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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两百字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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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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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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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论语心得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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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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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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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所著的《国富论》,全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此书初版于1776年,就是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那一年。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国富论》的编者马克斯勒纳评论说:"这是一本将经济学、哲学、历史、政治理论和实践计划奇怪地混合在一齐的书,一本由有着高深学问和明敏见识的人所写的书。

这个人有强大的分析本事,能对他的笔记本中所有的材料进行筛选;又有强大的综合本事,能按照新的和引人注目的方式将其重新组合起来,斯密对他当时的学术领域的各种思想是极为敏感的。他像之后的马克思一样,不是一个关在自我房子里的与世隔绝的学者,他仿佛全身装着天线,能收到并吸收所能接触到的一切信息。他在封建欧洲解体之末、近代世界开始之时写作,在这个世界中,封建制度仍以既得利益集团经常表现的顽固性在坚持。他正是为反对这种利益集团而写作的。结果是,他的书不只是为图书馆架藏而写的,它对经济意见和国家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构成了我们今日住在其中的整个生活环境。"

斯密在《国富论》中要回答的最终问题是,感情与"公平的旁观者"之间的内在斗争,在社会的长期演进中究竟是怎样在历史本身的大舞台上发生作用的。这个问题的答案见第五编,他列举了社会发展的四个主要组织阶段,除非由资源的匮乏、战争或政府的坏政策予以阻止,否则这些阶段是会连续进行的。这四个阶段是:猎人的最初"野蛮"阶段,原始农业的第二阶段,封建或庄园"耕作"的第三阶段,商业上相互依存的第四阶段。每一阶段伴有与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

例如,在猎人阶段中"没有任何财产......所以,也就没有任何确立的行政长官或正规的司法行政"。随着牛羊群的出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仅包括"可怕的"军队,并且有不可缺少的法律和秩序堡垒。斯密思想的核心是:这种制度是保护特权的工具,不能用自然法为之辩护。

他说,"文官政府是为了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实际上是为保护富人反对穷人而设立的,即为了保护有些财产的人反对根本没有财产的人而设立的。"最终,斯密将演进描述为从封建主义走向一个需要有新制度的社会阶段,这种新制度是由市场确定的而不是由同业公会确定的,是自由的而不是受政府限制的。这在之后称为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斯密称之为完全自由的制度。这种物质生产基础的连续改

变,将带来的上层建筑的必然改变,这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是也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最终动力是阶级斗争,而在斯密的哲学史中,主要的推动机制是"人性",由自我改善的欲望所驱使,由理智所指导。

《国富论》远远不是一部通常所认为的学术论文。虽然斯密也劝说放任自由,但他的论证却更多地是反对政府干预和反对垄断;虽然他赞扬贪欲的结果,却又几乎总是鄙视商人的行为和策略。他也不认为商业制度本身是完全值得赞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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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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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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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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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了!随手从书架取下林语堂大作。这本是三九折买来滴!当时,只是因为他是大家,相信他一定不会令我失望,定会对于我的人生有所启迪,所以入手。

昨晚,信手翻阅《林语堂散文》,至《论读书》,不禁又有朗读,拍案,会心微笑,鼓掌大笑滴冲动。大师果然不负我之所望,知己呀!

大师说:“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警醒呵,第一次看到这句古训,反省!偶尔我也会站着说话不腰疼,虽说旁观者清,毕竟事未临头不能真正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只能想当然地侃侃而谈,把书中的大道理强加给人家,强势地指责或批评,不顾忌他人感受,不讲究方式方法,冷静滴想想,微薄的内心并不能完全服人,却要从态度上压倒对方,气焰嚣张,不可取呵。

大师说:“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账簿;或为做相士,占八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这些情态基本同样适用于今天哪?!指责国人以读书为名取利禄之实,但能撼得动教育体制的力量在哪儿?当然还有一句,“有人拿父母的钱,上大学。”这令大师不齿的现实,同样在今天也遍地开花呵?!我忽然想,大师如果不能撼得动这现象,那么是否大师把浪漫滴读混同于求生存的读了嗫?是不是读书本来就分很多种,只有等自己的人生奋斗到一定高度时候,才有资格进入下阶段的读?果然,大师接下来说,“今日所谈,非指学堂中的读书”嘘^果然!大师提醒学子不要读死书,要透过文字看本质,持怀疑态度做学问。

