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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中防止瓦斯的措施有哪些(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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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的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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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停车场

一、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工程的定位控制测量,水准测量与平面放样。停车场车道和车位的建设工程。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理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居民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对停车场的车道和停车位进行施工建设。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xx年2月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建筑垃圾清理费以及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个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45万。

七、工程结算:

按分段结算方式对工程款进行结算,施工单位进场,甲方预付25%工程款,以后按施工进度支付。不在图纸设计范围内的项目以计量结算。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对于砼浇灌的部位要派专人进行浇水养护,其他需要防晒、保温的基础上要采取适当的覆盖措施。

2、严格把好材料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流入到施工现场,特别重视控制砼及现场砂浆的拌制质量。

3、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停车场车道和车位的建设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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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园林绿化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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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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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脚手架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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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结构:

二、承包方式:包工

三、承包范围:

1)外脚手架搭拆:含架空层及主体结构支模、钢筋绑扎需要的外架搭设、满足每层砼浇捣、模板加固需要的围护脚手架(外围超出作业面1.5米),满足室外回填土方的需要而提前拆除以及后期砌体、装饰施工的外脚手架二次搭设及拆除。

2)架空层及主体结构层面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含所有安全围网、兜网挂设、及时清整。所有工字钢安拆、加固工字钢的钢筋环、钢丝绳及外架加固的钢管、铁件的预埋、悬挑工字钢上的硬铺(木板、竹跳板)拆除。

3)钢筋施工棚、现场安全广告牌、施工通道、看房通道、拌合机、发电机房、塔吊平台等临时及永久性设施的搭设及拆除。

4)坑基一次或多次(应施工现场需要)围护、上下深基坑用的踏步,首层至第一道悬挑工字钢外围的防护搭拆及楼梯间、电梯井、风井、阳台等所有临边防护的搭设及拆除。

5)卸料平台按施工需要及时搭设、转移及定位加固的铁环、钢绳的预埋、拆除。

6)电梯井、风井每三层一道硬质防护的铺设,电梯门口防坠铁门的挂设(铁门由项目部提供)并及时检查清理。

7)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材料及时清理,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服从现场调配,所有外立面的钢管必须预先做好油漆,剪刀撑钢管做好黄黑相间的花杆油漆(材料由甲方提供,是否刷油漆由工程项目部决定)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精心排料,最大限度保证安全、牢固、美观,积极配合各级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安全维护网必须及时悬挂,并定期整理,脚手架搭设一角四立,一跳三横,每跳错头连接不大于40公分,立杆间距不大于1.5米,每跳1.8米,外排中间排栏腰,内排和墙的距离不大于30公分,不小于25公分。脚手架搭设、工字钢加固铁环的预埋、工字钢的安放、钢丝绳预埋、脚手架搭拆等工作事先应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与项目管理人员协商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管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因脚手架搭设质量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每延迟一天工期处罚乙方1000元,如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甲方与工程部安排的形象进度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工期节奏,积极提供材料计划,精心安排施工,如达不到工期要求而影响其它班组施工延迟一天处罚乙方1000元。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班组长必须常驻工地,如有事离开必须与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协商并派专人负责。

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按100元/人次处罚(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由乙方提供)

3)严禁酒后作业,严禁高空抛物,发现一次,扣除乙方200元工程款,如违章操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在3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服从管理,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材料堆放有序,楼面及时清理干净,废品材料及时清堆安放在指定地点,合理利用原材料不得随意浪费,施工现场材料必须交清、归库。如不交清归库按扣件5.00元/套,钢管15元/米处罚;架子上的材料层层上翻,不往上翻,而将材料放在外架上的按扣件5.00元/套,钢管15元/米处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安全文明现场不达标而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5)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现场清理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清理,并扣除乙方双倍费用。

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并每月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七、承包价格:

主体结构,脚手架搭拆按建筑面积14.5元/平方米结算(4#楼首道工字钢以下按12.5元/平方米结算除外);地下室、附楼按建筑面积7元/平方米结算。

八、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具体如下(按施工方的拨款方式付款)程量60%的进度款。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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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楼房施工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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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楼房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现甲方自建项目工程,对于施工中的钢筋加工人工费自愿由乙方承包,现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一、双方义务:

1、甲方:

①施工中所需钢材及时提供至施工现场。

②负责依照合同内容按时支付工程款。

③负责施工现场的外界干挠。

2、乙方:

①负责依照施工图及变更图、严格依照国家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承担未按质量要求施工的返工、材料浪费等费用。

②钢筋加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所有加工机械及工具。

③负责钢材进厂的缷车人工配合工作。

④负责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约用材。承担钢材加工的现场清理工作,达到工完场清的效果。

