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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导游词_云南导游词_网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2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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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导游词

西双版纳在云南省的南部,面积约2万平方公里,聚居着10多个民族,其中以傣族人口最多,是傣族自治州。作为一个风景旅游胜地,西双版纳是很有特色的。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云南西双版纳导游词,欢迎参考!

篇一:云南西双版纳导游词

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位于云南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境内,距昆明740公里。景区包括景洪县风景片区、猛海县风景片区、猛腊县风景片区三大块。 每一块内又有若干景区,共有19个风景区,800多个景点,总面积1202.13平方公里。该区有著种类繁多的动植物资源,被称之为动、植物王国。其中许 多珍稀、古老、奇特、濒危的动、植物又是西双版纳独有的,引起了国内外游客和科研工作者的极大兴趣。景观以丰富迷人的热带、亚热带雨林、季雨林、沟谷雨林风光、珍稀动物和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民族风情为主体。该区景观独特,知名度高,经国务院1982年批准定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最南端,在北纬21°08′~22°36′,东经99°56′~101°50′之间,系北回归线以南,亚洲大陆向东南亚半岛过渡地带。全州总面积19184.45平方公里,人口79.6万,下辖景洪市和猛海、猛腊两县。这里居住著傣、哈尼、布朗、基诺、拉祜、佤、瑶等十几个民族, 其中傣族占1/3,汉族占1/3, 其他民族占1/3。与老挝、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069公里。

西双版纳距省会昆明约700馀公里,乘汽车两天或一昼夜可到达。版纳机场可起降“波音737”飞机,每天有从昆明到西双版纳的直达航班,空中飞行时间约50分钟, 另外辟有从成都、重庆、曼谷等城市到西双版纳的直达包机航缐。境内公路四通八达,十分方便。 西双版纳这个名称,是明代隆庆四年(1570年),宣慰司(当地最高的行政长官)把辖区分?十二个“版纳”(傣语“十二”?“西双”,“版纳”?一 千亩之意,即一个版纳?一个徵收赋役的单位)。从此便有了“西双版纳”这一傣语名称。

西双版纳是国家44处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有著300多万亩自然保护区,其中70万亩是保护完好的大原始森林,森林占全州总面积近60%, 到处青山绿水,郁郁葱葱,以其美丽和富饶闻名遐迩。

西双版纳境内共有植物二万多种,其中属热带植物5000多种,有食用植物一万多种,野生水果50多种,速生珍贵用材树40多种。许多 植物是珍贵用材或具有特殊用途,如抗癌药物美登木、嘉兰;治高血压的罗芙木;健胃虫的槟榔;风吹楠的种子油是高寒地区坦克、汽车 发动机和石油钻探增粘降凝双效添加剂的特需润滑油料;桐子油可替代柴油;被誉为“花中之王”依兰香可制成高级香料;有1700多年前的古茶树;有天然的“水壶”、“雨伞“;会闻乐起舞、会吃蚊虫的小草……

广大茂密的森林,给各种野生动物提供了理想的生息场所,目前已知有鸟类429种,占全国鸟类总数2/3,兽类67种,占全国兽类总数的16%, 西双版纳鸟兽种类之多,是国内其他地方无法相比的。其中被列为世界性保护动物的有亚洲象、兀鹫、印支虎、金钱豹等;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牛、羚羊、 懒猴等13种,还有许多二、三类保护动物。

西双版纳还盛产橡胶,是全国第二大胶区、橡胶单产居全国之首,另外还盛产大米、多种热带水果和砂仁等珍贵药材,是名副其实的“植物王国”、 “动物王国”、“绿色王国”、“南药王国”。

到版纳旅游,有时会看到美丽的孔雀、白鹇、犀鸟在林中飞翔;有时会看到大象在公路上漫步;有时会看到羚羊、野鹿、野兔在奔跑……那情那景,真叫 人开心,这是在其他地方难以想象得到的奇观和乐趣啊!

西双版纳属热带雨林气候,日照充足,雨量充沛,一年内分干季和湿季,年平均气温在21℃。干季从11月至翌年4月,温季从5月至10月。终年无霜雪。 年雾日达108—146天。景洪地区极端最高气温达41.1℃,极端最低气温2.7℃,常年适於旅游观光。 傣族的历史悠久,在长期的生活中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尤以傣历、傣文和绚丽多采的民族民间文学艺术著称於世。早在 一千多年前,傣族的先民就在贝叶、绵纸上写下了许多优美动人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小说、诗歌等,仅用傣文写的长诗就有550馀部。《召树屯与楠木诺娜》、 《葫芦信》等是其代表作,被改编成电影、戏剧等,深受群众的喜爱。

傣族的舞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和鲜明的民族特色,动作为多类比和美化动物的举止,如流行广泛 的“孔雀舞”、“象脚鼓舞”等。 傣族的音乐悦耳动听,除了为舞蹈伴奏外,常与诗歌相结合。雕刻、绘画也具有鲜明的特点。傣族信仰上座部佛教,在傣族地区, 佛塔和佛寺随处可见。傣族民居——竹楼,是我国现存最典型的干栏式建筑,造型古雅别致,住在里面清凉舒爽。

傣族男子有纹身的习俗,表示勇敢、美观,亦能吸引异性的爱慕。 具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有:傣包、傣锦(绣花埝单、枕头、筒裙)、陶瓷水罐、竹篾饭盒、银腰带、筒巴、各种民族服装、花包、绣花腰包、木雕、鹅石工艺等。至于别有风味的傣味菜,那是每一个游客都要品尝一番的。临别,你千万不要忘了买几盒红豆(也叫相思子)回去,送给你的妻子、恋人或朋友,那是最具有特殊意义和浪漫情调的礼物啊!因此古人早就有诗云:“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著名景点有:景洪、曼飞龙佛塔、澜沧江畔、曼阁佛寺、曼景兰旅游村、依澜度假村、猛仑植物园、民族风情园、野象谷、热带作物研究所、傣族风味菜、傣族园、景洪原始森林公园、红旗水库、打洛原始森林公园、动物奇观、植物奇观、热带雨林、傣族泼水节

知名学校有:云南省热带农业工程学校(原云南省农垦管理学校与原思茅热带作物研究学校合并办学),是我国规模较大,分科较全的研究热带经济作物的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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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云南国内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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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旅团旅行社)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旅游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费用包括: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本运)公司等部门购买的交通客票费:

(2)餐饮住宿费: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饮、住宿费:

(3)旅游费: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费、门票费。

(4)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费用:

(5)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获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用)

(6)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

3、各项目的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医疗费;行李超重费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个人保险的费用。

4、如甲方要求提高饮住宿费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5、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6、“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属号_________(如签约时暂无循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________(附名单)

线路名称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及地点_________结束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游览重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隔餐次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及标准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

保险情况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尊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履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遵循: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须承租乙方已经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的第____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二)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三)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四)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五)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旅游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八)中途高速: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的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让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让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客一签”制,但在组织和接待旅游团队和数客过程中实行一团一签制。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补充条款:双方约定下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旅行社《旅游团队运行计划表》

旅团社:_________团号: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

接待标准:_________

旅游人数:人:_________男:_________人:女:_________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出车单位(车型/车号):_________

