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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例【九篇】 建设工程合同【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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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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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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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3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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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协议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人提交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 、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年。

9.2.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

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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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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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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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授权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授权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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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授权书

授权书

本授权书申明:_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公司名称)____

(职务)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

_____(公司名称)_____(职务)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井授

权该代理人在有关__(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

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

证人签字______

证人姓名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____证人职务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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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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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但随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那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 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 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

1、工程建筑面积为2,工程不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税金由甲方自负。

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不含防火涂料、税金、材料检测费、报建费及政府应收费用等。中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则另计工程款。

五、拨款和结算

1、

①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计:元。

②钢架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③C型钢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④彩瓦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⑥余款 %,计: 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 个月的保修期满之日付清。

2、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本合同指定帐户或开具支票注明收款单位为乙方。如现金支付,甲方必须凭乙方的收款委托书和乙方的正式收据支付,否则乙方对该付款行为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损失及人员窝工工资、材料周转等费用。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满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

3、甲方拒不验收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修

乙方对所施工的全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为 个月。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人为损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后如仍需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提交给乙方。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6、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生产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7、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一、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2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依山星苑7楼平基工程

工程地点:市检察院后面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该工程的场地平基土石方工程的开挖及破碎(由于地理条件特殊,土石方工程在施工当中,不能采用爆破方式施工,只能采取机械破碎或人工处理的办法);保证该工程以后能达到施工条件,以及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发包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土石方综合价每立方为300元,大写:叁佰元,全石头每立方叁百叁拾元。

五、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承包方进场工程进度达到一半时由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作为材料费,工程余款甲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____日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

1、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单价:

2、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中途退场,如果自动不干,要求自动退场,发包人不予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并且在承包人不愿意施工后一天内必须全部清场,搬出所有自己所有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具、用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如果不搬出施工场地,产生如工期延误、建设单位的罚款等后果一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七、工程质量用及施工要求

1、承包人要严格遵照发包人要求及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2、施工期间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全权负责,发包方不能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刑事责任。

3、发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责任由发包人负责,承包方不再负责,并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经承、发包双方签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工完帐清自动换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我国有关建筑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为维护双方各自权利,经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同,达成如下合条款:

1、工程名称:陈X在跳马乡组建设的农家乐 (以下简称甲方)

2、本人暂只承包农家乐的所有围墙包工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乙方)

3、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开工前负责搞好三通一平工作,确保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和现场的平整工作,采购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甲方用挖机把所有围墙的基础整平、压实,如有机械不能到位的地方,而要用人工修整的,由甲方出计时工请乙方人员用手工清理整平。

(3)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建设所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炊具。

(4)按协议向乙方付工程款,负责协商好有关部门和周边的关系,如有停工待料2天以上的由甲方付给乙方计时工。

(5)承包价格:围墙每米108元,砌多长算多长;计时工:每天大工170元天,小工150元天。

4、乙方责任

(1)乙方用水泥、空心砖(长400c高20c宽19c)砌成2.2米高的围墙(包水泥砖作盖)两边粉毛灰。

(2)围墙基础只负责砼厚8厘米,宽30厘米的混凝土,砼层以下的任何清理由甲方负责。

(3)乙方只负责30米以内的材料运送,如超过30米运距由甲方合理补给乙方运距费用。

5、付款方式:

进场付给乙方部份伙食费,再按进度付给乙方70%人工工资。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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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勘察合同建设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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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勘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总述

1.1?根据《_____》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_________”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委托给乙方完成。

1.2?“_____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与_________的交叉口处,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拟建_________栋各_________层住宅和_________楼裙房商场,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约_________平方米,商场约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车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在地质勘察工作开展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和布孔附图各一份

2.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勘察费。

2.3?甲方应维护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义务

3.2?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后,本合同任务书要求范围内必要的修改,补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付给勘察费。

3.3?乙方应配合甲方,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工作。

3.4?如遇地震、狂风或暴雨(其等级以气象部门的定义为准)等不可抗力时,工期按其发生时间长短相应顺延。

第四条?勘察费及支付办法

4.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勘察费暂定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最终以国家物价局_______年《工程勘察_____标准》(修改本)的_____标准下浮_______%结算勘察费。

4.2?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暂定勘察费的____%作为定金,乙方将最终勘察成果报告提交给甲方并经设计单位认可后,甲方在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暂定勘察费,其余勘察费用约_____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乙方的责任

(1)如果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设计、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继续完善勘察外,并视甲方损失大小减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费。因勘察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受损部分勘察费相等的赔偿金。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合同附件

6.1?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_________份。

6.2?同上单位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布孔图_________份。

6.3?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6.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础施工结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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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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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发包人: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

签定时间:__年__月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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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道路维修项目工程设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4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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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

委托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职务: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道路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_村承

2、包范围:按照____________区建筑市政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

1.2工期:

(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开工日期:20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20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1.3工程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甲方职责:

2.1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然后并于现场交验;

2.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然后务必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务必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然后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然后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文件移交甲方;

4.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然后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4.6在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三天内无条件进行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职责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然后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务必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后生效。

第六条工期顺延

6.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然后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工程量超多增加;(

2)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2上述状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资料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并答复。

6.3非6.1条款所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职责。

6.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7.1工程质量要求到达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2工程质量不贴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8.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8.2上述状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9.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为工程预付款;铺装铺油前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甲方付至95%;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款的7、5%,质保期满后20天内支付。

9.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条竣工验收

10.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向甲方带给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肆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0.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到达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0.3经验收贴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完毕后,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0.4工程竣工验收贴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

第十一条保修

11.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道为年。

11.2保修职责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职责范围。

11.3保修资料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资料。

11.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结算总价款的5%,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所截留保修费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1.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1.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违约职责

13.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职责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3.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务必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的违约金。

13.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3.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13.5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理解与本工程有关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四条安全施工

14.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职责和发生的费用。

14.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带给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14.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六度以上的地震;

(2)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等)。

15.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状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状况,直到灾害结束。

