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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同样板(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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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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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年 月 日项目评审会议讨论,同意乙方投资工业项目,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

2、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土地、设备、厂房等) 万元,流动资金万元。

3、项目注册资本:万元。

4、项目经营范围:。

5、项目竣工投产后达到年销售收入万元以上,年缴纳生产性税收万元以上。

第二条 项目用地

1、用地面积 亩,详见项目宗地红线图(附件一)。

四处界址及宗地面积以本合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土地用途及年限:项目宗地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

项目用地采取挂牌出让,以6.4万元/亩为挂牌起始价,乙方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瑞金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全面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土地由甲方根据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第三条项目建设

1、建设要求:项目宗地容积率1.2以上,建设密度35%-40%,绿化率小于20%。

2、建设周期:乙方在甲方规划部门出具用地红线图(以书面通知为准)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规划部门提交项目厂区规划方案,方案审批通过后40日内提交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消防、环保审批等工程报批手续;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以书面通知书为准)之日起60日内开工建设(以主体厂房挖基础为标准),个月内全部工程竣工,个月内投产。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项目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内,向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次性缴交履约保证金(含建设周期、建筑面积、民工工资保证金,按3000元/亩计算)万元,汇入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专户管理,并由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正式票据。

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且未欠缴民工工资的,甲方应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条 投资强度

1、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

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确定。

设备投资以原始税务发票(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建筑工程投资以瑞金市建筑安装营业税等税务发票为准,土地出让价款以实际支付购地款计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个月内全面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投产。

第五条 税收

乙方在项目正式投产后每年缴纳的生产性税收应达5万元/亩以上。

第六条 优惠政策

乙方享受《瑞金市促进产业发展优惠办法》(瑞府发〔20__〕7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书面材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与本合同有关的瑞金市政府文件(附一),《项目宗地红线图(复印件)》(附二),《开发区规范管理约定书》(附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一览表》(附四),《扶持项目发展协议书》(附五),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进单位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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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伙投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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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协议书

【协议书导语】为大家提供合伙投资协议书,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范文,供大家参考!,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出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存入指定的银行:。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入资、退资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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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商投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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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下面是关于外商投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样本详细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 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 通 知

第四十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 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乙 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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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投资合伙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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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伙协议书

甲方:隆,男,生于1973年3月25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镇x村5组10号,身份证号码:51253x0252811,电话:13x4253。

乙方:熊(乙方代表、投资人),女,生于1972年3月25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乡x村3组5号,身份证号码:5125301x3257826,电话:1356x8482。

张(乙方投资人),男,生于1968年12月10日,汉族,xx省珙县人,住x县x镇x村一组,身份证号码:5125331x103210,电话:1356x29。

xx年3月15日,甲方与前合伙人xx县xx乡的徐,共同租用xx县xx镇xx村三组朱(商城门口)门市两间进行装修经营建材。xx年5月1日.前合伙人徐(商城门口门市投资拆算17000元)退出合伙完毕后,甲方便邀约乙方二人投资合伙经营,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合伙经营协议:

一、投资准则: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润共享、责任共担”的分配办法。

二、投资金额:甲方装修折款14000元,房租每年14400元;乙方于xx年5月10日前投入现金17000元,徐退伙之事由甲方全权自行处理完毕。

另外,乙方借款8500元给甲方作为退给前合伙人徐退款等使用,分别由甲方向乙方出据和借据。

三、合伙分工: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对外代表合伙联营体,负责对外联系接洽业务(包括对外进货、销售、办理经营证照和税务登记办理等)和统计帐;乙方内务总管,负责门市经营管理和出纳现金收支。财务支出在100元以上由双共同签字认可方可入帐。

乙方熊小容与张以熊小容为主,张所做的工作,作为乙方的内部分工事务。

四、利润分配:经营管理期获得利润按甲方、乙方50%分配,其中熊小容25%、张xx25%。甲、乙双方实行日清、月结、年结算,不得超出当年12月31日经营核算。

五、债权债务:在合伙之前甲、乙双方所欠债权债务一律由各自享有和承担,不得因此而影响生产经营营活动。

六、变更解除: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处理。在合伙经营期间如需变更解除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协商方一致可变更解除,

七、特别约定:在共同经营期间,双方保持信息灵通,经营内容必须计入合伙帐务,不得进行帐外经营,损害合伙方的共同利益。

八、合伙解散:发生需解散的特定原因,必须进行依法清算处理。

九、违约责任:违约金定为10000元,任何一方擅自违约承担违约金外,并赔偿对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生效方式: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长期保存。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                乙方:

二o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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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项目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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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受_________人民政府委托和_________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设立_________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兴办_________,生产_________产品。

二、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到位:

1、项目总投资:_________万元。

2、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3、资金到位安排:分二期到位,第一期自签约后三天到位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做土地证前按土地评估一次性到位土地征用款、城建配套款和间接用地费用_________万元。

三、项目用地

1、该土地位于,地块面积约为_________亩,具体以土管部门宗地图为准。

2、土地价格

甲方出让的土地价格为_________万元/亩,面积约_________亩,合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间接用地补偿价格为每亩_________万元,面积约_________亩,合计约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3、出让土地状况

甲方提供出让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提供的配套设施为:道路、通水、通电、通信、排水。

4、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签定本协议后3天内支付给甲方_________万元,余款在乙方领取土地证前全部付清。

四、优惠政策

乙方在甲方落户后可以享受_________年_________区及_________区_________城投资企业相应所有优惠政策,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五、甲方配套工程及服务:

甲方的配套工程为五通配套,道路、给水、点、通信、排水、接口的数量及位置按私营工业城建设标准执行。

甲方提供投资一条龙,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及建设项目的报批、土地证、房产证的申等。

六、乙方项目进程

1、开工安排:乙方自领取土地后_________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如不开工建设,则甲方有权按原价将土地收回。

2、建设工期:自开工至竣工为_________月。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定金,本协议自动终止,如甲方收到定金后,再将土地让给他人,则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乙方损失。

2、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可以进行土地出让时,如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款,则本协议视作无效;同时,每日按土地款总额除以5%的罚息。

3、乙方约定的开工日期,逾期6个月开工的,视作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以土地出让金的1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4、乙方逾期竣工投产,每推迟一个月,支付土地款总额2%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乙方取得土地后,在_________年内如需转让,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在甲方受让土地内的建设应按照甲方有关景观要求进行。

3、土地价格如遇区及区级以上政府政策性调整,则甲、乙双方的协议土地价格同时作相应调整。

九、争议解决

解决本协议争议方式:

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因故发生争议,双方协议解决;

若协议未果,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本投资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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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合伙投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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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经营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元整(大写:____整),乙方以人力资源、团队资源和客户资源等方式投入。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团队,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投入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双方约定:

1、如果合作项目成功取得销售利润,则合作经营限期自动延长至的代理权结束为止。

2、本合伙组织经营限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甲方可提出退出经营,届时乙方全额返还甲方的出资金额。

3、如本合伙经营三个月后,甲方没有提出异议,则合伙经营仍按协议约定进行。

第四条本合伙所产生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利润的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销售利润计算方法为:卖出价格-进货价格-进货运费=销售利润。

第五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利润比例分配承担。

第六条甲方只负责出资,其他所有经营事务都由乙方负责和解决。

第七条项目产品的销售利润,按月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市场开发、售后跟进、项目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条甲方具有监督权、建议权及了解账目明细权,乙方需配合甲方行使合法权利。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附: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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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本股权投资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9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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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市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_____),注册地在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公司原股东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引进甲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甲方愿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_____公司。

2.原始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资形式向目标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 万元。增资完成后,甲方占增资后的目标公司 股权。

3.目标公司与原始股东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人募集投资款,而投资人在对公司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目标公司增资。

为此,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释义及定义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关联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控制该人士、被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门”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试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指公司及各原始股东在本协议中向投资人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指投资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税后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东和投资人于依据本协议约定,在投资人出资到位后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修改的公司章程。

“权利负担”指质押、抵押、担保、留置权、优先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权利主张、共有财产利益或其他回购权,包括任何对于表决、转让、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质的所有权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外。

“认购”指投资人或者其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根据本协议对新增股份的认购。

“投资人保证”指投资人在本协议中向公司及原始股东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中国国务院指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且中国的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响”指公司的销售收入、净资产、利润等发生超过_____%的减少或下降,或对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响,无论是否来自供公司的通常商业过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过IPO、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本市场,公司股东因该等上市行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除外)。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和“万元”。

第二条解释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下述用语应包括以下含义:

提及“法律”,应包括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条例、地方规章(包括不时做出之修订)的任何规定;

提及“一方”时,应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个人代表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提及“包括”应被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

(2)本协议包含的目录和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被用于解释、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条款、附件和附录时指本协议的条款、附件和附录,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变更。本协议各附件及附录以及根据本协议规定或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签署其他文件,在此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参与本协议的协商和起草,对本协议中各方存在歧义或者不明之处已经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本协议不构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参与本协议的起草、讨论或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个别条款无效。

(5)原始股东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为实现本协议约定,投资人有权要求原始股东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增资

第三条投资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募集投资款人民币 万元。

(2)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投资人特此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目标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资,且该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应未附带亦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本次增资称为“本次交易”)。

第四条投资对价

本次甲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_____%股权。

第五条投资款的支付

各方确认,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投资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全部实现;

(2)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3)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至投资人缴款日,各项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误导性;

(5)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东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项协议、义务或承诺;

(6)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在业务、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诉讼、前景或条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条支付后的义务

公司应在投资人缴纳出资后及时完成以下事项:

(1)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司应向投资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投资人加入股东登记名册以表明其对股权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及正式注册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2)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司应于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优先认购权

(1)当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时,各方有权按其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资本公积或法定公积按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以及(2)经过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收购的目的发行新增注册资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认缴该等未经认缴的拟增加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

(1)如果公司原始股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在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向公司其他股东(“非转让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列明(a)拟转让的股份数量;(b)拟转让价格或价格确定方法;(c)拟受让方的身份或确定受让方的方式;及(d)其他条款和条件。非转让方享有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在转让方发出转让通知的30日内,非转让方未发出书面同意或未通知转让方其选择购买全部或者部分拟转让股份的,则视为非转让方放弃该次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任何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股份转让均属无效。

第九条共同出售权

原始股东及投资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如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的标的权益转让给任何拟受让方时,若非转让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购买全部拟转让股份,则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非转让方应有权按比例同转让方一起向拟受让方转让该非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转让方拟转让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第八条(2)项规定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应当在收到该项转让通知后20日内书面回复转让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否则视为放弃共同出售权。其他股东拟行使共同出售权的,则该股东共同出售的股份≤该股东持股总数×(拟转让股份总数/转让方持股总数)。

(3)转让方应允许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同时向拟受让方出售其股份,拟受让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共同出售的,转让方不可以向拟受让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条反稀释条款

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向原始股东和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或发行可转债、认股权证或期权;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如果公司向原始股东或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则发行该等新股单价(下称“新低价格”,新低价格=公司发行该等新股所获得的全部对价÷该等新股占公司发行后公司全部股权的比例÷发行新股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一个门槛价格(门槛价格=投资人对公司实际投资总额÷投资人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如果新低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则投资人有权以一元人民币的总对价从发起人股东获得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下称“新增股份”),以使得该等新股发行后,投资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于增资时的股份比例。投资人从发起人股东获得新增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超过一元人民币的,发起人股东应当将超出部分以投资人认可的方式补偿给投资人。

第十一条清偿权

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费、薪金、负债和其他分配后,投资人依照投资金额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分配。

第四章法人治理及公司运营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

(1)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取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时,须取得投资人的同意方可通过:

(a)公司向第三方募集资本或向第三方发行股份或增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c)涉及公司上市时间、方式、地点、路径等事项;

(d)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e)公司对外投资或金额超过500万以上的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f)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基本文件的重大修改;

(g)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h)增加或减少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人数;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i)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外的且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者年度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支出;

(j)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

(k)公司对外签署的金额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非经营性合同;

(l)清算、兼并或出售或购买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使得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发生控制权变化;

(m)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的性质或结构;

(n)增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相似计划下发行的股份,但是源于原始股东存量股份的除外;

(o)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许可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公司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

(p)借款或者以任何方式承担任何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债务,或在公司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上创设任何权利负担;

(q)以公司资产为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或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员或雇员或关联方提供贷款或者担保;

(r)改变或取消任何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优先权或特权。

第十三条公司组织结构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应再成立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应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由原始股东委任,2名董事由投资人委任。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及1名监事由投资人委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出纳由投资人委任。原始股东和投资人承诺在行使股东选举权利时保证对方各自提名的候选人当选董事。董事离职,提名方有权提名另一候选人并经选举成为公司董事。

(2)董事参加董事会及其履行董事职责所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董事会的召开应有所有董事,并且其中应包括投资人提名的董事(但在会议召开十日前,经两次通知未能参加会议也未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除外)参加方可有效。如董事未准时参加董事会的,公司应再次通知,并将会议时间相应顺延5天召开。

(4)有关下列事项的决议应由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过,并且其中必须包括投资人董事的同意(以下指“特殊决议”)

(a)制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方案;

(b)制定设立新的子公司、代表处、分公司的方案;

(c)任命、撤职和替换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变更公司审计、财务制度和程序、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d)审计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制度,包括奖金、车辆和房屋的购买和规定;

(e)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于40万元人民币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和福利计划,且年涨幅超过25%;

(f)股东大会权限下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及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g)任何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各方权利或义务的任何弃权、批准、同意或修改,或者公司或者任何子公司迟延或未能尽力行使其在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享有的针对协议相对方的权利和救济;

(h)购买任何上市或非上市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认股权证等)的行为;

(i)各方一致认为需董事会决议同意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承诺

第十四条公司及原始股东向投资人承诺如下(但如有特别提及其他方的承诺之处,该承诺亦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在工商登记日前,除已获得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外,(i)公司不得新发行任何股份,包括发行与公司股份相关的期权、权证、各种种类的可转换债;(ii)公司各原始股东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任何公司股份;在工商登记日前,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确保公司以一个持续经营的实体按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营运其主营业务,其性质、范围或方式均不得中断或改变,且应延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采用的健全商业原则;

(2)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或任何原始股东均不得从事、允许或促成任何会构成或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作为或不作为,且应就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将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形及时通知投资人;

