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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包干价合同(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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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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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在乙方履行给予甲方的承诺书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甲

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现将西城国际十里画廊 8#、9#、10#楼地下室外墙防水工程,以包现场施工管理、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给甲方组织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信用的原则,特制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施工范围

8#、9#、10#楼地下室外墙防水工程。

二、 工程单价

按实际黏贴面积(四周与上部防水塔接部分不算面积)每平方 元。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应接通水源、电源,保证道路畅通。

(2)提供施工图并且应有细部做法。

(3)乙方开始施工前,甲方应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和材料性能要求。

(4)保证防水工程的基层符合分项工程验收标准和符合防水施工要求。

(5)施工期间甲方派监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应及时向乙方签发隐蔽工程签证单。

(6)负责工程质量报检的申报工作。

(7)当因抢工期等原因,乙方需与其他专业施工队伍交叉施工时,甲方应积极协调理顺关系,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8)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签发工程量签证单。

2、乙方责任

(1)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

(2)组织劳务,文明施工,保证质量,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施工安排。乙方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并为其办理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险,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伤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在4小时前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签证,方可计算工程量;但甲方不按时到现场验收,超时后乙方有权继续施工,甲方应承认工程量和施工质量。

(4)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因其他原因所发生故,应分清安全责任事原因由负责者承担责任。

四、双方应做好对对方的成品保护,乙方损坏了另一方的成品应当予以复原或赔偿。

五、施工期限

按防水工程特点,结合主体工程情况及气候条件预计有效工期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遇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另行协商;遇有合同签定后变更或修改设计、更换材料等造成工程拖期,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工程拖期,视具体情况协商顺延工期。

六、工程验收及保修期

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通知,出双方派员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甲方应于验收合格三日内向乙方签发工程验收证明。

2、因甲方后续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使用不当等造成质量问题而引起渗漏,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可协助维修,但应收取费用。

3、因乙方原因,工程不答合验收标准造成的返工以及保修期内发生的,确因施工或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出乙方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结构破坏、基层起鼓、裂缝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渗漏乙方不负责。

5、自双方验收合格后,保修期开始(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回访。在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七、承包、拨款方式

1、承包方式:双方协商议价包工、不包料

2、结算方式:

(1)工程完工后甲方拨付工程预算造价的%

(2)验收合格后,甲方拨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余 %作为保修金。

(3)保修金出甲方保留,满一年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如因甲方付款不及时,影响乙方施工,因此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在具备施工条件和甲方拨款及时的情况下,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发生争议时,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到仲裁机关仲裁。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失效。

十一、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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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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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该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地 点:

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内容

总投资额:约 万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中标价为¥ 元,其中包括暂列金额:¥ 元。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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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际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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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承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房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构层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质量:确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5、工程工期:确保总包单位,在本工程节点和总进度计划前完成施工任务,进场日期待中间验收后以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完成。

二、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乙方已踏堪现场且已熟悉和理解施工,按图纸要求,负责施工,二次结构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所显示的全部工程项目。

四、工程质量:

1、质量目标:同甲方和总承包方合同条项确保合格工程。

2、人员进场须进行样板工程,一旦确认,后续工程需按照同等,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如样板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本合同乙方自动放弃。

五、施工工期:

1、乙方承诺:工程的施工工期完全满足甲方编排的工期节点进度表要求施工,月时度计划要求完成。

(包括法定的节假日在内)否则每延一天罚款元/天。

乙方保证每天施工所需要的人数。

2、在农忙期间,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确保甲方要求的节点工期,若乙方施工的节点工期天数有拖延的每延迟一天罚款20__元/天。

六、安全生产:1、甲方为乙方工人购买安全意外责任险。

2、乙方必须按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3、双方对各自施工安全分责任承担,若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根据事故鉴定分清双方责任承担事故责任和费用。

原则是谁的安全责任由谁负责。

4、安全防护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和移动,在施工需改动的部位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按照防护要求,否则,每处罚款500元。

七、文明施工:1、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目标为江苏省文明工地。

八、甲、乙双方约责任:1、甲方负责:甲方________为履行本协议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对工程的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负全责,对乙方各项指标的考核有一票否决权,对乙方定期的召开生产协调会,并按合同条款拨付生活费和工程进度款,和对乙方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2、乙方负责:⑴乙方委托________为履行本协议的代表人,行使合同的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合约期内,乙方代表必须常住施工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5天,若确需离开工地,必须得到甲方现场负责人的同意。

否则,每缺勤一天罚款贰佰元。

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编排合同,同等工程施工计划精心组织,按排施工,所有甲方在工作上的布置和调度,如乙方不执行,甲方可直接安排他人实行施工,因此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⑶根据工程进度,由甲方提供准确的要料计划,各工种自用钢丝绳、小型工具等由乙方自行采购。

⑷严格按照江苏省文明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生产,确保本地直到“江苏省文明工地九、材料:1、甲方只提供,⑴置筋的钢筋,黄沙、水泥、红砖、石子、砼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及承包人的要求,完成合格的二次结构砌体工程。

⑵升降机、塔吊、外架、搅拌机、电源提供至三级箱。

十、工程结算造价的确定:1、本工程的结算价按图纸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算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算。