司机:_________地陪: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乘_________航班(车次)由_________到_________

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乘_________航班(车次)去_________

出发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接待时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早餐标准:_________

午餐标准:_________

晚餐标准: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

娱乐项目: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日程安排:_________

联系电话:(地陪)_________(司机)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应急电话:_________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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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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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邮 编: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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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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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参游须知

1、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经营,游客向旅行社报名参游时,应首先了解该旅行社是否属合法有证经营社。旅行社应当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与游客协商洽谈旅游业务的,应当是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2、团队或游客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旅游业务必须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范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旅行社签约,其法律后果直接归于被其所代理的游客。

3、游客参加旅行社短长线团旅游,须提前3-30天报名,报名时及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户口册、出生证报名。

4、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的行程内容并预约出团时期。旅行社应全面如实向游客介绍其服务内容及质量。

5、游客应当与旅行社签定正式的《云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旅游合同应加盖旅行社公章。签定合同前,游客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如对合同条款有不同看法或理解有异议,可请旅行社作出解释,并将解释的结果在合同中注明或以签定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将无法有效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6、旅行社应与游客共同签定《旅游行程表》,一般在出团前召开出团说明会时签定。该表上应列明每日的行程安排,明确游览点、航班号、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购物次数、自费旅游项目等内容。经旅行社通知无故缺席者视同为已签字认可该行程表内容的游客。

7、游客就预交团费有权索取发票。团费原则上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方法办理。

8、旅行社在确定出团日期后,会通知游客,故游客应预留能够让旅行社与自己联系得上的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旅行社的通知方式以合同(含附件)约定为准。

9、孕妇、健康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旅游,有特殊病史的游客报名时应如实说明,旅行社有权决定是否让其入团参游。

10、游客在旅游中应遵纪守法,尊重旅游地的风土人情、民族习俗。

11、游客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随团前行及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游客请不要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13、旅行社无法保证您所购买的商品没有假冒伪劣商品,游客购物须慎重辨别,由此产生的购买责任由游客自负。一旦出现此类问题,由游客与商店解决,但旅行社会给予必要的协助。

14、游客在旅游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饮食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各种人身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危险,依照法律及合同约定,旅行社一般不承担责任;但会尽力协助游客解决有关纠纷。

15、欢迎游客对旅行社的服务及参加旅游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并对该旅游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6、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在90天内向当地我省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旅游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清。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馆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馆、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报价不含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自愿购买,金额_____元,(保险金额:____元)。

国内旅游合同(4页)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无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标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馆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 :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馆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用;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于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日(不低于5日) 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国内旅游合同(5页)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贩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十元保十万元)

国内旅游合同(6页)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 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继续发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 5%的违约金因此导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国内旅游合同(7页)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执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发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 方: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国内旅游合同(8页)

旅游行程表

旅游团队名称

旅游线路及名称 自__起,途经__ 、__ 到达__ ,

自__起,途经__ 、__ 返回__ ,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____________________

饮食安排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安排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安排

购物安排

娱乐安排及自费项目

出团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联系方式

备 注: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 (公章) 游客_______ (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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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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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本合同所称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中国内地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自行或依法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二、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普遍适用的规定;《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具体约定。

三、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湖北省______市(州)旅游部门通讯地址: ______邮编:______

湖北省______市(州)旅游部门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______

(以上空格由旅行社填写)

湖北省旅游局通讯地址:______号,邮编:______。

湖北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

湖北省各级工商部门监督管理投诉电话:______号。

五、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旅游者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或按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

六、《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组团社盖章,标有合同编号和出发日期的《国内旅游报名表》、《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补充约定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上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旅游局网站,核对合同文本内容,避免对方当事人下载使用后,对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进行不合理的删改,从而损害您的合法权益。

专 用 条 款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通讯号码: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许可证号:______经营范围:______地址:______通讯号码: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签约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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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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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或团体:__________

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年四月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前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据《_____》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旅行社进行旅游活动,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国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实际营业场所应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在旅游过程中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可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有关_____条款处理。

(四)自主选择自费项目、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到合法的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六)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投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国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甲方认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约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旅行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

,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按照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三)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人其他团队或者其他旅行社团队的权利。

(四)甲方在行程过程中因疾病或其它事由离团或放弃行程中某项内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利益。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

(三)应当就旅游的行程、服务标准、购物等情况向旅游者作如实陈述,不得作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宜传。

(四)必须在团队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事项、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及其它注意内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意外_____及其它_____。

(五)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六)旅游过程中改变行程或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_____的旅游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乙方不得强行安排旅游者购物。

(七)旅游过程中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乙方应当协助解决。

第五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自身过错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而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约责任

(1)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丈2)乙方服务未达到行业规定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4)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旅游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旅游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旅游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及其他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6)乙方导游在旅_____程期间,搜: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旅行社应当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二)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甲方在旅游活动开始前解除本合同,除赔偿乙方因预订交通实际造成的损失,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含)以前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

(3)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

(4)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不参团的,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

2.乙方解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取消的,除应立即通知申方外,乙方应退还甲方缴纳的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7日(含)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

(2)在旅游开始前第7日至第5-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3)在旅游开始前第4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5%;

(4)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5)在旅游开始当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总额的30%.

(三)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由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四)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六条?旅游投诉

甲乙双方要保存好旅_____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据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江西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通讯地址:南昌市福州;邮编

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791)

第七条?本合同《通用条款》一式一份由旅游者保存,《专用条款》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专用条款》甲方必须是由旅游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经旅游者书面委托)签字;乙方必须是由旅行社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行社内设部门或门碘公章无效。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专用条款(甲方持有)

____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打社)

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为保证薄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时间与费用

(一)旅游时间: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点结束。

(二)旅游服务价款和支付时间

本旅游线路价格为成人_____元/人;儿童_____元/人。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儿童_____人。总费用为_____元。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托运和超重费)、餐费(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费用)、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酒类、饮料、洗衣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费、_____费、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费用在本旅游团队出发前付清。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一)主要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或整个行程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分钟。

(六)乙方安排的自费项目及费用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_____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导游服务(全路、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_____程表,并加盖旅行社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__________日交甲方。

第三条?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应于约定出发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解约责任。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有权经营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委员会,请求按照其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夯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活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专用条款

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时间与费用

(一)旅游时间: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结束

(二)旅游服务价款和支付时何

本旅游线路价格为成人_____元/人;儿童_____元/人。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成人_____人,儿童_____人。总费用为_____元。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托运和超重费)、餐费(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费用)、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酒类、饮料、洗衣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_____费及_____费_____费、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费用在本旅游团队出发前付清。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一)主要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次或整个行程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分钟。

(六)乙方安排的自费项目及费用______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

(七)_____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

(九)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_____程表,并加盖旅行社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______日交甲方。约定出发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解约责任。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有权经营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委员会,请求按照其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团队编号: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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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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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带大家去的是西双版纳。西双版纳傣族村寨偏多,大多坐落在平坝江边湖畔。掩映在翠竹丛林的竹楼,远望影影绰绰,似隐似现,近看整齐有序,小巧别致,精工细琢,别有特色。

