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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供用气合同【汇集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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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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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双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协商、责任明确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安全协议。

1.乙方确保天然气充装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甲方确保提供的天然气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甲乙双方负责钢瓶的维护、保养及送检工作。

3..乙方对甲方委托运输、周转更换的气瓶,进行接收前的钢瓶质量检查,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信息化系统不确认的气瓶及不合格气瓶,接收的钢瓶即确认为合格气瓶。

4.乙方气瓶运输车辆营运手续及车辆安全状况必须符合要求,对于营运证件不全或失效、安全附件不合格的车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天然气业务,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在灌装天然气入库时乙方应对灌装天然气质量及钢瓶质量进行合格确认,甲方接收的气瓶乙方应保障气瓶符合相关要求。

6.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钢瓶入库。后期管理由甲方负责,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并承当相应管理责任。

7.甲方须做好气瓶的管理工作,储存、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防止气瓶及附件非自然损坏、丢失和流失,严禁拆修钢瓶角阀和导装天然气。因钢瓶非自然损坏、流失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所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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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理使用天然气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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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投资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方经共同协商,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如下合作投资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地址: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天然气、液化气存储加气、汽油、柴油储存加油、汽车双燃料改装

第三条:合作期限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本协议约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总注册酱规模确定为人民币 千万元。

其中:

(一)股东 出资 万元。

占合作投资企业的股份 %,具体投资比例待其他股东股份确定再定。

(二)股东 出资 万元。

占合作投资企业的股份 %。

该资金在本合同签署后向 交付,用于前期手续办理。

如公司办理项目未获得批准,某某某原款退还。

如不能退还由某某某在都帮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粮油市场项目中的收益担保偿还。

(三)本合同尚有其他股东,具体投资股份比例待定。

双方可以引进投资股东共同发展合作项目。

第五条:合作投资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注册、经营。

第六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投资企业由由股东组建股东会,并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依照《  》规定的原则管理公司并经营,投资股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利润分配:每年度以实际财务结算利润为依据,投资股东各按股份比例分红。

企业利润分配时,应照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法规留足各种提取资金比例及企业继续发展经营的扩大再生产资金后按本条约定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如企业发生债务应以合作投资企业的财产偿还,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可申请破产。

破产清算按各自投资比例承担。

(三)合作期间,遇有国家征用时,各股东按股份比例享有补偿费。

第七条入股、退股、股权的转让。

(一)入股。

1.新股东入股,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股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股的新股东与原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股的新股东对入股前企业的债务承担。

(二)退股。

1.自愿退股。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股: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股;

③发生股东难以继续参加有限责任公司的事由。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期限的,股东申请退股,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股东。

股东擅自退股给有限责任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股。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无继承人同意继承股东权利义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指定继承人承接股东权利义务。

③个人丧失偿债及支付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全部股权。

以上情形的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股东退股后,其他股东与该退股人按退股时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允许股东转让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股对待,否则对转让人按退股处理。

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受让股权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第八条人员分工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股东会为本合同约定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股东会选举的董事会为本公司的执行机构,以董事会形式执行有限责任公司事务。

董事会行将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对公司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

(二)有限责任公司委董事长或总经理身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其权限为:

1.代表企业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3.对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和采购及销售

4.支付企业应付款项及债务;

5.管理公司财务,按期公布合作经营帐目及收益或亏损。

6、向股东分配利润。

(三)其他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公开招聘方式择优录用,禁止家族人员担任重要岗位管理者。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享有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活动由股东共同决定,按投资比例及所占股权比例享有表决权。

2.股东享有有限责任公司利益的分配权;

3.股东分配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积累的财产归全体股东共有;

4.股东有退股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和章程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的统一;

2、以各自的股权比例分担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如发生需要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情况,按投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其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进行的业务获得利益归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如私自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从事经济活动,给有限责任公司造成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股东在通化参与经营与本有限责任公司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股东同意外,股东不得同本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交易。

(四)股东不得从事损害本有限责任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一方股东退股,其余股东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股东入股经营。

(二)在股东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股东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股权,如继承人同意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股东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股东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股东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

2.清算人由双方委托的中介机构担任,自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15日内双方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有限责任公司所欠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有限责任公司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股东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投资比例和股权比例分配。

5.清算时有限责任公司有亏损,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股东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三个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

(二)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股权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股处理。

(三)股东私自以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权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股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股东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

成,由合作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股东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股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股东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生效。

股东: (签章)

股东: (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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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燃气公司天然气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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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国______________签署:

(1)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卖方”);

(2)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___________(“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_______________至下一日的_______________.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____________kPa,温度为____________℃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____________,交付压力为______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新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双方应至少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__________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____________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____________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____________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模版二: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每一标准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以____________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为单位表示)由天然气基础价格(Pi)和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两部分组成。其中,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_________________;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_________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___________结算一次。买房应根据(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他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条处理: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___________.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2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后___________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3如任何一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___________年的期间累计超过__________年,或(b)连续__________日,经提前_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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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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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总承包方):

乙方(分 包 方):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落实总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确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根据总分包合同约定,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配齐消防设施,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明显标志;设立消防器材棚(箱),设专人维护保养,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做好铅封;器材实行挂牌制,载明配发日期,药剂更换日期,负责人,以便进行检查。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权,制定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动火审批流程,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可以与安全生产例会合并召开)

(3)、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与每周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业、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和现场违章吸烟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动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知识的培训。

(5)、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须组织编写对防水作业等重要分项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建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分包队伍违章动火、现场违章吸烟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8)、有让分包队伍按照规定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的权利。

(9)、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器材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10)、指导、协助乙方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救火有功单位和个人由甲方奖励1000-10000元。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火灾事故,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进行管理。

(2)、乙方必须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动火审批规程;乙方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3)、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4)、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5)、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6)、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技术和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保养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适应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7)、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并组织进行演练。

(8)、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参加工地消防领导机构,出席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现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履行登记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无丢失、无挪用、无埋压、无损坏,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损坏消防器材、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元罚款。

(10)、乙方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一切明火作业和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办理动火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员。证件不全或不按规定执行,罚款500元。

(11)、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需设专库存放,责专人看管,库房内严禁通电和住人,在使用过程中,作业现场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12)、除专设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和仓库吸烟,如发现每人次罚款200元。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吸烟的烟头必须入缸,严禁乱扔烟头。

(13)、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加热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4)、防水作业按作业面积 1只/15㎡配备灭火器,防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面四周必须派专人监护,作业完后监护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施工前必须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门备案。当防水作业面四周距明火作业点小于10米或与明火作业形成交叉作业时,严禁进行防水施工;必须施工时应上报甲方进行协调。

(15)、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救火,及时抢救伤员,并同时报告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 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叁--贰拾万元罚金。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 其他

1、奖罚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6、 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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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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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塔施工升降机机的安全使用及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升降机升降机必须符合升降机安全规程要求。

2、甲方所供升降机必须配件齐全,自检合格方准出场。

3、甲方必须提供升降机完整的原始资料。

4、升降机安装完毕参与四方验收并签署意见。

甲方义务:

1、配合安装方调试验升降机。

2、为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升降机的运输,并保证升降机在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2、乙方负责升降机的安装及拆卸,安装及拆卸必须选择有取得专业资质的队伍进行。

3、乙方负责升降机安装、拆卸、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

安全注意事项:

1、熟读说明书中有关内容,选择适当的安装位置;选择基础时,应考虑地面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同时还要考虑建筑物附着点处成受的最大作用力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2、参加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并熟读本机的主要性能和特点,具备熟练的机械性能和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安装过程中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3、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安装方案进行;相邻附着的间距及导轨架的垂直度不得大于说明书要求。

4、升降机安装完毕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四方验收,如实填写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升降机使用之前必须检查以下几个项目:

(1)检查各螺栓紧固件有无松动现象,如有松动应及时拧紧各螺栓;

(2)检查升降机电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各交流接触器接触点吸合情况导线接头情况等。

(3)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各限位碰块有无移位。

(4)检查升降机吊笼运行通道上有无突出物,确保吊笼运行安全距离不小于250mm.