接着,转入正题,是自由读书。大师说:“读书的意义,是使人较虚心,较通达,不固陋,不偏执。”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射手座的强势主观使我极容易钻牛角尖,但读了一点书,开了一点窍,发现前面的路还很宽,何必每每自寻烦恼,换个角度看问题,并不是天塌地陷的危难,乐观的活才是正理。就是这句,“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自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现在处于中年的我,回忆前面的路,发现幼年时是多么滑稽好笑可爱,因为不懂,所以对什么都感兴趣,盲目地摸索痴迷地流恋。青年时以为顿悟了,终于成年了,多了几许忧愁几许忐忑,其实只是看见了幼年时的可笑。中年时以为这次真得成熟了,所以有一点感触就忙着记下来,热衷于不停地写,记录,慨叹原来这才叫‘知道’,渐渐,发觉,有些东西并不是那样,就微微地有些茫然起来,呵,原来就是在变老。

大师说:“读书的主旨在于排脱俗气,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具体我也不敢妄言,但读过一点书后,真得偶有话不投机半句多之嫌,不仅如此,即便那人的笑声刺耳,都会令人不爽。我想,这跟健康报上的气味说有雷同罢,各人找适合各人气味的朋友才是。若读得书是适合自己口味的书,那么此种读书必定是会影响人的谈吐及思维方式的,有兴致地读,必定有所收获;为卖弄而浅薄地强读,必定食古不化疳积胃滞。所谓“读书须求气质相合。”

大师说:“有你所应读,我所万不可读,有此时可读,彼时不可读,即使有必读之书,亦决非此时此刻所必读。见解未到,必不可读,思想发育程度未到,亦不可读。”读书需顺其自然之势。世上无必读之书,各人有各人的生存状态,当某人某日某种心境下,有了某种读得冲动,想应和心境地读,必能在彼时读出一时之味来。比如,我小学时候钻在闲置书堆里读《红楼梦》,只是少年时期的春心萌动,好奇它与课本的不同,感受它直抒男女之情的奇妙。二三十岁,关注的是人物的关系,人物的性情,场面的恢弘。

大师说:“读书必以气质相近,凡人读书必找一位同调的先贤。找到师法对象,全心投入、气质浸润。找到思想相近之作家,找到文学上之情人,心胸中感觉万分痛快,而魂灵上发生猛烈影响,如春雷一鸣,蚕卵孵出,得一新生命,入一新世界。”这是我最欣喜的一段收获。我记得以前我说过,我找到了我的群,我一直相信有那么一个群,这个群的人无需太多解释就能理解对方。因为大家气味相投,想想满眼都是我的菜,各种喜欢各种有爱,那么就不会有太多的不融洽不和谐。我相信从星座血型里我们都能找到这种类同感,而读书,使我们寻找组织的强度更大,能够感应气质性灵相近的同类更多。

开卷有益,想必也是要有气质相合的卷,才能遭遇阅读滴欢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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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一次亲密接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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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蔡智恒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或许它对对我来说并不是最喜欢的,但它是第一本我喜欢读它并不是因为别人说它好或者说它坏的。

其实第一次亲密接触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是通过同名电视剧的。记得大概是在高一暑假。那时候整天泡着电视,虽然那电视剧不是格格类就是流星花园类的,可是实在没办法,太无聊了,拿着电视遥控将频道从头到尾按了一遍又从尾到头按了一遍,最后停留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因为那女主角比较漂亮。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求”嘛。吾虽非真正的君子,但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可是看了几集后,我变得会主动去看了,对那电视剧的印象变好。他与其他的电视剧不同,许多电视剧都是男女主角相爱,然后由第三者插入,或者父母阻碍,分手后又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取得大团圆的。特别是最后“轻舞飞扬”的死让人感触很深,或许只有悲哀的结局才能使人真正难以忘怀。我也养成一个习惯,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必先看他的电视版后才看小说。