现在我们就在在的这个村寨里,大家可以看到四处都是竹楼,竹楼,顾名思义,是以竹为材料建造的房子。这种古代干栏式建筑,外形像一只跃跃开屏的金孔雀,它以“金鸡独立”的舞姿站立于翠竹绿林之中,又好像一顶巨大的帐篷遮掩在蓝天绿地之间。

西双版纳盛产品种繁多、质地良好的竹子、易于供用户就地取材。竹楼用的竹料很多,仅大柱子小柱子就要用几十根。傣家人精心设计建成的竹楼,既别致、美观、又很实用。所以这个地方其实还是很有特色的,大家可以好好观赏一下。

各位朋友,现在我们已经到了云南省的南部,那么到了这里,大家觉得我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又是哪儿呢,恩,对,西双版纳。这里聚居着十多个民族,其中以傣族人口最多,是傣族自治州。作为一个风景旅游胜地,西双版纳是很有特色的。所以大家跟着我好好欣赏一下这里的特色吧。

既然说到了傣族,泼水节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待会我们进入寨子,如果有人想你们泼水的花,那是表示欢迎,这也是这里的风俗,的那个人也希望大家加入其中,衣服湿了没关系,反正现在那么热,而且最重要的是开心。

还有就是大家可以看看这里的寨子,都是很有特色的,我也会给你们留时间让你们自行参观,留影纪念,希望大家能度过愉快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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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云南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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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洞风景区位于云南洛阳栾川城西三公里处,景区内山青,水秀,石奇,洞幽,四季成游;春天,春花烂漫,十里飘香;盛夏,浓荫蔽日,飞瀑流泉;金秋,红叶满山,层林尽染;隆冬,冰挂银条,松柏凝翠。区内一山。山中一洞,山以形名,洞以山名,因此而取"鸡冠洞风景区"

鸡冠洞属于天然石灰岩溶洞,地质学上称她为喀斯特岩溶地貌。据专家考证,她形成于早,中更新纪,诸多景观早在六,七万年前就已定形。早在清代就有人冒险探幽,奇险。惧而返。

鸡冠洞,洞长1800米,观赏面积23000平方米,由八大景区连缀而成,依次为"玉住潭:,"溢彩殿",叠帏宫",洞天河",瑶池宫","石林坊",洞内峰回路转,曲径通幽,景观布局疏密参差,钟乳石形象各异,姿态万千,或如逸仙,如卧佛,如飞禽,如走兽;或如春竹,如密林,如竹帘,如帷幕,其景观无不栩栩如生,维妙维俏,一片片庞大的石幕犹如琴瑟,以石轻击,琴音清脆,余音袅袅,万古流淌的洞中河,清澈见底,"叮咚"作响,给静逸的鸡冠洞增添了无尽的活力!

鸡冠洞旅游资源丰富,洞中共有大小景点168个,尤其以"众仙迎客","金龟渡仙翁","贵妃出浴","玉兔望月","海豚戏着","鲤鱼戏水","八仙拜寿",等88各景观,姿态奇异,形象逼真而倍受广大游客青昧。

鸡冠洞考古研究价值及高。洞中石花,石旗,石瀑,石幔,石钟乳,石笋密布,据科研数据表明,较长石笋在18.4万年前就已行成,现在通过石笋的内部结构、层关结构以及沉淀下来的物质,可考察出古气候、古环境、古地理等多方面的信息。另有石盾、莲花盆等,它们的结构成因及特征、形状属世界罕见,具有极高的考古价值和科研价值。

鸡冠洞中一年四季恒温18°C,严冬季节洞内热浪扑面、暖意融融、盛夏酷署,洞内寒气侵袭,清神爽心,爽凉宜人,被称为"自然空调"。

九四年被云南省政府命名为"省级风景名胜区",九七年被省旅游局授予:"云南省十佳旅游景区"。九八年被云南省建设厅授予"风景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全省风景区卫生达标先进单位"。

原新华社社长穆青同志为鸡冠洞欣然题名"北国第一洞",中国地质学会洞穴研究会会长朱学稳教授为鸡冠洞作出了"景观壮、堪称北国第一洞府;成因独特,正是国内首家龙宫"的权威性评语。

目前,鸡冠洞正以崭新的姿态、优质文明的服务,迎接四海宾朋观光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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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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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是我国第二大热带气候资源宝地,仅次于海南岛。其中:热带气候区域面积3452平方千米,占全州面积的18%;南亚热带气候区的面积12611平方千米,占全州面积的 66%;其他除有约0.5%的中山头气候飞地外,15.5%的面积为热带山地温湿气候。这里是高温、高湿、多雨、静风融为一体,基本不受台风和寒潮的侵袭,比海南岛的气候还优越。目前是我国保存热带森林面积最大、种类最多的地方,也是我国发展热带经济作物的宝地。

一、区域气候的支配因素与基本特性

1.大气环流及气团活动

太阳辐射是地球表面热量唯一来源。西双版纳地处北回归线以南,一年中太阳两次过顶,太阳入射角度高,冬至时分入射角最低亦在45°左右,这是本区热量丰富、终年温暖的根本原因。在纬度地带性上属热带气候范畴。

西双版纳北倚青藏高原,东面、西南临近浩翰的太平洋与印度洋。整个地形由北向南倾斜迭降,太平洋东南亚季风和印度洋西南季风可以相间影响,加之冬季由极地大陆南下的寒潮,由于长途跋涉,山脉重重阻挡,到达云南,其势已极其微弱,即使是强寒潮南下,再要翻越云南东西部气候分界线的哀牢山、无量山,即已变性,处于风消阶段。因此,比起我国同纬度的东部地区各季热量高。夏季,西南季风发展,褥热而富含水汽的海洋气流从太平洋.印度洋北上,带来丰沛的雨水,比起同纬度的东部地区夏季雨水多,且具有以南亚季风气候为主要特色的多种特征。

每年十一月至翌年四月,西双版纳受强劲的南支西风急流所控制,二、三月份最强。强劲的西风途经中亚干燥地区,其秉性干暖晴朗,是形成本区干季的原因。

四月份气团锋波动较多, 中南半岛出现东南、西南气流辐合线,带来北部湾的湿润气流,在勐腊县境内形成“阳春小雨季”。

每年五月至十月的夏秋季节是本区的雨季。进入五月,西南季风形成,西南暖湿气流由孟加拉湾输入本区,西双版纳进入雨季;六月份西南季风趋于稳定;七、八月份达鼎极时期,给本区带来大量雨水;九至十月,西南季风亦渐变弱,雨量渐少。

在雨季中,副热带高压强盛的年份可能出现夏旱。如1982年 7月温度升高了近1℃;五至十月降雨量比常年减少 400 毫米;1993年 6月中旬,副热带高压和滇缅高压长久稳定而且强盛,水汽输送十分不利,西双版纳干旱长达40天。

十月末至十一月是雨季、干季交替的过渡时期,天气差异较大,有时南支槽等低值系统急流复又笼罩本地区,这时还会出现1-2次孟加拉湾风暴,带来1-2次中雨天气,以至大雨,个别年份有过暴雨和暴雨过程。

