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川建发[20__]142号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20__年11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
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按中标金额结
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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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_合同范本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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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新工程建设投标邀请书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号:_________
1.______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_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_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所有投标书必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________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仪式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_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篇3:代理建设工程招标合同
工程名称:
招标单位:
法人代表:
审批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2)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3)施工用水、电;
(4)有关勘探资料;
(5)其它
3、上述工程按照,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都江堰市建设工程招标办(以下简称市招标办)的批准,现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参加示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的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
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还有具有都江堰市建设委员会批准进入本市投标的证明)
(三)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单位只对末中标单位作适当的标书编制补偿,补偿金额为万元。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负。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招标答疑会后将答复送至所有投标单位。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交市招标办核准。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进所能补充通知内容考核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投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报价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动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表。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入招标单位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2)可变价格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彩下列第种方法。
(1)施工图预算计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计算工程量、单位和合价及各种费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位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间的基础单价和合价中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应分为一号示、二号标分别密封,其中一号示为经济标包括: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
(3)施工组织设计
(4)项目班子的配置
(5)造价优惠承诺
(6)安全信誉
(7)总式期
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全时,由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制和添补。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小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收到图纸时与图纸押金一并提交招标单位。
2、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退回图纸和有关资料时予以退回(无息)。
(十)招标答疑会
1、招标单位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单位派代表出席。目的是澄清、解答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对图纸进行答疑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2、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进行察勘。以获取须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3、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进行察勘。以获取得须标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4、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或在招标答疑会上递交)。
5、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单位,并报市招标站备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单位将按本文件第(六)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一)评定标办法
评定标办法应执行的规定,按百分制打分,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间位。
(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单位按本文凭第(八)条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按规定计算机软盘。投标文件正本和软盘如有不一致之处,一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脸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批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村和计算机软盘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并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所有投标书必须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3、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投标截止期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以书面形式缶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上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十六)开标
1、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会议,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都江堰市招标办进行指导和监督,被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3、投标单位代表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标志;
(2)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单位业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
(4)投标书未经录入软盘的;
(5)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招标单位会议主持人当众宣布评委名单、被查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情况,并宣读投标单位投标书。
5、唱标顺序按现场抽签的顺序进行。
6、招标单位宣读经过审定的且密封完好的标底。
七、评标
(十七)评标
1、评标工作根据在都江堰市招标办的指导、监督下,由评标小组组织进行。
2、评标办法。本工程按上列第方法进行评标。
(1)单因素评标:是指仅对人格因素进行评定,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2)综合因素评标:是指对价格、信誉、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和业绩等因素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标,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十八)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影响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十九)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评标有关资料报送市招标站,经核准同意后由市招标站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织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二十)签订
1、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将及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其投标未被接受,未中标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按预缴保证金全额给予退回。
第二章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条件采用示范文(GF910201)的《合同条件》。
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单位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投标单位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作为投标书的组成内容一并投报,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单位在审议投标书时可提出质疑,中标单位应在与招标单位鉴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招标单位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事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下额工期为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条。
1、国家定额工期
2、甲方要求工期
3、乙方投标承诺书中自报的工期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议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和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造成和延误、障碍、阻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且出现的,但不是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技术原因,乙方不能按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条。
按合同工期推迟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限额为。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四)工期提前
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条实施奖励。
(1)按支付赶工措施奖。
(2)按支付提前竣工奖。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按奖励。
二、质量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2、乙方自报的质量等级达到优良以或优良以上,甲方将按下列第条支付质量奖。
(1)乙方投标承诺书附录中自报的质量奖。
(2)按合同价格%。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万元。
3、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现场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下列第条支付赔偿金。
(1)按合同价格%。
(2)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万元。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的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单位的投标价格一经确定即作为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调整将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预付
正式合同签署后并在开工以前,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
开工后将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分次扣回,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
2、工程款支付
四、材料设备供应
(七)四方供材料、设备
甲方供材、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位(另见附表)。
(八)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方从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选采购。
五、保修
(九)保修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本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保修期限、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将在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3、甲方将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起将自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20 年 月 日
篇4: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川建发[]142号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XX年11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
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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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代 理 方:
委托人:
受托人: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件:
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 招标控制价编制 ; 工程量清单编制 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服务报酬: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 (①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② 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约 万元);{注:若编制招标控制价,则写明“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① 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② 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文 ;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现行相关的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1)负责办理招投标申请和备案手续;
(2)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3)编制招标文件并送委托人及监督管理部门审定;
(4)负责招标文件的印制、装订、发放工作;
(5)负责向投标人解答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问题;
(6)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负责接收和保管投标文件;
(7)按规定配合招标人从专家库抽取专家评委,组建评标委员会;
(8)主持开标会议,组织评标工作,编写并提交评标报告及招标情况报告;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其它按有关规定属受托方负责的事务。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文件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年 月 日;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年 月 日;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备案程序规定;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
职称: ;电话: ;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无 ;
(6)应尽的其他义务:除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外,按通用条款第4款执行;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相应备案资料起,X日内拟定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交委托人审核,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提交招标办审定,再对外发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2日内向委托人出具招标情况报告,收到委托人盖章确认后的招标情况报告起3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再整理提交归档资料。