开学后,一次在学校前面的书摊发现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因为前面看过了电视版,所以就买了。看了书后我发现看完电视后再去看书的好处,当你看到与电视剧相同的地方后,脑海里会浮现那个镜头,特别是“轻舞飞扬”洒香水的那一幕,有点温馨,又有些凄凉。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描写网络上的爱情,那时候的我没有电脑,没有QQ号,也很少去网吧,对网络很好奇。性格内向的我不太敢于表达自己内心真正的感受,在现实中与人真正谈心的次数很少。我应该就是痞子蔡所说的网络中第二种,一种在网路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的人,因此希望通过网络说出自己的心声,希望成为拥有自己本来就不具备的性格的另一种人,毕竟在网络中谁也不认识你。可是,现在我有电脑了,我发现原来我是错的,我根本就不是很了解自己,在网络上我也是一个不健谈的人,虽然有时会多说几句,但那也是要经过细思苦虑的。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他里面的爱情故事。得不到爱情的人是最想得到她的人,除非他不是人或者真正看透红尘,决心皈依我佛。觉得痞子蔡比我幸运,他能得到他喜欢的女人的爱,能够表白自己的爱,能和自己喜欢的女孩一起看电影、散步,能够陪伴心爱的女孩走过她人生的最后一段路;他运气也比我差,他喜欢的女孩已经离开人世。正如轻舞飞扬最后所说的:“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不过,至少真真正正爱过就是最大的幸福。相信轻舞飞扬是微笑着离开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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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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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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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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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记录了一群顽皮又可爱的孩子在校园里发生的一幕幕趣事,林晓琪下课忘记了小便,结果上课就小在了裤子上。刘东总是趁你不注意,偷偷往你的领子里赛纸条,然后纸条就在领子里飘呀飘。马儿帅当了守门员,在场上兴奋的又喊又叫,他哪里是在守门?简直比攻门的队员还要冲在前面……看吧,书中类似这样搞笑的事情还有很多,这些都是吸引根根的焦点呦。淘气包看淘气包,比比谁更淘气哈!

每次根根看校园题材的小说,都看得非常投入。一本书几乎是一气呵成,这本《戴小桥全传》也不例外。一个中午的时间,只听见根根在房间里边看边笑。我凑过去问他笑啥?人家说超级搞笑,还说在这本书中看到了自己和同学们的身影!并把看完的书递到我手中,让我也好好读一读。

在这本书中,我竟然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戴小桥的妈妈是一个典型的唠叨型妈妈,在生活中、在学习上都不忘时刻唠叨戴小桥。看着书中这位唠叨妈妈,对比着自己在生活中的表现,简直是如出一辙啊!我在心中暗下决心,今后一定要做一个淡定的妈妈,少说话、多观察、勤思考。

嘿嘿,没想到一本书让母子俩从不同角度分别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读书使人进步,说的是不是就是这个理儿呢?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没想到根根竟然从书柜里拿出《废话演说家汪小中》这本书看了起来。我告诉根根,这就叫温故而知新。根根笑着点点头,自己感慨到,一个中午读了两本书,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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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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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邈兮斯人,勇毅绝伦。不畏强暴,不恤丧身。谁畏痴愚,震立功勋。慷慨豪侠,超凡绝尘一生惑幻,临殁见真。”这是堂吉诃德的好友参孙骑士给堂吉诃德的墓志铭,也是体现了作者对堂吉诃德一生的总结。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一个骑士也许也可以有千万个化身。在堂吉诃德自己的眼里,世界有"该去扫除的暴行,申雪的冤屈,补救的措施,改革的弊端,以及履行的义务",自己身为一名骑士,"觉得迟迟不行对不起世人"。简而言之,骑士应该是勇敢的象征,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在堂吉诃德的仆人桑丘潘沙眼中,骑士就是“一会儿挨揍,一会儿做皇帝;今天是天下最穷困的人,明天手里可以有两三个王冠可以赏给他的侍从。”对骑士截然不同的想法并没有阻止他们走在一起。

因为桑丘对有利可图的笃信和堂吉诃德对骑士精神的坚信不谋而合,这两个都有些疯癫的人理所应当的结伴同行,开始他们的结伴之旅。都是所谓的精神追求者,所以即使是连底部的物质需求也没满足的人,也可以把自己的世界想象成骑士的世界。正如每一个硬币都有两面,堂吉诃德的形象就像一块硬币,你可以看到他搞笑的一面,也可以看到他哲思的那一面。