2.下垫面对气候的影响

⑴山地对气候的影响:西双版纳的地形是以山地为主,属山地与河谷、盆地相间的山原地区,由于西北方有平均海拔四千米以上的青藏高原,对西来的气流具有背风坡下沉增温的“焚风效应”,使西双版纳的气温较我国同纬度的其它地区年平均高出1-3℃,尤其是干季1月份的气温比同纬度高2.5~5℃。此外,不少山地冬季存在逆温层,如南糯山比勐海(盆地)高出226米,相距仅15千米,年平均气温反而比勐海高0.3℃;1月平均最低气温和极端最低气温则高4-6℃;日平均气温大于、等于12~15°的日数多14~20天。这是由于西双版纳静风率高,干季多晴天、夜间辐射冷却迅速,在谷底形成“冷湖”,在山坡或山地形成“暖层”的结果。如果浓雾笼罩,会进一步增加逆温强度。经测定,逆温层的出现高度一般在离地面数米或数十米以内开始,厚度可达400-500米,增温率平均为1~1.3℃/100米,最大值可达

1.28~5.5℃/100米。

西双版纳的降水主要由西南季风为主导所形成。西南来的暖湿气流遇到山地阻挡,在迎风坡形成增雨区。因此,一些中山山地多雨;在背风坡与澜沧江河谷地区则形成少雨区。雨量的多少与地形高度大体形成正比关系,山区比盆地一般多30-40%。如景洪常年雨量为1195毫米,南糯山则为1599毫米。

地形的坡向、坡位、坡度不同而形成的小气候也很明显。山坡的朝阳背阴对气温影响很大。如1977年冬在大勐龙附近山地测定,当山坡的坡度为10°-20°,白天向阳坡的气温比背阴坡高4.4-7.7℃,但在夜间只高出1-2℃。

⑵植被对气候的影响 西双版纳的雾多,其形成原因,除与静风和地形逆温有关外,热带雨林和热带季雨林多层结构和蒸腾作用对雾的形成与滞留都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干季由于雾的存在,弥补了雨量的不足,从而又促进了热带雨林和季雨林及其它植物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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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乡镇发展中心主任赴云南旅游考察学习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旅游,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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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发展中心主任云南旅游考察学习报告

自然与文化的神奇交融

——云南旅游考察学习报告

xx县ff乡人民政府社会发展中心主任 ggg

3月29日至4月6日,兰州市委党校组织第19期中青年妇女干部培训班学员,怀着兴奋、期待的心情奔赴云南的昆明、大理、丽江和西双版纳等地进行学习考察。这次学习考察活动,是在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组织的一次实践活动。我感到很有意义,安排得非常及时,组织非常严密。九天的行程,使我感受颇深,受益非浅,思想上受到很大触动,收到了在课堂上无法得到的教育效果,令人终生难忘。

一、考察学习情况

在兰州市妇联和安翔旅游公司的带领下,我和来自三县五区的同学一道,在云南省昆明、大理、丽江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先后考察了昆明石林,大理天龙八部影视城、大理古城、蝴蝶泉景区、洱海,丽江古城、四方街、东巴谷古镇、黑龙潭公园,西双版纳野象谷热带雨林风景区、曼迈桑康风景区、橄榄坝傣族风情园等著名景区,并与昆明市妇联进行了座谈交流。每到一地,考察团成员都深入实地看、虚心听、详细问、认真记,大家亲身体验了云南的旅游精品,耳闻目睹了云南旅游的繁荣景象和良好氛围,接受了一次全身心的洗礼,思想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既有压力,更有加快发展的动力。考察活动结束后,每个成员都结合各自实际找差距、谈感受、谈体会、谈打算,进一步增强了危机感、使命感,坚定了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开发的决心。

3月29日晚,我们乘飞机降落昆明机场,第二天早上,我们首先来到了被称为“天下第一奇观”的石林风景区。石林景区是一个以岩溶地貌为主体的风景名胜区,堪称石头的博览会,各种形状,无奇不有。其中一个传说为阿诗玛化身的石头更是引起了学员们极大的兴趣,爱情的美好、传说的神奇、石头的灵性,让考察学员唏嘘不已,热烈的情绪仿佛撼动了这石头的森林。

大理市是以白族为主要民族的居住地,房屋都以白墙青瓦为主,墙面上画有各种雕花,据导游讲,这是该区的建筑特色,作为一门艺术在民间广为弘扬。3月31日早上,考察团首先来到天龙八部影视城,宏伟壮观和具有古典风格的建筑让人叹为观止。然后我们考察了大理古城,大理古城街道两旁青瓦屋面,民居、商店、作坊相联,一派古朴风貌。那里翡翠、玉石、银器闪闪发光,琳琅满目的物品,让学员们目不暇接,纷纷感叹祖国的物华天宝,流连其中。

4月1日清早,考察团来到丽江市,参观考察了丽江古城、四方街。丽江古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是一座没有城墙的古城,光滑洁净的青石板路、土木结构的房屋、无处不在的小桥流水、充满神秘的纳西古文化,让人恍如梦中。丽江四方街垂柳婆娑,人流如织,民族商品琳琅满目,烧烤、牦牛肉鲜香味扑鼻而来,一派繁华景象。4月2日,考察团来到丽江东巴谷古镇和黑龙潭公园。东巴文化名扬中外,引起世人的兴趣和关注,黑龙潭公园,垂柳飘指,一座五孔石拱桥,长虹卧波一般,将潭一分为二,玲珑俊美。

晚餐后我们乘火车返回昆明,4月3日清晨,我们去昆明市妇联进行座谈交流,参观花市后赶到普洱市,4月4日-5日,我们在西双版纳考察了百鸟园、蟒蛇园、野象谷热带雨林风景区,在曼迈桑康风景区和橄榄坝傣族风情园,我们观看了精彩的傣族歌舞,感受了傣族文化和泼水的民族风情。考察学员都被云南秀美的风景和深奥的民族文化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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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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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家人以“男善建筑,女善耕织”而闻名。各位现在看到这纺车和织机是傣族妇女用来织锦的,织出的锦叫“傣锦”,在历史上是中国名锦之一,史称“五彩娑罗布”。傣家的织锦历史悠久,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史料记载,唐代时傣族先民就用攀枝花纺纱织布。傣家的女孩长到12岁时就开始学习织布绣花,她们织出来的图案可分为几何图形和花草树木图案,造型抽象、夸张、变形,十分神秘,尤其象征吉祥和睦的图案更加美妙。如织五颜六色的筒裙是为了纪念祖先,织成孔雀图案象征吉祥,织成大象图案象征五谷丰登。

一般傣族村寨的寨与寨之间,只有一条马路和一道门就能隔开了。我们现在出了这道门,过了这条马路,就属于第二个村寨了,这个村寨叫做曼春满。

春满的意思是花沁园,曼春满就是花沁园寨。西双版纳的傣族全民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村村有佛寺,寺寺有佛缘。待会参观佛寺时大家要注意一些禁忌,不该说的话不要乱说;拜佛一定要诚心。不能摸和尚的头和袈裟,不能拍打和尚的肩和身子,不能在佛像面前指手画脚,不能随意敲打佛鼓、铓锣和其他乐器。