(5)检查各部位润滑情况,及时加注润滑油及润滑脂。

(6)检查吊笼进出门、防护围栏门等开启灵活与否,检查各限位开关动作情况。

(7)检查各滚轮、背轮的调整间隙及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是否正常,如不符应及时调整。

(8)检查防坠安全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可通过吊笼坠落实验来完成,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并存档)。

6、升降机司机必须选用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严禁无证操作。升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及酒后作业。

7、当班司机必须认真阅读上班司机的运转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当班运转记录。

8、不可超载、偏载运行、严禁物品伸到吊笼以外,不得人货混装以免发生危险。

9、作业中如遇风力大于6级、浓雾、雷电大雨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并且将吊笼停至最低层。

10、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限位、安全器等),保证其安全可靠。

11、认真维护保养升降机,仔细检查易损件(如驱动齿轮、滚轮、背轮等)。

12、在维修操作、安装和拆卸升降机时,全体人员必须根据有关规则穿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3、定期系统地检查电气系统的装配状况,保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14、建立升降机司机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都要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消除故障后方准使用,严禁升降机带病作业。

15、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以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项目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将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轻则损坏部件或造成人员伤害,重则机毁人亡,以致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的义务:

1、及时对升降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2、对公司及上级检查结果及时落实整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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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天然气运输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3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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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装单位(甲方):

用户单位(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省____市物价局商政发20___52号文件》和陕建发(20___)77号文件《____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新住宅及锅炉房、餐厅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通知》等文件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了更好的方便业主,乙方将滨河湾小区的天燃气管网安装工程承包给____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承建,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安装地点:

3、安装用户数量:

二、工程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天燃气管道施工和安装和庭院管网、包工包料、包安全、保质量、入户安装;以及户内外管道焊接、吹扫、试压、防腐,阀门及调压计量装置安装等。楼栋调压箱、及调压箱后户外户内低压管道、自闭阀、报警器、C卡智能表、管件和管网安装,管网设计,(含调压箱)从____市主管网接至用户末端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合同施工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总工期 天

供气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质量执行标准《____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___;《____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94-20___;《____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33-20___。

五、工程施工安装费用:

该工程费用共计:大写 元

元(平均每户 元)

1、以上费用为管网设计、管网施工和安装、包工包料、安全文明施工、调

2、整体管道及安装施工费由甲方承担,施工费不包括施工中不可避免损坏

2、付款方式:

A、 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首付 %,以后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

B、甲方在收到全部工程款后给乙方出具税务发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缴费之日起,组织对乙方的庭院居民用户进行设计、施工、安装。

2、甲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可顺延工期)

3、甲方对工程所安装质量全面负责。

4、工程安装结束后,在通气使用时,甲方有义务负责调试并教授乙方安全使用知识,在首次办理C卡智能燃气表充值业务时,发放给用户《天然气安全使用手册》一本。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种材料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并提供验收资料。

5、甲方在入户供气设施安装合格验收全部移交给乙方后,如乙方违规操作,私自拆卸、包裹、暗埋、改动、损坏燃气设施,丢失燃气设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正常供气,依据《____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等集中燃气设施维修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20___147号)的规定,依____市物价局下发(20___)63号文件关于《燃气管道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燃气管道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若乙方申请通气前,经甲方入户检查,无拆卸、包裹、暗埋、改动、燃气设施完好,达到通气条件,方可通气。

6、乙方的燃气设施必须在甲方的指导下使用,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的日常维护、检查检修、校表等业务。

7、保修期________年,终身维护,在使用之日起________年内,甲方施工的燃气设施因施工质量、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保修期满后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施工人员应遵守乙方单位有关制度和管理。

七、乙方的权利的义务: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庭院施工图、建筑图各一份交甲方使用,并对所提供图纸的准确性负责。

2、在施工安装期间,乙方负责保障相应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甲方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有1-2人协调管理人员,负责对内部施工环境的协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如遇阻由乙方协调。

4、如甲方不按图纸施工或使用材料不合格,乙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安装并承担相应责任,或向监督部门反映。

5、工程竣工验收通气后,乙方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的燃气阀、管、表、灶等设施,要自觉爱护,确保安全运行。

7、工程安装结束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路线或增加用燃气设施,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8、依据____市物价局下发(20g___)63号文件关于《燃气管道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收费,甲方提供国家收费标准文件,乙方按时交纳燃气设施的维护费。

9、乙方安排一名燃气专职管理员,长期负责本家属院居民的用气安全,燃气设施的维护,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安全检查工作。

八、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备有24小时服务电话091X1515随时为乙方提供便捷服务。

2、在调试期间,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予以配合,确保安全用气。

3、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在接到抢修告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在甲方未到达现场前,乙方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的次生灾害发生,因乙方知而不报或甲方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发生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损失。

4、乙方户内燃气管件安装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对已安装完毕的户内燃气设施

进行实物移交,若乙方不积极配合,在5个工作日内不接受,视为乙方同意接收。

5、乙方必须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否则甲方不予设计和施工。

九、施工安全: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上岗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上岗证明文件。

2、施工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要求。

3、甲方要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现场要有专业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4、高空作业必须要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设施;如带安全帽,保险带等。

5、施工中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天然气管道施工,请行人、车辆注意安全”;“天然气管道施工,行人、车辆绕道通行”等。如未设立、设立不当、或处置不当造成行人、车辆发等第三方发生事故,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6、必须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乙方现场人员对不安全因素有权现场制止直至停工作业。为确保施工安全,甲方施工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任务。

十、其它约定:

1、发生不可抗力、国家产能不足、上游气源限制、冬季采暖用气高峰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情况导致供气压力不足,导致用气人不能正常使用的,供气人应及时协调业主或上游气源原因。

2、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商业用户和民用用户合表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立补充协议。

3、如遇C气表的电子部分计数不准或失效,按C卡气表的基表(针轮)读数计算,多退少补。

4、从乙方在建筑红线内的燃气设施、设备为乙方财产,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在质保期结束后,提供终身有偿维修、维护服务。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乙方的燃气管道、用具等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的义务。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安全知识、使用方法培训。

7、甲方有义务按《____镇燃气管理条例》《____省____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用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8、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天然气质量,以上游燃气的质量标准为准,并符合天然气 G7514标准。

9、乙方办理开户供气手续时,应提供物业开具的证明和户主身份证明资料,有燃气具销售单位统一办理开户通气手续。

10、为保证安全,乙方必须在购买燃气具并安装好后,甲方才给予办理开户手续及勇气工作。

1

1、为确保安全,在乙方入住率达到60%以上,甲方才予以向乙方开通供应天然气。

一、甲、乙双方补充条款:

1、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并承担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2、违约金按相对应合同价款的5%计算。

3、本合同所有条款为甲乙双方的约定,甲方不与乙方小区业主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4、整体工程完工调试合格后移交乙方管理。

二、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或仲裁。若双方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不影响合同的执行。

三、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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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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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小区名称:

详细门牌号:

联系电话:

乙方: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便利的绿色能源,如果没有正确使用或使用不当,容易引起天然气事故,甚至危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确保甲方安全、正常使用天然气,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保障乙方顺利进行通气点火、甲方安全用气,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甲方应在通气点火前及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用户姓名、身份证号、房产证复印件、地址(街道楼栋门牌)及联系电话号码,便于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IC卡表用户还需预购50Nm3天然气。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通气点火时间保证家中留人,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一次点火未能按时进行,需进行第二次补点火时(乙方工作人员需重新入户安检),乙方可依据公司规定向每户征收二次点火费。

通气点火时,甲方必须与乙方通力协作,维护现场秩序,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进户安检,确保做到“家家有人,检查到位”,确保100%入户率,避免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严禁甲方私自改动天然气设施,严禁擅自进行拆、迁改装管道、损坏天然气设施和使用不合格天然气器具等。由于上述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及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使用天然气之前,应仔细阅读我公司提供的《客户使用手册》,熟悉天然气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甲方使用天然气时,应注意通风换气,且人不得远离,做到“人离火灭”,以防引发意外情况,甚至造成事故。

乙方提供的天然气是经过加臭处理的,发生泄漏时有较浓的臭味。如果甲方发现家里(特别是厨房)出现臭味时,应迅速打开窗户、关闭表前阀、表尾阀,如发现有天然气泄漏,迅速到户外拨打乙方报警电话:【】。务必注意:此时,千万不能在户内打电话、开关电器设备、吸烟等。

在室外闻到可疑气体时,须及时拨打电话报警或拨打乙方报警电话,使用手机时应尽量远离气味较浓的地方,也不要在气味较浓的地方使用明火火源。

甲方遇意外停气时,必须及时关闭天然气器具自身阀门和天然气表前、表尾阀门,待供气恢复正常时方可使用;离家外出、睡觉前,必须检查天然气器具自身阀门和天然气表前、表尾阀门是否关好,做到人离阀关;长期外出时,必须关闭入户总阀。

甲方严禁在安装天然气设施的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严禁住人及使用其它明火设施,如取暖器、瓶装液化气等。

甲方必须购置正规厂家生产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天然气器具、连接管,购置的产品质量、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天然气器具、连接管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天然气灶具的使用年限为八年,天然气热水器的使用年限为八年,天然气表的使用年限为十年。连接天然气器具的连接管应使用天然气专用软管或不锈钢金属波纹管,天然气专用软管每18个月至少更换一次,连接管两端应用管卡固定、防止脱落,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不锈钢金属波纹管应严格按生产厂家的要求使用和更换,不得穿墙、暗埋、穿地使用,应定期检查,发现老化、龟裂、鼠虫齿咬痕迹,立即更换。

嵌入式炉具的柜门下方必须开设有效通风口,同时建议使用保护软管的套管(套管为金属性管或带增强金属网或纤维网软管)以防鼠患;如果旋塞阀安装在地柜里,建议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或天然气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用户若需购买无安全切断阀的报警器,可以直接到厂家或商场购买;若需安装有安全切断阀的报警器,必须到乙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销售天然气报警器的营销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营销。安装有安全切断阀的报警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检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甲方不宜在浴室内安装天然气热水器,如需安装,仅限于平衡式热水器,并安装排风扇和百叶门。

甲方若需要安装热水器、壁挂炉,必须向乙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改动天然气设施。负责热水器、壁挂炉销售安装的营销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检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甲方有责任对天然气设施进行保护,禁止擅自拆除、改装、移动、包覆天然气设施,禁止在天然气设施上搭挂重物、拴锁自行车、摩托车等物品,或做接地线使用。对于私自移改或损坏天然气设施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追究其责任。如因装修或其他原因确需改动天然气设施的,请致电联系,由我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改装。

