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事业单位安全管理是什么工作【通用20篇】

浏览

884

范文

1000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8 字

+ 加入清单

一、餐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面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面要求干净,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餐厅整洁卫生。食堂门外无杂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食堂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二、食堂厨房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整齐有序地摆放,墙壁无灰尘。食堂所有碗、筷、汤匙用后要清洗干净,并及时放进消毒柜。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蔬菜、肉类加工时,要先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爆等烹饪程序。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腐烂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食品加工人员不加工。

六、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时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

七、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由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体检,持有健康证者方可上岗。

八、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九、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十、望各位员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1015 字

+ 加入清单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为加强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平安目标的实现,我院检验科根据x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对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的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他们生物安全的意识,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

医院检验科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二、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及运输

因各方面条件限制我院现不能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的检查,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主要学习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收到菌(毒)种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日期、数量。在菌(毒)种的管理,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措施,保管过程中,传代、分发及使用,均应及时登记,定期核对库存数量。菌(毒)种在进行销毁时,灭菌指示标志,灭菌效果,同时做好销毁登记等内容。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在此次自检中,我院实验室对以前制订的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进行了修订,使之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针对当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或设施出现故障时,我们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

同时规范了菌(毒)种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处理原则、皮肤刺伤(破损)的处理原则、离心管发生破裂的处理原则并建立了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张贴了实验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公安、工程技术人员、水、电气维修部门电话。

四、提高意识,加强学习

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通过这次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324 字

+ 加入清单

总承包方: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装 方:

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塔式起重机

设备统一编号

项目名称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型号、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与出租方协商确定合理安装位置,组织签定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群塔作业必须制定方案)及书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具备安装、拆卸现场条件,做好场地与道路的畅通及电力电源设施的配备,起重机作业范围内设施安全防护的搭设。

3、 提出起重机械使用计划,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装、顶升、锚固及拆除等准备工作。

4、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塔机基础施工。由出租方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整机安装验收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5、 对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6、 所租用的起重机械自验收合格30日内,在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标志挂在设备明显处。

7、 提供司机的食住环境,保证机组人员正常生活。

二、 出租方责任

1、 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租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和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 根据总承包方提供的结构型式、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与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机械定位勘察与位置确定并制定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

3、 做好机械设备安装方案,提供基础图纸并技术指导基础施工。总包方组织施工,出租方与安装方验收合格后才可安装。如委托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安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同一台设备的安装,顶升和锚固必须由同一安装企业来完成。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存档,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4、 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根据现场具体环境、机械性能、吊装内容等进行书面安全使用说明,对吊装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记录,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

5、 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对吊索具磨损检查与卡具正确使用,不合格的禁用。

6、 配备机械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十不吊”规定,做到优质服务,不得故意刁难工地,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7、 设备故障必须即时组织检修与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操作证件交总包方存档。

9、 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土方开挖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3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乙方开挖拖运地点:湘运兔子山

2、项目名称:“金林雅苑”

二、土方工程承包范围

1、乙方包工包开挖包拖运和场内包安全包各项运费手续(含税单价22元/方)。

2、甲方将约45000方土方承包给乙方,最终结算,按实际土方量为准。

3、进场时间大约签约在35天之内进场开工。

三、其他

1、签订协议书向甲方谘合同保证金伍万元,进场后甲方将合同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场内事宜,全部归甲方负责处理,出场事宜全部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场内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在签合同之日起五十天之内,不能正常开工,按违约金千分之三甲方赔偿给乙方。依此类推。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应按每壹万立方付75%给乙方,分四次付清,余款从乙方完成工程验收为准,四个月内全部付清给乙方。

2、乙方如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场,乙方按千分之三赔偿给甲方,如有其他事宜,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51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㈠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㈢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㈤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㈥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㈧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㈨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㈩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 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条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 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 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 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健康情况证明的器质性疾病学生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 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众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 班级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 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责任。

㈠学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㈡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㈢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㈣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㈤学校知识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㈥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㈦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㈧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㈩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8 字

+ 加入清单

1、早孕检查:村妇幼保健员通过了解所辖范围的已婚育龄妇女疑有早孕者,督促在停经12周内到乡镇卫生院做早孕检查,并建立《南县孕产妇保健手册》。

2、产前检查:孕妇于村、乡、县各级医院保健单位进行至少5次产前检查,高危妊娠者应于乡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进行,并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应在孕20—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

3、住院分娩:要求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4、产后访视:至少3次,正常分娩的产妇由村妇幼保健员承担,高危妊娠或难产分娩的产妇由乡级妇幼专干承担。要求于产妇出院后3天内、及产后第7天、14天、28天进行,并填写和回收《南县孕产妇保健手册》。