好了,大家现在看到的佛寺就是曼春满佛寺,它始建于隋文帝开皇三年。一千四百多年来,佛寺经过了很多次修复、重建。这里是橄榄坝的中心佛地,每逢重大的佛教活动日,坝子里的信徒和各个佛寺的和尚都要前往朝拜,佛寺里的建筑修复都是靠村民和虔诚的信徒捐钱捐物来完成。

佛寺中间的这四根很粗的圆柱,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大门里面的两座佛台,专门用来摆放施舍给飞禽的食物,以示佛家的博恩。金塔是佛寺的标志,对着金塔的楼阁称为诵经阁,是和尚传授经文的地方,其他人员都不得出入。诵经阁四角的地上有几个半截入土的金粉石,起标志作用,表示金粉石以内为禁区,除佛爷、和尚以外,人们不得踏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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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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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6、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7、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9、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0、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2、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3、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横县旅游局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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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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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浙f17-_________-02

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国内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日游,共?晚?天。自年月日?地点出发至?年月?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2、住宿饭店标准。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日交给甲方。

7、导游服务内容包括:

(1);

(2);

(3)。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_____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

《旅_____程》

团号

导游姓名导游证号码联系电话

第一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二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三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四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五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六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七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八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九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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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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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范本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_____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_____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_____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 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_____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_____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 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_____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_____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_____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_____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_____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_____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_____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_____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_____等个人_____。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_____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_____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_____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_____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_____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_____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_____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_____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_____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_____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_____程中由_____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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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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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来到这!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x,大家可以叫我小x。为了便于大家参观游玩,下面我首先大家介绍一下。

西双傣语为十二的意思,双版纳即为十二个版纳:版纳景洪、版纳勐养、版纳勐龙、版纳勐旺、版纳勐海、版纳勐混、版纳勐阿、版纳勐遮、版纳西定、版纳勐腊、版纳勐捧、版纳易武。西双版纳是明代隆庆四年(1570年),宣慰司(当地最高的行政长官)把辖区分十二个“版纳”(傣语“十二”“西双”“版纳”是一千亩之意,即一个版纳,一个徵收赋役的单位)。从此便有了“西双版纳”这一傣语名称。

西双版纳位于云南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境内,北纬21°08′~22°36′,东经99°56′~101°50′.属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由于入射角高,冬至时分高度角最低为45°本区热量丰富,终年温暖,四季常青。具有“常夏无冬,一雨成秋”的特点。一年分为两季,即雨季和旱季;雨季长达5个月(5月下旬—10月下旬),旱季长达7个月之久(10月下旬—次年5月下旬),雨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本区热量丰富,终年温暖,四季常青。又因距离海洋较近,受印度洋西南季风的控制和太平洋东南季风的影响,常年湿润多雨,所以森林繁茂密集,植物盛多.因此西双版纳被誉为“植物王国”. 1993年10月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接纳西双版纳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国际生物圈保护区。

从世界地图上一眼看去,会发现在西双版纳同一纬度上的其他地区几乎都是茫茫一片荒无人烟的沙漠或戈壁,惟有这里的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像块镶嵌在皇冠上的绿宝石,格外耀眼。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有占全国1/4的动物和1/6的植物,是名副其实的“动物王国”和“植物王国”。

景区包括景洪市风景片区、勐海县风景片区、勐腊县风景片区三大块。 每一块内又有若干景区,共有19个风景区,800多个景点,总面积1202.53平方公里。该区有著种类繁多的动植物资源,被称之为“热带动物”王国。其中许 多珍稀、古老、奇特、濒危的动、植物又是西双版纳独有的,引起了国内外游客和科研工作者的极大兴趣。景观以丰富迷人的热带、亚热带雨林、季雨林、沟谷雨林风光、珍稀动物和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民族风情为主体。该区景观独特,知名度高,经国务院。

1982年10月8日批准定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西双版纳全州总面积有19582.45平方公里,人口100多万,下辖景洪市和勐海、勐腊两县。这里居住著傣族、哈尼族、布朗族、基诺族、拉祜族、佤族、瑶族等十几个民族, 其中傣族50多万,汉族25万, 其他民族25万。与老挝、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069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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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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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位于云南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境内,距昆明740公里。景区包括景洪县风景片区、猛海县风景片区、猛腊县风景片区三大块。每一块内又有若干景区,共有19个风景区,800多个景点,总面积1202.13平方公里。该区有著种类繁多的动植物资源,被称之为动、植物王国。其中许多珍稀、古老、奇特、濒危的动、植物又是西双版纳独有的,引起了国内外游客和科研工作者的极大兴趣。景观以丰富迷人的热带、亚热带雨林、季雨林、沟谷雨林风光、珍稀动物和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民族风情为主体。该区景观独特,知名度高,经国务院1982年批准定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最南端,在北纬21°08′~22°36′,东经99°56′~101°50′之间,系北回归线以南,亚洲大陆向东南亚半岛过渡地带。全州总面积19184.45平方公里,人口79.6万,下辖景洪市和猛海、猛腊两县。这里居住著傣、哈尼、布朗、基诺、拉祜、佤、瑶等十几个民族,其中傣族占1/3,汉族占1/3, 其他民族占1/3。与老挝、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069公里。

西双版纳距省会昆明约700馀公里,乘汽车两天或一昼夜可到达。版纳机场可起降“波音737”飞机,每天有从昆明到西双版纳的直达航班,空中飞行时间约50分钟,另外辟有从成都、重庆、曼谷等城市到西双版纳的直达包机航缐。境内公路四通八达,十分方便。西双版纳这个名称,是明代隆庆四年(1570年),宣慰司(当地最高的行政长官)把辖区分?十二个“版纳”(傣语“十二”?“西双”,“版纳”?一千亩之意,即一个版纳?一个徵收赋役的单位)。从此便有了“西双版纳”这一傣语名称。

西双版纳是国家44处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有著300多万亩自然保护区,其中70万亩是保护完好的大原始森林,森林占全州总面积近60%,到处青山绿水,郁郁葱葱,以其美丽和富饶闻名遐迩。

西双版纳境内共有植物二万多种,其中属热带植物5000多种,有食用植物一万多种,野生水果50多种,速生珍贵用材树40多种。许多植物是珍贵用材或具有特殊用途,如抗癌药物美登木、嘉兰;治高血压的罗芙木;健胃虫的槟榔;风吹楠的种子油是高寒地区坦克、汽车发动机和石油钻探增粘降凝双效添加剂的特需润滑油料;桐子油可替代柴油;被誉为“花中之王”依兰香可制成高级香料;有1700多年前的古茶树;有天然的“水壶”、“雨伞“;会闻乐起舞、会吃蚊虫的小草……

广大茂密的森林,给各种野生动物提供了理想的生息场所,目前已知有鸟类429种,占全国鸟类总数2/3,兽类67种,占全国兽类总数的16%,西双版纳鸟兽种类之多,是国内其他地方无法相比的。其中被列为世界性保护动物的有亚洲象、兀鹫、印支虎、金钱豹等;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牛、羚羊、懒猴等13种,还有许多二、三类保护动物。

西双版纳还盛产橡胶,是全国第二大胶区、橡胶单产居全国之首,另外还盛产大米、多种热带水果和砂仁等珍贵药材,是名副其实的“植物王国”、“动物王国”、“绿色王国”、“南药王国”。

到版纳旅游,有时会看到美丽的孔雀、白鹇、犀鸟在林中飞翔;有时会看到大象在公路上漫步;有时会看到羚羊、野鹿、野兔在奔跑……那情那景,真叫人开心,这是在其他地方难以想象得到的奇观和乐趣啊!