(3)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收入或利润向各原始股东作出任何其他形式的分配;

(4)在工商登记日前,以本协议所载列的保密规定为前提,投资人的代表应可在发出合理通知后,于正常营业时间查阅公司的账册和记录(包括所有的法定账册、会议记录、合同等);

(5)各方特此同意互相配合,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备齐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六章陈述及保证

第十五条各方共同的陈述及保证

(1)各方均依据其管辖法律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作为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

(2)交易文件构成各方的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3)各方签署交易文件、完成本次交易以及履行并遵守交易文件的条款和条件,(a)并不违反该方需遵守或该方受到约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规、或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命令、裁决、判决或法令,且(b)也不导致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文件或承诺项下的条款。

第七章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会计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凭证、收据、统计报表和报告、财务账册应以中文书写。

第十七条审计

(1)公司的财务审计应由一家国内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独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来完成。审计报告应递交股东大会、董事会。

(2)如果任一股东合理认为有必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专业人员来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审查时,则其可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审计和审查,公司应给予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该股东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

(1)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四十五(45)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季度的财务报表。

(2)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9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报表。

(3)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12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经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具有国内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此外,公司(财务负责人)还应准备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财务报表及关于年度利润分配的建议书。

第十九条知情权

公司股东各方有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法行使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查阅会计账簿、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公司应当进行配合。

第八章生效和终止

第二十条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各方同意豁免相关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已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各方公章;

(2)泰*资本已经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人本次投资议案;

(3)就本次交易,投资人已经取得了内部投资委员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4)至签署日,未发现公司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第二十一条终止

(1)如果在投资人缴款前任何时候发现公司存在任何下列事实、事宜或事件(不论是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之前存在或发生,还是在其后产生或发生),投资人有权向公司和/或各原始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a)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而且该违反在投资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有关方对违约作出补救后60日内未得到补救;

(b)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任何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

(c)发生对公司业务、状况(财务或其他)、前景、财产或经营成果的重大不利影响。

(2)在下列情况下,权利方可单方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本协议所约定之本次交易将随之被放弃:

(a)经由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b)之前,公司未能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c)出现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1)对于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严重违反本协议及/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索赔、诉讼、费用和支付,该方应向其他各方作出赔偿并使其不受损害。

(2)原始股东对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以及本协议需承担回购义务、补偿责任等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投资人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原始股中的一方或几方单独或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管理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提出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签署以及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保护并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所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要求,都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开始协商后60日内未能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争议,应在一方通知争议其他方后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2)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保密责任

(1)各方确认,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由于本协议而交换或获得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以及各方成为公司股东后所知悉的公司业务、财务、技术、法律等信息均是保密专有资料(下称“保密信息”)。各方应当,并应确保其各自的代表(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股东、代理人、关联方及聘请的专业机构)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资料提供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该资料。

(2)下列情况不视为一方违反保密义务:

(a)该资料是公开资料或者通过公开渠道取得;

(b)应监管部门要求或者为争议解决而向仲裁机构提供。

第二十七条放弃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第二十八条转让

(1)各方已经知悉并同意,投资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有权利通过其控制的专项基金向公司缴纳投资款。若投资人行使这一权利,在缴款前,应将出资人、出资金额、出资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及原始股东。

(2)投资人若通过其专项基金实施对公司的投资,则本协议下赋予投资人的特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均由实际投资的专项基金继承享有。该项权利继承无需相关方另行签署协议,公司及原始股东对此予以确认。

(3)为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所需,公司、原始股东、投资人及专项基金可另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但并不因此代替本协议的效力,其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4)投资人或专项基金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受让方承继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第二十九条修改

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只有经各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方可生效。

第三十条可分性

若本协议中或多项条款,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在任何一方面被视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并不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影响或受损害。各方应通过诚意磋商,努力以有效的条款取代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而该等有效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应尽可能与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相似。

第三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每一份签署的文本均应被视为原件,各方各持一份,其余交由公司存档,以备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只用。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签署《股东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信函、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另一方在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不时通知该方的其他指定地址。

(2)通知被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确定:

(a)专人递送的通知,专人递送当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b)用信函发出的通知,则在信函寄出日(在邮戳上标明)后的第10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c)用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在特快专递寄出日第4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d)用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有关文件的传送确认单上所显示的传送日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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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项目合伙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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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投资协议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现住址:___市(县)___街道(乡、村)___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万元,甲出资___万元,乙出资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份,合伙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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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页2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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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公告、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净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予以赔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权向第三方责任人进行追偿。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按照本条第(四)款第1项第(4)小项和第2项第(5)小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收益的构成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它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等项目后的余额。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配收益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至多分配四次;

3.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以投资者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的方式为准,投资者选择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4.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5.全年合计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本基金年度已实现净收益的90%;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公告。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投资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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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投资公司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2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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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

丙方(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XX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XX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瑞银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 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XX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 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 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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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投资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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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者: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者: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决定合资经营_______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的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至_____年。

第四条投资金额和方式

1.合伙投资者以______________形式出资,出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

2.合伙投资者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出资总额为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资者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出资总额为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者的出资应当在_______前足额缴纳。

逾期或未足额支付的,银行利息按到期金额计算,由此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5.该合伙投资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期间,合伙投资者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合伙投资终止后,每个合伙投资者的出资仍归个人所有,并在时机成熟时返还。

6.资金的增减由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关于分配比例的规定应根据资金的增减进行合理调整。

7.该属性由所有成员共享。

未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处置全部或部分财产、资产、权利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和债务承诺

1.盈余分配应以______为基础,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诺:合伙投资债务由合伙投资财产优先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债务按每名合伙投资者的____________比例承担。

第六条出资的接纳、提取和转让

1.职业:①本合同必须得到认可;

(二)经全体合伙投资者同意。

(3)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取款:①只有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允许取款;

(二)合伙投资不利时,不得退出合伙。

(3)退股应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其他合伙投资者,并经全体合伙投资者批准;

(四)退伙后,应当根据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无论出资方式如何,都应以货币结算。

⑤未经承包人同意退出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投资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出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者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期间,合伙投资者有优先接受转让的权利。

如果合伙投资者以外的第三方被转让,第三方将被视为加入合伙企业,否则转让方将被视为退出合伙企业。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和其他合伙投资者的权利

1._____________是合伙投资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在国外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

(2)合伙投资的日常管理;

(三)销售合伙投资产品(商品)和购买共同商品;

(四)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⑤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投资者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

(二)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的报告;

检查合伙投资账簿和经营状况;

(四)共同决定合伙投资的重大事项。

2.经营管理:出资各方应派人共同经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保留率、人员任免等)。采取一致同意的原则。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名,由______人担任,副经理一名,由______人担任,任期______年。(合伙投资名称)由____________负责。(合伙投资名称)财务会计账户接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禁止行为和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者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者未经许可以合伙投资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企业利益投资合伙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者从事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者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者与该合伙投资者签订合同。

5.合伙投资者违反上述条款的,按照合伙投资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具体措施如下:所有合伙投资者如果感到气馁,可以决定将听者从公司中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可以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合伙投资期限届满。

(二)全体合伙投资者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三)合伙投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不能完成。

(四)合伙投资企业被依法撤销的;

(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法院决定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1)本行将选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名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二)清算后有盈余的,按照收回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盈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的项目可以以固定价格出售给合伙投资者或第三方,价格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损失,无论合伙投资者出资多少,合伙投资应以共同财产优先受偿。合伙投资财产中不足偿还的部分,由合伙投资者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合伙投资者之间的争议,应当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发展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谈判失败,你可以诉诸法庭。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并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伙投资者集体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伙人投资人各持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

合伙投资者:_________

合伙投资者:_________

在一年的___天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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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政府与公司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企业,投资,全文共 1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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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基于:

1、**项目依法取得位于底市土地使用权,拟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项目拟引进合作单位,与其共同开发本项目。

3、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同意以XX公司作为合作主体,与**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三方共同与**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项目简况

本项目位于底市**区**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用地性质为:,项目定位为:商业、住宅、办公项目,项目内部暂定名称为**项目,具体开发面积以取得该地块实际面积为准。

二、 基本合作方式

1、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名义与**项目签订并履行合作开发合同。

2、合作合同签订后,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立XX公司底项目部(或公司底分公司),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三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以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签订的正式合作合同为准。

三、投资比例及收益分配

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千万元。

2、各方投资比例为:甲方55%、乙方45%,甲乙双方均已货币投资,丙方不实际投入资金。该项目启动资金及后续资金,甲乙双方均需按此比例投入。

3、收益分配:该合作项目在扣除全部成本、返还投资款项及其利息后的净利润,按甲方51%、乙方39%、丙方10%的比例分配。

四、投资支付期限和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乙方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支付首期投资款500万元至XX公司在底市**项目部开立的银行账号内,其中甲方支付275万元,乙方支付225万元。该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在XX公司与**项目合同前不得动用该资金。

甲乙方任一方不按本条约定期限及数额支付首期款项的,视为自动无条件退出本合作项目。

后续出资金额、时间根据邦与底**项目的合作开发合同,由三方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予以确定。

五、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

(2)主管本项目的建设成本审核、控制,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出纳,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3主管本项目施工单位的选定及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4)对本项目的其他工作进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

(2)协助本项目财务管理,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会计人员,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3)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4)协助落实项目的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等行政审批手续;对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其他工作提供协助。

3、丙方权利义务

(1)积极整合各项资源、协调各项关系,保证六个月内底日报社就本项目与昊铭XX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并实际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

(2)在本项目办理完成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丙方可分期从合作项目中取得共计500万元的工作报酬,该款项应计入项目开发成本。

(3)参与项目开发各项工作,负责日常工程管理、项目宣传推广策划、销售管理等各项工作。协助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的办理。

(4)协助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六、收益分配期限及方式

在项目竣工验收且销售完毕、房屋交付后之后,具体方案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

如**项目未能与XX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则所有前期费用均由丙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守约方并有权解除本框架合同。

八、XX公司与**项目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就三方具体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

九、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持壹份。由各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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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作者投资机械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0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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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定义与解释

2.工程

3.工程造价

4.工程实施责任

5.新公司

6.基础设施的建造

7.工程进度

8.调试

9.生效日和_____

10.基础设施的运行

11.基础设施的服务

12.基础设施的服务费用和收入分配

13.转让所有权

14.赔偿责任

15.文件和专利

16.不可抗力

17._____

18.情况的变化

19.通知

20.争议解决

21.放弃主权豁免权

22.法律和语言

23.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下称a)代表________________国政府(下称b)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c)签署,c主要办公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

鉴于a和c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基础设施建设备忘录对b授予c勘测和实施基础设施工程的专有权,方式为b与c共同投资。鉴于,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础设施总装机容量为____,以及_____________等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因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与解释:

“工程”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供货、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

“工程造价”指第3款的费用。

“运行期”指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开始日计算的日期。

“竣工期”指c证明基础设施调试成功并可以开始运行期的日期。

“不可抗力”含义见第16款。

“工程范围”指实施本工程时附件二规定的供货范围和服务范围。

“转让日期”指运行期最后一天的第二天。

“新公司”指由第5款规定的c和______国实体组建的公司。

“投资协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________________国政府关于相互_____和保护投资协定》。

“专有权”指备忘录、协议以及附属文件中授权c或新公司的特殊权力。

“日”指公历日。

2.工程

2.1 本工程命名为______工程。

2.2 基础设施位于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地区。其确切位置可以根据现场条件在详细设计阶段予以调整。

2.3 本工程应在建造、运行和转让(bot)的基础上实施。

2.4 本工程的组成。

2.5 经b和c接受后,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详细设计应作为本工程开发和竣工的基础。

3.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______亿美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见附件。

3.2 工程总造价应由下述费用组成但不限于下述费用,工程造价的细目见附件:

1)可行性研究、设计和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的费用;

2)建造和安装费用;

3)购买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4)管理费用(含国外支出);

5)其他费用;

6)不可预见费;

7)建造期利息______%/年加银行手续费;

8)工程建设和出口信用_____的_____费。

3.3 工程造价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如因工程地质等问题引起大的投资变化,资金的追加部分应经b批准。c与b另行签订追加投资协议或合同。

4.工程实施责任

4.1 c应负责下述工作,但在新公司成立后,责任转给新公司,由新公司股东分担:

1)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试运行;

2)建造基础设施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

3)基础设施的运行;

4)在转让日期将基础设施转让给b。

4.2 b应负责:

1)安排

--向c或新公司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包括开发批准、许可、同意、现场转让、使用及其他权利,解决公司注册、进口许可证、关税免除等必需的要求;

--为c获得贷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必需的帮助;

--获得实施工程必要的一切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同意、批准、授权、税款减免、投资_____;

--为c或新公司将资金和盈利(美元)从______国带出从______有关当局获得一切必要的许可和批准;

--为c或新公司的职员以及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人员以及家属从有关当局获得工作期的居住签证、工作许可和其他必要的批准;

--如果c或新公司愿意,在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批准和许可;

--b应在转让日期之前为本工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卫,确保工程建设人员、运行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为工程建设和运行提供通讯和交通方便。

2)协助基础设施运作。

4)同c或新公司、_____________公司的代表一起与其他国家政府谈判并签署基础设施服务协议,应保证c或新公司、_____________公司等代表出席谈判,并征得其同意。

5)在现场和新公司派驻代表,协助c或新公司,并在c或新公司和b之间作必要的协调。

4.3 b保证本工程运行期不少于______年。但是如果内部回收率未达到______%,双方将商谈适当延长运行期直至年内部回收率达到______%。

4.4 先决条件

b应负责提供下述文件,使c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获得本协议的各个部分,这些文件对新公司应是有效的:

1)由c接受的______国议会签发主权担保书,该担保书应在转让日期交回b。

2)b承担工程建设费用的______%由b提出,由______国_____银行作为借款人,由______国财政部作为担保人,签订和开出______国银行和______国_____公司可以接受的贷款协议和担保手续以及按照______国银行的要求,开出信用证或保函。

贷款期为______年(包括工程建设期______年),贷款利息(年息)______%。

b的贷款可以提前偿还。

3)为c获得国际一流银行的贷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和方便,由b_____银行和财政部开出(包括建设期利息)和______国_____公司以及贷款银行可以接受的c所占工程费用______%份额的贷款保函和担保。保函和担保期为到达转让日期(保函和担保有效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______国最高法院院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和______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证明本协议在各方面根据法律都是有效和可实施的。______国政府签发的批准书证明该项目的合法性。

