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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汇总30篇 规章制度内容【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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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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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面包车的管理,节省运输费用开支,特作如下规定:

一、面包车由厂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鉴于业务需要,原则上作接待客户及协作单位之用,并作厂级领导公务用车。

三、各部室、车间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面包车,应提前一天填写“使用车辆登记表”,并经厂主管领导签名后,交给办公室安排使用。非厂级领导如无接待任务或带货,一般不安排使用面包车。

四、为了节约开支,要求各级领导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车,休息日、节假日使用面包车,使用部门须持“使用车辆登记表”经厂长签名后交由办公室安排。司机以“使用车辆登记表”为依据,填报加班表。

五、在上班时间员工因工伤或患急病,要送医院紧急治疗的,均可以先用车,事后补办手续。

六、外单位如借用面包车,须经厂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办手续借出。

七、厂领导用车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八、因公载货用车(货物40公斤以上)由厂主管领导签批,办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车路桥费、保管费由厂主管领导审核,交厂长审批,由财务部报销。

十、希各车间、部室切实配合执行以上规定。如违反规定派车的,其费用由派车人自付,如违反规定私自开车的,其费用由司机自付。

十一、面包车在晚上和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规定放置厂区。

十二、面包车出入厂均需进行登记,有关登记工作由保卫部门安排门卫配合做好。

十三、凡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面包车开出厂,司机必须交给门卫有厂长签名的《使用车辆登记表》,门卫才能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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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修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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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装饰公司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程部经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服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三、努力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装饰项目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参加合同报价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六、工程部经理负责工艺规范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七、负责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八、督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规范要求进行运作。

九、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十、负责所属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配合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等相关事宜。

十四、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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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室规章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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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是市委会领导下的参谋,办事的职能部门,是综合性的管理机构,承担着承上启下,沟通情况,内外联系,综合协调,人事管理等项任务。其主要职责有:

1、协助领导检查市委会机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重要决定和各项条令的情况。

2、负责起草市委会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对下发的通知、通报、简报等文件的审核。

3、负责全委会及民革市委会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记录及其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安排好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和纪念活动。

4、负责文书处理、文件打印、印鉴、行政介绍信、机要通信,电话的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做好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协助领导做好接待兄弟民革组织来阿考察访问工作,做好基层组织及外地来联系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6、负责本机关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及人事任免调进调出手续的办理。

7、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单项经费的申请。

8、负责机关财务的管理、购置、保管。

9、负责机关卫生及安全保卫的管理。

10、协助领导处理信访、做好统战政策落实工作。

11、负责市委会大事记编写工作。

12、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管理。

13、完成市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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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企业内部审计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审计,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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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

(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

(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

-1-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公司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总收入10%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达不到公司总收入10%的生产型企业或从事贸易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在审计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年度内审计划、年度内审总结及内部审计报告。

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公司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以及根据有关约定需要进行内部审计的公司的联营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对属于内部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可根据需要分别采取直接审计、委托审计或联合审计的方式。

(一)直接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为主,组成审计小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二)委托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三)联合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会同国家审计机关、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

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的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二)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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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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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因公出差管理、差旅费报销标准,严 格控制差旅费支出,根据钛业公司《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规定(综合〔20xx〕61 号),现将海 绵钛厂因公出差办理流程、差旅费报销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 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办理流程

(一)出差前

1、干部职工在接到因公出差的任务时(若是多人一同出差, 指定一个联系人,便于出差前后相关事宜的联系) 应到综合科填,写《因公出差请销假手续单》(作为出差后差旅费报销凭据之一), 经厂长审批同意后,到综合科备案,并回本单位综合员处办理请 假手续,综合科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对因公出差人员的考勤记录 情况。

2、出差前订票(火车票、飞机票等)工作,一般情况下由出 差人员自行联系订购,若需综合科代订的,由出差人员提前将所 需票款交于综合科后进行代订。

3、需办理借款的,必须在借款单上注明出差事由、地点、线 路、出差时间、人员等,经财务科初审、厂长签字后方可办理借 款。科级干部不得办理借款。

(二)出差期间

在出差期间,因出差任务增加或变化,需改变出差线路、时 间或需订购飞机票(需在指定地点购票)等情况,请出差人员及 时与综合科联系,做好电话备案记录。

(三)出差后费用报销

因公出差的干部职工(若是多人出差,由指定联系人办理), 应自行粘贴好票据请厂长签字后,自行到财务科报销。

因公出差的干部职工,出差回单位后,应先到综合科销假并 拿回《因公出差请销假手续单》 连同票据一起在两周内自行到财, 务科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到财务科报销的考核 50 元/人.次。