5、产后健康检查:村妇幼保健员督促产妇和婴儿于产后42—56天,到乡镇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后母婴健康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44 字

+ 加入清单

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关于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015 字

+ 加入清单

本人自20__年进入某某项目部从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以来,我以积极严谨的态度投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自肩负安全员这个重任以来,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工作,现就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业绩、获得的成长、呈现出的不足和对未来的工作展望等方面进行简要的总结。

一、主要工作及收获

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始终以“做一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为自己工作的动力,思想上围绕爱国爱党,行动上处处要求积极上进,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决定、条例,扎实作好基层安全培训工作,坚定地履行《安全责任书》承诺,努力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通过一年的不断学习和锻炼,我的安全知识也不断的提高,为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2、在管理中敬业爱岗,严谨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对安全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怕麻烦、惰性思想作祟的工人,通过召开安全月生产活动、安全生产分析会等一起学习安全方面技能知识。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要求,增强了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

3、自己能每天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动态管理以及正确分析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与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分析隐患原因及可能造成伤害程度,制定可行整改方案循环跟踪检査,消除“三违”行为,杜绝不安全现象。

4、积极主动牵头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和做好周、月、季安全自检自纠;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防暑降温、防洪防汛,检査易发生特殊环境造成的安全事故,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防范措施,避免因正常施工造成意外伤害,工作,在这些自查自纠中以严、细、实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工作中的不足

我的成长也是在不断遇到问题,而后分析问题,最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得到的。在这一年的工作里,我也表现出了许多不足以及吃力的地方,比如:对一些危险源的把控及执行力度有所欠缺、沟通协调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需要更一进加强。

三、未来的工作计划

在与外界的接触中不断主动学习新知识、新经验,使自己的工作能力步入一个新的台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修炼本领,强化自己的职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这将是以后工作的主线。

最后,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坚定的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与同事们一起进步。最后,我希望把缺点和不足留在20__年,把优点和成长带到20__年。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19 字

+ 加入清单

一、安全疏散允许时间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如果建筑物为防烟楼梯,则楼梯上的疏散时间不予计算。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可按5-7分钟考虑;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3分钟,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

二、安全疏用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指厂房内最远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三、建筑物安全疏散宽度指标

为尽快地进行安全疏散,除了 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适当限制安全疏散距离以外,安全出口(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必须适当。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高层民用建筑内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最小净宽,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的最小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

2.首层疏散外门的最小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1m/100人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3.4.1.1的要求

3.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厅内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按通过人数0.8/100人计算,且不宜小于1m;其厅内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最小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65m/100人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8m/100人计算,且均不应小于1.4m;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4.高层建筑每层疏散楼梯最小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表3.4.1.2的要求。

(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最小净 宽应按通过人数0.6m/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当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通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3的要求计算。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计入观众厅的疏散门。

2.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4的要求计算。

3.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楼梯、走道,以及每层疏散门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5的要求计算确定。其中底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一层的计算;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每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按表3.4.1.5中的指标计算确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

4.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除外)和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m。

(三)工业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3.4.1.6的要求计算确定。当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

底层(即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疏散门的最小净 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当使用人数少于50人时,厂房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可按表3.4.1.6的要求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0.8m。

2.对于飞机停放与维修厂房,其飞机停放与维修区内的安全疏散及辅助建筑的安全疏散可按上述要求确定。飞机停放与维修区的飞机安全疏散应根据飞机实际进出需要设置通道和出口的高度与宽度。

3.库房由于平时使用时人员较少,且一般都有进出货物的大门,其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只要满足正常人员通过和使用要求即可。但室外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42 字

+ 加入清单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关于安全管理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778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我作为__________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管责任。为实现部门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现郑重承诺:

一、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将安全管理放在首要位置,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努力提高本部门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切实落实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逐步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上下级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公司安委会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和考核。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安委会或者上级领导报告。

五、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认真做好各项保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六、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七、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采用各种形式,对本部门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法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八、积极开展本部门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事故,本人自愿接受公司规定的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人: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75 字

+ 加入清单

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各部门职责

1、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基层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3、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4、施工现场安全员把安全警示标志挂贴到相应的存在危险因素的部位,并负责监督。

三、工作要求

1、基层单位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应由公司到安监站统一购置。

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

四、设置场所

1、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时标识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时,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其它应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五、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建筑中的临边洞口等应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

3、施工现场布置应合理,根据施工安全平面布置图所标识的部位挂贴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现场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增添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

4、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5、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6、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和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xx《安全色》的要求。

六、管理规定

1、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2、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如发现有损坏的,应报请公司,经公司核准后,将相同标志牌发放项目部,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按要求进行挂贴。

