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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法律法规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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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知识学习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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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可以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跟着时代的步伐,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单位组织开展的法制讲座和法制知识竞赛,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

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己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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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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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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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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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区自治法律基础及其完善

一、社区自治法律的历史起源和发展     社区自治的全称是社区居民自治,其来源于早期的居民自治形式—— 居民委员会。1950年,xx市成立我国第一个城市居民委员会。之后,武汉、成都市也相继成立了居民委员会。1951年,上海市将多具有自治性质的联防服务队改为居民委员会,并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1953年,彭真向中央提交《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必要性。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即群众性的居民组织。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颁布对推进我国居民自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到1958年,基本上每个城市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但是,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荡然无存,许多居民委员会被改名为“革命居民委员会”,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违背了居民自治的原则。这一状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得到纠正。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公布了1954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2年《宪法》正式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确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我国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社区居民自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     二、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重要性     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在强调社区自治的同时,不能忽视社区法治。社区“依法自治”的概念已经为我国政府所采纳,并被写入民政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XX年7月27日)的附件《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之中。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的关系是: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同时并存,社区自治必须建立在社区法治的基础之上,只有通过社区法治才能最终达到社区(依法)自治的目标。社区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表现形式,同样适用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区法治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手段和保障。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社区自治的目标,则社区自治仅限于空洞的口号;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社区自治的具体内容,则社区自治必然缺乏必要的手段和资源。本文重点研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对现行社区法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必须指出的是,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不是社区法治的全部内涵,而仅仅是社区法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区法治的起点。     社区自治的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为基础和保障,虽然其最初的诞生是自发性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这一自治组织将缺少立法的保护,其组织形式、组织结构、运作程序、工作经费等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从世界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依法保障自治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保障社区自治权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方面。     三、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现状     本文按照法律效力等级,逐一研究我国现行有效的关于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从效力等级上看,包含居民自治内容的法律依次为:《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有关行政法规(条例)、全国性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地区性的规范性文件,共五个等级。     1. 《宪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颁布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前三部《宪法》中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及居民自治的内容。居民自治在当时没有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中。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需要, 1982年《宪法》第111条规定了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居民自治已经获得《宪法》的认可,社区居民自治具有《宪法》的法律保障。     2.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性质决定了《宪法》的条文比较原则,即法理上所谓的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宪法》不可能详细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具体运作内容,这就需要另行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居民自治。同时,根据《宪法》第111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另行规定。笔者认为,这里的“法律”,应该是狭义上的法律概念,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取代了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确定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性质,并提出“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该法第6条至15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和组织结构。第16条、17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费用来源及办公用房来源。第19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组织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第20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3. 有关行政法规     根据《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989年发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37号令),该《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群众性组织,是基层居民行使自治权自我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该条例早于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所以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治安保卫委员会。然而在实践中,居民委员会普遍设有治安保卫委员会,同时1982年《宪法》第111条第二款、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均规定居民委员会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在新的行政法规出台前,1952年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仍然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治安保卫工作。     4. 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第23号文件)。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意见》)已经得到党中央、同意,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从《通知》的内容上看,贯彻执行《民政部意见》是各地区、部门的义务,而义务是规范性文件的本质特征,所以,从法律性质上分析,《通知》所转发《民政部意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意见,而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指导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意见》对“社区”、“社区建设”下了定义,指出了社区建设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居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词频繁出现于《民政部意见》之中。值得强调的是,《民政部意见》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做出了新规定,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取代了传统的“居民委员会”。     5. 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社区居民自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该法制定实施方法。据统计,全国有25个省市制定了适用于本省市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办法。这些实施办法一方面重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另一方面在某些环节制订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各省市颁布的一些“意见”,例如,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苏办发〔〕15号文件),继而,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号文件)。这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民政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本地方制订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四、社区自治法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已经构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完整的框架,对我国社区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从狭义的法律层面上看,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条文仅有23条,条文偏少,内容比较简单、笼统,虽然确定了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框架结构,但是缺乏具体的规定,不易操作和实施。     第二,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某些条文已经非常陈旧,应当做出适当修改。例如,根据《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第6条,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权主要针对“分子”,但是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罪”已经在1997年被修改为“危害~罪” (1997年《刑法》第102条至113条),所谓“分子”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概念,《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应该根据1997年《刑法》做出相应修改。     第三,对于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集中在《民政部意见》上。《民政部意见》实际上修改了1989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从法律修改的角度分析,民政部(甚至)无权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严格地说,民政部对“居民委员会”名称的“修改”行为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更进一步说,由于《宪法》第111条采用的名称也是“居民委员会”,民政部将其修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为,是不符合《宪法》的行为。当然必须承认,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在《宪法》制订的时期(1982年)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订的时期(1989年),中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现在的程度,社区的概念和地位还没有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所以《宪法》没有出现社区一词,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仅在第4条出现了“社区”一词,即“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这也说明《宪法》有关条款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应当做出相应的修改。然而,众所周知,修改法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修改《宪法》更是难上加难,而社区建设不可能坐等法律修改之后才能进行,所以《民政部意见》其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其中涉及的一些内容虽然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但是是可以理解的。从短期来看,《民政部意见》是合理的,但是民政部规定不能长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最佳途径是将《民政部意见》中的合理部分上升为法律。     第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调整后的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户到3000户。这一标准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的100户到700户大相径庭。从表面上看,江苏省的文件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但是却符合现实社区规模的基本状况,这进一步反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应当修改。     此外,江苏省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还规定,要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社区群众性民主决策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也是3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新的提法,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出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10条只规定了“居民会议”,该“居民会议”既可能是“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也可以是“每户派代表”参加,还可以是“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参加。由此可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会议”并不等同于“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前者既包括居民代表大会,也包括全体居民会议,而后者仅仅是居民代表大会。所以,江苏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市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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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律援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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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男/女民族: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住宅电话: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工作电话: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

文盲小学中学大专以上

身体状况

健康残疾严重疾病

人群类别

残疾老年未成年妇女进城务工者一般贫困者军人军属其他

曾否申请过法律援助:_______________否是

前次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申请编号: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

民事/行政/仲裁:_______________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

刑事:_______________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

申请法律援助方式:_______________刑事犯罪嫌疑人代理刑事辩护刑事被害人代理民事诉讼代理仲裁代理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公证证明

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理由

申请人基本经济状况:_______________无收入职业收入(含离退休金)每月元救济金每月元其他月收入每月元

申请人家庭人口:_______________人月平均收入:_______________元/月月基本开支:_______________元/月家庭成员及经济状况日下: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元)