5)b允许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等可由海运经______进入______国和/或陆运经______边境以及经空运进入______国境内,______国边境检查机关和海关应予以方便和及时的放行。

4.5 b保证其不改变或不允许他人改变现场环境以致影响本工程的建造和运行。

4.6 b工程建设费用的____%由中方提供买方信贷,其支付给c的时间分别为:

1)合同签订____日支付贷款额的____%;

2)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贷款额的____%;

3)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贷款额的____%。

4.7 双方应互相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清楚地了解影响工程有关事物的主要问题。

4.8 双方应互相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标,履行各自的义务。

5.新公司

5.1 双方同意在新公司股东准备投资时,但在工程竣工前建立新公司,为此______国政府应推荐并指定一个______国实体成为新公司的股东。c占股份______%,应是主要公司,应任命新公司董事长。其余股份可由______国实体占有。

5.2 工程的设计和建造由c实施。每月的第____天(如遇节假日顺延),c应向b提出基于上一个月的土建和工程的进度报告,这种报告应是证明公正性的结论性证据,但明显计算错误除外。

5.3 b应尽力协助在______国有关当局注册新公司,从______国有关当局得到一切必要的准许或批准。

5.4 新公司应同样被赋予第9.2款规定给予c的_____,本协议规定的c的义务和责任应转交给新公司,并由新公司各股东分担。

新公司股东应在新公司成立时,在基于本协议的规定制订的公司章程中描述其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5.5 如果新公司各股东对本工程的有关事宜不能达成协议,主要股东的意见和决定应是最终的,对新公司其他股东具有约束力。

6.基础设施的建造

6.1 根据第4.1款关于基础设施建造的义务,c完全有权利同b协商从事下述工作:

1)进行详细的设计,其设计和施工应符合________国现行国家标准;

2)任命顾问和专业顾问;

3)购买设备和材料包括建筑设备,设备和材料以及安装、调试等应符合____国现行国家标准;

4)任命、组织和领导职工,管理和监督工程;

5)签署提供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合同;

6)按照以上工程标准,从事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一切必要的工作;

7)选择分包商。

6.2 b有权自费监督建造和安装工作的速度和质量,因此c应:

1)保证b和b任命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专家可以进入现场,但这种进入不应妨碍工作;

2)为现场视察人员准备图纸和设计的复印件;

3)在工程竣工6个月后,向b提供______套图纸和其他文件。

6.3 b应保证及时自费提供本工程竣工所需要的一切基础设施,尤其是:

2)保证海关按时,使c不受延迟和影响进口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等;

3)保证c可以使用______国的施工用电和通信设施,按______国现行工业用电价格计费,使用费应记在c帐上,按照第3.2款的规定,打入工程造价,作为建造费用或管理费用;c每两个月向______国电力部门支付一次施工期用电的费用;

6.4 b应保证在建造期c可以免去下述税费:

1)免除各种设备和材料的进口关税,政府税费以及地方税费,如发电设备、施工设备、_____(包括卧车、吉普车等)、工具、建筑材料以及其他物品和生活设施;

2)免除______国有关当局对c在______国的工程建造活动征收的公司销售税、所得税等各种税费。

7.工程进度

7.1 双方应共同努力,按照附件四及时使工程竣工。建造期从开工日计算为______年,c可以经b同意延长竣工期。

7.2 开工日应为本协议生效日____个月之后的第______天,但c可在开工日之前开始修建进厂通道、勘探、测量和现场清理等。如果c按照第9.1款的规定开始土建工作,开工日应为c实际开始土建工作的日期,c应通知b。

7.3 在工程实质性竣工时,c可以由新公司或其代表提出,基础设施建设已成功地完成了调试,因此竣工日已经到来。

7.4 如果工程有变化,而这种变化影响到工程的施工时间,c应得到b关于延长施工时间的批准,但b不应无故推延批准。

8.调试

8.1 双方应按中国标准协商并就基础设施调试计划、程序达成共识。

8.2 c应在开始调试前______天通知b。

8.3 b和/或其专家有权参加双方同意的调试。

8.4 调试结束后,c应询问新公司或其代表:基础设施是否调试成功,并向b提供这种证明。

9.生效日和_____

9.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但c有权保留履行其义务直至下述条件满足为止。

1)b不收租金将现场交给c,并签发同样内容的信函(期限到______年运行结束)。

2)履行第4.4款的规定。

本协议一经签署,b可以终止在本协议序言中所述的备忘录中规定的专有权的权力应失效。

9.2 c应通过b的安排从有关当局获得下述_____的批准文件,在新公司建立时,应将该_____转让于新公司或与新公司同时共享。

1)______国_____银行和财政部对下述的批准:

c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这种投资的利润以美元寄回______国。

2)b在转让日期前对雇佣外国国民担任监理、技术和咨询职位的批准以及担任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或类似职位的批准。

3)工程进展必需的国家其它批准和地方批准。

4)由______国有关当局对下述项目免税的批准:

--在项目移交前对进口设备、材料和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和物品的关税和进口的其它税收全免;

--自第____个盈利年起______年内利润税、附加税、地方税和营业税______%免除,接下来利润税免除______%。

5)投资的自由寄出,包括但不仅限于这种投资的利润和/或收到的付款或销售盈利,不扣留税、汇款税或根据______国法律征收的其他税款。

6)______国政府有关机构对同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设备材料等直接进口的批准。

7)c将在______国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b签发的有关本工程的注册证书,确认c(包括分、子公司)是一个根据______国外国投资法注册的企业。

8)可以将酬金(美元)自由寄出________国,免收个人所得税、汇款税或其他税款。

10.基础设施的运行

10.2 为了从事必要的大修、维护、检查和修理,新公司自竣工日起每年应停机检修一次。

10.3 根据第10.1款的义务,新公司应有权利:

1)签订提供材料和服务包括购买替换设备的合同,参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协议的谈判和签约;

2)任命、组织和领导职员,管理和监督电站;

3)建立和保持定期检查、维修和大修程序;

4)从事基础设施运行所需要的一切其他工作。

10.4 b和新公司应经常地共同讨论并就基础设施运行的安全规则达成共识。

10.5 新公司应按照签署本协议时现行的所有____国国家和地方法律及规则经营基础设施。

如果任何变化或新的立法

1)使基础设施不能在通常的条件下运行;

2)使新公司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减少、受到歧视或其他不利影响;那么双方应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10.6 b应有权任命和分配其专家机构监督新公司对基础设施的经营,费用由b承担。这种监督不应妨碍新公司对电站的正常经营。

11.基础设施的服务

11.1 新公司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其他国家提供基础设施的服务,但如服务对象不是合同所规定的国家,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11.2 如果b打算将基础设施的服务分配到需要的当地市场,b应将其作为第12.4款规定的资源补偿费,如b的需要多于资源补偿费,应经新公司同意,但是应按照第12款的规定以美元向新公司支付费用。

12.基础设施的服务费用和收入分配

12.1 为了达到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款的目的,b应负责同________国政府谈判,签署基础设施服务协议。b应提供对谈判有用和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并指定一人会同c或新公司和______国_____公司代表负责谈判。

负责谈判人员应按照下述程序行使职责:

1)自签署本协议之日____天内提交工程的基本思路和整体规划;

2)自签署本协议之日____天内开始有关基础设施服务费的具体的技术谈判和讨论;

3)自签署本协议之日____个月内结束有关事宜,签署基础设施服务协议。

c或新公司应全面协助和支持b,提供谈判所需要的一切技术资料、信息和材料。如双方派遣代表团同要求基础设施服务者谈判,c或新公司应任命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人员参加代表团。

12.2 b和c或新公司同意作为谈判的一个要点:基础设施服务出口付款应按月收取,直接转到新公司指定的______国的新公司帐号,以美元结算,不得扣留税费。

12.3 基础设施服务收入应由新公司的主要股东--c按照下述顺序分配:

1)按第12.4款的规定向b支付资源补偿费;

2)运行和维护费用;

3)建造基础设施的贷款本息;

4)给新公司股东的股息。

双方同意使新公司不作任何折旧扣除或设立任何贮备金,在支付1)、2)两项后,应首先保证偿还基础设施建设的本息。______国_____公司作为出口信用险的_____人,在所担保的贷款偿还期内,作为新公司的财务总监,以便确保贷款本息的偿还。

12.4 应使用附件一作为参考计算分配给b和新公司股东的收入。作为资源补偿费支付给b的比例如下所述,并根据基础设施服务协议和工程造价予以调整:

--在运行期的第一个____年内____%;

--在运行期的其他时期____%。

12.5 如主要设备需要替换,新公司股东应按其股份比例增加投资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设备。替换设备和部件的使用年限由国际上接受的会计原则确定,如使用年限超过转让期,替换费应由b和新公司按照超过转让期的年份比例和在转让期的年份比例分担。

13.转让所有权

13.1 在新公司成立以前,c和b在建造期和/或运行期应是基础设施或其任何部分的业主,应拥有和行使各种权利、_____、对基础设施的权利和利益。新公司成立时,这种所有权应由新公司各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分享直至转让期。

b承认这种所有权,并保证这种所有权应根据______国法律予以尊重和保护,b应做出决定、发布命令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这种所有权。b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任何理由,在建造期或竣工期之后,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和c或新公司的其他资产不得予以征用、充公、收归国有或受到限制。但c或新公司取消本工程则例外。

本款中的取消指:i)c或新公司通知b不建基础设施的最终意愿;ii)c或新公司无故不建基础设施超过____个月。

在建造期和/或运行期,c或新公司应自行对基础设施和构成本工程的其他设施行使置留权,b不应对此予以反对。

13.2 在转让期,新公司应将对基础设施的权利转让给b,新公司不应置留,也不能要求补偿,除非协议或补充协议中另有规定。

13.3 转让期1年前,b和新公司应讨论基础设施转让的必要程序,在转让期6个月前,b和新公司应开会商讨有关的清单和转让的机制。

13.4 根据第13款转让的基础设施和所有其他设备应照原样转让,在转让期之后,新公司对b经营基础设施或b指定的人员经营基础设施以及基础设施发生的责任等均不负任何责任。

13.5 b应负责同第13款所述的与转让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含_____、税费或关税,以及获得政府的批准和其他批准、执照、注册和归档的费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补偿新公司因转让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14.赔偿责任

14.1 c或新公司对任何损失均不负赔偿责任,但由于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直接损失除外。

15.文件和专利

15.1 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所述设备的专利或版权进行转让,所有这些权利均属于其真正的合法的主人,c或新公司应保留对有关规范、图纸和其他文件的所有权利,b保证在未经c或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将有关内容泄露给第三国。

15.2 对有关该项目的所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协议、议案均应保密,

其保密权归c或新公司所有。b保证在未经c或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将有关内容泄露给第三国或第三方。

16.不可抗力

16.1 如未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或条件是由于天灾或c或新公司力所不及的类似情况所造成的,则这种情况不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内容:

a.战争、敌意行为(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国外敌对势力的行为;

b._____、_____、_____、兵变、篡权或内战;

c.核燃料的辐射造成的离子辐射或污染,核燃料、辐射性有毒爆炸物、爆炸性核聚集的其他危险性能或核成份的燃烧产生的核废物造成的离子辐射或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行驶的飞行器或其他空中设施造成的压力波;

e._____、骚动、混乱、_____、破坏、封锁或雇员的其他工业行为影响到c或新公司或其分包商;

f.任何政府当局的进出口限制、关闭港口、码头、运河;

g.火灾、异常的水灾、地震、泥石流、塌方、滑坡、暴风雨、闪电或其他异常恶劣的天气;

h.航行事故、船舶故障或损坏;

i.流行病、防疫_____;

j.原材料短缺、不可预见的主要货源关闭;

k.船卸货和报关时多于30天的不合理延误;

l.现场表面下遇到的隐蔽状况。

16.2 尽管有16.1款的规定,b不应自行宣布发生不可抗力。

16.3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

a.尽快书面通知其他不可抗力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该方义务的程度;

b.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尽快恢复履行义务。

16.4 如在竣工期之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应开会讨论修改工程竣工的时间表。

16.5 如在运行期遇到不可抗力,运行期的延长期应等同于不可抗力的适用期。

16.6 尽管有第16.4和16.5款的规定,如不可抗力超过90天,

双方应开会讨论本协议继续执行的基础和条件,如双方认为本协议不能继续执行,双方应讨论减少损失的办法。

16.7 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6.8 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损坏了工程或基础设施,c或新公司没有义务重新恢复之,或完成其修建,但双方应这种恢复或完成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则例外。

17._____

c或新公司应负责基础设施建造或运行所要求的_____。

18.情况的变化

如由于______国法律或规则、政府控制下任何机构或组织的法律或法规,基础设施所在区域地区当局的法律或法规在协议签字之日后生效,如由于现行的这种法律或法规(含c签署本协议时适用的任何官方解释)在协议签字日后予以修改、撤销,那么由此产生的对c在现场、工程或基础设施的利益和/或c对其投资的经济回收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歧视或不利影响(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把美元资金汇出______国的限制),双方应开会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

19.通知

对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

c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b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20.争议解决

20.1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半年与会一次讨论工程的进展和基础设施的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20.2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或解释有关规定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代表应开会解决争议或歧义,双方的联合决定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根据本款不能解决争议或歧义,适用于第23款。

20.3 如在基础设施建造或运行的技术问题双方有争议,应提供设计和生产标准,提交双方同意的专家决定。这种决定应是最终的,但可以_____。如该专家未能在30天内做出决定,或有一方不满意这种决定,该方可以在收到这种决定通知后或在争议提交30天后的30天内将争议提交_____,详见第23款。

21.放弃主权豁免权

b声明并保证:本协议是商业协议而不是公共或政府法令,因而b放弃就其本身或其任何资产由于主权或根据任何法律或在任何管辖范围内要求免予诉讼的权力。

22.法律和语言

本协议的适用法律为________国法律,并据此解释(技术标准除外)。本协议用______文书写,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

23._____

在执行本协议中产生的或关于违约的所有分歧,应经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经三次以上协商解决无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__________________国政府关于相互_____和保护投资协定》进行。如《投资协定》失效,则应根据国际商会调解_____规则,由此法指定三个_____员最终_____解决,_____应在________进行,_____员的_____应是最终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双方授权各自代表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________国政府代表