“我也不知道现今我们这个充满灾难的时代里,骑士的道理是否还行得通。”堂吉诃德的死去,于是世界重新变回无聊。一个能够建立起那么大一个骑士道幻境的人,惦记着杜尔西内娅中的魔法,明明死前的一章,他还惦记着那个绝代佳人,还在盘算着可能会成为一个游荡牧人,骨子里漂泊与冒险的精神还没有完全死去,但这个幻境已经被他毫无预兆的亲手戳破。

在临死的前一刻成为一板一眼遵循着作息时间规律的人,心甘情愿地带着日积月累长出了青苔的镣铐,五彩斑斓的美梦已经失掉了它的颜色,纯粹而富有生命力的灵魂被炙烤着枯萎。结尾处突然的骨折,使人不免为之感叹,始觉文章的奥妙所在。

史诗都变成了废话,生活的波澜终于在日复一日的重复与琐碎中结束了。我的耳边想起我们浮想的游侠骑士堂吉诃德的话,以此作为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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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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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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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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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大家推荐一套书,书的名字叫《不一样的卡梅拉》。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克利斯提昂·约里波瓦,法国克利斯提昂·艾利施画的图,郑迪蔚给书翻译。

卡梅拉和别的小鸡不一样,她有一个梦想:要去看大海。经过一番波折,她终于看见了大海,却被冲到了哥伦布的船上。她通过每天下一个蛋保留住了自己的性命。

船靠近了一个岛屿。这里有一群红色的小鸡,卡梅拉找到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皮迪克,她和皮迪克回到了卡梅拉的家乡。卡梅拉生了第一个孩子,叫卡梅利多。卡梅利多想有一颗星星,它跟着一颗流星找到了一只海星。大家嘲笑她,一只小羊带他来到了天文学家伽利略的“管子机器”边,他看到了星星,但是却摸不到。

一个外星飞船载着一些小绿鸡来到地球,卡梅利多和名叫塞勒斯的小绿鸡交了朋友。一次鸡舍里闹了饥慌,爸爸妈妈们去寻找食物,小鸡们又去找爸爸妈妈。路上听说有怪物,怪物把小鸡们变成了水晶。有一个圆桌骑士夸口,自己不怕怪物,却被怪物变成了水晶。

卡梅利多用小下绿鸡掉下的墨镜打败了怪物。之后卡梅拉的家族还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你想知道吗,请你一起来看《不一样的卡梅拉》。

我们要像卡梅拉一样,为了实现梦想,靠勇敢、智慧、爱心,不畏艰难,努力去实现。要像卡梅拉和和她的家人一样,互相关爱,互相帮助。要谦虚,不能像圆桌骑士那样夸海口,却差点丧了命,也不要像小胖墩一样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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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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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记》是篇幅不大的一个小故事。三个小节。

格里高尔是一位善良、忠厚且富有责任感的人,生活给他太多压力。故事让他在一夜之间变为一只巨大的甲虫,变形之后,他所关心的家人却没接受他的变形,抛弃了异样的他。这是一个因为变异,不能被家人接受而绝望死亡的悲剧人物。

他的父母年纪大了,根本没什么经济收入,他的妹妹还有自己的人生要经营。变异后的格里高尔对谁来说都是一个负担,因为剩下的人必须得生活。家人最初的表现为心痛和怜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格里高尔复原的期待逐渐削减为零,也尝试着坚持,但最终抵不过内心的私欲和无力感。时间消磨了最初的同情和怜悯,附和产生了厌恶和憎恨,他们最后都把格里高尔当成是负担,谁也不愿承担这个当初照顾他们而如今却变异的亲人。当格里高尔绝望至死,父母和妹妹抛弃格里高尔之后,三人坐火车外出接受阳光沐浴时心里如释重负的描写,或许带着冷漠和悲剧的气味。但是谁又能断言格里高尔的家人最终的抛弃就是冷漠无情呢?我却更愿意相信,最终的抛弃不全是出自狠心的本意,假若他们有能力,他们绝不会做这样的决定。