十一、工程结算造价的结算方法:乙方凭单位工程负责人开具的工程完成情况证明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可须结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可作为预付工资(生活费)的依据。

十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款的结算参照甲方和总承包方的合同工程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十三、其它事项:1、若乙方的劳动或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合同中约定的要求,并经整改不力仍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的执行,退场不予结算。

2、工程施工中所有针对乙方的罚款,如乙方不签字同样生效。

3、未尽事宜,同甲方和总承包方的合同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款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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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3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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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设计人:

设计证书等级: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设计阶段

(1)方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设计内容

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_________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七条 费用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______%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设计人:(签字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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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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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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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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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阳(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应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彭山村还建楼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阳新县城东新区彭山村

(3)工程规模:约40000平方米

(4)工程内容:由 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彭山村还建楼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该还建楼设计多层、小高层群体工程项目组成,多层按楼地面平方800元/㎡包干,小高层1160/㎡包干,含各栋楼的四周道路约3米宽左右,主干道,绿化、亮化、硬化及进户防盗门,电梯及小区围墙,物业等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2)该项目乙方承包的范围有:材料人工、铝合金窗、室内普通门。内墙涂料、水泥地坪,简易水电安装,厨房建议灶台,瓷砖,卫生间简易大便器,墙、地简易瓷砖,每间房电一开一插,含消防设施,外墙喷红砂颜料或涂料,楼梯水泥踏步,普通扶手,墙面做仿瓷涂料,感应灯等设施。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纳400万元工程信誉金,工程基础完工时,甲方返还乙方200万元整 ,第四层封顶时,甲方付清余下200万元信誉金给乙方,如超出时间未能返还,则按3%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四、质量要求:该工程确保合格工程,如乙方做到优良工程,则甲方按国家规范奖励给乙方。

五、工期要求:乙方从破土动工至第一批交付3万平方时,工期不得超出380天,如超出或推后,则甲、乙双方按1000元/天增减。

六、安全要求:在正常施工时,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团体险,确保人身安全零事故发生,如一旦产生人身伤害事故,则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付款方式:

(1)乙方主体封顶,多层主体封顶时,甲方付乙方300万元工程款。

(2)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7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甲方付乙方总价25%的预付款,余下5%一年后无质量事故,全额支付乙方。

八、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办理好相关的工程手续,确保乙方顺利施工,如中途若因甲方原因手续不得到位,影响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停工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损失给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及社会关系,如在施工中,若因四邻关系纠纷引起的停工,则甲方承担乙方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损失。

(3)甲方保证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则乙方有权拒交部分房屋给甲方,并由甲方承担月息3分的利息补偿给乙方。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所有钢材及双混,都由甲方按市场价格垫付,直到竣工验收,结算抵扣。

九、乙方职责:

1、乙方保质保量按图施工,如在施工质量出现返工或不合格的原因,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专职监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严禁进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经发现,甲方监管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更换合格的材料。

3、在施工期间,乙方文明施工,严禁使用老弱病残及童工,施工现场项目机构必须井然有序,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行为。

十、附属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在同等的价格优先乙方承包,双方另行签订承包协议为准。

十一、未尽事宜,且施工现场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按总价10%的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章生效,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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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建筑,工程,全文共 3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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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记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记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记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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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保险,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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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保险

保险单号码:

┌────────────────────┬────────────┐

│ 投保人姓名、地址 │ │

├────────────────────┼────────────┤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 │

├────────────────────┼────────────┤

│建筑、安装工程名称、地址 │ │

└────────────────────┴────────────┘

本公司依照建筑、安装工程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它条件,承保下

列财产:

┌─────────────┬────┬───┬───┬───┬──┐

│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免赔额│备注│

├─────────────┼────┼───┼───┼───┼──┤

│(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 │ │ │ │ │

│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 │ │ │ │ │

├─────────────┼────┼───┼───┼───┼──┤

│(2)安装工程项目 │ │ │ │ │ │

├─────────────┼────┼───┼───┼───┼──┤

│(3)场地清理费 │ │ │ │ │ │

├─────────────┼────┼───┼───┼───┼──┤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 │ │ │ │ │

│它财产(另附清单) │ │ │ │ │ │

├─────────────┼────┼───┼───┼───┼──┤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 │ │ │ │ │

│备及装置(另附清单) │ │ │ │ │ │

├─────────────┼────┼───┼───┼───┼──┤

│(6)其它财产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

经副理签章: 保险公司盖章:

┌───────────────────────────────┐

│注意:收到保险单后请核对,如有错误应通知更正 │

└───────────────────────────────┘

签单: 复核: 登记: 会计: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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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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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承包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那么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又是怎样的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栋土建、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合同约定的内容(0.00以下地下车库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

建筑面积 m2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内粗装修(仅包括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楼梯踏步面层及栏杆安装)、门(进户门)窗安装、外墙(含斜屋面)装修、部分水电安装(水、电到户)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对于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符合增加的条件,否则有关工程不计算价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20__ 年 3月 6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定于20__年 11月 6 日。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数 245天。(无论任何原因影响,工程必须按时竣工交付)