签字:___________

中国____总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基本情况

附件2 工程范围

附件3 工程造价

附件4 工程进度

附件5 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

附件6 保函格式和担保格式

附件7 主权担保书格式

附件8 ________国最高法院院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________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

附件9 ________国政府批准书

附件10 授权证书

(略)

附: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它是指东道国政府授予外国投资者组成的项目公司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者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后,该基础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BOT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利用国际资本进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方式,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和广泛运用,例如英吉利海底隧道、澳大利亚悉尼海底隧道等大型项目都是利用BOT方式建设的。近几年来,我国也广泛采用BOT方式建设铁路、城市地铁、高速公路,取得很好的利用外资的效果。

BOT的特点是:第一,具有政府保证的性质,即东道国政府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承诺,明确愿意承担BOT项目特许协议所规定的责任;第二,政府要提供优惠,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包括税收优惠、外汇平衡、后勤服务、不竞争、经营期、收益等;第三,政府承担不履行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在BOT特许协议中,凡是政府承诺的义务都要遵守,违反承诺政府要承担法律责任。

国际BOT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项目名称、地点、总投资;第二,项目公司的名称、投资方、注册资本等有关主体的内容;第三,工程建设期限,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第四,运营期限;第五,所有权转让;第六,政府支持及具体承诺的内容;第七,不可抗力;第八,_____;第九,赔偿责任;第十,争议解决;第十一,通知方式;第十二,法律适用;第十三,双方商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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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股票投资长期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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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2)“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___年___月___日以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书》;

3)“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4)“、股股票”指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服务种类:甲方独立操做。

2.1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委托甲方在北京就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2.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3.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30%。期满后十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4.责任及义务

4.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2)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3)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4)甲方应对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5)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2)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5.保密约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和操作。

7.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

7.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资金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帐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资金。

7.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拾贰个月至_年___月___日止。

8.2本协议一式叁份,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署:签署:

_年___月___日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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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作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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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商量,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商量,就投资成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商量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    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公司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公司期届满;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商量,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商量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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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资金投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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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1、甲方在咖啡管理运营方面有绝对能力,现拟出资百万元并寻求长驻形投资客户进行长时间合作。

2、经过多方面考虑,乙方愿意加入甲方本次众筹项目,以便以后进行长时间合作。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1条 众筹费用

在本众筹协议下,众筹资金先存于甲方的对公账户上,之后转入咖啡店专属账户进行管理(开业前不会调用众筹资金)。

第2条:乙方享有的权利以及义务

权利:

(1)5折会员金卡

(2)生日包场(需提前一周与管理员或店长商议)

(3)享有个人投入资金10%的每年保底收益或者年底净利润百分比给予分红(百分比按您投入金额占注册资金比例而定)

(4)每月财务报表的查阅权利

(5)咖啡店建议权和会议投票权利

义务:

(1)每月无偿的做一天义工,可以学习自己制作咖啡。

(2)关于咖啡店的活动,积极进行宣传以及参与

第3条

本次的众筹总金额为15万,注册资金为100万,众筹总金额占注册资金的15%,乙方占注册资金的 %,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给予分红,有异议可以与管理员财务处确认。

第4条 众筹有效期和注意事项

有效期始于本店开始营业的当天,止于乙方放弃股份之日,请乙方注意: 若乙方未完成义务每次扣除5%的股份。

第5条 违约

甲方延迟或拒绝按照约定条件将分红款汇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或汇款后又抽回出资的或怠于履行连锁店的选址、策划等义务或有其他损害植物美学咖啡店声誉的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则甲方除需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分红额外,还需向乙方支付众筹总额的5%的违约金。

甲方承诺,为维持植物美学咖啡店的公信力,设立众筹项目后,每个月的月度营业报表、分红详情于下一个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做出,并接受每个股东的随

第6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承诺

(1),在有效期内遵守《众筹协议》的所有条例,维护咖啡店的公信力,咖啡店所申报项目的所有信息真实、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并且项目信息不存在侵犯他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情形。

(2) 向乙方提供的为完成本项众筹所需要的涉及经营和财务的重要信息和数据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乙方承诺

(1)在委托有效期内,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真诚合作。

(2若将其公开,按程度扣除至少30%的起始众筹资金。

(3)生效期开始后一年内退股 扣除30%的投入金额 入股后一年若要退股 将扣除50%的投入金额

第7条 文本及生效

本众筹协议范本是双方关于本项委托的最新文本,将取代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众筹协议范本。除非在本众筹协议范本生效后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签订补充众筹协议范本,否则本众筹协议范本所载条款不能更改。本众筹协议范本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友好协商并以签订补充众筹协议范本的方式处理。

本众筹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条 其他

本众筹协议范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凡因本众筹协议范本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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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3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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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

性质: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籍贯:____

现住址: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合同制工

临时工

身份证号码:____

_________劳合?号单位劳同书?号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为本公司员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工作任务,为?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

二、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合同期从一九?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试用(熟练)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劳动时间、报酬、_____、福利和政治待遇:

1.劳动时间:每周实行?日工作制,每日为?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小时,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

2.劳动报酬:

(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实行,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资?元_________25.5=月工资?元。晋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元至?元不等。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可在本合同双方约订栏中约定,甲方因故停工连续?天以上,或月累计?天以上,每天发给乙方?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甲方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生意安拖欠工资的?%赔偿乙方损失。

(2)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定,一般每月?元至?元;年终奖金每年视效益另定。

(3)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公休假日和平时为?%。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元作为夜餐津贴。

3.劳动_____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须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_____、待业_____和工伤_____,按规定缴纳_____金(临时工的社会_____每月自付?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临时工不享受待业_____待遇,在未实行工伤_____前及甲方没有为乙方办理工伤_____时,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伤、残、亡的,按现行规定、办法执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满但在治疗期内的,甲方应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年以下的?%,?年至?年为?%,?年至?年为?%;?年的以上为?%,其医药费报销?%,或每月发给乙方?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疗的应经公司批准,其住院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③乙方为已婚女工的,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工资及生活补贴和全勤奖。④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每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天,夫妻生活在一地,与父母异地的,每满四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天。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再续签合同的可安排探亲假,其探亲假为?天;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探亲假为?天,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或实行包干制。⑤法定节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假天数视为有薪假期;如超过几天数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_____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生产厂地和生产工具,乙方个人专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丢失应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2.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岗位工作需要发给_____用品:____丢失不补;保健食品(费):____。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4.膳食: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_____;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元。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如下纪律;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3.爱护单位财产,不得无故损坏,不得_____、_____单位财物;4.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看无关书报;5.保质保量(合理的)完成当班、当月任务,不得投机取巧;6.听从指挥,服从调配,不得打、骂、吵闹,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7.有事要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双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本条下述第3项和第5项规定的;③乙方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职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治疗不能复工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重整(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⑥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劳动主管部门确认无法调剂的富余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产;②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①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②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的;④有_____、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⑤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①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未能治愈恢复健康的;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④女工在孕期、产假或哺乳期内的;⑤前往_____、澳门、_____地区或国外探亲在规定假期内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①调整工种后所从事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特长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③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④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分割工人合法权益的;⑤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⑥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⑦经有关部门批准,到_____、澳门、_____地区或国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按有关程序解除或续订合同手续。

7.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对方直接经济责任;如赔偿培训费或补偿给对方?个月工资。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发给补偿金: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②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项和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拖欠工资的还应补发所欠工资及利息)。补助费标准按乙方在甲方服务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的,计发解除劳动合同当年本人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龄计发;不满半年的,计发半个月的平均工资。

9.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④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个月平均实发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

2.____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政策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订日起,经劳动部门鉴证后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鉴证人员签名:

注:

(1)常年性生产的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2)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合同的,要重新办理合同签订、鉴证手续。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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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股权投资协议书现金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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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在______市签订:_______________

投资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公司,住所为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原股东:_______________

______,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______,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______,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投资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住所为______,委派代表为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被投资方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__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______"

2、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被投资方的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具体股权结构为:_______________

3、各方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由投资方以货币资金______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______万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增资后______%的股权。

4、本协议各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投资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同意依法进行本次增资行为。

为此,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_______________

2、其他解释

(1)本协议中使用的"协议中"、"协议下"等语句及类似引用语,其所指应为本协议的全部而并非本协议的任何特殊条款;

(2)本协议的附件为协议的合法组成部分。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对本协议章节、段落、条款和附件的引述应视同为对本协议该部分内容的全部引述;

(3)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了方便阅读,不应影响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

第二条 本协议书的目的与地位

1、通过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和步骤,投资方将以溢价方式对公司进行增资,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持有公司相应的股权。

2、本协议系公司引入投资方进行投资的原则性协议,为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附件以及其他书面文件或合同,均视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且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相违背。各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签署的文件与本协议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三条 增资价格

1、各方一致同意,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和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投资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增资后______%的股权,其中______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______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______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_______________

2、公司原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缴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3、公司应按照与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资金使用计划(见附件一)使用增资价款,全部增资价款应存于公司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于债券投资。

第四条 本次增资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公司应取得股东会关于同意投资方增资及修订章程的股东会决议、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

2、协议各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公司章程、增资后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的签署。

3、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支付增资价款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由投资方以书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按照约定的数额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开设的指定账户。

4、公司收到投资方增资价款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应由公司开具书面出资证明书予以确认。

5、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5个自然日内,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全部变更资料递交工商部门且受理。

第五条 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1、投资方支付本次增资价款的义务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实现:_______________

(1)属于本公司方的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的修订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及本协议等;

(2)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诉讼;

;协议后面有此项

(3)公司及创始人签署的附件三陈述、保证及承诺真实有效。

2、就本条第1款的先决条件而言,除非投资方豁免该等先决条件,如该等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全部得到满足的,投资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不再支付增资价款,投资方无须就终止本协议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次增资的相关约定

公司、原股东应当采取一切措施保障投资方享有下列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文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1、优先受让权

(1)原股东拟向其他股东或任何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的(以下简称"转让股权"),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投资方或原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2)如投资方及公司其他原股东都对转让股权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公司其他原股东与投资方应协商确定各自优先受让的转让股权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则根据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受让转让股权。

2、优先认购权

公司股东会决议后续进行增资的,在同等条件下,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如原股东亦主张优先认购权,则投资方与原股东应协商确定各自认购的增资份额;协商不成的,投资方与原股东按照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进行增资。

3、随售权

(1)原股东拟将其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受让方",不包括原股东)的,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此情况下,投资方有权选择是否按相同的价格及条件与原股东按照同比例同时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且原股东应保证收购方按照受让原股东股权的价格受让投资方拟出让的股权。本协议签署前已向投资方披露或已取得投资方书面确认放弃该权利的除外。

(2)投资方应于收到通知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是否随售的决定书面通知公司,否则,视为放弃随售权。

4、反稀释权

(1)原股东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除非取得届时所有股东的一致同意,公司不得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或者优于本次增资的条件引入其他投资方对公司增资,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2)即使届时所有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引入其他投资方,原股东一致同意,投资方自动享有公司与后续引入投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最优条款,具体调整方案届时再商议(减资、资本公积定向转增)

5、经营指标承诺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创始人对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的经营指标向投资方作出如下承诺:_______________

(1)销售收入指标

创始人承诺:_______________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_万元、______万元、______万元,指标的______%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______%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______%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未完成,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_______________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___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___奖励比例(如2%)

(2)______中心建设指标

创始人承诺:_______________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分别完成不少于______家、______家______中心的建设,指标的______%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______%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______%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未达到建设指标,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_______________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成立______中心个数/当年度______中心建设指标)___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______中心建设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成立______中心个数-当年度______中心建设指标)___每家奖励金额(如每家5万元)

(3)如公司同时未达到销售收入指标和______中心建设指标,则创始人承诺按照上述两种补偿股权比例较高者向投资方进行补偿;如公司同时达到销售收入奖励指标和______中心建设奖励指标,则投资方承诺按照上述两种奖励金额较高者向创始人进行奖励

(4)上述股权补偿逐年实施,公司应在收到投资方关于公司未满足经营指标承诺而要求股权补偿的书面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将上述补偿股权比例按照1元转让给投资方,公司、创始人及原股东有义务配合投资方签署相关股权补偿协议、修改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及决议等文件,并履行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

(5)如公司没有完成指标任务,与指标任务相差较大,创始人每年最大补偿股权比例为3%。

6、回购权

(1)如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当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低于本条第5款约定的当年销售收入指标的50%,或20__年度、20__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或公司按照下列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___10%___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2)如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发生违背承诺,严重违约的情况,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___10%___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3)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如投资方委派董事支持公司上市且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否决公司上市计划,则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___15%___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4)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可协调第三方按照上述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视同创始人已履行回购义务;

(5)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创始人应支付投资方全部回购价款,投资方收到全部回购价款后15个自然日内应配合公司、原股东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6)公司及创始人无权强制回购投资方本次投资后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7、领售权

在满足本条第6款约定的回购条件的情况下,如创始人或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支付股权回购价款,或未能促使第三方按照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则投资方有权通过兼并、重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或其他方式发起向其他第三方(以下简称"收购方")出售公司部分股权或全部股权,对此创始人承诺如下:_______________

(1)对投资方发起的出售公司股权的提案不行使否决权;

(2)根据投资方或收购方的要求,签署、递送所有与公司出售股权有关的文件并积极采取支持行动;

(3)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公司出售,同意按照与投资方相同的条件向收购方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

8、知情权

公司及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要求向投资方及投资方委派的董事及时提供公司准确、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并接受投资方委派人员对公司财务资料进行查阅:_______________

(1)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的财务报表和业务报告;

(2)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根据投资方的要求,在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45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重要联营公司和子公司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供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股东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5)每一会计年度开始前3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新一年度收入和资本预算计划;

(6)公司应当提供下列信息:_______________①投资方希望知道且与投资方利益相关的;②为投资方自身审计目的而需要的;③为完成或符合有权的政府机关的要求,投资方要求公司提供的其他一切有关公司运营及财务方面的信息;以及④公司收到任何关于全部或部分收购公司、公司的任何资产或任何下属企业的正式报价及意向信息等。本款项下的信息应于投资方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