二、结算:钢材加工甲、乙双方经协商每平方米依照建筑面积贰拾叁元做为计价依据。(施工范围包括图纸中所有的钢材加工以2层开始计价)

三、付款:双方协商:每层支付人工费单层价款的70%,封顶后依照合同总价款支付至80%,余款经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未能依照合同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以备存查。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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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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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范本

对于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如果存在中间交工工程,对中间交通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相关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范本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xx)》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20xx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xx)》。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近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平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范本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2 本合同;

1.3 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4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承诺;

1.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6 设计、施工图纸;

1.7 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 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3.5 图纸

3.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 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 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

3.5.3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工程师/工程师代表)

4.1 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

4.2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监督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

4.3 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4 甲方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工程监理

5.1 甲方委托 (以下称监理单位) 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社会监理,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5.2 监理单位委派 为监理工程师,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5.3 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和具体监理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

6.1 乙方任命 为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并与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人员相一致,如发生变动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代表或/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现场施工人员

(包括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否则,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其它人员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给予乙方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6.2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或甲方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离开,须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

6.4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出现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到位。

6.5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为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7.1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

7.2 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7.3 乙方应每周提供本周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

7.4 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认真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

生的费用。

7.5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负责甲方及监理人员办公区的全部水、电、 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

7.6 乙方需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

7.7 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负责。

7.8 乙方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方案并报甲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

7.9 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卫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直到工程完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7.10 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完成并修补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事情,乙方都应依照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1 乙方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延误的工期乙方承担责任。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2 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7.13 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但优化的最终方案以甲方或设计院认可为准。

7.14 施工中如现场情况与图纸有出入时,乙方有责任将现场尺寸通过施工草图递交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7.15 乙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

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16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7.17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18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19 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20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1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要求或书面认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来源以及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确提出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购买的材料。甲方认可是指:辅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没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购买的情况,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7.22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7.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场所的制作进行监造;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流程、工艺、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7.2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于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若存在额外费用,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25 甲方对于乙方在制作、安装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质量瑕疵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综合单价不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在图纸中已经设计的项目或者工序或者材料,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该部分的分部分项项目的,在招标阶段投标人没有提出的,该部分漏项的分部分项的造价视同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项的报价中。

8.2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有合同单价的执行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与合同单价相近、只涉及主材变化的,通过与合同单价的主材价格进行补差,补差部分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没有合同单价可以参照的项目,按照投标水平重新编制单价。

8.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8.4 除8.1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量确认

9.1 乙方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工程量统计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计量),并按甲方规定书面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

9.2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暂定价的30%支付预付款,支付预算款

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和15%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

10.2 承包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按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承包方提供施工、造价单位、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形象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进度验收单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施工进度付款依据,承包方积极配合发包方及造价单位进行进度款审核工作,在承包方进度款资料报送发包方及造价单位审核完毕后,次月10日前完成进度款支付。每次付款承包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10.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初次审核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85%;二审完成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95%,承包方提供工程类100%发票。

10.4 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个月,提供无质量问题和无索赔的相关文件后,无息返还 。

10.5 从开工后第二个月起,三个月内平均扣回预付款。

10.6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权中止付款。

10.7 承包方申请资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工程款、保修金在内的全部款项支付)必须满足发包方资金专用申请表(附后)的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0.8 经济签证:严格按照《特变电工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0.9 工程决算费用:承包方报审工程决算价不得大于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造价的5%,报审项目净核减额(净核减额=施工方报审额-咨询方审定额)占报审额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净核减额占报审额超5%以上部分,按照核减金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直接从该承包及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11.1 乙方必须保证材料有质量可靠的供应来源,在招标时指定的材料,乙方必须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品牌采购;在招标时没有明确指定的材料,乙方应提供材质单。若因乙方未使用指定的或规定的材料而引起验收不通过或其他后

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2 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饰面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材料原则上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

11.3 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报验材料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为止。以上进场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署出场许可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11.5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1.6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权对使用材料进行更改,变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的单价作为以后结算单价。

11.7 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2.1 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此条以甲方同意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顺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2 乙方同意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不清晰需要确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赔偿,工期可顺延。

12.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4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2.5 工程变更价款采用补充合同方式结算,未纳入补充合同的工程变更资料不能作为乙方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

12.6 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工程变更资料后,先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核准后

进行汇总,并分批次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12.7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承认该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价款上的任何调整。

第十三条 质量与验收

13.1 工程质量

13.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2 检查和返工

13.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2.3 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13.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做后重新验收。