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与其关系____________月均收入____________职业工作单位____________或就读学校____________申请人家庭月平均收入____________元,年度总收入____________元。

申请人家庭每月基本经济开支: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元/月)

基本生活费用合计____________

其中住房(租金)日常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其他必要开支____________

申请人供养人口费用备注姓名年龄关系供养费用____________

合计

申请人家庭自由物页状况地址:_______________产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状况:_______________自用出租

另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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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律服务协议公司股东配售股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企业,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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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某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项: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____

1、受委托律师赴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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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公司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范文_顾问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司法,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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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司法顾问工作计划范文

xx年公司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范文

第一个月 了解情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历史(成长史、以往的失败案例和成功经验),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

第二、三两个月 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出改进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

第四、五两个月 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第六个月 中期总结

针对公司六个月来的实际运营加以分析、研究,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探讨,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总结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个月 劳资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的劳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公司相关人员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第八、九两个月 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公司总体架构运行情况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十个月 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第十一个月 税务建议

针对公司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公司讲解、透析如何合法纳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优惠,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第十二个月 年终总结 综合评价

回顾整年度的服务情况,由顾问单位对服务质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就顾问单位的现状提出专业的整体评估报告。与顾问单位协商制订下年度的服务计划,签订下年度法律顾问的续约合同。

以上工作进度可以根据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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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上市公司晚间最新公告_公告_网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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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晚间最新公告

欢迎来到第一范文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上市公司晚间最新公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增减持】

奥特佳(11.670, 0.22, 1.92%):实控人再增持45万股 累计增持190万股

奥特佳实际控制人王进飞于20xx年5月19日,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451,000股。王进飞自20xx年5月16日起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06,900股,投入资金约2188万元。

鑫科材料(3.990, 0.00, 0.00%):李非列等三股东拟清仓减持

鑫科材料晚公告,恒鑫集团、中融基金-增持12号资产管理计划、自然人李非列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截至公告披露日,恒鑫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累计持有鑫科材料股份9917.13万股,占鑫科材料股份总数的5.604%。恒鑫集团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李非列直接持有鑫科材料股份数量200万股,占鑫科材料股份总数0.113%。

恒逸石化(13.260, 0.35, 2.71%):拟推1.5亿元员工持股计划

e公司讯,恒逸石化(000703)5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共计200人,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1.5亿元。

顺网科技(28.430, -0.07, -0.25%):筹划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顺网科技5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持有人范围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职的董事(不含独董)、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该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存不确定性。

众合科技(21.770, 0.08, 0.37%):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5%公司股份

20xx年5月15日,网新科技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众合科技7,602,300股,持股比例减少了2.37%;成尚科技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众合科技7,175,300股,持股比例减少了2.24%。20xx年5月19日,成尚科技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众合科技1,238,600股,持股比例减少了0.39%。上述股东累计减持众合科技16,016,200股,持股比例减少了5.00%。

大北农(5.900, -0.04, -0.67%):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402万股

大北农控股股东邵根伙、董事张立忠、高级管理人员周业军、陈忠恒于20xx年5月18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4,023,000股,占总股本的0.098%。未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性。

红豆股份(7.540, -0.09, -1.18%):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5%股份

红豆股份5月19日晚公告,公司于5月19日收到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耀庭、周海江、顾萃、顾建清、戴敏君、喻琼林、冯振标、蒋雄伟、陈永强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累计增持红豆股份8224.8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

大商股份(36.950, 0.11, 0.30%):大商集团及大商管理持股增至20%

大商股份5月19日晚公告,5月19日,公司收到大商集团及大商管理发来的通知,截至5月19日,其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874.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权益变动前大商集团及大商管理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717.68万股,持股比例15.72%。

【热点事件】

万马股份(11.160, 0.14, 1.27%):中标2.5亿元国网招标项目

万马股份5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中标国家电网公司两招标项目,合计 中标金额2.5亿元,占公司20xx年度营收的3.91%。中标项目分别为6个包的110kV电力电缆系列产品;及13个标包的低压电力电缆系列产品。

时代万恒(19.800, 1.80, 10.0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时代万恒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xx年5月17日、5月18日及5月19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华映科技(9.380, -0.03, -0.32%):实施10转6派1方案

华映科技20xx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派1元(含税);同时,每10股转增6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xx 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xx 年5月31日。

银江股份(15.000, -0.14, -0.92%):拟发行不超12亿元公司债补充营运资金

银江股份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人民币12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募集资金拟用补充营运资金。

杉杉股份(14.500, -0.43, -2.88%):一高管涉嫌泄露内幕信息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杉杉股份5月19日晚间公告,5月18日,公司董事兼高管翁惠萍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该通知书称,因调查需要,证监会决定对翁惠萍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公司表示,上述立案调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国海证券(5.390, -0.01, -0.19%):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 大股东加大增持

国海证券5月19日晚公告,公司当日收到证监会《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列举国海证券六项违规行为,并决定在一年内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暂停新开证券账户;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在一年内对公司开展全面内部合规检查,并每季度向证监会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等。公司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拟进一步增持国海证券不超2%股份。

亚太股份(10.690, -0.13, -1.20%):成为一汽大众制动器项目批量供应商

亚太股份被确定为一汽-大众F17M BC316 DY0260制动器项目批量供应商。亚太股份称将立即开展后续工作,按照主机厂的要求推进。该项目后续订单情况取决于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暂无影响。

新南洋(21.110, 0.44, 2.13%):非公开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核准

新南洋5月19日晚公告,5月19日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新南洋股份(15.050, 0.02, 0.13%)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47.23万股新股。

时代万恒:连续两涨停 无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

时代万恒最近两个交易日连续涨停。公司5月19日晚公告,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大北农等多家公司获重要股东增持

5月19日晚多家公司披露获重要股东增持:大北农控股股东携董事及高管增持402万股;金枫酒业(10.890, -0.04, -0.37%)实控人光明食品全资子公司5月8日至5月19日累计增持公司257.56万股;亚宝药业(7.530, 0.15, 2.03%)实控人之一致人及高管任伟增持100万股;南都电源(17.230, -0.23, -1.32%)董事长5月19日增持16.88万股;奥特佳实控人5月19日增持45.1万股。

*ST德力(8.330, 0.00, 0.00%):实控人再次补充质押以应对平仓风险

*ST德力5月19日晚公告,为降低平仓风险,公司实控人施卫东18日将其所持公司1352.5万股补充质押;其已于4月28日补充质押450万股。目前施卫东持有公司42.24%股份,其中72.33%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30.55%。