(7)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提供相关会议纪要(投资方需要的前提下);以及

(8)创始人及公司承诺按照要求向投资方及时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投资方可能要求该等信息以特定格式汇报,如果该等信息不为公司所能即时提供或者无法以要求汇报格式提交,公司应当尽其所能按照投资方的要求取得、整理、编辑此信息。

9、重大事项决定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对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实质性子公司)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得到投资方及股东一致通过方可实施:_______________

(1)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2)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授权代表董事会行使质权;

(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4)员工期权计划的设立和实施,包括授予数量、授予对象、行使价格、行使期限等;

(5)公司年度分红计划;

(6)公司的破产、清算、合并、分立、重组。

10、董事会决策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实质性子公司)下列事项需经包括投资方委派董事在内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实施:_______________

(1)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2)处置公司的重要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对公司业务持续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

(3)在年度预算之外的、一次性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投资(包括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

(4)任何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

(5)改变公司薪酬体系;

(6)任何针对第三方的对外贷款、借款、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

(7)委托或变更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股东大会通过);

(8)修改公司的会计政策。

11、优先清算权

公司发生清算、解散、结束营业时,投资方有权优先于原股东享有优先受偿权,按照下列两种计算方法所得结果中较高者获得受偿:_______________

计算方法一:_______________投资方的投资金额+公司对投资方的所有欠款+投资方在公司已公布但尚未执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红利以及应付而未付的利息

计算方法二:_______________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对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所享有的分配额

任何兼并、收购、改变控制权、合并的交易行为,或者公司出售、出租其全部或实质部分的资产、知识产权或将其独家授权予他人的,均构成本条意义上的清算、解散或结束营业。

第七条 股东权益的分享及承担

自交割日起,投资方与原股东即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公司享有和承担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治理

1、为加强公司管理,对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任命或变更需经投资方与公司讨论后共同决定。(按公司董事会规则办)

2、为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投资方委派一名董事;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成员不变。

3、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在会议召开通知之日同时将会议资料向董事提交,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____________快件方式向投资方指定的收件方发出。

4、公司建立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内控制度应当经股东大会通过,并确保公司的治理机制有效规范运行。

第九条 承诺及声明

1、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承诺如下:_______________

(1)对于任何由于公司历史债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等)造成的、审计报告中未能体现的任何债务或责任由公司原股东承担,在本次投资完成后发现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2)创始人及其控股或参股的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投资任何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型业务及存在关联交易的业务;

(3)在本次投资完成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执行及拟执行的分红计划。自交割日起,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由增资完成后的所有在册股东按各自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4)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转移、转让、质押、抵押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如经过股东会批准同意的公司融资需创始人提供担保支持的,创始人同意无条件为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支持;

(6)本次投资完成后,创始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除外)签署相关承诺,保证自本次投资完成后3年内不主动从公司离职,如在此期间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从事或投资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7)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违法经营情形而被主管部门处罚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公司或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8)公司(包括子公司)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而被主管部门给予处罚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所涉股东或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9)公司历史沿革过程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双方如发生股权纠纷而给公司或投资方造成损失的,由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2、投资方向公司作出声明或陈述如下:_______________

(1)投资方决策委员会对本次投资的最终批准;

(2)投资方完成商业、业务、财务及法律的尽职调查且调查结果令投资方满意;

(3)投资方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使用投资方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利,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相关问题;

(4)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随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领售权及优先清算权在公司正式递交上市材料之后自动终止;如公司上市材料撤回或上市申请未获批准,则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利自动恢复。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及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约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_______________

(1)本次投资完成后【1】年内,创始人分期或一次性向公司补足资本金,补足金额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数据为准;

(2)本次投资完成后【12】个月内,创始人向投资方提供本次投资前公司历史沿革过程中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凭证或转让双方签署的声明,确认历次股权转让款已付清、转让双方不存在任何潜在的股权或债务纠纷;

(3)本次投资完成后【3】个月内,公司(包括子公司)按照经投资方认可的方案与全体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第十条 交易费用的支付

1、本次投资过程中,协议各方各自承担发生的日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通讯费、文件制作费等;

2、如投资方按照本协议完成投资,则投资方为完成本次增资而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所需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费用(以下简称"中介费用")由公司最终承担,上述费用总计不得超过______万元人民币。

3、如投资方未进行投资,则上述中介费用由投资方承担。

第十一条 保密和不可抗力

1、保密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机构要求外,未经本协议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顾问、中介机构或代理应对其已获得但尚未公布或以其他形式公开的、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2、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骚动、暴乱、战争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明文规定且对外公布的上市规则变动等)影响而未能实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应予终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本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将有关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上的适当证据提供给其他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协议义务的影响;和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响终止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本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以下每一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_______________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或承诺,以至于其他方无法达到签署本协议的目的;

(2)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作出的承诺、声明、保证等。

2、公司、创始人发生违约行为的,投资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进行改正;违约方自收到投资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予改正的,投资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回购权。

3、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补偿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补偿对应的投资方出资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4、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回购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除

1、协议解除

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议。

2、单方解除

(1)如本协议第五条所述的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尚未全部得到满足的,则投资方有权在上述期限期满后、增资到位之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公司或原股东存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行为,在投资方增资到位之前,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另行向公司或原股东主张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投资方全部实际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该等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有关争议的协商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在所有其它方面继续其对本协议下义务的善意履行。

3、本协议及任一最终文件(除非基于适用法律的规定)都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适用冲突法原则)。如若因为执行此协议产生任何争端,败诉方都应承担相应的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修订、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应受中国____________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未经其他各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4、各方联系方式及地址如下,如果各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传真号码______及邮箱地址______;

(2)原股东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传真号码______及邮箱地址______;

(4)投资方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传真号码______及邮箱地址______。

5、公司根据工商局要求提交公司章程或另行签署增资协议,相关文件内容与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6、本协议中文正本一式______份,各方各持有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之用。

(以下为本《股权投资协议书》附件及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本《投资协议书》签署页)

协议各方签署:_______________

被投资企业:_______________

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股东:_______________

______

投资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资金使用计划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附件三:_______________陈述、保证和承诺

公司及创始人的一般陈述与保证

公司及创始人个别及共同地向投资方做出以下陈述与保证:_______________

1、关于公司主体资格和业务经营,除了已向投资方披露的情形以外:_______________

(1)公司是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拥有合法资质,并依法进行年检;

(2)截至本次增资前,如存在出资不到位或其他出资瑕疵,由创始人连带承担补足出资义务;

(3)迄今为止,公司开展的业务行为在所有实质方面均符合中国____________律、法规、国家政策及其章程的规定;

(4)公司持有其现有资产及开展现行业务所需的全部执照、批文和许可,公司所有权/存续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声誉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涉及潜在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情况;

(5)公司除其目前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所从事的业务活动外,不改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亦不终止目前进行的主营业务活动;

(6)公司应将其知晓的并且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特点和性质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的任何公告或其它信息通知投资方;

(7)向投资方所出示、提供、移交的有关公司资产和负债等全部财务资料及数据均为合法、真实、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公司不存在重大隐性债权债务纠纷,未有潜在的或正在提起的针对任何一方的重大的诉讼、法律程序、索赔或行政处罚;

(9)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公司及其创始人已获得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授权,并具有完全法律权利、能力和所有必需的公司授权和批准以达成、签署和递交本协议并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不违反法律或无利益冲突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将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其它组织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亦将不违反对公司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性文件的规定,或者与之有任何利益冲突。

3、充分披露

(1)就公司及其创始人合理所知,不存在任何与公司资产或业务有关的可能对公司资产或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且公司及其创始人未向投资方披露的任何事实;

(2)就公司及其创始人合理所知,公司及其创始人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根据本协议所进行的交易而向投资方提供的任何陈述、保证或说明,均不存在任何对重大事实的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隐瞒。

4、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上述陈述与保证均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5、公司及创始人向投资方承诺,本次投资完成后,投资方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各项股东权利;

6、创始人承诺并保证其与公司之间无任何其他影响或损害投资方作为公司股东之权利或权益的任何安排;

7、公司和创始人承诺,除公司已向投资方披露的情况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或其他重要资产被设定抵押、担保或存在其它权利负担的情况;如果本协议签署后发现有未披露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或其它重大权利负担的,投资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或要求创始人代为清偿债务以免除公司的相应债务;

8、公司和创始人承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受任何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本次增资完成后发现本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已存在任何违规经营而使公司可能遭受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创始人承诺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和创始人承诺,公司与第三方的协议、合同均已或将能得到合法、完整的履行;如果由于本次增资登记日前公司的任何已发生的行为而需要向任何第三方承担重大赔偿责任,且该等情形未向投资方披露的,创始人承诺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补偿公司因此遭受损失;

10、创始人承诺,本协议签署后,如公司需要根据适用的中国____________律为其聘用的员工补缴任何在本次投资完成日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其他费用的,创始人承诺由其承担该等补缴义务;

11、创始人承诺,本协议签署后,如公司需要根据适用的中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补缴任何在本次投资完成日前应缴纳的税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则补缴义务将全部由创始人、承担;

12、创始人向投资方同意、保证和承诺:_______________创始人及其任何关联方现在及将来均不得从事任何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任何活动);

13、创始人及公司自本协议签署日至登记日期间以与以往惯例一致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

14、自本协议签署日至登记日期间,公司允许投资方对其业务、资产和财务等状况进行调查和访谈,并应根据投资方的合理要求向投资方提供该等调查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

15、自本协议签署日至登记日期间,公司及创始人不得以股权或其他融资形式代替投资方的增资行为,或因前述目的与其他第三方接洽;

16、公司和创始人应尽其最大努力促使所有的承诺和保证得到满足;

17、创始人对持有的公司股权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不存在为其他个人或实体代持或代为管理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为持有或管理股权的情形,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

______公司(盖章)

创始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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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风险投资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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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协议

甲方:

乙方:

好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关于xx项目的创业计划,欲投入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风险投资的项目

1.乙方已拥有xx项目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欲进一步完成该项目的软件开发,产品试样,直至设立公司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二、风险投资的阶段划分

xx项目的风险投资分两个阶段:

1.种子期:即xx项目的开发设计,直至完成产品样机,形成产品生产方案;

2.创立期:即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生产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产品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三、风险资金的投入

(一)种子期

1.在种子期,甲方投入5万元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完成产品的设计开发,直至完成产品的样机;

2.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决定根据乙方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共同委托软件设计师开发专用软件,委托设计软件的报酬及生产样机的费用在上述5万元风险资金中支出;

3.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均不享有工资收入,如需聘用专业人员则工资在风险资金中支出;

4.种子期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如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样机生产,则需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5.产品的样品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并开发完毕,甲、乙双方对样机进行评估,如达到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认可的设计要求,风险投资必须进入创立期;相反则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创立期

1.样机开发完毕并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销售产品;

2.甲、乙双方决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 %;乙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 %,甲、乙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3.公司设立后,甲、乙双方必须将在种子期形成的有关产品的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无偿地转移给公司所有;

4.在公司设立中,乙方出资的 万元由甲方提供无息贷款,乙方必须在公司设立后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归还给乙方,其中每年各偿还1/3,偿还期限为每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公司分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必须优先偿还上述借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中代扣,如当年乙方分得的红利不足以偿还上述借款,乙方必须于分红之日起30日内筹资偿还,否则乙方必须将当年度欠款部分对应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上述对应是指公司设立时该部分欠款所占的公司股权),但甲方仅限于受让公司股权,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货币或实物资产偿还借款。

四、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与限制

1.无论是种子期还是公司设立后,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均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2.其它形式投资引入时,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基准折算股权比例;

3.公司设立后如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有权按设立时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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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共同投资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23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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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适用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_________,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和解释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本合同另有定义外:

关联公司是指:

(1)就甲方而言:从事建设业务的甲方的股东公司,在本合同签署时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就乙方而言:

(i)从事建设业务的乙方的股东公司,在本合同签署时即:___________;

(ii)乙方持有股份的任何公司。

适用法律:指任何具有适当管辖权的中国政府机关颁布颁发的任何适用的法规、法令、政令或其它法律、规章、条例或任何规定、公告、指令或任何执照、同意、许可、授权、特许权或其他批准。

审批和登记机构:指一切根据适用法律确定的具有适当审批和注册级别的负责颁发有关授权和/或办理有关登记的主管的中国政府机关。

联系公司:就本合同任何一方而言,指受该方控制、控制该方或与该方处于同一控制之下的其他公司,此处控制指

(i)直接或间接持有该方或其他公司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表决权或类似权益,和

(ii)有权推选该方或其他公司的多数董事,视情况而定,且该等权利的行使无须经任何第三方的同意。

股权:指各方持有或拥有的所有认缴的且已全额缴清的股权或作为向合营公司资本出资的对价而发行的其他形式的权益。

欧元或EUR:指欧洲货币联盟的法定货币。

不可抗力:指第59.1条所列之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应作相应的解释。

合营公司: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股权式合资经营公司。

合资法:指1979年7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不时修改的文本。

合资法实施细则:指1983年9月20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改的文本。

营业执照日:指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颁发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根据第五十三条(提前终止)发出的要求提前终止合营合同和解散合营公司的书面通知。

中国政府机关:指中国政府,或中国或中国任何政治分区内的任何立法机关、部委、部门,或任何性质的司法机关、行政或军事机构(包括任何法院),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地方政府和由中国的任何一个或数个授权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法人、公共组织、公众信托或其他法律实体。

RMB或人民币: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体系:指_________用于斜拉索和悬索结构的体系。

区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领域,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

第二条释义

(1)本合同中,除非出现不同的意图,否则,本合同提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a)每次提及的资产均包括财产、收入和权利;

(b)月指自公历月的某一日起截止于下一公历月与前述某一日数字相同一日的期间,但若该期间结束的有关公历月没有与前一公历月的某一日数字相同的一日,则该期间应截止于其结束的那个公历月的最后一日;

(c)日即指公历日;

(d)任何条、段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某一条、某一段或某一附件,除非另有明确说明。

(e)本合同、或任何其他文件、合同或协议亦包括经允许的对本合同、或任何其他文件、合同或协议所做的不时修改或补充;及

(f)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2)若上下文要求,词语使用的单数形式应包括其复数形式,反之亦然。

(3)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之用。

第三章合资公司各方

第三条合营合同各方

本合同各方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建并存续的公司,在中国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邮编: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正式被授权签署本合同;国籍:中国。