15.3因15.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工、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清理、修复工作的职责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_份,乙方_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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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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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文化旅游景观园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转∕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业主方和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但涉及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资金是否到位等重要信息,在乙方促成双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包方或业主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地履行了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报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 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应认真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不得索还:

3.3.1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

3.3.2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

3.3.3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勒令停工、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的;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xx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服务费为工程总造价的___%(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此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_______万元的_______%计____万元(税后),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如因施工范围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最终结算价与原合同存有明显差异(上下超过_____%),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可作相应调整,多还少补(但出现第3.3条之情形的,不予调整)。

4.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转∕分包合同后,甲方按照下表时间、数额要求分_______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税后,不需居间人开具任何发票)。

其中:

①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均与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工程款项同步。不论其款项性质(临建费、备料款、进度款等),在甲方到账后x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乙方;

②每次付款时,如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报酬高于同批次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的款项,其差额由甲方自行补足,不得以此为由拒付、延迟支付,否则按本合同第5.3条执行;

③每次支付具体帐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挂靠的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甲方承诺向乙方、业主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产生的居间费用,即使乙方最终未能完成居间服务,也由甲方自行独立承担。如果乙方居间成功,这费用也不从居间报酬中扣除。居间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利;居间人可凭此合同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______‰∕日);按所欠居间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5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报酬的支配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的除外。

6.2保密期为五年。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服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损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件

10.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甲方公章予以确认。

10.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10.3授权委托书(如需)。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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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4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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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工程投资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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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公)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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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附件

附表一:工程设计项目表

┌────┬────┬────┬───┬──┬────┬──┬────┐

│工程编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 │规模│建筑层数│结构│设计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二: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 场地位置 │ │

├────┼───┼────┼────┼────────┼──────┤

│设计单位│ │要求提交│ │提出任务书日期 │ 年 月 日│

├────┼───┤ │ ├────────┼──────┤

│ │ │勘察资料│ │要求提交资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技术│ │ │ ├────────┼──────┤

│ │ │ 内容 │ │要求提交资料份数│ 份 │

│要求 │ │ │ ├────────┼──────┤

│ │ │ │ │附任务书附图 │蓝图 份 张│

├───┬┴──┬┴──┬─┴─┬─┬┴──┬────┬┴──┬───┤

│顺序号│总图 │建筑物│设计地│层│高度 │建(构)│结构 │对差异│

│ │编号 │名称 │坪高 │数│(米)│筑物等级│类型 │沉降敏│

│ │ │ │(米)│ │ │ │ │感程度│

├───┼───┼───┼───┼─┼───┼────┼───┼───┤

│ │ │ │ │ │ │ │ │ │

├───┴───┴───┴─┬─┴─┴───┴────┴──┬┴─┬─┤

│ 建(构)筑物基础 │ 主要设备说明 │地下│备│

├─┬──┬─┬─┬────┼─┬─────────────┤ │ │

│形│尺(│材│砌│单位荷重│设│ 设备基础 │下设│ │

│ │ 米│ │ │ │ ├─┬──┬─┬──┬───┤ │ │

│ │ ×│ │置│(吨/米│备│形│尺(│材│砌 │单位荷│室备│ │

│ │ 米│ │ │ │ │ │ 米│ │置深│重(吨│ │ │

│ │ )│ │深│)或总荷│名│ │ ×│ │度(│/米)│或情│ │

│ │ │料│ │ │ │ │ 米│ │米)│或总荷│ │ │

│状│寸 │ │度│重(吨)│称│状│寸)│料│ │重(吨│地况│ │

│ │ │ │ │ │ │ │ │ │ │ ) │ │注│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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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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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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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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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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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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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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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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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勘察或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份数│质量│提交日期│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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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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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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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2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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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______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双方协议,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四

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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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工程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3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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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道路建设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1.2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发包人对工程的要求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设计范围为:工程红线范围内的需涉及的所有建筑设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所必须的所有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根据项目要求设定)若未按上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成果的,每延误1天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设计费人民币1万元。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5.1 设计费用

本合同设计收费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元),大写:(本合同最终设计费以国家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准)。

5.2支付方式

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

5. 3 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用。承包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但发包人不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除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因政策法规、用地条件、规划要求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变更外,发包人不承担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的其它任何变更设计费用。

6.1.3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1.4发包人负责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并有权要求承包人配合。

6.1.5承包人在不违反设计规范前提下,根据甲方要求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修改并完成设计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合格审查批复意见。甲方修改要求均以书面传真方式确认。

6.1.6业主有权对承包人承担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合同)中的设计工作做出适当地调整,因新增的工作量造成设计费增加的,设计费不再进行调整,承包人应当无条件接受。若因业主、规划等原因导致项目规模、投资额减小,引发的设计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具体缩减金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2承包人责任:

6.2.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6.2.4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承包人应全力配合发包人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

6.2.6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所有为完成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根据需要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6.2.7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6.2.8重大设计需要修改变更的,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主设计师须在48小时内到场,一般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修改设计,提交给发包人,复杂变更设计提交时间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

6.2.9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外的设计工作,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小,则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费用;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大,发包人可根据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的多少给予承包人适当补偿,该补偿金额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6.3设计文件应得到发包人、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移交部门的认可。

6.4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应紧密配合,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合理意见承包人应予采纳。

6.5人员保证与变更:

(1)承包人应安排比选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如果承包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应立即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承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3)承包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承包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承包人员,承包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对其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一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不予以增加费用。

(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0.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时,在(1万元以下范围内)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7.2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发包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发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国家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承包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发包人将计扣承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3)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承包人每延迟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0.2%的违约金,承包人延迟履行超过30天,视为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除由设计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承包人合同价10%的违约金。

(5)承包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发包人将按施工配合阶段费用总金额的5%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

(6)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

(7)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第八条 其他

8.1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承包人按实际发生价格另收工本费。

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成都市成华区)法院起诉。

8.6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 叁 份,承包人 伍 份。

8.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正式生效。

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其它约定事项:因设计原因造成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设计单位须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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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通信建设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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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委托人委托甲方代表监理的(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时间:________________暂定为20__年3月25日至20__年8月25日(共153天)

