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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房屋出租(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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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钢棚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工程,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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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协双方: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农贸市场钢棚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搭钢棚平方,每平方元,计元,搭铁架子元,浇水泥板元,合计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施工图范围内包工包料,一次包定。

三,工程工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四,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范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

本工程为合同价(大写):元,人民币:元,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希双方共同信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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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农贸市场开业领导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营销,领导,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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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今天,四海嘉宾高朋满座,大家汇聚一堂,恭贺大酒店开业盛事,见证大富启源、门迎晓日这一历史时刻。借此机会,我谨代表无锡市金城环保炊具设备有限公司向大酒店红火开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酒店全体干部员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并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我公司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们、同仁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鸿基始创,骏业日新,缤纷的礼花在城市的上空火热的绽放,今日的盛典又为南通这座美丽的城市增添了流光溢彩的恢弘一页。我们流连于此刻觥筹交错千杯少、春色满园关不住的幸福时光,更感慨于美丽的酒店别致的风格、新颖的设计及如沐春风、热情周到的服务。无论是主体建筑,还是内部装潢,都彰显出大气魄、大手笔,预示着酒店的生意如同春笋遍地开、财源更比流水长。

同时,酒店全体工作人员也拿出了他们优秀的素质和修养、专业专注的职业精神,向社会各界展示了人优秀的服务管理及、阳光服务的专业风采。

正是基于全体酒店人的共同努力和辛勤付出,才有了今天酒店的盛大的开业,相信有了这群专业专注的酒店人,乘此千帆竞渡、盛世良机,酒店将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策马扬鞭,一路发展呈祥,前景风光无限。同时,作为酒店厨具的供应商,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支持酒店餐饮各项事业的发展,实实在在做好产品及服务,为酒店的宏伟蓝图提画龙点睛之笔、约锦上添花之盟。在今后的合作中,愿携诸位之手,借各位之威,共同将酒店及餐饮事业做强、做大!

最后,让我们共享这一美好时刻,让我们共同祝愿并期待大酒店创造辉煌事业,拥有灿烂的明天!祝大酒店骏业鸿开、客源如江,生意兴隆,广聚天下客,一揽八方财。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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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贸市场摊位长期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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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就农贸(肉菜)市场档位租赁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档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档位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 市场 交易区 号,面积为 ,设施为 ,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项目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档位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交付档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和押金

租金每月 元,当月的租金在每月的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档位租赁押金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退回档位租赁押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市场物业、治安、消防、计量、环境、卫生、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相关义务,并监督乙方遵守有关规定。

2.对乙方利用所租档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对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与处理。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协助、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因市场升级改造而对档位进行调整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档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乙方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3日内退回乙方结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证金。

5.负责市场内公共安全、消防、清洁和经营设施的管理,积极开展市场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发布市场内经营者违法违规情况、商品质量检测抽查情况、场内经营信息等。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依法亮证亮照经营。

2.按约定的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索票索证制度、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4.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档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应在3日退回乙方结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证金。

第六条 保证金及先行赔付

1.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合同签订 日之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元。保证金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2.如遇消费者投诉,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

(1)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乙方拒不进行处理及赔付的;

(2)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3)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4)以欺诈手段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5)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6)对消费者提出的换货、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因乙方过错而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的,先行赔付后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足保证金。

4.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甲方应在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3日内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证照的;

(2)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的;

(3)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押金、保证金或水电费等费用的。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及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场地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05%的违约金,未按约定提供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不得收取租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押金、水电费等费用或保证金(包括保证金补足差额)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费用金额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点所列情形而被乙方解除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1点所列情形而被甲方解除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7.乙方损害场地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和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第九条 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档位的优先租赁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按租赁期满当月的租金标准执行。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市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在租赁期限内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档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同时甲方将押金和保证金全额退回给乙方。乙方拒不交还场地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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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6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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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青海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第三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并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农贸市场管理长效协调机制,保障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第六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价格、农牧、动物防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按照资源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管理方案。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境外投资者,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

依法举办的农贸市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条:农贸市场经营者能够依法成立或者自主加入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依法设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第二章:规划编制和市场开办

第十条: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原则,会同规划与建设、国土资源、房产、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有特殊状况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西宁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二)农贸市场的规模、位置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配置应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四)农贸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并报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部门办理备案。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的建设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

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项目应当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农贸市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农贸市场的场地和设施。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状况、信用状况等;

(二)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并根据投诉的具体状况,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投诉服务站应当设有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以下简称合格计量器具)、意见箱和监督电话;

(三)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有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包括:经营者的证照状况、违法违章记录、市场管理制度(含农副产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状况等;

(四)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价格、信息宣传和设施设备检修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和动物防疫协管员;建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制,市场管理人员定期理解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

(五)督促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合格计量器具;

(六)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副产品实行明码标价。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农副产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准入制度:

(一)与经营者签订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农副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农副产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农副产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设置规范的市场农副产品档案柜,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二)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每一天派专人检查经营者的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查验重要农副产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状况;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销售;

(三)建立健全不合格农副产品退出制度。发现不合格农副产品应立即要求经营者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对病、死畜禽应在动物防疫机构的监督下销毁并作无害化处理;

(四)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农药残留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一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进行检测,市场内蔬菜和水果农药残留抽查检测结果应在市场设立的公示栏予以公示;

(五)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购销挂钩制度。以协议方式或督促场内经营者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屠宰场、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职责,建立优质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农副产品的安全。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职责人,应按规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专兼职人员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并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有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持续完好有效,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三)应当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四)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维护市场环境卫生,持续整洁有序:

(一)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

(二)承担农贸市场职责区内的“门前三包”职责;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兼职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设置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收集容器,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三)设立独立家禽经营区出入口,并与其他经营区隔开,家禽经营区内的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禽类经营区域也要相对隔开;

(四)督促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实施每一天清洁消毒制度,对家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配备病、死畜禽集中弃置设施,做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措施;

(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车辆停放整齐;修建公用卫生间,并持续清洁卫生。

第三章:市场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凡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经营。

农(牧)民进入农贸市场销售自产农(牧)副产品,应在指定的地点、区域进行交易,免缴市场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安全职责:

(一)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经营者初次与供货单位交易时,应查验其主体资格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索取质量合格证明,包括:畜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动物产品检疫舍格证明、牲畜肉类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应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产品的合法证明文件;

(二)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外地输入的生猪肉及其产品的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应每一天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并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家禽经营者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应由专人负责;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应有健康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进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经营活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应主动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的标价签或者价目牌应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资料。对物价部门规定有参考价或临时销售限价的,应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农贸市场内严禁销售下列农副产品:

(一)假冒伪劣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产品;

(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产品、水产品;

(四)有毒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

(五)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证明的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

第二十四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严禁下列行为:

(一)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四)使用人为破坏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五)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对农贸市场的监管职责。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贸市场管理信息网络,记录农贸市场管理相关信息以及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状况等,供公众查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应当予以协助带给相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向贴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第二十七条:农牧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畜产品和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包括对畜禽及其产品和水产品进行检疫及药物残留检测,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等。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畜禽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畜禽及水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第二十八条: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新建、扩建、改建及重新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查处。

第二十九条:规划与建设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对未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农贸市场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有关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查和验收,依法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商品质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技术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物价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相关监督抽查结果,并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一)未办理农贸市场登记注册手续擅自出租、出售市场摊位、店铺的,对贴合农贸市场开办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贴合农贸市场开办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不履行划行归市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查验义务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农贸市场内及场外职责区范围内清扫保洁义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无故拖延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市辖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__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合法开办的农贸市场,不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一年内予以搬迁;不贴合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二年内予以改造;逾期未搬迁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搬迁;逾期未改造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和改造期间,有关证照不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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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农贸市场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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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靓丽整洁、摊位整齐划一、地面干燥洁净、市场秩序井然……这是如今楚雄农贸市场的现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楚雄市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主题教育与推动民生实事工程紧密结合,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期盼,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把整治提升改造农贸市场作为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落脚点,持续深化“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聚焦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从文明细节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最容易反弹的地方管起,把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目标落实到民生小事,把主题教育成效体现在一点一滴的为民情怀中,昔日农贸市场变脸换新颜,挥手告别“脏乱差”。

借鉴他山之石谋求“自身良方”。很多生活在城市的人每天都要跟身边大大小小的农贸市场打交道,穿梭在一个个摊位前讨价还价挑选食材,小小菜篮子,承载的却是大民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楚雄市委、市政府直面群众关心的问题,下定决心整治提升改造农贸市场,坚持对标先进,组织人员到普洱市、安宁市学习借鉴其农贸市场改造和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实地察看了普洱市思茅区、安宁市区农贸市场,通过学习交流,找准自身“软肋”,开阔了眼界,找到了差距,把好的经验做法借鉴于自己工作之中,举一反三,活学活用,结合自身实际,研究谋划提升改造方案,形成工作推进指南,朝着让经营者安心,让消费者放心,让附近居民舒心,让菜农暖心的目标,着力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和综合整治。

惠民提升改造实现“颜值蝶变”。一大早,祥瑞农贸市场边的商户小张就开门营生了,在此之前,由于市场里和周边的路面总是粉尘飞扬,让小张一直苦不堪言,不但家里不敢开窗,店里商品也经常蒙尘受损,这种情况不止小张一人经历,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绝大多数农贸市场“先天不足”的问题凸显,市场的设施、功能和管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普遍存在市场规模小、建设起点低、基础设施薄弱、交易场所拥挤、服务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多年来人民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反映并呼吁尽快对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为市民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楚雄市坚持“多条腿”走路,“提升改造、引摊入市、拆除重建”多措并举,让市民买菜购物有了全新的体验,祥瑞农贸市场小张感受的变化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目前,城区24个农贸市场已全部纳入提升改造范围分类进行改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验收后根据市场规模确定了每个农贸市场补助10万元至50万元的奖补政策,其余改造资金由市场主办方、经营方负责筹措,预计总投资4362万元,目前已完成提升改造12个、正在实施5个、准备启动3个;对3个农贸市场实施引摊入市;计划投资248万元对1个农贸市场进行拆除重建。通过分类改造,市场内部布局科学合理、设施完备,市场配置及功能分区走向标准化、规范化,把主题教育成效体现在农贸市场旧貌换新颜的点滴进程中,以深厚民生情怀拎起老百姓“菜篮子”。

回应民生诉求突出“内外兼修”。以往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区气味难闻,污水横流常常让人望而却步,现在,市场专门为“活禽”设计“豪华套间”,栗子园农贸市场的商户介绍:现在杀一只鸡大概五分钟,放鸡的地方跟屠宰销售是分开的,卫生很干净,没有以往的气味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楚雄市建立并落实农贸市场网格化建设管理责任制,明确压实市场主办方、经营方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实行“一个市场一个整治方案、一个方案一个工作组、一个工作组一名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农贸市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行业规范、市场诚信经营承诺、市场文明经营公约等管理制度,按照“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工作目标,对农贸市场内部服务功能不全、管理不到位、划行归市不明显,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顽疾”对症下药集中整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一线调研督导,并召开现场办公会促进整治深入推进。整治以来,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召开各类动员、培训、推进会议240余场次,出动人员768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建立长效制度19个,取缔临时摊点568个1300平方米,规范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点1671个,拆除私搭乱建483处5200平方米,清理占道经营5700个1.5万平方米,清理垃圾1270吨,清理小广告1万余条。让市场“亮”起来,让道路“通”起来,让菜篮子“净”起来,把老百姓幸福感通过主题教育融入到抓好民生小事实事中。一名市场主办方负责人激动的说:“通过政府持续不断的整治,现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强了,经营户的热情也高了,‘地不湿、无异味、亮证照’的目标实现了,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有序的整治成果也保住了。”

满足群众期待守护“舌尖安全”。“我住在这附近的小区,我每天都来这里买菜。”作为传统农贸市场的常客,王大妈对现在的农贸市场表示很满意,“环境好多了,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也没有了,还有人员对菜进行检测,对食品进行检查,买菜更加舒心安全了,没事我都经常来走一走呢。”王大妈诉说的变化来源于楚雄市把食品安全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的重要内容,围绕“消费环境放心、食品安全放心、计量价格放心、诚信经营放心”目标,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行为,通过“全面覆盖、全面防控、全面巡查”筑牢食品安全屏障,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抽检,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打造“放心消费在楚雄”的城市名片。目前,检定计量器具966台,设立公平秤35处,建立消费者投诉和12315联络站212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53家,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9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24万元,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0件,完成各类食品抽检154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20批次,抽取水果、蔬菜样品4372个检测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合格率为99.98%,检疫生猪13万头、牛3916头、羊7410只、禽类43.37万羽,检出的病变动物及产品全部作无害化处理。通过打造有序的市场环境、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规范的信用环境,让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少一点担心、闹心和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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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农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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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方将自己位于宜城市______农贸市场一楼100号摊位租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结算:

在本合同签订后,每年租金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元。

三、甲方承诺条款:

1、甲方提供给乙方租赁使用摊位,规范、整洁。

2、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将该出租摊位产权转让给第三者后,不影响效力。乙方依据本合同享受的权利对第三方仍有约束力,到承租期届满。

3、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摊位。

4、乙方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四、乙方承诺条款:

1、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服从摊位所在地物业管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自己承担并及时缴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2、乙方承租期届满时,应按期将摊位腾退甲方。否则按期占用时间,照本合同租金结算双倍赔偿甲方。