云南城投(5.900, -0.65, -9.92%):终止非公开发行事项

云南城投5月19日晚间公告,因20xx年房地产宏观情况及再融资政策均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决定终止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去年11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等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9.2亿股 ,其中,云南城建集团承诺认购不低于非公开发行总股数38%的股票。

华星创业(10.440, 0.00, 0.00%):拟逾5亿元收购互联港湾剩余股份

华星创业5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作价5.39亿元收购互联港湾49%股权,以实现对该公司的全资控股;另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2.54亿元。互联港湾从事IDC及云计算行业,20xx年营收2.18亿元,扣非后净利4208万元;未来3年业绩承诺总和不低于2.87亿元。

融捷股份(24.730, 0.10, 0.41%):完成收购长和华锂42%股权

融捷股份5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购买长和华锂42%股权已完成了股权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成为长和华锂第一大股东,并提名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人选,能够对长和华锂形成实际控制。将按相关规定将长和华锂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置信电气(7.920, 0.10, 1.28%):子公司预中标4.05亿元国家电网产品

置信电气5月19日晚公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近期在其电子商务平台陆续公告的国家电网公司20xx年第一次配网设备协议库存货物招标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标配电变压器等产品,中标金额预计约为4.05亿元,占20xx年营业收入的5.80%。

申万宏源(5.490, -0.02, -0.36%):非公开发行募资额由190亿下调至120亿元

申万宏源5月19日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其中,募资上限由190亿元下调至120亿元,缩水近37%;并调整发行底价、缩减发行股份数量及对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值得注意的是,申万宏源称将按规定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认购对象。申万宏源原拟以6.07元/股向中国人寿(26.240, 0.00, 0.00%)等三名对象定向发行31.3亿股,募资不超190亿元,其中中国人寿拟认购约8成份额。

昆仑万维(22.400, -1.51, -6.32%)董事长收监管函:1千万元增持违规

19日,深交所对昆仑万维董事长周亚辉发送监管函,昆仑万维董事长周亚辉于20xx年10月11日,增持昆仑万维股票37.89万股,交易金额约1千万元,该行为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若干规定,要求其在5月26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深交所。

东方电子(5.200, 0.00, 0.00%):中标1.09亿元国家电网项目

东方电子5月19日晚间公告,近日收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中标金额共计1.09亿元,中标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xx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珍宝岛(16.830, -0.07, -0.41%):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

珍宝岛5月19日晚公告,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发布至今,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发生了变化,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经过反复沟通,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TCL集团(3.510, 0.00, 0.00%)董事长李东生与两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成为第一大股东

财联社19日讯,TCL集团公告称,董事长兼CEO李东生、东兴华瑞、九天联成于5月19日签署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2.28%,李东生先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第一创业(14.620, -0.22, -1.48%):三股东能兴控股补充质押446万股

第一创业股东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19日将其所持公司446万股股份补充质押。截至公告日,能兴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185,834,000股,占总股本的8.49%,累计被质押156,824,73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4.39%,占公司总股本的7.16%。

*ST吉恩(6.740, 0.00, 0.00%):5月26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ST吉恩晚间公告,公司于5月19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xx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

嘉麟杰(8.640, 0.00, 0.00%):拟8000万元先行收购重组标的德青源逾5%股份

嘉麟杰5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不超过3.2元/股的价格,购买东北证券(9.570, -0.13, -1.34%)等6名投资人所持有的德青源(835923)共计5.45%的股份,交易额7999.68万元,据此估算德青源整体估值为14.68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嘉麟杰此前公告,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收购标的正是德青源。

青海春天(12.080, -0.27, -2.19%):控股孙公司3亿元认购私募基金

青海春天5月19日晚公告,公司控股孙公司恒朗投资现以自有资金3亿元认购望正资产发行的望正恒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管理人为望正资产,托管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创力集团(8.450, -0.10, -1.17%):因市场原因 股东减持计划未完成将顺延

创力集团晚间公告,根据公司20xx年12月20日公告,股东王凤林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5个月内,减持不超过560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0.88%的公司股份。因市场原因,王凤林未按预期实施减持,实际减持157万股,相应减持计划将顺延进行。自本次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王凤林将根据市场情况,减持不超过390万股。注:创力集团20xx年12月20日以来股价累计跌逾两成。

黑芝麻(8.060, 0.00, 0.00%):拟推20xx万份股票期权

黑芝麻5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向包括董监高在内的94名激励对象,授予20xx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7%。其中,首次授予1751万份,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每股8.03元。业绩考核条件为:公司20xx年-20xx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少于2.5亿元、2.75亿元、3亿元和3.3亿元。公司股票自1月3日起停牌,停牌前股价报8.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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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律服务所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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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拓展我所法律服务案源,为加快竹管垅社会民主法制化建设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根据县局精神,制订本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1、认真落实政治业务学习、内强素质

把政治理论知识、所务管理各项制度、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办法、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等纳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根据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使全所人员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知识水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在依法开展执业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主动地配合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认真开展疑难案件讨论,促进内部学习和交流

对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是集思广益,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在对疑难案件的讨论过程中,不同意见的交流和辩证,不仅可以找到解决案件的准确依据和最佳途径,更重要的是不断增进全所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也为大家在今后办理同类案件中积累宝贵的经验,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3、坚持认真贯彻执行统一受案、统一委派等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成效。

二、扩大监督渠道。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在门前开辟法律服务业务公开栏,对业务范围、执业纪律、责任追究承诺等公开公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收费标准和办案程序。以制度的公开,扩大监督渠道和监督力度,促使从业人员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时刻警示从业人员规范行为,依法执业,竭诚为社会服务,以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三、以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的开展促进业务量的提升

善于抓住有利时机,如“3.15”维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平时配合司法所深入基层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如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基层法律服务在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在指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理解法律知识的同时,注意引导群众走依法维权之路,正确处理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纠纷。通过宣传,不仅可以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秩序稳定,邻里团结和睦,更重要的是开辟案源,提高业务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四、以整肃内务为抓手,促进所务管理规范化

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专门负责人员,严格统一收案、登记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力度。对业务工作实行分类登记,做到账目往来清楚,收案登记明晰,卷宗内页排列有序、内容完整,促进所务管理的规范化。

通过各项制度的健全落实,力争在完成法律服务所主任质量化管理责任目标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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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委托律师提供购房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服务,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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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律非诉字第号委托方(甲方):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甲方因____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____、李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____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____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____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____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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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上市公司年会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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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仁、各位商界朋友,大家下午好!