二、干部职工因公出差报销规定

(一)乘坐飞机的规定

1、因公出差需乘坐飞机的,需在出差前到综合科办理《乘坐 飞机申请表》,经厂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乘坐飞机。

2、按规定可以乘坐飞机的,必须在攀枝花攀钢国际旅行社有 限责任公司订购飞机票,并加盖“攀枝花攀钢国际旅行社有限责 任公司票务中心”印章,方可报销。

(二)住宿费开支的规定

1、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出差期间无 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一般干部职工 处级以上干部 600 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其他直辖市、省 一般地区 会、特区 500 400

注:特区包括珠海、汕头、厦门、海南

2、同一次出差期间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凡在出差地有公司接待机构的,出差人员必须在当地的公 司接待机构住宿,住宿费凭据据实报销。上述接待机构满员同意 外住(总服务台出具满员证明)或乘坐早班飞机、火车需住机场、 车站附近旅馆的,住宿费可凭据在限额内报销。

4、职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根据会 议通知和有效凭据,据实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补助标准

1、出差补助每人每天 80 元,其中伙食补助 50 元、市内交通 费补贴 20 元、通讯补贴 10 元。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已经 享受移动电话费用补贴的人员,不得在出差期间重复享受通讯费 补助。

2、干部职工到本市郊区出差,需在外就餐的,出差补助每人 每天 30 元。

3、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安排到外市参加培训学习, 往返途中享受出差补助。学习期间餐费自理的,短期(一个星期 以内)培训学习期间,按出差享受出差补助;长期(超过一个星 期)培训学习期间,补助标准为 30 元/日。

4、在本市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不享受出差补助。

三、此管理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若相关费用报销标准有调整, 以财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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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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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利用会议室功能,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确保公司各类会议正常召开。现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

1、 会议室专门用做召开会议与研讨工作之用,未经允许不得挪借他用。

2、 会议设备管理统一由综合行政部负责,会议涉及到的笔记本、录音笔等设备到综合行政部领用,视频会议提前半小时联系综合行政部IT进行会前测试。

3、 为避免会议冲突,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请提前一天至综合行政部预约,由综合行政部统一安排协调。

4、 召开紧急会议或临时会议时,需要明确会议室使用时间段和使用人员,由综合行政部进行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会议顺延、会议室更换等事宜。

5、 会议室使用坚持预约优先原则,未预约按照局部服从整体原则,公司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各部门会议由部门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原则自行协商。

6、 预约会议室时,需要行政部协办的事项填写到会议需求,如会议设备、会议记录、水果、茶水等。综合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会议后勤服务工作。

7、 会议期间请爱惜会议室设备,会议后及时关闭会议设备、门窗、空调等。(投影仪完全关闭后才方可断开电源,所有设备关闭后请拔掉电源插头)。

8、 会议过程中请保持会议室整洁,会议结束后将激光笔、可移动桌椅等放回原位,会议用笔记本、录音笔归还,通知综合行政部进行清洁工作,以便其他部门使用。

注意:会议安排请避开以下固定会议时间段

1、公司周例会 每周一10:00-12:00

2、公司月例会 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一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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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1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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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票的管理规定:

一、建立银行支票的购入、领用、结存登记、作废注销制度。购入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后,应先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逐张登记支票号码,并由主管会计审核签章。

二、使用银行支票时,应同时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并与存根联装订在一起,以备检查,并在银行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年末,将本年度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整理装订、归档。

三、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使用制度。购入支票、批准签发支票、具体签发支票和加盖印鉴,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一人办理。不得将支票及全部印鉴集中在一人手中保管、使用。转帐支票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发票印章上的单

位名称相符。不得开据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的开出日期、收款单位、支付金额(大写及小写)、支付用途要填写齐全、准确,不得留空。