_________司(以下简称乙方),一家依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建并存续的公司,邮编: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正式被授权签署本合同;国籍:_________国。

第四条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向另一方声明并保证:

(1)该方系为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且根据其向另一方提供的、且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其各自的营业执照、章程以及确认其正式成立、权力和授权的正式文件中所述的其他类似的公司组织文件,具有全权经营其业务;

(2)该方具有全部权力和授权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

(3)该方为获准签署本合同采取了所有必要的行动,经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之后,本合同依据其条款的规定产生该方的有效权利和可对抗该方且可执行的义务。

若因任一方的上述声明与保证不准确或不属实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该方须赔偿另一方。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成立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成立

甲方和乙方根据合资法、合资法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适用法律,同意在中国_________市建立一个股权式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营公司)。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名称及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商标仍然是乙方的专有财产,合营公司仅在乙方是合营公司的多数股东的情况下根据附件二商标许可协议被授予使用_________商标的非独家权利,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部分。

_____________商标仍然是甲方的专有财产,合营公司根据一商标许可协议被授予使用_________商标的非独家权利,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部分。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第七条遵守中国法律和法规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适用法律。

合营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享有合法权利及有关优惠待遇。

第八条组织形式

根据合资法第四条和合资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以及适用法律的规定,合营公司为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的责任仅以其各自根据本合同第六章的规定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包括根据本合同和适用法律所决定的此后任何增资中各方的出资额。

第五章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九条成立合营公司的目的

各方成立合营公司的目的在于根据各方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在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领域取得富有竞争力的市场地位,以便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盈利,使合营公司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销、制造、供应和安装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

第十一条生产规模

合营公司在最初_________年里的生产规模预计达到_________元人民币。

上述数字仅是预计。该预计将由合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予以调整。

第六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投资总额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

第十三条注册资本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_________)美元,相当于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一(71%)。

在这笔数额中:

甲方认缴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三(33%);

乙方认缴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六十七(67%)。

第十四条各方的出资

14.1各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如下:

甲方:以相当于_________万美元(USD_________)的人民币现金出资。甲方现金出资时人民币和美元之间所用的汇率应为甲方的银行转帐之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买卖中间价来计算。

乙方:以_________万美元(USD_________)的现金出资。

14.2在符合下面第14.3条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根据下列日程分期并根据上面第14.1条的规定支付其各自的出资: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五(15%)应当在营业执照日之后三(3)个月之内全部付清;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应当在营业执照日之后十八(18)个月之内全部付清;

14.3各方同意各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应当在下列所有前提条件得以满足或由各方书面放弃之后才能进行:

(1)由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的本合同以及各方为合营公司成立和运营而准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被审批和登记机构全部批准;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已经取得营业执照;

(2)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商标许可协议和作为附件三的技术许可协议已经被合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一致正式批准,其形式见附件;

(3)各方在上面第四条中的声明和保证自作出之日起一直真实、准确。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上述每一个文件和批准应当符合各方已经决定的形式和实质。

如果上述任何前提条件在营业执照日之后三(3)个月之内仍不能得以满足,而且如果各方未能以书面同意:

(i)放弃该未能得以满足的前提条件,或

(ii)在取决于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将该条件的最后期限延长另外三(3)个月,则任何一方应有权通过向其他方送达一份终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其他方

(i)向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或

(ii)向其他方提出索赔,且应当适用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提前终止)。

第十五条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的变更

15.1各方实际缴付的每次出资均须由一家在中国正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合营公司收到满意的验资报告后,须向各方颁发由董事长签字的出资证明,以证明各方在合营公司中的股权。验资报告的费用均由合营公司承担。

15.2在得到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合营公司可依据本合同第30.2条的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各方有权根据其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认缴或缴纳注册资本的增资,但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情况除外。

15.3合营公司可根据适用法律并依据本合同第30.2条的内容和条件减少注册资本,但减少注册资本须经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额外融资

16.1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即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以下简称债务融资),相当于投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须通过各方根据其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提供股东贷款(以下称为股东贷款)和/或金融机构贷款筹措。

16.2各方在此同意,为了筹措债务融资资金,合营公司可能需要以其自己的固定资产,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下称担保)。

16.3除按上述规定以合营公司的资产提供担保外,各方确认如果金融机构要求合营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则应当根据各方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16.4若董事会确认合营公司在债务融资之外还需要额外融资,董事会须根据第30.2条通过决议批准注册资本增资并须向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申请批准各方依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各自的股权比例认缴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资。

16.5一经获得全部所需的授权和完成全部所需的备案和登记,各方须立即向合营公司提供或责成他方提供注册资本增资项下的资金。

如果一方未能就金融机构向合营公司提供的贷款提供担保,或未能根据上述第16.4条和第16.5条规定认缴注册资本增资,则另一方应有权提供未能提供方的担保和/或对资本增资出资,而未能提供方的股权须相应减少。

第十七条股权的转让

17.1只有经董事会事先批准后,一方方可有权就其在合营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直接地或间接地设置质押或义务(下称质押)。

17.2在不影响第53.2条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欲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转让、转移或交付(下称转让)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下称待转让股权),必须得到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以及审批和登记机构的批准。任何向第三方的转让须遵守第17.3条至第17.8条的规定。

17.3若任何一方(转让方)有意向第三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该方须将其意向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下称非转让方)和董事会(转让通知)。转让通知须包括以下信息:欲受让方(受让方)的全称和地址,受让方的章程及其经正式审计的前三(3)年的资产负债表;建议价格、付款方式和任何其他与转让有关的内容和条件;受让方不可撤销地书面保证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和条件以及以转让方为一方的有关合营公司管理、经营和融资的任何性质的所有协议。

(1)非转让方须在收到转让通知的四十五(4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转让方

(i)其同意所提议的转让,或

(ii)其有意就全部(而非部分)待转让股权行使其优先购买权。

(2)如果非转让方在收到转让通知后的四十五(45)天内未作出答复,则转让方须发出与第一份转让通知内容相同的第二份转让通知。如果非转让方在收到第二份转让通知后的十五(15)天内未作出答复,则所提议的转让应视为已被接受,且非转让方须责成其任命的董事投票赞成该转让。

(3)如果非转让方通知其同意所提议的转让,则该方须责成其任命的董事投票赞成该转让。该转让须按转让方发给非转让方的转让通知中所列明的价格和条件进行且须由转让方在上述四十五(45)天期限届满后的六十(60)天内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同时提交受让方同意受以下第17.6条提及的所有协议约束的承诺。

(4)如果非转让方在收到转让通知后的四十五(45)天内通知其有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方),则该方有权按以下两个价格中较低者购买待转让股权:

(i)转让通知中规定的购买价格和

(ii)在优先购买权方要求确定资产净值的情况下,根据第17.7条确定的购买股权时待转让股权的资产净值。转让方须责成其委派的董事投票赞成该转让,待转让股权的购买价格须按第17.7条之规定支付给转让方。若根据本第17.3(d)条进行的任何股权转让在优先购买权行使通知日或根据第17.7条确定资产净值之日(依何者合适而定)后的九十(90)天内因转让方的原因而未依法完成,则该未完成须被视为转让方的实质违约,且须适用第57.2条的规定。

(5)在任何情况下,非转让方均可要求合理满足其以下要求:股权是以根据诚信原则出售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的,转让价格是转让通知中规定的价格,没有任何折扣、退款或减让。如果不能(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任何相关付款单据等方式)令非转让方在合理程度上满意,董事们应拒绝批准转让。如果转让方未按此等诚信原则实施转让,非转让方将保留对转让方的追索权。

(6)任何一方提议的任何转让须以受让方做出以下安排为前提,即:

(i)由转让方转让和/或向转让方偿还(依何者合适而定)转让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现有的股东贷款,或由转让方所安排的股东贷款和

(ii)向受让方转让转让方提供的任何担保。该转让或还款应在任何所提议之转让之前足额完成。

17.4当乙方有意将待转让股权转让给一家联系公司时,在以上第17.3(a)条中规定的转让通知已正式送达后,甲方须被视为已放弃行使其在以上第17.3条项下的优先购买权、已作出以上第17.2条项下的同意,且须责成其向董事会委派的董事投票以使董事会一致通过批准转让的决议。向联系公司进行的任何转让须遵守第17.5条至第17.9条项下的规定。

17.5各方同意协助合营公司向审批和登记机构申请批准根据本第十七条进行的任何股权转让。

17.6联系公司或受让方(视情况而定)应接替转让方承担其与待转让股权有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转让方在转让日之前发生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本合同、其附件以及所有以转让方为一方的有关合营公司管理、经营和/或融资的任何类型的其它协议中所包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7.7任何准备转让的股权的价格应当基于转让方在合营公司资产净值中的相应比例(价格)由合营公司董事会所指定的在中国的国际公认的审计事务所(评估师)确定。评估师应当在被指定后三十(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上述经评估师确定的价格,应当在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转让后三十(30)日内支付给转让方。有关评估报告的费用由各方平均分担。

17.8根据本第十七条进行的任何股权转让只有在

(i)受让方签署本合同及以上第17.6条所述之所有协议,且

(ii)审批和登记机构对转让予以批准和登记之后,方为有效。

转让方须在合营公司的协助下,负责在合营公司董事会批准转让之日起三十(30)天内编制并提交根据适用法律在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办理转让审批和登记的行政手续所需之全部文件。

17.9如果一方依适用法律被宣布破产,且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计划转让,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就该等股权拥有优先选择购买权并可以购买或让其选择的第三方购买破产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该破产方将被视为对此转让表示同意。

该股权的购买价格须根据本合同上述第17.7条所规定的原则基于破产方在合营公司资产净值中的相应比例确定。

第七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各方的义务

合营公司须负责以下各项事宜,但是,下列事项更具体地说是每一方的义务:

18.1甲方的特定义务

(1)根据第六章的规定向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从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取得合营公司成立、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和延展所需的所有批准,且协助合营公司处理与中国有关部门的日常关系;

(3)尽其所有努力协助宣传合营公司形象、品牌和产品,以便使合营公司产品最优化并被业主和承包商所采用;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与合营公司业务所需的场地和其它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各种手续;

(5)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机器和设备的进口海关手续,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买体系的制造、供应和安装所需的适当质量和数量的国产原材料、设备、零部件、化学品或零备件,并向合营公司提供体系的制造、供应和安装所必需的工作和仓储条件,包括合格的劳力、电力供应、水和其它公用设施、通讯设施以及运输工具和服务。所有向第三方供应的内容都应当以最好的价格,所有由甲方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内容都应当是以公平的市场价格供应。

(6)选择具有适当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担任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并协助合营公司聘用合适的、合格的中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7)经董事会要求,协助合营公司根据第十六条(额外融资)获得中国的银行提供的一笔或数笔人民币贷款;

(8)协助乙方职员和合营公司的外方职员及其家属申请并获得入境签证、居留证、就业证和旅行许可;

(9)在任何情况下均尽力本着符合合营公司利益的原则行事,不从事和避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合营公司利益的行为;

(10)协助合营公司在主管建设的中国政府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登记并取得适当的资质。

(11)经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提出要求,在以下各方面协助合营公司:

(a)在不妨碍本合同另外确定的任何更具体的义务的前提下,在有关中国政府机关办理以下方面的有关申请:

(i)依据有关鼓励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法律或规定获得所有批准、登记和一切适用于或可能将适用于合营公司的外汇管理和税收或其它方面的豁免或其他优惠待遇;

(ii)获得与安全、环保事宜有关的必要许可、执照和其它批准;和

(iii)本合同规定的、或本合同签署后的合营公司运营必需的其他事宜;

(b)若发生任何中国机构颁布或采取任何具有法律或行政效力的措施、或实施任何商业政策,且对合营公司或合营公司各方造成负面影响,尽最大努力根据适用法律限制或避免此类措施的影响;和

(12)履行甲方特别承担的所有其它工作,按照本合营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且甲方接受了的所有其它事宜,且此等事宜是甲方确认或已经确认负责办理的。

(13)协助合营公司将其用于形象和销售的所有相关文件如小册子、技术记录、参考表、网址和其它促销资料翻译成中文。

(14)协助合营公司组织研讨会以便促销合营公司产品。

18.2乙方的特定义务

(1)根据第六章的规定向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缴付出资;

(2)选择具有适当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担任董事长和副总经理;

(3)经董事会要求根据上述第十六条(额外融资)的规定,努力从国外或必要时从在中国设立并营业的外国银行寻找和选择资金来源,为合营公司的融资和扩展提供资金;

(4)尽一切努力协助宣传合营公司的形象、品牌和产品,以便使合营公司产品最优化并被业主和承包商所采用;

(5)协助合营公司以合理价格在国外采购为体系的制造、安装和供应所需的适当质量和数量的设备和机器以及这些机器和设备至中国港口的海运;

(6)要求_________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的规定提供专有技术、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使用许可;

(7)提供生产设备安装、测试和试生产的合格的技术人员;

(8)要求_________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的规定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9)经合营公司董事会提出要求,协助合营公司招聘适当合格的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

(10)在任何情况下都尽力本着符合合营公司利益的原则行事,不从事和避免从事损害合营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

(11)履行乙方特别承担的所有其它工作,按照本合营合同或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且乙方接受了的所有其它事宜,且该等事宜是乙方确认或已经确认负责办理的。

第八章营销、投标和技术转让

第十九条项目

19.1合营公司的目的是在区域内促销体系的使用并制造和安装在区域内承接的项目所使用的体系。

19.2甲方应当每月通知董事会体系可以安装的任何其它项目,而管理委员会应当负责建立一个详细的项目清单,包括每个项目的下列信息: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地点、主跨度、塔楼数量、投标日期、安装日期、吨位、拉索类型。

第二十条营销

合营公司应负责通过文件、技术推介、工地访问和推荐单等形式向潜在客户促销体系。任何该种文件应当由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投标

21.1管理委员会应当决定是否对任何低于_________(______)万欧元的项目发出要约。对于任何超过_________(______)万欧元的项目,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21.2对于每个项目,为了取得最好的要约,每一方应当按照附件5A中的其自己的工作范围并根据每年预先商定的费率给予最好的价格。对于成立后的第一年而言,参考价格列于附件5B。

21.3若合营公司就某一项目中标,从而根据有关合同须提供履约担保函,各方同意在合营公司无法提供该履约担保的情况下,由各方根据其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分别提供履约担保。