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5、公司安技保卫部每季度、基层单位安保部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如发现项目部不按公司统一要求进行挂贴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92 字

+ 加入清单

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用心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职责。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用心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职责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职责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用心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办公室:职责人

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德育处:职责人

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学处:职责人

相关教材的征订,教学计划的检查,实验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

4、总务处:职责人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设施。

四、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用心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职责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五、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用心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资料。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2024年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944 字

+ 加入清单

2019年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xx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

20xx年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十五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 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七十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安全管理先进事迹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1073 字

+ 加入清单

按照车务段、车务段党委的安排,自4月30车务段开展了以“安全大反思、大教育、大检查、大落实”为内容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在将安全大反思阶段总结如下:

首先,在反思安全责任意识方面:

能够把4.28事故教训作为自身的教训来分析,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责任意识较强,履行了安全管理责任,贯彻执行了管理标准和作业标准。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安全关键盯控问题的力度小。20xx年1-4月份,发安全通报6期,处分干部职工3人;20xx年1-4月份,发安全通报4期,无处分

二是在问题的分析上不认真。4月7日下发的红牌通知书没有做到到车务段分析的规定,自己拿京哈线线路综合整治忙作为理由,是安全意识不强的表现。

三是在安全关键的时间控制导向不突出。对现场作业检查少,如4月份发通知书夜间作业问题1件,低于30%的规定;同时存在对交接班时间、吃饭时间检查少的问题。

其次,在反思保证安全生产的精神状态方面:

日常能够踏实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从不讲白天与夜间,工作日与节假日公休日,分管工作与结合部工作,实现了车务段安全管理基础逐渐加强的局面。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发生发现的问题不能严格按规定分析考核,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缺乏检查的严肃性。

二是对规章业务掌握不深刻、不全面,日常学习不够,跟不上新技术、新设备、新作业方法的需要。造成出现问题、现场干部职工“请教”业务问题时,不敢回答。

再者,在反思安全工作方面:能够先强化安全科整体作,用,充分调动科室成员的积极性,高标准、严要求,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完善各项作业制度,各工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作业标准,干部强化安全关键控制实现了安全生产,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段、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还存在不健全,既有制度落实不彻底问题,个别中间站安全管理薄弱、会议制度不落实。有部分车站作业标准低。如:外场作业人员出场走行无规范转体动作、三动作不标准,体现懒散状态。

二是文件、电报管理制度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在车站文件接收不登记,传达无记录、保管混乱、资料盒无目录。从落实情况,上级规章文件提问个别作业人员,有不知道、不清楚情况,无从谈起百分之百落实。

二是安全科整体作用发挥还有缺陷。存在现场检查针对性不强,不能发现解决深层次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发现的严重问题追踪落实不严格,考核不及时,造成作业人员不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过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缺点,提高标准,严格现场作业检查,对问题严格分析考核,不断提高安全管控能力,为保证车务段安全生产做出自己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42 字

+ 加入清单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

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彻底。

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

六、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时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钟以上。蒸箱外面应有温度显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则要在蒸箱上来气后,蒸汽消毒30分钟以上。

库房保管制度

一、所有物品应按不同种类、分架、隔墙、离地分别存放,每天定期进行打扫,保持整洁,要求离地面375px,离墙250px摆放整齐。

二、食品库房要明亮通风,早开窗、晚关窗,定期检查、翻晒、防止霉变事故。

三、米面、食用油、食品、调料等物质入库要逐件进行质量验收,对过期或变质不符合质量的食品不得入库。

四、对入库后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存放的时间,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值期的食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处理前必须与正常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以防继续使用。

五、注意各库房清洁卫生,每周小扫除,每月大扫除,保持库房内、冰箱内无腥臭味。

六、冰箱、冰柜每两周必须化霜、彻底清理一次,冰箱、冰柜内存放的食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肉类于水产品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冰箱、冰柜内的各种食品要与冰箱、冰柜周边保持一定间隙,盛装食品的容器不能堆放。

七、做好防蝇、防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有害昆虫及其子生条件。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机个人生活物品。

凉拌菜加工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凉拌菜的卫生,加工凉拌菜要做到“五专”:

(1)专人:固定专人加工凉拌菜;

(2)专室:专为加工凉拌菜用的加工间,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

(3)专用工具:加工凉拌菜用得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严禁于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

(4)专用消毒设备:加工凉拌菜前进行紫外线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不要在里面。

(5)专用冷藏设备:凉拌菜加工间的冰箱专供存放凉拌菜及所用原料。

二、上岗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服衣帽,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消毒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进入凉拌菜间蔬菜,必须在凉拌菜间摘洗干净,在进入凉拌菜间消毒后放入冰箱或直接切配或凉拌。据食用时间越短越好。注意盛放凉拌菜的盘子不能重叠堆放,以防盘地污染下面的食品。