四、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领用制度,因特殊情况要携带空白支票时,需经法人代表批准,并办理借用支票的登记手续,填明接收该支票的收款单位、划定最高限额和款项用途。持票人应根据支付凭证及时报帐。银行支票的借用期限为一天,不论支票是否使用,支票领用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部门报帐。已使用的,将支票底根及审批过的发票或单据一并报帐;未使用的,则应将支票完整地交回财务部门。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银行帐核对,如发现银行支付金额与支票底根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如有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借用支票仅限于本单位公务,私人及外单位不得借用本单位银行支票。

财务印鉴的管理:

一、财务专用印鉴要分别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购支票及其他单据时,需盖财务印鉴的,要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将印鉴交由一人办理。

二、使用印鉴时,须在填写完整的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盖章,不得在空白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提前盖齐印鉴。财务印鉴必须是专章专用,不得将财务专用印鉴用于其他方面,更不得私自盖章。

三、财务专用印鉴的管理,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凡因印鉴保管不善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印鉴保管人员的责任。

现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会计必须认真细致审核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必须在收付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并入帐核算。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应予以退回,待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

二、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单位公务借款须以正规借条审批后入帐,严禁出现以借条、白条抵库现象。

财务开支审批办法:

为了加强财务开支管理,严格财务监督,规范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财务开支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的.节省管理费用,用于发展业务。

二、各项财务开支,坚持实行法人代表审批制度,一切费用、支出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凭单报销。

三、各部门人员报销费用时,应先到财务部门进行单据初审,合格后,填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法人代表审批,财务报销时间定在每周一和周四两天。

四、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必须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并持采购单、发票报销。

五、凡报销员工都应事先填写用款申请单,并报法人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财务人员应根据合法的、要素齐全的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后再办理。

七、每月货款付出前先做预算报法人代表审批方可付出,货款付出定在每月的25日至31日,特殊情况除外。

单位及职工个人借款的管理办法:

一、加强对借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款数额,原则上借款只用于本单位公务需要,职工个人不得随意向单位借款,如确因个人及家庭急需,可向单位说明原因后申请借款。

二、本单位借款金额可视公务需要而定,但必须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其借款数额不得超过本月该员工的工资额。

三、用于单位公务需要的,经办人员需填制正式借款借据,写明具体原因,还款时间。

四、无论是本单位公务借款还是职工个人借款,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或者凭合法的票据报销,单位公务借款及个人借款期限均为15天,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清者,财务部门将从其薪酬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职工个人以前借款未还清者,不得继续借款。

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交通费、住宿费标准

二、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三、交通食品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费开支办法

由于工作原因参加会议、培训或办理其他公务的,出差人员可凭往、返的车票据实报销。

四、招待费开支办法

员工因公务出差(市内),报销餐费10元/次(外省出差除外),外地出差补贴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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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9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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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则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劳动合同管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奖励与惩罚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宿舍与食堂管理

附则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男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xx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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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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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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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劳务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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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让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到达所期望的薪资水平,特制定本保密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制度资料:

1、公司每月所发放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询问、打探其他同事的工资。

3、员工对所发工资有不明之处可向分公司经理咨询,不得自行找无关人员理论。

三、处罚:

此规定的出发点是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要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人力资源部

20__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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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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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企业自有机动车辆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在道路及厂区道路、作业现场上行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直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企业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科(岗);二级单位应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岗;基层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第二条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科(岗)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规、条例及集团公司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修改、完善本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贯彻、落实;

3、参加检查本单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组织或参加企业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参与厂(矿)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4、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本单位所属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的证照管理,参与或组织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定期检审,负责本企业内部机动车辆的保险;

6、组织或参加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评聘有权提出建议。

7、建立健全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各项档案资料。

8、协助地方交警部门对本单位所属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9、表彰奖励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向相关部门提出对违反各种法规、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0、及时总结、发现、推广下属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提高全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行为。

3、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安排并检查指导班组安全活动

5、搞好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进出场安全检查等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7、督促、检查职工对机动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8、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驾驶证、机动车辆准驾证的定期检审及车辆保险工作。

9、参与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第二章 一般安全规定

第三条 直属企业应开展经常性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直属企业每半年组织1次,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1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1次。

直属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路检路查应不少于1次;二级单位安全部门的路检路查每月应不少于2次;基层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路查或场查。

安全检查应建立完整的档案,隐患整改应有记录。

第四条 直属企业应建立并实行以下制度:

1、路检路查制度;