这是一个无弱拍、强硬到底的社会,有太多人承受着难以排遣的孤独和危机感,那种无法克服的、荒诞的恐惧使人发生异化现象。故事终究是故事,情节过于夸张,因为人难以变形为动物。但是生活中心灵变异的事实却存在。由于沉重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压迫,使人失去了自己的本质,异化为非人。这种精神层面的变异更值得当今社会的重视。或许我们过得比几十年前好,但是我们的信仰,我们的心灵,我们的精神追求如基因突变般千变万化而又难以捉摸。这也是心理学在现今社会大受关注的原因。我们的需求已经远远超过“吃得饱,穿得暖”,更为关注的是精神层面的建设。

每一个人都该处理好自己的情绪和压力,不要让自己毁灭在自己的手里。要知道人始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简单的个体。错综复杂的人生就像是一团线,你要准确无误地缠好每一根细丝,要学会游刃有余地处理自己情绪。

不要以为得到别人的怜悯和同情就可以继续存活,任何一段感情都必须在相对平等的状态下才能存活。时间是解药也是毒药,它的累积只会滋生分解同情和怜悯的化学物质。任何情感纽带都无法绑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感触好大,心里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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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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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起是哪位诗人说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千古流芳的名句。但还记得起,鲁迅先生说的那句“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学习上。”的确每个人做学问都要具备以上两句所要表达的——坚强与勤奋,而且要有一个目标。因为铁匠没有目标,他可能只能做出远不及宝剑的水果刀。

在《为学》中我想到了坚持与坚强,还有目标。在起初读的时候(指老师讲之前),我就觉得,穷和尚孤身一人只有一个饭碗和一个水瓶,就能到达南海,真是不可思议,况且一路上有山有河还有野兽,就更不可能了。唐玄奘到西天去取经还带了三个徒弟一匹马呢!到了后来我终于懂得了其中的道理,又想到了一次去爬山,目标是山顶,但我与山顶仅有一步之遥时,我选择了放弃,就是因为我没有坚持。我就差那么一步。

方仲永的父亲依旧是以农民的思想对待自己那么有天赋的儿子——不使学!就是因为“利其然也”!如果他父亲不让他去上学,他自己也应该以“忽啼求之”的积极心态争着去上学。如果这样他也不会“泯然众人”啦。你也可以不上学,但你可以自学,勤奋一些但不用挑灯夜战。即使上了学不勤奋些,刻苦些,到了最后两个字——白搭。这说明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还体现出唯有积极向上,坚持奋斗,勤奋努力才能成功!

伟大的科学家,当时社会人群眼中的“疯子”——爱因斯坦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人”在我眼中只是一个有发达的大脑和会直立行走的裸猿,开启大脑智慧的方法只有两个“努力与坚持”。所以在学习时就要“人贵立志,事在人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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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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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一本家喻户晓的世界名着。

鲁滨逊,他在荒无人烟的岛上独自生活了了20xx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可见鲁宾逊是那么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他还是一个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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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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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

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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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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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被狐狸骗一次》。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从来没有一本书像这本书这样从心灵深处打动了我。每一次看,我的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

《再被狐狸骗一次》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初到西双版纳时,买了一只大公鸡,准备回家宰了吃。在路上,他碰到了一只昏倒在路边的狐狸。高兴之极,他撇下大公鸡,准备去捉狐狸。谁知,正当他向狐狸走过去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昏倒“在路上的狐狸忽然起来,一溜烟地转身跑走了。等作者回过神来,回头一看,另一只狐狸叼着大公鸡跑开去了。没几天,作者意外地发现了这两只狐狸的老窝。呦,还有几只小狐狸呢!只见母狐狸在洞里看护小狐狸,公狐狸在外放哨。出于报复心理,作者趁公狐不注意,悄悄地来到洞口。当里面的的母狐发现不对,大叫起来,公狐这才发觉。此时去救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办?公狐狸故伎重演,”昏倒“在地上,可作者还会上当吗?公狐见不是办法,就用自虐来骗作者。只见公狐咬断了自己的左腿,露出了阴森森的白骨。它又一跛一跛地来到作者面前,倒在地上,用一种乞求怜悯的眼光望着,仿佛在说:”我的腿断了,可怜可怜我吧!“作者知道,这又是狐狸的苦肉计,可是他还是故意上当了——他感动了。他不想毁灭一个家庭。只见他”专注“地看着公狐,一旁母狐和小狐悄悄地转移。公狐见妻子和孩子们都安全了,嘴角弯了弯,闭上了眼睛……