四、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

1、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现行的相关标准

2、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单价及计价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确定,定额采用《贵*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__年版、《贵*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__版和《贵*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__版及相关配套调整文件计价和调整费用后整体下浮5%作为结算价款。

2、材料差价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参照贵*省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计取价差,材料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差价执行相应时期的市场价或乙方自行采购价,但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确认,按甲方确认的价格计取。

3、计算软件:神机妙算或广*达软件。

4、工程变更也采用上述计价方式进行取费,并计入工程总价。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部分垫资。框架部分(含基础):完成0.00以上一层主体封顶,甲方一月内拨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二层主体封顶(转换层浇筑完毕)拨付该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砖混部分: 三、四层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拨付该两层已完工程的75%;屋面封顶后一个月内拨付五、六、七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2、工程经竣工验收,乙方提供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后,甲方审计确认并扣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质量保证金,剩余款项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待2年期满后,无质量缺陷,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税费甲方代扣代缴。

七、甲方的工程和责任

1、 开工前10天完成现场三通一平等工作。

2、 工程地质及管线资料在开工前5天内提交。

3、 甲方仅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中的农民用工保证金、工伤保险及工程排污费由乙方支付,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4、 开工前三天内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5、 主体开工前3天内组织图纸会审。

6、 开工前协调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

八、乙方的工作和责任

1、 开工前5日内提供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监理审定,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2、 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场地整洁和交工前的施工现场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的损失和罚款。

3、 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县)规定及批准的保护方案进行保护,发生的费用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核后列入工程总价。

4、 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给甲方。

九、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甲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3、 由于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如果造成工程施工被责令整改而拖延工期或直接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当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销售损失及延期交付赔偿损失。

4、 因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如发包方因此被追索,则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质量及工期控制

1、质量控制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的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制定的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措施。

(2)工程使用的钢材、水泥、装饰材料和水电材料(设备)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统一品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品牌或不合格材料。

2、工期控制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甲方按照10000元/天处罚乙方。累计处罚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0%。

十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协议签字前向发包人交齐履约保证金 元(¥ 元)

十二、合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

1、 请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 采用第(1)种方式调解不了时,可向遵义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期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

字盖章并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次日生效。

附件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自愿纳入甲方工程队编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履行合同职责。乙方同意并完全接受甲方与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具体见附件。)的基础上,甲方内部发包给乙方承包建设。 乙方履行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效益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合同》中的所有工作内容 ; 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

乙方按照约定上缴管理费,并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第二条 工程款的收取与支付

1、 工程款的收取:乙方所有工程款必须先进入甲方帐户,乙方不得私自以现金或向非甲方帐户转款方式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处以所收款额2倍的罚款。

2、 工程款的支付:业主拨付工程款到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后,甲方扣除管理费、实际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剩余工程款由乙方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和付款依据(材料发票、民工工资表,合同原件、送货清单原件等),由甲方审定后直接支付或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为支付,并且乙方提供农民工收到工资的书面材料。

3、乙方必须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如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导致农民工上访或采取极端措施索要工资事件,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支付甲方名誉损害赔偿金 伍拾 万元。

第三条 财务管理

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分包单位和各材料商的对账单),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情况,同时,有权对发包方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履约跟踪。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各班组施工合同、租赁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

第四条 管理费

1、甲乙双方约定管理费为:。如工程量增加,总造价超出1300万部分管理费另行协商。

2、万,第三次壹万。

3、如有除管理费之外的其他费用,乙方即时缴纳。

第五条 印章管理

1、乙方只可在获得甲方书面授权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有权使用项目部专用印章,并严格按照项目印章授权书和甲方印章管理规定执行。在印章授权使用期间,如因乙方不遵照项目印章授权书和甲方印章管理规定执行而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伪造、私刻甲方印章或与甲方相关的印章,不得以甲方名称或与甲方相关的名义私设银行账户。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向该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他人借款,不得向银行私自谋取现金或擅自截留工程项目资金,或将本工程项目资金转作他用。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发生任何形式经济往来,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额为所发生经济往来额的300%,且由此发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并追究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其它的法律责任。

4、若由甲方盖章担保的材料采购、租赁合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到公司投诉事宜,公司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对公司的诉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应向公司支付诉讼标的额20%的信誉损失赔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 和工期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满足《施工合同》和建设方的要求。 为达上述要求,乙方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和工期达不到上述要求,乙方须承担违

约责任,甲方将扣除乙方结算总价的10%作为质量违约金,乙方并承担业主方因此对甲方的任何违约扣款或索赔。

第七条 报酬的计量及支付程序

1、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参照《施工合同》规定。

2、工程竣工后,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全面清理和末次验工计价。在办理末次计价时,乙方必须提供债务(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已全部清偿完毕的证明,方能办理。

3、由于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监理、业主要求整改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不免除甲方追究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返工合格之前不能计量。

4、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应由乙方自行妥善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内部纠纷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将工资表交甲方备案,若发生工资拖欠,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拨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当期全部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