二、协议实施细则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甲方代表因私自请假或他人替换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甲方代表提交监理工作日志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甲方代表不按协议履行职责,或对工程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代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免费向甲方代表提供与工程有

关的工作资料。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就甲方代表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3)委托人应免费向甲方代表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3、甲方代表的权利

(1)工程建设的相关事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项目变更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质量或设计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协议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停工整改、返工。

(5)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协议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4、甲方代表的义务

(1)保证签订协议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时止,

始终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每天按时到委托人处打考勤,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5)在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协议业务相关的保密资料。

5、甲方代表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假如因甲方代表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甲方代表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方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果断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7、在委托协议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甲方代表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甲方代表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代表不承担责任。

8、甲方代表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施工单位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甲方代表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协议即终止。

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

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协议的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三、工作薪酬

1、委托人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甲方代表100元/天,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应全额支付工资。委托人不可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甲方代表工资。

2、甲方代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病休或事假,甲方按请假天数扣除工资,且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及其它经济费用。

3、甲方代表应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否则发生伤、亡等事故由甲方代表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代表患有职业病或其它疾病,而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的,应自行解除劳务合同,甲方代表不可隐瞒,否则因甲方代表带病作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引发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其自负,委托人不负任何医疗、保险、工伤及其它一切经济补偿。

四、甲方代表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监理工作。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委托方叁份,甲方代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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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配电工程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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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甲方)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原电力工业部《关于提高电力工程管理水平、落实工程合同制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电网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10kV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图_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0kV输电线路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设计项目内容:10kV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

二、设计项目依据:

1.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行业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设计规范;

2.甲方与_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签订的供电方案协议;

3.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及相关资料。

三、设计进度:

合同签订及提供完整的资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力施工图设计。

四、设计文件份数:

乙方提供经供电局审核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1份(套),并提供电子版图纸。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工作的权利,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2.甲方应在签署合同同时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基本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如果甲方推迟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设计要求,乙方则相应推迟设计进度;

3.维护乙方设计文件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4.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设计费;

六、乙方责任:

1.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力求科学经济,合理节约的原则,开展设计工作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2.按合同如期交付设计文件,参加甲方主持有关工程设计协调配合会议;

3.对由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4.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负责设计变更。

5.设计文件确保通过当地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审查合格。6.提供设计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七、设计收费及支付办法:

1.设计收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10kV供配电工程设计合同

规定》收取,优惠后的设计费经双方商定后为工程总造价的2.698%,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____万元(依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概算书),得出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元。

2.自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应预付合同额的30%作为定金,设计文件通过当地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审查合格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工程竣工通过供电局验收正式送电以后支付剩余的20%.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

3.乙方需在甲方每次支付费用前提供发票及相关材料。

八、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违约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乙方违约合同则双倍赔偿定金。

2.参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有关违约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与之签订的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有效期与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两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交付设计文件、双方结算费用后自动终止。

十二、合同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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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材料设备购销合同建设工程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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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需方: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 地点:

供需双方就公司的糖机配件事宜,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1

2

3

4

合计人民币

二、交货期: 。

三、交货地点: 。

四、运输方式: 。

五、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

七、付款方式: 。

八、违约责任: 。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有效。

需 方:供 方: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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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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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服务类别: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第三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 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第六条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结。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咨询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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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劳务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1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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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分包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

1.5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1.6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1.7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施工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以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安排时间进行约定。

开工日期(以甲方进行现场施工交底的日期为准):本合同定于___年__月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甲方签认工质量验收单的日期为准):本合同定于___年__月__日交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则施工工期顺延,___天内不计乙方的损失,___后按实际的损失甲方予以乙方补偿。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约定工期完工,___天后,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乙方同时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项目经理或工长)―――――。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付的责任和承诺。

4.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付的责任和承诺。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5.1开工之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三份,施工现场达到施工条件。

5.2监督乙方按照总体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5.3对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和确认。

5.4监督乙方的质量,并及时组织验收工作。

5.5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各方面工作的协调。

5.6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违约责任按本协议条款第10条执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6.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 26 日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工程师的指令;

8、施工图纸上的所有工程(甲分包除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甲方的书面工程做法、工程变更组织施工;

9、乙方负责楼层砼漏浆和涨模的清理、剔凿及修补,乙方保证预留孔洞数量和位置正确,如有遗漏或移位,由乙方按要求及时返工,否则甲方派人施工,工料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额承担。

10、未列出的为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工艺、工序、质量要求均由乙方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施工;

11、每道工序必须当日活完场清,材料堆码等各项文明施工,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及时清理、材料堆码不整齐,甲方将派专人清理,并按200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本工程由乙方组织好施工顺序、自行调配人员,自行处理好现场一切事项;

13、因本工程分包合同造价为含税造价,甲方为乙方付款乙方收款必须出具劳务发票,否则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同时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工资表;

1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与项目所在地保险公司签订《工伤保险合同》,缴纳100%的工伤意外保险金,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保险条款中工伤死亡赔付额每人不能低于60万元,工伤医疗赔付额每人不能低于20万元。

15、非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工期顺延,但乙方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以甲方负责人当天签字为准。

16、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及时、彻底的清理出现场,如乙方不及时清理,甲方将派专人清理,发生的相关所有费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七条:关于甲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及施工要求

1、甲供材料具体见附表(按――――――预算定额含的材料量,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甲供材料乙方施工中超出用量,按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C型钢、工字钢、扁钢、角钢等所有制作卡件材料均由乙方负责。

4、螺纹钢筋直径16mm及其以上的采用机械连接,除本工程结构以外的钢筋不予计量,钢筋总用量按实际施工图纸加减变更确定总用量,钢筋损耗控制在总用量4%以内,如有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按原材料市场购入价格向甲方予以赔偿(钢筋入场由甲乙双方库管员共同签字确认);卖废料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数量,所收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5、砼总用量按实际施工图纸加减变更确定总用量(含润泵砂浆),砼损耗控制在总用量4%,如有超过,甲方将以每立方按市场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负责附墙扶手的安装及油漆。

