日常生活中,我要多帮助老师和家人,要和同学团结友爱,一起努力学习,要为班级争光。以后做事之前要想为别人着想,要为集体着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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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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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点名

1.1公司于每天早上7点50分进行点名报到,进行出勤考核。

1.2公司员工在出勤考核时不允许有带他人报到,不穿工装报到,或以干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迟到旷工处理。不准涂改、故意损毁或伪造点名册,违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严重者将被开除。

1.3公司售后服务部下列人员或情况可免予报到

1.31服务经理或服务经理核准免予报到者。

1.3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1.3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1.34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经主管核准者。

1.4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上班未登记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5员工因公外出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时,必须在事后填写《公务外出考勤单》。

1.6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日工资,并记警告处分一次。

1.7员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当理由经主管核准、签注外,其他按早退论处。

2、考勤

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4迟到超过30分钟,或未经批准而不到岗位者,即为旷工。不到半天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5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资,当月3次以上者,记警告处分一次。

2.6早退或擅离职守: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7旷工:旷工一日扣底薪3日,并给予一次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8员工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岗位工资,并给予严重警告一次,无故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请假、休假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按照各类“假别规定”(法定假除外)填写申请单,并经批准。请假申请须交综合部归档。假期应当按期销假上班,未经批准超假作旷工论处。

4、请假程序

4.1请假一天,由部门主管批准。

4.2请假二天以上,部门主管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事假

5.1员工因私事请假,应事前填写请假单。1天,由部门总监批准;2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2事假期间将被扣除相应天数的全部工资。

5.3连续事假超过15天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未办理者按旷工论处。

6、病假

6.1员工休病假应尽可能事先请假。如无法事先请假,必须尽快致电主管或经理,上班后持有效证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单必须附医院诊断证明或建议,交部门总监审批,综合部备案。

6.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不需出具医院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的诊断证明(私人诊所无效)。

6.3当月病假1天以内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间相应天数底薪。

6.4员工因病情严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经公司研究决定可酌情给予特别病假。期限最长为一个月。

6.5正式员工受聘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为:在本企业工作五年以内的为3个月;六年至十年的为6个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为9个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为12个月。如特殊情况,且在公司经营中表现卓著的,可视为伤病情况延长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决定后方可适当延长。

6.6医疗期间的员工保留岗位,不享受工资。

7、法定假

员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端午节 1天

五一节 1天 国庆节 1天

以上假日,如适逢周末公休,则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后,具体安排以公司通知为准。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满二十四个月的员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带薪年假,以后每工作满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过10天(工作日)。

员工当年各类缺勤累积超过5天者,不能享受当年年假。

凡当年受警告处分的,不得享受当年年假。

年假的具体时间安排须经公司同意,原则上,当年假期当年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员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延期补休。

9、工伤假

凡因工受伤或死亡者,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险的规定办理

由于个人违反操作规程或公司制度规定所造成的意外伤亡,责任自负,员工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

10、婚假

按国家规定,员工结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周岁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男25周岁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女23周岁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女23周岁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11、丧假

根据国家规定,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时,可享有三天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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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模板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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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

×公复终止字[ ] 号

申请人:

住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终止的具体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一式四份,申请人、被申请人各一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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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优秀教师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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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优秀教师决定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乡教师深入贯彻省、市、县各级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了我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全乡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在管理服务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涌现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建设一些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推动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决定授予易建国等13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幼儿教育工作者”光荣称号,并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西城教育事业的发展再创佳绩。乡党委、政府号召全乡教师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为我乡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优秀教师(6人)中学:易建国吴德鑫黄胜贤小学:黄素娥曾美凤薛敏优秀班主任(2人)中学:吴平小学:涂细女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中学:陈建军小学:杨文珍师德师风先进个人(2人)中学:黄学根小学:余腾飞优秀幼儿教育工作者:新蕾幼儿园:江巧兰

中共西城乡委员会西城乡人民政府

20xx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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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立案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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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根)

检 立[ ] 号

案由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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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准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发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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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作旷工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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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我写的检讨书!

*月*日,我擅自离开岗位旷工,虽然领导说,说出旷工的理由,可是我觉得现在说理由,都只是托词,我不想再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借口,那只能让我更加惭愧。我现在怀着十二万分的愧疚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旷工这种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及打死也不再旷工的决心。早在我刚踏进厂区大门的时候,您就已经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得迟到,不得旷工。其时,领导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能辜负领导和管理组对我的一片苦心。自己并没有好好的去考虑我现在的责任,造成了现在的错误。对于我旷工的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如下:

1、在同事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旷工,有可能造成别人的效仿,影响单位的纪律性。

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未能得到提高,使得自己一直都在迷茫状态!

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本人对他人尊重不足。对待工作的思想观念不够深刻.不够正确.没有认识到现在的一份合适工作的机会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

所以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写份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认真克服生活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努力将工作做好,以优秀的表现来弥补我的过错。经常和管理组加强沟通。保证不再出现上述错误。

短短1千多字,不能表述我对我自己的谴责,更多的责骂,深在我的心理。我错了,我不该旷工的。我希望领导能给我改过重新做人的机会。如果组织上仍能给我改过的机会,我会化悔恨为力量,我绝不在同一地方摔倒,做事要有始有终,工作也一样,不能半途而废,所以,我要感谢领导让我写了这份检查,是领导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了我改过的的机会,使我离成功更进了一部.我会努力的工作,说真心话,在公司上班认识很多同仁真的很开心很愉悦!我已经把这个工作当成我生活的一部分了!请领导继续关心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和成功。

签名:diyi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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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征收决定格式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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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人:xx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职务:县长。

被征收人:郝。

被征收房屋编号:xx县x乡区段002号。

房屋所在地:x乡章京xx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xx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教育园区所涉及的房屋予以征收,并下发了关于《教育园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x年第1号)和《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为x年1月15日至1月25日。

被征收人郝在本征收范围内自建房屋9间,其中有照房1间,平房,面积为171㎡。无照房8间,分别为:平房面积为23.56㎡;平房面积为46.5㎡;平房面积为13.3㎡;平房面积为110.16㎡;平房面积为34.16㎡;平房面积为98.64㎡;平房面积为54.4㎡;平房面积为26.4㎡。附属物及房屋装饰装修包括:铁大门10.4㎡、厕所1个、电井2眼。

被征收人应于x年1月25日前自行搬迁。但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县政府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作出补偿决定如下:

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评估单位做出的评估价格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673,927元((其中包括:平房171㎡×2400元/㎡=410,400元、平房23.56㎡×600元/㎡=14,136元、平房46.5㎡×400元/㎡=18,600元、平房13.3㎡×400元/㎡=5,320元、平房110.16㎡×760元/㎡=83,721.6元、平房34.16㎡×560元/㎡=19,129.6元、平房98.64㎡×650元/㎡=64,116元、平房54.4㎡×760元/㎡=41,344元、平房26.4㎡×650元/㎡=17,160元)。

2.附属物及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款4,240元(其中包括:铁大门10.4㎡×50元/㎡=520元、厕所1个×120元/个=120元、电井2眼×1800元/眼=3,6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5,000元。

以上房屋及附属物等一次性货币补偿金额为683,167.00元。

被征收人应在收到本补偿决定书次日起15日内自行搬迁。

如不服本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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