四、每天所剩凉拌菜要冷藏保存,冷藏保存时间不得超过1天。

五、凉拌菜间内的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每日进行清洗消毒。

六、严禁在凉拌菜间内加工肉、禽、水产品、蛋等动物性食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2024教师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863 字

+ 加入清单

本年度我校在市综治办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并借现代化标准校建设的春风进一步强化了管理、从软硬件两方面建设上都有了长足进步。

一、加强保卫工作重视力度 强化措施使之更加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刘凯直接抓,分管副校长陈彬具体抓,学校办公室、政教处、保卫处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提高制度保证 要求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处室和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 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市公安、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安全教育周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交通、大型活动等的安全教育。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周工作。学校安全教育周以"校园安全"为主题,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一周校会安全提醒,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通过一系列活动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学校对学校整体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我们在安全保卫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1、社会育人环境存在不利于师生安全的因素。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集中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明显的好转。但是,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和不良文化对师生安全的影响还比较大,试图干扰学校及学生的社会恶势力和人员还存在,社会上的黄、赌、毒、非法出版的图书、音像及网吧和游戏室对学生的影响还非常大,学校周边的饮食摊和食品店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往往受保护较多,而缺乏生活经验。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多数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低,大大增加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67 字

+ 加入清单

1、目的:建立安全阀装设选用、校验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阀使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采购部、使用部门

4、程序:

4.1安全阀的装设原则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装设安全阀。

4.1.1压力来源高于或有可能高于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2由于工作介质的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由可能使容器的内压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3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上。

4.1.4加热蒸发、换热过程,有可能使压力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5压力有可能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流体液压设备上。

4.1.6压力来源处没有安全阀的容器。

由于工作介质粘性大或其它原因,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应装设爆破片代替安全阀或采用爆破片与安全阀共用的重叠式结构。

4.2选用安全阀的要求

4.2.1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介质的安全阀,应采用封闭式,以防止爆炸,伤害人员,污染环境。

4.2.2安全阀的材质,应满足介质条件的要求。

4.2.3安全阀的公称压力等级,应满足设备工作压力的要求。

4.2.4安全阀的弹簧压力等级,应符合调试压力要求的范围。

4.2.5安全阀的工作温度,应满足工作介质温度的要求。

4.2.6安全阀的最大实际排放量,应略大于压源的最大介质流量。

4.2.7在介质温度超过200℃,最好选用对于弹簧箱有隔离措施的安全阀。

4.2.8安全阀的连接方式和尺寸,应符合现场设备的要求。

4.2.9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

4.2.10安全阀的可调部位,应有便于铅封或锁闭的孔洞。

4.3安全阀的校验

4.3.1安全阀必须经校验后才能安装使用。

4.3.2使用中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4.3.3校验合格后,由工程部将修理内容记入安全阀修理校验技术档案卡,检验执行者和修理人员,必须在档案卡上签字。

4.3.4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由被授权的人员(或质量检验人员)负责铅封或锁闭。并在校验卡上填入校验数据和签字。

4.3.5校验安全阀时升压速度应慢,以免压力读数不准。

4.3.6校验安全阀用的压力表,精度应在0.5级以上。

4.3.7检验用压力表的取压点,应保证能取到安全阀进口腔内的真实压力。

4.3.8校验用压力表,因常受强烈震动和大幅度压力波动的影响,应经常用标准表校对。以免造成误差。

4.3.9校验用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的分度,应小于最大量程的1%。

4.3.10开启压力偏差的规定:

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20KPa,当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开启压力的±2%。

4.3.11对校验数值认可时,至少应连续两次以上的数据能重合,并且不允许对安全阀进行敲击。

4.3.12密封压力必须时回座后进行试验,在比设备工作压力高时稳压5分钟不降,则为合格。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_工作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736 字

+ 加入清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要着眼点和根本落脚点。按照县委的要求,整改提高工作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整改提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让职工干部直接感受到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通过建章立制,形成保持先进性的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为了抓好整改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对照《党章》及《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按照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针对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最希望解决又能够解决的事情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搞好集中整改,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提出审议整改提高工作思路、方案,确定整改提高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导和组织全局整改提高工作,确保整改提高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负责和协调整改提高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通过分析评议阶段多方面、多层次征求意见,结合我局党组、党支部和每位党员的实际,我们梳理出我局党组和党支部及党员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过于侧重业务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和深入;二是没有以坚定的理想观念指导整个局机关实践工作;三是局党组成员数和全局工作人员数过少,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安全生产宣教和执法工作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五是全局服务意识,特别是全心全意为存在困难的企业服务的意识有待于强化。