7、乙方每周向甲方报工程物资需求计划,甲方审核合格后,属甲方供料范围内的材料物资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自行领取,不另行计取其它费用。因物资需求计划不周或其他原因导致建筑材料的剩余,视同向乙方付款,甲方不予回收。

8、甲方供应至现场的一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组织及时卸车,如不及时卸车,甲方安排人员卸车并计取所发生的费用,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保证到场材料的完好性,甲方不因此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按甲方市场购入价格赔偿。

9、乙方保证工程按规范施工,甲方供料部分除甲方规定损耗外,超出部分甲方按市场购入价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按规范施工,材料未超过规定损耗,甲方将视节约情况,予以乙方适当奖励。

10、甲方提供工人宿舍,生产、办公区临建用房等,必须为彩钢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甲方保证施工机械设备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要求,使用塔机规格型号不能低于5023塔且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第八条:安全施工防护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每天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4、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施工至正负零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拨付进度款的____。主体每完成___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拨付进度款的___。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进度款的___。装修阶段每月25日按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___拨付进度款。整体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五日内结算完毕;结算款双方认可后二十五日内拨付至工程结算款___,余下___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两年,保修期起始日自工程验收合格后并办理相关的竣工验收手续之日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无质量问题十五日内拨付结算款的___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无质量问题十五日内将余款付清。

2、乙方在结算工程款时,按照甲方的财务制度,付款规定和程序办理,并以乙方办完甲方付款所需要的审批手续之日起为付款起算日。乙方委托-―――(身份证号码:-―――――――――――)为结算经办人并出具合法委托书交甲方财务,此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乙方所领取的工程款项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将由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全部工人工资结清证明并提供给甲方后,甲方返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足额及时发放给施工人员工资,如乙方管理不善或不能及时向施工人员发放工资,导致工人去政府等有关部门,甲方将视为乙方违约,并按每人每次5000元作为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通过法律付诸解决。

2、如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仍不改进,甲方有权派专人整理,每人每天200元工时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经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表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施工过程中未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表完成本工程,甲方有权按工程进度表逾期一天罚款5000元,罚款总额不超工程合同总价款的3%,如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对其进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并保证为所有施工人员上工伤意外伤害保险。造成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不能验收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法律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工期延误,乙方应在发生的当月将工期延误的原因及签证及时上报甲方,逾期未报视为乙方放弃。甲方在施工期间或结算后未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造成的乙方损失,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整体转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依法承担责任。经甲方允许的乙方内部承包协议必须在甲方备案。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条款须由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公司主管部门确认,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14.1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中除建设单位分包项目(桩基,门窗,弱电)及专业分包项目(安装,防水,外保温,外墙涂料及外墙装饰性构件)以外的结构(含二次结构),屋面工程,内装饰装修记室外散水,台阶和残疾人坡道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全过程的劳务用工。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中小型机械(除塔吊,室外电梯,砼输送泵,砼布料机)外手动机具,工程实体外的辅料,现场临建维护费用,现场文明施工费用。

14.2施工内容:

施工图纸所有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集水坑土方开挖,垫层,肥槽回填,脚手架工程。

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散水,台阶,残疾人坡道等。

结构及二次结构工程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包括图纸显示和与本工程相关工作内容),:

a.包括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含(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地下地上结构、二次结构所有工程用工、非实体材料、辅材及各种机械等;不包括降水、护坡、基础机械挖土方(但包括人工配合)、安装工程 、装修工程。

b.该项工程所需的人工(含辅助用工、配合用工)、大中小型机械、工具、非实体材料、辅材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因素等,均属本工程分包范围内。

c.本工程所有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所有钢筋混凝土面(墙面、柱面、梁及顶板板面、板底面)均需达到装修不抹灰的清水墙的标准。地下部分的基础部分及各层板的架空层施工等。

d. 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期间的所有结构、装修及设备的预埋件加工及安装,并保证其准确性。

e. 所有设备基础工程及水管井的封堵。

f. 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工程所需塔吊基础、外用电梯基础及脚手架基础的施工。

g.本工程所有室内、外的回填土工程。

h.按甲方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所需文件的报审工作,配合方办理相关文件及手续。

i.整个施工现场施工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现场安全示意、导向牌的搭设及拆除,甲方提供相关指导工作。

j.配合甲方完成分包范围内所有与甲方、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位要求的各种试验。

k.分包方负责其分包范围内的工程保修工作。

m. 分包方必须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现场整洁工作;服从甲方指挥安排,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的检查工作。

14.3工程承包单价

工程承包单价中包括人工、辅材、中小型机械、管理、利润、风险费等由分包方为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需支付的所有费用。

a.其中人工费包括所有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流动施工津贴、劳动保护费、福利费、医疗补助费、交通补助费、手工工具补贴以及管理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b.现场零用工包括场内二次搬运费、场地清洁及覆盖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建筑垃圾清理装车、场内材料装卸车费用、塔吊配合用工、测量放线配合用工、成品保护、现场的材料倒运、码放用工、与其他分包单位配合用工、分包方责任区内的治安保卫用工等

c.此次分包工程包括所有机械费费用,小型手动工具及辅助性材料的费用。

14.4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

a.所有机械、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备,费用自行承担。

b.非实体材料及大中小型机械承包具体包括内容和范围按本工程合同规定:工程材料损耗量均执行20__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标准,基本原则为节约部分按50%奖励,浪费部分按100%罚款。

c.混凝土:本工程结构工程所需的混凝土由方按照实际施工图纸中构件的净量提供,不计算损耗也不扣除构件中钢筋所占的体积。在实际施工中,分包方负责混凝土使用量的控制,混凝土供应的申请计划由分包方负责。如果分包方使用混凝土的数量超出定额损耗量的规定,超出部分混凝土价款由分包方承担。