13.3.2 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3.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验收,自行验收甲方不予认可,也不予结算,乙方应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拒不重新组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予配合,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重做或修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竣工资料

14.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以下竣工资料 套:

(1)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其他需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5.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15.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5.4 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场,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5.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续工程完工后方能验收的,保修期自后续工程验收合格时起算。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按照第十四、十五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七条 保修

17.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 __个月。

17.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7.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7.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7.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现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所发生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7.6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7.7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7.8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7.8.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7.8.2 质量保修期;

17.8.3质量保修责任;

17.8.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17.9 质量保修书乙方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

17.10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18.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8.2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

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

18.3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8.4 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政府部门对甲方可能的处罚),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工程转包、分包

19.1 禁止乙方转包工程。

1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9.3 乙方转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没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价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9.4 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视

为乙方已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二十条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0.1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形象进度比批准的计划拖后 天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 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

20.2 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工程的初步施工设计,乙方应在收到每个阶段工程施工图纸后 天内对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一条 开工、施工现场及竣工管理

21.1 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工,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

进场后,视为接受并认可开工条件,不得再以未具备开工条件等理由推迟开工或拖延施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23.1款执行,可累计处罚,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 施工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21.3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若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以监理工程师组织例会签到考核为确认依据。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含一天),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21.4 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应提供其驻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员表。

21.5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员;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d.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人员;g.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等。

21.6 对于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应提供其它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被撤换的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21.7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以满足甲方的要求。每周 五 日向

甲方书面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和《本周完成工程月报》,《下周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1.8 乙方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工作,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1.9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撤换,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每人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换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每人次违约金。

21.10 乙方必须考虑污水处理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自理。

21.11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并承担毁损、火(水)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失。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转给甲方。

21.12 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21.13 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21.14 乙方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所有发向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函件均应以

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的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和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21.15 乙方所需场地应经监理单位报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验收后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场价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1.1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政

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21.17 乙方对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 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18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或聚集民工到甲方办公机构闹事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罚款 元,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1.20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1.21 乙方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包括工程量和总金额)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算报告差额不能超过 10 %,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2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及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因资料丢失、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2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若延迟,则每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

第二十二条 冬季施工

22.1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如因乙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正式开工或工程进行一部分(总工程量的 %)时已过冬季,则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冬季施工费 。

22.2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在施工期间超过2天气温达到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温度的,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扣除冬季施工费。

22.3 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23.1 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 %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23.2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每日、每周施工工程量,甲方对其进行考核。若未完成周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造成逾期竣工的,按前款执行,可双重处罚。

23.3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4 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或擅自更换已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设备的,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返工重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5 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事故隐患、瑕疵,或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导致甲方损失或损失可能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6 因乙方不能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或因乙

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单位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与监理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暂定价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条23.1款的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7 乙方未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拒绝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8 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23.9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逾期不撤出,损失自

负。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结算已完工程并确认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合同解除后 5 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指定审计或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审计鉴定,若3日内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乙方对前述鉴定结论予以认可。无论是双方共同委托还是甲方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同上。

23.10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器械等。

23.11 乙方若未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或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严重敷衍了事,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外,甲方还有权停发本期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完成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令,达到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23.12 乙方未尽工程照管责任使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

补或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23.13 乙方施工场地清洁不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或施工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未将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场,甲方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 元/m2计罚乙方。

23.14 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23.15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3.16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垫付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按垫付的金额和时间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23.17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按照应付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3.18 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23.19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款约定,未及时提供竣工资料,每迟延一天,支

付违约金 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导致迟延交付,按照前述约定执行,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责任、损失自负。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保险

25.1 甲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25.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及施工机械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二十六条 送达

甲方给乙方的函电,按下述地址、传真号码发送,如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否则若按本地址和号码发送的,视为正确送达。

地址: 传真号码: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八条 其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对甲方已经或可能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__

地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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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施工的安全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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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安全承诺书

仪征市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位于仪征市镇村,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加工,联系人,联系电话。

我公司符合《仪征市中小工业企业补办土地证、房产证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已向市政府提出补办申请。此次补办房产证的建筑为仓库(号,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功能为仓库)。现作如下承诺:我单位承诺对上报的房屋质量安全负责,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按照补办流程,将房屋质量安全手续补办到位,如到期未整改到位或未补齐手续,我单位将主动停产停业,直至整改合格。

承诺单位: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镇政府、园区盖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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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屋修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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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本次房屋修缮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G205国道仙塘徐洞村河源市公路局仙塘交通量观测站办公楼(整栋),建筑面积 平方米由乙方来进行修缮,乙方同意进行修缮。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有权对上述房屋进行修缮。

第三条、乙方保证其具有房屋修缮的资格证照。

第四条、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项目的要求:

1、给排水项目的要求: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

2、电线路项目的要求:每层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导线截面的选择,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关规定进行。

3、墙胶、ICI要求:表面应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4、地面、墙面镶贴的要求;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

5、门、窗的要求: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门、窗安装必须牢固,位置正确,横平坚直,高低一致,应平整、无裂缝,门窗应开启灵活。

6、吊顶的要求:吊顶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吊顶位置应准确,所有连接件必须拧紧、夹牢,无明显错位。

7、卫浴设备的要求:卫生洁具外表应洁净无损坏。收生洁具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松动;排水畅通无堵;各连接处应密封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

第五条、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时间为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为止。

第六条、本次房屋修缮的费用以双方认定同意的的附件(1)《河源市公路局仙塘交通量观测办公楼修缮项目预算表》为准,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支付______元,在本次房屋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将尾款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七条、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期。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他均由乙方全权采购并由乙方来负责提供,以双方认定同意的附件(1)《河源市公路局仙塘交通量观测办公楼修缮项目预算表》为准,但甲方有权监督其使用的原材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双方约定由______来进行本次房屋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__元。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来负担。

第九条、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十、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的商定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工程结算。

第十一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日内让乙方进场工作,并协助乙方进行与修缮有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只有在发生了以下二种事情之一后才能变更:

1、双方合意变更并达成书面的协议;

2、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四条、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双方还未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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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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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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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土方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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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双方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广州亚运城媒体中心B地块E1土方工程”项目工程的土方施工事宜进行磋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广州亚运城媒体中心B地块E1土方工程

2、工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城媒体中心

3、工程工期: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4月10日(包括节假日)

二、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图纸、现场测量数据、工程预算书等进行施工。在实际施工中,如有变动或更改其他项目,工程量按实际计算。工作内容包括场地内杂草清除、土方场内挖填、场地平整、土方场外外运等。弃土场由乙方自理,道路、交通、环境污染等事项由乙方自理,对有扰民及民扰问题:场地内甲方负责,场地外乙方负责。

三、承包形式:

实行工程总承包制。工程用的材料、机械、油料、水电、人工等均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负责施工。

四、土方量计算方式

按图纸实际划分地块,共同测水平、计算工程量(详见土方工程报告书)。工程完成后,按实际重新测量,增减工程量按实际结算。工程质量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五、工程单价:土方挖运人民币56/m³(政策、法律、法规调整,油料价格变动均不调价),碰6m³以上石头及群粒石乙方需将表皮土层剥完,让石块露出表面,开炸爆破价格另行商议,按实丈量扣除石方量。

六、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工程量约1250000m³,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预付进度款。乙方每10天报一次工程量给甲方,甲方根据完成工程量付款80%,如遇石头群粒由乙方上报甲方进行验收、签证,工程竣工七日内组织验收付工程款95%,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清款项,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开具建筑定额发票,七天内一次付清。

八、违约责任:

乙方如无故停工超过三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施工且将已完成的工程量视为违约金以弥补损失。乙方正常施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超过一天按人民币壹仟元/天罚款。施工过程中如遇雨天工期顺延但应以甲方签证为准。

九、其他事项:

1、乙方负责理顺有关本工地的交警、交管、稽征等政府有关部门。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并五天内进场,机械进场开工五天后保证金退还。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施工管理:

甲方现场施工管理、监督、确认工程量。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法》、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执行安全条例。教育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的有关规范及规定进行施工,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其他规程施工,保质保量。安全生产,一切违反《建筑法》及安全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同意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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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铺装工程发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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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宅楼主体工程建筑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

一、甲方工作责任:

1、赶在乙方施工以前做好“三通一平”及运料到工地,及关系协调。

2、负责调直钢筋及大钢筋变勾(由钢材店负责)。

3、负责铁钉、铁丝及搭工棚用的水泥瓦、水管。

二、乙方工作责任:

1、按甲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天面平滑、墙面平整、顺直、水平、砌砖密实、楼梯步级均等)服从甲方指导、检查、检验,确保工程质量好。

2、工程技术质量如有不合格,需要返工,所返工料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施工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4、工程承包内容主体工程从0.00以至天面斜盖顶为主体工程。

5、包工价格按每层楼投影面积每平方米玖拾捌元(98元/㎡)计算。封闭栏杆同样按平方计价。基础地梁每米长按60元计算,铺地台每平方米12元,不包回填土。化粪池1000元,楼上水池1200元,以上工程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如模板、顶木、机械、铁铲、浆桶等)。