要求儿童不要乱拧天然气器具或者天然气设施开关,更不得让儿童单独操作使用天然气;避免让家中不能控制行为能力的人使用天然气。

盗用天然气、损坏天然气设施属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危及您或您的家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公告。

第十八条 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8.1. 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设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18.2. 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18.3. 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18.4. 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18.5. 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乙方应尽职责:

保证安全优质的服务。

按双方约定的通气点火时间按时到达现场,主动与用户取得联系,安排好进户安检工作。

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检、通气点火。

通气点火,乙方进行天然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指导甲方正确使用天然气器具。

配合物业在小区内张贴《天然气安全知识宣传》牌。

保证安全、正常的供应的天然气。

因甲方违反甲方责任义务第4条,乙方有权停止供气。

做好定期安检、巡查工作及应急抢修。

三、相关联系电话:

客户维修报警:

客户咨询热线: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持壹份,甲方持壹份。

(备注:本协议中“燃气”特指“天然气”)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章):

本协议签订的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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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天然气贸易合同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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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贸易合同文本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1)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卖方”);

(2)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        (“买方用途”);

(3) 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交付压力为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 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 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

(适用于新项目):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 双方应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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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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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方:

使 用 方:

出 租 方:

安 装 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型号: 台数:

出厂编号: 统一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

进场时间: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型号、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与出租方协商确定合理安装位置,组织签定租赁合同,安全协议及书面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具备安拆现场条件,做好场地与道路的畅通及电力电源设施的配备,起重机作业范围内设施安全防护的搭设。

3、 提出起重机械使用计划,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装、接高附着及折除等准备工作。

4、 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审核拆装单位制定的安拆方案及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梯基础施工。由出租方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整机安装验收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6、 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7、 对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8、 监督产权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督促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督促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 所租用的起重机械自验收合格30日内,在市建委互联网进行备案登记,取得标志挂在设备明显处。

10、 不同的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总承包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二、 出租方责任

1、 严格执行河南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租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和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进行自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2、 根据总承包方提供的结构形式、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与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机械定

位勘察与位置确定并制定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

3、 做好机械设备安装方案,提供基础图纸并技术指导基础施工。总包方组织施工,出租方与安装方验收合格后才可安装。如委托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安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同一台设备的安装锚固和接高必须由同一安装企业来完成。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存档,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4、 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根据现场具体环境机械性能装运内容等进行书面使用说明,对装运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纪录,维修纪录并填写履历书。

5、 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交总包方一份。操作司机要做好机械的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并留存记录。

6、 配备机械操作规程并教育操作人员服从总包方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十不准”,做到优质服务,不得故意刁难工地,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7、 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组织检修与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操作证件交总包方存档。

三、 安装方责任

1、 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提供资质证件与机械出租方签订安装合同方可承担安装任务并将拆装合同及相关资料和拆装人员证件报总包方备案。

2、 根据现场编制拆装方案。配备足够起重能力的起重设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

3、 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拆装单位作业人员应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或拆卸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4、 制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应当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拆装单位资质,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6、 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作业前,拆装单位应对拟安装和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7、 起重机械的安装(包括顶升和附着),必须由同一家拆装单位完成。

8、 拆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9、 拆装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拆装工艺和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并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10、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起重机械安装统一检查表》。

11、 对起重机械的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必须经总包方、出租方及分包方专业安检人员联合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12、 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 使用方责任

1、 根据作业特点、施工环境制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签字方可上岗。严格控制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及违章作业。

2、 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制定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 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监督出租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设备每月的保养时间。

5、 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作业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 在每班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处理,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8、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 起重机械如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设备事故或者停止使用半年以上再次使用前,必须按要求重新组织验收。

五、 四方其它增项

六、 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 以上未尽事宜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内容。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使用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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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天然气承包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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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终身负责制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依据甲方与湖北江汉良机石化集团南阳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部,所签订天然气工程安装施工合同,经双方共同商定,订立协议条款,以至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天然气利用入户安装。

二、工程地址:河南南阳境内

三、施工内容: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外立管,入户,表箱,挂表,油漆,管道吹扫,试压,材料装运等所有图纸及规范内容。

四、施工安全: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施工,滑板绳和安全绳拴挂牢固并专人检查看守。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因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登高人员带登高证,电焊工带特种焊工证,持证上岗,工伤意外险由乙方购买,满一年时双方各承担50%,如乙方在安全,进度,质量全部符合监理要求,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甲方负责施工材料申报,工程报验,材料发放工作协助乙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根据乙方上报工程量做好报验结算工作。

六、乙方责任:负责按照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施工所需的一切生产工具,辅材及生产工具消耗品乙方自行承担,辅材(油漆,生料带),工程材料领取费级材料装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发生浪费与丢失时,责任由乙方承担,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施工,提供专业岗位操作证,施工中所有辅助耗材及水电费用,生活费用,住房,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量及结算:根据双方商定分配给乙方 户,预定 户,每户施工费 元。结算方式:按照甲方与乙方的结算方式,每个小区施工任务完成后,根据甲方承包合同的结算方式给乙方结算85%,三个月内验收合格结算15%。

八、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材料保证金元。保证金在乙方户完成后,一个月内退还。

2、乙方应文明施工,遵纪守法,不得与他人发生争吵,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发生盗窃行为,更不能在施工区内随意拉接电源,若发生该类事情,每次处罚五万元,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乙方五条件退场,乙方所有施工款项不予结算,同时材料保证金概不退还。

3、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办好保险,方能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不分配施工任务。乙方必须按照双 方所约定的数量完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出施工现场,否则将不予结算所有施工款项,同时材料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概不退还。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材料保证金到甲方账户后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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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天然气运输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3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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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方:x有限公司

承运方:

签订日期:20xx年八月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托运方和承运方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液化天然气运输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托运货物

1. 本合同约定的托运货物为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

2. 托运方交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应符合中国国家GB17820-1999Ⅱ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第三条 运输区间和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运输区间为:

2.运输方式:承运方以公路运输的方式为托运方运送液化天然气。

第四条 运输计划

1.运输计划:承运方调度人员每天上午10:00之前,将未来48小时之内可用车辆上报至托运方调控中心,托运方调控中心根据承运方上报可用车辆信息,将具体运输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给承运方调度人员(首批运输计划应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

2.运输计划传送方式以书面方式为主,包括传真、电话、网络、电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统。

3.日常联系:双方应各自设立有人24小时值班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协调确定月承运量和监控协调月承运量的执行。双方应在运输起始日开始的十日前将各自设立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名称、负责人、正常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等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 运输价格

报价表

承揽运输量及价格:

1、乙方承诺组织运输槽车 辆, 保证承揽运力 吨/天。

2、参考行业内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后确认价格执行。

3、运输的公里数需双方确认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 交付和计量

1. 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的交付地点为:按托运方运输计划中指定的接收站点。

2. 液化天然气采用汽车衡称重计量方式,如卸车量与承运方在液化天然气工厂装车量的计量差在正负200公斤(含200公斤)范围内时,以装车量为结算依据。

2.1. 如超过正二百公斤范围时(卸气量>装气量),LNG计量按卸气量计算,超出部分托运方以运费形式支付给承运方。

2.2. 如超过负二百公斤范围时(卸气量

第七条 结算

1. 托运方指定承运方给托运方客户配送LNG,承运方和托运方及托运方的指定联系人每月进行结算数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的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25日为结算日,结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承运方将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给托运方及其所属公司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

第八条 付款

运费由承运方与托运方或托运方客户定期结算。依照的双方对账签认,承运方开具运输发票,托运方依据接收的运输发票结算运输费用,或者协调托运方客户按时结算运输。

第九条 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按装车磅单的数量将货物交由承运方托运,托运方应向承运方明确货物运达地点,如运达地点发生变化时托运方应提前通知承运方。如承运方无故不按托运方指定的卸气地点卸气,托运方有权拒绝支付本趟运费,并追究因托运方没按指定地点卸气而造成限气或断气的一切损失。此外,对于因托运方变更运达地点而产生额外运费由托运方承担。

2.托运方为承运方指定的接收站点必须具备使车辆调头、倒车、会车、转向、行驶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场地。

3.托运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协调各用气单位及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费款项。

4.托运方有权对承运方的承运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承运方如不服从调度,或完不成托运方预算当月运量,托运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车辆到达托运方装卸地点后,因托运方装卸站点不能及时安排装卸车而造成车辆滞留时,压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超出时间按待装待卸收取费用(计算方法:按照200元/小时,),压车时间的确认需要接收场站的现场人员签字。超过12小时,托运方接收站点向承运方支付压车费按台班计算,按每台班20xx元人民币/天.车的标准支付压车费;承运方向托运方接收站点开具运费发票

第十条 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运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托运方的要求做到及时的运输和交货。保证全年运力平稳、有序,在冬季运力紧张时,不得擅自给其他企业、个人承运,如发生冬季运力紧张,无法保证LNG正常外运的情形,将赔偿托运方的损失,托运方有权取消其承运权