d.钢筋:本工程结构工程所使用的钢筋数量,方按照图纸抽筋量加上2.5%的损耗系数提供,如果本工程合同图纸范围内的钢筋使用数量超出定额损耗量的规定,超出部分的钢筋材料价款由分包方承担,甲方将按照市场价格从分包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实际损耗量低于定额损耗量的规定,甲方给予分包方节余部分材料费的50%作为奖励。

e.本工程甲方负责的临水临电的范围为:

f.临时用电电源由甲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含二级电箱);临时用水水源由甲方提供至楼层主干管(含消火栓及消防箱)以及楼层主排水干管;

g.对于甲方负责的临水临电范围,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分包方负责施工完成。

h.本工程甲方提供的临水、临电设施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具体时间按照合同的规定)均由分包方负责保管、保护、维护,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施工的需要对于已经完成的临水、临电设施进行移动、整改、拆除,分包方也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分包方须保证整个施工期间的临水、临电设施的正常工作,满足施工的需要。如由于分包方保管不力或故意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损坏、丢失,分包方应照价赔偿并及时修复。

i.本工程结构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钢筋(原材)、预埋铁件所需的钢板原材、混凝土、钢筋机械连接套筒、压型钢板、水泥、防水挡墙和外墙保护墙以及防水保护层用的红砖和砂以及豆石、预制钢筋混凝土人防板、回填土所需的素土及白灰、止水带由甲方提供,其余的结构施工范围内的非实体材料由分包方承担,已包含在乙方的分包价格之内。

j.本分包工程塔吊及外用电梯的基础、脚手架基础由分包方负责施工(包括人工挖运土方、基础的施工及拆除),施工所需的预埋构件、模板(包括架料支撑)由分包方提供,土方外运由甲方负责,其余的辅助材料均由分包方负责。

k.本工程冬季施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冬季施工所需的冬施外加剂,其他的所有材料如混凝土保温所需的草帘被、钢模板保温材料、塑料布等以及其他冬季及雨季施工所必须采取的措施由分包方负责,分包方负责按照方雨季及冬季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m. 本工程结构及二次结构工程施工所需的非实体材料均由分包方负责承担,已包含在乙方的分包价格之内。非实体材料的使用必须符合方编制且经过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单项施工方案、工期进度、甲方相关材料使用制度及河北省相关规定的要求,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业主、监理单位、分包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非实体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到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责任方经济处罚,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施工过程中的损耗、损坏、保管、维护等均由乙方负责。

n. 本工程钢筋连接采用机械连接、绑扎连接,机械连接的套筒由方按照图纸抽筋单数量提供,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机械连接所需的加工接头、套丝、连接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对于乙方使用机械连接套筒数量,超出定额损耗量部分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在使用方提供的丝头加工机械及连接工具中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须照价赔偿。

o. 本工程室内外的回填土工程由甲方负责将回填土所需的素土及白灰运至现场,乙方负责场内外的土方倒运及按照规范的要求人工回填、灰土拌制、夯实等,并负责做好土源的保温、覆盖、防止填土受冻。

p.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管理办法:对于乙方使用方的其他材料设备资源,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关于材料设备资源的使用办法执行,即“实际用量超出定额损耗量的部分由分包方负责,节约后按节约量的50%奖励。如果由于浪费造成材料不够使用,则承担增补材料所花费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若分包方不能及时提供由其负责的大中小型机械、非实体材料导致工期延误时,甲方将直接采购提供,发生的费用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加20%给予购买,转给乙方,并在支付劳务费中陆续扣除。

q.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方供料的签收工作,进场时需提供个人免冠彩色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交到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使用甲方提供材料时必须签收,办理移交手续,甲方以乙方签收的材料用量作为核算乙方材料实际消耗的依据。乙方如使用未经签收的材料,其材料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经过乙方签收后的材料发生丢失、损坏等由分乙方照价赔偿。

14.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a.严禁雇佣未成年人,发包人发现后立即清除该雇佣人员并对承包人进行20__元的罚款。

b.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无证或持无效证件,发包人立即解雇该人员并对承包人给予500元人次的罚款。

c.承包人进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入场教育,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负责,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

d.承包人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做好防护措施,如有发生事故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e.承包人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f.承包人要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触电及用电器具的摆放与连接安全,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并承担因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g.承包人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及规定和安全标准施工。积极参加醒目不的安全交底,生产协调会和安全检查,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h.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并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做好安全标识,若发包人或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

i.施工现场必须达到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严格执行 的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加强科学管理,确保文明施工。

j.做好责任区内的材料上下车,场内搬运,堆放及维护保养和材料的标识,要达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清。

k.发包人或建设方通知检查或考察,由于承包人平时文明施工不到位的,发包人要求突击现场清理等一切用工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14.6工程保修

a.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发包方正式移交给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

b.保修期内,承包人无任何理由推诿修复工程缺陷,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修复,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放弃工程缺陷保修款,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

c.质保期限内,若发生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维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及业主索赔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冲质保金中扣除,超过保修金数额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追偿。

附件一

甲供材料类别明细表

一、基础及主体结构

甲方负责塔吊、地泵及布料杆、泵管及其附件,商品混凝土、钢筋、基础回填用土、生石灰、砂子、碎石、聚苯板、舒乐板、红砖、灰砂砖、二次结构砌块、水泥等。

二、屋面工程

聚苯板、混凝土、砂子、水泥、炉渣、钢板网、水泥花砖、通风道出屋面用无动力风机、彩钢板等。

三、水落系统

雨水口、雨水斗、雨水管,伸缩节,弯头、直接、水簸箕等。

四、室内装饰

商品混凝土、水泥、碎石、砂子、腻子粉、钢丝网、内墙涂料、炉渣、陶粒、生石灰、地砖,踢脚砖、木扶手、通风道、止逆阀、地下室木门、门锁、合页、100mm厚凹凸特制吸音板。