四、整改措施

结合我县安全工作实际, 针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反映的以上突出问题作为近期整改提高的重点,确定整改措施。

(一)关于学习问题。

1 、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继续深入学习“*”重要思想、《党章》和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等。要确保每月集中一次,开展对党的相关理论的学习教育活动;

2、要审时度势,开展重点理论知识的学习活动。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进行学习,重点学习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浙江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贵州、山东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3、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应用于实际。要充分利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学到的党的理论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用理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效率;要让广大党员在学习和工作中切实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创建“平安永嘉”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以提高其工作的热情。

该项工作由刘伟都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

整改时限:第 1、第3项全过程,第2项在6月份前完成。

(二)关于强化理想和宗旨观念问题

1、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让全体党员都树立崇高的理想观念。要通过学习党史、党员先进事例、缅怀革命先例等活动,教育每个党员都 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个人努力落实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上,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关键时刻不迷失方向,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组织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反对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2、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的要求,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对局机关已经制定的 《首问负责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ab 岗工作制度》和《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等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制度 要继续予以健全,并不断加以落实。各位党员要在严格遵照执行有关制度的同时,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该项工作由汪少超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 。

整改时限:今年 6月底。

(三)关于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1、 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控制事故指标。 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具体的目标是: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有所下降;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不连沟站装车作业管理及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08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 有限公司,就不连沟铁路专用线代管运输合同和《关于不连沟铁路专用线行车组织办法》的要求,为加强车站行车组织和货装作业管理,加快货车周转,提高货物运输工作质量,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实现装车作业时间标准。 (以下简称甲方)与内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装车作业管理及安全协议,各方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一.行车组织办法

1、环线装车作业送取车按调车牵引方式办理,执行《站细》规定。凡装车列从到发线进入环线至装出重车交接完毕前,由乙方装车作业人员负责联系指挥机车运行,并办理装车一切作业。环线运行速度按工务要求不超过10km/h掌握,装车时按指挥人要求不超过2km/h运行。机车乘务员严格控制速度,做好作业配合。

2、甲方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调度员下达的装车计划,与乙方货装负责人进行通报并核对车次,甲乙双方按计划做好装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空车在何家塔站开车后,甲方车站值班员及时通知列检值班员、助理值班员、调车员、外勤货运员和乙方货装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出场,各自做好装车前的作业:

①乙方站内查车捆绑车门人员,在列车进站前携带加固材料和工具到达接车股道两侧,空车到达停妥后,专人确认安全防护,对车辆车体、车门进行检查,并对车门加固捆绑,办理作业完毕、人员撤离后,由专人负责在甲方车站值班员处进行签字交接。同时,乙方对空车进行装车前逐辆抄现车车号,核对无误后复印报车站值班员一份。

②乙方货装人员对装车设备和筒仓下线路道沿等状态进行装车前检查,有影响装车的问题时,做好处理。

③空车到达对好防护脱轨器停妥后,甲方调车人员负责两端车辆用铁鞋做好防溜措施。到达机车转出后,列检、查车作业完毕,牵引装车调车机挂好,由调车人员负责撤除防溜措施。调车人员设置和撤除防溜均应由作业人分别向车站值班员报告,车站值班员按《站细》规定做好铁鞋使用登记和核对确认。

④列检按照车站值班员的通知,装车列在车站到达,检车员指挥机车将空车对好防护脱轨器,确认停妥和防溜做好后,负责摘机和对车辆进行技检作业,技检完毕通知车站值班员放入调车机挂车试风,列检全部作业完毕后办理车统14签认。

⑤列车到达和始发,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的摘挂由甲方调车人员在站内按《站细》规定办理作业。

⑥甲方车站值班员确认列检、撤除防溜、车门检查加固作业完毕,装车列具备去环线的条件后,通知调车员,并开放调车列到环线的信号,按《站细》规定进行车机联控后办理送车作业。

4、调车列在环线运行及装车作业。由乙方调车机司机凭调车信号机的显示和值班员指示,将车列牵引运行到装车筒仓前停车标处一度停车。乙方装车指挥人指挥机车对货位,并指挥牵引进行装车。

甲方外勤货运员在筒仓处,将空车对位、开装时间、装车进度的情况向车站值班员汇报。车站值班员将装车线D12信号,在开始装车时对站内空线开放。外勤货运员负责逐辆装车质量检查监装,发现问题向装车操作员提出整治,并做好作业流程登记。