1. 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托运方的货物安全到达,由于承运方责任导致货物损失,承运方必须按价赔偿给托运方。

2. 承运方统在运输天然气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与托运方无关。

3. 承运方所属车辆,应统一安装托运方要求的GPS监控系统。未征得托运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托运货物运往其他接收站,违例事件一经发现,托运方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索赔及处罚,取消承运方的运输资格。

4. 承运方统一管理为托运方服务的其他运输公司的车辆。保证为托运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具备国家要求的各类证件,做到手续齐全,符合国家危险品运输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5. 承运方发生组织架构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约定运输任务的执行;如若确实无法保障执行的,承运方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托运方。

6.承运方应负责运输货品的安全,由于突发性事件引起承运方的运输车不能按托运方的运输计划到达指定的接收站时,承运方应提前5个小时通知托运方,并有责任提前确定应对措施。

7. 根据托运方的运输计划,承运方有义务在接到书面通知当日内予以反馈,并服从托运方的调度计划安排,对于不能满足托运方计划的情况,必须给予书面答复。另外,对于托运方安排的紧急二次调运,承运方有义务积极协助执行。(具体事宜双方协商确认)

8. 承运方司机与车辆应符合国家法律及相关法规要求,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恶劣天气、道路维修等因素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返回,或车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年检、二级维护、罐体检验等导致承运方每天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达不到第四条第1款约定数量的情况除外,但要以卫星系统信息为准,并且承运方要尽努力为托运方提供支持,以减少上述事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 承运方有义务对车队驾驶员进行槽车安全操作培训,并对驾驶员行为规范负责,如若发生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的生产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10. 承运方应向托运方提供以下资质证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 营许可证明文件③行业资质证书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牵引车及槽车行驶证(复印件)、罐体使用证及槽车压力容器使用证(复印件)、⑦驾驶员及押运员相关手续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因托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给承运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托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2.因承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使运输物品不能及时到站,发生限气、断气事故,造成托运方实际损失的,承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该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2.当事方应在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程度内,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则受影响一方应尽快重新开始履行其合同义务。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满的1年内,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应依照本款的约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该期限内将本合同的条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给第三方,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将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给以下人员或机构,无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给该方主管、董事、雇员、关联机构、提供给对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或答复司法传讯等法律程序,但该方也应要求上述人员保密。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托运方的各所属公司与承运方在本合同项下,签订LNG运输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签章):x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乙 方(签章):*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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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燃气公司天然气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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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签署:

(1),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卖方”);

(2),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_月_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_月_日起至_月_日止的连续的_( )个月;假如合同期在_月_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_月_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交付压力为。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适用于新项目):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年月日至

年月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双方应至少在年月日前确定一个_( )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_( )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_( )天;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_( )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年

月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模版二: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每一标准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以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为单位表示)由天然气基础价格(Pi)和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两部分组成。其中,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_( )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2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后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3如任何一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年的期间累计超过年,或(b)连续日,经提前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方:

签字人:

姓名:

职务:

买方:

签字人:

姓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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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天然气运输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3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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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装单位(甲方):

用户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商洛市物价局 商政发[20xx]52号文件》和陕建发(20xx)77号文件《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新住宅及锅炉房、餐厅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通知》等文件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了更好的方便业主,乙方将滨河湾小区的天燃气管网安装工程承包给山阳县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承建,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安装地点:

3、安装用户数量:

二、工程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天燃气管道施工和安装和庭院管网、包工包料、包安全、保质量、入户安装;以及户内外管道焊接、吹扫、试压、防腐,阀门及调压计量装置安装等。楼栋调压箱、及调压箱后户外户内低压管道、自闭阀、报警器、IC卡智能表、管件和管网安装,管网设计,(含调压箱)从城市主管网接至用户末端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合同施工工期:20 年 月 日至 月 日。

总工期 天

供气日期: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质量执行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xx;《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xx;《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xx。

五、工程施工安装费用:

该工程费用共计:大写 元 ¥ 元(平均每户 元)

1、以上费用为管网设计、管网施工和安装、包工包料、安全文明施工、调

2、整体管道及安装施工费由甲方承担,施工费不包括施工中不可避免损坏

2、付款方式:

A、 签订合同后3日内首付 %,以后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

B、甲方在收到全部工程款后给乙方出具税务发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缴费之日起,组织对乙方的庭院居民用户进行设计、施工、安装。

2、甲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可顺延工期)

3、甲方对工程所安装质量全面负责。

4、工程安装结束后,在通气使用时,甲方有义务负责调试并教授乙方安全使用知识,在首次办理IC卡智能燃气表充值业务时,发放给用户《天然气安全使用手册》一本。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种材料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并提供验收资料。

5、甲方在入户供气设施安装合格验收全部移交给乙方后,如乙方违规操作,私自拆卸、包裹、暗埋、改动、损坏燃气设施,丢失燃气设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正常供气,依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等集中燃气设施维修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20xx]147号)的规定,依商洛市物价局下发(20xx)63号文件关于《燃气管道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燃气管道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若乙方申请通气前,经甲方入户检查,无拆卸、包裹、暗埋、改动、燃气设施完好,达到通气条件,方可通气。

6、乙方的燃气设施必须在甲方的指导下使用,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的日常维护、检查检修、校表等业务。

7、保修期一年,终身维护,在使用之日起一年内,甲方施工的燃气设施因施工质量、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保修期满后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施工人员应遵守乙方单位有关制度和管理。

七、乙方的权利的义务: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庭院施工图、建筑图各一份交甲方使用,并对所提供图纸的准确性负责。

2、在施工安装期间,乙方负责保障相应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甲方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有1-2人协调管理人员,负责对内部施工环境的协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如遇阻由乙方协调。

4、如甲方不按图纸施工或使用材料不合格,乙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安装并承担相应责任,或向监督部门反映。

5、工程竣工验收通气后,乙方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的燃气阀、管、表、灶等设施,要自觉爱护,确保安全运行。

7、工程安装结束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路线或增加用燃气设施,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8、依据商洛市物价局下发(20xx)63号文件关于《燃气管道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收费,甲方提供国家收费标准文件,乙方按时交纳燃气设施的维护费。

9、乙方安排一名燃气专职管理员,长期负责本家属院居民的用气安全,燃气设施的维护,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安全检查工作。

八、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备有24小时服务电话0914-8881515随时为乙方提供便捷服务。

2、在调试期间,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予以配合,确保安全用气。

3、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在接到抢修告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在甲方未到达现场前,乙方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的次生灾害发生,因乙方知而不报或甲方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发生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损失。

4、乙方户内燃气管件安装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对已安装完毕的户内燃气设施

进行实物移交,若乙方不积极配合,在5个工作日内不接受,视为乙方同意接收。

5、乙方必须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否则甲方不予设计和施工。

九、施工安全: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上岗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上岗证明文件。

2、施工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要求。

3、甲方要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现场要有专业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4、高空作业必须要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设施;如带安全帽,保险带等。

5、施工中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天然气管道施工,请行人、车辆注意安全”;“天然气管道施工,行人、车辆绕道通行”等。如未设立、设立不当、或处置不当造成行人、车辆发等第三方发生事故,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6、必须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乙方现场人员对不安全因素有权现场制止直至停工作业。为确保施工安全,甲方施工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任务。

十、其它约定:

1、发生不可抗力、国家产能不足、上游气源限制、冬季采暖用气高峰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情况导致供气压力不足,导致用气人不能正常使用的,供气人应及时协调业主或上游气源原因。

2、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商业用户和民用用户合表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立补充协议。

3、如遇IC气表的电子部分计数不准或失效,按IC卡气表的基表(针轮)读数计算,多退少补。

4、从乙方在建筑红线内的燃气设施、设备为乙方财产,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在免费质保期结束后,提供终身有偿维修、维护服务。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乙方的燃气管道、用具等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的义务。

6、甲方有义务免费为乙方提供安全知识、使用方法培训。

7、甲方有义务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用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8、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天然气质量,以上游燃气的质量标准为准,并符合天然气 SG7514标准。

9、乙方办理开户供气手续时,应提供物业开具的证明和户主身份证明资料,有燃气具销售单位统一办理开户通气手续。

10、为保证安全,乙方必须在购买燃气具并安装好后,甲方才给予办理开户手续及勇气工作。

11、为确保安全,在乙方入住率达到60%以上,甲方才予以向乙方开通供应天然气。

十一、甲、乙双方补充条款:

1、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并承担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2、违约金按相对应合同价款的5%计算。

3、本合同所有条款为甲乙双方的约定,甲方不与乙方小区业主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4、整体工程完工调试合格后移交乙方管理。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或仲裁。若双方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不影响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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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天然气运输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3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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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托运货物

1. 本合同约定的托运货物为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

2. 托运方交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应符合中国国家GB17820-1999Ⅱ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第三条 运输区间和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运输区间为:

2.运输方式:承运方以公路运输的方式为托运方运送液化天然气。

第四条 运输计划

1.运输计划:承运方调度人员每天上午10:00之前,将未来48小时之内可用车辆上报至托运方调控中心,托运方调控中心根据承运方上报可用车辆信息,将具体运输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给承运方调度人员(首批运输计划应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

2.运输计划传送方式以书面方式为主,包括传真、电话、网络、电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统。