6、乙方按图施工完成后,甲方指挥失误,或不如意,须变更的甲方另付工钱。

7、乙方不得任意浪费甲方材料,不准有盗窃甲方材料行为,一经发现按偷一罚十处理。

8、主体工程完成后,乙方负责清理房内所有杂物。

三、乙方进场三天后,甲方按乙方工作量,支付部分生活费给乙方,每施工完成一层楼面,按每层楼工程款的80%支付工钱给乙方,余款待主体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以上条款,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完工帐清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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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隧道施工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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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保证中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保宜项目部工程能安全顺利的完成及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施工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范围

二、甲方的职责

1、开工前,必须对员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高低位水池及大口井位置。

3、甲方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好监督工作。

4、每个工点指定专职和监控人员,协助乙方作好安全工作。监控人员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服从甲方有权向乙方发放停工通知书,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指导乙方施工,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有权停工。若发放停工通知书后,乙方仍不停止违章作业,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甲方的安全监控干部随现场施工情况随时抽查,安排好监督工作并作好情况汇报。

三、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上岗人员、各工种人员必须熟知《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具体规则,严格按照《隧道安全规则》和《技规》作业,不得违规作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技术规范》作业,不得违规作业。

2、乙方应在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施工标志、标语牌,用耐腐蚀、抗老化的材料做成正规的标牌,严格执行文明工地标准。

3、道路施工要注意对地下建筑物的安全防护,在未探明具体位置的情况下,严禁使用机械作业。现场开挖的沟坑在道路没有完全封闭前,在道路两侧和有出入口的地方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牌,夜间设警示灯。

4、乙方施工中开挖各种基坑、沟壕时要先挖探沟,摸清地下电缆、光缆的走向、具体径路和根数,应及时通知甲方再行施工。在有地下管线,电缆处施工时,必须了解既有地下管线、光缆、电力电缆的位置及走向,进行有效的现场监护,严禁触及。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应该造成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应造成设备隐患。

5、施工期间,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6、施工现场装载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进行倒车、调头及施工作业时要自行安全。

7、施工现场内各种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规 定,闸盖齐全,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和熔断器,严禁使用其它导线代替保险丝,有危险的地方要立警告牌。使用机械及电器设备时,要注意设备的使用安全,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

8、登高施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绳)、设置安全网,衣装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在同一作业面上下同时作业,不准向上、向下抛掷材料和工具,并有专人检修平台、栏杆的连接扣件的稳定性。遇到恶劣气候条件(如风力在六级以上)禁止高空作业。

9、用于生产、生活的设施不得建于低洼处,防止发生危险。

10、吊车在工作时,严禁在起重臂、吊装物及转动半径内站立。要时刻注意起重臂、吊装物的动向,避免出现意外。

11、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要自行负责。

12、非工作时间乙方自行进行安全管理。

13、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统一管理,严格施工纪律,防止施工人员工作态度懒散,注意力不集中而出现的安全事故。

14、做好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对于事故苗头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15、施工中,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决服从安全。

16、每日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在全体作业人员中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17、施工中严禁擅自变更施工地点,增加项目。

18、在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停止一切施工,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继续施工。

19、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尚应按照国家和公路的有关标准及各专项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有关规程作业,以及安检、技术室下发的各类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如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安全问题,其后果乙方自已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凡因违反本协议发生安全及其它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施工完毕时自行作废。

甲方: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保宜项目部 乙方: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保宜

项目部火灾报警施工班组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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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土地建筑施工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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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土地建筑施工实习报告

经过了一个学期的紧张的学习,这学期期末我们进行了工地施工实习,也算是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放松一下。在着之前,老师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黄色的安全帽,带在头上顿时有了很多的安全感。我们主要去四个地方:新修宿舍,改建和华都等,主要跟施工员下到现场参加施工,然后由其向我们讲解,让我们自己去体验建筑施工过程和构件等。

虽然参观实习只有5天,但是这5天绝对比闷在书本上5天有用。通过这几天的体验,我们真实的感受到了建筑生成的过程,把我们的理论常识和实践结合到了一起,对建筑工程的现场施工和管理有了更直观地认识,增强了对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感性认识。

在第一天里,老师为我们简单介绍了一下去工地的注意事项,然后在他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正在修建的学生宿舍楼,进入内部,印入眼前的是粗糙的墙面和地面,空空的窗洞,和看上去危险至极的楼梯,一切都那么粗糙,难以想象在不久的将来,它会变成精美的宿舍楼,施工的过程是如此的奇妙。 印象最深的还要数建筑施工,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名字好听,真正称奇的要数其大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过程。

·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3908.86平方米

·建筑层数:33层(一二层为商场及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三层以上为住宅,共33层;地下部分共三层,其中地下一、二层为车库和设备及辅助用房,地下三层为配电室及五级人防人员掩蔽室。)