五、外装饰工程

外墙砖、外墙涂料、聚合物粘结砂浆、聚苯板、聚苯颗粒、舒乐板、砂子、水泥、伸缩缝彩钢板、外墙干挂石材、台阶石材。

六、给排水

阀门、管材、管件、法兰、水表、地漏、清扫口、橡塑保温、检查口、伸缩节、铸铁管用卡箍、阻火圈,污水泵、柔性套管。

七、采暖

阀门、管材、管件、散热器、锁闭阀、自动排气阀、温控阀、伸缩节、橡塑保温、柔性套管。

八、消防

阀门、管材、管件、消火栓箱及箱内设施、压力表、法兰、橡塑保温、柔性套管。

九、电气

配电箱、配电柜、接线箱、等电位箱(盒)、管材、管件、灯具、开关、插座、圆木台、桥架、桥架跨接线、避雷针、避雷卡子、电缆终端头、接线端子、穿刺线夹、镀锌扁铁、镀锌圆钢、槽钢、热缩管、接线盒、吊杆通丝、电线、电缆、铜鼻子、电表。

附件二

甲分包项目表

一、基础及主体结构

挖土方、桩基础及清桩头、基础防水。

二、屋面工程

屋面防水、GRC构件制安、钢结构制安及装饰。

三、室内装饰

铁艺栏杆、卫生间防水、首层门厅高级装修、防盗门、防火门、单元门、轻质隔墙板、钢梯、电梯门套、45mm厚超细无机纤维保温。

四、外装饰工程

干挂石材、外墙门窗、外墙GRC安装、外墙通高铁艺、空调铁艺栏杆、玻璃幕墙、铝塑板、不锈钢栏杆。

五、采暖

地暖(分水器以下)、水泥发泡。

七、消防

喷淋系统、通风系统、消防报警(乙方负责预埋穿带丝,保证畅通)。

八、电梯

九、弱电工程(乙方负责预埋穿带丝,保证畅通)

安防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五方对讲系统。

附件三

乙方自备的大中小型机械(含临电电器)

及非实体材料一览表

一、大中小型机械(含临电电器)

1、机械类:

所有水平运输机械、振捣器(环保型)、打夯机、电锤、台式电钻、手提式电钻、电焊机及配套设备、空气压缩机、角向磨光机、台式电踞、台式电刨、手提式电踞、手提式电刨、切割机、潜水泵及泵管、经纬仪、水准仪、对讲机、钢筋加工机械、吸尘器、氧气乙炔成套设备、倒链、滑轮、水钻、翻斗车、搅拌机、云石机、木工刨床、平刨、砂轮机、砂轮锯、千斤顶、扳手、管钳、老虎钳、锯弓、靠尺、弯管机、弯管器、套丝机等其他辅助工具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2、电器类:

现场临电电器招标方负责提供至二级配电箱,中标方包干使用的是指二级配电箱以下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干线支线电缆、220V插头、220V流动箱、220V流动箱配线、380V插头、380V流动箱、380V流动箱线、低压变压器、36V警示照明线、36V及14V灯头、镝灯、碘钨灯线、防雨式灯具、防雨式灯线、手把灯线、万用表、手电筒、充电应急灯、漏电保护器及地下室低压照明等相关小型施工电气具。

二、非实体材料

本工程结构及二次结构工程施工所需的非实体材料系指不直接应用于所施建筑物本身的材料,只是为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非实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周转材料:

外脚手架或外挂架、脚手板、安全网、竹胶板、多层板、木方、钢模板及配件、钢管、扣件、碗扣式脚手架、可调式支撑、外架卸荷用的钢丝绳;

2、与机电配套的辅助材料:

电锤及电钻钻头、振捣器配件、碘钨灯管、防雨式灯管、36V及14V灯泡、氧气、乙炔、焊条、锯片、刀片、砂轮片、云石机片、面罩、镜片、焊枪、割枪、灯泡、电池、扳牙、柴油、机油。

3、消耗性材料:

火烧丝、钢筋丝头保护帽、镀锌铁丝、圆钉、脱模剂、彩布条、支模用海绵条、胶带、钢丝刷、混凝土保温所需的草帘被、钢模板保温材料、塑料布、测温管及温度计、塑料套管、垫块、安全帽、安全带、水桶、橡胶水管、背式喷雾器、手推车、架子车、锹、镐、灰刀、灰盆、灰槽、界面剂、钢丝(板)网、砂纸、砂布、剪刀、大绳、雨衣、雨鞋、雨伞、棉丝、大小扫帚、墩布、钢卷尺、石笔、粉笔、锤子、改锥、墨斗、食堂橱具、水平尺、水平管、水平仪、油刷、滚筒、排笔、钢丝绳及卡子、各种螺丝、现场临电电工工具及临电消耗性用品、其它劳保用品。

附件四

甲供材料类别明细表

一、基础及主体结构

商品混凝土、钢筋、基础回填用土、生石灰、砂子、碎石、聚苯板、舒乐板、红砖、灰砂砖、二次结构砌块、水泥等。

二、屋面工程

聚苯板、混凝土、砂子、水泥、炉渣、钢板网、水泥花砖、通风道出屋面用无动力风机、彩钢板等。

三、水落系统

雨水口、雨水斗、雨水管,伸缩节,弯头、直接、水簸箕等。

四、室内装饰

商品混凝土、水泥、碎石、砂子、钢丝网、内墙涂料、炉渣、陶粒、生石灰、地砖,踢脚砖、木扶手、通风道、止逆阀、地下室木门、门锁、合页、100mm厚凹凸特制吸音板等。

五、外装饰工程

外墙砖、外墙涂料、聚合物粘结砂浆、聚苯板、聚苯颗粒、舒乐板、砂子、水泥、伸缩缝彩钢板、外墙干挂石材、台阶石材等。

六、给排水

阀门、管材、管件(不含管卡)、法兰、水表、地漏、清扫口、橡塑保温、检查口、伸缩节、铸铁管用卡箍、阻火圈,污水泵、柔性套管等。

七、采暖

阀门、管材、管件(不含管卡)、散热器、锁闭阀、自动排气阀、温控阀、伸缩节、橡塑保温、柔性套管等。

八、消防

阀门、管材、管件(不含管卡)、消火栓箱及箱内设施、压力表、法兰、橡塑保温、柔性套管等。

九、电气

配电箱、配电柜、接线箱、等电位箱(盒)、管材、管件、灯具、开关、插座、圆木台、桥架、桥架跨接线、避雷针、避雷卡子、电缆终端头、接线端子、穿刺线夹、镀锌扁铁、镀锌圆钢、槽钢、热缩管、接线盒、吊杆通丝、电线、电缆、铜鼻子、电表等。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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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后续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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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永宁路