6、乙方已完全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和办法,本项目的工程进度款若因其他原因缓付/迟付给乙方,乙方需自筹资金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不得以此停工及向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的索赔;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得计算利息。因建设单位对甲方进度款拨付不到位,甲方对乙方进度款拨付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材料采购 和机械租赁

所有材料由乙方亲自采购,乙方必须保证材料的质量和供应满足要求,并且及时足额支付材料款。所有机械由乙方租赁或购买,乙方必须保证进入工地的所有机械满足质量、工期、安全的要求。乙方与机械材料供应商、租赁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和纠纷自行解决,如造成甲方名誉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生产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做好安全防护,并随时接受各级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且消除一切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

3、如因安全事故造成甲方资质、生产许可证等损害,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伍拾 万元,并且承担一切后果。

第十条 禁止转包或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发票及税费

如需要向建设方或发包方出具发票,由此产生的所有税费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工程所在地或者甲方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补充以下约定:

1、乙方在施工中,应搞好当地群众关系,不得损坏群众的各种设施及利益,若有损坏,要进行及时修复或补偿。

2、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全面负责内部治安秩序管理,经常向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减少或杜绝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向业主及甲方负责,乙方须组织身体健康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工期。

4、乙方必须在施工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其项目经理部名称、甲方施工队序列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

6、乙方必须为乙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其现场所有设备购买机械设备保险,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因无保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保障和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乙方、乙方工人或其雇佣的任何其他人员的任何疏忽造成的损失,及其所属上述人员对于甲方提供的临时工程的任何误用造成的损失,保障和保证甲方免于遭受与上述事宜相关的一切损失、索赔或诉讼。

8、乙方必须与施工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日期和项目名称,并按国家劳动法规定给施工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福利基金的费用(如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劳动合同应一式三份,乙方与施工人员各持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备案。乙方每月向甲方上报施工人员考勤及其基本工资表,工资表须包括姓名、年龄、入场日期、月度应发工资、预借生活费、实发工资、领款人等项内容。

9、因施工或财务需要甲方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章) 代表人: (签字、章) 住所地: 住所地: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垭口兼善村危房改建项目

2、工程地点:重庆开县长沙镇兼善村3组(大垭口公路旁)

3、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以实际竣工结算建筑面

4、工程总价约为贰仟肆佰万人民币,最终以实际竣工结算面积为准。

5、工程结构: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为准。(附4层,主楼10层)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施工图纸范围内,商混泥土(所有工程、含基础、主体工程、房屋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散水、散水沟、排水沟M)工程、楼梯栏杆(不含防护栏杆)、外窗安装、防盗门一道不低于700元(不含推拉门,防火门)。女儿墙周围做坡屋面、水电只安装到门口,开户费由甲方负责。清水房:(不含二次装修,不含外墙真实漆,不含所有粘贴工程,无外墙保温)。

2、基础以上四层架空层必须按建筑面积计算。

3、乙方不负责消防电梯以及送检不做资料和各种税费。

4、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为准。

.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开工日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进场,具体时间以甲方进场通 知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基础、主体、内外搓沙工程按施工图及国家和相关部 门规定验收标准合格为准。(甲方必须分部验收签证)

第五条:工程单价

1、工程总包干单价按修建的建筑面积1280元/平方米计算。

2、基础平均深度8米为准,超出部分及其它增加工程(含附属工程),按《重庆08定额》及当月市场经济信息配套文件材料执行现行调差,二级二类计价下浮5%。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垫资修建每五层框架时,从基础负楼一楼开始计算,甲方 5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600元/㎡,扣出甲共材(钢材,混泥土)。

2、乙方装每层空心砖,填充墙甲方按建筑面积5日内支付200元/㎡材料、人工费;

3、乙方内外粉碎完成一半面积,甲方必须5日内付乙方工程款 200元/㎡。

4、余款270元/㎡,在乙方门、窗、栏杆、防水、材料到工地5日内甲方付120元/㎡。

5、门窗、栏杆、防水安装工程完毕5日内甲方必须120元/㎡材料工资款。

6、余款30元/㎡为保修金一年内退还。

7、如甲方欠付乙方部分工程款,甲方必须将交给乙方在建工程成品房折价按800元/㎡计价抵付乙方工程款(不含土地费、场坪费、手续费等前期所有费用,按实际建筑平方计算)。甲方无条件给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及产权手续,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双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l、为督促和保证甲乙双方全部履行签订的合同内容,甲方将派 员到现场技术指导,履行职责,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相关 要求,使工程质量安全达不到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采取 整改方案和相关措施(协调周边关系)。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有效的地形图、施工图纸。

3、甲方提供搭设水、电到场,具备开工条件(三通一平)。

4、甲方提供钢材、混凝土(按市场价,不含税收),必须在乙方提供的时间到现场。

5、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等在形式前进行图纸会审,进行技术交底,并以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存档;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及各个工序环节进 行监督、检查工程,并负责组织验收、签证。

7、若因土地、建设手续不齐或建房违背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 甲方未按合同之约定按时、按量付款给乙方,造成3日以上还不能正常施工,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条件清算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的全部工程款以及乙方的资金利息将按银行利息4倍月息支付,相关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应急 预案,认真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按时保质完成施工 任务。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以建筑施工规程、规范评 定标准为准,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中,乙方应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反工或自行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随时协助,支持甲方驻地代表工作。