读完着本书,我对狐狸的敬畏之心油然而生——好一只伟大的公狐,这是多么伟大的父爱啊!为了妻子、孩子,哪怕牺牲自己都无怨无悔。这份真情的力量是多么巨大,竟让我们人类觉得汗颜。

我想:作者后来一定是要为第一次被骗做补偿,才去报复狐狸的。这本书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大自然自诞生之日起就充满了血腥。为了生存,生命之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的精神是永不变的,正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为了生存,任何生物都可以不择手段。然而,人类,这个仿佛主宰地球的人类却打破了这个规则。许多时候人类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生存。这里为什么要杀死狐狸?难道狐狸为了生存,偷了食物就该偿命,这是为什么?难道狐狸在使用大自然的规则时,要被属于大自然的人类所”制裁“?这难道是合情、合理、合乎道德的吗?尊重任何野生动物,就是尊重大自然的规则,也就是尊重我们人类自己……

《在被狐狸骗一次》不仅告诉了我们亲情的伟大,告诉我们真情的存在,同时,也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生物,他们都有生存的权利,他们和人类是同一个规则下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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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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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我无法猜测当时作者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的这部作品。但我作为一个读者,在读这个作品时候,深刻的觉得《活着》对于我来说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面对那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更是给我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

在作品中,作者以第一人称富贵的形象,平静地讲述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用近乎冷漠的语调,编织了一幅人性的挂毯。作品的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戳人心。让读者走进主人公富贵的世界,同他欢喜同他忧愁。

人生是一场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旅程。可是书中的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不同。他出生在地主家庭,命运却一次次与他开玩笑。他的顽劣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手中。最亲密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承受着一个又一个的痛苦。可就算是这样,命运依旧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一个,整本书的故事很压抑。但也有转折,富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对象二喜出现后,富贵以为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会走向好转。可是最后就连他的聋哑女儿也因为生孩子大出血失去了生命。命运到最后,只有老黄牛陪伴着他。

每个人内心都有着纠结和挣扎。一方面是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是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正是在这种纠结和挣扎中,人们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就像这本书序言所说的那样,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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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朗读手册》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读后感,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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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在团委那里取了一本书来看,叫《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张嘉佳写的。这是一本看似纷杂凌乱的的睡前故事,但里面的故事却有条不紊的向你描述着人生的点点滴滴,仿佛就像在写你自己。像朋友在深夜跟你在叙述,叙述他走过的千山万水。

俗气点说,张嘉佳的这本书应该算是心灵鸡汤。但是又感觉他煲鸡汤的手法不同于别人,可以说是强于他人。如今心灵鸡汤大多饱受诟病,主要的一点是作者在煲汤的时候还总想把自己的思想融会贯通,给读者带来醍醐灌顶的阅读感受。原本只是想暖胃的读者不得不在喝汤的同时冒着流鼻血的风险滋阴壮阳。张嘉佳的心灵鸡汤,走的则是用料简单,味淡肉鲜的传统路子,在如此多大补鸡汤的映衬下反而多了几分返璞归真的美。

书中有一段写到:“十年醉了太多次,身边换了很多人,桌上换过很多菜,杯里洒过很多酒。那是最骄傲的我们,那是最浪漫的我们,那是最无所顾忌的我们。 那是我们光芒万丈的青春。 如果可以,无论要去哪里,剩下的碳烤生蚝请让我打包。”突然让我感觉多时间易逝,许许多多数年的友谊慢慢的来不及经营,原来真的是一个人的记忆就是一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能只能往前走。

每个人都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上帝会让你付出代价。照顾好自己,爱自己才能爱好别人。如果你压抑,痛苦,忧伤,不自由,又怎么可能在心里腾出温暖的房间,让重要的人住在里面。如果一颗心千疮百孔,住在里面的人就会被雨水打湿。你千辛万苦地改变,觉得要去适应这个世界。因为怜悯自己偷偷留下的一小部分,在抵达美丽的地方后发现,那一部分终于重新生长。生长到热烈而宁静,毫无恐惧。