5、装车作业中,遇有调车信号故障时,乙方装车指挥人接到司机报告及时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由甲方车站值班员指派调车员,执行地面确认进路办法,司机凭调车员领车的手信号越过该信号运行。

6、调车列进入环线不准随意退行。遇有特殊情况,需压上信号、道岔退行时,由调车机司机用无线电话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得到准许并有调车人员尾部防护后方可退行。在筒仓装车作业中退行,由乙方装车操作人员与司机联系进行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

7、货装作业完毕,甲乙双方货运员进行交接签认后,由甲方货运员向车站值班员报告。车站值班员通知调车人员将重车停在发车线指定位置,按规定在两端车辆做好防溜,摘机转线。

8、重车始发。甲方车站值班员根据装好重车,有出发本务机车时,按《站细》规定组织挂车,通知列尾作业人员安装列尾,得到防溜撤除,列尾试验正常的汇报,确认具备发车条件后,按规定办理发车。

二.装车作业办法

1、乙方作业人员根据甲方车站值班员邻站开车通知,对到达停妥的空车,在进入环线装车前进行检查,并做好逐辆车门捆绑加固。捆绑车门在站内到发线作业,甲乙双方人员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化区段各项安全规定。车站运转室设置《不连沟站空车交接登记薄》,内容包括“日期、列车车次、到达时间、车辆检查加固情况、作业人员撤离时间、发运站(查车负责人)签字、车站值班员签字、备注”,按格式和实际进行登记交接,车门加固必须符合良好条件。站内查车、捆绑车门与列检平行作业,掌握时间标准为:普通小列20分钟,杂型车(C70、C64、km70)40分钟,万吨C80型列车35分钟。

2、乙方作业人员清理车底冻煤和杂物在筒仓处作业。装车前对C80车体内脱落或缺损的拉杆,采取捆绑及代用材料加固,防止车体外胀和在卸车地刮坏设备的问题发生。防冻液喷洒在空车和煤炭中根据气温变化,按国铁规定标准足量喷洒。抑尘喷洒在装车达标后的重车上进行,并达到国铁要求标准。

3、空车列在环线运行和装车,均由乙方作业人员组织指挥并按货装规定进行装车,甲方外勤货运员负责装车质量监装工作。装车中严格按车辆允许载重和有关增载规定标准执行装载定量。认真执行《呼和浩特铁路局规范发送散堆装货物管理实施办法》的装载规定,做到不超载、不偏载、不积重、不冻煤、无高温煤和超标块煤装车,不符合放行条件不得办理交接和放行列车。

4、装车操作人员认真操作设备,严格按标准计量,不得将煤流入车档线路,不得打坏机车、车辆设备。装车完毕及时将筒仓漏斗等设备恢复定位,保持在正常固定状态,不影响机车车辆运行。

5、在装车筒仓处设置《不连沟车站货装重车交接登记薄》内容包括:“日期、车次、对货位、开装、装完时间,发运站货运员签字、车站货运员签字、处理问题简要情况”。甲乙双方货装人员严格装车质量标准,发现问题就地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

三.货运交接办法

1、列车方向,不连沟站开往何家塔为上行,到达不连沟为下行。空车到达装车后折返车次,以环线装车点筒仓为界,重车进入发车线起变更(或按调度命令)办理,将原车次尾数改为上行车次,如:DG211次变更为DG212次。始发上行重车,由甲方助理值班员根据乙方抄对现车的车号或列车到达编组顺序表,编制出发列车编组顺序表和列车编组通知单,核对现车与填写无误后,交出发列车本务机车司机,并办理交接登记。

2、装车承运制票由甲兰营车站内勤货运办理。空车到达不连沟站乙方抄收核对车号后,在30分钟内以电传方式将运单和装车车号编组传到甲兰营内勤货运室,电话:0471--2246093 。甲兰营站内勤货运根据运单及编组车号做好制票工作。

3、重车装完后,乙方发运站专人将装车计量单及时电传甲兰营内勤货运核对存查。

4、货物承运按地铁与国铁换票运输办法执行。货车交接执行现车检查,分段负责的交接办法,不连沟站由签订协议双方交接,不连沟以外的沿途运输由所经车站检查,在甲兰营站交接。

5、空车和重车在不连沟站按到达装车前及装车后重车检查交接,并办理双方签认手续。

6、乙方装车设备施工或检修,应及时通知车站,并以书面形式报伊泰呼准铁路调度台,内容注明日期、起止时间、影响装车等事项。装车设备在装车中发生故障临时抢修时,乙方装车操作员告知甲方货运员,由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乙方人员联系尽快修复处理,正常后通知车站值班员。

四、安全协议事项

1、甲乙双方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作业管理及安全协议。乙方在货装工作方面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