4、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 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 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事故隐患。在动力设备、输电线 路、地下管道、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防护 措施。

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应符合甲方所定的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评定标准。

6、乙方提供钢材,水泥质保书、合格证,原材母材、地材等相关手续以下资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安全覆约保证金的支付退还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安全及质保金(70万元整,签订共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定金20万元,合同生效,进场后补足 保证金。

2、保证金退还,乙方完成负一楼至平公路门面1楼时退还30万元,5楼时退还20万元,主体封顶退还20万元。

3、甲方以买保险金元、 二级配电箱 元、由乙方主体完工时,在质保金中扣除。

如有设计变更另行计算,随增而增,随减而减。

第十条:保修

1、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 当履行保修义务。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动工修复,并对造成的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逾期甲方处理后的费用,则由甲方从乙方的保修 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取得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批准后,由甲方通知 乙方,方可生效。否则,甲方将不予认可,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

2、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如数退还保证金给 乙方。

第十一条:安全责任与安全施工

l、此工程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责任,与 甲方无关,(本工程属包干价已含安全费用)。如甲方发现乙方在进场 后,并未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 责并要求乙方停工处理,待乙方完善保险手续后再行开工,由甲方指 定中国平安*险万州支公司,(保额不能超过任何一家公司80+4)。

2、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 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 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通 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 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办法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 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 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载。(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按合同约定如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甲方双倍偿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违约,违约方付守约方按该项目总造价的( )赔付守约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 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建设主管 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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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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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

│ 发包方(盖章): │ 承包方(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 委托代理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 挂: │ 电 挂: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经办建设银行 │ 建筑管理部门 │ 鉴(公)证机关 │

│ (盖章) │ (盖章) │ (盖章) │

│ │ │ │

│ │ │ │

│ │ │ │

│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经办人: │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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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表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

建设单位: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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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工│设│栋│结│层│面│资│批准│ 投资 │工程总 │开工│竣工│备│

│ │程│计│ │ │ │ │金│ │ 总额 │ 造价 │ │ │ │

│号│名│单│数│构│数│积│来│文号│(万元)│(万元)│时间│时间│注│

│ │称│位│ │ │ │ │源│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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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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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维修、屋外、管道、给排水等项目也应按此表逐项填写。

附表二: 由甲方负责供应设备和材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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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交料地点│ 到场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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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22106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规划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____平方米);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建筑高度____米。

4.建筑功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5.投资估算:约______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副本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设计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

1.1.1.7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8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1.1.2.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1.1.3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3.1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1.3.2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1.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1.1.3.4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1.1.3.5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6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1.1.4日期和期限

1.1.4.1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2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1.1.4.3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5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合同价格

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联络

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6.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7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2.1.2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决定

2.3.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和(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2.3.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4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5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设计人人员

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

3.3.2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

3.3.3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3.5联合体

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工程设计资料

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

4.2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对发包人的要求

5.1.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

5.1.1.2发包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钢材用量、混凝土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5.1.1.3发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5.1.2对设计人的要求

5.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

5.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3设计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专业技术协调要求,合理确定基础类型、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使用荷载及综合管线等。

5.1.2.4设计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1.2.5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2.1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5.3.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4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5.3.5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5.4.1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2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6.4暂停设计

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6.5.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7.1.2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7.2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应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10.2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10.4进度款支付

10.4.1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10.4.2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10.5.2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10.5.3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10.6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1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11.2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3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11.5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1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2.3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13.知识产权

1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3.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1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4.1.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14.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14.1.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2.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14.2.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4.2.4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5.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6.合同解除

16.1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6.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16.4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4.1.1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争议解决

17.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

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及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17.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保密

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发包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____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___;

执业资格及等级: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____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________。

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联合体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____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____天。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____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____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________或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____天前支付。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____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____(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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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工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32 字

+ 加入清单

为实施 ,已接受 (以下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2、上列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合同价约为:人民币(大写) (¥ 元)。工程以完成实际工程量结算,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定价为准。

4、承包项目经理: 。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365 天。

9、本协议书一式 捌 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陆 份,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网 址: 网 址: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电 传:

传 真: 传 真: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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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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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2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部的通知》(陕建发[20xx]178号文)。

1.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陕价行函[20xx]19号)。

1.4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xx]65号)。

1.5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的施工图审查项目基本情况

第三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支付方式

3.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项目审查费 元。

3.2项目经审查合格后,乙方提交《陕西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甲方一次付清全部审查费。

第四条 审查内容及时限

4.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4.1.1报送的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内容,设计单位是否越出资质范围,外省设计单位承接西安地区工程是否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施工图是否按规定加盖了设计单位出图专用印章和注册执业人员执业印章,有关责任人签字是否符合规定;

4.1.2建筑及水、暖、电等专业设计是否合理安全,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4.1.3 结构体系和结构方案是否正确,结构计算内容是否齐全,计算方法、计算程序、设计参数的选用是否恰当,计算结果是否准确可信,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1.4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4.1.5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人防、防雷电、无障碍设计等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4.1.6 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