书中的每个小故事都很容易让人感动,原因在于他真实。一个真实的世界观摆在你面前,就如在说着我们自己。对这个世界是轻而易举的,对这个世界挚爱是举步维艰的。你要学会前进,人群川流不息,在身边像晃动的电影胶片,你怀揣自己的颜色,往一心要到的地方。 听完这首歌,你换了街道,你换了夜晚,你换了城市,你换了路标。你跌跌撞撞,做挚爱这个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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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曾仕强人际关系与沟通读后感_谈判技巧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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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仕强人际关系沟通读后感

俗话说:“做人难、难做人”,“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尽管我们都知道这世道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也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做得天衣无缝,但追求好的东西都是每个人心中所希望的,哪怕求于不到最好,可大多数的人会自我要求改进于更好。。。。。。

一、要敢于吃苦,不要被困难打倒。

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其实我个人来讲,不喜欢这句话的后半句,因为我们没必要一味的去追求什么人上人,还是自然点好,平平淡淡才最真。人应该活得真实,活得自在,活得阳光,活得自我。人生本是一条风雨相伴的路。生活中,每个人遇到的坎不一样,有着太多的荆棘与坎坷。或大或小,或多或少......但只要敢于去吃苦,是没有什么过不去的,面对困难不能轻易言弃,哪怕再苦,毕竟累不死人;可能一生中困难重重,也可能一辈子会与苦相伴,也要继续坚持着,毕竟我们还可以苦中作乐。学会用直面坎坷的从容和身为万物之灵的睿智去战胜自己,学会去诠释生命.......

二、要踏实巧干,不要玩弄虚作假。

付出一份真诚,收获一些喜悦,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不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我们要坚信付出是有回报的,生命的定义也已不言而遇,那就是奋斗、去与命运抗争,去按照自己的目标走完自己的人生之路。或许风雨过后的彩虹不一定是那么的绚目,但只要学会去欣赏,相信它一定是最美的。吃亏并不是傻、而是福,用自己的实干加巧干去多劳才能多得,撕掉伪装、见机行事,要知道你的耕耘会感动他人和上天的;不要整天只想着如何投机取巧、如何装小空子、如何去施展自己的小聪明,要明白关键时候群众的眼睛是最雪亮的。

三、要端正心态,不要去盲目攀比。

生命最大的悲哀不在于贫穷,不在于卑微,而于价值感方向感和端正心度。每个人出生的环境和家庭条件都不一样,千万不能去埋怨自己没有生活在一个富有的家庭。有钱人有有钱人的薄酒和烦恼,穷人有穷人的洒脱和快乐,不要去与有钱人比,因为有钱的概念很难讲清,切忌一万家底去跟百万的比名牌、百万与上亿的比奢侈……,山外有山,你永远不会在“比”的问题上占到任何便宜的。把自己心态调整好,不与别人比,只与自己比,在知足中去享受自己实际条件下的生活,无偿不是人生之乐。

四、要放开度量,不要小肚鸡肠。

与素质高的人交往我们要客客气气,与素质低的人接触也要做到彬彬有礼,这样才能显示出你本人的素质。不能高瞻别人、不要小看自己、不可鄙视他人,尤其是遇到矛盾纠纷时,要主动去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家人、朋友、同事之间多多包涵小节、处处相互体谅,放开心胸去溶纳别人的缺点与不足,万不能遇事斤斤计较。尤其是大事大非面前,一定要沉着冷静处事,不要冲动,有理也可让三分。

五、要摆正位置,不要自以为是

隔行如隔山,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业,每个人也有不同的职位。我们没有理由去看不起别人,更没有理由对哪个行业或者职位较低者另眼相看。因为我们都是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你是亿万富翁并一定你比民工兄弟身体强壮,你也并一定比农民朋友活得坦然。人各有所长、各有所能,并不是你的行业或者你的处境就比别人更高一筹,所以我们要一视同仁,万万不能给自己的眼睛涂上另类的颜色。