很荣幸,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分享一年来公司所经历的点点滴滴;刚才陈列总经理已经给我们很生动、很深刻的总结了这一年来公司的成败和得失,我非常荣幸、非常骄傲公司有这样英明的,我来公司时间不长,但是我却时时刻刻、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在陈宰臣董事长和陈列总经理的指示和关怀下,公司发生的巨大变化和进步!我在这里代表销售部向他们和公司的用心良苦表示感谢!

下面我做为营销总监和大家一起分享下有关营销的方方面面,关于营销这块,在在座的各位的鼎立支持下,我们可以说,今年打了个非常漂亮的战役!大家都知道,今年4月份,我们现在的工厂才有雏形,真可以说是百废待兴、百业待举。短短的几个月,我们不光在销售业绩上给公司交个满意的成绩单,而且在销售模式和公司未来的营销方向上做了重大的变动和明确,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做了很好的规划和铺垫,下面我就以下三个方面和大家分享下:

一、公司目前的营销模式和构成:

1)销售构成:目前公司的销售主要有四大块:半成品(箱体、玻璃、外壳等)、国际贸易(燃气热水器、烤炉等)、oem(电压力锅等)、国内销售。其中半成品占20%、出口占10%、oem占10%、国内销售占50%;

2)营销模式:由于我们的销售产品比较多元化,营销模式也是比较多样性,为了大家便于理解,那么在这里我重点阐述下国内销售的营销模式,国内销售也分为两大块:以批发为主的营销二部和以凯信品牌为品牌推广的营销一部,很显然,营销二部主要是以批发为主,追求的是量的变化,从而达到质的变化;也就是说二部追求的是客户的数量和出货的数量,从而提高利润的数量,用六个字简言之,也就是“深挖洞、广积粮”,没有粮食人会饿死,在现阶段,没有大量利润的保证,公司就会出现饥荒和危机。但是,一味的“深挖洞、广积粮”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我们的目的是为了称王,成就一番霸业;我们通过什么来实现我们的霸业,总的有个媒介,我们的媒介就是凯信品牌,所以我们成立了营销一部,一部的营销模式三个字“品牌化”或者说“图霸业”。

二、一年来营销方面的工作总结;

在这里,我借陈宰臣董事长的一句话“销售是一个企业的龙头,龙头如果不能发挥它该承担的责任,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让整个工厂失去活力、战斗力、以及生存的本钱”;在这一年里,公司的所有销售人员都克己敬业、始终把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我们的半成品销售比去年提高了50%;我们的oem客户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增加20%;而我们的出口更是朝气勃勃、大放异彩,不但在业绩上取得辉煌成就,而且成功的和国际上的一些大经销商实现完美对接;我们的国内销售也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们的网络已经遍及全国各地,其中我们的电压力锅产品销售从每月的几百台到现在每月2万台,这是一个什么速度,这离不开销售人员的努力,当然也离不开在座各位的支持和关怀;我们自己的品牌也实现了零的突破,目前网络有10多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很多不如意和困难,但是公司品牌化路程已经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虽然比较艰辛,但已经有了很好的开端。如果说今年是我们向品牌化进军吹响的第一声号角,那么明年就是进入冲刺和真正的战争时代,都说商场如战场,一点不假,我们就是在进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我们取得这些业绩,虽然谈不上骄傲,但是我们却在脚踏实地的在走,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今天的一小步也就是以后的一大步!在这里,请允许我,允许我代表全体销售人员对在座的各位、以及公司的领导、各位商业朋友,对你们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

三、公司未来的营销方向和重点:

谈到营销也许每个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营销其实是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市尝销售、财务、售后、运营平台、物流、产品等诸多大板块组成,任何一个板块运作不畅都会带来致命的伤害,其中最重要就是销售和市场,市场就是经营品牌、销售就是销售产品,两者的结合就是营销这个名词的来源,简单的说营销就是经营品牌和销售产品。刚才陈列总经理也明确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品牌化,品牌化不是口头上说说的,我们首先要了解市常谁都知道厨房电器是块大蛋糕,而且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城市化,需求量会越来越大,这是好的一面;但是我们有没有深思和调查?目前国内传统的厨房电器知名品牌(方太、老板、帅康、樱花、华帝、万和、万家乐、樱雪、欧意、万喜、美的等)和二线品牌差不多20家;我们可以撇开这些传统品牌不说,就是今年就有长虹、新飞、格兰士等向厨卫电器进军,而且投入和市场推广的力度也相当的大,长虹、格兰士光一个营销团队都接近50人,投入资金都是成百万的去运作,以上这些能说明什么呢?给我们的只有深思:厨卫的品牌还有没有的做?我们怎么去做?我在这里想说明几点:

一、肯定有的做,没的做的话大家不可能都往这方面想,而且非常值得去做!因为市场的需求是非常巨大的,市场对品牌的要求也是分高、中低的,每年都会有品牌的升和落,这就给我们留了足够的空间;

其二、我们并不一定非要采取其他品牌运作的模式,但是可以借鉴,适合自己的模式才是最重要;

其三、市场也同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在未来3年内,如果我们品牌化还不成功,形势将是极其严重的,我们的生存空间在哪里?幸运的是,通过前期的试运行,我们找到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刚才陈总已经说了公司的战略规划,我在这里重点说说未来凯信品牌品牌化的营销思路:公司走品牌化之路,实现由公司规模大到实力强的一个转变,争取在3年内达到厨房电器行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前15名的战略目标,把凯信的“用爱创造生活”的设立理念变为现实,让凯信的“爱”理念走进千家万户,最终实现公司的终极目标:走向上市和国内厨房电器的驰名商标、以及厨房行业的前三甲。当然,我们的营销中心还是不健全的,我们的营销团队的实力还是比较薄弱的,在明年,我们将会增加专业的售后和市场部、以及我们的销售人员,来增强营销中心的实力。不知道大家留意没有?现在全世界都在发生石油危机,中国在未来5年内将建近20座核电站,这意味着什么?未来带电的产品将是中国的销售主销产品,也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对我们的产品组合和产品线做出调整,只有定位准确了,我们才可能迎头赶上,才会抓住机遇谋发展!明年我们首先是巩固我们目前的优势产品:燃气热水器,首先在外观和功能上更加完善和自主化;其次,在电热水器和电压力锅上,我们将在款式、功能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调整;另一方面,在烟机和灶具上面,我们会加强大品牌的市场调研工作,保持能够跟上市场的节奏,并适当的自主化。简单的说就是三个一工程:一巩固、一重点、一保持。