4.2乙方在收到甲方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后,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 15 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下市政工程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初审意见。

4.3乙方在收到原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并确认正确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陕西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乙方提供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6.1.2甲方变更资料,或所提供资料有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重审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条款外,甲方应支付返工费。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审查的,甲方应付违约金(审查费50%);乙方已开始审查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一半付费,超过一半时,按全额付费。

6.1.4因审查工作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派出的审查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乙方交付的审查文件进行复制、转让或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1.6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交付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文件,并按建设部的文件要求承担审查责任。

6.2.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违约金(审查费的50%)。

6.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进行复制、转让或传播。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 他

7.1甲方需要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服务,应另行协商。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7.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7.5 双方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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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082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工程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文件的组成

一、文件组成

1、本合同文本(含附件);

2、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会审纪要;

3、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钢结构制作工程规范及其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4、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

5、合同设计技术条件所构成的《技术补充协议》;

6、承包方的深化设计图纸(含构件制作图、构件安装图和节点图等);

7、本合同履行中签署的会议(会商)纪要,双方往来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构件照片、承诺书、证明书、通知书、确认书及工程联系单、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涉及合同条款履行、变更的各种书面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照本合同文件组成的排序文件之表述解决;文件中无表述的,双方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约定处理。

本合同履行或处理过程中按本条第1款的文件排序适用工程事务;本合同已约定的,按

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1、结 构: 。

2、建筑面积: 。

3、层 数: 。

第二条 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一、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变更进行制作、安装。

二、工程技术要求:

1、施工技术条件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修改图纸、答疑文件为准。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 承包范围:合同附件施工图纸内钢结构部分, 。

二、上述承包范围内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验收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预计)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与此有出入的,以竣工图纸为最终结算标准。

四、本工程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费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第四条 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在上述工程范围和技术条件下合同总价包死。本合同特明确,材料部分开具材料增值税发票,劳务部分开具建筑安装发票。

二、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总包服务费(总价的1%)及税金;不含劳保基金。

三、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调整合同价款:

1、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价格以报价表同项单价为准)。

四、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包死价+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条 设计及其变更

一、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发包方应在图纸会审前向承包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钢结构施工图 二 套及变更图,承包方依据施工图及变更图进行加工图设计并进行构件加工。

第六条 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发包方甲方代表

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为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甲方代表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发包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发包方发生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承包方对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发包方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确认承包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向承包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方。

6、发包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为名。姓名为:。

7、发包方更换甲方代表,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承包方。

8、甲方代表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派驻工地现场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证无效,除非经承包方盖章追认的除外。

3、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发往发包方各种书面函件,经发包方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承包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

5、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力和责任依据合同、承包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

1、本合同发包方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委派 为现场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与发包方委派的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发包方甲方代表相同,除非发包方有特别限制,但应书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条 施工准备

一、承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承包方应派员参加由发包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2、设计施工图纸经会审确定后,承包方即应组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送交发包方。

4、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准备进场安装。

二、发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场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接通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及电源,满足现场用水用电要求,乙方装表计量,按实际用量计费交给总包单位;施工场地平整压实应由承包方与总包单位另行约定,发包方负责协调;拆除现场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

2、发包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八条 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工期组成及实际起止时间按以下计算:

1、制作及施工准备期为有效工作日,从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施工图设计会审通过的通知之日的第 天起,至承包方构件制作已具备发运安装条件,向发包方发出进场安装通知日止。

2、施工工期为场施工条件、对基础复测合格交接后的第 日起至承包范围内的构件安装完毕。

二、工期顺延

1、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进场施工,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时。

2、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或采购,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5、因甲方代表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7、因雨雪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8、非承包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三、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承包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

2、停工并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则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责任是第三方时,则发包方对第三方取得追偿权。

第九条 材料供应

一、承包方采购和提供材料

1、承包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并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属承包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承包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承包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的质量负责;构件运至现场应在下面垫上枕木或木料,保护漆面。

3、承包方运送材料、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其代表清点检验。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上或检验申请上签字。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发包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承包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必检项目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条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承包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发包方人员除甲方代表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三、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工程的构件制作承包方安排 工厂制作,在材料准备好后,承包方将邀请监理方现场进行质量监管。

2、承包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3、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4、承包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5、承包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6、甲方代表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发包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7、承包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8、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甲方代表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9、自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按国家法规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一、地脚螺栓工程由承包方复测合格并请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开始进场施工。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次构件安装完毕,承包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发包方组织中间验收。发包方在接通知后二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字确认,验收不符要求的,承包方整改。发包方二日内不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分部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应自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之日起 七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验收合格的,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2、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发包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3、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发包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应计入承包方的施工时间。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后 七 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等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工程款由业主方直接支付给承包方:

1、 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 (即人民币 。

2、 本工程共分五个单体,每个单体施工完毕后付至单体造价的80%作为进度款,以此类推。

5、 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结算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如发包方未能按付款方式履行,承包方有权计息,按未付部分每月 ‰ 计入。

6、 余款%自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满后七日内由业主方无息付清。

7、 业主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承包方催告后 付的,承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待业主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业主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业主方赔偿一切损失。