3、乙方每年月日按期足额交纳下一年度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双方若违反本合同义务,除承担相应条款责任外,另承担伍仟元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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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改善餐饮业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环境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餐饮,营销,卫生,全文共 3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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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餐饮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环境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十分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年是奥运决战之年。据估计,2019年奥运会期间,将有近40万人次来我区观看比赛。这将为我区的旅游产业发展宣传石景山提供机遇。同时,也是对我区相关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一次考验。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立足于迎接奥运会的举办;立足于加强和改善我区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环境,我们采取专委会联合集中视察、党派互动、委员联组、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居民座谈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我区贯彻《食品卫生法》、农贸市场、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环境状况及监督管理进行了调研。

一、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情况

(一)食品经营企业单位现状

我区现有与食品有关各类经营企业单位4769户。农贸市场28家(较规范11个,设施较简陋的有17个;总摊位数2554个,从业人员近万人);餐饮单位1137户,目前在816户餐饮单位(集体食堂321户除外),现已完成量化分级的647户,其中A级29户,占4.5%;B级113户,占17.5%;C级468户,占72.3%;D级37户,占5.7%。

(二)调研结果显示

居民普遍掌握一定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居民在选择餐馆和购买食品时,根据收入情况而定。大部分工薪阶层首选超市购买熟食食品或鲜肉;就近到农贸市场购买蔬菜;选择中型以上、大众化既干净又实惠或有一定品牌特色的餐馆就餐。但大部分老年人、低收入者和外来务工人员在购买熟食品和肉食品时更喜欢到农贸市场;在外就餐则喜欢到方便低廉的小餐馆。老百姓普遍对加快建设规范化农贸市场呼声较高,对无照经营、食品加工的卫生状况及食品质量表示不满,对小餐馆及大排档食品卫生安全表示担心。特别是对居民区周边的大排档要求对其“严格监管”的呼声强烈。

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食品卫生安全领域法律支持不够。存在法律法规滞后和处罚偏轻,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现象。对违法生产加工经营者打击力度不够。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能交叉重叠。部门之间难以实现无缝隙监管,不能形成较强的合力,影响工作效率。

推行和宣传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力度不够。强化明示餐馆执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措施也不够到位。

(二)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

在餐饮业推行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部分餐馆没有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要求明示A、B、C、D等级牌;部分中小餐馆不知道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部分老百姓不知道其作用。

卫生状况级别档次低的餐馆数量占绝大多数,与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有较大的差距。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加讲究饮食健康、营养、卫生和安全。但是,目前我区上档次有规模有特色,或大众化既干净又卫生的餐馆数量少,达到A、B级标准仅占22%;而低档次、无特色、卫生环境差,需整改或应取缔的餐馆数量多,评定为C、D级标准的达到78%。

餐饮业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中小餐馆、小加工、小卖店的操作间面积狭小,操作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储藏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厨房卫生环境脏、乱、差;部分经营人员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部分餐馆、摊点无餐具消毒措施;部分单位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超范围经营。

大排档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突出。部分在路边或是居民楼底层经营大排档的餐馆,经营者自己没有执照,使用的是借或租来的经营执照;不具备食品卫生条件,食品的冷、热制作加工、储藏等设施都是临时性的。

食品准入存在漏洞。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虽然大部分餐馆能够按照食品准入制度要求,从指定供销厂家和市场采购猪肉、蔬菜、水产品等重点商品。但部分餐馆仍然存在不按指定渠道私下进货问题。

(三)不规范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不到位

我区农贸市场的总体设施状况列在城八区之末。由于不规范的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为市场内的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1.市场投入及管理不到位。由于市场不规范,市场的主办方不愿意进行投资建设或配备相应的设施,市场内经营食品的条件和卫生环境差。市场管理人员只管收取摊位费,对市场缺少有效的管理。

2.对食品经营及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市场内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小餐馆、小加工的人员及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执照、无健康证的情况;熟食品、干货制品暴露经营,卫生环境条件差;超范围经营;食品进货渠道混乱,票、证不全;餐饮服务人员主要是外地务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偏低且流动性大。

3.食品卫生与安全的其他问题。我区衙门口地区的向丰宝龙农贸市场无证经营的现象较为严重。另外我区部分自然村外来人口居住的大杂院,成为伪劣假冒食品的制作窝点。制作加工和供应的“烤鸭、肉馅、鸡排、腊肠、酒”等食品和饮料令人担忧。

三、几点建议

(一) 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建立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理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职能,形成高效、统一、权威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

压滤机滤布增加食品卫生安全专项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解决监管人员不足等问题;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整体职业素质和规范执法水平。

加快对我区现有不规范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争取市有关部门对不规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的支持,用足对新建社区菜市场的政策。政府应对投资建设经营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的社会单位或个人,给予分级的政策优惠或资金补贴。研究制定食品卫生安全长远规划。

(二)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监管执行力

一是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准入关。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源头的控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准入制度。抓责任的落实、加大日常监督的频次。

二是强化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对所有参加卫生质量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馆,要求在门口挂A、B、C、D等级牌,定期进行检查,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对达到A、B级标准的餐饮单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将监督重点放在级别低、风险度较大的餐馆;依法规范中小餐馆,促使其上档次、上水平;对卫生环境差餐馆限期整改,提高级别档次。在我区奥运场馆周边地区进行试点,参照卫生部在海淀区试点实行的公示餐馆卫生状况的脸谱方式,强制执行餐馆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强化餐饮业自律意识。指导建立餐饮行业协会、商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与服务,使其成为行业治理的主体。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行业形象,促进餐饮行业发展与管理。

结合2019年奥运会的举办,滤布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高标准的《管理办法》或《保障服务奥运行动规划》。重点对奥运会场馆周边的餐馆和大排档等进行24小时食品卫生安全“无缝隙”监管。确保在奥运会期间不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三是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对现有不规范农贸市场内的食品加工、经营者及摊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建立档案;严格实行每日对农贸市场所经营的食品、蔬菜、水果检查进货渠道及检测票证和台帐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市场主办方合法经营,对出现超范围经营和管理不到位的,要依法处罚;坚决取缔不规范农贸市场内临时性、无执照、无上下水、无消毒保障的食品餐饮摊点;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制度,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的自我约束力。为所有的农贸市场配备相应的简易检测(箱)设施,让大家买着放心,吃着安心。

(三)深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应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向社会广泛宣传的力度。不仅让餐饮行业知道食品卫生质量A、B、C、D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也要向社会和老百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其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借助迎奥运的宣传,使经营者树立石景山的主人形象意识。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以警示违法行为。

通过调研,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应借助北京举办2019年奥运会的机遇,大力改善我区的餐饮业和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环境,大力推进我区的旅游产业发展和CRD建设,保障我区老百姓的食品卫生安全,为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为首都新城区的建设做出我们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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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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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码:

出租方:家庭住址:

承租方: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条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仓位或摊位,下同)座落位置:

市场区号,共个(间),㎡.商位设施有:,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三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

第三条租金(大写)元/月(小写¥元),承租方必须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当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计算滞纳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内全部租金的,优惠元。