·建筑层高:2800mm

·建筑结构:主体结构为简力墙结构,楼梯间为筒体结构

·墙体厚度:大部分为200mm、300mm少量为250mm

我们参观体验的是完成的主体框架部分和正在浇注的部分。因为我们去时地下部分的模板施工已经完成,正在浇注地上六层。当时,还处于结构施工期,到处布满铁管,地面与墙面也预留着些许孔洞,楼梯间比较阴暗潮湿狭窄。因为是大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但对于大模板的概念以及施工注意事项,我是懵懵懂懂的,所以不得不回来翻阅资料,查找相关内容。目前,大模板施工已成为高层和超高层剪力墙结构工业化施工的主导方法,由于大模板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稍有疏忽,便会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因此,大模板施工前和拆模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将大模板堆放、吊装、支设、拆除及运输保管过程中的每一步骤,每一细节进行具有时效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大模板按其结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整体式、拼装式和模数式等,每种均由模板、支撑系统及操作平台组成。施工前,首先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配板图进行模板设计,力求模板拼装和拆除的方便性,支撑的牢固性,同时保持较好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及整体拼装后的平整度。并且,须对主要项目进行验算:①混凝土浇筑时的侧向张力;②穿墙螺栓的抗拉强度;③模板弹性模量的侧向变形和整体稳定性;④大模板的自重荷载及起吊、起装时对节点及支承点的强度、刚度要求。

大模板的存放尤为重要,这影响着后期的施工。这里的大模板全放在施工建筑后的一块空地上,便于清洗,刷隔离剂等一些施工前的一些准备。大模板安装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模板设计和工序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做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检查吊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有效,并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将一个施工流水段的正号大模板吊至安装位置,初步就位后用撬棍按照墙体位置线,调整大模板位置,对称调整大模板的一对地脚螺栓,使其地面位置偏差符合规范要求。再安装反号大模板,校正垂直后,用穿墙螺栓将正反两块大模板锁紧。大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大模板安装完毕,由施工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对模板工程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施工班组应逐条整改,报请施工负责人复检,确保模板工程符合混凝土质量要求及施工安全要求后,施工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接下来去的是改建和华都,老师和讲解员也都为我们做了耐心的讲解,在本次实习中我对建筑工程的各方责任和角色有了更切实际的了解,深刻体会到了工程建设中所包含的种种矛盾、种种限制、种种实际问题。亲眼所见建筑工人的辛苦以及他们在实际施工中各种手法的巧妙性和实用性,比如钢筋的绑扎。底层基础钢筋的绑扎首先要放样,每一跨度里钢筋的接头数只有25%,即4根钢筋里只有一个接头,另外接头要尽量放在受压区内。在砌墙的过程中,如遇到墙要转角或相交的时候,两墙要一起砌起来,在留槎的过程中可留斜槎;如果要留直槎,则必须留阳槎,且要有拉结筋,不能留阴槎。在进行砼施工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砼的配合比,在天热的时候要注意养护等等。

这几天在工地上的所见所闻,更加激发了我对本专业的热爱和憧憬,也深深体会到要在建筑行业中有所作为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更是在实际的应用中。与此同时,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份责任,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建筑事业添砖加瓦,实现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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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大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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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项目有:

二、施工地点: 乡集镇恩鹤线甲方建房所在地

三、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为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底结束。

四、工程价款 工程核算:工程队只能在乡政府规定的指导价位计算每户的 总工程款(砖墙平顶屋,加层加顶的每平方米按450元计算,只加顶的每平方米按270元计算;木质房子打造的按项目据实计算;纯属换青瓦的按每平方米180元计算)。花格木窗全封闭式按每平方米160元计算,使用两开窗按每平方米250元计算(超出部分每平方米90元由农户自筹)。甲方支付乙方工人劳务报酬 和相关建筑材料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小写.00元。

五、付款方式 甲方自愿上交施工队自筹部分建设资金大写 万 仟 佰拾元整,小写.00元后(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改造户按每平方米30元上交特色民居改造费)与施工队签定本承包合同后施工。结束验收后,乡政府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实行以奖代补将剩余工程款(砖墙平顶屋以建筑面积计算,在140平方米以上的3.5万元封顶<超出部分由改造户自筹>,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按面积据实计算,最高不超过3万元)予以补助。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乡村镇管理办公室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乡村镇管理办公室安排验收工作,该工程符合要求,则通过验收。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七、验收标准 按照特色民居建设的总体要求,我乡制定相应实施标准,规范特色民居建设标准与建设质量,以避免出现民居建设标准不一,样式混乱,粗制滥造的问题。