3.日常联系:双方应各自设立有人24小时值班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协调确定月承运量和监控协调月承运量的执行。双方应在运输起始日开始的十日前将各自设立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名称、负责人、

第五条 运输价格

报价表

承揽运输量及价格:

1、乙方承诺组织运输槽车 辆, 保证承揽运力 吨/天。

2、参考行业内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后确认价格执行。

3、运输的公里数需双方确认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 交付和计量

1. 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的交付地点为:按托运方运输计划中指定的接收站点。

2. 液化天然气采用汽车衡称重计量方式,如卸车量与承运方在液化天然气工厂装车量的计量差在正负200公斤(含200公斤)范围内时,以装车量为结算依据。

2.1. 如超过正二百公斤范围时(卸气量>装气量),LNG计量按卸气量计算,超出部分托运方以运费形式支付给承运方。

2.2. 如超过负二百公斤范围时(卸气量

第七条 结算

1. 托运方指定承运方给托运方客户配送LNG,承运方和托运方及托运方的指定联系人每月进行结算数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的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25日为结算日,结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承运方将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给托运方及其所属公司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

第八条 付款

运费由承运方与托运方或托运方客户定期结算。依照的双方对账签认,承运方开具运输发票,托运方依据接收的运输发票结算运输费用,或者协调托运方客户按时结算运输。

第九条 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按装车磅单的数量将货物交由承运方托运,托运方应向承运方明确货物运达地点,如运达地点发生变化时托运方应提前通知承运方。如承运方无故不按托运方指定的卸气地点卸气,托运方有权拒绝支付本趟运费,并追究因托运方没按指定地点卸气而造成限气或断气的一切损失。此外,对于因托运方变更运达地点而产生额外运费由托运方承担。

2.托运方为承运方指定的接收站点必须具备使车辆调头、倒车、会车、转向、行驶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场地。

3.托运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协调各用气单位及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费款项。

4.托运方有权对承运方的承运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承运方如不服从调度,或完不成托运方预算当月运量,托运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车辆到达托运方装卸地点后,因托运方装卸站点不能及时安排装卸车而造成车辆滞留时,压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超出时间按待装待卸收取费用(计算方法:按照200元/小时,),压车时间的确认需要接收场站的现场人员签字。超过12小时,托运方接收站点向承运方支付压车费按台班计算,按每台班20xx元人民币/天.车的标准支付压车费;承运方向托运方接收站点开具运费发票

第十条 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运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托运方的要求做到及时的运输和交货。保证全年运力平稳、有序,在冬季运力紧张时,不得擅自给其他企业、个人承运,如发生冬季运力紧张,无法保证LNG正常外运的情形,将赔偿托运方的损失,托运方有权取消其承运权

1. 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托运方的货物安全到达,由于承运方责任导致货物损失,承运方必须按价赔偿给托运方。

2. 承运方统在运输天然气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与托运方无关。

3. 承运方所属车辆,应统一安装托运方要求的GPS监控系统。未征得托运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托运货物运往其他接收站,违例事件一经发现,托运方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索赔及处罚,取消承运方的运输资格。

4. 承运方统一管理为托运方服务的其他运输公司的车辆。保证为托运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具备国家要求的各类证件,做到手续齐全,符合国家危险品运输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5. 承运方发生组织架构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约定运输任务的执行;如若确实无法保障执行的,承运方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托运方。

6.承运方应负责运输货品的安全,由于突发性事件引起承运方的运输车不能按托运方的运输计划到达指定的接收站时,承运方应提前5个小时通知托运方,并有责任提前确定应对措施。

7. 根据托运方的运输计划,承运方有义务在接到书面通知当日内予以反馈,并服从托运方的调度计划安排,对于不能满足托运方计划的情况,必须给予书面答复。另外,对于托运方安排的紧急二次调运,承运方有义务积极协助执行。(具体事宜双方协商确认)

8. 承运方司机与车辆应符合国家法律及相关法规要求,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恶劣天气、道路维修等因素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返回,或车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年检、二级维护、罐体检验等导致承运方每天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达不到第四条第1款约定数量的情况除外,但要以卫星系统信息为准,并且承运方要尽努力为托运方提供支持,以减少上述事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 承运方有义务对车队驾驶员进行槽车安全操作培训,并对驾驶员行为规范负责,如若发生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的生产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10. 承运方应向托运方提供以下资质证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 营许可证明文件③行业资质证书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牵引车及槽车行驶证(复印件)、罐体使用证及槽车压力容器使用证(复印件)、⑦驾驶员及押运员相关手续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因托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给承运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托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2.因承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使运输物品不能及时到站,发生限气、断气事故,造成托运方实际损失的,承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该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2.当事方应在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程度内,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则受影响一方应尽快重新开始

第十三条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满的1年内,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信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将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给以下人员或机构,无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给该方主管、董事、雇员、关联机构、提供给对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或答复司法传讯等法律程序,但该方也应要求上述人员保密。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托运方的各所属公司与承运方在本合同项下,签订LNG运输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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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天然气管道订做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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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气方(甲方):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供气方(乙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 (甲方燃气具所在地址)供气证号:

(二)用气种类:天然气

(三)用气性质:居民用气

第二条 供气方式

乙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甲方供气。

第三条 供气质量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 供气价格、计量与结算依据

(一)用气价格:乙方根据甲方的用气性质,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居民气价标准执行。

(二)甲方自愿选择使用的计量器具为G2.5天然气计量表

(1)使用智能天然气气表的,甲方凭存储IC卡到乙方指定的缴费充值地点预存充值申购下月用气量,保证卡内有足够气费余额。

(2)使用机械天然气气表的,天然气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于每月6-20日,到乙方收费处缴费,也可以自愿采取预存充值方式支付气款。为便于核算用户年度阶梯用气计量。

(三)结算依据:供用气双方以甲方使用的本合同约定的计量器具读数为依据进行结算。

第五条 燃气设施及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的产权以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为准。用户气表前的设施的产权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甲方予以配合;用户气表分界点后的设施(含气表)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乙方维护管理。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并初次安装的用户气表,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自安装之日起一年内由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三)甲方使用的燃气器具应与天然气相适配,应具有国家安全规定的检验合格证,须由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格的单位和持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上岗证的人员安装。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甲方擅自安装或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需定期对甲方的燃气计量表出口后的用气设施以及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的技术指导。

第六条 安全用气责任

(一)甲方应对室内天然气设施及天然气燃烧器具进行日常检查,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1.操作公用天然气阀门;

2.将天然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接地引线;

3.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天然气热水器、灶具、壁挂炉等自售出之日起,8年后不应再使用)的天然气燃烧器具;

4.擅自改动室内的天然气管线、阀门、计量表等设施,或包封天然气管线;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供用气安全的行为。

(二)1.甲方发现室内天然气设施异常、天然气泄漏、意外停气等故障或其他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乙方报修。乙方应提供24小时报修值守服务;接到甲方关于室内天然气设施异常、天然气泄漏、意外停气报修时,乙方应不迟于甲方报修后24小时上门检查,其中对天然气泄漏的报修要立即安排人员上门核查、检修。

2.乙方应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天然气安全使用宣传,指导甲方安全使用天然气。

3.甲方应了解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配合乙方实施安全巡检作业,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天然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设施设备。

4.甲方对外出租、出借房屋时,应保证所提供的天然气设施和天然气燃烧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告知房屋使用人安全使用天然气的注意事项、本合同有关内容并应配合乙方的安全巡检作业。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因上游气源供应方调控致使乙方供气不足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有监督乙方向甲方提供平稳合格天然气的权利。

(二)若对计量存在疑议,有权要求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天然气计量器具进行校检。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仍应按时足额缴纳天然气费,检定结果确认后,双方再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补缴错误计收部分的燃气费。

(三)在使用中若发现供气故障,有权向乙方咨询。

(四)甲方所属产权的燃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因此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和维护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乙方进行查询,乙方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甲方的天然气设施、用气设备及安全设施必须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负责其日常自查维护,确保功能完好。

(七)甲方有义务按照实际使用的气量、范围和性质按时足额缴纳天然气费,如逾期未缴纳气费应按约定支付气费并承担违约金。

(八)甲方变更户主,应在一个月内与变更后的新户主一同到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供气合同;甲方暂停用气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应在停气前三日内到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

(九)甲方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手段用气、擅自改变用气性质、范围或转供天然气、拒绝乙方持证工作人员进户抄表或检查用气安全、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天然气设施或器具及改变天然气设施原始安装状态或损坏天然气设施、偷盗天然气、违法拆、修气表等违反天然气用气管理和安全使用规定的行为。

(十)发现天然气泄漏或由天然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和消防等相关部门,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一)有义务配合乙方在管网上进行接管、碰口接气等施工作业和经批准的天然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

(十二)应遵守国家有关燃气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使用天然气前应当仔细阅读天然气合同、天然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和用气设备使用说明书,加强安全管理,熟知安全用气常识,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正确使用天然气,在甲方自有产权范围内发生的一切燃气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监督甲方用气的权利和职责。当发现甲方违反天然气使用及安全管理规定时,乙方可依照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甲方停止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赔偿损失、加收违约金,对不接受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暂停供气。