西双版纳属热带雨林气候,日照充足,雨量充沛,一年内分干季和湿季,年平均气温在21℃。干季从11月至翌年4月,温季从5月至10月。终年无霜雪。年雾日达108—146天。景洪地区极端最高气温达41.1℃,极端最低气温2.7℃,常年适於旅游观光。傣族的历史悠久,在长期的生活中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尤以傣历、傣文和绚丽多采的民族民间文学艺术著称於世。早在一千多年前,傣族的先民就在贝叶、绵纸上写下了许多优美动人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小说、诗歌等,仅用傣文写的长诗就有550馀部。《召树屯与楠木诺娜》、《葫芦信》等是其代表作,被改编成电影、戏剧等,深受群众的喜爱。

傣族的舞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和鲜明的民族特色,动作为多类比和美化动物的举止,如流行广泛 的“孔雀舞”、“象脚鼓舞”等。傣族的音乐悦耳动听,除了为舞蹈伴奏外,常与诗歌相结合。雕刻、绘画也具有鲜明的特点。傣族信仰上座部佛教,在傣族地区,佛塔和佛寺随处可见。傣族民居——竹楼,是我国现存最典型的干栏式建筑,造型古雅别致,住在里面清凉舒爽。

傣族男子有纹身的习俗,表示勇敢、美观,亦能吸引异性的爱慕。具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有:傣包、傣锦(绣花埝单、枕头、筒裙)、陶瓷水罐、竹篾饭盒、银腰带、筒巴、各种民族服装、花包、绣花腰包、木雕、鹅石工艺等。至于别有风味的傣味菜,那是每一个游客都要品尝一番的。临别,你千万不要忘了买几盒红豆(也叫相思子)回去,送给你的妻子、恋人或朋友,那是最具有特殊意义和浪漫情调的礼物啊!因此古人早就有诗云:“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著名景点有:景洪、曼飞龙佛塔、澜沧江畔、曼阁佛寺、曼景兰旅游村、依澜度假村、猛仑植物园、民族风情园、野象谷、热带作物研究所、傣族风味菜、傣族园、景洪原始森林公园、红旗水库、打洛原始森林公园、动物奇观、植物奇观、热带雨林、傣族泼水节

知名学校有:云南省热带农业工程学校(原云南省农垦管理学校与原思茅热带作物研究学校合并办学),是我国规模较大,分科较全的研究热带经济作物的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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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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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位于中国云南省南端,与老挝、缅甸山水相连,与泰国、越南近邻,土地面积近2万平方公里,国境线长966公里。她美丽、富饶、神奇、犹如一颗璀灿的明珠镶嵌在祖国的西南边疆。澜沧江纵贯南北,出境后称湄公河,流经缅、老、泰、柬、越5国出海汇入太平洋,誉称为“东方的多瑙河”,因此,西双版纳既是面向东南亚、南亚的重要通道和基地,也是云南对外开放的窗口。西双版纳辖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和11个国营农场,总人口近84万人,这里聚居着傣、哈尼、拉祜、布朗、基诺等13个少数民族,占全州人口的74%。长期以来,他们就繁衍生息在这块土地上,为开发祖国的疆土,缔造祖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西双版纳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北部边沿,热带季风气候,终年温暖、阳光充足,湿润多雨,她是地球北回归线沙漠带上唯一的一块绿州,是中国热带雨林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整、最典型、面积最大的地区,也是当今地球上少有的动植物基因库,被誉为地球的一大自然奇观。境内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60万亩,至今仍有70万亩保存完好的原始森林。在这块土地上生长着种子植物和蕨类植物约5000种,占全国的1/6;栖息着539种陆栖脊椎动物,占全国的75%;鸟类429种,占全国的36%;两栖动物47种,爬行动物68种,占全国的20%以上;鱼类100种。其中亚州象、兀鹰、白腹黑啄木鸟、印支虎属世界性保护动物。所以西双版纳在国内外享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药物王国”的美誉。1986年成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3年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接纳为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1995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一个自然生态平衡的生态州。

云南把金孔雀作为自己的象征。而这金孔雀的故乡,就在彩云之南的最南端——西双版纳这个傣族之乡,被誉为“植物王国”和“动物王国”。

西双版纳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民族文化、民族风情、热带雨林、观赏植物、野生动物等自然和人文景观融为一体。主要景点有勤仑热带植物园、曼飞龙白塔、景真八角亭、野象谷、绿石林、版纳民族风情园、打洛独树成林、橄榄坝傣族村寨、基诺山寨、宣慰司街遗址。

美丽的西双版纳给人的印象犹如一幅幅优美的画卷;茂密的原始生林中,野象悠然漫步,孔雀和白鹇鸟在林中飞翔;修饰的美轮美奂的田园上,凤尾竹姿影婆娑、槟榔树亭亭玉立、大青树气根仃地如林……掩映这傣家的竹楼、露出缅寺佛塔的金顶;傣家妇女婀娜的身姿,沐浴在夕阳染红的澜沧江边,像一群群孔雀在水中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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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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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 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 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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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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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美丽的地方,那里诗情画意,自然景观奇特,这就是美丽的西双版纳。 这里是我国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它的主要特点是融合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优势。这里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北部边沿,终年温暖,阳光充足,湿润多雨,是地球北回归线沙漠带上唯一的绿洲,被誉为地球的一大自然奇观。 我们首先来参观“望天树”景区。

望天树直插蓝天,高约60多米,在世界上也被列为保护树种。 接下来让我们感受傣家的独特风格吧。这种以竹木为材料建造的房子,分为上下两层,楼上既隔潮又通风,还可以避免毒蛇,蚊虫的袭击,适宜人居住,楼下还可以用来饲养牲畜,存放常用的农具和杂物。竹楼外形像一只孔雀,又像一顶巨大的帐篷遮掩与蓝天绿树之间。竹楼是傣族人民所特有的建筑,它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的价值。 西双版纳还有一个吸引人的地方,就是热带林中的野。热带雨林的树就像热带的人一样瘦瘦的,雨林藤萝缠绕,著名的植物绞杀,一种无声无息的残酷,就出在这样的地方。野的野象难得一见,谷中有树上旅馆,很传奇的样子!有时间的话可以住在树上等野象,当一回森林泰山。如果幸运的你遇上野象也没什么的,不妨看一场免费的大象表演,也很有意思呀! 再让我们来领略一下这里的大文景观,看一看妩媚的傣寨水。