以上就是今天我和分享的一些内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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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产权上市挂牌委托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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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简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______________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有效条款

1.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协议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本协议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披露方单位: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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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开展村法律顾问年度总结_顾问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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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顾问年度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四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工作方案,保障落实专项经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156个村(社区)配备2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纠纷,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四会建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一)市领导高度重视。四会市市委书记袁鹏然同志、市长曾泰同志分别在20xx年8月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欧爱民同志亲自抓工作落实,亲自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并于20xx年9月20日主持召开了四会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明确分工,落实部门责任,为我市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障。

(二)保障落实专项经费。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20xx年四会市十项惠民实事,确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标准为每村每年1000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责50%,本级财政负责50%,我市156个村(社区)的经费为156万元,本级财政负责的78万元于20xx年10月份落实到位。

(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为顺利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全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贯彻落实省有关通知精神,确保工作如期于20xx年9月底前全面铺开。全市13个镇街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为本年度重点工作,由分管综治领导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定的基层基础。

(四)抓检查督导,强化工作落实。市司法局前后两届主要领导莫荫云同志、梁晨同志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极为重视,亲自到各镇街调研摸底实际情况,听取镇街主要领导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以日常检查督促为抓手,强化工作落实,全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司法局坚持每季度召集本市圣禾、兴会、国政、志江、君亮等五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总结好的做法,研究分析薄弱环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每月定期深入到各镇街、村(社区)进行检查督导,听取镇街、村(社区)及群众意见,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基层一线取得实效。今年三月份,市司法局对我市13个镇街156个村(社区)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半年检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放了第一、二期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

二、创新举措,多渠道服务基层。

(一)协调联动,协助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我市要求律师针对不同利益范围的案件要区别化解,对涉及普通群众个人利益的咨询可现场即时答复;对涉及村集体间利益,应先与当地村(社区)委员会工作人员沟通,听取意见后再答复;对涉及到村委之间或镇街利益的案件,应先与当地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全面客观了解后才发表法律意见。我市要求法律顾问按照《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多种方式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由律师每月定时到村(社区)坐班,现场提供法律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制作发放宣传卡片,我市共制作发放宣传卡片2800余张,律师的宣传卡片上标记有律师姓名、所属律所、办公室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号等内容,方便群众联系律师寻求法律建议;三是由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群众咨询的问题,统一交由律师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由各司法所印制“致村(居)民的一封信”,派发到每家每户,向群众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形式、时间等情况,派发份数超6300份。二是采取媒体宣传,20xx年5月8日通过电视台报道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扩大村居法律顾问的影响力。三是采取平面宣传,由各镇街党制作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2条、宣传栏不少于1版。四是组织律师参与现场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意见。

三、服务基层,工作成效明显。

我市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底,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935次,其中主要包括接受咨询1391次、审查合同75宗、调解纠纷62宗、上法制课和法律培训298次,服务对象达7429人次。律师通过进入村(社区)宣传法律,提供咨询参与调解,法律培训等专业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能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促进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驻村法律顾问介入处理多宗群体性矛盾纠纷,其中涉及有外嫁女分红、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承包协议纠纷等。例如,下茆镇江明村委会下辖六个村民小组将水田租给村委会,村委会又将之发包给某企业,且承包期长于与六个村小组的租期。现村小组要求拿回土地,某企业要求继续履行协议。这宗涉及群体利益与合同权益的纠纷在驻村律师龙川的介入下,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

一宗涉及多个村小组,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通过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调解后,迅速得到化解和妥善处理,也开创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当地党委政府出谋划策、解决基层群体案件的先例。

(二)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养成信法守法好习惯。驻村法律顾问为各村(社区)上法制课共251次,开展法律培训47次。除了日常律师自选主题的法制课外,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节日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向广大群众普及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各个村委一致的好评,各村(社区)均表示相关的普法活动,能提升村(居)民的法律知识和意识,使其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这对农村的法治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规范村规民约、协议合同的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及群众出具法律意见书29份、代书32份。各村(社区)在草拟各类民事协议(主要是水田、鱼塘和林地的承包协议)和制定各类村规民约的时候通常语言不够规范,或是某些条款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为日后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埋下隐患。通过驻村法律顾问出具意见书及代书的形式,规范了协议文件,杜绝了日后的法律隐患。

他们认为,我市自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大部分的挂点律师能积极参与村(社区)法律事务,为村(社区)工作出具法律意见、协助调解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使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大大减少了村(社区)的矛盾纠纷,非常受群众欢迎。

四、存在问题

(一)偏远乡镇由于壮年人口几乎都打工外流城区,乡镇长期留守的是老人、儿童居多,因此在宣传工作及法律培训的普及面、效果等都大打折扣。

(二)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村(社区)群众还不太了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加强管理,督促律师依照法律顾问合同履行职责,做好村(社区)与律师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继续坚持每月到村(社区),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优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三)继续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使法律服务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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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法律服务所工作计划范文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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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律服务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拓展我所法律服务案源,为加快竹管垅社会民主法制化建设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根据县局精神,制订本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1、认真落实政治业务学习、内强素质

把政治理论知识、所务管理各项制度、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办法、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等纳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根据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使全所人员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知识水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在依法开展执业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主动地配合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认真开展疑难案件讨论,促进内部学习和交流

对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是集思广益,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在对疑难案件的讨论过程中,不同意见的交流和辩证,不仅可以找到解决案件的准确依据和最佳途径,更重要的是不断增进全所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也为大家在今后办理同类案件中积累宝贵的经验,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3、坚持认真贯彻执行统一受案、统一委派等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成效。

二、扩大监督渠道。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在门前开辟法律服务业务公开栏,对业务范围、执业纪律、责任追究承诺等公开公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收费标准和办案程序。以制度的公开,扩大监督渠道和监督力度,促使从业人员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时刻警示从业人员规范行为,依法执业,竭诚为社会服务,以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三、以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的开展促进业务量的提升

善于抓住有利时机,如“3.15”维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平时配合司法所深入基层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如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基层法律服务在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在指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理解法律知识的同时,注意引导群众走依法维权之路,正确处理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纠纷。通过宣传,不仅可以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秩序稳定,邻里团结和睦,更重要的是开辟案源,提高业务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四、以整肃内务为抓手,促进所务管理规范化