第四条市场的物业管理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必须按市场统一规定使用出租方水电并向出租方缴纳水电物管等费,双方约定价格为:水费元/吨、电费元/度,水电费总表与分表的误差按分摊系数计算交纳,价格随国家调整而调整,卫生费元/月(商位内日产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运费)

第五条承租方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的,事先必须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位内承租方装修、增设他物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不可撤除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增设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损坏摊位的必须由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费用。

第六条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屋面防漏和水电表前的维修,承租方负责商位其他维修及水电表后的维修,费用各自承担。

第七条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必须遵照市场统一规定并向出租方交纳广告位使用费。

第八条承租方经营的商品的保管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可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经营商品财产丢失(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承租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一)遵纪守法,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诚实守信,亮照经营,明码实价,照章纳税,自办经营手续

(二)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洁卫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维护市场秩序,维护设施完整,维护公共安全;

(四)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续租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农产品进销台帐,认真执行《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及《市场的准入制度》,保证所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农产品必须立即销毁,已销售由承租方负责收回,未销售的由承租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六)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使用商位及设施,严禁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超过1000瓦)电器设备,严禁窃水、窃电,严禁在市场内燃放、转运、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污染性作业以及违章用火,燃烧柴快、垃圾、有烟煤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的安全、火灾事故及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概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八)违反市场管理规定须交纳教育费的,必须及时交纳,否则无条件从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的,必须补足保证金后方可续签。

第十条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将商位转租、转让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随意乱改致使商位损坏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或相关费用累计超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

3、承租方制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等,受到相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经营的;5、承租方违反国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规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拒不服从市场管理,超摊、扩摊、离摊经营、占道经营、大量随地倾倒果皮菜叶等垃圾,累计受到处罚超过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条资产以现状出租,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必须先行查验商位,无异议后再行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赁等费用。

第十二条政府统一规划或资产处置、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作任何赔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商位的优先租赁权,如承租方无意续租的,应在规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的,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还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租方(章)承租人(章)

电话: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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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新的一年农贸市场领导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营销,领导,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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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学员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培训中心隆重举行开班典礼,欢迎大家参加创新创业培训班,我代表全体工作人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向组织这次培训的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创业,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创业,不仅有利于拓宽大学生的就业门路,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而且有利于实现广大青年大学生的个人价值。我们有青春这笔财富,我们思维活跃,敢打敢拼,蕴涵着巨大的创业潜能,正是创业的好时期。

希望大家珍惜这次机会。静下心来,努力学习,认真思考,先当好学生,再争做老板,掌握一技之长,为实现就业创业打好基础。在学习过程中紧密结合创业实际和自身不足,积极开展交流和研讨,相互启发,共同提高。充分利用这次学习培训的机会,努力学习现代科技、市场经济和企业管理等理论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

创业培训是国际就业促进项目。培训的目的就是把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培训为“企业创办者”,开办新企业且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在解决创业者本人就业问题的同时,使更多的人员实现就业。

本次创新创业培训班的开办旨在鼓励在座的有意向创业的学生,同时在你们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如何写创业计划书,如何筹集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让你们更好地了解企业创办的过程,有效地避免创业的风险。因此创业培训对于大学生创业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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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农贸市场开业领导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营销,领导,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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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春风送暖,百花盛开。今天,上海丰田汽车开业庆典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我谨代表集团向莅临今天盛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一汽丰田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丰田项目建设的空军房产局的各位领导,市宣传部、市新闻办、杨浦区政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建设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的城投公司、新江湾城街道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丰田是日本最早的汽车公司,从1933年发展到现在,已成为以汽车生产为主的世界级跨国大集团。去年连续两个季度超越美国通用、福特两大汽车公司的收益总和,我们相信丰田一定会成为全球最有竞争力的汽车制造商。很荣幸冠松能和一汽丰田合作,也很高兴冠松丰田能成为按照丰田最新标准建造的、服务项目齐全的4S店。

百年老店立百年,千秋伟业传千秋。十多年来,冠松集团一直将“产业报国”作为公司的经营宗旨,积累了丰富的汽车销售维修经验,以一流的技术、卓越的品质、个性化的服务为社会服务;十多年来,冠松致力于打造百年老店,奉行以人为本,创立了具有冠松特色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十多年来,冠松稳健、快速的发展得到了政府和各界朋友的大力帮助和支持。目前杨浦、卢湾、黄浦、闸北、普陀、虹口、宝山、浦东新区等中心城区的政府机关都将冠松作为定点购买和维修公务车的服务单位。在上海的世界500强企业中,有近一半是冠松的汽车俱乐部会员,可口可乐、贝尔---阿尔卡特、惠普、宝钢、百联以及上海航空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都和冠松有着良好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上海冠松丰田的建设得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新江湾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杨浦区委、区政府,上海市交巡警总队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经过110天的日夜奋战,占地120xx平方米,目前在上海地区面积最大的丰田汽车销售展厅顺利建成。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冠松丰田是严格按照丰田汽车全球最高环保标准设计建造的,对废气、废油、废水、废料的环保处理,完全符合新江湾城21世纪绿色生态港的环保要求。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冠松丰田开业后,我们期待各位领导、四方来宾、各界朋友给予更多的支持、关心,冠松丰田将继续秉承“真诚关怀,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以求实的作风,专业的品质,真诚的态度,奉行丰田“客户至上”的企业理念,一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用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回报顾客、报效社会。

最后祝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身体健康,生活幸福,事业兴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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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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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下称甲方)

承包人:(下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经营农贸综合市场,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经营甲方的滨湾镇靖村农贸综合市场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在温岭市滨海镇清村的农贸综合市场(1800平方,210个摊位)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转租承包受益权。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滨海镇农贸综合市场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农贸市场,并保证合法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__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5年,即从20__年4月15日起至20__年4月15日止。

四、承包金及缴纳

乙方承包经营的五年承包金为七十万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1、20__年4月15日缴纳伍万;

2、20__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3、20__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4、20__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5、20__年4月15日缴纳贰拾万;

五、保证金

乙方于20__年4月15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伍万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农贸综合市场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预以接收。

3、甲方将农贸综合市场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乙方应当受护农贸综合市场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及时维修和清理。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农贸综合市场内结构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此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以甲方农贸综合市场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八、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人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伍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九、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安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拆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市场改造所获得的__补助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相关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镇清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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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农贸市场改造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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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改造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已取得长足进展,基本形成了专业与综合、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农贸市场体系,在促进全市商贸流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安置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农贸市场建设工作中缺乏规划、无序建设、硬件设施差、设施不配套、市场要件不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问题依然突出。为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农贸市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符合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设施配套,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天天市场,先改造产权明晰的,后改造产权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场,后改造其他市常对各乡镇首集,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常(三)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市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政府在市场用地、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乡镇首集改造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四)农贸市场规模、数量科学合理。以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为原则确定农贸市场规模和数量,对规模孝档次低的农贸市场,在改造中要有步骤地予以合并、取缔。