2、甲乙双方作业人员对分管范围的行车、人身、货运安全负责,发生问题各自按分析定责落实整改。发生行车、人身、设备事故,按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分析定责进行处理,并做好事故复救工作。

3、甲乙双方按上级公司《委托运输管理合同》和有关安全协议执行,加强管理工作和作业分工的紧密配合,协同做好运输安全工作。

4、乙方在装车中必须保证装车车辆顶面平整,装载的货物不得偏重、超重、集重。甲方发现车辆装载、加固不符合挂运条件,乙方应立即进行重新整理,因货物装载不良影响行车安全的车辆禁止挂运,采取停运措施。

5、乙方应严把煤质关,杜绝高温煤、着火煤上车。在中途站发现时,除执行有规定罚款外,对造成的车辆延时和所产生的处理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装车防冻液喷洒不达标造成冻煤、装车有超标块煤影响卸车,乙方负责处理和及时整改。

7、凡发生在卸车地点,由于车体内杂物(包括C80遗留拉杆)等造成刮坏设备、设施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8、在呼准线、国铁区段因货物装载不良而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9、因乙方发货人运单、车号填制错误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发货人承担。

10、由于甲乙双方在作业中未做到本协议的有关规定,造成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11、由于联系不及时影响接发列车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未达到协议要求标准,一经发现,应立即停运整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无新协议签订时止,未尽事宜,双方可按有关规定、规程随时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中作业办法,双方在执行铁路基本规章制度的同时,组织作业人员培训学习,并落实。

3、本协议一式六份,报上级运输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不连沟车站一份。

甲方: (章)

负责人:

乙方: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45 字

+ 加入清单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双方利益,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20__年度安排给的

工程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第一条: 双方履行的安全职责

(一) 甲方安全职责

1、审查乙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乙方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

3、有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利。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乙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程的事情,有权予以纠正,并按本协议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罚,对危机甲方安全与利益的施工作业有权停止。

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

(二) 乙方安全职责

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下列手续:

(1) 持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乙方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人员名单、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每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工程管理部门确定的缴纳标准足额缴纳(伍仟元人民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金办理相关手续。

(2) 按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将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存档。必须在施工现场指定一名戴有安全标记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1) 施工前准备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有针对性强而又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 应检查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安全的隐患必须排除,否则不能进行施工作业。

③ 认真搞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④ 施工方法的选用、施工进度的安排,机器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应遵守“三不伤害”原则,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 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3) 非电气操作人员均不准乱动电气设备。所有从事电气安装、维修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从事电工工作。电工应持证上岗。

(4) 在垂直吊运管子时,应注意不要与任何电线相碰。尤其在使用吊车时,应注意周围的高压电线,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在金属容器内或黑暗潮湿的场所工作时,照明灯的电压应为12V。环境较干燥时,也不能超过24V。

(5) 开挖沟槽时,应对开槽范围的地上、地下障碍物进行现场核查。注意保护地下的其它管线及设施。

(6) 开挖沟槽应按规定进行放坡,在地下水位高于槽底的地段应采取降水措施,应随时注意沟槽壁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如有应及时用档扳支撑,并挂警告牌。

(7) 在进行顶管作业时,两侧操作坑必须支撑。管道的顶进,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随挖随顶,切忌挖进过深、过大,防止土方塌落及以后路面塌陷。

(8) 装运管道及下管时,切忌野蛮装卸,不得损伤管道的保温层,保温管道要注意防火。管道装运的高度不得高于汽车箱板高度,以防管道下滑。

(9) 施工现场应随工程的进度添加安全防护栏和悬挂安全警示牌。在居民生活区,闹市区土方开挖后,必须按需要设置临时道路、槽边护栏、夜间照明灯及指示灯等警示设施。

(10) 现场临时电源线走线正规、标准,不得任意拉扯、吊挂,各种开关盖必须完好,杜绝带电体裸露。

(11) 电动工具和电动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机具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修理。

(12) 砂轮切割机的砂轮片必须用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砂轮片上必须有能遮盖180°以上的保护罩,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操作时应慢慢吃力,切勿使其突然吃力和受冲击力。使用磨光机工作时,必须带绝缘手套。

(13) 用链条葫芦(倒链)起重时,不能超出其起重能力。在任何方向使用时,拉链方向应与链轮方向相同,注意防止手拉链脱槽。用链条葫芦

吊起阀门或组装件时,升降要平稳,如需在起吊物下作业,应将链条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将部件垫稳。