2、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以下简称“准驾证”)制度。准驾证管理制度至少应明确申请领证的范围和准驾证的申领种类、准驾证的审验办法和对违反准驾证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

3、出车路单(派车单)和长途车辆审批制度;

4、法定节假日期间无工作(公务)任务车辆的“二交一封一定”制度;

5、车辆进出(停车)场、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6、恶劣天气下的车辆行驶规定;

7、长期在基层值班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8、租用外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

9、驻外单位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0、汽车修理安全管理规定;

11、厂区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2、水陆联运、大型搬迁、吊装等联合作业的企业应根据作业特点制订联合作业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厂区道路应设立禁行、禁停、限速等标志。直属企业所属的生活区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停车场地等安全措施。

1、机动车辆档案;

2、机动车驾驶员档案;

3、道路交通事故档案;

4、驾驶员安全行驶km数统计档案;

5、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6、机动车辆保险档案。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七条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条件,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并取得国家政府颁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

经直属企业或二级单位安全部门考核其驾驶技能、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等科目合格后颁发企业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方可驾驶。

第八条 驾驶大型、重型、危险货物及特种专用车的驾驶员应具备5年或15×104km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对所驾车辆的基本性能以及装载的特种设备性能、施工工艺流程有一定的了解;驾驶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驾驶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危险货物性能和一般的安全规程,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件方可上岗。

第九条 驾驶员应做到:

1、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不应违章驾驶车辆;

2、应爱护车辆、服从调度、接受安全检查;车辆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回场后应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查,及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如实汇报机动车辆出车情况;

3、自觉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4、对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机动车辆管理

第十条 机动车辆应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准上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在临时上道路行驶时,应申领临时证,按规定行驶。

第十一条 机动车辆严禁带病上路行驶,具体要求是:

1、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

2、机动车辆应按规定配备随车工具,配备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

3、大型货车、大型特种车、大型矿山专用车(带裙边的车辆除外)等机动车辆应按照GB1156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的有关技术要求安装侧下部安全防护装置;

4、小型客车、大型客车、客货两用车前排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带性能应符合GB14166《汽车安全带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有关规定,其安装应符合GB14167《汽车安全带固定点》有关要求;

5、行驶在山区、冰雪、泥泞道路上的车辆,应配备防滑链和溜木;

6、起重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

7、车辆所有的装置应符合GB7258《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 机动车应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准继续行驶。

第十三条 机动车辆应投保有效行驶期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四条 严禁机动车辆客货混装,机动车辆载人(物)不准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人),运输“四超”物件(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严禁特种作业机动车辆、矿山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工程车、仪器车、吊车等)当作运输车或交通(通勤)车使用。

队车行驶时,应根据道路情况、运输货物性质以及车辆性质等因素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并做好途中对车辆的“三停四查”。

第十五条 石油专用车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保证安全、利于健康、保护环境的原则进行,不应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需要驾驶人员配合的作业项目,在工作时,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乘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乘员在乘坐机动车辆时应遵守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不应有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乘员有协助驾驶员了望的义务,有制止驾驶员违章行为的权利。乘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 乘员乘坐车辆时应听从指挥,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跳车。中途上车时,不准强行拦车、扒车和搭车。乘车时先下后上,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第十八条 乘坐货运机动车、吊车等专用车辆除驾驶室外,一律不应坐人。

第十九条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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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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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空调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切实贯彻节约用电,降低能耗,按需使用原则,也为更科学合理地使用学校空调设备,延长使用寿命,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现对本校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的空调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校空调使用由各班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保证空调的日常使用与管理;一旦发现空调使用异常,请勿自行拆机,应及时汇报总务处。

二、空调使用条件:

1、夏季:室内温度在30℃以上,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 在26℃以上。

2、冬季:室内温度在5℃以下,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定在25℃以下.