(2)为委托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按通用条款第5.2条执行 ;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受托人自身的食宿费、交通差旅费、资料印制成本费等 ;
(4)应尽的其它义务:除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外,按通用条款第5款执行;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按通用条款第6.1条执行 ;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按通用条款7.1条执行 ;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约 万元);{注:若编制招标控制价,则写明“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代理报酬的币种: 人民币 ; 汇率: / ;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① 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② 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受托人收到中标人(委托人)支付款项后,给中标人(委托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无预付款 ;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 ;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招标工作顺延 ;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受托人因此条款造成招标代理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 伍 份,委托人 贰 份,受托人 贰 份,招标办 壹 份。
17、补充条款:无
委 托 方:
代 理 方:
年月日
篇6: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
第一部分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投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1)“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第二部分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部分 转让和分包
3.1 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 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0.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业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篇7: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日 期:____________
招标号:__________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 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 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 所有投标书必须于_____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 开标仪式定于_______年__月__日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_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业主: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篇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9)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___汇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正、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_份。
17.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9: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 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 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 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 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 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 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_____ 汇率: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17.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_合同范本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共35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篇1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20__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篇12: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书授权书
本授权书申明:_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公司名称)____(职务)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_____(公司名称)_____(职务)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__(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
证人签字______
证人姓名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____证人职务____
__年__月__日
篇13: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4]_合同范本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或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接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样品以供试验。
36.2 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 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定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 未规定检验的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b)(在如上所述的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监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料或设备的地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未按合同规定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 监理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获得任何工期延长;以及(b)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36.6 业主可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材料(包括工程机械):
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定的价格选择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应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求。
37.1 操作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入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 检查和试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试验不应免除台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 检查和试验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检查、试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和时间及地点,监理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试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检验。承包人也即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监理工程师未参加检验,他应承认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推确的。
37.4 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试验作好准备,或者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不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用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监理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实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业主发生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所需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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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工程建设投标邀请书
敬启者:
1我们高兴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资格预审,为该工程的建设和完工所需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业主已筹集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结构型式、招标方式、计划开竣工时间等)。
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投标者才可参加投标。
投标者应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执行本工程的令人满意的证明材料,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5有意向的合格申请人可从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__月__日至__月__日从上午__至下午__(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6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__元。
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在__年__月__日__时前(北京时间)送达业主,地址同上。
8资审合格的投标者名单将在__年__月__日前送给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谨致商祺!
_____(业主名称)
年月日
篇15: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甲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决定共同合作推广“防腐收尘节能烟囱”技术(专利号: ),为了该技术在烟囱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实施和应用,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形式
第一条、 由乙方负责组建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防腐收尘节能烟囱工程项目的实施,包括烟囱工程方案设计、工程预算、技术指导和工程施工。
第二条、 甲方以乙方公司项目部的名义参与该烟囱工程项目建设,在该烟囱工程项目建设中甲方对外不以自己名义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和民事行为。
二、管理形式
第三条、甲方在双方合作的烟囱工程项目实施中另设立账户实行项目独立核算、分户管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合作实施的每一个烟囱工程项目,甲方向乙方交 纳该项目总造价(该总造价指工程项目建设总造价,不包含工程项目的专利使用费)的2%作为乙方应得的收益,该款项以所实施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到账时间为标准,分期分批交纳,具体包括(方案设计费、工程预算费和技术指导费)等费用在内;工程施工劳务费用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量等另行核定,不包括在此。
第五条、 甲方负责在合作项目上工程合同的签订,协调对外事务, 包括:协调维护与项目方的关系,工程进度款的催讨等事宜。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与乙方公司合作期间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在合 作期间甲方不得做损害乙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 乙方负责在合作项目上的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并保证合 作的每一个烟囱工程项目质量达到项目方的要求及国家检测标准。
三、投资建设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按照合作项目上与具体项目方所签订的烟囱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及时投入该工程所需款项。
第九条、具体烟囱建设的工程款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此项工程款的投资义务。因甲方自身因素导致不能及时按量的投入款项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以上合同的约定,认真负责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均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因甲方未按时交纳按理费、损害乙方利益等原因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欠费用甲方应当如实补交,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合作项目上所签订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计算。
第十二条、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进行工程建设任务,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金按合作项目上所签订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计算。
五、其它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第十四第、本合同约定事宜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_________%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
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
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1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2]_合同范本
3o.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b)业主的工人,及(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践或通道,或(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劳务
34.1 职员与劳务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务及职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职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安排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 承包商的外警劳务及职员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接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招募、交通和食市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人员费用支付。。
(a)承包人所在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成员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等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时,承包人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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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工程招标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XX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 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 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20: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
2、项目名称: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
4、招标范围:_________
5、招标规模:_________
6、招标方式:_________
7、指定联系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预付____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预付___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