三、目标和任务

(一)~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二)~年下半年到~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经贸、规划、环保、市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目的、意义,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农贸市场改造要与城乡改造统筹安排,新建城市居民区和人口密度大、社会购买力强、社区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已建居民区,要预留生鲜超市规划用地,乡镇驻地要规划农贸市场建设专用场地。有关部门要搞好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对已批准确定的市场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占用或改作它用。(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农贸市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投资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农贸市场改造。

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农贸市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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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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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合同

甲方(农贸市场开办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乙方进入甲方开办的农贸市场经营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具备开办市场的主体资格,对乙方的食品质量安全履行以下义务

(一)查验乙方具备应有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建立市场经营者档案;定期组织乙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体检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二)查验乙方应具有的食品质量检验、检疫及检测合格证明;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查验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查验散装或自行分装食品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查验定型包装食品中文标识及相关说明。

(三)定期公布乙方食品自检、抽查信息及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记录。

第三条 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资格证件,保证不销售以下食品

(一)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

(二)没有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食品;

(三)没有商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或者分装日期、保质期等中文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五)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

(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食品。

第四条 甲方配备与市场规模和市场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免费对乙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查检测。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停止销售该食品。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到法定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合格的,该食品重新在本市场销售,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结果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知悉并遵守甲方有关市场食品经营的管理制度,并于本合同签订日向甲方缴纳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乙方未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食品安全保证金全额返还;合同期内乙方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办理。

第六条 甲方负责接待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食品质量安全纠纷。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乙方侵害且不能获得赔偿的,甲方可先行赔偿,赔偿经费从乙方缴纳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事后向乙方追付。

第七条 发现乙方出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和相关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向乙方双倍返还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指出,并督促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可实施以下措施

(一)发现乙方经营不合格、有毒、有害食品的,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销毁;

(二)发现乙方经营来路不明或来自非法渠道的食品的,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阻止该食品转移;

(三)不予返还乙方缴纳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四)解除甲乙双方的市场租赁合同,取消乙方在本市场的经营资格。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请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或者按照下列第_______项办理: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电话:_______ 邮编:_______ 电话: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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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农贸市场门面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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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注册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期3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每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每半年期初交付。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帐号:

第四条各项税费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承受原甲方的权利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承受原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每天滞纳金为实欠租1%。如拖欠租金6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租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商谈是否终止合同。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将乙方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4.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产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__年_月_日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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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农贸市场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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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市公共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我市经济快速平稳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与此同时,仍有诸多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尤其是违章建筑的存在,严重影响制约了城市的发展。违章建筑数量较多,分布较广,隐蔽性较强,危害较大,查处时也有相当的难度,如何妥善查处违章建筑也就成了城市管理工作者的工作重点与难点。本文就结合城中区域的实际情况,总结违章建筑的一些特点,阐明违章建筑的危害,分析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案例探讨查处违章建筑时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意见。

一、我市城中违章建筑的基本情况

(一)违章建筑的定义

(二)我市违章建筑特点

二、违章建筑的危害

(一)浪费土地资源。违章建筑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

(二)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严重破坏整体规划。

(三)影响依法行政。违章建筑的横行,给国家的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执法的权威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四)增加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由几个农民工随便搭建而成,因此,几年后它们都会变成危房,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路边的建筑物还会影响视线,造成交通事故。

(五)影响社会稳定。大量违章建筑的出现,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同时,由于这些建筑物都是未批先建的,到处乱建,达不到技术规范,容易造成邻里纠纷的大量出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背道而驰。

三、违章建筑大量形成的原因

违章建筑上述的这些特点和危害致使它的查处成了工作难点与重点。为了更好的处理相关的违章建设,有必要充分认识违章建筑形成的深层原因。

(一)违章建筑大量产生的根源来讲:经济利益驱动是当事人敢于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经营需要早已代替生活需要成为违章建筑的主要动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租房效益大,而违法的成本又轻,造成了老百姓养猪不如出租的现象。同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小车子已开进寻常百姓之家,随之也带来了大量车库或备用车库,还有不少家庭的厨房和餐厅也开始搬出主房,这些都产生了许多违章附房。

(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处罚不力是违章建筑泛滥的另一个原因。由于判别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以详细规划即详规为标准判断的。而在当时,详规要么很粗糙,要么根本没有,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不少人对城乡规划特别是详规的法律效力一无所知,随意变更规划是常见的事。由于没有详规,或虽有详规却得不到严格执行,这就给行政执法机关判定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否严重影响规划留下了非常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对这一自由裁量权却无约束机制。于是在同一地段,对类似的建筑,对甲认定为严重影响规划,决定拆除,而对乙则认定不严重影响规划,不予拆除。此类执法不公现象,不一而足。

四、违章建筑的对策意见

要指出的是,违章建筑不是仅仅依靠个别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查处就可以轻松解决的,要根本性的减少,甚至消除违章建筑,需要多方面多个层次的共同努力。

第一坚持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强化违章建筑危害意识,使居民充分认识到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20xx信访工作调研报告)和必要性。创新监督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群众能举报,愿举报,敢举报。

第二归类分期处理。首先,针对新生及翻盖违章建筑,必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拆除,通过网格平台信息反馈、群众举报等,一旦发现有动砖动土迹象,就立即介入,查明情况,坚决依法处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对于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根据具体情况,可通过整体环境改造、专项整治、民心工程等,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第三加强执法力度。实践表明,执法力度稍有松懈,违法建筑者就得寸进尺,违章建筑便死灰复燃,同时还带来了相互攀比,你家盖一层,我家盖二层、三层。为此,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必须从严打击,严厉查处,绝不能再搞“以罚代处”,要达到重创正在违章建筑者,震慑有意违章建筑者的目的。对于严重阻碍执法的违法人员,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违章建筑,必须实行强制措施,决不可让其心存侥幸;对于无视政策、明目张胆、正面挑衅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必要时让司法介入,以维护法律尊严。

第四完善相关法律目前,针对楼顶违章建筑,主要以自拆为主,对坚决不拆除的城管大队也面临法律难题。执法大队并没有强制拆除权,如果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表示也有难度,因为要拆露露台的违章房必须穿过业主的合法房屋。因此,需要规划、建设、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调研,健全相关法规,增强其操作性和强制性,起到严厉整治的目的。

综上所述,违章建筑以其分布广,数量多,隐蔽性强,危害大的特点,严重阻碍了城市的规划发展,查处违章建筑更是城市管理工作者的重点与难点,在查处违章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坚持法制宣传,做好违章建设者的思想工作。只有通过各个部门的联合,不同层面的共同努力,违章建设的情况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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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7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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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有固定场地和相应设施,有若干经营者入场,对各类农副产品和食品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场所。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横琴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制定促进农贸市场发展的措施,鼓励、引导农贸市场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完善农贸市场功能,提高农贸市场整体服务水平。