3、如情况特殊需经学校同意。

三、使用注意事项:

1、空调使用时,应注意门窗关闭,拉下遮阳窗帘。

2、夏季雷雨时,立即拔下空调插头,以免遭雷击导致空调损坏。

3、遥控器由各班、各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空调温度调节,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或打开机壳等。若人为因素造

4、空调需按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非人为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5、各处室人员要经常检查空调使用情况,同时做到人走关闭空调,并保持室内机清洁。办公室较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空调,放学下班前必须关闭空调

6、全体住宿生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进行严肃处理。

8、宿舍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老师,由总务处请专人维修。总务处应经常对全校的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9、学期结束交宿舍管理老师处统一管理,新学期由宿舍管理老师处统一发放。

10、提高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安全隐患。

11、学期结束,遥控器上交保管室。

绵阳中学英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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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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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能够及时有效的使用,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一、 公车私用一切后果自负,违章、扣分、罚款、第三方事故等。

(使用人必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在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薄上如实登记后方可执行)

二、 公车公用

1、违章:扣分个人承担,罚款个人70%,公司30%

2、事故的发生(考虑此车只有第三方保险,且保险最大额度为10万)

A、X元—500元以下(含500元) 公司与驾驶人各负50%责任

B、500元以上,除保险保额以外,公司承担80%,各人承担20%。

3、重特大事故(指造成伤残或死亡),考虑到车辆保险,公司员工保险实际情况,定于,由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4、车辆加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暂定900元/月,行车范围为十堰市市区,周边县市及外省市另算。

三、 车辆保养与维修由公司承担,根据车况,行车里程,定期执行。

四、 若发现以公事名义借用车辆办私事,且未事先申请的,一切后

果由盗用人自行承担,并给予500元罚款。

五、 未尽事宜,协商补充,一切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执行。

十堰仁昌商贸有限公司

二0xx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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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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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1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发。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条 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聘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对聘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人员的聘用

第七条 聘用单位应当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就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具体事项提出意见。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相关专家或者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

第八条 聘用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人员,可以优先在本单位现有人员中公开选聘,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人员的除外。

第九条 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百科。

第十条 人员的聘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聘用单位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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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物品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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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 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维护公司财产,便于公司对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物品的定义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办公用品和机械设备,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种形式,固定资产指:无论价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如打印机、维修设备等。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指:笔、纸、本子、拉练袋、打印机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条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1 公司物品领用流程

1.1凡领用办公物品,各人须先至本部门负责人处申请报备,由部门责任人统计本部门申请物品的数量和种类后,于每月26日上报至行政部,下月初6号前由部门责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领取。原则上,行政部每月只发放一次办公物品,各部门不再额外多领计划外和办公文具配置标准外的办公物品。

1.2 大件物品如文件柜,由行政部采购后直接安置到申购部门。

1.3 领取办公物品时须做好领用登记手续,物品领用后将责任到人。

2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2.1 固定资产

保修期内,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固定资产的,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2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

办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为2-6个月内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个人照价赔偿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使用中非人为损坏、由质量问题引起故障的办公文具可将故障的物品退还到行政部,以旧换新。

办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内,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浪费行为的,行政部下月将不予审批新用品,并对其责任人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2分。

个人辞职时须归还所有领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3 行政部和财务部每年年底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点公司物品,对固定资产按部门进行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

3 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责任规定

3.1 物品使用

办公室、展厅、客休区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当天值班人员轮流监管。公用固定资产因质量问题物品

出现故障的,由行政部负责维修,公用固定资产因人为损坏并产生维修费用的、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参照办公物品使用规则进行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部门人员承担。并对其部门负责人扣除绩效成绩2分。

3.2 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证照、车辆或其他物品时须做好借用登记手续,注明归还时间。逾期未归还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2分;无论是否逾期,归还物品时未按要求做好归还登记手续,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1分;若逾期未归还且丢失所借物品者,除照价赔偿借用物品(按物品购买时的价格根据使用年限折旧赔付)外,还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4分。

所有借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及证照,个人辞职时须归还。

4 采购管理

4.1 行政部每个月26号根据各部门的采购请求制定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4.2物品采购无论数量多少,发票至少有采购本人和本部门其他人签字,报总经理审核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4.3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形成《公司物品采购价格表》。

4.4 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造成不当行为者,作辞退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责任。

4 附则及表单

本办法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自颁发日起开始执行。

附表:《文具领用表、《后勤用品领用表》、《物品借用表》、《固定资产盘点表》、《公司物品采购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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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4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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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

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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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新产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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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产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在进行产品开发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工作包括: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二条 可行性分析的工作有:

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第三条 制定产品发展规划:由研究所提出草拟规划,经公司总工程办公室初步审查,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缜密研究,定稿后报公司批准,由计划科下达执行。