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专门负责人员,严格统一收案、登记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力度。对业务工作实行分类登记,做到账目往来清楚,收案登记明晰,卷宗内页排列有序、内容完整,促进所务管理的规范化。

通过各项制度的健全落实,力争在完成法律服务所主任质量化管理责任目标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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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高额保证合同上市公司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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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银保字第____号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债务人: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此,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人和债权人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保证人在此最高额度内对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债务人在债权人处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

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因债权人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综合授信合同向债务人授信(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 )银授字第______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含美元__________元)。

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根据综合授信合同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综合授信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保证期间自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2.对于保函,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对外支付保函金额之日起两年止。

3.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之日起两年止。

4.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每张银行承兑汇票载明到期日后两年止。

5.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第五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 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人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保证人提供的与主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债权人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证人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他任何重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债权人披露。

第七条 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法律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保证人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电话、传真,应于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3.保证人应定期或随时应债权人要求,向债权人提供真实反映其综合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保证人发生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转让等,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债权人。

5.保证人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应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均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未经债权人书面认可,保证人不得在其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等资产上设立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如出现本条第四款、第五款约定的情况,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8.主合同债务人未按约定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接到债权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按通知的金额、方式向债权人支付,代为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

9.如保证人未按本条第八款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人授权债权人直接从保证人在债权人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和/或对债权人合法占有和管理的保证人财产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以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

10.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可以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有关条款,而不必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承担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而明显加重债务人债务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对主合同债务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因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加重主合同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应对由此加重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1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债权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主债权之 逾期罚息;(5)主债权之利息;(6)主债权之本金。

第八条 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权人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第三人时,应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保证人。

2.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的(包括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应对保证人提供的有关保证人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具体授信业务签订具体业务合同时无须再通知保证人。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均有权宣布所有主合同全部到期并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任一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权人未受清偿的;

(2)按主合同约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3)发生本合同第七条第四、五款的事件时,债务人未落实还款责任或保证人未落实保证责任。

(4)保证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债权益的其他事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保证人在本合同第五条中所作声明与保证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如因保证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

第十条 权利义务的累加性

1.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或排除债权人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保证人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债权人书面表示,债权人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债权人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他权利的行使。

2.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保证人根据法律以及其他合同对债权人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由于任何原因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仍然有效,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连带保证责任延及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及赔偿损失)。

2.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保证人授权代表与债权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非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或者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债权人就本合同给予保证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包括但不限于电传、电报、传真等函件,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已送达保证人;邮政信函于挂号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即被视为已递交保证人;若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日视为送达保证人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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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律事务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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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积极推动出认证数量的持续稳步增长

1.深入学习出证认证各项条例、规定及办法;

2.在确保出证质量、合法办证的前提下,适当增加灵活性方便企业办证;

3.不失时机的推广网上签证,发展更多企业作为试点,同时积极探索网络与实际工作业务的接触点,更好的利用网络方便企业办理业务,帮助企业完成注册、制单、出证认证等手续;

4. 进一步完善与出证认证业务相关的配套业务(如:邮递、传真、电话)等服务,提高出证认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5.适时召开“企业座谈会”,及时倾听企业对出证认证工作的看法和建议。

二、 做好出证认证档案管理工作

1.委派专人负责注册企业的归档工作;

2.要求所有企业的注册资料必须完备编号入档,企业办理的原产地证明、国际商事证明、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所需的存档材料按照总会的要求装订归类、留存备查;

3.建立出证认证各项业务的数据库,随时掌握近期办证数量及规律,便于出证认证业务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三、增加注册企业

及时掌握济南市企业对外经营贸易权备案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一般原产地证明及其他业务的宣传,吸收更多的出口企业注册,壮大我们的队伍。

四、建立专业化的培训机制

1.以注册企业年审为契机,对企业进行专业化的对外经贸知识的培训。要求培训内容从单纯的出证认证业务培训延深至对国际贸易动态形势、进出口商品流程、海关报关等有关内容的培训;

2.制订先进注册企业评定标准,每年评选先进注册企业和优秀手签员、申领员;

3.针对注册企业时间不集中,手签人员更换频繁以及手签人员不能得到及时的培训等问题,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集中一段时间就由法律部内部人员对新注册的企业签证人员进行及时系统培训。

五、举办银企座谈会

邀请银行国际业务部的专业人员讲解国际贸易知识,为企业和银行面对面沟通提供机会。

六、 抓好工作人员内部培训

一方面要积极派人员参加总会对贸促系统法律部人员的培训,另一方面要争取更多的机会外出参加专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与相关部门的接触和有关人员的交流。要求内部签证人员不仅要对法律部的主要业务熟练掌握,而且都要成为外经贸方面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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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律专业实习周记总结_实习周记_网

范文类型:周记,工作总结,全文共 2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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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实习周记总结

20xx年2月1号—20xx年2月8号

在xx市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半年的时间了,说是半年,其实真正来的日子也就两个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奋斗了。在实习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体会,我受益匪浅。大伙都说现在律师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听到这些话我很惊讶。非也,非也。崔律师是所的主任,他为人和蔼,亲切,第一次在电话里听他的声音,我以为是他是一位上了岁数的律师。见面了才发现他还很年轻,只不过给别人一种很成稳的感觉。张律师,是我很欣赏的一位律师,他的当事人好多都是上访的,但是对他来说办理申诉的案子是很简单的事,很有经验的律师。为人真诚,做事认真,很有才华。生活非常的节俭,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块大饼。我知道后非常吃惊。

x律师和x律师都是很实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师,记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电话叫一位当事人来取办案没有用完的500块钱,x律师说:"像我们这样实在的人,么能发财”x律师说:“他自己都够可怜的了,这钱必须还他。”于律师,以前是一位老师,现在辞职,专门当律师,很认真,记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辩护人说成代理人了,他马上纠正说:“什么代理人,是辩护人。”我当时挺惭愧的。自己学了三年的法律,连这么基本的问题都没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学法律出身,现在对法律已经很有经验。别的律师就不一一介绍了。总之,他们都是很有经验很知深的律师,各个都风华正茂,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贯彻到实际生活中。

20xx年2月9号—20xx年2月16号

人性是善还是恶?是自私?还是善良的?对这个问题我以前从来没有认真的想过,但是因为最近看马基亚维里的思想,才认真的思考了关于人性的问题,我觉得人生来都是自私的。但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和改造改变人的自私问题,变得不至于那么的让人无法忍受。举个例子吧, 最近每天都在教室看书,有时候有些人在讲话,我会很讨厌影响别人学习的人,所以要是谁讲话讲了很久的话我会很反感,但是我也不是从来不讲话的,但是我自己讲话的时候我就不会讨厌我自己更不会反感,感觉自己的讲话是有理由的。况且我也不会讲很久。而为什么别人讲话的时候,我却会反感呢?