第五条各区人民政府按属地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

市、区人民政府商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行业管理,制定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建设基本标准和升级改造基本标准,指导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开展对农贸市场的年度考核,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交易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农业、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开展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确定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商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八条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应当按规划给予复建或者就近重建。

第九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禁止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农贸市场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和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和协调机制,促进行业诚信经营。

第二章开办和经营

第十一条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境外投资者,均可申请开办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农贸市场摊位、店铺的招商招租和开业。

第十二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相应的场地、设施。

(二)必要的交通、卫生、环境保护等条件。

(三)入场交易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实行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分离制度。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对农贸市场进行服务管理。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在商事登记或签订委托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承担农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维护经营秩序、保障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按照公益的原则,依法自主经营,收取场地、设施租金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有权拒绝法律、法规规定外的其他行政性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在农贸市场办公场所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经营许可证,配备的服务管理人员,应当佩戴标志上岗。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眼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公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名称、管理人员分工、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公示经营者证照情况、违法违章记录、农贸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等与交易有关的事项。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在农贸市场内设立投诉受理点,公布消费者投诉电话,接受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解,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交易纠纷。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市场摊位设置和入场经营商品进行划行归市,并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经营场地。

以零售为主的农贸市场,应当划出不少于农贸市场营业面积百分之五的专用区域,用于农民出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政府投资建设和改造的农贸市场农民自产自销区域不少于农贸市场营业面积的百分之十。

有活禽入场经营的农贸市场应当按规定设立相对独立鲜活家禽经营区域,并建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配备相应设施设备;未实行集中屠宰地区的农贸市场,还应当修建专门的活禽屠宰室,实行封闭式屠宰加工。

第二十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农副产品和食品入场和溯源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和食品的安全责任,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查明产品来源和产地。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入场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除外),就场地安排、“门前三包”、收费标准、场内秩序、经营规范、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商品退市、消防卫生等方面作出约定。

(二)对入场经营的农副产品进行查验,发现入场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扰乱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三)查验入场经营者营业执照、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四)指导、督促入场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

(五)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等计量器具和检测器具,并督促入场经营者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和检测器具。

(六)配合工商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七)执行相关服务行业配套设施要求。

(八)遵守农贸市场年度考核和农贸市场统计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实行入场经营者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根据经营面积配备足量的专业保洁人员,并配备专职环境卫生监督员。

第二十三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巡查管理制度,组织督促做好各责任包干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摊位(店面)清洁卫生,经营工具摆放整齐,无乱挂乱吊、无乱堆乱放、无积水外溢、无散落垃圾、无摊(店)外经营。

第二十四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管理公司应当明确入场经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检查其经营环境和条件,发现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不得为入场经营者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提供场地、保管、仓储、运输等条件。发现入场经营者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督促改正;对督促不改的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范围,禁止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用途和终止农贸市场的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农贸市场布局设计图设立档铺,禁止随意摆摊设点。

第二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不得对入场经营者和消费者违法设立收费项目。需要调整场地、设施租金或者其他服务性费用的,应与入场经营者进行协商,提前三十日告知,并在协议中约定。

农贸市场开办者向入场经营者收取场地、设施租金或者其他服务性费用的,不得超过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指导标准。

第三章入场经营者

第二十八条入场经营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开业、变更、停业、歇业申请。

(二)对核准的农贸市场名称享有与农贸市场开办者约定的使用权。

(三)根据核准的经营方式依法自主经营。

(四)拒绝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之外的收费和各种形式摊派。

(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入场经营者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入场经营者应当与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签订入场经营书面合同,遵守农贸市场公约和经营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入场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地明显处悬挂营业执照,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的,还应同时悬挂相应的许可证,不得在农贸市场统一划定的经营场地之外摆摊设点。

第三十二条入场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者许可证,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

第三十三条入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商品进货查验制度、进销台帐制度,索取商品质量合格证明;购进并销售持许可证件生产商品的,应当向供货方索取查验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农民在农贸市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除外。

第三十四条入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价格管理规定,经营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

入场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补足数量等正当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绝。

第三十五条入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农贸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一)入场经营者初次与供货单位交易时,应当查验其主体资格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入场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索取食品质量合格证明:畜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肉类的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应当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产品的合法证明文件。

(二)应当从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在摊档明显位置悬挂、张贴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应当每日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并在农贸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鲜活家禽经营者营业时应当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和屠宰应当分别由专人负责。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当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应当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当分开存放,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第三十六条入场经营者禁止销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证明、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的商品;伪造或冒用优质商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二)应当检疫、检验而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和依法应当标识而未标识的农副产品。

(三)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四)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食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其他物品。

第三十七条入场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检定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人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二)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

(三)商住混合或者人与畜禽混合居住、搭建住人夹层或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夹层。

(四)强买强卖,骗买骗卖,欺行霸市。

(五)垄断货源,哄抬价格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建设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实施前规划不明确但具有农贸市场用途的市场,经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明确为农贸市场的,纳入农贸市场管理。

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已取得农贸市场产权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不得改变农贸市场原有用途;已改变的,应当限期恢复;拒不恢复的,依照本办法查处。

第三十九条市、区人民政府在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时,应当将农贸市场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规划,可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符合条件的中标者投资建设或实行配建制。

配建制具体实施办法由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制定。

第四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的,应当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和相关建设规范要求。

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农贸市场应当按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进行改造和完善。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给予扶持。

第四十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应当配套建设停车场、公共卫生设施等项目,并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用途,禁止分割转让。擅自将农贸市场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四十三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中止或终止经营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六十日内重新确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无法确定的,农贸市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临时管理,直至重新确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为止,由此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农贸市场开办者承担。

第四十四条农贸市场合并、迁移、分立、撤销、关闭或者变更重要事项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入场经营者,没有约定的,应当在六十日前通知入场经营者,同时向社会公告,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对农贸市场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应当将考核结果通报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年度考核结果开展相应执法监管活动。

农贸市场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该农贸市场列为挂牌督办单位,并向社会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商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商事登记,向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对其经营范围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

第四十八条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副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蔬菜、水果等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等。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查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第四十九条海洋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水产品的药物残留进行检测。

第五十条公安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并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第五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消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对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而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进行查处。

第五十二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发展和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对未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而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进行查处。

第五十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红线范围外的乱摆卖、乱张贴、非机动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依照相关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查和验收,依法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第五十六条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销售产品明码标价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五十七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

第五十八条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布相关监督管理和抽查检验结果,并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或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未取得商事登记而擅自经营农贸市场的,或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商事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六十条违反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二、六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三、四项规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农贸市场开办者或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入场经营者无照经营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而为其提供场所或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六十三条违反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第二十七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未按规定通知入场经营者或向社会公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农贸市场内一个季度连续三次发现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由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税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从事农贸市场投资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是指农贸市场开办者依法设立或委托,行使农贸市场经营服务管理职权,承担相应责任义务,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入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