第四条 产品开发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预测企业的盈亏,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的科学依据。

2.开展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科学研究、重大工艺改革、重大专用设备和测试仪的研究。

3.开展那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新材料研究。

(二)新产品试制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第六条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查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第七条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室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设计,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

第八条 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

按ZH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

1.试制总结。

2.型式试验报告。

3.试用(运行)报告。

(三)新产品试制工作程序

第九条 进行新产品简单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流程。

第十条 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做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

第十一条 进行产品生产图的工艺性审查。

第十二条 编制试用工艺卡片:

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

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第十三条 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第十四条 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第十五条 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做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

第十六条 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量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量试制鉴定用。

第十七条 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室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第十八条 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第十九条 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部协作零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编制。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新产品鉴定准则

第二十一条 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用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第二十二条 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

第二十三条 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第二十四条 按ZH0001—83鉴定大纲完成样品或小批试制产品进的各项测试。

第二十五条 按ZH0001—83鉴定大纲备齐完整成套的图样及设计文件。

第二十六条 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其技术鉴定的结论内容是:

1.样品鉴定结论内容。

(1)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

(2)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

2.小批试制鉴定结论内容。

(1)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工具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与可靠程度,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

(2)明确产品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评价)。

(五)产品开发周期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对于简单产品、公司已具有成熟制造和应用技术的产品以及由已有产品派生出来的变型产品,允许直接从技术设计或工作图纸设计开始,开发周期定为1—3个月。

第二十八条 从高等院校或有关科研设计机构引进的经过实验考核的产品,必须索取全部论证、设计和工艺(含工具)的技术资料,并应重新调查分析论证。这类产品的开发周期定为2-5个月。

第二十九条 属于已有产品在性能和结构原理上有较大的改变的研究以及新类别的产品的开发,开发周期一般定为6-7个月,最长为一年(特别情况下超过一年半时间),具体程序周期规定为:

1.调研论证和决策周期:一般产品一个月;复杂产品一个半月。

2.产品设计周期(含技术任务书、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1—12个月。

3.工艺(含工具)设计周期:1-2个月。

4.产品试制(含工具制造)周期:1-2个月。

5.样品试制周期:1-2个月(含样品鉴定)。

6.小批量试制周期:2-3.5个月。

7.产品鉴定和移交生产周期:1个月。

(六)新产品成果评审和报批规定

第三十条 新产品根据鉴定级别,按照国务院、国家科委有关科技成果日与技术进步有关奖励条例和本公司《关于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日办理报审手续。日

第三十一条 为节省开支,新产品(科研)成果评审会应尽量与新产品鉴定会合并进行。

第三十二条 成果报审手续必须在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三十三条 成果奖励分配方案由公司研究所共同商定后报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七)新产品移交投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新产品开发都必须具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建议书),由设计部门进行技术设计,工作图设计经批准、审核、会签后进行样试。样试图标记为“S”,批试图标记为“A”,批试生产图标记为“矿。A和B的标志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定。

第三十五条 每一项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

第三十六条 产品的主要参数、型号、尺寸、基本结构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统化和通用化。

第三十七条 每一项新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量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量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验报告。部分新产品还必须具有运行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并决定投产与否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个别工艺变化很小的新产品,经工艺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第三十八条 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总工程办公室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由设计、试制、计划、生产、技术、工艺、检查、标准化、技术档案、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面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做出评价,确认设计合理,工艺规程、工艺装备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线及移交时间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装配图、零件图、工具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四十条 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填写‘‘新产品移交生产线鉴定验收表”。

第四十一条 图纸大小和制图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要求。

第四十二条 成套图册编号有序,蓝图与实物相符,工具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有连贯性。

第四十三条 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具图纸资料应由工艺部门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部门签收归档。

第四十四条 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第四十五条 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管理由研究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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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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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提升部门员工工作能力,加强团队凝聚力,特订立以下团队管理制度,网络部每位员工必须认真遵守。

1、部门员工必须互敬互爱,相互协作,加强沟通,全力以赴实现部门共同目标;严禁因个人私利影响到部门整体目标计划,或因个人行为影响到部门形象及荣誉。

2、部门每位员工应该以团队共同发展来实现自我价值,对别人的帮助就是对自己的提升。

3、严禁在自己不了解真实情况时,仅凭自己的主观经验下结论;禁止讨论涉及他人的人格尊严及个人薪资问题,严重者开除处理。

4、禁止在公众场合与上级争执,给上级造成管理障碍及不良影响,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罚款200,第三次降薪20%或开除。