傣族人对水天生就有一种崇敬感,村寨一般都建在水边,傣族人最隆重的节日是泼水节,他们在村里的饮水井上修建起一种神塔,在装饰的五颜六色的塔身上,镶嵌着许多小镜子,以求得到神灵的保护。塔身将水井盖住,避免灰尘,杂物落如井里。傣家人就连小孩子都自幼受到大人的影响,从不到井边玩耍,傣家人对关系他们生存的水的爱护可见一斑。 傣族人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笑对生与死,他们认为:“人若生前不积善修行,死后就要在地狱里受尽苦难。”

所以深受这种思想影响的傣族人,对人十分友善。傣族人民的生死关,人生观,富有浓浓的佛教意识。他们还认为生死只在一念之间,正是因为有死的恐惧,生的快乐才如此征真实,生的片断才如此灿烂。 好了,我们的行程到此结束了,大家是否有一犹未尽的感觉,那就请亲自来美丽的西双版纳观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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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云南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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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欢迎您来到云南开封清明上河园。

清明上河园是仿照北宋著名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按1:1的比例原样建造而成的,完美再现出宋代开封繁华如梦的盛景。清明上河园在1992年7月开始动工,1998年10月28日正式对游客开放。全园占地面积600亩,是中原地区最大的仿宋建筑群。

国家旅游总局给清明上河园的价值定位是:“步入画卷,梦回千年”。每天上午九点,清明上河园都要举行隆重热烈的开园仪式,蔚为大观,不可错过。

清明上河园的开园仪式隆重热烈,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大家请看,首先出场的是马队。骑手们个个身着宋式短装,手擎彩旗,在一片冲天锣鼓声中呼啸而来,分列场地两旁;紧接着奔腾而出的是欢迎盘鼓,盘鼓手也是宋装打扮。大鼓悬在腰畔,动作整齐划一,鼓声震天,鼓点欢快;最后出场的是在张龙、赵虎、王朝、马汉簇拥下上场的一代名臣包拯包青天。只见他铁面黝黑,双目有神,大步向您走来,欢迎您到清明上河园游览。接着,马队骑手们手中旌旗挥舞,盘鼓手中大鼓齐鸣,游客们在“包青天”的带领下,共同走进清明上河园。清明上河园游览的序幕拉开了。

这幅图描绘的是东京汴梁清明时节的繁荣景象,是当年繁荣盛世的见证,突出反映了当时北宋都城的城市面貌和各阶层人民的生活。

大家请看,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城郊农村的景象。广漠的田野,河渠纵横。岸边老树杈新芽未吐。薄雾轻笼,略显寒意,正是早春天气。打麦场上有几个石碾子,是用于秋收时脱粒用的,此时还闲置在那里。为什么说反映的是清明时节呢?大家请看柳林边有一支队伍,最先的三个人前呼后喊正在追赶着一匹奔马。其后有一顶轿子,轿上插满柳条。因为宋代有一种说法是“扫墓归来不插柳,大鬼小鬼跟着走”,可见图中展现的是扫墓归来的景象。又因是在早春时节,而春季只有在清明节才有上坟扫墓祭拜先祖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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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云南发展花卉、旅游产业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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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展花卉旅游产业考察报告

5月下旬,笔者带领##县有关领导和部分乡镇、部门负责人前往云南考察花卉、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并多次召开了座谈会,组织讨论我县产业发展情况。可以说,一路所见所闻,令人大开眼界,感受颇深,启发较大。     一、云南花卉、旅游印象     (一)斗南花卉     斗南镇隶属##市##县,农村人口2.7万,耕地1.9万亩。花卉产业是斗南镇的支柱产业,并带动了花卉运销、物流、包装、保鲜及与之配套的二、三产业的发展。     1、起步早、规模大。该镇于1984年率先在全省种植鲜切花并取得成功,并自发形成了集贸市场。经过20年的发展,农户基本掌握了花卉种植生产技术,全镇花卉复种面积达12431亩,形成了以康乃馨、玫瑰、百合、非洲菊、满天星、勿忘我及其它杂花7大系列,300余个品种,六大切花获得专利证书,并带动了全省10多万农户种植花卉12万亩,吸引和带动了盆景、苗木经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2、市场兴、品牌响。发展过程中,政府十分注重市场的培育。1995年兴建了8000平方米的鲜花交易市场,1999年扩建了占地74亩的花卉交易市场。目前,每天有66大类、350万至500万支鲜花上市交易,分别销往全国70多个大中城市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参加鲜花交易的有近万人,从事花卉及相关产业的企业有365家。据介绍,该市场年交易额突破12亿元,销售种苗、种球5000万株(个),鲜切花16亿支,交易量分别占全省的80%、全国的57%,市场的成交价主导了全国鲜切花的批发价格。斗南花卉市场先后被国家有关部委命名为“全国鲜切花定点批发市场”、“全国重点花卉市场”和 “全国最大的鲜切花交易市场”,斗南镇被林业部授予“中国花卉之乡”称号。     3、建中心、搭平台。继斗南花卉市场之后,作为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国际花卉拍卖中心经国家计委批准建设,于2002年12月20日开始试拍。一期工程投资1.26亿元,面积2.6万平方米,拥有300个交易席位、两个电子拍卖交易大钟,可日拍卖200万枝鲜切花,是我国最大的鲜切花产地拍卖市场,为云花走向世界搭建了新的平台。     4、形产业、带旅游。“斗南花卉”在全国乃至国外都有一定知名度。近5年来,慕名到斗南花卉市场参观旅游的外国游客达15万人次,国内游客达20万人次,散客达50万人次。仅2003年,到斗南花卉市场参观旅游的国内外游客就达25万人次左右。     (二)云南旅游。 重点考察了##世博园、九乡风景区(溶洞)、云南石林、丽江古城、玉龙雪山等景点,其主要特点是“独特、创意、配套”:     1、独特,就是景点属国内独有或少有的精品。如世博园的永久性庭院,展示出外国及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不同文化、不同特点的地域园林艺术;九乡风景区,地质属典型的岩溶地貌,区内拥有全国罕见的大型溶洞群;云南石林的奇石、瀑布、溶洞、湖泊等自然风光,形成最独特而又多姿多彩的自然景观,堪称“天下第一奇观”;丽江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被誉为“东方威尼斯”,是一座兼有水乡之容、山城之貌、古朴如画的古城,1997年被联合国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玉龙雪山属现代海洋性冰川,是北半球最南面的雪山,是杜鹃花的著名产地和药材宝库。这些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每年吸引着大批游客前往观光旅游。     2、创意,就是出奇制胜,大胆增加旅游项目,引导游客消费。如九乡景区洞内的“古河穿洞”,河水奔泻入洞分为两股,形成高约30米罕见的雌雄瀑,其中一股属人工所为;返程是全长476米的索道,索道上不经意的电脑摄像,让游客在新奇中奉上15元。玉龙雪山主峰海拔5596米,建设者引进意大利缆车,让游客毫不费力登上海拔4546米,既领略雪山胜景,又圆了登上高海拔雪山的梦想。在这些自然景观中,在智者的创意和能工巧匠的妙手下,无形中使景区增添了非凡的魅力。     3、配套,就是从“行、住、吃、游、购、娱”等诸方面抓好配套建设,提高旅游综合效益。一是举办大型活动。如“五一”期间,云南举办第5届##国际文化旅游节、99世博5周年庆典、春之旅亚洲群星演唱会,等等。二是风味美食。过桥米线、沙锅鱼、宜良烤鸭、菌王火锅、酒林药膳、撒尼族风味等,让游客回味无穷。三是特色购物。如缅甸玉器、云南药材、普洱茶、云烟、傣锦、斑铜工艺品等成为游客购物的热点。四是民族风情。云南聚居着 26个民族,各民族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独特、奇异的生活习俗和传统留下了形态各异、灿烂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都成为游客猎奇对象之一。     二、几点启示     云南省花卉、旅游产业的发展,起步早、规模大、特色明显,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云南的成功实践,更加坚定了我县发展花卉、旅游产业的信心和决心,结合##实际,借鉴其经验做法,有以下几点体会和启示:     (一)必须发挥比较优势,全力打造“生态经济强县” ##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气候条件,丰富的自然资源,大量富余的劳动力等方面优势,为我县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今后,##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有所作为,必须立足县情,发挥优势,争创特色,主动融入,加快对接,用生态兴县理念引领经济发展,突出做大做强苗木花卉、氟化工、原生态旅游三个主导产业,不断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步伐。其中一产在继续发展壮大烤烟、豆腐皮、水果“三蜜”、畜牧水产等重点产业的同时,突出把苗木花卉产业作为调整结构、培育特色、富民强县的主导产业做特做强;二产在大力发展矿产品加工、木制品加工、林产化工、水电等重点产业的同时,突出把氟化工业作为经济提质、增效、壮总量的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三产突出把原生态旅游作为增强经济活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主导产业做旺做强。     (二)必须集智聚力,进一步加快花卉产业发展