8、 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 承包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发包方损失的,应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每天三千元计算赔偿承包方的损失。

2、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发包方未及时向承包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1 本合同;

1.2 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附件;

1.3 施工图纸;

1.4 合同履行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往来电报、传真、信函、联系单、通知书、确认书、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有关的各种书面函件; . 1.5 投标书和招标答疑文件

第十六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二、 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修改。

三、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满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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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工程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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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书5

混凝土分项工程经济承包合同书

×单位工程混凝土分项承包合同书:

经公司研究指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混凝土分项工程交由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本工程所有混凝土的浇灌。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工即:包拌、包运、包捣固),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

基础砼××元/m3,主体砼××元/m3,零星砼××元/m3。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基础砼在天内要完成,主体每一层柱在天内要完成、每一层板在天内要完成。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现场搅拌的砼应将材料过磅正确后入料搅拌。

2、拌制砼采用饮用水。

3、砼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应连续浇筑。

4、砼的施工缝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的部位,楼梯的施工缝应设置在第三个踏步处(即梯负弯矩筋的末端)。

5、墙体的抗震构造柱不得与框架结构同时浇筑,应待砖墙砌筑完成7天后方可进行砼的浇灌;并与上端的框架梁接触处采用柔性连接。

6、柱、梁、板、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完成后12小时以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7、对于普通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对有抗渗要求的地下室、水箱、屋面等砼其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8、砼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柱筋、柱模和堆放材料等活动。

9、在板面铺设水平运输架路时,架路的下方应先铺上一层彩条塑料布,以保证运料斗车掉下的混凝土不会直接粘结在模板上。

10、对砼出现的一般缺陷,可由公司内部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11、对砼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验收。

12、为保证板面的标高和平整,除了对四周模板内侧弹上水平控制和柱筋上标注水平点外,尚应设置移动灰饼。

13、如果浇筑过程中巧遇下雨,应用彩条塑料布遮盖板面,要迅速做好产品的保护工作。

14、班组长应从始至终在现场跟班、调度和指挥该班组工人认真做好砼的捣固工作。

15、除了以上交底要求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行业规程等;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铺设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m需加横楞、顶撑,2m以上的高空架道,必须装有防护栏杆。

3、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行车受阻、人仰车翻。

4、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5、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m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m宽。

6、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的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

7、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把卸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8、离地面2米以上浇灌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9、使用振动机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

10、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应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11、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可进入吊篮内工作。

12、使用振动机的工人应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橡胶鞋。

13、严禁酒后上班。

14、严禁安全帽放在一边不佩戴。

15、所有的工人都不得从高处向下扔掷模板、工具等物体。

16、在楼板临边倾倒混凝土浆时应注意防止混凝土浆掉到外架中而弹伤人员。

17、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8、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9、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20、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21、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职业技术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

七、奖罚条件:

1、按时完成奖励××元;因劳力不足而不能按时完成扣款××元/天

2、质量经有关部门检查后受表扬的奖励××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并每拖延一天,工地给予罚款××元。

3、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与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受到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4、因工地原因造成中途停工1个小时以上的,甲方应付乙方每人每小时×元。

5、严禁出现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每发生一起,均扣工资××元。

八、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基础完成经验收合格的第2天支付%的工程款,主体完成经验收合格的第2天支付%的工程款,余款在××个月内全部付清。

九、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十、补充事项:

1、

2、

3、

本合同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返悔。本合同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 承包班组长(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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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通用建筑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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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总则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 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维修等工作,在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简称: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简称:主合同)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本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在主合同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并签署的。但本合同不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不得超越甲方在主合同中可以从业主那里获得的全部权利,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不限于甲方在主合同中应该向业主履行的全部义务。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及附件;

2. 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甲方认可或制定下发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开工报告,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通知、施工计划、会议纪要等;

4.主合同规定的合同文件(除《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版)》

第一卷、

第三卷内容及甲方向业主递交的本项目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内容外)相关部分。 合同组成文件若有冲突时,采取优先有效原则,按组成文件编号数字排序,由小依次优先。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合同约定,否则双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受本合同约束和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或桩号:

2)详细施工内容:(含不予单独支付的附属工作)

4.工程期限: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包括星期天和法定假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特殊情况可单独约定。

5.工程数量及单价:

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2)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及除营业税、教育费附加、____市建设维护费外各种税费。 3( 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累计结算款为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造价差额补偿或索赔。 其中: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在完成这些工作内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工程计量资料只能用于甲方和业主之间的结算,不能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的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1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符合监理要求,达到业主满意。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与程序交底。

4、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对施工过程实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当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或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7、负责施工资料填写表格的有偿提供,指导乙方正确填写,负责资料审核、报签、汇总和整理、归档。

(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

1、遵守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

2、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管理、检查和纠偏。

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无权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

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对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提出并协商解决。

7、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

1、甲方按合同或业主进度计划细化乙方相应工程施工控制计划,按计划管理,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决定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乙方不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进行投入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本着双盈的原则,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与服务。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1、乙方应确保合同承诺中约定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的按期投入,为进度计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