3、承包范围

图纸内钢筋的制作及绑扎(包括小型机械耗材)图纸内的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包括模板耗材)图纸内的砼浇筑和养护(包括小型机械及基础硬化)按规范和工期进度配合板梁安装钢绞线的安装、张拉灌浆(含人工及机具)以上甲方会提供大型设备机械,包括吊车、挖机、运输车。

4、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方式(不包料,含一切施工中的小型机械设备)。

5、承包单价:

6、合同价款按图纸实际混凝土方量乘以议定价格

7、实际工程价款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乘以议定单价计算。

8、本工程采取议价形式,单价一次包定,不作任何调整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根据工程总工期要求,以甲方要求的工期为准,保质保量完工。

2、开工前3天,甲方向乙方发出通知书。乙方不能按约定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应在开工日期的前3天,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为书面同意乙方要求,则工期不予顺延,并由乙方赔偿未按时开工造成的损失和扣除工程保证金。

3、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确定乙方所需人员数量,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

负责提供图纸及通知书和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现场工程师、技术人员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2、乙方

(1) 乙方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由乙方自己负责。

(2)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

(3) 乙方不得将工程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施工期间乙方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管理,不得委托他人代替,否则视为乙方无力履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工人工资,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时发放工人工资,每月报工人工资表给甲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合同规定付款,达不到国家合格标准,必须返工重做达到合格标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现场代表,不得自行处理或施工。

第五条 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教育,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中认为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工期。

第六条 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与验收

为保证甲方施工的顺利进行,凡是甲方的主要材料,乙方不得擅自变卖或挪作它用,一旦发现,按其价值在500%作为违约金在工程承包合同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付款方式:

(1)、下部结构混凝土现浇结束后,支付实际已施工的工程量50%工程款。

(2) 、墩柱完工后付墩柱工程量的25%。

(3) 、梁片制好40片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

(4) 、梁片全部制好后支付梁片工程量的50%。

(5) 、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9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2、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在合同未履行完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工和撤离现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50%劳务款。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重新安排工程队伍施工。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支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负责统筹安排乙方施工进度和人员调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九条 工程验交

1、工程竣工后15日予以验收。凡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不合格或有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修理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并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甲方的工程量核实,甲方可独自进行,测量结果为有效。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如乙方技术力量或实力不足,以及领导组织和管理能力不能胜任,不能按甲方要求施工,无法保证质量和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数量、直到收回工程,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损失。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乙方生活用水、用电要节约,无人时不得把龙头、电灯开关打开,如有水电开关未关这类事件发生,一旦被查实,就在当月工程款中一次扣除300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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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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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监理人: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____________。

二、词语定义

合同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设备计划、监理大纲及相关服务方案(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 合同专用条款;

6. 合同通用条款;

7. 本工程适用的与监理相关的服务规范、规程,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与补偿费用

(一) 签约酬金(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

包括:

1. 监理酬金:__________________。

2. 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1)保修期服务酬金:____________。

(2)其他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人不提供或部分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时的补偿费用(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2. 相关服务期限:

(1)保修期服务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书编号: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意义或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当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拟投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设备及监理大纲及相关服务方案(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3 “委托人”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指明,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 “监理人”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指明,具备相应资质的,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当相关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等相关服务时,承包人包括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6 “监理”是指监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及合同约定的职责。

1.1.7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施工阶段监理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保修期提供的服务等。

1.1.8 “正常工作”是指合同订立时约定的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和范围内的工作。

1.1.9 “附加工作”是指合同约定正常工作以外的监理人工作。

1.1.10 “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负责履行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1“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合同、主持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2 “委托人代表” 是指由委托人任命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1.1.13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当给付监理人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5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当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6 “补偿费用”是指委托人不提供或部分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时应当补偿的费用。

1.1.17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8 “书面形式”是指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9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是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监理人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期限。

1.1.20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21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当以中文为准。

1.3 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当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设备计划、监理大纲及相关服务方案(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合同专用条款;

(6)合同通用条款;

(7)本工程适用的与监理相关的服务规范、规程,及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以签署的为准,但招标工程的补充协议不得背离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1.4 通知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当签收或回复。

1.5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及保密期限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6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

2.1.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内容指监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1.3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委托的下列内容,应当作为监理相关服务内容:

2.1.3.1保修期内定期回访,调查和确认缺陷原因及责任,检查缺陷修复质量;

2.1.3.2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外出考察;

2.1.3.3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

2.1.3.4委托人要求监理人组织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

2.1.3.5其他相关服务的内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5)国家及本市监理与相关服务规范、规程。

双方可根据工程的行业特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补充约定具体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当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其他监理人员,应当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当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3)严重过失行为的;

(4)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5)涉嫌犯罪的;

(6)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当及时处置并回复。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当协调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当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

2.4.5 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2.6保险

监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为派驻现场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保证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

2.7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当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8 文件资料

在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当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9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使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委托人提供的人员、房屋、设备、设施。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当妥善使用和保管,在合同终止时将这些设备、设施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当及时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当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设备、设施,供监理人使用。如委托人不提供或部分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时应当进行补偿。

3.3.2 委托人应当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当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合同约定的监理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当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3.8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委托人应当予以奖励。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3.9 保障监理人的权利

委托人应当保证监理人为履行合同而正常行使合同授予的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相应权利。

4. 违约

4.1 监理人的违约

4.1.1 监理人的违约情形

4.1.1.1 监理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4.1.1.2 监理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

4.1.1.3 违反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4.1.2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2.1 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在第6.3款约定的时间内,拒绝改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4.1.2.2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委托人的违约