(二)甲方逾期不缴天然气费,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按日收取所欠气费3‰的违约金,每次收取的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当次所欠气费总额。自逾期之日起三十日内仍不缴纳天然气费的,乙方可以对其暂停供气。

(三)甲方连续三个月未用气,且未办理暂停用气手续,经乙方书面通知五日内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

(四)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燃气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的天然气,无正当理由不得停止供气。

(五)乙方需严格执行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

(六)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定期对乙方责任范围内的供气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平稳供气。

(七)供气设施计划检修,应提前 24小时告知甲方;因临时检修、法定限制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通过当地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乙方应迅速抢修,并及时告知。

(八)因国家政策调控导致上游(气矿)供气量不足,乙方有义务协调上游增加供气量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乙方应在所属的营业场所公开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受理及报修投诉电话。

用气方(甲方):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供气方(乙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 (甲方燃气具所在地址)供气证号:

(二)用气种类:天然气

(三)用气性质:居民用气

第二条 供气方式

乙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甲方供气。

第三条 供气质量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 供气价格、计量与结算依据

(一)用气价格:乙方根据甲方的用气性质,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居民气价标准执行。

(二)甲方自愿选择使用的计量器具为G2.5天然气计量表

(1)使用智能天然气气表的,甲方凭存储IC卡到乙方指定的缴费充值地点预存充值申购下月用气量,保证卡内有足够气费余额。

(2)使用机械天然气气表的,天然气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于每月6-20日,到乙方收费处缴费,也可以自愿采取预存充值方式支付气款。为便于核算用户年度阶梯用气计量。

(三)结算依据:供用气双方以甲方使用的本合同约定的计量器具读数为依据进行结算。

第五条 燃气设施及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的产权以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为准。用户气表前的设施的产权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甲方予以配合;用户气表分界点后的设施(含气表)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乙方维护管理。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并初次安装的用户气表,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自安装之日起一年内由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三)甲方使用的燃气器具应与天然气相适配,应具有国家安全规定的检验合格证,须由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格的单位和持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上岗证的人员安装。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甲方擅自安装或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需定期对甲方的燃气计量表出口后的用气设施以及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的技术指导。

第六条 安全用气责任

(一)甲方应对室内天然气设施及天然气燃烧器具进行日常检查,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1.操作公用天然气阀门;

2.将天然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接地引线;

3.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天然气热水器、灶具、壁挂炉等自售出之日起,8年后不应再使用)的天然气燃烧器具;

4.擅自改动室内的天然气管线、阀门、计量表等设施,或包封天然气管线;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供用气安全的行为。

(二)1.甲方发现室内天然气设施异常、天然气泄漏、意外停气等故障或其他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乙方报修。乙方应提供24小时报修值守服务;接到甲方关于室内天然气设施异常、天然气泄漏、意外停气报修时,乙方应不迟于甲方报修后24小时上门检查,其中对天然气泄漏的报修要立即安排人员上门核查、检修。

2.乙方应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天然气安全使用宣传,指导甲方安全使用天然气。

3.甲方应了解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配合乙方实施安全巡检作业,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天然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设施设备。

4.甲方对外出租、出借房屋时,应保证所提供的天然气设施和天然气燃烧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告知房屋使用人安全使用天然气的注意事项、本合同有关内容并应配合乙方的安全巡检作业。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因上游气源供应方调控致使乙方供气不足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有监督乙方向甲方提供平稳合格天然气的权利。

(二)若对计量存在疑议,有权要求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天然气计量器具进行校检。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仍应按时足额缴纳天然气费,检定结果确认后,双方再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补缴错误计收部分的燃气费。

(三)在使用中若发现供气故障,有权向乙方咨询。

(四)甲方所属产权的燃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因此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和维护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乙方进行查询,乙方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甲方的天然气设施、用气设备及安全设施必须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负责其日常自查维护,确保功能完好。

(七)甲方有义务按照实际使用的气量、范围和性质按时足额缴纳天然气费,如逾期未缴纳气费应按约定支付气费并承担违约金。

(八)甲方变更户主,应在一个月内与变更后的新户主一同到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供气合同;甲方暂停用气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应在停气前三日内到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

(九)甲方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手段用气、擅自改变用气性质、范围或转供天然气、拒绝乙方持证工作人员进户抄表或检查用气安全、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天然气设施或器具及改变天然气设施原始安装状态或损坏天然气设施、偷盗天然气、违法拆、修气表等违反天然气用气管理和安全使用规定的行为。

(十)发现天然气泄漏或由天然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和消防等相关部门,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一)有义务配合乙方在管网上进行接管、碰口接气等施工作业和经批准的天然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

(十二)应遵守国家有关燃气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使用天然气前应当仔细阅读天然气合同、天然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和用气设备使用说明书,加强安全管理,熟知安全用气常识,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正确使用天然气,在甲方自有产权范围内发生的一切燃气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监督甲方用气的权利和职责。当发现甲方违反天然气使用及安全管理规定时,乙方可依照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甲方停止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赔偿损失、加收违约金,对不接受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暂停供气。

(二)甲方逾期不缴天然气费,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按日收取所欠气费3‰的违约金,每次收取的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当次所欠气费总额。自逾期之日起三十日内仍不缴纳天然气费的,乙方可以对其暂停供气。

(三)甲方连续三个月未用气,且未办理暂停用气手续,经乙方书面通知五日内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

(四)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燃气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的天然气,无正当理由不得停止供气。

(五)乙方需严格执行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

(六)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定期对乙方责任范围内的供气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平稳供气。

(七)供气设施计划检修,应提前 24小时告知甲方;因临时检修、法定限制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通过当地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乙方应迅速抢修,并及时告知。

(八)因国家政策调控导致上游(气矿)供气量不足,乙方有义务协调上游增加供气量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乙方应在所属的营业场所公开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受理及报修投诉电话。

(十)应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甲方气费查询、咨询等。并应24小时接受甲方的报修,接到报修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应急抢险预案派人到现场处置。

(十一)乙方工作人员应当持工作证进户安全检查、抄表,并准确抄验气表读数,如错抄、漏抄气量、或气量计算有误,应当于发现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甲方对用气量及气费有异议时,有权向乙方申请复核。

(十二)应向甲方宣传安全用气知识,提供安全用气咨询和指导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擅自拆改室内天然气设施、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天然气燃烧器具、拒绝乙方入户安全检查、拒绝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建议等行为,经乙方制止无效或甲方拒不整改的,乙方可暂停对甲方供气;如导致发生天然气安全事故,给自身、其他用气人、乙方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甲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甲方未按时缴纳气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所欠气费3‰的违约金,每次收取的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当次所欠气费总额;超过缴费日期三十日乙方的,乙方有权对甲方暂停甲方供气;当甲方缴齐气费和违约金后,乙方及时恢复供气。

(三)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天然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拒不赔偿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私自改变用气性质、范围使用天然气,除补缴气费差价、拆除违规设施外,甲方须向乙方另行申办改变用气性质、范围使用天然气入户手续,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停止供气并解除合同。

(五)拒绝、阻挠乙方对天然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抢修,拒绝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告知书上签字以及拒绝整改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书面告知甲方安全隐患而甲方未整改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供气设施发生运行事故,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 天然气有限公司服务电话

缴费服务(查询)热线:

维修抢险电话:

用户投诉电话: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章):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应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甲方气费查询、咨询等。并应24小时接受甲方的报修,接到报修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应急抢险预案派人到现场处置。

(十一)乙方工作人员应当持工作证进户安全检查、抄表,并准确抄验气表读数,如错抄、漏抄气量、或气量计算有误,应当于发现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甲方对用气量及气费有异议时,有权向乙方申请复核。

(十二)应向甲方宣传安全用气知识,提供安全用气咨询和指导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擅自拆改室内天然气设施、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天然气燃烧器具、拒绝乙方入户安全检查、拒绝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建议等行为,经乙方制止无效或甲方拒不整改的,乙方可暂停对甲方供气;如导致发生天然气安全事故,给自身、其他用气人、乙方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甲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甲方未按时缴纳气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所欠气费3‰的违约金,每次收取的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当次所欠气费总额;超过缴费日期三十日乙方的,乙方有权对甲方暂停甲方供气;当甲方缴齐气费和违约金后,乙方及时恢复供气。

(三)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天然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拒不赔偿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私自改变用气性质、范围使用天然气,除补缴气费差价、拆除违规设施外,甲方须向乙方另行申办改变用气性质、范围使用天然气入户手续,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停止供气并解除合同。

(五)拒绝、阻挠乙方对天然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抢修,拒绝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告知书上签字以及拒绝整改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书面告知甲方安全隐患而甲方未整改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供气设施发生运行事故,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 天然气有限公司服务电话

缴费服务(查询)热线:

维修抢险电话:

用户投诉电话: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章):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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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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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小区 号楼 室(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用气安全,根据《____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章程,在验收通气工作之前及后期使用过程中,乙方负责对所购买住宅天然气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要随意改变房间的用途,将厨房位置改变。

二、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的选用及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灶具、热水器、连接管。必须选用带有熄火保护的天然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必须选用强排燃气热水器或平衡式燃气热水器,热水器烟道必须安装且要通向户外;卫生间严禁安装燃气热水器,热水器应安装在厨房或阳台。