(一)砖混结构房屋标准 砖混结构房屋必须建成两层以上,顶层全加盖。

1、屋顶部分

1)统一使用防凌冻优质全瓷瓦。

2)屋脊主梁用白瓷线条瓦或水泥砂浆(刷白漆)跺双脊,脊中央设鼓楼圈,双脊中用瓦造型,侧檐用白瓷线条瓦或水泥砂浆(刷白漆)跺单脊。

3)正面檐口用造型挡檐板,正侧面可视范围钉望板。

4)房屋正面飞檐翘角,安装吊桤、挂络;凸显吊脚楼风格。

2、屋面部分

1)房屋正面用防冻乳胶漆刷成白墙。后面做糙面。

2)木窗按实际窗框尺寸订做,设计为两开窗,根据自愿也可使用全封闭式,采用万字花格木窗,整窗上清漆,制成成品后安装。

(二)改造特色民居建设标准

1、木质瓦房改造标准:

1)木房正房和厢房正面飞檐翘角,白瓷线条瓦跺脊瓦造型,突显飞檐翘角。

2)正立面及堂屋板壁刨刷一新后上清漆。花格木门木窗上 清漆。吞口装板壁并封檐。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自愿申请加层,因房屋基础及墙体不适宜加层加盖而导致房屋损坏的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甲方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自筹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县、乡特居建设的要求施工,并随时接受县、乡特居办的督查。

2)、乙方应作好物资材料供应准备,负责购买水泥、砂石、木材、砖瓦、钢筋等所需材料,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人员需要参加生命财产、机械设备、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工头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安全。

4)、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使用前必须把砖头浇水湿润,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个一”砌筑法,即(一块砖、一铲灰、一挤揉)。乙方尽量避免在下雨天施工,以防影响房子质量。

九、服务条款

1、甲方负责提供饮用的纯净水,所有工人的吃饭、住宿场所以及物料存放场地及运输条件。

2、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

十、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返工或重弄;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 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

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

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十

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乡政府报备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工程验收合格,付清工程款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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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屋拆迁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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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我拥有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一套, 因房产拆迁需登记,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家办理房屋拆迁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下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受托人可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____。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房屋拆迁有关登记以及签字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拆迁合同,受托人有权自主选择补偿房产或补偿拆迁款。

二、如若补偿拆迁款,受托人可全权收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三、如若补偿房产,受托人可全权于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登记手续。 四、此房屋的房产证以及本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件,已全部交给受托人受托人可持有所有证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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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太阳能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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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项目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于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第二条 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的基本条件。

2、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付款。

3、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验收。

4、负责验收后的设备接管工作。

5、指派人员接受培训。

6、开工前甲方确定乙方提供设计方案签字认可。

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设计方案、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遵守甲方工地的有关规定制度,保证施工安全,乙方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3、 为乙方工地的代表,管理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同甲方 代表协商有关工程变更,随工签证及其他单位、部门间协调工作。

4、培训甲方操作人员。

5、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全新原包装设备,保证安装调试并能正常使用。

6、负责安全运输及验收前货物设备保管。

7、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三条 保管责任及风险转移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代表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具有安全保证),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乙方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现场验收。验收完毕后产生合同约定以外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得到双方一致认可,任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变更或不予认可。 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包括数量、规格、位置及附加工作等),方案修改,设备材料增减,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定变更单。因以上变更导致费用增减,在工程后期付款时予以结算。

第五条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工程总造价: 元 (大写: )。

2、支付方式由甲方分三次,以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签定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乙方全部货款 元 价款说明:

1、此造价不含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电费、水费;

2、不含与土建、装璜等施工单位有可能产生的相关配套费用。

3、不含三箱电源线。

4、甲方应将系统的冷、热回水口接至屋顶。

第六条 工期及工期延误

1、工期:合同签定后,热水工程安装从20xx年 10 月 07 日至20xx年 10月 18 日完成。

2、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应顺延;

3、乙方无正当理由工期不得延误,如延误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七条 验收

1、初步验收:货到现场3日内,甲、乙双方工程代表共同进行验收,逾期视为合格,其目的仅在于检查设备外观、规格、品种、随机附件、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乙方组织安装调试。

2、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通知甲方现场验收签字。

3、甲方不得在系统正式交付使用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擅自使用,否则视工程已通过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及时为甲方建立用户档案,并实施定期回访。

2、系统如出现故障,公司人员应在接到报修电话后,24小时之内及时给予处理或答复。

3、辅助器件、控制系统、水泵等保修期为一年,水箱保修期为三年,集热器、真空管、为陆年。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故障或施工质量造成的故障乙方全部免费维修,保修期外,乙方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并进行终身维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完成,由双方协商解决。