2002年9月,我县引进香港浩捷集团创办了元生花卉公司,现已种植30多个鲜切花品种1500多亩。公司与福建农林大学开展科技合作,建立了花卉组培科研实验基地和100立方米的种苗、鲜花保鲜冷库。同时,计划与上海种业集团合作,种植神马白菊300亩、康乃馨200亩。在“省第五届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上,香石竹(康乃馨)获产品一等奖、大丽花获展品金奖。目前,我县花卉苗木主要销往浙江、上海、福州、北京、广东等地,并出口日本、新加坡。为进一步拓宽花卉销售网络,元生花卉公司在福州乌山等地建立4个批发点的基础上,又与闽东大黄鱼集团公司合作,在福州兴建5000平方米的福建花卉贸易交易中心。下步,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举全县之力,加快推进产业发展步伐,把##建设成为万亩鲜切花卉的中国南方特色花卉基地和千亩珍稀花卉观光园区。     1、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我县发展花卉产业具有自然条件好、花卉资源丰富、劳动力充足、有一定的产业基础等优势。当前,必须进一步充实花卉产业领导小组,加强对花卉产业的宏观管理和统筹规划,并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做大扶强里田花卉基地的基础上,引进更多企业入驻我县,发动更多的农户参与发展。     2、要创建特色,树立品牌。花卉市场的焦点在于花卉产品的质量。花卉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不断发展,除了不断提高科技水平、积极应用优良品种外,必须拥有自己的特色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目前,国外发达国家绝大多数有实力的花卉公司,无不在搞专业化生产,突出某一种优势花卉的生产,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从长远看,我县花卉也必须走专业化生产的道路,在品种、质量上形成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创造出名牌产品,逐步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     3、要扶持龙头,壮大规模。为使我县花卉产业尽快形成规模,必须走“农户+公司+市场”的模式,推动我县花卉产业的壮大、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农村经济的加快发展。一方面,要壮大龙头企业。元生花卉公司要按照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控股、参股、合资、联营等形式,吸引有实力企业加盟产业发展,形成集团化和专业化,提高花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要认真抓好外围企业、农户的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及产品的对外销售三个环节,逐步形成科研、生产、销售的完整体系。另一方面,要发动农户参与。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动农户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花卉产业发展,在做大里田花卉基地的基础上,逐步把花卉产业辐射到长校、李家、东华等其它乡镇,做大做强##花卉产业。     4、要完善服务,优化环境。一要健全完善交易市场。元生花卉公司在福州建立的鲜切花批发点、联锁店,以及正在建设的福建花卉贸易交易中心,将使我县的花卉交易上一档次。今后,要继续搞好服务,加强采后冷库等处理设施的建设。二要加快配套产业发展。花卉产业的发达必然会带动化肥、农药、塑胶、包装、运输等一大批配套产业的建立和发展,形成一个门类繁多的产业群,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机遇。三要搞好优质服务。各有关服务职能部门要为花卉的出口、运输、检疫等提供高效、快捷、周到的服务,共同建设花卉出省出国的“绿色通道”,促进我县花卉产业在更高层次上的发展。四要形成旅游产业。随着花卉产业的发展,还可探讨建设花卉公园,与其它旅游景点一道对公众及旅游者开放,供游人观赏、拍照、采摘等,为##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增添一处景点。     5、要引智引力,科技兴花。花卉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花卉质量的竞争。一要加强科技合作。要加强与省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以育种、引种和应用技术研究为重点,利用我县丰富的种质资源,培育出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新品种;加强工厂化育苗及栽培技术研究;加强切花的保鲜、贮运研究;专用花肥花药及栽培基质的研究与开发等。二要加大人才培训力度。除了由各类专业院校培养花卉专业人才之外,要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和业余班,有计划地对花卉生产、管理经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增加花卉产品的科技含量。三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经常组团派出学习考察,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我县花卉产业的发展。近期,要加强联络,促进我县与##县、里田乡与斗南镇建立“友好县(乡)”结对关系,共同推动花卉产业的发展。     (三)必须想方设法,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我县旅游资源丰富,以地貌多样、温泉众多、生态优良和文化底蕴深厚见长。近几年来,我县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兴办”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兴办旅游业,先后开发了灵台山、狐狸洞和夜滩温泉山庄等景区(景点),特别是景秀园林公司绿化苗木基地、嘉德冷泉养殖、青龙果蔬公司蜜雪梨基地等,为今后生态农业观光园的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福建万宝投资公司投资1.2亿元的九龙湖、北斗山风景区正式动工,计划两年内将完成一期投资7000万元,使景区具备对外开放条件。力争经过3-5年努力,把九龙湖、北斗山景区建成国家aaaa级风景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实现景秀园林生态农业观光园、嵩口氡泉休闲疗养区、城区“s”型夜景工程观赏区等特色景区对游人开放,使我县成为闽西北新兴的原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区。     1、要强化旅游产业的领导力度。旅游开发是一项投资额大,但效益长久的项目,单靠政府旅游部门投资难以在较短时期内见效。旅游资源开发应走“统一规划、政府运作、政策引导、社会投资”的路子。要继续加大抓旅游的工作力度,强化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别要充实和加强旅游局工作力量,使旅游部门无论在景点规划、开发,还是在行业管理中都能真正起到积极的主导作用。     2、要合理整合旅游资源。旅游发展,规划先行。要按照科学合理、突出特色的要求,加快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论证和审议,以科学的规划指导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要最大限度地把资源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努力在新奇、独特、创新、高效等方面下功夫,把山、水、洞、泉、林、花、岩、峡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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