4.2.1 委托人的违约情形

4.2.1.1 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4.2.1.2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4.2.1.3 违反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4.2.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2.1 委托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并造成监理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监理人赔偿,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2.2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监理人可依据第6.3.2项解除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按下述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酬金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5.2 首付款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4天内向监理人支付首付款,额度为签约监理酬金的20%。

5.3 中期支付

5.3.1监理酬金

委托人采用总价平均、分期支付的方式按月向监理人支付监理酬金。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2相关服务酬金

相关服务酬金按合同约定的人工日费用,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3附加工作酬金

附加工作酬金经双方确定后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4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的支付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5合理化建议奖励

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的支付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6竣工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时,委托人累计支付的酬金比例应当不少于合同约定酬金总和的90%。

如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监理人可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5.3.7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的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酬金和费用总额及细目、金额。

支付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应当支付的酬金;

(2)根据第4.1、4.2款确定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3)根据第5.3.4款约定的补偿费用;

(4)根据第5.3.5款约定应当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奖励;

(5)根据第6.2款应当增加或扣减的变更金额;

(6)根据合同应当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5.3.8支付时限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当在收到监理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天内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当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5.5 结算

工程竣工后,监理与相关服务结算价款依据本合同文件约定的结算方法进行调整,并于工程竣工结算后28天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

6.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附加工作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视为附加工作,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支付附加工作酬金。除下列第6.2.1.4目的情形外,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为:

a. 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工期延长,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增加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b. 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履行中的合同全部或部分中止,监理人完成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前准备工作的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或准备工作的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1.1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工期延长;

6.2.1.2因非监理人原因监理与相关服务受到延误或阻碍或暂停;

6.2.1.3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进行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准备工作,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时间不得超过28天;

6.2.1.4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增加,附加工作酬金应该按照增加的内容占正常工作范围内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的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双方根据增加的内容通过协商确定。

6.2.2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当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3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正常工作酬金应当按以下方法调整: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6.2.4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正常工作酬金应当按以下方法调整:正常工作酬金减少额=工程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因非监理人原因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减少,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减少金额按照减少的内容占正常工作范围内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的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双方根据减少的内容通过协商确定。

工程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未发生变化,工程提前竣工,不减少监理人酬金。

6.2.5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3 暂停履行与解除

6.3.1 委托人发出通知

当监理人发生第4.1.1项情况时,委托人应当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发出通知后7天内没有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合同解除。

6.3.2 监理人发出通知

当委托人发生下列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当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合同解除日。

6.3.2.1 监理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应付的酬金,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6.3.2.2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当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当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且暂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且暂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6.3.3 双方协商一致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当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当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6.3.4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暂停或解除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暂停或解除合同。

6.4 终止

6.4.1 下列条件之一成就时,合同权利义务即告终止:

(1)按第6.3款约定双方解除合同;

(2)监理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6.4.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当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选定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3 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1.3 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______。

1.5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

2.1.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包括:______。

2.1.3.5 其他相关服务的内容:______。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______。

2.2.2 相关服务依据:______。

2.3 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______。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______。

在涉及工程延期______天内和(或)金额______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7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当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______。

2.9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委托人提供的人员、房屋、设备、设施:______。

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属于:______。

在合同终止后,监理人应当在______天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移交的方式和时间为:______。

3. 委托人义务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______。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3.8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______%。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

4.1.1.3 监理人违约的其他情形:______。

4.1.2.2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

4.2 委托人的违约

4.2.1.3 委托人违约的其他情形:______。

4.2.2.1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

5. 支付

5.3 中期支付

5.3.1 监理酬金

监理酬金具体支付方式:______。

5.3.2 相关服务酬金

相关服务酬金具体支付方式:______。

5.3.3附加工作酬金

附加工作酬金具体支付方式:______。

5.3.4 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的支付方法:______。

5.3.5合理化建议奖励

合理化建议奖励的支付方法:______。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______(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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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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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巫溪县司法局综合办公楼

2. 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3. 使用性质:办公室

4. 房屋结构:框架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 400M2,元/M2计取。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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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征用农村土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乡村,全文共 2816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入股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入股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

乙方(受让方):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公司 □其他

二、入股标的物

(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 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入股乙方。

号村

(组)地块

名称地块

代码坐落(四至)面积

(亩)质量

等级土地

类型承包合同代码备注

东南西北

1

2

3

(二)入股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

入股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

三、入股土地用途

入股土地用途为 。

四、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入股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六、股份分红及支付方式

(一)股份分红标准

双方当事人约定入股土地所占的□出资额 (大写: )□股份数 (大写: ) □其他: 。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股份分红标准。

1.按股分红。即根据□出资额 □股份数 □其他:

分配盈余或者利润。

2.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保底收益每亩每年 元(大写: ),每 年调整一次保底收益。具体调整方式: 。

按股分红根据□出资额 □股份数 □其他: 分配盈余或者利润。

3.其他: 。

(二)股份分红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方式支付股份分红。

1.按股分红。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分配(□前一 □当)年盈余或者利润。

2.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年保底收益 元(大写: )。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分配(□前一 □当)年盈余或者利润。

3.其他: 。

(三)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股份分红;

2.按照合同约定和乙方章程规定行使成员或者股东权利;

3.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入股土地;

4.制止乙方损害入股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入股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

6.其他: 。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2.合同生效后 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发包方备案;

3.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4.其他: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4.入股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

5.其他: 。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入股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红;

2.保障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章程规定行使成员或者股东权利;

3.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入股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入股土地,禁止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入股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入股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入股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5.其他: 。

九、其他约定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

□投资改良土壤 □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 □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其他: 。

(二)该入股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 。

(三)乙方向 □缴纳 □不缴纳 风险保障金 元(大写: ),合同到期后的处理: 。

(四)本合同期限内,入股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

(五)其他事项: 。

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入股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股份分红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股份分红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入股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入股的土地交还给甲方。

(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入股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十一、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三)甲方入股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红,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六)乙方擅自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入股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入股土地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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