第六条:职业健康安全

(一)标准和目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河南XX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2、达到“无职业性疾病、无综合治理案件、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

(二)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编制(或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对乙方安全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及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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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工程合同债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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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____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39;甲方39;) 住所:____市____区沙头街道益田路合正佳园西座10D 法定代表人: 电话:0755- 传真: 受让方:____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39;乙方39;) 住所:____市____区桂园街道笋岗东路2127号华十八层1815房 法定代表人: 电话:075X0134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甲方将桂林XX公司的债权金额(人民币大写):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分。(: ),按双方协商的价格(人民币大写):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分。(: ),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守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公证机关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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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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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方:金山矿冶有限公司

承 包 方:新疆水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富蕴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金山矿冶有限公司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富蕴城南工业区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包括开挖回填土方、管道安装、管件法兰、阀门、检查井、管道支墩、管道防腐及原管道拆除等,管道安装、改造总长度约2988 (米);

四、工程造价73.5 (万元)。管道未做防腐部分,按每米33元从工程总价中扣除。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2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1__份。

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3天内分送有关单位,3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1份。

3、施工前7天内交付承包方施工所需管道主材,移交后由承包单位负责保管及使用。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用电设施、水管线的铺设、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并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30天(日历天),自20xx__ 年5月15日开工至20xx年6月15日竣工验收(施工期间承包方承诺对原管线停水期为7-10天,每超过一天将罚款5万-8万元,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20%,从工程造价中扣除.合同总工期可酌情处理)。

二、开工前3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市政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为1年。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D250合格管道。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防腐材料的标准为两布 三油,防腐沥青油的单价大于6000元/吨,品牌可由承建商自行选择.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10%预付备料款,其余待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造价的8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14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五、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合同总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设计变更按现场签证单并入工程结算造价.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以实施.

第八条 甲乙双方责任权利

第一条 甲方工作

1、 甲方任命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

2 、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承担甲方的全部职责;乙方应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工程指令,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3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4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5、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6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环境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7、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10、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1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 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各类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做好会议记录。

1)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 及时传达上级单位的有关指令、要求。

3) 甲方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提出具体的节点进度要求。

4)协助乙方办理提出合理的工程签证。

5) 当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已明确要求,而乙方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无力按质量、安全、文明等标准返修或改进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直至退场,并由甲方另行组织队伍进行施工。约定进场开始施工5天后承包方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已约定的工期要求时,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自行退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乙方工作

1 、乙方办理临时土地占用手续,清理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使施工场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中继续承担以上事项处理的责任。

2 、乙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水电源,并将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乙方负担。现场水电管线布臵须符合甲方施工部署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费用由乙方自理。

3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的要求,保证下水管道通道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确保施工期间的畅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4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要求,组建施工所必须的生产基地和办公基地,并符合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5、 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保护费用,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

7 、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4份符合工程师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但甲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免除乙方承担施工的责任。乙方并应在分阶段工程施工前14天按甲方平衡后的要求向甲方申报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向甲方提供下月度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及劳动力计划。每周四向甲方提供下周的施工计划,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验工月报。

8、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1、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2、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4、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5、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要料计划及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可按由双方另行签订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协议书明确。

16、 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1天内将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并承担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

17、 乙方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保等管理的规定。因乙方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保护工作。

19、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臵、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臵等进行技术复核。

20、 乙方应遵守标化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JGJ59-99标准安排好施工现场的机械、材料堆放、设施布臵,使施工现场达到建委及政局规定的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按要求对施工范围进行清理、退场。

21、 在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已完工程的产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2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要求配臵在数量及规格上满足工程需要的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并设臵标准试验室及养护室,各类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进场前向甲方报验,并将进场报审表交付甲方审核。

23、 乙方应对已完成管道进行清洗及水压试验。

24、 乙方进场的各类表箱必须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还须要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并在进场前须向甲方报验,对不满足上述报审报验的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整改、更换、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

2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所需工作衣帽统一定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6、 工程保险由乙方统一办理.

27、 交通设施配合要按交通管理的要求布臵各类交通警示标志,保持道路畅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28、 乙方有责任根据交底的施工图纸和文件,及时发现并提出施工图和文件的遗漏或不一致之处,否则乙方应对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负责。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应承担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支出,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29、 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违反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的120%的费用。

30、 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

31 、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32、 乙方人员,凡甲方按下述规定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则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

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33、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34、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清退出场,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3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以120%额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3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37、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工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14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一 )项方式解决:

一、向富蕴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富蕴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4份,合同附件2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公司各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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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建筑,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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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议,电气工程承包给电工作业班组,包价为元/M2,订立以下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太和二建第一项目经理部

乙方:电工作业班组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含概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甲方提供安全保护用品。

9、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班组作业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抵押金500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1、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优良、节约材料、文明施工,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视乙方表现情况给予0.1-0.2元/M2奖励。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乙方在必须每月3日前报上月工作量,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结清。

五、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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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工地装饰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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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装饰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以预算所列单项为准,增加项甲乙双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2天,甲方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6、如工程竣工后,甲方未验收而投入使用,则视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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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2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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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____(甲方);

设计单位:____(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 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 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

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 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 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 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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