2、目前XX市为用户提供的燃气种类有“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两种,请在选购燃气灶、燃气热水器时注意适用的气种(包装有标注)以及安全认证标识。

三、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用户,严禁将燃气管道及设施(阀门、燃气表)包装起来:

1、因包柜影响燃气表插卡、检查和更换,影响燃气阀门正常开关的;

2、未采用百叶门式橱柜,或在橱柜设置通风口,橱柜内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

3、在装有燃气表的橱柜内设置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

四、严禁私自拆装、改装、移动燃气设施(燃气管道、阀门、燃气表、支架、管卡)如发现燃气设施损坏、阀门失灵、燃气设施漏气应及时报修更换,特别提醒,户内燃气设施支架、管卡严禁拆除。如需改动或挪移,请咨询燃气公司(咨询电话:)

五、连接管道与灶具、热水器的胶管注意事项 连接管道与灶具、热水器的胶管应使用耐油燃气专用胶管,不超过2米,并不应有接口,不允许胶管穿墙,两端胶管应充分套入燃气具接口,并应用喉箍箍紧,胶管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年;当燃气管道距离灶具热水器距离较远时,应联系燃气企业进行改管,采用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镀锌管进行加长。

六、 不得在装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住人或放置炉火(如液化气钢瓶、煤炉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如因乙方违反以上条款,在通气和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停止供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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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天然气合作框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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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为大力推广天然气这一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经友好协商,就______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及范围

1、合作原则。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以股权为纽带,以双赢为目标的合资经营关系。发挥双方在气源、技术、土地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以______为主的天然气综合利用业务,促进天然气利用业务上下游一体化经营。

2、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拟在______市合作开发______等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二、合作方式

1、关于成立合资公司。

双方均以现金形式入股,在______市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金根据项目需要及当地政府要求另行确定,甲乙双方股权比例为甲方控股____%,乙方参股____%。

2、关于合资公司人员聘任。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____名),其中甲方____名,乙方____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由甲方推荐,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由乙方推荐。合资公司不设立监事会,由甲乙双方各自委派____名监事行使职权。监事人员可列席公司董事会。

3、关于合资公司成立前相关费用的认可。

合资公司成立所需相关手续的办理由乙方负责。合资公司挂牌前,因项目市场开发、立项审批及合资公司成立挂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由乙方先期垫付,待合资公司成立后,经审计确认,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资公司承担。

以乙方名义获得或签署的有关规划指标、土地协议、销售合同等,在合资公司成立后,即变更主体后转入合资公司。

4、合资公司的管理原则。

合资公司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劳动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人事劳动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手册》进行财务核算与管理,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等财务管理制度。遵循中国石油相关人事管理规定。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中国石油股份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负责保障落实合资公司气源单列计划指标以及在相关中石油输气管道分输站的开口对接。

2、甲方负责利用中国石油的整体优势,积极为合资公司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3、甲方负责项目工程的工程设计及技术指导。

4、乙方负责利用在目标城市的市场经验和政府资源优势,积极协助办理项目的规划、立项、选址及市场拓展等工作。特别是获得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土地、消防、安监、技术监督等手续的批复。

5、乙方负责办理合资公司登记开办过程中的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6、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开发市场,避免影响各自原有市场及固有市场开发规划。

7、合资公司成立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合资公司章程规定内容为准。

四、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2、乙方在本框架协议生效____年内无法取得目标市场政府部门批复手续,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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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北京市居民供用天然气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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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 需要,乙方需进入甲方厂区进行作业。

甲方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产品及使用原料有易燃易爆性、毒害性,乙方进入厂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训,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①按照施工协议规范施工,如涉及动火、动土、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均需办理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使用防火防爆设备,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穿防静电工作服。

②检修、施工应有公司管理人员协助陪同,并持检修(施工)作业证。

③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及工艺图纸及安全须知,乙方须安全文明作业,不私接乱接电线,不违章作业。

④凡乙方在检修、施工期间由于不安全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由甲方定。

⑤乙方进入公司检修(施工)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必要时须经公证处公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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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简单天然气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2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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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简单天然气运输合同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xx简单天然气运输合同》全部内容,如果您喜欢小编的推荐,请继续关注第一范文网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__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意向,由乙方为甲方承运液化天然气,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天然气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 运输货物种类、质量及运输方式:

1、运输货物:液化天然气,简称(LNG)。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作规定的Ⅱ类天然气。

二、 协议履行期:

承运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办理续约。

三、 运输地点范围:

1、本协议运输起点为:新疆鄯善火车站镇广汇(LNG)液化工厂。

2、本协议运输终点为:甲方指定的(LNG)接收气站。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时、准确的运输服务。

2、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完成约定的运输运量计划。(每月 ____号前甲方给乙方报下月的承运计划)

3、因供气设施发生的故障而变更运输计划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按双方确定的运价、结算方式及时间,按期与乙方结算,支付运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____台手续齐全完好车辆,必须对运输车辆及货物进行保险;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货2类及其它有关资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证件齐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厂灌装接气完毕,货物过磅称重,乙方在磅单签字后的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即: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货物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3、乙方应确保车辆的完好性,服从甲方统一调配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需调整车辆或变更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

4、货物重量以广汇液化厂磅单为准,卸车时的合理误差按每车±150公斤计算。超出此范围由乙方按(LNG)出厂价从运费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每月运输计划,向甲方出具书面《车辆编配数量计划承诺书》,确保运输车辆的数量,保证完成甲方的运输计划。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能确保运输车辆数量或甲方的运输计划,应当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运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发运(LNG)运输车辆,将受到以下制裁:可以加收违约金壹万元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七、运费结算:

1、运费价格:给乙方承运运费单价按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2、里程计算:具体里程数由双方核实确认为准。

3、吨位计算: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在乙方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时应将产生的磅差进行冲减。(双方对账明细确认后盖章)

4、结算期间:乙方负责向甲方开据专用运输发票。甲方依据乙方开出的发票,在10日内结算运费(自双方对帐确认收到发票日起计算)。

5、为避免风险需缴纳运输保证金,首次运费中甲方有权扣除壹万元作为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乙方完成全年运输计划或确保每月运输车辆数量等履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八、调价因素:根据国内燃油价格调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况,造成承运方实际运输成本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对液化天然气承运价格做适度调整。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结算信息: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运输分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然气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运输分公司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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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重庆城镇天然气供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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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气人(甲方):

供气人(乙方): 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气申请

甲方向乙方提出用气申请,符合供气条件的,乙方应当受理,并给予办理有关用气手续。甲方的用气场所具备通气条件后,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供气。在乙方确认甲方具备通气条件并正式通气以前,甲方不得使用天然气。

第二条 用气地址、方式、性质及用气设备情况

(一)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方式: 管 道

(三)用气性质: 居 民 用 气

(四)用气设施设备情况:

1.甲方燃气设施安装情况:

□未做改动

□甲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装,并经乙方验收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装

2.甲方燃气燃烧器具情况:

灶具:型号______________;安装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热水器:型号______________;安装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热水炉:型号 ;安装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其 它(安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户内共用天然气阀门设置情况:

□有共用阀门 □无共用阀门

第三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乙方采用管道输送方式向甲方供气。

(二)供气质量: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天然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 天然气价格、计量及缴费方式

(一)天然气价格:执行用气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天然气 元/立方米;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使用IC卡智能计量表的居民用户中的剩余金额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二)甲方使用的天然气计量表安装在(□户内、□户外),计量表为(□普通机械计量表;□IC卡智能计量表;□远传智能计量表,□ 计量表),表号: 。甲、乙双方以甲方使用的天然气计量表的读数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一次气费,结算期间按乙方公示时间为准。

甲方使用智能计量表,当基表数据与智能显示数据不一致时,以计量表基表的计数为准(基表故障除外),进行核实结算。

(三)甲、乙双方采用抄表方式计量的,在每一结算期间届满前 乙方工作人员到甲方处抄表,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作人员抄表提供方便。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见表抄录读数或计量表出现故障不能计量的情况,暂按前3个结算周期的平均用气量进行估量计量,情况核实后,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据实结算。

(四)乙方应在缴费期前向甲方发送缴费期限、方式和金额或在乙方指定的公众平台公布,甲方应按缴费期限、方式和金额进行缴费。

(五)天然气气费缴费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

1.甲方应于结算周期前自行到乙方指定的天然气营业网点、乙方授权的银行或者乙方开通的移动支付平台缴纳气费,结清上月气费或者预存下月气费,若交费地址、交费时间调整,乙方应提前另行通知甲方。

2、使用IC卡智能计量表的用户采用预存充值。

3、办理银行代扣代缴气费的,缴款帐户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到甲方指定银行办理代扣代缴气费手续。

4.其他方式: 。

第五条 天然气计量表的维护及更新

(一)乙方为甲方安装的计量表应当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对甲方正在使用的计量表,乙方委托检定机构定期进行强制检定,经检定误差超过规定指标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甲方应予以配合,甲、乙双方按本条第(三)、(四)款规定承担费用。

(二)因乙方信息系统管理需要对计量表进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给予配合。

(三)甲、乙双方对计量表的计量准确性有疑义时,可以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经检定计量表不符合标准的,更换、检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计量表损害的除外);符合标准的,更换、检定等费用由申请方承担;计量表临时更换由乙方负责实施;计量表校验、送检由双方共同实施。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按前期3个结算周期平均值足额缴纳气费,检定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