我觉得人都是自私的,当别人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利益的时候你就会反抗,因为你觉得你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而相反当你在侵犯别人的利益时你却不会觉得你的所做所为也让别人无法容忍/

这样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发生过,自不过我们觉得这太普通了而没有去注意而已。

为什么对别人的讲话会反感会义愤会讨厌?而对自己的讲话却一点也不会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马基亚维里关于人性恶的思想来解释这一现象。

20xx年2月17号—20xx年2月24号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获的教育的权利。权利相对应的英语单词是“right”,“right”的另一个意思是正确的,对的。权利也有正确的,对的,正当的意思。

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是你的义务,这是自然法对你的要求,或着说是神法对你的要求,是人类出于本能的需求。从原始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人类的进步是人类不断的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不去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而斗争,那么,现在我们也许还处于原始社会,还处于野蛮的社会,处于暴君的统治之下。

虽然法律没有强行要求你要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人类出于自己生存和发展,还有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个相对人性的,舒适的,民主的,自由的社会,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是历史赋予你们的神圣的责任和义务。

价值:有用性,你对别人有没有用,或着别人对你有没有用或着一个物体对人来说有每有用?我想这样说有些人很难接受,这也太直接了吧,没有必要说的这么直接。

没事,你们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见没有关系。

有价值的人生,我要怎样活着才会有价值呢?这个价值是对别人而言的,还是对自己而言的呢?你在某一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你对别人而言是有价值的,同时你也是可以通过你的贡献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我想人活着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

想想觉得挺可悲的,觉得活一辈子还是为了别人而活着,贡献为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敬,为了对别人而言你有价值。而自己呢?

不过,能够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快乐吧,因为帮助别人的同时,你会感到快乐,因为你觉得你还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为别人解决问题。你是有用的。

写到这儿,我不得不想到一种理论,就是,人性自私论,人性是恶的吗?是那种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不折手段的吗?自私得到的东西,对别人有价值吗?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种美德?这些东西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20xx年2月25号—20xx年3月1号

上大一的时候,哲学老师跟我们说,知道的东西越多,人们的幸福感就越差,很难感觉到幸福,郁闷的人越来越多。因为人活着,无知也许是件好事,因为那样你想的东西就少了,你就容易感觉到幸福,而不会象很多城市里的人似的。太现实,太物质了。很多女孩子多是这样的,结婚可以,你有车吗?有房子吗?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啊?我现在体会到,一个人的幸福感,就是遇到什么情况会感到快乐,并不以物质为首要的前提。是啊,一个人有钱就有快乐吗?不是的,很多有钱的人并不幸福,他们有的婚姻生活不愉快,有的整天提心掉胆。那么,在讲了这么多之后。

我们再切入主题吧,我为什么活着?像我大学生,读的书应该不比一般的农民少,所以我给我自己找了不少的麻烦,我学会了思考,也许你会问,学会思考了很好啊。但是,你没有想到,思考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你变得 爱发呆了,不那么服从了。你知道,我并不比别人的能力差了。但是,后果是很严重的,你会想我活着是为了什么,我为谁而活着,或者我活着有什么意义?然后进行不断的思考,结果呢?谁也不会给你一个正确的独一无二的答案。我是这样子给自己答案的,我为什么活着。首先,我要为我的家人,我的父母,我的爷爷奶奶,我的哥哥姐姐,我的侄子侄女,以及所有的给我带来快乐和机会上大学的亲戚朋友。其次,我要为我的爱人活着,虽然我不知道,我不见了他会怎样,但我想他要知道我不见了肯定会难过上一阵子,一辈子我不敢保证,但一阵子就足够了。/还有,我要为了我自己而活着,因为,上苍让我活在这个世上,我应该珍惜这个机会,我要珍爱我的生命。

生活那么美,我喜欢发呆,我喜欢思考,虽然它有时会给我带来痛苦和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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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委托法律服务保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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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业主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往来函件、公证文件等,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关委托协议,包括委托协议中委托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为工作便利而从甲方处获取的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或关联公司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案件有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的应就其每次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支付10万元赔偿金;

2、如若因为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10万元,按甲方的实际受到损失补偿;

3、赔偿金应于泄密行为发生后7日内支付。

六、如果双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从甲方处获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书面资料。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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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服务协议书专项法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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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以下是“酒店合作合同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与____先生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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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法律服务所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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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律服务工作计划

【篇一】

一、工作举措

(一)根据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争创规范化法律服务所活动,努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整体形象。

(二)加强队伍培训教育力度,严格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根本好转。

(三)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及时纠正违反制度和违纪现象。

(四)加大查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完善协会自律管理机制。

(六)加*律服务所的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计划

(一)1—2月份,召开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下年度工作。

(二)3—4月份,完成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

(三)5月份,开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工作。

(四)6月份,全县法律服务所档案卷宗交流观摩活动。

(五)7月份,召开金湖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会。

(六)8—9月份,协会活动。

(七)10—11月份,配合司法所完善各项年度创建工作,迎接省市各项工作检查。

(八)12月份,总结年度工作。

【篇二】

201x年,我们老洲乡法律服务所将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下,以党的16大五中全会精神和“3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指南,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从而不断开辟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城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进1步端正执法思想,改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编制当年的普法计划,并拟将在6月、11月份举办两期全乡法律骨干培训班。启动好“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协助指导做好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1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充实和调整乡、村、组、户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201x年,计划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2家,诉讼代理1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24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及时的规范化调解。开展见证业务15件,对全乡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至少2件,协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教育,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召开所务会议、重大疑难案件讨论会议,深入学习“3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16大”精神,并且通过培训、自学、请学等多种方法提高自身素质。

6、进1步细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果,为老洲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篇三】

根据新司发{201x}8号,新城区司法局201x年度公正律师法律管理工作安排,自强路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对201x年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管理制订安排,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为手段,充分发挥自强路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新城、平安自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具体目标及措施如下:

1、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按照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积极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1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根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填写有关资料,进行自查[);二是配合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认真按照区局年检工作通知,开展自查活动,认真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利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规范。

3、发挥管理职能,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工作,维*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矛盾激化,及时处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矛盾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配合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4、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应该援助的对象,及时援助,不符合援助条件的,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的减免费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积极拓展案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为和谐新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篇四】