第七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2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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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农贸市场策划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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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背景

金榜教育是启航国际教育集团下属中小学生1对1课外个性化辅导品牌,现全省有三十余所教学校区,仅用八年时间已发展成浙江地区极具影响力的专业辅导机构,由于教学效果非常显著,获得“十佳培训学校”“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现已成为个性化教育行业领先品牌。

然而,鄞州分校刚成立不久,再加上暑假招的学生没有维护好,导致学员流失,从根本上来说鄞州分校的发展遇到了阻碍,市场宣传力度存在问题,再加上同行多,竞争力强。因此有必要改变鄞州分校目前的状况。

二、策划目标

1:更好的了解市场,包括市场环境和同行状况

2:接下来如何开发市场,如何宣传金榜教育鄞州分校 3:获得更多家长前来咨询

4:推广金榜教育鄞州分校的知名度

三、策划方略

1:每周六或天在一座小区设立咨询点,费用150元左右,在周末前必须联系好,也就是找该小区的物业负责人谈好时间和价格。

2:在鄞州实验中学及附近小学附近的商店,尤其是水果店,文具店,餐饮店(附近最大的餐饮店属新四方,联系好拜访拉杆),超市,理发店等这些店门墙壁贴上宣传广告;烟酒店也有必要贴上,大部分家长买烟买酒也会注意或浏览下。小区里面的商定也贴上宣传广告。 3:加强发传单的力度,发出去了比一定有效果,但是不发一定没效果,发的多前来咨询的概率也就大。因此在发传单的力度需要加强,当然这也牵扯到那些兼职发传单员本身的素质和工作效率。

4:联系小区的委员会,一起联办活动(比如通过比赛的形式,奖励奖品,收集家长名单),还可以开展免费课,讲关于中小学学生如何更好的去学习等相关课题。

5:拜访已成交的家长,让那些家长帮我们一起宣传,效果比我们去宣传会更有力。

6:前期联系好广告商。让街上的广告牌可以贴上自己的宣传广告

四、市场环境分析

周边小区很多,有华泰一期,公馆6号,四明春晓,春江花城,盛世天城,金湾华庭,附近居民较多,周边2所学校,一所鄞州实验中学,一所华泰实验小学。市场是有的,只是缺乏开发。

五、行业环境分析

周边同行有龙文教育,乐天教育,金典教育,规模较大属龙文教育,之前龙文教育宣传度比较大,因此相对我们来说存在着很大的竞争对手。

六、品牌现状分析

“金榜教育”是金榜教育旗下基础教育品牌,专注于中小学个性化辅导,致力打造全国最优秀的个性化教育机构。

金榜教育秉承金榜教育“爱在金榜,心的教育”之理念,关注学校教育,助力家庭教育,提倡“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在促进学生的学业成长的同时,注重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让孩子高分,更高能。 一切的一切,只为把金榜教育鄞州分校发展起来,让咨询师,老师,市场专员获得的财富更多,帮助更多需要辅导的学生,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梦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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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农贸市场可行性报告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3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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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农贸市场可行性报告

20xx农贸市场可行性报告

新年回家购物是每年必备节目,年尾时和家人一同去购物,买水果和对联以及一些过年的杂物。首先是到市场买东西,首先给我感触是乱、挤、吵,给被围在人群中不能走动,人一种闪躲不及的感觉。叫卖的人在大声推销自己的商品,热情地对顾客介绍,在市场两旁都是杂货店,无非是一些锅碗瓢盆笤帚簸箕,还有拖鞋背包之类。

经过观察,我得出以下观点:

一、农贸市场

今年没有了以往那种以看人妖或者人蛇为幌子的骗钱活动。这也是可以看出人们素质得到一定的提高的一个方面。

在菜市场,我发现这里的蔬菜的品种齐全、新鲜,还有很多超市没有的种类。而且菜价相对要便宜,买菜方便快捷也是很有利的方面。它满足其他生活习惯。如与老朋友们见见面,买点新鲜菜,唠唠家常,相互排解烦恼。而且方便各地菜农进城卖菜。对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丰富城市居民的“菜篮子”,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同时我也发现不小困扰农贸市场的问题:

1、吵架的多、骗人的多

2、部分菜市场卫生差大多数农贸市场为顶棚市场和马路市场,硬件设施不齐,卫生基础薄弱;

3、无证占道市场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商品质量无法保证,食品安全隐患非常突出,同时市场内环境脏乱差,达不到创卫的基本要求,还严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占道经营堵住消防通道。

4、城市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增多”、“环境卫生低下”、“土地资源浪费”三大弊端,提高城市的文明水平。对于市民来说,可以吃到安全、卫生、无农药残留的肉菜粮。去菜市场买菜,凌乱嘈杂的环境让人不满意。

三、小卖部:在农村是很方便村民买杂物的个体经营户。

我在小卖部看到包括巧克力、薯片、可乐、方便面、蜜饯、冰淇淋等各种被世卫组织定性为“垃圾食品”的食物。一些小朋友午饭不好好吃,却去小卖部买零食填肚子。

而且很多小卖部存在的“三无”食品充斥柜台、食品储藏保管、防范不严、经营者进货不从正规渠道,而是来自一些个人作坊、地下工厂,这些非法厂家所生产的食品和饮料成本低廉,加工工艺落后,包装粗糙,容易被污染,达不到规定的卫生标准,并且含有大量的工业色素、防腐剂物质,与正规厂家的产品相比,这些食品、饮料价格低,中小学生对食品的质量优劣辨别能力差,只要价格低就毫无顾忌地去购买食用,因此,有损学生的身心健康,再说也不利于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培养。

大多数的小卖部面积狭小,却又货物繁多,摆得凌乱不堪,更有甚者,营业室和宿舍厨房合三为一,卫生状况更加糟糕,有些个体商店业主,为贪图方便和节省费用开支,一次性购进很多的副食品,导致一部分贮存期短的食品变质,如饼干、饮料、酱油、食盐等,农民食用这些过期食品危害身体健康。在农村小商店,商品的标价混乱,哪种商品紧俏,价格就会上去。有些商品卖出去,根本谈不上什么售后服务,老百姓只好吃一次亏作罢。

(一)、改善方法:

一、硬件设施

1、有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

2、有存放食品的橱柜、橱窗,经营奶制品必须有冰箱、冰柜,经营蛋糕、面包。

3、经营外放食品必须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有消毒、消防设施。

5、小卖部必须远离污染源,环境卫生、整洁。

二、软件设施

1、有食品卫生管理检查制度。

2、有采购、索证(商家身份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制度及记录,食品验收制度及记录。

3、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穿戴整洁;

四、超市:

现在不少商场推出了会员制,发行优惠卡,当顾客在店里购物达到一定数量时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返利。如累计购满100员返利20元,购满200元则返利50元,以实物或购物券的形式兑现,吸引的不少的消费者前来购买,并有效的培养可顾客的忠诚度。