5、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视频、游戏及网页。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100,第四次开除处理。

6、工作期间不得在办公室接听私人电话,干扰别人工作,违反者一次扣罚20元。

7、汇报重要工作明确要点,言简意赅,不能满足要求者,或许详尽描述的,以书面形式汇报;

8、为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全体应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在没有请假的前提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休和调班,违者按旷工论处,(迟到半小时以上等同旷工)旷工第一次罚款50,第二次罚款100第三次开除。

9、请假必须以当面,特殊情况不能当面的需电话请示,以短信、留字条、他人转达等形式均为无效请假。违者按旷工论处。

10、上班期间员工有事须离开办公室时,要向上级打招呼,获得同意后才能离开,违者罚款20元。

11、接受任务或对上级作出承若必须完成。完不成者扣20元/次,畏惧接受任务者扣50元/次。

12、办公室工作人员禁止拉帮结派,因违反制度造成损害团结的事件,过错方除承当经济损失外,另给予100元扣罚,严重者退回人力资源部。

13、功过不能相抵,功就是功,错就是错,从态度上要时刻反省自己的行为。

14、上下班期间一定要管理好各自使用的公共物品,关门,关电,个人工作区域保持整洁。

15、日常工作中对于部门有突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物质奖励,或口头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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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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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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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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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在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主持监察室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全行年度或阶段性监察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和检查全行监察工作,检查、指导全行各级组织和员工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执行银行内部各项规章制定的情况;

4、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监察室主任办公会议、监察室室务会议、监察室全体人员会议等,研究议定重要事项;

5、负责全行系统各部门及员工违法违纪案件的管理、查处、审理;

6、负责签署和批阅上级来文及信访件,负贵组织对部门、员工的审诉及信访件的核查和处理;

7、负责审查执法监察的立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负责主持讨论、拟定对违法违纪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政纪处分意见,经批准后负贵落实;

9、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并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监察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10、负责搞好部门协调,及时向上级监察部门和本行领导报告 工作;

11、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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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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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张。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

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

6、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六个月(特聘人员除外),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

权利;

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利;

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九条员工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

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3、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

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5、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及

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止;

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

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

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四章请假

第十条公假:

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

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

1、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

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主动消假。

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业负责

介缴的社保费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

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按权限审批进行消假。一个月内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70%;十一天以上的发给合同日工资的65%;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给合同工资60%;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法》和按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假:

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班组、车间(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其考勤办法:

1、上班前员工本人须在门卫考勤机内刷卡考勤,如因故忘记考勤,必须及时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否则作为迟到一次记录;

2、员工必须本人考勤,不得叫别人代考勤,如有发现类似情况对舞弊行为者两人均扣除一天工资;

3、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4、中途离厂,须凭中途离厂准假单,到考勤人员处刷卡后离厂,

并注明事因,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5、员工如遇迟到或早退必须补办和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或早退每

次不足二小时的按二小时计算,超过二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按四小时

计算,当月累计后作缺勤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当月旷工在二天以内按工资200%扣除,超过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条厂区内严禁吸游烟和随地大小便。

第十八条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第二十条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生产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有规定的部门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工艺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六章文明生产、安全保卫

第二十四条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烟蒂、杂物,保持厂区、车间和生产班组现场,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拿为己有或私吃公司产品、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第二十六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第二十七条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上班和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赤膊或穿着不整齐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

常生产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厂区内严禁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进出厂门应下车推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携带各类物资、产品出厂时主动出具产品出厂证,不准带小孩进入公司生产(工作)场地。

第三十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十三条入厂新工人及变换工种的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专业岗位或特殊工种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认真执行消防管理细则,不得私自动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器具,禁烟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内。

第三十五条安全用电,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接、拆装电器,严禁使用非生产(工作)性电炉。

第三十六条保安人员有权在厂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生治安案件,及时进行报告和查破,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协助,对外来人员未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同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和情形之一者予以奖励:

1、在改革、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有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成效显著者;

2、在节能降耗、节约原辅物料有具体成效者;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损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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