第二十二条不竞争

22.1各方同意,在区域内,各方将遵守下列规定以免与合营公司发生竞争:

(1)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决不直接或间接就平行绞线索发出任何其它形式的要约,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决不直接或间接就平行钢丝索发出任何其它形式的要约,但各方以对此书面同意的情况除外;就此而言,甲方须根据本合同第六十八条在其各部门建立保密政策,以确保任何员工,合伙人等不在合营公司以外传播或使用有关技术的信息。所有可能获得信息的人员须签署一保密和非竞争协议。

(2)各方将在任何可能的时候促销体系。游说活动将在投标前阶段进行以便促销规范中的平行绞丝索体系:当平行钢绞线体系为投标时的指定体系时,甲方将不单独发出任何其它类型拉索的要约;当投标阶段确定数个拉索体系,包括平行钢绞线拉索体系时,合营各方应将体系作为最好的体系予以促销并进行游说以便取得平行钢绞线拉索体系项目。各方应当富有诚意地讨论任何其它要约以便增加合营公司的中标机会;当平行钢丝索体系为任何项目在投标阶段唯一确定使用的体系时,乙方将不发出任何其它类型拉索的要约;如有不清、疑问或体系相关的情况发生变化,各方应富有诚意地讨论出解决办法。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其分支机构将不提议将_________斜拉索锚具体系向区域内的任何其他方分销和安装。

22.2在本合同签署时,指定平行钢绞线拉索体系为唯一体系的潜在的项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各方另同意,在区域外:

(1)合营公司或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在取得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将不直接或间接促销、营销、发出要约销售、安装任何使用或拷贝体系或其任何部分的项目;

(2)但是,乙方同意个案考虑合营公司可能与乙方或任何乙方的关联实体相联系的可能的项目,或者提供部件或者履行可能的工作。在任何情况下,该种合作应当取得董事会的批准。

第二十三条技术转让

23.1各方同意,乙方应当责成_________国际公司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合营公司提供其专有技术和技术。

23.2乙方同意责成________国际公司向合营公司授予在区域内部分销售、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斜拉索体系的许可。________专有的专有技术和体系列于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之中。

23.3根据上述第十三条规定,只要乙方是合营公司的多数股东,乙方应当责成_________国际公司授予合营公司_________拉索体系的独家许可,作为技术许可协议的对价,________国际公司应获得按照合营公司年营业总收入在_______万欧元以下部分计算的4%的特许权使用费和按照合营公司年营业总收入超过_______万欧元部分计算3%的特许权使用费,见附件三规定。如果发生必须由______预先批准的_________钢绞线向第三方销售,则合营公司应当按照每一米钢绞线_________欧元的费用支付给_________国际公司,见附件三规定。

23.4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供或责成_________国际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技术协助所需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和工程师。

23.5乙方应当继续开发本合同有关业务的技术以便向合营公司提供持续的技术优势。

23.6合营公司应当执行并严格遵守乙方或_________国际公司批准的拉索安装程序和产品规范。

23.7甲方和其联系公司不应在中国或国外开发或销售即使是部分源于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转让的技术的任何其它体系或设备。其判断标准是列于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之中的乙方的或______国际公司的专利和体系,以及专利没有覆盖的但通过乙方和/或______国际公司传送的注释、图纸、说明书和工作程序所传达的技术信息。双方将尽最大努力使专有技术不泄露给分包商和/或合作伙伴并在与分包商和/或合作伙伴的协议中规定类似的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期限内和之后十(10)年内,甲方和其联系公司或合作伙伴承诺不营销或制造或供应或安装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所述的乙方体系的任何部分。

23.8乙方在此承诺,若乙方根据本合同第17.4条向其联系公司转让乙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该转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影响本第二十三条项下确定的技术许可。

第九章设备、原材料采购、合同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设备和原材料

合营公司购买设备时,在有关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且技术条件和商业条件至少同国外类似设备相同的情况下,合营公司可优先在中国购买该等设备。

第二十五条公平交易原则

有关的当事方与合营公司之间就任何设备或服务的供应或采购的所有交易,须按照竞争性市场条件进行。

第十章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的成立

根据适用法律并经中国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应取得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长须在营业执照日起的十五(15)日之内,召集第一次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三(3)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1)名,副董事长一(1)名,其中一(1)名董事由甲方委派,二(2)名董事由乙方委派。董事长由乙方委派,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所有董事的任期为四(4)年,若其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若因任何原因董事会出现空缺,须由空缺董事的原委派方委派董事替代。对任何董事的免除或更换只能由原委派方决定。对任何董事的委派或免职(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须由委派方向合营公司及另一方提交书面通知,指出董事的姓名;若是委派,还须另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

出席或被代理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每一董事拥有一票平等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二(2)次例会。无论任何时候,若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认为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是有必要的或合适的,或者经一(1)名或一(1)名以上董事提出书面要求,应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

第二十九条法定人数和代理人

至少二(2)名董事出席或被代理出席董事会议方构成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若在某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后一(1)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则由董事长(或董事长缺席时或确有理由不能出席时由副董事长)在五(5)天内召集一次新的董事会会议,该新的董事会会议应于召集通知发出之日后的十五(15)天内召开。在该重新召集的董事会会议上,二(2)名董事出席或被代理出席即构成有效的董事会会议,并可依下述第三十条的规定有效地作出决议。

无法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可以任何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和传真,指定代理人。一位董事或代理人可在董事会会议中代表一位或数位董事,前提是该等董事与被代表董事由同一方委派。

第三十条董事会决定

30.1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重大事宜。董事会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和由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董事的简单多数投票作出。重大事宜应由董事会不时确定,包括:

(1)批准每一位项目经理的报告;

(2)批准每个年度财务报表;

(3)批准每项超过_________万欧元的财务支出;

(4)通过合营公司的重要规章和制度;

(5)决定聘用和解聘任何人员如部门经理、工地代表、会计、工程师;

(6)任命由每一方各派一名代表的管理委员会。

(7)签订合同;

(8)批准合营公司投资和任何承担长期责任的投资;

(9)批准任何金额超过_________万欧元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但高额大型项目特别授权的情况除外;

(10)经营附件四中财务管理制度所述的收款帐户;

(11)批准任何债券、担保、保险证明签发或合营公司承担此类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

(12)批准由公司或其经理或其员工受益的任何保单。

30.2尽管有以上第30.1条的规定,以下重大决定须由出席和由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投票决定: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或解散和清算;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任何增加或减少;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股权的任何转让或质押,或合营公司各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各自股权的调整;

(5)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实体的合并或合营公司的分立;

(6)合营公司资产的抵押。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书面决议

由全体董事或董事代理人签署的书面决议,与正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僵局

32.1如果由于任何原因,董事会无法做出第30.2条项下的一致决定,则讨论此等事宜的董事会会议应休会,并应在七(7)天内重新召开。若该重新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仍无法作出一致决定,则须建立一详细讨论记录,未解决的一项或数项事宜须提交各方的上级机构进一步讨论并解决。

32.2若在以上第32.1条所述的重新召开董事会会议之日起的六十(60)天内,董事会的进一步讨论及各方上级机构间的讨论均未作出决定,则乙方有权根据第53.1条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终止通知(提前终止)。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的举行

董事会会议须在合营公司的场所举行,会议应使用英文进行。经各方同意,董事会会议可在董事长确定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公司须自费安排至少一(1)名合格的翻译列席所有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的召集

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对重大事宜作出决定。董事长不在或确有原因不能召集主持会议时,由经正式书面授权的副董事长在董事长不在或不能召集主持期间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尽管有上段规定,若董事长(或董事长不在或确有原因不能召集主持会议时,由得到正式授权的副董事长)在收到一(1)名或一(1)名以上董事依第二十八条提出召开特别会议的要求后的十五(15)天内,未发出特别会议通知,则该特别会议可由提出该等要求的副董事长或董事召集,在此情况下,由副董事长或上述董事中推选出的一名董事主持会议。各方明确同意,按本条规定召集的任何会议在任何情况下均须遵守本章的其它规定,尤其是第二十九条有关法定人数和代理人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会议通知

35.1会议通知须在会议召开之日前至少十五(15)天以传真形式发给每一位董事及各方,并随后以挂号信确认(须有回执)。该通知期限可由全体董事会成员于任何时候一致放弃,且此等通知期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适用于根据第二十九条(法定人数和代理人)和第32.1条(僵局)重新召集的董事会会议。

35.2会议通知须:

(i)以中文及英文书写;

(ii)注明会议召开地点、日期和时间;

(iii)明确并详细列明会议议事日程;并

(iv)附有会议上讨论的所有材料及文件。未列入会议通知的事项在任何会议上均不予讨论,但经两(2)名或两(2)名以上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至少十(10)天书面建议的事项除外。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纪要的公布

36.1董事会应指定一名董事会秘书。任何董事或总经理均可担任董事会秘书。

36.2在每次董事会会议期间,董事会秘书须准备该会议的纪要(英文及中文),包括有关的附件及附录,并将会议纪要复印件提供给每一位董事及每一方。会议纪要须包括出席和被代理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及会议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并须由出席和被代理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签署,纪要原件由合营公司存档。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成员费用的报销

任何董事均无权因其董事职务从合营公司领取任何酬金、津贴及其他费用,但须明确,董事(或其授权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因出席董事会会议而直接发生的、且有正式凭证的合理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和支出须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三十八条权力

董事长为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董事长因任何原因不能行使其职权的情况下和期间内,由一名经正式书面授权的董事代表合营公司,或若无该授权,则由副董事长代表合营公司。

董事会以及董事长须在董事会确定的范围和限度内向总经理授权。

第十一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九条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一(1)名经甲方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和一(1)名由乙方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的副总经理组成。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期为四(4)年,经原提名方要求、董事会批准后可连任。

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定,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合营公司的银行经营和工地帐户由管理委员会根据附件四所规定的规章运行。

涉及供货、投资和人员任命批准的所有运行方面的决定、根据第三十条须提交董事会的所有工作以及就特殊项目任命的工地代表未获得正式授权的、第三十条以外的任何工作须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决定。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具体工作描述在合营公司章程中予以确定。

第四十条其他管理人员

40.1所有的工地和项目经理均须由董事会任命,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管理,如生产、技术、财务与稽核、人事管理等,处理管理委员会交办的事宜并向管理委员会负责。

甲方和乙方派遣的人员的有关费用和支出(如有),须由合营公司根据各方商定的、并由董事会确认的内容和条件承担。

40.2如有需要或必要,合营公司应为每个重要项目或每组项目配备一(1)名由董事会任命的工地/项目经理和至少一(1)名基于甲方推荐任命的工地代表以及至少一(1)名基于乙方批准而任命的技术助理。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一条劳动政策

根据适用法律,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辞退、辞职、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奖金惩罚以及其它事项在由合营公司和职工个人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加以规定,并在每位职工签署劳动合同时向其提供并由其签署的员工手册中明确。

劳动合同签署后,须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可能从合营公司或任一方获得保密信息和/或特殊培训的职工,在其劳动合同中须包括关于获得的保密信息和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保密承诺。

第四十二条职工

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合营公司拥有雇用和辞退其职工和其他人员的自主权。

人员聘用须以个人的资质和能力为依据。人员聘用程序中可包括由合营公司组织的考试。劳动合同中须规定试用期。

高级管理人员可根据其专业资格予以聘用,工作条件与其他雇员相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奖励和所有其他有关事宜将由董事会决定。

合营公司仅雇用已与原雇用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的中国职工。因此,对于合营公司雇用的职工在受雇于合营公司之前由任何原单位欠付的工资、奖金、其它福利和社会保险和费用,合营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中国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如总经理认为合营公司欲有效运营必须增加或减少合营公司职工人数,则总经理有权增加或减少合营公司职工人数。

第四十三条劳动管理

总经理根据颁布的有关中国劳动法律法规享有所有可能的职权实行先进的管理和质量监督方法,包括有权对违反劳动合同或合营公司规章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以纪律处罚,直至解雇。对因故被解雇的员工的经济赔偿和解雇费依劳动合同规定及有关的中国劳动法律和法规办理。

第四十四条工会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依据适用法律建立工会,工会须代表职工的权益,并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行使其权利。

合营公司须提取合营公司员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作为工会活动基金。工会须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订的《工会基金管理条例》使用此基金。

第十三章税务、财务和审计

第四十五条税赋

45.1合营公司须根据适用法律和适用于合营公司的优惠政策缴纳各项税款。

45.2在甲方的协助下,合营公司须向有关税务机构申请获得所有现有的或将来可能适用的税收优惠待遇。

第四十六条个人所得税

合营公司职工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颁布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七条利润分配

47.1合营公司须根据合资法和合资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须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和适用法律讨论决定。每年提取的总额不超过(扣除所得税后的)年净利润额的百分之十(10%)。

47.2总经理最迟须在决定利润分配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七(7)天前制订一份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各位董事审阅和讨论。

47.3在支付税款并按以上第47.1条提取基金后,董事会须宣布当年净利润。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净利润均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九十(90)天内按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利润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对于应付给乙方的红利,应由合营公司在向乙方支付之日以人民币和欧元之间的适用汇率兑换成欧元。

47.4除非以前的亏损已经弥补否则董事会不应分配利润。

第四十八条会计规则

48.1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8.2合营公司的簿记和会计制度须按适用法律执行。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营公司须采用乙方的操作和财务规则及要求。

48.3合营公司须使用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帐目中使用的外汇与人民币的兑换率为有关交易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买价和卖价之中间价。

48.4合营公司根据适用法律采取借贷记帐法。

48.5合营公司的任何固定资产在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用直线折旧法折旧。须明确,合营公司可以有权(i)在特殊情况下根据适用法律向有关税务部门申请对某些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和/或(ii)享受任何对其更有利的折旧方式。

48.6所有报表、报告、商业文件和帐本均须同时用中文和英文书写。

第四十九条审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账目稽核和检查须由在中国正式注册的且与国际公认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联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结果报告须提交董事会和总经理。

任何一方均可外聘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进行财务审查。在此情况下,相关的一切必要费用由该方负担,该等会计师完全有权查阅合营公司的帐本和记录,合营公司和另一方须与任何该等会计师充分合作。

第五十条财务报告

每一会计年度的前三(3)个月内,管理委员会须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所有此等文件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总经理亦负责准备以下文件,并提交各位董事:

(1)生产、成本、利润和现金情况的月报表;

(2)中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一年二次的现金流量表;

(4)解释说明和研究报告,以使董事会对提交到董事会的所有有关问题做出适当决定;

上述文件须按董事会确定的形式和期限,用中文和英文准备。董事会可不时改变上述形式和期限。

第五十一条外汇

一切与外汇有关的事宜均按适用法律办理。

合营公司可使用在中国合法可行的一切外汇兑换方法,以保证其全部外汇需求。合营公司可申请并获得为使用任何外汇兑换方法所必需的或任何时候成为必需的任何批准。

第十四章合营公司的期限和终止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期限

52.1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但根据本协议另行延期或终止的情况除外。营业执照日为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

52.2经各方一致同意,可最迟于合营公司终止之日前六(6)个月向审批和登记机构提交延长合营公司期限的申请。

第五十三条提前终止

53.1在下列情况下可发出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及解散合营公司的终止通知:

(1)如果在合营公司成立之后的第三年起,合营公司累计亏损超过其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二(2/3),且合营公司的后备和潜在订单不能使合营公司在以后的两年里有盈利,则任何一方可发出终止通知;

(2)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可根据第五十九条发出终止通知;

(3)如果一方在中国的全部或主要资产或财产被没收或征用,该方可发出终止通知,或若合营公司在中国的全部或主要资产或财产被没收或征用,则任何一方可发出终止通知;

(4)如果一方对本合同或章程实质违约,且在收到实质违约通知后未弥补该违约,则根据第57.3条的规定有权发出终止通知的另一方可发出终止通知;

(5)如果本合同第14.3条(各方的出资)项下的任何前提条件在营业执照日后的九十(90)天内未得到满足,且各方未以书面形式同意放弃或延期满足该等未满足的前提条件,任何一方可发出终止通知;

(6)如果依本合同有关规定转让乙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在该等授权申请后三(3)个月内未得到审批和登记机构的授权,乙方可发出终止通知;

(7)如发生第32.2条(僵局)项下规定的僵局情况,乙方可发出终止通知。

(8)如果合营公司在营业执照日之后在区域内在超过三(3)年中没有取得任何合同,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发出终止通知。

(9)如果甲方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以至于该等变化可能构成与乙方或合营公司的业务的利益冲突或竞争,则乙方有权发出终止通知;

(10)如果其他方将要破产、和解、重组(如股份的持有发生重大变化)、重整和清算程序或无力支付到期债务,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发出终止通知。

53.2根据以上第53.1(1)、(2)、(3)、(4)、(5)、(6)各条发出终止通知后六十(60)天内,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通知)甲方和董事会其欲向甲方购买其在合营公司中持有的全部股权(提议的转让),在此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根据本合同第17.7条的内容和条件按股权转让价格出售该股权。在发出出售通知后的一(2)个月内应召开董事会会议,各方须责成其委派的董事出席或被代理出席该会议并投票以使董事会一致决议批准提议的转让,并且在此情况下各方须向审批和登记机构提出相应申请以批准该提议的转让。

53.3在不影响以上第53.2条规定的情况下,在根据第53.1条发出终止通知后,如果:

(i)乙方在终止通知发出后六十(60)日内未根据第53.2条发出购买通知;或

(ii)乙方根据第53.2条行使了其购买选择权,但在终止通知发出日后六(6)个月内未完成随后的转让;或

(iii)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未批准第53.2条中提及的提议的转让,则应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且各方须责成其任命的董事出席或被代理出席该会议并投票以使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批准合营公司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解散和清算。

如果上段所提及的终止是由第53.1(2)、(3)、(4)、(6)条造成的,则已经发出终止通知的一方有权直接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而不管董事会是否作出决议。

尽管有以上第53.2条的规定,且在遵守以下第57.3条的前提下,若因乙方对本合同和章程实质违约,甲方根据第53.1条发出终止通知,则乙方无权购买甲方股权,甲方有权直接向审批机构申请合营公司清算。

53.4合营公司的终止,无论是期满终止还是根据第53.1条规定(提前终止)发出提前终止通知而终止,应当导致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立即终止,甲方和合营公司应当立即归还乙方所有由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或合营公司或甲方利用乙方技术和专有技术而发出的图纸、技术资料、说明书和计算表、软件、电脑档案和产品。

第十五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四条解散和清算

54.1合营公司的解散和清算须按照适用法律执行。

54.2如果合营公司解散及清算,则董事会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任命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成员,及向审查部门报告。

54.3清算委员会须由合营公司的所有董事以及一(1)名由甲方指定的审计师或律师和一(1)名由乙方指定的审计师或律师组成。清算委员会主任须由董事长担任。

54.4清算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均有权就需要在清算委员会会议上决定的事项投一票,该些事项应当由出席或被代理出席的成员多数投票决定。

54.5清算委员会的责任是检查、评估合营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有形及无形资产、财产以及应收帐款)、债务及其他负债,编制财产清册、资产负债表和清算计划(清算计划),该清算计划须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54.6为制定清算计划,清算委员会须选择并指定一家在中国正式注册的且与国际公认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联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并委托该资产评估机构核查合营公司的所有资产、债务及其他负债并对上述全部资产进行详细估价(清算价值)。清算委员会须在指定资产评估机构后的三十(30)天内将清算价值通知各方(清算价值通知)。

54.7任何一方均可在清算价值通知发出后的十五(15)天内通知另一方其拒绝接受部分或全部清算资产的清算价值(拒绝通知)。

若任何一方在上述规定的有关期限内向另一方发出拒绝通知,各方须在该拒绝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就合营公司全部或部分清算资产的修订清算价值(下称修订清算价值)达成一致。

若各方在拒绝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未能就修订清算价值达成一致,或任何一方未在清算价值通知发出后十五(15)天内向另一方发出拒绝通知,则须视为同意清算价值。

54.8清算委员会须将包括最终清算价值的清算计划报董事会批准,且各方同意责成其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投票赞成该清算计划。

54.9董事会批准清算计划后,清算委员会须将清算计划报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备案,并按此清算计划执行清算。

54.10在合营公司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须代表合营公司起诉及应诉。

54.11任何清算费用以及应付给清算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均须优先于其他费用支付。

54.12合营公司的清算完成后,合营公司须向有关机构申请注销其营业执照并将其返还给有关机构。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五条保险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须在获许在中国营业的任一中国或外国保险公司投保。

投保险种、保险金额、保期等均须由董事会按照适用法律决定。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或公司章程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时,须由过失方(以下简称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皆有的过失,由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各自对违约责任的责任比例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实质违约

57.1如任何一方未按第14.2条的规定如期如数缴付以上第14.1条规定的该方对注册资本的出资或未根据第15.2条的规定(注册资本的变更)如期如数缴付任何已批准的注册资本增资的出资,则不论本合同有任何其他规定,每逾期一月,违约方须按百分之二(2%)的月利率就逾期未付之出资额向合营公司缴付利息,作为对本合同违约的违约金。

57.2以下行为构成本合同所述的实质违约行为:

(1)任何一方

(i)未责成其委派的董事投票赞成根据第十七条(股权转让)进行的任何股权转让或根据第53.2条(注册资本的变更)进行的任何提议的转让;或

(ii)未责成其委派的董事本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理出席根据议事日程应作出决定的董事会会议,因而妨碍董事会做出决定;

(2)任何一方超过应缴付之日两(2)个月仍未缴付其对注册资本的出资;

(3)任何实质性违反第二十二条(不竞争)所规定的不竞争义务;

(4)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未能遵守技术许可协议所规定的保密和不传播义务;

(5)任何一方未在第17.3(4)条(股权转让)所提及的九十(90)日的期限内完成任何股权转让;或

(6)一方未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实质性义务。

57.3发生本合同实质违约时,非违约方须书面通知违约方于三十(30)天内弥补该实质违约(下称实质违约通知)。若实质违约通知后三十(30)天内违约方未弥补该实质违约,则非违约方有权根据以上第53.1条(提前终止)发出终止通知。

第五十八条违约赔偿

虽有以上第五十七条(实质违约)的规定,如因对本合同的违约致使合营公司或另一方发生费用或支出、负担额外的义务(包括任何付款义务)、或者承受任何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合营公司和/或非违约方(视具体情况而定)其承担的费用、支出、付款义务或遭受的损失。

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或本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任何一方付款,须使用与该有关方缴纳出资时使用的相同货币,如该方以实物出资,则用评估其价值所用之货币。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不可抗力

59.1不可抗力指有关方和/或合营公司不能预见或不能控制,或虽能预见但不能避免,且产生于本合同签署日之后全部或部分地阻止或延误任一方履行本合同和/或阻止合营公司实现其业务目标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敌行为、不能归咎于一方疏忽或不当行为的火灾、洪水、地震、台风或其它自然灾害、流行病、战争、合营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收入被没收或征用。

59.2当一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各方可在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范围和期间内中止履行其义务并免交罚款地自动延期履行,延期的期限等于中止的期限。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通过适当方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合理实质性证据以及该不可抗力不利后果的持续时间。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也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减轻或终止不可抗力对其义务的影响。

59.3若一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则各方须立即相互协商以便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并尽其所有合理的努力降低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若各方未能在六(6)个月内找到解决方案,则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应根据第53.1条(提前终止)处理。

第十九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并可公开获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第二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友好解决

如果各方对于由于本合同引起的、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对其任何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性或终止方面的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经任何一方要求后,应立即将有关争议提交各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该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任何人),尽力通过协商解决该等争议、分歧或索赔。所有争议应通过各方代表之间的协商友好解决。如上述争议未能根据本第六十一条在上述要求提出后六十(60)天内解决,各方可执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仲裁

62.1如各方未能根据第六十一条解决任一争议、分歧或索赔,该等争议、分歧或索赔仅能并最终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仲裁应在_________进行。仲裁庭应由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指定的三(3)名仲裁员组成。第三名仲裁员既不得为中国国籍也不得为_________国国籍。

62.2仲裁庭的任何决定和裁决为终局裁决且对仲裁程序的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为法律仲裁,各方应服从仲裁庭的任何裁决。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弃任何到法院或法庭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权利。各方同意,该裁决可对仲裁各方或他们在任何地方的资产执行,且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可承认该仲裁裁决。

62.3仲裁员裁决时,须考虑在本合同中确定的各方的目的,已颁布及可公开获得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国际仲裁庭在裁决和解决类似争议时采用的被普遍接受的标准和原则。

62.4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正在提交仲裁的争议内容外,本合同须继续履行。

第六十三条主权豁免的放弃

若任一方可在任何一法域可能为其自身或其资产或收入要求免于诉讼、执行、财产保全或其它法律程序,该方同意不提出豁免请求并不可撤销地放弃该豁免权。

第二十一章语言

第六十四条语言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各方承认两种文本实质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二章其他条款

第六十五条附件

根据本合同中确立的原则订立的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各方的权限和权力

附件二A乙方的商标和商号许可协议

附件二B甲方的商标和商号许可协议

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

附件四财务管理制度

附件5A价格清单(_________向合营公司所提供的材料的价格)

附件5B价格清单(甲方和乙方向合营公司所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价格)

附件六制造分许可协议

附件七场地和建筑物租赁协议

第六十六条整体约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章程包含了各方就本合同规定的交易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此前各方间与此有关的所有文件、讨论、意向书、补充意向书、谅解备忘录、谈判及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章程在被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之日生效。各方中的每一方承认,该方是基于本合同中的陈述和保证而签署本合同的,而非基于其它任何陈述和保证。

第六十七条修改和变更

本合同及其附录的修改须得到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同意,须提交原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如必要),并只能在得到批准后才有效。

第六十八条保密

每一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间及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的十(10)年内,除该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被许可或被要求使用保密信息外,不可为任何其它目的使用任何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任何此等保密信息,各方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其现任及未来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承包商在上述期间内披露任何此等信息。

保密信息指(i)任何一方不论是直接向另一方或另一方联系公司披露的,或通过其联系公司间接向另一方或另一方的联系公司披露的本合同及其附件和章程项下的信息,或(ii)合营公司所有注明专有、保密或类似字样的书面或有形的(如果是以口头形式披露,则须在该口头披露后的三十(30)天内将该口头披露记录成标有类似字样的书面文件发送给另一方,并同时告诫保密义务)、不论以何种方式与市场、客户、产品、专利、发明、程序、方法、设计、战略、方案、资产、债务、费用、收入、利润、组织、雇员、代理、分销商或总体业务有关的信息;但以下信息不得被视为保密信息:

(1)非因信息接收一方的过错或疏忽而为公众或行业所知的信息;

(2)该信息已为信息接收一方所持有,但该方须能证明其已拥有该信息;

(3)本合同签署之日后从第三方收到的且没有被告知须对进一步披露进行限制的信息;或

(4)信息接收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但前提是该方能证明此等信息的独立开发。

甲方内部的保密规则应当非常严格以便保护合营公司利益,特别是:

(1)任何临时或长期为合营公司或甲方从事_________锚具制造工作的甲方人员应当签订一份保密合同,该合同应当包含本条所列的保密义务;

(2)绞线的生产场地、锚具的生产、组装和仓储场地应当加锁并通过电子识别系统电脑记录进入场地的人员姓名和时间。

第六十九条通知

69.1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下的任何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可按以下地址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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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项目投资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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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原则,订立居间服务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居间事项

甲方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客户开展___________类项目投资事项,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内地相关客户信息且能够帮助甲方完成投资。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拥有合适项目的资金需求方,协助甲方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及投资意向。乙方接受该居间委托,并严格履行,已达成双方目的。

二、居间人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受委托时,可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所委托居间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找机会,并为甲方及相关相对人签订协议提供联络、协助及撮合等服务。

3、乙方在代理甲方所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4、乙方对甲方所投资项目及款项不承担任何的担保责任。甲乙双方的关系仅为居间关系,不适用其他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

三、居间报酬

1、若乙方促成由___________项目持有方(借入资金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达成相关合作及投资意向,甲方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该报酬在甲方或甲方所寻找的其他投资主体向相对人支付款项前予以支付。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除应与支付外,还应以未支付款项额度为基数,以日__________分之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合作资金及投资资金在相对第三方使用完毕后,仍需使用并与甲方签订续用合同的,本居间服务合同视为续展,酬金费用按照___________%支付。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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