利用几点消费的促销方式关键是要讲信誉,承诺的政策一定兑现,让消费者得到切实的好处去超市又嫌菜不够新鲜。商品调价时,用红笔把原来的印刷价涂掉,旁边用黄色手写上新的价格,这种方法看起来简单,其实它也是利用顾客心理定价的一种策略。其中奥妙在于:首先,原标价是印刷的数字,往往给人一种定价的感觉。而手写的新价,会使顾客感到便宜。其次,黄色给人一种特别廉价的感觉,用黄笔标上新价钱,让顾客看起来很有诱惑力

有的只是将价格的"龙尾"微微向下落一落,给人一下降很多的感觉。例如标价198元和标价200元经常给人两个水平的感觉,其实相差只有2元,只占1%。

有一个超市的奶粉500g装,定价9.30元,又推出一种450g装的产品,定价8.50元,一时销路看好,因为消费者有时对重量的敏感远远低于价格。仔细算一下会发现,二者单位定价相差无几,而且后者还略高一些。

根据产品淡旺季和消费者购买得时间、数量,来决定是否给予折扣,折扣多少的定价策略。许多商店推出的"换季大甩卖"就属于这种类型。这种定价运用得当不仅可以吸引消费者,还可以有效调节客流淡季过少等情况。

针对消费者得消费心理,很多"洋超市"在制订价格时喜欢在价格上留下一个小尾巴,在其所销的商品中,尾数为整数得仅占15%左右,85%左右的商品价格尾数为非整数,而在价格尾数中又以奇数为主。一件商品定价99元人们会感觉比100元便宜,定价101元人们则会感觉太贵,较之99元价格仿佛又上了一个台阶。利用心理定价策略会给人商店价格在整体上的都很低的印象,从而达到吸引并留住顾客的目的。

菜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一、农贸市场

今年没有了以往那种以看人妖或者人蛇为幌子的骗钱活动。这也是可以看出人们素质得到一定的提高的一个方面。

在菜市场,我发现这里的蔬菜的品种齐全、新鲜,还有很多超市没有的种类。而且菜价相对要便宜,买菜方便快捷也是很有利的方面。它满足其他生活习惯。如与老朋友们见见面,买点新鲜菜,唠唠家常,相互排解烦恼。而且方便各地菜农进城卖菜。对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丰富城市居民的“菜篮子”,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同时我也发现不小困扰农贸市场的问题:

1、吵架的多、骗人的多

2、部分菜市场卫生差大多数农贸市场为顶棚市场和马路市场,硬件设施不齐,卫生基础薄弱;

3、无证占道市场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商品质量无法保证,食品安全隐患非常突出,同时市场内环境脏乱差,达不到创卫的基本要求,还严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占道经营堵住消防通道。

4、城市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增多”、“环境卫生低下”、“土地资源浪费”三大弊端,提高城市的文明水平。对于市民来说,可以吃到安全、卫生、无农药残留的肉菜粮。去菜市场买菜,凌乱嘈杂的环境让人不满意。

三、小卖部:在农村是很方便村民买杂物的个体经营户。

我在小卖部看到包括巧克力、薯片、可乐、方便面、蜜饯、冰淇淋等各种被世卫组织定性为“垃圾食品”的食物。一些小朋友午饭不好好吃,却去小卖部买零食填肚子。

而且很多小卖部存在的“三无”食品充斥柜台、食品储藏保管、防范不严、经营者进货不从正规渠道,而是来自一些个人作坊、地下工厂,这些非法厂家所生产的食品和饮料成本低廉,加工工艺落后,包装粗糙,容易被污染,达不到规定的卫生标准,并且含有大量的工业色素、防腐剂物质,与正规厂家的产品相比,这些食品、饮料价格低,中小学生对食品的质量优劣辨别能力差,只要价格低就毫无顾忌地去购买食用,因此,有损学生的身心健康,再说也不利于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培养。大多数的小卖部面积狭小,却又货物繁多,摆得凌乱不堪,更有甚者,营业室和宿舍厨房合三为一,卫生状况更加糟糕,有些个体商店业主,为贪图方便和节省费用开支,一次性购进很多的副食品,导致一部分贮存期短的食品变质,如饼干、饮料、酱油、食盐等,农民食用这些过期食品危害身体健康。在农村

小商店,商品的标价混乱,哪种商品紧俏,价格就会上去。有些商品卖出去,根本谈不上什么售后服务,老百姓只好吃一次亏作罢。

(一)、改善方法:

一、硬件设施

1、有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

2、有存放食品的橱柜、橱窗,经营奶制品必须有冰箱、冰柜,经营蛋糕、面包。

3、经营外放食品必须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有消毒、消防设施。

5、小卖部必须远离污染源,环境卫生、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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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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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下称甲方)

承包人: (下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经营农贸综合市场,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经营甲方的滨湾镇靖村农贸综合市场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在温岭市滨海镇清村的农贸综合市场(1800平方,210个摊位)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转租承包受益权。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滨海镇农贸综合市场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农贸市场,并保证合法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5年,即从20xx年4月15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止。

四、承包金及缴纳

乙方承包经营的五年承包金为七十万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1、20xx年4月15日缴纳伍万;

2、20xx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3、20xx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4、20xx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5、20xx年4月15日缴纳贰拾万;

五、保证金

乙方于20xx年4月15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伍万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农贸综合市场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预以接收。

3、甲方将农贸综合市场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乙方应当受护农贸综合市场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及时维修和清理。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农贸综合市场内结构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此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以甲方农贸综合市场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八、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人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伍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九、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安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拆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市场改造所获得的政府补助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相关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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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农贸市场门面房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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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下称甲方) :

承租方(下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 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该门面建筑面 积共:平方。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三、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33600(叁万叁仟陆佰圆整),每半年交一次为:16800(壹万陆仟捌佰圆整)。租金第壹年,第贰年为2800(贰仟捌佰圆整)元/月,第叁年起每年每月在前壹年每年每月的基础上递增5%.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约行为:3000(叁仟圆整),合同到期后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若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甲方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或装修费用。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

1、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

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免费给予乙方一个月装修时间。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乙方:

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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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城镇农贸市场蔬菜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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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基地自产时鲜蔬菜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按甲乙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现场秤量。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到货地点:乙方销售店面。如乙方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5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制供货计划;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每天16~20时。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供货单价比城区同期市场批发价高40~50%。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按现场秤量及单价计算后据实的实时结算。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货到即验;

2、验收手段:现场验收。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当面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即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3、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500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作为经营保证。到期后,如无违约,甲方无息全款退还乙方;如有违约,甲方将不予退还。

2、乙方必须保证只销售甲方供货的蔬菜,不得用其他供货商的蔬菜来假冒甲方蔬菜,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乙方如错通知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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