(四)因甲方原因造成计量表损坏或计量不准确的,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组织更换,甲方承担相应更换费用,以及计量误差给乙方造成的气费损失,甲方应当在更换后30日内支付更换费用和气费损失。争议未解决前,双方按计量表记录值结算气费,争议解决后,应据实进行结算调整。

(五)如果计量表出现故障不能计量,双方中任一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由乙方负责更换,双方协商处理计量事宜,暂按故障前正常计量的3个结算周期的平均用气量计算。协商一致后,按协商结果多退少补。

(六)计量表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0年,在该期限内,因甲方原因致使计量表损坏,甲方应当更换计量表并承担换表费用,使用年限到期后,由乙方按计划免费更换一次。

第六条 天然气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一)甲方天然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计量表出口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含计量表及其与计量表出口前相连的输气管道、阀门、调压器等),由乙方负责维护和更新,甲方应当予以配合;计量表出口后的甲方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由甲方负责维护、维修和更新。甲方天然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公共部位的,天然气管道入户墙外侧(含墙体)的燃气设施由乙方维护、更新,天然气管道入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由甲方维护、更新。

乙方每二年对甲方的用户燃气设施免费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的技术指导。

乙方实施安全检查前,应事先告知甲方安全检查的日期,并在约定时间上门检查。检查人员须主动出示工作证件,甲方应给予配合。

乙方应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含实际使用人)应签字确认。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担用户燃气设施的管理、维修责任,有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甲方户内装修不应妨碍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用气房间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拆除、迁改或覆盖)天然气设施(包括计量表及铅封等)原始安装状态。甲方如需改动,应当向乙方申请和咨询有关安全事项,乙方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按承诺服务时限予以答复。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燃气法规、标准和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天然气前用气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和《天然气用户安全用气须知》,熟知安全用气常识,避免发生漏气、燃爆和中毒窒息事故。

(二)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期缴纳天然气气费。对用气量及气费有异议时,有权向乙方申请复核。若甲方对计量数据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由乙方核实解决。甲方也可向经国家授权的计量检测机构申请检定。

(三)甲方购买或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由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负责安装与维修,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甲方未向乙方提出验收自行使用的,由此产生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出现故障及时向燃气燃烧器具的生产、销售和安装单位报修。

(四)负责甲方管理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的日常自查维护、定期检查和更换。安装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和附属安全设施(机械通风装置、燃气报警装置等)应当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其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测、维修及更换,保证功能完好有效。

(五)配合乙方入户安全检查、维护、维修和抢险作业工作,若乙方因甲方原因安全检查时未能入户,甲方应主动联系乙方进行安全检查。甲方不应拒绝在乙方工作人员填写的《居民用户安全检查告知》上签字,并按照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甲方需安装、改装、迁移、拆除用户天然气设施,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作业。若甲方委托非乙方安装、改装、迁移、拆除的,甲方自行承担其产生的后果。

(七)甲方发现天然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乙方或相关部门。

(八)甲方接到乙方按约定的联系方式发出的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隐患、用气场所整改通知后,应当签字确认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若因甲方不整改安全隐患,引发事故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九)不得有下列违反天然气使用和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和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

1.擅自操作公用天然气阀门;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3.擅自安装、改装、拆除室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计量表;

4.擅自改变计量表原始安装状态、破坏计量表及由供气管理单位制作的铅封或不经计量直接使用天然气;

5.擅自改动原房屋用气场所的结构和用途;

6.拒绝、阻挠乙方持证工作人员进户抄表或对供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抢修;

7.干涉、阻挠乙方在共用天然气管网上进行接管、碰口等施工作业;

8.擅自改变天然气用途或者转供天然气。

9.擅自使用已在乙方办理暂停手续的天然气设施或启用已封堵天然气设施。

(十)甲方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如果将房屋交付给非业主使用人,甲方应向其告知:本合同内容、安全用气常识和使用燃气设施时注意事项、配合乙方入户安全检查并反馈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甲方应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天然气使用安全隐患,对发现隐患或疑似隐患应及时通知乙方予以协助。非业主使用人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视为甲方知悉。因非业主使用人原因引起漏气、燃爆或中毒窒息,给非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带来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供气。甲方暂停用气3个月以上的,应在停用前到乙方办理相关停气手续,由乙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需继续使用,经甲方申请,由乙方按规定对天然气设施进行安全复验后,恢复供气。若不办理暂停用气手续,经乙方通知后仍不办理的,乙方有权停止供气。

(十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事项进行查询,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规、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乙方的强制交易行为。

(十三)当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实施停止、限制供气或恢复供气时,甲方应根据乙方通知的停止、恢复供气时间预先做好准备,以防止人身或财产损害等事故发生。

(十四)甲方应当遵守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安全使用相关标准。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气,建立用户档案,向甲方发放安全用气手册,指导甲方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对甲方户内天然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者降低供气压力,因工程施工、设施设备检修等情况确需暂停供气或降低供气压力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告知甲方(包括短信、网络通知、在小区张贴通知等方式),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供气。

(三)遇不可抗力或者天然气设施设备抢修等紧急情况需临时中断供气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不间断的抢修措施,直至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前,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做好配合工作。

(四)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开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受理及报修投诉电话。接到报险、抢修通知后,按照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及时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置。

(五)应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改提供必要的帮助;对甲方室内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六)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购买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服务。

(七)甲方户内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财产、人身安全的,擅自将生活用气改为生产、经营用气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维修及整改;拒绝维修、整改的,乙方有权在提前告知(如在甲方住所地附近公共区域、住宅小区公告张贴、协议约定的手机短信等联系方式)后,暂停供气,并有权向甲方追收相关费用。

第九条 特别提醒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暂停供气:

(一)甲方危害供用气安全,扰乱供用气秩序,拒绝乙方检查的;

(二)甲方违反安全用气规定,拒不改正的;

(三)乙方执行政府机关或授权机构依法做出停气指令的;

(四)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故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期足额缴纳气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应缴纳气费的3 ‰的违约金;超过缴费日期30日仍不缴纳气费和违约金的,经乙方书面通知仍未在2日内缴纳的,乙方有权中断对甲方供气;当甲方结清气费和违约金后,由乙方恢复供气。中断供气超过90日,甲方仍不缴纳气费和违约金的,经乙方书面通知,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供用气合同,并拆除供气设施;甲方申请重新安装时,须结清欠费并另行办理相应安装手续,重新签订供用气合同。

2.私自改变用气性质(即居民用气改变为非居民用气),除补缴气费差价外,还应当支付应缴气费差价10%的违约金。

3.有采取破坏计量表或不经计量直接使用天然气的,按其盗用期限、历史最高月用气量和现行气价补缴气费,并应当支付补缴气费10%的违约金。

4、乙方因擅自拆改室内燃气设施、未按合同约定用气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章用气、拒绝甲方入户作业、拒绝甲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等行为,造成自身、其它用气人、甲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供气,应当向甲方支付停气期间用气量天然气气费(按上月日平均用气量费用乘以停气天数)的3 ‰的违约金。

2.乙方因施工、检修供气设施设备,中断供气或调整供气量,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天然气质量发生的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突发事件、第三方原因引起停气、限气,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甲方房屋产权关系发生变更时,应当在房屋权属变更后的30日内与变更后的业主一同向乙方申请变更合同,并结清变更前天然气气费。新业主与乙方重新签订《居民天然气供用合同》后,原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甲方需要改变用气类别、用气负荷或超负荷用气,扩大用气范围,迁移用气场所,应当向乙方办理合同内容变更手续,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变更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 甲方的电话、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后5日内通知乙方作调整、更新。如甲方怠于变更或通知,导致乙方不能联系和告知,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4.因双方供用气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安全检查、供气服务等有特殊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解除

1.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保证按合同约定的供气质量和数量向甲方稳定供气,影响其正常用气,而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又无法解决。

(2)甲方决定停止使用天然气。

2.若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拖欠气费及违约金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通知,仍不缴纳的。解除合同后,甲方仍应当补齐拖欠的气费及违约金。

(2)严重违反天然气使用和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严重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和社会公共安全,乙方制止无效或甲方拒不整改的。

(3)若持续半年以上将居民用气性质更改为非居民用气性质,则本合同解除,双方重新签订《非居民天然气供用合同》。

(4)盗用天然气超过一年用气量的。

解除合同后,乙方有权封堵气源或拆除乙方维护管理范围内的天然气设施(包括计量器具)。甲方接受处理或整改完毕,要求拆封通气或复装的,应支付前期因此发生的人工和材料费用,并另行办理恢复用气的手续。

3.凡发生以上解除合同情形之一的,相对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主张解除合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相对方的通知及送达地址以本合同所载明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对合同延续均无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通知及送达

本合同所称通知,包括短信、QQ、网络、函件、公告等通知,通知送达包括书面直接送达、书面留置送达、短信送达、报刊公告送达、小区公告送达、特快专递、法律文书等。

2、甲方通知及送达地址(QQ)

乙方通知及送达地址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法规、规章对合同内容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气人(签字): 供气人(盖章):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经办人(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 编: 邮 编:

应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应急联系电话: 报险、抢修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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