鉴于项目现状,律师提供项目法律服务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即签约前的审查阶段、合同谈判签约阶段、签约后的完善阶段。

签约前的审查阶段:自201x年6月28日至7月7日(十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审查委托人提供的项目各种文件、资料;查证项目转让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收集项目转让所涉相关法律文件;查证与项目相关的背景资料等。

合同谈判签约阶段:自201x年7月10日至20日(十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前期审查阶段的情况,进1步向项目所涉相关部门了解信息、并进行洽商,针对性地提出我方要求;就合同草稿进行法律审查、修改,并与对方进行谈判,以完成最终签订合同的目的。

签约后的完善阶段: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自行选择是否需要该阶段的法律服务,该阶段自合同签订后至委托人依法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港口土地使用手续、港口经营许可及工商登记等依法开展港口经营的合法证照为止,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的半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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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上市公司采购物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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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设备的规格、数量、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实施及施工地点

1、完工日期: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完成。

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_______整;

2、付款条件及方式:乙方安装完成 日内,甲方即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

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验收,无异议当日即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定金相应冲抵货款)。

四、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甲方应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贴合合同要的设备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贴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职责;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职责;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资料,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五、售后服务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将严格参照各货品厂家保修条例,全程上门服务。工程交货验收后壹年内免费。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排除。保修期满后,本公司可继续供给维修和系统服务,并根据具体情景收取成本费用。下例情景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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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2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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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新蕾实业有限公司

承蒙贵司信任,自20xx年6月3日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起受聘担任贵司的法律顾问。本人本着“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客户利益”的工作原则,接受了贵司的咨询及委托进行相关法律服务。为便于双方进行沟通和了解,增进合作,现将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律顾问服务情况

(一)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经本所律师不完全统计,本年度就相关法律接受咨询,并提供律师意见:

(1)20xx年4月23日,就贵司与宁波市鄞州学习电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向公司做出答复;

(2)20xx年5月2日对出具给 电镀有限公司的借条的相关法律属性、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做出答复;

(3)20xx年4月27日,审核贵司与、宁波市电镀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由戴承担责任的协议;

(4)20xx年5月21日,审核并贵司与宁波市电镀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5)20xx年6月5日,审核邬欠款的相关材料,起草及发出律师函;

(6)20xx年7月16日,审核并修改归司与宁波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意向补充协议;

(7)20xx年7月19日,审核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8)20xx年7月26日,就贵司与宁波市xx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进行信息调查,并就诉讼方案、诉讼策略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做出答复;

(9)20xx年7月30日,修改内部协议;

(10)20xx年8月9日,就宁波市x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起草、发出致xx公司催告函;

(11)20xx年8月16日,对借款合同进行修改;

(12)20xx年8月28日,审核并修改贵司与宁波制品有限公司终止合同协议书;

(13)220xx年8月28日,审核宁波制品有限公司出具给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中止施工申请报告;

(14)20xx年9月18日,审核徐江君内部协议;

(15)20xx年11月6日,起于禁止使用假发票报账的通告。

(16)20xx年11月7日就项目经理要私刻印章的法律风险、应对方法进行分析进行答复;

(17)20xx年1月,起草继续查封申请书,并邮寄给法官,与法官沟通继续查封的有关事宜。

(18)20xx年5月9日,就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因出现安全事故而罚款10万元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做出答复。

(二)诉讼服务

(1)20xx年6月24日,接受贵司的委托,作为代理人起草、整理起诉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件经向法院立案、参与开庭等一系列工作后,由鄞州区法院作出判决,案件结果:贵公司胜诉。

(2)20xx年8月12日,贵司起草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等,应贵司紧急通知,接受贵司的委托,作为代理人代理起诉x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xx年8月13日与法院法官到银行、房管局等部门办理财产保全手续。案件结果:贵公司胜诉。

(3)20xx年10月,代理应诉宁波xx有限公司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xx公司撤诉后重新起诉,案件结果:胜诉。

(4)20xx年12月17日,接受贵司委托,起草执行立案材料,并就贵司与张、宁波xx有限公司一案向鄞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主要涉及银行的欠款由江东区法院执行,鄞州区法院需等待江东区法院执行后参与分配。

(5)20xx年2月24日,接受贵司委托,代理应诉宁波市鄞州xx有限公司起诉宁波实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案件结果:胜诉。

(6)20xx年2月24日,接受贵司委托,代理应诉宁波市鄞州xx有限公司起诉宁波xx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案件结果:胜诉。

(7)20xx年1月15日,接受贵司委托,代理应诉任申请确立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案件结果:鄞州区劳动局确认劳动关系。由于该案还需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因此程序尚未完成。

(8) 20xx年5月 13日,接受贵司委托,代理应诉宁波市xx有限公司与宁波实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二审,案件结果:维持原判。

(9)20xx年5月13日,接受贵司委托,代理应诉宁波市鄞州xx有限公司与宁波实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二审,案件结果:维持原判。

(10)就邬一案向鄞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立案且进入执行程序。

二、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一)感谢:虽然是首次合作,但从合作第一天开始,律师的工作就得到了董事长、x总、x总、x主任、小x等公司全体人员上下一致的支持和帮助。再此,对各位的支持表示感谢。

(二)成绩: 一年的合作,本所律师接受了贵司多次日常咨询,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法律文书进行修改,为贵司的日常管理提供了法律帮助。本所共代理了诉讼案件10起,本律师在贵公司的帮助下,全面仔细地对案件的证据、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积极参与庭审活动,与法官保持良好沟通,最终除了任认定劳动关系一案之外,其他案件均获胜诉。

(三)感悟:通过一年的合作,可以看出贵司管理层法律意识较强,对公司的法律问题比较重视,同时也十分认可律师在公司管理、风险控制及诉讼中的价值。

(四)建议:由于公司业务涉及的方面较多,所以面临的法律问题也比较多。尤其是建设工程管理方面,存在实务问题无法与法律法规一致的情形,容易出现法律纠纷,建议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或管理问题上及时多听取律师意见、与律师沟通,以达到控制风险、避免诉讼的效果。

三、20xx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计划

1、接受贵司日常法律问题咨询;

2、根据贵司需要举办相关专题培训;

3、根据贵司业务审核、修改或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4、根据贵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律师建议;

5、接受贵司委托,对无法避免的诉讼进行代理。

过去一年的合作,双方都表现了十足的诚意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也正是因为双方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以上工作总结报告,请贵公司予以审议,以便我们改进和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此致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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