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在甲方未全部付清工程款时,乙方对该工程安装的设备拥有处置权。

2、本合同一式贰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补签协议,所补签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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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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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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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地装修施工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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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管理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9.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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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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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责任人:

依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诚信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总量:

4、承包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总共_______天。

5、工程价款:

6、支付方式:

7、工程质量: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交接时符合施工条件。

(2)及时交付图纸,设计变更时要及时与乙方协商。

(3)对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工程竣工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5)按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延。

2、乙方职责

(1)熟悉图纸与合同的所以内容。

(2)积极配合甲方在设计变更时的工作。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酒后不得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场。

(4)工程完工时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整个项目直接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三、安全条款

1、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生产作业,制定安全生产规范供乙方执行。

2、乙方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一旦施工环境不符合施工条件,必须马上停工。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规范,安全会议要经常开,安全知识要时时普及。

4、乙方必须规范每个工人的行为,不戴安全帽不得进场。

四、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______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

2、由于_________工地是几个工程队同时在进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测量以承包经营开始的红线范围、测量报告以及完工测量报告作为依据。如乙方对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可委托有政府认可的测检资源进行测绘。根据测绘报告协商解决工程量问题。

五、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均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如乙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则此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权交予其他单位施工。

六、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发生变化和调整,而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七、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形,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以收到对方的解除通知为准。

八、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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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通用的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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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硬化,乙方以 ,现将涉及承包的有关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修路要求

1、材料要求:水泥为 水泥,石子标准为 号,沙子为 ,标号总称为 。

2、质量要求:水泥路面外观要求平整密实不积水,不得有裂缝、麻面、石子外露的现象。完工后,取块检验。

二、甲方责任

3、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施工行为有权处理。

4、修路期间负责道路养护,负担工程税。

三、乙方责任

5、负责安全施工:施工中必须安全施工,发生与施工有联系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机械、车辆、人员等),由乙方全部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责。

6、施工中必须按合同规定标准施工,若不按标准施工,甲方有权让乙方停工,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的施工用具、机械,由乙方自己负责看管。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的90%,一年后街面无裂纹、坍塌,方可付给余下的10%工程款。

五、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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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油漆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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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之规定,结合本合同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名称

肥东城南新村3#、4#、6#、11#、14#、19#楼

第二条 施工范围、承包方式及工程期限

1、承包方式:油漆包工包料

2、施工方式:内外墙油漆

3、工程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进场。

第三条 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1、外墙批两遍灰做阳角,真实漆价格

2、内墙批灰超水平做角,刷乳胶漆及公共面积价格

3、铁器护栅、楼梯扶手价格

4、门批灰刷调和漆价格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

第四条 义务和责任

1、本工程甲方 乙方 ,为驻工地负责联系有关工程事宜。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材料和设备堆放架子。

3、甲方应保证乙方施工用、用电并供应到场。

4、乙方负责调用施工人员、专业机器设备。

5、乙方委派的代表应直接在施工现场配合甲方协调工作,以保证工程自始至终顺利进行。

6、双方责任

(1)若甲方资金不到位所引起的系列问题由甲方承担。

(2)甲方由于各种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起的系列问题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按所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7、安全施工: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施工要求,乙方配有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若施工期间乙方管理不善所引起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

8、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中给其它工序造成污染的要自行清除。

9、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

10、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11、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项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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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包工包料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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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包工包料装修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互信、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______小区楼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室住房一套承包给乙方装修,总面积___________m。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按合同约定由乙方采购,使用前需由甲方检验后方可使用。

三、承包内容:

四、施工工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总工期为______天。施工过程中如有停水、停电、非人为因素,工期顺延。如到期未完工,每天扣除______元,工期超过______天后乙方每天按总造价______%赔偿甲方。

五、总造价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施工要求:乙方按照效果图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

七、乙方购买材料按用料表购买,若甲方指定材料购买,超出预算另补差价。如选择材料降低预算表价格,乙方需扣回给甲方。

八、甲方义务

开工前一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清场如有其它杂物,由甲方负责清除),不能影响乙方施工。甲方提供施工水源、电源。

九、乙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注意防火、施工规范及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自签订合同之日,甲方预付乙方壹万元。

2、二期付款,木工完工油漆进场时,甲方付给乙方壹万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七天内一次性支付捌仟元,不得拖欠。

十、质量保证:乙方对自己所装修的质量保修一年,人为除外。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合同条款,违约金按总造价的20%付给对方,其它损失按实计算。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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