(14) 凡在离地面1.8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高空作业时,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应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电焊工在1.8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消防措施,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5)电气焊作业必须按公安部印发的《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进行,焊接工人应有劳动部门颁发的通过年审的焊工证。施工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及脚盖等;工作服不应束在裤腰里,脚盖应捆在裤脚筒里。在焊接和切割工作场所,必须有必要的防火设备,如消防栓、灭火器、砂箱以及装满水的水桶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谨防触电,注意不被弧光和金属飞溅伤害,预防爆炸及其它伤害事故发生。当焊接或切割工作结束后,要仔细检查焊接场地周围,确认没有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16) 使用焊机前,应检查焊机接线正确、电流范围符合要求、外壳接地可靠、焊机内无异物后,方可合闸工作。调节电流时应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焊机工作时,应严格按照焊机铭牌上标的数据使用焊机,不得超载使用,不允许有长时间短路;工作时,焊机铁心不应有强烈震动,压紧铁心的螺丝应拧紧;工作中焊机及电流调节器的温度不应超过60 ℃。 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焊机内外清洁,保证焊机和焊接软线绝缘良好,若有破损或烧伤应立即修好。焊机电路的技术状况及焊机各处的绝缘性能应定期交由电工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17) 氧气、乙炔气瓶的涂漆标示要清晰正确,不得涂改(氧气瓶瓶体为天蓝色,并标黑色“氧气”字样。乙炔气瓶瓶体为白包,并标注红色“乙炔”字样),瓶阀、接管螺丝和减压阀等附件完好齐全,无漏气、滑丝、表针松动等危险情况。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气瓶应放置在通风、阴凉、无腐蚀的专用场所,防止雨淋和日光曝晒,不应接触有电流通过的导体。气瓶严禁靠近火源、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气瓶及瓶阀周围严禁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及油污的手套、工具去接触氧气瓶。气瓶瓶阀、管路不得漏气,试漏时可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漏。气瓶在搬运中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装卸时禁止抛、掷、摔及使用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不得将瓶内之残留的液体倒出,以防挥发引起爆炸。气瓶须定期检验,不得超期使用。氧气瓶、乙炔气瓶的检验周期为3年。

(18) 气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① 氧气瓶在安装减压阀前,先将阀门慢慢打开吹掉接口内外的灰尘和金属物质。开启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与气瓶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以免气流射伤人体。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并用时,须保持8米的安全距离;两个气瓶的减压阀不能成相对状态,以免气流射出时冲击另一支气瓶的压力表,造成爆炸事故。夏季室外作业时,需要用隔热物质遮盖气瓶,以免阳光曝晒。不准把氧气瓶代替压缩空气或把氧气作通风使用。氧气、乙炔瓶不得混放。卧放时必须固定,瓶头朝向一边。氧气瓶应装有防震胶圈。

② 乙炔气瓶的瓶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全部打开或全部关死,否则容易造成漏气。乙炔气瓶的减压阀和瓶阀的连接处必须可靠、严密。乙炔气瓶必须安装专用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要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严禁使用铜、银、汞等制品的工具与乙炔气瓶接触。

(19) 施工用电应配备完整可靠的配电箱,内装电表及漏电保护装置,未安装漏电保护措施的配电箱,禁止使用。

(20)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① 闪电、打雷、暴雨; ② 六级以上大风;③ 钢管上雨水未干;④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21) 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 ;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

(22) 遵守一切国家、省、市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三) 共同责任和义务

1、存有争议和不可预见的问题时,双方主动协商解决。

2、由于一方的原因造成了对方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双方对责任有争议时,请市安委会仲裁。

第二条:甲方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违反本规定处理标准

一、未履行以上安全职责条款之一,发现一项视情节扣罚安全施工保证金50---200元。

二、违犯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人身伤害责任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再扣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00元。

三、违犯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再扣罚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四、 无视本规定酿成事故,影响临朐恒顺热力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单位和个人,除按上级有关规定、承包合同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扣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00-3000元。

五、 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甲方工程、安全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如有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出现一次处罚500元。

六、因施工作业未按规定施工,在上级部门现场检查中,出现的各类罚款,有施工违规单位承担,从安全保证金扣除。

七、以上所有罚款,通过甲方工程及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实施。合同到期后,施工单位凭“安全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八、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及联系工作,创造良好作业条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条: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发生事故的处理规定

(一) 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由施工单位(乙方)独立承担行使民事责任,负责对事故统计、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 发生重伤及伤亡以上事故,施工单位(乙方)在负责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同时抄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三) 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规定而造成的事故和自身损失,自己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四) 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受伤或生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其它事项

(一) 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签订时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完善,但不得违背协议书规定原则,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出现事故有违反方独立承担责任。

(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项目部盖章 ) 乙 方: ( 签字、盖章 )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