六、要不断奋斗,不为满足现状

生活,为生而活,为活着而活。《士兵突击》中很经典的台词:活着就是要干有意思的事。我们活着当然要去干有意思的事,当然要去追求更美好的东西,当然要去为自己的计划目标不懈努力。在当今风云变幻的信息时代,不学习是远远跟不了大众的步伐的,只要是不想被社会大潮完全淘汰的人,就应该不断奋斗,去干一件又一件有意思的事。

七、要善于助人,不要事事求人

要知道,物以类居,我们生活在一个家庭,每个人都无法脱离这个大家庭而生活,我们每个人也不可能不需要别人的帮忙与支持。能出手时就出手,养成助人为乐的好习惯,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助人又能悦已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多干。当然,人生中难免自己也会遇到需要别人帮忙的地方,但不要事事求人,动不动大事小事都找别人帮忙,要知道自己才是解决问题的第一人,不到万不得已尽量别随意寻求别人的帮助,因为过渡的养成求助别人习惯,只会给自己的促长更深的信赖心理。

八、要敢爱敢恨,不要违背自己的良心

爱就要用心去爱,尤其是对爱你的人,你更应当以双倍的爱去回奉给他们。在我的词典里,爱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子女对长辈的爱、恋人或爱人之间的爱,都是自己最亲密的人,所有我们必须全身心的投入,用自己的真心去呵护他们。虽然这个世界上关注你的人可能很多,但毕竟在关注你飞的多高的同时去关心你飞得累不累的人却仅有这么几个,为此,我们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去辜负他们的爱。

九、要记恩报恩,不要过河拆桥

滴水之恩,理应涌泉相报,可能我们现在无法去用涌泉回报对此曾经施恩于我们的人,但至少心里应当永远铭记,待机会成熟时再报不迟,只要你怀感激之情于心底。中国人人情观念很强,均归根于恩重如山的说话,只要是在不违法的提前下,我们就应该报恩,并带着感恩的心,去体悟生活的所赐,切忌在任何时候也不能为私已之利去利用别人,更不能过河拆桥。

十、要承责挑担,不要推脱责任。

责任,是职责和任务。身为一个成年人,必定要背负对家庭、工作和社会这三大责任。在实际生活中严格约束自我,恪尽职守,时时处处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潜心干事、勤勉敬责的承担起一个正常人本该扛起的使命。不要习惯推脱责任,替自我找借口. 你可以做不到胸怀天下,但至少要承担起做人起码责任。光明磊落,进责为首。你也可以做不能到志在千里,但至少要有一种信念,责任意识观念就如快速发展的原动力,一个家庭、一个集体、一个国家,都需要有责任心的人来共同努力,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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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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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贫寒的女孩嘉伦被好心的老夫人收养后,就一直想拥有一双红舞鞋。然而当她真的穿那双红舞鞋后,却失去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嘉伦是一个爱慕虚荣、喜欢炫耀的女孩,虚荣心诱惑她去对别人撒谎、不尊敬,抛弃亲情。最终嘉伦受到了惩罚,那就是没日没夜地跳舞,然后她跳到了刽子手的家里,她恳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刽子手答应了嘉伦,砍掉了嘉伦穿着那双红舞鞋的脚,并教会嘉伦圣经中赞美和忏悔的诗词。嘉伦告别刽子手,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贪慕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她会使人想入是是非非,脱离实际;它还会使人们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会引诱人们走向邪恶的深渊。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被那些貌似美丽的东西所动心。

只有我们保持超自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才会和和美美、实实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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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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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了。

早就知道我们没有深刻的背景了解基础,早就知道我们没有甘愿为对方放弃很多的概念,但是一直都以为,我们理智我们成熟得可以处理好,结果还是发现,是我们高估了自己的魅力。那么用这个五月初夏的开满校园的玉兰花埋葬我们的爱情吧。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不会看到的。做回好朋友只是客气话,不成恋人也不会是朋友,只会成为陌路人。或许见到面会打个招呼,或者几时年之后的校友聚会上会讲声再见。

或许以后见到满树玉兰的时候都会想起他。那个曾经相恋在夏季也分手在夏季的人。或许是我自己说的,我觉得分手应该在夏天。因为冬天流泪会很冷。

希望,我们的分开可以让他过得更好。曾经以一辈子为终点的人,不管走了多久,我想我会记得一辈子。会好好地保管着我们的记忆,不让它发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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